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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設施安全保衛(wèi)管理標準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57

電力設施安全保衛(wèi)管理標準

電力設施安全保衛(wèi)管理標準怎么寫

電力設施的安全保衛(wèi)管理是保障社會生活和經濟運行的基礎,對于預防和減少電力事故的發(fā)生至關重要。在制定這樣的管理標準時,我們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設備維護、人員培訓、風險評估、應急響應等。以下是一些關鍵點的探討。

1. 設備維護與檢查

- 定期對電力設施進行詳細的檢查,確保其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 建立設備維護記錄,記錄每次檢查的結果和采取的修復措施。

2. 人員培訓與資質

- 對所有操作和維護電力設施的員工進行專業(yè)技能培訓,確保他們了解設備操作和安全規(guī)定。

- 確保所有工作人員都持有必要的安全證書和上崗資質。

3. 風險評估與防范

- 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識別可能威脅電力設施安全的因素。

- 制定并執(zhí)行防范措施,如安裝防盜系統(tǒng),加強周邊環(huán)境監(jiān)控。

4. 應急響應計劃

- 制定詳盡的應急響應計劃,包括停電、火災和其他可能的緊急情況。

- 定期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理能力。

5. 法規(guī)遵循

- 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電力法規(guī),確保所有的操作符合法律要求。

- 定期更新管理標準,以適應法規(guī)變化。

6. 社區(qū)參與

- 增強社區(qū)居民的安全意識,通過教育和宣傳活動防止意外發(fā)生。

- 與當地執(zhí)法機構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以便在需要時獲得協助。

在撰寫這類管理標準時,新手可能會遇到一些挑戰(zhàn),比如語言表述不夠精確,或者對某些專業(yè)術語理解不透徹。例如,“定期檢查”可能被誤解為“每個月一次”,而實際上,檢查頻率應根據設施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此外,新手可能忽視了將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操作的細節(jié),例如,應急響應計劃需要具體到每個步驟,而不僅僅是“制定計劃”。

管理標準規(guī)范

電力設施安全保衛(wèi)管理標準應涵蓋設備維護、人員培訓、風險評估、應急響應、法規(guī)遵循及社區(qū)參與等多個方面,確保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管理標準有哪些

上述內容涵蓋了設備的維護與檢查、人員的專業(yè)培訓、風險評估與防范策略、應急響應計劃的制定與執(zhí)行、法規(guī)遵循以及社區(qū)合作等多個關鍵管理標準。

注意事項

在書寫時,需注意語言的準確性和專業(yè)性,確保每個條款都能指導實際操作;同時,要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調整,避免機械套用模板;還要注重邏輯連貫性,使標準易于理解和執(zhí)行。

書寫格式

書寫管理標準應遵循清晰、簡潔的原則,采用條列式結構,每一項標準下列出具體的實施步驟和要求,便于閱讀和執(zhí)行。注意使用專業(yè)術語,并確保標準的可操作性和合規(guī)性。

電力設施安全保衛(wèi)管理標準范文

1范圍

1.1本標準規(guī)定了***(以下簡稱“企業(yè)”)***電場(以下簡稱“電廠”)電力設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機構、職責及管理方式等內容。

1.2本標準適用于電廠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氣部分)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q/hb—g—08.l01—2009華能電廠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要求

q/hb—g—08.l02—2009華能電廠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管理標準編制導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3術語和定義

3.1電力設施:電力設施是指輸電、變電、配電、通信等設施及有關輔助設施。包括處于運行、備用、檢修狀態(tài)和正在建設的電力設施。

3.2運行人員:是指風電場從事運行工作的專業(yè)生產人員。

3.3檢修部門:是指風電企業(yè)從事風電場管轄設備檢修、維護的部門或班組,包括外委檢修單位。

3.4檢修人員:是指從事檢修維護工作的專業(yè)生產人員。

4總則

4.1為加強公司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建立起適應電力體制改革形勢的護線長效機制,促進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保障電力設施的安全、可靠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辦法。

4.2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電力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人民群眾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4.3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是電力安全生產工作的組成部分,應納入公司安全生產的保障體系和監(jiān)督體系。

4.4本辦法適用于***各部、風場、班組。

5電力設施的保護范圍和保護區(qū)

5.1發(fā)電廠設施保護范圍:

5.1.1發(fā)電廠內與發(fā)、變電生產有關的設施;

5.1.2發(fā)電廠外各種專用管道(溝)、水、井、泵站、道路、避雷針、消防設施、安全保衛(wèi)設施及附屬設施。

5.1.3風力發(fā)電機組整機及相關附件,風力發(fā)電機組基礎、風力發(fā)電機組平臺及沉降觀測點。

5.2電力線路設施的保護范圍:

5.2.1架空電力線路:桿塔、基礎、拉線、接地裝置、導線、避雷線、金具、絕緣子、登桿塔的爬梯和腳釘,導線跨越航道的保護設施,巡視檢修專用道路,標志牌及附屬設施;

5.2.2電力電纜線路:架空、地下電力電纜的電纜聯結裝置,電纜管道、電纜溝、電纜井、蓋板、人孔、標志牌及附屬設施;

5.2.3電力線路上的斷路器、刀閘、避雷針、互感器、計量儀表裝置、箱式變電站及附屬設施;

5.2.4架空導線邊線向外側延伸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qū)域,在一般地區(qū)各級電壓導線的邊線延伸距離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6.機構及職責

6.1應明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管理部門,并設置相關工作崗位,配置相應的專職人員,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體系。

6.2公司運維部是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電力設施保護;安監(jiān)室負責公司系統(tǒng)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法律保障。

6.3安監(jiān)室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

6.3.1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電力設施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6.3.2制定和修訂公司系統(tǒng)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

6.3.3負責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日常管理、數據統(tǒng)計分析、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制定工作,對公司系統(tǒng)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6.3.4配合國家有關部門開展電力設施保護活動。

6.4安監(jiān)室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

6.4.1宣傳和貫徹國家和公司有關電力設施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6.4.2建立本單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組織體系。明確本單位有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參加同級政府成立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

6.4.3制定本單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和實施細則,明確電力設施安全保衛(wèi)組織形式、權利、義務、責任和工作規(guī)則;負責制定本單位各類電力(故障)事故的應急預案,并采取有效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提高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水平;

6.5風電場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

6.5.1宣傳和貫徹國家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實施細則;

6.5.2建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信息臺帳,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分類統(tǒng)計、分析總結工作,并按要求上報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情況;

6.5.3定期組織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經驗交流活動,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和總結;

6.5.4積極研發(fā)、采用和推廣實用、有效的電力設施保護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和新工藝等;

6.5.5負責對本單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人員開展相關專業(yè)的培訓工作;

6.5.6協助和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及群眾護線工作。

7管理內容及方法

7.1組織管理:

7.1.1公司應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參加各級政府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履行領導小組布置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定期匯報電力企業(y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建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機制。 公司運行維護單位要明確工作要求,形成有效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機制,使出現的各類電力設施方面問題都有責任部門負責。

7.1.2要建立和健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制度、規(guī)程和標準,明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經費來源和取費標準,電力設施保護經費納入公司預算管理,使各項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標準可依,要將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生產管理工作中,定期研究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出現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并將對策和措施納入到公司的工作計劃;要建立電力設施安全信息的報告制度,確保有關信息及時、準確報送。

7.1.3要建立防止外力破壞電力設施的預警機制,通過研究和分析,總結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規(guī)律,做到防范關口前移,提高防范工作的預見性。

7.1.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劃分電力設施保護責任區(qū)段,責任落實到人,建立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處理制度、標準和工作規(guī)程,建立監(jiān)督檢查制度,提高巡視、清理工作質量,實現對威脅電力設施安全危險因素的可控、在控。

7.1.5安監(jiān)室要將電力設施遭受外力破壞的處理預案納入到風電場突發(fā)事故的應急預案中,使事故搶修人員具備快速修復電力設施的能力,備品備件齊全。

7.1.6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guī)律,建立警企聯防、群眾護線的機制,提高巡線護線質量和時效性,加大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力度。

7.1.7發(fā)現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隱患,應向當事人提出整改通知書,當事人逾期未整改的,應及時報告政府電力行政管理部門,并配合處理。

7.1.8發(fā)現或接到電力設施遭受破壞、盜竊,應立即趕赴現場,做好現場收取物證、照像、錄像等取證工作,保護好現場,現場抓獲肇事者時應及時扭送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查和取證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力設施保護區(qū)內從事危害電力設施安全行為,制止無效時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電力主管部門。

7.2技術管理:

7.2.1電力設施應依法安裝、配齊有關警告、警示牌等標志。

7.2.2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防外力破壞、防盜的技術措施。

7.2.3控制室、升壓站等安全保衛(wèi)的重點部位應制定嚴格的出入人員檢查制度,裝設安全報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

7.2.4架空線路桿塔應采用防卸螺栓、防攀爬、防撞等措施;電纜走廊上應按要求設置警示標志,防止違章開挖;電纜隧道、溝道井蓋應采取防盜措施;

7.2.5室外電力設備應裝設圍墻、柵欄,室內變電站應裝設大門,根據情況設置安裝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保衛(wèi)、報警措施,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闖入:

7.2.5.1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進入升壓站。

7.2.5.1.2外來參觀人員,學習人員須取得風場領導同意告知危險點后,在運行人員的帶領下方可參觀學習。

7.2.5.1.3凡進站人員應履行登記手續(xù),遵從風電場管理制度,嚴禁流動吸煙,進入設備區(qū)必須戴安全帽,注意人身及設備安全。

7.2.5.1.4未經許可,不得進入生產區(qū)域,不得擅自攝像。

7.2.5.1.5新建風場等電力設施的技術防范措施應與電力設施同設計、同施工、同驗收。

8信息報送

8.1公司要建立電力設施安全情況的信息報送制度。信息報送的主要內容:

8.1.1發(fā)生電力設施特大、重大事件(案件)情況;

8.1.2發(fā)生沖擊、圍攻、哄搶、破壞、盜竊線路、生涯站、箱式變壓器、風機基礎、風機設備、控制室和電力工程工地的事件;

8.2每年定期編制年度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總結和年度工作計劃。

8.3信息報送要求:信息要客觀、準確、及時。報送事件的發(fā)生時間、地點、電力設施的損壞情況、對外停電影響和處理情況。

9檢查與考核

9.1本標準執(zhí)行情況由安監(jiān)室進行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9.2考核標準執(zhí)行電廠《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標準》中的有關部分。

10相關/支持性文件

q/hn-2.5520.03.005-2016文件控制管理標準

q/hn-2.5520.03.006-2016記錄控制管理標準

q/hn-2.5520.03.027-2016設備維護檢修管理標準

q/hn-2.5520.03.029-2016設備技術臺賬管理標準

q/hn-2.5520.03.034-2016運行管理標準

q/hn-2.5520.03.048-2016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標準

11報告與記錄

序號編號名稱保存地點保存期
1q/hn-2.5520.03.028-r01電力設施管理記錄風電場長期
2q/hn-2.5520.03.028-r02年度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總結運行維護部、風電場三年

12附錄

附錄a:電力設施管理記錄

電力設施安全保衛(wèi)管理標準

電力設施的安全保衛(wèi)管理是保障社會生活和經濟運行的基礎,對于預防和減少電力事故的發(fā)生至關重要。在制定這樣的管理標準時,我們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設備維護、人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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