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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具體措施【1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3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具體措施

第1篇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具體措施

安全生產對施工企業(yè)來說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管理內容,只有安全生產上去了,才能抓好進度,提高質量。我司將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制定齊全的安全生產制度和可靠的安全管理網絡,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提高企業(yè)的形象。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各項經濟承包有明確的安全指標和包括獎懲辦法在內的保證措施??偂⒎职g必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2、新進企業(yè)工人須進行公司、項目和班組的三級教育;工人變換工種,須進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工人應掌據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認真建立'職工勞動保護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

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進行全面的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簽字手續(xù)。

4、特種作業(yè)持證上崗: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名冊齊全。

5、安全檢查: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崗位。安全檢查有記錄。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6、班組'三上崗、一講評'活動:班組在班前須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記錄的'三上崗'和每周一次的'一講評'安全活動。對班組的安全活動,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紀、佩戴標記: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各類施工人員佩戴識別卡進入工地。

8、工傷事故處理:建立事故檔案,按調查分析規(guī)則、規(guī)定進行處理報告,認真做好'三不放過'工作。

9、'五牌一圖'與安全標牌

施工現場必須張掛'五牌一圖':即(1)施工單位及工地名稱牌,即工程概況牌;(2)安全生產牌;(3)消防保衛(wèi)牌;(4)文明施工牌;(5)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6)施工總平面圖。

施工工地必須有安全生產宣傳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yè)點、危險區(qū)、主要通道口都必須掛有安全宣傳標語或安全警告牌。

二)腳手架安全使用技術措施

1、本工程搭設懸挑式雙排鋼管架。依照《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規(guī)范》進行搭設。

2、腳手板材質標準

項次缺陷名稱材質要求所能容許的程度

1腐朽不容許

2木節(jié):在構件任一面任何150mm長度上所有木節(jié)尺寸總和不得大于所在面寬的1/3

3斜紋:任何1m長上平均傾斜高度,不得大于80mm

4髓心:不允許

5裂縫:在連接部位的受剪面及其附近不容許

7蟲蛀容許有表面蟲溝,不得有蟲眼

2.1 鋼管材質要求

一般采用φ48mm、50φmm,壁厚為3.5mm的焊接鋼管,并要符合yb242-63標準??奂话銘胓b978-67《可鍛鑄鐵分類及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用機械性能不低于kt33-8的可鍛鑄鐵制造。而扣件的附件(t形螺栓、螺母、墊圈)所采用的材料符合gb700-75《普通碳素結構鋼技術條件》中a3的規(guī)定,螺紋均符合gb196-81《普通螺紋》規(guī)定;墊圈則要符合gb96-76《墊圈》的規(guī)定??奂粦辛鸭y、氣孔;不應有疏松、砂眼或其影響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奂拈_口處的最小距離要不小于5mm,扣件的活動部位應靈活,旋轉扣件的兩件旋轉面間隙要小于1mm。

3外架搭設技術要求:(一般要求,詳細見外架施工方案)

3.1? 腳手架橫向距為1.0-1.3m,縱向間距1.3-1.5m9建筑用途)。

3.2? 腳手架堅立桿離墻體的距離為30-50mm,小橫桿離墻體為10-20cm。

3.3? 陰、陽角處立桿距墻體的距離不得大于40cm。

4、軟硬拉結

4.1 各類拉結、支撐點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4.2 軟拉結應雙股并聯,不得拉結在窗框、水落管和銹蝕的金屬預埋件上。

4.3 設置預埋硬拉結處,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標準。

4.4 硬拉結與腳手架里立桿連接點不準采用電焊焊接。

5、搭接:腳手架剪刀撐、斜撐搭接長度不小于0.4m,且不少于2只扣件緊固。

6、竹籬笆、欄桿

6.1 施工操作層必須滿鋪籬笆,四角綁扎牢固。

6.2 鋪設竹笆層時,應設置40cm踢腳笆、圍護笆或不低于1m的小眼安全網。

7、登高設施

7.1 斜道(直上、之字形):走人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運料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4。并應鋪設特殊竹笆(竹黃一律向上)或加設防滑措施。

7.2 斜道應設置不小于3.4m2的平臺。

7.3 斜道縱向外側及橫向兩終端應設置剪力撐。

7.4 登高掛梯不得設置在腳手架通道中間。

7.5 登高掛梯架子縱向外側應設置剪力撐。

7.6 斜道坡度兩側應設兩道防護欄桿。

7.7 斜道平臺、登高平臺臨邊應設竹笆防護,不得采用40cm踢腳笆或安全網。

8、驗收

8.1 腳手架應有分部、分段按施工進度的書面驗收報告。

8.2 各種腳手架應在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8.3 扣件的扭力矩應按規(guī)范要求測試,抽點驗收。

三)'三寶''四口'安全保護措施

1 安全帽

1.1 安全帽購買時必須是國家或地方安全監(jiān)督部門指定的品牌。

1.2 安全帽在按gb2812-81規(guī)定批量抽驗時,如不合格,應再取雙倍復驗。

2 安全帶:購買安全帶時,必須按(gb6095-85)標準執(zhí)行,出廠資料、歸檔。

3 安全網:購買安全網必須按(gb5725-85)標準執(zhí)行,采用容目式安全網,其標準1cm×1cm目數為2000目以上。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范督促工人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4 預留洞口

4.1? 邊長或直徑在20~25cm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內鋼筋或固定蓋板防護。

4.2? 60~150cm的洞口,可用混凝土板內鋼筋貫空洞徑,網格一般不得大于20cm。

4.3? 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護欄,洞口下張安全網,按欄高1m設兩道水平桿。

4.4 預制構件的洞口(包括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參照上述規(guī)定防護或架設腳手板、滿鋪竹笆,固定防護。

5 樓梯口

5.1 分層施工樓梯口應裝臨時防護。

5.2 梯段邊設臨時防護欄桿(用鋼管)。

5.3 頂層樓梯口應隨施工安裝正式欄桿或臨時防護欄桿。

5.4? 臨邊防護經有關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用電

1、支線架設

1.1 配電箱的電纜線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大容量電箱上進線加滴水彎。

1.2 支線絕緣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

1.3 支線應沿墻或電桿架空敷設,并用絕緣子固定。

1.4 過道電線可采用硬質護套管埋地并作標記。

1.5 室外支線應用橡皮線架空,接頭不受拉力并符合絕緣要求。

2、現場照明

2.1 一般場所采用220v電壓。危險、潮濕場所和金屬容器內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電壓。

2.2 照明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塑料膠質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腳手架上。

2.3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回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2.4 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鎢燈固定架設,要保證安全。鈉、鉈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5m以上。燈線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3、架空線

3.1 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水泥桿、木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或腳手架上。

3.2 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子,其規(guī)格、線間距離、檔距等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其電桿板線離地2.5m以上應加絕緣子。

3.3 架空線一般應離地4m以上,機動車道為6m以上。

4、電箱(配電箱、開關箱)

4.1 電箱應有門、鎖、色標和統(tǒng)一編號,使用標準電箱。

4.2 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各類接觸裝置靈敏可靠,絕緣良好。無積灰、雜物,箱體不得歪斜。

4.3 電箱安裝高度和絕緣材料等均應符合規(guī)定。

4.4 電箱內應設置漏電保護器,選用合理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進行分極配合。

4.5 配電箱應設總熔絲、分熔絲、分開關。零排地排齊全。動力和照明分別設置。

4.6 配電箱的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或開關箱一一對應配合,作分路設置,以確保專路???;總開

電器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熔絲應和用電設備的實際負荷相匹配。

4.7? 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

4.8 同一移動開關箱嚴禁配有380v和220v兩種電壓等級。

5、接地接零

5.1 接地體可用角鋼、圓鋼或鋼管,但不得用螺紋鋼,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組2根接地體之間間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電阻應符合規(guī)定。

5.2 橡皮線中黑色或綠/黃雙色線作為接地線。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接地或接零線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芯線;手持式民用電設備應采用不小于1.5 mm2的多股銅芯線。

5.3 電桿轉角桿、終端桿及總箱、分配電箱必須有重復接地。

6、變配電裝置

6.1 配電間面積不小于3m×3m,單列配電柜(板)通道;正面不小于1.5m,側面不小于1m,背面不小于0.8m;雙列配電柜正面不小于2m。

6.2 配電間必須符合'四防一通'的要求

6.3 變配電間應配有安全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并有各類警告標牌。開關應有編號及用途標志。保持室內清潔無雜物。

五)中小型機具

1、攪拌機及砂漿機

1.1 必須搭設防雨防砸操作棚,機體安裝堅實平穩(wěn)。

1.2 各類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防護罩必須安全可靠有效。

1.3 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操作。

1.4 必須有良好的單獨接地,接地電阻應符合規(guī)定。

1.5 攪拌機操作桿必須裝有保險裝置,進料斗應有掛鉤及鏈。

1.6 攪拌機拉鏟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1.7 砂漿機筒體防護柵齊全,出料應配備圓盤式手轉盤。

2、木工平(壓)刨

2.1 外露傳動部位必須裝有防護裝置。

2.2 刨面必須有靠山

2.3 平刨刀刃處必須設護手防護裝置。

2.4 壓刨設有刀口防回彈裝置。

2.5 必須單獨重復接地保護,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3、木工圓鋸

3.1 傳動部位必須有可靠的防護罩和安全防護擋板及月牙罩。

3.2 圓鋸要設松口刀(分料器)。

3.3 操作必須使用單向電動開關。

3.4? 要有良好的接地保護,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4、手持電動機具

4.1 必須單獨安裝漏電保護器。

4.2 防護罩殼齊全有效。

4.3 外殼必須有效接地或接零。

4.4 橡皮電線不得破損。

5、電焊機

5.1 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2 一、二次線(電源、龍頭)接線處應有齊全的防護罩,二次線應使用線鼻子。

5.3 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5.4 配線不得亂拉亂搭,焊把絕緣良好。

6、乙炔發(fā)生器

6.1 距明火距離應大于10m。

6.2 必須裝有回火防止器。

6.3 應有保險鏈、防爆膜,保險裝置必須靈敏可靠,使用合理。

7、氣瓶

7.1 各類氣瓶應有明顯色標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曬。

7.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距離應大于5m。

7.3 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回火防止器。

7.4 皮管應用夾頭緊固。

7.5 操作人員應持有效證上崗操作。

8、水泵

8.1 電源線不得破損。

8.2 有良好的接零保護裝置。

8.3 應單獨安裝漏電保護器,靈敏可靠。

六)、塔吊(起重)

1.1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yè)訓練,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進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械各項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yǎng)技術。

1.2? 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后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1.3? 作業(yè)前應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1.4? 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1.5? 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1.6? 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1.7?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戶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應有防火防觸電安全措施。

1.8? 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 起吊重物時綁扎應平穩(wěn)、牢固,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準起吊埋在土里或凍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帛籠或鋼絲繩綁fl$固后方可起吊。

2.0? 雨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2.1? 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2.2? 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端不得小于互米。

2.3? 多機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各機的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2.4? 通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yè)。

2.5? 作業(yè)完畢后,吊鉤、小車應移到吊臂根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須向風源,放松回轉制動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2.6? 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2.7? 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2.7.1(回)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心必須移至規(guī)定位置。

2.7.2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2.7.3頂升作業(yè),必須有專人指揮,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應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2.7.4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

2.7.5頂升到規(guī)定高度時,必須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方可繼續(xù)頂升。

2.7.6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的力距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七)、施工電梯

1.1 電梯操作工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取證后方可操作。

1.2 電梯司機應按規(guī)定檢查電梯是否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

1.3 操作前應按規(guī)定進行調試檢查,檢查限速器、制動器等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1.4 操作前應檢查,電梯底籠周圍2.5米范圍內的防護欄桿必須具備,各??繉拥倪^橋和運輸通道必須平整牢固,出人口欄桿必須安全可靠。

1.5 電梯每班首次運行時,應空載和滿載運行,將梯籠升離地面互米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的靈敏性,確認正常后方可投人運行。

1.6 梯籠乘人、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使用。

1.7 操作工必須做好外用電梯設備使用。維修、保養(yǎng)、運轉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和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八)防火安全

1、工地建立防火責任制,職責明確。按規(guī)定設專職防火干部和專職消防員,建立防火檔案并正確填寫。

2、按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有專人負責,訂出教育訓練計劃和管理辦法。

3、重點部位(危險倉庫、油漆間、木庫、木工間等)必須建立有關規(guī)定,有專人管理,落實責任。按要求設置警告

標志,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4、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按規(guī)定劃分級別,明確審批手續(xù),并有監(jiān)護措施。

5、一般建筑各樓層、非重點倉庫及宿舍,明確用火審批手續(xù),并有監(jiān)護措施。

6、焊割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guī)定。

7、危險品押運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和審證,做到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2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建筑安裝分項工程工藝安全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安全技術規(guī)程以及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及安全生產的各項政策、法令。

2 施工現場逐級建立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明確從項目經理到各班組長組成的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并對上一級、上一環(huán)負責'的管理網絡,哪一級出現問題就追究哪一級管理人員的責任,促使責任制有效扎實地落實到各工種、各工序、各班組中,形成齊抓共管的氛圍。

3 在日常的工作中,堅持把安全施工落實到技術交底、任務下達和交接上,實行安全文明施工交接制度。每道工序完成之后,由安全員、工長、下道工序施工班組進行聯合驗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后,才辦理交接手續(xù)。如不符合要求,將追究工長和施工班組的責任,除了要求立即整改外,還將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罰。

4 實現現場領導值班制度,時刻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放在首位,現場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跟蹤檢查現場安全情況,對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發(fā)現并消除。落實安全責任,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獎罰制度。

5 實行安全晨會、安全例會制度,由生產副經理負責召開,晨會主要給操作人員講明每天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注意事項,檢查施工的安全文明條件是否具備;

每周安全例會主要加強對員工的每周安全生產教育,布置并進行安全培訓,安全技術交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檢查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第3篇 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記分管理規(guī)定

一、建筑施工項目經理(以下簡稱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項目經理所負責的工程項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二、依據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類別以及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2分、6分、3分、1分四種。

三、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超越執(zhí)業(yè)范圍或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擔任項目經理的;

(二)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過期仍擔任項目經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未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

(四)謊報、瞞報質量安全事故的;

(五)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未開展應急救援的。

四、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違反規(guī)定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經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組織施工的;

(三)未按規(guī)定組織編制、論證和實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規(guī)定組織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進行見證取樣的;

(五)送檢試樣弄虛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偽造檢測報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

(八)未參加分部工程驗收,或未參加單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驗收的;

(九)簽署虛假文件的;

(十)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期間未在現場帶班的;

(十一)未組織起重機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驗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護裝置失效的起重機械的;

(十三)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質量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十四)未組織落實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提出的質量安全隱患整改要求的。

五、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合同約定的項目經理未在崗履職的;

(二)未按規(guī)定組織對進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預拌混凝土等進行檢驗的;

(三)未按規(guī)定組織做好隱蔽工程驗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產費用的;

(五)現場作業(yè)人員未配備安全防護用具上崗作業(yè)的;

(六)未組織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或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作業(yè)的;

(八)作業(yè)人員未經質量安全教育上崗作業(yè)的。

六、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

(一)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未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的;

(三)未落實企業(yè)質量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

(四)未按規(guī)定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制定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的;

(五)未組織實施質量安全技術交底的;

(六)未按規(guī)定在驗收文件或隱患整改報告上簽字,或由他人代簽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在檢查中發(fā)現項目經理有質量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并按本規(guī)定進行記分;在一次檢查中發(fā)現項目經理有兩個及以上質量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應當分別記分,累加分值。

八、項目經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超過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其負責的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jiān)管,增加監(jiān)督執(zhí)法抽查頻次。

九、項目經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該項目經理停止執(zhí)業(yè)1年;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項目經理在停止執(zhí)業(yè)期間,應當接受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安全教育培訓,其所屬施工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更換符合條件的項目經理。

十、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4篇 某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標準

1目的

為全面貫徹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為進一步加強*項目公司對現場安全管理的有效控控制,切實解決目前工程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提高現場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工程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依據國家、行業(yè)以及集團公司有關現場安全施工的標準、規(guī)程、規(guī)定、制度等制定本管理要點,規(guī)范*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爭創(chuàng)國內電力工程建設一流安全施工工地,特制訂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承擔*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建設的所有單位(包括建設、設計、施工、設備廠家、調試運行、監(jiān)理公司等單位)的安全管理。

參加本工程建設的所有單位的各級領導在堅決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及上級有關安全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的同時,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作為企業(yè)經營理念,不斷完善安全、衛(wèi)生條件,規(guī)范員工安全行為,在確保安全與健康的前提下,組織開展施工,并接受*項目公司和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與指導,但不代替各施工單位的正常安全管理,施工單位要根據各自承擔的工程,在開工前編制完成各項安全施工管理辦法。

各單位各級行政一把手是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各職能部門亦應在各自主管的業(yè)務范圍內對安全工作負責,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tǒng)

引用標準

3.1.1《中國*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試行)》;

3.1.2《中國*公司工程建設安全技術及管理要點》;

3.1.3《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 dl 5009.1-2002;

3.1.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

3.1.6《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3.1.7國務院《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相關子系統(tǒng)

3.2.1 安健環(huán)管理;

3.2.2 監(jiān)理管理;

3.2.3 檔案管理;

3.2.4 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5 評估及改進管理;

4 專業(yè)術語定義(略)

5職責

標準監(jiān)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熱電有限公司總經理是本標準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全面管理,基建副總經理是本標準協助負責人,監(jiān)督檢查*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參建單位執(zhí)行本標準的有效性。

標準監(jiān)督實施及完善執(zhí)行人

*熱電有限公司安監(jiān)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jiān)督實施及完善執(zhí)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部門的執(zhí)行情況,對執(zhí)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及時予以解決或處理,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6 執(zhí)行標準

安全目標

*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在施工合同簽訂的同時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合約。本工程實現以下安全目標。

6.1.1不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

6.1.2不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

6.1.3不發(fā)生重大施工機械及設備損壞事故。

6.1.4不發(fā)生負有責任的重大交通、運輸事故。

6.1.5不發(fā)生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事故。

6.1.6不發(fā)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6.1.7不發(fā)生重大職業(yè)衛(wèi)生傷害事故。

6.1.8不發(fā)生同一現場重復相同性質的事故。

6.1.9嚴格控制重傷事故發(fā)生,重傷事故率不超過1‰,負傷率不超過2‰。

6.1.10實現安全、文明施工,達標投產工程。

6.1.11創(chuàng)全國電力行業(yè)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現場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

安全監(jiān)督

6.2.1為全面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定,強化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確保本工程建設任務的順利完成,成立以*熱電有限公司總經理為主任的,監(jiān)理公司和各主要施工單位行政正職參加的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委員會。成立以*熱電有限公司主管工程的副總經理為組長的,監(jiān)理公司和各施工單位主管工程的副職、安監(jiān)部負責人參加的安全施工協調領導小組。

安全委員會成員與安全施工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嚴格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安全施工協調領導小組應在安委會統(tǒng)一布置、統(tǒng)一指揮下開展安全施工檢查活動和安全監(jiān)察工作。

6.2.2安全委員會職責:

6.2.2.1全面負責整個工程全過程的安全施工組織與各個階段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其組成成員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各單位應重點抓好各自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施工,明確目標和責任責任,建立健全各單位的安全監(jiān)察機構和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和管理標準,并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6.2.2.2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負全面的監(jiān)督和管理責任。

6.2.2.3負責制定工程建設的安全施工規(guī)劃和經濟制約措施。

6.2.2.4監(jiān)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研究對安全施工嚴重失控的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停工整頓或清退出場等處理。

6.2.2.5安全委員會成員在現場,均能行使監(jiān)督權,經濟處罰指令權。

6.2.2.6參加施工現場的死亡事故調查分析,及時了解各單位發(fā)生事故情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制定措施,改進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6.2.3安全施工協調領導小組職責:

6.2.3.1日常的安全施工管理,由*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牽頭,監(jiān)理單位、各施工單位安監(jiān)部參加進行工作,*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參加協調小組的工作和一些較大的協調工作會議等。定期向安全委員會報告本工程建設的安全情況。

6.2.3.2負責監(jiān)督各項安全規(guī)章標準,安全技術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的貫徹執(zhí)行。

6.2.3.3負責監(jiān)督對施工設施的安全技術狀況,人身安全防護設施狀況的檢查,監(jiān)督各單位工器具、起重機具及運輸設備的管理和定期檢查工作。

6.2.3.4具體組織安全大檢查,監(jiān)督整改措施的落實。

6.2.3.5參加或協助組織事故調查,監(jiān)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

6.2.3.6負責監(jiān)督安全技術及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施工組織設計計劃和反事故措施計劃的落實。

6.2.3.7定期或不定期總結分析工程建設中的安全薄弱環(huán)節(jié)和帶傾向性的安全施工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事故隱患、危險點,做到超前預防。

6.2.3.8對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發(fā)出《安全施工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6.2.3.9協調解決各施工單位在交叉作業(yè)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及時應用通報、快報、簡報等形式進行事故反饋,配合有關部門采用各種形式和手段對職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6.2.4職權

6.2.4.1*項目公司、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委員會成員、安全施工協調領導小組長、付組長和*項目公司安監(jiān)專職、監(jiān)理單位安監(jiān)專職有權對違章現象與整改工程隨時下發(fā)罰款通知單和整改通知單。。

6.2.4.2安全委員會與協調領導小組的獎罰只對各單位,對具體人員的處罰由各單位進行落實,安全委員會與協調領導小組有權隨時過問對違章和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6.2.4.3對于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單位寫出獎勵工程及有關情況,報工程建設*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確認后核定獎勵金額,經安全委員會批準,給予獎勵。

6.2.4.4安全委員會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對違章、違紀及影響安全施工的各種現象,有權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

6.2.4.5安全委員會在本工程建設和試運行過程中具有“安全一票否決權”。根據工程建設和試運行的實際情況進行集體研究,可分別進行批評、通報、經濟處罰、扣留工程進度款或停工整頓、終止施工合同等。

6.2.4.6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在進行工程竣工驗收決算時,必須經*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會簽后,才能支付尾款。

6.2.4.7享有《電力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中賦予各級安全監(jiān)察機構與人員的職權。

6.2.5監(jiān)理單位設立安全組,原則上不得少于6人并兼顧各專業(yè)??偙O(jiān)理工程師承擔現場施工安全的監(jiān)管人。

6.2.6施工單位設立安全監(jiān)察科(或相應機構,人數不少于5人),工地設專職安全員,班組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外協隊伍設專職安全員,施工單位配備的專職安全員數量不低于職工總數的3%。設計單位和設計監(jiān)理單位設置兼職安全人員。

安全管理

6.3.1工程建設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guī)律,按施工管理程序辦事。

6.3.2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思想是: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安全文明施工為基礎,實現快速、優(yōu)質、低耗、達標投產。

6.3.3建立健全“電力建設安全風險,安全監(jiān)督制約,安全教育激勵”三項機制。

6.3.4各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標進行分解落實,負責制訂實現本工程安全目標的具體措施、辦法和考核細則,加強安全管理并貫徹落實。

6.3.5企業(yè)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yè)性較強的施工工程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jiān)督檢查管理。

6.3.6嚴格目標管理與控制,加強危險點的預測,嚴格控制危險點,消除危險源,密切注意危險因素,堅決杜絕危險事件的發(fā)生。在組織施工中樹立“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積極采取各種措施,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通過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積極抓好預測預控,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6.3.7安全工作采取行政、法律和經濟的手段進行綜合管理,要有嚴、細、實、穩(wěn)的工作作風。

6.3.8抓好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制的到位和落實,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在施工中認真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施工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自明確在安全方面哪些范圍要自己負責,負什么樣的責,對誰負責,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真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各施工單位必須將安全文明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任務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日?;?。適時組織開展“安全活動月”及“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

6.3.9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施工單位建立健全的的安全、健康、環(huán)保管理標準和臺帳,認真填報帳、表、冊、卡,作到記錄及時準確,有據可查。

6.3.10在整個工程建設中,形成以工程*項目公司為中心,以*項目公司總經理為首的行政指揮體系;以書記為首的政治思想保證體系;以總工程師為首的工程技術保證體系;以安監(jiān)部為首的安全監(jiān)察體系。做到各盡其責,共同負責。

6.3.11認真落實四個到位,即“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6.3.12認真抓好勞動者的思想和技術業(yè)務素質的全員培訓工作,提高全體勞動者的整體素質,必須培訓合格,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專業(yè)操作水平和安全施工意識,不斷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能力,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礎。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手段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并引進激勵機制,加強員工崗位專業(yè)安全素質的培訓,把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結合起來,不斷充實全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內容,還要利用事故通報,快報,安全簡報等對員工進行典型事故實例教育。特殊工種應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

6.3.13加強作業(yè)場所和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作業(yè)場所和施工現場應有施工組織安全方案,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要到位,不留任何死角,漏洞,做到一嚴、二細、三實(嚴格要求;細心檢查;細心操作;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制度)。結合施工生產任務,認真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規(guī)劃和安全技術措施;所有施工工程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對大型工程、特殊作業(yè)、危險作業(yè)的施工工程,*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和監(jiān)理部必須監(jiān)督施工單位編制專門的安全施工措施,嚴把措施的編、審、交底和簽字關,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并監(jiān)督實施;對進入或涉及發(fā)電生產區(qū)域的施工作業(yè),必須到發(fā)電運行單位辦理工作票、操作票,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對參加本工程建設的所有施工單位都應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必須在施工企業(yè)的施工管理費中預扣總價的1%作安全施工保證金。

6.3.14對民工、臨時工及包工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按《安全生產法》和《中國*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做到同正式職工一樣對待,一樣培訓,一樣嚴格要求,一樣管理,嚴把三關:資質審查關(包括身體檢查);安全教育培訓關;考試合格審查關。并簽訂正式合同明確民工和臨時工,包工隊的安全職責,各單位在*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指導下建立含民工、臨時工在內的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檔案,按安全管理三項機制的實施細則歸口*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統(tǒng)一管理,并嚴格按照“調規(guī)”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堅決杜絕以“包”代管和以“罰”代管,杜絕民工和臨時工的傷亡事故,切實實現整個工程建設全過程全員的安全零目標。

6.3.15加強對高空作業(yè)和交叉作業(yè)的立體安全多層次防護措施的編制指導和管理,并監(jiān)督檢查,從而不斷發(fā)展安全防護技術,提高安全科技水平。

6.3.16堅持安全例會標準,定期召開安委會、安全工作會和安全專業(yè)例會;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和布置安全工作。

6.3.17加強班組和安監(jiān)隊伍的建設,充分發(fā)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參加本工程建設的所有施工單位都必須組建獨立的安監(jiān)機構,且業(yè)務素質,人員數量符合工程建設的需要。認真加強班組安全管理,規(guī)范班組安全建設,嚴格執(zhí)行班組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和“三交” (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三查” (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tài))標準。

6.3.18加強對現場“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罰力度,嚴格控制習慣性違章,以違章零目標確保事故零目標的實現。

6.3.19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加強現場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升降電梯及大中型施工機械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符合勞動與安監(jiān)部的規(guī)定,將其臺帳報*項目公司與監(jiān)理公司,隨時接受查驗;各種吊裝機械、鋼筋加工機械、卷揚機、攪拌機、木工機械的各種防護裝置應齊全、靈活、可靠,并定期進行檢查。

6.3.20加強工程的開工管理。對施工單位參加施工的各類人員的安全知識考試成績審查合格,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現場標示符合要求,施工人員配戴上崗證,安全帽應按單位統(tǒng)一編號,并對安全帽顏色作統(tǒng)一規(guī)定。所有工程開工報告須經中國*熱電有限公司安監(jiān)部會簽。否則,工程不能開工。

6.3.21加強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配電箱必須設可靠漏電保護裝置。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必須由有證電工操作;加強對施工用電的安全檢查,嚴防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6.3.22認真落實*公司《火電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標準化》的要求,為施工人員創(chuàng)造安全的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

6.3.23企業(yè)應該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6.3.24企業(yè)應對參加施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fā)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6.3.25從事施工作業(yè)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6.3.26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6.3.27行人、車輛等交通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在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

6.3.28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圖規(guī)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guī)格堆放整齊,標識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6.3.29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yè)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6.3.30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yè)區(qū)與生活區(qū)分開設置。

6.3.31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guī)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yè)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6.3.32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qū),根據作業(yè)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工程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6.3.33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6.3.34各種氣瓶應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qū)域如需動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它可燃物。在施工區(qū)域及生活區(qū)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機、1211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機、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于良好的可用狀態(tài)。

6.3.35工程應該按照作業(yè)條件,針對季節(jié)性施工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6.3.36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yè)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傍山的施工現場做好防滑坡塌方的工作和做好臨時設施及腳手架等的防強風措施。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6.3.37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6.3.38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yè)。

6.3.39加強對現場的監(jiān)督檢查,堅持“安全一票否決權”和“重獎重罰”的原則,嚴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機械傷害、坍塌、觸電和職業(yè)衛(wèi)生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6.3.40嚴格事故統(tǒng)計報告標準,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6.3.41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6.3.42工程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jiān)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jiān)理責任。

6.3.43嚴格執(zhí)行 “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檢查表”和“火電工程施工現場專業(yè)安全檢查表”,強化對現場的安全檢查,搞好經常性、專業(yè)性、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

6.3.27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符合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施工總平面劃分及管理規(guī)定

6.4.1 劃分原則

6.4.1.1 按施工合同范圍劃分,凡是合同范圍內的,其區(qū)域的安全施工管理由合同施工單位負責。施工材料的堆放、施工機具布置嚴格按*項目公司批準的施工場地平面布置圖安排。

6.4.1.2 按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總平面布置圖劃分、施工生活區(qū)由各自施工單位負責。

6.4.1.3土建與安裝按交安時間范圍劃分。交安前由土建單位負責,交安后由安裝單位負責。

6.4.2 管理辦法

6.4.2.1區(qū)域總負責制,誰的責任區(qū)由誰總負責。

6.4.2.2 施工單位進入另一個施工單位的責任區(qū)內施工,必須服從責任區(qū)單位的管理,并辦理進出場手續(xù)。

6.4.2.3 進出場手續(xù)由進入單位填報施工內容、施工區(qū)域、場地情況、材料、機具的堆放布置和退場恢復情況等。責任區(qū)單位簽字同意后報*項目公司工程部和安監(jiān)部,未辦理手續(xù),責任區(qū)單位有權報*項目公司的工程和安監(jiān)部不承認其工程量,直到責任區(qū)單位同意為止。

6.4.2.4 土建交安時,必須填報交安范圍區(qū)域,由安裝單位簽字認可,交安區(qū)域移交給安裝單位負責。

6.4.3 施工階段現場管理

6.4.3.1 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掛置安全施工責任區(qū)范圍及責任人與安全員的標牌。

6.4.3.2 施工機械、設備完好、清潔,安全操作規(guī)程齊全,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熟悉機械設備性能和工作條件。

6.4.3.3 施工臨建設施完整,布置得當,環(huán)境清潔。辦公室、工具間等場所內部整潔,布置整齊,有關職責、制度、規(guī)定上墻。

6.4.3.4 施工道路應設置明顯的路標,不應在路邊堆放設備、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斷道路時,必須經*項目公司工程部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后實施,以保證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主要安裝施工單位還應布置必要的消防管道。施工單位必備需要的消防器材。

6.4.3.5 開挖區(qū)和施工區(qū)必須設有圍欄只允許留一個進出口,執(zhí)行封閉式管理。

6.4.3.6 建筑、安裝工程應盡量減少立體交叉作業(yè),如必須進行立體交叉作業(yè)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防止高空落物墜落的措施。

6.4.3.7 廠區(qū)道路、組合場,施工作業(yè)區(qū)要配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并根據工程需要及時配備維護人員保證正常使用。

6.4.3.8 溝道、孔洞、平臺、扶梯等處要有安全可靠的欄桿或蓋板,臨時性欄桿和欄繩應是紅、白相間隔的標示,并掛有安全警示牌。

6.4.3.9 經常開展各級安全活動,有實效,內容充實,有詳細齊全的活動記錄。

6.4.4 啟動階段的安全管理

6.4.4.1 工程啟動驗收委員會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工作重點之一,啟動驗收委員會主任對整套啟動期間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6.4.4.2 啟動試運大綱通過審查,各項啟動試運措施編制完畢,得到批準。啟動試運措施要對安全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在啟動調試過程中認真執(zhí)行。啟動試運前必須由*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組織進行安全大檢查,檢查結果報啟委會,審查存在問題限期整改,未達到啟動試運必備的安全條件不許啟動。

6.4.4.3 主廠房和燃油區(qū)等重點防火區(qū)域永久消防系統(tǒng)己能正常投入使用,各崗位有專人值班。

6.4.4.4 參加啟動調試人員著裝要符合要求,各類人員分別佩戴相應的標志,各自堅守工作崗位。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規(guī)定

6.5.1 參加本工程建設的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詳細的、操作性強的安全施工措施。

6.5.2 一般施工工程的安全措施,須經施工單位總工程師審查批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單位總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會審,經批準后報*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和監(jiān)理單位備案并接受其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6.5.3 重要的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工種交叉、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及帶電作業(yè)等危險性作業(yè)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等施工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施工單位技術、安監(jiān)等部門會審,總工程師批準后,先送監(jiān)理單位審查,再報*項目公司工程、安監(jiān)等部門備案,并接受*項目公司工程、安監(jiān)等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6.5.4 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

6.5.4.1 所有施工活動如無安全措施,無安全措施交底,嚴禁布置施工,否則,視為違章施工。

6.5.4.2 一般施工工程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組技術員進行全面交底,其余工程的安全措施全部由專職工程師進行交底。

6.5.4.3 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須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簽字。

6.5.5 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施工工程的主要危險點,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6.5.5.1 針對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

6.5.5.2 針對施工所用的有害人體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險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點,從工業(yè)衛(wèi)生和技術措施上加以保護。

6.5.5.3 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huán)境有可能給施工人員或他人以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危險,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險。

6.5.6 經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審查批準簽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未經審批人同意的,任何人無權更改。

6.5.7 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即施工和不認真執(zhí)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發(fā)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對造成后果的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5.8 對相同施工工程的重復施工,應重新報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進行安全措施交底。

6.5.9 堅持班前安全會,布置本班作業(yè)須注意的安全事項,危險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中有專人對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班后總結本班中的安全情況,表揚好的做法,批評違章的人和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項和必須整改的內容。

安全例會

6.6.1 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

6.6.2 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

6.6.2.1 及時傳達上級及*項目公司有關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規(guī)、法令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6.6.2.2 了解各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實,檢查安全技術交底情況,解決安全施工中遇到的問題。

6.6.2.3 查找各施

工單位相互交叉作業(yè)中危及安全施工的危險點,危險源,協調解決并落實交叉作業(yè)中的安全措施。

6.6.2.4 布置檢查工程部安排的指令性和指導性的安全工作。

6.6.2.5 總結、評比各單位的階段性工作,好的進行表彰,不好的予以通報批評。

6.6.3 組織管理

6.6.3.1 安全例會根據工程進度安排定期召開,由*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負責組織,監(jiān)理單位和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參加,實行例會簽到,缺席登記制度。

6.6.3.2 安全例會設立專用安全例會記錄本。

6.6.3.3 凡無故不參加安全例會的單位負責人,每次罰款不少于200元,列入安全獎勵基金。由*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統(tǒng)一掌握,并作好臺賬。

安全檢查

6.7.1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6.7.1.1 檢查各級領導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付諸實施;是否做到“五同時”以及各級安全施工責任的落實情況。

6.7.1.2 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賬、表卡的建立及執(zhí) 行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安監(jiān)部和其他有關的安全管理效能,檢查各個安全網絡的組織和活動情況,檢查工地各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

6.7.1.3 檢查各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檢查違章違紀現象,檢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6.7.1.4 檢查事故單位是否對事故真正做到“四不放過”和事故統(tǒng)計上報。

6.7.2 組織管理

6.7.2.1 安全檢查中的一般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由*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負責組織。這些檢查可以結合進行,也可以分別進行。安全檢查的頻率根據工程進展情況確定。

6.7.2.2 各施工單位的安監(jiān)部實行工序作業(yè)安全檢查標準化,加強日常性安全檢查,施工班組必須嚴格做好作業(yè)環(huán)境,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的自檢、互檢和交接班檢查等,這些檢查可以結合進行,也可以分別進行。

6.7.2.3 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屬一般性質的應當立即責令整改,對于重大問題,應填寫《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分送有關單位限期整改處理,對涉及現場全局的問題,應同時抄報安全委員會備案。

6.7.2.4 《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應由存在問題單位的領導負責接受和組織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

6.7.2.5 *項目公司及各施工單位均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檢查、銷帳制度及管理臺帳。

6.7.2.6 對無故不參加工程部組織的安全檢查活動的施工單位每次罰款500元,交工程部列入安全獎勵基金。做好臺賬,由*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統(tǒng)一掌握使用。

施工工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

6.8.1 進出施工現場的任何車輛,必須接受執(zhí)勤人員的檢查,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6.8.2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持有*項目公司頒發(fā)的車輛通行證。

6.8.3 運輸車輛須保持良好的運輸狀況,對于不能滿足安全施工要求的車輛,*項目公司有權回收有關證件,限期整改,否則取消在施工現場的運輸資格。

6.8.4 車輛駕駛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規(guī)定,出駕駛室要戴安全帽,現場不允許流動吸煙,著裝符合安全要求等。

6.8.5 任何車輛不得隨意停靠,不得占道,應嚴格遵守施工現場道路的交通規(guī)定。否則將實行經濟處罰,吊銷通行證。

6.8.6 由施工現場向外運送物品時,應辦理出門證。出門時由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核實物品后方可通行,出門證交執(zhí)勤人員。

6.8.7 履帶式起重、挖掘機、推土機等運輸車輛,嚴禁在砼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護措施行走,否則將嚴肅處理。

6.8.8 *項目公司及各施工單位要加強運輸車輛管理,實行“誰用車、誰管理”的原則。

6.8.9 *項目公司隨時對施工工地的交通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時解決施工現場的道路堵塞,車輛違章現象,以確保施工現場的道路暢通與車輛交通安全

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

6.9.1凡超過高度2米的作業(yè)一律被稱作高空作業(yè)。凡高空作業(yè)必須按照規(guī)定設置安全網,安全網的張掛形式根據具體工程實際情況,在安全技術措施中明確。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不適合高空作業(yè)人員一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在安全設施不完善時必須掛牢安全帶。

6.9.2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經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在高處危險區(qū)域施工時,提前完善工作區(qū)域的安全設施,提前布置安全水平繩、安全網、速差防墜器攀登自鎖器等安全防護設施。高處作業(yè)的平臺、走道、斜道等裝設1.2米高的防護欄桿和18厘米高的擋腳板,或設防護立網。壩頂、屋頂臨空邊沿,必須設置安防護欄桿。

6.9.3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氣候時,停止露天高處作業(yè),在霜凍或雨雪天氣進行露天高處作業(yè)時,首先對霜雪清理,采取在爬梯口加草包或麻袋片的防滑措施。

6.9.4高空作業(yè)前,施工單位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按程序經批準交底后嚴格執(zhí)行。

6.9.5 凡參加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體格檢查,經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yè)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空作業(yè)。

6.9.6高空作業(yè)的平臺、走道、斜道等必須裝設1.05m高的防護欄桿和有物品堆放等主要部位還要設18cm高的擋腳板或設防立網。

6.9.7 高空作業(yè)區(qū)域內的孔洞、溝道等應設蓋板、安全網和圍欄。

6.9.8特殊高空作業(yè)與地面的聯系信號和通訊裝置必須有專人負責。

6.9.9高空作業(yè)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作業(yè)人員必須衣著靈便,衣袖、褲腳應扎緊,穿軟底鞋。

6.9.10高空作業(yè)點各層平臺,走道及腳手架上堆放的物品不得超過允許載荷,不能妨礙通行,施工用料隨用隨吊。

6.9.11高空作業(yè)人員不得坐在平臺、孔洞邊緣,不得騎坐在欄桿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網內休息,不得站在欄桿上工作或使用欄桿起吊物件。

6.9.12作業(yè)人員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

6.9.13特殊高空作業(yè)(如煙囪、腳手架拆除等)的危險區(qū)必須設置圍欄及“嚴禁靠近”的警示牌,危險區(qū)內嚴禁人員逗留或通行。

6.9.14在霜凍或雨雪天氣進行露天高空作業(yè)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6.9.15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交叉作業(yè)

6.10.1交叉作業(yè)時,施工各方必須絕對服從監(jiān)理公司的調度,就各方的施工范圍及安全事項進行商定,各工序必須密切配合,作業(yè)場地盡量錯開,以減少干擾,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yè),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必要時須派專人進行監(jiān)護管理。

6.10.2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桿、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嚴禁隨意拆除。如需拆除時,應征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在施工完畢后立即恢復原狀,并經原搭設單位的驗收,嚴禁亂動非工作范圍內的設備、機具及安全設施。

6.10.3交叉作業(yè)場所的通道應保持暢通,有危險區(qū)域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必要時派專人進行監(jiān)護。

6.10.4交叉施工時,工具、材料、邊角余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應用工具袋或吊箱等吊運,嚴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6.10.5在特殊區(qū)域進行交叉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jiān)護。

6.10.6高空切割作業(yè)時,必須有防止熔渣、廢料墜落的措施。切割下方有易燃物品時,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6.10.7大的交叉施工作業(yè),必須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安全措施,經批準交底后才允許施工,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須報監(jiān)理部和*項目公司的工程和安監(jiān)等部門備案。

6.10.8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垂直方向上作業(yè)。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宜處于上層高度可能墜物半徑范圍以外,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yè),層間用雙層腳手板搭設可靠的安全隔離層,豎向用密目安全網封閉。

6.10.9各種拆除作業(yè)(如鋼模板、腳手架等)上面拆除時下面不得同時進行清整。

6.10.10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機的上料口等人員集中處的上方,應設置防護棚。防護棚的長度不應少于防護高度的物體墜落半徑的規(guī)定。當建筑外側面臨街道時,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外,尚應在臨街段搭設防護棚并設置安全通道。

6.10.11施工中較復雜、較大型的交叉作業(yè),應要求施工單位間簽訂安全施工協議,以明確各自的與交叉作業(yè)有關的安全職責。

施工用電管理

6.11.1在*項目公司工程部和安監(jiān)部辦理了正式用電手續(xù)的施工單位,才允許正式用電,并將用電批準手續(xù)報監(jiān)理單位。

6.11.2各用電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用電管理機構,要求將該機構負責人、電氣負責人、一、二類工作票簽發(fā)人及電工班組成人員,以文字形式報*項目公司工程部門、安監(jiān)部和監(jiān)理單位。無安全用電管理機構或未辦理正式用電手續(xù)的單位,不予供電。

6.11.3各用電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與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guī)和制度。違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直至取消施工資格。

6.11.4各用電單位安裝的電氣設備、設施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項目公司有權對其進行檢查,發(fā)現不符合要求者,按違反《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處理,并停止供電。

6.11.5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和材料。

6.11.6任何用電單位不得向外轉供電。違者停止供電并按《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中有關規(guī)定處理。

6.11.7各用電單位的電氣工作負責人及有證電工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專業(yè)管理。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統(tǒng)一指導,接受*項目公司和監(jiān)理單位查證上崗監(jiān)督。無證者不準從事電工工作。

6.11.8各用電單位的電氣負責人,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重視安全用電,杜絕人為事故的發(fā)生。

6.11.9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6.11.9.1 認真執(zhí)行《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

6.11.9.2 嚴格落實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6.11.9.3 凡在供電范圍內的高低壓電氣設備上工作,及在各自管理的電壓等級在380v以上(含380v等級)的電氣設備上工作,無論設備是否帶電,必須辦理工作票和工作許可證手續(xù),作好安全措施,經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在工作票上簽字后方可工作。施工單位的工作票簽發(fā)人需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批準,報*項目公司。

6.11.9.4 嚴禁無票和搭票工作,嚴禁超時停送電,杜絕習慣性違章。

6.11.9.5 凡需在變電站設備及10kv線路上工作,必須由工作負責人提前一天到*項目公司工程部門辦理停電申請。施工單位應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票,經工作票許可人簽發(fā)后方可工作。

6.11.9.6 第一、二種工作票的使用范圍嚴格按《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第一種工作票應在開工前四小時交給工作許可人;第二種工作票應在開工前一小時交給工作許可人。

6.11.9.7 各用電單位需在配電變壓器臺架或低壓側工作時,應斷開變壓器與10kv線路的聯結開關后,取下該處10kv帶電線,在本單位辦理工作票及許可手續(xù),必須懸掛有關警示牌并加強監(jiān)護工作。

6.11.9.8 電氣設備停止運行(包括事故停電和拉閘)后,在未拉開有關刀閘或斷開開關及未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電氣設備,更不得擅自進行工作,以防突然來電。

6.11.9.9 事故緊急搶修可不填寫工作票,但應嚴格按《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第三章第二節(jié)第九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11.9.10 凡在生產運行區(qū)域進行施工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票。

6.11.9.11 工作票有效時間為許可開工時間至計劃工作終止時間。如需延長工作時間,應由工作負責人于計劃工作終止時間以前一小時,辦理好延長手續(xù)并經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簽字后,方可進行延期工作。

6.11.9.12 已終結的工作票保存三個月,工作票的合格率作為安全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6.11.9.13 工作票中所列三種人應由各單位明文確定,非明文確定的人員不得在工作票上簽字,各用電單位的電氣工作負責人不得少于2人,工作班人不得少于3人。

6.11.10各用電單位必須按*項目公司的要求設置安全警示牌及各種標示牌。

6.11.11根據國家規(guī)定及上級有關制度,制訂強制性的安全施工用電獎懲制度。各用電單位在進駐施工現場十五日內,將制訂本單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送*項目公司工程、安監(jiān)等部門備案。

6.11.12施工用電設備數量在5臺及以上,或用電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核。

6.11.13施工現場應定期對電工和用電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上網操作人員必須有上崗證。電器設備必須經常進行檢測。

6.11.1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作業(yè)棚、生活設施和堆放構件、材料等。

6.11.15低壓線路不得采用裸導線架設,宜用電纜架設。采用其他絕緣導線架設時,架設高度不得低于規(guī)定要求。架空線路應經橫擔和絕緣子架設在專用電桿上,或其他支撐桿件上。禁止導線直接與金屬物相連。

6.11.16在架空線路一側施工時,在建工程應與架空線路邊線之間保持安全操作距離,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規(guī)定數值;施工現場不能滿足規(guī)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按現行行業(yè)規(guī)范規(guī)定搭設防護設施并設置警告標志。

6.11.17所有配電和用電施必須設接地或接零保護,接地電阻須符合要求。

6.11.18配電箱及開關箱要求:

⑴ 施工用電應實行三級配電,即設置總配電箱或室內總配電柜、分配電箱、開關箱三級配電裝置。開關箱以下應為用電設備。

⑵ 施工用電動力配電與照明配電宜分箱設置,當合置在同箱內時,動力與照明配電應分路設置。

⑶ 施工用電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厚度為1.2-2.0mm)或阻燃絕緣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質配電箱、開關箱及木質電器安裝板。

⑷ 施工用電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無外來物體撞擊的地方,其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

⑸ 施工用電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嚴禁于地面上拖拉。

⑹ 施工用電開關箱應實行“一機一閘”制,不得設置分路開關。

⑺ 施工用電配電箱、開關箱中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短路保護器、過載保護器,其額定值和動作整定值應與其負荷相適應??偱潆娤?、開關柜中還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6.11.19手持電動工具,應裝設漏電保護,并定期進行絕緣檢查。在使用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

6.11.20室內和夜間施工場所,應有充足的照明,一般場所,照明電壓應為220v;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粉塵和狹窄場所,照明電壓不應大于36v,行燈電壓不應大于36v;潮濕和易觸及照明線路場所,照明電壓不應大于24v。現場禁用碘鎢燈照明和取暖。

6.11.21施工變壓器安裝:在地面臺上安裝時,在變壓器周圍應設有高度不低于1.7m的柵欄和帶鎖的門,并有警告標志;采用柱式安裝,地步距地面不應小于2.5m。

6.11.22各用電單位應保持電氣設備的完好,及時消除設備的缺陷。*項目公司有關主管部門隨時組織檢查、抽查,不合格者立即整改。

施工合同安全管理

6.12.1 錄用的施工單位必須符合國家安全資質審查的要求,經*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嚴格審查,不符合安全施工資質要求的單位嚴禁錄用。

6.12.2 錄用的施工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遵守工程部制定的有關安全施工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服從*項目公司和監(jiān)理單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管理、監(jiān)督和指導。

6.12.3 施工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承擔本施工區(qū)域的安全施工負全面責任,并負責領導本單位安監(jiān)部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大力支持安監(jiān)人員的工作。

6.12.4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強有力的安監(jiān)機構。專職安監(jiān)員的數量、素質要有保證,在業(yè)務上接受*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的指導、監(jiān)督與檢查。

6.12.5 *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應組織各施工單位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活動,及時向施工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與通報等,并監(jiān)督學習與貫徹執(zhí)行。

6.12.6 施工現場的安全主要由施工單位負責,凡因施工單位自身原因與責任造成的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發(fā)生的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重傷以上(含重傷)的事故,應立即用電話等各種方式報工程部安監(jiān)部和監(jiān)理單位,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2.7 施工單位未經*項目公司同意,嚴禁分包或轉包工程。

6.12.8 施工單位因工程施工需要可招用少量的臨時工,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6.12.8.1 簽訂正式用工合同。

6.12.8.2 體檢及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

6.12.8.3 分到施工班組,納入本企業(yè)職工范圍進行安全管理。

6.12.9 所有施工單位的機具和工器具,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和保修,并有專人建賬、建卡、掛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

6.12.10 施工單位應有嚴格控制“三違”的措施并加強“三違”登記和上報工作。

6.12.11 按照*項目公司的劃分,搞好本單位范圍內的安全施工和加強保衛(wèi)等綜合管理。

6.12.12對特殊作業(yè),危險作業(yè)施工工程,施工單位應認真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并要求有編寫、審核、批準、交底人及參加交底人的簽字,接受監(jiān)理、工程、安監(jiān)等部門的監(jiān)督。加強對安全措施的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6.12.13 嚴格貫徹執(zhí)行各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并按各級人員責任到位的標準對照檢查。

6.12.14 完成全員的培訓教育達到100%的合格,并持證上崗。

包工隊、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6.13.1 各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臨時工、包工隊的管理,并對他們負有領導和監(jiān)督的權利和責任。凡在各施工單位承擔分包工程的外包單位(隊),有義務和責任搞好安全、文明施工,避免事故的發(fā)生,安全文明施工必須服從各發(fā)包單位安監(jiān)部的領導和監(jiān)督。

6.13.2 各施工單位經批準招用包工隊,必須對其施工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項目公司安監(jiān)部、監(jiān)理單位備案。嚴禁招用未經安全施工資質審查或不合格的包工隊,嚴禁以“包”代“管”。

6.13.3 經批準錄用的包工隊,人數在30人以上時,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對于同時承包兩個以上工程的包工隊,必須設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員,包工隊承包的工程嚴禁轉包他人。

6.13.4 各施工單位在錄用臨時工時,應嚴格進行審查,老弱病殘及童工嚴禁錄用。招用單位應對臨時工及包工隊成員建立安全教育,安全考試成績,體格檢查等內容的檔案。已注冊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6.13.5 對錄用的臨時工、包工隊的人員,應簽訂正式用工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雙方應盡的義務等。

6.13.6 工程開工前,包工隊必須對本隊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的花名冊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發(fā)包單位安監(jiān)部備案,并經抽考合格持上崗證,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補增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重新辦理上崗手續(xù)。

6.13.7 招用單位應定期組織臨時工和包工隊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嚴禁錄用,凡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的人員,應堅決清退。

6.13.8 全部手續(xù)合格人員,發(fā)包單位應發(fā)給帶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上崗必須佩帶,胸卡證嚴禁轉讓。

6.13.9包工隊對所承擔的施工工程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經發(fā)包單位的施工技術和安監(jiān)部審查合格后,作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因無安全措施而發(fā)生工傷事故的,發(fā)包方的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6.13.10包工隊必須嚴格貫徹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等,必須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和*項目公司的有關安全施工規(guī)定。

6.13.11 包工隊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須接受發(fā)包單位的管理、監(jiān)督和指導,并定期每周向發(fā)包單位安監(jiān)部匯報安全施工情況。

6.13.12 包工隊的負責人是該承包區(qū)域的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本隊人員及本區(qū)域的安全施工負責。包工隊必須按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劃分班(組),班(組)名單應報發(fā)包單位安監(jiān)部備案,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6.13.13 對特殊作業(yè)、危險作業(yè)的施工工程,發(fā)包單位的施工技術部門應負責編制包工隊的安全技術措施,按規(guī)定要求填寫施工作業(yè)票并在施工時派人監(jiān)督。

6.13.14 對包工隊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發(fā)包單位應上級與*項目公司有關文件規(guī)定,預扣安全施工保證金,發(fā)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fā)生重傷事故扣除50%。

6.13.15 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包工隊或個人,招用單位應給予獎勵,對于采取緊急措施而制止了重大事故發(fā)生(或事故擴大)的單位或個人,應給予重獎。負責人不服從安監(jiān)人員的管理的包工隊或嚴重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包工隊,發(fā)包單位必須終止合同限期退出現場并不得重新錄用。

6.13.16 施工單位承建的工程,在施工力量不足時,可根據工程的需要招收部分臨時工,作為補充勞務,但所屬施工工地負責人須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痣娛┕て髽I(yè)的臨時工在工地所占的最高比例:技術工種不超過25%,熟練工種不超過40%。并注意加強培訓和教育。

6.13.17 包工隊必須為施工人員配備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安全帶等)。

6.13.18 各施工單位對包工隊要定期進行評比,年終對安全管理好及安全施工的包工隊進行獎勵。

土方施工

6.14.1基坑工程應貫徹先設計后施工,先支撐后開挖,邊施工邊監(jiān)測,邊施工邊治理的原則。嚴禁坑邊超載,嚴禁相鄰基坑施工不防范相互干攏等做法。

6.14.2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順序應根據支護方案和降排水要求以及土質情況進行,當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開挖時,放坡坡度應滿足其委屈定性要求,嚴禁任意改變放坡坡度或不放坡;坑(槽)溝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機械;雨季施工或長時間施工的邊坡和坡頂應有防水設施和擋水設施,防止雨水滲向基坑。

6.14.3當基坑施工深度超過2米時,坑邊應設置臨邊防護,作業(yè)人員上下應有專用梯道,如卸煤溝、循環(huán)水泵房等。當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立體交叉作業(yè)時,應合理布置人員、材料、土方運輸通道,并設置防止落物傷害的防護設施。

6.14.4當基坑深度超過6米,又不能按照標準放坡時,可選用單支點和多支點的支護結構。支護結構的選型應考慮結構的空間效應和基坑特點,選擇有利支護的結構型式。

支撐安裝必須按設計位置、要求進行,施工過程嚴禁隨意變更。支撐的安裝和拆除順序必須與設計工況相符合,并與土方開挖和主體工程的施工順序相配合。分層開挖時,應先支撐后開挖;同層開挖時,應邊開挖邊支撐。支撐拆除前,應采取換撐措施,防止邊坡卸載過快。

6.14.5從事石方爆破工程設計、施工的企業(yè)必須取得相關資質證書,按照批準的允許經營范圍并嚴格遵照爆破作業(yè)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

6.14.6人工挖孔樁施工,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⑴ 人工挖孔樁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和安全施工許可證,應由熟悉人工挖孔樁施工工藝、具有相應資格、遵守操作規(guī)定、并經過上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挖孔。

⑵ 開挖樁孔應自上而下逐層進行,挖一層土及時澆筑一節(jié)混凝土護壁,嚴禁一次性超深挖孔、混凝土護壁一次澆鑄。

⑶ 孔口應設安全蓋板,孔口周邊1米范圍內不得有堆土和其他堆積物。井內照明應用安全礦燈或12v防爆燈具。

⑷ 每次下井作業(yè)前應檢查井壁和抽樣檢測井內空氣,當有害氣體超過規(guī)定時,應進行處理和用鼓風機送風。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14.7水電工程的土石方施工,應符合以下要求:

⑴ 作業(yè)區(qū)應有足夠的設備運行場地和施工人員通道。

⑵ 懸崖、陡坡、陡坎邊緣應有防護圍欄和明顯警告標志。

⑶ 施工機械設備顏色鮮明、燈光、制動、作業(yè)信號、警示裝置齊全可靠。

⑷ 鑿巖鉆孔宜采濕式作業(yè),干式作業(yè)必須有捕塵裝置。

⑸ 在高邊坡、滑坡體、基坑、深槽及重要建筑物附近開挖,應有可靠的防坍塌的安全防護監(jiān)測措施。

⑹ 土石方填筑坡面碾壓、夯實作業(yè)時,應設置邊緣警戒線。設備、設施必須鎖定牢固,工作裝置應有防脫、防斷措施。

⑺ 水下土石方填筑:截流填筑應設置水流流速監(jiān)測設施;向水下拋擲石塊、石籠的起重設備,必須鎖定牢固,人工拋擲應有防止人員墜落的措施和應急施救預案。

⑻ 隧洞口施工: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應及時清理洞臉和鎖口。在洞臉邊坡外側應設置擋渣墻或積石槽,或在洞口設防護棚,其順洞軸向伸出洞外長度不小于5米;洞口以上邊坡和兩側巖壁不完整時,應采用噴錨支護或砼永久支護。

⑼ 洞內施工:松散、軟弱、破碎、多水等不良地質條件下施工,對洞頂、洞壁應采用錨噴、預應力錨鎖、鋼木構架或砼襯砌等圍堰支護措施;當地質構造復雜、地下水豐富的危險地段和洞室關鍵地段,應根據圍巖監(jiān)測系統(tǒng)設計和技術要求,設置必要的監(jiān)測儀器;進洞深度大于洞徑5倍時,應采取機械通風措施,鑿巖鉆孔必須采用濕式作業(yè),爆破后有降塵設施;定期檢測粉塵、噪聲、有毒氣體。

臨邊和洞口防護

6.15.1 工作邊沿無維護設施或維護設施高度低于800毫米時,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如: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攔板的陽臺及樓梯段,框架結構各層樓板尚未砌筑維護墻的周邊,坡形屋頂周邊以及施工升降機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則邊等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歸結為一句話叫做“有邊必有欄”。

6.15.2 在現場所有平面上的孔與洞口上必須設有臨時或永久的孔洞蓋板,蓋板的強度必須經過計算,滿足安全要求;對較大的孔洞周邊或不宜設置蓋板的孔洞可用欄桿封閉,但要用可靠措施防止孔洞墜物。包括因施工工藝形成的深度在2米及以上的樁孔邊、溝槽邊和因安裝設備、管道預留的洞口邊等。墻面處的豎向洞口(如電梯井口、管道井口),應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歸結為一句話叫“有孔必有蓋、或有孔必有欄”。

攀登作業(yè)

6.16.1 用于登高的攀登的設施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攀登用具必須牢固可靠。

6.16.2 大量人員上下的垂直交通,除采用電梯外,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置馬道,人員從馬道上下,不得攀登腳手架以及任意利用升降機架體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上下。

腳手架

6.17.1 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腳手架使用管理制度。各種腳手架應根據建筑施工的要求選擇合理的構架形式,并制定搭設、拆除作業(yè)的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當搭設高度超過免計算要求的搭設高度時,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設計計算。腳手架在搭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中必須遵守搭設規(guī)定,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和使用安全交底,使用中加強監(jiān)督檢查。

6.17.2 對腳手板的使用要求:

⑴ 木腳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板寬宜為200~300mm,兩端應用鍍鋅鋼絲扎緊。材質不得低于國家ⅱ等材標準的杉木和松木,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

⑵ 竹串片腳手板就使用寬度不小于50mm的竹片,拼拉螺栓間距不得大于60mm,螺栓孔徑與螺栓應緊密配合。

⑶ 各種形式金屬腳手板,單塊重量不宜超過0.3kn,性能應符合設計使用要求,表面應有防滑構造。

⑷ 腳手板必須按腳手架寬度鋪滿、鋪穩(wěn),腳手板與墻面的間隙不應大于200mm,作業(yè)層腳手構的下方必須設置防護層。腳手板的兩端必須同支撐桿進行牢固綁扎,防止出現探頭板。

6.17.3 腳手架搭高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結構用腳手架禁止用木腳手架或竹腳手架作為支撐;砌筑用腳手架、安裝用腳手架、裝修用腳手架可以用木手架或竹腳手架,但腳手架材料鋼木桿件不得混用。

⑵ 不論是采用那種腳手架形式,腳手架必須是雙排以上,單排腳手架禁止使用。

⑶ 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立桿、水平桿、斜撐或剪刀撐材質、直徑、間距等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一般情況下,最大間距不得大于2米。

⑷ 結構、砌筑、裝修、安裝用腳手架的外皮架應沿全高設置縱向和橫向剪刀撐,縱向剪刀撐于水平面夾角不得大于60度。

⑸ 結構、砌筑、裝修、安裝用雙排或多排腳手架,必須及時與混凝土框架或墻體進行可靠拉結,不能進行可靠拉結時應用桿件支撐,或用鋼絲繩與地面固定點拉結,防止腳手架傾倒。特別注意砌筑、裝修、安裝用腳手架上的堆載不得規(guī)定要求。

⑹ 在通道上的砌筑、裝修、安裝腳手架,首層水平桿的高度一般情況為2米,以方便行走。通道外可適當加強。通道上方有人作業(yè)處應采取隔離措施。

⑺ 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架體結構和附著支撐結構應進行設計計算。荷載標準值應分別按使用、升降、墜落三種狀況確定。

⑻ 附著升降腳手架必須按要求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填充閉嚴密,腳手板底部應用安全平網及密目網雙層網兜底,腳手板與建筑物的間隙不得大于200mm。單跨或多跨提升的腳手架,其兩端斷開處必須加設欄桿并用密目網封嚴。

⑼ 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后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作業(yè)。且每次升降到位,架體固定后,必須進行交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時,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j.附著腳手架在升降、使用時,附著體結構強度必須達到要求,禁止在結構體強度未達到使用強度前強行進行升降和使用。

焊接作業(yè)

6.18.1 電焊機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電焊機露天放置應有防雨設施。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開關箱,使用斷路器控制,一次側應裝設漏電保護器,二次側應裝設空載降壓裝置。焊機外殼應與pe線相連接。

⑵ 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超過5米,且不應拖地,與焊機接線柱連接牢固,接線柱上部應有防護罩。

⑶ 焊接電纜應使用防水橡皮護套多股銅芯軟電纜,且無接頭,電纜經過通道和易受損傷場所時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嚴禁使用腳手架、金屬欄桿、鋼筋等金屬物搭接代替導線使用。

⑷ 焊工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操作,并按規(guī)定穿工作服、絕緣鞋、戴手套及面罩。

⑸ 大型電焊作業(yè)宜進行隔離,設置電焊防護屏,屏高不低于1.8米。

⑹ 焊接現場配備足夠的通風、排煙設施,有害煙塵濃度應符合規(guī)定。

⑺ 高處焊割作業(yè)點的周圍及下方地面上火星所及的范圍內,應徹底清除可燃、易爆物品并配置足夠的滅火器材。

6.18.2 氣焊設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嚴禁氧氣瓶和其它可燃氣瓶(如乙炔、液化石油等)同車運輸和在一起存放。

⑵ 氧氣瓶距明火應大于10米,瓶內氣體不得全部用盡,應留有0.1mpa以上的余壓。

⑶ 夏季應防止爆曬,冬季當瓶閥、減壓器、回火防止器發(fā)生凍結時可用熱水解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⑷ 氣焊作業(yè)應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乙炔罐。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須立放,嚴禁臥放。乙炔瓶的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夏季應防止爆曬,冬季發(fā)生凍結時,應采用溫水解凍。

垂直運輸機械

6.19.1各類垂運輸機械的安裝及拆卸,應由具備相應承包資質的專業(yè)人員進行,其工作程序應嚴格按照原要械圖紙及說明書規(guī)定,并根據現場環(huán)境條件制定安全作業(yè)方案;水電工程中使用的門式、塔式、橋式、塔式、塔帶式、纜式運輸設備的安裝、運行、拆除作業(yè)等,除應遵守本節(jié)要求外,還應符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guī)范》(dl5162-2002)等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

6.19.2轉移工地重新安裝的垂直運輸機械,在交付使用前,應按有關標準進行試驗、檢驗并以各安全裝置的可靠及靈敏度進行測試,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試驗資料應納入該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6.19.3垂直運輸機械的基礎必須能承受工作狀態(tài)的和非工作狀態(tài)下的最大載荷,并應滿足起重機穩(wěn)定性的要求。

6.19.4除按規(guī)定允許載人的施工升降機外,其它起重機嚴禁在提升和降落過程中載人。

6.19.5司機及信號指揮人員應經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6.19.6必須按照垂直運輸機械出廠說明書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嚴禁超載作業(yè)或擴大使用范圍。

6.19.7作業(yè)中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交給非本機的司機操作。工作結束后應將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斷開主電源,鎖好電箱。

6.19.8維修更換零部件應與原垂直運輸機械零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外購件應有材質、性能說明;材料代用不得降低原設計規(guī)定的要求;維修后,應按相關標準要求試驗合格;機械維修資料應納入該機設備檔案。

6.19.9塔式起重機安裝與拆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及軌道鋪設,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路基及軌道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⑵ 安裝及拆卸作業(yè)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yè)方案,嚴格按照已審批同意的作業(yè)方案程序分工負責,統(tǒng)一指揮。頂升作業(yè)必選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步驟進行。

⑶ 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tài)下的穩(wěn)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⑷ 塔式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當塔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guī)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wěn)定性 ,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⑸ 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及說明書規(guī)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制器、行走限位開關及夾軌器等安全裝置。

6.19.10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及清理障礙物;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⑵ 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體。

⑶ 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⑷ 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⑸ 兩臺及兩臺以上搭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于2米。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調整相臨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業(yè)的操作規(guī)程。

⑹ 軌道式塔式起重機的供電電纜不得拖地行走;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⑺ 作業(yè)完畢,塔式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tài)。

6.19.11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安裝與拆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施工升降機處于安裝工況,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升降機檢驗規(guī)則》gb10053及說明書的規(guī)定,依次進行不少于兩節(jié)導軌架標準節(jié)的接高試驗。

⑵ 施工升降機導軌架隨接高標準節(jié)的同時,必須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附墻連接,導軌架頂部懸臂部分不得超過說明書規(guī)定的高度。

⑶ 施工升降機吊籠頂部應裝設安全開關,當人員在吊籠頂部作業(yè)時,安全開關應處于吊籠不能啟動的斷路狀態(tài)。

⑷ 有對重的施工升降機在安裝或拆卸過程吊籠處于無對重運行時,應嚴格控制吊籠內載荷及避免超速剎車。

⑸ 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拆卸導軌架作業(yè)不得與鋪設或拆除各層通道作業(yè)上下同時進行。當搭設或拆除樓層通道時,吊籠嚴禁運行。

⑹ 施工升降機拆卸前,應對各機構、制動器及附墻進行檢查,確認正常時,方可進行拆卸工作。

6.19.12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gb10055及說明書規(guī)定,施工升降機應安裝限速器、安全鉤、制動器、限位開關、籠門聯鎖裝置、停層門(或停層欄桿)、底層防護欄桿、緩沖裝置、地面出入口防護棚等安全防護裝置。

6.19.13凡新安裝的施工升降機,應進行額定荷載下的墜落試驗。正在使用的施工升降機,按說明書規(guī)定的時間(至少每3個月)進行一次額定荷載的墜落試驗。

6.19.14施工升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每班使用前應對施工升降機金屬結構、導軌接頭、吊籠、電源、控制開關在零位、聯鎖裝置等進行檢查,并進行空載運行及制動器試驗。

⑵ 施工升降機額定荷載試驗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應從最低層開始上升,不得自上而下運行,當吊籠升高離地面1~2米時,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

⑶ 施工升降機吊籠進門明顯處必須標明限載重量和允許乘人數量,司機必須經核定后,方可運行。嚴禁超載運行。

⑷ 施工升降機司機應按指揮信號操作,作業(yè)運行前應鳴聲示意。司機離機前,必須將吊籠降到底層,并切斷電源鎖好電箱。

⑸ 施工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不得任意拆檢調整,應按規(guī)定的期限,由生產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鑒定或檢修。

6.19.15物料提升機應有圖紙、計算書及說明書,并按相關標準進行試驗,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6.19.16物料提升機設計、制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物料提升機的結構設計計算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7的有關規(guī)定。

⑵ 物料提升機設計提升機結構的同時,應對其安全防護裝置進行設計和選型,不得留給使用單位解決。

⑶ 物料提升機應包括以下安全防護裝置:安全??垦b置、斷繩保護裝置;樓層口??繖跅U(門);吊籃安全門;上料口防護門;上極限限位器;信號、音響裝置。對于高架(30m以上)物料提升機,還應具備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超載限制器、通訊等安全裝置。

6.19.17物料提升機安裝與拆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提升機的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按照施工方案進行,并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

⑵ 物料提升機安裝前,對基礎、金屬結構配套及節(jié)點情況進行檢查,并對纜風繩錨固及墻體附著連接處進行檢查。

⑶ 物料提升機穩(wěn)固架體的纜風繩必須采用鋼絲繩。附墻桿必須與物料提升機架體材質相同,嚴禁將附墻桿連接在腳手架上,必須可靠的與建筑結構相連接。架體頂端自由高度與附墻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⑷ 物料提升機拆卸時必須待起重機吊點索具垂直拉緊后,方可松開纜風繩或拆除附墻桿件;安裝時,必須將纜風繩與地錨拉緊或附墻桿與墻體連接牢靠后,起重機方可摘鉤。

⑸ 物料提升機卷揚機應安裝在視線良好,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域。鋼絲繩應能在卷筒上整齊排列,其吊籃處于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應留有不少于3圈的鋼絲繩。

6.19.18凡安裝斷繩保護裝置的物料提升機,除在物料提升機重新安裝時進行額定荷載下的墜落試驗外,對正在使用的物料提升機,應定期(至少1個月)進行一次額定荷載的墜落試驗。

6.19.19物料提升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 每班作業(yè)前,應對物料提升機架體、纜風繩、附墻架及各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查,并經空載運行試驗,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⑵ 物料提升機運行時,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配,不得超載運行和物料超出吊籃外運行。

⑶ 不得隨意拆除物料提升機安全裝置,發(fā)現安全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

⑷ 嚴禁人員攀登物料提升機上下。

⑸ 物料提升司機下班或司機暫時離機,必須將吊籃降至地面,并切斷電源,鎖好電箱。

6.19.20參加起重吊裝作業(yè)人員,包括司機、起重工、信號指揮、電焊工等均應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是經專業(yè)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并經體檢確認可進行高處作業(yè)的人員。

6.19.21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應詳細勘察現場,按照工程特點及作業(yè)環(huán)境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其內容應包括:現場環(huán)境及措施、工程概況及施工工藝、起重機械的選型依據、起重扒桿的設計計算、地錨設計、鋼絲繩及索具的設計選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構件堆放就位圖以及吊裝過程中的各種防護措施等。

6.19.22起重機械進入現場后應經檢查驗收,重新組裝的起重機械應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包括額定荷載、靜載、動載試驗,檢驗其機械性能、結構變形及負荷能力,并對各種安全裝置進行靈敏度、可靠度的測試。確認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6.19.23起重吊裝索具、吊具使用前應按施工方案設計要求進行逐件檢查驗收。

6.19.24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包括吊裝工藝、構件重量及注意事項。

6.19.25起重吊裝鋼絲繩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鋼絲繩的連接強度不得小于其破斷拉力的80%;當采用繩卡連接時,應按照鋼絲繩直徑選用繩卡規(guī)格及數量,繩卡壓板應在鋼絲繩長頭一邊,當采用編結連接時,編結長度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且不應小于300mm。鋼絲繩出現磨損斷絲時,應減載使用,當磨損斷絲達到報廢標準時,應及時更換合格鋼絲繩。

建筑拆除一般規(guī)定

6.20.1建筑拆除施工必須由有拆除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施工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6.20.2*項目公司應提供被拆除建筑的詳細圖紙和相關資料,包括原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及使用過程中的改建等全部資料。

6.20.3建筑拆除施工前,必須將通入該建筑的各種管道及電氣線路切斷。建筑拆除作業(yè)區(qū)應設置圍欄、警告標志,并設專人監(jiān)護。建筑拆除作業(yè)必須有統(tǒng)一指揮人員,施工前應向全體作業(yè)人員近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進行崗位分工和崗位交底,使全體人員都清楚作業(yè)要求。

6.20.4高處拆除順序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上至下逐層進行,不得數層同時進行交叉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時,應保持未拆除部分的穩(wěn)定,必要時應先加固后拆除,其加固措施應在方寧中預先高計。

6.20.5高處拆除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穩(wěn)固的結構部位上,當不能滿足時,應搭設工作平臺。

6.20.6高處拆除中每班作業(yè)休息前,應拆除至結構的穩(wěn)定部位。

6.20.7爆破法拆除施工企業(yè)應按批準的允許經營范圍(資質許可范圍)施工,參加爆破作業(yè)人員由專門培訓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進行。

6.20.8作業(yè)前,應清理現場,完成預拆除工作,并準備現場藥包臨時存放與制作場所。

6.20.9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yè)有關安全規(guī)定。施工方案中應預估計拆除物塌落的震動及對附近建筑物的影響,必要時采取防震措施。

6.20.10拆除爆破作業(yè)應有設計人員在場,并對炬孔逐個驗收以及設專人檢查裝藥作業(yè),并按爆破設計進行防護和覆蓋。

6.20.11拆除爆破應采用電力起爆網路或導爆管起爆網路。手持式或其他移動式電信通訊設備進入爆區(qū)前應先關閉。

6.20.12必須待建筑物爆破倒塌穩(wěn)定后,方可進入現場檢查,發(fā)現問題(如啞炮等)應立即研究處理,經檢查確認爆破作業(yè)安全后,方可下達警戒解除信號。

方廠房施工安全要點

6.21.1 主廠房框架施工用腳手架搭設、使用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定。腳手架的外側必須設置自下而上的垂直密目安全網,安全網應固定牢固。柱、梁、板鋼筋綁扎、支模必須站在隨層交手板上,禁止站在架管上操作。

6.21.2 b列零米,如果在框架施工過程中要作為通道,必須在首層上方設置隔離措施,防止落物傷人。

6.21.3 a、b列端部必須設上人馬道及防護棚,施工人員上下應走防護棚及馬道,禁止攀登腳手架上下。

煙囪、水塔施工安全要點

6.22.1煙囪、水塔周圍30米內為危險區(qū),設立警戒標志及專職人員監(jiān)護,進入煙囪、水塔內部的人員及車輛設專門通道,并搭設寬度、高度均不得小于3米的安全硬隔離層;在煙囪、水塔筒壁施工期間沒有可靠的防護措施,禁止人員進入。臨近的道路及其它工程點在煙囪、水塔施工期間應加強監(jiān)督管理。

6.22.2在水塔15米標高處應設一層水平安全網,在筒壁外10mm標高處應設寬10米的一層水平安全網。

6.22.3升模體系必須經過計算,組裝要編寫安全技術措施,組裝完畢后要組織全面檢查,驗收,隨升平臺須按規(guī)定做荷載試驗,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22.4電梯吊籠正式使用前須進行“抱剎試驗”使用過程中每月檢試驗一次。

6.22.5卷揚機操作按規(guī)定執(zhí)行,滾筒工作時應至少留5圈以上的鋼絲繩,隨時檢查鋼絲繩有無磨損,繩卡是否牢固,在卷揚機的前后安裝限位開關,當卷揚機超載或電梯吊超限時,卷揚機能自動停止運轉。卷揚機鋼絲繩在地面必須設支架和拖輪,上部必須設防護棚。

6.22.6提升架、吊橋、攬風繩及地錨等必須經過計算。井架頂部安裝避雷針,導線斷面應通過計算,并定期測定其接地電阻,高出平臺4米以上設航標燈。

6.22.7通訊設備除電鈴和信號燈外,還應配備對講機。電動升模系統(tǒng)設總閘刀作應急保護措施用。

6.22.8隨升平臺上施工用料隨用隨吊,不得將無用的或多余的材料、機具放在平臺上,防止增大平臺重量。

6.22.9平臺提升時,每人負責一榀門架,保證模板、鋼筋、與架子、平臺不得相碰。定期檢查門架平臺系統(tǒng),保證無變形。檢查垂直運輸系統(tǒng)及其安全保護裝置是否有效,檢查電氣部分是否安全靈敏。

6.22.10電動升模系統(tǒng)內外操作架必須用安全網將外側面和底部兜嚴,防止細小物件墜落,安全網須再設一層密目網,各層操作架均須設置防護欄桿,操作架腳手板,要經常檢查,損壞者及時更換。煙囪,隨升平臺下面和鼓圈之間必須整體兜設安全網和密目網;水塔,頂層操作架的外側應設安全立網,吊架下應設兜底安全網。

6.22.11六級以上大風、雷雨、大霧天氣應停止施工。

6.22.12航空涂料施工用電梯,必須加以足夠的配重,同時每個吊籠設一道安全保險繩,防止其擺動。嚴禁攜帶打火機等火源以防發(fā)生火災。

鍋爐本體設備安裝安全要點

6.23.1在設備吊裝前必須進行交底,嚴格按“施工方案”作業(yè),合理選取吊點,嚴禁偏拉斜吊。

6.23.2立柱吊裝時,檢查爬梯的固定情況是否合理,防墜繩上部綁扎應牢固。立柱安裝后,重新檢查爬梯及防墜繩下部固定情況并立即固定后方可上去脫鉤。

6.23.3橫梁吊裝時,腳手架搭設應規(guī)范,兜底安全網固定應牢靠,在橫梁兩端安裝就位后,應立即將安全水平繩拉設好,方可運去脫鉤。

6.23.4高空安裝作業(yè)前,應先檢查施工區(qū)域內的安全設施是否完善,安全防護用品是否齊全,各種保護裝置是否完好。施工區(qū)域應設安全圍欄或警戒區(qū),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6.23.5相對獨立的區(qū)域安裝完后,應立即拉設防護安全網。

6.23.6在吊裝件使用兩臺吊車抬吊時,吊裝前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6.23.7在進行受熱面吊裝時,由于設備較長柔性較大,使用橫擔等加固架進行運輸和起吊。

6.23.8施工人員在鋼結構上行走必須將安全帶掛在安全繩上,并且在行走時注意腳下,防止絆倒。

6.23.9在設備安裝區(qū)域下方搭設隔離層進行防護,盡量避免垂直交叉作業(yè)。

6.23.10在煙道、風道及金屬容器內,有兩人以上在一起工作,外面有人監(jiān)護;工作完畢后,施工負責人清點人數,檢查確實無人和工器具、材料留在內部且無火災隱患后方可封閉。

6.23.11就位后的構件及管道及時焊接牢固。點焊的構件、管道等嚴禁脫鉤。

機組試運安全要點

6.24.1嚴格執(zhí)行《火力發(fā)電廠基本建設項目啟動及竣工驗收規(guī)程》(1996年版)規(guī)定的組織分工、《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有關規(guī)定,并編制完成機組整套啟動調試大綱。啟動試運前,組織參加試運的人員進行學習。

6.24.2試運工作有統(tǒng)一指揮,做好試運、消缺工作的安全危險點分析,按照規(guī)定制定包括爆炸、火災、廠用電消失、機械傷害及介質泄露等事故發(fā)生的應急預案,嚴格按照執(zhí)行。

6.24.3進酸、進堿施工前,制定可靠的液體防淺、防漏和廢液收集的中和應急處理措施。并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

6.24.4嚴格執(zhí)行蓄電池室進酸、鍋爐酸洗、試運等危險工程施工中的防中毒和防化學灼傷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措施,在進酸、進堿的施工現場,準備足夠醋酸水、碳酸鈉和清水等,以備緊急情況時使用。

6.24.5蓄酸罐、中和池、蓄電池室等部位采用專人看護管理,并加明顯的警告標示,防止中毒和化學灼傷。

6.24.6在密封的室內或容器內進行防腐施工時,施工人員采取防護措施,安排專人監(jiān)護,最大限度地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控制作業(yè)時間等以保證不發(fā)生中毒或燃爆事故。

6.24.7試運階段的操作、消缺等工作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動火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一、二級動火工作票,三制(交接班、巡回檢查,操作監(jiān)護)四項監(jiān)督(金屬、絕緣、化學、儀表),特別是試運期間的消缺及故障排除應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和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工作監(jiān)護制度。試運指揮部統(tǒng)一發(fā)放試運通行證。集控室和電子間必須憑專用通行證方可進入,已送電的屏(盤)柜、電氣設備應設置“已送電”標示牌或圍欄。在防火重點部位設置“嚴禁煙火”警示牌。

6.24.8消缺工作必須有完善的安全設施。設備消缺必須服從試運指揮部統(tǒng)一安排,辦理工作票;消缺工作不得以口頭方式部署,應辦理書面的消缺單,并實行閉環(huán)管理。

6.24.9施工單位在消缺工作開始前,設備主管人和消缺負責人必須察看現場,必須對壓力、溫度、介質性質、是否帶電等進行再確認,明確工作范圍,落實安全措施,安排監(jiān)護人,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開始工作。工作中要加強聯絡、協調。

6.24.10在高壓帶電區(qū)域工作對帶電設備消缺時必須到生產單位辦理電氣工作票,工作區(qū)域與運行區(qū)域設置明顯的隔離標志,安排專人監(jiān)護,謹防走錯間隔,使用絕緣合格的工器具,電動工器具必須經漏電保護器。

6.24.11嚴禁隨意進入電氣設備安全警戒線內或試驗區(qū)域內。嚴禁亂動配電柜、控制屏上的開關、按鈕和停送電標示牌,不得用濕布擦拭已帶電的盤柜、設備。操作電氣開關和用測電筆驗電時,操作者應站在帶電體的側面,防止電弧傷害。

6.24.12設備移交代保管前或整套啟動試運前,設備試轉必須填寫送、停電單,送、停電時間要填寫準確,施工單位電氣、熱工人員接到設備送、停電單后,認真檢查核實設備盤號、名稱、開關位置,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送、停電時連絡信號明確。設備移交代管理后或整套啟動試運期間,設備試運轉必須到生產單位辦理工作標,并按工作標要求執(zhí)行。

6.24.13廠用電消失恢復送電前,應檢查停電前,應做檢查停電前運行設備的開關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

6.24.14嚴禁在安全閥、防爆門、看火孔及高溫高壓管道、空器的法蘭、閥門、水位計附近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時,應有防止燙傷及介質泄漏傷人的措施。操作帶壓閥門時,站位應最大限度避開介質可能噴出傷人的方向,打開閥門時應緩慢小心。

6.24.15嚴肅試運安全紀律和交接班制度。試運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熟悉試運場所的環(huán)境、安全通道和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明確各自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

6.24.16試運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全體工作人員都要嚴格遵守防火規(guī)定。對滴落在地坪、設備和電纜上的油漬及其周圍的易燃物必須清理干凈;嚴禁在有油、氫等易燃易爆介質管道和設備上動用電火焊和用鐵器敲打。

6.24.17試運檢查、消缺中注意保護設備、地坪、保溫、油漆、墻面等,防止損壞和二次污染,嚴禁踩踏儀表、開關柜、閥門、保溫層等易損物件。

6.24.18鍋爐房油系統(tǒng)及油槍設備周圍有消防滅火器材,燃油系統(tǒng)確認無泄漏,拆卸油槍等的廢油要清除干凈。主變、廠變的事故排油系統(tǒng)暢通可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完善可用。鍋爐滅火保護裝置不調好不能點火,堅決杜絕滅火后,不經充分通風就點火、防止爐膛爆燃。高加、除氧器等壓力容器的設計和安裝應符合安全規(guī)定,安全閥及保護裝置經過整定試驗合格。鍋爐受熱面在初次升壓嚴密性試驗時,安裝單位應有專人監(jiān)視、檢查膨賬、支吊架及系統(tǒng)狀況。

7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zhí)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的規(guī)范性。每季度填寫一次評價表(見附錄1),報標準負責人進行評價。

標準負責人根據反饋情況對各部門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決定本標準是否升版。

標準執(zhí)行人必須確保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訂版本。

第5篇 淺談電網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實踐

一? 概述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一直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也是維護社會安定和諧,促進國民經濟穩(wěn)定、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基本條件,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

項目施工是電網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生產的最前沿陣地,項目安全管理是項目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如何應對日益突出的安全事故,尤其是勞務分包安全事故,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強化項目安全管理,是每一個項目管理人員,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員的當務之急。

二? 項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是辯證統(tǒng)一的關系,而不是對立的、矛盾的關系,安全與生產的統(tǒng)一性表現在:一方面指生產必須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進生產。我國安全生產方針經歷了一個從“安全生產”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產生和發(fā)展過程,且強調在生產中要做好預防工作,盡可能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之中。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工作方針,但現在仍有許多企業(yè)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安全投入不足,其實主要是項目領導在項目管理掌舵的同時,沒有認清安全與企業(yè)經營、項目施工管理緊扣相連的普遍反映。電網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在完善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相應不同的建設工程,建立起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企業(yè)安全生產和創(chuàng)造效益,創(chuàng)建優(yōu)良工程,樹立起企業(yè)品牌和行業(yè)信譽,提高市場競爭力。因此,安全生產管理是電網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生存和發(fā)展的保證。

三 項目安全管理標準建立與運作

要做好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施工企業(yè)和施工現場整個管理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包括為制定、實施、審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安全管理目標所需的組織結構、計劃活動、職責、程序、過程和資源。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不僅是為了滿足工程項目部自身安全生產的要求,同時也是為了滿足相關方(政府、業(yè)主、社會)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持續(xù)改善和安全生產保證能力的信任。

搞好項目施工安全生產,領導是關鍵。建立健全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分級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同時建立和健全專管成線、群管成網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是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前提條件。根據上述原則,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項目應成立安全管理小組,配備專職安全員一人,并將班組長列為兼職安全員。

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有專項的安全技術審核制度,與工程項目各相關單位共同對項目的建設進行全方位安全把關、統(tǒng)一協調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從專業(yè)技術上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提高施工技術人員的專業(yè)水平,真正做到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完全,施工作業(yè)做到班前班后檢查,專業(yè)人員嚴格持證上崗,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新工人上崗前培訓。

電網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特定的生產經營活動,決定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跟從生產目標的變化而相應改變。安全生產管理深入到施工現場的每一個施工環(huán)節(jié)是電網建設施工企業(yè)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質。

為了在工程中更好的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總結了多年來的施工經驗和現場實際情況的同時,本公司組織了多家施工單位的安全專責人員根據電網基建工程的特點有針對性的編制了現場職業(yè)、安全、環(huán)境、健康的管理工作標準即電力基建《工程現場項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標準》,目的就是要使施工現場有一個標準化的管理模式,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圍和文明施工環(huán)境,通過工作標準來規(guī)范現場項目各級領導、管理人員及參與建設的施工人員的安全行為。該標準由項目部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制度篇、現場項目部安全臺帳篇及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篇要部分組成。

項目部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制度(20種)在項目施工管理運作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工程實行項目“兩制”,任命項目經理時,項目經理與企業(yè)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勞務隊與項目部簽定“安全生產合同”;工程開工時,操作工人與勞務隊簽定“安全生產合同”并訂立“安全生產協議”。

(2)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制度

除施工組織設計對安全生產有原則要求外,凡重大分項工程的施工分別由施工隊、項目經理部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施工隊、專業(yè)承包隊編制的安全生產措施由項目總工程師審批,項目部編制的安全生產措施由企業(yè)總工程師審批。

(3)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由項目總工程師向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技術員交底,技術負責人向施工隊各專業(yè)施工員交底,施工隊各專業(yè)施工員向班組長及工人交底。。

(4)特殊工種職工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對電工、電氣焊工、起重吊裝工、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實行持證上崗,無證者不得從事上述工種的作業(yè)。

(5)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部每半月、施工隊旬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平時進行不定期檢查,每次檢查都要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限期整改。對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給單位或當事人以經濟處罰,直至停工整頓。

(6)安全驗收制度

凡大中型機械安裝、腳手架搭設、電氣線路架設等項目完成后,都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試車或投入使用。

(7)勞務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部一般不允許單獨招用勞務分包單位。但由于需要擬招用勞務分包單位時,應向公司有關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必須由本單位有關管理部門嚴格審查其安全施工資質,嚴禁招用未經安全施工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勞務分包單位。

(8)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制度”

發(fā)生安全事故,必須嚴格查處。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責任者未受到教育、沒有預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過。

(9)安全管理兼容文明施工策劃的原則

從目前各地的要求和實際操作中,我們深切感受到安全管理與現場文明施工策劃是密不可分的,兩者也是相輔相成的。安全管理嚴格,就必須要求施工人員嚴格遵循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搞好了,現場整潔清爽,減少了安全事故隱患的存在,也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

四 項目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控制,要強調一個“嚴”字,主抓一個“細”字。我們應該認識到,安全事故存在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尤其是施工安全管理,要杜絕“以包代管”,或“已包不管”的局面。

要嚴格執(zhí)行勞務和專業(yè)分包資格準入制度,繼續(xù)加強對工程勞務或專業(yè)分包隊伍的監(jiān)管,并在工程施工過程實施跟蹤考核。督促各工程項目部負責在工程開工前對勞務隊伍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危險源及控制技術交底,雙方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督促施工單位切實把工程勞務或專業(yè)分包隊伍列入其單位的安全管理和監(jiān)控范疇,并強調必須保證施工隊三大員(施工員、技術人員、安全員)由項目部直接委派和管理。

通過識別和控制施工過程,達到預防和消除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傷害,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目標。在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中,雖然都是為了達到安全管理的目標,但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與安全管理目標關系更直接,顯得更為突出。因此,對生產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的控制,必須列入過程控制管理的節(jié)點。事故發(fā)生往往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運動軌跡與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運到軌跡的交叉所造成,從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看,也說明了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該作為安全管理重點。要做好施工項目的安全過程控制管理,必須要做到八個堅持。

第一是要堅持管生產同時管安全。安全寓于生產之中,并對生產發(fā)揮著促進與保證作用,因此,安全與生產雖有時會出現矛盾,但從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表現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統(tǒng)一。

第二是要堅持目標管理。安全管理的內容是對生主中的人、物、環(huán)境因素狀態(tài)的管理,在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消除或避免事故,達到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的目標。

第三是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是從保護生產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產范圍內,安全與生產的關系,肯定安全在生產活動中的位置和重要性。進行安全管理不是處理事故;預防為主,首先是端正對生產中不安全檢查因素的認識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態(tài)度,選準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時機,在安排與布置生產經營任務的時候,針對施工生產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選擇。

第四是堅持全員管理。安全管理不是少數人和安全機構的事,而是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機構、人員共同的事,缺乏全員的參與,安全管理不會有生氣、不會出現好的管理效果。

第五是堅持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為創(chuàng)造舒適的工作環(huán)境,養(yǎng)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風,保證職工身體健康,應明確將施工區(qū)和生活區(qū)分片包干,建立責任區(qū),做到責任落實到人,使文明施工、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能保持經?;⒅贫然?。

其次施工區(qū)及環(huán)境區(qū)的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從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要有完善的文明施工方案,包括有健全的施工指揮系統(tǒng)和崗位責任制度,工序銜接交叉合理,交接責任明確;有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和制度,大小臨時設施和各種材料、構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齊。有良好的施工平面場布圖,施工場地平整,道路暢通,排水設施得當,水電線路整齊,機具設備狀況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業(yè)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有詳細的現場場容管理措施,做到現場材料、機械、安全、技術、保衛(wèi)、消防和生活衛(wèi)生等方面均有方案及相關治理措施。

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是該工地乃至所在企業(yè)的各項管理工作水平的綜合體現,通過以上措施,能將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第六是堅持安全大檢查用數據說話。工地安全大檢查用統(tǒng)一的表格評價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是否達標是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通過應用數理分析原理,整理檢查取得的數據.以直方圖的形式,分別對各項目管理過程的數據進行比較分析,找出管理薄弱環(huán)節(jié),舉一反三督促對所發(fā)現安全存在問題的及時進行了整改,保持安全生產的良好局面。從執(zhí)行結果來看,通俗易懂,值得推廣。

第七是堅持安全獎懲同步。安全獎懲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一個不可少的工作環(huán)節(jié),實行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的獎懲考核, 實施工程安全管理的動態(tài)管理,對落實單位間落實安全責任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第八是堅持持續(xù)改進。安全管理是在變化著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是一種動態(tài)管理。其管理就意味著是不斷改進發(fā)展的、不斷變化的,以適應變化的生產活動,消除新的危險因素。需要不間斷地摸索新的規(guī)律,總結控制的辦法與經驗,指導新的變化后的管理,從而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 項目施工安全資料整理

根據我們的施工經驗,除國家有關規(guī)范外,一般在地方(地級市以上)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部門都專門編制印發(fā)了《建設工程安全資料整理辦法》,根據筆者對比廣西區(qū)內三大城市南寧、柳州、北海的安全資料整理辦法,在組卷方式,編制形式上都大同小異,但是在存在地區(qū)差別。在每個工程開工之初,就應建立工程安全資料檔案,指定專人收集并整理,在工程施工的全過程中,不能調動資料管理人員。

安全資料整理首先要建立檔案目錄,我們通常的做法是根據地方《建設工程安全資料整理辦法》中的分目方法,建立資料盒,一目一盒(當施工過程中如果一目的內容超過一盒容量,可以及時相應增加資料盒)。無論工程大小或實際施工中是否一定涉及到目錄中的安全資料種類,均應建立其對應的資料盒。到工程竣工前,只需將各資料盒中資料分目取出,加封面裝訂,即成一套完整的施工安全管理資料。

安全資料必須保持其真實性,這是安全資料收集整理的基本原則。現實施工安全資料收集整理中假資料很多,很多資料只是簡單復印,或資料收集人代簽字,這是萬萬不可的。比如一旦發(fā)生工人違章操作事故,造成工人人身傷害事故,需要鑒定各方責任。這時需要查閱有關安全技術交底,專項技術交底是有了,而上面的簽字是代簽的,違章工人可以說根本沒有人給自己交過底,這樣管理人員的就難就其責,如果確實是進行了交底,并且接受人本人簽字認可,再違章操作,違章人就會負主要責任。

六 工程安全管理實例

根據筆者在近幾年的施工管理經驗,就工程施工管理來說,施工企業(yè)的項目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影響著企業(yè)的聲譽和參與市場競爭的實力,通過近幾年的不努力,涌現出一大批在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先進典型,如廣西合山溯河變項目部施工的500kv合山溯河變電所工程獲2006年度“中國電力優(yōu)質工程”獎。也有部分施工企業(yè)因為出現安全事故或安全管理缺陷而被主管部門處罰降級、停牌或清理出市場。

七 結束語

要緊緊牢記“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的理念,狠抓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落實,確?!半p零”目標的實現。要認真落實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營造一個人人抓安全的氛圍。加強基礎管理;加大對員工的安全技能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能和安全責任意識;加大對現場違章的處罰力度。激勵員工自覺維護安全;完善、細化各類事故處理預案,使其更具操作性,提高員工處理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就是要推廣應用好工程現場項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標準,以獲得最佳實踐,達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并重點做好:

(1)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必須從施工管理全局出發(fā),全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升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技能,才能滿足不斷提高的施工管理需要。

(2)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必須強調領導重視,全員參與,過程控制,并密切結合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貫標運作,工作從細,重在落實。

(3)無論工程大小與否,項目施工均應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全過程中,不宜更換或調動,項目安全管理人員與土建、安裝工程師同樣應受到重視,享受應有的待遇。

(4)電網建設工程施工企業(yè)的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是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有力保障,是企業(yè)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指標,更是企業(yè)項目管理水平的直接體現。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6篇 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規(guī)范我公司施工(生產)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生產)中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fā)揮其效能,提高施工(生產)水平,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施工(生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 1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購置

1、 購置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制造和試驗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

2、 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并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制造廠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和產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3、 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質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第 2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1、 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并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yè)所涉及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guī)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員操作。

3、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設備性能檢查等)、維護保養(yǎng)(指清洗、除銹、涂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4、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品銘牌上規(guī)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設備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 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6、 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等監(jiān)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7、 固定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并設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使用時應處于水平狀態(tài),放置平穩(wěn)。

8、 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9、 電動、風動機具在運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設備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wěn)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10、 電動機械設備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 機械設備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摸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12、 機械設備除規(guī)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 3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檢驗

1、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guī)定》執(zhí)行。

2、 起重工器具的檢查周期為一個月,其試驗周期為一年。

3、 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設備性能試驗采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guī)格起重工具數量的30%,,在30%數量里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試驗。對小于10件的應全數試驗。

4、 試驗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5、 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6、 年度經抽查試驗已合格的當批起重工器具,應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標加以區(qū)別:2002年為白色;2003年為紅色;2004年為黃色;2005年為綠色。四年為一輪,以后繼續(xù)以此方法標識。

無此標識或不按年度規(guī)定顏色標識的應視為當年度未做試驗鑒定,現場禁止使用。

7、 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格式參照附件四執(zhí)行。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 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電力工業(yè)企業(yè)生產和建設的基本方針。

安全不僅是本企業(yè)提高效益和自身發(fā)展的基礎和保證,也是保護社會生產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保障進一步改革開放、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根本所在,所以要求從事本工程建設的全體員工、監(jiān)理、設計及施工單位必須站在這個高度來認識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 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質量、安全與進度等的關系,當發(fā)生矛盾時,首先要服從于安全,在電力體制改革、經營機制轉換的新形勢下,絕不能否定安全工作的基礎地位,不能因為經營渠道的開拓,抓了效益、進度而忽視了安全與質量,甚至蠻干。

3) “安全第一”的具體體現是“預防為主”。各施工單位、監(jiān)理、設計、建設單位都要通過創(chuàng)造良好的施工秩序和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杜絕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設備損壞事故和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惡性事故的發(fā)生,并大幅度減少一般事故。預防事故依賴于對影響安全施工的人、設備、環(huán)境、技術等因素的控制,應綜合運用一切可用的手段來加強對事故的預防。

4) 施工環(huán)境復雜、工序繁多、技術要求高、人員素質層次不一,是本工程的顯著特點,任何環(huán)節(jié)的疏漏,都可能釀成重大的事故,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只有對安全工作予以高度的重視,常抓不懈,抓緊抓實才能取得效果,決不能顧此失彼,時緊時松,更不能企望靠一時的突擊就一勞永逸。

5)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領導是關鍵。只有領導的認識提高了,才能教育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工作的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防患于未然,創(chuàng)造本工程建設的安全局面。

2、建立健全安全監(jiān)察管理網絡及安全保證體系

1) 本工程必須認真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建立和完善獨立的安全監(jiān)察機構并在行政正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 安全監(jiān)察機構的人員素質要合格、專業(yè)要配套、工作要得力、人數要滿足本工程或施工單位安全監(jiān)察工作的需要。

3) 工程開工后,必須建立由工程建設單位牽頭,各有關參建單位參加的工程安全委員會,并建立健全各自的安全監(jiān)察管理網絡,報監(jiān)理部和業(yè)主安全監(jiān)察部備案,用以形成整個工程的安全管理體系,以便開展安全活動。安全監(jiān)察管理網絡見附圖。

4)為確保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到位,應針對本工程的特點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管理保障體系,確保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保障體系見附圖。

5) 工程監(jiān)理、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的安監(jiān)人員要堅持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jiān)察,監(jiān)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正確實施,督促排除施工隱患,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等各種不安全行為。

3、全面落實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1) 本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行政正職是本工程或本施工單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工程或本單位的安全施工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在行政正職的領導下,分管基建安全工作的行政副職要熟悉和全面貫徹政府上級領導部門有關安全施工和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指令。安全監(jiān)察部主任在行政正職的領導下,負責基建施工安全監(jiān)察管理工作。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以安全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各級各類人員安全施工責任制。

2)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制定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并把安全責任明確到每個班組、每個崗位和每個作業(yè)人,使每個領導對各自分管范圍的安全負責,每個員工都對各自工作的安全負責,形成“安全施工,人人有責”的局面,促使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實。

3)公司是整個工程的組織者和協調者,全面負責整個工程的安全管理,工程監(jiān)理協助建設方做好整個工程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兩方相互配合把整個工程的安全工作管理好,力爭實現全口徑的“雙零”安全目標。

4) 本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施工、重要工序、特殊作業(yè)項目,施工前應單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報監(jiān)理、建設單位審批后方能施工。施工過程中要求有關分管的主要領導、技術負責人、安監(jiān)專職應上崗到位,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安全問題,并督促現場作業(yè)嚴格按已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施工措施來執(zhí)行。

5) 為更好地開展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安規(guī)”要求,特明確各主要管理部門及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職責如下:

(1)“安全委員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① 負責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總協調檢查工作,督促各單位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規(guī),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重大活動。

② 組織制定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實施規(guī)劃、組織制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

③ 每季度末組織有關施工單位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席會和聯合大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布置下一步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④ 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經驗總結交流活動。

⑤ 組織召開重大事故分析會。

(2) 建設單位安全監(jiān)察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①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guī)定。

②負責協調管理本工程的安全施工。

③ 制定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制度及有關安全施工管理的經濟制約措施,與各單位簽定安全責任狀。

④ 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

⑤ 幫助施工單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解決各施工單位在交叉作業(yè)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⑥ 組織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

⑦ 協助行政正職組織召開每季度一次的安全聯席會議和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

⑧ 安監(jiān)人員應經常深入工地,檢查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對現場的違章、違規(guī)行為及時提出批評警告,必要時采取通報、爆光及獎罰措施等。

⑨ 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做好安全教育宣傳工作。

⑩ 經常向領導提供安全施工情況。 參加各項安全事故調查活動。

(3)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① 監(jiān)理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監(jiān)員,直接參與現場安全文明的施工管理,對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負管理責任。

②督促各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網絡和保障體系。

③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規(guī)范技術要求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如制定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安全施工等。

④ 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

⑤ 加強現場管理,安監(jiān)人員應經常下工地,檢查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對現場的違章、違規(guī)行為及時提出批評、警告,必要時采取通報、爆光及獎罰措施等。

⑥ 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⑦ 積極協助建設單位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⑧ 參加各項安全事故調查活動。

(4) 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① 施工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安全及施工安全負直接責任,應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來抓。

② 施工單位應在建設單位、監(jiān)理部的共同領導下,積極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確保本工程“雙零”安全目標得以實現。

③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及安全保障體系。

④ 工程開工之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報監(jiān)理、業(yè)主審批,審批后方能施工。施工過程中,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安全施工記錄臺帳等工作。

⑤ 參加各項安全技術活動,認真執(zhí)行“安規(guī)”要求及相關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規(guī)等。

⑥ 在整個工程施工中,嚴格服從業(yè)主和監(jiān)理的領導,接受業(yè)主和監(jiān)理的監(jiān)督,特別是在安全與進度、安全與質量、安全與效益矛盾時,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⑦ 參加各項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4、加強對外包工、民工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1) 外包工、民工和臨時工在目前電力建設工程中占有較大的比例。由于外包工、民工和臨時工往往承擔了許多臟活,累活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給施工安全帶來了隱患,成為本工程安全面臨的難題,因此必須加強管理。

(2) 對已經招用的外包工隊、民工和臨時工要切實加強管理,不得以包代管,外包工的資質審查必須嚴格把關,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手續(xù),對民工、臨時工宜編入班組,或集中管理,當作正式職工對待,認真教育,并加強動態(tài)考核。

5 提高員工安全素質,狠抓反習慣性違章

(1) 人身傷亡事故主源于違章,違章又多以其頑固的習慣性違章表現出來,因此,習慣性違章是安全工作的大敵,杜絕違章,就可以使基建事故大幅度減少,加強教育、規(guī)范行為、嚴格考核是反違章的重點工作。

(2) 安全例會、安全日、安全周、三級教育、事故分析會等各種形式的活動是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的重要途徑,安全活動要內容充實,有針對性,并收到效果,切忌搞花架子,敷衍了事。各級領導對安全活動要有布置、有檢查、有考核、有獎懲,使安全活動真正起到推動本工程安全施工的作用。

6、嚴格考核,重獎重罰

(1) 本工程安全工作應貫徹嚴格考核、重獎重罰、獎懲結合的原則,對安全施工作出貢獻的企業(yè)和個人,應給予獎勵,由于違章、違紀造成事故的應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2) 本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均應制定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同時按安規(guī)要求設立安全獎勵基金,在財務部門建立專帳,??顚S?各單位應在開工前制定安全工作目標和考核獎懲辦法,獎勵必須經本單位安監(jiān)機構審查,簽署意見后方能執(zhí)行。

(3) 對出現的“三違”現象及不文明施工的行為,指出后仍不進行改正的,給予100~300元的罰款;對不按照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的行為,給予300~500元的罰款;其它事件的罰款執(zhí)行安委會發(fā)布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4) 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下的單位給予800元的罰款,得分在80~90分的單位給予500元的罰款,得分在91分以上的,并實現了“零事故工程”、安全年和安全目標的單位,由項目法人特批給予一次性獎勵。

以上幾項安全管理措施如有不詳之處,待今后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出臺后予以補全,要求各單位各部門嚴格按上述要求將安全管理工作層層落實到位,確保安全目標得以實現。

第8篇 校園施工期間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目前,學校教學班改造工程及新建教學班工程項目陸續(xù)開工,大批外來務工人員將進入校園施工,特別是施工現場緊鄰教學區(qū)域,給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帶來一些新的問題。為了做好校園施工期間的安全防事故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 加強對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明確施工方安全責任,督促施工方履行應盡的基礎安全設施建設,包括建立“安全防護隔離網”、設立“警示標志”等。施工企業(yè)要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嚴格遵守《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二、施工場地必須封閉管理。要求施工方將施工場地與教學區(qū)域隔離,所有施工人員須在限定的施工現場活動,非公不得進入校園內的其他場所。任何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教學、辦公樓和學生、家屬宿舍。學校師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員禁止進入工地施工現場。

三、對外來務工人員加強教育和管理。施工單位要對進場施工的所有務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他們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定,并進行嚴格管理,對違犯國家法令和違犯學校規(guī)定的施工人員要及時查處。

四、加強施工車輛管理。施工車輛和人員出入校園必須在指定通道通行,工程運輸車輛在校園內按照規(guī)定道路和規(guī)定時間通行,施工方在主要路段和交叉路口派出專人進行管理。并及時清掃路面拋灑物,保障校園環(huán)境整潔,不得破壞校園道路及兩側花草樹木,在校園路口及施工路段安放安全提示牌。施工車輛不得超載超速,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證校內車輛和行人安全通行。

五、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用電、用氣和用火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監(jiān)督檢查,所有設備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并嚴格按安全規(guī)范操作和使用。按照防火規(guī)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施工現場要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并佩帶標志上崗。

第9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由于建筑施工中人員流動大、露天和高處作業(yè)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為主,勞動繁重,體力消耗大,再加上光線、雨雪、風霜、雷電等作業(yè)環(huán)境惡劣 ,導致操作人員注意力不集中或由于心情煩躁違章操作的現象十分普遍,不安全因素隨形象進度的變化而改變,每個月、每天、甚至每小時都在變化,給安全防護帶來諸多困難。為避 免建筑施工5大主要傷害的發(fā)生,施工人員要從經濟、技術、質量、安全的全局出發(fā),在國家和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指導下,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可 能發(fā)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fā)生安全問題的環(huán)節(jié)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發(fā)生。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現場管理中具有安全 生產法規(guī)的作用。

施工現場是建筑行業(yè)生產產品的場所,為了保證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應注意 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規(guī)定、安全操作知識以及安全措施這三個方面。

1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規(guī)定

1.1 懸掛標牌與安全標志

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置“一圖五牌”,即:工程總平面布 置圖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及監(jiān)督電話牌、安全生產規(guī)定牌、消防保衛(wèi)牌、文明施工管理 制度牌,以接受群眾監(jiān)督。在場區(qū)有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危險部分應懸掛安全標志牌。

1.2 施工現場四周用硬質材料進行圍擋封閉

在市區(qū)內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場內的地坪 應當做硬化處理,道路應當堅實暢通。施工現場應當保持排水系統(tǒng)暢通,不得隨意排放。各種設施和材料的存放應當符合安全規(guī)定和施工總平面圖的要求。

1.3 施工現場的孔、洞、口、溝、坎、井以及建筑物臨邊,應當設置圍擋、蓋板和警示標志,夜間應當設置警示燈

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包括操作平臺及模板支撐)應當按照標準進行設計,采取符合規(guī)定的工具和器具,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搭設,并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應當符合臨時用電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隨意拉線接電。

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生活設施,并符合國家衛(wèi)生有關規(guī)定要求。應當做到生活區(qū) 與施工區(qū)、加工區(qū)的分離。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攀登與獨立懸空作業(yè)配掛安全帶。

2 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操作知識

施工現場的施工隊伍中有二類人員參加施工,一類是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施工員、技 術員、質檢員、安全員等;另一類是操作人員,包括瓦工、木工、鋼筋工等各工種。管理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為了搶進度,而忽視安全規(guī)定,指揮工人冒險作業(yè)。操作人員應通過 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每日的班前活動,掌握保護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識和技能,杜絕冒險蠻干,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也不被別人傷害。各類人員除做到不違章指 揮,不違章作業(yè)以外,還應熟悉以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特點。

2.1 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要不斷地補充和完善

隨著建筑物從基礎到主體結構的施工,不 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隱患也在不斷地變化和增加,這就需要及時地針對變化了的情況和新出現的隱患采取措施進行防護,以確保安全生產。

2.2 在有限的空間交叉作業(yè)危險因素多

在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里集中了大量的機械、設 施、材料和人。隨著在建工程形象進度的不斷變化,機械與人、人與人之間的交叉作業(yè)就會越來越頻繁,因此,受到傷害的機會是很多的,這就需要建筑工人加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 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知識,杜絕違章施工、冒險作業(yè)。

3 施工現場安全措施

3.1 安全目標管理

3.1.1 控制傷亡事故指標。

3.1.2 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施工期間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要求。

3.1.3 文明施工,制定施工現場全工期內總體和分階段的目標,并要進行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制定考評辦法,獎優(yōu)罰劣。

3.2 文明施工

在工程施工期間,施工現場都能做到地坪硬化、場區(qū)綠化、五小設施(辦 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浴室)衛(wèi)生化、材料堆放標準化等文明施工的標準。

3.3 安全技術交底

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之前,工程技術人員都應根據施工組織 設計的要求,編寫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由施工員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聽過交底后,應在交底書上簽字。

3.4 安全標志

在危險處,如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 、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都必須按規(guī)定懸掛醒目的安全標志牌。

3.5 季節(jié)性施工

建筑施工是露天作業(yè),受到天氣變化的影響很大,因此,在施工中要針對季節(jié)的變化制定相 應的施工措施,主要包括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高溫天氣應采取防暑降溫措施。

3.6 塵毒防治

建筑施工中主要有水泥粉塵、電焊錳塵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氣體的危害,隨著工藝的改革,有 些塵毒危害已經消除。如實施混凝土以后,水泥污染正在消除。其他的塵毒應采取措施治理.施工單位應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 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除以上進入現場的安全規(guī)定外,還有地面及深坑作業(yè)的防護;高處及 立體交叉作業(yè)的防護;施工用電安全;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結構,要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預防因自然災害促成事故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第10篇 現場施工安全防護管理措施-2

現場施工安全防護管理措施(2)

11)橋式腳手架只適用外裝修和結構外防護,且高度在20m以下的建筑,橋架的跨度不得大于12m.外裝修使用時,應保證施工活荷載不超過1.2kn/m2;外防護使用時,應保證防護高度超出操作面1.2m,超出部分應綁護身欄桿和立掛安全網。

12)井字架支搭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高度在10~15m應設一組纜風繩,每增高10m加設一組,每組四根。臨近建筑物或腳手架一側應采取拉接措施。纜風繩應用直徑不小于12.5mm的鋼絲繩,并按規(guī)定埋設地錨,嚴禁綁捆在樹木、電線桿等物體上,嚴禁用別杠調節(jié)其長度。

井字架首層進料口一側應搭設長度不小于2m的防護棚,另外三個側面應封閉。每層卸料平臺應有防護門,兩側應設護身欄桿和擋腳板。

井字架吊籠出人口應有安全門,兩側應有安全防護設施。吊籠定位托杠必須采用定型裝置,吊籠運行中不準乘人。

井字架導向滑輪必須單獨設置牢固地錨,不得捆綁在腳手架上。導向滑輪至卷揚機的鋼絲繩,凡經通道處應于遮護。

井字架天輪與最高—層上料平臺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6m,并須設置超高限位裝置,使吊籠上升最高位置與天輪間垂直距離不小于2m.

{3)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

1)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醫(yī)生體檢合格,凡患有不適宜從事高處作業(yè)疾病的人員,一律禁止從事高處作業(yè)。

2)高處作業(yè)區(qū)域必須劃出禁區(qū),并設置圍欄,禁止行人、閑人通行闖入。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m、寬度大于通道兩側各lm的防護棚,棚頂應滿鋪小于5cm厚的腳手板。臨近施工區(qū)域,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亦應支搭防護棚。

3)無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架和工具式腳手架施工的高層建筑,首層四周必須支設固定6m寬雙層水平安全網,并每隔四層固定一道3m寬的水平安全網。水平安全網接口處必連接嚴密,與建筑物間隙不大于10cm,并且其外沿明顯高于內沿。無法支搭水平安全網時,必須逐層立封安全網。水平安全網直到確無高處作業(yè)時方可拆除。

4)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路線行走,禁止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沿高墻、腳手架、挑梁、支撐、起重臂。運行吊籃等處攀登或行走。

5)高處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避雷設施。

6)高處作業(yè)所需的料具、設備 等,必須根據施工進度隨用隨運,禁止超負荷。樓層垃圾應集中堆放,及時清理,傾倒時應有防護設施并設專門區(qū)域,由專人看管。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等懸挑結構處,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

7)六級以上大風、大雨、大雪、濃霧,禁止從事露天高處作業(yè)。

8)高處作業(yè)的料具應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時放八工具袋內,嚴禁亂堆亂放和從高處拋擲材料、工具、物件。

9)樓層安全防護:

①1.5m×1.5m以下孔洞,應預埋通長鋼筋網或加固定蓋板。1.5m×1.5m以上孔洞,四周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其間支掛水平安全網。

②電梯井口應設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屬防護門。電梯井內首層和以上每隔四層應設—道安全網,安全網宜封閉嚴密。未經批準,電梯井內不得作垂直運輸或垃圾通道。

③樓梯踏步及休息平臺處,必須設兩道牢固護身桿或用安全網立掛防護?;剞D式樓梯應支設首層水平安全網,并每隔四層增設一道。

④陽臺欄板應隨層安裝。不能隨層安裝時,應設兩道防護欄桿或立掛安全網封閉。

(4)臨時用電安全防護:

1)臨時用電應按有關規(guī)定編好施工組織設汁,并建立對現場線路、設施定期檢查制度。

2)配電線路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架設整齊,架空線應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或沿地明敷設。

3)室內、外線路均應與施工機具、車輛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離,否則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tǒng)必須采取分級配電,各類配電箱、開關箱的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

各類配電箱、開關箱外觀應完整、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應外涂安全色標,統(tǒng)一編號。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

5)獨立的配電系統(tǒng)應按有關標準規(guī)定采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tǒng);非獨立系統(tǒng)可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具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護的同時,應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tǒng)。

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避雷裝置。

6)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屯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第11篇 施工協作隊伍安全管理方案

近年來,隨著建筑行業(yè)競爭的日益加劇,施工單位經營規(guī)模的不斷擴張,加之施工單位在轉型過程中管理意識的增強和管理隊伍的壯大,相應作業(yè)人員數量有減無增,導致越來越多的施工協作隊伍已成為施工生產的重要力量。

第一部分:嚴格隊伍引進,嚴守市場準入

一、完善協作隊伍的考核管理辦法,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對各項目上參建的協作隊伍進行考核,此項工作由各項目經營管理部負責落實,分局商務處監(jiān)督,在分局范圍內根據從事的施工項目建立合格協作隊伍名錄。

(1)在完善協作隊伍的考核管理辦法工作中,應根據水電行業(yè)和分局范圍內協作隊伍所從事的施工項目建立相應的考核管理辦法,列如:洞室爆破開挖作業(yè)的協作隊伍的考核管理辦法應該包括所從事爆破從業(yè)人員情況、鉆機等機械設備能否滿足施工需要,以及特種工種人員從業(yè)資格證等。

(2)項目應該根據分局制定的《協作隊伍管理考核辦法》,同時,項目上成立協作隊伍考核小組,由項目負責人擔任組長,主管安全領導及總經濟師擔任副組長,各部門及工區(qū)負責人組成考核評審小組,專設考核時間集體對協作隊伍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分局商務處備案。再由分局商務處將各項目考核結果匯總形成《施工單位2023年合格協作隊伍名錄》。

(3)在外協隊伍的選擇上,可以參照施工單位及施工單位《合格協作隊伍名錄》中選擇資信好、有實力、管理規(guī)范、長期合作的協作隊伍,對名錄以外因各種原因要求進入分局協作隊伍市場的,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二、在招標中應該對協作隊伍要進行嚴格的資質驗證,包括:

1、企業(yè)性質是否與承擔施工內容相符;考核協作隊伍企業(yè)性質是否能夠承擔起施工中遇到的安全風險,避免出現安全風險時由項目上承擔。

2、企業(yè)經營手冊、營業(yè)(承包)范圍、注冊資金、營業(yè)執(zhí)照的有效期限。評審招標單位承包范圍能否滿足項目工程施工所需;注冊資金能否滿足施工中材料的采購及工人工資的支付等。

3、企業(yè)資質等級證書、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4、工程業(yè)績,尤其是在我施工單位及分局范圍內的有效業(yè)績;

5、安全資質證書及以往安全生產狀況(必須要有相關單位、部門的書面證明)。

同時,必須對分包商的資質等證件原件(五證一書及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企業(yè)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避免出現虛假資質或者偽造資質的不法分包商進入項目施工,造成項目在安全管理中的風險。

三是協作隊伍的人員核驗,包括務工人員的持證情況(身份證、健康證、外出就業(yè)務工證、特殊工種人員從業(yè)資格證等),以及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包括時間有效性、證件真實性、核發(fā)單位權威性)。從務工人員的持證情況,掌握協作隊伍的安全施工能力。

四是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簽合同后進場的原則,在合同中明確項目部與協作隊伍各自的安全生產權利與義務,協作隊伍在服從項目部安全管理的同時對項目部和自身企業(yè)雙重負責。簽訂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等相關附件,并且每年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作為對協作隊伍安全管理的約束性條款。由項目安全總監(jiān)(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安全責任等的簽訂落實,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監(jiān)督落實并根據“安全生產協議書”、“安全生產責任書”等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對協作隊伍進行考核,考核情況納入協作隊伍管理考核的一項。

第二部分:加強工程監(jiān)管,提高安全管理

協作隊伍的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引進合格的協作隊伍,不僅是把守門檻的問題,關鍵是對其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科學、規(guī)范管控,保證協作隊伍在施工實踐中履行合同承諾,保障質量、安全受控,維護民工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一、項目應該制定協作隊伍進場后安全監(jiān)管措施,細化協作隊伍進場后的安全監(jiān)管程序。履行如下進場手續(xù):一是綜合管理部組織協作隊民工進行新進場員工培訓,主要培訓項目包含安全知識、施工技術、質量控制,培訓合格后,發(fā)放上崗證,建立民工信息檔案。二是經營管理部牽頭組織設備物資部、施工生產部對協作隊伍進場機械、設備,特種作業(yè)證(或特種設備操作證)對照合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經營管理部按工種將協作隊伍編入相關施工工區(qū)。三是工區(qū)對協作隊伍進行統(tǒng)一用工管理,對其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統(tǒng)一調度、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考核。從此項目部重點對協作隊伍質量、安全生產進行管控,部分安全管理風險由協作隊伍承擔。

二、組織協作隊伍安全教育培訓。

因為施工協作隊伍部分職工是放下鋤頭、鐵鍬就加入協作隊伍的只知道干活的農民工,基本就沒經過專業(yè)的業(yè)務知識和技能方面的培訓,普遍存在著文化層次較低、自我防護能力較差、安全意識淡薄的問題。

協作隊伍進場后,項目主要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向協作隊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技術安全交底。交底應以書面形式和現場教育培訓形式相結合,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等,保證進場人員受教育面達到100%,不留死角。相關書面交底應由雙方現場相關負責人簽字認可。同時,項目應監(jiān)督協作隊伍內部開展安全培訓,要求定期召開安全知識教育,項目安全環(huán)保部人員可以參與對安全知識的講授。并每季度對協作隊伍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納入到協作隊伍季度考核中,最后年終考核時安全教育培訓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項。通過項目上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協對隊伍自己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達到“我要安全,我會安全,我讓工友安全”的目標,也使項目降低安全風險。

同時,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展和不同時期的施工重點與安全特點,項目部安全環(huán)保部牽頭組織工程技術部、施工生產部及工區(qū),及時組織協作隊伍定期不定期地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學習和專項施工安全交底,并做好相關記錄。并要求協作隊伍班組必須開展“班前安全教育”等日常工作,并完善相關記錄,協作隊伍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召開,項目負責工區(qū)兼職安全員監(jiān)督落實。協作隊伍每月將班前安全教育記錄本交予安全環(huán)保部檢查,安全環(huán)保部也應不定期的抽查班前教育開展及記錄情況。每季度按照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實施考核。達到協作隊伍的進場人員納入項目部的正常管理環(huán)節(jié)統(tǒng)一管理的目標,嚴防以包代管的現象。

三、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責任心,

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協作隊伍進場后,必須全面遵守施工單位及項目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和接受項目部的管理。對作業(yè)工人超過一定數量的,必須由分局統(tǒng)一規(guī)定按比例設置專職安全員。項目要積極監(jiān)督協作隊伍組織專兼職安全員接受當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局及相關單位組織的安全員培訓取證工作;對暫時無法取證的情況由項目部內部組織培訓,培訓內容可以參照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印發(fā)的安全員學習教程;培訓考核合格者頒發(fā)項目部制定的臨時上崗證。同時,要將協作隊伍專職安全員和兼職安員均納入項目部進行正常考核管理,指導、督促其正常開展工作,對考核不達標的專兼職安全員應讓協作隊伍更換,確保其發(fā)揮實效。要發(fā)放協作隊伍專職安全人員和兼職安員的補貼,為其順利開展工作創(chuàng)造必要條件。

四、施工設備管理

對于項目部臨時租賃和協作隊伍帶進場的各類機電設備,尤其是特種設備,承租方和協作隊伍有義務也必須向項目部提供機械設備的有效驗收合格證明,項目部更要將其納入項目部設備管理范圍內,項目應該制定《機械設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中應明確協作隊伍的機械設備與項目部自有機械設備統(tǒng)一驗收、統(tǒng)一檢查、統(tǒng)一維護、統(tǒng)一管理。從而改善了租賃設備和協作隊伍的機電設備管理暴露出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五、健全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體制

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體制要合理、費用要明確,確保安全防護用品配置和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規(guī)范到位。安全是需要投入的,包括經費上的投入和管理力量的投入。只有在達到一定的投入后才可能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正是建筑施工事故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梢哉f,只要控制了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事故就會大大的降低。目前,由于市場競爭的激烈,中標價格越來越低,許多工程效益微薄,個別協作隊伍直接將效益增長點建立在降低安全投入上,導致現場安全設施不到位,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殊不知,以降低安全投入為效益增長點的做法無異于鋌而走險,換來的往往是后悔莫及。目前,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安全投入和專職管理人員配置已經以工程造價為依據做出硬性規(guī)定。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聯合頒布的《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22〕16號)中規(guī)定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投入占完成產值2.0%提取。而對協作隊伍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所投入費用,以及專兼職安全員的配置,應該也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根據完成的合同額2.0%進行提取。并且對安全投入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各種方式審計,根據實際安全投入進行結算,對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防護設施、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完善、勞動保護用品等相關安全費用的投入每月或每季度向安全環(huán)保部上報費用清單和實物證明材料,再由安全環(huán)保部組織質量管理部、經營管理部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者給予結算。對投入不到位的協作隊伍不僅不予結算安全專項經費,還將進行嚴懲。在以后工作中對協作隊伍的安全投入資金單獨給予結算,避免協作隊伍安全投入不到位。

制定以上施工協作隊伍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合格協作隊伍名錄》,達到嚴把招標中對協作隊伍資質驗證及人員備置核驗,嚴把協作隊伍引進,抬高門檻目的。采用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及“安全生產責任書”等,作為對協作隊伍安全管理約束性條款,降低項目安全管理風險。項目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及監(jiān)督協作隊伍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一線員工安全意識,較少違章、違規(guī)作業(yè),改變人的不安全行為。以上對協作隊伍的安全管理措施需要分階段實施,是一項長期工作。

第二階段

經過第一階段的安全管理措施,初步形成協作隊伍安全管理模式,但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很有必要開展第二階段持續(xù)加強對協作隊伍的安全管理。應該從以下方面持續(xù)加強:

一、繼續(xù)完善《合格協作隊伍名錄》,經過第一階段在分局范圍內對協作隊伍的考核,形成《2023年施工單位合格協作隊伍名錄》,第二階段需要將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單位2023年合格協作隊伍名錄》在施工單位范圍內交流,施工單位根據各分局《合格協作隊伍名錄》形成一套施工單位的《合格協作隊伍名錄》。并且,此項工作應該每年持續(xù),形成一套全方位的《合格協作隊伍名錄》。從此可以在招標中選擇資信好、有實力、管理規(guī)范、長期合作的協作隊伍。

二、依據和協作隊伍簽訂的“安全生產協議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監(jiān)督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提高協作隊伍安全管理意識,增強協作隊伍安全責任心。

三、繼續(xù)堅持安全教育培訓,監(jiān)督協作隊伍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持續(xù)提高協作隊伍安全意識。因為協作隊伍中人員流動性非常大,在招標中可能選擇的是長期合作的隊伍,但部分施工人員仍然可能是剛放下鋤頭、鐵鍬就加入協作隊伍只知道干活的農民工;或者今年施工隊伍仍然是去年施工的協作隊伍,但協作隊伍職工可能是新的一批農民工。因此安全教育培訓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無論項目部組織安全教育培訓還是協作隊伍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仍然需要繼續(xù)堅持。項目部應該根據施工需要(如施工轉序)不斷調整“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為了更滿足施工需要應該制定“季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同時,分局根據項目上施工情況檢查安全教育培訓的落實,檢查新工種是否進行了安全教育培訓。項目也應監(jiān)督協作隊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情況,并且分局也可以將項目部協作隊伍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情況列入對項目年度考核,這樣分局可以更好的監(jiān)督項目部協作隊伍安全教育培訓的開展落實。保證進場人員受教育面達到100%,不留死角,從根本上提高一線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達到“我要安全、我會安全、我讓工友安全”的目的。

最后就是要發(fā)揮施工單位及分局安全文化的重要力量,促進全員安全習慣的養(yǎng)成和安全意識的提高。施工單位的安全文化,是通過長期安全生產管理實踐和經驗積累形成的,廣大員工普遍認可接受和自覺遵循的,具有施工單位特色、內容豐富的安全理念、安全作風、安全機制和安全習慣的總和。安全文化是施工單位一筆寶貴的管理財富和精神財富。為此,我們一是要建立健全完善、政令暢通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通過不折不扣地執(zhí)行制度來確保制度文化深入人心;二是要積極宣傳推廣我們施工單位獨特的安全文化內容,通過發(fā)放安全撲克、舉行安全漫畫展、安全演講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和切實保障參建人員人生安全的實際效果,讓廣大協作隊伍人員自覺認同并主動踐行;三是要通過教育培訓和強制性要求,讓協作隊伍參建人員提高安全認識,增強自我防范意識,自覺養(yǎng)成遵章守紀、規(guī)范作業(yè)的良好習慣,“讓習慣符合安全管理要求、讓安全管理要求成為習慣”,用習慣的力量促進作業(yè)人員行為規(guī)范化;四是灌輸和樹立全員責任意識,將安全生產責任延伸至一種“愛”,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既是對自己、對親人的愛,更是對工友、對他人深深的愛,這種愛展現在工作中就是要有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的責任感。通過以上種種方式,在全施工單位上下和協作隊伍中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

總之,既然協作隊伍已無可爭辯地成為施工單位發(fā)展進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那么他們便與企業(yè)形成了唇齒相依、相輔相承的關系。他們的安全管理,便成為了施工單位、項目部安全管理不可回避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和日常工作。

第12篇 挖孔樁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1.總則

(1). 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目標:

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工程”

無人身死亡事故;

(2).本細則編制依據

國家、部、省及有關部門制訂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規(guī)程。

(3).本細則適用于宜鳳高速公路項目

2、工程概況介紹

3、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挖孔樁基是一項危險性工程,為施工安全起見,在施工前務必要求施工單位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施工現場的布置、人工開挖樁基的準備工作。

(1)、對施工現場要進行安全圍護,配備必要的安全標志警示,并不得擅自拆除,施工時安排專人看管,嚴禁閑人進入施工現場及無相關的機械車輛靠近挖孔樁基附近。

(2)、在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做相應的環(huán)境及地質情況做專項調查研究,并有檢查報告,經審核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進行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

(3)、對施工現場、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臨近水邊、溝、坑邊設置安全護欄和明顯警告標志,圍欄強度和高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夜晚在水邊、溝、坑邊緣設置紅燈進行安全警示。

4、施工人員的要求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事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并通過教育考核合格,才能上崗。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有安全防護設備,包括安全帽、手套、防毒防塵口罩等。

(3)、爆破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yè)資格證,無證人員不能上崗。

(4)、每天上班前要進行一次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對當天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技術交底。

5、專項安全管理制度

(1)、單項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安全規(guī)程制定安全作業(yè)指導書熱,向施工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參加檢查人員、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明確工程安全防范和重點部位及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方法、檢查次數。對存在的安全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解決,并跟蹤檢查整改結果,要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落實到人。

各種安全檢查每次都要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要求特殊情況記錄。

(3)、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要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

(4)、手持式電動工具,應按國標《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維護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83)的規(guī)定,根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類別和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要求,加設漏電保護器。

(5)、機械操作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離崗位,不得操作與所持操作證不符合的機械,不得將自己所操作設備交給沒有本機械操作證人員操作。

(6)、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所操作機械說明書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每班工作前的設備檢查制度;工作中應注意觀察設備運行狀況;工作后按要求對設備進行必要保養(yǎng)。

工作前對設備的檢查內容:

1) 工作場地、周圍情況,障礙物情況。

2) 油、水、電及其它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條件是否完備。

3) 安全裝置、操作機構是否靈敏可靠。

4) 指示儀表、指示燈顯示情況,是否正常。

5) 油溫、水溫是否正常。

工作中應觀察的內容:

1) 指示燈、儀表、操作機構運行有無異常。

2) 工作場地有無異常變化。

3) 設備運行聲響有無異常。

工作后應進行檢查保養(yǎng):

1) 工作機械有無過熱、松動現象和其它故障。

2) 按照保養(yǎng)規(guī)定進行設備保養(yǎng)。

3) 做好下一班工作準備

4) 按要求填寫相關記錄。

6、爆破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機械擴眼,宜采用濕式鑿巖或帶有捕塵器的鑿眼機。鑿巖機支架要支穩(wěn),嚴禁用胸部和肩頭緊頂把手。風動鑿巖機的管道要順直,接頭要緊密,氣壓不應過高。電動鑿巖機的電纜線宜懸空掛設,工作時應注意觀察電流值是否正常??諌簷C必須在無荷載狀態(tài)下起動。開啟送氣閥前,應將輸氣管道聯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鑿眼機操作人員同意后方可送氣,出氣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貯氣瓶內壓力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安全閥應靈敏有效。運轉中應注意檢查是否有異常情況,不得擅自離崗。

(2)爆破器材應嚴格管理,必須應實施實銷實報,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須當日退庫,嚴禁私自收藏,亂放亂丟。發(fā)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等待處理。

(3)作業(yè)人員在保管、加工、運輸爆破器材過程中,嚴禁穿著化纖衣服。

(4)爆破器材應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檢驗,對失效及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5)爆破器材應由專人領取,炸藥與雷管嚴禁由一人同時搬運。電雷管嚴禁與帶電物品一起攜帶運送。爆破器材運送,應避開人員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隨地存放或帶入宿舍。

導火索要用快刀切齊,輕輕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轉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鉸鉗夾緊,嚴禁用牙咬。紙殼雷管應用膠布包扎嚴密。

藥卷應用雷管同樣直徑的竹、木錐子扎一深為1.5倍雷管長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線的雷管,封閉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藥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藥包,不應超過當班爆破作業(yè)的需要量。

(6)超過5m的深孔不得使用導火索起爆。

(7)裝藥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裝藥前應對炮眼進行驗收和清理;對剛打成的炮眼應待其冷卻后裝藥,濕炮眼應擦干后才能裝藥;

② 禁煙火和明火照明;無關人員應撤離現場;

③ 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使用金屬器皿裝藥;深孔裝藥出現堵塞時,在未裝入雷管、起爆藥柱前,可采用銅和木制長桿處理;

④ 裝好的藥包嚴禁投擲或沖擊;

⑤ 不得采用無填塞爆破,也不得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也不得在深孔裝入起爆藥包后直接用木契填塞;填塞炮眼時不得破壞起爆線路。

(8)已裝藥的炮孔必須當班爆破,裝填的炮孔數量應以一次爆破的作業(yè)量為限。

(9)爆破工作必須有專人指揮。確定的危險區(qū)邊界應有明顯的標志,警戒區(qū)四周必須派設警戒人員。警戒區(qū)內的人、畜必須撤離,施工機具應妥善安置。預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號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

(10)電力起爆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 同一爆破網絡上必須使用同廠、同型號的電雷管,其電阻值差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應控制在±0.2ω以內);

② 破網絡主線應絕緣良好,并設中間開關,與其它電源線路應分開敷設;

③ 須嚴格檢查主線、區(qū)域線、端線、電源開關和插座等的斷通與絕緣情況,在聯入網絡前各自的兩端應短路;

④ 破網絡的聯接必須在全部炮孔裝填完畢,無關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進行;聯接應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進行,兩線的接點應錯開10cm,接點必須牢固,絕緣良好;

⑤ 動力或照明電源起爆時,起爆開關必須放在上鎖的專用起爆箱內,起爆開關箱和起爆器的鑰匙在整個爆破作業(yè)時間里,必須由爆破工作的負責人嚴加保管,不得交給別人;

⑥ 裝好炸藥包后,必須撤除工作面的一切電源;雷雨季節(jié)應采用非電起爆法

(11)使用鑿巖機,膠皮風管不準纏繞和打結,不得用折彎氣管的方法制止通氣。鑿巖時釬桿與孔必須保持在一直線上,更換鉆頭應先關閉風門。

(12)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索,必須用鋒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斷或用石器、鐵器敲斷。導火索長度不得小于1m,導爆索禁止撞擊、拋擲、踐踏。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索的臺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13)加工起爆藥包,只許在爆破現場于爆破前進行,并按所需數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備用,制作好的起爆藥包應專人妥善保管。

(14)裝藥要用木竹棒輕塞,嚴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屬棒搗實。

(15)放炮必須有專人指揮,事先設立警戒范圍,規(guī)定警戒時間、信號標志,并派出警戒人員;起爆前要進行檢查,必須待施工人員、過路行人、船只、車輛全部避入安全地點后方可起爆,警報解除后方可放行。

7、空氣壓縮機安全注意事項

(1)空氣壓縮機的內燃機和電動機的使用應符合內燃機和電動機的有關規(guī)定。

(2)作業(yè)前重點檢查符合下列要求:

①燃、潤油料均添加充足;

②各連接部位緊固,各運動機構及各部位閥門開閉靈活;

③各防護裝置齊全良好,貯氣罐內無積水;

④電動空氣壓縮機的電動機及啟動器外殼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3)輸氣膠管應保持暢通,不得扭曲,開啟送氣閥前,應將輸氣管道聯接好,并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后方可送氣。在出氣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4)作業(yè)中,貯氣罐內壓力不得超過銘牌額定壓力,安全閥應靈敏有效。進、排氣閥、軸承及各部件應無異響或過熱現象。

(5)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①漏水、漏氣、漏電或冷卻水突然中斷;

②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指示值超過規(guī)定;

③排氣壓力突然升高,排氣閥、安全閥失效;

④機械有異響或電動機電刷發(fā)生劇烈火花。

(6)當電動空氣壓縮機運轉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等來電后重新在無載荷狀態(tài)下起動。

8.管理措施、要點

(1)?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執(zhí)行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和標準;

(2)?督促承包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檢查并督促承包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落實各工序、關鍵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開挖前承包人要制定詳細的施工技術方案和質量、安全保證措施并報監(jiān)理審批。

(3).要求施工負責人必須逐孔檢查各項施工準備,做好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及專項安全技術交底,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組織、措施上都得到落實并經監(jiān)理檢查同意后才可開工。

(4). 墩臺各樁孔開挖順序:為了確保施工安全,雙排樁(群樁)按梅花形分布開挖;單排樁按間隔樁順序進行。開挖樁孔應從上至下逐層進行,先挖中間部分的土方,然后擴及周邊,有效地控制開挖樁孔的截面尺寸。樁孔開孔過程中必須有專人巡視檢查施工情況,嚴格做好安全監(jiān)護。孔深挖至超過人身高時,在樁口或孔內裝設靠周壁半圓形的防護板或防護網,吊渣桶上下時,孔下作業(yè)人員應避于護板或護網下面。孔內有人作業(yè)時,孔上必須有人監(jiān)督防護,嚴禁一人單獨井下作業(yè)。

(5).樁孔5m半徑內嚴禁堆放孔渣和排放廢水,成孔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應盡快澆筑砼,正在澆筑砼的樁孔10米半徑內其它樁孔嚴禁有人作業(yè)。

(6).下孔作業(yè)前必須先用空壓機進行一定時間的通風換氣,因為挖孔工作停置一段時間后,孔內可能積累了超量的co2或有毒氣體,可能危及工人的人身安全??咨畛^10m時,孔底空氣流通條件變壞,空氣中co2的含量逐漸積累,當達到3%時,就會引起人的呼吸紊亂、頭痛、嘔吐等癥狀,故作業(yè)過程中要保持連續(xù)通風;并經常檢查co2的濃度。為確保安全生產,施工現場必須配置備用發(fā)電機。.孔下作業(yè)必須在交接班前用鉆或不小于直徑16的鋼釬對孔底作不少于三點的品字型插勘檢查,正常施工時每挖深50cm應進行一次插勘檢查,無異常情況后才能繼續(xù)施工,若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離開并及時報告。

孔內爆破后,消耗了孔內大量的氧氣,產生了大量的煙霧、有毒氣體、co2。為預防缺氧和毒害氣體,每次爆破后須迅速通風排煙15min,并經檢查無有害氣體后方可進行人工井下作業(yè)。排煙后測定孔內有毒氣體濃度,無儀表測定時,可用將小動物吊入孔內,若小動物在15分鐘內未出現異常反應,施工人員才能下孔作業(yè),否則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進行防毒害處理。

(7). 挖孔作業(yè)人員下班時,必須在孔的周圍安置不低于1.2m 高的牢固護欄。在孔口蓋鋼板并使之與井口鎖住。

(8). 孔下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絕緣膠鞋,嚴禁穿拖鞋、赤腳、酒后上崗作業(yè)。作業(yè)人員下孔作業(yè)時必須要系安全帶。井內人員必須乘專用的吊籠上下,或 上下孔必須使用軟梯,嚴禁爬踩孔壁和乘吊渣桶上下。當地下滲水量較大時,應先在孔底挖集水坑,用高揚程水泵抽水。作業(yè)人員必須離開井孔,嚴禁人機同坑作業(yè)。

(9). 凡在孔內抽水后,必須先將抽水的專用電源切斷,作業(yè)人員方可下樁孔作業(yè),嚴禁帶電操作。孔下作業(yè)人員必須與孔上人員保持有效聯系,配置可行有效的聯絡方法。

(10). 電工、爆破工必須持證上崗,電器必須配置地線和漏電保護器,每樁孔必須分閘,嚴禁一閘多孔和一閘多用,必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進行敷設??咨想娋€、電纜必須架空??變茸鳂I(yè)照明應采用安全礦燈或低壓電燈(小于36伏)。現場電源線路及電器設備,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由持證電工負責安裝維護。

(11). 挖孔中如遇到巖石等堅硬地層需進行爆破時, 應采用淺眼爆破法, 嚴格控制用藥量, 并在炮眼附近加強支護, 防止震塌孔壁。在離設計樁底50cm時嚴禁爆破,以免擾動樁底持力層。閃電雷鳴時禁止裝藥、接線,嚴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辦事??變热斯よ弾r時,必須帶防塵口罩。

(12). 爆破器材的采購、使用、存放均要符合國家、當地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和規(guī)程。并要把責任落實到人,實行專人專管。

(13). 每樁孔必須設置鎖口,高于地表20~30cm,護壁砼厚度、強度必須滿足安全需要,護圈的壁后只能大不能小。當天挖完的該段擴圈,必須將混凝土澆注完,不應放在第二天。在遇到滲、漏水或特殊地質情況護壁厚度要增加或增設鋼筋,砼強度也需相應提高。

(14). 在特殊地形、地質條件下進行人工挖孔作業(yè),還必須防護樁孔上方和樁孔旁邊巖土墜落傷人,應搭設可消除隱患的防護棚,確保作業(yè)人員人身安全。

(15).施工現場所有設備和機具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垂直起重設備必須經常檢修維護,保證機件能夠運轉正常,操作靈活,按鈕開關、減速器、鋼絲繩、繩卡、吊鉤、吊籠等不得帶病作業(yè)。

(16)、工作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17)、護壁砼強度應達到施工安全要求并檢查后,挖孔樁人員

可下到孔內作業(yè)。

第13篇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吊籃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吊籃(以下簡稱“吊籃”)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吊籃租賃、安裝、拆卸、使用行為,防止和減少吊籃作業(yè)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吊籃租賃、安裝、拆卸、使用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總站負責全市受監(jiān)工程吊籃的管理工作。各區(qū)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負責對本轄區(qū)內受監(jiān)工程的吊籃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 吊籃租賃單位應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后,方可對外出租。吊籃產權單位在租賃(使用)設備前,必須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設備產權登記備案手續(xù),方可租賃(使用)。

出租吊籃時,租賃單位應當與使用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使用單位不得轉租吊籃等內容。

第五條 租賃單位購置的吊籃必須具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出租或使用的吊籃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

租賃單位應建立健全吊籃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六條 租賃單位應派專業(yè)人員(也可委托安裝單位派人)負責吊籃設備日常使用的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確保吊籃的安全技術性能和安全裝置符合規(guī)范標準要求。

第七條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吊籃,不得出租、使用:

(一)屬于國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過安全技術標準、制造廠家及有關要求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經檢驗達不到國家和行業(yè)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四)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第八條 吊籃的安裝和拆卸工作應當由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負責裝拆。無安裝資質的租賃單位和使用單位不得安裝、拆卸吊籃。吊籃安裝、拆卸作業(yè)人員應持有《登高架設作業(yè)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九條 吊籃安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吊籃安裝、拆卸前,安裝單位應當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并報使用單位、總承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同時應對安裝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二)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采用高處作業(yè)吊籃的,應將吊籃安裝、拆卸方案納入建筑幕墻安裝工程方案并經專家論證,方可實施。

(三)吊籃安裝和拆卸作業(yè),應設置警戒區(qū),安裝單位指派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和監(jiān)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第十條 吊籃安裝完畢并自驗合格后,報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后,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安裝單位、租賃單位、使用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進行驗收,并填寫《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驗收表》和《杭州市建設工程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使用登記表》,自檢測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工程受理的監(jiān)督機構登記備案。

吊籃在同一施工現場進行二次移位安裝后,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安裝單位、租賃單位、使用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進行驗收,填寫《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驗收表》,存現場備查。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審查安裝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吊籃的產品合格證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審查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安裝、拆卸人員的資格證書。

(二)制定吊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吊籃使用的操作規(guī)程,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huán)境以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督促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專業(yè)人員對吊籃進行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每班作業(yè)前,使用單位人員應對吊籃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四)對吊籃作業(yè)人員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操作安全技術交底。并配備齊全有效的安全防護用品。

(五)停用5日以上的吊籃使用前,應對吊籃實行專項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第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工程實行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與吊籃使用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二)審查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或營業(yè)執(zhí)照,吊籃的產品合格證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審查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吊籃安裝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資格證。

(三)提供和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吊籃安裝、拆卸所需的車輛進出場條件和安裝、拆卸安全條件,并提供臨時用電電源。

(四)組織安裝單位、租賃單位、使用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對安裝后的吊籃進行驗收。

(五)監(jiān)督使用單位對吊籃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督促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對吊籃進行日常檢查和定期維修保養(yǎng),派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進行巡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或要求相關單位整改。

第14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十不準內容

施工現場“十不準”

一、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二、酒后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三、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

四、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yè)時不準打鬧。

六、電源開關不準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七、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yè)。

八、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九、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qū)不準吸煙。

十、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分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第15篇 地鐵安全施工管理

1.工程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應當在規(guī)定的施工場地內組織施工,必須采取全封閉式管理。需要租(占)城市道路或其他交通設施的,應事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xù),并提前通知,方可進行。場內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機械設備等,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護設施。

2.施工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場地內存放的所有物品,均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圖的布置、定位堆放,分類堆碼整齊并標識,各種管線、線路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鋪設。施工過程中,應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和調整。做到“三通一平”,工完料盡、現場整潔,材料堆碼整齊,徹底清除臟、亂、差。

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五牌一圖”標牌。即:“一圖”施工總平面布置圖;“五牌”即工程概況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組織網絡牌;安全紀律牌;防火須知牌。“五牌一圖”應設于大門旁醒目位置。

4.工作人員必須統(tǒng)一著裝,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地鐵工程施工工作卡。管理人員應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5.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任意拉接電源,亂接插座。嚴格遵守用電“五不準”,必須做到“三相五線制”、“一機一閘制”,禁止多機一閘。

6.施工現場必須保證道路暢通,排水系統(tǒng)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隨時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

7.施工機械、車輛應按施工總平面圖規(guī)定的位置和線路行駛,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各種機械進場必須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堅持駕駛人員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酒后上班。

8.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防護的法規(guī)、法令。作好安全技術交底,上好安全技術課,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應齊全,并定期組織檢查和維護。

9.臨時房屋的布置應符合防火安全及工地衛(wèi)生的規(guī)定,修建前應報消防及有關部門審批同意。集體宿舍室內高度不小于2.5m,通風通暢,門窗嚴密,通風采光良好,門應向外開。住房周圍應按要求設置臨時排水溝,保持排溝暢通。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嚴禁私自接電線路;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10.勞務工宿舍應符合安全、通風、明亮及工地衛(wèi)生要求,應有醒目的安全通道指示標志,并配設安全、防火等有關設施。

1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遵守防火“十不準”,教育職工、民工不要隨地吐痰、亂丟煙頭、雜物、做到室內、室外環(huán)境整潔。爭創(chuàng)“三優(yōu)”文明工地。

12.認真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wèi)工作,建立門衛(wèi)制度,進入現場實行登記制。施工現場周邊設置的圍護設施要牢固,禁止非施工人員擅自進入施工場地。經常對職工進行法紀和文明教育,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及進行黃、賭、毒等非法活動。

2.15 施工現場各作業(yè)點應設置相應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警示牌,各種設備的安全操作牌和標語,在有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和橫跨管線路處施工,要設置醒目的施工標志牌,安全警示牌,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

2.16 抓好施工現場衛(wèi)生管理,應落實各項防“四害”措施,嚴格控制“四害”滋生。廁所要勤沖洗,糞坑加蓋,有防蠅滅蛆設施,生活垃圾要堆放在指定地點,定期處理,生活廢水通過指定的污水管道排放;嚴禁隨地大小便,亂丟臟物,保護現場整潔衛(wèi)生,減少疾病。

2.17 食堂必須申領衛(wèi)生許可證,并符合衛(wèi)生標準,生、熟食操作應分開,熟食操作時應有防蠅間或防蠅罩。禁止使用非食物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明上崗。

第16篇 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杜絕生產現場違章事件的發(fā)生,確保我司在建工程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guī)定》、國發(fā)〔2010〕23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川府發(fā)[2004]20號),結合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標準,各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線路部分gb26859-2022)和相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規(guī)范的要求。

第一章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與保障

一、對項目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參加在建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施工管理辦法,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三級安全網,施工單位施工前必須明確現場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并報公司安監(jiān)部和建設管理部備案,項目部與各施工(單位)隊要簽訂安全施工協議和安全目標責任書。

現場監(jiān)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履行監(jiān)理職責,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工程安全、質量、進度、成本的管理,認真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每天監(jiān)理日志。

施工單位進場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班成員進行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開工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召開班前會,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查找和分析,有針對性的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工作負責人應根據本措施和具體施工內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現場安全措施,并向全體施工人員宣讀和講解,在確保施工人員理解、確認后,方可開工。

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對工器具進行清理檢查,檢查工器具是否完好、配置是否齊全、安全合理,任何人員進入作業(yè)場地必須戴好安全帽。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兩票”制度。工作票必須在作業(yè)現場,工作票除了填寫工作地段的停電措施外,還應針對現場勘察的結果,填寫工作地段的危險性、復雜性、施工困難性,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施工單位必須按《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要求,嚴格執(zhí)行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即現場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現場工作許可制度、安全監(jiān)護制度、工作終結和恢復送電制度等)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即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和個人保安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等),并強化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確保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各環(huán)節(jié)安全要求執(zhí)行到位、監(jiān)督到位。

針對工程施工難度大、危險性高、工程量大的單項工程,必須編制“三措書”報監(jiān)理、業(yè)主審查合格后執(zhí)行。

二、對施工人員的管理要求

在建工程施工人員分為專業(yè)人員和臨時工(地面輔助工)兩大類。專業(yè)人員是指取得特種行業(yè)作業(yè)許可證(即取得高壓電工證或低壓電工證)的電力施工人員、供電所人員和農村電工;臨時工是指根據工程需要臨時雇傭的地面輔助人員或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員(如挖坑、抬桿、放線的農民工)。

1、 施工現場專業(yè)工程人員的管理

各施工單位必須通過資格審查并在我公司建設管理部門備案。

2、 施工現場臨時工管理

(1)臨時工,在上崗前施工單位必須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yè)技能培訓(如: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施工工藝、工程質量標準等)。

(2)每組的臨時工工作時必須由有經驗的專業(yè)人員帶領。

第二章 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的繳納與管理

為切實抓好我司電力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廣大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發(fā)〔2010〕23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文件要求,在我司范圍內的在建電力工程施工企業(yè)一律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一、 繳納范圍和對象

(一) 繳納范圍:四川能投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轄區(qū)內從事電力施工的企業(yè)、施工隊;股份公司下屬子公司嚴格參照執(zhí)行。

(二)繳納對象:施工企業(yè)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項目經理。

二、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繳納標準

(一)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yè),按所接工程總造價1.5%-3%的費率標準,實行累進率計費方式繳納。具體如下:

工程造價費率標準

10萬元以下(含10萬)3%

10萬元-100萬元2.50%

100萬元-500萬元2%

500萬元以上1.50%

(二)勞務分包企業(yè),按分包總額的4%繳納。

三、繳納方法

施工單位在工程中標后,按上述標準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由財務部開具繳款通知單,到指定的銀行專戶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繳款人憑銀行出具的繳款依據,到我司項目管理部門辦理開工許可,并將繳款依據復印件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備案。

四、管理和使用

(一)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主要用于事故發(fā)生的搶險救災。

具體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施工單位發(fā)生事故后初期所發(fā)生的各種搶險救災及相關費用。

2、用于違規(guī)、違章施工操作或者發(fā)生事故后對安全違法行為的罰款。

3、用于消除施工單位遺留安全隱患所需工程材料費用。

(二)施工單位必須按標準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拒絕繳納或不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的,項目管理部門不得簽發(fā)開工許可令和支付工程進度款項,否則將扣相關管理部門工作考評分10分并予以責任人1000元經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刑事責任。

施工期間未發(fā)生違規(guī)、違章施工操作和等級事故的,工程竣工后安全生產保證金如數退還。

(三)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的收取和使用,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顚S?規(guī)范管理,接受財務部、審計部門、安全監(jiān)察部的監(jiān)督。

第三章 現場安全施工獎懲細則

(一)施工單位責任事故

1、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fā)生人員重傷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保證金50%。

3、發(fā)生人員輕傷事故,每人次扣除施安全保證金10%。

4、發(fā)生較大及以上電網事故、電力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huán)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證金。

5、發(fā)生一般電網事故、電力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huán)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50%安全保證金。發(fā)生設備損壞事故、(10kv)35kv及以上設備跳閘,每起扣除30%安全保證金。

6、發(fā)生建筑、大型腳手架(包括跨越架)、倒桿(包括抱桿)、倒塔、其他結構垮(坍) 塌事故,每起扣除50%安全保證金。

7、發(fā)生大規(guī)模群體性事件,扣除100%安全保證金。

8、發(fā)生事故、設備損壞等,除扣除安全保證金外,相關責任單位還應承擔事故相應損失。

(二)管理性違章

1、未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操作票、動火工作票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每次扣除2000元、未按要求召開施工作業(yè)班前會便盲目開工每次扣500元。

2、未按規(guī)定定期對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的行為規(guī)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每次扣除1000元。

3、不配合安全檢查,每起扣除5000元;對存在問題不落實整改,每次扣除2000元;重復發(fā)生上述同類問題,加倍扣除。

4、未按照項目實施單位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每次扣除2000元。

5、未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每起扣除500元。

6、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體施工人員交底,未經雙方簽字確認,每次扣除1000 元。

7、未進行施工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每人次扣除500 元;新進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參加施工,每人次扣除1000元。

8、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每人次扣除1000 元;超過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

9、未按規(guī)定組織施工人員身體健康檢查,每人次扣除500元。

10、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每人次扣除1000元。

11、 使用勞務作業(yè)人員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guī)定,每人次扣500元。

12、未按規(guī)定配備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 每人次扣除2000元。

13、使用不符合資質要求的勞務分包單位,責令停止作業(yè)、終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使用不符合資格要求的人員, 每人次扣除2000元。

14、未簽訂分包安全協議提前開工,責令停工并扣除2000元。

15、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每臺次扣除2000元。

16、未按規(guī)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5000元;使用不符合資質要求的安裝、拆除單位,責令停止作業(yè)、終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

17、起重、電動工器具未定期檢查檢測,每起扣除500元。

18、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未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每起扣除1000元。

19、夜間施工對周邊造成環(huán)境影響而被投訴,每起扣除2000元。

20、交叉作業(yè)時未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每處扣除2000元。

21、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未經安全驗算,無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未報項目實施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每起扣除2000元;指定監(jiān)護人未到位,每起扣除1000元。

22、未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每起扣除1000元;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tǒng)的搭設方案,未組織專家論證、未落實相應的專項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23、未落實現場施工環(huán)境保護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2000元。

24、未執(zhí)行對危險化學品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措施,每項扣除500元。

25、發(fā)生事故后,未及時報告項目實施單位及相關單位,每起扣除5000元。

26、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yè)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未提出相應要求,每起扣除500-1000元。

(三)裝置性違章

27、大型起重機械安全裝置不完善或失效,每臺扣除3000元。

3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除、變動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等,每起扣除1000元。

34、未按甲方要求,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huán)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每起扣除1000元。

35、作業(yè)場所未按規(guī)定設置危險點告知牌,每處扣除500元。

36、未設置避雷裝置或接地電阻及連接方式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每處扣除500元。

37、危險區(qū)域未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離, 每處扣除1000元。

38、作業(yè)現場、生活區(qū)亂接、亂拉電源線,每處扣除500元。

39、未按規(guī)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qū)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每處扣除500元;未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每起扣除500元。

40、高處作業(yè)、吊裝作業(yè)、臨邊和孔洞作業(yè)未設置相應作業(yè)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未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每處扣除1000元。設備安裝就位期間,對未可靠固定的設備未做好相應的專項安全措施,每處扣除1000元。

41、未執(zhí)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每次扣除500元;現場施工用電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項扣除500元。

42、室內、夜間等作業(yè)環(huán)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處扣除500元;在潮濕環(huán)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不符合安規(guī)規(guī)定的安全電壓等級,每處扣除1000元。

43、電纜層、電纜隧道及gis開關室、容器內、密閉空間等區(qū)域內作業(yè)前未采取通風措施,未監(jiān)測有害氣體,每起扣除1000元;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無可靠的接地,容器內、密閉空間內工作無專人監(jiān)護,每起扣除1000元。

44、臨近帶電設備作業(yè),未保持安全距離、未做好安全隔離措施或無專人監(jiān)護,每起扣除2000元。

45、未落實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項扣除1000元。

46、未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保護措施,每項扣除2000元。

47、在已受電、投運的區(qū)域施工,未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每起扣除1000元。

48、未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guī)范的勞動防護用品,每起扣除2000元;施工人員未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每人次扣除1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每人次扣除50元;使用未經檢測或超過檢測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2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2000元。

(四)行為性違章

49、不準在大霧、雷雨和5級以上大風時登桿作業(yè),每起扣除500元。

50、不準在沒有確認停電的情況下接近電力設備,每起扣除1000元。

51、不準采取突然剪斷導線的方法撤線,每起扣除500元。

52、不準在高空作業(yè)中上下拋擲物品、工具,每起扣除500元。

53、不準使用皮尺測量帶電導體,每起扣除500元。

54、不準以約時方式進行停、送電工作,每起扣除50%。

55、不準野蠻裝卸電桿和其他電力器材,每起扣除500元。

56、在施工現場禁煙區(qū)域吸煙,每人次扣除50元。

57、水上作業(yè)不佩帶救生設施,每起扣除100元。

58、高空拋擲工具、材料,每起扣除500元。

59、違反“十不吊”規(guī)定,每起扣除200元。

60、違反焊割作業(yè)“十不燒”規(guī)定,每起扣除200元。

61、未按規(guī)定在施工后清除廢料或違反定置化管理要求,隨意傾倒廢料,每起扣除500元。

62、施工現場車輛超速、超載行駛,每起扣除200元。

其他

63、被上級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查實違章,每次扣除2000-5000元。

64、對舉報違章事件的個人,實行嚴格保密,經相關職能部門查實,按處罰金額50%獎勵舉報人員。對查處違章事件的部門和個人按查處金額的50%獎勵查處違章事件的部門和個人。

五、能投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將不定期組織對農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處罰和通報。對現場檢查發(fā)現的違章行為,向相關單位開具安全處罰通知單。工程結算時,統(tǒng)一考核、處罰。

六、本辦法適合四川能投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各分公司,請各分公司參照執(zhí)行,

七、本辦法由四川能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發(fā)行之日起執(zhí)行。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具體措施【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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