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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包括哪些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決制度是針對校園安全管理的一項關鍵機制,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安全制度建設:是否建立健全了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應急預案、安全教育、隱患排查等方面。
2. 安全環(huán)境:校園內的硬件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如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監(jiān)控設備等。
3. 安全教育:定期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演練的情況。
4. 風險管理:對于潛在的安全風險,是否有有效的預防和應對措施。
5. 事故處理:發(fā)生安全事故后的報告、應急響應和后期處理能力。
流程
實施這一制度的過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1. 制定標準:依據(jù)國家和地方的法規(guī),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安全工作考核標準。
2. 日常監(jiān)控:定期對各項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記錄并評估執(zhí)行情況。
3. 專項評估:每學期或學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考核,包括自我評估和上級部門的抽查。
4. 結果公示:公開透明地公布考核結果,接受師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
5. 整改反饋:對考核不合格的項目,要求立即整改,并跟蹤整改效果。
重要性和意義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決制度的實施,不僅強化了學校的安全意識,更體現(xiàn)了生命至上的原則。它的重要性體現(xiàn)在:
1. 提升安全意識:通過嚴格的考核,促使學校管理層和全體教職員工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2. 預防為主:鼓勵學校主動發(fā)現(xiàn)和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 增強應急能力:定期的演練和評估提高了應對突發(fā)事件的反應速度和處置能力。
4. 社會監(jiān)督:公開考核結果,增強了社會公眾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力度,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外部壓力。
5. 保障教育環(huán)境:確保學生在一個安全、健康的環(huán)境中學習和成長,是教育事業(yè)的基礎和前提。
該制度的實施,無疑為學校安全筑起了一道堅實的防線,是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育教學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決制度范文
第1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決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各級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國辦發(fā)(2007)9號《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評估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一、獎懲范圍:
全鎮(zhèn)各小學、幼兒(園)校全體干部及教職工
二、考核獎懲規(guī)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制,全體教職工考核情況納入學??己酥笜酥?并作為學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同時作為績效工資發(fā)放的依據(jù)。
2、對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市、區(qū)級肯定或獎項的根據(jù)目標責任獎勵辦法進行一次性獎勵。
3、對在校嚴重違反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學校及教職工要按照事故等級追究其責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安全責任管理工作一票否決制。
三、考核流程:
各校教職員工由各校委會進行考核,各校委會成員由總校負責進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jù)“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fā)生較大事故或多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fā)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5.事故發(fā)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
1.無安全責任事故、檢查無不合格項,發(fā)當月全額安全獎
100元。
2.每月或季度安全督導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第一次發(fā)現(xiàn)口頭警告提示,當月沒有整改上報的或發(fā)現(xiàn)第二次此類問題的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5%。
3.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y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lián)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8%。
4.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傷害,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除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10%。
5.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師生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如教師_、家長投訴、信訪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在全鎮(zhèn)內通報批評;總校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向學校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同時給予學校校長警告或免職處理。
6、重大安全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校師生重傷、或食物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總校上報,由總校視情節(jié)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情節(jié)惡劣的,依據(jù)相關政策法規(guī)從重處理。該校校長立即免職。
七、責任追究辦法
1.一般以下責任事故,由學校根據(jù)事發(fā)實際情況進行檢查與核定。
2.一般以上責任事故,由總校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審核確定,并向教育局做相應報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票否決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各級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國辦發(fā)(2007)9號《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評估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一、獎懲范圍:
全鎮(zhèn)各小學、幼兒(園)校全體干部及教職工
二、考核獎懲規(guī)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制,全體教職工考核情況納入學??己酥笜酥校⒆鳛閷W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同時作為績效工資發(fā)放的依據(jù)。
2、對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市、區(qū)級肯定或獎項的根據(jù)目標責任獎勵辦法進行一次性獎勵。
3、對在校嚴重違反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學校及教職工要按照事故等級追究其責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安全責任管理工作一票否決制。
三、考核流程:
各校教職員工由各校委會進行考核,各校委會成員由總校負責進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jù)“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fā)生較大事故或多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fā)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5.事故發(fā)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
1.無安全責任事故、檢查無不合格項,發(fā)當月全額安全獎
100元。
2.每月或季度安全督導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第一次發(fā)現(xiàn)口頭警告提示,當月沒有整改上報的或發(fā)現(xiàn)第二次此類問題的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5%。
3.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y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lián)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8%。
4.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傷害,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除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10%。
5.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師生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如教師上訪、家長投訴、信訪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在全鎮(zhèn)內通報批評;總校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向學校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同時給予學校校長警告或免職處理。
6、重大安全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校師生重傷、或食物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總校上報,由總校視情節(jié)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情節(jié)惡劣的,依據(jù)相關政策法規(guī)從重處理。該校校長立即免職。
七、責任追究辦法
1.一般以下責任事故,由學校根據(jù)事發(fā)實際情況進行檢查與核定。
2.一般以上責任事故,由總校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審核確定,并向教育局做相應報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市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第三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統(tǒng)籌和協(xié)調。下設專門機構,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配備相應的人員、設施設備,落實專項經費,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其所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二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職責
第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落實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認真履行職責。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含其他學校主管部門)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一)對所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區(qū)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及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擬定年度工作計劃,落實年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與下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簽訂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并考核其落實情況。 (四)督促學校排查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整改項目及時上報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五)接受本級政府和上級部門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六)負責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理的具體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處理的領導與指導工作。 (七)其它應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學校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一)建立與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責任和經費。(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搶險預案。(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負責與本校各職能部門教職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并考核其執(zhí)行情況。(五)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各項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第八條 學校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任務:(一)定期排查校園危房,保證師生員工人生命和財產安全。1、學校要在建設、安全等有關部門指導下,從檢查、鑒定、報告、排除等環(huán)節(jié)對本校危房進行認真徹底地清查。其重點為: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實驗室、食堂、體育場館、禮堂、俱樂部、鍋爐房、燃氣設施、廁所、圍墻等。由有資質的部門出具危房鑒定書,逐一分類登記造冊,建立危房檔案,及時向當?shù)卣徒逃姓鞴懿块T報告。學校教學及生活用房經有資質的部門鑒定為d級危房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安置學生。a、b、c級危房經維修、改造,經有關的部門鑒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d級危房必須撤除,全面進行危房改造。 2、認真落實《安順市教育系統(tǒng)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做好地質隱患點防范預案。
3、加強對校園內建設工程的管理,在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教學用房,學校要與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確責任,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發(fā)生。
2、認真落實《安順市教育系統(tǒng)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做好地質隱患點防范預案。
3、加強對校園內建設工程的管理,在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教學用房,學校要與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確責任,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發(fā)生。
(二)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安順市學校衛(wèi)生工作管理責任、責任追究及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報告規(guī)定》、《安順市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與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督查評估細則》,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和傳染病的防治工作,自覺接受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與防疫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1、學校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具備必要的衛(wèi)生設施設備,取得衛(wèi)生行政部門頒發(fā)的衛(wèi)生許可證等有關證照,從業(yè)人員須經健康體檢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后方可經營。 2、學校要明確校級、中層領導負責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健全規(guī)章,確保師生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層層有人管,各項工作責任明確,具體落實。
3、校內食堂、面包房、小賣部、豆奶房等要證照齊全,強化生產、銷售、保管等各個環(huán)節(jié)衛(wèi)生質量的管理。中等、高等院校對校內飲食攤點負有 管理責任,校園內飲食攤點設置應經學校同意,并取得衛(wèi)生行政部門頒發(fā)的衛(wèi)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堅決取締校內無證飲食攤點。
4、學校對食品的采購、加工、儲存、運輸和銷售等環(huán)節(jié)要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層層把關,層層監(jiān)控,層層落實,將管理制度、工作責任落實到班組和具體責任人。
5、對大宗物品實行集中采購制度,對小宗物品實行定點采購制度,供貨單位必須具備衛(wèi)生合格的資質證明,提供的貨物要同時具備質量合格證和衛(wèi)生合格證。建立健全食品驗收制度,堅持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嚴禁采購“三無”產品。
6、建立嚴格的學校食堂衛(wèi)生管理制度。從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培訓和體檢,持有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對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要立即調離。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堂的操作間和倉儲間。建立食品的24小時留樣制度。
7、學校要根據(jù)本級衛(wèi)生疾控部門的指導及隨時掌握當?shù)亓餍行约膊?、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宣傳與預防措施,杜絕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8、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本級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加強對學校食品從業(yè)人員的專項培訓組織工作。
(三)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1、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不乘違章車,不走違章路。
2、城鎮(zhèn)學校和沿公路干線學校門前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積極與交通安全部門聯(lián)系,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預防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地處交通要道的學校,在學生上、放學人流高峰時段請交警值勤,加強交通安全。
3、有車輛的學校要加強車輛管理和對司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時對車輛進行維修,按時對車輛進行年檢、保養(yǎng),杜絕車輛帶病上路。
4、學校在舉行各類活動外出時租借車輛及駕駛員要具備道路交通安全的相關資質,嚴禁乘坐超員超載的客車或貨車,更不準乘坐農用車、拖拉機和違章載人、人貨混裝的貨車。
(四)加強對教學實驗所需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
1、采購危險物品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到取得國家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購買質量合格產品。不得購買過期或未作檢驗的產品;不得購買品牌和標志與有關規(guī)定不相符的產品;不得購買所裝介質與包裝說明不相符的產品;不得購買沒有詳細使用說明的產品。
2、危險物品要經過嚴格驗收才能入庫保管。保管室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根據(jù)各種危險物品的特性制作標簽,分類擺放并注明明顯的危險警示符號,妥善保管。嚴禁各類危險物品混裝混用。保管室應配備相應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蝕器材。保管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物品保管室嚴禁兼作其它用途。
3、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guī)范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fā)給學生,實驗儀器藥品應由實驗教師領取,實驗完畢后應及時由教師親自交還實驗室。
4、儲存有劇毒化學品的學校要將儲存地點、數(shù)量、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shù)匕踩O(jiān)管部門、公安部門,并嚴格執(zhí)行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fā)放、雙賬本制度,如發(fā)生丟失、被盜情況要立即向當?shù)毓膊块T報告。
(五)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
1、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班級性集體活動要經過分管校長批準,年級性活動要經過校長批準,全校性活動要經過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
2、冬(夏)令營和春(秋)游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學校運動會等學生集體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
3、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yè)性活動。
(六) 學校要認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建立“法人抓、抓法人”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簽訂消防責任書,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的特點,學校聘請公安消防教員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火災逃生演練。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預防擁擠和踩踏事故的發(fā)生。
(七)切實做好校園網(wǎng)絡安全工作。
1、學校上網(wǎng)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網(wǎng)絡國際聯(lián)網(wǎng)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不得利用國際聯(lián)網(wǎng)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組織學生綠色上網(wǎng),完善校園綠色網(wǎng)吧建設,應用網(wǎng)絡管理手段,禁止學生登錄色情、暴力、_網(wǎng)站。
3、建有網(wǎng)站的學校要對網(wǎng)上言論進行監(jiān)控,禁止出現(xiàn)危害國家利益和學生身心健康的言論。
(八)發(fā)展校辦產業(yè),開展勤工儉學必須做到“五不準”:不準生產經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準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損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不準使用未達到安全標準的機器、設備及廠房;不準開辦小煤礦或其它礦廠;不準組織師生到煤礦、化工廠等高危行業(yè)參加活動。
(九)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學校領導要立即到達現(xiàn)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有關規(guī)定立即如實報告有關部門,并通知受傷害者的父母(監(jiān)護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有關證據(jù)。學校要及時成立事故處理小組或指派專人負責事故的處理,并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三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九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是安全教育。學校應當以消防、交通、食品衛(wèi)生、實驗教學、課外活動、治安、防雷、預防地質災害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學校要針對安全教育開設相關課時,其中消防安全教育每學期不得低于2課時。
第十條 學校要根據(jù)環(huán)境、季節(jié)及有關規(guī)律進行防盜、防火、防災、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十一條 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應重視學生心理衛(wèi)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tài),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第十二條 結合“普法”教育活動,利用電影、電視、廣播、報紙、網(wǎng)絡、黑板報和班團會和家長學校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知識教育,重點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生活、生產設施的管理、操作人員及安全保衛(wèi)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把安全規(guī)范操作作為對其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 學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納入領導任期的責任目標,作為考核領導工作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十五條 學校內部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在具體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與校辦企業(yè)在簽訂《生產經營合同》時,要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納入企業(yè)目標考核范圍,并抓好企業(yè)經營管理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十七條 嚴禁將校內場地出租進行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嚴禁將校內及周邊商業(yè)用房出租作為從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第十八條 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wèi)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wèi)和巡邏制度。學校一旦發(fā)現(xiàn)校園周邊有治安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 學校、家庭、社區(qū)以及全社會要從關心學生、愛護學生出發(fā),樹立安全意識,努力做好各自職責范圍的工作。改善環(huán)境與條件,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條 根據(jù)教育部《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學校(學生監(jiān)護人)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檢,并將體檢情況存檔備查,有器質性疾病學生的家長(監(jiān)護人)應向學校提供學生健康情況證明,學校核查后應予以照顧。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校內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fā)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二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fā)生。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wèi)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十四條 班級與學生組織的集體課外活動,必須經學校同意,按學校規(guī)定進行。學校必須認真進行安全措施審查,條件不具備時不得批準,學生外出活動,除須經批準外,還須派專人領隊,保證活動安全。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wèi)、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發(fā)生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第四章 學校安全事故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學校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fā)生的,造成在校師生員工人身損害或重大經濟損失(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安全事故,學校應承擔責任。
(一)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或本省安全標準的。
(二)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shù)摹?/p>
(三)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時,未按規(guī)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的。
(四)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國家和本省衛(wèi)生、安全標準的。
(五)學校知道或應當知道學生有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未予以必要照顧的。
(六)學生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學校未及時采取相應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七)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八)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guī)程的。
(九)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學校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履行職責,發(fā)生學校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責任人,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第二十九條 對重特大安全事故責任人,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國務院令第302號)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學校安全事故的信息報送
第三十條 在校內發(fā)生的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學校須立即上報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并立即逐級上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最遲不能超過2小時;造成人員輕傷或較大經濟損失的,學校須立即上報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并立即逐級上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最遲不能超過6小時。
第三十一條 在校外發(fā)生的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學校接到事故報告后,須立即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管部門,并立即逐級上報市、省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造成人員輕傷或較大經濟損失的,學校須立即上報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管部門。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指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學校和經過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學校,包括幼兒園、中小學、普通高校、各類中等專業(yè)學校。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指在幼兒園、中小學、各類中等專業(yè)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具有頒發(fā)學歷證書資格的成人高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實施學歷教育的民辦教育機構中學習的全日制學生。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安順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2、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wǎng)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況。
第5篇 學校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2、各班級、處室要設有安全員。班主任為本班級的第一責任人,處室主管領導為本處室第一責任人。各班級、處室對安全檢查要自成體系,責任要落到具體人頭上,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定時、定人、定位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并明確檢查內容、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電器、電源、用水、庫房、電腦機房、實驗操作室、食品衛(wèi)生、舊建筑物、學生宿舍、學生食堂等均為檢查的重點部位。
4、安全檢查要經常性進行。班主任每日對所在班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各處室主任每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檢查,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拉網(wǎng)式檢查,檢查時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并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事后落實整改反饋情況。
5、嚴肅安全檢查報告、整改追源制度。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領導,并要求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對重大問題不報告的或對已報告問題不處理而造成損失的相關部門相關人員,將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
6、嚴肅安全檢查登記制度。檢查中不能走馬觀花,流于形式或出現(xiàn)漏檢現(xiàn)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盡最大可能當場落實到具體人頭上。記錄要有檢查負責人和存有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落實情況檢查負責人要進行再復查。
6、建立安全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部門要給予表揚,對隱患多、漏洞大,又遲遲不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安全檢查工作列入年終部門評先、個人評優(yōu)考核。
7、建立檢查情況校內通報及向領導匯報制度。學校辦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檢查之外,元旦、春節(jié)、五一、暑假、國慶、寒假分別進行六次大檢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時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并將檢查情況在校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匯報。
第6篇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后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tǒng)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tǒng)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五、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六、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fā)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嵐頭鎮(zhèn)中心完小
2023年3月2日
第7篇 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5
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五)
為使國家和個人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師生人身財物安全,建立學校正常秩序,學校成立治安保衛(wèi)領導小組,設立保衛(wèi)科,各班委設一名治安保衛(wèi)人員,師生輪流晝夜值班。特證如下制度:
1.治安保衛(wèi)工作人人有責。每個同學都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自覺地維護學校教學、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并敢于做任何不良行為作堅決斗爭。
2.學生離開教室、宿舍時必須關窗鎖門,學生上晚自習時宿舍要鎖門。值日教師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
3.學生應該管好公私財物。發(fā)現(xiàn)案情要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報案,協(xié)助保衛(wèi)公安人員偵破此案。
4.學生來客一律不準在宿舍留宿,因特殊情況要留宿者必須經保衛(wèi)人員批準并進行登記。
5.學校、食堂、圖書室、儀器室、衛(wèi)生室、會計室、小賣部等處室都要有人居住嚴管,如有丟失現(xiàn)象發(fā)生,追查責任,由責任人員賠償損失。
6.會計室門窗要加固,庫存現(xiàn)金不得超出銀行規(guī)定限額,如有損失,追究當事人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作出處理。
7.學生做到不打架斗毆,不結伙到校內外鬧事,不亂按電器、不盜竊公私財物,如有違者,由保衛(wèi)科進行批評、處理,直至開除學籍。
8.保衛(wèi)科應及時處理偶發(fā)事件。隨時檢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外來人員要進行登記。搞好校園巡邏。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
第8篇 _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增強安全事件信息通暢,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_等)、網(wǎng)絡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質量事故、校內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重大火災、校內意外傷亡事件、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等,出現(xiàn)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根據(jù)現(xiàn)有條件和能力,保護事故現(xiàn)場,保全相關證據(jù),向120、110及相關單位求助,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并通知受傷害者親屬或監(jiān)護人,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 報告途徑: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fā)生后四小時),校領導(含民辦學校)向教育局各塊分管領導報告
3、 報告內容: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shù)、事故簡單經過、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fā)生區(qū)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xiàn)場情況、傷亡人數(shù)發(fā)生變化后,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事情緊急可先采取口頭報告形式,但必須在24小時內及時呈送書面報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學生在校外受到“清錢”、“交通事故”、斗毆傷害則在24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報告途徑、內容同上。
三、安全隱患學校發(fā)現(xiàn)校內建筑物安全隱患,由學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辦報告;校園周邊安全隱患,由學校向教育局分管領導書面報告。
四、學生外出活動報告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yè)運輸部門租用、查閱相關證件、簽訂營運合同(含保險),要有安全應急預案。中小學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要由校領導帶隊,并配備充足的師資、醫(yī)護人員,注意對活動進行全程組織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長審批。
五、責任追究發(fā)現(xiàn)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不及時、不如實報告或者隱情不報,造成后果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9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度
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度
1、 校長同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簽訂責任書。民辦學校按屬地管理原則與當?shù)亟逃鞴馨踩块T簽訂責任書。
2、 學校要全員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標總體是:人身傷亡事故零起,無火災等重大事故發(fā)生。要將此安全目標層層分解,人人擔責。
(1)副校長與校長簽訂責任書,學校黨政工團組織負責分別與校長簽訂責任書。
(2)各處
(室)主要負責人分別與分管校長簽訂責任書。
(3)各年級組長分別與各處
(室)主要負責人簽訂責任書。
(4)各班班主任分別與各年級組長簽訂責任書。
(5)學校其他相關人員分別與學校主管安全領導簽訂責任書。
3、 責任書內容主要有:
(1)要聯(lián)系崗位職責;
(2)要突出安全目標;
(3)要強調管轄范圍內安全檢查、隱患及時整改,防范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4)要掛鉤安全獎懲制度。
4、 責任書簽訂一式兩份,實行一年一簽訂。
第10篇 學校安全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
一、經費保障制度是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貫徹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三、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完善安全設備設施,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
四、各處室、各場所的責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責任人及其他責任人要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設施的隱患,學校安全檢查小組要認真負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上報,學校將及時解決。
z市z實驗學校
第11篇 某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二下午。
二、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順延至周三上午。
三、由分管領導匯報一周內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學管理存在的問題,共同探討安全治校、治學、治生的方法。
四、總務主任:負責校舍維修、電路安全等等,負責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教導主任:負責教學過程安全,教科研主任:負責學前工作安全和老師工作安全。
五、通過安全例會調動學校領導、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會不留于形式,人人能發(fā)現(xiàn)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要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第12篇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領導保障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校長負責制和“一崗雙責”制,分工明確,任務到人。
二、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層層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專項會議,認真梳理學校安全工作,分析、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領導小組成員對學校安全工作要底數(shù)清,情況明。
五.設立學校安全科,配齊配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人員,學生在校期間不間斷巡邏。
六、由于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3篇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制度
為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例會制度。
一、召開安全工作例會。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校長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各班級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重大節(jié)日前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二、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掌握有關安全工作知識的內容。
三、匯報本部門的安全工作情況,對查出的隱患處理結案情況,要有書面的匯報材料。
四、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室、各班要按例會要求,寫出安全工作匯報總結。
五、互相交流安全工作方面的經驗,通報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研究處理意見,提出具體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計劃。
第14篇 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二下午。
二、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順延至周三上午。
三、由分管領導匯報一周內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學管理存在的問題,共同探討安全治校、治學、治生的方法。
四、總務主任:負責校舍維修、電路安全等等,負責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教導主任:負責教學過程安全,教科研主任:負責學前工作安全和老師工作安全。
五、通過安全例會調動學校領導、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會不留于形式,人人能發(fā)現(xiàn)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要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第15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制度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教師代表,法制副校長組成。小組長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詳細,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
二、實行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的機制,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員,全責學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負責的機制,課間及放學后由本天值班校長負責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師及各科任教師隨時隨地的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飲食衛(wèi)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發(fā)生師生傷害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第一時間上報校長,并及時由教師護送醫(yī)院治療救治,決不允許對事故隱瞞不報或因報案不及時而延誤搶救時機,防止造成更大的損失。
五、學校安全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學校實行,每周五安全匯報制度,期末有總結。
第16篇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五)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教育局批準、校長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shù)厝嗣裾褪薪逃职l(fā)展規(guī)化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17篇 小學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
z小學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
學生的安全問題,事關廣大學生、家長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穩(wěn)定與和諧發(fā)展。近期,福建南平、廣東雷州、江蘇泰興等地先后發(fā)生傷害師生的案件,給校園安全穩(wěn)定工作帶來了嚴峻的考驗。為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安全,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發(fā)生,特制定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
一、實行值周領導帶班、值日教師值班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每周值周領導必須佩戴“治安巡邏”袖章,在校門口、校園里巡邏,值日教師必須佩戴“值日”袖章,在學生上學進入校門時段和星期五下午寄宿學生集中放學時到校門口現(xiàn)場管理。值周領導帶班、值日教師值班安排如下:
值周領導帶班安排:第一周z,第二周z,第三周z,第四周z,第五周z。第六周至第二十周,依次順延。
值日教師值班安排:星期一:z,星期二:z,星期三:z,星期四:z,星期五:zz,星期六:z,星期日:z。
二、加強校門的管理工作。學校嚴格實行封閉管理,在還未配備專職門衛(wèi)的前提下,門房里放置必要的安保器材(如橡膠棍、木棍、石灰包、沙包等)。值周領導(值日教師、班主任和其他相關教師等)要嚴格對進出校園人員身份查驗登記,對一般來訪者只允許在門房接待,確需進入校園的要請示當日值周帶班領導同意并憑有效證件登記后,由校內接訪人員陪同進入校園。來訪者離校,要嚴格登記離校時間。
三、加強學生進出校園管理工作。學生在校期間出校園,必須征得班主任同意,并簽發(fā)準假條,由班主任送至門房與學生監(jiān)護人(父母)辦好有關手續(xù)。嚴禁非直接監(jiān)護人將學生帶離校園,確實需要離開的,必須與其監(jiān)護人取得聯(lián)系,來訪者身份得到確認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好手續(xù)后,方可讓學生離開校園。
四、加強學生校內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實行學生校內活動安全分時段管理責任制,即寄宿生早鍛煉開始至晚餐時間開始由班主任負責(上課時間由學科教師負責),晚餐開始至學生就寢交接班,由上晚間活動的教師負責,學生就寢接班后至第二天早鍛煉開始由陪寢教師負責;走讀生進入校門后至放學時送出校門由班主任負責(上課時間由學科教師負責)。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加大學生課間和集中上下樓梯的巡查力度。值周領導要全天對校園安全進行巡查,并做好上晚間活動教師與陪寢教師的交接簽字工作。
五、加強飲食衛(wèi)生安全管理工作。學校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留驗要符合衛(wèi)生標準,嚴格實行食堂從業(yè)人員培訓上崗制度和食品品嘗制度,嚴禁無衛(wèi)生許可證擅自經營現(xiàn)象發(fā)生。分管后勤工作的領導每天要深入食堂、小賣部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同時定期加強對食堂、小賣部工作人員的培訓,確保學生的飲食衛(wèi)生安全。
六、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學校少先隊和班主任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特別是加強學生應對劫持、交通事故、洪水、滑坡、火災、地震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訓練,提高學生自救自護能力。教育活動內容要有筆記備查。
嚴格執(zhí)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對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要根據(jù)《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18篇 某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每月的__日,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
2.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認真聽講,積極參與討論探討,若有人不能參加,會后必須及時找其他人補上。
3.會議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并做好下月安全計劃,會上各部門安全責任人小結本部門安全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將要采取的措施,同時做好下月安全工作計劃。
4.最后校長就安全工作還存在的問題及要在下月采取的措施,要注意的問題作全面部署。
5.會后匯總《安全事故發(fā)生情況匯總表》和《安全查改臺帳月報匯總表》。
根據(jù)市、區(qū)教育系統(tǒng)學校安全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于每學期開學前、期中考試前、期末考試前,召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分析并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每次會議均要形成會議記錄。具體分管安全工作的學校領導要負責落實好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整改情況。
2、具體分管安全工作的學校領導要每月要召開一次各部門、處室的安全工作協(xié)調會,布置進行每月一次的對安全工作進行的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整改,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3、學校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全體教職工會議,教育全體教職工切實加強安全防范工作,落實整改措施,落實無安全事故,無責任事故發(fā)生的“雙無”目標。
4、按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學??倓仗幟吭乱匍_處務會,布置與匯總隨時對校舍進行的管理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各類火險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供電設施和線路進行檢查和維護,對發(fā)現(xiàn)的險情(危樓、危墻、危廁、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具體分管安全的學校領導。
5、學校教導處每學期要召開安全檢查會議,布置與匯總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的安全問題,布置對體育設施、體育活動器材進行檢查,確保消防器材完備,確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
6、學校辦公要每月召開處務會,布置與匯總隨時檢查的校園治安秩序,加強門衛(wèi)管理,嚴格登記制度,確保校園安全。
第19篇 _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guī)定》和重慶市《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教育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一)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采取行政措施,對本學校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保障本學校師生生命和校舍資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檢查防范。
(三)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召集有關責任人參加,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學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決定要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五)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檢查學校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區(qū)教委和相關部門報告,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方案,并配合實施排危。
(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_、外出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衛(wèi)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七)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職責。
二、考核獎勵
1、學校對安全監(jiān)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懲。
2、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jiān)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3、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核、月獎懲制度。
4、學校根據(jù)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xiàn)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6、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三、責任追究
1.學校發(fā)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向中心小學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依據(jù)規(guī)定對直接管理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追償經濟損失或其他相關處理意見。
2.學校發(fā)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出處理決定。
3.學校發(fā)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檢察、安監(jiān)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對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并由相關部門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做出處理決定。
4.凡發(fā)生各類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一經查處,加重處理。
四、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20篇 z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2、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wǎng)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