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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管理制度是指一套用于規(guī)范農業(yè)生產、經營和管理的規(guī)則與程序,旨在提升農業(yè)生產的效率、質量和可持續(xù)性。它涵蓋了種植、養(yǎng)殖、加工、銷售等各個環(huán)節(jié),涉及農田管理、種子選購、技術應用、質量控制、市場對接等多個層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農田管理:包括土地利用規(guī)劃、土壤保護、灌溉與排水系統(tǒng)、病蟲害防治等方面,確保農田的健康和生產力。
2. 種植與養(yǎng)殖規(guī)范:規(guī)定農作物和動物品種的選擇、種植與養(yǎng)殖的技術標準,以及相應的病害預防措施。
3. 技術應用:推廣現代農業(yè)科技,如精準農業(yè)、智能農機、生物技術等,提高生產效率。
4. 質量控制:設立嚴格的農產品質量標準,從生產源頭到銷售終端進行全程監(jiān)控。
5. 市場對接:建立有效的農產品銷售渠道,包括批發(fā)市場、電商平臺、直銷等,確保農產品順利銷售。
6. 環(huán)境保護:遵循綠色發(fā)展理念,實施環(huán)保措施,減少農業(yè)活動對環(huán)境的影響。
7. 安全監(jiān)管:制定食品安全制度,確保農產品無污染,符合食品安全法規(guī)。
重要性
農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生產效率:通過規(guī)范化的管理和技術應用,可以優(yōu)化生產流程,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量。
2. 保障產品質量:嚴格的質控體系能保證農產品的質量,增強消費者信心,提升市場競爭力。
3. 促進可持續(xù)發(fā)展:合理利用資源,防止過度開發(fā),維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確保農業(yè)的長期發(fā)展。
4. 維護農民權益:通過市場對接和價格保護,保障農民收入,激發(fā)其生產積極性。
5. 強化食品安全:嚴格的食品安全監(jiān)管,有助于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公眾健康。
方案
為建立健全農產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程:明確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具體要求和操作步驟,確保農業(yè)生產標準化。
2. 加強技術培訓:定期對農民進行新技術、新知識的培訓,提升其專業(yè)技能。
3. 建立信息平臺:搭建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實時監(jiān)控生產進度和質量,提高管理效率。
4. 引導合作社發(fā)展:鼓勵農民成立合作社,集中采購、銷售,增強市場談判力。
5. 完善法規(guī)政策:政府應出臺相關政策,鼓勵綠色生產,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罰。
6. 建立反饋機制:定期收集農戶、消費者和市場的反饋,不斷調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農產管理制度將逐步完善,推動我國農業(yè)向現代化、高效化、綠色化方向發(fā)展。
農產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農產品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我合作社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場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根據農業(yè)部制定的“產地環(huán)境質量標準”、“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產品衛(wèi)生質量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合作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農藥安全使用管理
1、合作社使用的農藥必須統(tǒng)一采購,專人負責,并要在技術人員的統(tǒng)一指導下進行用藥。
2、采購的農藥必須“三證”俱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要核對相符,確保農藥產品質量,農藥的進倉庫存和出倉使用情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要選用生物源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的化學農藥,禁止使用國家規(guī)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4、做好病蟲測報工作,選擇最佳防治時期,盡量做到低濃度使用。
5、最后一次施用農藥要嚴格遵守采收安全間隔期,盡量降低農藥殘留量,確保產品達到優(yōu)質、安全的標準。
6、使用農藥要注意人畜安全,農藥包裝物要及時收集處理,盡量減少環(huán)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
1、肥料要專人負責,統(tǒng)一采購。
2、購買肥料產品必須有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以確保肥料產品質量合格,肥料的購買和使用情況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農家肥要經過高溫發(fā)酵達到無害化標準后方可施用。
4、要采用科學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選用有機氮肥,最后一次追肥應在收獲前8天以上。
三、生產安全管理
1、按照農產品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生產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工作。
2、適時采收、包裝,并按法定要求進行標識。
四、運輸安全管理
對運輸工具要清洗干凈,確保運輸過程不會對蔬菜造成污染。
五、倉儲管理
1、肥料、農藥、蔬菜的存儲倉庫要分開,禁止混放。
2、不同種類的農藥要隔開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記、記錄管理
1、對農藥、化肥、種子的購買、存儲、使用情況做好登記工作。
2、對生產、運輸、銷售各個環(huán)節(jié)做好記錄工作。
3、登記、記錄要保存五年以上。
第2篇 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guī)范農產品生產過程,加強農業(yè)生態(tài)環(huán)境治理和保護,大力推廣配方肥尤其是緩釋肥和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記錄檔案,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記錄檔案至少保存兩年,以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和生產過程問題的追查。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記錄檔案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農業(yè)投入品采購記錄表;二是種植業(yè)農事生產記錄表;三是農產品銷售記錄表。
三、生產記錄由主要負責人填寫,并由相關人員對其記錄進行定期檢查。
通過健全生產記錄檔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實地掌握農產品生產過程投入品使用情況、質量控制標準、產品生產數量和銷售去向,既有效地提高了農產品的質量標準,也加強了農產品生產者的自律約束。
第3篇 某農產品批發(fā)市場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一、總 則
1、為加強市場運營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經營環(huán)境,保護員工、商戶經營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市場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 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經營。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職責
1、設安全運營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辦公室、工程、物業(yè)的副總經理進行監(jiān)管。
安全運營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運營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運營技術措施、安全運營宣傳教育、安全運營規(guī)章制度、安全運營隱患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安全運營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2、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運營教育,制訂安全運營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
實施安全運營監(jiān)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運營管理人員。
三、責任劃分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市場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市場運營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四、工作人員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1、協(xié)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市場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健全市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7、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五、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
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 的電源應予以 。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
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
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 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 》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六、隱患檢查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
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tǒng)一安排整改。
七、安全教育培訓
1、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2、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3、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己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
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
急救知識;
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
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
運輸安全知識;
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八、獎勵處罰
1、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2、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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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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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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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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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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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3、先進個人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懲罰內容
(1)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2)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
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5、玩忽職守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篇 農產品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為保證我合作社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場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根據農業(yè)部制定的“產地環(huán)境質量標準”、“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產品衛(wèi)生質量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合作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具體內容如下:
一、農藥安全使用管理
1、合作社使用的農藥必須統(tǒng)一采購,專人負責,并要在技術人員的統(tǒng)一指導下進行用藥。
2、采購的農藥必須“三證”俱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要核對相符,確保農藥產品質量,農藥的進倉庫存和出倉使用情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要選用生物源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的化學農藥,禁止使用國家規(guī)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4、做好病蟲測報工作,選擇最佳防治時期,盡量做到低濃度使用。
5、最后一次施用農藥要嚴格遵守采收安全間隔期,盡量降低農藥殘留量,確保產品達到優(yōu)質、安全的標準。
6、使用農藥要注意人畜安全,農藥包裝物要及時收集處理,盡量減少環(huán)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
1、肥料要專人負責,統(tǒng)一采購。
2、購買肥料產品必須有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以確保肥料產品質量合格,肥料的購買和使用情況要進行統(tǒng)一登記。
3、農家肥要經過高溫發(fā)酵達到無害化標準后方可施用。
4、要采用科學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選用有機氮肥,最后一次追肥應在收獲前8天以上。
三、生產安全管理
1、按照農產品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生產過程中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工作。
2、適時采收、包裝,并按法定要求進行標識。
四、運輸安全管理
對運輸工具要清洗干凈,確保運輸過程不會對蔬菜造成污染。
五、倉儲管理
1、肥料、農藥、蔬菜的存儲倉庫要分開,禁止混放。
2、不同種類的農藥要隔開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記、記錄管理
1、對農藥、化肥、種子的購買、存儲、使用情況做好登記工作。
2、對生產、運輸、銷售各個環(huán)節(jié)做好記錄工作。
3、登記、記錄要保存五年以上。
第5篇 某農產品批發(fā)市場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 則
1、為加強市場運營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經營環(huán)境,保護員工、商戶經營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市場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 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經營。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職責
1、設安全運營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辦公室、工程、物業(yè)的副總經理進行監(jiān)管。安全運營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運營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運營技術措施、安全運營宣傳教育、安全運營規(guī)章制度、安全運營隱患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安全運營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2、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運營教育,制訂安全運營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運營監(jiān)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運營管理人員。
三、責任劃分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市場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市場運營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四、工作人員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1、協(xié)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市場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健全市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7、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五、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六、隱患檢查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tǒng)一安排整改。
七、安全教育培訓
1、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2、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3、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己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八、獎勵處罰
1、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2、先進集體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3、先進個人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懲罰內容
(1)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2)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5、玩忽職守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6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guī)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抽查。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是指為了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系統(tǒng)和持續(xù)地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害因素進行檢驗、分析和評價的活動,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jiān)測、普查和專項監(jiān)測等內容。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抽查,是指為了監(jiān)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法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
第四條 農業(yè)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和本行政區(qū)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條件的檢測機構承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提升其檢測能力。
第六條 農業(yè)部統(tǒng)一管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和信息,并指定機構建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庫和信息管理平臺,承擔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綜合分析、結果上報等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和信息。鼓勵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qū)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數據庫。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經費列入本部門財政預算,保證監(jiān)測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章 風險監(jiān)測
第八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應當定期開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需要,可以隨時開展專項風險監(jiān)測。
第九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網絡建設規(guī)劃,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網絡。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監(jiān)測計劃向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的機構下達工作任務。接受任務的機構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計劃編制工作方案,并報下達監(jiān)測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監(jiān)測任務分工,明確具體承擔抽樣、檢測、結果匯總等的機構;
(二)各機構承擔的具體監(jiān)測內容,包括樣品種類、來源、數量、檢測項目等;
(三)樣品的封裝、傳遞及保存條件;
(四)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抽樣方法、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五)監(jiān)測完成時間及結果報送日期。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分布及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監(jiān)測品種、監(jiān)測區(qū)域、監(jiān)測參數和監(jiān)測頻率。
第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抽樣應當采取符合統(tǒng)計學要求的抽樣方法,確保樣品的代表性。
第十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應當按照公布的標準方法檢測。沒有標準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標準方法,但應當遵循先進技術手段與成熟技術相結合的原則,并經方法學研究確認和專家組認定。
第十四條 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任務的機構應當按要求向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jiān)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第十五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風險監(jiān)測形勢會商制度,對風險監(jiān)測結果進行會商分析,查找問題原因,研究監(jiān)管措施。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上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jiān)測數據和分析結果,并向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衛(wèi)生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部門通報。
農業(yè)部及時向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衛(wèi)生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監(jiān)測結果。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發(fā)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結果及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風險監(jiān)測工作的抽樣程序、檢測方法等符合本辦法第三章規(guī)定的,監(jiān)測結果可以作為執(zhí)法依據。
第三章 監(jiān)督抽查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點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jiān)測結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中發(fā)現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抽查工作。
第二十條 監(jiān)督抽查按照抽樣機構和檢測機構分離的原則實施。抽樣工作由當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執(zhí)法機構負責,檢測工作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負責。檢測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協(xié)助實施抽樣和樣品預處理等工作。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實施監(jiān)督抽查的,不受前款規(guī)定的限制。
第二十一條 抽樣人員在抽樣前應當向被抽查人出示執(zhí)法證件或工作證件。具有執(zhí)法證件的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名。
抽樣人員應當準確、客觀、完整地填寫抽樣單。抽樣單應當加蓋抽樣單位印章,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被抽查人為單位的,應當加蓋被抽查人印章或者由其工作人員簽字或捺印。
抽樣單一式四份,分別留存抽樣單位、被抽查人、檢測單位和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
抽取的樣品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人簽字或捺印確認后現場封樣。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絕抽樣:
(一)具有執(zhí)法證件的抽樣人員少于兩名的;
(二)抽樣人員未出示執(zhí)法證件或工作證件的。
第二十三條 被抽查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告知拒絕抽樣的后果和處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現場填寫監(jiān)督抽查拒檢確認文書,由抽樣人員和見證人共同簽字,并及時向當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對被抽查農產品以不合格論處。
第二十四條 上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監(jiān)督抽查的同一批次農產品,下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重復抽查。
第二十五條 檢測機構接收樣品,應當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tài)、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測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單的記錄是否相符,對檢測和備份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必要時,在不影響樣品檢測結果的情況下,可以對檢測樣品分裝或者重新包裝編號。
第二十六條 檢測機構應當按照任務下達部門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據進行檢測與判定。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檢測的,應當遵守相關操作規(guī)范。
檢測過程中遇有樣品失效或者其他情況致使檢測無法進行時,檢測機構應當如實記錄,并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七條 檢測機構不得將監(jiān)督抽查檢測任務委托其他檢測機構承擔。
第二十八條 檢測機構應當將檢測結果及時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應當在確認后24小時內將檢測報告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和抽查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抽查地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抽查人。
第二十九條 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下達任務的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復檢。
采用快速檢測方法進行監(jiān)督抽查檢測,被抽查人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4小時內書面申請復檢。
第三十條 復檢由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
復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方法。
復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測機構承擔。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應當及時依法查處,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查處。
第四章 工作紀律
第三十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費用,監(jiān)測樣品由抽樣單位向被抽查人購買。
第三十三條 參與監(jiān)測工作的人員應當秉公守法、廉潔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被抽查人或者與其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與抽樣、檢測工作。
第三十四條 抽樣應當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改變。
抽樣人員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樣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五條 檢測機構應當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檢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檢測機構不得利用檢測結果參與有償活動。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測任務承擔單位和參與監(jiān)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對監(jiān)測工作方案和檢測結果保密,未經任務下達部門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抽樣和檢測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由任務承擔單位作出相應處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違反監(jiān)測數據保密規(guī)定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對任務承擔單位的負責人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處罰。
第三十九條 檢測機構無正當理由未按時間要求上報數據結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承擔檢測任務的資格。
檢測機構偽造檢測結果或者出具檢測結果不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處罰。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規(guī)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7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管理制度
檢測室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驗的方針、政策和辦法,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強化質量安全意識,抑制外界對檢驗檢測工作的干擾,確保質檢結果的公正。
2、定期對檢測室技術人員進行質量教育,使其徹底掌握檢驗手段和方法,弄清檢測目的和要求,提高檢測效率。
3、檢測室對所有檢驗人員施行培訓上崗制,加強檢驗人員技能培訓,使其及時了解和掌握新的檢驗方法。
4、檢測室人員嚴于律己,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按照標準操作;來訪者進入實驗室請穿戴工作服和鞋套,非實驗室人員非請勿入。
5、禁止在檢測室內吸煙、喝酒、打牌、進餐、會客、大聲喧嘩、打鬧嬉戲;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煙頭、瓜果、皮核等雜物,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
6、愛護實驗用品,定期對儀器試劑等用品檢查校正,并用標簽標明,做好記錄;所有用品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外借、轉讓、占為私有。
7、按照規(guī)定標準規(guī)范使用實驗儀器等物品,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由于人為因素造成儀器等物品損壞,按原價賠償。
8、檢測室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嚴格按規(guī)定標準、規(guī)程進行樣品抽檢、驗收和檢驗。
9、檢測室內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蝕的物品及廢液處置應按有關要求執(zhí)行,以免污染環(huán)境,引發(fā)事故。
10、檢測結束后,要及時清洗器皿,歸放原位,嚴禁隨拿隨放、肆意堆疊。
11、離開檢測室前認真檢查水電、儀器、藥品等,務必使其處于安全狀態(tài)。
12、檢測室值班人員要做好當天值日記錄。
器材管理與使用制度
1、實驗器材應符合標準要求,保證準確可靠,凡計量器具須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方能使用。
2、實驗器材實行專人負責制,使用前聯(lián)系負責人,出現問題追究負責人。
3、實驗器材的使用務必按照規(guī)定標準規(guī)范操作,方法步驟如有更改,請示研究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使用結束后及時關掉電源,做好清潔工作,并做儀器使用記錄。
4、器材設備不經負責人同意,不得外借;定期對器材檢查、維護、校正,使之處于正常狀態(tài)。
5、精密儀器不得隨意移動,使用過程出現問題,立即停用并將問題反映給器材負責人,不得私自拆動,經負責人同意填報修理申請后,報送維修部門檢修。
藥品管理與使用制度
1、藥品管理按其性質分類存放、專柜保存,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風干燥,藥品標簽、登記清楚,劇毒藥品加鎖存放、易燃、揮發(fā)、腐蝕品種單獨貯存,定期對藥品進行檢查校正,過期藥品按照其特性做無害化處理。
2、藥品的保管、發(fā)放和回收由專人負責,嚴禁亂拿誤用,造成事故追究負責人責任。
3、藥品定制、采購由專人管理,并建立賬目,定期檢查藥品使用情況,以便提前做出購買計劃,以免影響檢測。
4、嚴禁私自出借或饋送藥品試劑,外單位借用時需經負責人同意,并做好記錄。
5、藥品的使用要講究節(jié)約,按規(guī)則使用,嚴禁污染藥品;藥品使用前,要先檢查藥品的保存情況及有效性,用后應蓋緊封嚴,及時歸位,做好使用登記。
6、廢液要用專門容器回收,集中銷毀處理,嚴禁亂倒亂放,以免污染環(huán)境,造成事故。
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檢測室資料檔案制度,所有檢測數據、實驗記錄等紙質版資料必須歸類存檔,電子版資料必須備份保存,專人負責。
2、屬不宜公開的資料檔案一律保密,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調閱、更改;有關部門需要查閱資料,問明用意,提出書面申請,經領導同意后方可提供,否則,
一律不予接待。
3、檢測數據要真實可靠,實驗記錄應規(guī)范整潔,并需要檢測人員簽字確認。
4、資料檔案的存放保管,注意防蟲、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確保資料完好無損。
5、清理和處理資料檔案時,要按《檔案法》的要求處理相關資料。
第8篇 鄉(xiāng)鎮(zhèn)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站檢測室管理制度
鄉(xiāng)鎮(zhèn)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站檢測室應當懸掛并嚴格執(zhí)行抽樣檢測制度、農產品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流程、檢測室管理制度。
1、抽樣檢測制度
(1)按照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方案,科學制定實施農產品檢測抽樣計劃。
(2)每次抽取樣品須由至少2名工作人員共同實施,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范進行抽樣,及時封存樣品,按照規(guī)定事項填寫抽樣、加蓋鄉(xiāng)鎮(zhèn)監(jiān)管站公章并由抽檢工作人員、被抽檢單位或個人共同簽字確認。抽樣單一式三份、分別留存。
(3)抽樣完成后,抽檢人員應當及時將樣品送回檢測室,登記后交由檢測人員實施檢測,并在24小時內出具檢測結果。
(4)檢測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檢測規(guī)程進行檢測,填寫《快速檢測原始記錄表》,在表格右側粘貼欄內粘貼好對應的電腦數據打印紙,打印紙上應顯示檢測時間、標樣數據、樣品數據、操作者姓名等信息,并及時登記監(jiān)測記錄。
(5)每月初將上月抽樣檢測結果匯總上報當地政府和縣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農產品上市、消費高峰期,應當每周匯總報送檢測結果。鼓勵建立信息平臺同步上傳監(jiān)測數據。
(6)抽檢發(fā)現不合格農產品,應當在監(jiān)測結果確認后24小時之內告知被抽檢單位或個人,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
2、農產品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流程
將樣品取樣部分切碎至1cm左右,混勻(葉菜取葉片,帶皮菜取表皮,其他樣品直接切碎)
稱取樣品(葉菜稱2克,非葉菜類取4克)
加入20ml緩沖液,震蕩1-2分鐘
靜置至樣品上層液體澄清
于比色皿中依次加入50ul酶、3ml緩沖液(空白直接加配制的緩沖溶液,樣品加上一步上清液)、50ul顯色劑,比色皿加蓋搖勻
在37℃-38℃下恒溫培養(yǎng)30分鐘
按照檢測順序,依次在裝有空白和樣品的比色皿中分別加入
50ul底物,搖勻后置于儀器中測定
3、檢測室管理制度
檢測室應當保持整潔、安靜,安裝防火、防盜設施,各種儀器、器皿、試劑標志清晰,不得存放與檢測無關的物品。
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檢測室,禁止在檢測室吸煙、進餐,不得在檢測室從事與檢測無關的活動。
(3)檢測人員工作時應當統(tǒng)一穿著工作服,檢測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4)各類試劑應當分類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試劑應當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5)儀器設備、物品使用完畢后,應當清洗潔凈并歸還原處,保持良好狀態(tài)。
(6)下班時須切斷檢測室電源、水源,關閉好門窗。
第9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1、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
2、農產品生產企業(y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種養(yǎng)大戶、家庭農場應當具備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設施條件,落實質量安全制度,明確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加強自律管理;公開承諾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區(qū)域生產、捕撈、采集食用農產品和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
4、農產品生產企業(y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應當組織生產管理人員和農戶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培訓,推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健康養(yǎng)殖,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自律性巡查監(jiān)督。
5、合理使用化肥、農藥、獸藥、農用薄膜等化工產品,防止對農產品產地造成污染。依法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落實包裝標識、追溯管理和召回處置等規(guī)定。
6、開展自檢或委托檢測機構對生產銷售的農產品進行質量檢測,不得收購、銷售不合格農產品;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農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檢。
7、食用農產品入市須同時具備包裝標識或產地證明、檢測合格證明;認證農產品入市銷售時使用認證標識的,須按規(guī)定附具質量認證證書;依法需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附具檢疫合格標志、檢疫合格證明。
第10篇 某農產品批發(fā)市場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總 則
1、為加強市場運營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經營環(huán)境,保護員工、商戶經營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市場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 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經營。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職責
1、設安全運營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辦公室、工程、物業(yè)的副總經理進行監(jiān)管。
安全運營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運營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運營技術措施、安全運營宣傳教育、安全運營規(guī)章制度、安全運營隱患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安全運營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2、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運營教育,制訂安全運營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
實施安全運營監(jiān)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運營管理人員。
三、責任劃分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市場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市場運營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四、工作人員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1、協(xié)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市場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健全市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7、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五、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
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 的電源應予以 。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
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
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 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 》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六、隱患檢查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
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tǒng)一安排整改。
七、安全教育培訓
1、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2、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3、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己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
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
急救知識;
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
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
運輸安全知識;
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八、獎勵處罰
1、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2、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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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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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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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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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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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3、先進個人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懲罰內容
(1)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2)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
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5、玩忽職守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1篇 某鄉(xiāng)鎮(zhèn)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站檢測室管理制度
鄉(xiāng)鎮(zhèn)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站檢測室應當懸掛并嚴格執(zhí)行抽樣檢測制度、農產品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流程、檢測室管理制度。
1、抽樣檢測制度
(1)按照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測方案,科學制定實施農產品檢測抽樣計劃。
(2)每次抽取樣品須由至少2名工作人員共同實施,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范進行抽樣,及時封存樣品,按照規(guī)定事項填寫抽樣、加蓋鄉(xiāng)鎮(zhèn)監(jiān)管站公章并由抽檢工作人員、被抽檢單位或個人共同簽字確認。抽樣單一式三份、分別留存。
(3)抽樣完成后,抽檢人員應當及時將樣品送回檢測室,登記后交由檢測人員實施檢測,并在24小時內出具檢測結果。
(4)檢測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檢測規(guī)程進行檢測,填寫《快速檢測原始記錄表》,在表格右側粘貼欄內粘貼好對應的電腦數據打印紙,打印紙上應顯示檢測時間、標樣數據、樣品數據、操作者姓名等信息,并及時登記監(jiān)測記錄。
(5)每月初將上月抽樣檢測結果匯總上報當地政府和縣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農產品上市、消費高峰期,應當每周匯總報送檢測結果。鼓勵建立信息平臺同步上傳監(jiān)測數據。
(6)抽檢發(fā)現不合格農產品,應當在監(jiān)測結果確認后24小時之內告知被抽檢單位或個人,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
2、農產品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流程
將樣品取樣部分切碎至1cm左右,混勻(葉菜取葉片,帶皮菜取表皮,其他樣品直接切碎)
稱取樣品(葉菜稱2克,非葉菜類取4克)
加入20ml緩沖液,震蕩1-2分鐘
靜置至樣品上層液體澄清
于比色皿中依次加入50ul酶、3ml緩沖液(空白直接加配制的緩沖溶液,樣品加上一步上清液)、50ul顯色劑,比色皿加蓋搖勻
在37℃-38℃下恒溫培養(yǎng)30分鐘
按照檢測順序,依次在裝有空白和樣品的比色皿中分別加入
50ul底物,搖勻后置于儀器中測定
3、檢測室管理制度
檢測室應當保持整潔、安靜,安裝防火、防盜設施,各種儀器、器皿、試劑標志清晰,不得存放與檢測無關的物品。
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檢測室,禁止在檢測室吸煙、進餐,不得在檢測室從事與檢測無關的活動。
(3)檢測人員工作時應當統(tǒng)一穿著工作服,檢測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4)各類試劑應當分類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試劑應當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5)儀器設備、物品使用完畢后,應當清洗潔凈并歸還原處,保持良好狀態(tài)。
(6)下班時須切斷檢測室電源、水源,關閉好門窗。
第12篇 無公害農產品投入品管理制度
為了達到科學合理選用使用農業(yè)投入品,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種苗管理使用制度:蘋果無公害產品生產要嚴格控制苗木來源,品種需優(yōu)質、真實、可靠,堅決禁止劣質苗木及品種進園。
二、農藥管理使用制度:農藥使用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執(zhí)行;在生產中不得使用的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和國家明文規(guī)定不得在農作物上使用的農藥;設立專門的農藥倉庫和保管人員,保管人員應核對農藥的數量、品種和“三證”后,方可入庫;盡量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積極使用生物農藥,根據病蟲害發(fā)生情況或有關技術部門的病蟲報告,指導用藥,做到實時防治,對癥下藥,并注意農藥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藥效,嚴格掌握農藥使用的安全間隔期,安全合理使用農藥,及時做好農藥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配合檢測部門嚴格防止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
三、化肥管理使用制度:嚴格執(zhí)行肥料合理使用準則,根據作物生長需要平衡施肥,施用經過無害化處理的有機及配合使用配比合理的無機復合肥。施肥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以多元素肥料為主,單元素肥料為輔;以基肥為主,追肥為輔;肥料應按種類不同分開堆放于干燥、陰涼的倉庫貯存;避免因環(huán)境因素造成肥力損失和環(huán)境污染;外來肥料必須“三證”齊全;不施用城市垃圾,及時做好肥料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
第13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全面提高農產品的質量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保護產地環(huán)境,控制環(huán)境污染,使生產基地環(huán)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標準要求。
二、認真執(zhí)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guī)范,加強農業(yè)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術規(guī)范生產,保證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技術規(guī)范。
三、規(guī)范化采收和安全貯運,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農產品的檢測檢驗力度,確保銷售的產品符合無公害產品的標準。
五、做好基地和產品的認證,加強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的加貼和管理。
六、健全記錄和檔案,建立完善的農產品追蹤服務體系。
七、實行產地環(huán)境和產品質量自檢,逐步推行產地產品檢測合格準入和準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