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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聯(lián)建協(xié)議書
聯(lián)建協(xié)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就共同建設“ 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 市 區(qū)政府管理部門申請“ 大廈”建設項目。該項目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為 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 土地出讓 合同》及此后頒發(fā)的《 土地使用權 證》的記載為準,土地用途為 。
二、上述項目建筑面積為 萬平方米,建筑項目性質為綜合(具體以行政文件的許可內容為準)。
三、上述項目的土地授讓后,甲乙雙方按照 ∶ 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后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 房屋所有權 證,辦證手續(xù)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稅、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xù),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fā)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并按照 同期 銀行貸款利息 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為順利實施上述項目,甲方的職責是負責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準和許可工作。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lián)建項目一經啟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xié)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協(xié)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xié)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