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人員交接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涵蓋了多種類型的交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1. 員工離職交接:員工離職前對其職責、工作資料、項目進度等進行詳細交接。
2. 職務調整交接:員工職位變動時,需將原有職務的工作內容、流程及知識轉移給接任者。
3. 短期缺席交接:如請假或出差,員工需指定代理人并進行臨時工作交接。
4. 項目結束交接:項目完成后,項目經理需將相關資料和經驗教訓移交給相關部門或人員。
內容是什么
人員交接的內容應全面且具體,主要包括:
1. 工作職責:詳細列出當前工作的主要任務和責任,確保接任者明白其角色定位。
2. 工作流程:解釋日常工作的操作步驟,包括關鍵程序、審批流程等。
3. 文件資料:交接所有相關的電子文件、紙質文檔、密碼信息等,并確保其完整性。
4. 客戶關系:交接客戶聯(lián)系信息、溝通記錄,以及處理客戶問題的策略。
5. 未完成事項:列出待辦任務、項目進度和預期目標,便于接任者繼續(xù)推進。
6. 經驗分享:傳授工作中積累的知識和技巧,幫助接任者快速適應新角色。
規(guī)范
執(zhí)行人員交接制度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范:
1. 明確交接時間:提前規(guī)劃交接期,保證足夠的時間進行詳盡的交接。
2. 文檔化:將交接內容整理成書面形式,方便查閱和存檔。
3. 雙方簽字確認:交接雙方需簽署交接記錄,確保責任明確。
4. 監(jiān)督指導:上級或hr部門參與交接過程,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5. 反饋機制:允許接任者提出疑問和反饋,以便及時修正遺漏。
重要性
人員交接制度的重要性體現(xiàn)在:
1. 業(yè)務連續(xù)性:避免因人員變動導致的工作中斷,保障企業(yè)運營穩(wěn)定。
2. 知識傳承:促進組織知識和經驗的積累與傳遞,提高團隊整體能力。
3. 責任清晰:明確交接雙方的權責,減少糾紛和誤解。
4. 提升效率:新任者能迅速接手工作,降低學習曲線,提升工作效率。
5. 企業(yè)文化:體現(xiàn)企業(yè)對員工關懷和對工作的專業(yè)態(tài)度,增強員工歸屬感。
一個健全的人員交接制度對于維護企業(yè)內部秩序、保護企業(yè)資產以及培養(yǎng)高效團隊至關重要。
人員交接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學/學校財務人員變更人員交接制度
中學學校財務人員變更人員交接制度
1、財會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宜隨便調動。但會計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理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防止漏交、錯交等事故的發(fā)生。
2、會計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所從事的會計工作,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工作,清楚接管的工作內容,并繼續(xù)辦理移交后的未了事項。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時,還要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并寫出書面交接材料。
4、交接過程中要有相關領導作為證明人,監(jiān)督和證明交接過程及結果。交接完畢,交接雙方、監(jiān)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日期、職務,要編制詳細的移交清冊一式三份。
5、交接過程中如遇違反財經紀律的賬目,接收方可拒絕接受或報告相關領導或上級有關部門解決。
6、如賬冊清楚、合法,接替人員應繼續(xù)使用移交的帳本,不得重立新帳。
第2篇 保安人員交接班制度范本-14
保安人員交接班制度范本14
1.保安人員在交班時,需將當班時發(fā)生的情況,處理結果及注意問題和上司布置的工作,向接班安保員詳細交代清楚。
2.接班保安人員需提前15分鐘到崗,明白交班人員所交代的事情,指令和物品后,應在交接人員的工作手冊上簽字,以示明白并正式接班開始工作。
3.保安員在下班時須將當天工作記錄領班簽閱,在接班保安人員到崗接班后才能下班。
4.交接班時,交班保安員應將所屬物品和器材完整的交給接班安保員,如有損壞或其他問題,應在交班時講明并寫專題報告;接班保安員也應進行檢查,如接班安保安人員不問清楚的,在事后發(fā)現(xiàn)缺少器材,物品的,由接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
5.接班領班因故未到崗,交班領班不得下班,并代替接班領班行使職權。
交接班工作程序
內容
崗位
班前交接
工 作 過 程
班后交接
保安主任
1.傳達總經理及有前部門的指示。
2.下到各班組參加班前會。
3.了解聽取上班領班的工作匯報。
見保安主任職責
1.監(jiān)督檢查領班有否召開班后總結會。
2.了解處理當天所發(fā)生的重大事項 及處理結果。
保安主任
1.下達各班組參加班前會。
2.聽取上班領班工作匯報。
見保安主任職責
1.協(xié)助主任處理當班所發(fā)生的各項事件,如客
人投訴等。
保安領班
1.接受經理,主任的工作指示及任務。
2.主持班前會議及安排本班工作。
3.交接前班所有裝備,以及各類工作記錄表。
見領班職責
1.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及本班的裝備。
2.總結本班工作情況。
3.進行講評后,集體點名下班。
巡邏員
1.接受領班的工作指示。
2.查閱上班保安巡邏報告表,處理遺留問題。
見巡邏員職責
1.向下一班交接所有情況及裝備。
2.匯報當班工作情況及處理未盡事宜。
停車場
保安
1.接受領班的安排,負責小區(qū)各出入口的交通秩序與安全。
2.了解前班情況及注意事項。
3.查閱本崗位各類表格記錄情況。
見停車場保安職責
1.向下一班交接班所有情況及裝備。
2.匯報當班工作情況及處理未盡事宜。
監(jiān)控保安
1.接受領班的工作安排負責一切保安工作。
2.與前班交接所有裝備及查閱本崗位的表格記錄情況。
見監(jiān)控保安職責
1.向下一班交接所有情況及裝備。
2.交待監(jiān)控重點及注意事項和匯報處理未盡事宜。
第3篇 鍋爐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對水處理設備和化驗儀器、藥品進行全面檢查,具備下列條件方能接班:
1.1 水處理設備正常、軟水主要指標合格;、
1.2 鍋爐堿度、ph值、氯根等項指標合格;
1.3 化驗儀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藥品齊全完好;
1.4 工作場所清潔衛(wèi)生、物品擺放整齊;
1.5 水處理設備運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正確、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2.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情況,以及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出現(xiàn)的問題。
3.沒有辦理交班手續(xù),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接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查閱交班記錄,聽取交接情況介紹。
5.交接人員共同檢查軟水處理設備、化驗儀器、藥品等是否齊全正常,并對軟水、鍋水主要指標進行化驗,合格后方能簽字交接班。
6.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向有關領導報告,但不能離開工作崗位。
7.交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項目,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員應積極協(xié)同處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項目。
第4篇 蒸汽鍋爐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對水處理設備和化驗儀器、藥品進行全面檢查,具備下列條件方能接班:
1.1 水處理設備正常、軟水主要指標合格;、
1.2 鍋爐堿度、ph值、氯根等項指標合格;
1.3 化驗儀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藥品齊全完好;
1.4 工作場所清潔衛(wèi)生、物品擺放整齊;
1.5 水處理設備運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正確、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2.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情況,以及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出現(xiàn)的問題。
3.沒有辦理交班手續(xù),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接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查閱交班記錄,聽取交接情況介紹。
5.交接人員共同檢查軟水處理設備、化驗儀器、藥品等是否齊全正常,并對軟水、鍋水主要指標進行化驗,合格后方能簽字交接班。
6.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向有關領導報告,但不能離開工作崗位。
7.交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項目,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員應積極協(xié)同處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項目。
第5篇 會計人員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交接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為了規(guī)范會計人員的管理,確保會計人員變動崗位時,區(qū)分清楚崗位變動前后崗位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會計工作的前后銜接,防止賬目不清、責任不清等混亂現(xiàn)象的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會計人員調動工作、變動崗位或因故離職的,必須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善后事宜,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編制移交清冊,否則,一律不得離崗。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所有會計人員。
第二章 移交
會計人員離崗辦理移交手續(xù)前,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yè)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shù)怯浲戤?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書面材料。要核實所有內外往來賬目,部門間財產物資賬,并盡可能處理結清,處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一般應包括: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項目、交接內容、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shù)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交接內容要詳細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xiàn)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fā)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會計用品等內容。會計核算已實行電算化的,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shù)據(jù)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5.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長、各科長移交時,還必須將自己分管的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6.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xù)。臨時離職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代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
7.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負責人批準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但委托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8.公司、部門撤銷的,公司財務部必須確定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畢前,不得離職。接收單位和移交日期由公司財務部確定。
第三章 接管
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時,移交人員要按照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管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并注意以下幾點:
1.現(xiàn)金、有價證券要根據(jù)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xiàn)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要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冊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調節(jié)相符。
4.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要通過隨機抽查個別賬戶余額方式,核實賬賬、賬實的核對情況。
5.接管的會計人員應繼續(xù)使用移交的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信息記錄的連續(xù)性、完整性。
6.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jù)、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shù)據(jù)在微機上進行實際操作,以檢查電子數(shù)據(jù)的運行和有關數(shù)字的情況,在實際操作狀態(tài)下進行交接。
第四章 監(jiān)交
1.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jiān)交。監(jiān)交人的規(guī)定如下:
(1) 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會計或科長監(jiān)交。
(2) 主管會計或科長交接,由賬務部長監(jiān)交。
⑶ 財務部長交接,由公司財務負責人監(jiān)交。
(4) 財務負責人交接,由公司總經理監(jiān)交。
2.交接工作結束后,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移交清冊一式四份,交接雙方、監(jiān)交人各一份,財務部存檔一份。
3.移交人員在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會計資料已經移交而推卸責任。
第五章 附則
1__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和修改。
2__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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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物業(yè)保安人員交接班制度
物業(yè)保安人員交接班制度
(六)為認真做好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減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誤及保安器材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轉換崗位時,須認真做好崗位交接。
2、接班人須提前15分鐘簽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崗,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負責。
3、本班與下班交接時,要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交待給下一班,以便下一班開展工作;
4、保安人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填寫《值班交接班登記表》,并簽名確認,發(fā)現(xiàn)問題,交接雙方必須當面說明,如果交班人離開后,接班人才發(fā)現(xiàn)屬于上一班的問題,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6、交接班須正點、守時,非特殊情況,不得超時接班;
第7篇 鍋爐操作人員交接班工作制度
一、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詳細介紹本班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注意事項;
二、交接班時發(fā)生事故,須待事故處理完畢,鍋爐恢復正常后,交班人員方可離崗;
三、接班人員未按時到班時,交班人應向領導報告,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四、交接班時,由雙方共同巡回檢查,做到事事有交待,將要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入鍋爐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第8篇 小區(qū)物業(yè)維修人員交接班制度
小區(qū)物業(yè)維修人員交接班制度
(七)
一、目的規(guī)范維修值班人員交接班程序和要求,確保值班工作正常。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園管理處維修值班人員的交接班管理。
三、職責
1、維修值班人員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2、工程部主管負責監(jiān)督、檢查。
四、工作流程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工作崗位,對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控制信號系統(tǒng)是否正常以及工具、器材、配件等進行詳細的檢查。
2、接班人員不得飲酒上班,如有違反,交班人員必須向主管匯報并另行安排。
3、接班人未按時到崗時,交班人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并向主管匯報。
4、設備處于故障時,不準進行交班,接班人可協(xié)助處理,待故障處理完畢,再進行交接。
5、交接班記錄必須如實填寫。
6、交接班實行四交、三不接注:四交:⑴交設備運行情況;
⑵交設備、工具、器材、備品、配件數(shù)量及完好情況;
⑶交安全措施;
⑷交上級指示及注意事項。
三不接:⑴交班人不在工作崗位不接;
⑵情況不明,記錄不全不接;
⑶清潔衛(wèi)生不搞好不接。
第9篇 會計人員交接制度(范例)
會計人員交接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為了規(guī)范會計人員的管理,確保會計人員變動崗位時,區(qū)分清楚崗位變動前后崗位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會計工作的前后銜接,防止賬目不清、責任不清等混亂現(xiàn)象的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會計人員調動工作、變動崗位或因故離職的,必須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善后事宜,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編制移交清冊,否則,一律不得離崗。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所有會計人員。
第二章 移交
會計人員離崗辦理移交手續(xù)前,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yè)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shù)怯浲戤?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書面材料。要核實所有內外往來賬目,部門間財產物資賬,并盡可能處理結清,處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一般應包括: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項目、交接內容、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shù)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交接內容要詳細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xiàn)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fā)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會計用品等內容。會計核算已實行電算化的,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shù)據(jù)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5.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長、各科長移交時,還必須將自己分管的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6.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xù)。臨時離職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代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
7.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負責人批準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但委托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8.公司、部門撤銷的,公司財務部必須確定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畢前,不得離職。接收單位和移交日期由公司財務部確定。
第三章 接管
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時,移交人員要按照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管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并注意以下幾點:
1.現(xiàn)金、有價證券要根據(jù)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xiàn)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要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冊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調節(jié)相符。
4.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要通過隨機抽查個別賬戶余額方式,核實賬賬、賬實的核對情況。
5.接管的會計人員應繼續(xù)使用移交的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信息記錄的連續(xù)性、完整性。
6.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jù)、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shù)據(jù)在微機上進行實際操作,以檢查電子數(shù)據(jù)的運行和有關數(shù)字的情況,在實際操作狀態(tài)下進行交接。
第四章 監(jiān)交
1.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jiān)交。監(jiān)交人的規(guī)定如下:
(1)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會計或科長監(jiān)交。
(2)主管會計或科長交接,由賬務部長監(jiān)交。
(3)財務部長交接,由公司財務負責人監(jiān)交。
(4)財務負責人交接,由公司總經理監(jiān)交。
2.交接工作結束后,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移交清冊一式四份,交接雙方、監(jiān)交人各一份,財務部存檔一份。
3.移交人員在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會計資料已經移交而推卸責任。
第五章 附則
1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和修改。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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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z物業(yè)工程人員交接班制度
物業(yè)工程人員交接班制度
1、目的:規(guī)范工程人員的交接班,明確交接班的責任。
2、職責:
2.1配電房值班人員上一班與下一班之間進行工作交接。
2.2工程巡檢人員上一班與下一班之間進行工作交接。
2.3維修人員、空調工人員早班與晚班之間做好工作交接。
2.4相關工程人員在休息、調班前,將需要交待的問題向本班組相關人員進行交接。
3、每名工程人員均應嚴格遵照《工程人員交接班制度》做好當班的交接工作;
1接班人員應當提前15分鐘到崗,做好各種交接工作,在崗人員在沒有完成交接工作前,不得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
2工程領班每天對工程交接工作進行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3接班人員應當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辦事項明,物品工具交接明;
4對公司或管理處要求傳達的事項,應首先詳細了解內容和要求,并按傳達精神依次向下一班工程人員傳達;
5對于上班工程人員發(fā)現(xiàn)的并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該做好詳細記錄,并在本班盡量解決,無法解決的應該及時移交給下一班工程人員;
6交班人在下班前根據(jù)崗位不同必須認真寫好《變配電房(空調機房)交接班記錄》、《值班日志》等相關記錄,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內容清,物品器械清;
7對于在交接班時發(fā)現(xiàn)的問題,如工具的損壞等,由上一班工程負全責。在交接班完成后發(fā)現(xiàn)的問題則由當班工程人員自行負責;
8領班每天對交接班情況進行檢查,領班應該在交接記錄上簽字確認;
9當班工程人員應當妥善保護好交接班等記錄,并按時交管理處審閱、存檔。
相關質量記錄:
1、《變配電房(空調機房)交接班記錄》
2、《值班日志》
第11篇 某公司司爐人員交接班制度
公司司爐人員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能交班:
①鍋爐燃燒良好,氣壓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圍。
②各安全附件、儀表動作靈敏可靠。
③輔機運轉正常(聲音、溫度、轉速等無異常)。
④清爐除渣,打掃工作場所,保持整潔。工具和配件齊全并存放在指定地點。
⑤各項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涂改、無遺漏。
⑥交班人員在運行記錄和交接班日志上簽名后交班。
2、交班人員應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以及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注意事項。
3、接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4、交接班雙方應共同檢查下列情況:
①鍋爐運行情況。
②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給水設備、高低水位報警器、排污閥等設備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靈敏可靠。
③鍋爐受熱面的可見部位是否有鼓泡、變形、滲漏等損壞現(xiàn)象。
④爐墻、爐拱、爐排等有無裂紋、塌陷、卡死現(xiàn)象。⑤必要的備用材料,如盤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潤滑油等是否齊全。
5、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再辦理交接班手續(xù)。接班人員應積極協(xié)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6、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交班人員如發(fā)現(xiàn)接班人員喝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7、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第12篇 鍋爐操作人員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詳細介紹本班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注意事項;
二、交接班時發(fā)生事故,須待事故處理完畢,鍋爐恢復正常后,交班人員方可離崗;
三、接班人員未按時到班時,交班人應向領導報告,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四、交接班時,由雙方共同巡回檢查,做到事事有交待,將要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入鍋爐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第13篇 物業(yè)保安人員交接班制度(6)
物業(yè)保安人員交接班制度(六)
為認真做好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減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誤及保安器材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轉換崗位時,須認真做好崗位交接。
2、接班人須提前15分鐘簽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崗,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負責。
3、本班與下班交接時,要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交待給下一班,以便下一班開展工作;
4、保安人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填寫《值班交接班登記表》,并簽名確認,發(fā)現(xiàn)問題,交接雙方必須當面說明,如果交班人離開后,接班人才發(fā)現(xiàn)屬于上一班的問題,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6、交接班須正點、守時,非特殊情況,不得超時接班;
第14篇 保潔人員交接班制度范例
保潔人員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及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到達指定地方交接班。
(2). 接班人員要詳細閱讀交接班日記和有關通知單,詳細了解上一班工作運行情況,對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向交班者問清楚,交班者要主動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記錄要詳細完整。交接班實行“誰接收,誰負責”原則。
(3). 交班人員要對接班人員負責,要交安全、交記錄(工作日志,物料使用記錄,墻上公共信息)、交工具、交場所衛(wèi)生、交現(xiàn)場運行動態(tài),每班次交接雙方統(tǒng)一在《工作日志》上簽字確認,以示責任、任務明確。
(4). 如在交班當時突然發(fā)生問題、突發(fā)事件或正在處理問題、故障的,應以交班人員為主排除,接班人員積極配合,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報告項目第一負責人,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員方可離去,其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視當時事發(fā)問題、事故報告分析后,再作決定。
(5). 在規(guī)定的交班時間內,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發(fā)生的一切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者不按時間接班,項目第一責任人要追查原因,根據(jù)公司《紀律條例》作出嚴肅處理,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除公布表揚外,并安排累積時間補休。
(6) 一個月內累積發(fā)生2次(含)交接班違紀的,月度考勤表上記該人2次曠工。2個月內累積發(fā)生交接班違紀達3次者,處罰金60元,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的,降職、降薪處理。
(6). 接班人員酒后或帶病堅持上班者、接班人當時狀態(tài)(言行)足以影響接班工作的 ,交班人不得交班給對方,并及時報告直屬上司,統(tǒng)籌安排。酒后上崗者根據(jù)公司《紀律條例》作出嚴肅處理;確為帶病上崗者不予提倡;接班人影響接班工作的,以公司《紀律條例》處理。
(7)本制度自實行。公司人事行政部保留最終解釋和修改權利。
第15篇 小區(qū)物業(yè)維修人員交接班制度(7)
小區(qū)物業(yè)維修人員交接班制度(七)
一、目的
規(guī)范維修值班人員交接班程序和要求,確保值班工作正常。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__園管理處維修值班人員的交接班管理。
三、職責
1、維修值班人員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2、工程部主管負責監(jiān)督、檢查。
四、工作流程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工作崗位,對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控制信號系統(tǒng)是否正常以及工具、器材、配件等進行詳細的檢查。
2、接班人員不得飲酒上班,如有違反,交班人員必須向主管匯報并另行安排。
3、接班人未按時到崗時,交班人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并向主管匯報。
4、設備處于故障時,不準進行交班,接班人可協(xié)助處理,待故障處理完畢,再進行交接。
5、交接班記錄必須如實填寫。
6、交接班實行四交、三不接
注:四交:
⑴交設備運行情況;
⑵交設備、工具、器材、備品、配件數(shù)量及完好情況;
⑶交安全措施;
⑷交上級指示及注意事項。
三不接:
⑴交班人不在工作崗位不接;
⑵情況不明,記錄不全不接;
⑶清潔衛(wèi)生不搞好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