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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操作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4

安全工作操作規(guī)程

是什么

安全工作操作規(guī)程是一套詳細的規(guī)定,旨在確保員工在執(zhí)行工作任務時能夠遵循最安全的實踐方法。它包含了預防事故、減少風險以及應對緊急情況的具體步驟,旨在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時也維護企業(yè)的正常運營。

模板

1. 風險評估:每個工作流程開始前,必須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害并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2. 個人防護裝備:員工需正確佩戴和使用指定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護目鏡、防護手套等。

3. 操作設備:使用設備前,務必熟悉其操作手冊,理解設備功能并接受必要的培訓。

4. 工作區(qū)域:保持工作場所整潔有序,避免雜物堆積造成安全隱患。

5. 應急計劃:熟知應急預案,包括火警、醫(yī)療急救和疏散路線等。

6. 通信與報告: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匯報,并及時采取相應行動。

7. 定期檢查:定期對工作區(qū)域、設備和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8.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9. 遵守法規(guī):嚴格遵守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法規(guī)及標準。

10. 監(jiān)督與反饋:建立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鼓勵員工提供安全改進建議,對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進行糾正。

標準

1. 合規(guī)性:規(guī)程須符合國家及行業(yè)安全法規(guī),確保企業(yè)行為合法合規(guī)。

2. 實用性:規(guī)程應簡潔明了,易于理解和執(zhí)行,避免過于復雜或冗余的步驟。

3. 可更新性:規(guī)程應隨著技術進步、法規(guī)變化或新風險的出現(xiàn)進行適時修訂。

4. 有效性:規(guī)程的實施應能顯著降低事故率,提高作業(yè)安全性。

5. 參與性:鼓勵全員參與規(guī)程的制定和修訂,確保規(guī)程反映實際需求。

6. 持續(xù)改進:通過定期評估和審計,不斷優(yōu)化規(guī)程,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7. 責任明確:規(guī)程中需明確各層級人員的安全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8. 獎懲制度:建立安全績效考核體系,對遵守規(guī)程的員工給予獎勵,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懲罰。

安全工作操作規(guī)程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核心,它旨在通過規(guī)范員工行為,消除潛在危險,確保工作的安全進行。只有當每個員工都理解和遵守規(guī)程,才能真正實現(xiàn)安全文化,保障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

安全工作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技術措施

一、停電

1.進行線路作業(yè)前,應作好下列停電措施:

a.斷開發(fā)電廠、變電所(包括用戶)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

b.斷開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線路各端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和熔斷器(保險);

c.斷開危及該線路停電作業(yè),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桿線路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

d.斷開有可能返回低壓電源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

2.應檢查斷開后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是否在斷開位置;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機構應加鎖;跌落式熔斷器(保險)的熔斷管應摘下;并應在斷路器(開關)或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機構上懸掛“線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無電壓。驗電要用合格的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330kv 及以上的線路,在沒有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的情況下,可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的絕緣繩驗電。驗電時,絕緣棒的驗電部分應逐漸接近導線,聽其有無放電聲。確定線路是否確無電壓。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jiān)護。

2.線路的驗電應逐相進行。檢修聯(lián)絡用的斷路器(開關)或隔離開關(刀閘)時,應在其兩側驗電。

對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進行驗電時,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三、掛接地線

1.線路經(jīng)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各工作班(組)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若有感應電壓反映在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同時,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線時,防止感應電觸電。

2.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掛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

3.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的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4. 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 。如利用鐵塔接地時,允許每相個別接地,但鐵塔與接地線連接部分應清除油漆,接觸良好。

嚴禁使用其他導線作接地線和短路線。兩線一地制系統(tǒng)的線路經(jīng)驗電后,裝接地線的規(guī)定,由各供電局自行規(guī)定。

第2篇 環(huán)衛(wèi)作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為規(guī)范全市環(huán)衛(wèi)作業(yè)安全工作,使環(huán)衛(wèi)作業(yè)正常、安全、穩(wěn)定地開展,確保環(huán)衛(wèi)職工作業(yè)安全無事故?,F(xiàn)就做好環(huán)衛(wèi)作業(yè)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常抓不懈。各單位要從實踐“____”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認識安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安全作業(yè)原則,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抓緊、抓實、常抓不懈。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分管領導親自抓。要全面落實各級安全崗位責任制,充分發(fā)揮安全管理組織的作用,扎扎實實地做好安全工作,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同時要保證安全作業(yè)資金,確保安全保護措施的投入和勞動保護用品的落實。

三、搞好安全教育,增強防護意識。要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舉辦各種專題學習講座,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知識競賽和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高環(huán)衛(wèi)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技能,牢固樹立起“安全為了作業(yè),作業(yè)必須安全”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安全第一。

四、完善規(guī)章制度,遵守操作規(guī)程。要針對各類環(huán)衛(wèi)作業(yè)的性質和特點,要不斷完善和落實道路清掃、公廁清除、化糞井掏挖、轉運站設備、各種環(huán)衛(wèi)專用車輛及其他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將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張貼在醒目位置,時刻提醒環(huán)衛(wèi)職工嚴格按照規(guī)范要求進行作業(yè),堅決杜絕違規(guī)操作行為的發(fā)生。

五、做好道路清掃、公廁保潔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從事晨掃、隔離帶掏掃作業(yè)的職工必須穿好安全防護背心,注意躲避車輛,加強自我保護,規(guī)避作業(yè)風險?;S井清掏、消毒作業(yè)要加強保護,有防毒措施,杜絕作業(yè)人員中毒現(xiàn)象的發(fā)生?;S井蓋保持完好,不得缺損。丟失的要及時補齊,保證行人安全。

六、加強車輛管理,保證交通安全。要組織駕駛人員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guī),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斷提高應急情況處理的能力。禁止超速、超載行駛和酒后駕車。要加強環(huán)衛(wèi)專用車輛管理,堅持“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養(yǎng)、計劃大修”的管理原則,認真做好車輛保養(yǎng)維修工作,車輛完好率要達到100%。繼續(xù)堅持做好出車前的“門檢”工作,帶“病”車輛不準上路行駛。

七、加強設備、設施管理,保證作業(yè)安全。嚴格按有關技術要求和標準,保證設備設施性能完好,技術指數(shù)在規(guī)定范圍之內,無開焊變形、無銹蝕漏油現(xiàn)象。電器控制、制動系統(tǒng)安全可靠,靈敏有效,設備、設施完好率達到100%。

八、開展自查活動,及時消除隱患。要堅持經(jīng)常性地開展安全自查活動,及時發(fā)現(xiàn)事故苗頭,消除事故隱患。要重點排查晨掃、隔離帶掏掃作業(yè)的防護、轉運站、公廁、庫房、班隊點、民工住房、專用車輛等環(huán)衛(wèi)設施及電氣部位的漏雨、漏電、危陋等不安全因素,對查出的問題,要制定措施,立即整改,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

九、加強值班工作。要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值班管理,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空崗,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記錄,遇有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主要領導要經(jīng)常深入一線檢查指導工作,及時處理不安全問題。

十、做好安全應急預案工作。各單位要在做好應急事故預案的同時還應詳細制定災害情況的應急預案,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未然。要制定出災害情況發(fā)生時的領導指揮機構設置、應急措施、搶險組織安排、車輛設備配置、消毒藥品和防護用品的儲備等項安全應急措施,確保災害情況下,環(huán)衛(wèi)職工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環(huán)衛(wèi)道路清掃、垃圾收集運輸、公廁保潔作業(yè)及消毒滅菌等各項專業(yè)工作任務能安全有序進行并順利完成。

第3篇 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考試復習題

填空題:

1、為了加強電力生產現(xiàn)場管理,規(guī)范各類工作人員的行為,保證(人身、電網(wǎng)和設備)安全,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電力生產實際,制定本規(guī)程。

2、經(jīng)常有人工作的場所及施工車輛上宜配備(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應指定專人經(jīng)常檢查、補充或更換。

3、各類作業(yè)人員應被(告知)其作業(yè)現(xiàn)場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4、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負責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許可人)處。工作票應提前交給(工作負責人)。

5、一張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許可人)不的兼任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

6、工作任務單應寫明(工作任務)、(停電范圍)、(工作地段)及補充的安全錯施。工作任務單一式兩份,由(工作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簽發(fā),一份留存,一份交小組負責人執(zhí)行。工作結束后,由小組負責人交回工作任務單,向(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結束手續(xù)。

7、第一種工作票需辦理延期手續(xù),應在(有效時間)尚未結束以前由工作負責人向(工作許可人)提出申請,經(jīng)同意后給予辦理。

8、若停電線路還涉及其他單位配合停電的線路時,工作負責人應在得到指定的配合停電運行管理單位聯(lián)系人通知這些線路已(停電)和(接地),并履行(工作許可)書面手續(xù)后,才可開始工作。

9、完成工作許可手續(xù)后,工作負責人、專責監(jiān)護人應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xiàn)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告知),并履行確認手續(xù),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工作負責人、專職監(jiān)護人始終在(工作現(xiàn)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進行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行為。

10、在線路停電時進行工作,(工作負責人)在班組成員確無觸電等危險的情況下,可以參加工作班工作。

1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無電壓。驗電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的(接觸式)式驗電器。380v及以下的線路,可使用合格的(絕緣棒)或專用的(絕緣繩)驗電。

12、線路經(jīng)驗明確無電壓后,應立即裝設接地線并(三項短路)。

13、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掛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先掛(近側)、后掛(遠側)。拆除時次序相反。

14、裝設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線,后接導線端,接地線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拆接地線順序與此(相反)。裝、拆除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專用絕緣繩,(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或未接地的導線。

15、工作地段如有(臨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桿架設)線路,為了防止停電線路檢修線路上感應電壓傷人,在需要接觸或接近導線工作是應使用(個人保安線)。

16、個人保安線應在桿塔上(接觸)或(接近)導線的作業(yè)開始前掛接,作業(yè)結束脫離導線后拆除,裝設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且接觸良好,連接可靠,拆個人保安線的順序與此相反。

17、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處,均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18、雷雨、大風天氣或事故巡線,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絕緣靴);暑天、山區(qū)巡線應配備必要的防護工具和藥品;夜間巡線應攜帶足夠的(照明工具)。

19、夜間巡線應沿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巡線應沿線路(上鳳側)前進,以免萬一出觸及斷落的導線; 特殊巡視應注意選擇路線,防止洪水、塌方、惡劣天氣等對人的傷害。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該線路已停電,亦應認為線路有隨時有(恢復送電)的可能。

20、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電纜斷落地面或懸掛空中,應設法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8)米以內,以免跨步電壓傷人,并迅速報告調度和上級,等候處理。

21、(事故應急處理)和(拉合斷路器(開關))的單一操作可不填操作票。

22、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逐項填寫。用(計算機)開出的操作票應與手寫格式票面統(tǒng)一。操作票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應填寫設備雙重名稱,即(設備名稱)和(編號)。操作人和監(jiān)護應根據(jù)(模擬圖)或(接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并分別簽名。

23、倒閘操作應由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并認真執(zhí)行(唱票)、(復誦)制。

24、雷電時,嚴禁(倒閘操作)和(更換熔絲)(保險絲)工作。

25、任何人進入現(xiàn)場(辦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檢修班組室除外),應戴(安全帽)。

26、電氣工具和用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使用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接入(漏電保護裝置)、(接地線)。使用前應檢查電線是否完好,有無接地線,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27、凡在離地面(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做高處作業(yè)。

28、桿塔上有人時,不得調整或拆除(拉線)。

29、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有(專人指揮)、(統(tǒng)一信號),并做到通信暢通、加強監(jiān)護。工作前應檢查放線、撤線和緊線工具及設備是否良好。

30、嚴禁采用(突然剪斷導、地線)的做法松線。

31、任何人發(fā)現(xiàn)有違反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jīng)糾正后才能恢復作業(yè)。各類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32、在實驗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同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經(jīng)本單位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33、根據(jù)現(xiàn)場勘察結果,對危險性、復雜性和困難程度較大的作業(yè)項目,應編制(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錯施),經(jīng)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34、絕緣架空地線應視為(帶電體)。作業(yè)人員與絕緣架空地線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4)米。如果在絕緣架空地線上作業(yè)時,應用接地線或(個人保安線)將其或靠近地或采用等電位方式進行。

35、緊急救護的基本原則是在(現(xiàn)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的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并根據(jù)傷情的需要,迅速與醫(yī)療急救中心(醫(yī)療部門)聯(lián)系救治。急救成功的關鍵是(動作快),操作正確。任何拖延和操作錯誤都會導致傷員傷情加重或死亡。

36、現(xiàn)場工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學會(緊急救護法),會(正確解脫電源),會(心臟復蘇法),會止血、會包扎,會(轉移搬運)傷員,會處理急救外傷或中毒等。

37、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因為電流作用的時間越長,傷害越重。

38、許可開始工作的命令,應通知工作負責人。其方法(當面通知)、(電話下達)(派人送達)。電話下達時,工作許可人及工作負責人應記錄清楚明確,并復誦核對無誤,對直接在現(xiàn)場許可的停電工作,(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在工作票上記錄許可時間,并簽名。

判斷題(判斷對錯并改正)

1、事故應急搶修可不用任何作業(yè)票。(錯)事故應急搶修可不用工作票,但應使用事故應急搶修單。

2、梆線要在下面繞成小盤在帶上桿塔使用。也可以在桿塔上卷繞或放開綁線。(錯)正確答案:梆線要在下面繞成小盤在帶上桿塔使用。嚴禁在桿塔上卷繞或放開綁線。

3、高壓電氣設備是對地電壓在250v及以上者;低壓電氣設備是對地電壓在250v以下者。(錯)正確答案: 高壓電氣設備:電壓等級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壓電氣設備:電壓等級在1000v以下者。

4、接戶、進戶裝置上的低壓帶電工作和單一電源低壓分支線的停電工作,可以執(zhí)行口頭或電話命令。(正確)

5、事故緊急處理和拉合斷路器(開關)的單一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正確)

6、作業(yè)人員對本規(guī)程應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xù)6個月以上者,應重新學習本規(guī)程,并經(jīng)考試合格,方能恢復工作。(錯)正確答案:作業(yè)人員對本規(guī)程應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xù)3個月以上者,應重新學習本規(guī)程,并經(jīng)考試合格,方能恢復工作。

7、在工作期間,工作票始終保留在工作許可人手中。(錯)正確答案:在工作期間,工作票始終保留在工作負責人手中。

8、禁止工作人員擅自變更工作票中的接地線位置。如有變更,應由工作負責人征得工作許可人同意。(錯)正確答案:禁止工作人員擅自變更工作票中的接地線位置。如有變更,應由工作負責人征得工作簽發(fā)人同意。

9、電纜隧道、偏僻山區(qū)和夜間巡線應由兩人進行。暑天、大雪天等惡劣天氣,必要時由兩人進行。單人巡線,禁止(攀登電桿和鐵塔)。(正確)

10、兩臺以上配電變壓器低壓側共用一個接地體時,其中一臺配電變壓器停電檢修,其他配電變壓器可以運行。(錯)正確答案:兩臺以上配電變壓器低壓側共用一個接地體時,其中一臺配電變壓器停電檢修,其他配電變壓器也應停電。

簡答題:

1、作業(yè)人員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答:(1)經(jīng)醫(yī)師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癥(體格檢查每兩年至少一次)。

(2)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和業(yè)務技能,且按工作性質,熟悉本規(guī)程的相關部分,并經(jīng)考試合格。

(3)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

2、什么叫運用中的電氣設備

答:所謂運用中的電氣設備,系指全部帶有電壓、一部分帶有電壓或一經(jīng)操作即帶電壓的電氣設備。

3、電力線路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包括幾方面

答:(1)現(xiàn)場勘察制度;

(2)工作票制度;

(3)工作許可制度;

(4)工作監(jiān)護制度;

(5)工作間斷制度;

(6)工作結束和恢復送電制度。

4、工作票簽發(fā)人的安全責任有哪些

答:(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3)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

5、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的安全責任有哪些

答:(1)正確安全的組織工作;

(2)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工作許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

(3)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并確認每個工作班人員都已知曉;

(4)督促、監(jiān)護工作班成員遵守本規(guī)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執(zhí)行現(xiàn)場安全措施;

(5)工作班成員精神狀態(tài)是否良好;

(6)工作班成員變動是否合適。

6、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有哪些

答:(1)審查工作的必要性;

(2)線路停、送電和許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確;

(3)許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7、專責監(jiān)護人的安全責任有哪些

答:(1)明確被監(jiān)護人員和監(jiān)護范閨;

(2)工作前對被監(jiān)護人員交侍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監(jiān)督被監(jiān)護人員遵守本規(guī)程和現(xiàn)場安全措施,及時糾正不安個行為。

8、 工作班成員的安全責任有哪些

答:(1)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流規(guī)程、安金措施、工作中的危險點,并履行確認手續(xù);

(2)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技術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正確使用安金工器具和勞動防護朋品。;

(3)相互關心工作安全。并監(jiān)督本規(guī)程的執(zhí)行和現(xiàn)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9、 電力線路安全工作的技術措施包括哪幾個萬面

答:(1) 停電; (2)驗電;(3)裝設接地線;(4)使用個人保安線;(5)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圈欄)。

10、對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進行驗電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對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進行驗電時,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先驗近側、后驗遠側。禁止工作人員穿越未經(jīng)驗電、接地的10kv及以下線路對上層線路進行驗電。

第4篇 年底防火防盜安全工作規(guī)程

冬季來臨,風干物燥,且臨近年終,是火災事故及盜竊案件的多發(fā)期。為確保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更好地保護公司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望各部門員工重視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務必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一、落實防火防盜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對防火防盜安全工作。做到“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車間主任到員工,將安全責任逐項落實,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 深入開展安全檢查,對各類防火防盜安全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突出抓好重點部位的檢查,對配電房、和車間強電線路等重點部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值班和檢查。

三、嚴禁在消防通道及各樓梯口通道上堆放易燃物品、廢棄物、垃圾等,保持消防通道通暢。

四、下班后做到人離機停,關好門窗,產品及時入庫,防止物資被盜。

五、嚴禁隨地丟放垃圾、煙頭等易燃物以消除火災隱患。

同時,各位員工在家也應做好防火防盜防煤氣工作,加強防范,提高意識,注意家庭用火,用氣安全,遇到陌生人要多加小心,必要時進行監(jiān)視或報警

第5篇 造紙車間安全工作規(guī)程

一、一般安全規(guī)定

1. 車間所有員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行業(yè)安全標準和車間各項安全規(guī)程。

2. 遵守公司《通用安全規(guī)定》和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做好安全生產。

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濃縮機

1.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是否安全,必要時應喊電、鉗工到場監(jiān)護。

1.2 檢查槽內是否有卡漿或雜物,網(wǎng)有無破損。

1.3 開機先開噴淋水再啟動濃縮機,然后聯(lián)系送漿及調節(jié)進料閥。

1.4 停機先停送漿并用水沖洗槽內,再停濃縮機,關噴淋水和漿閥。

1.5 注意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機并通知維修人員檢修。檢修或更換備品時

應通知電工取下保險,并懸掛“嚴禁合閘”的標牌。

2. 打漿設備(雙盤磨、錐形磨漿機、高頻疏解機)

2.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周圍是否清潔、安全,必要時通知電工到場監(jiān)護,啟動

前應用手盤動聯(lián)軸器,使之能轉動。

2.2 確認無誤后開始啟動設備。啟動時采取逐臺運行平穩(wěn)后再逐臺啟動的原則。

2.3 打開清水啟動設備,根據(jù)工藝要求調整進料閥和進刀量。

2.4 停機時先退刀停漿泵,開清水竄洗,再停機,關清水。

2.5 當設備有異響,如發(fā)出尖叫聲要立即退刀。如有其他異常退刀后停機并通知

維修工到場檢查或維修。

2.6 停機檢修和更換刀片時,先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拉電閘,并掛上“有人工作、

禁止合閘”警示牌,然后才能作業(yè)。

2.7 禁止在打漿設備聯(lián)軸器旁站立或停留。

3. 水力碎漿機

4. 多圓盤過濾機

4.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是否安全。

5. 漿池、漿泵、推進器

5.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周圍是否清潔、安全,必要時應喊電、鉗工到場監(jiān)護。

5.2 開啟設備后要判斷方向,確認正確后再投入運行。

5.3 各漿池料口都要有堅固的蓋子。

5.4 下漿池或處理管道時,要注意梯子須有防滑裝置或專人把扶。

5.5 用膠或堿液刷洗漿池時,要戴防護鏡,戴膠手套穿長靴,以防酸堿液濺入眼

內。

5.6 下池清洗和檢修設備應通知電工取下保險,并懸掛“嚴禁合閘”的標牌。

6. 輔料

6.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和周圍環(huán)境是否清潔、安全。

6.2 操作人員要嚴格掌握汽量,防止液體濺出,如有溢出應立即關閉汽門。

6.3 溶解前先注入一定清水,倒料時應站穩(wěn)抓牢包裝袋,嚴禁在倒料前或中途加

溫。并嚴格控制輔料的溶解溫度,以免燙傷人。

6.4 地面有滑石粉、淀粉、pam液時必須及時沖洗地面。

6.5 注意行走過程中的安全,謹防摔傷。

6.6 如遇要清洗槽或檢修,要做好防范,通知電工取下保險,并懸掛“嚴禁合閘”

的標牌。

7. 網(wǎng)部

7.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周圍是否清潔、安全。

7.2 紙機各部跳板必須堅固可靠。紙機跳板,除本臺工作人員,其他人不準上去。

7.3 在網(wǎng)上跳板操作或行走要注意安全,跳板上最多只許站兩個人。

7.4 操作人員上網(wǎng)部,嚴禁攜帶鑰匙、硬幣、鋼筆等硬物,謹防掉物在網(wǎng)子上。如物件落在網(wǎng)子上,不得用手拾取,應緊急停機處理。

7.5 網(wǎng)子運轉中要隨時檢查,調校好網(wǎng)子的跑片,如遇異常要及時通知班長或緊

急停機。

7.6 其他輔助設備要正確停開(放料前開、停料后關)。開啟伏輥真空泵等大功

率電機要有電工在場監(jiān)護。且只能待這臺運行正常后才能啟動下一臺。

7.7 處理撕網(wǎng)邊和縫補網(wǎng)子時應停機處理,在操作臺上掛安全牌或由專人看管。

8. 壓榨

8.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是否安全。

8.2 在低速下啟動,打開清水將毛布打濕。

8.3 控制毛布跑偏,保持毛布清潔。

8.4 毛布跑偏或打折時,不得將身體探入毛布里去處理,應在出口處拉,嚴重時

停機處理。

8.5 洗毛布時膠管頭與毛布應保持40cm以上,膠管不得纏在身上,應握在不易

把身體隨膠管帶入的一方。

8.6 運轉中不得往毛布輥上墊紙,撕毛布邊時,必須雙腳叉開站穩(wěn),由專人把閘,

在爬行速度下進行。

8.7 上跳臺要防滑倒,注意不要掉物進毛布。如物件落入毛布,不得用手拾取,

應緊急停機處理。

8.8 各輥粘紙漿時,應用水沖或用空氣吹,不準用手掏,必要時停機處理。

8.9 注意處理伏輥損紙池損紙時的操作安全,以防發(fā)生意外。

8.10 造紙車間各地面不能集水和漿液,以防滑倒傷人。

8.11 運行中要隨時觀察設備情況,如遇異常應及時通知班長或緊急停機。

9. 干燥

9.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和周圍環(huán)境是否安全、清潔。

9.2 確定安全后脫開離合器,打開冷凝水排放閥。

9.3 在低速下啟動,打開蒸汽閥,緩慢進汽。待排放閥有蒸汽后關掉,開啟冷凝

水泵。

9.4 進汽壓力不得超過~~~~~~~如紙的水分仍達不到要求,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

9.5 開汽門時應緩慢進行,不得一次開得太大,烘缸汽壓和溫度不要超過規(guī)定的

限度。

9.6 烘缸安全閥、汽壓表必須定期檢查和校對。

9.7 各烘缸的排水閥須經(jīng)常打開。

9.8 烘缸刮刀塞紙時要用風吹,嚴重時停機處理。

9.9 紙斷頭時間長,雖不停機,也應按具體情況減低汽壓,以免發(fā)生危險。

9.10 停機后一定要關汽并要把排汽閥打開,或將汽水分離器的排水閥打開。

9.11 干燥用風管吹紙時不能纏身,使用竹竿時不要掉入烘缸內,如掉入烘缸內,

應立即松手,并根據(jù)情況停機處理。

9.12 進入汽罩內要有人知曉,行走時要小心,開機后人在汽罩內停留不得超過

10分鐘,特殊情況要有專人看護。

9.13 隨時注意檢查運轉情況,防止火災發(fā)生,如出現(xiàn)火警應立即降車速停機,

關閉通風系統(tǒng),迅速通知消防人員并積極參與補救。

10. 施膠涂布

11. 壓光

11.1 開機前先認真檢查設備是否安全。確定無人在壓光機附近工作,同時清楚

全體員工所在何處。

11.2 樓梯與操作平臺要保持無油、無廢紙或其它雜物。

11.3 壓光機除帶紙入口輥外,其它各輥均應設防護裝置,人工引紙要注意距離。

11.4 在低速下啟動壓光機,放下壓光棍。加壓時要緩慢,特別注意限位器是否

失靈,以免壓壞壓光棍(或斷裂)。

11.5 旋轉中的輥子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觸。

11.6 須特別小心:壓光機內的熱軟管不能用手直接觸摸。

11.7 注意刮刀的刀片,尤其是刮刀沒有被打開或更換刮刀時。

11.8 斷紙時,壓區(qū)會自動打開。當壓光機運轉時,禁止任何人呆在當壓區(qū)打開

時會擠到的區(qū)域。

11.9 在運行時,禁止任何有危險性的機械調整。

11.10 換輥時不得在懸掛物下方走動或站立。

11.11 熱滾表面溫度幾乎可達200℃,在換輥前一定要先將輥子冷卻,以免燙傷。

且熱輥表面不得沾水,須特別小心。

11.12 更換油管接頭時,小心軟管和輥內的熱油。以免濺出被燙傷。

11.13 在維修或更換工作進行時應通知電工取下保險,并懸掛“有人操作,禁止

合閘”標志牌。

12. 卷取

12.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是否安全。

12.2 啟動機器前,必須先發(fā)出啟動信號,確保各種安全情況就位方可開機。

12.3 紙輥初卷時禁止用手去摸。

12.4 吊卷紙輥時要注意吊鉤是否掛好,鋼絲繩有無破損。行車行走起吊要分部

進行,動作要慢些。

12.5 嚴禁用行車推損紙,嚴禁吊鉤下站人或通過,不得將紙輥懸在空中。

12.6 運行時鏟紙要注意安全,慎防壓手,往損紙池送損紙要注意安全,以免發(fā)

生事故。

12.7 卷取機前必須設好防護欄桿。

12.8 注意卷取輥聯(lián)軸節(jié)纏掛,下碎紙機池清理時要通知電工取下保險,并懸掛

“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志牌。

13. 復卷

13.1 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是否安全。

13.2 開機前一定要發(fā)出開機信號,確認安全方可啟動。

13.3 在操作控制過程中不許離開復卷機。

13.4 在正常的運行中,不允許移動安全裝置。

13.5 旋轉中的輥子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觸。

13.6 引紙、扒紙時要注意安全,謹防壓手。復卷機在卷紙運行中,嚴禁在進口

側觸摸紙張,防止發(fā)生傷人事故。

13.7 接頭只能在紙卷的前方,以防壓手傷人。

13.8 卷紙時要注意防止紙輥甩出傷人,處理紙邊風機時要取下保險,并懸掛“有

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13.9 在復卷機的各種操作過程中,要確保在各操作過程沒有異物進入復卷。

13.10 檢修工具要及時收回到工具箱,以免行走不便。

13.11 要及時清除地上的水及油污,如有壓縮空氣及油泄漏應及時向班長或工藝

人員匯報。

13.12 如有油泄漏,要檢查泄漏處及大小,萬一漏油大,及時停下復卷機及油泵。

如果漏氣大,應及時停下復卷機及壓縮空氣。

14. 打包

14.1開機前認真檢查設備是否安全。

15. 維修班

15.1 檢修前應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勞動保護、工具、安全裝置等)。

15.2 上下交叉作業(yè)必須戴安全帽。

15.3 停下檢修設備后,要通知電工取下保險并掛牌警示。

15.4 使用旋轉設備(含車床)嚴禁帶手套。

15.5 起吊物件是要檢查起重設備及鋼絲繩吊鉤。

15.6 設備上、地面上的油污要及時清理,避免滑倒傷人。

15.7 嚴格執(zhí)行動火規(guī)定,確保用火安全。

15.8 清理好檢修現(xiàn)場,創(chuàng)造良好安全生產環(huán)境。

16. 電工班

16.1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

16.2 對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應進行定期檢查。如有漏電現(xiàn)象,必須及時修

好后才能使用。

16.3 行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地方不許超過12v。

16.4 開關上保險絲規(guī)格,應按設備容量選用。

16.5 開用電氣設備應將手檫干凈。

16.6 修理電氣設備和移動線路時,先斷開電源,經(jīng)檢查無電后,必須掛上“有

人操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并應有專人負責監(jiān)護,才能進行工作。

16.7 一般不許帶電操作。如必須帶電作業(yè)時,必須穿絕緣鞋,并有安全措施,并經(jīng)單位領導批準。

16.8 架臨時用電線路,電線不許接近潮濕地面蒸汽管道。

16.9 用電設備拆除后,應切斷電源,并將線頭包上絕緣布。

16.10 電氣設備應保持干燥,嚴禁用水和濕布檫抹。清洗機器或地面時,不準把水灑在電氣設備上。

16.11 用手檢查電動機溫度,應用手背慢慢靠近電機,不要用手掌去直接試查,檢查電機運轉聲音,不得用金屬棒檢聽。

16.12 電氣設備上不準掛放衣物及其他物品。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和線路冒煙起火,應立即斷開電源,用河砂或四氯化碳滅火(干粉滅火器)。

16.13 遇人觸電,應立即斷開電源或用干燥木棒將電線撥開將觸電者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和搶救,搶救時禁止用強心劑。

16.14 手持電動工具不準將電線纏在身上。

16.15 電氣設備上的危險標志,非專責人員不準移動或拆除。

16.17 非專業(yè)電氣人員不得任意修理和接掛電線。

17. 行車

17.1 操縱其重是應檢查鋼絲繩和轉動機構,確認無誤后才可啟動。

17.2 吊運物體在車間往返時,應發(fā)出訊號,以防意外事故。

17.3 停車時,應提前切斷電動機電源,以便因慣性而超過所需要的停留位置,或發(fā)生碰彈出軌。

17.4 非專業(yè)行車工不得開啟行車。

17.5 行車司機在吊物件必須嚴格做到“十不吊”。

17.5.1 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17.5.2 超負荷不吊。

17.5.3 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17.5.4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17.5.5 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17.5.6 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17.5.7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17.5.8 斜拉工件不吊。

17.5.9 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不吊。

17.5.10 鋼(鐵)水包過滿不吊。

第6篇 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五個方面的問題

〔摘 要〕 分析了現(xiàn)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變電所電氣部分)和(電力線路部分)在當前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的五大方面問題,介紹了實際工作中采取的相應措施,闡述了《安規(guī)》相關條款修改的必要性。

〔關鍵詞〕 《安規(guī)》;問題;分析;建議

在電力生產工作中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以下簡稱“《安規(guī)》”)為生產人員提供了行為規(guī)范、安全標準,具有很高的權威性。它作為電力行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的一個部分發(fā)揮著不可缺少的作用,特別是在保障電力生產一線人員的人身安全方面占有舉足輕重、無可替代的地位。

任何事物都是發(fā)展的 ,《安規(guī)》也不例外?,F(xiàn)行的《安規(guī)》具有濃厚的時代色彩,充分體現(xiàn)了五、六十年代的電力生產管理體制的特點,反映了當時的電力安全生產規(guī)律,具有時代性和局限性。另外,《安規(guī)》雖然經(jīng)過歷次修編,但大部分條款基本保持不變,對現(xiàn)在的生產管理模式和更新?lián)Q代的許多新設備、新工作仍有許多不適應,甚至是矛盾的地方,反映在具體問題上存在不同理解、不同做法,這是客觀存在的問題。

在此,筆者結合當前電力生產安全工作實踐,對《安規(guī)》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分析。

1 安全組織措施內容有待充實

1.1 有關“雙簽發(fā)”、“雙許可”問題

進入90年代后 ,傳統(tǒng)的維護、試驗、檢修、工程 、調度專業(yè)整合為一體化單位的綜合管理模式已逐步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專 業(yè)分工細化、獨立管理的模式,這在大型的供電企業(yè)尤為突出。因此,在跨地區(qū)、跨單位辦理工作票時經(jīng)常涉及設備、電網(wǎng)管理權問題。廣東地區(qū)為此補充了有關“雙簽發(fā)”、“雙許可”的新規(guī)定,把工作票簽發(fā)、許可權限與設備、電網(wǎng)管理權聯(lián)系在一起,規(guī)定了雙簽發(fā)、雙許可的程序,特別是重新明確了各方人員安全責任的劃分,使工作與安全兩不誤,實際工作中安全有了保障。經(jīng)過實踐證明,在跨地區(qū)、跨單位工作時,辦理工作票“雙簽發(fā)”、“雙許可”手續(xù)很有必要。對此,《安規(guī)》電氣、線路部分的“工作票制度”和“工作許可制度”內容應該進行補充。

1.2 申請辦理工作開工和收工權限問題

在各種檢修、改造和基 建工程工作中,變電站值班員和調度經(jīng)常面對不同的施工單位辦理工作票開工和收工,由于值班員只對運行單位的已備案的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熟悉,而對來自其他不同單位的工作票簽發(fā)人、 工作負責人不熟悉,甚至不認識,直接與施工單位辦理工作票存在安全性、程序性問題。由于執(zhí)行電力工程招投標制度,來自四面八方的更多的工程隊伍合法地進入電力工程中,必然帶來更多的安全管理問題,工作許可人(即值班人員)承擔的安全責任將會更大。目前,我公司規(guī)定,變電站和調度值班員只與設備運行單位(即工作票“雙簽發(fā)”的第二簽發(fā)人所在單位)辦理工作票開工和收工手續(xù),施工單位無權辦理。這種方式雖然解決了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問題,卻增加了線路運行單位有關人員的工作量和安全責任。這與“工作票制度”中有關工作票簽發(fā)人“三熟悉”條件和工作票中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的規(guī)定不相符。對此,“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內容應該進行補充,予以明確區(qū)分。

1.3 遙控設備的安全措施實施問題

目前,自動監(jiān)控變電站和無人值班變電站以及配網(wǎng)“三遙”開關房(自動控制開關站)作為一種科技進步的發(fā)展方向正在逐步試驗、推廣,其數(shù)量不斷增加,以我公司為例,現(xiàn)有2個500 kv變電站、19個220 kv變電站已經(jīng)實現(xiàn)或正在改造為自動監(jiān)控站,120個110 kv變電站實現(xiàn)無人值班,一些配電線路正在試驗自動化信息管理。當需要這些電氣設備停電或不停電工作時,安全組織、技術措施如何實施問題還處在摸索階段,《安規(guī)》沒有具體規(guī)定,有關的生產管理制度特別是包括安全方面的規(guī)范性規(guī)定仍然很不完善,急待建立、健全。

以上3個問題是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安全問題。《安規(guī)》修編應考慮修改、補充相應條款,以符合實際生產的安全需求,明確各類人員安全責任的劃分。

2 安全技術措施需要進一步具體化

當前,由于變電站、輸電和配電線路的設備性能提高和種類增加,根據(jù)不同的設備、不同的設備組合方式、不同的運行方式,在停電或不停電工作中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有所不同。這就給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的方式帶來了靈活性、多變性?!栋惨?guī)》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三部曲”——停電、驗電、接地線是應當肯定的,但是對新設備如gis、絕緣導線等驗電工作就難以執(zhí)行。

由于安全技 術措施規(guī)定過于簡單、籠統(tǒng),具體執(zhí)行起來常常遇到困難,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2.1 變電站方面

主要反映在涉及自動監(jiān)控變 電站設備、無人值班變電站設備、110 kv及以上的gis設備、“五防”閉鎖裝置、在線監(jiān)測裝置的工作;帶電測量工作如gis設備和sf6開關微水帶電測量,電容型設備pt、ct等介損帶電測量,避雷器全電流、阻性電流帶電測量,電氣測量儀表帶電測量等如何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

2.2 輸電線路方面

主要反映在電纜與架空混合線路的停電工作,多點t接電纜線路或架空線路的停電工作(也涉及變電站方面),線路變壓器組接線方式(部分沒有變高開關)的線路停電工作,110 kv及以上的電纜終端接頭gil設備的停電工作(也涉及變電站gis設備方面)等如何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

2.3 配電線路方面

(1) 目前廣泛使用了配變臺架的帶電線夾裝置、跌落式高壓避雷器、環(huán)網(wǎng)開關柜、負荷開關柜(包括小車式)、高壓負荷刀閘、電纜分接箱等新設備,其停、送電的操作順序和安全技術措施都與過去的模式有差別,主要反映在新設備電氣性能有質的提高,能夠帶負荷操作或者不停電操作。

(2) 10 kv架空線路中連接許多 的分支線路、配電變壓器(可視為分支線路一種),按照《安規(guī)》要求,在線路停電工作中要防止反升壓觸電事故,每一個配電變壓器高、低壓側都要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操作量很大,接地線重復設置。能否以工作人員活動范圍為界設置接地線保護,界外的分支線、配變無需再采取安全措施?同樣地,10 kv配電房一般有多條進、出線電纜,少則三、四條,多則上十條,每條電纜都有兩端開關和電源側、負荷側電纜終端頭,當在某一個開關、電纜頭或整個配電房停電工作時,同一 配電房的其他開關和電纜視為分支線路時如何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電纜另一端(非同一配電房)的開關又如何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防止誤操作倒送電觸電和在接地點短路放電弧光燒傷同一地點工作人員。由于涉及多個配電房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工作量很大,工作人員多,停送電時間很長,有利于安全,不利于供電經(jīng)濟性和可靠性。對此能否參考變電站檢修母線時接地保護10 m范圍這種做法,即在配電房的同一電氣連接部分只需有一個接地點即可,這是需要研究的復雜的安全問題。

(3) 《安規(guī)》線路部分沒有要求現(xiàn)場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條款,實際上是參照執(zhí)行的,因此有必要考慮補充,與電氣部分一致。另外,在線路工作中使用的標示牌也應該增加,如“在此工作”、在配電環(huán)網(wǎng)開關上設置“不同電源,禁止合閘”等。

3 線路與變電站分界點填寫工作票的劃分

(1) 在一些變電站設備上的工作是涉及或接觸電力線路部分的,如變電站10 kv出線電纜的零序電流互感器(ct)和35 kv及以上架空線路電壓抽取裝置(ydr)二次回路上工作,出線耦合電容器(oy)和避雷器以及電壓抽取裝置(ydr)的高壓試驗工作等,需要線路停電配合,填寫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還是線路第一種工作票?

我公司規(guī)定,填用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在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左欄內必須包括線路對側(包括分支線路)的停電、接地、掛牌的安全措施,而這部分措施是由變電站值班負責人依據(jù)工作票報告線路調度,再由調度通知線路另一側變電站實施的,變電站值班負責人由調度轉告實施后才填入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右欄內。

(2) 在一些電力線路設備上的工作是涉及或接觸變電站部分的,如在變電站運用中的10 kv出線開關柜安裝、試驗電纜頭和運行過程中的檢修工作;110,220 kv全封閉組合電器(gis)的電纜出線接頭部分(即gil)的安裝檢修、試驗工作等,需要有關的變電站設備停電配合,填寫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還是線路第一種工作票?

我公司規(guī)定,視線路是否屬于運行中的設備而定。當線路屬于運行中狀態(tài)時,填用線路第一種工作票;否則,填用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這種情況屬于基建工程問題,涉及的單位和手續(xù)較多,比較復雜。

以上兩個典型實例反映出在變電站與線路的分界點上工作時,需要變電站和線路設備同時停電做安全措施配合,如何實施安全組織措施和填寫工作票的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此,《安規(guī)》應明確采取何種安全組織措施的原則,填寫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或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的具體方法。

4 基建工程方面的安全措施規(guī)定

當基建工程中涉及運行中設備時,工作人員的工作范圍必須對帶電或者一經(jīng)合閘即帶有電壓的設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由于沒有相關的具體規(guī)定,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執(zhí)行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一直存在爭議。反映在辦理工作票時,由于安全距離難以量化計算,有些變電、線路運行單位要求施工單位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變電站第二種工作票”、“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或者“安全技術交底措施票”,也有不要求填票的;在辦理工作許可時,有些運行單位要求實行“雙簽發(fā)”、“雙許可”的,有些又不要求。這些情況是由于《安規(guī)》沒有規(guī)定,運行人員參照了《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其他規(guī)定來執(zhí)行的,因而產生不規(guī)范、不統(tǒng)一的做法,帶來了爭議和困擾。

5 電力電纜工作方面的規(guī)定

電力電纜設備的品種已經(jīng)更新?lián)Q代 了,《安規(guī)》電氣、線路部分“電力電纜工作”章節(jié)顯得過時、簡單,應該進行補充,才能與實際工作保持一致,保證安全工作。

綜上所述,《安規(guī)》需要修編才能順應電力生產發(fā)展。我們期待《安規(guī)》的修編在完善安全措施方面有更具體的內容,更具操作性,這將有助于提高工作人員和設備、電網(wǎng)的安全防護水平,有助于促進安全管理體制的發(fā)展、健全。

第7篇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技術措施

一、停電

1.進行線路作業(yè)前,應作好下列停電措施:

a.斷開發(fā)電廠、變電所(包括用戶)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

b.斷開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線路各端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和熔斷器(保險);

c.斷開危及該線路停電作業(yè),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桿線路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

d.斷開有可能返回低壓電源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

2. 應檢查斷開后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是否在斷開位置;

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機構應加鎖;

跌落式熔斷器(保險)的熔斷管應摘下;

并應在斷路器(開關)或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機構上懸掛“線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無電壓。

驗電要用合格的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3. 30kv 及以上的線路,在沒有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的情況下,可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的絕緣繩驗電。

驗電時,絕緣棒的驗電部分應逐漸接近導線,聽其有無放電聲。

確定線路是否確無電壓。

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jiān)護。

2. 線路的驗電應逐相進行。

檢修聯(lián)絡用的斷路器(開關)或隔離開關(刀閘)時,應在其兩側驗電。

對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進行驗電時,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三、掛接地線

1.線路經(jīng)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各工作班(組)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

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若有感應電壓反映在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同時,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線時,防止感應電觸電。

2. 同桿塔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掛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

3. 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

拆接地線時的程序與此相反。

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4. 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

成套接地線必須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 2 。

如利用鐵塔接地時,允許每相個別接地,但鐵塔與接地線連接部分應清除油漆,接觸良好。

嚴禁使用其他導線作接地線和短路線。

兩線一地制系統(tǒng)的線路經(jīng)驗電后,裝接地線的規(guī)定,由各供電局自行規(guī)定。

救助站制度

第8篇 配電安全工作規(guī)程

第一章配電運行工作

第一節(jié)值班工作

第1條配電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并由考試資格人員擔任。值班負責人和單獨值班人員應由有實際值班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

第2條高壓設備符合下列條件者,經(jīng)站批準可單人值班。

1、室內高壓設備的遮欄的高度在1.7米以上,安裝牢固,并加鎖者;

2、室內高壓開關的操作機構用墻或金屬板與該開關隔開,或裝有遠方操作機構者;

3、擔任值班不得單獨從事電氣設備修理工作和裝拆地線。

4、在設備聯(lián)鎖閉鎖完善和良好情況下允許的簡單操作,應在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并經(jīng)站領導批準。

第3條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攔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人體在有遮攔和有絕緣板及無遮攔與高壓帶電導體應保持以下最小安全距離。

表1人體與帶電導體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千伏)

設備不停電時人體對帶電體的距離(米)

加設遮欄后對帶電梯的距離(米)

人體對絕緣擋板的距離

10及以下

0.70

0.35

不可接觸

35

1.00

0.60

不可接觸

110

1.50

1.50

220

3.00

3.00

500

5.00

若小于上述距離時,應制定可靠安全措施報請主管部門的總工程師批準后才能工作。

第二節(jié)設備巡視

第4條巡視高壓設備,注意保持安全距離,禁止移開或越過遮欄,禁止觸摸高壓電氣設備的絕緣部分,不得做其他工作。

雷雨天氣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不得開進避雷器和避雷針,距避雷器和避雷針應大于5米以外。

設備區(qū)內嚴禁打傘。

第5條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人員對故障點的距離:室內應大于4米,室外應大于8米,穿絕緣靴可不受此限制。用手接觸設備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并穿絕緣靴。

第6條進出高壓室巡視時,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第三節(jié)倒閘操作

第7條倒閘操作的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必須由二人進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2、操作人員與帶電導體應保持表1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要求

3、倒閘操作時應穿純棉工作服,并不得卷起袖口和褲腿。

4、用絕緣桿操作、加裝絕緣板、;拉合機械傳動的刀閘和開關、用驗電器驗電及不用絕緣桿裝、拆接地線時必須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絕緣桿應有防雨罩,還須穿絕緣靴;接地網(wǎng)電阻不符合要求時,晴天也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室外正常操作。

5、停電操作應按先拉開關,后拉刀閘;先拉負荷側刀閘后拉母線側刀閘的順序進行。送電操作的順序與此相反。嚴防誤操作。

為防止誤操作,電氣設備應加裝防止誤操作的閉鎖裝置(特殊情況下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可加機械鎖)。閉鎖裝置的解鎖用具(鑰匙)要妥善保管,按規(guī)定使用,不許亂用。機械鎖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鑰匙要編號,方便使用。所有投運的閉鎖裝置(包括機械鎖)不經(jīng)上級或站長同意,不得推出或解鎖。

6、帶負荷拉刀閘后,禁止再合閘;帶負荷刀閘后,嚴禁再拉開。

第8條倒閘操作必須根據(jù)值班調度員的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zhí)行。值班調度員發(fā)布命令,聽取對方復誦命令和聽取報告時都需進行錄音和監(jiān)聽,并做好記錄。操作人填寫操作票。監(jiān)護人和操作人員必須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順序。對命令有疑問時應請示上級清楚無誤后執(zhí)行。

第9條操作前,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先倒圖板,并全面和對倒圖板前后當時的運行方式與調度令是否相符。圖板上未標出的操作步驟,也應順序進行。拆掛地線應有明顯標志。倒圖板和操作時應先和對操作設備名稱、編號及位置(特別是檢修后的開關、刀閘)。操作中應認真執(zhí)行監(jiān)護。下令、復令、按操作票順序操作。每步操作后檢查無誤劃勾。操作中發(fā)生疑問時應停止操作,不許擅自更改操作票,不能隨意解鎖,并向值班調度員、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問題后再進行操作。操作完應檢查操作質量,向調度逐項回令,報告操作完了。

第10條下列項目應列入操作票內。應拉合的開關和刀閘,手車的拉出、推入,檢查開關和刀閘拉合位置、帶電顯示裝置指示,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裝拆接地線,安裝或拆除控制回路、電壓互感器回路、遙控回路的操作部件,切換保護回路和檢驗是否有電壓等。

第11條斷路器(開關)遮斷容量應滿足電網(wǎng)要求。如遮斷容量不夠,必須將操作機構用墻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開關)隔開,并設遠方控制,重合閘裝置必須停用。

第12條特殊情況,如發(fā)生觸電,火災等可先行操作,再報告調度和有關領導。

電氣設備停電后,及時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開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第四節(jié)運行值班人員站內設備維護工作

第13條運行值班人員獨立進行站內設備維護,應經(jīng)上級批準,并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第二章,第三章各項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規(guī)定。

如當面簽發(fā)工作票有困難時,可用電話向上級工作票簽發(fā)人聯(lián)系口頭簽發(fā)。即由工作負責人用電話將工作票全部內容向上級的工作票簽發(fā)人口述一遍,由工作負責人將簽發(fā)人提出的補充、修改意見填入工作票中,再由工作負責人復述一遍,經(jīng)簽發(fā)人同意后,由工作負責人代簽其名并將此事記入值班日志備查。

第14條設備停電檢修,有運行值班人員參加的多班組工作,運行值班人員,也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工作許可等制度,服從總工作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

第15條運行人員對停電檢修的設備進行驗收工作,應在許可票銷票前與工作負責人共同進行。

第16條在無人值班站或單人值班站內進行清除、處理缺陷、貼臘片、設備檢修等維護工作,事先應填好工作票,明確現(xiàn)場維護工作負責人。

第二章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在配電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如下: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制度。

3、工作監(jiān)護制度。

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一節(jié)工作票制度

第17條工作票是允許進入配電室工作的書面手續(xù)。

配電工作票有五種:

1、配電第一種工作票。

2、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3、配電第二種工作票。

4、帶電作業(yè)工作票。

5、電纜工作票。

第18條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及第一種工作許可票的工作:

1、需要高壓設備全部或部分停電。

2、需要對高壓設備布置安全技術措施的各類工作。

3、開關閉站、配電室高低壓配電裝置或母線全部或部分停電。

第19條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

1、不需高壓設備停電或對高壓設備布置安全措施的各類工作(不包括開關閉站、小區(qū)配電室低壓配電裝置或母線的停電工作和高壓帶電作業(yè))。

2、低壓帶電作業(yè)、低壓帶電測試工作及低壓核相工作。

第20條填用帶電作業(yè)工作票的工作:

1、高壓帶電工作;

2、高壓帶電核相、測試工作。

第21條填用電纜工作票的工作;

在配電室內的各種電力電纜工作。

第22條事故緊急搶修工作可不填寫工作票。如進行停電作業(yè)時任應履行停電、驗電掛地線等安全技術措施并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并按調度規(guī)程與調度聯(lián)系。

第23條配電第一種工作票由施工修試單位工作負責人根據(jù)計劃人物安排于工作前一日填寫,一式兩份。工作時一份必須經(jīng)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負責人收執(zhí),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zhí),按值移交。在無人值班的設備上工作時,第二份第一種工作票由工作許可人收執(zhí)。在所屬站內工作,第一種工作票右側由工作許可人填寫的項目已由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代替,可不再重復填寫。

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由配電室當值值班人員根據(jù)各單位的工作人物通知填寫,由主值審核。復雜工作的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應有車間領導審查。

開工前,由工作許可人與工作負責人共同核對工作票及停電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無誤后,方可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工作時,許可票交工作負責人收執(zhí),存根有配電室值班人員收執(zhí)。

到用戶配電室或發(fā)電廠的停電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許可人填寫部分由用戶或發(fā)電廠值班員填寫,并共同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完備,無誤后,才能進行停電工作。

站外人員到配電室進行的停電工作第一種工作票應由站有關設備主管單位簽發(fā)。

配電第二種工作票、電纜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交簽發(fā)人審核簽發(fā)。

第24條一個工作負責人在同一時間內只能執(zhí)行一張工作票。

第25條一個電氣連接部分停電,只能發(fā)出一張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設備全部或部分或幾個電壓等級同時停電,有兩個及以上班組交叉工作時,應設總工作負責人,許可票由總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偣ぷ髫撠熑说脑O置:一般情況由主管單位指派總工作負責人;凡有主從關系的工作由主辦單位指派總工作負責人;其他簡單多班組工作應協(xié)商擔任總工作負責人。

第26條凡進入配電室的工作,必須在前一日將工作時間、單位、任務、地點和停電范圍通知配電室值班人員。

需要使用許可票的工作,值班人員應提前做好準備。

進入配電室的工作,必要時應事先查活。

工作當日通知的臨時性工作,應經(jīng)配電室上一級領導同意,并給值班人員留有充分的準備時間。

第27條第一種工作票及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所列工作任務,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如工作設備屬于同一電壓等級,位于同一樓層(室內),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則允許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一張第一種工作票及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但如果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同時工作應分別填寫第一種工作票。

工作設備不屬于同一電壓等級,位于不同樓層的避雷器試驗工作,工作設備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的幾個電氣連接部分,由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依次進行不同電壓、不同樓層的工作,可用一張工作票。

全站停電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或直接連接變壓器各側的電氣裝置同時停電,可用一張工作票。

上述工作的各項安全措施必須在開工前一次布置完成。

第28條至預定時間時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xù),設備檢修延期要通過值長辦理。若臨時增加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多班組工作時,還需通過總工作負責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項目,若需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者,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所有停電檢修工作應在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前完成。

第29條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上,一次進行不停電的同一類工作,可以發(fā)給一張第二種工作票。

第30條需要變更工作班組成員時,須經(jīng)工作負責人同意。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經(jīng)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意并記錄。

第31條總工作負責人所在班組專業(yè)工作結束后,可會同工作許可人、新總工作總負責人共同辦理變更手續(xù),通知有關班組工作負責人。

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許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

工作許可人不得簽發(fā)工作票。

第32條工作票填寫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xù)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已結束的工作票,保存一年。

第33條工作票所列各類人員的素質條件和安全職責:

1、工作票簽發(fā)人

應由站熟悉人員技術水平、設備情況和本規(guī)程的生產領導人或專業(yè)技術人員或領導批準人員擔任(簽發(fā)人名單應每年書面公布)。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工作內容是否明確;

(3)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填寫是否正確完善;

(4)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

2、工作負責人

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設備情況和本規(guī)程的班組長或批準人員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符合現(xiàn)場條件。

(2)工作前向工作人員交待清工作任務、停電范圍、臨近帶電設備及安全措施等,并使工作人員充分理解和掌握,可對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考核。

(3)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督促、監(jiān)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guī)程。

(4)注意適當輪換工作人員不使過于疲勞。注意工作人員精神狀態(tài)(特別是高溫或空氣不流通處工作)。

(5)做好班組之間的配合工作。

3、總工作負責人

應由熟悉設備情況和本規(guī)程的班組長及以上人員或領導指定人員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審查工作票所列停電工作內容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滿足各班組的工作要求。

(2)工作前組織各班組工作負責人聽取當值人員(工作許可人)交待現(xiàn)場安全措施、停電范圍及臨近帶電設備。

(3)指揮各班組的交叉作業(yè),提出班組間配合工作順序及要求,必要時,可停止有關班組工作。

(4)對停電范圍內工作的各班組批準開工。

4、工作許可人

工作許可人應由配電室當值正式值班人員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審查停電工作許可票所填安全措施正確完備。

(2)工作現(xiàn)場布置得安全措施應正確完善。

(3)向工作負責人交待清現(xiàn)場停電范圍、掛接地線處所、帶電設備、現(xiàn)場安全措施、辦理許可開工手續(xù)。

(4)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5、工作許可票填寫人

應由配電室當值值班人員擔任,根據(jù)參加工作的所有單位的通知填寫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工作票所包含的工作時間、單位和工作任務、地點。

(2)根據(jù)工作任務填寫安全措施,保證無突然來電的可能;明確區(qū)分停、帶電范圍。

(3)詳細填寫工作范圍鄰近的帶電設備。

6、工作許可票審核人

應由配電室當值主值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負責審查工作任務是否在停電范圍內,所列停電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7、工作班組人員

(1)工作前應認真聽取工作負責人布置得工作任務和停電范圍、現(xiàn)場安全措施的介紹,由疑問應立即提出,確實了解掌握停電范圍、安全措施,才能開始工作。

(2)工作中服從工作負責人指揮,互相關心施工安全,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程和現(xiàn)場安全措施。

(3)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工作負責人匯報,根據(jù)工作負責人的指示采取措施。

8、第一種工作票審核人

應由配電室當值正式值班員(無人值班配電室應由配電運行班當班人員)擔任,應負以下安全責任:

(1)審核配電第一種工作票是否有簽發(fā)人簽名。

(2)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的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是否滿足配電第一種工作票的要求。

第二節(jié)工作許可制度

第34條工作許可人在完成現(xiàn)場安全措施的檢查得到調度的施工令后,方可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主要程序有:

1、將有關工作負責人召集到模擬圖板和設備前,交待工作任務,停電范圍、地線位置、臨近帶電設備、停電時間以及運行設備注意事項。

2、帶領工作負責人到現(xiàn)場檢查票面措施執(zhí)行情況和質量,指明設備帶電位置和檢修工作設備范圍,以手觸示停電檢修設備,證明確已無電。

3、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在工作票上簽字,共同隊現(xiàn)場措施的正確性負責,許可票正頁交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

4、工作負責人向工作班組成員交待有關本班組的上述各項措施及專業(yè)要求后,方可開始工作。

5、多班組工作,總負責人需在各小組工作票上明確提出配合要求,并在總工作負責人記錄欄做好記錄。總負責人簽字批準開工后,小組負責人才可開始組織本班工作。

6、在對另一端接在線路上的電纜進行停電工作時,還須得到調度的許可,才可開工。

第35條不停電的工作在開工前,工作許可人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xiàn)場指明工作地點、交待安全措施、指明帶電設備和地點部位,在工作票上簽字后,才能開始工作。配電室值班人員應將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工作單位及工作負責人姓名記錄在運行日志內。

第36條任何人不得擅動運行設備和安全措施。停電工作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變更時,應事先與工作班組聯(lián)系同意。

第三節(jié)工作監(jiān)護制度

第37條工作開始后,工作負責人即是本工作班組的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在現(xiàn)場對工作人員進行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規(guī)程的動作。

第38條帶電工作或鄰近帶電設備工作,應由工作班組設專人監(jiān)護。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應根據(jù)現(xiàn)場工作條件,對帶電部位或特殊工作指定專設監(jiān)護人。專設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現(xiàn)場,也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第39條非電氣工作人員在鄰近帶電設備或停電設備上工作,如建筑工、油漆工等,應由電氣工作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工作人員應服從監(jiān)護指揮,監(jiān)護人應時刻注意工作人員應保持的安全距離和活動范圍。

第40條監(jiān)護人及專責監(jiān)護人因故必須離開現(xiàn)場時,應另行指定監(jiān)護人。

第41條工作負責人在全部停電時,可以參加工作,部分停電時,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員集中在一個工作地點,不致誤碰帶電部分的情況下,方可參加工作。

第42條工作班成員(包括工作負責人和監(jiān)護人)不得單人在現(xiàn)場工作。若工作需要且在周圍沒有觸電可能的條件下,允許有安全工作經(jīng)驗的工人短時間一人在現(xiàn)場工作。

第43條值班人員如發(fā)現(xiàn)有危及工作人員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向工作負責人指出糾正,必要時可暫停工作,并立即向上級報告。

第四節(jié)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44條當日工作短時間斷,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間斷后繼續(xù)工作,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

工作班組每收工,應將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交給值班員填寫實際收工時間,次日再開始工作前,必須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方可開始工作。

第45條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xù),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待停電范圍、臨近帶電部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第46條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以前,值班員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在工作期間,若有緊急需要合閘送電前,值班員可命令工作班停止工作,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如未能通知工作負責人,未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時,應先令工作班人員全部撤離,得到工作班組可以送電的答復后才可執(zhí)行。

第47條檢修工作終結前,若要將設備試加工作電壓時,可按下列條件進行。

(1)全體工作人員撤出現(xiàn)場,值班人員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2)拆掛地線和標識牌,拉合開關、刀閘等操作,應由值班人員進行:

(3)工作中斷后繼續(xù)工作時,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第48條檢修工作中須部分設備恢復送電時,應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繼續(xù)進行未完成工作應重新簽發(fā)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第49條工作全部完畢,工作班應檢查開關、刀閘拉、合位置(應與工作前相符),并清理現(xiàn)場。工作班人員全部撤出現(xiàn)場,值班員和工作負責人共同檢查驗收設備現(xiàn)場,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工作方告終結。

第50條多班組工作,填用一張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時;

(1)當一個班組工作完畢,應檢查本班組工作范圍內的設備位置(與工作前相符),清理現(xiàn)場,撤出本班組工作人員,值班員和小組負責人共同檢查驗收設備現(xiàn)場。經(jīng)值班員同一后,還需經(jīng)總工作負責人在該小組的配電第一種工作票上填寫收工時間,小組工作方可終結??偣ぷ髫撠熑诉€應在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上注明該小組工作終結實間。

(2)總工作負責人應檢查各個小組工作均已終結,核對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上個小組工作均已注銷,方能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第一種工作票中的一份由配電室值班人員留存。值班人員收回配電第一種工作許可票。

第51條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tǒng)的所有工作票結束,拆除所有接地線、臨時遮欄和標識牌,恢復常設遮攔,并得到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的許可命令后,方可合閘送電。

第三章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措施:

1、停電

2、驗電

3、裝設接地線

4、懸掛標識牌和裝設遮攔。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zhí)行,對于無經(jīng)常值班人員的電氣設備,由斷開電源人執(zhí)行,并有監(jiān)護人在現(xiàn)場。

第一節(jié)停電

第52條停電的規(guī)定:

1、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1)檢修的設備;

(2)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的距離小于表1規(guī)定的設備;

(3)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但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2、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jīng)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3、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4、表示設備斷開的信號,經(jīng)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斷開電源的依據(jù)。全封閉的組合柜和gis封閉組合電器,不能看到明顯斷開點時,至少有兩類同時表示設備斷開的判別元件指示斷開,方可做為斷開電源的依據(jù)。

5、不許約時停、送電。

第二節(jié)驗電

第53條驗電的規(guī)定

1、停電設備需裝設地線的部位必須驗電。

2、驗電時,必須帶絕緣手套使用合格的驗電器,并有人監(jiān)護。

第54條經(jīng)國家鑒定合格的帶電顯示器指示正確,可做為允許合接地刀閘或裝設接地線的依據(jù)。對帶電顯示設備須做到精心的維護和定期檢查。驗電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及實驗合格的驗電器。驗電前應檢查驗電器是否良好。

第三節(jié)裝設接地線

第55條裝設地線的處所;

1、凡一經(jīng)合閘可能送電到工作地點,或有感應電壓的工作設備均應有可靠接地,封掛地線位置應盡量在工作地點的視線之內。使工作人員處于地線保護之中。

10kv消弧線的停電工作地點應封掛地線。

2、線路工作應掛在線路刀閘外側。

3、10米及以上的母線檢修應在母線的兩側掛地線,有感應電者應增加地線組數(shù)。

4、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掛地線的距離小于10米者,工作地點雖在地線的外側,也可不另掛地線。若斷導線弓子,可能脫離地線保護前應先在無地線側補掛地線。加掛地線時,可由配電室準備地線,值班人員監(jiān)護檢修、試驗人員自掛自拆。

5、在上述地線保護范圍內,110kv及以上設備區(qū)內對地絕緣的金屬部分有感應電壓時,工作人員應補掛地線,接地或等電位工作。用手套和絕緣桿自掛自拆。人員接觸金屬部分時應帶手套,必要時穿屏蔽服。

6、在與電力電纜連接的設備上工作,地線應封掛在工作設備的電纜頭引線上。

第56條裝掛地線的設備,驗明確無電壓后,應立即將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57條裝拆地線必須帶絕緣手套和使用絕緣桿并由兩人進行。單人值班站裝拆地線應在有人監(jiān)護下進行。

第58條電容器停電工作時,必須合接地刀閘。星形接線的中性點應接地。串聯(lián)接線的以及與整組電容器脫離的電容器應逐個放電。裝在絕緣支架上電容器外皮也應放電。

星形接線電容器的中性點應裝有接地刀閘,并與整組接地刀閘裝在一起。

工作地點的電容器應逐個充放電。

第59條停電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接地的部分(如分段母線要以刀閘或開關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開關或保險器。配電室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第60條全封閉的組合柜和gis封閉組合電器無法掛地線時,應按調度令執(zhí)行。

第61條裝掛地線前,應檢查地線及線夾是否良好。裝掛地線時,必須先接地后接停電設備,拆時與此相反。

第62條地線應用多股軟銅線,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不能滿足系統(tǒng)熱穩(wěn)定要求時,應用接地刀閘。接地刀閘和地線必須接觸良好。不得通過保險器或開關接地,禁止用纏繞方法接地。

第63條高壓設備停電工作中,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地線開始工作者(如測量設備絕緣電阻,接觸電阻等),需經(jīng)當值班人員同意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第64條電氣設備裝掛地線的處所,應在圖板上有明顯的標志,符合實際,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第65條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也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必須一致。

第四節(jié)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第66條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或刀扎的操作手把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開關和刀閘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第67條“止步!高壓危險”警告牌應掛在:

1、運行設備的固定遮欄上(停電施工時應取下)和禁止通行的過道遮攔上;

2、施工設備兩側的鄰近帶電設備或固定遮攔上;

3、施工地點的臨時遮攔上;

4、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和梯子上;

5、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

第68條“從此上下”的標示牌應掛在允許上下的架構或梯子上?!霸诖斯ぷ鳌睒耸九茟O置在施工地點。在鄰近其它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第69條在室外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設圍欄,使施工設備與鄰近帶電設備明顯分開。圍欄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面向圍欄里。

第70條小車開關檢修工作,小車拉出后,在小車的開關柜內放“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

第71條小車開關在備用位置,將“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掛在開關柜門手把上;gis及其它形式的封閉組合電器,刀閘拉開后,在刀閘操作手把(或控制開關)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第72條部分停電工作,應根據(jù)表1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裝設臨時護欄。35千伏及以下的設備可用絕緣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人體不可接觸絕緣擋板。

第73條開關柜內有部分帶電設備,應采取可靠的絕緣隔離措施(部分開關柜還應有防止刀閘誤合的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才能進行工作。

第74條禁止工作人員移動或拆除遮攔和標示牌。打開遮攔門應取下或遮蓋好常設標示牌。

第四章所用電及二次系統(tǒng)工作

第一節(jié)低壓回路工作

第75條低壓停電工作的安全規(guī)定:

1、斷開施工設備電源,在斷開的開關、刀閘手柄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識牌。

2、工作前驗電,根據(jù)需要掛地線或采取隔離措施。

第76條帶電更換保險器和帶電拆接引線,應戴手套或使用絕緣工具,派人監(jiān)護。

第77條使用的刀閘、保險、插頭等應無裸露部分,絕緣應良好。

第二節(jié)繼電保護、儀表等二次回路工作

第78條在控制盤和保護盤上工作,必須將工作盤和兩側運行盤用布幔等加以明顯隔開。并在工作盤前后懸掛好“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第79條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應穿低壓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有人監(jiān)護。使用的工具用絕緣物包扎。鄰近的帶電部分應采取隔離措施。

2、所有儀表設備根據(jù)需要接地。

3、變流器二次不得開路,短路二次回路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短路必須牢固可靠。

4、在保護盤上或附近進行打眼等震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的措施,必要時須經(jīng)上級批準,將保護暫時停用。

第80條繼電保護裝置傳動試驗或一次設備通電試驗時,應通知值班人員和相關人員,并由工作負責人派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護,方可進行。

第五章配電檢修施工

第一節(jié)鄰近高壓設備和在高壓設備區(qū)域內工作

進入高壓設備區(qū)內工作須保持對帶電設備安全距離,并戴好安全帽。

在高壓設備區(qū)域內進行以下工作,必須制定防止誤碰運行設備的措施。

第81條搬運長大物件,使用吊車、斗臂車、掛拆線和撤立桿使用皮尺測量等工作的活動范圍,應采取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經(jīng)車間領導批準。使用的車輛,金屬機具材料等須有可靠接地。

第82條進行地面下工作(如挖電纜溝,埋設地錨等)必須與配電運行人員和主管部門取得聯(lián)系。防止損壞電纜及觸電。

第83條使用長大工具時,應注意對上方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配電室內公共通道的電纜溝蓋,應加裝限重標志。車輛必須通過電纜溝時,司機或工作負責人應與配電室運行人員取得聯(lián)系,制定防止軋壞溝蓋板和電纜的措施。

第84條車輛需進入配電室設備區(qū)域內或停在區(qū)域內工作,司機或工作負責人,必須事先通知值班運行人員,雙方協(xié)商在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條件下方可工作,必要時設監(jiān)護人(由電氣工作人員擔任)。

使用吊車、高車、斗臂車、大型拖車等特種車輛進入配電室內工作,應事先查活,制定安全措施。

第85條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

第二節(jié)高處作業(yè)

第86條高處作業(yè)的一般規(guī)定:

1、高處作業(yè)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通過。進入現(xiàn)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進行工作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致影響下層工作的安全防護措施。

2、在屋頂、電桿、架構、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3、高處作業(yè)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材料或設備,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4、高處作業(yè)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等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人在導線或瓷瓶串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為防止導線墜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構件上。

5、上下電桿、架構時(指未拴好安全帶或安全繩),手中不應持有任何工具、材料。

6、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頂)工作。必要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7、沿瓷件(瓷陶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等瓷瓶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導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構架上拴好安全帶,在進行中應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fā)現(xiàn)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第87條有關梯子的安全規(guī)定:

1、梯子必須堅固完整防滑。人字梯必須有限制開度的拉鏈。

2、不得把梯子架設在不穩(wěn)固的物體上。

3、在架構上使用梯子,必須捆綁牢固。

4、人在梯子上工作時禁止移動梯子。肩扛重物不準登上移動式梯子或軟梯,不準兩人同時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第三節(jié)變壓器檢修安裝

第88條變壓器吊芯應防止大蓋變形、器身碰撞油箱。變壓器身吊起后應在箱沿和大蓋或鐵芯底部間墊好槽鋼枕木等,才能在下面工作。

第89條在變壓器上工作應用安全繩或安全帶,要沿梯子上下,不得隨意攀登。

試風扇和調試傳動繼電器等工作要相互呼應,工作人員應穿絕緣鞋,使用有絕緣套的工具。

第90條變壓器放油、注油和濾油以及在強電場下,各側套管均應短路接地。

第91條變壓器附近明火作業(yè)(電、氣焊)必須清除附近易燃物,設置消防設備,并有專人監(jiān)護。

第9篇 切磚機使用安全工作規(guī)程

本切磚機僅限于化驗室制樣使用,經(jīng)上級領導同意用于其他用途時必須有書面簽字,發(fā)生意外,一切后果由簽字人負責。切磚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經(jīng)技術質量部部長批準,方可上崗。未經(jīng)允許違規(guī)操作者,一切后果自理。

1. 認真執(zhí)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zhí)行通用設備有關規(guī)定;

2. 使用前要檢查各傳動部分,工作中注意傾聽機械運轉聲音,電機溫度不準超過60℃,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停用并聯(lián)系制造部解決,不準帶病運轉;

3. 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必須完好無損,否則不得使用;

4. 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鋸片,有缺陷時要及時更換;

5. 更換鋸片由操作工負責,更換其他零部件由制造部維修工負責;

6. 更換鋸片時必須切斷總電源,壓緊螺母要上緊,防止運轉時松動。更換其他零部件時必須拉閘掛牌,更換后清理好現(xiàn)場;

7. 鋸片周圍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8. 鋸物時,必須卡緊、卡牢,防止移動、竄動,人要站在側面,防止鋸片損壞飛出傷人。操作時要穩(wěn)起穩(wěn)落,用力要適當,不得過猛。調整磚的位置或換面時必須停機;

9. 設備在運轉中,不準做修理或清掃工作;

10. 切完物料時,必須待設備停止運轉,鋸片離開工作位置后,方可拿取被切物件。鋸切細小物件時,必須使用專門夾具;

11. 工間休息、工作結束或突然停電時,必須隨時切斷電源。

河南海格爾高溫材料有限公司

2007-4-26

第10篇 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二)

5 線路作業(yè)時變電站和發(fā)電廠的安全措施

5.1 線路的停、送電均應按照值班調度員或線路工作許可人的指令執(zhí)行。嚴禁約時停、送電。停電時,應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斷路器(開關)、線路隔離開關(刀閘)、母線隔離開關(刀閘)全部拉開,手車開關應拉至試驗或檢修位置,驗明確無電壓后,在線路上所有可能來電的各端裝設接地線或合上接地刀閘。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在顯示屏上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處均應設置“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記。

5.2 值班調度員或線路工作許可人應將線路停電檢修的工作班組數(shù)目、工作負責人姓名、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記入記錄簿。

工作結束時,應得到工作負責人(包括用戶)的工作結束報告,確認所有工作班組均已竣工,接地線已拆除,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線路,并與記錄簿核對無誤后,方可下令拆除變電站或發(fā)電廠內的安全措施,向線路送電。

5.3 當用戶管轄的線路要求停電時,應得到用戶停送電聯(lián)系人的書面申請,經(jīng)批準后方可停電,并做好安全措施?;謴退碗?,應接到原申請人的工作結束報告,做好錄音并記錄后方可進行。用戶停送電聯(lián)系人的名單應在調度和有關部門備案。

6 帶電作業(yè)

6.1 一般規(guī)定

6.1.1 本章的規(guī)定適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壓架空電力線路、變電站(發(fā)電廠)電氣設備上,采用等電位、中間電位和地電位方式進行的帶電作業(yè),以及低壓帶電作業(yè)。

在海拔1000m以上帶電作業(yè)時,應根據(jù)作業(yè)區(qū)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類空氣與固體絕緣的安全距離和長度、絕緣子片數(shù)等,編制帶電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規(guī)程,經(jīng)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6.1.2 帶電作業(yè)應在良好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電(聽見雷聲、看見閃電)、雪雹、雨霧不得進行帶電作業(yè),風力大于5級時,一般不宜進行帶電作業(yè)。

在特殊情況下,應在惡劣天氣進行帶電搶修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充分討論并編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經(jīng)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

6.1.3 對于比較復雜、難度較大的帶電作業(yè)新項目和研制的新工具,應進行科學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編制操作工藝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jīng)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和使用。

6.1.4 參加帶電作業(yè)的人員,應經(jīng)專門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企業(yè)書面批準后,方能參加相應的作業(yè)。帶電作業(yè)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負責人、專責監(jiān)護人應由具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

6.1.5 帶電作業(yè)應設專責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不得直接操作。監(jiān)護的范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yè)點。復雜或高桿塔作業(yè)必要時應增設(塔上)監(jiān)護人。

6.1.6 帶電作業(yè)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應組織有經(jīng)驗的人員到現(xiàn)場查勘,根據(jù)查勘結果作出能否進行帶電作業(yè)的判斷,并確定作業(yè)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應采取的措施。

6.1.7 帶電作業(y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用重合閘,并不得強送電:

6.1.7.1 中性點有效接地的系統(tǒng)中有可能引起單相接地的作業(yè)。

6.1.7.2 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的系統(tǒng)中有可能引起相間短路的作業(yè)。

6.1.7.3 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需要停用重合閘的作業(yè)。

嚴禁約時停用或恢復重合閘。

6.1.8 帶電作業(yè)工作負責人在帶電作業(yè)工作開始前,應與值班調度員聯(lián)系。需要停用重合閘的作業(yè)和帶電斷、接引線應由值班調度員履行許可手續(xù)。帶電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匯報。

6.1.9 在帶電作業(yè)過程中如設備突然停電,作業(yè)人員應視設備仍然帶電。工作負責人應盡快與調度聯(lián)系,值班調度員未與工作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前不得強送電。

6.2 一般安全技術措施

6.2.1 進行地電位帶電作業(yè)時,人身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表6-1的規(guī)定。35kv及以下的帶電設備,不能滿足表6-1規(guī)定的最小安全距離時,應采取可靠的絕緣隔離措施。

表6.1 帶電作業(yè)時人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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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因受設備限制達不到1.8m時,經(jīng)單位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號內(1.6m)的數(shù)值。

__ 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m值,但不適用于500kv緊湊型線路。海拔在500~1000m時,500kv取3.4m值。

6.2.2 絕緣操作桿、絕緣承力工具和絕緣繩索的有效絕緣長度不得小于表6-2的規(guī)定。

表6.2 絕緣工具最小有效絕緣長

第11篇 電器安全工作規(guī)程模版

1 總則

1.1 為了切實保證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電力系統(tǒng)、發(fā)供配電設備的安全運行,結合電力生產多年來的實踐經(jīng)驗,制定本規(guī)程。

各單位的領導干部和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2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要充分發(fā)動群眾,依靠群眾;要發(fā)揮安全監(jiān)察機構和群眾性的安全組織的作用,嚴格監(jiān)督本規(guī)程的貫徹執(zhí)行。

1.3 本規(guī)程適用于運用中的發(fā)、變、送、配、農電和用戶電氣設備上工作的一切人員(包括基建安裝人員)。

各單位可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制定補充條文,經(jīng)廠(局)主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所謂運用中的電氣設備,系指全部帶有電壓或一部分帶有電壓及一經(jīng)操作即帶有電壓的電氣設備。

1.4 電氣設備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

高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50v以上者:

低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50v及以下者。

1.5 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5.1 經(jīng)醫(yī)師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癥(體格檢查約兩年一次)。

1.5.2 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且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熱力和機械部分)的有關部分,并經(jīng)考試合格。

1.5.3 學會緊急救護法(附錄g),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

1.6 電氣工作人員對本規(guī)程應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xù)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溫習本規(guī)程,并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能恢復工作。

參加帶電作業(yè)人員,應經(jīng)專門培訓,并經(jīng)考試合格、領導批準后,方能參加工作。

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干部、臨時工等),必須經(jīng)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下現(xiàn)場隨同參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單獨工作。

對外單位派來支援的電氣工作人員,工作前應介紹現(xiàn)場電氣設備接線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

1.7 任何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者,應立即制止。

1.8 對認真遵守本規(guī)程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本規(guī)程者,應認真分析,加強教育,分別情況,嚴肅處理。對造成嚴重事故者,應按情節(jié)輕重,予以行政或刑事處分。

1.9 本規(guī)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須符合附錄e、附錄f的要求。

2 高壓設備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發(fā)電廠和變電所的值班工作

2.1.1 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單獨值班人員或值班負責人還應有實際工作經(jīng)驗。

表1 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電 壓 等 級 (kv) 安全距離 (m)

10及以下(13.8)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500 0.70

1.00

1.20

1.50

2.00

3.00

4.00

5.00

2.1.2 高壓設備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由單人值班:

a.室內高壓設備的隔離室設有遮欄,遮欄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裝牢固并加鎖者;

b.室內高壓開關的操作機構用墻或金屬板與該開關隔離,或裝有遠方操作機構者。

單人值班不得單獨從事修理工作。

2.1.3 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離。

2.2 高壓設備的巡視

2.2.1 經(jīng)企業(yè)領導批準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值班員和非值班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其他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

2.2.2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2.2.3 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范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2.2.4 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2.2.5 高壓室的鑰匙至少應有三把,由配電值班人員負責保管,按值移交。一把專供緊急時使用,一把專供值班員使用,其他可以借給許可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和工作負責人使用,但必須登記簽名,當日交回。

2.3 倒閘操作

2.3.1 倒閘操作必須根據(jù)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zhí)行。發(fā)布命令應準確、清晰、使用正規(guī)操作術語和設備雙重名稱,即設備名稱和編號。發(fā)令人使用電話發(fā)布命令前,應先和受令人互報姓名。值班調度員發(fā)布命令的全過程(包括對方復誦命令)和聽取命令的報告時,都要錄音并作好記錄。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見附錄a)。單人值班,操作票由發(fā)令人用電話向值班員傳達,值班員應根據(jù)傳達,填寫操作票,復誦無誤,并在監(jiān)護人簽名處填入發(fā) 令人的姓名。

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2.3.2 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隔離開關(刀閘)--母線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嚴防帶負荷拉合刀閘。

為防止誤操作,高壓電氣設備都應加裝防誤操作的閉鎖裝置(少數(shù)特殊情況下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加機械鎖)。閉鎖裝置的解鎖用具(包括鑰匙)應妥善保管,按規(guī)定使用,不許亂用。機械鎖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鑰匙要編號并妥善保管,方便使用。所有投運的閉鎖裝置(包括機械鎖)不經(jīng)值班調度員或值長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鎖。

2.3.3 下列項目應填入操作票內:

應拉合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檢查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位置,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裝拆接地線,安裝或拆除控制回路或電壓互感器回路的熔斷器(保險),切換保護回路和檢驗是否確無電壓等。

操作票應填寫設備的雙重名稱,即設備名稱和編號。

2.3.4 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應根據(jù)模擬圖板或接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并分別簽名,然后經(jīng)值班負責人審核簽名。特別重要和復雜的操作還應由值長審核簽名。

2.3.5 開始操作前,應先在模擬圖板上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無誤后,再進行設備操作。操作前應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zhí)行監(jiān)護復誦制。發(fā)布操作命令和復誦操作命令都應嚴肅認真,聲音宏亮清晰。必須按操作票填寫的順序逐項操作。每操作完一項,應檢查無誤后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

2.3.6 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jiān)護。單人值班的變電所倒閘操作可由一人執(zhí)行。

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由熟練的值班員操作,值班負責人或值長監(jiān)護。

2.3.7 操作中發(fā)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問題后,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不準隨意解除閉鎖裝置。

2.3.8 用絕緣棒拉合隔離開關(刀閘)或經(jīng)傳動機構拉合隔離開關(刀閘)和斷路器(開關),均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還應穿絕緣靴。接地網(wǎng)電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 作。

2.3.9 裝卸高壓熔斷器(保險),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2.3.10 斷路器(開關)遮斷容量應滿足電網(wǎng)要求。如遮斷容量不夠,必須將操作機構用墻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開關)隔開,并設遠方控制,重合閘裝置必須停用。

2.3.11 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隔離開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2.3.12 在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為了解救觸電人,可以不經(jīng)許可,即行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后必須立即報告上級。

2.3.13 下列各項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a.事故處理;

b.拉合斷路器(開關)的單一操作;

c.拉開接地刀閘或拆除全廠(所)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上述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內。

2.3.14 操作票應先編號,按照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應注明作廢字樣,已操作的注明已執(zhí)行的字樣。上述操作票保存三個月。

2.4 高壓設備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類

2.4.1 在運用中的高壓設備上工作,分為三類:

2.4.1.1 全部停電的工作,系指室內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全部閉鎖,以及室外高壓設備全部停電(包括架空線路與電纜引入線在內)。

2.4.1.2 部分停電的工作,系指高壓設備部分停電,或室內雖全部停電,而通至鄰接高壓室的門并未全部閉鎖。

2.4.1.3 不停電工作系指: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電和沒有偶然觸及導電部分的危險者;

b.許可在帶電設備外殼上或導電部分上進行的工作。

2.4.2 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下列各項:

a.填用工作票或口頭、電話命令;

b.至少應有兩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3 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3.1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許可制度;

c.工作監(jiān)護制度;

d.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3.2 工作票制度

3.2.1 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zhí)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種:

a.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見附錄b);

b.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見附錄c);

c.口頭或電話命令。

3.2.2 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a.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b.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3.2.3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a.帶電作業(yè)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b.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c.二次接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d.轉動中的發(fā)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3.2.4 其他工作用口頭或電話命令。

口頭或電話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班員應將發(fā)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并向發(fā)令人復誦核對一遍。

3.2.5 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兩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須經(jīng)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zhí),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zhí),按值移交。值班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任務、許可工作時間及完工時間記入操作記錄簿中。

在無人值班的設備上工作時,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許可人收執(zhí)。

3.2.6 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fā)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

如施工設備屬于同一電壓、位于同一樓層、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則允許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一張工作票。

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做完。

建筑工、油漆工等非電氣人員進行工作時,工作票發(fā)給監(jiān)護人。

3.2.7 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上依次進行不停電的同一類型的工作,可以發(fā)給一張第二種工作票。

3.2.8 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則所有不同地點的工作,可以發(fā)給一張工作票,但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幾個班同時進行工作時,工作票可發(fā)給一個總的負責人,在工作班成員欄內只填明各班的負責人,不必填寫全部工作人員名單。

若至預定時間,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須繼續(xù)工作而不妨礙送電者,在送電前,應按照送電后現(xiàn)場設備帶電情況,辦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3.2.9 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內,在開始工作前必須按本規(guī)程第4章的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并應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護。

3.2.10 線路、用戶檢修班或基建施工單位在發(fā)電廠或變電所進行工作時,必須由所在單位(發(fā)電廠、變電所或工區(qū))簽發(fā)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3.2.11 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值班員。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始以前直接交給值班員。

第二種工作票應在進行工作的當天預先交給值班員。

3.2.12 若變電所距離工區(qū)較遠或因故更換新工作票不能在工作前一日將工作票送到,工作票簽發(fā)人可根據(jù)自己填好的工作票用電話全文傳達給變電所值班員,傳達必須清楚,值班員應根據(jù)傳達做好記錄,并復誦核對。若電話聯(lián)系有困難,也可在進行工作的當天預先將工作票交給值班員。

3.2.13 第一、二種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第一種工作票至預定時間,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xù)。延期手續(xù)應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負責人申請辦理,主要設備檢修延期要通過值長辦理。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xù)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

3.2.14 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jīng)工作負責人同意。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若擴大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項目。若須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者,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3.2.15 工作票簽發(fā)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

工作許可人不得簽發(fā)工作票。

3.2.16 工作票簽發(fā)人應由分場、工區(qū)(所)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熟悉本規(guī)程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或經(jīng)廠、局主管生產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工作票簽發(fā)人員名單應書面公布。

工作負責人和允許辦理工作票的值班員(工作許可人)應由分場或工區(qū)主管生產的領導書面批準。

3.2.17 工作票中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

3.2.17.1 工作票簽發(fā)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d.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tài)是否良好。

3.2.17.2 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

a.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b.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監(jiān)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guī)程;

d.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條件;

e.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f.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3.2.17.3 工作許可人:

a.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xiàn)場條件;

b.工作現(xiàn)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d.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fā)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fā)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3.2.17.4 值長:

負責審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檢修工期是否與批準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3.2.17.5 工作班成員:

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程和現(xiàn)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并監(jiān)督本規(guī)程和現(xiàn)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3.3 工作許可制度

3.3.1 工作許可人(值班員)在完成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措施后,還應:

a.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xiàn)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

b.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c.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

完成上述許可手續(xù)后,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

3.3.2 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對方的同意。

3.4 工作監(jiān)護制度

3.4.1 完成工作許可手續(xù)后,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應向工作班人員交待現(xiàn)場安全措施、帶電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項。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xiàn)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動作。

3.4.2 所有工作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不許單獨留在高壓室內和室外變電所高壓設備區(qū)內。

若工作需要(如測量極性、回路導通試驗等),且現(xiàn)場設備具體情況允許時,可以準許工作班中有實際經(jīng)驗的一人或幾人同時在他室進行工作,但工作負責人應在事前將有關安全注意事項予以詳盡的指示。

3.4.3 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在全部停電時,可以參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電時,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員集中在一個工作地點,不致誤碰導電部分的情況下,方能參加工作。

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應根據(jù)現(xiàn)場的安全條件、施工范圍、工作需要等具體情況,增設專人監(jiān)護和批準被監(jiān)護的人數(shù)。

專責監(jiān)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3.4.4 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必須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xiàn)場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地點時,也應履行同樣的交接手續(xù)。

若工作負責人需要長時間離開現(xiàn)場,應由原工作票簽發(fā)人變更新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3.4.5 值班員如發(fā)現(xiàn)工作人員違反安全規(guī)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況,應向工作負責人提出改正意見,必要時可暫時停止工作,并立即報告上級。

3.5 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3.5.1 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工作現(xiàn)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間斷后繼續(xù)工作,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每日收工,應清掃工作地點,開放已封閉的通路,并將工作票交回值班員。次日復工時,應得值班員許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必須事前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無工作負責人或監(jiān)護人帶領,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地點。

3.5.2 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以前,值班員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

在工作間斷期間,若有緊急需要,值班員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況下合閘送電,但應先將工作班全班人員已經(jīng)離開工作地點的確切根據(jù)通知工作負責人或電氣分場負責人,在得到他們可以送電的答復后方可執(zhí)行,并應采取下列措施:

a.拆除臨時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換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b.必須在所有通路派專人守候,以便告訴工作班人員設備已經(jīng)合閘送電,不得繼續(xù)工作,守候人員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離開守候地點。

3.5.3 檢修工作結束以前,若需將設備試加工作電壓,可按下列條件進行:

a.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b.將該系統(tǒng)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臨時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

c.應在工作負責人和值班員進行全面檢查無誤后,由值班員進行加壓試驗。

工作班若需繼續(xù)工作時,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3.5.4 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xù),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待帶電范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3.5.5 全部工作完畢后,工作班應清掃、整理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應先周密的檢查,待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后,再向值班人員講清所修項目、發(fā)現(xiàn)的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等,并與值班人員共同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終結時間,經(jīng)雙方簽名后,工作票方告終結。

3.5.6 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tǒng)的所有工作票結束,拆除所有接地線、臨時遮欄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并得到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的許可命令后,方可合閘送電。

3.5.7 已結束的工作票,保存三個月。

4 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表2 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

電 壓 等 級 (kv) 安全距離 (m)

10及以下(13.8)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500 0.35

0.60

0.90

1.50

2.00

3.00

4.00

5.00

4.1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措施:

a.停電;

b.驗電;

c.裝設接地線;

d.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zhí)行。對于無經(jīng)常值班人員的電氣設備,由斷開電源人執(zhí)行,并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兩線一地制系統(tǒng)驗電、裝設接地線措施,由局(廠)自行規(guī)定]。

4.2 停電

4.2.1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a.檢修的設備;

b.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表2規(guī)定的設備;

c.在44kv以下的設備上進行工作,上述安全距離雖大于表2規(guī)定,但小于表1規(guī)定,同時又無安全遮欄措施的設備;

d.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可靠安全措施的設備。

4.2.2 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jīng)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4.2.3 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4.3 驗電

4.3.1 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架構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但必須經(jīng)值班負責人許可。

4.3.2 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330k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在沒有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的情況下,可使用絕緣棒代替驗電器,根據(jù)絕緣棒端有無火花和放電噼啪聲來判斷有無電壓。

4.3.3 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jīng)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jù)。但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4.4 裝設接地線

4.4.1 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這是保護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時設備斷開部分的剩余電荷,亦可因接地而放盡。

4.4.2 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4.4.3 檢修母線時,應根據(jù)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shù)量。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與所裝接地線的距離小于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4.4.4 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刀閘)或斷路器(開關)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斷路器(開關)或熔斷器(保險)。降壓變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4.4.5 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guī)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并劃下黑色記號。

所有配電裝置的適當?shù)攸c,均應設有接地網(wǎng)的接頭。接地電阻必須合格。

4.4.6 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接地刀閘。

4.4.7 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

4.4.8 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接地線在每次裝設以前應經(jīng)過詳細檢查。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4.4.9 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后始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斷路器(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如:

a.拆除一相接地線;

b.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c.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

必須征得值班員的許可(根據(jù)調度員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征得調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4.4.10 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

4.4.11 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4.5 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4.5.1 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見附錄d)。

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標示牌的懸掛和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執(zhí)行。

4.5.2 部分停電的工作,安全距離小于表1規(guī)定距離以內的未停電設備,應裝設臨時遮欄。臨時遮欄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得小于表2的規(guī)定數(shù)值。臨時遮欄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他堅韌絕緣材料制成,裝設應牢固,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35kv及以下設備的臨時遮欄,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絕緣擋板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但此種擋板必須具有高度的絕緣性能,并符合附錄e的要求。

4.5.3 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4.5.4 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shù)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必須朝向圍欄里面。

4.5.5 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4.5.6 在室外架構上工作,則應在工作地點鄰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此項標示牌在值班人員的監(jiān)護下,由工作人員懸掛。在工作人員上下鐵架和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鄰近其他可能誤登的帶電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4.5.7 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5 線路作業(yè)時發(fā)電廠和變電所的安全措施

5.1 線路的停送電均應按照值班調度員或有關單位書面指定的人員的命令執(zhí)行。嚴禁約時停、送電。停電時,必須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斷路器(開關)、線路隔離開關(刀閘)、母線隔離開關(刀閘)全部拉開,用驗電器驗明確無電壓后,在所有線路上可能來電的各端裝接地線,線路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5.2 值班調度員必須將線路停電檢修的工作班組數(shù)目、工作負責人姓名、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記入記錄簿。

工作結束時,應得到工作負責人(包括用戶)的竣工報告,確認所有工作班組均已竣工,接地線已拆除,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線路,并與記錄簿核對無誤后,方可下令拆除發(fā)電廠或變電所內的安全措施,向線路送電。

5.3 當用戶管轄的線路要求停電時,必須得到用戶工作負責人的書面申請方可停電,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復送電,必須接到原申請人的通知后方可進行。

6 帶電作業(yè)

6.1 一般規(guī)定

6.1.1 本章的規(guī)定適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壓架空電力線路、變電所(發(fā)電廠)電氣設備上采用等電位、中間電位和地電位方式進行的帶電作業(yè),以及低壓帶電作業(yè)。

兩線一地的線路及其電氣設備上不宜進行帶電作業(yè)。

6.1.2 帶電作業(yè)應在良好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雪、霧不得進行帶電作業(yè),風力大于5級時,一般不宜進行帶電作業(yè)。

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惡劣天氣進行帶電搶修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充分討論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經(jīng)廠(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

6.1.3 對于比較復雜,難度較大的帶電作業(yè)新項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須進行科學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編出操作工藝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jīng)廠(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和使用。

6.1.4 帶電作業(yè)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具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jīng)驗。工作票簽發(fā)人必須經(jīng)廠(局)領導批準,工作負責人也可經(jīng)工區(qū)領導批準。

6.1.5 帶電作業(yè)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由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不得直接操作。監(jiān)護的范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yè)點。復雜的或高桿塔上的作業(yè)應增設(塔上)監(jiān)護人。

6.1.6 帶電作業(yè)工作票簽發(fā)人和工作負責人對帶電作業(yè)現(xiàn)場情況不熟悉時,應組織有經(jīng)驗的人員到現(xiàn)場查勘。根據(jù)查勘結果作出能否進行帶電作業(yè)的判斷,并確定作業(yè)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應采取的措施。

6.1.7 帶電作業(yè)工作負責人在帶電作業(yè)工作開始前應與調度聯(lián)系,工作結束后向調度匯報。

6.1.8 帶電作業(y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用重合閘,并不得強送電:

a.中性點有效接地的系統(tǒng)中有可能引起單相接地的作業(yè)。

b.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的系統(tǒng)中有可能引起相間短路的作業(yè)。

c.工作票簽發(fā)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需要停用重合閘的作業(yè)。

嚴禁約時停用或恢復重合閘。

6.1.9 在帶電作業(yè)過程中如設備突然停電,作業(yè)人員應視設備仍然帶電。工作負責人應盡快與調度聯(lián)系,調度未與工作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前不得強送電。

6.2 一般技術措施

6.2.1 進行地電位帶電作業(yè)時,人身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表3的規(guī)定。

35kv及以下的帶電設備,不能滿足表3規(guī)定的最小安全距離時,必須采取可靠的絕緣隔離措施。

表3 人身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電 壓 等 級 (kv)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 離 (m) 0.4 0.6 0.7 1.0 1.8(1.6) 2.6 3.6

注:1)因受設備限制達不到1.8m時,經(jīng)廠(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號內(1.6m)的數(shù)值。

2)由于500kv帶電作業(yè)經(jīng)驗不多,此數(shù)據(jù)為暫定數(shù)據(jù)。

6.2.2 絕緣操作桿,絕緣承力工具和絕緣繩索的有效長度不得小于表4的規(guī)定。

6.2.3 更換絕緣子或在絕緣子串上作業(yè)時,良好絕緣子片數(shù)不得少于表5的規(guī)定。

6.2.4 更換直線絕緣子串或移動導線的作業(yè),當采用單吊線裝置時,應采取防止導線脫落時的后備保護措施。

6.2.5 在絕緣子串未脫離導線前,拆、裝靠近橫擔的第一片絕緣子時,必須采用專用短接線或穿屏蔽服方可直接進行操作。

6.2.6 在市區(qū)或人口稠密的地區(qū)進行帶電作業(yè)時,工作現(xiàn)場應設置圍欄,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表4 絕緣工具最小有效絕緣長度

電 壓 等 級 (kv) 有 效 絕 緣 長 度 (m)

絕 緣 操 作 桿 絕緣承力工具、絕緣繩索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0.7

0.9

1.0

1.3

2.1

3.1

4.0 0.4

0.6

0.7

1.0

1.8

2.8

3.7

表5 良好絕緣子最少片數(shù)

電 壓 等 級 (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片 數(shù) 2 3 5 9 16 23

6.3 等電位作業(yè)

6.3.1 等電位作業(yè)一般在63(66)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力線路和電氣設備上進行。若須在35kv及以下電壓等級采用等電位作業(yè)時,應采取可靠的絕緣隔離措施。

6.3.2 等電位作業(yè)人員必須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包括帽、衣、褲、手套、襪和鞋),且各部分應連接好,屏蔽服內還應穿阻燃內衣。

嚴禁通過屏蔽服斷、接接地電流、空載線路和耦合電容器的電容電流。

6.3.3 等電位作業(yè)人員對地距離應不小于表3的規(guī)定,對鄰相導線的距離應不小于表6的規(guī)定。

表6 等電位作業(yè)人員對鄰相導線的最小距離

電 壓 等 級 (kv)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 離 (m) 0.6 0.8 0.9 1.5 2.5 3.5 5.0

6.3.4 等電位作業(yè)人員在絕緣梯上作業(yè)或沿絕緣梯進入強電場時,其與接地體和帶電體兩部分間所組成的組合間隙不得小于表7的規(guī)定。

表7 組 合 間 隙 最 小 距 離

電 壓 等 級 (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 離 (m) 0.7 0.8 1.2 2.1 3.1 4.0

6.3.5 等電位作業(yè)人員沿絕緣子串進入強電場的作業(yè),只能在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絕緣子串上進行。扣除人體短接的和零值的絕緣子片后,良好絕緣子片數(shù)不得小于表5的規(guī)定,其組合間隙不得小于表7的規(guī)定。若組合間隙不滿足表7的規(guī)定,應加裝保護間隙。

6.3.6 等電位作業(yè)人員在電位轉移前,應得到工作負責人的許可,并系好安全帶。轉移電位時人體裸露部分與帶電體的距離不應小于表8的規(guī)定。

表8 轉移電位時人體裸露部分與帶電體的最小距離

電 壓 等 級 (kv) 35~63(66) 110~220 330~500

距 離 (m) 0.2 0.3 0.4

6.3.7 等電位作業(yè)人員與地面作業(yè)人員傳遞工具和材料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或絕緣繩索進行,其有效長度不得小于表4的規(guī)定。

6.3.8 沿導、地線上懸掛的軟、硬梯或飛車進入強電場的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6.3.8.1 在連接檔距的導、地線上掛梯(或飛車)時,其導、地線的截面不得小于:

鋼芯鋁絞線 120

銅 絞 線 70

鋼 絞 線 50

6.3.8.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經(jīng)驗算合格,并經(jīng)廠(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才能進行:

a.在孤立檔距的導、地線上的作業(yè);

b.在有斷股的導、地線上的作業(yè);

c.在有銹蝕的地線上的作業(yè);

d.在其它型號導、地線上的作業(yè);

e.二人以上在導、地線上的作業(yè)。

6.3.8.3 在導、地線上懸掛梯子前,必須檢查本檔兩端桿塔處導、地線的緊固情況。掛梯載荷后地線及人體對導線的最小間距應比表3中的數(shù)值增大0.5m,導線及人體對被跨越的電力線路、通信線路和其他建筑物的最小距離應比表3的安全距離增大1m。

6.3.8.4 在瓷橫擔線路上嚴禁掛梯作業(yè),在轉動橫擔的線路上掛梯前應將橫擔固定。

6.3.9 等電位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嚴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拭帶電體及絕緣部分,防止起火。

6.4 帶電斷、接引線

6.4.1 帶電斷、接空載線路,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6.4.1.1 帶電斷接空載線路時,必須確認線路的終端斷路器(開關)[或隔離開關(刀閘)]確已斷開,接入線路側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確已退出運行后,方可進行。

嚴禁帶負荷斷、接引線。

6.4.1.2 帶電斷、接空載線路時,作業(yè)人員應戴護目鏡,并應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具的斷流能力應與被斷、接的空載線路電壓等級及電容電流相適應。如使用消弧繩,則其斷、接的空載線路的長度不應大于表9的規(guī)定,且作業(yè)人員與斷開點應保持4m以上的距離。

表9 使用消弧繩斷、接空載線路的最大長度

電壓等級(kv) 10 35 63(66) 110 220

長 度 (km) 50 30 20 10 3

注:線路長度包括分支在內,但不包括電纜線路。

6.4.1.3 在查明線路確無接地,絕緣良好,線路上無人工作且相位確定無誤后才可進行帶電斷、接引線。

6.4.1.4 帶電接引時,未接通相的導線及帶電斷引時,已斷開相的導線將因感應而帶電。為防止電擊,應采取措施后才能觸及。

6.4.1.5 嚴禁同時接觸未接通的或已斷開的導線兩個斷頭,以防人體串入電路。

6.4.2 嚴禁用斷、接空載線路的方法使兩電源解列或并列。

第12篇 既有線施工中勞動安全工作規(guī)程

一、在鐵路既有線從事作業(yè)的所有人員勞動防護安全措施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作業(yè)紀律,認真執(zhí)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嚴禁班前、班中飲酒;嚴禁脫崗、串崗、私自替班或換班,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新上崗、轉崗、提職職工必須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單獨作業(yè)。學徒工、實習人員、干部在參加勞動、學習期間,不得單獨頂崗。

3、行車、特種作業(yè)人員、機械設備、工具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佩戴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具,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嚴禁在軌道上行走,如在兩旁路肩行走時,所抗工具不得侵入限界??缭骄€路時,必須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嚴格搶越、鉆車或跨越兩車間隙,嚴禁在道心或枕木頭行走,嚴禁扒乘機車車輛以車代步。

6、嚴禁作業(yè)人員跳車、鉆車、扒車和由車底下、車鉤上傳遞工具材料。休息時不準坐在鋼軌、軌枕頭及道床邊坡。不得在車底下避雨乘涼。繞行停留車輛時其距離應不小于15m,并應注意車輛動態(tài)和臨線開來的列車

二、線路作業(yè)及安全避車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yè)人員發(fā)現(xiàn)車來或聽到防護員發(fā)出的來車信號時,要立即恢復線路設備,下道避車,距鋼軌頭外側距離不少于10m。

2、區(qū)間或站內正線車來時,應在800m以外下道;列車慢行條件下可距500m下道;無專人防護時,在雙線和站內線路作業(yè),應距列車500m以外下道;有專人防護時可不下道,但必須停止作業(yè),人員要站在靠近臨線鋼軌內側,兩線間不得有人員停留,并注意本線來車,若瞭望條件不良時,必須下道。岔群作業(yè)來車不明時,必須下道,在安全地帶避車。

3、現(xiàn)場防護員與駐站聯(lián)絡員要采用有效通訊手段加強聯(lián)絡,準確掌握列車運行情況,及時通知施工作業(yè)人員,施工機具下道避車。

4、防護人員必須攜帶齊全防護用品,認真履行職責,集中精力,站在便于瞭望的地點認真防護,及時聯(lián)系和掌握列車運行情況及列車在作業(yè)區(qū)段的運行時刻,及時通知作業(yè)人員下道避車,不允許做與防護無關的其他任何事情。

5、作業(yè)中遇霧、雨時,應將全部機具放到限界外,到安全處避雨,不得在高大建筑物下、電桿旁、大樹下及容易觸電處或涵洞內躲避。

三、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1、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和各種用于高處作業(yè)的設施,使用前應進行檢查。

2、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wěn),不得妨礙通道,不得堆放超過允許荷載的物品。高處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不得向下拋擲。

3、在地面2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業(yè),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或安全繩,不準穿帶釘或易溜滑的鞋。

4、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物件上,嚴禁在同一個物件上拴掛幾個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臨邊作業(yè)應設置防護圍欄和安全網(wǎng)。

四、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洪水、雷雨季節(jié)野外作業(yè)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開挖溝、坑時,應確保河道、溝渠、公路、鐵路等設施的安全,并應及時回填、夯實。

(2)雷雨天氣時,不得在涵洞口、單棵大樹下避雨,并應遠離高壓線。

(3)施工中必須保證既有線排水系統(tǒng)暢通。

2、高溫季節(jié)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六、既有線施工防止聯(lián)電安全技術措施

1、在軌道電路區(qū)段和絕緣接頭附近作業(yè)時,不得使用沒有絕緣裝置或絕緣裝置不良的金屬機具。

2、抬運金屬物體,不得擔在兩股鋼軌上。

3、在線路、橋梁上作業(yè)或在線路兩側挖溝取土時,應防止碰斷、碰混電務送變電線和電纜。

4、防止扣軌梁聯(lián)電,道口鋼筋混凝土板鋼筋頭聯(lián)電,軌端有飛邊突出聯(lián)電,單軌車、接固架等機具的走行輪通過絕緣接頭時聯(lián)電,道岔配件脫落聯(lián)電,散置在線路上的鋼軌、道釘?shù)冉饘傥锸苷褚苿勇?lián)電等。

勞動安全防護措施

(一)、防止車輛

1、橫越線路必須“一站、二看、三通”;

2、線路上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防護,穿好黃色防護背心(服),注意瞭望,安全避車;

3、行車作業(y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部頒人身安全標準;

4、嚴禁鉆車底;

5、嚴禁扒乘機車車輛;

6、嚴禁在鋼軌上、車底下、枕木頭、道心內坐臥、站立或行走。

(二)防止高處墜落

1、高處作業(yè),必須戴好安全帽,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繩、網(wǎng));

2、腳手架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作業(yè)前必須確認機具、設施和用品完好;

3、禁止在6級及以上大風登高作業(yè);

4、嚴禁患有禁忌癥人員登高作業(yè);

5、登高掃、抹、擦、架設、堆放時,作業(yè)面下必須設置防護。

(三)防止觸電

1、維修電器設備,必須持證操作,按規(guī)定穿好防護用品;

2、電氣設備、線路必須保持完好,禁止使用未裝觸電保護器的各種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設備;

3、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作業(yè);

4、電力設備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監(jiān)護制度,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yè)”牌;5、在電氣化區(qū)段通過或使用的各種車輛、設備不得超過機車車輛限界,所有作業(yè)人員和工具與接觸網(wǎng)帶電部分的距離必須保持2m以上。禁止施工人員直接或間接的與接觸網(wǎng)各導線及其連接部件接觸。

6、在距離接觸網(wǎng)5m范圍內使用發(fā)電機、空壓機等機電設備時設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并在可能帶電部位設置明顯標志和防護措施。

7、在電氣化區(qū)段禁止隨便用水沖洗機械設備。

8、施工工具、機具不得同時接觸兩根鋼軌及鋼軌兩端絕緣接頭。

9、量測軌距時嚴禁使用中間沒有絕緣材料的金屬道尺。禁止將金屬尺或鐵線拖在地上行走或跨越兩股鋼軌。

(四)防止物體打擊

1、進入作業(yè)區(qū)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好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品;

2、高處和雙層作業(yè)時,不得向下拋擲料具;無隔離設施時,嚴禁雙層同時垂直作業(yè);

3、列車通過時,必須面向列車避車,防止落物擊傷;

4、搬運重、大、長物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動作協(xié)調。

(五)防止機具傷害

1、各種機具必須有切合實際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機具設備嚴禁帶病或超負荷運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良好。

(六)防止炸藥、鍋爐、壓力容器爆炸

防止炸藥、鍋爐、壓力容器爆炸傷害,必須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和貯存,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操作,無壓設備、設施嚴禁有壓運行。

四、應急措施

在施工工點處設置危險源告示牌并注明本工點施工負責人、現(xiàn)場安全員、設備單位負責人姓名、電話,當發(fā)生事故時,立馬上報施工負責人,由施工負責人聯(lián)系產權單位進行共同搶險。

第13篇 操作高壓安全工作規(guī)程

高壓操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一、 高壓操作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 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具有高壓操作專業(yè)知識。

2. 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病癥。

3. 操作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法。

4. 操作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識,會使用操作室消防設施。

二、 高壓操作室應具備下列安全條件:

1. 操作高壓操作室(場)必須有良好的接地系統(tǒng),以保證高壓操作測量準確度和人身安全。操作室(場)內地面平整,留有符合要求、標志清晰的通道。室內布置整潔,不許隨意堆放雜物。操作室周圍應有消防通道,并保證暢通無阻。

2. 高壓操作室應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遮欄、標示牌、安全信號燈及警鈴,控制室應鋪橡膠絕緣墊。

3. 操作根據(jù)操作室的性質和需要,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應急照明電源。

4. 操作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tài),發(fā)現(xiàn)缺陷及時處理,并應做好缺陷及處理記錄。不準操作設備帶缺陷強行投入操作。

5. 操作對易燃易爆或放電后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6. 操作操作室內禁止吸煙,嚴禁煙火。

三、 人員要求:

7. 操作操作人員在工作期間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緒異常時,不得參加操作工作。

8. 操作操作開始前,操作負責人應對全體操作操作員詳細布置操作任務和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9. 操作操作裝置的電源開關,應有明顯可見的斷開點。

10. 雷雨時,應停止戶外操作場的高壓操作。

11. 操作加壓結束后,電壓降至零,由加壓人員或指定的專人斷電源。對高壓操作設備經(jīng)充分放電并可靠接地后,方可更改接線或結束操作。

12. 操作人員禁止穿帶有金屬飾物的服裝,禁止佩戴金屬首飾。

第14篇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一般安全措施

一、挖坑

1.挖坑前,必須與有關地下管道、電纜的主管單位取得聯(lián)系,明確地下設施的確實位置,做好防護措施。組織外來人員施工時,應交待清楚,并加強監(jiān)護。

2 .在超過1.5m 深的坑內工作時,拋土要特別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內。

3.在松軟土地挖坑,應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擋板、撐木等。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層。

4 .在居民區(qū)及交通道路附近挖的基坑,應設坑蓋或可靠圍欄,夜間掛紅燈。

5 .塔腳檢查,在不影響鐵塔穩(wěn)定的情況下,可以在對角線的兩個基腳同時挖坑。

6 .進行石坑、凍土坑打眼時,應檢查錘把、錘頭及鋼釬子。打錘人應站在扶釬人側面,嚴禁站在對面,并不得帶手套,扶釬人應帶安全帽。釬頭有開花現(xiàn)象時,應更換修理。

7 .變壓器臺架的木桿打幫樁時,相鄰兩桿不得同時挖坑。承力桿打幫樁挖坑時,應采取防止倒桿的措施。使用鐵桿時,注意上方導線。

二、立桿和撤桿

1 .立、撤桿塔等重大施工項目(具體項目由供電局決定)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經(jīng)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

立、撤桿要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開工前,講明施工方法及信號,工作人員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服從指揮。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2.立、撤桿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嚴禁過載使用。

3.立桿過程中,桿坑內嚴禁有人工作。除指揮人及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在遠離桿下1.2 倍桿高的距離以外。

4 .立桿及修整桿坑時,應有防止桿身滾動、傾斜的措施,如采用叉桿和拉繩控制等。

5.頂桿及叉桿只能用于豎立輕的單桿,不得用鐵鍬、樁柱等代用。立桿前,應開好“馬道”。工作人員要均勻地分配在電桿的兩側。

6 .利用舊桿立、撤桿,應先檢查桿根,必要時應加設臨時拉繩。

7 .使用吊車立、撤桿時,鋼絲繩套應吊在桿的適當位置以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8 .在撤桿工作中,拆除桿上導線前,應先檢查桿根,做好防止倒桿措施,在挖坑前應先綁好拉繩。

9 .使用抱桿立桿時,主牽引繩、尾繩、桿塔中心及抱桿頂應在一條直線上。抱桿應受力均勻,兩側拉繩應拉好,不得左右傾斜。固定臨時拉線時,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動的物體上,或其他不可靠的物體上。

10 .桿塔起立離地后,應對各吃力點處做一次全面檢查,確無問題,再繼續(xù)起立。起立60°后,應減緩速度,注意各側拉繩。

11.已經(jīng)立起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桿及拉繩。桿下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

12 .整體組立桿塔,還應制定具體施工安全措施。

三、桿、塔上工作

1.上木桿前,應先檢查桿根是否牢固。新立電桿在桿基未完全牢固以前,嚴禁攀登。遇有沖刷、起土、上拔的電桿,應先培土加固或支好桿架、或打臨時拉繩后,再行上桿。

凡松動導、地線和拉線的電桿,應先檢查桿根,并打好臨時拉線或支好架桿后,再行上桿。

2 .上桿前,應先檢查登桿工具,如腳扣、升降板安全帶、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3 .攀登桿塔腳釘時,應檢查腳釘是否牢固。

4 .在桿、塔上工作,必須使用安全帶和戴安全帽。安全帶應系在電桿及牢固的構件上,應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傷害。系安全帶后必須檢查扣環(huán)是否扣牢。在桿塔上作業(yè)轉位時,不得失去安全帶保護。桿塔上有人工作時,不準調整或拆除拉線。

5.檢修桿塔不得隨意拆除受力構件,如需要拆除時,應事先作好補強措施。調整傾斜桿塔時,應先打好拉線。

6 .使用梯子時,要有人扶持或綁牢。

7 .上橫擔時,應檢查橫擔腐朽銹蝕情況,檢查時安全帶應系在主桿上。

8 .現(xiàn)場人員應戴安全帽。桿上人員應防止掉東西,使用的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不得亂扔。桿下應防止行人逗留。

四、放線、撤線和緊線

1 .放、換導線等重大施工項目(具體項目由供電局決定)應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并經(jīng)局主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準。

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檢查緊線工具及設備是否良好。

2 .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

3 .緊線前,應檢查導線有無障礙物掛住。緊線時,應檢查接線管或接線頭以及過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有無卡住現(xiàn)象。工作人員不得跨在導線上或站在導線內角側,防止意外跑線時抽傷。

4.緊線、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及桿根。如不能適用時,應加設臨時拉繩加固。

5.嚴禁采用突然剪斷導、地線的做法松線。

第15篇 在繼電保護、儀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安全工作規(guī)程

第1條 電機員或電工在現(xiàn)場工作過程中,凡遇到異常情況(如直流系統(tǒng)接地等)或開關跳閘時,不論與本身工作是否有關,應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現(xiàn)狀,待查明原因,確定與本工作無關時方可繼續(xù)工作;若異常情況是本身工作所引起,應保留現(xiàn)場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員,以便及時處理。

第2條 工作前應做好準備,了解工作地點一次及二次設備運行情況和上次的檢驗記錄、圖紙是否符合實際。

第3條 現(xiàn)場工作開始前,應查對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運行設備與檢修設備是否明確分開,還應看清設備名稱,嚴防走錯位置。

第4條 在全部或部分帶電的盤上進行工作時,應將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前后以明顯的標志隔開(如盤后用紅布簾,盤前用“在此工作”標示牌等)。

第5條 在保護盤上或附近進行打眼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的措施,必要時經(jīng)輪機長或當班管輪同意,將保護暫時停用。

第6條 在繼電保護屏間的通道上搬運或安放試驗設備時,要與運行設備保持一定距離,防止誤碰運行設備,造成保護誤動作。清掃運行設備和二次回路時,要防止振動,防止誤碰,要使用絕緣工具。

第7條 繼電保護裝置做傳動試驗或一次通電時,應通知當班管輪和值班機匠,并由電機員通知專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視,方可進行。

第8條 所有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二次繞組應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護接地。

第9條 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嚴禁將變流器二次側開路;

二. 短路變流器二次繞組,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短路應妥善可靠,嚴禁用導線纏繞;

三. 嚴禁在電流互感器與短路端子之間的回路和導線上進行任何工作;

四. 工作必須認真、謹慎,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

五. 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2條 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嚴格防止短路或接地。應使用絕緣工具,戴手套。必要時,工作前停用有關保護裝置;

二. 接臨時負載,必須裝有專用的刀閘和可熔保險器。

第11條 二次回路通電或耐壓試驗前,應通知當班管輪和有關人員,并派人到各現(xiàn)場看守,檢查回路上確無人工作后,方可加壓。

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電試驗時,為防止由二次側向一次側反充電,除應將二次回路斷開外,還應取下一次保險或斷開刀閘。

第3條 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對運行中的設備、信號系統(tǒng)、保護壓板進行操作,但在取得值班人員許可并在檢修工作盤兩側開關把手上采取防誤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檢修開關。

第4條 試驗用刀閘必須帶罩,禁止從運行設備上直接取試驗電源,熔絲配合要適當,要防止越級熔斷總電源熔絲。試驗結線要經(jīng)第二人復查后,方可通電。

第5條 保護裝置二次回路變動時,嚴防寄生回路存在,沒用的線應拆除,臨時所墊紙片應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線頭。

第6條 二次回路無用的接線應拆除或線頭臨時用絕緣物包裹。

安全工作操作規(guī)程15篇

是什么安全工作操作規(guī)程是一套詳細的規(guī)定,旨在確保員工在執(zhí)行工作任務時能夠遵循最安全的實踐方法。它包含了預防事故、減少風險以及應對緊急情況的具體步驟,旨在保護員工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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