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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如何搭建
在構建公司的獎懲制度時,首要任務是明確目標。【1】我們需要界定清晰的行為標準,這些標準應涵蓋員工日常工作的各個方面,從工作效率到團隊協作,再到創(chuàng)新精神?!?】同時,制度應具備靈活性,以便適應公司不斷變化的需求和發(fā)展。
體系框架
制度框架應包含以下幾個核心部分:【3】一是定義獎勵機制,包括但不限于績效獎金、晉升機會和表彰活動;二是設定懲罰措施,如警告、罰款直至解雇;三是設立公正透明的評估標準,確保所有員工在同一尺度下接受評價;四是確立申訴流程,保障員工權益。
重要性和意義
獎懲制度不僅是管理工具,更是塑造企業(yè)文化的關鍵?!?】它能激發(fā)員工的積極性,通過正面激勵推動員工追求卓越,而合理的懲罰則能約束不良行為,維護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此外,一個健全的制度能提升公司的穩(wěn)定性,降低員工流動率,增強組織的凝聚力。
制度格式
制度的書寫格式需規(guī)范,應包含以下要素:【5】標題明確,如“某公司獎懲制度實施細則”;內容詳細,包括制度的目的、適用范圍、具體條款、執(zhí)行與監(jiān)督方式;語言簡潔明了,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引發(fā)歧義的表述。每一項規(guī)定都應清晰無誤,方便理解和執(zhí)行。
在實施過程中,我們應定期審查并更新制度,確保其始終符合公司的戰(zhàn)略目標和員工的需求。管理層應以身作則,嚴格執(zhí)行制度,營造公平公正的企業(yè)氛圍。通過這樣的獎懲制度,我們可以共同推動公司持續(xù)發(fā)展,實現共贏。
某公司獎懲制度實施細則范文
第1篇 某公司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公司《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售后服務中心業(yè)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本公司特制訂售后服務中心《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對營業(yè)人員及其主管、維修人員及其主管在業(yè)務工作方面的獎懲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包括業(yè)務工作獎懲體系、營業(yè)工作獎勵辦法細則、營業(yè)工作懲戒辦法細則、維修工作獎勵辦法細則、維修工作懲戒辦法細則等內容。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售后服務中心零配件營業(yè)部門及人員、維修部門及人員的業(yè)務工作獎懲。
第五條 零配件營業(yè)人員、維修人員非業(yè)務行為的獎懲及其它部門人員的獎懲辦法悉依《員工獎懲制度》執(zhí)行。
第二章 業(yè)務工作獎懲體系
第六條 業(yè)務工作獎勵分為:
(一)嘉獎;
(二)記功;
(三)記大功。
第七條 業(yè)務工作懲戒分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解職;
(五)解雇。
第八條 業(yè)務工作獎懲計算與考核:
(一)全年度累計三次記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計三次記過=一次大過
(三)功過相抵。一次嘉獎抵一次警告,一次記功抵一次記過,一次大功抵一次大過。
(四)全年度累計三次大過解雇。
(五)考評辦法。
1、嘉獎一次當月考核時加1分。
2、記功一次加當月考核時加3分。
3、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核時加9分。
4、警告一次當月考核時減1分。
5、記過一次扣當月考核時扣3分
6、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核時扣9分
第三章 營業(yè)工作獎勵辦法細則
第九條 提供“行銷新構想”,而為售后服務中心采用,記功一次。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售后服務中心獲利10萬元以上,再記大功一次。
第十條 業(yè)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fā)的“新產品”而為售后服務中心采用,記功一次。該“新產品”一年內使售后服務中心獲利1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
第十一條 提供競爭對手動態(tài),被售后服務中心采用為政策者,記功一次。
第十二條 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務中心避免蒙受損失者,記功一次。
第十三條 開拓“新地區(qū)”、“新產品”或“新客戶”,成效卓著者,記功一次。
第十四條 達成上半年業(yè)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達成全年度業(yè)績目標者,記功一次。
連續(xù)三年度達成業(yè)績目標者,記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20%(含)—50(不含),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標50%(含)以上者,記大功一次。
第十五條 凡售后服務中心列為“滯銷品”,業(yè)務人員于規(guī)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功一次。
第四章 營業(yè)工作懲戒辦法
第十六條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將依法提出訴訟。
第十七條 與客戶串通勾結,對公司利益構成損害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
第十八條 業(yè)務人員自親或伙同他人從事與公司業(yè)務屬同類業(yè)務者,或私自與競爭廠商有業(yè)務往來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過一次。
第十九條 業(yè)務人員連續(xù)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調離或解雇。
第二十條 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zhí)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論處,并記過一次。若是干部協同部屬者,該干部解職。
第二十一條 業(yè)務人員外出開展工作,無故不向直接上級回手機以確認自己準確位置者,經查證屬實,記過一次。
第二十二條 業(yè)務人員因個人原因造成巨額或經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條 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泄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jié)嚴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條 上半年銷售未達當期銷售目標的70%者,記過一次。
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五條 未按規(guī)定建立客戶資料經查獲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六條 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一)言語頂撞上司者,記過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第二十七條 未經批準私自使用營業(yè)車輛者,記過一次。
第二十八條 售后服務中心規(guī)定填寫的報表,應繳而未繳者每次記過一次。
第五章 維修工作獎勵辦法細則
第二十九條 積極鉆研業(yè)務工作,提供先進維修技術方案,在節(jié)約消耗減少維修工時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記功一次。
第三十條 為用戶提供安裝防盜器等額外服務,并及時上交創(chuàng)收收入,創(chuàng)收純收入按20%比例獎勵創(chuàng)收人。
第三十一條 在參加促銷活動或上門修車活動中,工作努力,成績突出,為公司贏得良好聲譽而做出重大貢獻者,記功一次。
第三十二條 完成全年度工時定額者,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時定額20%(含)—50%(不含),記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時定額50%以上者,記大功一次。
連續(xù)三年度完成工時定額者,記大功一次。
第六章 維修工作懲戒辦法細則
第三十三條 與客戶串通勾結,損害公司利益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條 維修人員連續(xù)三個月未完成基本工時指標者,調離或解雇。
第三十五條 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zhí)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論處,并記過一次。若是干部協同部屬者,該干部解職。
第三十六條 上半年實際工時數未達當期工時定額70%者,記過一次。
全年度實際工時數未達當期工時定期80%者,記過一次。
第三十七條 未按規(guī)定建立維修檔案者經查獲記過一次。
第三十八條 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一)言語頂撞上司者,記過一次。
(二)消極怠工者,記過一次。
(三)拒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記大過一次。
第三十九條 動用所維修車輛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者,記過一次。
第四十條 維修人員進行收費維修項目、部分收費維修項目或安裝防盜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由售后服務中心制訂并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實施后,售后服務中心既有的相關規(guī)定自行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7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七)
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獎勵:
一、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tǒng)一表彰。
二、對各有償服務范圍內的創(chuàng)收,按實際創(chuàng)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對發(fā)現查出偷水、偷電之行為并給予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對工作中因有發(fā)明、技術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計策、做好事雙十佳評選活動。并按公司文件規(guī)定評選獎勵。
處罰:
三、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后為一天)。
四、曠工半天,扣發(fā)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fā)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干私活發(fā)現一次處罰20元。
六、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并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jié)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jié)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戶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fā)現除返還或賠補外,發(fā)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yè)余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戶的服務要求,發(fā)現一次處罰50元,如給住戶造成損失(本物業(yè)服務范圍之內的)由當事者一并賠償。
十、對水電查抄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發(fā)現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補收外,處罰當事人100元。
十一、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fā)現或居民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居民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門一次,發(fā)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正當理由除外)
十二、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guī)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三、嚴格考勤并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并于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備案并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fā)現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qū)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五、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
第3篇 ee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保護工作和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落實公司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確保生產過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認真做到獎優(yōu)罰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處罰細則
第二條 違反施工現場以下紀律處罰標準,一次處罰十元,二次貳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不帶安全帽者;
2.2 高處作業(yè)無防護設施,不系安全帶作業(yè)者;
2.3 從高處向下拋雜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開動機械設備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隨吊欄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者;
2.8 擅自拆動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準(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業(yè)、上下攀登腳手架者;
2.10 無安全操作證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者。
第三條 違反技術措施的處罰標準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設安全防護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對該工地負責人罰款伍拾元,并下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對該工地負責人加倍罰款。
3.2 起重機械提升運輸安裝,未經驗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對該工地負責人罰款壹佰元,并下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罰款。
3.3 機械電器設備無安全裝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負荷的或帶病運轉的,不定期按時維修保養(yǎng)的,管理人員和操作工均罰款貳拾元。
3.4 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沒有安裝觸電保安器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肆拾元。
3.5 工地臨時架設照明供電線路不符合操作《規(guī)程》要求的,對工地電工罰款貳拾元,同時處罰工地負責人貳拾元。
第4篇 公司員工的獎懲制度
1.總則
1.1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guī)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fā)向上,創(chuàng)造更好的工作業(yè)績,特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獎懲的原則
2.1 獎懲的原則。
2.1.1 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 及工作目標(承包指標)等。
2.1.2 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fā)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 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 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 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 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 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本人,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 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責任過失單》。
3.獎勵
3.1 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fā)向上,爭取更好業(yè)績的目的。
3.2 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
3.3 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4 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3.5 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它物質獎勵,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 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zhí)行。
3.7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fā)獎金 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fā)放。嘉獎通報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業(yè)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7.2 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3.7.3 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3.7.4 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c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fā)獎金 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fā)放。記功通報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8.2 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3.8.3 檢舉揭發(fā)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8.4 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8.6 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yè)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8.7 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b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3.9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fā)獎金 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fā)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
3.9.1 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9.2 全年能超額(>;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9.3 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較十五條(二)款表現更為突出者。
3.9.4 連續(xù)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yōu)等者。
3.9.5 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yè)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9.6 通過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9.7 經“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a級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chuàng)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3.10 對為公司建設與發(fā)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另行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董事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
3.11 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zhèn)湔哌€可破格提升。
3.12 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
4.懲戒
4.1 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 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規(guī)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 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4.2.2 考查員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jié)視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4.3 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
4.3.1 經濟處罰分為罰款。
4.3.2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4.3.3 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 元。
4.4.1 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者。
4.4.2 接聽電話不使用規(guī)范用語者。
4.4.3 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4.4.4 說臟話、粗話者。
4.4.5 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4.4.6 參會人員遲到者。
4.4.7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 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4.4.9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
4.4.10 在食堂就餐,亂倒飯菜者。
4.4.11 亂扔雜物,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者。
4.4.12 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4.5 各部室第一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罰款 元。
4.5.1 未能及時傳達、執(zhí)行公司下發(fā)的文件者。
4.5.2 在所管轄區(qū)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
4.5.3 下班后所轄區(qū)域或窗戶未關,所用電器(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者。
4.5.4 本部室及所轄區(qū)域環(huán)境衛(wèi)生臟亂差者。
4.5.5 部室內發(fā)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有關部室或主管領導者。
4.5.6 對本部室員工進行行政檢查不力者。
4.5.7 一周內本部室員工有5人次(含)違紀者。
4.6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警告處分,同時給予 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公司。
4.6.1 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4.6.2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4.6.3 培訓曠課者。
4.6.4 培訓補考不合格者。
4.6.5 不能按時完成重大事務,又不及時復命,但未造成損失者。
4.6.6 因指揮、監(jiān)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jié)較輕者。
4.6.7 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者。
4.6.8 私自移動消防設施者。
4.6.9 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4.7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給予 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記過通報全公司。
4.7.1 工作時間酗酒者。
4.7.2 在公司期間聚眾賭博者。
4.7.3 各種漫罵和相互漫罵者。
4.7.4 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4.7.5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4.7.6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4.7.7 培訓考試作弊者及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 培訓無故曠考者。
4.7.9 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4.7.10 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4.7.11 泄露公司秘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jié)較輕者。
4.7.12 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者。
4.8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同時給予 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記大過通報全公司。
4.8.1 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jié)輕微者。
4.8.2 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 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
4.8.4 在職期間受治安拘留,經查確有違法行為者。
4.8.5 偽造病假單證明或無病謊開病假證明者。
4.8.6 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4.8.7 虛報業(yè)績、瞞報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4.8.8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接受受到損害者。
4.8.9 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4.8.10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4.8.11 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4.9 員工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jié)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 訂立勞動合同時使用虛假證件,或用虛偽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4.9.2 連續(xù)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 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責任。
4.9.4 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jié)嚴重者。
4.9.5 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4.9.6 泄露公司秘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7 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8 損公肥私、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9 偷盜、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0 在執(zhí)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1 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4.9.12 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者。
4.9.13 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yè)務者。
4.9.14 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4.9.15 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6 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4.9.17 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
4.10 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
4.11 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該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
4.12 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以降職或撤職處分,由人力資源部重新考核定崗。
第5篇 某公司護衛(wèi)隊獎懲制度
公司護衛(wèi)隊獎懲制度
公司保安部獎懲制度
為保證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貫徹執(zhí)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實行獎勤罰懶的用人機制,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一)獎勵
1.獎勵種類
頒發(fā)獎狀;通報表揚;物質獎勵;晉升工資或晉級;發(fā)放獎金。
2.獎勵條件
(1)對改進公司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為用戶提供熱情、耐心、周到的服務,受到用戶表揚者。
(3)在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改進、節(jié)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fā)表有關物業(yè)管理論文者。
(5)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6)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7)廉潔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8)見義勇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動上交者。
(10)敬業(yè)愛崗,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者。
3.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并填寫獎勵建議書呈報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二)處分
1.甲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不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
(2
nt>)儀表、儀容不整。
(3)不按公司規(guī)定佩戴員工證。
(4)不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5)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6)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
(7)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鐘。
(8)在當值崗位上吸煙。
(9)丟失公司財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長途電話。
(11)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完成上級交付辦的任務。
(12)工作時間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yè)務培訓。
(15)1月內無故遲到、早退2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
2.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當班時間睡覺。
(3)撤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周達3次)。
(4)因服務態(tài)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
(5)在大廈內變相賭博或從事不道德活動。
(6)未經批準私自配制大廈內房間鑰匙。
(7)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機密資料。
(9)故意損壞公司或業(yè)主財物。
(10)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1)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12)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3.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以權謀私,敲詐勒索用戶或下屬。
(2)組織及煽動罷工、聚眾鬧事。
(3)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打架。
(4)侮辱、謾罵、恐嚇、誣告、威脅他人,造謠惑眾、搬弄是非。
(5)服務態(tài)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1年累計被用戶投訴達3次以上者。
(6)偷竊公司或用戶財物。
(7)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
(8)惡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損失。
第6篇 公司積分獎懲制度一
公司積分獎懲制度,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積分獎懲制度,歡迎閱讀!
公司積分獎懲制度
獎勵制度:
1、全年班 20
全勤 20
暑假班20
夏令營 20
2、學校各科成績均95分以上 10
平時表現10分
尊敬師長 10
帶新學員報名 10
3、參加活動5
比賽 5
考級 5
示范 5
懲罰制度:
1、不尊重長輩 扣10
2、不注重禮儀 扣10
3、欺負弱小 扣10
4、遲到曠課未請假 扣5
5、不按規(guī)定穿著道服 扣5
6、不按時完成作業(yè) 扣5
獎品兌換:
100分:遙控飛機或者賽車或者新版道服一套
90分:變形金剛或者道鞋一雙
80分:電子手表或者道靶一個
第7篇 _公司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在一個集團公司或中小型企業(yè)中,公司為激勵員工的工作激情及工作業(yè)績的提升,都會獎懲分明。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公司獎懲制度實施細則,僅供參考。
1目的
為規(guī)范企業(yè)員工獎懲方法,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__集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按公司行政制度對全體員工執(zhí)行獎懲;負責受理各部門提報的獎懲申請;
3.2各部門主管負責提報部門員工各項考核的獎懲申請;
3.3行政部經理負責懲罰項目的最終審批;
3.4總經理或授權人員負責獎勵項目的最后審批。
4管理要求
4.1獎勵分為五大類:
a.嘉獎
b.記功
c.記大功
d.調薪
e.晉升。
4.1.1嘉獎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嘉獎:
a.完成任務及時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c.助人為樂,熱心服務,義務奉獻,有具體事實者;
d.具有優(yōu)秀品德,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者;
e.對公司財物能悉心愛護,表現突出者;
f.本部門或本車間的定置管理達優(yōu)者(考核主管);
g.能夠為公司獻策獻力,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h.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能顧全大局,對其它部門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協助者。
4.1.2記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和/或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在500~5000元之間者,予以記功并獎勵300元。
a.全年度嘉獎達到五次者記功一次,由行政部統(tǒng)計后,直接報總經理批準;
b.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采納,經濟效益;。
c.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具有功績者;
e.從事對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者;
f.檢舉或制止違規(guī)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在經營管理或質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g.敬業(yè)精神或協調能力出色,部門凝聚力強,工作成績突出,足可為公司楷模者;
h.員工連續(xù)一年未請假或遲到早退者,經審查確認后授予全勤記功獎;
i.對提高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者。
j.大膽實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者。
4.1.3記大功
有下列事實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或/和直接經濟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記大功,并獎勵800元。
a.全年度內記功達到五次者記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統(tǒng)計后,直接報總經理批準;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奮不顧身,不避災難,敢冒風險,救護人員及公司財產脫離危險,因而減少損失者;
c.對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或質量體系運作建議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e.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4.1.4調薪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事實),予以調薪,增加工資。
a.達到晉升條件,但暫時職位沒有空缺者;
b.一年內記大功達到兩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績突出,但尚不足以晉升者;
d.工作性質發(fā)生變化,工作量有較大增加者;
4.1.5晉升
對工作認真負責,業(yè)務水平高,能起模范帶頭作用,管理水平和協調能力突出的員工,可予以升職,并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a.晉升條件
①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術能力;
②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③相應的管理水平、敬業(yè)精神和協調能力;
④職位所需的相關培訓;
b.晉升程序
①副總級以下人員,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請,上級主管簽署意見,呈交行政部核實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必要時,可由總經理直接予以晉升委任。
②副總及以上級別人員,由總經理或以上人員提議,經董事會討論核定后予以實施。
c.晉升的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單后,應于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
d.凡因晉升變動其職務,其薪酬自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內有記大過行為者,取消晉升資格。
4.2懲罰
懲罰的種類有六種
a.警告
b.記過
c.記大過
d.工資降級
e.降職
f.開除、
4.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10元罰款
a.質量記錄填寫有錯漏者,且造成輕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標識要求,有錯標、漏標、擺錯或亂擺現象者(每宗);對追查不到責任人的,將處罰該部門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30元罰款
a.由于工作失誤、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jié)輕微者;
b.不能適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jié)輕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屆時未完成造成輕微后果,事后無合理解釋者;
d.擅離職守,閑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丟失質量體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責任人不清時,由主管承擔);
f.責任心不強,缺乏敬業(yè)精神,情節(jié)輕微者;
g.對專檢項目,質檢員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誤檢或漏檢,情節(jié)輕微者(注:生產人員由于自檢不嚴,產品質量欠控制,處罰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責任人50元罰款
a.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b.在公司內喧嘩或口角而影響正常秩序,制造糾紛或不和諧之氣氛的,情節(jié)輕微者;
c.不服從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d.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e.任何違背質量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情節(jié)輕微者;
f.不能嚴格控制成本,造成輕微損失者;
g.缺乏團隊協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見,情節(jié)輕微者;
h.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i.在任何時間內,借給(用)他人廠牌進出公司者;
h.違反一切安全用電制度者;
i.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本工作無關的事情,或在上班時間內干私活者;
j.成品出廠后,引起客戶投訴,但尚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生產員工及質檢員等同處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300以內的,可處以實際損失100%的處罰,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沖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4.2.2記過
警告五次作為記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況)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301~3000元之間者,予以記過。
⑴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100元的罰款
a.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門或本車間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經許可擅取同事或企業(yè)財物,情節(jié)輕微時,除追繳原物品或賠償原物品價值外,另處以100元的罰款;
⑵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200元的罰款
a.違背體系運作要求,情節(jié)嚴重者(嚴重不合格、屢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費,雖尚未造成重大損失,但情節(jié)惡劣者;
e.缺乏團隊協作精神或敬業(yè)精神,不能聽取別人意見我行我素,影響相關部門運作,情節(jié)惡劣,但尚未構成辭退的;
f.故意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機器、車輛、儀器等具有技術性的工具,非經負責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構成損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爭斗或有打架行為的;或行為粗暴、侮辱其他員工的;
i.有嚴重的失職行為的;
j.更改或偽造企業(yè)通告的;
⑶以下記過予以責任人300元的罰款
a.由于工作失誤或拖延或責任心原因,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工作,情節(jié)嚴重者;
b.造謠中傷,散怖謠言及不正確或含有惡意的事,而有損他人的尊嚴的;
⑷成品出廠后,引起客戶投訴的,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由此產生的所有售后服
務費用,對責任人依據4.2.1(5)或4.2.2(5)或4.2.3g條款處罰,并記過一次。(注:若屬專檢項目,由于質檢員質量控制不嚴,所罰費用由質檢員承擔70%;生產人員承擔30%;因客觀原因質檢員無法發(fā)現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戶投訴的,由生產者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⑸由于失職等責任原因,直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301~3000元經濟損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礎上,加罰超出部分10%的處罰(多人責任造成時,按責任大小分攤),以上條款如出現與本條款有沖突的,以本條款為準。
⑹因責任心不強致使圖紙(或工藝等)出現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技術人員,將分
別依據4.2.1(5)或4.2.2(5)或4.2.3g條款予以處罰(注:①若尚未造成損失者予以警告,并罰款30元;②審核人按技術人員處罰金額的20%進行處罰)。
4.2.3記大過
記過五次作為記大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構成開除的,予以記大過
a.連續(xù)曠工兩天,或每月曠工累計超過4天者,如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開除的,將記大過一次,給予一次性罰款200元;
b.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c.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d.不服從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損失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e.因疏忽大意,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的,情節(jié)嚴重,但尚未構成開除者,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f.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嚴重浪費,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但尚未構成開除的,可處以500元的罰款。
g.由于疏忽大意等責任原因,給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尚未構成開除的,其處罰金額由公司給予裁決;以上條款如出現與該條款有沖突的,以該條款為準。
4.2.4工資降級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資降級處理。
a.達到降職條件的,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降職者;
b.一年內記大過達到兩次,公司給予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予以開除的
4.2.5降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況),予以降職
a.對于嚴重違反紀律或者有嚴重失職行為,使企業(yè)利益受重大損失,不宜繼續(xù)擔任
現任職務者;
b.管理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c.技術水平不足以勝任者;
d.敬業(yè)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不足以勝任者;
e.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f.違背體系運作要求,雖多次糾正,但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者;
g.精減機構
4.2.6開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開除,并視必要訴諸法律
a.對同事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或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情節(jié)惡劣者;
b.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實者,情節(jié)較嚴重者;
c.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足以構成開除的;
d.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yè)務者;
e.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f.一年中記大過兩次者;
g.連續(xù)曠工兩天或每月累計曠工超過4天者;
h.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i.吸食毒品者;
j.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利益、形象受損害者;
k.攜帶刀槍、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者;
l.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yè)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m.參加非法組織者;
n.擅離職守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者;
o.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工具,構成重大損失者;
p.凡違犯法律,導致公司聲譽或業(yè)務受損者;
q.利用職權受賄的,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r.因不采取主動措施或措施不當,影響生產進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足以構成開除的。
4.3員工功過相抵消規(guī)定
公司員工的同年度功過可以抵消,以發(fā)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具體規(guī)定如下:
4.3.1嘉獎與警告抵消
4.3.2記功五次或嘉獎五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五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五次
4.4說明
4.4.1公司設立專項資金,??顚S?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資金的去向,以及結存,確保資金的合理利用;
4.4.2“獎勵申請單”填寫時要說明獎勵的原因,行政部認真核實獎勵事實,并簽署意見呈請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4.4.3“處罰通知單”填寫時要說明處罰原因及處罰結果,行政部、行政部認真核實后直接交財務部予以實施;
4.4.4財務部根據經審批的“獎勵申請單”或“處罰通知單”予以實施獎懲,處罰在當月的工資中體現,獎勵金以現金支付;
4.4.5一項事故或責任,若牽連到多個部門或個人,可依據情節(jié)罰金分攤罰金;
4.4.6若獎勵事項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獎金按參加人數進行平均分配;
4.4.7若各部門對獎懲不公或獎罰不明現象,可在3天內直接向行政部投訴糾正,投訴最終仲裁部門為總經理;
4.4.8隨公司管理的不斷深入,將逐步制訂出具體量化的考核方案,作為本制度補充和完善。
4.4.9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公司將進行必要的修改。
5相關文件
5.1《員工手冊》
6記錄表格
6.1獎勵申請單
6.2處罰通知單
────────────
附加說明:
本文件由行政部起草并解釋: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審核人:
本文件批準人:
第8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全生產責任制,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4、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第二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guī)定配齊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并將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 安全責任
1、業(yè)法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集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yè)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五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第六條 創(chuàng)先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七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fā)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第八條 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一)施工(生產)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施工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提供技術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一次發(fā)現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外罰款100-300元,班組等同。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腳手架、安全網等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設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手續(xù),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fā)當月獎金。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fā)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并免發(fā)1-6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告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 有關規(guī)定合并處罰。
第九條 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發(fā)生事故后,隱瞞和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2.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于處罰。
第9篇 商業(yè)公司員工手冊-獎懲管理制度
商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手冊-獎懲管理制度
獎懲管理
3.1 獎勵
3.1.1目的在于激勵員工、促進良好企業(yè)文化的形成。員工所得獎勵將記入個人檔案,公司在任用與提升考核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擇。獎勵類型分三類,包括通報表揚、貢獻獎及杰出貢獻獎。
3.1.2獎勵條款
3.1.2.1有下列行為表現者,公司予以通報表揚:
1.工作努力、業(yè)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為廣大員工稱道者;
3.領導有方,主管業(yè)務工作成效顯著者;
4.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5.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競賽活動并獲獎者;
6.舉報損害公司利益和聲譽的各種違紀行為者;
7.良好履行本職工作,受到客戶的口頭或書面表揚者;
3.1.2.2有下列行為表現者,公司給予貢獻獎,通報全公司并視具體情況給予100元 -1000元現金激勵:
1.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取得經濟效益在1萬元 - 10萬元之間的;
2.節(jié)約費用開支或利用廢料達1萬元以上者;
3.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積極搶救公司及社會損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專項任務、做出突出貢獻被公司有關部門認定者;
5.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在應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yè)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者;
7.全年累計獲“通報表揚”三次者;
8.公司認定的其他表現。
3.1.2.3有下列行為表現者,公司給予杰出貢獻獎,通報全公司并視具體情況給予1000元 - 10000元現金激勵: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績,取得經濟效益在10萬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災變或意外事故,承擔巨大風險,極力搶救公司及社會損失者;
3.公司認定的其他表現。
3.2懲處
3.2.1目的在于改正錯誤而非處罰,高標準的紀律要求對于公司管理尤為重要,通過訂立處罰條例,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紀律要求。處罰類型分四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解除勞動合同及經濟賠償。
3.2.2 懲處條款
3.2.2.1 有下列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給予書面警告:
1.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或忘記打卡3次(含)或曠工1 天的;
2.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打考勤卡的;
3.工作態(tài)度不認真、不配合、故意拖延工作進度或不按時完成工作的;
4.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辦事的、或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主觀操作過失,導致工作出現錯誤,但未造成管理或經濟后果的;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會議的;
6.工作時間內聚眾聊天、喧嘩、或擅離工作崗位、無故串崗的;
7.工作時間內與同事、其他人無理爭吵,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8.衣冠不整、儀表不雅、語言粗俗及其他影響公司面貌的;
9.故意損壞公物或污損工作生活環(huán)境的;
10.利用公司設備辦理私人事務的,或擅自操作不屬自己管理使用的設備、儀器的;
11.未經許可擅自翻閱上司文件或員工個人資料的;
12.利用公司網絡進行與工作無關的聊天或玩電子游戲的;
13.其它應給予書面警告的情形。
3.2.2.2 有下列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給予通報批評:
1.一年內連續(xù)曠工2天或累計3天(含)的;
2.未經批準擅自調休、補休的,虛報加班或捏造事實騙取休假的;
3.不按公司規(guī)定履行應承擔工作職能的,不接受公司(部門)領導的合理指示或工作安排,導致工作出現大的過失,但未造成管理或經濟嚴重后果的;
4.工作時間睡覺、喝酒的;
5.從事兼職的或下班時間兼職給公司造成影響的;
6.擅自在公司張貼告示或涂改公司告示內容的;
7.工作時間與客戶爭吵或有意刁難怠慢客戶的,或因服務惡劣造成客戶投訴的;
8.疏忽或故意造成公司財產不必要的浪費或損失的;
9.擅自配備公司內部鑰匙的、拾遺不報納為己有的,丟失公
10.司文件或物品不上報的;
11.利用公司網絡下載、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絡信息,影響公司網絡運行的;
12.書面警告記錄2次(含)以上的;
13.其它應給予通報批評的情形。
3.2.2.3有下列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視為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有權不受通知期限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一年內連續(xù)曠工3天(含)或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含)的;
2.因個人失職、故意拒絕執(zhí)行指派工作任務或違反公司操作規(guī)程對管理造成嚴重影響或造成公司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
3.煽動其他員工偷工怠懈,干擾公司正常運作或無故擅離工作崗位,影響工作并造成公司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
4.發(fā)現危害公司利益重大事件(如工程陷患、火災隱患、盜竊行為等)而不作為的;
5.提供虛假個人資料、涂改單據、文件,虛報虛領公款公物及其他對公司有任何蓄意欺騙及嚴重不誠實行為的;
6.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為謀取私利非法獲取公司資源、從事同行兼職工作或介紹客戶給公司競爭單位的;
7.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或向他人行賄的;
8.在公司內毆打他人、互相斗毆或挑唆他人打架、或鼓動、組織參與賭博的;
9.遺失重要公文(物品)不上報、泄露公司機密或者未經批準復印公司機密文件的;
10.故意損毀、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的;
11.對同事進行性騷擾或恐嚇、威脅、交幫結派或在公司范圍內從事其他流氓活動的;
12.服務態(tài)度惡劣,對客戶粗暴無禮造成客戶嚴重投訴或對客戶人身造成傷害的;
13.利用公司網絡或其他方式傳播_、有害、黃色信息或其他損害公司利益及侵害員工聲譽信息的、危害公司網絡運行安全的;
14.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入公司的;
15.受到法律刑事處罰的;
16.通報批評2次(含)以上的。
17.其它應給予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
3.2.2.4 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公司明確提出需要賠償的,責任人除按本制度相關條款接受懲戒外,還應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集團經濟損失,保留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權利:
1.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責任人承擔賠償額度為經濟損失的80--100%;
2.經濟損失在500元至2000元的,責任人承擔賠償額度為經濟損失的70--90%;
3.經濟損失在2000元至5000元的,責任人承擔賠償額度為經濟損失的60--80%;
4.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責任人承擔賠償額度為經濟損失的50--70%。
第10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8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八)
為了弘揚正氣,表彰先進,懲治違法違規(guī)行為,保證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樹立良好的風氣和企業(yè)形象,特制定本條例。
一、獎勵種類
通報表揚、物質獎勵、立功嘉獎、獎勵晉級
二、獎勵條件
1、對改進公司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在服務生產中創(chuàng)造優(yōu)異成績者;
3、在對外接待中,服務工作態(tài)度好,創(chuàng)造良好聲譽者;
4、為業(yè)主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業(yè)主表揚者;
5、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6、為保護國家財產、他人生命財產,能見義勇為者;
7、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有成效者;
8、拾金不昧,主動上交者;
9、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10、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三、獎勵的審批權限
1、通報表揚由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物質獎勵和立功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名,報總經理批準,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3、獎勵晉級,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過失種類
1、輕微過失
(1)無故遲到,早退。
(2)當班時不著工作服,不佩戴工號牌;衣著不整齊,或工號牌佩戴位置不適當,佩戴結婚戒指以外的飾物。
(3)當班時竄崗、扎堆聊天,看書看報,或擅自調換班次。
(4)當班時嚼口香糖、吃零食。
(5)非當班時私自在公司內逗留閑逛。
(6)在生產、營業(yè)廳大聲說話,追逐打鬧,勾肩搭背。
(7)工作或服務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
(8)違反規(guī)定搭乘客用電梯。
(9)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注意公共場所的整潔。
(10)在工作現場存放私人物品。
(11)浪費器材、水、電,不愛護公物、工具和設備等。
(12)私自接受業(yè)主或來方人員的饋贈。
2、嚴重過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輪班人員下班前沒有與下一班交接工作而擅自離崗;
(2)不遵守門衛(wèi)制度,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私自攜物離開工作現場。
(3)違反會客制度,私自攜親友或他人在公司參觀或私人探訪。
(4)未經批準使用公司對客服務的設施和設備。
(5)未經批準私配公用鑰匙或打私人電話。
(6)偷吃、偷喝和偷拿食物或在廚房內為自己烹制食品。
(7)私自處理客人丟下之財物(包括書、報)。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業(yè)主或來訪人員的物品損失、損壞。
(9)當班時睡覺或無故中途停止工作,喝酒或帶有醉態(tài)、打撲克、下棋以及辦其他個人私事。
(10)對業(yè)主或同事不禮貌、不尊重、粗言穢語、恐嚇威脅。
(12)挑撥事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公司安寧。
(13)私自向外泄漏公司機密資料。
(14)超越職權范圍擅自做主,或無關本職事宜隨便作答造成損失。
(15)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16)不尊重上級,不服從管理。
(17)發(fā)現公司物品丟失、損壞,不上報或謊報。
(18)在禁煙區(qū)內吸煙。
(19)無證駕駛或擅自駕駛機動車。
(20)攜帶與工作無關的各種物品進入工作現場或攜帶私人物品到工作現場。
(21)私自使用、移動消防設備,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
(22)發(fā)生事故4小時不上報,重大事故1小時不報。
3、重大過失
(1)當月無故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
(2)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3)撕毀或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單據。
(4)偷看、偷聽和散布傳播黃色刊物、錄相、錄音。
(5)賭博或變相賭博,以及進行其它帶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6)道德敗壞、生活作風不正。
(7)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眾鬧事、煽動并參與斗毆事件。
(8)危害他人,調戲或欺辱他人。
(9)偷拿、騙取業(yè)主、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0)攜帶或收藏其他禁品。
(11)蓄意破壞或浪費公司各種設施、設備和業(yè)主財物。
(12)無理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經教不改。
(13)受國家刑律及治安條例處罰。
(14)由于自身失誤或違反公司有關制度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的。
五、處理及程序
1、對輕微過失的處理:
第1次過失:由部門經理口頭警告,并罰款10元;
第2次過失:由部門經理書面警告,并罰款50元;
第3次過失:由部門經理最后警告,并罰款100元;
第4次過失:予以解聘。
2、嚴重過失:
第1次過失:由部門經理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
第2次過失:由部門經理最后警告,并罰款200元;
第3次過失:予以解聘。
3、重大過失:
立即予以解聘。
4、嚴重違紀、違法即使未有過警告,也立即予以解聘,觸犯法律的,送執(zhí)法部門處理。
六、處分的審批權限
1、過失處罰由部門經理簽發(fā)生效。
2、解聘由部門經理提議,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生效,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1篇 f制造公司員工紀律與獎懲制度
制造公司員工紀律與獎懲制度
一、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說明原因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y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xù);
(7)未履行請假、續(xù)假、補假手續(xù)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離廠通知單》,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管理部簽發(fā)的《離廠通知單》辦理移交手續(xù)。
二、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yè)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qū),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yè)樂業(yè),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yǎng)成良好、健康的衛(wèi)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jié)支,開源節(jié)流,節(jié)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yè)秘密。
三、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guī)程:
(1)生產維修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yǎng)、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班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班長、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wèi)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yè);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四、獎勵與懲罰
1、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yōu)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表揚、晉升、加薪、發(fā)獎金四種。
2、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guī)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3、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fā)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zhí)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fā)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4、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guī)廠紀,公司對違規(guī)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罰款、辭退三種。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200元;一季度內警告3次以上罰款并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0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打卡進入廠區(qū)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7)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9)下班后不按規(guī)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0)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1)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2)在禁煙區(qū)吸煙的;
(13)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4)違反公司規(guī)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qū)的;
(15)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6)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7)對客戶的態(tài)度惡劣的;
(18)上班期間上網打游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5、員工有下列情
形之一,經查證屬實,通告罰款100至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3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打游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4)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5)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罰款500至2000元予以辭退,情節(jié)嚴重移交國家行政機關: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guī)程,工作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6)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yè)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7、因員工違規(guī)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guī)定處罰外,還應等值賠償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8、因員工個人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的人,由個人負責全部責任,不追究主管領導責任。如因部門負責人管理不嚴、工作失職,指揮失誤主管理部門領導要負相關連帶責任,并處一定罰款,罰款金額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12篇 公司部門主管考核獎懲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部門主管的考核、獎懲提供準則,充分開發(fā)并利用人力資源,使部門主管能夠嚴于律已,起模范帶頭作用,以進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質量水平,維護體系運行為最終目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組長級及組長級以上的所有部門主管。
3、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所有部門主管的最終考核評議及獎懲決定。
3.2 各部門主管的日常考核及獎懲工作由上級主管負責,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予以執(zhí)行,并通知人事部門存檔。
3.3 企質辦負責監(jiān)督對部門主管考核及獎懲的執(zhí)行情況。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向總經理提出獎懲意見,對所有部門主管進行獎勵或處罰。
3.4 企質辦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門監(jiān)督,并由總經理負責考核。
4、管理要求
4.1 考核制度
4.1.1管理水平的考核
a.部門主管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運作情況,不斷完善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對本部門所制定的管理細則及規(guī)章制度負有監(jiān)督其確認實施的主要責任,以支持體系的運作,提高內部管理。
b.積極維護并推進體系運作,教育部門內的員工認真按文件要求工作,有義務處理好屬于部門內部的所有事務,有責任承擔本部門違背體系運作要求的連帶責任,對部門內的員工負有管理、培訓、考核、獎懲的職責,并有具體運作制度及記錄。
c.做事公正、胸懷寬闊、賞必信、罰必果,有責任做好崗位職責上所要求的所有事務。
4.1.2質量控制工作的考核
a.所有部門主管都應以提高質量水平為管理的最終目的,任何影響產品質量水平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b.嚴格要求部門內的員工認真按照工藝文件和有關標準執(zhí)行,控制好質量,有義務處理好本部門內部發(fā)生的質量問題,不得推卸責任。
c.發(fā)現質量問題,有義務查明其原因并進行分析,屬相關部門的,應善意反饋給相關部門,如不能協商解決,要及時報交企質辦處理。
d.任何部門主管都要善于聽取或接收相關部門的意見或建議,遇事敢于承擔責任,處理問題講究實效。
4.1.3成本控制工作的考核
a.任何部門主管都有責任為降低公司成本出策獻力,任何浪費及不合理使用,或是不嚴謹的報廢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b.對于部門內部員工,主管有監(jiān)督及處罰的權力,同時對造成損失的確認事實,負有連帶責任。
4.1.4敬業(yè)及協作精神的考核
a.作為起碼的職業(yè)道德,任何部門主管,不僅要有從事部門工作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術水平,還要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
b.屬于部門主管份內的工作,不允許有推、拖、拉的現象。
c.協作精神是管理人員必備的管理技能之一,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屬于部門內部的事務,任何部門主管都有責任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為公司的總體發(fā)展擔負責任。
d.部門之間處理問題時,對事不對人、工作務實。
4.1.5生產進度考核
a.生產是企業(yè)的生存之本,進度是企業(yè)的發(fā)展之源,生產滿足客戶要求的產品是企業(yè)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之一,而生產進度是企業(yè)信譽和效益的保證,任何部門主管都應該將直接或間接服務于為滿足客戶要求的生產及進度,作為其工作的重心之一。
b.各部門主管都有責任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積極主動的克服各方面的困難,為保證生產進度服務。
c.任何阻礙生產進度的主觀因素都應該予以取締。
4.2 獎懲制度
4.2.1對于試用期的部門主管,由上級主管負責考核,企質辦、辦公室負有監(jiān)督的職責,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幫助。試用期滿后,由上級主管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予以評審。必要時,請總經理或廠長列席,評審結果報由總經理審批,合格則任用,否則調離崗位或予以辭退,寧缺勿濫。
4.2.2對于部門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部門制定的細則文件及規(guī)章制度不能監(jiān)督并有效實施的,或是不符合體系文件要求,或是不具備實際運作的可行性,卻未能及時更改的部門,主管以失職論處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在管理方面,成績突出的部門主管,公司優(yōu)先確認調薪或升職的機會。
4.2.3對于類似事例,有三次以上被投訴(以?類信息反饋單的形式出現)的部門,上級主管要負責及時查明其原因,如果屬部門主管處理不當或是因為沒能引起重視造成的,則對其進行能力評審,并報總經理。同時,在此基礎上每增加類似一項,并處30元的罰款。一般事例每3個月為一個考核周期,較嚴重事例每半年為一個考核周期,重大事例由公司確定。事例程度確認由上級主管負責,企質辦監(jiān)督。必要時,可組織相關部門共同予以分析確認。
4.2.4任何部門主管和員工,均不得有違背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說明:若其運作比文件規(guī)定完善,可提出文件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準前,均屬違章行為),否則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酌情處罰。對于員工如確認部門主管有責任的,將直接追究部門主管的連帶責任,可對部門主管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多次糾正(不超過3次)仍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的,企質辦要責成其上級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時糾正。
4.2.5對于隱瞞質量問題或夸大事實,或是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推脫責任的部門主管,企質辦有權對其提出警告。情節(jié)惡劣者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在質量控制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由上級部門主管提出,企質辦確認落實后,可申請對其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4.2.6對于不能嚴格控制成本,由于失職造成損失的,或是管理不完善,內部員工造成損失的,可根據其實際損失情況,對部門主管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任何袒護人員,予以同等處理。對于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主管,由其主管部門提出,企質辦提供綜合意見,可申請對其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4.2.7對于不具備敬業(yè)精神的部門主管,經說服教育沒有較大起色的,堅決予以辭退,對于不具備團隊協作精神或協調能力差、不接收不同意見、我行我素,影響與相關部門協作的部門主管可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敬業(yè)精神和協調能力都特別出色的部門主管,由其上級主管提出,企質辦提供綜合意見,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實施。
4.2.8 每月26~30日,由企質辦匯總出各部門上一月各類不合格項的處罰情況,予以公布。并對確因部門主管責任心所引起的不合格項,將對主管處以此類處罰金額總數10%的處罰。
4.2.9 所有的部門主管,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必須上交年度述職報告,由總經理批閱,并由總經理組織相關人員予以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對各部門主管予以相應的獎勵和懲罰。
4.2.10對于影響生產進度的直接或間接部門主管都將按《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罰,但確因客觀因_人為無法克服者除外。
5、說明
5.1 處罰不是目的,但無規(guī)矩,不成方圓,有法可依時,才可以有法必依,只有這樣,
才可以為公司的發(fā)展維護一種正常的、合理的管理秩序。
5.2 獎勵也只是一種手段,它是為了能激發(fā)部門主管的潛力,使其能勇于擔負責任,真正發(fā)揮主管的作用,為公司的發(fā)展排憂解難。
5.3 上級主管負責對所屬部門主管提出獎懲申請,企質辦本著處事公正,賞罰分明的原 則,為各部門主管提供綜合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執(zhí)行。相關部門可予以監(jiān)督指正,并可透過人事部門向總經理投訴。
5.4 具體獎懲情況參見《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
第13篇 物業(yè)公司獎懲制度范本
物業(yè)公司對于全體員工進行管理時,各種規(guī)章制度都要規(guī)范,以下提供的是物業(yè)公司獎懲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1、獎勵制度
為增加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充分發(fā)揮工作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經濟效益,公司將對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以資鼓勵。具體事項如下:
1.2獎勵條件
1.2.1熱愛本職工作,工作積極主動、勇于克服困難、為業(yè)主提供高質量服務并受到業(yè)主書面表揚者。
1.2.2在對外接待中,服務態(tài)度良好,言談舉止得體,為物管公司贏得榮譽者。
1.2.3一貫忠于職守、工作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助人為樂,被評為杰出員工稱號者。
1.2.4保護公司財產、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發(fā)生,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議、改進管理、技術,經采納實施后取得顯著效益者。
1.2.6見義勇為,做出突出事跡者。
1.2.7在處理重大事件中,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和聲譽者。
1.3獎勵形式
通過表揚或一次性嘉獎(視情況給予假期、旅游、一次性獎金等形式的獎勵),并將事跡記錄個人檔案作為年終評估加分參考。
1.4獎勵程序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均按以下程序辦理:
1.4.1事后由當事人口述或書面形式,然后由部門直屬主管草擬事跡報告。
1.4.2部門主管完成報告后呈所屬管理處主任審核。
1.4.3管理處主任審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審批及執(zhí)行。
2、紀律處分
2.1口頭警告: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填寫口頭警告書,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1)當值時未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儀表、儀容、禮節(jié)、禮貌不符合規(guī)范;
2)遲到或早退,每月達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員工忘記打卡每月達三次以上;
4)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或利用電話、上網聊天;
5)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時間私自外出購食品、吃早點;
6)隨便吐痰、亂丟煙頭、紙屑、雜物;不保持辦公區(qū)、園區(qū)環(huán)境的整潔;
7)不愛惜小區(qū)公物,浪費物品,損壞公物;
8)不經批準私自接待外人參觀;
9)被業(yè)主/住戶有效投訴,尚未造成重大影響;
10)在辦公室或公共場所發(fā)泄個人不滿情緒,造成不良影響;
11)在小區(qū)公共區(qū)域聚眾喝酒、打牌等;
12)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會議者;
13)不履行督查責任,發(fā)現問題不制止、不匯報;
14)對屬下不管理、不批評,發(fā)現違紀行為不制止,不按章處罰;
15)月度考評得分低于80分者。
2.2書面警告:
違反下列規(guī)定者填寫書面警告書,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1)一個月內受到二次口頭警告;
2)索取業(yè)主/住戶的小費或物品;
3)違反管理處的工作程序或規(guī)章制度以至造成隱患;
4)由于責任心不強損壞或丟失工具價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價賠償。
5)工作時間內在管理處或小區(qū)睡覺、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等;
6)未經批準私自使用小區(qū)的設備,如:車輛、餐廳、餐具、會所的各種設施等;
7)提供不真實的材料、報告等;
8)遺失公司鑰匙、單據等;
9)工作時高聲喧嘩或做騷擾住戶的活動;
10)由于個人的責任而延誤客戶的活動;
1
1)對上司、客人、同事粗暴或不禮貌;
12)頂撞、違背或不服從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
13)散布不利于團結的言論,發(fā)表有損小區(qū)及公司聲譽的言論;
14)在公眾場所與同事、客人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
15)向他人誤傳或散播個人或他人薪金數額者;
16)連續(xù)三個月考評得分低于86分或其中二月得分低于80分者。
2.3最后警告
違反下列規(guī)定者填寫最后警告書,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1)二次書面警告者;
2)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
3)唆使他人代打卡和簽到、簽退的;
4)由于本人責任而造成業(yè)主停電、停水、停機等重大事故;
5)工作態(tài)度不認真及行為不檢,如消極怠工等;
6)其它影響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過失行為;
7)泄露公司機密;
8)私自張貼或涂改公司通告;
9)損害住戶利益,引起住戶的投拆;
10)制造謠言或發(fā)表誹謗言論,惡意損害公司、同事或住戶聲譽;
11)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絕接受公司指定體檢、治療或防疫注射者;
12)未經許可私自借出公司財物或有意浪費公司財物者。
2.4辭退或開除
違反下列規(guī)定者即時辭退或開除,公司將不作任何經濟賠償。
1)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天者;
2)最后警告后仍無悔改表現;觀察期間又出現違紀行為;
3)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者;
4)不執(zhí)行上級指令,抗拒完成指定時限完成的工作任務并造成惡性后果的;或有從事第二職業(yè);或違章作業(yè),釀成事故,影響服務質量,給公司造成一定的名譽及經濟損失者;
5)侮辱或襲擊住戶;工作態(tài)度惡劣;
6)利用社會不良分子解決公司內部問題;
7)賭博、吸毒、盜竊或參與其他違法活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他人賄賂或向人行賄、敲詐勒索或貪污、挪用公款;
9)故意損害公司及小區(qū)公物;
10)未經許可私自借出公司財物或有意浪費公司財物,情節(jié)嚴重;
11)向公司提供虛假證明或資料者;
12)攜帶或儲存違禁品者(如武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
13)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或以強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罷工;
14)擅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有損公司利益、聲譽;
15)其它影響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過失行為;
16)連續(xù)三個月得分低于80分者。
2.5撤職或降級
違反下列規(guī)定領班以上(含領班)管理人員受撤職或降級處分。
1)所管理部門工作不符合公司要求;
2)犯有錯誤又不足以辭退者。
2.6《處分通知單》的有效簽發(fā)
1)所有處分必須由人事行政部簽發(fā)書面通知單發(fā)給被處分者本人后方可生效。
2)被處分者如認為處分不合理,可在三日內向人事行政部以書面形式反映、投訴;但必須在《處分通知單》上簽名。
3)人事行政部接到被處分者反映、投訴后,一周內必須給予答復。
4)《處分通知單》由人事行政部發(fā)出,列明違紀事實,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被處分者簽名,部門主管簽署確認。被處分者必須在發(fā)出的《處分通知單》上簽名,如拒絕簽名,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簽認,該警告書視作生效。
5)如有充足證據證實員工犯過錯,但員工拒不簽認,公司將作即時辭退處理,不作任何補償。
6)口頭警告在一年后自行失效。書面警告在一年后由部門主管根據員工的表現是否有改善后,向人事行政部呈交員工一年度的工作表現評估表后,可由部門主管申請對此員工撤消書面警告書,經人事行政部批準后,消除警告紀錄。
第14篇 公司企業(yè)職工獎懲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yè)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發(fā)[1982]59號《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對公司職工進行激勵和約束的主要依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yè)勞動模范、優(yōu)秀管理者和優(yōu)秀員工:在一個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公司工會每年頒發(fā)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yōu)秀管理者或優(yōu)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fā)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一貫服從領導,恪盡職守,愛崗敬業(yè),為公司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為公司創(chuàng)造效益的。
由總經理提名或單位申報,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頒發(fā)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公司總經理在全公司范圍內的重要會議上給予表揚的。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公司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范圍如下:
(一)管理成果獎: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創(chuàng)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公司專業(yè)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chuàng)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yè)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管網安裝、管網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fā)、水表改進等方面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省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fā)表或在供水行業(yè)獲得論文獎的,并參評公司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公司組織發(fā)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yōu)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薦到上級發(fā)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如下:
(一)對舉報違章用水、損壞供水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水、損壞供水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zhí)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fā)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受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fā)表與公司生產經營有關的通訊報導、論文及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市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二)獲得公司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可獲得一次性獎勵800元;
(三)獲得公司優(yōu)秀管理者榮譽稱號者,可獲得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公司優(yōu)秀員工榮譽稱號者,可獲得一次性獎勵300元;
(五)獲得書面嘉獎者,可獲得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六)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相關文件標準執(zhí)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處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睡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電子游戲、看小說等的;
3、不按規(guī)定請銷假、無故缺席、擅離職守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guī)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休、內部退職及請各類半年以上假期的職工,違反與公司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yè)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水業(yè)務規(guī)定,損害公司利益,以職、以權、以水謀私的,由公司監(jiān)審處按《職工違紀處理暫行規(guī)定》處理;
2、違反公司行風建設有關規(guī)定,服務態(tài)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公司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領導,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無視領導,不服從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業(yè)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fā)生生產或安全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guī)定,造成企業(yè)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公司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處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fā)月崗薪工資50;
(二)違反勞動紀律1、2、3、4、5點者,違反一次扣30元(一個月內三次視同曠工一天)。對違反勞動紀律,觸犯《治安管理條例》的,按《治安管理條例》規(guī)定處理;
(三)違反請銷假規(guī)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部門負責人月崗薪工資20;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guī)定,請人代工,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停發(fā)三個月績效工資,同時請人代工的職工其崗薪工資由公司在該單位工資總額中扣回;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點,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zhí)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點,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yè)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fā)責任人50元。其中第3點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guī)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務,情節(jié)較輕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fā)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進入公司內部勞務市場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三)內部待崗三個月以上的職工,由所在單位根據《關于公司內部勞務市場的管理實施方案》向人事教育處提出報告,進入公司內部勞務市場接受管理;
(四)公司內部勞務市場負責接收待崗三個月以上的職工。根據《關于公司內部勞務市場的管理實施方案》執(zhí)行。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guī)定:
(一)行政警告:因違反本辦法受到1000元以上經濟處罰的;或一年內連續(xù)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點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xù)曠工2-5天或累計曠工5-10天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yè)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或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xù)曠工5-10天或累計曠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5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guī)定,請人代工的;一年內連續(xù)曠工10-15天或累計曠工20-30天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fā)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fā)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fā)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fā)工資,以上停發(fā)工資期間按南昌市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連續(xù)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休、內部退職及請各類半年以上假期職工,因違反與公司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guī)定要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公司級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監(jiān)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對中層干部的處分,由組織部門會同人事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報公司黨委批準后,組織部門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十六條中層以下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公司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工會意見后,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定,由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單位和本人,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門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后,由經理辦公會作出決定,書面意見由人事部門負責分別通知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聽取本人意見,慎重決定。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總經理提出,由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主管部門和南昌市勞動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規(guī)定期限內(自企業(y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南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企業(yè)主管部門、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開除處分同時抄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并將人事檔案移交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七條如發(fā)現包庇隱瞞或從輕處理,除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利用處分職工權力,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人員,應從嚴處理。
第十八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zhí)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九條勞動爭議調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會負責、監(jiān)審處、勞動人事處以及部份職工代表為成員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受理職工處罰申訴并調解勞動爭議;
(二)收到報告之日起,由工會召集委員會成員聽取爭議雙方理由;
(三)調解委員會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委員會在受理后七日內向申訴者出具書面調解意見;
(四)爭議申訴方在收到調解意見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南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經公司第七屆五次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關條例、規(guī)定和制度與本規(guī)定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5篇 餐飲公司廚房獎懲制度
餐飲管理公司廚房獎懲制度
根據餐廳規(guī)定,結合廚房具體情況,對廚房各崗位員工符合獎懲條件者進行內部獎懲:
(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 參加世界、國家、省等舉辦的烹飪大賽,成績優(yōu)異者。
2、 出版?zhèn)€人烹飪專著和在 權威烹飪雜志發(fā)表作品及論文獲獎者。
3、 忠于職守,全年出滿勤 ,工作表現突出,受到賓客多次表揚者。
4、 為廚房生產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產生及大效益者。
5、 在廚房生產中及時消除較大事故隱患者。
6、 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
7、 衛(wèi)生工作一貫表現突出,為大家公認者。
8、 節(jié)約用料,綜合利用成績突出者。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懲處:
1、違反廚房紀律,不聽勸阻者。
2、不服從分配,影響廚房生產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顧客對廚房工作或菜肴質量進行投訴者。
4、弄虛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同事間的工作關系者。
5、不按操作規(guī)程生產,損壞廚房設備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規(guī)程生產,引起較大責任事故者。
7、毆打他人者。
9、 不按時清理原料,造成變質變味者。
(三)、以上獎懲條例的實施,以事實為依據,根據具體情況,由廚師長提議,總廚審定具體獎懲方法和范圍,貢獻卓越或錯誤情節(jié)嚴重者,則報餐廳老總按員工守則及其他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16篇 裝修公司項目經理工作制度獎懲辦法
裝修公司項目經理工作制度及獎懲辦法
為規(guī)范公司裝潢現場工地秩序,確保在工期內按質按量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為公司項目經理工作準則,必須嚴格遵守,違者按照本制度嚴懲。
1、公司招錄的項目經理,必須經過工程部經理嚴格的面試和考核,面試合格后工程部經理將項目經理帶到辦公室,公司與項目經理簽訂《項目經理聘用協議》,協議簽訂后正式上崗。
2、公司項目經理必須繳納工程風險金6000元。工程風險金以現金形式直接繳納到公司財務部。如無法繳納的公司于項目經理結算所接前三個工程時分次數扣足6000元。第一、二個工程分別扣除2500元,第三個工程扣除1000元。
3、項目經理直接上級為公司工程部經理,堅決服從工程部經理領導,聽從其指揮。
4、在職期間嚴禁項目經理對外施工。項目經理有3個工地同時施工為公司正常業(yè)務量,若公司業(yè)務量無法保證項目經理正常施工要求的,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作協議。如公司業(yè)務量能保證項目經理正常施工要求,而項目經理私自對外施工,一經查實,給予罰款10000元,同時公司拒付所有工程款,不予退還工程風險金和工程質量保證金。
5、項目經理接到工程部經理下達的工程及圖紙和相關資料時,要迅速審閱圖紙及預算,并準備開工。不能有任何理由來推辭,必須服從公司領導安排。工程開工時,客戶、設計師、項目經理、工程部經理四方人員必須同時到施工現場,由項目經理負責跟客戶做好相關的現場交接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6、工程施工現場項目經理工作程序:
(1)負責辦理與房屋裝潢施工及相關的外部手續(xù);
(2)跟客戶交接相關物品及雙方詳細填寫相關文書,要求填寫齊全,每缺漏一項罰款100元。
7、項目經理在工程用料上必須嚴格按公司規(guī)定用料,禁止調換材料,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00元。
8、項目經理必須按圖紙及隱蔽、變更、追加通知單施工。禁止私自變更圖紙,發(fā)現一次處罰2000元。
9、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部經理到施工現場檢查工程質量時,所下達的工程質量限期整改通知單,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代班班長)必須簽收此單并按照要求、期限整改,如拒簽一次罰款200元。請務必保留整改通知單,以備工程結算用。
10、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工地必須至少保證有三名工作人員,且至少3名工人統(tǒng)一著公司工作裝,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罰款100元/次。 11、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工地嚴禁隨便鎖門無人,工作時間上午8:00點到中午12:00點,下午13:00點至 18:00點,不按規(guī)定作息發(fā)現1次/天罰款200元。如遇到特殊情況可提前1天向工程部經理提出書面停工申請,獲準后方可停工。
12、隱蔽、變更、追加工程、工期驗收,提前2天由項目經理負責通知設計師、工程部經理、客戶,四方同時到達現場,驗收后由項目經理負責跟客戶簽署相關文書。
13、不按公司規(guī)定的技術工藝標準、設計要求施工的,查出一項罰款50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所有產生的 費用一律自行承擔。
14、不按正常施工流程施工的罰款300元/項。
15、項目經理負責工地企業(yè)展板上各種表格、標準或防護物粘貼及填寫工期計劃表,未進行的違者罰款50 元/次。工程經理對施工現場檢查時必須填寫巡查記錄表工程質量、現場衛(wèi)生、秩序、進度等情況。
16、公司采購的相關材料、物品等,未經辦公室登記而私自取走的,一律按取走物品價值給予翻倍處罰。
17、施工現場衛(wèi)生臟、亂、差,物品堆放不整齊,罰款200元/次。
18、成品保護不利,成品柜內堆放雜物者罰款100元/次。
19、現場發(fā)現有吸煙現象罰款50元/次。
20、與客戶發(fā)生口角,不服從管理,罰款2000元/次。
21、客戶投訴,根據具體情況罰款100―2000元/次。
22、發(fā)生安全、質量事故,根據具體情況罰款100―2000元。并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3、因施工隊無故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按300元給予處罰,以此類推。
24、在工程竣工的前三天,由項目經理負責通知設計師、工程部經理三方到達施工現場進行初步驗收。
25、關于公司給予項目經理分期付款的有關事項及流程規(guī)定。公司對于工程付款分為三次:
第一期工程款撥付:水電完工并驗收合格,甲方撥付預算表直接費的10%;
第二期工程款撥付:客戶交納中期款后,甲方撥付預算表直接費的10%;
第三期工程款撥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客戶交納尾款后,甲方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結算清工程款。
注:工程進度款必須在業(yè)主交清進度款或尾款的前提下支付,原則上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可調整付款方式和比例,項目經理在領取各階段工程進度款時必須扣除在公司領取材料、工具、扣款等款項。
26、追加項目中期不做結算,并入終期一并結算;減項工程項目根據業(yè)主提出的時間段來決定,及時調整 付款比例。
27、施工現場整改通知單每丟失一份,罰款100元。
28、關于公司例會制度及不定時協商、議事的規(guī)定:
(1)每周二上午8:30必須準時參加公司周早會。地點于公司辦公室。會議時間臨時調整的由工程部 經理另行通知。周早會遲到、請假、早退一次罰款50元,無故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0元。
(2)不定時協商議事有關規(guī)定:公司工程部經理如果同項目經理議事,需提前2小時通知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接到通知,必須按時到達目的地,遲到或無故不參加者,分別罰款50元/次、200元/次。
29、關于質保、維修有關流程及規(guī)定: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時,項目經理預留一定質保金,質保時間為兩年,兩年后退還。其間,有保養(yǎng)或維修施工,但項目經理未處理的,由公司請人施工,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
(2)當裝飾工程處于質保期間需要做保養(yǎng)及維修時,由工程部經理及時給項目經理下達維修或保養(yǎng)通知單,項目經理接到通知后8小時內,必須到公司工程部經理處領取通知單,在4小時內,必須到所需要保養(yǎng)及維修現場根據業(yè)主的需求制定方案,在12小時內,所需工作人員必須到現場進行處理完,讓業(yè)主驗收后在派單上做出評價和簽字并于第二天回執(zhí)工程部經理,其過程拖延者罰款300元/次。
30、工人工資一次性結算。公司收到客戶支付的工程尾款后,項目經理提供該項工程施工人員清單,并在 結算工程款時通知工人到現場簽字方可領取工程尾款。
31、為提高工
作效能,對施工隊在優(yōu)良工程工期方面實行獎勵,工程竣工每提前十天獎勵人民幣500元。
32、因項目經理施工質量得到客戶的認可,客戶經由項目經理帶到公司且合作成功的,公司給予項目經理直接費部分2%的獎勵,同時該項工程交由負責引薦的項目經理負責施工。
33、每月月底做一次優(yōu)秀工組及優(yōu)秀工人評比。優(yōu)秀工組第一名獎金:500元,獲榮譽證書,全公司通告表 揚7天。
34、 每季度月底做一次優(yōu)秀工組。優(yōu)秀工組第一名獎金:800元,獲榮譽證書,全公司通告表揚7天。
35、連續(xù)三次月評比,榮獲第一名的工組。獎金:1000元,獲榮譽證書,全公司通告表揚7天。
第17篇 公司護衛(wèi)隊獎懲制度
公司保安部獎懲制度 為保證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貫徹執(zhí)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實行獎勤罰懶的用人機制,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一)獎勵
1.獎勵種類 頒發(fā)獎狀;通報表揚;物質獎勵;晉升工資或晉級;發(fā)放獎金。
2.獎勵條件
(1)對改進公司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為用戶提供熱情、耐心、周到的服務,受到用戶表揚者。
(3)在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改進、節(jié)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fā)表有關物業(yè)管理論文者。
(5)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6)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7)廉潔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8)見義勇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9)拾金
(物)不昧,主動上交者。
(10)敬業(yè)愛崗,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者。
3.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并填寫獎勵建議書呈報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二)處分
1.甲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不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
(2 nt>)儀表、儀容不整。
(3)不按公司規(guī)定佩戴員工證。
(4)不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5)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6)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
(7)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鐘。
(8)在當值崗位上吸煙。
(9)丟失公司財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長途電話。
(11)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完成上級交付辦的任務。
(12)工作時間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yè)務培訓。
(15)1月內無故遲到、早退2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
2.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當班時間睡覺。
(3)撤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
(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周達3次)。
(4)因服務態(tài)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
(5)在大廈內變相賭博或從事不道德活動。
(6)未經批準私自配制大廈內房間鑰匙。
(7)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機密資料。
(9)故意損壞公司或業(yè)主財物。
(10)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1)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12)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3.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以權謀私,敲詐勒索用戶或下屬。
(2)組織及煽動罷工、聚眾鬧事。
(3)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打架。
(4)侮辱、謾罵、恐嚇、誣告、威脅他人,造謠惑眾、搬弄是非。
(5)服務態(tài)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1年累計被用戶投訴達3次以上者。
(6)偷竊公司或用戶財物。
(7)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
(8)惡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損失。
第18篇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范文
每個公司對于員工的管理有各種規(guī)章制度,有績效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等。以下的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的相關資料,可供參考。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yè)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guī)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分,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yè)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yè)務成績特優(yōu)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huán)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fā)、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yè)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zhí)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3.協且(一)項1至3款人員完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有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yōu)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yè)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fā)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guī)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jié)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guī)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guī)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
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眾知。
第十條
本章所稱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
本公司為求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guī)程另定。
第19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獎懲制度9
物業(yè)管理公司獎懲制度(九)
為保證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貫徹執(zhí)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實行獎勤罰懶的用人機制,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一)獎勵
1.獎勵種類
頒發(fā)獎狀;通報表揚;物質獎勵;晉升工資或晉級;發(fā)放獎金。
2.獎勵條件
(1)對改進公司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為用戶提供熱情、耐心、周到的服務,受到用戶表揚者。
(3)在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改進、節(jié)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fā)表有關物業(yè)管理論文者。
(5)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6)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7)廉潔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8)見義勇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動上交者。
(10)敬業(yè)愛崗,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者。
3.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并填寫獎勵建議書呈報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二)處分
1.甲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不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
(2)儀表、儀容不整。
(3)不按公司規(guī)定佩戴員工證。
(4)不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5)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6)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
(7)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鐘。
(8)在當值崗位上吸煙。
(9)丟失公司財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長途電話。
(11)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完成上級交付辦的任務。
(12)工作時間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yè)務培訓。
(15)1月內無故遲到、早退2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
2.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當班時間睡覺。
(3)撤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達3次)。
(4)因服務態(tài)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
(5)在大廈內變相賭博或從事不道德活動。
(6)未經批準私自配制大廈內房間鑰匙。
(7)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機密資料。
(9)故意損壞公司或業(yè)主財物。
(10)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1)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12)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3.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以權謀私,敲詐勒索用戶或下屬。
(2)組織及煽動罷工、聚眾鬧事。
(3)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打架。
(4)侮辱、謾罵、恐嚇、誣告、威脅他人,造謠惑眾、搬弄是非。
(5)服務態(tài)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1年累計被用戶投訴達3次以上者。
(6)偷竊公司或用戶財物。
(7)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
(8)惡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損失。
(9)連續(xù)曠工7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
(10)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
(11)私自在外兼職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國家法律及治安條例處罰。
(13)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
(三)處罰種類及執(zhí)行方式
1.口頭警告。僅限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由部門主管簽發(fā)并報常務副總經理審核備案。
2.書面警告。員工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書面警告,并扣除當月浮動工資的20
第20篇 _物業(yè)集團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物業(yè)集團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獎勵:
一、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tǒng)一表彰。
二、對各有償服務范圍內的創(chuàng)收,按實際創(chuàng)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對發(fā)現查出偷水、偷電之行為并給予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對工作中因有發(fā)明、技術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計策、做好事“雙十佳”評選活動。并按公司文件規(guī)定評選獎勵。
處罰:
三、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后為一天)。
四、曠工半天,扣發(fā)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fā)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干私活發(fā)現一次處罰20元。
六、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并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jié)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jié)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戶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fā)現除返還或賠補外,發(fā)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yè)余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戶的服務要求,發(fā)現一次處罰50元,如給住戶造成損失(本物業(yè)服務范圍之內的)由當事者一并賠償。
十、對水電查抄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發(fā)現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補收外,處罰當事人100元。
十一、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fā)現或居民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居民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門一次,發(fā)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正當理由除外)
十二、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guī)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三、嚴格考勤并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并于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備案并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fā)現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qū)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五、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