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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拼裝式起重機桅桿、龍門吊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工種 | 拼裝式起重機(桅桿、龍門吊) | 交底部門 |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單位 | ||
交底內(nèi)容: 一、拼裝式起重機司機與信號員應有統(tǒng)一的信號。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閘前應先把控制器轉到零位。操作室內(nèi)應墊木板或膠皮絕緣板。 二、拼裝式起重機工作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檢查鋼結構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2、檢查卷場機各轉動部分潤滑是否良好,剎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電器設備接線是否正確,絕緣是否良好。 4、檢查并試驗各限位開關是否靈敏,照明設備是否齊全良好。 5、檢查腳手板、欄桿、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軌鉗(或錨固螺絲)是否緊固。 6、三角架兩后支腿銷子及卡板是否移動。 7、機房及操作室內(nèi)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 三、司機操作室必須設在視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機吊重、變幅、回轉所用的卷揚機,必須滿足“卷揚機”安全技術要求,走行用電機必須符合“電動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起重機所用的鋼絲繩必須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五、開車前檢查軌道上、地面和運行范圍內(nèi)應無人或障礙物,并鳴鈴示意。大車走行須有專人拉電纜,小車來回懸掛電纜須絕緣良好,滑動自如。起吊時,應先進行空運轉,然后試吊,離地100-150mm,發(fā)現(xiàn)重物捆縛不正確時,應重新進行捆縛。 | |||
接受交底單位人員簽名: |
交底時間:年 月日
第2篇 區(qū)間豎井搭設龍門吊攪拌站配電箱臨邊防護欄桿安全技術交底
技術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大連地鐵一期工程204標段
交底日期
2010年月 日
施工單位
中鐵九局集團有限公司
分項工程名稱
防護欄桿工程
交底提要
南南區(qū)間豎井搭設龍門吊、攪拌站、配電箱臨邊防護欄桿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nèi)容:
1.進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guī)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于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于80mm,并需用不小于16號的鍍鋅鋼絲綁扎,不應少于3圈,并無斜滑;
2)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梢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并需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應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wěn)固無動搖;
3)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扎固定;
4)鋼管橫桿及欄桿柱均采用似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5)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有強度相當?shù)囊?guī)格,以電焊固定。
3.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wǎng)。除經(jīng)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②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l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栓牢。
③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mm×6mm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3)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jīng)受任何方向的1000n
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wǎng)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wǎng)或滿扎竹笆;
5)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wǎng)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審核人
交底人
接收交底人
第3篇 龍門吊司機:安全技術交底
一、 一般規(guī)定
1、龍門吊大梁的兩邊,應設1米高的防護欄桿或擋板。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不準走軌道。
2、兩機同時作業(yè),相鄰間距應保持3~5米。
3、龍門吊駛近限位端時,應減速停車。
4、作業(yè)中若遇突然停電,各控制器應放于零位,切斷電源開關,吊物下面禁止人員接近。
5、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升到小車與地面中間。
6、龍門吊司機應認真操作,注意觀察基坑情況和信號工的指揮,嚴禁出現(xiàn)思想不集中的行為。
二、基本操作
1、吊工上班前,必須檢查起重機,試驗限位開關,制動器和其他安全裝置,主開關接電前,應將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
2、龍門吊工必須與指揮人員配合,聽從指揮,在起重運行之前,必須發(fā)出警鈴;
3、啟動應緩慢,起吊高度必須超過障礙物20-50厘米,大小行車行走時不得猛進,所吊物件不能擺動太大;
4、起吊重物時小車必須在垂直的位置,不允許起重機牽引和拖動重物;
5、所吊重物必須避開人群;
6、龍門吊發(fā)生問題時,應即時停車,關掉電源,將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及時告訴維修人員,并配合維修;
7、當風力超過6級時,應停止使用龍門吊,并把兩側夾軌鉗同時夾住鋼軌;
8、龍門吊在不帶負荷運行時,吊鉤應升至超過障礙物;
9、在捆扎不緊,歪拉斜吊時,龍門吊工必須發(fā)出警鈴,告之安裝沒有作好,重新捆扎;
10、龍門吊工在離開操作位置之前必須做到:
① 龍門吊必須停在指定的位置;
② 龍門吊上不帶載荷;
③ 吊鉤升到所有障礙物之上;
④ 所有控制器都置于零位;
⑤ 龍門吊上的主電源關掉。
11 、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12、每班工作結束后,龍門吊工應將工作記錄交給接班的人,如果認為龍門吊工作狀況不好,應將其故障報告主管部門和接班人。
三、相關操作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司索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diào)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司索工不得站立在吊物上。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⑴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⑵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⑶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⑷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7、捆綁必須牢固。
8、新起重機、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四、管片及材料吊裝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diào)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管片等材料及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5、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五、吊索具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0%、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應報廢心軸。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_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⑴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⑵ 出現(xiàn)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⑶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⑷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4篇 龍門吊架設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龍門吊架設安裝
安全技術交底:
一、一般規(guī)定
1、為了使龍門吊的安裝、使用、拆除施工作業(yè)時,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和人身安全,制定本保證措施。
2、安裝、使用、拆除必須嚴格遵守《龍門吊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3、參加安裝、使用、拆除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才準上崗,應考試合格持有起重工操作證的人員進行開機。其他配合工在專職司機或班長的指導下進行安裝、拆除。
4、龍門吊安裝完畢后,由物資、技術、安全部門和有關領導對龍門吊進行驗收,必須經(jīng)過安全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5、應建立管理制度及檢修保養(yǎng)制度,實行定人定崗制度,定期進行維修保養(yǎng)。非本項目部指定的駕駛員,不得進行龍門吊操作,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二、龍門吊的安裝
1、安裝作業(yè)前,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安裝作業(yè)前確定專人負責指揮,不得多人指揮;劃分安全警戒區(qū)并設監(jiān)護人員,排除作業(yè)障礙。檢查各金屬構件、電氣設備、龍門吊配件、吊具、基礎等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3、龍門吊安裝的流程圖(原則:從下往上)
鋪裝鋼軌——安裝單軌平車——準備工作——設置立柱橫撐——構件架設橫梁——鋪設鋼(木)枕——安裝卷揚機及防雨棚——安裝天車——檢驗合格——投入使用——安裝附屬設施——調(diào)試。
4、立柱安裝時,先將單軌平車用工字鋼箍起,車輪子用三角木尖楔緊,平車前后用手拉葫蘆拉緊,同時須設置纜風繩或斜支撐固定牢固。
5、立柱安裝后,應及時設置纜風繩及花窗,將兩立柱橫向連接。
6、安裝橫梁時,應使用麻繩作導向定位,待吊至高度時確認穩(wěn)定后,作業(yè)人員才可上去操作,防止吊運時碰撞立柱引發(fā)事故。
7、高空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不得垂直交叉作業(yè),正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使用的工具、構件零星物料必須放穩(wěn)固,防止高處墜物傷人。
8、架體各節(jié)點螺栓符合孔徑要求,不得擴孔和開孔;構件插銷應打到位,并裝好防脫銷。
9、安裝精確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9.1鋼軌接頭處間隙不大于10mm;接頭處兩軌頂高差不大于5mm;鋼軌接點錯位不大于5mm。
9.2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3‰。
10、龍門吊安裝好后應做空載、額定荷載、超載試驗。
11、試驗前的準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1.1試驗前應采取可靠措施,以保證試驗人員的安全;
11.2對試驗的龍門吊場地環(huán)境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和具備試驗條件;
11.2.1風力不得大于5級;
11.2.2電壓波動:不大于±20v;
11.2.3荷載與標準質(zhì)差:不大于±4%;
11.2.4架體及構件、設備安裝符合設計要求。
12、空載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2.1在空載情況下龍門吊各工作速度進行上升、下降、行走、制動等動作,在全程范圍內(nèi),反復試驗,不得少于3次;
12.2在進行上述試驗的同時,應對各安全裝置進行靈敏試驗;
12.3可兩機構動作同時進行;
12.4空載試驗過程中,應檢查各機構動作是否平穩(wěn)、準確、不允許有振顫、沖擊等現(xiàn)象。
13、額定荷載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用5t重物做額定荷載,觀察架體是否有變形,各焊點是否有脫焊,將吊物提升3~4米停住,觀察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制動器是否可靠。
14、超載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用6t重物做為超載試驗載荷,做上升、下降、制動試驗。動作準確可靠,無異常現(xiàn)象金屬結構不得出現(xiàn)永久變形、可見裂紋、油漆脫落以及連接損壞、松動等現(xiàn)象。
15、龍門吊未經(jīng)驗收合格或未經(jīng)驗收,禁止投入使用。
三、使用與管理
1、使用前的檢查:
1.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1.2架體各節(jié)點連接螺栓是否堅固;
1.3架體的安裝精確度是否符合要求;
1.4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1.5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1.6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tǒng)的可靠性;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2、定期檢查。
每月進行1次,檢查內(nèi)容包括:
2.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
2.2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2.3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
2.4鋼軌、各連接部位、纜風繩有無松動;
2.5電氣設備的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龍門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一般要求:
3.1.1龍門吊操作人員須經(jīng)過安全操作培訓合格后,方可進行操作;
3.1.2作業(yè)人員須明確分工,定人定機定崗;
3.1.3操作人員應身體健康,當身體有不適時不能進行開機操作;
3.1.4作業(yè)時,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禁止灑后作業(yè),作業(yè)時要集中精神,操作過程中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書報、聽收音機、戲鬧等);
3.1.5嚴格遵守《起重吊裝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交底有關規(guī)定。
3.2操作前的檢查,由作業(yè)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各機構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作業(yè)。檢查內(nèi)容包括:
3.2.1檢查地錨與纜風繩連接有無松動;軌道有無松動;龍門吊運行軌道內(nèi)及作業(yè)范圍內(nèi)有無障礙物;
3.2.2檢查起重小車制動器、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是否符合規(guī)定。
3.2.3龍門吊各部位聯(lián)接是否緊固,各機構運轉正常,空載提升吊籃做一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2.4接通電源前應先把控制器拔至零位,接通電源后,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安全后,方可開機。
3.3操作中的要求
3.3.1司機與信號指揮人員要密切配合,不得多人指揮,信號清楚后方可開始操作。
3.3.2待吊物綁扎牢固,先進行小高度、短行程的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才可進行吊運。
3.3.3開機前,先按電鈴示意,移機行走時兩端應同步進行操作,禁止(大車走、起升、起重小車橫移)中任何一種動作同時進行。
3.3.4平衡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吊物不準從人的上方通過,吊物吊至預定位置時,應先按電鈴示意,防止吊物撞人。
3.3.5鋼絲繩在卷筒中應排列整齊,吊鉤下降至最低位置時,卷筒上鋼絲必須保留三圈以上;
3.3.6在運轉過程中發(fā)現(xiàn)安全裝置失靈時或機械故障或認為有不安全的隱患時,應停機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才能進行操作;禁止機械帶故障運轉或在運轉過程中進行檢修。
3.3.7如遇雷暴雨、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把電器部分摭好防雨布,將機錨定可靠;如遇突然停電和中途休息時,應把電氣控制器至于零位。
3.3.8當遇在吊物過程中制動器打滑或失靈時,采取后向操作注意防止碰撞限位開關,造成整機失控,發(fā)生事故;正常作業(yè)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器制動。
3.3.9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指令(緊急情況除外),并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的行為。
3.3.10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吊物:
(1)超載或物重量不清;
(2)發(fā)現(xiàn)機械有影響作業(yè)安全的故障;
(3)被吊物體捆扎不牢或不適當;
(4)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5)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吊物及指揮信號;
(6)斜拉斜吊方式;
(7)六級或以上風力。
3.4作業(yè)后的要求
3.4.1作業(yè)完畢,起重吊具應提升到安全的位置(吊鉤離地2米以上)。
3.4.2各控制開關拔到零位,切斷主電源,關好箱門。
3.4.3將龍門吊拉好纜風繩,必須錨定牢固。
3.4.4當班龍門吊的運行情況如實記錄。
3.5注意事項
3.5.1高空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
3.5.2六級或以上大風、雷暴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做好防臺風措施。
3.5.3夜間施工作業(yè)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4、安全管理
1、操作司機按規(guī)定對龍門吊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yǎng)時,應將所有的控制開關拔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3、操作司機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后,應做好檢查、維修、保養(yǎng)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表)
4、禁止擅自拆除各種安全防護裝置。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人:
第5篇 龍門吊司機安全技術交底
一、 一般規(guī)定
1、龍門吊大梁的兩邊,應設1米高的防護欄桿或擋板。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不準走軌道。
2、兩機同時作業(yè),相鄰間距應保持3~5米。
3、龍門吊駛近限位端時,應減速停車。
4、作業(yè)中若遇突然停電,各控制器應放于零位,切斷電源開關,吊物下面禁止人員接近。
5、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升到小車與地面中間。
6、龍門吊司機應認真操作,注意觀察基坑情況和信號工的指揮,嚴禁出現(xiàn)思想不集中的行為。
二、基本操作
1、吊工上班前,必須檢查起重機,試驗限位開關,制動器和其他安全裝置,主開關接電前,應將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
2、龍門吊工必須與指揮人員配合,聽從指揮,在起重運行之前,必須發(fā)出警鈴;
3、啟動應緩慢,起吊高度必須超過障礙物20-50厘米,大小行車行走時不得猛進,所吊物件不能擺動太大;
4、起吊重物時小車必須在垂直的位置,不允許起重機牽引和拖動重物;
5、所吊重物必須避開人群;
6、龍門吊發(fā)生問題時,應即時停車,關掉電源,將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及時告訴維修人員,并配合維修;
7、當風力超過6級時,應停止使用龍門吊,并把兩側夾軌鉗同時夾住鋼軌;
8、龍門吊在不帶負荷運行時,吊鉤應升至超過障礙物;
9、在捆扎不緊,歪拉斜吊時,龍門吊工必須發(fā)出警鈴,告之安裝沒有作好,重新捆扎;
10、龍門吊工在離開操作位置之前必須做到:
① 龍門吊必須停在指定的位置;
② 龍門吊上不帶載荷;
③ 吊鉤升到所有障礙物之上;
④ 所有控制器都置于零位;
⑤ 龍門吊上的主電源關掉。
11 、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12、每班工作結束后,龍門吊工應將工作記錄交給接班的人,如果認為龍門吊工作狀況不好,應將其故障報告主管部門和接班人。
三、相關操作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司索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diào)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司索工不得站立在吊物上。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⑴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⑵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⑶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⑷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7、捆綁必須牢固。
8、新起重機、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四、管片及材料吊裝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diào)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管片等材料及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5、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五、吊索具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0%、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應報廢心軸。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_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⑴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⑵ 出現(xiàn)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⑶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⑷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6篇 龍門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箱梁預制
交底地點
交底組織單位
梁場安質(zhì)部
交底負責人
施工單位
機械工班
接收負責人
交底內(nèi)容:龍門吊起重機安全技術交底
1.龍門吊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龍門吊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nèi)應無障礙物。應松開夾軌器。
5. 龍門吊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nèi)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龍門吊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diào)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龍門吊跨越到另一臺龍門吊上去。
14.操作人員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起重機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16.龍門吊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17.作業(yè)后,龍門吊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編制:復核:簽發(fā):
第7篇 龍門吊:安全技術交底
單位名稱
中交一公局華祥公司
項目名稱
河南開民高速二分部
交底內(nèi)容
通用、現(xiàn)場安全交底
施工部位
交底人
交底時間
通
用
安
全
技
術
交
底
內(nèi)
容
(一)預應力鋼筋張拉工施工安全要求
1.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掌握預應力張拉的安全技術知識并經(jīng)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必須按照檢測機構檢驗、編號的配套組使用張拉機具。
3.張拉作業(yè)區(qū)域應設明顯警示牌,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作業(yè)區(qū)。
4.張拉時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嚴格按照技術交底要求讀表。油壓不得超過技術交底攫值。發(fā)現(xiàn)油壓異常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
5.高壓油泵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
6.作業(yè)前應檢查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件,連接件必須完好、緊固,確認安全后可作業(yè)。
7.施加荷載時,嚴禁敲擊、調(diào)整施力裝置。
(二)先張法
1.張拉臺座兩端必須設置防護墻,沿臺座外側縱向每隔2~3m設一個防護架。張拉時,臺座兩端嚴禁有人,任何人不得進入張拉區(qū)域。
2.油泵必須放在臺座的側面,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油泵的側面。
3.打緊夾具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橫梁的上面或側面,擊打夾具中心。
(三)后張法
1.作業(yè)前必須在張拉端設置5cm厚的防護木板。
2.操作千斤頂和測量伸長值的人員應站在千斤頂側面操作,千斤頂頂力作用線方向不有人。
3.張拉時千斤頂行程不得超過技術交底的規(guī)定值。
4.兩端或分段張拉時,作業(yè)人員應明確聯(lián)絡信號,協(xié)調(diào)配合。
5.高處張拉時,作業(yè)人員應在牢固、有防護欄的平臺上作業(yè),上下平臺必須走安全梯或道。
6.張拉完成后應及時灌漿、封錨。
7.孔道灌漿作業(yè),噴嘴插入孔道后,噴嘴后面的膠皮墊圈必須緊壓在孔口上,膠皮管與漿泵必須連接牢固。
8.堵灌漿孔時應站在孔的側面。
第8篇 拼裝式起重機(桅桿龍門吊)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工種
拼裝式起重機(桅桿、龍門吊)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接受交底單位
交底內(nèi)容:
一、拼裝式起重機司機與信號員應有統(tǒng)一的信號。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閘前應先把控制器轉到零位。操作室內(nèi)應墊木板或膠皮絕緣板。
二、拼裝式起重機工作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檢查鋼結構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2、檢查卷場機各轉動部分潤滑是否良好,剎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電器設備接線是否正確,絕緣是否良好。
4、檢查并試驗各限位開關是否靈敏,照明設備是否齊全良好。
5、檢查腳手板、欄桿、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軌鉗(或錨固螺絲)是否緊固。
6、三角架兩后支腿銷子及卡板是否移動。
7、機房及操作室內(nèi)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
三、司機操作室必須設在視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機吊重、變幅、回轉所用的卷揚機,必須滿足“卷揚機”安全技術要求,走行用電機必須符合“電動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起重機所用的鋼絲繩必須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五、開車前檢查軌道上、地面和運行范圍內(nèi)應無人或障礙物,并鳴鈴示意。大車走行須有專人拉電纜,小車來回懸掛電纜須絕緣良好,滑動自如。起吊時,應先進行空運轉,然后試吊,離地100-150mm,發(fā)現(xiàn)重物捆縛不正確時,應重新進行捆縛。
接受交底單位人員簽名:
交底時間:年 月日
第9篇 龍門吊拼裝及吊梁安全技術交底
工 程 名 稱
無錫金城公鐵立交上跨鐵路工程
工程部位名稱
高低龍門吊
工程工序名稱
龍門吊拼裝及吊梁
交底內(nèi)容:
一、工程概況
將t梁移至裝吊點,利用貝雷片搭設的高低腳龍門吊進行吊梁,把t梁吊置于橋上小平板車上,由小平車送梁至架橋機喂梁。
高低腳龍門之間的中心間距為27.1m和45.1m,共設置3個龍門吊基礎,其中30m跨的龍門吊要裝拆各兩次。長腳的內(nèi)邊緣與橋梁的外邊緣之距滿足大于3m要求,高低腳龍門長腳高為21m,短腳凈高為6m,單座高低腳龍門之間的凈寬為12m。
二、拼裝施工
在z7-z8-東引橋板梁側進行組裝,將龍門吊長腿支腿和橫梁分別組裝成型,采用50t履帶吊將立柱緩緩提起,長腿支腿固定于鋼筋混凝土基礎的h400型鋼上,短腿基礎固定于橋面路基箱板上。長腿固定完畢后,在四角各設一根纜風。以保證其側向穩(wěn)定性。同時在龍門吊橫梁垂直投影位置,在支腿頂部拼裝橫梁,并將左右兩片橫梁按2米的凈間距鎖定,安好天車軌道和天車,天車也應與橫梁鎖定橫梁安裝就位后,將天車、行走系統(tǒng)的固結、兩橫梁間的鎖定及立柱橫向纜風解除,對龍門吊進行調(diào)試。
1、龍門吊機用貝雷桁架鋼梁拼裝,使用單層6片組合法,門內(nèi)凈跨度12米,騎跨在橋面和地面上。龍門吊機位置設在主橋的東側。
2、 橋面上龍門立柱支腿固定在6×2×0.2米的路基箱板上,地面龍門固定在4×2米的混凝土墩臺基礎預埋鐵板上。
3、為了加強橫梁的抗彎強度,在每片貝雷片安裝加強弦桿。為了保證貝雷片的實施與計算模型一致,防止橫梁受力后長短腳內(nèi)側弦桿受力過大,在長短腳與橫梁相交的地方采用工字鋼分配受力,將受力點分布在貝雷片的中間,保證長短腳垂直受力。
4、龍門支腿路基箱板和混凝土墩臺基礎頂面要求抄成水平,路基箱底板受力處抄墊要密實。每座龍門架配備使用起重能力大于80噸的卷揚機起重臺車一臺。
三、吊梁施工
1、捆梁吊裝t梁用千斤繩規(guī)格φ43,共8根,鋼絲6×37,鋼絲直徑2mm,捆梁時要用包角墊瓦襯墊,以防鋼絲繩磨損。
2、兩臺龍門吊機將梁抬吊至橋面,卷揚機臺車橫向移位時要平行同步進行,不能錯位過多。
3、龍門吊頂部橫梁與立柱上部橫梁支座結合用螺栓加壓板固定,安裝時要求螺栓上緊且不允許漏裝。
4、高低龍門吊拼裝完成后各柱底部的支腿座腳須與承載板(臺)電焊連接穩(wěn)固。
5、將梁倒裝至橋面運梁小車上后確定支撐穩(wěn)固和穩(wěn)定才能松卸千斤繩,交接給架梁施工人員執(zhí)行喂梁作業(yè)。
四、安全措施
1、施工人員必須遵守《進入施工現(xiàn)場六大紀律》。
2、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認真對現(xiàn)場職工進行吊裝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并根據(jù)工程項目內(nèi)容和特點,做好二級交底工作(包括工作內(nèi)容,各個安全技術注意要領等)。
3、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人員須系好安全帶,防止高空墜落。
4、吊裝作業(yè)時,吊起的t梁下面嚴禁站人。
5、吊裝作業(yè)時,龍門吊必須抄墊實,不讓其縱向移動。地面必須平整堅實。
6、用合格的吊索具,鋼絲繩捆綁起吊梁時,需用包角墊瓦、木塊、麻袋等墊襯,以保護混凝土箱體的棱角,同時也保護鋼絲繩不受損,嚴禁超負荷作業(yè)。
7、吊裝作業(yè)時,施工現(xiàn)場設置警戒標志,嚴禁無關人員穿越,并派專人警戒,防止無關人員誤入現(xiàn)場。
8、吊裝前要仔細檢查鋼絲繩及吊具,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及時更換.每日作業(yè)完成后要將各種工具及材料清理、堆放整齊,保持施工現(xiàn)場整潔文明。
9、施工進程中必須嚴格遵守起重作業(yè)和吊車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交底人
被交底人
交底時間
附件:二級交底人員簽名
第10篇 龍門吊基礎安全技術交底
工 程 名 稱
無錫金城公鐵立交上跨鐵路工程
工程部位名稱
高低龍門吊
工程工序名稱
龍門吊基礎
交底內(nèi)容:
高低龍門之間的中心間距為26.9m和44.8m,共設置3個龍門吊基礎,長腳的內(nèi)邊緣與橋梁的外邊緣之距滿足大于3m要求,高低腳龍門長腳高為21m,短腳凈高為6m,單座高低腳龍門之間的凈寬為12m。
長腳的基礎采用鋼筋混凝土基礎,設上下兩層16的鋼筋網(wǎng)片,鋼筋間距20cm,鋼筋混凝土基礎厚度大于80cm,平面尺寸為4×2m,鋼筋混凝土基礎的頂面埋設140×20×2cm的鐵板,鐵板下面設有預埋筋。
短腳的基礎采用鋼筋混凝土基礎,設一層16的鋼筋網(wǎng)片,間距20cm,鋼筋混凝土基礎厚度根據(jù)路基箱頂標高進行調(diào)整,至少30cm,平面尺寸為6×2m。路基箱厚度為20cm,平面尺寸6×2m。平面布置圖見附圖。
在正式拼裝前,項目部組織鋪架公司對基礎的標高進行復核,并將龍門吊安裝的中心位置精確定位,保證龍門吊的安裝質(zhì)量。
交底人
被交底人
交底時間
附件:二級交底人員簽名
第11篇 南南區(qū)間豎井搭設龍門吊、攪拌站、配電箱臨邊防護欄桿安全技術交底
技術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大連地鐵一期工程204標段
交底日期
2010年月 日
施工單位
中鐵九局集團有限公司
分項工程名稱
防護欄桿工程
交底提要
南南區(qū)間豎井搭設龍門吊、攪拌站、配電箱臨邊防護欄桿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nèi)容:
1.進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guī)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于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于80mm,并需用不小于16號的鍍鋅鋼絲綁扎,不應少于3圈,并無斜滑;
2)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梢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并需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應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wěn)固無動搖;
3)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扎固定;
4)鋼管橫桿及欄桿柱均采用似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5)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有強度相當?shù)囊?guī)格,以電焊固定。
3.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wǎng)。除經(jīng)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②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l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栓牢。
③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mm×6mm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3)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jīng)受任何方向的1000n
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wǎng)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wǎng)或滿扎竹笆;
5)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wǎng)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審核人
交底人
接收交底人
第12篇 龍門吊安裝、拆卸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龍門吊安裝、拆卸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名稱 | 單位工程名稱 | |||||||
施工部位 | 施工內(nèi)容 | |||||||
安 全 技 術 交 底 內(nèi) 容 | 1、專人指揮,相互配合,確保安全生產(chǎn); 2、高處作業(yè)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guī)范; 3、安裝及拆卸作業(yè)區(qū)內(nèi)禁止閑人逗留; 4、認真檢查吊裝用的鋼絲套、卡環(huán),嚴格按更新標準及時更新; 5、認真檢查各連接螺栓、鎖軸,發(fā)現(xiàn)損壞、疲勞、開裂的要及時更新; 6、要緊固嚴密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分管接頭; 7、拆除影響安全作業(yè)的電線,檢查電纜電線的絕緣是否良好,電機接線是否正確,各行程開關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8、必須有完好的接地設施,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歐姆; 9、確保安全裝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和吊鉤保險,卷筒保險裝置。 10、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作業(yè),未經(jīng)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作下一道工序作業(yè)。 | |||||||
施 工 現(xiàn) 場 針 對 性 安 全 交 底 | ||||||||
交底人簽名 | 接受交底 負責人簽名 | 交底時間 | 年 月 日 | |||||
作 業(yè) 人 員 簽 名 |
第13篇 龍門吊操作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nèi)容:
龍門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龍門吊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熟悉本機的結構特點和操作方法后,才允許開車。
2、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駕駛室內(nèi)。
3、司機工作時,只聽地面上專門人員指揮(并且只能有1 人指揮),但是無論什么人發(fā)出停車信號時均應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開車。
4、每日每次開車前,必須檢查所有機械和電器設備是否良好,操作系統(tǒng)是否靈活,并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潤滑和檢修。
5、每班第一次吊運物品以使吊運接近額定負荷的物品時,司機應先將重物起重至不超過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時制動。
8、龍門吊吊運物品時,應鳴鈴讓人躲開或繞開,禁止從人頭頂通過,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警告信號。
9、禁止人隨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許長時間吊重于空中停留,龍門吊吊裝重物時,司機和地面指揮人員不得離開。
11、交接班時,兩個班的司機應共同檢查全機的機械設備和電器設備情況,并填寫司機日表。
12、檢查時應切斷電源,且掛“有人檢修”的牌子,以免誤開車造成重大事故。
13、龍門吊工作完畢后,開到指定地點,將所有手柄均轉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門窗后方可離開。
14、突然斷電時,要將主電路開關切斷,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
第14篇 龍門吊操作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nèi)容:
龍門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龍門吊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熟悉本機的結構特點和操作方法后,才允許開車。
2、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駕駛室內(nèi)。
3、司機工作時,只聽地面上專門人員指揮(并且只能有1 人指揮),但是無論什么人發(fā)出停車信號時均應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開車。
4、每日每次開車前,必須檢查所有機械和電器設備是否良好,操作系統(tǒng)是否靈活,并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潤滑和檢修。
5、每班第一次吊運物品以使吊運接近額定負荷的物品時,司機應先將重物起重至不超過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時制動。
8、龍門吊吊運物品時,應鳴鈴讓人躲開或繞開,禁止從人頭頂通過,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警告信號。
9、禁止人隨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許長時間吊重于空中停留,龍門吊吊裝重物時,司機和地面指揮人員不得離開。
11、交接班時,兩個班的司機應共同檢查全機的機械設備和電器設備情況,并填寫司機日表。
12、檢查時應切斷電源,且掛“有人檢修”的牌子,以免誤開車造成重大事故。
13、龍門吊工作完畢后,開到指定地點,將所有手柄均轉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門窗后方可離開。
14、突然斷電時,要將主電路開關切斷,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
第15篇 龍門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箱梁預制
交底地點
交底組織單位
梁場安質(zhì)部
交底負責人
施工單位
機械工班
接收負責人
交底內(nèi)容:龍門吊起重機安全技術交底
1.龍門吊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龍門吊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nèi)應無障礙物。應松開夾軌器。
5. 龍門吊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nèi)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龍門吊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diào)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龍門吊跨越到另一臺龍門吊上去。
14.操作人員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起重機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16.龍門吊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17.作業(yè)后,龍門吊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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