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文

豎井管理制度7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11

豎井管理制度

豎井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了安全、運營、維護和人員管理四大核心領域,旨在確保豎井作業(yè)的安全高效進行,保護人員生命安全,優(yōu)化設備運行,提高生產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豎井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程、風險評估、應急響應計劃以及定期的安全檢查。

2. 運營管理:涉及豎井的日常運行、產能規(guī)劃、設備調度和作業(yè)流程管理。

3. 維護管理:涵蓋設備保養(yǎng)、故障排查、維修作業(yè)的標準化流程和質量控制。

4. 人員管理:包括員工培訓、資質認證、工作分配和績效評估。

重要性

豎井作為礦山開采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其安全性和效率直接影響到整個礦山的生產效益和企業(yè)聲譽。有效的管理制度能降低事故風險,減少設備停機時間,提升工作效率,同時保證員工的權益和生命安全。因此,豎井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至關重要。

方案

1. 安全管理: - 制定詳盡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明確各工種職責,強化安全意識培訓。 - 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源,制定預防措施。 - 設立應急救援小組,定期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響應。

2. 運營管理: - 優(yōu)化作業(yè)流程,減少無效作業(yè),提高礦石運輸效率。 - 實施設備智能化監(jiān)控,實時掌握設備狀態(tài),合理調度資源。 - 建立數據跟蹤系統(tǒng),分析生產數據,持續(xù)改進運營策略。

3. 維護管理: - 設定設備保養(yǎng)周期,執(zhí)行預防性維護,減少突發(fā)故障。 - 建立維修記錄檔案,追蹤設備歷史問題,提前預測潛在故障。 - 提供專業(yè)技能培訓,提升維修團隊的技術能力。

4. 人員管理: - 定期組織安全和技術培訓,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技能和知識。 - 根據員工能力和表現,公平公正地分配工作任務。 - 設立激勵機制,通過績效考核激發(fā)員工積極性,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總結而言,豎井管理制度應以安全為首要,兼顧運營效率和人員發(fā)展,通過精細化管理,確保礦山作業(yè)的穩(wěn)定與高效。實施過程中,需持續(xù)調整和完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生產環(huán)境和員工需求。

豎井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豎井平硐生產作業(y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組織,提高生產效率,做到職責分明,各負其責,保障豎井平硐破碎輸送系統(tǒng)生產物料流暢性,制定本生產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2、 使用范圍:

本生產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適用于豎井平硐崗位作業(yè)。

3、 生產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3.1晴好天氣生產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3.1.1早班工藝線各崗位到崗后認真查閱上班交接班記錄,對設備檢查確認,將檢查結果反饋至局控操作人員,局控操作人員將系統(tǒng)完好情況匯報當班生產調度。

3.1.2根據采場備礦情況,生產調度安排鏟裝,運輸設備進入采場進行作業(yè),泥土和石灰石比例控制在1:5以上,將石灰石送至下料口。

3.1.3調度接到局控操作人員將工藝線情況進行匯報后,下生產指令要求開機生產。

3.1.4生產作業(yè)流程分為a、b兩個系統(tǒng),a系統(tǒng)為豎井以上部份,b系統(tǒng)為平硐至堆場部份。開機生產時,兩個系統(tǒng)可同時開機,縮短開機時間。a系統(tǒng)開機從0#皮帶(至豎井長皮帶),平皮帶,破碎機至礦山重板機。b系統(tǒng)開機從堆料機、4#皮帶、3#皮帶、2#皮帶、1#皮帶至平硐重板機。礦山重板開45hz,平硐重板開25hz可達到輸出和輸入平?,即豎井平硐堆料量可保持在一定高度,確保平硐內無灰塵。

3.1.5 堆料生產時,可將a系統(tǒng)開機生產兩小時后,由局控操作人員通知平硐至堆場崗位工,從堆場至平硐區(qū)域設備逐一開啟,將平硐重板物料輸送至堆場。平硐重板最低速度為20hz,確保液耦塞完好。

3.1.6平硐至堆料機輸送系統(tǒng)出現故障不能開機輸送堆料,或生產時出現突發(fā)性故障,故障點崗位工將故障情況及時、準確的向局控及生產調度匯報,調度須立即組織人員處理并向分廠領導匯報。同時,生產調度跟蹤故障處理進度,每隔一小時向分廠領導匯報一次。a系統(tǒng)繼續(xù)生產。如豎井平硐堆料達到6000噸時,b系統(tǒng)仍未恢復生產,則a系統(tǒng)停止生產。如a系統(tǒng)出現故障或無法開機生產,崗位工應及時向生產調度匯報,調度立即組織人員處理,同時向分廠領導匯報。如豎井平硐儲礦室內有前期堆料,可繼續(xù)生產。如儲礦室物料拉空,則b系統(tǒng)停機,處理損壞的托輥或清掃器等小故障。等a系統(tǒng)恢復后再進行生產。

3.1.7正常生產停機前,豎井儲礦室必須拉空,待皮帶上的物料輸送完后停機,停機后堆料機操作工將信息反饋至生產調度。

3.2雨雪天氣生產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3.2.1早班工藝線各崗位到崗后認真查閱上班交接班記錄,對設備檢查確認,將檢查結果反饋至局控操作人員,局控操作人員將系統(tǒng)完好情況匯報當班生產調度。

3.2.2根據采場備礦情況,生產調度安排鏟裝,運輸設備進入采場進行作業(yè),鏟裝含泥較少的石灰石,將石灰石送至下料口。

3.2.3調度接到局控操作人員將工藝線情況進行匯報后,下生產指令要求開機生產。

3.2.4生產作業(yè)流程分為a、b兩個系統(tǒng),a系統(tǒng)為豎井以上部份,b系統(tǒng)為平硐至堆場部份。開機生產時,兩個系統(tǒng)可同時開機,縮短開機時間。a系統(tǒng)開機從0#皮帶(至豎井長皮帶),平皮帶,破碎機至礦山重板機。b系統(tǒng)開機從堆料機、4#皮帶、3#皮帶、2#皮帶、1#皮帶至平硐重板機。礦山重板開45hz,平硐重板開25hz可達到輸出和輸入平?,即豎井平硐堆料量可保持在一定高度,確保平硐內無灰塵。

3.2.5 堆料生產時,可將a系統(tǒng)開機生產兩小時后,由局控操作人員通知平硐至堆場崗位工,從堆場至平硐區(qū)域設備逐一開啟,將平硐重板物料輸送至堆場。平硐重板最低速度為20hz,確保液耦塞完好。

3.2.6平硐至堆料機輸送系統(tǒng)出現故障不能開機輸送堆料,或生產時出現突發(fā)性故障,故障點崗位工將故障情況及時、準確的向局控及生產調度匯報,調度須立即組織人員處理并向分廠領導匯報。同時,生產調度跟蹤故障處理進度,每隔一小時向分廠領導匯報一次。a系統(tǒng)繼續(xù)生產。如豎井平硐堆料達到6000噸時,b系統(tǒng)仍未恢復生產,則a系統(tǒng)停止生產。如a系統(tǒng)出現故障或無法開機生產,崗位工應及時向生產調度匯報,調度立即組織人員處理,同時向分廠領導匯報。如豎井平硐儲礦室內有前期堆料,可繼續(xù)生產。如儲礦室物料拉空,則b系統(tǒng)停機,處理損壞的托輥或清掃器等小故障。等a系統(tǒng)恢復后再進行生產。

3.2.7正常生產停機前,豎井儲礦室必須拉空,待皮帶上的物料輸送完后停機,停機后堆料機操作工將信息反饋至生產調度。

4、各生產崗位嚴格遵守本生產管理規(guī)定,對工作職責履行不到位,責任心差而導致豎井料倉堵料影響生產的按照生產考核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5、豎井塌方或井壁結皮垮塌,造成堵料時。應嚴格按豎井平硐清料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

第2篇 豎井提升管理制度

(一)提升信號

一、為了統(tǒng)一指揮提升操作和人員、設施的安全,在豎井提升中必須裝設完善的聲光兼?zhèn)涞男盘栂到y(tǒng)。

二、罐籠提升,必須有能從各中段發(fā)給井口總信號工轉給提升司機的信號裝置。不許各中段信號工直接發(fā)給提升司機開車信號。

三、井口信號與提升機的起動信號要有閉鎖裝置,并裝有電話。

四、各中段發(fā)出的信號也要有區(qū)別。提升貨物和提升人員信號要有區(qū)別。為讓操作人員辨別,應將所使用的信號裝在操作臺前或操作顯示盤上。

(二)豎井提升自動保護

一、要有靈活的過卷裝置兩個,一個裝在井架上,另一個裝在深度指示器上。當提升罐籠超過正常位置0.5米時,兩個終端開關幾乎同時動作,切斷電源,安全制動。

二、限速裝置:罐籠提升速度4m/s以上時,必須安裝限速器,當提升容器到達井口附近時,使提升速度自動減低到2m/s以下。

三、超速保護:當提升容器的速度超過正常提升的15%時保護裝置切斷,安全制動。

四、過電流及無電壓保護:當提升裝置過負荷或供電中斷時,使卷揚機停止轉動,安全制動。

五、閘瓦磨損保護:當閘瓦磨損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當發(fā)出警鈴并切斷電機電源,卷揚機安全制動。

六、油壓系統(tǒng)保護裝置:當制動油壓欠壓和超壓,或制動油溫過高、或制動油泵斷電時,使電機電源斷電,卷揚機安全制動。

七、潤滑系統(tǒng)保護裝置:當潤滑油欠壓和超壓,或軸承溫升過高時,使電機電源斷電,卷揚機安全制動。

(三)井口及中段安全設施

一、進出罐籠的承接設施:在井口和井底可設置托臺,中段應使用搖臺,無論使用托或搖臺,都應與提升卷揚閉鎖。

二、井口安全:在井口及各中段,都必須裝置井口安全門,其高度不小于1.5米,安全門啟關靈活,具有可靠的防護作用。

三、調車場安全設施:罐籠提升的井口及調車場運輸軌道上,應設阻車器,以保證行車的安全、可靠。

四、井口、井筒、行人梯上面的廢石、雜物必須清潔衛(wèi)生,以防墜落傷人。

五、罐籠未到位停穩(wěn),不得上下人員或承接車輛。

(四)對防墜器的要求

一、必須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可靠地制動下墜的罐籠,緩沖裝置能限制動力在允許減速值的極限范圍內。

二、防墜器的空行程時間,即從提升鋼絲繩斷繩到自由墜落的罐籠抓捕器被開始制動的時間,一般不超過0.2秒。

三、防墜器的兩組抓捕器發(fā)生制動作用的時間,應保證罐籠由此而產生的下降距離不得0.5米。

(五)對提升裝置的檢查試驗

一、對提升系統(tǒng)制動裝置、保險裝置、罐道、桃形環(huán)罐籠防墜器、搖臺、裝卸實施,每班必須各崗位人員檢查一次,每周由車間設備負責人進行一次詳細檢查,每月組織專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

(六)對防墜器的試驗

1、使用中的防墜器每月進行一次注油潤滑,使連接和傳動部分處于靈活狀態(tài),每六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的檢查性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其下滑長度不小于0.1米,不大于0.3米。

2、新安裝的和大修后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3、防墜器試驗三次內容:一次靜載負荷,一次相當于滿載人員的負荷,一次最大負荷。

(七)對提升用的鋼絲繩應進行定期檢查和實驗,并作出記錄存檔。

1、升降人員和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每隔6個月試驗一次。懸掛平衡錘的鋼絲繩,每隔12個月試驗一次。

2、升降人員和物料的鋼絲繩,除堅持每天(白班)檢查一次外,必須每周以0.3m/s以下速度檢查一次,平衡繩和罐道繩每個月全面檢查一次。

3、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與鋼絲總數之比,升降人員和物料的鋼絲繩達到5%就不能使用,平衡錘鋼絲繩達到10%就不能使用。

4、鋼絲繩如果遭受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然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鋼絲繩受損傷,鋼絲繩延長0.5%或直徑縮小10%時,本鋼絲繩不能再使用。

5、平衡鋼絲繩(尾繩)的長度,應能滿足罐籠(箕斗)過卷的需要,不得被淹沒,也不許有托繩現象。

6、在鋼絲繩使用后期,斷絲數或伸長發(fā)展突然加快(如:連續(xù)三天出現顯著伸長,或在某一捻距內每天都有斷絲出現)必須立即更換或停止使用。

7、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每月至少注油、涂油一次。

第3篇 豎井提升機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限速保護裝置:罐籠提升系統(tǒng)最大速度超過4米/秒時,應設限速保護裝置,以控制提升容器在接近井口時,速度不過2米/秒。

二、主傳動電動機的短路及斷電保護裝置:保證安全制動及時動作。

三、過卷保護裝置:安裝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當提升容器成 平?錘超過正常卸載(罐籠為進出車)位置0.5米/秒時,使提升設備自動停止運轉,同時實現安全制動,過卷保護裝置還應設置不能再向過卷方向接通電動機電源的聯鎖裝置。

四、速保護裝置:當提升速度超過規(guī)定速度的15%時,使提升機自動停止運轉,實現安全制動。

五、電流及無電壓保護裝置:當提升機過負荷或供電中斷時發(fā)生作用,使提升機自動停止運轉。

六、提升機操縱手柄與安全制動之間的聯鎖裝置:操縱手柄不在“o”位,制動手柄不在抱閘位置時,不能聯通安全制動電磁鐵電源,而解除安全制動。

七、閘瓦磨損保護裝置:當閘瓦磨損超過允許值時,應有信號顯示及安全制動。

八、 用電氣制動者,當制動電流消失時,應實現安全制動。

九、 盤式深度指示器自整角機的定子繞組斷電時,應實現安全制動。

十、 圓盤閘制動系統(tǒng),制動油壓過高或制動油泵電動機斷電時,應安全制動,圓盤制動器應裝設彈簧斷裂信號保護裝置。

十一、 潤滑和制動系統(tǒng)的油壓過高或過低或油溫過高時,應使下一次提升不能進行。

十二、 當提升容器到達兩端減速點時,應使提升機自動減速或發(fā)出減速信號。

十三、 測速回路應有斷電保護。

十四、 提升機與信號系統(tǒng)之間應有閉鎖裝置。

十五、 安全制動時不能接通電動機電源,工作閘抱緊時,電動機應有不能點速的聯鎖。

十六、 控制屏加速接觸器主觸頭應有失靈鎖。

十七、 在制動狀態(tài)下,主電機的過電流保護。

十八、 裝礦設施不正常的聯鎖。

十九、 深度指示器調零裝置失靈的聯鎖。

二十、 提升信號系統(tǒng),應設有下列信號:

a) 工作執(zhí)行信號。

b) 提升中段指示信號。

c) 提升種類信號。

d) 檢修信號。

e) 事故信號。

f) 無聯系電話時,應設聯系詢問信號。

第4篇 lpg地下洞庫豎井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在lpg豎井及泵坑內的施工安全,確保井下作業(yè)人員安全,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依據萬華相關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此制度適用于lpg豎井及泵坑﹑丁烷豎井及泵坑﹑丙烷豎井及泵坑等井口和井下作業(yè)。

第二條 現場作業(yè)實行審批制度,未辦理作業(yè)票不得作業(yè)。

第三條 井下作業(yè)人員需填寫出入登記表,記錄出入時間,同時井下嚴禁單人作業(yè)。

第四條 井下作業(yè)必須提供充足的照明、通風設施、氣體檢測儀及抽水泵,以防絆倒、窒息、中毒及淹溺。

第五條 井下水池四周應設置硬防護,下設踢腳板并懸掛警示標志。

第六條 井下入口處(醒目位置)應設置警示標志,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

第七條 井下作業(yè)時應在井口和井下各設置一名專職監(jiān)護人員且配備對講機(至少2個),隨時與作業(yè)人員保持聯絡。

第八條 高處作業(yè)注意事項:

1﹑依據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yè)分級》規(guī)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都稱為高處作業(yè)。但是,依據萬華《高處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在墜落高度基準面1.8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即為高處作業(yè),因此,達到這個標準的,需要系掛安全帶。

2﹑依據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yè)分級》規(guī)定,作業(yè)高度2m≤h≤5m時,墜落半徑r為3m,作業(yè)高度5m30m時,墜落半徑r為6m。根據墜落半徑,在高處作業(yè)區(qū)地面劃出禁區(qū), 禁區(qū)之內嚴禁有人作業(yè)。

3﹑高處作業(yè)前進行工作安全分析(jsa),對于特級高處作業(yè)(30m以上)按要求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嚴禁患有高血壓、貧血、心臟病、高度近視、癲癇以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yè)疾病的人員實施高處作業(yè)。

5﹑出現六級以上(含六級)的大風和雷電、暴雨、大霧時,應當停止露天高處作業(yè)。復工前,應全面檢查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

6﹑現場搭設的腳手架,需要經過監(jiān)理驗收并掛上綠色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7﹑高處作業(yè)前,應配備全身式安全帶且應正確穿戴,并確保腰間大扣﹑腿間大扣系緊鎖牢,同時認真檢查安全帶掛鉤是否失靈,d型環(huán)是否鎖牢,有無緩沖包,確保安全帶能夠正常使用。

8﹑井下上下爬梯時,應將安全帶掛在防墜器上,安全帶掛鉤交替使用,到作業(yè)地方后,確保安全帶有牢固掛點并高掛低用,無牢固掛點的應增設掛點。同時爬梯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不牢固的地方及時加固。

9﹑高處作業(yè)時,嚴禁向下拋物。

10﹑使用腳手板或跳板作為作業(yè)平臺時,兩端應綁扎牢固,不能出現松動。

11﹑梯子不允許作為工作平臺,只能作為到達工作區(qū)域的通道使用。

第九條 臨邊﹑洞口作業(yè)注意事項:

1﹑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須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應有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且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在洞口1m以內嚴禁堆放材料﹑設備﹑雜物。

3﹑臨邊﹑洞口作業(yè),安全帶要高掛低用,掛鉤交替使用。

第十條 吊裝作業(yè)注意事項:

1﹑吊裝作業(yè)前應進行工作安全分析(jsa)。

2﹑專業(yè)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所有參與吊裝的作業(yè)人員了解吊裝作業(yè)可能發(fā)生的危害以及預防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記錄上簽字確認。

3﹑依據萬華《起重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以下吊裝作業(yè)需要辦理作業(yè)許可:

(1)起吊重量超過額定荷重75%;

(2)兩臺及以上吊車配合的;

(3)起重機司機視線外作業(yè);

(4)吊臂接近危險管線1.5m或電線3m的作業(yè);

(5)吊人(籠)作業(yè);

(6)吊車作業(yè)位置地下情況不明的;

(7)工件重量10噸及以上的吊裝作業(yè)。

4﹑吊裝作業(yè)前,應對吊車及吊索具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5﹑吊裝區(qū)域要進行圍閉,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

6﹑起重指揮人員﹑司索人員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7﹑起重指揮身穿黃色馬甲,配有對講機,統(tǒng)一指揮且信號明確,確保吊裝安全。

8﹑吊物捆綁必須牢靠,吊點和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將捆綁余下的繩頭緊繞在吊鉤或吊物之上;多人綁掛時,由一人負責指揮。

9﹑吊物應設置有溜繩,吊物就位時,可采用溜繩或撐竿等輔助就位。

10﹑吊物回轉半徑之內不得有人作業(yè),以免碰傷。

11﹑吊裝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嚴禁超載使用。

12﹑如若遇到雨雪天或風速大于10.8米∕秒的天氣時,不得進行吊裝作業(yè)。

13﹑依據萬華《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規(guī)定》,對于以下吊裝,需要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1)采用非常規(guī)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2)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3)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

(4)吊裝質量大于等于40t的物體,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

(5)吊物雖不足40t,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

(6)兩臺或兩臺以上起重設備同時起吊同一載荷的作業(yè)。

第十一條 臨時用電注意事項: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按國家規(guī)定應編制施工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用電接零必須采用tn-s 接零保護系統(tǒng)。

3﹑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配電柜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

4﹑配電柜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5﹑開關箱(三級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保護。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 0.1s。

6﹑配電柜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停電、驗電、掛接地線,并應在開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7﹑配電箱、開關箱內所有金屬構件須做保護接地。保護地線應通過接線端子連接。

8﹑現場所有臨時用電設施、配電盤和配電柜應正確編號并配備防雨保護設施。一級箱、二級箱必須上鎖,分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緊緊關閉,并且所有臨時配電盤/柜的進線/出線應正確地和整潔地敷設。

9﹑配電箱由專業(yè)電工檢查并做好記錄。

10﹑臨時用電電纜中必須使用五芯電纜(三相負載)或者三芯電纜(單相負載),不準用花線、膠質線,塑料護套線,嚴禁使用鋁芯電纜。

11﹑電纜敷設時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方式,嚴禁沿地面明設,確需地面明設時,應使用非金屬材料做支架,距地面不得低于0.5米。

12﹑臨時用電線路敷設應不靠近潮濕的場所和熱力管道。

13﹑井下作業(yè)時,電源線及電纜要高掛避免泡在水里,同時要經常檢查,發(fā)現表皮破損的及時整改,以免觸電。同時,電源線插頭要有蓋子,作業(yè)完后,拔掉電源,插頭朝下并掛起來,以免插頭進水。

14﹑施工現場中電動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且具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1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

16﹑水泵的負荷線必須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有任何破損和接頭,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17﹑在坑、洞、井內作業(yè),夜間施工以及自然采光差的場所,應設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及應急照明。

18﹑井下及泵坑、比較潮濕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19﹑施工現場嚴禁使用家用插線板和多接頭防爆插頭。

第十二條 動火作業(yè)注意事項:

1﹑焊機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2﹑焊機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并經常檢查接電線有無松動情況。

3﹑氣瓶應放在小車內并捆綁牢固。

4﹑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要保持在5m以外,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

5﹑氧氣瓶和乙炔瓶都應裝有回火閥,并經常檢查氣瓶有無漏氣現象并及時整改。

6﹑氣帶要經常檢查,發(fā)現老化漏氣的及時整改,達到報廢標準的及時更換。

7﹑動火作業(yè)時,戴好面罩﹑防護眼鏡﹑絕緣手套﹑絕緣靴等勞保用品,以免弧光照射﹑燙傷及觸電。

8﹑動火作業(yè)應配備滅火器,清理周圍易燃物,設專人監(jiān)火。

第十三條 材料堆放注意事項:

1﹑材料及廢料應堆放整齊,并用警示帶圍閉,做到文明施工。

2﹑在洞口1m以內嚴禁堆放材料﹑設備及雜物,且高度不超過防護欄桿的高度。

×××項目部hse編制

2022年10月22日

第5篇 lpg地下洞庫操作豎井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在lpg豎井及泵坑內的施工安全,確保井下作業(yè)人員安全,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依據萬華相關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此制度適用于lpg豎井及泵坑﹑丁烷豎井及泵坑﹑丙烷豎井及泵坑等井口和井下作業(yè)。

第二條現場作業(yè)實行審批制度,未辦理作業(yè)票不得作業(yè)。

第三條井下作業(yè)人員需填寫出入登記表,記錄出入時間,同時井下嚴禁單人作業(yè)。

第四條井下作業(yè)必須提供充足的照明、通風設施、氣體檢測儀及抽水泵,以防絆倒、窒息、中毒及淹溺。

第五條井下水池四周應設置硬防護,下設踢腳板并懸掛警示標志。

第六條井下入口處(醒目位置)應設置警示標志,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

第七條井下作業(yè)時應在井口和井下各設置一名專職監(jiān)護人員且配備對講機(至少2個),隨時與作業(yè)人員保持聯絡。

第八條高處作業(yè)注意事項:

1﹑依據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yè)分級》規(guī)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都稱為高處作業(yè)。但是,依據萬華《高處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在墜落高度基準面1.8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即為高處作業(yè),因此,達到這個標準的,需要系掛安全帶。

2﹑依據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yè)分級》規(guī)定,作業(yè)高度2m≤h≤5m時,墜落半徑r為3m,作業(yè)高度5m30m時,墜落半徑r為6m。根據墜落半徑,在高處作業(yè)區(qū)地面劃出禁區(qū), 禁區(qū)之內嚴禁有人作業(yè)。

3﹑高處作業(yè)前進行工作安全分析(jsa),對于特級高處作業(yè)(30m以上)按要求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嚴禁患有高血壓、貧血、心臟病、高度近視、癲癇以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yè)疾病的人員實施高處作業(yè)。

5﹑出現六級以上(含六級)的大風和雷電、暴雨、大霧時,應當停止露天高處作業(yè)。復工前,應全面檢查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

6﹑現場搭設的腳手架,需要經過監(jiān)理驗收并掛上綠色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7﹑高處作業(yè)前,應配備全身式安全帶且應正確穿戴,并確保腰間大扣﹑腿間大扣系緊鎖牢,同時認真檢查安全帶掛鉤是否失靈,d型環(huán)是否鎖牢,有無緩沖包,確保安全帶能夠正常使用。

8﹑井下上下爬梯時,應將安全帶掛在防墜器上,安全帶掛鉤交替使用,到作業(yè)地方后,確保安全帶有牢固掛點并高掛低用,無牢固掛點的應增設掛點。同時爬梯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不牢固的地方及時加固。

9﹑高處作業(yè)時,嚴禁向下拋物。

10﹑使用腳手板或跳板作為作業(yè)平臺時,兩端應綁扎牢固,不能出現松動。

11﹑梯子不允許作為工作平臺,只能作為到達工作區(qū)域的通道使用。

第九條臨邊﹑洞口作業(yè)注意事項:

1﹑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須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應有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且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在洞口1m以內嚴禁堆放材料﹑設備﹑雜物。

3﹑臨邊﹑洞口作業(yè),安全帶要高掛低用,掛鉤交替使用。

第十條吊裝作業(yè)注意事項:

1﹑吊裝作業(yè)前應進行工作安全分析(jsa)。

2﹑專業(yè)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所有參與吊裝的作業(yè)人員了解吊裝作業(yè)可能發(fā)生的危害以及預防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記錄上簽字確認。

3﹑依據萬華《起重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以下吊裝作業(yè)需要辦理作業(yè)許可:

(1)起吊重量超過額定荷重75%;

(2)兩臺及以上吊車配合的;

(3)起重機司機視線外作業(yè);

(4)吊臂接近危險管線1.5m或電線3m的作業(yè);

(5)吊人(籠)作業(yè);

(6)吊車作業(yè)位置地下情況不明的;

(7)工件重量10噸及以上的吊裝作業(yè)。

4﹑吊裝作業(yè)前,應對吊車及吊索具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5﹑吊裝區(qū)域要進行圍閉,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

6﹑起重指揮人員﹑司索人員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7﹑起重指揮身穿黃色馬甲,配有對講機,統(tǒng)一指揮且信號明確,確保吊裝安全。

8﹑吊物捆綁必須牢靠,吊點和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將捆綁余下的繩頭緊繞在吊鉤或吊物之上;多人綁掛時,由一人負責指揮。

9﹑吊物應設置有溜繩,吊物就位時,可采用溜繩或撐竿等輔助就位。

10﹑吊物回轉半徑之內不得有人作業(yè),以免碰傷。

11﹑吊裝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嚴禁超載使用。

12﹑如若遇到雨雪天或風速大于10.8米∕秒的天氣時,不得進行吊裝作業(yè)。

13﹑依據萬華《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規(guī)定》,對于以下吊裝,需要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1)采用非常規(guī)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2)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3)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

(4)吊裝質量大于等于40t的物體,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

(5)吊物雖不足40t,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

(6)兩臺或兩臺以上起重設備同時起吊同一載荷的作業(yè)。

第十一條臨時用電注意事項: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按國家規(guī)定應編制施工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用電接零必須采用tn-s 接零保護系統(tǒng)。

3﹑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配電柜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

4﹑配電柜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5﹑開關箱(三級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保護。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 0.1s。

6﹑配電柜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停電、驗電、掛接地線,并應在開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7﹑配電箱、開關箱內所有金屬構件須做保護接地。保護地線應通過接線端子連接。

8﹑現場所有臨時用電設施、配電盤和配電柜應正確編號并配備防雨保護設施。一級箱、二級箱必須上鎖,分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緊緊關閉,并且所有臨時配電盤/柜的進線/出線應正確地和整潔地敷設。

9﹑配電箱由專業(yè)電工檢查并做好記錄。

10﹑臨時用電電纜中必須使用五芯電纜(三相負載)或者三芯電纜(單相負載),不準用花線、膠質線,塑料護套線,嚴禁使用鋁芯電纜。

11﹑電纜敷設時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方式,嚴禁沿地面明設,確需地面明設時,應使用非金屬材料做支架,距地面不得低于0.5米。

12﹑臨時用電線路敷設應不靠近潮濕的場所和熱力管道。

13﹑井下作業(yè)時,電源線及電纜要高掛避免泡在水里,同時要經常檢查,發(fā)現表皮破損的及時整改,以免觸電。同時,電源線插頭要有蓋子,作業(yè)完后,拔掉電源,插頭朝下并掛起來,以免插頭進水。

14﹑施工現場中電動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且具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1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

16﹑水泵的負荷線必須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有任何破損和接頭,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17﹑在坑、洞、井內作業(yè),夜間施工以及自然采光差的場所,應設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及應急照明。

18﹑井下及泵坑、比較潮濕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19﹑施工現場嚴禁使用家用插線板和多接頭防爆插頭。

第十二條動火作業(yè)注意事項:

1﹑焊機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2﹑焊機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并經常檢查接電線有無松動情況。

3﹑氣瓶應放在小車內并捆綁牢固。

4﹑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要保持在5m以外,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

5﹑氧氣瓶和乙炔瓶都應裝有回火閥,并經常檢查氣瓶有無漏氣現象并及時整改。

6﹑氣帶要經常檢查,發(fā)現老化漏氣的及時整改,達到報廢標準的及時更換。

7﹑動火作業(yè)時,戴好面罩﹑防護眼鏡﹑絕緣手套﹑絕緣靴等勞保用品,以免弧光照射﹑燙傷及觸電。

8﹑動火作業(yè)應配備滅火器,清理周圍易燃物,設專人監(jiān)火。

第十三條材料堆放注意事項:

1﹑材料及廢料應堆放整齊,并用警示帶圍閉,做到文明施工。

2﹑在洞口1m以內嚴禁堆放材料﹑設備及雜物,且高度不超過防護欄桿的高度。

×××項目部hse編制

第6篇 lpg地下洞庫豎井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在lpg豎井及泵坑內的施工安全,確保井下作業(yè)人員安全,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依據萬華相關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此制度適用于lpg豎井及泵坑﹑丁烷豎井及泵坑﹑丙烷豎井及泵坑等井口和井下作業(yè)。

第二條 現場作業(yè)實行審批制度,未辦理作業(yè)票不得作業(yè)。

第三條 井下作業(yè)人員需填寫出入登記表,記錄出入時間,同時井下嚴禁單人作業(yè)。

第四條 井下作業(yè)必須提供充足的照明、通風設施、氣體檢測儀及抽水泵,以防絆倒、窒息、中毒及淹溺。

第五條 井下水池四周應設置硬防護,下設踢腳板并懸掛警示標志。

第六條 井下入口處(醒目位置)應設置警示標志,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

第七條 井下作業(yè)時應在井口和井下各設置一名專職監(jiān)護人員且配備對講機(至少2個),隨時與作業(yè)人員保持聯絡。

第八條 高處作業(yè)注意事項:

1﹑依據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yè)分級》規(guī)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都稱為高處作業(yè)。但是,依據萬華《高處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在墜落高度基準面1.8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即為高處作業(yè),因此,達到這個標準的,需要系掛安全帶。

2﹑依據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yè)分級》規(guī)定,作業(yè)高度2m≤h≤5m時,墜落半徑r為3m,作業(yè)高度5m<h≤15m時,墜落半徑r為4m,作業(yè)高度15m<h≤30m時,墜落半徑r為5m,作業(yè)高度h>30m時,墜落半徑r為6m。根據墜落半徑,在高處作業(yè)區(qū)地面劃出禁區(qū), 禁區(qū)之內嚴禁有人作業(yè)。

3﹑高處作業(yè)前進行工作安全分析(jsa),對于特級高處作業(yè)(30m以上)按要求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嚴禁患有高血壓、貧血、心臟病、高度近視、癲癇以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yè)疾病的人員實施高處作業(yè)。

5﹑出現六級以上(含六級)的大風和雷電、暴雨、大霧時,應當停止露天高處作業(yè)。復工前,應全面檢查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

6﹑現場搭設的腳手架,需要經過監(jiān)理驗收并掛上綠色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7﹑高處作業(yè)前,應配備全身式安全帶且應正確穿戴,并確保腰間大扣﹑腿間大扣系緊鎖牢,同時認真檢查安全帶掛鉤是否失靈,d型環(huán)是否鎖牢,有無緩沖包,確保安全帶能夠正常使用。

8﹑井下上下爬梯時,應將安全帶掛在防墜器上,安全帶掛鉤交替使用,到作業(yè)地方后,確保安全帶有牢固掛點并高掛低用,無牢固掛點的應增設掛點。同時爬梯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不牢固的地方及時加固。

9﹑高處作業(yè)時,嚴禁向下拋物。

10﹑使用腳手板或跳板作為作業(yè)平臺時,兩端應綁扎牢固,不能出現松動。

11﹑梯子不允許作為工作平臺,只能作為到達工作區(qū)域的通道使用。

第九條 臨邊﹑洞口作業(yè)注意事項:

1﹑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須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應有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且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在洞口1m以內嚴禁堆放材料﹑設備﹑雜物。

3﹑臨邊﹑洞口作業(yè),安全帶要高掛低用,掛鉤交替使用。

第十條 吊裝作業(yè)注意事項:

1﹑吊裝作業(yè)前應進行工作安全分析(jsa)。

2﹑專業(yè)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所有參與吊裝的作業(yè)人員了解吊裝作業(yè)可能發(fā)生的危害以及預防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記錄上簽字確認。

3﹑依據萬華《起重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以下吊裝作業(yè)需要辦理作業(yè)許可:

(1)起吊重量超過額定荷重75%;

(2)兩臺及以上吊車配合的;

(3)起重機司機視線外作業(yè);

(4)吊臂接近危險管線1.5m或電線3m的作業(yè);

(5)吊人(籠)作業(yè);

(6)吊車作業(yè)位置地下情況不明的;

(7)工件重量10噸及以上的吊裝作業(yè)。

4﹑吊裝作業(yè)前,應對吊車及吊索具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5﹑吊裝區(qū)域要進行圍閉,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

6﹑起重指揮人員﹑司索人員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7﹑起重指揮身穿黃色馬甲,配有對講機,統(tǒng)一指揮且信號明確,確保吊裝安全。

8﹑吊物捆綁必須牢靠,吊點和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將捆綁余下的繩頭緊繞在吊鉤或吊物之上;多人綁掛時,由一人負責指揮。

9﹑吊物應設置有溜繩,吊物就位時,可采用溜繩或撐竿等輔助就位。

10﹑吊物回轉半徑之內不得有人作業(yè),以免碰傷。

11﹑吊裝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嚴禁超載使用。

12﹑如若遇到雨雪天或風速大于10.8米∕秒的天氣時,不得進行吊裝作業(yè)。

13﹑依據萬華《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規(guī)定》,對于以下吊裝,需要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1)采用非常規(guī)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第7篇 豎井信號發(fā)送管理制度

1、信號工應主動與把罐工(把鉤工)密切配合,當把鉤工向信號工發(fā)出發(fā)送信號指令,信號工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發(fā)送信號。

2、信號工發(fā)出信號后,不得離崗,并密切監(jiān)視提升容器、鉤頭及信號顯示系統(tǒng)的運行情況,如發(fā)現運行與發(fā)送信號不符等異常情況,應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處理后,方可重新發(fā)送信號,對事故隱患情況,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查處。

3、信號工必須嚴格按礦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信號種類標志發(fā)送信號;嚴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標信號。

4、在運送爆破材料時,信號工必須事先通知提升司機按相應的升降速度提升運行。嚴禁在交接班和人員上下井時間內發(fā)送運送爆破材料的信號。

5、多層罐籠或多水平提升時,下井口總信號工在收齊井下各崗位信號工發(fā)來的信號后,方能向井上總信號工發(fā)送信號,上井口總信號工在收齊井下各崗位信號工發(fā)來的信號后,方可向提升機房司機發(fā)送信號;發(fā)送信號應準確無誤,信號不明,不得發(fā)出開車信號。

6、信號把鉤工發(fā)出開車信號后,特殊情況需改變時,須先發(fā)送停車信號后再發(fā)送其它種類信號。

7、正常情況下只準使用主用信號系統(tǒng),只有當發(fā)生故障時,才準使用備用信號。故障排出后,恢復使用主用信號系統(tǒng)。

8、當班信號工不得擅離工作崗位,確實需離開時,應先打好定點閉鎖信號,并向有關領導請假。

9、提升機連續(xù)停運6小時以上,信號工必須對所屬信號通訊系統(tǒng)全面檢查試運,確認一切正常后,方能發(fā)送提升信號。

10、信號工當班期間,應認真填寫好必要的信號發(fā)送故障等記錄,以備檢查維修和事故追查處理。

豎井管理制度7篇

豎井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了安全、運營、維護和人員管理四大核心領域,旨在確保豎井作業(yè)的安全高效進行,保護人員生命安全,優(yōu)化設備運行,提高生產效率。包括哪些方面1.安全管理:包括豎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豎井信息

  • 豎井管理制度7篇
  • 豎井管理制度7篇11人關注

    豎井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了安全、運營、維護和人員管理四大核心領域,旨在確保豎井作業(yè)的安全高效進行,保護人員生命安全,優(yōu)化設備運行,提高生產效率。包括哪些方面1.安全 ...[更多]

相關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