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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卸管理制度匯編【1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22

裝卸管理制度

裝卸管理制度是指企業(yè)在物流作業(yè)中對貨物的裝卸活動進行規(guī)范化、標準化的管理規(guī)則,旨在提高作業(yè)效率,保證貨物安全,降低運營成本。

包括哪些方面

1. 裝卸操作規(guī)程:明確裝卸作業(yè)的具體步驟和安全要求,包括設備操作、貨物堆疊、綁扎固定等。

2. 人員培訓與資格認證:規(guī)定裝卸工人的技能要求,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3. 設備維護與檢查:確保裝卸設備的安全運行,定期進行保養(yǎng)和故障排查。

4. 安全管理:設定應急預案,處理意外事故,防止工傷和貨物損失。

5. 貨物跟蹤與記錄:建立完善的貨物進出庫記錄,確保貨物信息的準確性。

6. 質量控制:對裝卸過程中的貨物破損率進行監(jiān)控,確保貨物質量不受影響。

7. 環(huán)保措施:考慮裝卸過程中可能對環(huán)境產生的影響,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污染。

重要性

1. 提高效率:規(guī)范化的裝卸流程可以減少無效勞動,提高裝卸速度,提升整個物流鏈的效率。

2. 保障安全:嚴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降低安全事故風險,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財產。

3. 降低成本:有效管理能減少貨物損壞和設備維修費用,降低運營成本。

4. 提升客戶滿意度:通過精確的貨物跟蹤和高質量的裝卸服務,提高客戶對企業(yè)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編寫詳細的裝卸作業(yè)指導書,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明確的執(zhí)行標準。

2. 建立培訓機制:定期組織裝卸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3. 實施設備管理計劃:制定設備保養(yǎng)和檢查計劃,確保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4. 強化安全監(jiān)管:設立專職安全員,對裝卸過程進行實時監(jiān)控,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5. 完善信息系統(tǒng):升級倉庫管理系統(tǒng),實現(xiàn)貨物裝卸的實時追蹤和信息化管理。

6. 設立質量評估體系:定期評估裝卸質量,對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員工給予獎勵,對問題環(huán)節(jié)進行改進。

7. 推行綠色裝卸:引入環(huán)保設備和技術,減少裝卸過程中的噪音、塵埃等環(huán)境污染。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yè)可以構建一個高效、安全、可持續(xù)的裝卸管理體系,為企業(yè)的物流運作提供有力保障。

裝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裝卸管理制度

一、裝卸爆破器材要有專人監(jiān)督,嚴禁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庫區(qū)。

二、暴風、雷電惡劣氣候,不應進行裝卸爆破器材的作業(yè)。

三、裝卸作業(yè)的場所嚴禁明火,裝卸電雷管時,現(xiàn)場不應有帶電的設備。

四、作業(yè)時,車輛必須熄火、制動,不應添加燃料,裝卸應使用不發(fā)生火花的工具。

五、老、弱、病、殘、兒童不準裝卸爆破器材,作業(yè)前須對裝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規(guī)定注意事項。

六、裝卸人員在作業(yè)時不應穿戴化纖制品的衣物和穿帶釘子鞋、高跟鞋,不準攜帶煙火和通訊工具。

七、嚴禁野蠻作業(yè),不準拖拉,翻滾、腳踩包裝箱(袋)或站在包裝箱上作業(yè)。

八、包裝破損、數(shù)量不清的爆破器材不準發(fā)運和入庫。

九、裝卸作業(yè)結束后,場所必須清理干凈,不許遺留爆破器材。

【第2篇】爆破器材裝卸管理制度

一、危險品裝卸須有專門的裝卸隊負責,老、弱、病、殘和兒童不得從事民爆器材裝卸作業(yè),配備裝卸人員須經企業(yè)保衛(wèi)部門同意。

二、裝卸作業(yè)前要對裝卸工進行安全教育,執(zhí)行企業(yè)有關安全管理制度。作業(yè)時不應穿戴化纖衣服或帶釘子的鞋、高跟鞋,不準攜帶火具、火種。

三、裝卸人員應服從倉庫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的倉庫、產品的品種、生產日期、數(shù)量裝卸作業(yè)。

四、裝卸時要輕拿輕放,不論危險品的包裝形式如何,一律雙手抱件進行,嚴禁手抓捆扎帶和對危險品翻滾、拖拉、撞擊、拋擲、腳踩包裝箱或站在包裝箱上作業(yè)。

五、裝運雷管時,裝車高度應低于車廂欄板10厘米,包裝箱放置平穩(wěn),不得倒置或側放。其他類危險品載重不得超過額定載重量,運輸時嚴禁裝卸工站或坐包裝箱上。

六、裝卸作業(yè)時,車輛必須熄火、制動。同車不得裝載性能相抵觸的危險品,其他車輛不準在同時、同地進行裝卸。

七、雨天裝卸時要做好危險品的防潮工作,蓋好篷布,嚴禁暴風雨或雷雨天進行危險品裝卸作業(yè)。

八、包裝箱破損,數(shù)量不清的危險品不準出、入庫。

九、工作人員作業(yè)前認真檢查運輸車輛的完好狀況,清除車廂內的一切雜物,裝卸結束后,作業(yè)場所須清理干凈,不得遺留危險品,清理的藥粉等危險品須送至指定地點,定期銷毀。

【第3篇】汽車裝卸站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汽車裝卸站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jù)《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石油液化氣安全防范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事業(yè)部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1、車輛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前,必須安裝防火罩,操作及相關人員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shù)墓ぷ餍痛┲桩a生靜電的工作服。

2、現(xiàn)場裝卸人員必須檢查押運證人員資格證有效;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員資格證有效;運輸許可證有效;行車證有效;槽罐車使用證有效;檢查槽車上消防器材完好;罐體有與將充灌的介質相符告示指示牌;罐體無外觀損傷,警示燈具完好。

3、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作業(yè)區(qū)人員要告知本崗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

4、車輛??織E_時,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棧臺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車輛不準越過黃線);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5、裝卸過程中,車輛已停穩(wěn)并熄火;車后輪前后墊木固定。

6、禁止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內維修車輛。

7、裝卸作業(yè)時,必須先將車體有效接地,卸車時易燃液體要靜止2分鐘后方可取樣卸料;作業(yè)完畢,要經過規(guī)定的靜止時間,才能進行拆除接地線等其他作業(yè)。

8、裝卸油品及石油液化氣時,應避免在陽光直射天氣炎熱的情況下裝卸,溫度超過35度時,應10點之前4點之后裝車。

9、油罐車裝油時,司機要上車驗看油標,核對噸位并運用感官鑒別方法,看油色、聞油味,防止裝錯油品。

10、統(tǒng)計在油罐車卸油前要先核算油罐容量,并做好記錄。

11、司機不得在統(tǒng)計前先行卸油。

12、控制卸油速度。出流速不得大于1米/秒,當卸油管入口被油浸沒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得超過9米/秒。卸油時,司機與統(tǒng)計不得離開現(xiàn)場,直至卸油結束。

13、如遇雷、雨、閃電時,應立即停止卸油作業(yè)。

14、抽油泵不得放入油罐池內卸油。

15、使用抽油泵時,必須先接好抽油泵電源,然后再合閘送電。

16、卸油完畢后,司機要上車檢查底油是否卸凈,嚴禁油罐車載油過夜。

17、卸油完畢后,統(tǒng)計要蓋好油罐的入油口。

18、安全科及車間領導負責檢查、監(jiān)督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隨時糾正不合規(guī)定的行為。

19、裝卸車時,現(xiàn)場要有充分的滅火器,以防萬一。

20、操作人員要自始至終堅守充裝現(xiàn)場,充裝完畢后檢查各有關閥門是否關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第4篇】裝卸工管理規(guī)章制度

1、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和冒險蠻干,并及明制止其他人的違章行為。對無視安全,強令冒險作業(yè)生產指揮、指令應拒絕執(zhí)行,并身現(xiàn)場負責人或安全部門匯報。

2、進入作業(yè)現(xiàn)場應戴好安全帽、扎好帶,按規(guī)定穿好勞護用品,嚴禁穿拖鞋作業(yè)。

3、樹立尊客愛貨思想,確保貨物完好無損,杜絕蠻干以免造成事故。

4、工前應檢查工索具,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應及時更換。

5、登高和船倉作業(yè)時,更應謹慎操作,防止高空墜落和貨物砸頭,自覺遵守“八禁止、十不吊”。

6、嚴格服從調度人員的安排和調遣。

7、嚴禁班前、班中喝酒,上班嚴禁打瞌睡、溜崗。

8、協(xié)助好吊車司機及明、準確地抓料。

9、發(fā)生事故及時組織搶救和保護好現(xiàn)場,并立即向領導匯報,認真吸取教訓。

【第5篇】裝卸工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遵守北京運達恒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星牌優(yōu)時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yōu)時吉)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做到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不斷改進裝卸方法,及時補充完善管理制度。

2裝卸工首先做好裝車準備,檢查運輸貨車車廂是否平整或是否有異物;若車廂不平或有異物及時和客戶或司機提出建議,經客戶或司機處理以后方可進行裝卸任務;如果客戶或司機拒絕處理;員工要上報公司和優(yōu)時吉的領導;

3裝卸工帶班班長除了遵守以上第二條之外,還要認真負責的和司機,庫管人員溝通,做好裝車前貨物碼放預算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zhí)和返工。如果因為工作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處予員工一倍的罰款。員工有監(jiān)督帶班班長權利,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4要牢記尊客愛貨思想,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做到文明裝卸,杜絕野蠻裝卸。裝卸礦棉吸聲板時,貨物和車廂接觸的第一層時,必須輕拿輕放,注意吸聲板的邊和角的保護,做到不損傷不損壞不摔打不翻滾;裝卸3米龍骨(或者超長貨物)時,必須由2人裝卸。不安規(guī)定裝卸貨物時,員工造成貨物損壞損傷時照價賠償。

5本公司本著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不以罰款為目的;如果員工對貨物造成惡性損傷巨大(暫定2000元以上)時,同車裝卸工共同承擔經濟責任。

6裝卸貨物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破貨;空箱;短少等異常情況裝卸工有責任向庫管人員和客戶反映。以便及時處理,避免做成嚴重后果。

7貨物裝卸完畢以后,客戶或司機有封車要求的,在不影響其他客戶裝卸貨物的同時,公司對員工封車另有規(guī)定;

8不準隨意請假曠工,突發(fā)事件除外。確實有事需提前一天請假,如果當天員工強行請假歇工,公司將視為曠工處理,以一罰三的制度進行處罰;9公司暫定每天上午八點上班,下午五點半下班。中午十一點半到下午一點為吃飯時間,對遲到超過5分鐘者(含5分鐘)罰款10元,對超過25分鐘者(含25分鐘)罰款30元,對超過30分鐘以上者(含30分鐘)罰款50元,對超過1小時的(含1小時)罰款100。對因遲到被處罰者當天強行歇工者視為曠工,公司實行以一罰三的制度執(zhí)行。

10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或三十天通知公司,如果不提前通知扣除當月工資的50%

11班前和上班時間嚴禁飲酒和酒后進行裝卸,裝卸作業(yè)禁止穿拖鞋。

12員工不得隨意把無關人員和陌生人員領進優(yōu)時吉,更不準把自己的親屬帶進優(yōu)時吉。

13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私事吵架,打架或無故鬧事影響公司正常運轉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罰,

14對于偷竊優(yōu)時吉行為者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嚴重者由優(yōu)時吉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5禁止在非吸煙區(qū)域內吸煙(特指在優(yōu)時吉院內),

16禁止動用或操作與裝卸工崗位不符的機械設備;

17對違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15條和第16條的員工試情節(jié)輕重處以100元到1000元罰款。

18員工要維護公司利益,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到年底視公司盈利多少補發(fā)不同或不等的獎金進行獎勵。

19本暫行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在執(zhí)行過程中要及時收集好的意見和建議,以利完善。

20本暫行制度公司有修改和解釋權。

【第6篇】民爆器材裝卸管理制度

1直接從事民爆器材的裝卸人員,必須熟悉民爆器材的性質的使用。

2庫區(qū)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嚴格管理火種、火源,在明顯地方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標志。任何人進入庫區(qū),都必須嚴格 遵守“嚴禁煙火”的規(guī)定。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3倉庫照明開關、保險裝置應設在庫外。危險品倉庫要安裝防爆燈具,電器設施要經常檢查,不符合要求應及時更換。下班離庫前要鎖閉門窗,切斷電源。

4根據(jù)倉庫布局和儲存物資的性質,設置固定的消防設施。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保養(yǎng),滅火器要按時換藥。確保消防器材完好無損,隨時使用。庫區(qū)內的消防水池必須有專人負責蓄水,以便急用。對消防設施,器具及其他安全設備建立維護檔案,明確記錄維修或養(yǎng)護的時間、具體項目、養(yǎng)護的單位或維修人員姓名及相關內容。

5庫區(qū)必須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它倉庫可根據(jù)需要配備兼職消防員。

6對干部職工要進行業(yè)務知識和消防知識培訓,重點崗位要求參加省、市有關部門 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7建立安全生產儲備資金,保證安全生產設入的有效實施,建立消防工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對有關部門負責人簽訂責任書,確保安全無事故。

8 門衛(wèi)值班人員必須做到:

車輛進入庫區(qū),必須將排氣管后面安裝滅火罩。安排庫區(qū)巡邏人員,對各部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特別要加強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夜間值班不少于二次巡查,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處理并報告。

【第7篇】民爆物品裝卸管理制度

根據(jù)wj9049-2005《民用爆破器材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程》、jt618-2004《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yè)規(guī)程》為了防止在裝卸民用爆破器材過程中發(fā)生起火、爆炸事故或造成民爆器材丟失被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第一條裝卸民用爆破器材必須有公安部門發(fā)放的《爆炸物品運輸證》和有效票據(jù),經保管人員審查核對無誤方可進行裝卸;

第二條機動車輛不應直接進入危險建筑物內,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處進行裝卸作業(yè);

第三條裝卸作業(yè)時,車輛必須熄火、制動、不應添加燃料;

第四條裝卸民用爆破器材的高位站臺,應設置防止車輛頂撞站臺的緩沖件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第五條裝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業(yè)人員,對所裝運的民用爆破器材應掌握其危險性質及應急措施,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嚴禁隨身攜帶火種、手機和帶電設備,不應穿帶有鐵釘?shù)墓ぷ餍鸵桩a生靜電的工作服;

第六條裝卸、搬運均應輕拿輕放,裝卸電雷管時,現(xiàn)場不應有帶電的設備,嚴禁翻滾拖拉,或有撬棍、榔頭等鐵器敲打包裝件;

第七條專用運輸車裝車時,控制裝載質量不應超過額定負荷,包裝件應碼放整齊,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正確使用車內專用捆綁帶和掛鉤。中途卸車后’及時調整包裝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墜落和撞擊;

第八條裝運民用爆破器材時,駕駛員、押運員應對爆破器材的包裝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包裝要求和破損的要及時報告和處理,同車運輸不同品種民用爆破器材時應按表一規(guī)定執(zhí)行。《不同品種民用爆破器材同庫存放、同車運輸表》;

第九條在暴雨和雷電等惡劣天氣情況下,產品不應出入庫,惡劣天氣能見度在5米以內時,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見度在l o米以內的,應停止行駛;

第十條同一作業(yè)場所不準同時裝卸相互抵觸的民用爆破器材,不應與其它貨物同時裝卸,公司民用爆破器材(系列)運輸車配送時,’先打開車門卸一種民爆器材,運達安全地點后,才能打開另一車門,卸另一種民用爆破器材。嚴禁同時打開車門卸貨,人力運送一次只能搬一件(箱);

第十一條老、弱、病、殘、兒童不準裝卸民用爆破器材。作業(yè)前要對裝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規(guī)定注意事項。

【第8篇】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實現(xiàn)安全生產建立適應港口經營的裝卸機械安全管理體制,實施綜合管理,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卸機械的安全功能和人員技術素質,充分發(fā)揮裝卸機械效能,提高設備的綜合效率,降低使用成本,盡可能預防事故發(fā)生,避免事故損失,促進企業(yè)經濟效益。

2? 范圍

裝卸機械安全決策、計劃、組織、預防、控制、監(jiān)督和協(xié)調的全部管理活動。

3? 依據(jù)

《設備管理分手冊》

《設備日常管理程序》

《設備維修管理程序》

4? 職責與權限

4.1? 技術科

4.1.1? 是公司裝卸機械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文件的的編制、解釋、指導與檢查監(jiān)督。

4.1.2? 負責對裝卸機械進行選型、安裝,保證新投入的裝卸機械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4.1.3? 負責制定裝卸機械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1.4? 負責組織對有關單位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檢查,監(jiān)督檢查組織措施是否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4.1.5? 督促檢查機械單位“冬季四防”(即防凍、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夏季四防”(即防臺、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中相關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大型裝卸機械防風、防臺技術措施進行督促檢查,推廣應用可靠的防風裝置。

4.1.6? 負責機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整改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2? 安質科

4.2.1? 檢查裝卸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的落實情況。

4.2.2? 督促檢查機械單位“冬季四防”、“夏季四防”中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大型裝卸機械防風、防臺安全措施進行督促檢查。

4.2.3? 參與機損事故的調查處理,機損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時,按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

4.3? 調度科

4.3.1? 對裝卸機械合理組織使用,按照裝卸機械的有關規(guī)定、設備的技術性能,選擇合適的工藝流程,不違章指揮。

4.3.2? 本著均衡和合理使用的原則,避免指揮設備疲勞和超負荷作業(yè),保證設備合理的保養(yǎng)時間。

4.3.3? 提供及時、準確的氣象信息和大風警報并及時通知機械單位采取措施。

4.4? 各機械單位

4.4.1? 負責組織對裝卸機械的正常使用、管理、保養(yǎng)、維修,抓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

4.4.2? 組織落實好裝卸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

4.4.3? 落實好“冬季四防”和“夏季四防”工作。

4.4.4? 認真配合技術、安全部門做好機損事故的調查處理,不隱瞞事故。

4.5? 其他單位

4.5.1? 勞務公司的裝卸指揮人員要為裝卸機械操作人員提供正確無誤的指揮信號。

4.5.2? 物資部門要為裝卸機械提供質量合格的配件。

4.6? 設備管理人員的責任

4.6.1? 貫徹執(zhí)行好裝卸機械管理方面的規(guī)定,制定相應措施,使制度能夠落實到位。

4.6.2? 機械單位設備管理人員下達維修保養(yǎng)任務時,要根據(jù)具體情況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制訂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實。

4.6.3? 對裝卸機械的安全技術狀況、維修保養(yǎng)安全、操作安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以保證裝卸機械和人員的安全。

【第9篇】液氨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液氨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做到液氨裝卸安全,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銷售液氨產品的發(fā)貨、裝卸、登記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

3 相關文件及引用標準

《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國家質檢總局令第46號 )

《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勞部發(fā)(1994)262號)

《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guī)則》(jt617-2004)

《寧波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48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編號:qg/****10.23-2010)

4 職責

4.1安環(huán)質監(jiān)部負責液氨裝卸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

4.2銷售部負責與具有《危險化學品準運證》的運輸單位簽訂承運委托協(xié)議書。負責對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檢查及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并對液氨安全裝卸負責;負責將危險化學品槽罐車的車輛及其駕駛員、押運員的有關信息和充裝情況及時準確錄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信息系統(tǒng)。

4.3生產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對氣瓶充裝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及相關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5 工作程序

5.1汽車罐車充裝

5.1.1銷售部負責液氨的銷售人員在開具提貨單前要認真查驗提貨單位以下六項資質和要求:

5.1.1.1購貨單位的資質。具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5.1.1.2運輸車輛所在運輸單位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外省籍專用車輛在本市駐點經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業(yè)務的應當持有《外省(市)貨運車輛駐浙經營登記證》,非本市駐點經營的外省籍專用車輛在本市起運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持有《外省(市)專用車輛在浙承運危險貨物備案證》;

5.1.1.3運輸車輛的資質。具備:(1)機動車輛行駛證;(2)與核準經營范圍相一致的《道路運輸證》;(3)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一致;(4)《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駛證標注的載質量相一致;(5)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

行駛證核定載質量。

5.1.1.4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1)駕駛員駕駛證、《營業(yè)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

資格》;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5.1.1.5安全警示標志、標訊。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規(guī)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有毒氣體”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

5.1.1.6專用車輛衛(wèi)星定位儀配備情況。沒有配備衛(wèi)星定位儀的,應當告知其到就近的登記服務點接受衛(wèi)星定位儀免費借用服務。

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提貨單。

5.1.2運輸液氨的的車輛駕駛人員應按裝卸作業(yè)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駛人裝卸作業(yè)區(qū),停放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劃定的黃線內,不準堵塞安全通道。??垦b卸臺時,應聽從液氨充裝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裝卸臺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卸的車輛與裝卸中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5.1.3車輛停穩(wěn)后,駕駛員應將車輛手剎制動,關閉發(fā)動機熄火。駕駛員應主動將車輛的鑰匙拔下交灌裝人員負責將保管至灌裝結束。灌裝人員應墊好三角木,防止灌裝車輛滑動。未經充裝站人員同意不得私自開關液氨閥門進行灌裝。

5.1.4進人液氨裝卸作業(yè)區(qū)相關人員應:

a) 禁止隨身攜帶火種;

b) 關閉隨身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

c) 嚴禁吸煙;

d) 穿著不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不帶鐵釘?shù)墓ぷ餍?/p>

e) 規(guī)范戴好安全帽。

5.1.5灌裝前液氨充裝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對液氨槽車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缺陷,方可裝卸。有上述和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裝卸:

5.1.5.1液氨槽車漆色、字樣和氣體不符合規(guī)定或漆色、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體類別。

5.1.5.2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5.1.5.3新槽罐車無檢驗合格證和置換證明。

5.1.5.4超過技術檢驗期限。

5.1.5.5安全附件不全或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斷裂或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運輸安全

5.1.5.6槽罐內無剩余壓力(≥0.05mpa),沒有判明槽罐內是否混入其它物質的。

5.1.5.7液氨槽罐外觀發(fā)生裂縫、鼓包、變形、泄漏等缺陷而危及安全。

5.1.5.8槽罐車未配備消防器材、個體防護器具、專用檢修工具或消防器材、個體防護器具、專用檢修工具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5.1.5.9槽罐車未按照要求安裝或配置阻火器。

5.1.5.10槽罐車靜電接地裝置損壞或未按規(guī)范接好導除靜電裝置。

5.1.5.11槽罐車未安裝緊急切斷裝置。

5.1.6液氨槽罐車裝卸過程中的檢查和確認

5.1.6.1裝卸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兩人進行操作。對新投用的充裝設備,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必須到現(xiàn)場指導,其他人員必須遠離充裝點。

5.1.6.2液氨裝卸時,應對鶴管(充裝臂)、密封件,快速切斷閥門等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防泄漏。槽車充裝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tǒng),禁止使用軟管充裝。現(xiàn)場裝卸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嚴格執(zhí)行裝卸安全操作規(guī)程。開關閥門應緩慢進行。

5.1.6.3液氨汽車裝卸過程中,裝卸操作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相關人員必須在現(xiàn)場,堅守崗位。

5.1.6.4裝卸中隨時檢查罐槽外觀有無鼓包、泄漏、壓力、溫度急劇變化及其它異常現(xiàn)象。嚴禁超裝、混裝。液氨裝卸時,應注意儲罐和槽罐的裝載程度,不得超過其核定載質量。嚴禁超量、超溫、超壓。

5.1.6.5液氨罐車裝卸過程中裝卸現(xiàn)場、罐車附近嚴禁煙火,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嚴禁將罐車作為儲罐、氣化器使用。

5.1.6.6罐車充裝時,每次都要填寫充裝記錄,內容包括:使用單位、充裝日期、允許充裝量、實際充裝量、復稱記錄,并有充裝者、復驗者、押運員的簽名。卸車記錄主要包括生產單位、運輸單位,實際載量、運輸車輛核定載量。

5.1.6.7裝卸過程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停止裝卸:

⑴ 雷雨天氣或附近有明火。

⑵ 發(fā)生罐車部件或充裝管道泄漏時。

⑶ 罐車內壓力異常。

⑷ 其他不安全因素。

5.1.7液氨槽罐車裝卸完畢后,應靜置10分鐘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駕駛員必須親自確定汽車罐車與裝卸裝置的所有連接件已經妥善分離,得到充裝崗位人員同意后才準啟動車體。如有超裝,必須立即妥善處理,否則嚴禁駛出充裝站。

5.1.8液氨充裝站人員應對進入裝卸區(qū)域的駕駛員和押運員進行安全教育,向運輸單位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5.2液氨鋼瓶充裝

5.2.1充裝前檢查

5.2.1.1液氨鋼瓶灌裝前,必須對鋼瓶逐只進行嚴格的檢查。無制造許可證單位的鋼瓶或未經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可的鋼瓶不準充裝。

5.2.1.2氣瓶入站后,充裝應對下列內容進行檢查:

a、漆色、字樣是否準確。

b、防震圈、瓶閥、瓶帽、易熔塞是否安好。

c、氣瓶外觀有無凹陷、鼓包、嚴重腐蝕、劃傷、加熱和電弧焊痕以及其它疑問。

d、氣瓶制造、檢驗鋼印、內容是否準確、清晰、完整,是否在檢驗期內。

e、確認氣瓶原始重量和公稱容積及允許充裝量。

f、確認氣瓶有無余壓,瓶內介質是否為氨。

g、檢查氣瓶警示標簽是否完好,不完好時重貼一張。

5.2.1.3充裝前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氣瓶,應先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1)不具有“氣瓶制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

(2)氣瓶原始標志(制造鋼印)不符合規(guī)定,或模糊不清無法辨認的。

(3)顏色標記不符合液氨氣瓶(瓶色為淡黃、字樣為液氨,字色為黑色)規(guī)定,或污損、脫落難以辨認的。

(4)銃有報廢標志的。

(5)自制造日期算起,使用期限超過30年的鋼質無縫氣瓶,或使用期限超過12年的鋼質焊接氣瓶。

(6)用充裝其它介質氣瓶改裝的。

(7)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限的。

(8)外表面機械損傷和腐蝕的程度超出gb13004—1999第5條、gb 13075— 1999第5條規(guī)定

的評定指標的。

(9)氣瓶的許用壓力小于液氨在60℃ 下的飽和蒸氣壓力2.52 mpa(表壓)的。

(10)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11)瓶體或附件的材質與液氨性質不相容的。

(12)瓶閥側接嘴的螺紋旋向不符合(左旋)規(guī)定的。

(13)瓶內無剩余壓力的。

5.2.1.4經充裝前檢查不合格(包括待處理)的液氨瓶,應作出明顯標記分別存放,防與檢查合格的氣瓶混淆,并按下列規(guī)定分別進行處理:

(1)對無“氣瓶制造許可證” 單位生產的氣瓶,原始標志、顏色標記、瓶體或附件材質、瓶閥側接嘴螺紋旋向不符合規(guī)定的氣瓶,用充裝其它介質改裝的氣瓶,除不予充氣外,還應查明原因,報告當?shù)刭|監(jiān)部門進行處理。

(2)對無剩余壓力的氣瓶,應將其瓶閥卸下,進行內部檢查,確認瓶內無異物,按下列(3)規(guī)定處理后方可充氣。

(3)新投入使用、經內部檢查、更換維修瓶閥或經定期檢驗后首次充氣的氣瓶,充氣前都應按規(guī)定置換瓶內空氣,并經分析氧含量低于2方可充氣。

(4)定期檢驗有效期限已過的氣瓶、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有重大缺陷或對內部狀況有懷疑的氣瓶,應先送氣瓶定期檢驗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與評定。

5.2.2充裝

5.2.2.1充裝計量用的稱重衡器,其最大稱量值不得大于氣瓶實重(自重與裝液重量)的3倍,不小于1.5倍。?器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校驗,并在每次使用前核定一次。稱量?器必須設有超裝報警或自動切斷氣源的裝置。

5.2.2.2充氣前必須檢查確認氣瓶是經過充裝前檢查合格或妥善處理過的。

5.2.2.3用夾具連接代替螺紋連接進行充裝時,必須認真仔細檢查確認瓶閥側接嘴螺紋旋向與液氨瓶相符。

5.2.2.4液氨充裝必須采取“一瓶一稱”方式。將液氨瓶移動到稱重衡器上,并加以妥善固定,以防傾倒或滾動。

5.2.2.5測定液氨瓶重量(氣瓶自重與瓶內剩余氨量),并根據(jù)氣瓶實際容積確定充裝量(容積×0.53 kg)。首次在本站充裝的液氨瓶,務必將瓶內液氨處理干凈,標定空瓶重量,并按其實際容積確定充裝量。確認稱重?器定砣準確,一切充裝設備、管道、閥門均處于正常狀態(tài),防護器具穿戴齊全、工具備齊后,將充裝接頭與瓶閥壓緊接好。

5.2.2.6與上道工序的人員聯(lián)系送氨。

5.2.2.7開啟瓶閥和排氣閥,將瓶內氣體排盡后關閉排氣閥。然后開啟充裝支管閥門進行充裝。在充裝過程中,如因瓶內壓力升高,充不進液氨,應關閉充裝支管閥門,待壓力降低或開啟排氣閥門再次排氣降壓,而后再開啟充裝支管閥門進行充裝。

5.2.2.8液氨充到預定重量時,關閉充裝支管閥門和瓶閥,然后開啟排氣閥門,將管道中的液氨氣化逸入氣體總管,然后把氣瓶卸下,并通知上道工序停止送氨。

5.2.2.9充裝時應隨時注意充裝壓力不得大于1.6mpa,并經常檢查管道、閥門等處是否漏氣。

5.2.3充裝后檢查

5.2.3.1由持有資格證書的充裝后檢查人員,對充裝后液氨瓶逐只進行充裝量復檢,發(fā)現(xiàn)超裝的液氨瓶應妥善處理,否則不得發(fā)出。同時檢查氣瓶附件完好狀況及各部位氣密性。

5.2.3.2經充裝后檢查合格的液氨瓶,應在其瓶肩粘貼充裝合格證和液氨瓶警示標簽。

5.2.4注意事項

5.2.4.1充裝前檢查記錄、充裝記錄、充裝后檢查記錄應完整,內容至少應包括:氣瓶編號、氣瓶容積、實際充裝量、發(fā)現(xiàn)的異常情況、檢查者、充裝者和復稱者姓名或代號、充裝日期。記錄應妥善保存?zhèn)洳椤?/p>

5.2.4.2嚴禁從液氨儲罐、罐車直接向液氨瓶灌裝,不允許瓶對瓶直接倒氨。

5.2.4.3未經培訓考核獲得資格證者不得上崗工作。

5.2.4.4非充裝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充裝間或啟動一切充裝設備。

5.2.4.5更換瓶閥、閥件或檢修充裝設備,應事先排除瓶內或管道內的剩余氣體,嚴禁帶壓更換或檢修。

5.2.4.6對超量充裝的液氨瓶應單獨存放,未進行處理不準出站。

5.2.4.7充裝前后檢查記錄,充裝記錄需簽字確認。

5.2.4.8充裝重量、日期記錄需由用戶簽字確認。

5.2.4.9在氣瓶充裝間、氣瓶裝卸平臺、氣瓶庫、氣瓶使用場地等處近距離搬運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被搬運的氣瓶必須套有兩個下列規(guī)格的防震膠圈:無縫氣瓶,容積2o~8o l,膠圈斷面尺寸(高×厚,mm)為30×30;焊接氣瓶,容積lo~100 l和150~200 l,膠圈斷面尺寸為 30×30,容積4o0~1000 l,膠圈斷面尺寸為50×50。

(2)充裝后“實瓶” 和使用后“空瓶”,都應裝配保護瓶閥用的瓶帽并旋緊。

(3)搬運中型氣瓶可采用徒手操作,即在旋緊瓶帽的情況下,用左手握住瓶帽頂端(無瓶帽時握住頸圈下部),使氣瓶微微傾斜,用右掌貼切推動瓶身(筒體),使瓶底沿地面旋轉,邊走邊推。徒手搬運氣瓶,不得用右手握瓶帽,用左手推瓶身;更不得左右開弓兩手各握一只氣瓶,雙腳交替踢動瓶身。

(4)采用行車時,應在氣瓶兩端防護圈上掛鉤,不得在瓶閥及瓶帽上掛鉤。

6 處罰

6.1違反液氨裝卸環(huán)節(jié)任何一項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5.2.8條執(zhí)行。

6.2發(fā)生事故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7 記錄

7.1危險化學品槽罐車查驗記錄

7.2液氨鋼瓶回收登記表

7.3液氨鋼瓶檢查及充裝記錄表

【第10篇】危險化學品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車間科室的各個崗位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操作。根據(jù)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危險化學品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對危險化學品的裝車安全管理

進入危險化學品裝車區(qū)的車輛必須在進入廠區(qū)前戴好防火帽,確保防火帽牢固可靠,不得有脫落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進入裝車車位的車輛,在裝車前必須卡好靜電接地報警器,否則不得進行裝車;裝車時危險化學品的流速不得高于1米/秒;最大流速不得高于6米/秒。

裝車完畢后,不得立即啟動車輛,待3-5分鐘后方可啟動車輛。

二、對危險化學品卸車的安全管理

當車輛到達后,不得立即開啟閥門卸油,必須在卡好靜電接地報警后,等待3一5分鐘后方可進行開啟閥門進行卸車工作,以防止因靜電導不出而引發(fā)安全事故。

三、各相關崗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相關的標準,做到安全工作。

【第11篇】氣瓶搬運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搬運氣瓶以前,操作人員必須了解瓶內氣體的名稱、性質和安全搬運注事事項,并備齊相應工器具和防護用品,如介質為有害、有毒、腐蝕、放射性和自燃氣體時,應在組織管理、技術措施、個人防護、衛(wèi)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應措施。

2、圓心凹底氣瓶在車間、倉庫、工地、裝卸場地內搬運時,可用徒手滾動,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傾斜,另一手推動瓶身沿地面旋轉、用瓶底邊走邊滾,不準拖曳,隨地平滾,順坡豎滑或用腳蹬踢。

3、氣瓶最好是使用穩(wěn)妥、省力的專用小車(單瓶或雙瓶位置,襯有軟墊的手推車),并用鐵鏈固定。嚴禁用肩扛、背馱、懷抱、臂挾、托舉或二人抬運的方式搬運,以避免損傷身體和摔壞氣瓶釀成事故。

4、氣瓶應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運過程中瓶閥因受力而損壞,甚至瓶閥飛出等事故的發(fā)生,

5、氣瓶運到目的地后,放置氣瓶的地面必須平整。放置時將氣瓶豎直放穩(wěn),方可松手脫身,以防氣瓶摔倒釀成事故:

6、當需要用人工將氣瓶向高處舉放或需把氣瓶從高處放落地面時,必須兩人同時操作,并要求提升與降落的動作協(xié)調一致,姿勢正確,嚴禁在舉放時拋、扔,在放落時滑摔。

7、裝卸氣瓶應輕裝輕卸,嚴禁用拋、滑、摔、滾、碰等方式裝卸氣瓶,以避免因野蠻裝卸而發(fā)生爆炸事故;

8、氣瓶搬運中如需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設備。用機械起重設備吊運散裝氣瓶時,必須將氣瓶裝入集裝箱、堅固的吊籠或吊筐內,并妥善加以固定。嚴禁使用鏈繩、鋼絲繩捆綁或鉤吊瓶帽等方式調運氣瓶,以避免調運過程中氣瓶脫落而造成事故。

9、嚴禁使用翻斗車、鏟車或叉車搬運氣瓶。

【第12篇】油品裝卸及油品接收管理制度

1. 油罐車裝油時,司機要上車驗看油標,核對噸位并運用感官鑒別方法,看油色、聞油味,防止裝錯油品。

2. 加油站接收油品時,油罐車司機與加油站統(tǒng)計必須同時在場,司機要主動報出所運油品名稱,統(tǒng)計要按照派油單上注明的油品名稱、規(guī)格及數(shù)量認真核對,以防卸錯油品。

3. 統(tǒng)計在油罐車卸油前要先核算油罐容量,并做好記錄。

4. 卸油前司機要接好油罐車的靜電接地裝置。

5. 司機不得在統(tǒng)計前先行卸油。

6. 卸油時,油罐車必須熄火。

7. 控制卸油速度。出流速不得大于1米/秒,當卸油管入口被油浸沒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得超過9米/秒。卸油時,司機與統(tǒng)計不得離開現(xiàn)場,直至卸油結束。

8. 如遇雷、雨、閃電時,應立即停止卸油作業(yè)。

9. 抽油泵不得放入油罐池內卸油。

10. 使用抽油泵時,必須先接好抽油泵電源,然后再合閘送電。

11. 卸油完畢后,司機要上車檢查底油是否卸凈,嚴禁油罐車栽油過夜。

12. 統(tǒng)計要復檢油罐存量,核對卸油數(shù)量,無誤后可在派油單上簽字。如實際卸油數(shù)少于應收數(shù)量時,司機和統(tǒng)計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照價賠償。

13. 卸油完畢后,統(tǒng)計要蓋好油罐的入油口。

14. 加油站站長及分管領導負責檢查、監(jiān)督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隨時糾正不合規(guī)定的行為。如發(fā)生事故,加油站站長及分管領導將受到一定程度的處罰。

【第13篇】碼頭裝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碼頭裝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環(huán)境安全以及企業(yè)生產經營安全運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guī)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危險貨物港口作業(yè)認可證》核定的危險貨物港口作業(yè)范圍內從事危險貨物碼頭作業(yè)活動,禁止在碼頭裝卸國家禁止通過水路運輸?shù)奈kU貨物。

第三條 在碼頭裝卸危化品,實行作業(yè)許可制度。在每次裝卸危化品作業(yè)前,必須辦理安全作業(yè)許可證;在裝卸?;纷鳂I(yè)過程中,若管線和(或)靜電接地點進行了更換安裝,應重新辦理安全作業(yè)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進行?;费b卸作業(yè)。

第二章 組織措施

第四條 各相關職能部門應按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部門工作職責要求做好各項工作,加強協(xié)調配合、信息溝通。

第五條 每船危化品運抵碼頭時,由安全部門、保衛(wèi)(消防)部門、儀電管理部門、供運(運管)部門對碼頭及?;费b卸作業(yè)進行一次全面的綜合安全檢查,并共同審批碼頭裝卸?;钒踩鳂I(yè)許可證。同時,應加強不定期抽查,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

第六條 物管處(十四車間)對碼頭裝卸作業(yè)負全面責任,并按照部門安全檢查表實施日常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申請辦理碼頭裝卸?;钒踩鳂I(yè)許可證;應做好碼頭管理、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組織安排;加強碼頭汛期檢查、巡邏,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七條 供運(運管)部門應加強與船主、承運方等企業(yè)相關方的信息溝通,敦促其遵守本制度,確保碼頭裝卸?;钒踩?/p>

第三章 人員的要求及安全防護

第八條 碼頭管理和作業(yè)人員必須經業(yè)務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九條 碼頭作業(yè)人員禁止作業(yè)前4小時內、作業(yè)中飲酒。

第十條 作業(yè)人員應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槽罐上作業(yè)人員站在上風向并戴好防毒口罩,船上作業(yè)人員須穿戴好救生衣。

第十一條 輪換作業(yè)休息人員在指定地點休息。非工作需要人員禁止上船。作業(yè)人員禁止在長江里游泳、洗澡。

第十二條 在?;费b期間,船上除作業(yè)人員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員均應撤離船體。

第四章 設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三條 碼頭的設施設備應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并參照jtj237《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guī)范》。

第十四條 液體易燃易爆?;费b卸管道應采用金屬軟管。并作好防靜電處理。

第十五條 易燃易爆?;纷鳂I(yè)區(qū)域,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和防爆工具。

第十六條 應設置消防水系統(tǒng),配置足量與危險化學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七條 應配備可燃氣體濃度監(jiān)測儀,并保持完好。

第十八條 應配備污水、廢棄物及防泄漏應急處理設施、器材(圍油柵、江邊圍堰等),并保持完好。

第十九條 ?;钒b標志應規(guī)范、醒目,與實際包裝件相符。

第二十條 碼頭應保持整潔衛(wèi)生、道路暢通,無絆倒物障礙。

第五章 防雷、防靜電措施

第二十一條 易燃易爆危化品作業(yè)人員穿戴好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等防護用品,作業(yè)期間嚴禁穿、脫衣、褲。

第二十二條 易燃易爆?;沸遁d或取樣前、灌裝完后必須靜置5分鐘以上時間,然后才能從事其他作業(yè)。

第二十三條 裝運或輸送易燃易爆?;返能圀w、船體、泵體、管線作等電位連接;接地線的連接,應在槽罐開蓋以前進行;接地線的拆除,應在裝卸完畢,達到靜置時間,封閉罐蓋以后進行;靜電接地點和跨接點必須規(guī)范、牢固好用,防雷、防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

第二十四條 由專業(yè)人員對接地電阻進行測試,經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確認后,申請辦理作業(yè)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 裝運或輸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船體、泵、管線連接程序為先連接接地線后接管線,拆除程序為先拆管線最后拆接地線。

第二十六條 易燃易爆?;饭嘌b車輛的靜電消除鏈(帶)應著地。

第二十七條 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裝時,注入管伸入槽罐底部,距離罐底不得大于20cm,在注入管未侵入液面前,其流速應限制在1m/s以內;灌裝流速小于3m/s(灌10t至少18min以上);灌裝量應低于罐體人孔頸底部5cm。氣溫大于30℃時,灌裝前先對罐體噴水降溫。

第二十八條 高溫(35℃以上)、大風 (六級以上)、雷電天氣時停止作業(yè)。

第六章 防火防爆措施

第二十九條 作業(yè)現(xiàn)場50米范圍須設置警戒線、警戒標志,嚴禁閑人進入。

第三十條 進入易燃易爆危化品作業(yè)區(qū)域必須關掉手機,禁止攜帶煙、火種;通訊應在值班休息點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裝在警戒線外。

第三十一條 在裝卸時,碼頭及警戒區(qū)域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火源。停止船上的所有明火作業(yè),包括做飯用的電飯煲,煙火交至岸上值班點保管。

第三十二條 ?;费b卸作業(yè)的安裝、檢修、操作、拆除等作業(yè)過程中,須輕拿輕放,動作平穩(wěn)。

第三十三條 采用金屬軟管裝卸時,應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軟管與碼頭地面及其它設施設備之間的摩擦碰撞產生火花。

第三十四條 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控制罐裝速度,正確使用設備,消除臟、亂、差、漏,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三十五條 灌裝車輛必須戴好火星息滅器,嚴禁在危化品作業(yè)現(xiàn)場修車。

第三十六條 易燃易爆危化品裝卸作業(yè)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員要定時用可燃氣體監(jiān)測儀測試現(xiàn)場可燃氣體濃度。

第三十七條 危化品作業(yè)現(xiàn)場放置規(guī)定數(shù)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沙箱等)。易燃易爆?;费b卸作業(yè)時,消防車到現(xiàn)場監(jiān)護。

第七章 應急救援

第三十八條 由物管處組織制定碼頭裝卸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批準后實施,并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作好演練記錄,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第三十九條 ?;饭嘌b前及作業(yè)過程中,對系統(tǒng)進行仔細檢查,嚴禁泄漏,并采取靠江邊壘適當高度的河沙圍堰等防污染事件的應急措施。

第四十條 灌裝車駕駛員不能脫離作業(yè)區(qū)域,作好應急準備,緊急情況下安全迅速將車駛離碼頭。

第四十一條 裝卸作業(yè)過程中,操作人員應巡回檢查?;坟洿膬A斜度,如發(fā)生非因裝卸物料引起的傾斜,應立即查明原因,盡快處理。

第四十二條 裝卸作業(yè)過程中,若發(fā)生火災、重大泄漏及其它按操作規(guī)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行動,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態(tài)進一步發(fā)展,向相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社會支援。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技安處。如有爭議時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仲裁。

【第14篇】裝卸油臺安全管理制度

裝卸油設施的要求:

1、裝卸油臺卸油斗、棧橋必須有效接地。裝卸油車位停放點必須安裝靜電接地裝置,防靜電裝置電阻值應不大于10ω。

2、裝卸油鶴管必須采用內帶銅絲的膠管制作。裝卸油鶴管伸入罐車底部,流速控制在3-4m/s以內,壓力不超過0.15mpa。

3、裝卸油臺的照明設施、手電應為防爆,嚴禁在裝卸油時進行電器設備維修和更換燈泡。

4、裝卸油臺保持干凈無油污,嚴禁使用金屬工具進行裝卸油設施的清理,在裝卸油區(qū)域內進行清理作業(yè),并須使用木制的或防爆工具。

5、嚴禁使用汽油等有機溶劑進行裝卸油設備的擦洗等。

6、裝卸油臺按照要求配備齊全消防器材,存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專人保管,定期保養(yǎng)。

裝卸油的安全管理:

1、罐車進入裝卸油臺前,應關閉防火罩,并關閉手機,交出火種,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檢查車輛后方可進入裝卸油臺。司機勞保穿戴齊全規(guī)范,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裝卸油臺。

2、罐車進入裝卸油臺后,崗位人員指揮司機停好罐車,并在車輪上墊上掩木,接好靜電接電線。

3、在裝卸油過程中,司機必須在駕駛室戒備,預防在突發(fā)事件時,司機可以迅速開車離開裝卸油臺。

4、罐車必須配備消防器材,以備突發(fā)事件時使用,罐車自帶靜電接地線完好。

5、嚴禁在裝卸油臺進行車輛維修,裝卸油過程中,車輛必須熄火。

6、裝卸油臺最多停放兩輛油罐車,其余待裝卸罐車整齊停放在裝卸油臺外,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第15篇】危險品裝卸押運管理制度

(1)裝卸員、押運員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

(2)裝卸員、押運員必須先了解物品的名稱、性質、做好物品的分類工作,注意不同性質的物品不能混裝。

(3)在裝卸過程中必須輕裝輕卸,防止撞擊、滾動、重壓、傾倒。

(4)裝卸貨物時,首先檢查物品包裝情況,檢查物品是否包裝不良,泄出氣味或滲漏,如發(fā)現(xiàn)物品滲漏時要即時向上匯報。

(5)在送貨過程中押運員要協(xié)助司機觀察路面情況,以保安全行車。

(6)中途急需??繒r,駕駛員和押運員應選擇空曠地點;運輸車輛不能離人。

【第16篇】加油站裝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車進入作業(yè)現(xiàn)場后,應熄滅發(fā)動機,油罐車??课恢脩獫M足裝卸要求。駕駛員應協(xié)助有關人員按貨單核實油品品種、牌號、數(shù)量,檢查設備完好狀況。

2、罐裝前,油罐車接好靜電接地線,鶴管要插入距離罐底不大于20cm,裝油高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不得超裝,高溫季節(jié)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運送過程中溢油。裝油完畢后,必須穩(wěn)油后才能提升鶴管,然后撤除靜電接地線。

3、卸油前,核對罐車與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號是否一致,拉好靜電接地線,各項準備工作檢查無誤后,并應行穩(wěn)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內,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時,駕駛員不得遠離車輛,卸油完畢,排空余油,關閉閥門,撤除靜電接地線,收整設備,并辦妥交接手續(xù)。

4、雷雨期間宜暫停進行油品的裝卸作業(yè)。在裝卸過程中,嚴禁擦洗罐車物品、按喇叭、修車等,對器具要輕拿輕放,夜間照明須使用防爆燈具。

5、適時清洗油罐沉積物,裝運不同油品應按規(guī)定進行清洗,清洗油罐時必須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發(fā)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卸油后,填寫有關的入庫單據(jù),要做到送油單、入庫單、所接油品及油樣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樣(一般情況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經10-15分鐘穩(wěn)油方可進行該油品的加油工作。

裝卸管理制度匯編【16篇】

裝卸管理制度是指企業(yè)在物流作業(yè)中對貨物的裝卸活動進行規(guī)范化、標準化的管理規(guī)則,旨在提高作業(yè)效率,保證貨物安全,降低運營成本。包括哪些方面1.裝卸操作規(guī)程:明確裝卸作業(yè)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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