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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房屋買賣居間服務協議書(合同房)
房屋買賣居間服務協議書(合同房)
溫瑪字第:號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居間人:瑪雅房屋店
甲方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狀況:
1、出賣房屋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建筑面積平方米,合同備案號。
2、出賣房屋總價款:(大寫:)
鑒于乙方已經向甲方支付了該買該套房屋的定金且甲、乙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定金合同》?,F甲乙雙方及居間服務方就買賣雙方、居間服務等條款,經過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居間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標準:
1、居間服務費用總額是:(大寫:);其中甲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2、甲乙雙方支付上述居間服務費的時間為:本協議簽訂的當日且必須是一次性支付。
3、乙方若需居間人協助辦理貸款的相關手續(xù),還需向居間人支付貸款咨詢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二、乙方支付給甲方房款的流程:
1、乙方須將房款存入居間人指定開設的銀行專戶內(不計息)。銀行專戶的賬戶名稱及賬號:
2、本合同簽定后,乙方支付該筆購房款時間和金額分別為:
第一筆:
年月日前將人民幣存入上述指定賬戶;第二筆:
年月日前將人民幣存入上述指定賬戶;
第三筆:
年月日前將人民幣存入上述指定賬
三、甲方有義務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將該套出售房屋的原始材料全部交存居間人處保管。
四、甲方有義務在知曉可以辦理或者已經取得產權證的當日,向乙方及居間人告知自己已經取得或者可以辦理產權證的事宜。居間人在知曉上述事宜時,應合理安排甲乙雙方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
五、居間人協助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并備妥有關房屋交易過戶所需的全部手續(xù)。經居間人電話或者書面告知后,甲乙雙方或者一方仍拒絕配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的,由此導致訴訟等不利后果均由不配合方全部承擔(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相應的律師代理費等合理費用)。
辦理該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xù)所需時間以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規(guī)定時間為準。(房屋產權正常過戶時間為5個工作日,甲方領取房款時間為銀行放貸后,且甲、乙雙方物業(yè)房屋交接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
六、待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后,甲方和乙方物業(yè)交割、房屋交接完畢后,居間人于日內將全部房款轉交甲方。
七、辦理產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承擔;辦理貸款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辦妥銀行按揭的,居間人收取的咨詢服務費將不予退還。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定后,若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種行為,視乙方違約,并應承擔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xù)及主權回轉手續(xù)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實際損失,居間人的全部中介費用以及相關的各種行政規(guī)費等):在該房屋產權辦理過程中,乙方提出不購買此房;不按合同規(guī)定日期及金額存入房款;本協議項下的其他違約行為;其他:(1)(2)
2、自本合同簽定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種行為,視為甲方違約,并應承擔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xù)及產權回轉手續(xù)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實際損失,居間人的全部中介費用以及相關的各種行政規(guī)費等):在該房屋產權辦理過程中,甲方提出不出售此房;甲方拒絕提供辦理過戶手續(xù)相關資料、證明或者提供的相關資料不實;本協議項下的其他違約行為;其他:(1)(2)
3、違約金的賠付數額和賠付方式,甲乙雙方一致認可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九、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房屋共有人對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及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不持異議,并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
十/其它約定事宜:
1、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并且保證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產,該房產相關資料文件真實準確有效。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2、居間人作為中介,其收取居間費是為甲乙雙方提供完成上述交易的信息(具體信息真實與否,由提供虛假信息乙方承擔)并簽定相關協議。房屋買賣的具體權利和義務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約定解決。
3、上述房屋以乙方實地勘察為準,一經交割,甲方不再承擔房屋維修責任。房屋的交割時間為
年月日。房屋交割時,甲方須結清全部水、電、氣、光-纖、物業(yè)管理等相關費用,屋內結構設施需按合同約定保持完整。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交割時間以后,甲方房屋內下列物品屬合同成交價格一并出讓: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執(zhí)行,甲方、乙方、居間人均不承擔責任。
5、甲方及共有人(若有)接受房屋出賣款的賬戶及賬號如下: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居間人簽章以資見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居間人留一份存檔。
十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其它合同與該合同相抵觸以此合同為準。
十三、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fā)生糾紛,三方均同意提交成都市溫江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補充協議:
甲方及房屋共有人:
乙方:
居間人:
簽章:
簽章:
簽章: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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