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規(guī)程涵蓋了多個關鍵領域,包括但不限于:
1. 設計與規(guī)劃:確保工程符合設計規(guī)范,滿足結構安全和功能需求。
2. 施工準備:工地清理、安全設施設置、施工圖審查等前期工作。
3. 土方工程:挖掘、回填、邊坡穩(wěn)定等操作的規(guī)范。
4. 結構施工:混凝土澆筑、鋼筋綁扎、模板安裝等工藝要求。
5. 裝飾裝修:墻面、地面、吊頂?shù)妊b飾材料的選擇與施工。
6. 安全管理: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
7. 環(huán)保措施:廢棄物處理、噪聲控制、揚塵防治等環(huán)保規(guī)定。
8. 工程質量控制:材料檢驗、工序驗收、竣工驗收的標準與程序。
9. 機械設備使用:設備選型、操作維護、安全規(guī)程。
10. 文明施工:工地秩序、員工行為規(guī)范、社區(qū)關系協(xié)調。
標準
建筑工程施工規(guī)程執(zhí)行的主要標準包括:
1. 國家標準(gb):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4)等。
2. 行業(yè)標準(jgj):例如《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jgj110)等。
3. 地方標準:依據(jù)各地區(qū)實際情況制定的施工規(guī)定。
4. 企業(yè)標準:施工單位內部的質量、安全、環(huán)保等操作規(guī)程。
是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施工規(guī)程的含義是指在建設過程中,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按照國家和行業(yè)法規(guī)、標準,結合項目特點制定的一系列操作指南和管理規(guī)定。它旨在規(guī)范施工行為,降低風險,保證工程進度,提升工程質量,保護環(huán)境,保障人員安全,維護公共利益。施工規(guī)程不僅是施工團隊的行為準則,也是監(jiān)管機構評估項目合規(guī)性的依據(jù)。因此,理解和遵守施工規(guī)程對于每個參與建筑工程的個人和組織至關重要。在實際操作中,需要結合具體情況靈活應用,并不斷更新和完善規(guī)程,以適應技術和市場的發(fā)展。
建筑工程施工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機電設備、機具前應檢查確認性能良好,電動機具有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不得“帶病”運轉。
2.操作機電設備,嚴禁戴手套,袖口扎緊。機械運轉中不得進行維修保養(yǎng)。
3.使用砂輪鋸,壓力均勻,人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側面。
4.壓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絲扳、手工套絲,應防止扳機滑落。
5.用小推車運管時,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車上必須捆綁牢固。
6.安裝立管,必須將洞口周圍清理干凈,嚴禁向下拋擲物料。作業(yè)完畢必須將洞口蓋板蓋牢。
7.電氣焊作業(yè)前,應申請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備好滅火用具。焊接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熱器組擰緊對絲時,必須將散熱器放穩(wěn),搬抬時兩人應用力一致,相互照應。
9.在進行水壓試驗時,散熱器下面應墊木板。散熱器按規(guī)定壓力值試驗時,加壓后不得用力沖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熱器時,所用纜索、杠子應牢固,使用井字架、龍門架或外用電梯運輸時,嚴禁超載或放偏。散熱器運進樓層后,應分散堆放。
11.穩(wěn)掛散熱器應扶好,用壓杠壓起后平穩(wěn)放在托鉤上。
12.往溝內運管,應上下配合,不得往溝內拋擲管件。
13.安裝立、托、吊管時,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裝的樓板預留洞口必須蓋嚴蓋牢。使用的人字梯、臨時腳手架、繩索等必須堅固、平穩(wěn)。腳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
14.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往樓層內搬運瓷器時,每次不定放置過多。瓷器運至樓層后應選擇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須墊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損。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施 工 現(xiàn) 場
第1條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第2條 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第3條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第4條 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jīng)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第5條 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第6條 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7條 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8條 坑槽施工,應經(jīng)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jù)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第9條 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10條 做好女工在月經(jīng)、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jù)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二節(jié) 機 電 設 備
第11條 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第12條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13條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14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的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第15條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第16條 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17條 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第18條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19條 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20條 _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21條 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驗。
第三節(jié) 高 空 作 業(yè)
第22條 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jīng)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第23條 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第24條 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5條 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第26條 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第27條 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第28條 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第四節(jié) 季節(jié)施工
第29條 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xiàn)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xiàn)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第30條 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第31條 現(xiàn)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第32條 夏季作業(yè)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6的規(guī)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jīng)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 作業(yè)中出現(xiàn)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jīng)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 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鉚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 1金屬構件、鋼板、型鋼、卷管等材料或制品,應分別按規(guī)定位置碼放整齊,鋼板之間嚴禁用磚塊、石塊當墊木。碼放不宜過高。卷管的停放應擋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時應選好力點,保持身體平衡,移動或滾動物件時前方嚴禁站人。
1. 2組裝工作平臺,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ω,施工作業(yè)點臨時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熱加工作業(yè)點距氧氣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0m。大型結構附近與吊裝作業(yè)區(qū),不得放置氧氣和乙炔等壓力瓶罐。
1. 3在轉胎(滾動臺)上組對容器應防止容器從轉胎上滾落。滾動輪(主動輪和被動輪)兩側應水平,拼裝罐體中心垂直線與兩輪中心夾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轉動線速度,不得超過3m/min。
1. 4鉚工吊裝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吊裝用的鋼絲繩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芯油擠出,必須及時更換匹配的鋼絲繩,應防水泡、高溫和電弧擊傷及電流灼熱退火,嚴禁接觸有腐蝕性的化學物質。
(2) 鋼絲繩承載時應舒展,不得扭結、搭壓或變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鐵屑及金屬顆粒。吊裝或捆扎重物時,必須受力均勻,鋼材棱角必須加保護墊。
(3) 用后的鋼絲繩套索,必須懸掛在架子上,重盤繩應放在墊好的木板上。
(4) 吊裝作業(yè)前必須嚴格檢查繩索、鏈掌、卸扣、卡(夾)具、銷軸、卡體母材等。發(fā)現(xiàn)裂紋、開焊、壓扁變形等缺陷,嚴禁使用。
(5) 針對吊裝物的形體,合理選擇捆綁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綁要牢,確保平衡。吊裝前應先進行試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裝。
(6) 掛鉤、脫鉤應戴手套。往鉤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下端,往重物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上端。重物捆綁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須由專人指揮。
(7) 吊運行程半徑下面不得有人,并應避開障礙物。吊裝接近吊具滿負荷時,必須設專人檢查抱閘。吊裝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8) 吊運必須與電線、電纜保持安全距離,并應躲避有“防火”、“防爆”標志的物件。大型設備吊裝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執(zhí)行。
1. 5安裝鉚工使用的支架、掛架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鐵件,嚴禁攀登、跨越護身欄和隨意拆改。
1. 6在架上作業(yè)時,應穿絕緣、防滑鞋,配合焊接作業(yè)應戴防護鏡。
2.鉚工專用或常用工具
2. 1操作使用的大錘或手錘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根據(jù)工作需要,選用錘的大小,檢查錘頭、錘柄的安裝是否牢固,錘頭有無裂紋、翻邊、油污和其他雜物。作業(yè)時嚴禁戴手套。
(2) 打錘時必須注意周圍人員及其他設備安全,注意避開障礙物、拖繩及臨時電線等。
(3) 兩人以上打錘及撐鉗,人不得站在大錘運動平面內。操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得搶打、亂打。
(4) 熱加工用錘,要勤沾水,預防錘柄松動。兩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穩(wěn)、撤錘快、躲步準確。打錘時,錘與工件要平、實,不得斜擊。
2. 2操作使用的風鏟、電鏟或手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使用風鏟(鑿)應檢查送風管,接口應牢固,閥門良好,鏟頭有裂紋不得使用。操作時應及時清理毛刺。更換鏟頭必須口向下,嚴禁面對風槍口。
(2) 使用電鏟前,必須由電工檢測設備的絕緣,電纜線不得有接頭。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2. 3操作使用的磁力鉆,操作前必須由電工檢測電源線的絕緣和設備的接地保護等完好,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操作時不得戴手套,鉆頭和工件必須保持垂直。嚴禁手直接接觸鐵屑。
2. 4操作使用卷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機器的潤滑情況,電氣控制靈敏有效,接地良好,一切正常,啟動空載試運行后,才允許投入卷板。
(2) 停機后插入工件找正放穩(wěn),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卷板兩側,嚴禁站在鋼板上,手要離開。滾圓中不宜用拼板,隨板測量必須停機。
(3) 鋼板卷到尾端應留有余量。卷大弧度半成品,待到端頭時,卷板機兩側不準人員停留,必要時須有卷弧胎架,以便板材端出輥落在物架上。
(4) 卷圓管對口,機工和鉚工必須聽從統(tǒng)一口令;用撬棍撬板時,卷管機嚴禁卷動,待板口撬平后再慢慢卷動將管口對平、點焊?!暗诡^體”出管一邊,應留有足夠的場地,以便卷管形成后順利倒頭脫機,吊離卷管機。卷大直徑筒體,必須用吊具配合。
2. 5操作龍門切(剪)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首先應檢查刀架上是否有其他工件,并清理干凈。開機后先空載運行,檢查機聲、壓料器、刀架上下均勻運轉正常,方可操作。
(2) 剪料間隙根據(jù)工件要求進行調整后,方可入料。入料時嚴禁掀開安全護欄。剪板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鋼板放置平穩(wěn),對好線并發(fā)出信號后,才允許開機剪板。上剪未復位不可送料,手嚴禁伸入剪刀下方。
(3) 剪大料時,機后應加適當托架,防止板材滑出。剪板機后嚴禁行人通過。
(4) 剪板機不可超負荷作業(yè),剪板厚度不得超過本機額定厚度。壓不到的窄鋼板,嚴禁剪切。
2. 6操作刨邊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電氣及限位控制、機床油泵供油系統(tǒng)和小車行走正常,小車行走軌道不得有障礙物??哲囘\行數(shù)次正常后,方可緊固刀具,上料操作。
(2) 吊裝大型板材入料時應平穩(wěn),不得碰撞機身和護欄。板料放在機架工作面上,應由人工推動入料,專人校定加工尺寸,手動壓緊絲扣。工件必須卡牢,待液壓壓緊頭達到額定壓力時,重新緊固手動絲杠,應緊固一致均衡。所用墊板要統(tǒng)一平整,不得用帶毛刺或變形的墊板。
(3) 二人操作必須分工明確,相互照應,協(xié)調一致,統(tǒng)一操作程序,小車行程的自動控制,應根據(jù)工件的長短來核實。對大工件的加工不得超過機械性能和走刀的最大限度。雙向刀架軸必須靈活可靠。
(4) 清掃鐵屑要有專用工具,清除軌道內刨屑必須停車。機床行走時不準變速,調速必須停機。
2. 7操作使用吊裝卡具、夾具應經(jīng)常檢查焊縫處及銷軸、開口銷等部位。嚴禁隨意鉆孔和使用變形的吊鉤或卡具、夾具。嚴禁在卡具、夾具上烘烤過熱或焊接降低卡具、夾具的強度。
2. 8操作使用平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經(jīng)常檢查各傳動部位,及時添加潤滑油。針對工料板厚度緩慢逐漸地調整平板間隙。
(2) 平板時操作人員應在兩則,板上必須清理干凈,不得有浮動雜物,嚴禁在板上站人。
(3) 平較長大的鋼板應放在平板托架上,并用吊車配合操作
(4) 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協(xié)同一致,預防托架滾輪或滾杠擠手。
2. 9調直機安裝要平穩(wěn),并應設置保護接地。操作時機器運轉正常方可入料調直,被調的型鋼應放平穩(wěn),移動被調工料時手放在外側,頂具應有手柄,機輪應有安全防護罩。調直時要逐步進頂頭,不得猛進。
3.內浮盤拱頂鋼油罐氣頂?shù)寡b法對接施工
3.1氣頂施工安全裝置應有:送風裝置、脹圈捶板裝置、平衡裝置、測壓裝置、密封裝置和排風裝置等。
3. 2罐底焊完后,必須及時接好罐的保護接地線。罐內的中心燈塔電源線為金屬管全封閉的輸電纜線。燈塔頂端上設保護傘蓋,下設燈臺和開關。電氣設備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 3脹圈的安裝必須用千斤頂頂緊。千斤頂應放在安全掛盒內,與脹圈頂緊,形成整體。脹圈刀把板嚴禁只焊同一側,嚴禁刀把板用千斤頂緊固脹圈時搓掉。
3. 4氣升前,必須明確指揮信號和各崗位人員分工。操作人員應撐握氣升中可能出現(xiàn)的故障及預防處理的措施。
3. 5起升前應分別計算出浮升各圈壁板的理論風壓,浮升時做好實際穩(wěn)壓風壓及起升風壓記錄。同時對各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無誤,指揮員給罐內發(fā)出起升信號,待罐內返回各就各位的起升信號后,才允許啟動風機送風。
3. 6氣升前風機必須經(jīng)試運轉方可使用,活口處倒鏈進行往復松緊實驗,確保松緊靈活。電氣控制部分的保險與風機必須匹配,確保氣升過程中的安全操作。
3. 7起升過程中罐內外的操作人員必須密切注意限位和平衡裝置的工作情況,同時對各種密封裝置經(jīng)常檢查、調整。罐外人員應嚴密觀察罐體平衡。出現(xiàn)不平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3. 8第一圈板起升應分兩次進行。當升到1/2~2/3高度時應減少風量,穩(wěn)住風壓,將浮起部分固定住,然后停止風機,待罐內人員將平衡裝置接好,向外發(fā)出信號后,方可啟動風機,將罐升到規(guī)定高度。
3. 9起升到預定位置時應穩(wěn)壓,對接線應符合要求,間隙一致,確認無誤后,方可點焊,點焊完畢即停止風機運行。
3. 10第二圈板的起升可一次進行到規(guī)定高度,但每層壁板在起升過程中應穩(wěn)壓三次,測出穩(wěn)壓數(shù)據(jù),確保對口時穩(wěn)壓精確可靠。
3. 11活口倒鏈拉緊時要緩慢,不得猛拉。發(fā)現(xiàn)不嚴密時,應檢查其他部位情況,嚴禁使勁拉倒鏈。
3. 12安裝時氣升用的機具必須事先檢查、維護。平衡裝置的倒輪及鋼絲繩應牢固可靠,鋼絲繩走向必須正確,限位拉桿、限位角鐵焊接必須符合要求。
3. 13罐體起升時,罐內人員不得立于脹圈和起升壁板下面。起升時必須專人統(tǒng)一指揮,專人把守風門,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認真操作。
3. 14氣升時罐內人員應檢查平衡裝置的運轉和密封膠皮的工作狀況。嚴禁在運轉中用手去掏掉入地板內的膠皮。
3. 15高處作業(yè)安裝,零部件、工具必須用繩索工具袋傳遞,嚴禁拋擲。交叉作業(yè)上下應呼應。
3. 16操作過程中遇停機或斷電,必須立即關閉風機進風調節(jié)擋板,使氣罐緩慢下降。
4.球形貯罐施工
4. 1操作中必須對入罐電源線、焊機把線、液化氣加熱輸送膠管、氧氣和乙炔氣膠管加護套或支架保護,對入罐電源線加屏蔽套管。
4. 2操作人員進入罐內必須佩戴防塵口罩,穿絕緣隔熱防滑鞋,戴防護鏡。在有害氣體和煙塵大及溫度高的環(huán)境操作,應輪班作業(yè)或工間休息。在罐內作業(yè)必須兩人以上。
4. 3球殼板組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胎具制作要牢固。進出球罐應走固定的爬梯。
(2) 組裝的工裝卡具、工具和材料應放穩(wěn),嚴禁高處拋物。
(3) 對臨時焊接部位應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缺陷必須及時通知焊工補焊。
(4) 焊前預熱采用的石油液化氣,必須設專人管理。液化氣出口必須裝減壓閥,每個燃燒器應編號,燃燒氣點火應由專人負責,必須先點火、后開氣。罐內施焊時應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遇特殊情況及時進行救護。
(5) 球罐組裝后應及時裝好排塵通風裝置,并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6) 球罐焊接使用的腳手架,必須遵守腳手架搭設的有關規(guī)定。
4. 4球殼的吊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球殼板排板、翻身、復驗,吊裝前應檢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繩索、卡環(huán)等)無變形、無損傷。嚴禁使用單根吊裝。
(2) 中環(huán)帶與立柱吊裝時,立柱就位后必須及時用纜風繩(拖拉繩)穩(wěn)固。吊裝作業(yè)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4. 5球罐組裝后,必須立即按規(guī)定做好防雷接地保護。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低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xiàn)場的特種作業(yè):
3.1電工作業(yè);
3.2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yè);
3.3起重機械作業(yè);
3.4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yè);
3.5金屬無損檢測作業(yè);
3.6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
3.7單位內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yè)。
施工現(xiàn)場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yè)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jiān)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yè)。
4.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jīng)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5.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yè)崗位,未經(jīng)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yè)。作業(yè)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1.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xiàn)場。
12.施工現(xiàn)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
13.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jīng)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yè)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wǎng)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出現(xiàn)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組織撤離危險區(qū)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yè)。
17.腳手架未經(jīng)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yè)。
18.在溝、槽、坑內作業(yè)必須經(jīng)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wěn)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xiàn)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jiān)督檢查。
21.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6的規(guī)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jīng)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 作業(yè)中出現(xiàn)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jīng)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 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程條文明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按……執(zhí)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guī)定)”。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履帶起重機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司機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7的規(guī)定。
1. 2起重機作業(yè)場地應平整堅實,如地面松軟,應夯實后用枕木橫向墊于履帶下方。起重機工作、行駛與停放時,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 3夜間操作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遇有惡劣氣候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5條規(guī)定。
1. 4新購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機使用前必須經(jīng)過檢查、試吊,如靜載試驗(最大起重量加25%)及動載試驗(最大起重量加10%),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1. 5操作前應對傳動部分試運轉一次,重點檢查安全裝置、操縱裝置、制動器和保險裝置、鋼絲繩及連接部位應符合規(guī)定。燃油、潤滑油、冷卻水等充足,各連接件無松動。
1. 6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脫開,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1. 7內燃機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連接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確認正常,方可作業(yè)。
1. 8起重機卷筒上的鋼絲繩在工作時應排列整齊,鋼絲繩在卷筒上至少應保留3圈余量。
1. 9起重機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 10加油時附近嚴禁煙火,油料著火嚴禁澆水,應用泡沫滅火器、沙土或濕麻袋等物撲滅。
2. 安 全 操 作
2. 1操作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4和30.1.7的規(guī)定。
2. 2作業(yè)時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擋位,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嚴禁下落臂桿。
2. 3重物起吊離地10~50cm時,應檢查機身穩(wěn)定性,制動靈活可靠,綁扎牢固,確認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起吊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 4作業(yè)時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說明書的規(guī)定。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
2. 5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和降落臂桿。
2. 6起吊重物左右回轉時,應平穩(wěn)進行,不得使用緊急制動或在沒有停穩(wěn)前作反向旋轉。起重機行駛時,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
2. 7起重機需帶載荷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行走時,吊物應在起重機行走正前方向,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行駛速度應緩慢。嚴禁帶載荷長距離行駛。
2. 8轉彎時,如轉彎半徑過小,應分次轉彎(一次不超過15°)。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
2 .9雙機抬吊重物時,應使用性能相盡的起重機。抬吊時應統(tǒng)一指揮,動作應協(xié)調一致。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荷載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
3. 停機后檢查
3. 1起重機轉移工地應用長板拖車運送。近距離自行轉移時,必須卸去配重,拆短臂桿,主動輪在后面,回轉、臂桿、吊鉤等必須處于制動位置。
3. 2起重機通過橋、管道(溝)前,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鐵路、地面電纜等設施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3. 3作業(yè)后臂桿應轉至順方向,并降至40°~60°之間,吊鉤應提升到接近頂端的位置。各部制動器都應保險固定,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筑爐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筑爐使用的腳手架,由專業(yè)架子工負責按施工圖搭設和拆除。非架子工不得搭、拆和改動。
1. 2施工區(qū)域內井、坑和孔洞等必須設牢固安全防護蓋板。跨越溝或爐體洞口時,應搭設寬不小于80cm的過橋,橋的兩側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
1. 3采用垂直運輸運送物料時,應裝在小車或容器內,嚴禁上下投擲物料。
1. 4爐體內操作使用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金屬容器內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1. 5施工區(qū)域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和設備堆放場地應平整,并應有排水措施。
1. 6操作人員使用的工具應裝入工具袋或其他容器內。小型工具可用繩索系在身上或腳手架等牢固地方。
1. 7高處作業(yè)上下不得攀登腳手架和垂直運輸設備,必須走專用梯道。
1. 8 2m以上高處作業(yè)無可靠安全防護設施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應上掛在牢固地方。
2. 磨磚機、切磚機
2. 1使用磨磚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磨磚機應穩(wěn)裝在操作棚內;穩(wěn)裝時地面要堅實、平整,不得傾斜。
(2) 磨磚機必須由經(jīng)過安全培訓熟悉磨磚機性能,并懂得該機基本知識的人員操作。
(3) 磨磚機應裝設吸塵設備;不允許粉塵散放在周圍空氣中。
(4) 使用前,應先檢查機械設備及部件是否正常,磨磚操作臺升降是否靈活,操作輪盤、八字輪等有無松動,主軸是否彎曲,經(jīng)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起動。起動時將補償器的手柄先搬向“起動”指示位置,起動正常后再轉向“運轉”位置。
(5) 操作臺上的磨磚小車運行必須靈活,小車軌距必須一致,符合規(guī)定。
(6) 磨磚砂輪要用夾板與螺絲牢固地固定在磨磚機的主軸上。夾板與砂輪之間必須墊以不小于3mm厚的雞毛紙墊。砂輪必須安裝防護罩;新安裝的砂輪應空轉5min,確認合格方可正式磨磚。
(7) 砂輪應為正圓,不得出現(xiàn)橢圓。砂輪兩面的直徑必須相等,嚴禁使用一面大、一面小的砂輪磨磚。
(8) 磨磚機的機架和電機外殼必須接保護零,電機應加罩。
(9) 往磨磚機上放磚時,必須將磚頂在小車的擋板上,預防磨磚時走動;小車上的擋板高度不得超過被磨磚的厚度。
(10) 磨磚砂輪的轉動方向應順時針,嚴禁反轉;被磨的耐火磚的進行方向必須與砂輪的旋轉方向逆行,嚴禁順砂輪旋轉方向進行。
(11) 磨磚升降操作平臺,應隨著耐火磚的被磨減薄而上升;上升的速度應緩慢均勻,不得一下升起過高、受力過大、擠彎磨磚機的主軸或被磨磚連同磨磚小車突然滑脫傷人。
(12) 嚴禁使用受潮的砂輪。受潮的砂輪片,必須烘干后方可使用。
(13) 磨磚操作過程中,機械發(fā)生故障應立即拉閘斷電,嚴禁在機械運轉中檢修或注油。
(14) 磨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和個人防護用品。操作過程中禁止其他人員站在操作平臺的對面。
(15) 被磨的磚小于砂輪寬度時,必須隨時將磚左右移動,以防砂輪磨偏。
2. 2使用切磚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切磚機的砂輪片,必須安裝防護罩。砌磚應用碳化硅的砂輪片,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安裝時應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或潮濕,確認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得用力壓擠調整踏板而使切磚砂輪片受負荷過大;壓力大時,砂輪片易破碎。切磚開始時,踏板亦不能壓的過重。
(3) 切磚時,被切除部分的寬度不得小于10mm,切磚過程中,不得改變磚塊的方向和位置,防止扭裂打碎砂輪片。
(4) 切磚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口罩和手套。
(5) 切磚過程中機械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機械運轉中維修部件。
3. 爐 體 砌 筑
3. 1一般爐體砌筑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往深坑或設備內吊運物料時,敞口上部應設操作平臺,臨邊應設護身欄桿。向下送料的位置應固定。上下操作人員應互相聯(lián)系,密切配合。
(2) 高處作業(yè)時,各種工具應放穩(wěn),嚴禁從上向下投擲工具和磚,所有料具必須從垂直運輸井字架、龍門架傳遞。掛線的線墜(墜磚)必須綁扎牢固。
(3) 在架子上用刨錛打磚時,刨錛柄必須安裝牢固,操作人員要面向墻把磚打在架子上。嚴禁將磚打落在架子外側。
(4) 在金屬罐上、煙道或爐膛內操作時,應通風良好,同時至少應兩個人配合方可進行操作。
(1) 懸掛式爐頂或拱,在砌筑之前必須將懸掛磚的鋼梁、吊管、掛磚等按交底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操作。
(2) 掛磚前,應清除操作場地上部的雜物。
(3) 掛磚時,不得采用磚撐、塞管等辦法調整管距。
(4) 拱掛磚時,應按需要供磚,不得堆積過多,供磚必須采用傳遞方法,嚴禁投扔。
(5) 砍鑿異型磚的懸掛部位時,不得削弱磚心的堅固性,同時吊孔直徑不應大于支吊架物件直徑5mm。
3. 3拱券砌筑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拱胎必須支設正確牢固,經(jīng)檢查合格方可砌筑。
(2) 砌筑拱頂前,拱腳梁與骨架立柱必須緊靠;砌筑可調節(jié)骨架的拱頂前,骨架和立柱必須調整固定,并檢查合格。
(3) 拱腳磚應緊靠拱腳梁砌筑;拱腳磚后面有砌體時,應在該砌體筑完畢后,方可砌筑拱頂或拱。不得在拱腳磚的后面砌筑輕質磚。
(4) 砌筑沒有混凝土的地下煙道的拱頂時,應在墻外回填土完成后方可砌筑。
(5) 拆除拱頂?shù)墓疤r,必須在鎖磚全部打緊,拱腳處的凹溝砌筑完畢,以及骨架拉桿的螺母最后擰緊之后進行。用普通粘土磚砌筑拱頂,須待砂漿強度達到60%以上,方可拆除拱胎及其他支撐。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鋼絲繩報廢標準摘自《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gb5972—86
2.5 報 廢 標 準
2.5.1 斷絲的性質和數(shù)量
起重機械的總體設計不允許鋼絲繩具有無限長的壽命。
對于6股和8股的鋼絲繩,斷絲主要發(fā)生在外表。而對于多層繩股的鋼絲繩(典型的多股結構)就不同,這種鋼絲繩斷絲大多數(shù)發(fā)生在內部,因而是“不可見的”斷裂。
下表考慮了這些因素,因此,當與2.5.2~2.5.11款中的因素結合起來考慮時,它適用于各種結構的鋼絲繩。
斷絲數(shù)
外層繩 股承載 鋼絲數(shù) n | 鋼絲繩結構 的典型例子 (gb1102—72) | 起重機械中鋼絲繩必須報廢 時與疲勞有關的可見斷絲數(shù) | ||||||||||
機構工作級別 | 機構工作級別 | |||||||||||
m1及m2 | m3,m4,m5, m6,m7,m8, | |||||||||||
交捻 | 順捻 | 交捻 | 順捻 | |||||||||
長度范圍 | 長度范圍 | |||||||||||
6d | 30d | 6d | 30d | 6d | 30d | 6d | 30d | |||||
≤50 | 6×7、7×7 | 2 | 4 | 1 | 2 | 4 | 8 | 2 | 4 | |||
51~75 | 6×12 | 3 | 6 | 2 | 3 | 6 | 12 | 3 | 6 | |||
76~100 | 18×7(12外股) | 4 | 8 | 2 | 4 | 8 | 15 | 4 | 8 | |||
101~120 | 6×19、7×19 6_(19)6w(19)34×7(17外股) | 5 | 10 | 2 | 5 | 10 | 19 | 5 | 10 | |||
121~140 | 6 | 11 | 3 | 6 | 11 | 22 | 6 | 11 | ||||
141~160 | 6×24、6_(24)、6w(24)8×19、8_(19)、8w(19) | 6 | 13 | 3 | 6 | 13 | 26 | 6 | 13 | |||
161~180 | 6×30 | 7 | 14 | 4 | 7 | 14 | 29 | 7 | 14 | |||
181~200 | 6_(31)、8t(25) | 8 | 16 | 4 | 8 | 16 | 32 | 8 | 16 | |||
201~220 | 6w(35)、6w(36)6_w(36) | 8 | 18 | 4 | 9 | 18 | 38 | 9 | 18 | |||
221~240 | 6×37 | 10 | 19 | 5 | 10 | 19 | 38 | 10 | 19 | |||
241~260 | 10 | 21 | 5 | 10 | 21 | 42 | 10 | 21 | ||||
261~280 | 11 | 22 | 6 | 11 | 22 | 45 | 11 | 22 | ||||
281~300 | 12 | 24 | 6 | 12 | 24 | 48 | 12 | 24 | ||||
>300 | 6×31 | 0.04n | 0.08n | 0.02n | 0.04n | 0.08n | 0.16n | 0.04n | 0.08n |
注:1.d--鋼絲繩直徑。
2.填充鋼絲不能看做承載鋼絲,因此要從檢驗數(shù)中扣除。多層股鋼絲繩僅考慮可見的外層繩股。帶鋼芯的鋼絲繩,其繩芯看做內部繩股而不予考慮。
當?shù)踹\熔化或赤熱金屬、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時,上表斷絲數(shù)應相應減少一半。
2.5.2 繩端斷絲
當繩端或其附近出現(xiàn)斷絲時,即使數(shù)量很少也表明該部位應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繩端安裝不正確造成的,應查明損壞原因。如果繩長允許,應將斷絲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裝。
2.5.3 斷絲的局部聚集
如果斷絲緊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則鋼絲繩應報廢。如這種斷線聚集在小于6d的繩長范圍內,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繩股里,那么,即使斷絲數(shù)比表列的數(shù)值少,鋼絲繩也應予報廢。
2.5.4 斷絲的增加率
在某些使用場合,疲勞是引起鋼絲繩損壞的主要原因,斷絲則是在使用一個時期以后才開始出現(xiàn),但斷絲數(shù)逐漸增加,其時間間隔越來越短。在此情況下,為了判定斷絲的增加率,應仔細檢驗并記錄斷絲增加情況。判明這個“規(guī)律”可用來確定鋼絲繩未來報廢的日期。
2.5.5 繩股斷裂
如果出現(xiàn)整根繩股的斷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6 由于繩芯損壞而引起的繩徑減小
當鋼絲繩的纖維芯損壞或鋼芯(或多層結構中的內部繩股)斷裂而造成繩徑顯著減小時,鋼絲繩應報廢。
微小的損壞,特別是當所有各繩股中應力處于良好平衡時,用通常的檢驗方法可能是不明顯的。然而這種情況會引起鋼絲繩的強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內部細微損壞的跡象時,均應對鋼絲繩內部進行檢驗予以查明。一經(jīng)證實損壞,則該鋼絲繩就應報廢。
2.5.7 彈性減小
在某些情況下(通常與工作環(huán)境有關),鋼絲繩的彈性會顯著減小,若繼續(xù)使用則是不安全的。
鋼絲繩的彈性減小是較難發(fā)覺的,如檢驗人員有任何懷疑,則應征詢鋼絲繩專家的意見。然而,彈性減小通常伴隨下述現(xiàn)象:
a. 繩徑減?。?/p>
b. 鋼絲繩捻距伸長;
c. 由于各部分相互壓緊,鋼絲之間和繩股之間缺少空隙;
d. 繩股凹處出現(xiàn)細微的褐色粉末;
e. 雖未發(fā)現(xiàn)斷絲,但鋼絲繩明顯的不易彎曲和直徑減小比起單純是由于鋼絲磨損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這種情況會導致在動載作用下突然斷裂,故應立即報廢。
2.5.8 外部及內部磨損
產生磨損的兩種情況:
a. 內部磨損及壓坑
這種情況是由于繩內各個繩股和鋼絲之間的摩擦引起的,特別是當鋼絲繩經(jīng)受彎曲時更是如此。
b. 外部磨損
鋼絲繩外層繩股的鋼絲表面的磨損,是由于它在壓力作用下與滑輪和卷筒的繩槽接觸摩擦造成的。這種現(xiàn)象在吊載加速和減速運動時,鋼絲繩與滑輪接觸的部位特別明顯,并表現(xiàn)為外部鋼絲磨成平面狀。
潤滑不足,或不正確的潤滑以及還存在灰塵和砂粒都會加劇磨損。
磨損使鋼絲繩的斷面積減小因而強度降低。當外層鋼絲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時,鋼絲繩應報廢。
當鋼絲繩直徑相對于公稱直徑減小7%或更多時,即使未發(fā)現(xiàn)斷絲,該鋼絲繩也應報廢。
2.5.9 外部及內部腐蝕
腐蝕在海洋或工業(yè)污染的大氣中特別容易發(fā)生。它不僅減少了鋼絲繩的金屬面積從而降低了破斷強度,而且還將引起表面粗糙并從中開始發(fā)展裂紋以至加速疲勞。嚴重的腐蝕還會引起鋼絲繩彈性的降低。
2.5.9.1 外部腐蝕
外部鋼絲的腐蝕可用肉眼觀察。當表面出現(xiàn)深坑,鋼絲相當松弛時應報廢。
2.5.9.2 內部腐蝕
內部腐蝕比經(jīng)常伴隨它出現(xiàn)的外部腐蝕較難發(fā)現(xiàn)。但下列現(xiàn)象可供識別:
a. 鋼絲繩直徑的變化。鋼絲繩在繞過滑輪的彎曲部位直徑通常變小。但對靜止段的鋼絲繩則常由于外層繩股出現(xiàn)銹積而引起鋼絲繩直徑的增加。
b. 鋼絲繩外層繩股間的空隙減小,還經(jīng)常伴隨出現(xiàn)外層繩股之間斷絲。
如果有任何內部腐蝕的跡象,則應由主管人員對鋼絲繩進行內部檢驗。若確認有嚴重的內部腐蝕,則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 變形
鋼絲繩失去正常形狀產生可見的畸形稱為“變形”。這種變形部位(或畸形部位)可能引起變化,它會導致鋼絲繩內部應力分布不均勻。
鋼絲繩的變形從外觀上區(qū)分,主要可分下述幾種:
2.5.10.1 波浪形(見圖)
波浪形的變形是:鋼絲繩的縱向軸線成螺旋線形狀。這種變形不一定導致任何強度上的損失,但如變形嚴重即會產生跳動造成不規(guī)則的傳動。時間長了會引起磨損及斷絲。
出現(xiàn)波浪形時,在鋼絲繩長度不超過25d的范圍內,若,則鋼絲繩應報廢。
式中d為鋼絲繩的公稱直徑;d1是鋼絲繩變形后包絡的直徑。
2.5.10.2 籠狀畸變
這種變形出現(xiàn)在具有鋼芯的鋼絲繩上。當外層繩股發(fā)生脫節(jié)或者變得比內部繩股長的時候就會發(fā)生這種變形。籠狀畸變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3 繩股擠出
這種狀況通常伴隨籠狀畸變一起產生。繩股被擠出說明鋼絲繩不平衡。繩股擠出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4 鋼絲擠出
此種變形是一部分鋼絲或鋼絲束在鋼絲繩背著滑輪槽的一側拱起形成環(huán)狀。這種變形常因沖擊載荷而引起。若此種變形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5 繩徑局部增大
鋼絲繩直徑有可能發(fā)生局部增大,并能波及相當長的一段鋼絲繩。繩徑增大通常與繩芯畸變有關(如在特殊環(huán)境中,纖維芯因受潮而膨脹),其必然結果是外層繩股產生不平衡,而造成定位不正確。
繩徑局部嚴重增大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6 扭結
扭結是由于鋼絲繩成環(huán)狀在不可能繞其軸線轉動的情況下被拉緊而造成的一種變形。其結果是出現(xiàn)捻距不均而引起格外的磨損,嚴重時鋼絲繩將產生扭曲,以致只留下極小一部分鋼絲繩強度。
嚴重扭結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0.7 繩徑局部減小
鋼絲繩直徑的局部減小常常與繩芯的斷裂有關。應特別仔細檢驗靠繩端部位有無此種變形。
繩徑局部嚴重減小的鋼絲繩應報廢。
2.5.10.8 部分被壓扁
鋼絲繩部分被壓扁是由于機械事故造成的。嚴重時,則鋼絲繩應報廢。
2.5.10.9 彎折
彎折是鋼絲繩在外界影響下引起的角度變形。
這種變形的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2.5.11 由于熱或電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損壞
鋼絲繩經(jīng)受了特殊熱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現(xiàn)可資識別的顏色時,該鋼絲繩應予報廢。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機電設備、機具前應檢查確認性能良好,電動機具有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不得“帶病”運轉。
2.操作機電設備,嚴禁戴手套,袖口扎緊。機械運轉中不得進行維修保養(yǎng)。
3.使用砂輪鋸,壓力均勻,人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側面。
4.壓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絲扳、手工套絲,應防止扳機滑落。
5.用小推車運管時,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車上必須捆綁牢固。
6.安裝立管,必須將洞口周圍清理干凈,嚴禁向下拋擲物料。作業(yè)完畢必須將洞口蓋板蓋牢。
7.電氣焊作業(yè)前,應申請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備好滅火用具。焊接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熱器組擰緊對絲時,必須將散熱器放穩(wěn),搬抬時兩人應用力一致,相互照應。
9.在進行水壓試驗時,散熱器下面應墊木板。散熱器按規(guī)定壓力值試驗時,加壓后不得用力沖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熱器時,所用纜索、杠子應牢固,使用井字架、龍門架或外用電梯運輸時,嚴禁超載或放偏。散熱器運進樓層后,應分散堆放。
11.穩(wěn)掛散熱器應扶好,用壓杠壓起后平穩(wěn)放在托鉤上。
12.往溝內運管,應上下配合,不得往溝內拋擲管件。
13.安裝立、托、吊管時,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裝的樓板預留洞口必須蓋嚴蓋牢。使用的人字梯、臨時腳手架、繩索等必須堅固、平穩(wěn)。腳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
14.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往樓層內搬運瓷器時,每次不定放置過多。瓷器運至樓層后應選擇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須墊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損。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小型機械)
1. 卷 揚 機
1. 1卷揚機司機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并應專人專機。
1. 2卷揚機安裝的位置必須選擇視線良好,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域的地點。卷揚機距第一導向輪(地輪)的水平距離應在15m左右?!皬木硗仓行木€到第一導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中心垂直”。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俗稱開口葫蘆)。
1. 3卷揚機后面應埋設地錨與卷揚機底座用鋼絲繩拴牢,并應在底座前面打樁。
1. 4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應至少保留3~5圈。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jīng)過通道處必須遮護。
1. 5卷揚機安裝完畢必須按標準進行檢驗,并進行空載、動載、超載試驗:
(1) 空載試驗:即不加荷載,按操作中各種動作反復進行,并試驗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 動載試驗:即按規(guī)定的最大載荷進行動作運行。
(3) 超載試驗: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經(jīng)大修后按額定載荷的110%~125%逐漸加荷進行。
1. 6每日班前應對卷揚機、鋼絲繩、地錨、地輪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試空車運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業(yè)。
1. 7卷揚機在運行中,操作人員(司機)不得擅離崗位。
1. 8卷揚機司機必須聽視信號,當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必須停機待信號明確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時,除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作業(yè)中如遇突然停電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后按動剎車慢慢地放松,將吊物勻速緩緩地放至地面。
1. 10保養(yǎng)設備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嚴禁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加油。
1. 11夜間作業(yè),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裝置。
1. 12卷揚機不得超吊或拖拉超過額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2. 混凝土攪拌機
2. 1混凝土攪拌機的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經(jīng)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非司機操作。
2. 2混凝土攪拌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牢固,輪胎應卸下保存(長期使用),并應搭設防雨、防砸的保溫工作棚。操作臺應保持整潔,棚內設給水設施,棚外應設沉淀池,必須排水暢通,并應裝設除塵設備。
2. 3每日必須進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檢制”,其檢查內容:
(1) 每日上班前應檢查機棚內環(huán)境和機械是否有障礙物。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和安全防護裝置應靈敏可靠,軌道滑輪良好正常,機身平穩(wěn),確認無誤方可合閘試車。經(jīng)2~3min運轉,滾筒轉動平穩(wěn),不跳動、不跑偏、無異常聲響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機不得擅離崗位。應隨時觀察發(fā)現(xiàn)不正?,F(xiàn)象或異常音響,應將攪拌筒內存料放出。停機拉閘斷電(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后進行檢查修理。
(3) 班后應將機械內外刷干凈,并將料斗升起,掛牢雙保險鉤后,拉閘斷電并鎖好電箱門。
2. 4攪拌機不得超負荷使用。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嚴禁用工具伸入攪拌機內扒料。若遇中途停電時,必須將料卸出。
2. 5強制式攪拌機的骨料必須按規(guī)定粒徑的允許值供料,嚴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結需要搗松時,必須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必須站在安全穩(wěn)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yè)。
2. 7機械運轉中,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查看或探摸等作業(yè)。
2. 8料斗提升時,嚴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時,必須將料斗掛牢雙保險鉤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機后,必須將水泵及貯水罐中的水放凈。
2. 10運輸攪拌機應辦理通行證,按規(guī)定速度行駛,牽引時一般不得超過20kw/h。人力轉移時,上下坡時應前轉向、后制動,設專人指揮,密切配合,協(xié)調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設備
3. 1混凝土輸送泵車
(1) 混凝土泵車應停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支腿底部應用墊木支架平穩(wěn)。臂架轉動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嚴禁在高壓輸電線路下作業(yè)。
(2) 作業(yè)前應進行以下檢查:
① 攪拌機構工作正常,傳動機構應動作準確。
② 輸送管無裂紋、損壞、變形、輸送管道磨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③ 管道連接處應密封良好。
④ 料斗篩網(wǎng)完好。
⑤ 液壓系統(tǒng)應工作正常。
⑥ 儀表、信號指示燈齊全完好,各種手動閥動作靈活、定位可靠。
(3) 作業(yè)中嚴禁接長輸送管和軟管。軟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業(yè)中應嚴格按順序打開臂架。風力大于六級(含六級)時嚴禁作業(yè)。
(5) 嚴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業(yè)中,操作者應注意觀察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和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臂架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員停留。
(7) 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液壓支腿控制閥,如發(fā)現(xiàn)車體傾斜或其他不正?,F(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收回臂架檢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8) 泵送作業(yè)時,嚴禁跨越攪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時,應疏散周圍的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內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10)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wǎng)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泵送時嚴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員和設備。
3. 2牽引式混凝土輸送泵
(1) 混凝土輸送泵應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將機身安放平穩(wěn)。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電氣設備和儀表正常,各部位開關按鈕、手柄都在正確位置,機械部分各緊固點牢固、可靠,鏈條和皮帶松緊度符合規(guī)定要求,傳動部位運轉正常。
(3) 混凝土輸送泵管接頭應密封嚴緊,管卡應連接牢固。垂直管前應不少于10m帶逆止閥的水平管,嚴禁將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輸送泵的輸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時,應疏散周圍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5)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wǎng)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工作,嚴禁在泵送時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和設備。
(7) 作業(yè)后,將液壓系統(tǒng)卸壓,將全部控制開關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攪拌運輸車
(1) 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轉向、制動、燈光、信號系統(tǒng)靈敏有效,攪拌運輸車滾筒和溜槽無裂紋和嚴重損傷,攪拌葉片磨損在正常范圍內,底盤和副車架之間的u形螺栓連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現(xiàn)場情況。選擇行車路線和停車地點。
(3) 在社會道路上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轉彎半徑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時速不大于15km。進站時速不大于5km。
(4) 作業(yè)時,嚴禁用手觸摸旋轉的滾筒和滾輪。
(5) 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車。
(6) 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yè)。
3. 4混凝土噴射機
(1)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輸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彎,管道連接處應堅固在密封,敷設的管道應有保護措施。
(2) 作業(yè)時,應先送壓縮空氣,確認電動機旋轉方向正確后,方可向噴射機內加料。
(3) 作業(yè)過程中,混凝土噴射機噴嘴前及左右5m范圍內不得有人,作業(yè)間歇時,噴嘴不得對人。
(4) 輸送管發(fā)生堵塞時,排除故障前必須停機。
4. 灰漿攪拌機
4. 1灰漿攪拌機操作人員(司機)應遵守本規(guī)程36.2.1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 2灰漿攪拌機的安裝應平穩(wěn)牢固,行走輪應架懸,機座應墊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裝應搭設防砸、防雨棚。
4. 3作業(yè)前檢查電氣設備、漏電保護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傳動部分、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確認無異常后方可試運轉。
4. 4操作時先起動,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進行攪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勁。沙子應過篩,投料嚴禁超量。
4. 5加料時使用工具應高于攪拌葉,嚴禁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筒內扒料。
4. 6攪拌筒內落入大的雜物時,必須停機后再檢查,嚴禁運轉中伸手去撿撈。
4. 7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卡住或異常時,應停機拉閘斷電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業(y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拔去電源插頭(銷),并用水將灰漿攪拌機內外清洗干凈(清洗時嚴禁電氣設備進水)方可離開。
5. 機動翻斗車
5. 1現(xiàn)場內行駛機動車輛的駕駛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未經(jīng)交通部門考試發(fā)證的嚴禁上公路行駛。
5. 2作業(yè)前檢查燃油、潤滑油、冷卻水應充足,變速桿應在空擋位置,氣溫低時應加熱水預熱。
5. 3發(fā)動后應空轉5~10min,待水溫升到40℃以上時方可一擋起步,嚴禁二擋起步和將油門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開車時精神要集中,行駛不準載人、不準吸煙、打鬧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嚴禁作業(yè)。
5. 5運輸構件寬度不得超過車寬,高度不得超過1.5m(從地面算起)。運輸混凝土時,混凝土的平面應低于斗口10cm;運磚時,高度不得超過斗平面,嚴禁超載行駛。
5. 6雨雪天氣,夜間應低速行駛,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邊緣倒料時,必須在距0.8~1m處設置安全擋掩(20cm×20cm的木方)。車在距離坑槽10m處即應減速至安全擋掩處倒料,嚴禁騎溝倒料。
5. 8翻斗車上坡道(馬道)時,坡道應平整,寬度不得小于2.3m以上,兩側設置防護欄桿,必須經(jīng)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檢修或班后刷車時,必須熄火并拉好手制動。
6. 硅式打夯機
6. 1每臺夯機的電機必須是加強絕緣或雙重絕緣電機,并裝有漏電保護裝置。
6. 2夯機操作開關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并保證動作靈敏,且進線口必須加膠圈。每臺夯機必須單獨使用閘具或插座。電源線和零(地)線與定向開關,電機接線柱連接處必須加接線端子與之緊固。
6. 3必須使用四芯膠套電纜線。電纜線在通過操作開關線口之前應與夯機機身用卡子固定。電源開關至電機段的電纜線應穿管固定敷設,夯機的電纜不得長于50m。
6. 4夯機的操作手柄必須加裝絕緣材料。
6. 5每班前必須對夯機進行以下檢查:
(1) 各部電氣部件的絕緣及靈敏程度,零線是否完好。
(2) 偏心塊連接是否牢固,大皮帶輪及固定套是否有軸向竄動現(xiàn)象。
(3) 電纜線是否有扭結、破裂、折損等可能造成漏電的現(xiàn)象。
(4) 整體結構是否有開焊和嚴重變形現(xiàn)象。
6. 6每臺夯機應設兩名操作人員。一人操作夯機,一人隨機整理電線。操作人員均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膠鞋。
6. 7操作夯機者應先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和工作要求確定行夯路線,操作時按行夯路線隨夯機直線行走。嚴禁強行推進、后拉、按壓手柄、強行猛拐彎或撒把不扶,任夯機自由行走。
6. 8隨機整理電線者應隨時將電纜整理通順,盤圈送行,并應與夯機保持3~4m的余量,發(fā)現(xiàn)電纜線有扭結纏繞、破裂及漏電現(xiàn)象,應及時切斷電源,停止作業(yè)。
6. 9夯機作業(yè)前方2m內不得有人。多臺夯機同時作業(yè)時,其并列間距不得小于5m,縱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機不得打凍土、堅石、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以及一邊偏硬的回填土。在邊坡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夯機平穩(wěn),防止夯機翻倒墜夯。
6. 11經(jīng)常保持機身整治。托盤內落入石塊、雜物、積土較多或底部粘土過多,出現(xiàn)啃土現(xiàn)象時,必須停機清除,嚴禁在運轉中清除。
6. 12搬運夯機時,應切斷電源,并將電線盤好,夯頭綁住。往坑槽下運送時,應用繩索送,嚴禁推、扔夯機。
6. 13停止操作時,應切斷電源,鎖好電源閘箱。
6. 14夯機用后必須妥善保管,應遮蓋防雨布,并將其底部墊高。
7. 水 泵
7. 1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泵座應穩(wěn)固。水泵應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7. 2運轉中出現(xiàn)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閘開機。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
7. 3夜間作業(yè)時,工作區(qū)應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運轉中嚴禁從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有護欄的平臺上。
7. 5提升或下降潛水泵時必須切斷電源,使用絕緣材料,嚴禁提拉電纜。
7. 6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潛水泵工作水域30m內不得有人畜進入。
7. 7作業(yè)后,應將電源關閉,將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鏈
8. 1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如發(fā)現(xiàn)有銹蝕、裂紋、損傷、變形、扭曲、傳動部分不靈活等,嚴禁使用。
8. 2使用的鏈葫蘆,嚴禁超載,外殼上應有額定噸位標記。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時,先倒松鏈條,掛好起吊物體,慢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后,再檢查齒輪嚙合及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xù)起重作業(yè)。
8. 4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盤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拉動鏈條只許一人操作,嚴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時嚴禁站在倒鏈的正下方。
8. 5齒輪應經(jīng)常加油潤滑。應經(jīng)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的技術狀況,防止制動失靈。
8. 6重物需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8. 7起重時如需在建筑物構件上拴掛倒鏈葫蘆,必須經(jīng)技術負責人負荷量計算,確認安全方可進行作業(yè)。
8. 8倒鏈使用完畢后,應拆卸清洗干凈,重新上好潤滑油,并安裝好送倉庫妥善保管,防止鏈條銹蝕。
第1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焊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 1金屬焊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yè)。
1. 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系安全帶。
1. 3電焊作業(yè)現(xiàn)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 4雨、雪、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yè)。
1. 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向作業(yè)。
1. 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1. 7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jù)介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jīng)檢測確認安全方可施焊。
1. 8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yè)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guī)程和搶救方法。
1. 9焊接銅、鋁、鉛、鋅合金金屬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yè)。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1. 10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1. 11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1. 12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1)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3)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 焊機發(fā)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 更換保險裝置時。
(6)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xiàn)場時。
1. 13高處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 必須在作業(yè)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jiān)護。必須清除作業(yè)點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
(3)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
(4) 焊工必須站在穩(wěn)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 14操作時嚴禁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1. 15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1. 16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1. 17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 18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
1. 19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xiàn)場。
2.電 焊 設 備
2. 1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 2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查絕緣及接線情況,接線部分必須使用絕緣膠布纏嚴,不得腐蝕、受潮及松動。
2. 3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 4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 5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jù)電焊機使用規(guī)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
2. 6電焊機內部應保持清潔。定期吹凈塵土。清掃時必須切斷電源。
2. 7電焊機啟動后,必須空載運行一段時間。調節(jié)焊接電流及極性開關應在空載下進行。直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90v,交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80v。
2. 8使用交流電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多臺焊機接線時三相負載應平衡,初級線上必須有開關及熔斷保護器。
(2) 電焊機應絕緣良好。焊接變壓器的一次線圈繞組與二次線圈繞組之間、繞組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mω。
(3) 電焊機的工作負荷應依照設計規(guī)定,不得超載運行。作業(yè)中應經(jīng)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
2. 9使用硅整流電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硅整流電焊機時,必須開啟風扇,運轉中應無異響,電壓表指示值應正常。
(2) 應經(jīng)常清潔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潔工作必須在停機斷電后進行。
2. 10使用氬弧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工作前應檢查管路,氣管、水管不得受壓、泄漏。
(2) 氬氣減壓閥、管接頭不得沾有油脂。安裝后應試驗,管路應無障礙、不漏氣。
(3) 水冷型焊機冷卻水應保持清潔,焊接中水流量應正常,嚴禁斷水施焊。
(4) 高頻氬弧焊機,必須保證高頻防護裝置良好,不得發(fā)生短路。
(5) 更換鎢極時,必須切斷電源。磨削鎢極必須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來的粉塵應及時清除。釷、鈰鎢極必須放置在密閉的鉛盒內保存,不得隨身攜帶。
(6) 氬氣瓶內氬氣不得用完,應保留98~226kkpa。氬氣瓶應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7) 作業(yè)后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和氣源。焊接人員必須及時脫去工作服,清洗手臉和外露的皮膚。
2. 11使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預熱15min,開氣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瓶嘴的側面。
(2)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端的電壓不得高于36v。
(3) 二氧化碳氣瓶應放在陰涼處,不得靠近熱源。最高溫度不得超過30℃,并應放置牢靠。
(4)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焊絲的進給機構、電源的連接部分、二氧化碳氣體的供應系統(tǒng)以及冷卻水循環(huán)系統(tǒng)均應符合要求。
2. 12使用埋弧自動、半自動焊機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送線滾輪的溝槽及齒紋應完好,滾輪、導電嘴(塊)必須接觸良好,減速箱油槽中的潤滑油應充量合格。
(2) 軟管式送絲機構的軟管槽孔應保持清潔,定期吹洗。
2. 13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2)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3)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4)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
(5)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6)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jù)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guī)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7) 焊接電纜接頭應采用銅導體,且接觸良好,安裝牢固可靠。
3.不 銹 鋼 焊 接
3.1不銹鋼焊接的焊工除應具備電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還必須熟練地掌握氬弧焊接、等離子切割、不銹鋼酸洗鈍化等方面的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技能。
3.2使用直流焊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焊機外殼的接地保護、一次電源線接線柱的絕緣、防護罩、電壓表、電流表的接線、焊機旋轉方向與機身指示標志和接線螺栓等均合格、齊全、靈敏、牢固方可操作。
(2) 焊機應墊平、放穩(wěn)。多臺焊機在一起應留有間距500mm以上,必須一機一閘,一次電源線不得大于5m。
(3) 旋轉直流弧焊機應有補償器和“起動”、“運轉”、“停止”的標記。合閘前應確認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起動時,辨別轉子是否旋轉,旋轉正常再將手柄扳到“運轉”位置。焊接時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將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4) 不銹鋼焊接采用“反接極”,即工件接負極。如焊機正負標記不清或轉換鈕與標記不符,必須用萬能表測量出正負極性,確認后方可操作。
(5) 不銹鋼焊條藥皮易脫落,停機前必須將焊條頭取下或將焊機把掛好,嚴禁亂放。
3. 3一般不銹鋼設備用于貯存或輸送有腐蝕性、有毒性的液體或氣體物質,不得在帶壓運行中的不銹鋼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用設備管道做焊接導線。
3. 4焊接或修理貯存過化學物品或有毒物質的容器或管道,必須采取蒸氣清掃、蘇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換后,經(jīng)檢測分析合格,打開孔口或注滿水再進行焊接。嚴禁盲目動火。
3. 5不銹鋼的制作和焊接過程中,焊前對坡口的修整和焊縫的清根使用砂輪打磨時,必須檢查砂輪片和緊固,確認安全可靠,戴上護目鏡后,方可打磨。
3. 6在容器內或室內焊接時,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換氣措施或戴焊接專用的防塵面罩。
3. 7氬弧焊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手工鎢極氬弧焊接不銹鋼,電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鎢極接負。
(2) 用交流鎢極氬弧焊機焊接不銹鋼,應采用高頻為穩(wěn)弧措施,將焊槍和焊接導線用金屬紡織線進行屏蔽。預防高頻電磁場對握焊槍和焊線雙手的刺激。
(3) 手工氬弧焊的操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扣齊鈕扣、穿絕緣鞋、戴柔軟的皮手套。在容器內施焊應戴送風式頭盔、送風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4) 氬弧焊操作場所應有良好自然通風或用換氣裝置將有害氣體和煙塵及時排出,確保操作現(xiàn)場空氣流通。操作人員應位于上風處。并應采取間歇作業(yè)法。
(5) 凡患有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器質性疾病、植物神經(jīng)功能紊亂、活動性的肺結核、肺氣腫、精神病或神經(jīng)官能癥者,不宜從事氬弧焊不銹鋼焊接作業(yè)。
(6) 打磨釷鎢極棒時,必須配戴防塵口罩和眼鏡。接觸釷鎢極棒的手應及時清洗。釷鎢極棒不得亂放,應存放在有蓋的鉛盒內,并設專人負責保管。
3. 8不銹鋼焊工酸洗和鈍化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不銹鋼酸洗鈍化使用不
銹鋼絲刷子刷焊縫時,應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來回刷。從事不銹鋼酸洗時,必須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護眼鏡、乳膠手套和膠鞋。
(2) 凡患有呼吸系統(tǒng)疾病者,不宜從事酸洗操作。
(3) 化學物品,特別是氫氟酸必須妥善保管,必須有嚴格領用手續(xù)。
(4) 酸洗鈍化后的廢液必須經(jīng)專門處理,嚴禁亂倒。
3. 9不銹鋼等金屬在用等離子切割過程中,必須遵守氬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焊接時由于電弧作用所傳導的高溫,使有色金屬受熱膨脹,當電弧停止時,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縫。
第1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鍋爐、管道安裝工
1.散裝鍋爐安裝
1. 1鍋爐基礎放線時,應將鍋爐房內的雜物清理干凈。所有的坑、洞、預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安全防護蓋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邊必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桿,中間掛水平安全網(wǎng)。
1. 2鍋爐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電源的架設,應遵守本規(guī)程暫設電工4.2.2條的規(guī)定。
1. 3鍋爐安裝施工用的照明,應不超過36v安全電壓;鍋筒應使用不超12v的低壓照明。
1. 4設備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裝牢固。拆箱的箱板應邊拆、邊清、邊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 5安裝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臺,應由架子工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搭設。并經(jīng)交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臺進料一側的防護欄桿應及時恢復。平臺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設備部件,嚴禁超負荷使用。
1. 6鍋爐本體吊裝受力點應牢固可靠。錨點嚴禁拴在磚柱、磚墻或其他不穩(wěn)固的構筑物上。
1. 7吊裝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和信號指揮的規(guī)定。兩臺卷揚機起吊一個部件時,兩臺轉速必須同步一致,嚴禁用兩臺噸位不等、轉速、轉距不一致的卷揚機動起吊一個部件或一臺設備。
1. 8安裝鍋爐鋼架橫梁時,操作人員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手不得扶在橫梁的頂端。在橫梁與立柱未焊牢之前,嚴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橫梁安裝好后,中間應掛設安全網(wǎng)。鍋爐鋼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嚴禁顛倒工序。
1. 9鍋爐的對流管退火:化鉛鍋應設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和防護眼鏡;嚴禁將潮濕鉛塊放入鉛鍋內。鋼管退火,應先將退火的管頭烘干再插入鉛鍋內,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員腳應加鞋蓋。
1. 10鍋爐本體的聯(lián)臺、護身欄、爬梯和扶手,必須隨鍋爐的安裝同步進行。
1. 11脹管時,鍋筒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拉閘斷電。往鍋筒內送風時,嚴禁用無防護罩的排風扇代替軸流風機。
1. 12焊工焊接鍋爐鋼架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焊工的有關規(guī)定。電焊機的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其他金屬結構或鋼管腳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機做冷態(tài)試車和爐排試運轉時,必須有暫設電工配合進行。
1. 14電氣控制設備、省煤器、液壓傳動裝置、鼓引風、軟化水等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分項施工工藝標準中安全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執(zhí)行,嚴禁違章作業(yè)。
1. 15安裝機電設備試運轉時,必須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不得擅自開動。大型設備試運轉應聽從專人指揮,不得任意改變或減少操作步驟。
2.快裝鍋爐安裝
2.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2鍋爐及附屬設備在水平運輸或吊裝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以起重工為主,并執(zhí)行本規(guī)程起重工有關規(guī)定。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2. 3土法吊裝使用三木搭時,三木搭構造必須有足夠的受力強度,穩(wěn)固可靠,應用鋼絲繩掛倒鏈,嚴禁使用8號鉛絲代替。
2. 4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照明的電壓應遵守本規(guī)程4.3.4的規(guī)定。
2. 5操作時使用人字梯(折梯)時,遵守本規(guī)程15.0.3的規(guī)定。
3.管 道 安 裝
3. 1管材運輸,應清理道路上的障礙物。汽車運輸必須有起重工或裝卸工配合;手推車運輸必須將管子綁扎牢固,裝卸時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不得用手直接調整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處運管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有關規(guī)定。管材堆放應放穩(wěn)放牢,不得亂堆亂放。
3. 2管材的除銹和刷漆,應在安裝之前進行。鋸斷管材時,應將管材夾在管子壓力鉗中,不得用平口虎鉗;管材應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輪鋸斷管材時,壓力應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的側面。
3. 3鏟管材破口、磨口、剔飛刺、敲焊渣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對面嚴禁有人。
3. 4煨管時,鋼絲繩在管上應綁孔牢固,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鋼絲繩的里側或隨意跨越鋼絲繩。地錨和別管用的樁子必須牢固。
3. 5管道吹洗時,排出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在吹洗和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安裝或檢修。
3. 6熬瀝青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14.2的規(guī)定。
3. 7安裝立管時,在開啟管子的預留洞口的鋼筋網(wǎng)或安全防護蓋板前應向總承包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洞口使用交結手續(xù)后,方可拆除。操作完畢應將預留洞口安全防護蓋板恢復好,蓋嚴蓋牢。
3. 8安裝冷卻塔立管時,上端與冷卻塔連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蘭蓋,必須焊好后再同冷卻塔塑料法蘭盤連接。在安裝立管施焊前,必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備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應用水澆濕石棉布堵嚴,嚴禁火星掉到下一層。
3. 9地溝或潮濕場所安裝管道,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電焊把線嚴禁裸露和破損。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電焊)手套。
3.1 0管道串動和對口時,動作要協(xié)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處。
3. 11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管溝土方施工應遵守本規(guī)程5.2的規(guī)定。
第1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司爐工)
1.鍋爐司爐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
2.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嚴禁擅離工作崗位,接班人員未到位前不得離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安全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調試定壓。
(2)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升壓試驗,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
(3) 必須每周進行一次手動試驗。
4.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將鍋爐工作壓力值用紅線標注在壓力表的盤面上。嚴禁標注在玻璃表面。鍋爐運行中應隨時觀察壓力表,壓力表的指針不得超過盤面上的紅線。如安全閥在排氣而壓力表尚未達到工作壓力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 鍋爐運行時,每班必須沖洗一次壓力表連通管,保證連通管暢通,并做回零試驗,確保壓力表靈敏有效。
(3) 鍋爐運行中發(fā)現(xiàn)鍋爐本體兩閥壓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必須標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線。
(2) 鍋爐運行時,必須嚴密觀察水位計的水面,應經(jīng)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之間并有輕微變動,如水位計中的水面呆滯不動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鍋爐運行時,水位計不得有泄漏現(xiàn)象,每班必須沖洗水位計連通管,保持連通管暢通。
6.鍋爐自動報警裝置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報警信號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7.鍋爐運行中啟閉閥門時,嚴禁身體正對著閥門操作。
8.鍋爐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裝置,在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連接,確認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掃作業(yè)前,必須將料斗固定。
9.排污作業(yè)應在鍋爐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10.停爐后進入爐膛清除積渣瘤時,應先清除上部積渣瘤。
11.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鍋筒變形,必須停爐處理。
12.燃油、燃氣鍋爐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按設備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
(2) 運行中程序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燃料源,并及時處理。
(3) 運行中發(fā)生自鎖,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嚴禁用手動開關強行啟動。
(4) 鍋爐房內嚴禁煙火。
13.運行中嚴禁敲擊鍋爐受壓元件。
14.嚴禁常壓鍋爐帶壓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