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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服裝產品代理銷售合同
2023服裝產品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代理銷售______________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應具備的條件:
1、地市級、縣級個體、私有業(yè)者和個人
2、具經營銷售和銷售工作經驗。
3、具備成熟的辦公場所。
4、具備電腦的操作經驗和業(yè)務能力
5、積極支持我公司開展業(yè)務。
二、乙方的具體工作
1、提供便利的營銷平臺
2、每日能提供有效和真實的銷售報表
3、正常的報表制度,每日十六點之前
4、乙方有配合甲方工作的義務,乙方要按照甲方約定價格進行銷售,低于甲方要求的價格進行銷售,將視情況取消代理資格。
三、甲方對乙方銷售年度的獎勵制度按照乙方年度銷售額,可按下面三種情況獲得獎勵:
1、年銷售額不大于_________時,享受年銷售額的_________%。
2、年銷售額界于_________------_________時,享受年銷售額的_________%。
3、年銷售額大于_________元時,享受年銷售額的_________%。
四、乙方的利益分配必須具備的條件:1、不得違反甲方的銷售價格底線制度
2、不得違反甲方規(guī)定的區(qū)域限制制度
3、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必須完成整個銷售年度;例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領取相應返利。
5、乙方不得同時代理同類產品注:以上行為如有違反,甲方不能保證乙方的利益。
五、乙方的代理期限:(一般一年)
六、乙方的銷售區(qū)域界定:乙方的銷售區(qū)域的界定,以本合同為準,超越范圍,取消應得利益,取消代理權。
七、代理費用: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乙方需向甲方交代理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若代理期限已滿,沒有續(xù)簽協議;雙方解除代理合同,清算之后,合約終止。
八、具體產品的代理價格見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 (公司或代理人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服裝產品購銷合同
2023服裝產品購銷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經銷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經銷萊珂服飾。
二、甲方以商品全國統一零售價的4.5折作為乙方結算價,并開具增值稅發(fā)票。運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代辦運輸手續(xù)。本市內運輸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自行看樣定貨,發(fā)貨后不作退換貨處理。如有質量問題,貨到三天內通知甲方,并發(fā)回給甲方鑒定,過期不再處理。
四、乙方在該地區(qū)經銷期間,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做好優(yōu)質服務、售后服務工作。服裝購銷合同范文
五、甲方授權期限為半年,經甲方對乙方銷售業(yè)績考核,再協商制定續(xù)簽手續(xù),或轉為連鎖經營點。
六、如有下列情況,甲方不需經乙方同意,可以終止本協議,并且由乙方自負一切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有違反本協議之事的行為。
2、不能及時給付貨款。
3、提供暢銷產品,供同業(yè)仿造。
4、對外促銷等廣告,未經甲方事先同意而實施。
5、乙方違反以上條例,經口頭勸告無效,再發(fā)書面通知限期改正,如還不思改過,經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七、協議期滿,自動終止雙方義務。服裝購銷合同范文
八、協議期間,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在簽約地點處所管轄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店鋪面積:_________________
簽協人:_________________店鋪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簽協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運輸送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服裝產品購銷合同:服裝購銷合同
服裝產品購銷合同:服裝購銷合同的樣本
適用于百貨、紡織品商品購銷總合同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zhí)行經濟合同法規(guī),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zhí)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yè)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fā)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guī)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 (含合同變更手續(x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zhí)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guī)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yōu)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zhí)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zhí)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guī)定),合同中有規(guī)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fā)貨時按規(guī)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 (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guī)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生產廠企業(yè)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zhí)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jié)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fā)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fā)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jié)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fā)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jiān)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guī)定的手續(xù)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fā)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fā)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安樵儐巍钡膬热輵▏O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fā)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供應發(fā)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fā)現差錯(如錯發(fā)、多發(fā)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guī)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guī)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fā)貨;3.銀行匯票;4.商業(yè)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繼續(xù)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fā)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yè)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guī)定》向有關商業(yè)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