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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安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73

電氣安管理制度

電氣安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生產活動中的電氣設備安全運行,防止因電氣事故導致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以及生產中斷。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電氣設備的選購與驗收標準

2. 電氣設備的日常維護與檢查

3. 電氣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與資格認證

4. 電氣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程與操作流程

5. 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機制

6. 定期的安全評估與審計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備管理:明確電氣設備的采購、安裝、使用、維修和報廢的流程,確保設備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2. 人員管理:規(guī)定電氣作業(yè)人員的職責,要求定期進行專業(yè)培訓,提升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 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電氣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包括作業(yè)前的檢查、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措施和作業(yè)后的設備保養(yǎng)。

4. 應急預案:建立電氣火災、觸電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確??焖儆行У貞獙ν话l(fā)狀況。

5. 安全檢查:實施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安全隱患。

6. 法規(guī)遵守:確保所有電氣作業(yè)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

重要性

電氣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有效執(zhí)行該制度可以:

1. 預防電氣事故,減少生產中斷,保障企業(yè)運營穩(wěn)定。

2. 保護員工安全,提高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3. 遵守法規(guī),避免因安全事故引發(fā)的法律糾紛和罰款。

4. 提升企業(yè)形象,增強客戶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方案

為確保電氣安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提出以下方案:

1. 建立專門的電氣安全管理小組,負責制度的制定、執(zhí)行和監(jiān)督。

2. 定期組織電氣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 實施電氣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護,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

4. 制定并演練應急預案,提高員工面對突發(fā)情況的應對能力。

5. 加強法規(guī)學習,確保所有電氣作業(yè)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

6. 定期開展安全評估,針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調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過上述措施,我們旨在構建一個安全、高效、合規(guī)的電氣作業(yè)環(huán)境,為企業(yè)的發(fā)展保駕護航。

電氣安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非電工不準玩弄和安裝電器設備。

二、電工上崗操作必須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用好絕緣設備,嚴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

三、對工作認真負責,認真做好各種驗收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杜絕事故發(fā)生,排除各種不安全的隱患。

四、各種電器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國家jgj59-99有關規(guī)定,嚴禁違章操作。

五、定期檢查和檢驗施工用的器具、繩索、絕緣物品及勞保用品,不合格的集中回收,及時處理。還應隨時清理施工現(xiàn)場電箱內的廢材料和有礙施工用電的東西,排除不安全的因素。

六、凡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用電技術教育,使其熟悉新的安全用電技術知識,并熟練掌握操作技術。

七、認真做好各種配電設備的安全用電標志,減少事故的發(fā)生。

八、經常組織項目經理、施工員、專職安全員、班組長、電工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第2篇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目的:建立用電安全規(guī)定

2、范圍:適用于公司用電管理

3、責任者:工程部、用電單位

4、程序:

4.1電氣運行安全

4.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醫(y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

4.1.3 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4.1.5 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1.6 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1.7 做好經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消除

4.1.8 現(xiàn)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檢查。

4.1.9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4.1.10 接地裝置的規(guī)定:

4.1.10.1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4.1.10.2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

4.1.10.3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4.1.10.4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4.1.10.5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4.1.10.6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

4.1.10.7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1.11靜電接地:

4.1.11.1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4.1.12 防雷接地:

4.1.12.1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4.1.12.3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4.1.12.5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4.1.12.6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4.1.12.7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4.1.12.8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shù)目。

4.1.12.9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3 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yè),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4.1.14 變電所必須制訂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guī)定。

4.1.15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員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距離。

4.1.16 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1.17 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4.1.18 凡電氣設備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摸。

4.1.19 未經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yè)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5米、10kv以上為3米。

4.1.22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1.22.1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1.22.2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1.22.3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1.22.4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1.22.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1.22.6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23.1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1.23.2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xiàn)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1.23.4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1.23.5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1.23.6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1.23.7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2電氣檢修安全

4.2.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2.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2.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2.3.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2.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2.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2.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2.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2.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2.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2.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xiàn)場規(guī)定:

4.2.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2.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xiàn)場,了解設備情況。

4.2.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2.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2.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xiàn)場。

4.2.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2.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2.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2.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2.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2.9.1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2.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2.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2.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2.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2.10.1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2(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2.10.3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4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2.10.5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第3篇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5)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五)

一、一般規(guī)定

1、電氣設備、元件、材料等應購置、使用國家許可生產的廠家合格的產品。

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醫(yī)生鑒定智力正常,無妨礙電氣安全工作的疾病。

3、電工應按當?shù)刂鞴懿块T的規(guī)定進行培訓、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門的電工操作資格證,才準操作。調換崗位的電工,必須熟悉新崗位的系統(tǒng)接線和電氣設備性能,才能開始工作。電氣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工作中嚴禁喝酒。

4、電氣線路、設備的裝、拆、修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嚴禁非電氣工作人員進行操作。

5、裝、拆、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電氣安全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并符合規(guī)范,要做到裝得安全、拆得砌底、檢查正常、修理及時。

6、電氣設備和線路絕緣必須良好,安全可靠。

7、電氣設備的安全外殼、金屬構架,必須根椐條件采用保護性接地(零)的措施。

8、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

9、在發(fā)生大量蒸汽、粉塵工作場所要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燃燒危險的氣體、粉塵工作場所和儲存易燃物質的倉庫、廠房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0、定期對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測試,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業(yè)在配電室設備,線路上的工作必須停止進行。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嚴禁登桿作業(yè)。

二、變配電管理

1、建立出入登記制度,除配電值班人員,設備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和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外,其他人員進入變配電室,應按重點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準手續(xù)。

2、變配電室內要保持整潔衛(wèi)生,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在變電室內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種電氣設備,母線應經常清掃,門窗、電纜間要有罩網,以防小動物進入而發(fā)生事故。

3、變配電室必須有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夾鉗、絕緣體、測電筆、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變配電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鉀操作票制度。

三、移動電器管理

1、凡可移動、使用380伏以下工程電壓電器具,均屬移動電器。

2、凡是移動電器均應絕緣良好、金屬外殼要有接地保護,電源的相線上應裝有熔斷保護。

3、移動電器的引線、插頭和插座應無損,并采用國家現(xiàn)行的標準產品,引線應使用額定電壓不低于500伏的橡膠電欖,截面應按電器的容量選定,中間不得有接頭,并用三孔接頭或四孔插頭。插頭和插座的接線應正確、牢固,外殼無破損,防止因接線錯誤或松動而造成外殼帶電的危險。

4、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伏,在井下、鍋爐等金屬容器內或其他特別潮濕和周圍都是危險金屬的場所,行燈的電壓應使用12伏,行燈的電源由專用行燈變壓器供給,變壓器的外殼、鐵芯和二次線圈的一端應可靠接地。嚴禁使用自耦式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5、移動電風扇、電焊機使用單位應定期檢查、檢測,并把測定記錄上報設備部門審核,安全部門備案。

6、移動電器在使用時應注意工作環(huán)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電扇不準用于易燃爆氣燃爆粉塵場所。

四、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電動機為動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時用手握持的電動工具,均屬手持式電動工具。

2、電動工具均應絕緣良好,定期檢測,并有檢測記錄。

3、電動工具的開關應無失靈、缺損、破裂,插頭無破損,規(guī)格應相符。防護罩、蓋和手柄無破損、變形或松動。

4、電動工具在使用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如裝設安全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否則使用者必須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5、無插頭和插頭額定電流小于工具額定電流手持電動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職責

1、設備部門應對各單位的動力照明箱、柜、板統(tǒng)一進行編號。各單位應定期進行檢查,破損和缺件應及時修理。

2、設備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的電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維修、絕緣測定以及是常管理工作。

3、變配電室、高層建筑、存放易燃爆物資的建筑物,均應按規(guī)定裝設接地裝置或避雷裝置。負責維護保養(yǎng)避雷裝置的單位,必須在每年春季前對接地電阻測試完畢,做好記錄,報設備部門審核,交安全部門存檔。

4、設備部門必須嚴格按周期對避雷器、繼電器、電纜等電器設備和線路進行有計劃的檢修和預防性試驗,保證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

5、電氣管理必須由電氣專業(yè)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

第4篇 企業(y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因電流泄漏或觸電引發(fā)事故,根據(jù)《新編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等技術要求,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3、電氣工作人員

3.1電氣作業(yè)人員應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3.2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3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3.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3.5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6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配電柜(箱)安全管理

4.1配電柜(箱)應用不可燃材料(鐵殼)制作。

4.2觸電危險性小的生產場所和辦公室,可安裝開啟式的配電板。

4.3觸電危險性大或作業(yè)環(huán)境較差的加工車間、鑄造、鍛造、熱處理、鍋爐房、木工房等場所,應安裝封閉式箱柜。

4.4有導電性粉塵或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危險作業(yè)場所,必須安裝密閉式或防爆型的電氣設施。

4.5配電柜(箱)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柜(箱)應內無積塵、積水和雜物。

4.6落地安裝的柜(箱)底面應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圍內無障礙物。

4.7保護線連接可靠。

4.8配電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帶電體外露;必須裝設在柜(箱)外表面或配電板上的電氣元件,必須有可靠的屏護。

4.9配電柜(箱)內各電氣元件及線路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不得有嚴重發(fā)熱、燒損現(xiàn)象。配電柜(箱)的門應完好;門鎖應有專人保管。

4.10所有配電柜(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4.11所有配電柜(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持證的電工負責使用管理。

4.12所有配電柜(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13對配電柜(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頭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4.14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并掛牌標志。

4.15配電柜(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經常維修和整潔。

4.16配電柜(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不準亂剪亂接電源線。

4.18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熔體或鐵絲、銅絲、鐵釘?shù)冉饘袤w代替使用。

4.19配電柜(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掛曬衣服等生活用具,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4.20電工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5、電氣線路安全

5.1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5.2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標準。

5.2.1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第5篇 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jié)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tǒng)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接線、安燈、安插座等。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后,由總務處統(tǒng)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規(guī)范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做到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安定鎮(zhèn)學校

2022年8月12日

第6篇 10kv 變配電室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 、變(配)電室值班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電工職責和各項安全技術規(guī)程。

2 、認真遵守電氣設備工作的規(guī)程,無特殊情況變(配)電室值班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法,以備萬一。

3 、對變(配)電室設備應認真巡視,切實認真遵守電氣設備巡視的有關規(guī)定。

4 、倒閘操作需要由二人以上執(zhí)行,非特殊情況不得單獨操作,并嚴格執(zhí)行電氣運行操作規(guī)程。

5 、為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執(zhí)行保證安全的四項技術措施:( 1 )停電、(2 )驗電、(3 )裝設接地線、(4 )懸掛標示牌4和裝設臨時遮攔。

6 、為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組織措施:( l )工作票制度、(2 )操作票制度、(3 )檢查與交底制度、(4 )工作許可制度、(5 )工作監(jiān)護制度、(6 )工作間斷與轉移制度、(7 )工作終結及送電制度、(8 )調度管理制度。

7 、變(配)電室低壓配電柜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作業(yè)應填寫操作票,并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的組織措施與技術措施,在不停電的線路上工作,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批準且有人監(jiān)護。

8 、電氣工作人員在操作、維修電氣設備時,應使用安全用具和工具,并嚴格區(qū)分、合理使用基本絕緣安全用具與輔助絕緣安全用具。遵守使用攜帶型火爐和噴燈的規(guī)定、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的規(guī)定和電氣焊作業(yè)的規(guī)定。

9 、值班工作人員按要求認真正確準時填寫、抄報有關報表,按時上報,并將當日的運行情況、檢修及事故處理情況填入運行記錄。

10 、為了及時掌握運行狀況,盡早發(fā)現(xiàn)設備缺陷,因此對運行中的電氣設備通過人的“視、聽、嗅、觸”器官進行必要的巡視檢查,并按有關巡視檢查內容做好檢查記錄工作。

第7篇 電氣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校內一切電氣設備的敷設、維修必須由電器操作人員執(zhí)行,嚴禁他人亂動。

2.凡從事電氣操作的人員,必須有專業(yè)審核部門頒發(fā)的許可證方可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3.對電氣設備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作詳細記錄,對嚴重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

4.電氣設備的防火用具,不得隨意移做它用。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6.電工的常有工具要定期檢查和做耐壓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以防發(fā)生事故。

7.在校外部執(zhí)行電氣設備的安裝、調試、維修等工作時,也必須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如果聘用非本單位人員操作,也必須持證上崗。

第8篇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介紹

1、 目的:建立用電安全規(guī)定

2、 范圍:適用于公司用電管理

3、 責任者:工程部、用電單位

4、 程序:

4.1 電氣運行安全

4.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醫(y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

4.1.3 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4.1.5 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1.6 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1.7 做好經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消除

4.1.8 現(xiàn)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檢查。

4.1.9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4.1.10 接地裝置的規(guī)定:

4.1.10.1 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4.1.10.2 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

4.1.10.3 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4.1.10.4 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4.1.10.5 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4.1.10.6 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

4.1.10.7 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1.11 靜電接地:

4.1.11.1 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4.1.12.3 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4.1.12.5 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4.1.12.6 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4.1.12.7 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shù)目。

4.1.12.9 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3 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yè),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4.1.14 變電所必須制訂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guī)定。

4.1.15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員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距離。

4.1.16 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1.17 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4.1.18 凡電氣設備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摸。

4.1.19 未經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yè)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5米、10kv以上為3米。

4.1.22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1.22.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1.22.2 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1.22.3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1.22.4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1.22.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1.22.6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23.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1.23.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xiàn)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1.23.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1.23.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1.23.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1.23.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2電氣檢修安全

4.2.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2.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2.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2.3.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2.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2.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2.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2.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2.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2.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2.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xiàn)場規(guī)定:

4.2.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2.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xiàn)場,了解設備情況。

4.2.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2.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2.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xiàn)場。

4.2.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2.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2.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2.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2.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2.9.1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2.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2.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2.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2.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2.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2.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2.10.5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第9篇 工貿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guī)定了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對電氣安全管理、臨時用電、防止人身觸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guī)定,實現(xiàn)優(yōu)質、高效、安全、衛(wèi)生生產。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用電部門、工程部門,也適用于在公司外來施工單位。

三、 機構與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責成各生產現(xiàn)場嚴格貫徹執(zhí)行本規(guī)定,由電工負責落實;

3.2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xiàn)場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體要求

4.1.1 對電氣裝置、設備和線路進行設計、施工或改造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電氣的現(xiàn)行國家標準和安全規(guī)定。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是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后,才能獨立上崗操作。

4.1.3 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操作票制和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制度。

4.1.4 手持式電動工具要嚴格執(zhí)行現(xiàn)行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程的管理、使用、檢查、維修等安全規(guī)定。

4.1.5 生產廠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設備裝置,應定期檢查測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

4.1.6 電氣設備應嚴防水、蒸汽及酸堿等腐蝕,以免造成絕緣損壞甚至斷電事故。

4.1.7 各部門應認真維護電扇、空調、照明日光燈、電源插座、出口安全燈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如損壞應及時聯(lián)系修復。

4.1.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等用電器具。

4.1.9 凡在公司內需臨時用電,應由使用部門(包括外施工單位)在使用前辦理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按照“誰使用,誰辦票”的原則辦理工作票。

4.1.10 在易燃易爆危險區(qū)域一般不準使用臨時用電。若確實需要,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員審核同意才能許可。

4.1.1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4.1.12 臨時用電線路一般為架空、敷設裝置內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準用金屬管材作電線支撐。

4.1.13 臨時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無破損,接頭牢固可靠,有漏電保護器作保險裝置,室外開關有防雨設施,開關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 使用臨時用電的部門,必須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任意變動地點和作業(yè)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量,否則安全員有權停止其使用。

4.1.15 在停止工作期間,應切斷全部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機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

4.2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應加強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減少發(fā)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qū)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fā)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shù)。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1.1電線桿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xiàn)象。

4.2.1.2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4.2.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筑物。應盡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jié)和大風季節(jié)里,這些建筑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4.2.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4.2.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托線是否緊固可靠。

4.2.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fā)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脫現(xiàn)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xiàn)象。

4.2.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銹斷情況。在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4.2.2.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纜線路一般是敷設在地下的,要做好電纜的安全運行與檢查工作,就必須全面了解電纜的敷設方式、結構布置、走線方向及電纜頭位置等。對電纜線路一般要求每季度進行1次安全檢查,并應經常監(jiān)視其負荷大小和發(fā)熱情況。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況及發(fā)生故障時,還須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shù)。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2.1電纜終端及瓷套管有無破損及放電痕跡。對填充電纜膠(油)的電纜終端頭,還應檢查有無漏油溢膠現(xiàn)象。

4.2.2.2對明敷的電纜,應檢查電纜外表有無銹蝕、損傷,沿線掛鉤或支架有無脫落,線路上及附近有無堆放易燃易爆及強腐蝕性物質。

4.2.2.3對暗設及埋地的電纜,應檢查沿線的蓋板和其它覆蓋物是否完好,有無挖掘痕跡,路線標是否完整。

4.2.2.4電纜溝內有無積水或滲水現(xiàn)象,是否堆有雜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線路上各種接地是否良好,有無松動、斷股和銹蝕現(xiàn)象。

4.2.3.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

要搞好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工作,也必須全面了解車間配電線路的布線情況、結構形式、導線型號規(guī)格及配電箱和開關的位置等,并了解車間負荷的大小及車間變電室的情況。對車間配電線路,有專門的維護電工時,一般要求每周進行1次安全檢查,其檢查項目如下:

4.2.3.1檢查導線的發(fā)熱情況。

4.2.3.2檢查線路的負荷情況。

4.2.3.3檢查配電箱、分線盒、開關、熔斷器、母線槽及接地接零裝置等的運行情況,著重檢查母線接頭有無氧化、過熱變色和腐蝕等情況,接線有無松脫、放電和燒毛的現(xiàn)象,螺栓是否緊固。

4.2.3.4檢查線路上及線路周圍有無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絕對禁止在絕緣導線上懸掛物體,禁止在線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對敷設在潮濕、有腐蝕性物體的場所的線路,要定期對絕緣進行檢查,絕緣電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3.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3.2 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3.3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3.4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3.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3.6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4.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4.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xiàn)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4.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4.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4.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4.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4.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5電氣檢修安全

4.5.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5.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5.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5.3.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5.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5.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5.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5.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5.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5.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5.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xiàn)場規(guī)定:

4.5.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5.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xiàn)場,了解設備情況。

4.5.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5.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5.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xiàn)場。

4.5.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5.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5.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5.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5.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5.9.1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5.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5.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5.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5.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5.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5.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5.10.5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第10篇 物流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規(guī)定

1、電氣設備、元件、材料等應購置、使用國家許可生產的廠家合格的產品。

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醫(yī)生鑒定智力正常,無妨礙電氣安全工作的疾病。

3、電工應按當?shù)刂鞴懿块T的規(guī)定進行培訓、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門的電工操作資格證,才準操作。調換崗位的電工,必須熟悉新崗位的系統(tǒng)接線和電氣設備性能,才能開始工作。電氣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工作中嚴禁喝酒。

4、電氣線路、設備的裝、拆、修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嚴禁非電氣工作人員進行操作。

5、裝、拆、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電氣安全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并符合規(guī)范,要做到裝得安全、拆得砌底、檢查正常、修理及時。

6、電氣設備和線路絕緣必須良好,安全可靠。

7、電氣設備的安全外殼、金屬構架,必須根椐條件采用保護性接地(零)的措施。

8、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

9、在發(fā)生大量蒸汽、粉塵工作場所要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燃燒危險的氣體、粉塵工作場所和儲存易燃物質的倉庫、廠房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0、定期對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測試,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業(yè)在配電室設備,線路上的工作必須停止進行。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嚴禁登桿作業(yè)。

二、變配電管理

1、建立出入登記制度,除配電值班人員,設備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和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外,其他人員進入變配電室,應按重點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準手續(xù)。

2、變配電室內要保持整潔衛(wèi)生,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在變電室內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種電氣設備,母線應經常清掃,門窗、電纜間要有罩網,以防小動物進入而發(fā)生事故。

3、變配電室必須有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夾鉗、絕緣體、測電筆、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變配電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鉀操作票制度。

三、移動電器管理

1、凡可移動、使用380伏以下工程電壓電器具,均屬移動電器。

2、凡是移動電器均應絕緣良好、金屬外殼要有接地保護,電源的相線上應裝有熔斷保護。

3、移動電器的引線、插頭和插座應無損,并采用國家現(xiàn)行的標準產品,引線應使用額定電壓不低于500伏的橡膠電欖,截面應按電器的容量選定,中間不得有接頭,并用三孔接頭或四孔插頭。插頭和插座的接線應正確、牢固,外殼無破損,防止因接線錯誤或松動而造成外殼帶電的危險。

4、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伏,在井下、鍋爐等金屬容器內或其他特別潮濕和周圍都是危險金屬的場所,行燈的電壓應使用12伏,行燈的電源由專用行燈變壓器供給,變壓器的外殼、鐵芯和二次線圈的一端應可靠接地。嚴禁使用自耦式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5、移動電風扇、電焊機使用單位應定期檢查、檢測,并把測定記錄上報設備部門審核,安全部門備案。

6、移動電器在使用時應注意工作環(huán)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電扇不準用于易燃爆氣燃爆粉塵場所。

四、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電動機為動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時用手握持的電動工具,均屬手持式電動工具。

2、電動工具均應絕緣良好,定期檢測,并有檢測記錄。

3、電動工具的開關應無失靈、缺損、破裂,插頭無破損,規(guī)格應相符。防護罩、蓋和手柄無破損、變形或松動。

4、電動工具在使用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如裝設安全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否則使用者必須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5、無插頭和插頭額定電流小于工具額定電流手持電動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職責

1、設備部門應對各單位的動力照明箱、柜、板統(tǒng)一進行編號。各單位應定期進行檢查,破損和缺件應及時修理。

2、設備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的電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維修、絕緣測定以及是常管理工作。

3、變配電室、高層建筑、存放易燃爆物資的建筑物,均應按規(guī)定裝設接地裝置或避雷裝置。負責維護保養(yǎng)避雷裝置的單位,必須在每年春季前對接地電阻測試完畢,做好記錄,報設備部門審核,交安全部門存檔。

4、設備部門必須嚴格按周期對避雷器、繼電器、電纜等電器設備和線路進行有計劃的檢修和預防性試驗,保證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

電氣管理必須由電氣專業(yè)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

第11篇 井下防爆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煤礦井下電氣防爆安全工作是礦井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結合我礦機電工作的實際情況,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質量完好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井下防爆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氣工作要求

1、選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四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和更換,嚴禁繼續(xù)使用。

3、嚴禁使用國家淘汰或即將淘汰的電氣設備,已經使用的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逐步更換。

4、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包括五小電氣),防爆率必須達到100%。

5、井下電氣嚴禁出現(xiàn)明火,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設備。

6、煤電鉆綜保、信號綜保裝用率達到100%,動作率達到90%。

7、電氣三大保護裝用率和合格率均達到100%。

8、堅決杜絕井下低壓電纜超長供電。

9、電纜吊掛合格率達到 95%以上,電纜接頭合格率達到100%。

10、防爆檢查人員必須經市縣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由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1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必須進行防爆性能和電氣性能檢驗,由防爆專職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后,簽發(fā)合格證,方可入井使用。

12、井下電氣管理必須建立以下資料:

(1)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電氣性能和電氣保護性能的檢驗記錄。

(2)小型設備及電纜的修理、試驗統(tǒng)計記錄。

(3)非防爆的電氣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記錄。

(4)典型電氣事故記錄和事故報告。

(5)采煤、機掘、普掘工作面的供電統(tǒng)計資料。

(6)井下供電系統(tǒng)圖、電氣設備布置圖和通訊系統(tǒng)圖。

13、井下嚴禁甩掉檢漏繼電器、局扇風電閉鎖、各種電氣保護裝置。否則按失爆處理。

14、有故障的線路不準強行送電,必須由使用維修單位對故障線路進行測試,找出故障點,處理后方可送電。

15、工掘巷道的局扇風機必須實現(xiàn)“三專兩閉鎖”。

16、機電部對井下變電硐室的高低壓開關的過流保護裝置進行計算,并根據(jù)負荷的變化進行整定;對變電硐室的主接地、局部接地每季度進行一次測試處理。

17、井下嚴禁使用油浸電氣設備和油浸電纜。

18、井下使用的供電電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19、儀表和安全用具的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并定期的試驗、檢驗,結果留有記錄。

二、檢查管理措施

1、機電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主要針對井下防爆電氣的安全檢查,根據(jù)檢查結果,采取相應的處罰辦法,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堅持例會制度,機電系統(tǒng)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機電礦長主持的機電例會,解決井下防爆電氣存在的安全問題,通報我礦電氣安全的管理情況。

3、機電礦長對礦井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電部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出防爆電氣的檢修、檢查、考核等管理制度。

4、根據(jù)防爆電氣實際使用情況,合理安排安全資金,逐步淘汰國家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嚴禁采購淘汰的產品。

5、加強對涉及防爆電氣維護、檢修、檢查、管理的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其素質。

6、建立機電事故追查制度,機電部和安全部負責組織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三、考核辦法

1、在上級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中,礦井井下發(fā)現(xiàn)三臺或三臺以上電氣失爆的,全礦停產整頓,并處以責任單位3000元和責任人1000元的罰款;發(fā)現(xiàn)三臺以下失爆的,責令區(qū)隊停產整改,直到把失爆問題處理好,復查后方可恢復生產,并對責任單位處以2000元和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2、井下嚴禁使用國家淘汰的電氣設備,機電礦長對采購設備計劃、采購、驗收負責。

3、防爆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解除其勞動合同。

4、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其它問題,根據(jù)相關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標準的對相關責任者進行相應處罰。

第12篇 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目的

為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因電流泄漏或觸電引發(fā)事故,根據(jù)《新編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等技術要求,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3、電氣工作人員3.1電氣作業(yè)人員應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3. 2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3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3. 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3. 5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 6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配電柜(箱)安全管理

4.1配電柜(箱)應用不可燃材料(鐵殼)制作。

4.2觸電危險性小的生產場所和辦公室,可安裝開啟式的配電板。

4.3觸電危險性大或作業(yè)環(huán)境較差的加工車間、鑄造、鍛造、熱處理、鍋爐房、木工房等場所,應安裝封閉式箱柜。

4.4有導電性粉塵或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危險作業(yè)場所,必須安裝密閉式或防爆型的電氣設施。

4.5配電柜(箱)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

柜(箱)應內無積塵、積水和雜物。

4.6落地安裝的柜(箱)底面應高出地面50~100 mm;

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為

1.2~

1.5m;

柜(箱)前方0.8~

1.2m的范圍內無障礙物。

4.7保護線連接可靠。

4.8配電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帶電體外露;

必須裝設在柜(箱)外表面或配電板上的電氣元件,必須有可靠的屏護。

4.9配電柜(箱)內各電氣元件及線路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

不得有嚴重發(fā)熱、燒損現(xiàn)象。

配電柜(箱)的門應完好;

門鎖應有專人保管。

4.10所有配電柜(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4.11所有配電柜(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持證的電工負責使用管理。

4.12所有配電柜(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

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

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13對配電柜(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頭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4.14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并掛牌標志。

4.15配電柜(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經常維修和整潔。

4.16配電柜(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不準亂剪亂接電源線。

4.18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熔體或鐵絲、銅絲、鐵釘?shù)冉饘袤w代替使用。

4.19配電柜(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

嚴禁掛曬衣服等生活用具,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4.20電工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

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5、電氣線路安全

5.1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5.2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標準。

5.2.1 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

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2.2 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

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

室外應≥3.5m;

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6m。

5.3電纜線路應盡量采用電纜溝或電纜隧道敷設、直接埋入地下敷設、必要時橋架敷設、支架敷設等方式,但敷設質量、高度必須符合要求。

電力電纜的終端頭和中間接頭,應保證密封良好,防止受潮漏電。

5.4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

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由班組負責人填寫,車間負責人簽字,制造部審查核同意,由專職電工架設。

5.5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嚴禁使用普通多用插頭拖板和普通電線,應用移動式配電箱和合格電纜線。

經機動車輛通道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5.6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

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5.7臨時電氣線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使用,不得超時。

使用期限為一星期,超過一星期的,要辦理延期手續(xù)。

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一個月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5.8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5.9嚴禁無《電工作業(yè)操作證》人員拆裝、修理電氣設施、設備。

6、動力管線的維修管理

6.1所有動力管線是指儲氣罐、有汽(氣)壓泵、有壓力的管道(水、氣、暖)等。

必須經生產部門技術人員進行鑒定,確保各指示儀表無壓力后,方可進行拆卸或修理。

6.2正在運行狀態(tài)中的管路、管線不得進行修理。

應報告有設備動力部門和經過批準停運后,方可進行。

6.3對故障原因未查清時、備品備件可能不符合時,不得輕易拆卸進行修理,以免耽誤動力的正常供應。

6.4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進行修理。

6.5對各動力管線要定期巡檢。

“月檢”(含日常檢查)由各崗位人員進行;

“季檢”由維修技術人員協(xié)同進行;

“年檢”(含半年檢)由生產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

確保各動力管線正常的運行狀態(tài)。

杜絕跑、冒、滴、漏的現(xiàn)象發(fā)生。

6.6操作使用部門及人員對各動力管路、管線發(fā)生異?,F(xiàn)象或隱患,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以便進行修理和排除。

嚴禁非技術人員擅自拆卸或修理。

6.7電力線路和水、暖、氣管路的安裝和敷設要符合各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

6.8各類動力管線維修人員,要熟悉管線的規(guī)格型號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時,停送正確,確保動力的正常供給和運行。

7、電氣照明

7.1明裝插座應離地面

1.3m,暗裝插座一般不低于0.3m,特殊場合下不低于0.15m。

7.2單相二孔、三孔插座,其右孔接相線,左孔接零線;

單相三孔及三相四孔的接地或接零線均應接在零線的干線上方,單相接地線不能在插座內并接。

7.3燈具配件應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燈罩破裂等現(xiàn)象,相線應接在中心舌片上,零線接在螺紋的端子上。

7.4燈具各回路絕緣電阻一般不小于0.5mω。

7.5每個照明回路的燈和插座數(shù)不宜超過25個,并配有15a及以下的熔斷絲進行保護。

7.6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m(在墻上安裝的不低于2.5m)。

7.7行燈的安全電壓不得超過36v,特別潮濕場所、鍋爐和金屬容器內工作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7.8 36v以下的變壓器安裝時,電源側應用短路保護,外殼鐵芯和低壓端或中心均應接地或接零。

7.9吊燈吊具重量超過3kg時,應埋吊鉤或安全螺栓。

軟線吊燈限于1kg以下,否則應加吊鏈。

8、 開關、吊扇

8.1開關的安裝應便于操作,電器、燈具的相線應經開關控制,距地面高度應符合:8.

1.1拉線開關一般應在2至3m,距門框0.15—0.30m。

8.

1.2其他種類的開關一般為

1.3m,距門框0.15—0.30m。

8.2吊扇掛鉤直徑不得小于φ10mm,扇葉距地面高度不應低于2.5m,并且 齊全,接線正確,運轉時扇葉不應有明顯顫動。

8.3照明配電板底邊距地面不應低于

1.8m,配電箱底邊距地面一般為

1.5m。

8.4三相四線制供電的照明工程,各項負荷應盡量均勻分配。

8.5開關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均應牢固,并良好接地或接零。

8.6中性線或接地線禁止通過保護元件接地。

8.7凡停止使用的電氣裝置,應切斷電源開關或保險,并將線頭包好絕緣。

9、 機床電氣裝置

9.1機床上的各種開關、保險、插座、按鈕均應裝在金屬箱內,不得裸露,金屬箱應密封并接地。

9.2機床上的電氣線路,均應安裝在金屬管內,管體應良好接地,管口須密封。

9.3機床上的照明應采用低壓照明燈,燈架、燈頭、燈罩均應確保完好無損。

9.4機床電氣箱內的線路應力求清楚、整齊、美觀,不準有鐵屑、油污或其它粉塵侵入。

9.5機床線路的連接端子和其它二次線路,均應帶彈簧墊圈。

10、 電動機

10.1電動機的安裝應牢固,并應根據(jù)不同情況選用電機。

10.2電動機的金屬外殼應根據(jù)要求接地或接零。

10.3電動機的冷態(tài)絕緣電阻應不小于0.5mω。

11、 手動工具

1

1.1手動工具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或接零,工業(yè)電動工具應加裝漏電保護器(二類電動工具除外)。

1

1.2手動工具使用前應先檢查外殼是否帶電,導線應采用多股絕緣護套線。

12、 接地裝置

12.1所有電氣裝置部份均應保護接地,如電機變壓器、配電柜、穿線管等。

12.2各種電氣裝置的接地線和接零線的最小允許截面積應符合下列要求:

1

2.2.1 機床電器裝置總接地引入線,采用絕緣多股銅絞線其截面積不小于6㎜2.

1

2.2.2 照明燈具、分盒線、開關箱、保險箱、外護管等接近地線段的截面積不小于2.5㎜2.

1

2.2.3 電力電纜接地線應采用裸銅絞線,截面積一般不小于25㎜2.

1

2.2.4 接地電阻和裝置應每年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13、避雷裝置

13.1凡易遭受雷擊的生產設備、房屋應按規(guī)定安裝避雷針、避雷帶或避雷器。

13.2避雷針(帶)與引下線之間的連接應采用焊接,在引下線距地面

1.5—

1.8m處設置斷線卡。

13.3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ω,避雷裝置按建筑物的類別確定。

第13篇 學校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用水安全

⒈學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經常檢查維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來臨前,要將室外水管做保暖處理。

⒊學校自備水源(為解決學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給水設施)必須有衛(wèi)生許可證,并定期請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行水質檢測。

⒋ 學校要建立自備水源衛(wèi)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設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水源管理人員每年必須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者方能上崗。

⒌學校自備水源距離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須30米以上。

水源周圍環(huán)境必須保持清潔衛(wèi)生。

嚴防投毒事故的發(fā)生。

二、用電安全

⒈學校用電線路的鋪設,必須達到國家建設規(guī)范和電業(yè)部門的要求。

⒉嚴格用電管理。

教職工宿舍不得使用電飯鍋、熱得快、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教職工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必須做到人走電斷。

學生宿舍除照明燈外,一律不準使用其他電器。

規(guī)范用電線路,任何場所不得私拉、亂拉電線,安裝插座、開關。

⒊定期對學校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進行檢查。

及時更換老化的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

⒋規(guī)范教職工家屬宿舍的用電管理,家屬宿舍用電線路的更改必須由學校統(tǒng)一進行,不超負荷使用電器。

⒌學校室內外用電線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絕緣管。

⒍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在宿舍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防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三、用氣安全

⒈相關人員要掌握正確使用煤氣的方法。

當自動點火的灶具連續(xù)打火未點燃時,應稍等片刻,讓已流出的煤氣散發(fā)后再點火,以防引起火災。

⒉要用專用橡膠管連接灶具,并經常檢查,防止橡皮管松脫、老化、破裂、蟲咬。

⒊要正確使用沼氣設備,遵守安全規(guī)范,檢查沼氣池時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氣和天然氣后,必須將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開關全部 。

第14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匯編(52頁)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編號共頁

編制人審核人批準人

1目的

建立健全有效的電氣安全管理體系,實行電力系統(tǒng)及設備從規(guī)劃、設計、選型、制造、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管理,做到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優(yōu)化資產配置,落實設備實物和價值綜合管理工作,保證設備資產的安全完好和經濟有效使用,為公司生產經營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榆能化公司電氣設備安全可靠、平穩(wěn)運行及作業(yè)等。

3職責

3.1公司電儀中心職責

3.1.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電氣管理制度。

3.1.2制定公司電氣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細則和規(guī)程,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3.1.3組織編制公司電力系統(tǒng)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和主要技術改造方案。

3.1.4負責組織公司電力系統(tǒng)安全可靠性分析、風險評價和電氣設備狀態(tài)評估,為電力系統(tǒng)的運行、規(guī)劃、檢修、隱患治理等提供理論依據(jù)。

3.1.5組織編制公司電氣設備、設施大修和改造計劃,審核關鍵設備檢修及技術改造方案。

3.1.6負責編制并實施公司電氣設備更新、改造計劃。審核公司關鍵電氣設備選型,會簽技術協(xié)議。

3.1.7負責電氣設備、設施的拆遷、調撥及報廢。

3.1.8加強電氣技術監(jiān)督工作,組織開展電氣設備檢查和評比,組織關鍵電氣設備的運行統(tǒng)計和技術分析工作。

3.1.9定期組織公司電氣專業(yè)管理工作會議,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3.1.10負責編制電氣專業(yè)報表。

3.1.11負責編制和審定節(jié)電措施。

3.1.12負責供電系統(tǒng)變壓器報裝報停手續(xù),簽訂供電合同和發(fā)電機并網協(xié)議。

3.1.13負責收集重要變電站運行設備的電力、電量記錄,根據(jù)用電指標和上級要求負責電力平衡、核定用戶用電量。

3.1.14負責公司電力系統(tǒng)運行方式管理、繼電保護管理和電氣綜合自動化系統(tǒng)管理。

3.1.15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倒閘操作指令的下達、檢修工作的審批;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倒閘操作和檢修許可。

3.1.16負責指揮公司電力系統(tǒng)事故處理。

3.1.17負責公司電力系統(tǒng)綜合自動化建設、繼電保護自動裝置的管理、電氣設備信息化管理、狀態(tài)檢測及故障診斷工作。

3.1.18負責組織公司級電氣設備事故原因調查、分析、處理和統(tǒng)計;組織編制電氣設備故障應急預案。

3.1.20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開展電氣專業(yè)技術攻關。

3.1.21參與基建、擴建擴、技措、改造等項目的方案審查、設備招標和竣工驗收。

3.1.22負責公司電氣“三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電力系統(tǒng)和主要電氣設備的技術資料,建立電氣設備技術臺帳。

3.1.23負責公司無功負荷平和補償,確保變電所功率因數(shù)達到0.90,與陜西電網聯(lián)絡線功率因數(shù)不低于0.90。

3.1.24負責電氣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工作。

3.1.25負責全公司的計量工作。

3.2 公司生產部負責組織生產裝置電力消耗標定,參與電氣設備技術改造和節(jié)電技術的推廣應用。

3.3 公司安環(huán)部職責

3.3.1參與審定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程》、《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檢查并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3.3.2參與對施工現(xiàn)場用電作業(yè)和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3.3.3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由電氣原因造成的著火、爆炸、人員傷亡事故。

3.3.4負責定期更新電氣方面國家、行業(yè)、地方的標準、規(guī)范、運行和檢修規(guī)程等。

3.4 物資采供部

3.4.1負責按電氣標準規(guī)范和技術要求,組織電氣設備采購和驗收,保障電氣設備質量。

3.5 各生產裝置職責

3.5.1檢查本單位電氣管理的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3.5.2組織開展本單位電氣設備日常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用電檢查和問題整改。

3.6公司外部用電單位職責:

3.6.1 嚴格執(zhí)行公司《電力安全管理規(guī)程》、《電力調度規(guī)程》等有關電氣管理規(guī)章制度。

3.6.2 嚴格執(zhí)行電氣“三三二五”制。

3.6.3 履行供用電合同及用電協(xié)議。

3.6.4 負責用電范圍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時向電儀中心及生產調度部門報告發(fā)生的電氣設備事故。

4管理內容

4.1基本要求

4.1.1本規(guī)定中的電力系統(tǒng),是指公司內發(fā)、輸、供、配電系統(tǒng)的總稱。

4.1.2電氣設備管理原則

(1)堅持安全、技術、經濟并重原則,確保電力系統(tǒng)及電氣設備的安全、可靠、穩(wěn)定、經濟運行。

(2)遵循電力系統(tǒng)的客觀運行規(guī)律,積極開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風險評價、電氣設備狀態(tài)評估工作,持續(xù)開展電氣隱患治理,及時消除設備缺陷,避免建設項目不合理依托原有電力系統(tǒng)。

(3)堅持可持續(xù)發(fā)展,努力保護環(huán)境,促進節(jié)能降耗。

(4)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yè)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

(5)堅持技術進步、科技創(chuàng)新,推廣先進的管理理念,應用先進、成熟的電氣技術和信息化技術,提高專業(yè)管理水平,實現(xiàn)電氣管理的科學、規(guī)范、高效、經濟。

4.2 管控目的及方式

4.2.1 根據(jù)公司生產、發(fā)展的需求,在國家有關政策指導下,按照安全性、經濟性并重和技術合理的方針,同步落實技術、組織措施和項目資金,不斷優(yōu)化電源配置,完善電網結構,不斷提高電氣設備裝備水平和自動化水平,確保電力系統(tǒng)的安全性、可靠性、穩(wěn)定性和經濟性。

4.2.2將電氣管理工作計劃,納入公司責任制考核體系,定期檢查和考核。

4.2.3電氣管理要圍繞著安全發(fā)、供、用電為中心,經濟運行為重點,建立健全電氣管理網絡,統(tǒng)一調度,分級管理,嚴格執(zhí)行“三三二五”制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不斷改善和提高電氣設備的技術、裝備的運行水平和長周期運行能力。

4.3 電氣設備管理內容及要求

4.3.1 電氣設備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前期、運行與維護、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安全節(jié)能、設備缺陷、更新和報廢等方面的管理。

4.3.2 前期管理

4.3.2.1設備的前期管理是指設備全過程管理中規(guī)劃、設計、選型、制造、購置、安裝、投運階段的管理工作。為使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設備的前期管理。

4.3.2.2 電氣設備設計資料管理

(1)熱電廠(變電所)的廠(站)址選擇及系統(tǒng)設計,應經過經濟技術論證的文件。

(2)電氣設備按生產裝置的實際需求和設計部門、選型要求配置的技術資料。

(3)電氣設備、設施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guī)、行業(yè)、公司的標準和規(guī)定,具備確保人身安全、消防、防爆、反腐蝕、環(huán)境保護等的技術文件。

(4)公司與榆林電網間聯(lián)絡線路,用于電量結算的電流互感器(ctc),應具有2組準確等級為0.2s的二次繞組;公司內部及其它用于電量結算的電流互感器宜用準確等級為0.2s級ct用于電量結算的電壓互感器,其二次繞組準確等級應為0.2級的技術文件和批復文件。

(5)設計單位根據(jù)業(yè)主運行要求、威脅安全運行的電氣設備問題和事故教訓,改進設計的設計變更文件。

4.3.2.3 電氣設備采購

(1)電氣設備采購前必須經過技術經濟論證,簽訂技術協(xié)議。

(2)電氣設備采購必須堅持質量第一、比質比價的原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設備監(jiān)造、實行中間質量檢驗,嚴格進廠設備的質量驗收,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并按規(guī)定進行商檢。

(3)重要設備購置合同簽訂后,使用單位應派人員到制造廠進行監(jiān)造。

4.3.2.4電氣設備安裝、驗收

(1)電氣設備的安裝施工單位必須有相應的資質和施工能力以及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電氣設備的安裝施工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執(zhí)行國家現(xiàn)行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編制并由公司審批。

(2)電氣設備安裝后必須經過調試和試運行,運行維護單位全過程參與。

(3)電氣設備投用前必須經過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驗收。

(4)電氣設備移交時,施工單位應將專用工具、測量測儀器、隨機備件等進行整理、清點,列出清單后移交使用單位,同時在竣工驗收后30天內將設備的隨機資料、安裝記錄、試驗記錄、調試報告、有關設計修改的說明書和附圖、竣工圖、隱蔽工程圖移交使用單位。

(5)電氣設備投用前,公司電儀中心應根據(jù)設備的特點編印培訓教材和操作規(guī)程,開展技術培訓、反事故演練等工作。

4.3.3 運行、維護和檢修

4.3.3.1基本要求

(1)嚴格執(zhí)行《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公司電氣管理規(guī)章和制度。

(2)認真執(zhí)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圖、三定、五規(guī)程、五記錄)?!叭薄敝腹ぷ髌?、操作票、臨時用電票;“三圖”指一次系統(tǒng)圖、二次回路圖、電纜走向圖;“三定”指定期檢修、定期試驗、定期清掃;“五規(guī)程”指檢修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事

故處理規(guī)程?!拔逵涗洝敝笝z修記錄、試驗記錄、運行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3)應制定“三票”填寫執(zhí)行規(guī)定,并根據(jù)需要及時修訂。

(4)各單位電氣一次系統(tǒng)圖、二次回路圖、電纜走向圖應是完整的竣工圖紙,必須與現(xiàn)場實際相吻合。

(5)電氣運行及維護人員應按電氣設備巡回檢查制度,開展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并做好相應巡檢記錄。

(6)電氣設備的試驗項目及標準執(zhí)行電力行業(yè)現(xiàn)行《電力設備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公司《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并采用電氣設備狀態(tài)監(jiān)測技術,及時診斷設備運行隱患。定期檢修與生產運行發(fā)生矛盾時,企業(yè)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安排檢修、試驗。

(7)公司應編制《電氣運行規(guī)程》、《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并根據(jù)設備變化狀況及時修訂。

(8)應用先進的在線監(jiān)測、離線狀態(tài)檢測、故障診斷新技術和新設備,及時發(fā)現(xiàn)設備隱患,提高電氣設備預知檢修水平。

(9)變電站(發(fā)電廠電氣)控制室、繼電保護裝置室、重要裝置的高、低壓變配電室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相對濕度 40%-70%為宜,變壓器室的排風溫度不宜超過40℃。

(10)建立健全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設備變更、調撥時,其檔案隨設備移交。檔案管理人員變更時,必須按照檔案管理規(guī)定組織交接。

(11)加強電力線路、開關、刀閘等接頭、接點的測溫,站內每周至少進行兩次測溫檢查,站外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測溫檢查,變電站每天進行一次熄燈檢查,并認真做好記錄。

(12)電氣設備的維護檢修執(zhí)行公司《電氣設備維護檢修規(guī)程》。

4.3.3.2發(fā)電機

(1)本規(guī)定所稱發(fā)電機是指公司自備熱電廠(站)接入地方電網并網運行的發(fā)電機組。

(2)公司制定《發(fā)電機運行規(guī)程》、《發(fā)電機事故處理規(guī)程》和《啟動方案》。

(3)對機組進行定人、定時巡檢,及時消除運行隱患和缺陷,并開展“特護”活動。

(4)按規(guī)程規(guī)定的周期、項目安排檢修,建立健全發(fā)電機檢修技術檔案。

(5)應制定發(fā)電機孤網運行安全、穩(wěn)定措施。

4.3.3.3變壓器

(1) 本規(guī)定所稱變壓器主要是指電力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消弧線圈、電容器等。

(2) 一、二級負荷的變電站(所)應裝設應裝2臺主變壓器,當技術經濟比較合理時,可裝設2臺以上主變壓器。當斷開1臺時,其余主變壓器的容量應能滿足一、二級負荷。

(3) 油浸電力變壓器應按規(guī)范設置消防設施和事故排油設施。油浸電力變壓器色譜分析,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千伏安以下每兩年至少分析一次;出口處(或近區(qū))短路后應分析一次,發(fā)現(xiàn)異常加大跟蹤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樞紐變電站的主變宜裝設在線油色譜分析監(jiān)測裝置。

(4) 在事故情況下,允許使用變壓器的事故過負荷能力。其過負荷的數(shù)值應按規(guī)范或制造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 對引進的變壓器要按制造廠使用要求進行運行、維護、試驗等。

4.3.3.4電動機

(1)本規(guī)定所稱電動機包括異步電動機、變頻電動機、直流電動機等。

(2)在電網電壓符合相關規(guī)定時,電動機應能保證正常運行。

(3)對運行中的電動機應檢查其聲音、運行電流、運行電壓、溫升、振動等情況。有條件的應進行狀態(tài)監(jiān)測,檢測高壓電動機繞組局部放電、絕緣、軸承溫度等項目,并把監(jiān)測結果記入臺帳進行分析,電動機作為檢修依據(jù)。

(4)電動機軸承允許溫度,應遵守制造廠的規(guī)定,無制造廠規(guī)定時,應遵照以下規(guī)定:對于滑動軸承,不得超過80℃;對于滾動軸承,不得超過100℃(油脂質量差時,不超過85℃);電動機軸承用的潤滑油、脂,應符應合軸承運行溫度及轉速的要求。

(5)根據(jù)電動機運行狀況進行定期注油,并建立潤滑臺帳。

(6)備用電動機應定期檢查,確保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7)電動機允許溫升參照下表執(zhí)行。

絕緣材料等級 a ebf hc

絕緣材料允許溫度℃105 120 130 155 180 180以上

電機的允許溫升 k 0 75 80 100 125 125

4.3.3.5電力線路

(1)本規(guī)定所稱電力線路是指架空線路及電力電纜線路。

(2)落實電力線路維護責任,當一條線路屬兩個及以上單位維護時,應有明確的維護分界點,不得出現(xiàn)管理空白。電力線路的維護責任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架空線路應根據(jù)當?shù)匚鄯x等級和運行環(huán)境合理選用絕緣子。宜采用玻璃絕緣子或瓷絕緣子,提高供電可靠性。

(4)按相關規(guī)范做好35千伏及以上電力電纜的運行管理,還應遵循的要求:單芯電力電纜不得存在渦流回路,中間接頭處接地線應進行交叉互聯(lián),經過電壓保護器接地箱接地;gis或 c-gis電力電纜線路變壓器組回路的電纜終端頭與變壓器之間,宜裝設可拆卸的連接裝置,便于試驗;gis 或 c-gis 電力電纜線路變壓器組回路的電力電纜的預防性試驗,一般不做主絕緣耐壓試驗,只做外護套絕緣檢測試驗。

(5)電力線路應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設施(包括電纜頭位置)。在電力線路防護區(qū)內動土,施工單位必須辦理動土許可手續(xù)。

(6)加強線路巡視工作。每月對運行線路至少進行1次定期巡視,并做好記錄;遇臺風、暴雨、大雪、線路異常、故障跳閘等情況,需對線路進行特殊巡視,并做好預防事故的準備工作;定期檢查電力電纜外護套感應電壓、電流,電纜橋架、接地箱、電纜溝及排水井等。

(7)加強線路運行分析。對線路運行狀況、設備存在缺陷以及所發(fā)生的線路故障及跳閘事故原因進行認真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4.3.3.6高壓開關設備

(1)本規(guī)定所稱高壓開關設備包括gis、c-gis(組合電氣裝置)、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熔斷器、開關柜等。

(2)根據(jù)開關類設備的事故、故障、運行、檢修情況以及斷路器開斷短路電流的核對驗算結果,制定反事故措施和技術改進措施。35 千伏、10千伏、6千伏金屬鎧裝式進線開關柜電源側不得裝設接地刀。

(3)新安裝的開關設備,投運前必須進行交接試驗,運行中的開關設備應按規(guī)定進行預防性試驗;新安裝變電站(所)的母線,一年內應進行預防性試驗,運行中的母線應按規(guī)定進行預防性試驗。對引進設備要按照制造廠使用要求進行運行、維護、試驗等。

(4)gis、c-gis 交接驗收項目主要包括:外觀檢查、電氣試驗、氣體試驗、機械試驗、資料歸檔等。

(5)gis、c-gis小修一般為4年1次,大修15年1次,宜結合生產裝置停車檢修周期或按制造廠建議進行小修或大修。

(6)gis、c-gis應有氣室結構平面圖,并上墻。gis、c-gis配電室內應裝設良好的自然通風和強迫通風設施。sf6(六氟化硫)氣體及氧含量在線監(jiān)測裝置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運行崗位應配置便攜式sf6泄漏檢測儀。

4.3.3.7不間斷電源系統(tǒng)

(1)本規(guī)定所稱不間斷電源系統(tǒng)是指逆變裝置、蓄電池、靜態(tài)切換裝置等組成的連續(xù)輸出正弦交流電能的裝置(以下以簡稱 ups)。

(2)公司生產裝置過程控制儀表電源的供電系統(tǒng)應配置ups,ups 的配置及運行方式執(zhí)行公司不間斷電源管理規(guī)》。

(3)ups 應具備良好的運行環(huán)境,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相對濕度相對濕40%-70%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塵措施,達不到要求的應裝設帶有除濕功能的空調設備。

(4)編制 ups 的操作、維護管理規(guī)定、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處理突發(fā)故障的能力。

(5) ups運行操作人員應具備ups專業(yè)知識,做好ups運行管理,按規(guī)定進行各項操作,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記錄。

(6)ups電池應每3個月進行1次內阻在線檢測,每五年進行1次容量檢查及活化充、放電試驗,電容器根據(jù)運行工況,一般7年更換1次。

4.3.3.8變頻調速裝置

(1)本規(guī)定所稱變頻調速裝置是指利用改變電源頻率調節(jié)電動機轉速的裝置(包括高壓變頻器和低壓變頻器,以下簡稱變頻器)。

(2)高壓變頻器電源電纜的長度應符合制造說明書的要求。

(3)變頻調速裝置運行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專業(yè)知識,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

(4)二級單位技術人員應定期進行運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確保安全運行。

(5)根據(jù)變頻器非線性特點,應考慮完善諧波治理和屏蔽措施,確保變頻器接入母線系統(tǒng)諧波分量滿足國標要求,減少對電源系統(tǒng)的諧波污染和對相鄰設備的干擾,擬制變頻器諧波導致電動機高頻軸電流造成軸承的“電子刻槽”現(xiàn)象。

4.3.3.9事故電源設備

(1)本規(guī)定所稱事故電源設備是指事故發(fā)電機組和eps裝置等。

(2)編制事故電源設備的運行維護規(guī)程。設備操作、維護人員必須遵守設備運行維護規(guī)程。

(3)定期對事故電源裝置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處理。

(4)事故電源必須與市電系統(tǒng)可靠隔離,嚴禁同市電系統(tǒng)非同期并列。

(5)每月至少進行2次發(fā)電機試運行并做好試車記錄。

4.3.3.10直流電源設備

(1)本規(guī)定所稱直流電源設備是指整流器、蓄電池等組成的直流電源裝置。

(2)直流系統(tǒng)一般設置兩段母線,直流網絡宜采用輻射供電方式,并應配置合適的熔斷器或直流斷路器。

(3)直流系統(tǒng)中宜按每組蓄電池組設置一套微機監(jiān)控裝置,其信號應能上傳。

(4)直流系統(tǒng)應配置容量合適的蓄電池組,電池應每3個月進行1次內阻在線檢測,每五年進行1次容量檢查及活化充、放電試驗。

(5)蓄電池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為宜為。

(6)直流電源的整流充電設備一般宜選用兩套模塊組合式高頻開關電源裝置,并編制直流電源設備的運行維護規(guī)定。

(7)定期對直流電源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處理。

4.3.3.11照明設備

(1)照明設備可分為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和安全照明,包括用于照明的燈具、線路、開關、配電箱、控制保護裝置等。安全照明是指由安全電壓等級系統(tǒng)供電的照明裝置。

(2)定期檢查維護照明設備,保證照明設備狀況良好,滿足現(xiàn)場工作需要。

(3)照明設備的檢修應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在易燃易爆場所禁止帶電更換燈具。

(4)當正常照明電源失電時,事故照明應能自動投入。

(5)在事故照明回路中不得接入其他用電負荷。

(6)塔、煙囪等高建筑物的航空障礙信號燈,符合航空部門規(guī)定,港口、碼頭、鐵路等建構筑物的防護信號燈符合海事局及鐵路部門規(guī)范。

(7)安全照明管理按照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3.12電力系統(tǒng)檢修管理原則

(1)公司設備的檢修,電儀中心應按規(guī)定提前向公司分管領導申報檢修計劃,公司分管領導接到檢修申請后,應根據(jù)系統(tǒng)的運行狀況進行批復,確定現(xiàn)場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工。各單位管轄設備檢修也應按照以上要求辦理相應手續(xù)。

2)電力系統(tǒng)一切檢修作業(yè),必須制定檢修方案、安全措施方案、質量保證措施、事故預案等,并進行危害識別,做到分級確認把關。

(3)電力系統(tǒng)的檢修結束后,必須經過運行維護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驗收,確認工作結束、人員全部撤離、裝設接地線全部拆除、無送電障礙后方可送電。

(4)電力系統(tǒng)的檢修應采取計劃檢修和狀態(tài)檢修結合的方式,盡量與外系統(tǒng)配合,避免重復停電。

(5)由于裝置長周期運行原因確實無法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修、試驗的電氣設備,由電儀中心對其運行狀況進行技術評估,評估內容應包

括是否可以延長檢修、試驗周期、延期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延長時間,評估結果由設備部審查、批準、備案。確定延期檢修、試驗設備數(shù)量及延長時間均應堅持從嚴控制原則,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延期期間出現(xiàn)異常應立即處理。如經過評估確認需按期檢修、試驗的電氣設備,必須創(chuàng)造條件安排檢修、試驗。

(6)電氣設備監(jiān)測宜采用先進的在線監(jiān)測、離線狀態(tài)檢測、故障診斷新技術和新設備,包括電纜在線監(jiān)測設備、避雷器在線監(jiān)測設備和紅外測溫儀、紅外熱像儀、振動測試儀、油色譜分析儀等。

(7)電氣設備的配件計劃及消耗定額由電儀中心單位提出、物資采供部負責采購和管理。

4.3.4 運行管理

4.3.4.1電氣設備運行管理基本要求

(1)加強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確保電力系統(tǒng)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實現(xiàn)裝置的安全平穩(wěn)生產。

(2)依據(jù)電力系統(tǒng)“統(tǒng)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設立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機構,制定、完善有關的運行、調度規(guī)程。

(3)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要求

1)電氣設備安全、可靠,系統(tǒng)運行穩(wěn)定、經濟。

2)電氣設備命名、編號符合公司設備命名編號的要求。

3)電力系統(tǒng)實現(xiàn)保護裝置微機化、調度自動化、通訊網絡化。

(4)電力系統(tǒng)調度通訊至少有兩種以上不同方式的通訊裝置,并配備錄音設備,保證完好可靠;電力調度部門及所轄變電站必須配備錄音電話。

(5)電力系統(tǒng)遠動監(jiān)控裝置和調度模擬屏必須保證數(shù)據(jù)準確,信號正確。

5.3.4.2供用電工作程序

(1)電儀中心負責審核抄表結算電費單,每月根據(jù)收費電量和各用電單位抄表電量編制當月用電量報表。接收外購電收費單據(jù),審核后轉財務部門;電儀中心負責結算熱電廠網供電量及轉供電電費。

(2)各用電單位每月2日前將本單位上月實際用電量、產品用電單耗、節(jié)電量上報公司電儀中心,電儀中心對各單位進行考核。

(3)臨時用電按現(xiàn)行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變更、暫停和遷移用電管理。

1)屬于需計收基本電費的高壓供電、用電設備的變更,均應到榆林供電公司辦理增減容量手續(xù)。如:主變增減容量主變增減容、在計費月內暫停用電6月以上兩年以內的、遷移用電地址或改接另一電壓等級電源等。

2)公司變更用電、臨時用電、遷移用電地址時,需到供電單位辦理變更用電業(yè)務手續(xù)。

3)公司需遷移已有的電氣設備、設施需先取得供電單位同意后方能實施。

4.3.4.3電力系統(tǒng)調度管理

(1)編制電力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內

1)按系統(tǒng)穩(wěn)定、潮流、短路計算結果,確定系統(tǒng)正常運行方式、特殊運行方式;系統(tǒng)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整定方案;低周(低壓)減載方案

2)月度調度計劃,主要設備檢修進度表,新建、改擴建設備投運進度表。

3)系統(tǒng)最高(低)時的電壓水平時,電壓監(jiān)控點的電壓偏差值。

4)重大事故預想和應急處理措施。

5)主要設備檢修進度表。

6)系統(tǒng)改進意見和試驗計劃。

(2)負責管轄電力設備操作指令的下達和指揮發(fā)電機出力、系統(tǒng)電壓、系統(tǒng)功率因數(shù)等的調整。

(3)負責榆林調度操作指令的轉達和調度業(yè)務聯(lián)系工作。

(4)向榆林調度報送有關檢修計劃、提出檢修申請。

(5)負責編制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配置方案、保護配置圖,定值計算、送審、下達,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6)負責按“管控一體化”原則,完善電力調度信息網和數(shù)據(jù)庫的建設工作。

(7)負責編制負荷平衡方案,監(jiān)督計劃用電的執(zhí)行依據(jù)生產裝置的要求,制訂限電拉路順序及低周減載或負荷快速聯(lián)切方案并嚴格執(zhí)行;當榆林調度緊急限電時,由公司電調指揮限電或拉閘操作,生產調度負責限電或拉閘后的生產安排。

(8)指揮電力系統(tǒng)事故處理。

(9)電力系統(tǒng)調度自動化系統(tǒng)應具備“四遙”(遙信、遙測、遙控、遙調)功能,無人值守變電站應安裝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

4.3.4.4調度操作管理

(1)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按調度命令執(zhí)行;地方電調管轄電氣設備的操作,由公司電調負責與地方電調聯(lián)系。

(2)調度操作應遵循預告、命令、復誦、執(zhí)行、匯報、確認的程序,并做好錄音,正確使用調度術語。

(3)供電線路、電力電容器、電動機、變壓器等的正常操作,按公司《電氣設備運行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4) 2000千瓦及以上機泵啟動前由生產車間向電力調度部門電話申請并經同意后才能啟動。

4.3.4.5電力系統(tǒng)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原則

1)迅速限制事故發(fā)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威脅。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首先保證自備熱電廠廠用電并匯報。

3)盡快對已停電的用戶恢復供電。

4)調整電力系統(tǒng)運行方式,盡快恢復其正常運行。

(2)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現(xiàn)場值班人員應按有關規(guī)程處理并及時向公司電調和主管部門匯報。

2)公司電調根據(jù)事故現(xiàn)象,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并匯并報主管領導,通知生產部門。

3)重大系統(tǒng)事故,要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制定相應的反事故措施。

4.3.4.6接地線、接地刀閘的管理應按《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3.5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管理

4.3.

5.1繼電保護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

4.3.

5.2繼電保護工作應由具有一定專業(yè)技術水平的人員承擔。繼電保護定值計算應培養(yǎng)專職或兼職人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wěn)。

4.3.

5.3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以下簡稱保護裝置)主要包括:完成數(shù)據(jù)采集和處理、遙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監(jiān)控裝置;設備的保護裝置;自動重合閘、備用設備及備用電源自投裝置、快切裝置(備用電源快速切換裝置、負荷快速聯(lián)切裝置);系統(tǒng)穩(wěn)定控制裝置;電動機自啟動裝置;自動調整勵磁、發(fā)電機自同期與準同期、按頻率自動減負荷、振蕩或預測(切負荷、切機切、解列等)、微機“五防”裝置、故障錄波裝置及其它保證系統(tǒng)安全的自動裝置等;連接控制與保護、安全自動裝置二次回路與元件。

4.3.

5.4加強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管理,繼電保護定值計算應符合國家、行業(yè)、企業(yè)相關規(guī)范和要求,定值管理實行閉環(huán)管理。定期開展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評價、分析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4.3.

5.5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應選用技術先進、成熟可靠的產品,并具備“管控一體化”功能。

4.3.

5.6微機保護及自動裝置應具有故障、操作記錄及輸出功能、時鐘及時鐘同步功能,裝置自動檢測功能。

4.3.

5.735千伏及以上線路和裝置變電所的10千伏電源聯(lián)絡線應裝設光纖縱差保護。

4.3.

5.8發(fā)電機、35千伏及以上線路、變壓器應設置具有時鐘及時鐘同步功能的專用故障錄波器。

4.3.

5.9變電站監(jiān)控裝置電源應配置不間斷電源裝置。

4.3.

5.10 保護裝置的檢驗周期、檢驗項目應按國家、行業(yè)、企業(yè)的相關規(guī)范和要求執(zhí)行。

4.3.

5.11 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必須填寫工作票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4.3.

5.12 保護裝置檢驗合格后應加鉛封或加密,密碼資料在繼電保護管理部門書面?zhèn)浒?。在繼電保護工作完畢后,運行人員應進行驗收,如檢查拆動的接線、元件、標志是否恢復正常,壓板位置、試驗交接記錄所寫內容是否清楚等,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4.3.

5.13 保護裝置在新投入或經過變更時,運行人員必須和當值電力調度員進行整定值及有關注意事項的核對,無誤后方可投入運行。

4.3.6 供電質量管理

4.3.6.1 根據(jù)電網運行情況方式的變化,及時做好消弧線圈、補償電容等設備的投切。

4.3.6.2 制定提高系統(tǒng)供電質量的措施,做好頻率、電壓的調整工作。

4.3.6.3 根據(jù)電網特點,確定電壓監(jiān)視控制點,按電壓允許偏差值的有關規(guī)定,合理采取技術措施,確保供電電壓符合標準。

4.3.6.4 根據(jù)本單位電網的實際狀況,把諧波治理工作納入系統(tǒng)正常運行管理,采取科學有效的技術措施,使諧波含量符合《電能質量公用電網諧》(gb/t14529-939)的要求。

4.3.6.5 發(fā)電機組應隨著自動化技術的發(fā)展,采取先進技術,確保企業(yè)電網孤網運行時的頻率穩(wěn)定。

4.3.7電氣安全管理

4.3.7.1基本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2)在審核設計時,各級審核人員對設計負有審核責任。設計管理部門應認真吸取建設和運行環(huán)節(jié)反饋的威脅安全運行的問題和事故教訓,改進設計。

(3)新、改、擴建工程必須貫徹執(zhí)行安全技術擴建工程必須貫徹執(zhí)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設施、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的“三同時”原則。

(4)新、改、擴建工程施工影響系統(tǒng)和設備安全運行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按規(guī)定采取完善的安全組織和技術措施,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

(5)用電單位需遷移已有的電氣設備、設施需先取得供電單位同意后方能實施。在埋地電纜上動土、在架空線下暫設建筑物,應經電儀中心和生產裝置所屬單位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6)對各類電氣設備缺陷,應按規(guī)定編制事故預案,并落實反事故措施。

4.3.7.2電氣事故管理

(1)電氣事故處理按《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執(zhí)行;電氣事故管理按公司設備事故和設備故障管理規(guī)定和公司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電氣事故處理,由電力調度部門統(tǒng)一指揮,設施運行人員負責操作,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現(xiàn)場人員可以先處理后匯報。

4.3.7.3電氣安全用具管理

(1)絕緣安全用具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外表有無裂紋、劃痕、毛刺、孔洞、斷裂等外傷,并檢查表面是否清潔,使用后應正確保管,保管方法要求如下:

1)存放在干燥通風的處所,絕緣桿應懸掛或架在支架上,不應與墻面接觸。

2)絕緣手套應存放在密閉的櫥內,并與其他工具儀表分別存放。

3)絕緣靴應存放在櫥內,不應作為一般雨鞋使用。

(2)驗電器是檢驗電器設備是否確無電壓的一種安全用具,高壓驗電器應存在防潮的匣內,并放在干燥的地方。

(3)接地線是保證工作人員免遭觸電傷害最直接的保護措施,接地線應分別編號,并存放在規(guī)定位置,放置位置編號應與接地線編號一致。

(4)標示牌提醒工作人員注意安全施工及按規(guī)程進行操作,應保持表面清潔完整。

(5)高空作業(yè)安全用具主要包括升降板、梯子、腳扣、安全帶、腰繩、安全帽等。

(6)對安全用具除了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外,還應定期進行試驗,試驗周期和標準應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4.3.7.4接地與接零裝置管理

(1)電氣設備的接地與接零是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重要措施。接地與接零范圍如下:

1)電機、變壓器、開關及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和外殼。

2)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架構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遮欄、金屬門。

3)室內、外配線的金屬管。

4)電氣設備的傳動裝置,如開關的操動機構等。

5)配電盤與控制操作臺等的框架。

6)電流互感器電流互感、電壓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7)電纜接線盒的外殼及電纜的金屬外皮。

8)架空線路的金屬桿塔。

(2)建筑物、裝置鋼構架應有完好的防雷接地,工業(yè)工管道、儲罐、料倉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裝置。

(3)為方便檢查檢測,防雷防靜電引下線與接地裝置的連接根據(jù)具體情況可以采用斷接卡并用不銹鋼螺絲連接,或采用焊接連接。

(4)二次回路及抗干擾接地按照《國家電網公司二十五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試行)繼電保護專業(yè)重點實施要求執(zhí)行。

(5)接地裝置的安全檢查內容

1)檢查接地線引下線和各連接點的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損傷、折斷和腐蝕現(xiàn)象。

2)對含有重酸、堿、鹽或金屬礦巖等化學成分的土壤地帶,應定期對接地裝置的地下部分挖開地面進行抽查,觀察接地體腐蝕情況。

3)檢查分析所測量的接地電阻值變化情況,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4)設備每次檢修后,應檢查接地線與電氣設備及接地網的接觸情況是否完好,如有松動脫落現(xiàn)象應及時補修。

4.3.7.5接地裝置的檢查、檢測周期

(1)變電所的接地網每年檢查一次。

(2)生產裝置現(xiàn)場的接地線及零線根據(jù)運行情況,每年應檢查1~2次。

(3)各種防雷裝置的接地線每年3月底前檢查一次,對安裝在山上、丘嶺等高土壤電阻率地區(qū)的線路桿塔的接地電阻每年進行一次檢測。

(4)對有腐蝕性土壤的接地裝置,安裝后應根據(jù)運行情況一般每5~6年挖開局部地面檢查一次。

(5)對第一類建(構)筑物筑,易燃可燃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油庫、氣庫、危險化學品庫、供氣站、加油站、油碼頭、裝油臺等防雷防靜電設施,每年檢測兩次,時間:第一次3月1日~4月15日,第二次9月1日~10月15日。

(6)對第二、三類建(構)筑物防雷防靜電設施筑物防雷防靜電設,每年檢測一次,時間時:3月1日~4月15日。

4.3.7.6電氣消防管理

(1)電氣消防管理必須按國家、地方政府和公司頒發(fā)、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執(zhí)行,加強設備的運行維護、檢修管理和人員培訓。

(2)變電所內、外的通道、道路應保持暢通。

(3)設備或場所應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并根據(jù)需要配備合格的呼吸保護器。現(xiàn)場消防設施不得移作他用。

(4)凡新建、改擴建工程或項目的設計、施工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定的要求,并經調試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對已經投運的設備,若不符合有關消防規(guī)定的應采取臨時措施并限期整改。

(5)現(xiàn)場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和其他物品。

(6)保持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或固定滅火裝置完好,并使其符合設計技術規(guī)定。

(7)工作間斷或結束時應清理和檢查現(xiàn)場,消除火險隱患。

(8)變電所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變電所在醒目位置懸掛火警電話號碼。

(10)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應報告值班負責人和電力調度部門,并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采取緊急隔停措施。

(11)在電氣設備上滅火時應防止觸電。

(12)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嚴禁使用能導電的滅火劑進行滅火。旋轉電機發(fā)生火災時,禁止使用干粉滅火器和干砂直接滅火。運行維護人員應掌握常用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13)電纜防火措施有:封、堵、涂、隔、包等。具體執(zhí)行現(xiàn)行《電纜防火措施設計和施工驗收標準》。

4.3.7.7防爆電氣設備管理

(1)根據(jù)現(xiàn)行的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嚴格規(guī)范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工作。

(2)防爆電氣設備工程的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的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

(3)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選型

1)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原則是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2)根據(jù)爆炸危險場所區(qū)域等級對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要求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3)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于該區(qū)域內爆炸性物質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兩種以上爆炸性物質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來選用。

4)爆炸危險場所內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同時符合周圍環(huán)境內化學、機械、氣候、風沙等不同環(huán)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

(4)防爆電氣設備的工程安裝、監(jiān)理與施工驗收應遵循爆炸危險環(huán)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5)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并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

(6)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按《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人員應經過防爆電氣設備知識的培訓。

4.3.7.8防過電壓、防污閃管理

(1)雷害對生產和人身安全危害很大,設計和運行中應充分重視直接雷擊、雷電反擊和感應雷電過電壓對電氣設備的危害并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2)電子設備對過電壓的承受能力很低,應有綜合防護措施,如分流、均壓、屏蔽、接地、保護(箝位)等,防止電子設備遭感應雷擊。

(3)供重要負荷的35千伏及以上架空線路應沿全線架設避雷線。

(4)污閃具有很強的季節(jié)性和區(qū)域性,必須采取措施預防戶外電力設備絕緣閃絡事故發(fā)生,對污穢情況應加強監(jiān)測分析。

(5)污穢較嚴重地區(qū)要提高防污閃能力,采取防污閃措施。

(6)對于中性點不接地或消弧線圈接地系統(tǒng),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內部過電壓。當單相接地故障電容電流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的允許值,應采用消弧線圈(宜采用消弧線圈自動補償裝置)等技術措施。消弧線圈接地系統(tǒng)應采用過補償方式運行,過補償值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

(7)為避免公司電力系統(tǒng)產生諧振過電壓,110千伏及以上應選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或勵磁性能飽和點較高的電磁式電壓互感器,35千伏及以下應選用勵磁性能飽和點較高的電磁式電壓互感器。

(8)同一電壓等級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中應減少電壓互感器中性點接地的數(shù)量,以免發(fā)生諧振。

(9)為防止電壓互感器鐵磁諧振,宜在電壓互感器中性點與地之間串接消諧電阻,或采用其他專門的技術措施,如在電壓互感器二次開口三角形繞組中接入微機消諧裝置。

(10)要正確選用氧化鋅避雷器,其額定電壓和持續(xù)運行電壓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應根據(jù)規(guī)程要求,加強對避雷器的試驗,積極開展在線檢測技術。

4.3.7.9高壓電氣設備“五防”管理

(1)凡可能引起誤操作的高壓電氣設備,均應裝設防誤裝置,防誤裝置應能實現(xiàn)下述“五個”功能(簡稱簡“五防”):

1)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

2)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3)防止帶電裝設(合)接地線(接地刀閘)。

4)防止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5)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2)新投運的高壓開關柜必須具有“五防”功能,對在用不具備“五防”功能的高壓電氣設備應予以改造或更新。

(3)任何人不準擅自對運行中的防誤裝置解鎖。如因裝置缺陷或事故處理等確需解鎖操作時,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并作記錄,事后應及時恢復正常狀態(tài)。

(4)防誤裝置要求所用電源應與設備的繼電保護、控制回路的電源分開。

(5)防誤裝置應做到防塵、防異物、防銹、不卡澀,戶外的防誤裝置應有防水、防潮措施。

4.3.7.10變配電室防小動物管理

(1)變配電室必須對電纜溝口及其它孔、洞進行封堵處理。

(2)變配電室門窗應采用非燃材料,保持完好,關閉嚴密,窗戶應裝設防止小動物的護網,門應向外開啟,并加設高度為50厘米的防鼠板。

(3)人員出入變配電室,必須隨手關門。

(4)高壓電氣設備的間隔、護網、門應保持完好。

(5)高低壓開關柜的門在運行中必須關閉,其底部的電纜孔洞必須封堵。

(6)新建變、配電室和開關柜的母線應采用封閉母線槽或絕緣母線,對原變、配電室和開關柜的母線有條件時可采用刷絕緣涂料等辦法。

(7)因施工需要在變配電室墻開孔、洞和進行開關柜試驗、檢修作業(yè)時,要及時采取防小動物進入的臨時措施,施工結束所開孔、洞應及時封堵。

4.8電氣節(jié)能管理

4.3.8.1 各單位應制訂電氣設備的節(jié)能措施,降低電耗,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

4.3.8.2 在保證電網安全和供電質量基礎上,充分利用現(xiàn)有設備,通過合理安排經濟運行方式、優(yōu)化系統(tǒng)無功、調配負載、加強線損管理等技術措施,降低系統(tǒng)損耗。

4.3.8.3 根據(jù)無功潮流分布情況,優(yōu)化發(fā)電機無功出力,按就地補償和集中補償相結合的原則,合理配置靜態(tài)和動態(tài)無功補償裝置,及時投、停無功補償設備,提高其運行水平,降低電能損耗。

4.3.8.4 積極推廣高效節(jié)能的電力設備,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降低用電設備的能耗。

4.3.8.5各單位應進行月度經濟運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和計劃,同時上報電儀中心。

(1)裝置照明宜采用led高效節(jié)能燈具及節(jié)能控制裝置。

(2)用高效低耗型變壓器。

(3)理選用交流變頻調速裝置。

4.3.8.6有效治理系統(tǒng)諧波,降低諧波損耗等。

4.3.9電氣設備缺陷處理

4.3.9.1 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缺陷,操作人員應及時聯(lián)系電氣維護人員并填寫維修作業(yè)票,落實安全措施后交電氣維護人員處理。

4.3.9.2 維護人員接到維修作業(yè)票后,應及時消除缺陷,在記錄上簽字確認,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使用單位,并及時記錄在設備技術檔案中。4.3.9.3 建立電氣設備缺陷記錄,必須有設備缺陷內容、發(fā)現(xiàn)人、發(fā)現(xiàn)及消除日期等內容,做到及時準確填寫。

4.3.9.4 對因條件不具備(如需停運設備、倒停主系統(tǒng)等)一時不能消除的缺陷,檢修單位應提出消除缺陷的計劃,報電儀中心審批,協(xié)調安排消除缺陷,同時運行維護單位應做好防止缺陷擴大的措施。

4.3.9.5 電氣隱患按照電力行業(yè)有關反事故措施要求和電氣隱患治理方案,及時安排治理。

4.3.10 電氣設備的更新和報廢管理

4.3.10.1 電氣設備更新應當按照企業(yè)的安全供電和發(fā)展規(guī)劃,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

4.3.10.2 電氣設備更新按公司設備更新管理辦法執(zhí)行。

4.3.10.3 電氣設備報廢管理按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zhí)行。

4.3.10.4 電氣設備更新規(guī)定

(1)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應及時更新。

(2)變配電設備運行壽命15~20年。

(3)微機保護及監(jiān)控設備運行壽命10~15年。

(4)架空電力線路運行壽命20~25年,電力電纜線路壽命15~20年。

(5)電力設備運行壽命8~10年。

(6)相關設備應根據(jù)事故情況、運行年限、負荷率、運行環(huán)境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

4.3.11公司電儀中心需保存技術資料管理

4.3.11.1電氣“五規(guī)程”。

4.3.11.2主變電站的設計文件、資料,關鍵設備臺帳。

4.3.11.3關鍵設備事故分析處理材料。

4.3.11.4國家電力法規(guī)和上級機關發(fā)布的有關電力管理文件。

4.3.11.5電氣定期檢修、定期試驗、定期清掃計劃及延期評估報告。

4.3.11.6設備大修、更新計劃。

4.3.11.7設備工作總結(月度、半年、年度)。

4.3.11.1.8繼電保護定值通知單(包括計算書)、繼電保護動作記錄及評價、系統(tǒng)阻抗圖、系統(tǒng)短路容量表。

4.3.11.9防雷防靜電設施臺帳、平面圖,測試報告及整改情況。

4.3.11.10事故應急預案。

4.3.11.11電量統(tǒng)計報表。

4.3.11.12設備故障統(tǒng)計報表。

4.3.11.13所有輸變電設施設備臺帳和設備檔案。

4.3.11.14運行操作系統(tǒng)摸擬圖,電纜或架空線路走向圖,二次接線圖;

4.3.11.15檢修工作票,倒閘操作票,臨時用電票。

4.3.11.16電氣“十八種記錄”。

4.3.11.17電氣設備試驗報告。

4.3.12 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公司電儀中心負責對各單位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按照按公司“責任制”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5附則

本規(guī)定由電儀中心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6 相關文件

6.1電氣五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事故處理規(guī)程。

6.2《國家電氣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19517-2009

6.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電力行業(yè)標準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dl/t 596-1996

6.4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q/csg114002-2011)

6.5《電氣運行工藝指標,電氣運行技術規(guī)范》

6.6《供配電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50052-2009

6.7《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95

6.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16-2008

6.9《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94<;2000年版>;

6.10《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2005年版>; gb50045-95

6.11《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34-2004

6.1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50116-98

6.13《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技術規(guī)范》gb50343-2004

6.14《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04

6.15《35kv及以下客戶端變電所》dgj32/j14-2007

7相關記錄

7.1避雷器臺帳

7.2電力變壓器臺帳

7.3電力電纜明細表

7.4電力電容器臺帳

7.5高壓開關柜臺帳

7.6架空線臺帳

7.7直流電源臺帳

7.8 ups 臺帳

7.9低壓開關柜臺帳

7.10電動機臺帳

7.11變頻調速器臺帳

7.12直流屏臺賬、

7.13繼電保護屏臺賬

7.14電氣設備靜密封點臺帳7.15變壓器油色譜分析臺賬

7.16個體絕緣防護器材臺賬

8附錄

附錄1電氣系統(tǒng)安全檢查

附錄2避雷器臺帳

附錄3電力變壓器臺帳

附錄4電力電纜明細表

附錄5電力電容器臺帳

附錄6高壓(斷路器)開關柜臺帳附錄7架空線臺帳

附錄8直流電源臺帳

附錄9 ups 臺帳

附錄10低壓開關柜臺帳

附錄11電動機(高壓)臺帳

附錄12變頻調速器臺帳

附錄13直流屏臺賬、

附錄14繼電保護屏臺賬

附錄15電氣設備靜密封點臺帳

附錄16變壓器油色譜分析臺賬

附錄17發(fā)電機臺帳

附錄18 電表臺帳

附錄個體絕緣防護器材臺賬

附錄1 電氣系統(tǒng)安全檢查

檢查人受檢單位檢查時間

檢查單位設備部、電儀中心,查出的問題由設備部按照“設備專業(yè)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目的檢查監(jiān)督電氣系統(tǒng)的設備設施和作業(yè)安全開展情況。

要求按照《電氣安全管理》的要求認真檢查,不放過任何可疑點。對查出問題及時處理,暫時無法處理得應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計劃本表可作為電氣專項檢查表、公司綜合檢查表的組成部分使用。

序號檢查項目檢查標準檢查方法(或依據(jù))檢查評價

符合不符合及主要問題

電氣管理按電力部《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和集團公司“三三二五”制,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臺帳。三圖:系統(tǒng)模擬圖、二次線路圖、電纜走向圖。三票: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三定:定期檢修、定

期試驗、定期清理。五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事故處理規(guī)程。五記

錄:檢修記錄、運行記錄、試驗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峨娏ιa安全工作規(guī)定》;《變配電室安全管理規(guī)范》db11/527-2008

“三票”填寫清楚,不得涂改、缺項,執(zhí)行完畢劃√或蓋已執(zhí)行章。檢修、試驗作業(yè)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落實安全措施。

從事電氣作業(yè)中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在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用電安全導則》第 10.4條

臨時用電應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有專人負責管理,限期拆除?!队秒姲踩珜t》第 10.6

變配電間管理主控室有模擬系統(tǒng)圖,與實際相符。高壓室鑰匙按要求配備,嚴格管理?!蹲兣潆娛野踩芾硪?guī)范》

db11/527-2008

《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

《用電安全導則》

b/t13869-2008 6.7

變配電室內應設有等電位聯(lián)結板。

變配電間與防爆區(qū)相通的溝道有可靠的隔斷。

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

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變壓器間通風良好,油位、油溫正常,無雜音,接地良好,附屬設備完好。

變配電室應設置有明顯的臨時接地點,接地點應采用銅制或鋼制鍍鋅蝶形螺栓。接地線有編號,裝

拆接地線有記錄。標示牌齊全。

絕緣工器具齊全,定期試驗,有報告和記錄。

變配電室的地面應采用防滑、不起塵、不發(fā)火的耐火材料。

變配電室變壓器、高壓開關柜、低壓開關柜操作面地面應鋪設絕緣膠墊。

通往室外的門應向外開。高壓間與低壓間之間的門,應向低壓間方向開。配電裝置室的中間門應采用

雙向開啟門。設備間與附屬房間之間的門應向附屬房間方向開。長度大于7m的配電裝置室,應有2個

出口;長度大于60m時,應有3個出口。

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擋板。

變配電室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燈的備用充電電源的放電時間不低于 20min。

高低壓開關柜的門在運行中必須關閉,其底部的電纜孔洞必須封堵。

變電站(發(fā)電廠電氣)控制室、繼電保護裝置室、重要裝置的高、低壓變配電室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相對濕度 40%-70%為宜,達不到要求的應裝設帶有除濕功能的空調設備。變壓器室的排風溫度不宜超過40℃。

電纜溝、隧道、橋架電纜必須有阻燃措施?!队秒姲踩珜t》電纜溝防竄油汽、反腐蝕、防水措施落實;電纜隧道防火、防沉陷措施落實?!队秒姲踩珜t》

電纜橋架符合設計規(guī)范。

《用電安全導則》

變壓器資料施工單位需向運行單位移交下列技術文件和圖紙,新設備安裝竣工后需交:

供的說明書、圖紙及出廠試驗報告;本體、冷卻裝置及各附件(套管、互感器、分接開關、氣

體繼電器、壓力釋放閥及儀表等)在安裝時的交接試驗報告、器身吊檢時的檢查及處理記錄等;安

裝全過程(按gbj148和制造廠的有關規(guī)定)記錄;變壓器冷卻系統(tǒng),有載調壓裝置的控制及保護回路

的安裝竣工圖;油質化驗及色譜分析記錄;備品配件清單。

查資料

檢修竣工后需交:

a.變壓器及附屬設備的檢修原因及檢修全過程記錄;

b.變壓器及附屬設備的試驗記;

c.

變壓器的干燥記錄; d.變壓器的油質化驗、色譜分析、油處理記錄。

查資料

每臺變壓器應有下述內容的技術檔案

歷卡片;安裝竣工后所移交的全部文件;檢修后移交的文件;預防性試驗記錄;變壓器保護

和測量裝置的校驗記錄;油處理及加油記錄;其它試驗記錄及檢查記錄;.變壓器事故及異常運行(如

超溫、氣體繼電器動作、出口短路、嚴重過電流等)記錄。

查資料

變配電系統(tǒng)-油浸式變壓器

變壓器室的門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應上鎖。門上應標明變壓器的名稱和運行編號,門外應掛

“止步,高壓危險”標志牌。

查現(xiàn)場、閱讀資料油標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無雜質,變壓器油有定期絕緣測試報告。

油溫指示清晰,溫度低于85℃

變壓器、運行過程中內部無異常響聲或放電聲。

應有符合規(guī)定的警示標志和遮攔。

變壓器事故放油閥設置符合要求,事故放油閥的堵板應為“可以手工打碎的玻璃或有機玻璃”。

油浸式變壓器下應設置貯油池,貯油池內應放厚度不小于250mm、大小為50mm~80mm的鵝卵石,同時還

應設置有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容量不應小于每個油浸變壓器最大的貯油量。油浸變壓器周邊應設置

有沙坑和鐵锨。

變壓器本體及所有附件應無缺損,且不漏油。

油浸電力變壓器色譜分析,220千伏或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

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 千伏安以下每兩年至少分析一次;

出口處(或近區(qū))短路后應分析一次,發(fā)現(xiàn)異常加大跟蹤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樞紐變電站的

主變宜裝設在線油色譜分析監(jiān)測裝置。

變配電系統(tǒng)-干式變壓器變壓器室的門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應上鎖。門上應標明變壓器的名稱和運行編號,門外應掛“止

步,高壓危險”標志牌。

查現(xiàn)場有無異常聲音及振動。

變壓器的風冷裝置運轉正常。

高、低壓接頭應無過熱現(xiàn)象,電纜頭應無漏電、爬電現(xiàn)象。支持瓷瓶應無裂紋、放電痕跡

鐵芯風道應無灰塵及雜物堵塞鐵芯無生銹或腐蝕現(xiàn)象等。應有符合規(guī)定的警示標志和遮攔。

動力(照明)配電箱(柜、板)箱(柜、板)符合作業(yè)環(huán)境要求

箱(柜、板)內外整潔、完好、無雜物、無積水,有足夠的操作空間,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查現(xiàn)場箱(柜、板)體pe可靠。

各種電氣元件及線路接觸良好,連接可靠,無嚴重發(fā)熱燒損現(xiàn)象。

箱(柜、板)內裝配有插座接線正確,并配有漏電保護器。

保護裝置齊全,與負載匹配合理。

外露帶電部分屏護完好。

編號、識別標記齊全,醒目。

正常照明的電源,應由動力和照明網絡共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廠用變壓器供電。事故照明,應

由蓄電池組供電

電網接地系統(tǒng)電源系統(tǒng)接地方式的運行應滿足其結構的整體性、獨立性的安全要求。查現(xiàn)場各接地裝置的電阻檢測合格,如:tn系統(tǒng)工作接地低于4ω;重復接地低于10ω;tt系統(tǒng)工作接地低

于4ω。

tn系統(tǒng)重復接地布設合理。

接地裝置的連接必須保證電氣接觸可靠。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并能反腐蝕,防損傷或者有附加保護措

施。

接地裝置編號、標識明晰,定期檢測報告有效,資料完整。

防雷接地系統(tǒng)防雷技術措施須經安全設計與驗算,使其保護范圍有效。查現(xiàn)場防雷裝置完好;避雷器無損壞,引下線焊接可靠,接地電阻應低于10ω。

獨立避雷針系統(tǒng)與其它系統(tǒng)隔離,間距合格。

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有防止跨步電壓觸電的措施。線路應有防雷電波侵入的技術措施。

對防雷區(qū)域和防雷裝置能定期進行預防性檢查、評價和檢測,且有關資料齊全有效。

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人經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出入口等的距離不宜小于3m,

否則應采取均壓措施,或鋪設礫石、瀝青地面。

電氣設備發(fā)電廠內所有帶電設備的安全凈距不應小于各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的最小值。

當屋外(屋內)電氣設備外絕緣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2.5m(2.3m)時,應設置固定遮欄。

爆炸危險場所內,有過負荷可能的電氣設備應裝設可靠的過負荷保護。

充油電氣設備間的門若開向不屬于配電裝置范圍的建筑物內時,其門應為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的實體門。

易燃、易爆場所通風用的通風機和電動機應為防爆式,并應有直接連接

屋外配電裝置的周圍宜設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圍欄。

電氣設備的絕緣水平,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絕緣要求。

第15篇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用電安全規(guī)定

2、 范圍:適用于公司用電管理

3、 責任者:工程部、用電單位

4、 程序:

4.1 電氣運行安全

4.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醫(y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

4.1.3 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4.1.5 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1.6 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1.7 做好經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消除

4.1.8 現(xiàn)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檢查。

4.1.9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4.1.10 接地裝置的規(guī)定:

4.1.10.1 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4.1.10.2 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

4.1.10.3 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4.1.10.4 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4.1.10.5 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4.1.10.6 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

4.1.10.7 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1.11 靜電接地:

4.1.11.1 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4.1.12.3 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4.1.12.5 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4.1.12.6 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4.1.12.7 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shù)目。

4.1.12.9 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3 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yè),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4.1.14 變電所必須制訂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guī)定。

4.1.15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員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距離。

4.1.16 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1.17 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4.1.18 凡電氣設備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摸。

4.1.19 未經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yè)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5米、10kv以上為3米。

4.1.22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1.22.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1.22.2 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1.22.3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1.22.4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1.22.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1.22.6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23.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1.23.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xiàn)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1.23.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1.23.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1.23.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1.23.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2電氣檢修安全

4.2.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2.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2.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2.3.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2.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2.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2.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2.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2.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2.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2.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xiàn)場規(guī)定:

4.2.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2.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xiàn)場,了解設備情況。

4.2.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2.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2.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xiàn)場。

4.2.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2.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2.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2.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2.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2.9.1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2.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2.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2.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2.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2.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2.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2.10.5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電氣安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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