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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世界銀行貸款出國培訓、考察計劃書
一、 受理
二、 審查
三、 審核
四、 復審
五、 辦理
工作項目:核批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出國培訓、考察計劃
承辦處室:外事處
牽頭副處長:張國慶
法律依據(jù):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出國團組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際[2001]99號)
工作總時限:15個工作日。(不含報局長審批時間)
工作程序:
一、 受理條件:
申辦人需提交以下申辦材料:
1、 利用世行貸款資金年度出國計劃的申請報告
2、 世界銀行對培訓任務的確認件(貸款協(xié)議、評估報告或其他單獨的確認件)
3、 考察或培訓提綱(具體說明考察或培訓的內(nèi)容、目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及出訪國家和在外逗留時間等情況)
標準:申辦材料齊全、規(guī)范、有效。
本崗責任人:張立新、董穎、孫世杰
工作職責:接收符合標準的申辦材料,對不符合標準的申辦材料退申辦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補交的材料名稱及其他要求。
工作時限:1個工作日。
二、 審查標準:
1、 培訓或考察內(nèi)容、時間確屬項目需要,并取得世界銀行的同意;
2、 考察和培訓團組人數(shù)、人員組成、國別、費用標準、時間標準等應符合財政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
本崗位責任人:張立新、董穎、孫世杰
工作職責:
1、負責分管世行貸款項目年度出國計劃的審批工作,對符合審查標準的,寫出同意批復項目單位年度培訓或考察出國計劃的報告,報主管副處長。
2、做到認真審核、情況清晰、控制數(shù)量、講求實效。
3、對不符合標準的申辦材料及時退申辦人,并告知不予批準的理由。
工作時限:8個工作日。
三、 審核
本崗位責任人:主管副處長鮑冀寧
工作職責:
1、審核申辦材料和審查意見。
2、有異議,退審查人員要求重新審查。
3、無異議簽署審核意見后,報處長復審。
工作時限:2個工作日。
四、 復審
本崗責任人:牽頭副處長張國慶
工作職責:
1、對申辦材料和審核意見進行復審。
2、有異議退主管副處長要求重新審核。
3、無異議簽署復審意見后,報主管局長審定。
工作時限: 2個工作日
五、 辦理
本崗責任人:張立新、董穎、孫世杰
工作職責:及時將我局的批復意見通知項目單位
工作時限:在接到主管局長批準件,辦理正式批復文件后2個工作日內(nèi)通知申辦人。
聯(lián)系電話:
監(jiān)督電話:
備注:
凡有異議退回重審件,各程序必須在接件后2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