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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氧氣瓶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氧氣瓶的存儲、運輸、使用及維護等環(huán)節(jié),確保作業(yè)安全,防止意外發(fā)生。
包括哪些方面
1. 氧氣瓶的驗收與儲存
2. 氣瓶的搬運與裝卸
3. 氧氣瓶的使用規(guī)定
4. 安全防護措施
5. 故障與應急處理
6. 培訓與記錄管理
重要性
氧氣瓶作為工業(yè)生產中不可或缺的氣體供應設備,其安全性直接關乎到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正常運營。不正確的管理和使用可能導致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因此,建立嚴格的氧氣瓶管理制度至關重要。
方案
1. 氧氣瓶的驗收與儲存 - 所有氧氣瓶必須通過質量檢驗,附帶有效的檢驗合格證。 - 存儲區(qū)域應遠離熱源、火源,保持通風良好,地面應平整無油脂。 - 氣瓶應垂直放置,固定穩(wěn)固,避免滾動和碰撞。
2. 氣瓶的搬運與裝卸 - 工人應佩戴防護裝備,如手套、護目鏡,避免皮膚接觸氧氣瓶。 - 使用專用工具搬運,不得拋擲或滑動氣瓶。 - 裝卸時輕拿輕放,防止劇烈振動。
3. 氧氣瓶的使用規(guī)定 - 使用前檢查瓶閥、減壓器、軟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有無泄漏。 - 開啟瓶閥時應緩慢,避免氣流沖擊產生火花。 - 使用過程中,禁止敲擊、碰撞氧氣瓶。
4. 安全防護措施 - 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周圍人員注意安全。 - 定期進行泄漏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處理。 - 存儲區(qū)域內配備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有效性。
5. 故障與應急處理 - 發(fā)現(xiàn)氣瓶漏氣,應迅速關閉閥門,疏散人員,嚴禁使用明火。 - 火災發(fā)生時,除使用滅火器外,還需立即報警并啟動應急預案。
6. 培訓與記錄管理 - 對相關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 記錄氧氣瓶的接收、使用、檢查等信息,以便追溯和改進。
實施這一管理制度,需要全體員工的配合與執(zhí)行。我們將持續(xù)監(jiān)控并評估制度的效果,適時調整和完善,確保氧氣瓶的安全管理達到最高標準。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保障每一位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行。
氧氣瓶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氧氣瓶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為規(guī)范公司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規(guī)定:
一、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放置
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開放置,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同時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時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兩瓶間距不得少于10米;
貯存時兩瓶間距離不得低于5米;
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存放在有電源開關和通電電纜線附近。
二、 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運輸管理
(1)、氧氣瓶是運送和貯存高壓氧氣的容器,其容積為40l,工作壓力為15mpa。
按照規(guī)定,氧氣瓶外表漆成天藍色,并用黑漆標明氧氣字樣。
(2)、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3)、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損壞和爆炸。
(4)、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5)、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
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
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表應定期進行檢定,并有合格標示。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
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三、乙炔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
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
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
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剩余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huán)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于0.05mpa;
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
嚴禁拋、滑、滾、碰。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放置,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并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醒目標志;
18、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三、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重瓶與空瓶應分別存放,不得靠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3、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估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
6、應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火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
7、移動作業(yè)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8、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
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
9、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
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 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0、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11、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12、使用乙炔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 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2022年8月16日
第2篇 氧氣瓶、乙炔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氧氣瓶、 乙炔氣瓶的運輸 、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fā)生,根據有關標準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氧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移動運輸
(1)、在移動運輸前,先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同時裝運其他可燃性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5)、裝運氧氣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倉庫應陰涼,庫內不得有熱源,嚴禁明火,滿裝氣瓶不得在陽光下曝曬,也不宜長期雨淋,夏季應有降溫措施。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二、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移動運輸
(1)、在移動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2)、裝運時,汽車裝乙炔瓶橫向排放,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氧氣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車搬運。
(4)、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6)、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7)、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8)、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2、乙炔氣瓶保管與存放
(1)、貯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
(2)貯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通暢,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3)、乙炔瓶貯存時,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4)、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貯存。
(5)貯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3、乙炔氣瓶使用規(guī)定
(1)、乙炔氣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3)、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立方米/時瓶。 (4)、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5)、使用時乙炔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6)、乙炔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第3篇 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 運輸
1、根據氣體的性質制定相應的運輸、使用、搬運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氣瓶的人員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
2、旋緊氣帽輕裝輕卸,嚴禁磕碰。
3、夏季運輸要采取防爆防曬措施。
4、運輸車上嚴禁煙火。
二、儲存
1、儲存氣瓶必須符合安全技術和工業(yè)衛(wèi)生的要求。
2、旋緊瓶帽,入庫前要驗收。
3、在夏季隨時注意室溫,必要時設法降溫。
4、氣瓶內溫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溫時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擊碰撞。
2、氣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曬。
4、氣瓶不得靠近熱源,距離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時,與乙炔氣瓶的間隔應在3米以外。
6、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壓力。
7、在接觸氣瓶時應仔細檢查所用工具、手套及雙手有無油脂,必須保證在無脂情況下操作。
第4篇 氧氣瓶氮氣瓶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 儲存氧氣瓶、氮氣瓶庫房必須經環(huán)保、公安消防和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批準。
二、 氣瓶儲存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兩個,房門窗均需向外開,以便人員疏散和泄爆。
儲存間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以減少爆炸事故發(fā)生時的損壞。
三、 儲存氣瓶的房間必須是單層建筑,其高度不應低于4m。
屋頂應為輕鋼結構,并均應有天窗或自然排風筒。
四、 對入庫的氣瓶,必須細致地的瓶檢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樣、字色、色環(huán)是否與入庫單據相符。
五、 檢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氣瓶外表面有無影響氣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檢查瓶閥有無泄漏。
六、 氣瓶入庫后應嚴格按氣體的性質、公稱工作壓力及空、重瓶分類存放于指定的柵欄里,用可移動的鐵鏈將柵欄口攔住。
七、 氣瓶在庫房內就擺放整齊,并留有適當寬度有通道、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各類安全標志。
在庫房的固定地點應備有專用滅火器、滅火工具等。
八、 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懸掛標志。
九、 夏季運輸氣瓶,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具有遮雨遮陽設備。
十、 氣瓶屬化學危險品,運輸的車輛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以引起過往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 司機與裝卸、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第5篇 氧氣瓶充裝設備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設備、安全附件的使用、管理、檢修、事故處理等內容和要求。本制度適用于氧氣充裝站。
2.內容與要求
2.1 基礎管理
2.1.1設備管理的任務是對設備進行綜合管理,保持設備的完好,不斷改善和提高技術裝備條件,充分發(fā)揮設備的效能。
2.1.2 堅持修理保養(yǎng)改造和更新相結合,專業(yè)管理與一般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2.1.3 健全設備管理機構,建立以安全技術負責人為首的設備管理網。由設備員全面負責管理,認真做好使用管理檢修潤滑事故處理等工作。
2.1.4 建立設備臺帳和檔案,主要設備應明確專人管理(掛牌)。
2.1.5 建立儀器儀表,安全附件臺帳和檔案。
2.1.6 建立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修理臺帳。
2.2 使用和管理
2.2.1 所有設備的操作人員,實行持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
2.2.2 設備操作人員,應對設備運行工況及時記錄。抄表的時間、項目應遵守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抄表記錄應真實、及時、規(guī)范。
2.2.3 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一般故障。
2.2.4 設備運行中應進行點檢和巡檢,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及超負荷運行。
2.3 檢查,檢驗和檢修。
2.3.1 設備員應根據設備的實際狀況和安全附件的校驗周期,編制設備的檢修計劃,報安全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2.3.2 設備的檢查,檢驗和修理,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和標準,確保質量和安全。
2.3.3 壓力容器,液氧貯槽,槽車的內外部檢驗要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
2.3.4 氧氣瓶至少每三年送有資格的無縫氣瓶檢驗站進行檢驗,并作好記錄。
2.3.5 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表的校驗應符合計量部門的規(guī)定。溫度計,液位計等其他儀器儀表的校驗(修理)按有關規(guī)程
進行。
2.3.6 避雷針,貯槽,管道等接地電阻由有檢測資格的專業(yè)部門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電阻值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2.3.7設備的潤滑系統(tǒng),應嚴格按設備說明書的要求添加和更換潤滑油。
2.3.8 凡檢修保養(yǎng)與氧氣接觸的設備、儀器、儀表或另部件,嚴禁使用油脂。檢修使用的工具,更換的另配件應進行嚴格的脫脂。
2.4 設備事故處理
2.4.1 發(fā)生一般設備事故必須查明原因,作到“四不放過”。
2.4.2 設備發(fā)生重大事故,應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檢查與考核
3.1 設備運行記錄,保養(yǎng)情況,每周檢查一次,每月考核一次。
3.2 發(fā)生設備事故的責任者,應賠償經濟損失,對觸犯法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6篇 氧氣和氧氣瓶安全便用的管理制度
醫(yī)院氧氣供搶救患者之用。氧氣瓶集中存放在氧氣間或分布在門診部、病區(qū)和手術室使用。氧氣是助燃危險品,氧氣間是要害部門,為了切實加強醫(yī)院氧氣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訂此制制度。
1.氧氣存放的地方,嚴禁煙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入內或混放。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備有滅火器材。
2.氧氣瓶的管理、搬運人員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上崗合格證。運輸氧氣的車輛須持有危險品運輸證,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氧氣瓶搬運謹防撞擊,使用人員須注重安全,不準吸煙。氧氣瓶閥門和管道開關須勤查、關閉好,不允許有漏氣現(xiàn)象。非工作人員不準動用。
3.嚴格執(zhí)行上級的有夫規(guī)定,定期對氧氣進行試壓檢驗和報廢更新,標志明顯,臺賬齊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檢工作。
4.氧氣瓶、氧氣管道設施必須有專人維修和管理,如有破損、失靈和漏氣等情況應及日檢修。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好巡查記錄。如有不安全因素,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正常的醫(yī)療供氧。
5.氧氣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設備維修、運輸以及吸氧部位的檢查、維修等由設備維修管理科負責。各病區(qū)領用的氧氣瓶應各負其責,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閥門,嚴禁吸煙和明火,確保使用安全。
6.非醫(yī)療部門使用氧氣瓶,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設備維修管理科核查,確需使用報送主管院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并嚴格執(zhí)行醫(yī)院的有關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
第7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依據,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塊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塊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塊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塊瓶入庫前應經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塊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塊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六、氧氣瓶,乙塊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安全生產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8篇 氧氣瓶充裝門衛(wèi)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1.1 本制度規(guī)定了門衛(wèi)的工作和要求。
1.2 本制度適用于氧氣充裝站。
2.內容與要求
2.1 門衛(wèi)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做好防火及保衛(wèi)工作。
2.2站內為重點防火部位,嚴禁一切煙火及火種帶入。
2.3機動車輛入站,應隨車配齊滅火器材。
2.4嚴禁氧氣瓶與其它相抵觸的氣體混裝出入站區(qū)。
2.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檢查等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經登記后方可進站。
2.6外單位來站的車輛及人員應服從門衛(wèi)人員管理,進出站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3.檢查與考核
3.1 站長、安全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要經常檢查門衛(wèi)的工作,給予獎懲。不稱職者及時更換。
第9篇 氧氣瓶乙炔瓶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
二、氣瓶應有明顯的色標和防震圈,不靠近熱源,不在日光下爆曬,用后應放專用倉庫內。
三、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皮管用夾頭緊固,不漏氣。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四、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小于2米,使用距離不小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五、氧氣瓶、氧化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六、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
七、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八、工作完畢,應將氣瓶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
第10篇 氧氣瓶、乙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運輸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二、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余壓。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11篇 氧氣及氧氣瓶工作管理制度
醫(yī)院氧氣是供搶救病人之用,氧氣瓶集中在氧氣房或分布門診部、療區(qū)和手術室使用。氧氣是助燃危險品,氧氣房是要害部位,為了切實加強醫(yī)院氧氣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訂此制度。
一、氧氣瓶存放的地方,嚴禁煙火、禁止易燃易爆、油類等危險物品入內或混放。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備有滅火器材。
二、氧氣瓶的管理、搬運人員須經過專門培訓方可上崗,運輸氧氣瓶的車輛須持有危險品運輸證,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氧氣瓶搬運謹防撞擊,使用人員須注重安全,不準吸煙,氧氣瓶閥門和管道開關須勤查、關閉好,不允許有漏氣現(xiàn)象。非工作人員不準動用。
三、嚴格執(zhí)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氧氣瓶進行試壓檢驗和報廢更新,標志明顯,臺帳齊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檢工作。
四、氧氣瓶、氧氣管道設施必須有專人維修和管理,如有破損、失靈和漏氣等情況應及時檢修,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記錄。如有不安全因素,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正常的醫(yī)療供氧。
五、氧氣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設備維修由后勤主管負責,吸氧部位的檢查維修暢通由設備維修人員負責,各療區(qū)領用的氧氣瓶應各負其責,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閥門,嚴禁吸煙和明火,確保使用安全。
第12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依據,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塊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塊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塊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塊瓶入庫前應經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塊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塊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六、氧氣瓶,乙塊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安全生產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13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依據,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炔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炔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炔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炔瓶入庫前應經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炔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炔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六、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安全生產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14篇 氧氣瓶、乙炔瓶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
二、氣瓶應有明顯的色標和防震圈,不靠近熱源,不在日光下爆曬,用后應放專用倉庫內。
三、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皮管用夾頭緊固,不漏氣。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四、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小于2米,使用距離不小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五、氧氣瓶、氧化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六、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
七、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八、工作完畢,應將氣瓶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
第15篇 氧氣瓶、氮氣瓶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 儲存氧氣瓶、氮氣瓶庫房必須經環(huán)保、公安消防和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批準。
二、 氣瓶儲存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兩個,房門窗均需向外開,以便人員疏散和泄爆。儲存間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以減少爆炸事故發(fā)生時的損壞。
三、 儲存氣瓶的房間必須是單層建筑,其高度不應低于4m。屋頂應為輕鋼結構,并均應有天窗或自然排風筒。
四、 對入庫的氣瓶,必須細致地的瓶檢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樣、字色、色環(huán)是否與入庫單據相符。
五、 檢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氣瓶外表面有無影響氣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檢查瓶閥有無泄漏。
六、 氣瓶入庫后應嚴格按氣體的性質、公稱工作壓力及空、重瓶分類存放于指定的柵欄里,用可移動的鐵鏈將柵欄口攔住。
七、 氣瓶在庫房內就擺放整齊,并留有適當寬度有通道、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各類安全標志。在庫房的固定地點應備有專用滅火器、滅火工具等。
八、 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懸掛標志。
九、 夏季運輸氣瓶,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具有遮雨遮陽設備。
十、 氣瓶屬化學危險品,運輸的車輛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以引起過往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 司機與裝卸、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