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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管理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43

投資管理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投資行為,確保資金的有效運用,降低風險,實現企業(yè)的戰(zhàn)略目標。它涵蓋投資決策、風險管理、項目執(zhí)行、收益評估和后期調整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包括哪些方面

1. 投資策略:明確企業(yè)的投資方向和原則,如多元化投資、風險分散等。

2. 投資決策流程:設立嚴格的審批機制,從項目篩選、盡職調查到決策審批的全過程管理。

3. 風險管理:建立風險識別、評估和應對機制,預防和控制投資風險。

4. 資金調度:優(yōu)化資金配置,確保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

5. 項目執(zhí)行:設定項目進度、監(jiān)控執(zhí)行情況,確保投資項目按計劃進行。

6. 收益評估:定期對投資效果進行分析,以確定是否達到預期回報。

7. 法規(guī)遵從:確保投資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規(guī)定。

重要性

投資管理管理制度對企業(yè)至關重要,它:

1. 提升投資效率:通過規(guī)范流程,減少決策失誤,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 控制風險:有效識別和管理投資風險,保障企業(yè)資產安全。

3. 實現戰(zhàn)略目標:與企業(yè)戰(zhàn)略相一致,推動長期發(fā)展。

4. 提高透明度:增強內外部對投資活動的信任,提升企業(yè)形象。

方案

1. 設立專門的投資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執(zhí)行投資政策。

2. 建立科學的項目評估體系,包括財務分析、市場前景、技術可行性等多維度評估。

3. 引入第三方專業(yè)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確保信息全面準確。

4. 制定風險應對預案,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提前準備。

5. 定期審計投資活動,確保合規(guī)性,并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策略。

6. 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確保管理層、各部門和投資者對投資決策的理解和執(zhí)行。

以上投資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為企業(yè)提供穩(wěn)定、有序的投資環(huán)境,促進其健康發(fā)展。在實施過程中,需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調整,以適應市場的不斷變化。

投資管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秘資源網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總部主管領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yè)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

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guī)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2篇 _建筑裝飾公司重大投資管理制度

建筑裝飾股份公司重大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重大投資的原則和審批

第五十六條 對內投資決策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有效性原則,即投資項目必須保證應有的資金使用效率,以保證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成長性原則,即投資項目的實施必須與公司未來的成長要求相匹配;

(三)能力性原則,即新上項目必須與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資源、能力相適應,以保證項目的可執(zhí)行性;

(四)自主性原則,即新項目的實施應立足于獨立自主,以保證公司資產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第五十七條 對外投資決策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即公司的對外投資不能超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限制性規(guī)定;

(二)有效性原則,即投資項目必須保證應有的資金使用效率,以保證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適量性及無妨礙性原則,即對外投資不能影響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資金周轉的需要量;

(四)風險回避性原則,即必須充分估計項目的風險,并選擇風險――收益比最小的投資方案。

第五十八條 公司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的審批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 程》、《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公司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等規(guī)定的權限履行審批程序。

(一)總經理可以根據董事會的授權行使下列職權:

1、涉及主營業(yè)務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事項;

2、公司主營業(yè)務以外的投資(不含對證券、金融衍生品種等的投資和其他風險投資)絕對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的事項。

(二)公司投資事項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

1、涉及主營業(yè)務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30%的事項且單筆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的事項;

2、公司主營業(yè)務以外的投資(不含對證券、金融衍生品種等的投資和其他風險投資)絕對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的事項。

(三)公司投資交易事項(公司受贈現金資產除外)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公司在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

1、公司發(fā)生主營業(yè)務相關的對外投資金額連續(xù)12個月內累計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的50%的,且單筆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2、公司發(fā)生非主營業(yè)務相關的對外投資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事項。

第二節(jié)重大財務決策程序與規(guī)則

第五十九條 公司對內、外投資以及收購兼并項目應在總經理的主持下,由公司投資部門對項目進行充分論證,并編寫項目建議書。經總經理辦公會充分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權限范圍內的項目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六十條 公司資產出售、轉讓應經總經理辦公會充分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六十一條 公司以資產、權益為公司自身債務進行抵押、質押的,應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六十二條 公司產品銷售和原材料采購的合同,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簽署,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簽署。

第六十三條 公司對外舉債應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如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由總經理批準實施;如超過總經理權限,應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如超過董事會權限,應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后批準實施。

第三節(jié)投資項目的程序與規(guī)則

第六十四條 公司對外投資事項按下列程序進行: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將有關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總經理報告,由經理辦公會議對該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合理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投資方案的前期擬訂、可行性分析與評估等調研工作,提出具體的財務預案報董事長/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經相關決策部門批準后,由董事長負責組織具體實施或者授權總經理負責組織具體實施。

第六十五條 涉及關聯交易項目的投資其決策權限與程序還須遵守公司關聯交易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

第六十六條 凡納入公司年度投資計劃的投資項目,經股東大會決定后,原則上不再單項決策和審批,變更年度投資計劃內容和年度投資計劃外的投資項目,必須按照公司投資決策權限和審批權限逐項審批。

第六十七條 基本建設、設備更新改造、固定資產購置、新項目等對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負責辦理立項審批手續(xù);屬資本經營的對外投資項目,經董事會負責組織專家進行審議形成方案后,由董事會秘書負責組織辦理有關申報審批手續(xù)。

第六十八條 對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具體實施??偨浝響皶r將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向公司董事會匯報。

第六十九條 對外投資項目實施管理

(一)嚴格執(zhí)行投資計劃。項目承辦部門不得擅自變更項目的規(guī)模、標準和投資總額。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必須嚴格按照變更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并經董事會批準。

(二)嚴格執(zhí)行國家招投標法和公司有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投資項目(除資本經營項目外)經批準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實施,采取招標投標、項目法人制等形式進行管理,重大投資項目須由公司董事會、經營管理層、監(jiān)事會以及有關業(yè)務部門組成招投標領導小組,嚴格執(zhí)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的招投標管理法律、法規(guī)及辦法,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明確權利和義務關系,落實投資責任和項目責任人。

(三)資本經營的投資項目,由董事會決定組織實施,落實責任人。

(四)公司進行委托理財的,應選擇資信狀況、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及盈利能力強的合格專業(yè)理財機構作為受托方,并與受托方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托理財的金額、期限、投資品種、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

第四節(jié)項目的監(jiān)督

第七十條 項目的監(jiān)督考核

(一)建立投資項目報告制度。項目承辦部門應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項目進度、質量、資金運用、前景分析等情況;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大會決議實施的投資

項目,總經理應當定期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報告。

(二)建立投資項目實施過程的監(jiān)控制度。職能部門通過對項目進度落實、款項清算、驗收及轉入固定資產等方面進行監(jiān)控。

(三)建立項目評估制度。項目完成后,按項目決策的權限,由總經理或董事會組織對項目規(guī)模、標準、質量、工期、資金運用、投資效益等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四)建立項目考核制度。由總經理組織按合同或協議書的規(guī)定對項目責任人進行考核,按照項目評估結果對投資決策部門或責任人進行考核和獎懲。

(五)公司進行委托理財的,公司董事會應指派專人跟蹤委托理財資金的進展及安全狀況,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要求其及時報告,以便董事會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資金,避免或減少公司損失。

第七十一條 董事會負責組織對公司的投資項目進行年度審計并將其結果報告股東大會。

第四章附則

第七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制度與有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公

司章 程》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公司章 程》執(zhí)行。

第七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七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3篇 公司投資管理制度辦法

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偛恐鞴茴I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yè)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guī)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4篇 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秘資源網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偛恐鞴茴I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

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yè)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guī)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5篇 a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秘資源網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_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偛恐鞴茴I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yè)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guī)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6篇 g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秘資源網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偛恐鞴茴I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yè)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guī)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7篇 公司投資管理規(guī)章制度怎么寫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秘資源網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項目分析內容包括:

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

4、投資流動性;

5、投資占用時間;

6、投資管理難度;

7、稅收優(yōu)惠條件;

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

9、投資的預期成本;

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

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

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

總部主管領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

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

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

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

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

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

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

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

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

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

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一管理;

屬二級企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

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

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

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

企業(yè)管理考評;

經營班子的任免;

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

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

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

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

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

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

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

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

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第8篇 醫(yī)院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醫(yī)院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 對外投資是指醫(yī)院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其他單位或院辦獨立核算企、事業(yè)單位的投資和購買國家債券。

對外投資按照投資回收期的長短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投資回收期1年以上為長期投資,不足1年的為短期投資。

第三十九條 對外投資必須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報經財政部門和衛(wèi)生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批準。

第四十條 醫(yī)院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確認的價值與賬面凈值的差額,計入事業(yè)基金。醫(yī)院認購的國家債券,按實際支付的金額作價。

第四十一條 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對外投資與投資賬戶賬面價值的差額,沖減其他收入。

第9篇 公司投資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秘資源網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偛恐鞴茴I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yè)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guī)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10篇 保利房地產投資管理制度

保利地產投資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公司實行統一的投資管理制度,各級公司的房地產業(yè)項目投資、股權投資、委托理財、風險投資等統一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按各自權限審批。

第三十二條公司的投資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國家產業(yè)政策,符合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要求和現有條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

第三十三條 股份公司董事會有權批準在最近經審計總資產50%以內的房地產項目投資,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30%以內的股權投資以及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風險投資(期貨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投資)。超過上述標準的投資需經股東大會批準。

第三十四條 為了控制投資風險,保證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相關公司的經營班子應對擬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并提出可行性報告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立項、審查和決策,重大投資項目應組織有關專家、專業(yè)人員進行評審。具體投資決策程序由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 經批準的投資項目,相關公司及時組織實施,嚴格按照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實施方案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意見落實項目投資節(jié)點計劃,加強項目開發(f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成本,確保預期經濟效益的按時實現。

第三十六條 項目投資結束后,具體實施投資的公司應對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后評估。

第三十七條 公司通過并購、注資等方式進行股權投資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權時,應對目標企業(yè)進行盡職調查,并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評估,以經審計評估后的價值作為定價的參考依據。

第11篇 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外投資管理,規(guī)范公司對外投資行為,保障公司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一切對外投資行為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的申報、審批、監(jiān)管等。

第三條 基本原則

1.明確管理權限。

2.落實出資者和經營者的責任。

3.加強出資者的監(jiān)督力度。

第四條 主管部門

公司______部是對外投資的管理部門。

第五條 對外投資決策

______運用公司資產所作出的投資權限為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____%以下,其它重大投資項目應由______申報______審查批準。

第六條 對外投資項目

1.公司鼓勵以下對外投資項目:

(1)符合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的項目;

(2)擁有技術優(yōu)勢或資源優(yōu)勢的開發(fā)項目;

(3)與公司生產經營有關的原材料、能源和產品銷售等緊密相關的項目。

2.公司不鼓勵以下對外投資項目:

(1)不具競爭優(yōu)勢的項目;

(2)不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的項目。

(3)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3.對外投資項目要采用_______形式進行,累計對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_____%。

第七條 對外投資申報

公司的對外投資行為,應由_____向_____提交以下材料進行申報:

1.對外投資項目概況;

2.對外投資可行性分析報告;

3.本單位近_____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4.合作投資的,提交有關合作協議及合作方基本情況。

第八條 對外投資審批

1.______申報對外投資項目后,由______負責審核并對項目提出初步意見后提交______作進一步審批。

2.審批的基本原則:

(1)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

(2)符合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和投資方向;

(3)經濟效益良好或符合其它投資目的;

(4)有規(guī)避風險的預案;

(5)與公司投資能力相適應;

(6)申報資料齊全、真實、可靠。

3.審批額度

(1)低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_____%的項目由_____審批;

(2)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_____%至_____%的項目由_____審批;

(3)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_____%以上項目由_____審批。

第九條 對外投資監(jiān)督

1.對外投資項目運作完成后,應于_____日內將本項目的運作情況報送_____,并抄送_____。

2._____部、_____部對對外投資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會同有關部門對投資效果進行不定期調查和評價。

第十條 獎懲

1.對嚴格遵守本制度、對外投資項目效益良好的項目負責人將給予表揚和獎勵,具體嘉獎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違反本制度的,公司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視情況給予__________處分;造成損失的,決策者要承擔相應損失;對有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制度自_____審議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_____部負責解釋。

第12篇 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投資管理,規(guī)范公司投資行為,提高資金運作效率,保證資金運營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guī)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的對外投資行為,各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對外投資指將貨幣資金以及經資產評估后的房屋、機器、設備、物資等實物,以及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進行各種形式的投資活動。

第四條投資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閑置資金或其他資產,進行適度的資本擴張,以獲取較好的收益,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第五條投資的原則

(一)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

(二)必須符合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

(三)必須規(guī)模適度,量力而行,不能影響公司主營業(yè)務的發(fā)展;

(四)必須堅持效益原則,原則上長期投資收益率不應低于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

第六條對外投資的分類

對外投資按投資期限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

(一)短期投資一般包括購買國債、企業(yè)債券、金融債券以及股票等。

(二)長期投資一般包括:

1.出資與公司外部企業(yè)及其他經濟組織成立合資或合作制法人實體;

2.與境外公司、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開辦合資、合作項目;

3.以參股的形式參與其他法人實體的生產經營。

第七條公司累計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章 對外投資管理機構

第八條投資業(yè)務的職務分離

(一)投資計劃編制人員與審批人員分離。

(二)負責證券購入與出售的業(yè)務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三)證券保管人員與會計記錄人員分離。

(四)參與投資交易活動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有價證券的盤點工作。

(五)負責利息或股利計算及會計記錄的人員應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員分離,并盡可能由獨立的金融機構代理支付。

第九條對外投資管理權限:

(一)公司長期投資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審批,其審批權限不應超出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超出董事會審批權限的由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由董事會審批;公司短期投資賬面余額原則上不應超過500萬元。短期投資賬面余額是指投資完成后,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

(三)分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投資,各分公司現有的對外投資,全部轉移到公司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條公司有關歸口管理部門或分公司為項目承辦單位,具體負責投資項目的信息收集、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項目申報立項、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協調以及項目后評價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投資效益評估、經濟可行性分析、資金籌措、辦理出資手續(xù)以及對外投資資產評估結果的確認等。

第十二條對專業(yè)性較強或較大型投資項目,其前期工作應組成專門項目可行性調研小組來完成。

第十三條公司法律顧問、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的事前效益審計、協議、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審。

第三章 短期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短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定期編制資金流量狀況表;

(二)投資分析人員根據證券市場上各種證券的情況和其他投資對象的盈利能力編報短期投資計劃;

(三)依照短期投資規(guī)模大小按照職權審批該項投資計劃;

第十五條 公司財務部按照短期證券類別、數量、單價、應計利息、購進日期等項目及時登記該項投資;

第十六條 公司建立嚴格的證券保管制度,至少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單獨接觸有價證券,證券的存入和取處必須詳細記錄在證券登記簿內,并由在場的經手人員簽名。

第十七條 公司購入的短期有價證券必須在購入當日記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定期組織有價證券的盤點(詳見財物盤點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財務部對每一種證券設立明細帳加以反映,每月應編制證券投資、盈虧報表,對于債券應編制折、溢價攤銷表。

第二十條 公司財務部應將投資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時入帳。

第二十一條 公司短期投資分別由總經理、董事會按其職權批準處置。

第四章長期投資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外長期投資按投資項目的性質分為新項目和已有項目增資。

(一)新項目投資是指投資項目經批準立項后,按批準的投資額進行的投資。

(二)已有項目增資是指原有的投資項目根據經營的需要,需在原批投資額的基礎上增加投資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對外長期投資程序

(一)公司財務部協同投資部門確定投資目的并對投資環(huán)境進行考察;

(二)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

(三)公司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

(四)公司財務部協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

(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報批手續(xù);

(六)公司對外投資部門制定有關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公司對外投資部門項目實施運作及其經營管理。

第二十四條 對外長期投資項目一經批準,一律不得隨意增加投資,如確需增資,必須重報投資意向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十五條 對外長期投資興辦合營企業(yè)對合營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較好的商業(yè)信譽和經濟實力;

(二)能夠提供合法的資信證明;

(三)根據需要提供完整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相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對外長期投資項目必須編制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項目投資意向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資目的;

(二)投資項目的名稱;

(三)項目的投資規(guī)模和資金來源;

(四)投資項目的經營方式;

(五)投資項目的效益預測;

(六)投資的風險預測(包括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政治風險);

(七)投資所在地(國家或地區(qū))的市場情況、經濟政策;

(八)投資所在地的外匯管理規(guī)定及稅收法律法規(guī);

(九)投資合作方的資信情況。

第二十七條投資意向書(立項報告)報公司批準后,對外投資部門應委托專業(yè)設計研究機構負責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總論:

1.項目提出的背景,項目投資的必要性和投資的經濟意義;

2.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的依據和范圍。

(二)市場預測和項目投資規(guī)模:

1.國內外市場需求預測;

2.國內現有類似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情況的統計;

3.項目進入市場的生產經營條件及經銷渠道;

4.項目進入市場的競爭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算和資金的籌措:

1.該項目的注冊資金及該項目生產經營所需資金;

2.資金的來源渠道,籌集方式及貸款的償還辦法;

3.資金回收期的預測;

4.現金流量計劃。

(四)項目的財務分析:

1.項目前期開辦費以及建設期間各年的經營性支出;

2.項目運營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潤、稅金測算??衫猛顿Y收益率、凈現值、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3.項目敏感性分析及風險分析等。

第二十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公司批準后,財務部協同對外投資部門編制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合作各方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項目的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注冊資金及法定代表人;

(三)合作項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四)合作項目的內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員的分配比例、機構設置及實行的財務會計制度;

(五)合作各方的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出資期限;

(六)合作各方的利潤分成辦法和虧損責任分擔比例;

(七)合作各方違約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八)協議(合同)的生效條件;

(九)協議(合同)的變更、解除的條件和程序;

(十)出現爭議時的解決方式以及選定的仲裁機構及所適用的法律;

(十一)協議(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二)合作期滿時財產清算辦法及債權、債務的分擔;

(十三)協議各方認為需要制訂的其他條款。

項目合作協議書(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簽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二十九條 對外長期投資協議簽定后公司協同辦理出資、工商登記、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工作。

第三十條長期投資的財務管理

對外投資的財務管理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部根據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告,以便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和投資回報狀況進行分析,維護公司權益,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三十一條 對外長期投資的轉讓與收回

(一)出現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公司可以收回對外投資;

1.按照章程規(guī)定,該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期滿;

2.由于投資項目(企業(yè))經營不善,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依法實施破產;

3.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而使項目(企業(yè))無法繼續(xù)經營;

4.合同規(guī)定投資終止的其他情況出現或發(fā)生時。

(二)出現或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轉讓對外長期投資:

1.投資項目已經明顯有悖于公司經營方向的;

2.投資項目出現連續(xù)虧損且扭虧無望沒有市場前景的;

3.由于自身經營資金不足急需補充資金時;

4.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資轉讓應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轉讓投資的規(guī)定辦理。

(三)對外長期投資轉讓應由公司財務部會同投資業(yè)務管理部門提出投資轉讓書面分析報告,報公司批準。

(四)對外長期投資收回和轉讓時,相關責任人員必須盡職盡責,認真作好投資收回和轉讓中的資產評估等項工作,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第五章對外投資的會計核算

第三十二條公司應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對外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xù)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公司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投資,或以應收款項換入長期股權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涉及補價的,按以下方法確定受讓的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三)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投資的(包括股權投資與股權投資的交換、以放棄非現金資產而取得的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方法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第三十三條 短期投資的核算

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收到的、已記入應收項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持有的短期投資,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終了時應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并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

已確認跌價損失的短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確認的投資損失的金額內轉回。

第三十五條&nb

sp; 長期債權投資的核算

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在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債券投資應按期計算應收利息。計算的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經調整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攤銷額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債券初始投資成本中包含的相關費用,如金額較大的,可以于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在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計入損益;如金額較小的,也可以于購入債券時一次攤銷,計入損益。

其他債權投資按期計算的應收利息,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對一次還本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增加投資的帳面價值;對分期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應于確認時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不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三十六條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采取以下兩種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

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權益法。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

采用權益法時,公司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fā)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規(guī)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不屬于投資企業(yè)的凈利潤除外),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

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期限平均攤薄,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guī)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guī)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七條投資減值準備

投資減值準備按照《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zhí)行,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13篇 公司投資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在投資這方面不能隨便投資,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份關于公司投資的管理制度,僅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秘資源網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偛恐鞴茴I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14篇 _公司項目投資管理制度

公司項目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穩(wěn)健發(fā)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fā)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范圍另文規(guī)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zhàn)略方針和長遠規(guī)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yè)的主導方向及產業(yè)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yōu)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yōu)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huán)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后,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并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偛恐鞴茴I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后認為可行的,應盡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復,并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guī)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yè)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yè)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yè)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zhí)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guī)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yè)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jiān)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并由本公司采取總量控制、財務監(jiān)督、業(yè)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xù)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yè)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yè)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yè)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jiān)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yè)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fā)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yè)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yè)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yè)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yè)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yè)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yè)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yè)(未列入合并會計報

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于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采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jiān)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fā)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guī)模擴大或縮小、后續(xù)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xù)。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zhí)行和辦理。

第15篇 集團企業(yè)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某集團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1、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投資,必須經有關部門評估論證后,逐級上報總裁辦簽署意見,經總裁辦批準后才執(zhí)行。未經總裁辦審批,任何公司、部門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投資。

2、財務部會同各主管部門按投資協議監(jiān)控投資回報,對投資效益做出評價,未經總裁辦批準,任何其他部門無權減免投資回報。

3、各所屬公司必須在工商局注冊三十天內向集團公司財務部提交批準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合同、章程等文件復印件。公司生產經營期間,投資人增資、轉讓投資權益或改變合作條件,需經總裁辦批準。在辦完相關法律文件后,向集團公司財務部提交變更文件復印件。

4、集團分公司開業(yè)或投資要有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的驗資證明和銀行送款回執(zhí)。

投資管理管理制度15篇

投資管理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投資行為,確保資金的有效運用,降低風險,實現企業(yè)的戰(zhàn)略目標。它涵蓋投資決策、風險管理、項目執(zhí)行、收益評估和后期調整等多個環(huán)節(jié)。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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