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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4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39

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

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保安人員的行為準則,提升部門效率,確保公司財產和人員安全。本制度將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崗位職責與任務分配

2. 培訓與發(fā)展

3. 工作流程與標準操作程序

4. 行為規(guī)范與紀律

5. 應急處理與報告機制

6. 監(jiān)督與考核

包括哪些方面

1. 崗位職責與任務分配:明確各崗位保安人員的工作內容,如巡邏、監(jiān)控、出入管理等,確保責任到人。

2. 培訓與發(fā)展:規(guī)定入職培訓、技能提升課程及定期考核,以保持專業(yè)能力的更新與提升。

3. 工作流程與標準操作程序:設定日常操作步驟,如異常情況處理、來訪者接待等,以標準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行為規(guī)范與紀律:制定行為準則,強調職業(yè)操守,禁止未經授權的活動,確保團隊紀律性。

5. 應急處理與報告機制:建立應急預案,規(guī)定緊急事件的應對措施,并規(guī)定事件上報流程。

6. 監(jiān)督與考核:設定績效評估標準,進行定期檢查,以確保制度執(zhí)行效果。

重要性

保安部作為公司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其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夠:

1. 提升保安團隊的專業(yè)素質,增強應對各種安全威脅的能力。

2. 確保公司財產與員工的生命安全,減少因疏忽或失誤導致的損失。

3. 維護公司形象,通過規(guī)范的服務展示公司的管理水平。

4. 為其他部門提供穩(wěn)定的工作環(huán)境,提高整體運營效率。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工作手冊,包含所有職責、流程和規(guī)定,供保安人員隨時查閱。

2. 定期舉辦培訓活動,更新知識,強化實戰(zhàn)技能。

3. 設立監(jiān)督小組,負責日常行為規(guī)范的檢查,及時糾正不當行為。

4. 建立獎懲機制,鼓勵優(yōu)秀表現,對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5. 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優(yōu)化,確保制度與時俱進。

本制度的實施需要全體員工的理解和支持,尤其保安部需嚴格執(zhí)行,共同維護公司安全與秩序。

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s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安部工作職責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安部工作職責

安全是公司各種服務活動的基礎,只有在安全的環(huán)境內,各種服務活動才能得以開展,并確保其質量。從法律角度來說,公司的經營者有義務制定出能保證客人安全的服務標準,提供能保證客人安全的服務設施。

為保護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和維護良好的秩序,在公司里應建立起健全的安全保衛(wèi)機構和安全工作網絡,制定切實可行的飯店安全計劃。

公司保安部是公司經營者管理公司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它代表公司經營者來督察及保證公司安全計劃的實施,協調公司內各部門的安全工作,總體上保證公司賓客人身及財物的安全、公司員工人身及財物的安全和公司財產的安全,其主要職責為:

(1)協助公司經營者制定、實施和管理本公司的安全計劃。根據實施中所發(fā)現的問題或各種變化的因素,向公司管理層提出修改或完善有關公司安全的政策、程序等方面的建議。在得到公司經營者認可后,負責對公司安全計劃的修訂。

(2)指導并協助公司內各部門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與各工作部門及各工作崗位的職責、任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從而在整體上保證公司安全計劃的實施。

(3)對公司員工開展安全教育,進行安全工作程序及技術的訓練。不僅使每個員工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并掌握與各自工作崗位有關的安全工作程序與技術,還要使全體員工都懂得如何應付可能出現的緊急事故。如水災、停電等,明了在當時當地自己所應起的作用及應采取的措施,并學會使用各種安全設備的方法及技術。

(4)保證公司的各種安全設備及機具始終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通過定期或經常的檢查,及時提出修理、更換或添置的要求。

(5)執(zhí)行日常的安全任務,對公司的各部位、工作區(qū)域及周圍地區(qū)進行巡邏及保持監(jiān)視。發(fā)現有不安全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聯系,以求解決。負責調查和處理客人及員工報告的各種及安全問題的事件。

(6)保存有關公司安全工作的完整記錄和檔案。這包括日常的安全工作記錄、涉及公司安全的事故及事件的調查處理報告、安全設備及設施的使用、維修及更換的記錄、對各部門安全工作及整個公司安全工作的定期分析報告等。

(7)與當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及其他執(zhí)法機關保持良好的效的工作關系,以取得他們對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協助。

簽署人:

e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第2篇 廣場保安部工作管理程序制度

廣場保安部工作管理程序

1.0目的

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e廣場的保安管理。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e廣場的保安工作管理。

3.0職責

3.1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對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3保安領班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0程序要點

4.1來訪人員的管理

4.1.1任何來訪人員進入e廣場須在來訪登記處進行登記。

4.1.2來訪人員必須服從e廣場保安人員的合理管理,不得無理取鬧,發(fā)生爭執(zhí)由管理處協調解決。

4.1.3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e廣場。

4.1.4執(zhí)行公務的部隊、公安、政府公務員等人員,因公進入e廣場,也應出示證件并登記入冊。

4.1.5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來意之前,不得進入e廣場。

4.1.6來訪人員進入e廣場內應愛護公共設施,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

4.1.7e廣場內所有設施、游樂場地等,只為租戶,客戶開放,來訪人員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銷、收破爛等閑雜人員,未經管理處允許,不得進入e廣場。

4.1.9外來參觀人員如事先未與管理處取得聯系,應請其辦妥手續(xù)后再進入e廣場。

4.2進場施工人員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fā)的《臨時出入證》進入e廣場。

4.2.2保安員在檢查《臨時出入證》時,應核對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4.2.3若出入證丟失,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后方可通行。

4.3內部員工管理

4.3.1內部員工應自覺服從保安人員的治安管理,主動提供配合。

4.3.2內部員工須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

4.3.3內部員工離開e廣場時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4.3.4內部員工在公司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保安員在各自工作崗位范圍有權指出員工各種違章、違紀現象。

4.4要害部門(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響全面安全的部門(位)均為要害部門(位),包括:高低壓配電房、發(fā)電機房、消防中心、財務部、文件資料室和總經理室等要害部門(位)要有明顯標識。

4.4.2其它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要害部門(位),需經主管人員批準方可進入。

4.4.3凡在要害部門(位)工作的人員要忠于職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學習崗位技術、消防知識,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4.4.4一切要害部門(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

4.4.5消防設施、器材要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保持完好,嚴禁移動或挪作它用。

4.4.6機械設備、線路管道、儀表、閥門、開關等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yǎng)制度。

4.4.7各部門主管需定期對要害部門(位)的安全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5對拾遺物品的管理

4.5.1員工在e廣場內撿獲任何物品都必須及時交到保安隊。

4.5.2保安隊當值人員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將所撿物品進行詳細記錄。

4.5.3所拾物品均由物業(yè)管理處負責保管并張貼拾遺物品啟示通知顧客。

4.5.4貴重物品保留一年無人認領時,由物業(yè)管理處上報公司另行處理;一般物品保留三個月無人認領時,由物業(yè)管理處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

4.5.5顧客認領失物時,須說明失物的內容、失物地點和出示其他有效證明后方可簽字認領。

4.6監(jiān)控中心的管理

4.6.1監(jiān)控中心是整個大廈的控制樞紐,負責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處理,及時調度、安排有關人員執(zhí)行。

4.6.2監(jiān)控中心人員必須熟悉大廈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特長,熟悉大廈基本結構、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6.3了解各類人員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動去向。

4.6.4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有關事宜及與公司的工作聯系

4.6.5受理客戶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4.6.6密切監(jiān)視,熟練操作消防控制主機,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4.6.7檢查消防控制主機回路、分區(qū)、隔離點、故障狀態(tài)及原因,檢查消防聯動柜監(jiān)控性能及信號燈狀況。

4.6.8通過監(jiān)視器密切監(jiān)視出入大廈人員情況,發(fā)現可疑人員或情況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4.6.9做好大廈公用房、設備房、防火門鑰匙的管理。

4.6.10指揮處理任何緊急情況,下達作戰(zhàn)方案,必要時通知有關領導或向社會機構求援,并做好詳細記錄。

4.6.11協調好各崗位的工作。

4.6.12每天檢查控制中心各設備是否處與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記錄。

4.6.14租戶裝修或專業(yè)技術人員需暫時隔離某報警點時,應積極配合,及時恢復并做好記錄。

4.6.15嚴格遵守設備保養(yǎng)計劃。

4.7對停車場的管理

4.7.1e廣場內停車場屬于租戶、客戶停車場,原則上外來車輛不得進入。

4.7.2停車場保安憑管理處簽發(fā)的《車輛出入證》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出入證》上須有車牌號碼、車位號碼等資料,若資料有所變動、應及時知會管理處重新辦理。

4.7.3經同意進入e廣場停車場的外來車輛,須服從車場保安的調度指揮,不得亂停亂放、擾亂車場秩序,若出現不服從管理者,保安員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進行處理。

4.7.4出租車接送顧客進入后應馬上離開,如需等候應??吭谥付ㄎ恢?司機不得下車離開停車場或在e廣場范圍內走動。

4.7.5進入車場的所有車輛都必須做好記錄。

4.7.6停車場內車輛如發(fā)生交通事故,保安員應立即保護現場,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到現場處理,必要時須請交通部門進行處理。

4.7.7停車場內車輛若發(fā)生故障,小型維修可在車場內進行,維修完后應清理周圍環(huán)境,其它維修禁止在車場內進行。

4.7.8停車場內車輛如出現漏、滴油情況,車場保安員應立即通知車

主進行檢查并處理,若通知不到車主須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并安排保潔員進行清理。

4.7.9停車場內嚴禁試剎車、駕駛練習。

4.7.10因車主原因造成停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追究車主責任,并賠償一

切損失。

4.7.11因保安員原因造成停車場內車輛損傷,追究保安員責任,情況嚴重時將追究刑事責任。

4.8對參觀游覽客人的管理

4.8.1進入e廣場的參觀游覽客人應衣冠整齊,注重禮儀,愛護e廣場環(huán)境。

4.8.2參觀時應在指定范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

4.8.3參觀游覽客人不得在e廣場內高聲喧嘩,不得成群結隊,堵塞交通。

4.8.4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4.9突發(fā)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當值期間發(fā)現可疑情況或發(fā)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部門主管及其他同事聯系。

4.9.2對于正在發(fā)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由部門主管組織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

4.9.3保安員對刑事犯罪現場進行保護,并征得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將可疑人員交公安部門處理。

4.9.4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wěn)定事態(tài)的發(fā)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tài)的擴大。

4.9.5如糾紛是由顧客與我方意見不和而產生,我方當事人應禮貌地進行解說并等待上級領導到場處理。

4.9.6保安員因隊友處理糾紛事件到場協助,首先應了解事情的原因、發(fā)生經過、當事人的身份及申訴的理由,再行協助處理。

4.9.7部門主管到場后應了解情況,組織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對糾紛

雙方進行勸解,以緩和事態(tài);如事態(tài)不得以解決,應將糾紛雙方請到管理處,以將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4.9.8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對糾紛雙方進行處理、調解,如若不能得以解決,將當事人雙方交有關部門處理。

4.9.9如若出現傷亡現象,物業(yè)管理處主任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并將傷者送到醫(yī)院,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4.10物資放行的管理

4.10.1由客戶到管理處辦理貨物出入申請手續(xù),管理處當值人員需詳細填寫出入物資名稱及客戶資料;若非客戶本人辦理,須有客戶在《貨物出入單》上的簽名或委托書,當值人員除查驗申辦人的身份證外,還需與顧客本人聯系確認。

4.10.2由財務部核對、追收尚未交繳的各項費用,并簽字認可。

4.10.3由保安員隨申請人到現場核實所搬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保安員登記搬運車輛車牌號,手續(xù)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間查崗的管理

4.11.1夜間查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項主要內容,目的在于檢查管理處的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保證夜間的保安工作質量。

4.11.2夜間查崗按照計劃制定和人員配置情況分為a級檢查、b級檢查和c級檢查三種;a、b級檢查事先必須制定年度檢查計劃,為保證查崗情況的真實性,須對制定的檢查計劃設立相應的保密范圍。

a.a級檢查系全公司范圍內的檢查,計劃由行政部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總經理審批,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及行政部,由行政部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總經理代表監(jiān)督執(zhí)行;a級檢查必須保證每年至少六次。

b.b級檢查是以各部門為單位的內部檢查,計劃由各部門經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行政部審批,由主管級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行政部及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行政部監(jiān)督執(zhí)行。b級檢查每月進行一次。

c.c級檢查系無計劃不定時的臨時性突擊檢查,通常在特殊情況下進行,由行政部或各部門經理臨時決定檢查范圍、查崗人員和查崗時間的組織安排。

4.11.3若檢查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因人員變動或其他原因需改變時,由原計劃編制部門負責調度、安排。

4.11.4夜間查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a.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

b.通信設備使用情況

c.保安器材配備情況

d.交接班記錄

4.11.5查崗人員須據實填寫《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并由接受檢查的當值人員簽字確認,查崗人員需將填好的表格于檢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交還發(fā)表部門(人)。

4.11.6檢查結果的處理

a.行政部須對a級檢查的結果進行全公司范圍內的通報,并負責監(jiān)督有關部門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

b.各部門經理須對b級檢查的結果進行部門內部通報,并監(jiān)督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將檢查結果于檢查后一周內提交行政部備案,行政部根據b級檢查的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全公司通報。

c.由行政部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a級檢查,由部門經理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b級檢查。

5.0監(jiān)督執(zhí)行

由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對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

6.0支持性文件

6.1《保安員崗位責任制》

6.2《保安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

6.3《保安管理細則》

7.0相關記錄

7.1《拾遺物品登記表》

7.2《臨時出入證》

7.3《貨物出入單》

7.4《停車場車輛情況登記表》

7.5《交接班記錄表》

7.6《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

7.7《車輛出入證》

7.8《值班記錄表》

7.9《夜間查崗計劃安排表》

7.10《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

第3篇 保安部工作時限管理規(guī)定

保安部工作時限規(guī)定

序號 項目 時限備注

1大門查驗車輛發(fā)證,收證,登記30秒內包括最后敬禮及車輛指揮手勢

2登記來訪證件及刷卡30秒內

3車道口驗車,登記,撕票30秒內

4緊急集合120秒內,2-5分鐘內 指定地點,事故地點

5接到報警趕到事發(fā)現場 120秒內,5分鐘內 小區(qū)的任何范圍內

6提前交接班 10分鐘,15分鐘 到指定地點集合,領班15分鐘

7交接班過程崗位不超過120秒,整個班交接完畢不超過30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8交接班前工作講評 不超過10分鐘

9護衛(wèi)員巡邏 小區(qū)20分鐘1次,每棟樓30分鐘一遍,各簽到1次。a、b、c棟總計60分鐘,小區(qū)總計20分鐘

10機動人員頂崗 不能超過10分鐘 特殊情況須提前講明

11頂班換班吃飯 每個人不超過30分鐘,宵夜不得超過10分鐘。

12總值班室接聽電話不超過3聲鈴響 及時接聽

13消防中心處理誤報信息、故障報警 不超過5分鐘 技術性難度較大除外

14保安部組織學習訓練 每周不少于8小時 平均

15班務會議,領班會議 不超過30分鐘 特殊情況除外

16保安部會議 不超過60分鐘 特殊情況除外

17呼叫值班人員返回總值班室及其它指定地點不超過5分鐘 特殊情況除外

18對講機呼叫 不超過3次 &nb

sp;及時回應

19回復隊員提出的問題 不超過30分鐘 特殊情況除下

20上級交待的工作指令及需辦事情 不超過8個小時若有困難及時匯報

21夜間查崗每周不少于2次 20:00――次日08:00

22每個崗位 24小時值班確保1人當值,不空崗

23當值回復提問及查閱資料不超過5分鐘認真填寫當值日報表,做到事事清楚。

24處理,跟進處理,指導處理等各項問2分鐘內必須有相關人員跟進給予回復 只限日常工作中平常事

編寫:審核:批準:日期:

第4篇 管理處保安部工作手冊

管理處保安部工作手冊

目 錄 頁數

一、 保安部工作規(guī)程 ― ― ― ― ― ― ― ― ― ― ― ― 2

二、 崗亭崗位職責 ― ― ― ― ― ― ― ― ― ― ― ― ― 3

三、 巡邏崗位職責 ― ― ― ― ― ― ― ― ― ― ― ― ― 4

四、 保安員應具禮儀及當值注意事項 ― ― ― ― ― ― ― ― 5

五、 交接班制度 ― ― ― ― ― ― ― ― ― ― ― ― ― ― 7

六、 會議學習訓練制度 ― ― ― ― ― ― ― ― ― ― ― ---8

七、 警容風紀的規(guī)定 ― ― ― ― ― ― ― ― ― ― ― ― 9

八、 停車場規(guī)則 ― ― ― ― ― ― ― ― ― ― ― ― ― 10

九、 小區(qū)緊急應變措施 ― ― ― ― ― ― ― ― ― ― ― 12

十、表格 ― ― ― ― ― ― ― ― ― ― ― ― ― ― ― 20

保安部

(一)保安部工作規(guī)程

根據公安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保安管理條例”,結合小區(qū)的實際情況,保安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宣傳教育。宣傳教育工作就是把國家制訂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各項安全保衛(wèi)規(guī)章制度向所有員工進行宣傳,以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

2. 加強內部治安管理。制訂各種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并同任何危害小區(qū)利益、擾亂經營秩序的行為作斗爭。

3. 查破案件。查破一般涉外案件和刑事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案件和查破治安案件。

4. 秘密力量建設。開展調查研究,建立刑事、治安秘密力量,以提早發(fā)現各類犯罪人員或犯罪嫌疑人員。

5. 保衛(wèi)要害部位。劃分小區(qū)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檔案,嚴密各項防范措施,保證要害部位的安全。

6. 追查事故。根據事故的大小,配合公安機關或單獨追查。參與調查重大事故(火災事故等)。

7. 保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同盜竊、出賣黨和國家機密,公司秘密的行為作斗爭。

8. 警衛(wèi)、消防工作。負責小區(qū)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小區(qū)警衛(wèi)和義務消防隊,并開展教育和訓練及進行安全性檢查。

9. 完成管理處、安全機關和安全機關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崗亭崗位職責

1. 當值員工(保安),一定要等待接班的同事到達,交待清楚有關當班事項才能離開崗位。

2. 接班者應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崗位,詳細了解上一班保安當班事項。

3. 門崗員要特別保持站立端正,精神振作,衣冠整潔,待人熱情有禮。

4. 執(zhí)勤期間,在崗位內發(fā)現的治安情況,必須作書面記錄及應盡快報告主管。

5. 未經許可,不得離開崗位。

6. 門崗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半閉或全閉大門,并放下檔車欄。來訪車輛應在大門外檢驗及登記。

7. 所有進出門崗的人和車輛必須嚴格檢查,驗證,登記。所有進、出貨車必須經過檢查,而載貨離去的貨車,亦必須出示物品搬運許可證來證明。如有懷疑,應要求可疑人出示所攜帶物品或運載貨物才予放行。必要時可通知相關租戶/業(yè)主會同檢查。

8. 當發(fā)生意外而有人受傷,須指揮交通,給予尾隨車及時警告,將傷者小心地移離危險位置,打電話召喚救護車及通告控制室等候支援。

9. 在無人受傷交通意外事件中,須維持秩序,使現場交通暢順。然后記錄事件經過。

10.凡易燃、易爆或具危害公共安全之物品,一律禁止攜入。

11.任何人士在非辦公時間內到訪先要登記,保安必須登記來訪者之身份證,及查詢

理由是否合理。

(三)巡邏崗位職責

1. 經常巡視小區(qū)內公共設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變異要立即查明情況和原因,及時處理和報告。

2. 熟記緊急聯絡用的訊號,電話號碼,對講機號碼,以便與有關單位和人員及時聯系。

3. 執(zhí)勤時必須全神貫注,細心觀察,發(fā)覺有異味,聽到可疑聲響,要立即查明情況。

4. 注意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物品,發(fā)現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選擇適當的地點位置加以監(jiān)視,并及時報告。

5. 發(fā)現偷盜分子,進行流氓活動,應立即設法擒獲。

6. 發(fā)現有互相打架、吵架斗毆現象時,應上前勸導制止。

7. 發(fā)現火災立即撲滅,并迅速報警。

8. 防止可疑人物在公共地方放火,放置炸彈及易燃易爆物品。

9. 注意公共停車場的車輛及公共設備有否被損壞。

10. 若在巡邏時發(fā)現有崗位出

現真空,應暫時接替有關崗位,并立即通知領班處理。

11. 注意小區(qū)內公共地方的清潔狀況是否滿意及照明燈泡是否須要立更換。

12. 填寫巡邏報告及準時到巡邏點簽卡或打卡。

(四)保安員應具禮儀及當值注意事項

1.儀表

1.1制服必須穿戴整齊及清潔。

1.2頭發(fā)應定期修剪梳理整齊,不得留長頭發(fā)。

1.3胡子必須刮好。

1.4皮鞋應該擦亮。

1.5手指甲必須定期修整及保持清潔。

1.6必須注意個人衛(wèi)生。

2.禮貌

2.1于見到相熟的客人,必須有禮貌地打招呼。

2.2 對所有客人的提問,必須有禮貌地耐心回答。

2.3即使面對無理取鬧的客人,亦不可隨便惡言相向,必須耐心解釋原 因。若在必要時應轉達上級處理。

2.4應盡量面帶笑容,保持一個親切的形象。

2.5即使在向陌生人詢問時,亦應盡量保持笑容及禮貌,切記不可無故 厲聲喝問,影響管理處的形象。

2.6當值時嚴禁粗言穢語。

3.紀律

3.1于保安亭及保安柜臺當值時,坐姿必須挺直。

3.2于站崗時,腰板必須挺直,切忌歪歪斜斜,有氣無力。

3.3必須服從上級的指示,不可違抗命令。

3.4即使抓到賊人,亦必須交由上級處理,嚴禁無故使用暴力。

3.5絕對不能在面對客人時抽煙或吃零食,更不可咬著香煙或食物跟客人講話。

3.6不可無故遲到早退,即使有任何理由亦必須先向上級報告。

3.7交接崗位時必須準時,而離開崗位前亦必須向下一班員工交待清楚,如下班員工尚未前來接替其崗位前,嚴禁私自離開。

3.8若發(fā)現有崗位出現真空,應暫時接替有關崗位,亦立即通知主管處 理。

3.9必須緊記服務客人原是管理處員工應盡的責任,所有員工嚴禁向客人索取任何形式的賞賜。即使客人主動提出亦應該禮貌地拒絕。

4.工作態(tài)度

4.1必須留意四周發(fā)生的任何事。

4.2遇有任何事情發(fā)生,應盡量保持冷靜處理,不可驚惶失措。而若發(fā)現未能自行處理,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要求協助。

4.3若發(fā)現可疑的事或物,切勿害怕麻煩而放棄追查。

4.4遇有客人投訴,必須耐心聆聽,并盡力為客人解決問題。

4.5必須具備團結精神,同事之間應主動互相幫助,不可在遇事時互相推卸責任而拒不赴援。

4.6若發(fā)覺有業(yè)戶需要幫忙,應主動作出協助。

(五)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員提前20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準時接班。

2. 接班人員要在值班室當面清點應交接的物品(如交接班本來訪登記本、手電筒、放行條、對講機等),檢查值班室內外衛(wèi)生及值班用品的性能。發(fā)現問題做 好記錄,并立即向班長和隊長匯報,否則接班后發(fā)現的問題,后果由當接班人員要負責。

3. 交班人員要負責檢查接班人員,警容風紀,發(fā)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對不聽從勸告者要向保安部匯報,交班接班人員不得互相包庇,如有發(fā)現,兩者都要嚴肅處理。

4. 凡因交接班分不清而發(fā)生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追查雙方責任。

5. 凡是交接時間已到,接班人員尚未到位接班的。交班人員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和接班人員),同時交班人員要立即向班長匯報,班長不在時,要向保安部匯報,直到班長或隊長安排人員值班,才能離開崗位。

(六)會議學習訓練制度

1. 會議制度

1.1隊委會由隊長、班長組成,每月 日由隊長組織召開。

1.2隊委會的內容是總結當月工作,傳達文件,指示及上級會議精神等同時研究下個月的工作計劃,以及討論研究獎懲罰決定等。

1.3保安全體會議由隊長組織總結保安部全體隊員的工作情況,表揚好人好事,和糾正各種錯誤,傳達和學習有關文件和精神,布置工作, 每個季度召開一次大會。

1.4班務會每周開一次,由班長組織,總結一周工作情況,評出本周積極分子一名并做記錄。

2.學習制度

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為保安部學習時間,由隊長主持。

3.訓練制度

3.1每月1-3號三天為全隊和班長培訓日,確定當月的訓練內容和其他 事項。

3.2每月27、28、29號三天為各班訓練時間,由各班長負責組織,并做

好訓練記錄,訓練內容由保安部通知。

(七)警容風紀的規(guī)定

1. 執(zhí)勤、訓練_等集體活動,要統一穿制服,穿統一發(fā)放的鞋,不準穿與制服不協調的衣服。炎熱季節(jié),除執(zhí)勤訓練外,在辦公室和宿舍可以不戴帽。室外不準穿背心、短褲、拖鞋或不穿上衣。

2. 休假或離開住地范圍時,不準穿制服。

3. 保持個人儀容整潔,不準留長發(fā)(以發(fā)兩側不能觸耳,后側衣領為準)或電發(fā)留鬢角,不準留長胡須和長指甲、不準戴戒指和項鏈。

4. 各班每月對警容風紀進行一次檢查,不合格者,按規(guī)定扣罰獎金,影響較大者,暫停安排上班。

(八)停車場規(guī)則

1. 所有進入本車場的車輛必須是政府部門認可之合法車輛并依有關法例已購買有效之汽車保險。

2. 所有進入本車場的車輛,須在車場入口處領取有車輛進場時間之停車證。

3. 汽車時租泊車收費為每小時人民幣 元正,免費停車時間為 分鐘。摩托車每次收費 元,夜間每次 元。

4. 所有時租車輛在駛離車場前,必須在車場出口收款處繳交應付之停車費,并須把停車證交還收款處方可離開。

5. 遺失時租停車證者,除按時繳費外,另須手續(xù)費人民幣伍拾元正。

6. 遺失月租停車證,車主請用書面向管理處申報,重領新停車證并繳付手續(xù)費人民幣伍拾元正。若在新停車證發(fā)出前于本車場停泊,將按時租停泊計算收費。

7. 所有進入場內的車輛,必須服從管理處人員的指示,停泊在

保安員安排的車位和地點內,并且須嚴格遵守車場內交通標志指示行駛。

8. 月租車位的車輛,必須在車頭擋風玻璃上張貼有效的停車月證。同時,車輛只許停泊有所屬車位內,嚴禁越位停泊。

9. 凡未經許可或停泊在非指定車位或阻塞通道之車輛,均會被施離現場及予以扣留,而無須預先通知。車主在領回車輛時須繳付一切拖車及扣車等費用。被拖或被扣車輛如有任何損毀,管理處概不負責。

10.任何進入本車場之車輛,若對車場內公眾設備等造成損壞,司機和有關單位之用戶須負責一切賠償。

11.在車場內停泊的車輛,如遇被竊、失物、損壞或某種原因引致任何人士傷亡等,概與管理處無關。

12.未經管理處批準,不許在停車場內洗車或維修車輛。

13.違反小區(qū)車場規(guī)則的司機或車輛,管理處有權拒絕其再度進入本小區(qū)車場。

14.所有進入本車場之車輛除需遵守以上各規(guī)則外,還需遵守《業(yè)主守則》中“花園交通規(guī)則/車輛管理”。

15.管理處有權隨時修改以上規(guī)則而不須另行通知。

16.本規(guī)則之解釋權屬物業(yè)管理處。

(九)小區(qū)緊急應變措施

1.水浸之處理程序:

1) 員工巡樓時或在崗位上如發(fā)現小區(qū)內水浸,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當值主管。

2) 當值主管接報告第一時間到現場了解情況。經核實后應視情況決定是否馬上通知有關部門(如工程部、行政人事部、保安部、管業(yè)部等)負責人,說明有關出事之地點和簡要情況,同時積極組織現有人力物力開展搶險工作。

3) 組織當值人員采取有效的措施,攔截和疏泄積水,防止水浸之蔓延,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包括;

(a) 關閉受浸區(qū)域之電掣、以防人員觸電。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擺放攔水沙包,防止水浸到其它樓層;

(b)用布、沙包或其他材料塞住漏洞;

(c)疏通排水地漏、排水渠;

(d)開啟排水泵;

(e) 用吸水機吸水;

(f)其他一切經濟有效的措施

4)設法明水浸之來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截斷;

(a) 如水浸起自小區(qū)機管設施之損壞和故障應當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 掣或供水泵。

(b) 如洪水來自小區(qū)外,應當在小區(qū)各低于水位出入口安上攔水閘板。

(c) 如水浸來自市政地下水反溢,應當暫時將有關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水區(qū)的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小區(qū)內的積水抽排出小區(qū)外。

5)水源中斷后應盡快通知清潔人員吸清積水,清理現場環(huán)境,通知工作

人員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回復小區(qū)的整潔外貌和正常使用。

6)事故處理過程中應設法維持好小區(qū)內的秩序,并耐心做好向業(yè)戶的安慰解釋工作,盡力為業(yè)戶克服因水浸所帶來的實際困難,并注意維護好小區(qū)和管理處的形象,對自已不清楚的情況不要胡亂作答。

7)如有單位受浸,應盡快通知有關業(yè)戶回小區(qū)處理單位內財物。

8)如有任何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受到影響,應在小區(qū)各主要出入口設置告示,知會業(yè)戶,如有任何區(qū)域存在危險性,應在該處范圍外設置警示標志或警告牌。 部分常見水浸事故的針對性處理措施 在發(fā)生以下所列的情況時,除采取上述一般措施外,還應采取以下相應的針對性措施:

1) 小區(qū)的供水管道發(fā)生破裂,應盡快找到并關上能夠控制破裂部位的水掣。

2) 如小區(qū)的空調設施或蒸氣管道出現大漏水現象,應當在隔水處擺放桶接

水同時用沙包保護好附近可能受影響的電梯槽和業(yè)戶的單位。

3) 在進行防火噴淋檢修操作前,應先關上有關水掣,并把有關部位的積水放干,然后才可以對噴淋進行操作。

2.漏液化氣的處理程序:

員工接獲或嗅到氣味而發(fā)現煤氣泄漏時,應采取以下程序處理:

1) 保持冷靜。在氣體泄漏的現場嚴格禁止任何人使用明火,使用無線電對講機以及關閉任何電掣開關,以免電火花引燃泄漏的氣體。

2) 將事件通知小區(qū)消防中心,并說明事發(fā)地點和程度,以便消防人員根據情況作出處理(如通知消防局、煤氣公司,工程部等等)。

3) 打開泄漏范圍的有關門窗,加快氣體擴散,阻止現場范圍的非有關工作人員圍觀。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消防人員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指導現場有關人員疏散。

4) 通知煤氣公司即時進行搶修。

3.停電的處理程序:

1) 立即與工程部聯系,盡快采取措施恢復供電。

2) 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各主要公共地方、及通道的照明。

3) 如在末知的情況下小區(qū)突然發(fā)生停電,管業(yè)部應盡快派員工到小區(qū)各主要電梯廳及小區(qū)出入口維持秩序,并通知保安中心采取必要措施,嚴防有人制造混亂,混水摸魚。

4) 如突然接獲通知小區(qū)將在短時間內停電,應馬上通知工程部安排電梯工,在停電前十分鐘,向業(yè)戶發(fā)出通知。

5) 處理期間應耐心接待客人的詢問和向業(yè)戶作好解釋和疏導。

4.火警之處理程序:

1)第一個發(fā)現起火的人應該馬上用消防電話、對講機或其它最快的方式通知小區(qū)消防中心,說明起火的確實地點和起火的性質,通知火災現場一帶的業(yè)主和員工疏散。然后視情況決定是否打破就近的消防玻璃報警器,以便發(fā)出火警警報,然后

視情況運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如公共地方設置的消防滅火器,消防栓,沙袋,水龍頭等盡快將火焰撲滅,或控制火勢發(fā)展,等待消防人員到來。對電器發(fā)生的火滅,需使用氣體滅火器、干粉滅火器或投擲沙袋等,而不可使用水性滅火用具。

2) 管業(yè)部接報后應馬上通知以下人員:

(a)消防控制中心

(b)當值保安主管

(c)當值維修主管

(d)管理處主任

(e)各部門主管

(f)如獲物業(yè)主管、當值主管給予的指示后。通知市消防隊。這時,管業(yè)部各員工作為信息控制中心而留下繼續(xù)值班,

除非另有指示,否則應堅守崗位。

3) 物業(yè)主管、部門主管等,無論誰先到達起火

地點,都有權有責任用最快的時間作出是否向市消防隊報警的決定。因為火災的蔓延大都是因為忽略了及時通知消防部門而造成的。

4) 利用小區(qū)之傳訊系統如消防警報等通知所有業(yè)戶疏散,并告知業(yè)戶切勿使用電梯,應由走火通道撤離。

5) 接到通知后,所有人員除受命參加滅火外,其余要堅守崗位,等候指令,并做好疏散的準備。

6) 如火勢擴大,小區(qū)員工要各施其職,協助小區(qū)人士撤離現場,使其有秩序地撤離及集中在安全的指定地點。管理員要注意維持小區(qū)各主要公共地方的秩序,指導和協助小區(qū)內人員從正確的途徑疏散。而保安人員要控制好小區(qū)的出入口,保證其暢通,并提防壞人“趁火打劫”。工程部則應關閉有關區(qū)域的電源、將有關電梯鎖停在首層,只留一輛消防電梯由消防中心控制。

7) 如已通知消防局,則需派人在約定的小區(qū)門口或路口接應消防員,引其到場。消防員到場后將滅火工作交給消防員,小區(qū)當值主管應保持與消防員方面的聯系,為其工作提供可能的協助。

8) 如出現人員損傷,應通知醫(yī)療部門(市急救電話:120),并積極組織救援。

9) 火災撲滅后要保護現場,直到消防局的消防調查完畢。并盡快將火災有關情況的報告送交有關負責人。

5.斗毆暴力事件的處理程序:

1) 巡查發(fā)現或接報小區(qū)內有人實施暴力行為,應馬上用對講機或其他最快的方式報 告小區(qū)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員數量、斗毆的程序,有無使用武器等),同時保持冷靜,如能即時處理的可即時處理,否則監(jiān)視現場,等待

保安中心的指令。

2) 保安中心接報告應視情況盡快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到場,盡可能制止一切暴力行 為,然后將有關肇事人員帶往保安中心接受調查處理。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盡快報公安局派人到場處理。

3) 如斗毆事件中小區(qū)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攝下照片、保護現場、扣下有關肇事人員和留下目擊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4) 如涉及肇事責任的情況應報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5) 處理過程中應注意保持客觀及克制的態(tài)度,除非正當防衛(wèi)需要,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fā)生武力沖突或口角。

6) 事件中如有造成人員受傷的,要及時組織搶救,并盡快送交或通知醫(yī)療部門。

7) 如遇重大傷亡事故,應打廣州市急救電話120,說明事發(fā)地點、人員傷病情及聯絡電話、接急救車地點等。

6.盜竊和破壞事件的處理程序:

1) 如接到盜竊警報,應馬上派保安人員到場查視,盡快將情況回報。

2) 巡查發(fā)現或接報小區(qū)內有人實施盜竊破壞行為,應馬上用對講機或其他最快的方式報告小區(qū)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員數量、人員財務損失情況等),同時保持冷靜,如能即時處理的可即時處理,否則監(jiān)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 保安中心接報后應視情況盡快派適當數量的保安人員到場,盡可能制止一切盜竊或破壞行為,并將有關肇事人員抓獲帶往保安中心調查處理。

4) 如事件中涉及財產損失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攝照片或錄相、保護現場、扣下有關當事人員和留下目擊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5) 如涉肇事責任的情況應報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7.臺風/寒流之處理程序

暴雨天

1) 留意小區(qū)內外及公共地方四周之去水渠是否暢通,如有淤塞,盡可能即時清理,若遇有困難,應再通知有關部門派員清理。

2)留意配電房及其他功能房是否有積水及需要清理。

臺風戒備訊號懸掛

1) 提高警覺,開始執(zhí)行防風措施。

2) 將小區(qū)內附近所有雜物(任何容易被強風吹倒之物件),搬回儲物室內,避免發(fā)生意外。

3) 檢查公共車路、行人道、天臺四周去水渠是否淤塞,如有垃圾及樹葉等輕微阻塞,應立即清理,務求去水暢通,防止發(fā)生水浸。

4) 管理處發(fā)出通告提醒業(yè)戶搬回所有擺放于公共地方之雜物及花盆于室內。

強風訊號懸掛

當氣象臺改掛強風訊號時,管理處各員工應立即進入防風緊急戒備狀態(tài):

1) 將所有公眾地方的門窗關好,以免被強風吹毀。

2) 將公眾地方容易被風吹倒及刮走的告示牌,花盆以及各種雜物搬入儲物室或其他安全地方,如 無法搬走,亦必須用繩綁好,以免被強風吹倒而傷人。

3) 如強風訊號懸掛時正值日、夜班交接時間,當值員工須當值至下班員工返回崗位。

烈風訊號

1) 必須將強烈臺風訊號之通告分發(fā)到每一個單位業(yè)戶,使各業(yè)主及住戶能獲悉臺風訊息,以便提高警覺,小心出入。并以此通知各業(yè)主/住戶把一切雜物搬回室內,以免傷及他人。

2) 全部正在當值之員工,須緊守工作崗位直到下一班同事全部返回接班后方可下班,以免造成崗位“真空”狀態(tài)。

3) 將各玻璃窗貼封條膠紙,增加防震度,以免被烈風吹破刮坎傷人。

4) 每隔半小時巡樓一次。巡邏時要特別留意小區(qū)前后及公共地方之所有去水渠是否被垃圾阻塞,如被淤塞應立即清理。主要行人通道如有積水亦應主動清理,以免路滑傷人。同時注意檢查所有于公眾地方之窗門有否被風吹開,造成雨水滲入以及天臺門有否被風刮爛及滲水等情況出現,以免引致各樓層水浸。更應注意各功能房是否積水,如發(fā)生積水須立即處理,以免影響公眾設施之運作。

5) 隨時準備協助做好小區(qū)范圍內所有地方的突發(fā)性工作,一切服從小區(qū)主管之調動及指揮(如主管因臺風關系未能上班,職務將由保安主任代管),務求徹底解決臺風吹襲時所帶來的各種問題。

(十)表格目錄

表格一 來訪人員車輛登記表

表格二 裝修人員進出登記

表格三 停車場收費日報表

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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