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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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積極作用。下面結合我市人大工作實踐,就如何貫徹實施監(jiān)督法,加強和改進人大監(jiān)督工作,談幾點認識和體會。
一、精心選擇議題,增強監(jiān)督針對性。每年選擇若干關系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有計劃地聽取和審議政府、法院和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有計劃地對有關法律、法規(guī)實施情況組織執(zhí)法檢查,是監(jiān)督法對各級人大常委會開展監(jiān)督工作的一項明確要求。多年人大工作的實踐告訴我們,有針對性地選擇議題是做好監(jiān)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在監(jiān)督議題的選擇上,我們堅持緊扣全局、緊扣中心、緊扣民生的原則,每年年底向人大代表發(fā)出信函,征求對人大常委會和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及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議題,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堅持少而精原則,每年工作計劃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工作重點和市信訪局及市長電話所了解的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制定,確保監(jiān)督議題選得準,開展工作針對性強。為增強經(jīng)濟發(fā)展后勁,我們連年聽取市政府關于擴大開放、招商引資、大項目建設等情況的匯報,及時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較好地履行了對經(jīng)濟工作的監(jiān)督職能。為促進新農(nóng)村建設,我們多次聽取市政府關于農(nóng)村產(chǎn)業(yè)結構調整、農(nóng)業(yè)基礎設施建設、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客車、村村通自來水和“一池三改”等工作情況的匯報,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出意見建議,督促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緊密聯(lián)系我市實際,統(tǒng)籌城鄉(xiāng)發(fā)展全局,狠抓關鍵措施落實,全市農(nóng)村五大產(chǎn)業(yè)體系建設穩(wěn)定發(fā)展,農(nóng)民收入有了較快增長,農(nóng)村生產(chǎn)生活條件有了明顯改善。推進依法治市、著力構建和諧社會是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大事。我們把做好這項工作作為常委會的重要任務,認真聽取市政府及法、檢兩院關于普法工作、依法治理、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等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深入基層,總結經(jīng)驗,查找問題,提出建議。今年,我們將緊緊圍繞市委確定的招商引資、壯大主導產(chǎn)業(yè)、培植大企業(yè)大集團、園區(qū)建設和城市重點工程建設等方面的工作開展監(jiān)督,促進市委決策的落實,推動我市經(jīng)濟社會實現(xiàn)跨越式發(fā)展。 三、采取多種措施,提高審議質量。舉行常委會會議,審議“一府兩院”的專題工作報告,是地方人大常委會行使監(jiān)督權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徑。審議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的整體效果。我們采取多項措施,不斷提高常委會會議審議質量。一是制訂制度,加強學習。常委會制定了提高常委會會議質量的辦法、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公民旁聽常委會會議的辦法。每次會議前,根據(jù)議題的需要,邀請有關學者專家講解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通報常委會機關的調查情況,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掌握審議的法律武器和事實依據(jù),做到發(fā)言言之有物,言之有理。二是改進會議形式,提高工作標準。常委會不斷改進會議形式,采取會議開在現(xiàn)場、視察與審議相結合等多種方式,提高審議質量。剛剛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就是在對全市重點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充分視察后,召開會議進行審議,使會議審議更有針對性,建議更具準確性。每次會議前,要求各專門委員會把好調查報告質量關,做到以法律法規(guī)為準繩,多研究問題,少夸獎成績,避免和“一府兩院”報告的雷同;多解剖重點工作,少講面上的情況;多提建設性意見,少作空泛議論,在提高工作標準和執(zhí)行力上下功夫。三是抓好審議意見的形成。在審議意
見形成過程中,我們注意做到堅持“三項原則”:合法性原則,即意見的提出必須于法周全、符合程序。實事求是原則,即審議意見要在綜合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意見的基礎上形成,既要集思廣益,又要進行具體分析,不能避重就輕、輕描淡寫,要把指出存在的問題和提出意見建議作為審議意見的重點,最大限度地體現(xiàn)集體的意志??刹僮餍栽瓌t,即審議意見不能光講大原則、大道理,要突出重點,注意指出一些看準了的、具有導向性的、關鍵性的問題,明確提出改進或解決的意見,增強審議意見的針對性。
四、搞好跟蹤督查,增強監(jiān)督實效。審議意見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發(fā)言的總和,是常委會集體意志的體現(xiàn)。落實好審議意見,是提高審議質量的歸
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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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guī)范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下簡稱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以下簡稱提案)的辦理工作,提高辦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根據(jù)《遼寧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工作考核評比辦法》和《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工作規(guī)則》,制定本工作流程及考核評比辦法。
一、工作流程
(一)交辦
1.市政府辦公廳(交辦部門)負責將屬于市政府承辦的建議提案,交由相關區(qū)、縣(市)政府或市政府相關部門(承辦單位)辦理,并提出辦復時限和工作要求。
2.承辦單位對不屬于本單位辦理的建議提案,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交辦部門說明情況,并于接到承辦件5個工作日內退回交辦部門,不得自行轉辦、積壓。
3.交辦部門對有異議或難以確定承辦單位的建議提案,要報請市政府主管副秘書長確定承辦單位。
4.交辦基本依據(jù)本級政府工作部門“三定”職能。
(二)承辦
1.承辦單位辦理。承辦單位接到建議提案后,要逐件登記,提出擬辦意見,并經(jīng)單位主要領導審定后,指定責任部門和專人辦理。承辦單位每年至少要組織召開一次班子會議,研究落實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對所承辦的建議提案,要在接到承辦件3個月內辦理完畢。對問題比較復雜的最遲不得超過6個月辦復或予以階段性答復。其中,承辦建議提案合計在20件以上的,可延期10天完成;50件以上的,可延期15天完成;對上級或本級政府臨時交辦的急件必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復。
對兩個以上單位共同辦理的建議提案,由主辦單位牽頭辦理,協(xié)辦部門應將協(xié)辦意見電子文檔和紙質文檔,在交辦之日起1個月內交付主辦單位,主辦單位與協(xié)辦部門協(xié)商、會簽后答復。如主辦單位提出協(xié)辦部門共同出面答復,協(xié)辦部門要積極配合。
對規(guī)定時限內能夠解決的建議提案,要及時解決并答復人大代表、提案者;對列入計劃的建議提案,在規(guī)定時限內難以解決的,要明確辦復時限,及時開展“二次辦理”,當年能落實的必須予以落實。
對上一年度列入計劃解決的建議提案,應當在下一年度開展再辦理工作,并通報辦理結果。
對受客觀條件限制,2年內無法解決的問題,應當及時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充分說明理由。
2.分管副秘書長辦理。對市人大主任會議、政協(xié)主席會議確定的重點建議提案和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建議提案,本著“誰牽頭、誰主辦”原則,由分管主辦單位的副秘書長協(xié)調辦理。
3.分管副市級領導辦理。承辦單位對不具備解決條件的建議提案,要在接到承辦件1個月內向分管市領導匯報,請分管市領導幫助協(xié)調,并按照市領導意見進行辦理。
4.市長辦理。對分管市領導無法解決的建議提案,承辦單位經(jīng)請示分管市領導同意,在當年9月底前將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長審定,按照市領導意見由承辦單位進行辦理。
(三)答復
1.承辦單位形成答復函后,要按照統(tǒng)一格式行文,由承辦單位主要領導審定、簽發(fā),并加蓋單位公章,附帶征求意見單。
2.答復函要針對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具體問題進行敘述,行文要言簡意賅、邏輯嚴謹、條理清晰,避免長篇累牘、答非所問。
3.承辦單位在答復人大代表、提案者時,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由具體承辦人員和業(yè)務處室負責同志共同走訪,認真答復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問題,并請人大代表、提案者在征求意見單上簽署意見。
對因政策規(guī)定或客觀條件所限暫時無法解決的建議提案,要由承辦單位主管領導帶隊走訪人大代表、提案者,并詳細說明有關情況,爭取人大代表、提案者理解和滿意。
4.承辦單位在答復人大代表、提案者時,不允許通過關系、施壓等非正常渠道讓人大代表、提案者違心簽署意見。
5.對全國、省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所提出的建議提案,承辦單位要將擬辦理結果報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在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上復函,同時將紙質文檔一式二份報送省政府辦公廳。
6.承辦單位要及時將答復函和征求意見單一式3份,報送交辦部門。
7.對于當年已經(jīng)答復列入解決或基本解決范圍的建議提案,實際結果與答復內容不一致的,要及時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饋;對于上一年列入計劃轉入第二年辦理的建議提案,在辦理過程中要及時與人大代表、提案者溝通。對于解決落實的,要重新履行答復程序。
(四)檢查
1.交辦部門負責對各承辦單位建議提案辦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幫助協(xié)調解決相關問題。
2.承辦單位要在堅持“三訪”(辦前訪、辦中訪和辦后訪)制度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經(jīng)常性的梳理與復查,并主動完成建議提案的“二次辦理”工作。
“二次辦理”的時間:每年第一階段辦理工作結束后至當年的10月1日。
“二次辦理”的范圍:當年辦理的建議提案和上一年度轉入辦理的建議提案,全部進行“二次辦理”。
“二次辦理”的重點:答復解決的問題是否全部落實;列入計劃解決的問題是否按計劃落實;年初答復沒有解決的,年中、年末是否解決;容易出現(xiàn)反彈的問題是否成果鞏固。
(五)總結
承辦單位在完成年度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及時將書面總結報告報送交辦部門。
市政府辦公廳負責編輯《建言施政集》,各承辦單位根據(jù)交辦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本部門承辦的建議提案《建言施政集》校正稿和電子文檔。
(六)存檔
交辦部門和承辦單位將建議提案辦理情況及時進行立卷歸檔,以備查考。
二、考核評比
(一)考核評比范圍
承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各區(qū)縣(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以及負責辦理工作的人員。
(二)考核評比方法
1.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已被納入政府系統(tǒng)年度績效考核范圍。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對各承辦單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按照百分制進行績效考評。
2.市政府辦公廳根據(jù)各承辦單位百分制考核結果與工作量調節(jié)分之和作為評先依據(jù),提出擬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名單,與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和市政協(xié)提案委員會研究后,報市政府審定。
(三)考核評分標準
市政府對各承辦單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實行百分制考評計分辦法。其中,各承辦單位辦理工作基礎分為80分,綜合評分為20分。另外,附加工作量調節(jié)分為10分。
1.承辦單位在辦理工作中出現(xiàn)下列情況的,在基礎分中予以相應的扣分。
(1)承辦單位領導不重視,沒有組織召開班子會議研究辦理工作的,扣5分。
(2)承辦單位辦理工作制度不健全,沒有專人負責或名義上有專人負責,但頻繁更換辦理人員的,扣5分。
(3)丟失建議提案交辦件的,每件扣5分。
(4)未經(jīng)交辦部門同意,擅自將建議提案轉給其他單位辦理的,每件扣5分。
(5)對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承辦的建議提案,沒有在5個工作日內退回交辦部門、又不說明理由的,每件扣2分。
(6)對本應屬于本部門承辦的建議提案,多次要求退件且退件理由不充分的,每件扣5分。
(7)在辦理工作中,不積極落實交辦部門有關工作要求和意見,又不提出其他意見的,每次扣2分。
(8)對人大代表、提案者明確提出轉交其他部門再辦理,而沒有及時向交辦部門報告的,每件扣5分。
(9)答復函行文不規(guī)范,人大代表、提案者稱謂不準確,未經(jīng)單位主要領導審定、簽發(fā),沒有加蓋單位公章的,每件扣5分。
(10)答復函內容質量不高,說理不充分,措施不實際,出現(xiàn)“此事不屬我局辦理”、“此事應由某局辦理”、“建議市政府研究”等字樣的,每件扣5分。
(11)答復函所答非所問,不正面答復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每件扣5分。
(12)對內容相似的建議提案,完全以同一答復函進行答復的,每件扣5分。
(13)對由多個部門辦理的建議提案,主辦單位只對自己負責的問題進行答復,而沒有對協(xié)辦單位意見進行匯總的,每件扣5分。
(14)答復函內容與本單位實際工作不符,弄虛作假的,每件扣5分。
(15)“征求意見單”填寫不規(guī)范或空項的,每件扣5分。
(16)未按時完成主辦件辦理任務,又不及時說明有關情況的,每件扣5分。
(17)對部門無法解決的建議提案,沒有按照規(guī)定時限提報分管副秘書長、分管市領導和市長幫助協(xié)調,或在沒有請示市長、分管市領導或分管副秘書長意見的情況下擅自走訪答復,人大代表、提案者表示不滿意的,每件扣5分。
(18)對涉及經(jīng)濟發(fā)展和民生等重大、敏感問題的建議提案,承辦部門沒有報請市政府研究,未經(jīng)分管市領導同意自行答復,人大代表、提案者表示不滿意的,每件扣5分。
(19)協(xié)辦部門沒有按照規(guī)定時限將協(xié)辦意見反饋給主辦部門的,每件扣5分;不積極配合主辦部門進行走訪答復的,每件扣5分。
(20)沒有及時開展并按照規(guī)定時限和范圍完成“二次辦理”工作的,扣5分。
(21)對當年答復列入解決或基本解決范圍的建議提案,承辦單位實際工作結果與答復內容不一致,沒有及時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饋和向交辦單位報告的,每件扣5分。
(22)對上一年列入計劃轉入第二年辦理的建議提案,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沒有及時與人大代表、提案者溝通,對于解決落實的,沒有重新履行答復程序的,每件扣5分。
(23)工作態(tài)度不端正,不尊重人大代表、提案者,造成人大代表、提案者不滿意的,扣5分。
(24)通過非正常渠道,迫使人大代表、提案者違心簽署意見的,扣5分。
(25)辦理工作結束后,沒有及時報送工作總結和存檔的,扣5分。
(26)對所承辦建議提案的《建言施政集》初稿校對任務不負責任,文字錯誤出現(xiàn)3處以上或延誤交報日期,影響整體編輯印刷質量和進度的,扣5分。
(27)不參加市政府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會議、培訓會議和有關活動的,每次扣2分。
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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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認真、及時、有效地辦理全區(qū)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xié)提案,充分發(fā)揮其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進一步促進辦理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不斷提高辦理工作的水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全國政協(xié)提案工作條例》以及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區(qū)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指的人大代表建議是指經(jīng)區(qū)人大常委會辦
事機構交辦的本級人大代表針對政府工作,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閉會期間,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經(jīng)人代會主席團確定轉為建議并屬于政府工作范圍的議案(以下簡稱建議)。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指的政協(xié)提案是指經(jīng)區(qū)政協(xié)提案委員會審
查立案的本級政協(xié)委員、參加政協(xié)的黨派、人民團體、政協(xié)專門委員會針對政府工作,在政協(xié)會議期間、閉會期間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提案(以下簡稱提案)。
第四條 上級政府交辦的屬于區(qū)政府職能范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也適用本規(guī)定。
第二章 辦理原則
第五條 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各鎮(zhèn)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和區(qū)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必須認真負責地辦理職權范圍內的建議和提案。對不屬本級政府、本部門、本單位辦理的建議和提案,分別由人大常委會和政協(xié)的工作部門另交有關單位辦理。
第六條 嚴肅認真、高度負責。根據(j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從實際出發(fā),深入細致、扎扎實實地做好辦理工作。
第七條 規(guī)范辦理、注重實效。規(guī)范辦理工作程序,按照統(tǒng)一要求認真答復;采取切實措施,注重實際效果,努力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第三章 辦理程序
第八條 交辦。會議期間的建議和提案,通過交辦會議集中交辦;閉會期間的建議和提案,分別由區(qū)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區(qū)政協(xié)提案委員會會同區(qū)政府辦公室交有關部門辦理;省、市人民政府轉來的建議和提案,由區(qū)政府辦公室負責交辦。
第九條 承辦。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分為主辦、分辦、會(協(xié))辦和轉辦四種承辦方式。各承辦單位應根據(jù)不同的交辦要求,認真分析建議和提案的內容,切實抓好承辦落實。承辦單位在接到建議和提案后,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認真清點分類,逐件登記,核實交辦件是否如數(shù)和準確。如發(fā)現(xiàn)件數(shù)不符,應及時與交辦部門核準。如有不屬于本單位辦理范圍的,應在收到建議或提案的十天內向交辦機關提出改辦意見,并將原件退回交辦機關,不得擱置不告、自行橫傳或變更辦理單位。
(二)逐件填寫文件承辦單,提出擬辦意見和辦結時限要求,報請單位領導批示。
(三)明確具體承辦的下屬單位或專人,對辦結時間和辦理要點提出具體要求。
(四)具體承辦單位和人員在辦理工作中要采取走訪、座談等多種方式加強與建議人、提案人的聯(lián)系和溝通。在答復過程中,要做到與代表(或領銜代表)、委員辦前、辦中、辦后三見面,爭取實現(xiàn)100%的直接見面率,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采取電話、書信等方式聯(lián)系,但與代表、委員至少應有一次直接溝通,主動聽取建議人、提案人的意見。
(五)辦理建議和提案應積極主動,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建議和提案的內容,凡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應該解決并有條件解決的,必須抓緊解決;因客觀條件限制在短期內解決不了的,應納入規(guī)劃,創(chuàng)造條件盡快解決;因與政策規(guī)定不相符合而確實難以解決的,在答復中應耐心細致地解釋清楚。
(六)對屬于建議人或提案人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建議或提案,應由該部門答復。但需經(jīng)分管區(qū)長審核簽發(fā)后,交建議人或提案人。
第十條 審查。承辦單位分管領導要將辦理情況與原件內容逐件進行核查,對辦復的內容、文字進行審核,對辦理內容不合要求的,退回重辦并重新審核并確定無誤后,由承辦單位主要領導最后審定并簽發(fā)。
第十一條 答復。承辦單位辦理的建議和提案,應當在3個月內作出書面答復并報送有關部門。對個別涉及面廣、辦理難度大的建議和提案,經(jīng)與交辦機關協(xié)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辦理答復時間,但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且須向建議、提案人說明情況,解釋原因。答復件的具體要求為:
(一)對建議和提案的答復,應做到事實準確、內容完整、文字精煉、語氣誠懇。不得由承辦單位的內設機構或下屬單位直接答復。書面答復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格式打印,并加蓋承辦單位印章。
(二)本區(qū)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由承辦單位直接行文答復建議人、提案人(見格式一、二、三、四),并一式三份報送交辦部門。經(jīng)區(qū)政府辦公室轉辦的全國及省、市的建議和提案,承辦單位應將答復意見報送區(qū)政府督辦室,由區(qū)政府督辦室統(tǒng)一行文答復,承辦單位不得自行答復建議人或提案人(見格式五)。
(三)向建議人或提案人寄送答復時,應同時附征詢意見表,征求其對辦理情況的意見。對聯(lián)名提出的建議或提案,承辦單位的答復應同時分別寄送每位建議人或提案人,但征詢意見表只需寄送領銜人。
(四)建議、提案答復之后,若實際情況發(fā)生變化的,承辦單位應及時作出補充答復(見格式六),并報送交辦部門。
第十二條 反饋和再辦理。建議人或提案人對辦理結果表示不滿意的,承辦單位要認真分析研究其反饋意見,并按以下要求重新辦理:
(一)承辦單位在收到建議人或提案人對辦理答復不滿意的反饋意見后,主要領導應親自過問,并提出重新辦理的指導意見。
(二)承辦單位的領導要與提出不滿意意見的建議人、提案人見面溝通,直接聽取和交換意見,重新辦理后應再次作出書面答復(見格式七)。
(三)重新辦理工作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承辦單位的,由主辦單位牽頭協(xié)調,形成一致意見;相互協(xié)調有困難的,由交辦部門牽頭協(xié)調。
(四)承辦單位的重新辦理工作要在收到不滿意意見一個月內完成;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辦理時間,需經(jīng)交辦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 總結。承辦單位在完成年度辦理工作后應及時進行總結,并于辦理期限截止后一個月內,填寫《辦理工作情況統(tǒng)計表》(見格式八),連同書面總結一并報送交辦部門。
第十四條 存檔。承辦單位在建議和提案辦結后,應根據(jù)文書立卷、歸檔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做好建議提案原件、辦復件以及相關的圖片、資料、音像等有價值材料的歸類、立卷和存檔工作。
第四章 辦理制度
第十五條 承辦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制 度。承辦單位應將辦理建議提案納入單位正常工作議程,每年接到交辦任務后,單位領導班子應作專題研究,由單位主要領導直接負責,并及時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承辦人,建立健全辦理工作的各項制度,對重要的建議和提案,單位領導應認真批辦和督辦并親自參加調研和協(xié)調。
第十六條 跟蹤辦理制度。對區(qū)領導作出批示的和所提問題正在解決或逐步解決的建議和提案,承辦單位要跟蹤辦理,盡快予以落實。
第十七條 會辦制度。對所提內容本文來源:文秘站 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的建議和提案,由交辦部門確定主辦單位和協(xié)辦單位。主辦單位要主動牽頭,協(xié)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協(xié)辦單位應在接到辦理件的兩個月內將協(xié)辦意見抄送主辦單位,并報送交辦部門;主辦單位作出答復后,應及時將答復意見抄送各協(xié)辦單位;需要現(xiàn)場調查辦理的,主辦單位應牽頭組織現(xiàn)場會辦。
第十八條 聯(lián)系制度。建立健全聯(lián)席會制度,認真分析研究辦理工作中的情況,協(xié)商工作安排,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建立健全全區(qū)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聯(lián)系網(wǎng)絡,承辦單位應及時將本單位負責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的領導、科室負責人、經(jīng)辦人的變更情況報交辦部門;建立并完善承辦單位與建議人、提案人的聯(lián)系溝通制度。
第十九條 督促檢查制度。交辦部門要與承辦單位保持密切聯(lián)系,經(jīng)常對建議和提案辦理情況進行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掌握辦理工作的進度,及時通報辦理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承辦單位內部也要做好督辦工作。
第二十條 培訓和例會制度。采取各種形式定期對辦理建議和提案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定期召開辦理建議和提案工作會議,交流經(jīng)驗、查找差距、溝通情況、部署工作。
第五章 辦結分類
第二十一條 建議提案辦理一般有以下四種辦理結果,答復建議人或提案人時應在其答復件上分類標明辦理結果。
(一)a類,即解決或基本解決的。主要包括:
l. 建議提案所反映的問題已經(jīng)解決或基本解決的;
2. 建議提案所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已被采納、吸收到有關政策、計劃、措施、方案之中,并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或正在實施。
(二)b類,即被采納、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主要包括:
1. 建議提案所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基本可行,已列入發(fā)展規(guī)劃或工作計劃;
2. 建議提案所提出建議和意見,正在進行調查研究或已擬定解決方案;
3. 建議提案所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基本可行,因有關方面意見不統(tǒng)一,需要進一步協(xié)調。
(三)c類,即不能解決、應給予解釋的。主要包括:
l. 建議提案所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受法律、法規(guī)、政策等限制,現(xiàn)階段不能解決的;
2. 建議提案所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受客觀條件限制,近期內難以解決的;
3. 建議提案所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從局部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全局利益不相符合,難以解決的。
(四)d類,即作為參考的。主要包括:
1. 建議提案所提出的建議和意見雖然合理,但缺乏可操作性的;
2. 建議提案所提出的建議和意見涉及面廣,非某一部門或地區(qū)可以解決,需要在國家或上級部門統(tǒng)籌考慮、統(tǒng)一規(guī)劃和部署下,才能解決的。
第六章 考核獎懲
第二十二條 交辦部門每年應對全區(qū)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并定期對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三條 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通報批評:
(一)對辦理工作不重視,制度不健全、人員不落實的;
(二)互相推諉、簡單應付,辦理質量差的;
(三)辦復情況不實或不按承諾兌現(xiàn)落實的;
(四)超過辦理規(guī)定的期限的。
第二十四條 考核評分采用百分制的方法。建議提案辦理未與建議提案人見面的、能落實而未落實的、建議提案人不滿意和未辦結的、當年落實率(a類件所占比例)達不到40%和代表委員滿意率達不到98%的、辦理建議提案5件以上未提交辦結報告的、收到通報批評的分別扣減得分。沒有辦理任務的單位得平均分。
第七章 附則
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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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前準備工作
按照上級的有關要求,也為了切實保證民主生活會的質量,使會議真正收到實效,鄉(xiāng)做了充分的會前準備。將上半年的工作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情況,班子成員個人作風、學習修養(yǎng)、廉潔自律情況制成調查表和意見征詢表,向各村、鄉(xiāng)屬企、事業(yè)單位發(fā)放,同時,以走訪調查、談心、組織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與機關干部職工、老同志代表進行交流溝通,廣泛征求意見,收集建議。
⒈走訪調查
鄉(xiāng)領導班子成員分三組對村、企事業(yè)單位分別進行走訪調查。黨委書記、副書記兼紀委書記、黨委委員為一組,在月⒋日分別走訪了村、村、村、村、村;鄉(xiāng)長、副鄉(xiāng)長、為一組于月⒊⒋日分別走訪了金灣花炮廠、金陽紅鞭炮廠、攀升出口花炮廠、皇泰鞭炮廠、萬友出口花炮廠、遠程公司、金云鞭炮廠、文明鞭炮廠;人大主席、副主席為一組于月⒊日分別走訪了派出所、信用社、中心學校、衛(wèi)生院。三組走訪人員均向村、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負責人、部分村民、職工代表了解了相關情況,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廣泛征求針對班子成員及各項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所提出的意見、建議,并將收集到的建議、意見作了書面記錄,形成了文字材料。
⒉談心,召開座談會
領導班子成員分三組分別在月日找各站辦所負責人、部分干部個別談話,交心通氣,誠心聽取干部職工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與建議。日下午在三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部分站、辦所負責人、干部職工、離退休老同志、部分村組代表的座談會,就各方面情況廣泛征求意見,全體黨政領導參加了會議。與會人員開誠布公,暢所欲言,對我鄉(xiāng)優(yōu)化經(jīng)濟發(fā)展環(huán)境、打擊地下“”、轉變干部工作作風等多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需解決的問題,提出了不少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⒊意見匯總
黨政領導班子于月日晚召開了碰頭會,將各組走訪調查,談心、座談會征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了分析、匯總。綜合各方意見及建議主要有三條:一是打擊地下“”,維護社會穩(wěn)定;二是提高服務水平,優(yōu)化經(jīng)濟環(huán)境;三是轉變干部作風,加快發(fā)展步伐。大家一致認為這些意見和建議提得中肯、符合實際,今后政府工作必須緊緊圍繞這幾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努力推動工作進步。對某些群眾高度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如打擊地下“”等,將召開專題會議,認真研究解決。
二、召開民主生活會
月日,鄉(xiāng)召開了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鄉(xiāng)黨政領導、、、、、等同志、鄉(xiāng)人大副主席、鄉(xiāng)紀委委員參加會議(同志因病住院請假,委托同志代為書面匯報),市紀委案件科同志出席指導。鄉(xiāng)黨委書記主持會議。會議主要有五項議程:組織學習;匯報收集到意見、建議;領導班子成員發(fā)言;市紀委領導講話;書記作總結。
⒈組織學習
鄉(xiāng)人大副主席組織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鄉(xiāng)紀委委員組織學習了《中國共產(chǎn)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副鄉(xiāng)長、組織學習了《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
⒉意見反饋
鄉(xiāng)紀委書記通報了前期走訪調查、談心、召開座談會有關情況及征集到的意見、建議。班子成員對照意見、建議材料,逐條逐項進行討論、剖析、評價。涉及到各線或某人的批評,由各線主管領導或本人作檢討,并負責承諾需改正的認真改正,需辦理的按時辦理,需答復的及時答復;對于近期不能辦理或因情況不清所提出的批評,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消除誤會;能促進全鄉(xiāng)經(jīng)濟發(fā)展、工作進步的好建議,將專門組織調查研究,認真分析,采納使用。
⒊班子成員發(fā)言
各位領導班子成員在“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下,抱著少講成績,多講缺點,互相幫助,共同進步的態(tài)度和目的,開展了深刻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大家都從工作學習、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大局意識、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進行了總結和反思,找出了自身的不足和存在的缺陷,以及應該向別人學習和加以改進的地方,都真誠希望其他同志提出批評意見,并都表示一定在大家的監(jiān)督、幫助下,不斷地加強學習,提高素質,轉變作風,推動工作。在進行自我批評的同時,各班子成員也都指出了其他同志的不足與缺點。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⒋市紀委同志講話
市紀委同志對此次民主生活會給予了較高的評價,認為會議準備充分,各領導班子成員實事求是、坦誠相見,都對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了深刻的剖析與反思,開展了嚴肅的批評和自我批評。他還認為領導班子是一個團結務實、勤政為民、學習風氣濃、廉潔意識強的領導班子,同時,他還對班子成員提出了“五個帶頭”的工作要求。
⒌書記作總結講話
鄉(xiāng)黨委書記就領導班子及各線今年一季度的工作進行了總結。對培育規(guī)模企業(yè)、打擊地下“”、打擊非法生產(chǎn)、確保安全生產(chǎn)、轉變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工作進行了分析與評價,并對照年初思路和計劃,尋找差距,總結經(jīng)驗,反思教訓,認真分析了經(jīng)濟發(fā)展的優(yōu)勢及弱點所在,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目標,根據(jù)工作進展和環(huán)境變化重新調整了工作思路,以確保全年工作計劃和工作任務能如質如期如量完成。
書記在會上提出了明確的整改措施:一是圍繞“四好”目標,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增強班子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二是圍繞“五個好”目標,進一步加強村級班子建設,為推進各項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三是圍繞“富民強鄉(xiāng)”目標,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確保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四是圍繞創(chuàng)建“平安”目標,進一步加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力度,為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五是圍繞“與時俱進、創(chuàng)新致遠”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將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基層;六是圍繞創(chuàng)建“學習型機關”目標,進一步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機關干部隊伍。
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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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大代表建議是全國人大代表執(zhí)行代表職務,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jīng)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的一項重要工作。全國政協(xié)提案是政協(xié)委員和參加政協(xié)的各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政協(xié)各專門委員會履行人民政協(xié)職能的一個重要方式,是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的一種重要載體,是協(xié)助中國共產(chǎn)黨和國家機關實現(xiàn)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一條重要渠道。認真研究處理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并負責答復,是國家機關的法定職責??偩趾兔旱V安監(jiān)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地做好承辦工作。
二、充分發(fā)揮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作用。要通過對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分析研究、綜合整理,在制定政策和推進工作中切實注意吸收和采納,并以適當形式提供有關領導和部門研究參考。
三、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辦理實行主管領導和具體承辦人員分級負責制,嚴格處理程序,努力提高處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辦公廳負責辦理工作的綜合協(xié)調和業(yè)務指導,具體包括:承接、登記批分、綜合分析、擬訂辦理工作方案、組織交辦、催辦、辦理工作總結等。各承辦司局負責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接收、分析、辦理和辦理結果的回復工作。
四、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承接。辦公廳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交由我局辦理的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進行清點和核對;會同有關司局對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進行分析,對確實不屬于我局職責范圍的,由辦公廳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lián)絡局、全國政協(xié)提案委員會辦公室說明情況,并做好有關轉辦的協(xié)調工作。
五、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批分。辦公廳取回交由安全監(jiān)管總局辦理的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后,即根據(jù)各單位職能轉相關單位閱研。承辦單位接到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后,要認真進行分析,對不屬于安全監(jiān)管總局或本單位職責范圍的,在收文后3日內將書面原因和擬辦意見反饋辦公廳(秘書處),不得自行轉送。
六、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綜合分析。各單位要對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制訂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方案、提出政協(xié)提案綜合分析報告,并于收到交辦件一周時間內送交辦公廳(秘書處)備案。
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方案中應包括:建立健全辦理代表建議責任制度的情況,對代表建議的分析情況,本單位確定的擬重點辦理的建議情況,辦理工作的進度和要求,加強與代表溝通的計劃,以及對上一年度承辦的代表建議中應該解決但一時難以落實解決措施的問題安排跟蹤辦理等內容;對代表建議中提出的主要問題或者同類問題,應統(tǒng)一研究辦理措施。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辦的需要重點處理的代表建議,承辦單位要進行整理分析,在收到交辦通知之日起15日內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承辦工作方案,正式行文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負責督辦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工作方案中應包括對重點處理建議的分析情況,辦理工作計劃、擬采取的措施和辦理要求以及預期的成效等內容。
政協(xié)提案綜合分析報告中應包括:本單位承辦的提案特點、集中反映的問題及相關提案的數(shù)量、“一案多事”提案的數(shù)量、擬作為重點提案辦理的題目等。
辦公廳對各單位提交的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方案和政協(xié)提案綜合分析報告進行匯總,分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lián)絡局)、全國政協(xié)提案辦公室報送辦理工作方案和提案綜合分析報告。
七、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交辦。辦公廳綜合提出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批分、綜合分析、具體辦理工作方案及相關要求的報告,呈報總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審閱。遵照總局領導同志的指示,及時召開由各單位綜合處(辦公室)負責人參加的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交辦會,傳達總局領導同志指示精神,通報上年度辦理情況,對當年辦理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見。
八、辦理時限要求。由安全監(jiān)管總局主辦(含單獨辦理、分別辦理,下同)的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應分別于6月14日前(確有困難的,至遲不得超過9月14日)、7月底前(確有困難的,須在辦理時限內向辦公廳說明情況;8月底前仍未辦結的,要向提案者說明,同時函告全國政協(xié)提案辦公室,并爭取在年內辦復)答復建議者和提案者;平時提案,要在收到提案之日三個月內辦復。由安全監(jiān)管總局協(xié)助辦理的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應于5月底前將辦理意見函告主辦單位。
九、承辦司局對接到的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要進行認真分析,并指定熟悉業(yè)務、政策水平高、文字好的同志具體負責承辦工作。對涉及兩個以上單位會同辦理的,主辦單位負責與會辦單位聯(lián)系,匯總會辦單位的意見后辦理答復;會辦單位要主動與主辦單位配合、協(xié)商,并在接到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后的20日內,向主辦單位提供會辦意見。
十、對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答復內容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對所提問題要逐條答復,文字通順,條理清楚,口氣誠懇、謙虛。對所提建議和要求,凡有條件解決的,應當盡快解決并明確答復人大代表或政協(xié)委員;對因條件限制暫時難以解決的,要訂出計劃,逐步予以解決;確實無法解決的,要實事求是地介紹情況并充分說明原因。
十一、在辦理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過程中,應密切與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的溝通、聯(lián)系,可采取走訪、調研、座談、電話、信函等方式,充分聽取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的意見,凡有條件的,要多進行面對面的交流,爭取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的理解和支持,共商解決的辦法,促進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落實。特別是對多年反復提出的問題、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對答復不滿意的,要分析原因,主動與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交換意見,進一步做好解釋或答復工作。凡是由安全監(jiān)管總局直接答復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的,正式答復之前,應充分聽取各位提交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正式行文答復。
十二、對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辦理結果進行分類,在辦理答復的發(fā)文首頁紙右上角注明分類符號。
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已經(jīng)解決或在本年度內能夠及時解決的,以及所提問題已有規(guī)定,答復能夠明確說明有關情況的,用“a”標明;所提問題從閉會之日起3年內能夠基本解決,承辦單位已制定解決措施或已列入改進計劃,并明確答復代表辦理時限的,用“b”標明;所提問題因目前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從閉會之日起3年內難以解決的,以及所提問題留作參考的,用“c”標明。對上一年度承辦的代表建議中應該解決但一時難以落實解決措施的問題,有關承辦單位應在上一年度答復的基礎上,根據(jù)已制定的改進計劃和具體方案,跟蹤辦理和落實,并在妥善解決后再次答復代表。
政協(xié)提案:提案所提問題已經(jīng)解決或基本解決的,用“a”標明;提案所提問題已列入計劃擬解決或采納的,用“b”標明;提案所提問題留作參考的,用“c”標明。
十三、由我局主辦的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的答復,按照統(tǒng)一格式行文,由分管的總局領導同志簽發(fā),重點建議由總局局長簽發(fā);代表建議的答復需要在落款處署明“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并加蓋總局公章;政協(xié)提案的答復需要在落款處加蓋總局公章。對交由我局協(xié)助辦理的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承辦單位可以辦公廳函或司局函的形式將會辦意見反饋主辦部委辦公廳(室)。
十四、復文的寄送。
代表建議:應直接寄送提出建議的人大代表;對人大代表聯(lián)名提出的建議,應分別直接寄送每一位建議人,或者商領銜代表同意后請領銜代表轉復其他代表;重點建議的答復,應抄送有關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1份。所有答復均需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lián)絡局)2份、國務院辦公廳1份。
政協(xié)提案:應寄送第一提案人1份;黨派、團體提案,寄送該黨派、團體機關3份;政協(xié)界別小組提案,寄送召集人3份;黨派小組提案,寄送該黨派機關3份;政協(xié)專門委員會提案,寄送該專門委員會辦公室3份。所有答復均需抄送國務院辦公廳1份、全國政協(xié)提案辦公室3份。
十五、各承辦單位對人大代表或政協(xié)委員不滿意的答復要再作研究,并重新答復。
十六、辦理工作結束后,認真做好總結。各承辦單位要寫出書面小結,由辦公廳匯總后,分別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全國政協(xié)提案辦公室。
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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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標本兼治、評改結合、綜合治理,以不斷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質量為宗旨,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標準,著力構建政風行風建設的長效機制,切實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為構建和諧、實施2256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二、評議對象
按照全面評議、分類指導的原則,今年民主評議的對象包括:(1)機關;(2)民主評議百名科(處)長工作方案,市評議辦將另行印發(fā)。
三、評議機關內容
評議內容貼緊計劃生育中心工作,與切實解決影響人口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相結合,與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相結合,與作風建設、效能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
1、推進行政權力公開,依法行政方面:是否圍繞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落實公示制度,規(guī)范公開內容;是否落實重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是否做到規(guī)范執(zhí)法、公正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是否做到嚴格依法審批、依法收費、依法處罰、照章辦事。
2、為群眾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方面:是否落實便民服務設施和服務措施,簡化審批手續(xù),在解決群眾辦事難上見成效;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實、行政行為不規(guī)范等問題和違紀違規(guī)審批、越權審批現(xiàn)象。
3、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諉扯皮、效率低下和等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xiàn)象;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負責制和一次性告知、責任追究等制度是否有效落實。
4、圍繞中心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是否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安排部署開展工作,是否自覺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和廉潔從政各項行為規(guī)范,是否做到服務于民,真正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做群眾的貼心人。
5、完善政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方面:是否把政風行風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將民主評議工作落到實處;是否堅持糾、評、建相結合,狠抓整改,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否結合本部門和行業(yè)的實際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政風行風的長效機制。
四、組織領導
委員會成立民主評議機關工作領導小組,主任任組長,委黨組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口計生委紀檢組,王于軍兼辦公室主任,監(jiān)察室負責日常工作。
五、評議方法
今年的民主評議工作從5月份開始至9月中旬結束。采取上下聯(lián)動、內外結合、面向社會、群眾參與的方式,通過宣傳發(fā)動、自查自糾、落實整改、總結評定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fā)動(5月21日-6月25日)
1、健全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全委干部職工動員大會,部署全委民主評議工作。
2、建立民主評議機構征求意見箱,公布民主評議舉報電話、征求社會各界對我委機關各科室以及人口計生委城市管理科的意見和建議。
(二)自查自糾(6月26日-7月25日)
1、委機關及有關科室,要按照民主評議機關的內容和標準,采取多種形式組織機關工作人員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
2、召開基層計生干部座談會;采取走訪服務對象征求對我委的意見和建議。
3、委評議辦組織有關人員走訪市長熱線辦公室、市政府熱線辦公室、市行政服務中心以及有關投訴受理機構等,征求他們對我委做好評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委民主評議辦公室組織有關方面的人員對從社會各個方面征求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歸納、整理,委有關領導對有關單位及科室進行面對面點評。
(三)整改落實(2011年7月26日-8月23日)
委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民主評議活動要求,認真剖析機關在行政效能和作風建設中存在在問題和原因,并結合實際制定出整改措施及時報市民主評議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總結評定(8月24日-9月15日)
認真做好評議工作總結,整理相關資料,分類歸檔。
六、工作要求
1、本次民主評議工作活動,任務重,要求高,要按照市民主評議機關辦公室的要求,上下聯(lián)動,確保工作任務的落實。
2、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要高度重視民主評議工作,把機關作風建設作為提升部門形象,優(yōu)化經(jīng)濟發(fā)展環(huán)境,推動全市發(fā)展的重點工作來落實。委屬單位、機關科室負責人要負總責,確保民主評議工作保質保量完成。
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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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上午好!
根據(jù)市人大常委會年初工作安排,結合我鎮(zhèn)實際并報經(jīng)鎮(zhèn)黨委研究通過,今天我們在這里舉行人大代表對我鎮(zhèn)雙管部門2005年度工作述職評議活動。目的是通過開展評議活動,依法履行憲法、法律規(guī)定的監(jiān)督職權,提高各位代表的參政、議政水平,督促各雙管部門進一步端正執(zhí)法為民思想,(來自)改進執(zhí)法作風和水平,切實提高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的本領和效率,真正樹立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形象。希望各被評單位高度重視,端正態(tài)度,積極配合,虛心納諫。各位代表也要牢固樹立監(jiān)督就是關心、監(jiān)督就是支持、監(jiān)督就是推動的思想,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增強評議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實效性,確保此次評議工作圓滿完成。
今天參加會議的有:12名被評雙管單位的負責人,部分,群眾威信強、理論水平高的市、鎮(zhèn)人大代表及不是人大代表的辦事處書記。會議的議程主要有兩項,一是由被評雙管部門作年度工作總結匯報。二是由人大代表和辦事處書記采取無記名方式對雙管部門測評打分。
下面大會進行第一項:由被評雙管部門作年度工作總結匯報。
請派出所作年度工作總結匯報,國稅分局做準備;
請國稅分局作年度工作總結匯報,地稅分局做準備;
請地稅分局作年度工作總結匯報,供電所做準備;
請供電所作年度工作總結匯報,信用社做準備;
請信用社作年度工作總結匯報,衛(wèi)生院做準備。
請衛(wèi)生院作年度工作總結匯報。
由于時間原因,雙管部門年度工作總結匯報到此結束,其他雙管部門總結匯報作大會書面交流。
下面會議進行第二項,由人大代表和辦事處書記采取無記名方式對雙管部門測評打分并提出合理中肯的意見或建議[測評表在檔案袋內]。
(代表們測評打分)
請將測評表翻扣于桌面上由大會工作人員收齊。
各位代表,同志們:
今天會議的各項評議議程已經(jīng)基本完成,會議開得很好,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會上,各雙管部門認真總結了今年以來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既實事求是地肯定了工作成績,又認真剖析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同時還分析了問題存在的原因及明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代表們對雙管部門本年度工作的評議打分,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既肯定了成績,也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了改進的意見和建議,較好地體現(xiàn)了依法評議的要求,對被評部門依法、文明、高效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會后,鎮(zhèn)人大辦公室將把代表們所提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歸納梳理并反饋給雙管部門,以便于有針對性的進行整改。下面,就評議整改落實情況,我再強調以下幾點:
(一)要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重視做好評議整改工作。評議是手段,促進工作才是目的。各雙管部門務必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虛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以對人民高度負責,對事業(y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正確對待代表的意見和批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即使意見與事實有出入,我們也要從大局、從積極方面去理解和把握。要做到思想統(tǒng)一,認識一致,態(tài)度積極,行動迅速,措施有力。整改工作要從群眾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切實做到依法整改、認真整改。務求通過整改,使人民群眾真切地感受到工作有了實實在在的改進和提高。
(二)要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實改進工作。各部門要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jù)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在充分認識本部門存在突出問題的基礎上,在堅持依法辦事、政務公開、辦事效率、隊伍建設等方面,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條件的要立即整改,對限于客觀條件,一時無法解決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創(chuàng)造條件逐步解決。對需要向上級反映,由上級決定的事項,要積極通過各種途徑爭取上級重視和支持。總之,對評議意見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務必使本部門工作作風有明顯轉變、執(zhí)法水平有明顯提高。
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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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議事內容與范圍
根據(jù)事項的重要程度,分別召開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
黨總支委員會。由書記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況需要開會,由書記委托副書記召集和主持。
局長辦公會。由局長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況需要開會由局長委托一名副局長召集和主持。副局長、工會主任、總工程師參加會議,辦公室主任列席。
黨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議主要議題為:
1、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令,上級黨委和上級行政機關的決議、規(guī)定及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執(zhí)行和實施。
2、黨總支中心組及局機關和基層黨員群眾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nóng)村公路建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的學習、貫徹和實施。
3、黨政班子自身建設,包括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以及所屬基層黨政班子建設,紀檢監(jiān)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事務公開的有關內容。
4、農(nóng)村公路建設、養(yǎng)護、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和活動,年度和階段性的重大工作部署。
5、本級職權范圍內干部、職工的考核、聘用、選拔、任免、考學、培訓、獎勵,干部職工的工資調整、退休等工作。
6、聽取科室及基層工作匯報,分析、研究、制訂工作意見。研究確定職權內或需要呈報上級審批的獎懲事項,重大典型的培養(yǎng)和宣揚。
7、本局黨總支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的決議貫徹執(zhí)行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和上級機關提出重要問題的請示報告,主要工作情況的匯報,向本局黨員大會和干部職工大會所做的工作報告,領導班子成員代表本級所作的重要講話,本局起草的農(nóng)村公路建設有關方面的重要文件。
8、年度經(jīng)費預算、決算,重大工程項目的確定,一次性動用5000元以上的經(jīng)費開支,干部職工的獎金福利。
9、須經(jīng)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和決定的其它重大問題和事項。
二、議事原則與表決
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問題,應嚴格堅持以下原則:
1、統(tǒng)一領導的原則。認真履行黨總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的職能,一切重大問題必須由總支委員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在緊急情況下,可由主要負責人臨機處置,但事后必須及時報告。嚴格按照議事內容議事,統(tǒng)纜全局,防止事無巨細、主次不分。
2、集體領導的原則。凡屬重大問題都必須由總支委員會或局長辦公會民主討論,集體做出決定。召開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要盡可能使全體成員到會,成員不超過半數(shù)時不能召開。研究干部問題,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通常情況下,書記、副書記應到會。對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班子成員,只要情況允許,應提前征求其意見。
3、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傊瘑T會和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做出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改變由多數(shù)人通過的決議。對意見分歧較大又急需做出決定的問題,應進一步了解情況、交換意見后再做決議。對會議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可以聲明保留,并有權向上級黨委、行政機關提出,但在本級或上級未改變決定之前,必須堅決服從和貫徹執(zhí)行,行動上不得有任何反對的表示。
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可進行表決。表決可以投票、舉手兩種形式。
三、議事制度與程序
總支委員會根據(jù)需要召開,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局長辦公會每月不少于一次,可隨機召開。其議事程序是:
1、確定議題。會議的議題一般由正副書記(局長)商定。上級黨委要求討論的問題及各班子成員提議討論的問題,應列為會議議題。會中無特殊情況,不得臨時動議。
2、會前通知。會議議題確定以后,一般應提前2天以上通知每個成員;擬安排討論的重大問題,應將預案提前送每個成員;成員因故不能到會的應請假,對議題有意見可在會前提出;會議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根據(jù)會議內容確定。
3、預案準備。凡需提交會議研究決定的議題,有關科室要事先作好調查論證,認真準備預案,重大問題應準備兩個以上預案。涉及干部配備、獎懲及其他重要人事問題,要有初步考察意見。議題內容涉及到兩個以上科室的,主辦科室應事先進行聯(lián)系,取得一致意見。難以取得一致意見而必須上報審批的,應如實說明協(xié)商情況及有關部門的意見。
4、醞釀論證。班子成員要圍繞擬決議的問題個別交換意見,對重要的問題要反復醞釀,對專業(yè)性比較強的問題可吸納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醞釀。要通過各種形式的醞釀,使每個成員對所議決的問題取得比較一致的認識。
5、會議組織。在主持人的召集下,與會人員應圍繞確定的議題展開討論,積極地發(fā)表自己的意見,并明確表示贊成或反對的意見;主持人也應以普通成員的身份參加討論,發(fā)表意見。會議結束或每一議題結束時,主持人應歸納宣布議事結果。
6、會后工作。會議結束后,主持人應將會議情況及時向缺席的成員通報;會議決定的事項,分別由分管領導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必要時應整理會議紀要,經(jīng)會議主持人審簽后發(fā)各成員和有關部門;在執(zhí)行決定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決議有失誤,應召開相應會議,研究修改意見,及時糾正偏差。
四、議事紀律與責任
班子成員在議事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以下紀律:
1、堅持黨性原則。議事必須本著對黨負責,對單位負責,對農(nóng)村公路建設負責的態(tài)度,堅持黨性原則,堅持公道正派,不摻雜個人私心雜念。要顧全大局,心胸開闊,不能因意見不一致而產(chǎn)生矛盾。
2、堅持實事求是。意見的集中和決議的形成,要符合黨的組織原則,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符合上級黨委、機關的決定、指示,符合本單位的實際。
3、嚴守會議秘密。會議的議事經(jīng)過和結果,除經(jīng)會議決定公布或在一定范圍內傳達的以外,必須嚴守秘密,不得傳播、泄露。
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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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基層黨員干部每周固定日接待群眾制度
1、明確接待主體。接待群眾的人員為,鎮(zhèn)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全體包村干部,各村“兩委”成員。
2、統(tǒng)籌合理分工。每周,各村黨組織書記要根據(jù)工作實際,選擇確定一天接待群眾;其他村“兩委”成員組成1-2個小組,分別固定一天,分工做好接待群眾工作,并逐一做好接待記錄。鎮(zhèn)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要每人一天輪流在鎮(zhèn)機關值班接待群眾,遇到特殊情況由領導班子成員內部調整;每名包村干部每周也要確定一天,到所包村陪同村干部接待群眾。在非固定接待時間,鎮(zhèn)、村干部也可根據(jù)工作需要,有重點的約談部分群眾。
3、公示接待安排。每月要制定鎮(zhèn)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接待群眾值班表,在各村顯要位置張貼公示。各村每周確定的接待日和接待人員,要提前一天通過廣播喇叭進行公告,以方便群眾反映問題。
4、明確接待要求。要依托“黨員110”調度中心、群眾工作服務站設立“群眾接待大廳”;各村要依托黨員服務站設立“群眾訪談室”,并設置“群眾訴求信箱”,方便群眾反映情況、發(fā)表意見。接待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接待日接待,耐心聽取群眾反映的問題,妥善處理群眾訴求,并認真填寫基層黨員干部接待群眾情況記錄。
二、建立基層黨員干部每月走訪群眾制度
1、制定分工計劃。要結合鎮(zhèn)領導班子成員包管理區(qū)、機關干部包村等情況制定分工計劃,與村干部編組進家入戶走訪。各村要制定村“兩委”成員進家入戶走訪群眾的分工方案,將每戶群眾均納入走訪范圍。村人口數(shù)超過1000人的,可吸收黨員骨干參與走訪群眾。要在黨務公開欄公示每名鎮(zhèn)機關干部、村班子成員和黨員骨干的走訪范圍,并制作一張包括姓名、聯(lián)系電話等內容的“黨群連心卡”,分發(fā)給每戶群眾。
2、明確走訪要求。每名鎮(zhèn)機關干部、村班子成員和黨員骨干每月分工走訪不少于10戶,每半年共同完成遍訪群眾1次。對困難戶、上訪戶和致富能人、老黨員及老干部要重點家訪。入戶家訪時,要重點了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落實情況、群眾的生產(chǎn)生活情況以及對黨委、政府的意見、建議等。要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并認真填寫基層黨員干部進家入戶走訪群眾民情日志。
3、搞好民情分析。每月,各村“兩委”要會同包村干部定期召開民情分析會,對走訪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和社情民意進行梳理匯總,專題研究,建立民生檔案;對苗頭性、普遍性問題和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并積極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鎮(zhèn)要按月調度匯總民情分析情況,建立工作臺賬,準確掌握各村民情動態(tài);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和共性問題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制定解決措施。鎮(zhèn)、村兩級要根據(jù)群眾訴求,通過公開承諾的方式,集中辦好就業(yè)、就醫(yī)、上學、住房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實事。
三、建立每季度公示群眾意見辦理結果制度
l、定期登記匯總。鎮(zhèn)、村要把定期接待、走訪群眾時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根據(jù)問題的難易程度和職責權限,分現(xiàn)場辦理、限期辦理、轉交辦理等類型,及時登記匯總,定期分類統(tǒng)計,并填寫群眾意見建議辦理情況登記薄。
2、限時辦結反饋。對屬村“兩委”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在收到反映問題之日起半月內辦結并反饋;對屬鎮(zhèn)級工作職責范圍解決的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辦結并反饋;對需鎮(zhèn)多個部門、單位共同協(xié)調解決的問題,由各管理區(qū)報送至黨委,并由鎮(zhèn)黨委安排相關部門處理并反饋。對已辦結事項,要填寫群眾意見建議辦理情況反饋單,通過電話、登門拜訪、信函等方式及時反饋給當事人;對需經(jīng)一定時間才能處理的問題,要定期反饋處理進展情況;對確實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在一個月內向反映人說明情況。對承諾的民生實事,鎮(zhèn)、村要明確時限和責任分工,限期辦理,及時反饋。
3、公示辦結情況。每季度,鎮(zhèn)、村要分別召開專題會議,匯總分析本季度群眾反映的各類問題辦結情況,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對已辦理、正在辦理、未辦理事項以及民生實事的落實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jiān)督。
四、建立每半年黨員群眾民主評議制度
l、民主評議時間及參評范圍。每半年,對鎮(zhèn)、村兩級黨員干部落實周接待、月走訪、季公示制度情況組織一次民主評議和民意調查。對機關干部的評議范圍是全體機關干部、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主任;對村干部的評議范圍是村“兩委”班子成員、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黨員和村民代表及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戶代表。
2、民主評議內容。對鎮(zhèn)、村及每名黨員干部落實周接待、月走訪、季公示制度情況,分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同步組織民意調查,聽取黨員群眾對鎮(zhèn)、村干部落實周接待、月走訪、季公示制度的意見和建議,了解他們最滿意和最不滿意的地方。
3、民主評議組織形式。每年7月份和12月份,由鎮(zhèn)黨委作出統(tǒng)一安排部署,將包管理區(qū)領導成員和包村干部交叉編組,成立民主評議小組,集中組織民主評議和民意調查,并將民主評議和民意調查結果報黨委備案。鎮(zhèn)黨委可視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復核抽查。
五、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
l、嚴格工作責任落實。鎮(zhèn)黨委要將建立落實四項制度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各包管理區(qū)的班子成員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好督促落實。要組建專門的督導工作組,劃片抓好具體工作指導。各村黨組織書記是直接責人,要認真制定本村工作計劃,科學合理分工,務實具細地帶頭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工作實效。
個人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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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大、*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圍繞經(jīng)濟建設中心,通過發(fā)揮人民群眾及社會各界代表對部門和行業(yè)的監(jiān)督作用,切實解決被評議單位突出的行業(yè)作風問題,建立和完善廉政機制,樹立廉潔、務實、高效的部門和行業(yè)作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我鎮(zhèn)社會經(jīng)濟健康、快速發(fā)展服務。
二、成立鎮(zhèn)行風領導機構和評議機構
為加強對行風評議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由鎮(zhèn)委委員陳耀林任組長,鎮(zhèn)人大副主席王潤成、紀委副書記黃可慰任副組長,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以及被評議單位的主要領導為成員(見附件一)。領導小組的任務是:負責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召開行風評議會議,督促被評議單位搞好自評,監(jiān)督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所提意見和建議的整改落實。鎮(zhèn)成立行風評議團,由鎮(zhèn)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市人大代表4人、鎮(zhèn)人大代表8人、派人士3人,共17人組成(見附件二)。評議團的任務是:廣泛接觸群眾,深入調查研究,按評議內容收集對被評議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三、評議內容
(一)被評議單位領導班子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抓行風建設的計劃、措施和糾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二)被評議單位工作人員廉潔勤政、干凈干事的情況。
(三)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費情況。
(四)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態(tài)度、服務質量和效率,以及執(zhí)行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六項制度情況。
(五)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密切聯(lián)系群眾,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情況。
(六)被評議單位積極創(chuàng)新,主動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為經(jīng)濟發(fā)展服務,為企業(yè)、群眾服務的情況。
四、評議方法和步驟
(一)評議方法
評議工作采取自評與助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1、自評工作。由被評議單位統(tǒng)一部署并組織實施:一方面要對照評議內容,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認真進行自查自評;另一方面,要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派發(fā)行風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找本單位存在的問題,整理紀錄好群眾反映的問題,并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
2、助評工作。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通過召開有被評議單位、評議團成員以及社會各界有關代表參加的評議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3、評議標準。滿意率達80%(含80%)以上的為滿意;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60%(含60%)以上的為基本滿意;不滿意率達40%(不含40%)以上的為不滿意。
(二)評議步驟
l、在評議前,被評議單位要向領導小組提交自評報告。領導小組在召開評議會議前,將被評議單位的自評報告,印發(fā)給各評議團成員,以便各評議團成員了解被評議單位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2、召開行風評議會議。先由被評議單位的領導匯報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然后由評議團將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反饋給被評議單位。最后派發(fā)評議表給評議團各成員進行評議。
3、召開行風評議工作總結會議。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今年開展行風評議工作情況,并將測評結果反饋給被評議單位。
五、時間安排
5月1日至6月30日為動員階段。組成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和評議團,被評議單位要對評議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7月1日至7月31日為自評階段。各被評議單位對照評議內容進行自評和自查自糾。與此同時,評議團開展評議的調查工作。7月31日前,被評議單位寫出自評報告報鎮(zhèn)行風評議領導小組。
8月1日至20日為助評階段。評議團和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8月21日至31日為評議總結階段。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行風評議工作情況。
9月至12月為整改階段。被評議單位根據(jù)評議出的問題逐個做出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擬出整改方案。
六、評議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被評議單位要把做好行風評議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抓好落實。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民主評議行風是糾風工作實行糾建并舉、加強廉政勤政、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被評議單位一定要統(tǒng)籌安排,精心組織,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評議工作按要求高質量地完成。
(三)廣泛宣傳發(fā)動,營造良好的評議氛圍。行風評議工作必須充分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被評議單位要加大對行風評議工作的宣傳力度,調動群眾參與行風評議活動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行風評議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在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前,評議團和評議組要分階段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接觸群眾,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或暗訪、發(fā)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務求切實掌握被評議單位的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五)虛心接受評議,狠抓落實整改。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在3個月內整改完畢,并向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寫出整改情況報告。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廣播電視行業(yè)開展行風評議工作的通知》精神,促進行業(yè)作風建設,進一步把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引向深入,現(xiàn)就行風評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大、*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圍繞經(jīng)濟建設中心,通過發(fā)揮人民群眾及社會各界代表對部門和行業(yè)的監(jiān)督作用,切實解決被評議單位突出的行業(yè)作風問題,建立和完善廉政機制,樹立廉潔、務實、高效的部門和行業(yè)作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我鎮(zhèn)社會經(jīng)濟健康、快速發(fā)展服務。
二、成立鎮(zhèn)行風領導機構和評議機構
為加強對行風評議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由鎮(zhèn)委委員陳耀林任組長,鎮(zhèn)人大副主席王潤成、紀委副書記黃可慰任副組長,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以及被評議單位的主要領導為成員(見附件一)。領導小組的任務是:負責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召開行風評議會議,督促被評議單位搞好自評,監(jiān)督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所提意見和建議的整改落實。鎮(zhèn)成立行風評議團,由鎮(zhèn)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市人大代表4人、鎮(zhèn)人大代表8人、派人士3人,共17人組成(見附件二)。評議團的任務是:廣泛接觸群眾,深入調查研究,按評議內容收集對被評議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三、評議內容
(一)被評議單位領導班子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抓行風建設的計劃、措施和糾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二)被評議單位工作人員廉潔勤政、干凈干事的情況。
(三)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費情況。
(四)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態(tài)度、服務質量和效率,以及執(zhí)行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六項制度情況。
(五)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密切聯(lián)系群眾,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情況。
(六)被評議單位積極創(chuàng)新,主動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為經(jīng)濟發(fā)展服務,為企業(yè)、群眾服務的情況。
四、評議方法和步驟
(一)評議方法
評議工作采取自評與助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1、自評工作。由被評議單位統(tǒng)一部署并組織實施:一方面要對照評議內容,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認真進行自查自評;另一方面,要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派發(fā)行風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找本單位存在的問題,整理紀錄好群眾反映的問題,并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
2、助評工作。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通過召開有被評議單位、評議團成員以及社會各界有關代表參加的評議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3、評議標準。滿意率達80%(含80%)以上的為滿意;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60%(含60%)以上的為基本滿意;不滿意率達40%(不含40%)以上的為不滿意。
(二)評議步驟
l、在評議前,被評議單位要向領導小組提交自評報告。領導小組在召開評議會議前,將被評議單位的自評報告,印發(fā)給各評議團成員,以便各評議團成員了解被評議單位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2、召開行風評議會議。先由被評議單位的領導匯報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然后由評議團將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反饋給被評議單位。最后派發(fā)評議表給評議團各成員進行評議。
3、召開行風評議工作總結會議。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今年開展行風評議工作情況,并將測評結果反饋給被評議單位。
五、時間安排
5月1日至6月30日為動員階段。組成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和評議團,被評議單位要對評議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7月1日至7月31日為自評階段。各被評議單位對照評議內容進行自評和自查自糾。與此同時,評議團開展評議的調查工作。7月31日前,被評議單位寫出自評報告報鎮(zhèn)行風評議領導小組。
8月1日至20日為助評階段。評議團和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8月21日至31日為評議總結階段。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行風評議工作情況。
9月至12月為整改階段。被評議單位根據(jù)評議出的問題逐個做出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擬出整改方案。
六、評議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被評議單位要把做好行風評議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抓好落實。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民主評議行風是糾風工作實行糾建并舉、加強廉政勤政、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被評議單位一定要統(tǒng)籌安排,精心組織,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評議工作按要求高質量地完成。
(三)廣泛宣傳發(fā)動,營造良好的評議氛圍。行風評議工作必須充分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被評議單位要加大對行風評議工作的宣傳力度,調動群眾參與行風評議活動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行風評議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在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前,評議團和評議組要分階段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接觸群眾,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或暗訪、發(fā)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務求切實掌握被評議單位的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五)虛心接受評議,狠抓落實整改。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在3個月內整改完畢,并向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寫出整改情況報告。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廣播電視行業(yè)開展行風評議工作的通知》精神,促進行業(yè)作風建設,進一步把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引向深入,現(xiàn)就行風評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大、*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圍繞經(jīng)濟建設中心,通過發(fā)揮人民群眾及社會各界代表對部門和行業(yè)的監(jiān)督作用,切實解決被評議單位突出的行業(yè)作風問題,建立和完善廉政機制,樹立廉潔、務實、高效的部門和行業(yè)作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我鎮(zhèn)社會經(jīng)濟健康、快速發(fā)展服務。
二、成立鎮(zhèn)行風領導機構和評議機構
為加強對行風評議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由鎮(zhèn)委委員陳耀林任組長,鎮(zhèn)人大副主席王潤成、紀委副書記黃可慰任副組長,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以及被評議單位的主要領導為成員(見附件一)。領導小組的任務是:負責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召開行風評議會議,督促被評議單位搞好自評,監(jiān)督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所提意見和建議的整改落實。鎮(zhèn)成立行風評議團,由鎮(zhèn)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市人大代表4人、鎮(zhèn)人大代表8人、派人士3人,共17人組成(見附件二)。評議團的任務是:廣泛接觸群眾,深入調查研究,按評議內容收集對被評議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三、評議內容
(一)被評議單位領導班子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抓行風建設的計劃、措施和糾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二)被評議單位工作人員廉潔勤政、干凈干事的情況。
(三)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費情況。
(四)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態(tài)度、服務質量和效率,以及執(zhí)行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六項制度情況。
(五)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密切聯(lián)系群眾,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情況。
(六)被評議單位積極創(chuàng)新,主動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為經(jīng)濟發(fā)展服務,為企業(yè)、群眾服務的情況。
四、評議方法和步驟
(一)評議方法
評議工作采取自評與助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1、自評工作。由被評議單位統(tǒng)一部署并組織實施:一方面要對照評議內容,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認真進行自查自評;另一方面,要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派發(fā)行風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找本單位存在的問題,整理紀錄好群眾反映的問題,并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
2、助評工作。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通過召開有被評議單位、評議團成員以及社會各界有關代表參加的評議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3、評議標準。滿意率達80%(含80%)以上的為滿意;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60%(含60%)以上的為基本滿意;不滿意率達40%(不含40%)以上的為不滿意。
(二)評議步驟
l、在評議前,被評議單位要向領導小組提交自評報告。領導小組在召開評議會議前,將被評議單位的自評報告,印發(fā)給各評議團成員,以便各評議團成員了解被評議單位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2、召開行風評議會議。先由被評議單位的領導匯報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然后由評議團將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反饋給被評議單位。最后派發(fā)評議表給評議團各成員進行評議。
3、召開行風評議工作總結會議。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今年開展行風評議工作情況,并將測評結果反饋給被評議單位。
五、時間安排
5月1日至6月30日為動員階段。組成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和評議團,被評議單位要對評議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7月1日至7月31日為自評階段。各被評議單位對照評議內容進行自評和自查自糾。與此同時,評議團開展評議的調查工作。7月31日前,被評議單位寫出自評報告報鎮(zhèn)行風評議領導小組。
8月1日至20日為助評階段。評議團和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8月21日至31日為評議總結階段。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行風評議工作情況。
9月至12月為整改階段。被評議單位根據(jù)評議出的問題逐個做出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擬出整改方案。
六、評議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被評議單位要把做好行風評議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抓好落實。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民主評議行風是糾風工作實行糾建并舉、加強廉政勤政、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被評議單位一定要統(tǒng)籌安排,精心組織,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評議工作按要求高質量地完成。
(三)廣泛宣傳發(fā)動,營造良好的評議氛圍。行風評議工作必須充分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被評議單位要加大對行風評議工作的宣傳力度,調動群眾參與行風評議活動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行風評議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在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前,評議團和評議組要分階段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接觸群眾,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或暗訪、發(fā)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務求切實掌握被評議單位的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五)虛心接受評議,狠抓落實整改。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在3個月內整改完畢,并向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寫出整改情況報告。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廣播電視行業(yè)開展行風評議工作的通知》精神,促進行業(yè)作風建設,進一步把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引向深入,現(xiàn)就行風評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大、*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圍繞經(jīng)濟建設中心,通過發(fā)揮人民群眾及社會各界代表對部門和行業(yè)的監(jiān)督作用,切實解決被評議單位突出的行業(yè)作風問題,建立和完善廉政機制,樹立廉潔、務實、高效的部門和行業(yè)作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我鎮(zhèn)社會經(jīng)濟健康、快速發(fā)展服務。
二、成立鎮(zhèn)行風領導機構和評議機構
為加強對行風評議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由鎮(zhèn)委委員陳耀林任組長,鎮(zhèn)人大副主席王潤成、紀委副書記黃可慰任副組長,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以及被評議單位的主要領導為成員(見附件一)。領導小組的任務是:負責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召開行風評議會議,督促被評議單位搞好自評,監(jiān)督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所提意見和建議的整改落實。鎮(zhèn)成立行風評議團,由鎮(zhèn)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市人大代表4人、鎮(zhèn)人大代表8人、派人士3人,共17人組成(見附件二)。評議團的任務是:廣泛接觸群眾,深入調查研究,按評議內容收集對被評議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三、評議內容
(一)被評議單位領導班子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抓行風建設的計劃、措施和糾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二)被評議單位工作人員廉潔勤政、干凈干事的情況。
(三)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費情況。
(四)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態(tài)度、服務質量和效率,以及執(zhí)行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六項制度情況。
(五)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密切聯(lián)系群眾,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情況。
(六)被評議單位積極創(chuàng)新,主動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為經(jīng)濟發(fā)展服務,為企業(yè)、群眾服務的情況。
四、評議方法和步驟
(一)評議方法
評議工作采取自評與助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1、自評工作。由被評議單位統(tǒng)一部署并組織實施:一方面要對照評議內容,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認真進行自查自評;另一方面,要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派發(fā)行風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找本單位存在的問題,整理紀錄好群眾反映的問題,并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
2、助評工作。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通過召開有被評議單位、評議團成員以及社會各界有關代表參加的評議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3、評議標準。滿意率達80%(含80%)以上的為滿意;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60%(含60%)以上的為基本滿意;不滿意率達40%(不含40%)以上的為不滿意。
(二)評議步驟
l、在評議前,被評議單位要向領導小組提交自評報告。領導小組在召開評議會議前,將被評議單位的自評報告,印發(fā)給各評議團成員,以便各評議團成員了解被評議單位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2、召開行風評議會議。先由被評議單位的領導匯報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然后由評議團將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反饋給被評議單位。最后派發(fā)評議表給評議團各成員進行評議。
3、召開行風評議工作總結會議。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今年開展行風評議工作情況,并將測評結果反饋給被評議單位。
五、時間安排
5月1日至6月30日為動員階段。組成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和評議團,被評議單位要對評議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7月1日至7月31日為自評階段。各被評議單位對照評議內容進行自評和自查自糾。與此同時,評議團開展評議的調查工作。7月31日前,被評議單位寫出自評報告報鎮(zhèn)行風評議領導小組。
8月1日至20日為助評階段。評議團和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8月21日至31日為評議總結階段。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行風評議工作情況。
9月至12月為整改階段。被評議單位根據(jù)評議出的問題逐個做出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擬出整改方案。
六、評議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被評議單位要把做好行風評議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抓好落實。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民主評議行風是糾風工作實行糾建并舉、加強廉政勤政、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被評議單位一定要統(tǒng)籌安排,精心組織,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評議工作按要求高質量地完成。
(三)廣泛宣傳發(fā)動,營造良好的評議氛圍。行風評議工作必須充分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被評議單位要加大對行風評議工作的宣傳力度,調動群眾參與行風評議活動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行風評議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在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前,評議團和評議組要分階段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接觸群眾,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或暗訪、發(fā)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務求切實掌握被評議單位的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五)虛心接受評議,狠抓落實整改。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在3個月內整改完畢,并向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寫出整改情況報告。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廣播電視行業(yè)開展行風評議工作的通知》精神,促進行業(yè)作風建設,進一步把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引向深入,現(xiàn)就行風評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大、*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圍繞經(jīng)濟建設中心,通過發(fā)揮人民群眾及社會各界代表對部門和行業(yè)的監(jiān)督作用,切實解決被評議單位突出的行業(yè)作風問題,建立和完善廉政機制,樹立廉潔、務實、高效的部門和行業(yè)作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我鎮(zhèn)社會經(jīng)濟健康、快速發(fā)展服務。
二、成立鎮(zhèn)行風領導機構和評議機構
為加強對行風評議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由鎮(zhèn)委委員陳耀林任組長,鎮(zhèn)人大副主席王潤成、紀委副書記黃可慰任副組長,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以及被評議單位的主要領導為成員(見附件一)。領導小組的任務是:負責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召開行風評議會議,督促被評議單位搞好自評,監(jiān)督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所提意見和建議的整改落實。鎮(zhèn)成立行風評議團,由鎮(zhèn)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市人大代表4人、鎮(zhèn)人大代表8人、派人士3人,共17人組成(見附件二)。評議團的任務是:廣泛接觸群眾,深入調查研究,按評議內容收集對被評議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三、評議內容
(一)被評議單位領導班子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抓行風建設的計劃、措施和糾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二)被評議單位工作人員廉潔勤政、干凈干事的情況。
(三)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費情況。
(四)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態(tài)度、服務質量和效率,以及執(zhí)行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六項制度情況。
(五)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密切聯(lián)系群眾,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情況。
(六)被評議單位積極創(chuàng)新,主動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為經(jīng)濟發(fā)展服務,為企業(yè)、群眾服務的情況。
四、評議方法和步驟
(一)評議方法
評議工作采取自評與助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1、自評工作。由被評議單位統(tǒng)一部署并組織實施:一方面要對照評議內容,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認真進行自查自評;另一方面,要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派發(fā)行風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找本單位存在的問題,整理紀錄好群眾反映的問題,并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
2、助評工作。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通過召開有被評議單位、評議團成員以及社會各界有關代表參加的評議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3、評議標準。滿意率達80%(含80%)以上的為滿意;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60%(含60%)以上的為基本滿意;不滿意率達40%(不含40%)以上的為不滿意。
(二)評議步驟
l、在評議前,被評議單位要向領導小組提交自評報告。領導小組在召開評議會議前,將被評議單位的自評報告,印發(fā)給各評議團成員,以便各評議團成員了解被評議單位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2、召開行風評議會議。先由被評議單位的領導匯報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然后由評議團將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反饋給被評議單位。最后派發(fā)評議表給評議團各成員進行評議。
3、召開行風評議工作總結會議。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今年開展行風評議工作情況,并將測評結果反饋給被評議單位。
五、時間安排
5月1日至6月30日為動員階段。組成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和評議團,被評議單位要對評議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7月1日至7月31日為自評階段。各被評議單位對照評議內容進行自評和自查自糾。與此同時,評議團開展評議的調查工作。7月31日前,被評議單位寫出自評報告報鎮(zhèn)行風評議領導小組。
8月1日至20日為助評階段。評議團和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8月21日至31日為評議總結階段。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行風評議工作情況。
9月至12月為整改階段。被評議單位根據(jù)評議出的問題逐個做出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擬出整改方案。
六、評議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被評議單位要把做好行風評議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抓好落實。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民主評議行風是糾風工作實行糾建并舉、加強廉政勤政、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被評議單位一定要統(tǒng)籌安排,精心組織,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評議工作按要求高質量地完成。
(三)廣泛宣傳發(fā)動,營造良好的評議氛圍。行風評議工作必須充分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被評議單位要加大對行風評議工作的宣傳力度,調動群眾參與行風評議活動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行風評議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在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前,評議團和評議組要分階段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接觸群眾,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或暗訪、發(fā)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務求切實掌握被評議單位的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五)虛心接受評議,狠抓落實整改。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在3個月內整改完畢,并向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寫出整改情況報告。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廣播電視行業(yè)開展行風評議工作的通知》精神,促進行業(yè)作風建設,進一步把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引向深入,現(xiàn)就行風評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大、*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圍繞經(jīng)濟建設中心,通過發(fā)揮人民群眾及社會各界代表對部門和行業(yè)的監(jiān)督作用,切實解決被評議單位突出的行業(yè)作風問題,建立和完善廉政機制,樹立廉潔、務實、高效的部門和行業(yè)作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我鎮(zhèn)社會經(jīng)濟健康、快速發(fā)展服務。
二、成立鎮(zhèn)行風領導機構和評議機構
為加強對行風評議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由鎮(zhèn)委委員陳耀林任組長,鎮(zhèn)人大副主席王潤成、紀委副書記黃可慰任副組長,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以及被評議單位的主要領導為成員(見附件一)。領導小組的任務是:負責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召開行風評議會議,督促被評議單位搞好自評,監(jiān)督被評議單位對評議團所提意見和建議的整改落實。鎮(zhèn)成立行風評議團,由鎮(zhèn)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市人大代表4人、鎮(zhèn)人大代表8人、派人士3人,共17人組成(見附件二)。評議團的任務是:廣泛接觸群眾,深入調查研究,按評議內容收集對被評議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三、評議內容
(一)被評議單位領導班子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抓行風建設的計劃、措施和糾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二)被評議單位工作人員廉潔勤政、干凈干事的情況。
(三)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費情況。
(四)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態(tài)度、服務質量和效率,以及執(zhí)行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六項制度情況。
(五)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密切聯(lián)系群眾,切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情況。
(六)被評議單位積極創(chuàng)新,主動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為經(jīng)濟發(fā)展服務,為企業(yè)、群眾服務的情況。
四、評議方法和步驟
(一)評議方法
評議工作采取自評與助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1、自評工作。由被評議單位統(tǒng)一部署并組織實施:一方面要對照評議內容,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認真進行自查自評;另一方面,要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派發(fā)行風問卷調查表等方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找本單位存在的問題,整理紀錄好群眾反映的問題,并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
2、助評工作。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通過召開有被評議單位、評議團成員以及社會各界有關代表參加的評議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3、評議標準。滿意率達80%(含80%)以上的為滿意;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60%(含60%)以上的為基本滿意;不滿意率達40%(不含40%)以上的為不滿意。
(二)評議步驟
l、在評議前,被評議單位要向領導小組提交自評報告。領導小組在召開評議會議前,將被評議單位的自評報告,印發(fā)給各評議團成員,以便各評議團成員了解被評議單位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
2、召開行風評議會議。先由被評議單位的領導匯報開展行風自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情況,然后由評議團將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反饋給被評議單位。最后派發(fā)評議表給評議團各成員進行評議。
3、召開行風評議工作總結會議。由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今年開展行風評議工作情況,并將測評結果反饋給被評議單位。
五、時間安排
5月1日至6月30日為動員階段。組成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和評議團,被評議單位要對評議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7月1日至7月31日為自評階段。各被評議單位對照評議內容進行自評和自查自糾。與此同時,評議團開展評議的調查工作。7月31日前,被評議單位寫出自評報告報鎮(zhèn)行風評議領導小組。
8月1日至20日為助評階段。評議團和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8月21日至31日為評議總結階段。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總結行風評議工作情況。
9月至12月為整改階段。被評議單位根據(jù)評議出的問題逐個做出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擬出整改方案。
六、評議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被評議單位要把做好行風評議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抓好落實。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民主評議行風是糾風工作實行糾建并舉、加強廉政勤政、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被評議單位一定要統(tǒng)籌安排,精心組織,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評議工作按要求高質量地完成。
(三)廣泛宣傳發(fā)動,營造良好的評議氛圍。行風評議工作必須充分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被評議單位要加大對行風評議工作的宣傳力度,調動群眾參與行風評議活動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行風評議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