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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郵包險條款 第2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 第3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耕牛保險投保單 第4篇金融合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保險投保單 第5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建造保險條款 第6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戰(zhàn)爭、罷工險條款 第7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運輸保險憑證 第8篇中國超市h公司特許合同書 第9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盜竊險保險合同 第10篇中國餐飲業(yè)q公司特許合同 第11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第12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電話營銷專用機動車輛保險條款 第13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投保單 第14篇金融合同: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房屋按揭保險條款 第15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保險保險單 第16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盜竊險投保單
第1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郵包險條款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際保險條款
郵包險條款
(1981年1月1日修訂)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guī)定,負賠償責任。
(一)郵包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或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覆、出軌、墜落、失蹤,由于失火、爆炸 意外事故 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保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二)郵包一切險
除包括上述郵包險的各項責任外,保險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郵包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郵包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郵包戰(zhàn)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效,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fā)到貨通知書當日午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guī)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guī)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郵包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取包裹,當發(fā)現被保險郵包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 代理 人申請檢驗。如發(fā)現被保險郵包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郵局索取短、殘證明,并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郵包,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郵包的損失,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郵包收據、發(fā)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索賠期限
本 保險索賠 時效,從被保險郵包遞交收件人時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第2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
企業(yè)財產保險條款
保險財產范圍
第一條下列財產可以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從負責的財產;
(2)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金銀、珠寶、玉器、首飾、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和其他珍貴財物;
(2)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yǎng)動物;
(3)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梁、碼頭;
(4)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土地、礦藏、礦井、礦坑、森林、水產資源以及未經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庫的農作物;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賬冊、圖表、技術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3)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
(4)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保險責任
第四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
(1)火災、爆炸;
(2)雷擊、暴風、龍卷風、暴雨、洪水、破壞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發(fā)性滑坡、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
(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第五條保險財產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自有的供電、供水、供氣設備因第四條所列災害或事故遭受損害,引起停電、停水、停氣以致直接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2)在發(fā)生第四條所列火災或事故時,為了搶救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第六條發(fā)生保險事故時,為了減少保險財產損失,被保險人對保險財產采取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1)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2)核子輻射或污染;
(3)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八條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1)保險財產遭受經四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業(yè)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2)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壞;保險財產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以及損耗;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罩棚,由于暴風、暴雨造成的損失;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賠款計算
第九條固定資產可以按照賬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 賠償金 額:
一、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重置重建價值為限。
二、部分損失:
(一)按賬面原值投保的財產,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重置重建價值,應根據保險金額按財產損失程度或修復費用與重置重建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相當于或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二)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財產,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固定資產賠款應根據明細賬、卡分項計算,其中每項固定資產的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確定的保險金額。
第十條流動資產可以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計算賠償金額發(fā)生部分損失,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出險當時該項科目的賬面余額。
二、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實際損失金額低于保險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發(fā)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額度內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時,應當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約定的該項科目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該項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二、部分損失:
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fā)生本條款第六條的費用支出時,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流動資產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的,根據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費用計算賠償金額。
二、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財產,根據保險金額與重置重建價值或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以后的殘余部分,應當充分利用,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可由本公司處理。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應當在簽訂 保險合同 之日起15天內按照保險費率規(guī)章的規(guī)定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保險財產安全的各項規(guī)定,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各種災害事故隱患,在接到防災主管部門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后,必須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占用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保險財產增加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現暢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從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在向本公司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救護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賬冊、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本公司應當迅速審定、核實。保險賠款金額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日內一次支付賠款結案。
第二十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xié)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以后,保險合同繼續(xù)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從通知本公司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3個月內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條款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者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如有涂改賬冊、偽造單證、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fā)生爭議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按下列行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企業(yè)財產保險投保單
投保人:____________投保單號:________________
基本險
投保財產項目
以何種價值投保
保險金額(元)
費率(‰)
保險費(元)
特約保險財產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大寫) ¥
附加險
總保險人民幣(大寫)¥
特別約定
占用性質
投保人地址:開戶銀行:
電話:銀行賬號:
聯(lián)系人:財產坐落地址:________
行業(y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共個地址
本投保單未經本公司簽章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保險公司簽章
年月日
本投保人茲聲明上述投保人簽章:各項均屬事實,并同意以本投保單作為訂立保險合的依據。
年月日
本保險也適用于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投保。
經(副經)理: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企業(yè)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業(yè)財產保險以及附加__________險,并同意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fā)本保險單并同意依照本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條款和附加險條款及其特別約定條件,承擔被保險人下列財產的保險責任。
基本險
投保財產項目
以何種價值投保
保險金額(元)
費率(‰)
保險費(元)
特約保險財產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大寫) ¥
附加險
總保險人民幣(大寫)¥
特別約定
占用性質
投保人地址:開戶銀行:
電話:銀行賬號:
聯(lián)系人:財產坐落地址:________
行業(y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共個地址
××保險公司簽章
年月日
被保險人收到本保險單后即請即核對,如有錯誤立即通知本公司。
企業(yè)財產保險費結算憑證(通知單)
保險單編號:企()字第號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年________底賬面金額,結算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第__________期保險費
基本險
投保財產項目
以何種價值投保
保險金額(元)
特別約定
3
4
5
6
7
8
9
10
特約保險財產
本期基本險保險金額(大寫)人民幣 ¥
附加險
險種
投保財產范圍
保險金額(元
水管爆裂意外險
露堆財產損失險
總保險人民幣(大寫)¥
保險費計算
計算公式:保險金額×費率×結算期限=本期保險費
投保單位簽章處
年月日
本期應付保險費金額(大寫)人民幣¥
復核:_______________經辦:_______________
第3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耕牛保險投保單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耕牛保險投保單
茲將下列耕牛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耕牛保險
耕牛
種類
畜齡
畜性
毛色
特征
保險金額
保險費
帳面或
市價金額
投保成數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保險費總數:人民幣萬仟佰拾元角分保險費率:%
保險期限:個月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
備注:
投保人:
地址:
電話:
投保日期:
注意:本投保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fā)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第4篇 金融合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保險投保單
投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隸屬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茲將下列船舶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船舶保險
船舶名稱
種類
用 途
制造年份
總噸位
保險金額
保險費率
保險費
航行范圍:
總保險金額: 人民幣
保險費總數: 人民幣
保險期限: 個月 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注意:本投保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fā)
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保險單號碼 簽發(fā)日期 簽單
投保單位:
地 址:
電 話:
聯(lián)系人: 年 月 日
第5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建造保險條款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際保險條款
船舶建造保險條款
(1986年1月1日)
一、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險單列明的保險期限內從保險船舶建造開工之日或上船臺之日起生效。直至保險船舶建成交付訂貨人或船舶所有人或保險期限滿期時止,兩者以先發(fā)生者為準。
在投保前已分配在船上的物資和機械設備,自保險單中列明的保險之日起開始時生效。
在保險開始生效后分配或交付給建造人的物資和機械設備,自分配或交付時生效。
在本保險單列明的保險期限內,保險船舶若提前交付給所有人滿一個月者。本公司可退還被保險人規(guī)定的保險費。不足一個月者不退費。如超過保險期限交付,必須事先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展延保險期限手續(xù)。展期滿一個月者,本公司應收規(guī)定的保險費,不足一個月者不加收保險費。
二、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保險價值為船舶的建成價格或最后合同價格。保險金額應按保險價值確定。被保險人如以暫時價值作為保險金額投保,應在船舶建成或確定最后價格后通知本公司調整保險金額。對暫定價值超過或低于保險價值的部分,本公司按比例加收或退還保險費。
如果保險價值超過暫定價值125%時,本保險對任何一次事故或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的保險船舶損失的賠償總額,以暫定價值的125%為限。但由于保險船舶改變設計、裝修或改動船型,物資績變所引起的船舶造價的變動,不適用本規(guī)定。
三、責任范圍
本公司對保險船舶的下列損失、責任和費用,負責賠償:
1.保險船舶在船廠建造、試航和交船過程中,包括建造該船所需的保險價值內的一切材料、機械和設備在船廠范圍內裝卸、運輸、保管、安裝、以及船舶下水、進出塢、??看a頭過程中,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1)自然災害或 意外事故 ;
(2)工人、技術人員、船長、船員及引水人員的疏忽過失和缺乏經驗;
(3)船殼和設備機件的潛在缺陷;
(4)因船臺、支架和其它類似設備的損壞或發(fā)生故障;
(5)保險船舶任何部分因設計錯誤而引起的損失;
(6)在保險船舶下水失敗后為重新下水所產生的費用;
(7)為確定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對船舶擱淺后為檢查船底而支付的費用,即使沒有損失,本公司也予負責。
2、對于下列責任和費用,本公司也負責賠償:
(1)共同海損犧牲和分攤;
(2)救助費用;
(3)發(fā)生碰撞事故后,保險船舶對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載貨物、浮動物件、船塢、碼頭或其它固定建筑物損失和延遲。喪失使用的損失以及施救費用、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但以保險船舶的保險金額為限;
(4)保險船舶遭受本條款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事故后引起的消除保險船舶殘骸的費用、對第三者人身傷亡賠償責任,可以按本公司保障與賠償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賠償,但以保險船舶的保險金額為限。
(5)在發(fā)生碰撞或其他事故后,被保險人在事先征得本公司書面同意后,為爭取限制賠償責任所支付的 訴訟費用 。
(6)保險船舶的保險金額如低于保險價值,本公司對本款所列各項的責任或費用,按保險金額和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四、除外責任
下列各項本公司不予負責:
1、由于被保險人故意或非法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2、對設計錯誤部分本身的修理、修改、更換或重建的費用及為了改進或更改設計所發(fā)生的任何費用;
3、由于被保險人對雇傭的職工的死亡、 傷殘 或疾病所應承擔的責任和費用;
4、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5、由于戰(zhàn)爭、敵對行為、武裝沖突、炸彈的爆炸、戰(zhàn)爭武器、沒收、征用、罷工、暴動、民眾騷動引起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以及任何人的惡意行為或政治動機所引起的任何損失。
6、建造合同規(guī)定的罰款以及由于拒收和其它原因造成的間接損失;
7、由于任何國家或武裝集團的拘留、扣押、禁制、使航程受阻或喪失。
五、承保區(qū)域
1、建造期間:限于造船廠范圍內。建造船舶所需的材料、機器、設備在造船廠范圍以外的任何運輸、裝卸、保管和建造船舶在造船廠范圍以外的任何拖航,必須事先通知本公司,并交付規(guī)定的保險費用后方予負責;
2、試航、交船期間:20,000總噸以上的船舶的單程自航距離限于500海里,1,000總噸至20,000總噸船舶的單程自航距離限于250海里,1,000總噸以下船舶的單程自航距離限于100海里。如超過上述距離,必須事先通知本公司,并交付規(guī)定的保險費后方予負責。
六、賠款處理
1、被保險人索賠時,應以書面說明事故經過、原因,并提供損失清單、發(fā)票、檢驗報告等必要單證和文件。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它必要單證或文件;
2、本公司負責賠償合理的配件和修理費用。并且不扣除以新代舊的折扣;
3.對保險船舶由于每一事故引起的部分損失,包括施救費用、船舶碰撞、清除保險船舶的殘骸等。本公司應付的賠償均須扣除保險單所規(guī)定的免賠額。損失如在免賠額以下時,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在兩個相連續(xù)的港口之間一個單獨航程中,由于惡劣氣候所致的損失索賠,應被視為一次意外事故;
4、保險船舶試航時,在預計返回建造地點日期起超過六個月,尚未得到它的行蹤消息,即構成船舶的失蹤。船舶失蹤或船舶遭受損失后,其估計救助、修理和其他必要支出的費用將超過保險船舶保險價值時,均可視為全部損失。在保險船舶受損后未及時修理,又遭受全部損失,本公司只賠付一個全部損失;
5、對任何保險事故的索賠期限,不得超過交船后三個月。
七、被保險人義務
1、被保險人投保時應提供建造合同副本和建造進度表等文件;
2、被保險人應遵守有關安全法令,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發(fā)生意外事故,本公司代表有權對船舶的建造情況進行查勘,被保險人應提供便利,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3、保險船舶發(fā)生本保險單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救護,防止損失擴大。對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償付。但以不超過受損保險項目的保險金額為限。如需進行修理時,應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
4、本保險單承保的風險如有任何實質性變動,被保險人應及時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改手續(xù);
5、保險船舶的損失涉及第三者責任時,被保險人必須采取必要措施向責任方追償,為此而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本公司可予償付;
6、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guī)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zhí)行,本公司可不負賠償責任。
八、爭議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達不成協(xié)議,可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 訴訟 。除事先有協(xié)議者外,仲裁或訴訟應在被告方所在地。
第6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戰(zhàn)爭、罷工險條款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際保險條款
船舶戰(zhàn)爭、罷工險條款
(1986年1月1日)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承保由于下述原因造成被保險船舶的損失、碰撞責任、共同海損和救助或施救費用:
(一)戰(zhàn)爭、內戰(zhàn)、革命、叛亂或由此引起的內亂或敵對行為;
(二)捕獲、扣押、扣留、 羈押 、沒收或封鎖,但這種賠案必須從發(fā)生日起滿六個月才能受理;
(三)各種戰(zhàn)爭武器,包括水雷、魚雷、炸彈;
(四)罷工、被迫停工或其他類似事件;
(五)民變、暴動或其他類似事件;
(六)任何人懷有政治動機的惡意行為;
二、除外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引起被保險船舶的損失、責任或費用,本保險不負賠償責任。
(一)原子彈、氫彈或核武器的爆炸;
(二)由被保險船舶的船籍國或登記國的政府或地方當局所采取的或命令的捕獲、扣押、扣留、羈押或沒收;
(三)被征用或被征購;
(四)聯(lián)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間爆發(fā)的戰(zhàn)爭(不論宣戰(zhàn)與否);
三、保險終止
(一)保險人有權在任何時候向被保險人發(fā)出注銷本保險的通知,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期滿時生效;
(二)不論是否已發(fā)注銷通知,本保險在下列情況下應自動終止:
1、任何原子、氫彈或核武器的敵對性爆炸發(fā)生;
2、聯(lián)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間爆發(fā)的戰(zhàn)爭(不論宣戰(zhàn)與否);
3.船舶被征用或出售。
四、承保原則
(一)本保險系本公司船舶保險的附加險。船舶保險的條款也適用本保險,但與本保險條款有抵觸時,則以本保險條款為準。
(二)被保險船舶如同時有其他保險,任何索賠應由其他保險負責時,本保險不負賠償責任。
(三)如本保險由于第三條的原因終止時,凈費可按日比例退還給被保險人。本保險不辦理停泊退費。
第7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運輸保險憑證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運輸保險憑證
本公司依照國內貨物運輸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對下列貨物名稱、金額等承保運輸險:
被保險人: 投保人:
貨票號碼
貨物名稱
保險金額
保險費率
保險費
目的地
基本險
綜合險
‰
‰
保險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如遇出險,請憑有關單證及本證抄件報當地保險公司處理。
第8篇 中國超市h公司特許合同書
甲方:h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guī)范意見》,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F就加盟具體事宜,協(xié)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 市(縣) 區(qū)(鄉(xiāng)、鎮(zhèn))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_______號
2.甲方對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fā)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fā)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tǒng)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tǒng)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yōu)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zhí)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tǒng)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yōu)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fā)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yè)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zhí)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yè)標準.超市操作規(guī)范.超市工作規(guī)范.超市管理技術規(guī)范和其它規(guī)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zhí)行。
2.乙方的營業(yè)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fā)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zhí)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guī)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fā)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guī)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jiān)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tǒng)一制服,佩帶統(tǒng)一胸卡,印制統(tǒng)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yè)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yè)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yè)。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guī)范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guī)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講 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___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xù)約手續(xù),尚未辦理續(xù)約手續(xù)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xù)經營,應于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后辦理結帳解約手續(xù)。
3.在協(xié)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yè)標記,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營業(yè)標記,管理技術.商業(yè)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并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肆份為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為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zhí)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fā)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并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為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涂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fā)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后,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xié)商,妥善處理并答復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tǒng)一退調通知后,按時執(zhí)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yè)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tǒng)一與廠方結算,并由開單組沖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guī)范
(1)收爭員操作規(guī)范
(2)理貨員操作規(guī)范
(3)服務臺(寄包臺)操作規(guī)范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guī)范
2.門店工作規(guī)范
(1)督導員(區(qū)域)工作規(guī)范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guī)范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guī)范
(4)商品業(yè)務人員工作規(guī)范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guī)范
3.門店管理技術規(guī)范
(1)時段檢核技術規(guī)范
(2)商品配制技術規(guī)范
(3)商品陳列技術規(guī)范
(4)pop促銷技術規(guī)范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guī)范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guī)范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
甲方:h超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盜竊險保險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保險方:____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 合同法 》規(guī)定:“財產 保險合同 ,采用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形式簽訂。”為履行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方和投保方都應明確如下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
第二條 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 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guī)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 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guī)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fā)生后超過規(guī)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 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 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guī)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xù)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 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guī)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guī)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fā)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fā)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 解除合同 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fā)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fā)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xié)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3.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 訴訟 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guī)定,由保險方負責償付,但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guī)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 賠償金 額的協(xié)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 違約責任 ,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yè)短期 貸款利率 支付 違約金 。
第十一條 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xié)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guī)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 盜竊 險投保單
被保險人:__________
茲將下列財產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財產盜竊險:
編號:________
保險財產項目
保險金額
備 注
衣服、臥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資料
代他人保管的財產(應分別列明財產名稱及金額)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
保險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保險費率:每年每仟元 元
保險費人民幣:
保險財產地址:
注意:本投報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fā)保
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保險單號碼 簽單
簽發(fā)日期 復核
被保險人簽章
電話:
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第10篇 中國餐飲業(yè)q公司特許合同
1.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簽訂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營業(yè)執(zhí)照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者: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yè)。
特許企業(yè)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特許企業(yè))
登記注冊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
特許企業(yè)性質: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 商標 .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 特許企業(yè)的 經營范圍 。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 保證金
3.1 本 合同訂立 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yè)總營業(yè)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 自特許企業(yè)開業(yè)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 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yè)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為特許企業(yè)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yè)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本 合同生效 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yè)不得擴大使用。
4.4 有權向特許企業(yè)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yè)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yè)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 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yè)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yè)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yè)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及特許企業(yè)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yè)落實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_________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yè)的開業(yè)經營條件。
5.2 乙方在特許企業(yè)開業(yè)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 乙或特許企業(yè)發(fā)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 注冊資金 ,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yè)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yè)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yè)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yè)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
5.7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yè)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 特許企業(yè)應執(zhí)行甲方《手冊》規(guī)定的管理制度.規(guī)范標準。
6.2 特許企業(yè)應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yè)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yè)的統(tǒng)一記帳方式。
6.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yè)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yè)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yè)技術人員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8.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 注冊商標 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yè)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guī)定。
8.3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fā)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qū)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yè)不得在特許企業(yè)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tài)。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yè)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特許企業(yè)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__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yè)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_______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 乙方或特許企業(yè)違反合同規(guī)定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蚺c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yè)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fā)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yè)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guī)定進行的監(jiān)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yè)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xù)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yè)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 法院強制執(zhí)行 ;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tài);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yè),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yè)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yè)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guī)范;
12.3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xù)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xù)的,應續(xù)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__________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yè)的工商登記;
13.2 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yè)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yè)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yè)的業(yè)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zhàn)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申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7.附則
17.1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yè)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yè)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1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中 國 人 民 保 險 公 司
(總公司設于 北京 一九四九年創(chuàng)立)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fā)票號碼 保險單號次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
(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條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 記
包裝及數量
保險貨物項目
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保 費______________費 率__________裝 載 工 具__________________開航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遇風險,本公司憑本保險單及其有關證件給付賠款。
所保貨物,如發(fā)生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 代理 人查勘。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賠 款 償 付 地 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單 公 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電話營銷專用機動車輛保險條款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營銷專用 機動車輛保險條款
總 則
第一條 電話營銷專用機動車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共同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機動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行駛的家庭或個人所有,且用途為非營業(yè)性運輸的客車(以下簡稱被保險機動車)。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 意外事故 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和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上的人員。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車上人員是指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在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自然人。
第五條 本保險合同分為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和機動車盜搶保險。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保險人按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投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六條 機動車損失保險
(一)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卷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被保險機動車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駕駛人隨船的情形)。
(二) 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第七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以上的部分負責賠償。
第八條 車上人員責任保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九條 機動車盜搶保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一) 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搶劫、搶奪,經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車損失;
(二) 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三) 被保險機動車在被搶劫、搶奪過程中,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責任免除
第十條 被保險機動車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 自然磨損、朽蝕、腐蝕、故障;
(二) 玻璃單獨破碎,車輪單獨損壞;
(三) 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
(四) 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五)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火災造成的損失;
(六) 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xù)使用被保險機動車,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七) 標準配置以外新增設備的損失;
(八) 發(fā)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fā)動機損壞;
(九) 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墜落、倒塌、撞擊、泄漏造成的損失;
(十) 非全車遭盜竊,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
(十一) 被保險機動車被詐騙造成的損失;
(十二) 被保險人因民事、 經濟糾紛 而導致被保險機動車被搶劫、搶奪;
(十三) 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但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提供機動車停駛手續(xù)或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第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造成下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在第三者責任保險項下均不負責賠償:
(一)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 被保險機動車本車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三) 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第十二條 被保險機動車造成車上人員的下列人身傷亡,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在車上人員責任保險項下均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駕駛人以外的其他車上人員的故意、重大過失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
(二)違法、違章搭乘人員的人身傷亡;
(三)車上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斗毆、自殺、犯罪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
(四)車上人員在被保險機動車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
第十三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二) 精神損害賠償 ;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機動車和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五)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六)被保險人或駕駛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七)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或對第三者、車上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 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二) 戰(zhàn)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征用;
(三) 競賽、測試,在營業(yè)性維修、養(yǎng)護場所修理、養(yǎng)護期間;
(四) 利用被保險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
(五) 駕駛人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險機動車;
(六) 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七) 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駕駛證或駕駛證有效期已屆滿;
2、駕駛的被保險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
3、持未按規(guī)定審驗的駕駛證,以及在暫扣、扣留、吊銷、注銷駕駛證期間駕駛被保險機動車;
4、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不允許駕駛被保險機動車的其他情況下駕車。
(八) 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
(九)被保險機動車轉讓他人,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保險合同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的通知義務,且因轉讓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fā)生保險事故;
(十) 除另有約定外,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或號牌,或未按規(guī)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第十五條 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已經失效的,對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以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 保險人在依據本保險合同約定計算賠款的基礎上,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或責任限額內,按下列免賠率免賠:
(一) 負次要事故責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免賠率均為5%;負同等事故責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免賠率為8%、第三者責任保險免賠率為10%;負主要事故責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免賠率為10%、第三者責任保險免賠率為15%;負全部事故責任或單方肇事事故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免賠率為15%、第三者責任保險免賠率為20%;
(二) 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無法找到第三方時,機動車損失保險免賠率為30%;
(三) 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選擇自行協(xié)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不能證明機動車損失的事故原因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免賠率為20%;
(四) 投保時指定駕駛人,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為非指定駕駛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的,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增加免賠率10%,機動車盜搶保險增加免賠率5%;
(五) 投保時約定行駛區(qū)域,保險事故發(fā)生在約定行駛區(qū)域以外的,增加免賠率10%;
(六) 發(fā)生第九條第一款約定的全車損失,免賠率為20%。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的,每缺少一項,增加1%的免賠率。
第十七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金額和責任限額
第十八條 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從下列三種方式中選擇確定,保險人根據確定保險金額的不同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新車購置價是指在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被保險機動車同類型新車(含車輛購置稅)的價格。
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投保時保險合同簽訂地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
(二)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實際價值是指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
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
被保險機動車的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不計折舊。9座以下客車月折舊率為0.6%,10座以上客車月折舊率為0.9%,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新車購置價的80%。
折舊金額=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月折舊率
(三) 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內協(xié)商確定。
第十九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本保險合同時按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限額檔次協(xié)商確定。
第二十條 車上人員責任保險駕駛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和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投保乘客座位數按照被保險機動車的核定載客數(駕駛人座位除外)確定。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盜搶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保險期間
第二十二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間、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fā)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二十五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 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 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情形復雜的,保險人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保險人未能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的,應與被保險人商定合理期間,并在商定期間內作出核定,同時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十日內支付賠款;
(四)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發(fā)出拒絕賠償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五) 保險人自收到索賠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金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金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第二十六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yè)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yè)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七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提供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指定駕駛人的,應當同時提供被指定駕駛人的駕駛證復印件。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改裝、加裝或從事營業(yè)運輸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否則,因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投保人應當在本保險合同成立時交清保險費;保險費交清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知道第九條約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應在24小時內向出險當地公安刑偵部門報案,并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的除外。
第三十條 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xié)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
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當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發(fā)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第三十一條 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必須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賠款。
賠償處理
第三十二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被保險人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發(fā)生事故時駕駛人的駕駛證。
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應當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等)和通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獲得賠償金額的證明材料。
屬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提供相關的事故證明。
第三十三條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人對被保險機動車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不得向保險人請求賠償。
第三十四條 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
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
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
第三十五條 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被保險機動車或第三者財產,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xié)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無法重新核定的,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第三十六條 被保險機動車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由保險人、被保險人協(xié)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對于本條款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的保險責任,保險人依據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所負的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選擇自行協(xié)商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事故未確定事故責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事故責任比例:
被保險機動車方負主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70%;
被保險機動車方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50%;
被保險機動車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30%。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損失保險按下列方式賠償:
(一)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確定保險金額的:
1、發(fā)生全部損失時,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保險金額高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的,按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合同簽訂地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
折舊金額=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月折舊率
2、發(fā)生部分損失時,按核定修理費用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二)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金額或協(xié)商確定保險金額的:
1、發(fā)生全部損失時,保險金額高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的,以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的,按保險金額計算賠償。
2、發(fā)生部分損失時,按保險金額與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三) 施救費用賠償的計算方式同本條(一)、(二),在被保險機動車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被施救的財產中,含有本保險合同未承保財產的,按被保險機動車與被施救財產價值的比例分攤施救費用。
第三十九條 第七條或第八條約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保險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核定賠償金額。
車上人員責任保險駕駛人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駕駛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每位乘客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賠償人數以投保乘客座位數為限。
保險人按照國家基本醫(yī)療保險的標準核定醫(y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
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不屬于保險人賠償范圍或超出保險人應賠償金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 發(fā)生第九條約定的保險事故后,保險人按下列方式進行賠償:
(一) 被保險人索賠時,須提供保險單、《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機動車停駛手續(xù)以及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二) 全車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復費用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三) 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后,被保險人簽具權益轉讓書,保險人賠付結案。
(四) 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被找回的:
保險人尚未支付賠款的,被保險機動車應歸還被保險人。
保險人已支付賠款的,被保險機動車應歸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將賠款返還給保險人;被保險人不同意收回被保險機動車,被保險機動車的所有權歸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協(xié)助保險人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四十一條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重復保險的,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責任限額)與各保險合同保險金額(責任限額)的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第四十二條 保險人受理報案、現場查勘、參與訴訟、進行抗辯、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證明和資料、向被保險人提供專業(yè)建議等行為,均不構成保險人對賠償責任的承諾。
第四十三條 下列情況下,保險人支付賠款后,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盜搶保險的保險責任終止,保險人不退還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盜搶保險及其附加險的保險費:
(一) 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全部損失;
(二)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一次賠款金額與免賠金額之和(不含施救費)達到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三) 保險金額低于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的,一次賠款金額與免賠金額之和(不含施救費)達到保險金額。
第四十四條 保險人支付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賠款后,對被保險人追加的索賠請求,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獲得賠償后,上述各保險項下的保險責任繼續(xù)有效,直至保險期間屆滿。
保險費調整
第四十六條 保險費調整的比例和方式以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機動車保險費率方案的規(guī)定為準。
本保險及其附加險根據上一保險期間發(fā)生保險賠償的次數,在續(xù)保時實行保險費浮動。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保險合同的內容如需變更,須經保險人與投保人書面協(xié)商一致。
第四十八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轉讓他人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被保險人或者受讓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并辦理批改手續(xù)。
因被保險機動車轉讓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保險人自收到前款規(guī)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本保險合同。
第四十九條 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險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應交保險費5%的退保手續(xù)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責任開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險合同的,自通知保險人之日起,本保險合同解除。保險人按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并退還剩余部分保險費。
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 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fā)生后未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一條 本保險合同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保險合同(含附加險)中下列術語的含義:
不定值保險合同: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碰撞:指被保險機動車與外界物體直接接觸并發(fā)生意外撞擊、產生撞擊痕跡的現象。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按規(guī)定載運貨物時,所載貨物與外界物體的意外撞擊。
傾覆:指意外事故導致被保險機動車翻倒(兩輪以上離地、車體觸地),處于失去正常狀態(tài)和行駛能力、不經施救不能恢復行駛的狀態(tài)。
墜落:指被保險機動車在行駛中發(fā)生意外事故,整車騰空后下落,造成本車損失的情況。非整車騰空,僅由于顛簸造成被保險機動車損失的,不屬墜落責任。
火災:指被保險機動車本身以外的火源引起的、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即有熱、有光、有火焰的劇烈的氧化反應)所造成的災害。
暴風:指風速在28.5米/秒(相當于11級大風)以上的大風。風速以氣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地陷:指地殼因為自然變異、地層收縮而發(fā)生突然塌陷以及海潮、河流、大雨侵蝕時,地下有孔穴、礦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
次生災害:地震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huán)境破壞而引發(fā)的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海嘯、水災、泥石流、滑坡等災害。
玻璃單獨破碎:指未發(fā)生被保險機動車其他部位的損壞,僅發(fā)生被保險機動車前后風擋玻璃和左右車窗玻璃的損壞。
車輪單獨損壞:指未發(fā)生被保險機動車其他部位的損壞,僅發(fā)生輪胎、輪輞、輪轂罩的分別單獨損壞,或上述三者之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損壞,或三者的共同損壞。
競賽:指被保險機動車作為賽車參加車輛比賽活動,包括以參加比賽為目的進行的訓練活動。
測試:指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性能和技術參數進行測量或試驗。
自燃:指在沒有外界火源的情況下,由于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供氣系統(tǒng)等被保險機動車自身原因發(fā)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污染:指被保險機動車正常使用過程中或發(fā)生事故時,由于油料、尾氣、貨物或其他污染物的泄漏、飛濺、排放、散落等造成的污損、狀況惡化或人身傷亡。
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指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搶劫、搶奪過程中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至全車被追回。
營業(yè)運輸:指經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營運證書,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利用被保險機動車從事旅客運輸、貨物運輸的行為。未經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營運證書,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以牟利為目的,利用被保險機動車從事旅客運輸、貨物運輸的,視為營業(yè)運輸。
單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與第三方有關的損害賠償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災害引起的事故。
轉讓:指以轉移所有權為目的,處分被保險機動車的行為。被保險人以轉移所有權為目的,將被保險機動車交付他人,但未按規(guī)定辦理轉移(過戶)登記的,視為轉讓。
第五十三條 保險人按照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機動車保險費率方案計算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在投保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或機動車盜搶保險的基礎上,投保人可分別投保附加險。
附加險條款未盡事宜,以本條款為準。
附加險條款
玻璃單獨破碎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被保險機動車風擋玻璃或車窗玻璃的單獨破碎,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 投保方式
投保人與保險人可協(xié)商選擇按進口或國產玻璃投保。保險人根據協(xié)商選擇的投保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安裝、維修機動車過程中造成的玻璃單獨破碎。
自燃損失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一) 因被保險機動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供氣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本車的損失;
(二) 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 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供氣系統(tǒng)的損失;
(二) 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 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 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車身劃痕損失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每次賠償實行15%的免賠率。
(三)在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可選免賠額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保險人按投保人選擇的免賠額給予相應的保險費優(yōu)惠。
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人在按照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賠款后,扣減本特約條款約定的免賠額。
新增加設備損失保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投保了本附加險的被保險機動車因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車上新增加設備的直接損毀,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內,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賠償。
第二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根據新增加設備的實際價值確定。新增加設備的實際價值是指新增加設備的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金額。
新增設備的折舊率以本條款所對應的主險條款規(guī)定為準。
第三條 賠償處理
每次賠償的免賠率以本條款所對應的主險條款規(guī)定為準。
第四條 其他事項
本保險所指新增加設備,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出廠時原有各項設備以外,被保險人加裝的設備及設施。投保時,應當列明車上新增加設備明細表及價格。
發(fā)動機特別損失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投保了本附加險的被保險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因下列原因導致發(fā)動機進水而造成發(fā)動機的直接損毀,保險人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機動車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
(二)被保險機動車在水中啟動;
(三)發(fā)生上述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對被保險機動車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二條 賠償處理
(一) 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內計算賠償,但不超過被保險機動車的保險金額;
(二) 本保險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免賠率。
機動車停駛損失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因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事故,致使被保險機動車停駛,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下列情況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停駛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未及時將被保險機動車送修或拖延修理時間;
(二) 因修理質量不合格重新返修。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按照投保時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約定的賠償天數確定;約定的日賠償金額最高為300元,約定的賠償天數最長為60天。
第四條 賠償處理
全車損失,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之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賠償,實際天數超過雙方約定修理天數的,以雙方約定的修理天數為準。
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代步機動車服務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因遭受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而修理,且被保險人在修理期限內需要代步機動車并提出請求的,保險人依照本特約條款的約定提供代步機動車。
第二條 責任免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責提供代步機動車:
(一)被保險機動車處于查封、扣押期間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因修理質量不合格,處于返修期間的;
(三)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未及時將被保險機動車送修或拖延修理時間的;
(四)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的;
(五)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損失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一)被保險人依照本特約條款要求提供代步機動車服務的,應當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及時向保險人提出請求,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事故機動車的修理期限。
(二)保險人提供代步機動車服務的期限與修理期限一致。實際修理期限少于協(xié)商確定的修理期限的,以實際修理期限為準;實際修理期限超過協(xié)商確定的修理期限的,以協(xié)商確定的修理期限為準。
(三)保險人對每次提供代步機動車服務的期限進行累計計算,累計服務期限最長為60日。
第四條 責任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特約條款的保險責任終止:
(一)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終止的;
(二)保險人提供代步機動車的累計服務期限達到60日的;
(三)本特約條款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投保人與保險人的約定終止的。
第五條 其他事項
(一)保險人提供的代步機動車僅滿足被保險人基本的日常代步需要,具體機動車的品牌型號由保險人確定。
(二)被保險人使用保險人提供的代步機動車期間,除代步機動車租金以外的一切費用、責任或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承擔。
附加換件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因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事故,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壞而需要修復時,對受損零部件維修費用達到該部件更換費用20%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應予修理的配件給予更換。
第二條 賠償處理
被保險機動車遭受損失后,受損零部件按最小可分解件進行更換,被更換的零部件歸保險人所有。
車身的漆面損傷不做換件處理。
隨車行李物品損失保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投保了本附加險的機動車因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車上所載行李物品的直接損毀,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內,對實際損失依據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下列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1、金銀、珠寶、鉆石及制品、玉器、水晶制品、首飾、古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書籍、帳冊、圖表、技術資料、電腦資料、槍支彈藥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物品;
3、電話、電視、音像設備及制品、電腦及軟件;
4、國家明文規(guī)定的違禁物品、易燃、易爆以及其它危險物品;
5、動物、植物;
6、用于商業(yè)和貿易目的的貨物或樣品。
(二)行李物品丟失、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丟失、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的損壞,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三條 保險金額
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由保險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應提供證明損失物品價值的相關憑據和殘骸以及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每次賠償的免賠率以本條款所對應的主險條款規(guī)定為準;
(三)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保險條款
投保人在同時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或本車上人員的殘疾、燒傷、死亡或懷孕婦女流產,受害方據此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依照法院生效判決或者經事故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發(fā)生以下情形或損失之一者,保險人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一) 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無過錯;
(二) 被保險機動車未發(fā)生直接碰撞事故,僅因第三者或本車上人員的驚恐而引起的損害;
(三) 懷孕婦女的流產發(fā)生在交通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天以外的;
(四) 被保險機動車違反安全裝載規(guī)定;
(五) 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損失和費用。
第三條 責任限額
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和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協(xié)商確定,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不超過5萬元。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按人民法院對被保險人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生效判決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協(xié)商、調解結果中所確定的被保險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經保險人書面同意后,保險人負責賠償。
(二)每次事故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附加油污污染責任保險條款
投保人在同時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由于被保險機動車或第三方機動車自身油料或所載油料泄漏造成道路的污染損失及清理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 道路以外的損失;
(二) 由于污染所導致的罰款及任何間接損失;
(三) 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的損失和費用。
第三條 責任限額
每次事故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按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檔次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 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根據法院、仲裁機構依法判決、裁定、裁決或調解,或者經事故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責任限額內給予賠償。
(二)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等出具的事故證明、事故現場記錄以及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三)每次事故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附加機動車出境保險條款
投保人在同時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經雙方同意并在保險單上載明,保險人已承保的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擴展至香港、澳門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壤的其他國家和地區(qū)。
擴展區(qū)域從出境處起算,由投保人和保險人按照200公里、500公里和1000公里的半徑范圍來確定。
第二條 責任免除
出境后,在非約定區(qū)域內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三條 其他
本附加險生效后,投保人不得退保。
異地出險住宿費特約條款
投保人在同時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合同簽訂地的地市級行政區(qū)域外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或第三者責任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因在事故發(fā)生地修理被保險機動車或處理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其受托人在事故發(fā)生地所在地市級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費,保險人依照本特約條款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二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按500元、800元和1000元的檔次協(xié)商確定。
第三條 責任免除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托人在事故發(fā)生地所在的地市級行政區(qū)域以外的地點發(fā)生的住宿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事故發(fā)生地為直轄市的,對被保險人或其受托人在直轄市行政區(qū)域以外的地點發(fā)生的住宿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被保險人不能提供本特約條款約定的住宿費發(fā)票或住宿時間證明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住宿費發(fā)票及住宿旅館出具的住宿時間證明。
(二)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按每日住宿費之和計算賠償。每日住宿費按以下方式確定:
每日住宿費按同一旅館的住宿費發(fā)票總金額除以住宿天數計算,超過200元的,按200元計算。居住不同旅館的,每日住宿費按前述方式分別計算。
(三)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金額的,本特約條款保險責任終止。
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
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按照對應投保的險種規(guī)定的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下列情況下,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機動車損失保險中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無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選擇自行協(xié)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證明事故原因的;
三、因違反安全裝載規(guī)定而增加的;
四、投保時指定駕駛人,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為非指定駕駛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而增加的;
五、投保時約定行駛區(qū)域,保險事故發(fā)生在約定行駛區(qū)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險期間內發(fā)生多次保險事故而增加的;
七、發(fā)生機動車盜搶保險規(guī)定的全車損失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而增加的;
八、可附加本條款但未選擇附加本條款的險種規(guī)定的;
九、不可附加本條款的險種規(guī)定的。
多次出險增加免賠率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保險人按照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機動車保險費率方案對機動車損失保險給予保險費優(yōu)惠。
附加本特約條款的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內發(fā)生多次保險事故的(自然災害引起的事故除外),免賠率從第三次開始每次增加5%,累計增加免賠率不超過25%。
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投保人在投保時未選擇本特約條款的,機動車損失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因保險事故損壞的機動車輛,在修理前應當按照主險條款的規(guī)定,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修理方式和費用。
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本特約條款,并增加支付本特約條款的保險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可自主選擇具有被保險機動車輛專修資格的修理廠進行修理。
法律費用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或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保險期間內,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發(fā)生第三者責任保險或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保險事故給第三者或車上人員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在本特約條款的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每次事故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按1萬元、2萬元、5萬元的檔次協(xié)商確定。
第13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投保單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投保單
投保單位:
保險財產地址:
聯(lián) 系 人: 電話:
茲將下列財產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企業(yè)財產保險:
保 險 財 產 名 稱
保 險 金 額
特 別 約 定
保險金額合計人民幣
保險費率:每千元 元
保險費:人民幣
保險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零時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注意:本投保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fā)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保險單號碼 簽發(fā)日期 簽章
投保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第14篇 金融合同: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房屋按揭保險條款
一、保險財產
購房人通過銀行按揭所購買的房屋。
二、責任范圍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質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
2.爆炸;
3.雷電;
4.颶風、臺風、龍卷風;
5.風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變化、海水倒灌及水庫、運河、堤壩在正常水位線以下的排水和滲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發(fā);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樁、地下作業(yè)及挖掘作業(yè)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名項不負責賠償: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4.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民眾*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的沒收、征用、銷毀和毀壞;
6.核裂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7.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
8.本保險單明細表有關條款中規(guī)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9.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保險期限
與購房貸款期限相同。
五、保險金額
為所購房屋全部的實際價值。
六、賠償處理
1.如果發(fā)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可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2.受損財產的賠償損失按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guī)定逐項計算。
3.保險項目發(fā)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4.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fā)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基礎上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5.發(fā)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6.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7.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七、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1.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或描述;
2.被保險人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3.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包括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
4.在發(fā)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八、特別約定
在保險期限內,購房人還貸完畢,由貸款人出具證明,貸款人的保險權益喪失,保險人出具批單,保險人繼續(xù)負責本保單項下的保險責任。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按( )項辦法解決: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出訴訟。
第15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保險保險單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船舶保險條款及在本保險單上注明的其他條件,承保被保險單位下列船舶保險:
船舶名稱
種類
用途
制造年份
總噸位
保險金額
保險費率
保險費
航行范圍: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
保險費總數:人民幣
保險期限: 個月 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注意:收到保險單,請即核對。
如有錯誤,希即通知更正。
保險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第16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盜竊險投保單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 盜竊 險投保單
被保險人:____
茲將下開財產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財產盜竊險: 編號:__
保 險 財 產 項 目
保險金額
備 注
衣服、臥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資料
代他人保管的財產(應分別列明財產名稱及金額)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
保險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保險費率:每年每千元 元
保險費人民幣:
保險財產地址:
注意:本投報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fā)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保險單號碼 簽單
簽發(fā)日期 復核
被保險人簽章:
電 話:
投保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