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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石油規(guī)程
石油規(guī)程涵蓋了石油行業(yè)的各個領域,包括勘探、開發(fā)、生產、運輸、儲存和銷售等環(huán)節(jié)。這些規(guī)程旨在確保作業(yè)的安全、效率和環(huán)保,防止事故的發(fā)生,保護資源,維護行業(yè)標準。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勘探規(guī)程:規(guī)定了地質調查、地震勘探、鉆井作業(yè)等步驟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準則。
2. 開發(fā)規(guī)程:涵蓋油藏工程、采油工藝和地面設施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
3. 生產規(guī)程:涉及井下作業(yè)、采油設備維護、原油處理和輸送等操作規(guī)范。
4. 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了防火防爆、應急響應、個人防護設備使用等安全措施。
5. 環(huán)保規(guī)程:指導廢物處理、污染控制和生態(tài)恢復等環(huán)境保護工作。
6. 質量管理規(guī)程:設定產品質量標準,確保產品從源頭到市場的全程質量監(jiān)控。
7. 運輸規(guī)程:規(guī)定了管道、船舶、鐵路和公路運輸的安全操作流程。
8. 儲存規(guī)程:涉及原油和成品油的存儲設施、裝卸操作及庫存管理。
9. 銷售規(guī)程:涵蓋市場分析、合同簽訂、價格策略和客戶服務等商業(yè)活動。
標準
石油規(guī)程的標準制定基于國際、國家和行業(yè)組織的規(guī)定,如api(美國石油學會)、iso(國際標準化組織)和國內的gb標準等。這些標準確保了全球石油行業(yè)的統(tǒng)一性和互操作性,促進技術進步和國際合作。具體標準包括:
1. api標準:涉及石油設備、材料、操作和測試方法,如api rp 5a5(套管設計)和api 6a(井口設備)。
2. iso標準:涵蓋環(huán)境管理、質量管理、健康與安全等領域,如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和iso 14001(環(huán)境管理體系)。
3. gb標準:中國國家標準,規(guī)定了石油行業(yè)在中國的具體操作和技術要求,如gb/t 17820(天然氣)和gb 20950(成品油零售企業(yè)經營條件)。
是什么意思
石油規(guī)程的意義在于為石油行業(y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提供明確的操作指南和評估基準,確保作業(yè)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續(xù)。它們不僅保護了工人生命安全,減少了環(huán)境污染,還促進了技術革新,提高了經濟效益。這些規(guī)程也是監(jiān)管機構對企業(yè)進行合規(guī)性檢查的重要依據,確保了市場的公平競爭和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因此,理解和遵守石油規(guī)程對于每一個石油企業(yè)至關重要,無論是大型跨國公司還是小型本地運營商,都需要將規(guī)程融入日常運營,以實現最佳實踐和持續(xù)改進。
石油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液化石油氣站油品測量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認真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安全通則》。
第二條 嚴禁攜帶手機、傳呼機、對講機等移動通訊工具進入罐區(qū)。
第三條 作業(yè)前要清除扶梯和罐頂上積水、積雪、浮冰等雜物。隨時檢查扶手和踏板及焊口,如有開焊或銹蝕嚴重時應在采取可靠整改措施后方可上罐。
第四條 開啟量油孔蓋時要站在上風處,關閉量油孔蓋時動作要輕并擰緊螺栓。
第五條 測量時必須從固定測量點將量油尺垂直放入油罐,當量油尺鉈接近罐底約20cm時,應放慢速度不得沖擊罐底。尺鉈觸底,迅速將尺垂直向上提起。
第六條 卸油時,要測量卸油前高度,卸油后待油面平穩(wěn)油氣濃度降低,15分鐘后方可計量。卸油時停止加油作業(yè)。
第七條 測量后將尺帶擦拭干凈收好,不得散放在操作地點。
第八條 大風及雷雨天氣應停止測量作業(yè)。
第九條 立式油罐登罐前應得到主管領導批準。要有專人監(jiān)護并監(jiān)督作業(yè)人員系好安全帶。
第十條 六級以上強風、雷雨、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從事登高作業(yè)。無關人員不得上罐。
第十一條 計量用手電筒必須是防爆型。
第2篇 液化石油氣火災應急措施規(guī)程
1、液化石油氣泄漏失火,必須盡快進行撲救。撲救越及時越易撲滅,損失也越小。撲救液化石油氣要講究方法,不然還可能把事故擴大。
2、如液化石油氣漏氣著火,火勢不大的,要馬上疏散人員保持鎮(zhèn)靜,絕對不能驚慌失措,首先用干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將火撲滅,然后關上氣瓶的角閥或管道氣的總閥門。
3、如液化石油氣瓶角閥漏氣著火,先用干粉滅火器將火撲滅,然后用毛巾或濕布墊著手關閉氣瓶角閥。
4、在撲救液化石油氣火災時,如果發(fā)現火焰發(fā)白并且伴有“吱吱”聲響,瓶體出現顫抖搖晃時,這是爆炸前的征兆,應立即撤離危險區(qū)域,避免造成不應有的人中傷亡事故,同時打119電話報警。
5、火災現場或其附近還有其他氣瓶時,應立即將其挪到遠處,防止被燃烤爆破。
6、當事故現場火災危及到人身燒傷,即緊急把傷者隔離火源,并把火撲滅,輕度燒傷可即包扎處理,中、重度燒傷者馬上送醫(yī)院治療,并進行醫(yī)學觀察。
第3篇 飯店賓館液化石油氣供氣室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液化石油氣供氣室操作人員(保管員)須經過消防部門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2.值班人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把安全防火防爆工作放在首位,確保正常安全用氣。
3.鋼瓶嚴禁在地上拖拉,開啟總閥門應與各用氣點值班人員及時聯系,并做好各種操作記錄。
4.值班人員進供氣室操作前,應先開啟防爆排氣扇,排除可能積沉的液化氣,然后再進入供氣室操作。
5.調換用完的鋼瓶,必須先關集氣缸的角閥,后關空鋼瓶的角閥,方能脫開皮管。
6.調上滿裝的鋼瓶時,必須先接好皮管,再開鋼瓶角閥最后再開集氣缸角閥。
7.鋼瓶裝接前要檢查接口橡膠密封是否完好,每裝接一只鋼瓶后都必須用肥皂水檢查各接口是否漏氣。
8.減壓閥和各接口的各種橡膠密封圈要定期檢查,發(fā)現老化要立即更換。
9.鋼瓶要定期進行耐壓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更新。
10.如發(fā)現調壓器損壞失靈,應將前后閥門關閉,立即更換。
11.如發(fā)現集氣缸上壓力表失靈,應及時更換。
12.裝御液化氣鋼瓶時要注意安全,嚴禁鋼瓶之間相撞,除正在供氣的鋼瓶外,其余鋼瓶都應擰緊角閥,戴好防護罩。
13.鋼瓶在任何時候都要保持直立狀態(tài),不得橫臥。
14.運輸過程中,應帶好滅火器材,專車裝運,嚴格遵守消防支隊和液化氣公司的一切有關防火安全規(guī)則。
16.供氣室的燃氣量不超過三天的用量。
15.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4篇 石油測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前言
1 范圍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3安全管理
4生產準備和吊裝
4.1 生產準備
4.2 吊裝
5 現場施工安全要求
5.1 通則
5.2 裸眼井測井
5.3 生產井測井
5.4 復雜井測測
6 車輛交通安全
7 測井作業(yè)資格認可和安全檢查
7.1 測井作業(yè)資格認可
7.2 安全檢查
8 安全標志
8.1 安全標志
8.2 檢測儀器
8.3 防護用品
9 放射源的領取、運輸和使用
9.1 放射源的領取和運輸
9.2 放射源的使用
10 爆炸物品的領取、運輸和使用
10.01爆炸物品的領取和運輸
10.02 爆炸物品的使用
11 放射源和爆炸物品事故處理
前言
本標準是對sy5726-1995《石油測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的修訂,并將sy6204-1996《灘海測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的內容納入本標準。
本標準與sy5726-1995和sy6204-199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目次。
――增加了12個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本版中第2章)。
――增加了電纜連接器、拉力棒更換和電纜進行檢定的具體規(guī)定(本版中 4.1.7,4.1.8)。
――增加了測井設備的吊環(huán)、吊索應定期檢查和探傷(本版中4.2.7)。
――增加了測井監(jiān)督參加班前會和hse內容(本版中5.1.3)。
――增加了在測井過程中,隊長應進行巡回檢查并做記錄。測井完畢應回收廢棄物(本版中5.1.15)。
――增加了井口防噴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密封件(本版中5.3.1)。
――增加了測井作業(yè)期間應有防止機械傷害措施(本版中5.3.4)。
――增加了出車前,應對車輛進行系統(tǒng)檢查(本版中6.1)。
――增加了放射性同位素登記證(本版中7.1.1)。
――增加了持證上崗的內容(本版中7.1.3)。
――增加了測井作業(yè)完畢后,應將污染物帶回指定地點進行處理(本版中9.2.8)。
――增加了爆炸物品宜采用專車運輸(本版中10.1.11)。
――增加了爆炸物品的銷毀(本版中10.2.13)。
――修改合并了生產準備和吊裝(本版中第4章;sy5726-1995第4章,sy6204-1996第5章)。
――修改合并了現場施工安全要求(本版中第5章;sy5726-1995第5章,sy6204-1996第8章)。
――修改了測井作業(yè)資格認可和安全檢查(本版中第7章;sy6204-1996第3章)。
――修改了當心電離輻射(本版中9.2.1;sy6204-1996中的6.2.1)。
――刪除了sy5726-1995中2衛(wèi)監(jiān)發(fā)〔1191〕38號文件、gb8922-88、sy5131-87、sy6204中4.3.1。
本標準從生效之日起,同時代替sy5726-1995和sy6204-1996。
本標準由石油工業(yè)安全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石油集團測井有限公司華北事業(yè)部。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勝利石油管理局測井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六有、張獻洪、李東、范方文、朗佃世。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sy6204-1996;
――sy5726-1995。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陸地和淺海石油測井、井壁取心、射孔作業(yè)中資格認可、放射性物品與爆炸物品運輸及監(jiān)護、勞動防護、測井生產準備、現場作業(yè)等施工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陸地和淺海石油測井、井壁取心、射孔作業(yè)。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2702-1990 爆炸品保險箱gb2894-1996 安全標志
gb18871-2002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gbz118-2002 油(氣)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測井衛(wèi)生防護標準
gbz142-2002 油(氣)田測井和密封型放射源衛(wèi)生防護標準
sy/t5326-2002 撞擊式井壁取心技術規(guī)程
sy5436-1998 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儲存、運輸和使用的安全規(guī)定
sy/t5600-2002 裸眼井、套管井測井作業(yè)技術規(guī)程
sy/t6341-1998 首次出海人員的培訓程序
sy/t6345-1998 淺海石油作業(yè)人員安全資格
sy/t6501-2000 淺海石油作業(yè)放射性及爆炸物品安全規(guī)程
sy/t6502-2000 淺海石油作業(yè)人員逃生和救生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sy/t6504-2000 淺海石油作業(yè)硫化氫防護安全規(guī)定
sy/t6548-2003 油礦承荷電纜、電纜連接器使用和維護規(guī)范
3 安全管理
3.1 各測井生產單位的行政正職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并指定安全管理體系中管理者代表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組織領導工作,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3.2 測井隊應設安全員,在施工前應進行安全講話,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該隊各種安全制度的落實。
3.3 測井隊及其相關班組,每周應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
3.4 在測井作業(yè)中若發(fā)生事故,應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系,并按本級管理權限積極處理,同時向主管部門匯報。
3.5 車庫、車輛、工房應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設施,電器設施設置應規(guī)范、合理,并有專人負責。
3.6 密封源管理與使用按gbz142-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非密封源的管理與使用按gbz118-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 生產準備和吊裝
4.1 生產準備
4.1.1 儀器、設備、車輛應定期保養(yǎng),按照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扭緊、調整、防腐)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并記錄。
4.1.2 在測井作業(yè)前,應識別和查找各種影響安全生產的隱患,制定與實施相應的控制和預防措施。并記錄。
4.1.3 測井車接地良好,地面儀器、車輛儀表應完好無損,電器系統(tǒng)不應有短路和漏電現象,電纜絕緣、電阻值應達到規(guī)定要求,并記錄。
4.1.4 天地滑輪應及時清洗保養(yǎng),做到萬向頭靈活好用,零部件無松動,滑輪不擺動,牢固可靠。
4.1.5 固定地滑輪尾鏈應完好無損,承受拉力不低于120kn,并定期檢驗。
4.1.6 井口電動機齒輪嚙合良好,銷子及齒輪軸不松、不曠。深度丈量系統(tǒng)、張力傳感系統(tǒng)工作良好,定期按標準校準,并記錄。
4.1.7 定期檢查絞車系統(tǒng)固定處,應無開焊、脫焊;深度、張力傳感系統(tǒng)、電纜連接器(馬籠頭)和魚雷應定期檢查保養(yǎng),并記錄。
4.1.8 拉力棒應定期更換或遇較大拉力后及時更換,按sy/t6548-2003中16.4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應有使用檔案。電纜應按sy/t6548-2003中第11章的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定并記錄檢定結果。
4.1.9 測井隊上井前應按測井任務書要求對測井儀器進行操作檢查。將儀器及專用器具固定牢靠,并采取相應的防震措施。
4.2 吊裝
4.2.1 設備吊裝前,測井作業(yè)人員應了解吊裝設備的吊升能力,勘察設備擺放位置,確定吊裝方法。
4.2.2 井下儀器吊裝應放在便于測井施工的位置。
4.2.3 貯源箱、雷管保險箱、射孔彈保險箱均應單獨吊裝。
4.2.4 雷雨天氣停止吊裝爆炸物品。
4.2.5 每次乘吊籃人數不應超過6人。
4.2.6 吊裝過程中不允許人員在生物下面站立或通過。
4.2.7 測井設備的吊環(huán)、吊索應定期檢查和探傷,并記錄其結果。
5 現場施工安全要求
5.1 通則
5.1.1 制定施工方案按sy/t5600-2002中的4.4.2執(zhí)行。
5.1.2裸眼井、套管井測井作業(yè)按sy/t5600-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1.3 測井作業(yè)前,隊長應按測井通知單要求向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詳細了解井下情況和井場安全要求,召開班前會,應要求測井監(jiān)督及相關人員參加。在作業(yè)前提出安全要求應有會議記錄,并將有關數據書面通知操作工程師和絞車操作者。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應指定專人配合測井施工。
5.1.4 測井作業(yè)時,測井人員應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作業(yè)區(qū)域內應戴安全帽,應遵守井場防火防爆安全制度,不動用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設備或不攀登高層平臺。
5.1.5 測井施工前,應放好絞車掩木,復雜井施工時應對絞車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絞車后滑。
5.1.6 氣井施工,發(fā)動機的排氣管應戴阻火器,測井設備擺放應充分考慮風向。
5.1.7 接外引電源應有人監(jiān)護,應站在絕緣物上,戴絕緣手套接線。
5.1.8 絞車和井口應保持聯絡暢通。夜間施工,井場應保障照明良好。
5.1.9 在上提電纜時,絞車操作者應注意觀察張力變化,如遇張力突然增大,且接近最大安全拉力時,應及時下放電纜,上下活動,待張力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上提電纜。
5.1.10 測井作業(yè)時,應協(xié)調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及時清除鉆臺作業(yè)面上的鉆井液。冬季測井施工,應用蒸汽及時清除深度丈量輪和電纜上的結冰。測井作業(yè)時,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不應進行影響測井施工的作業(yè)及大負荷用電。
5.1.11 下井儀器應正確連接,牢固可靠。出入井口時,應有專人在井口指揮。絞車到井口的距離應大于25m,并設置有緊急撤離通道。
5.1.12 電纜在運行時,絞車后不應站人,不應觸摸和跨越電纜。
5.1.13 儀器車和絞車上使用電取暖器時,應遠離易燃物,負荷不得超過3kw,應各自單拉電源線。不應使用電爐絲直接散熱的電爐;車上無人時,應切斷電源。
5.1.14 遇有七級以上大風、暴雨、雷電、大霧惡劣天氣,應暫停測井作業(yè);若正在進行測井作業(yè),應將儀器起入套管內。
5.1.15 在測井過程中,隊長應進行巡回檢查并做記錄。測井完畢應回收廢棄物。
5.2 裸眼井測井
5.2.1 裸眼井段電纜靜止不應超過3min(特殊施工除外)。儀器起下速度應均勻,不應超過4000m/h,距井底200m應減速慢下;進套管鞋時,起速不應超過600m/h,儀器上起離井口約300m時,應有專人在井口指揮,減速慢起。
5.2.2 在井口裝卸放射源,應先將井口蓋好,按sy/t5600-2002中的4.1.5執(zhí)行。
5.3 生產井測井
5.3.1 井口防噴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密封件。
5.3.2 進行生產井測井作業(yè),打開井口閥門前應檢查井口防噴裝置、儀器防掉器等各部分的連接及密封狀況。
5.3.3 開啟和關閉各閥門,應站在閥門側面。開啟時應緩慢進行,待閥門上下壓力平衡后,方可將閥門完全打開。
5.3.4 抽油機井測井作業(yè),安裝拆卸井口時,抽油機應停止工作,測井作業(yè)期間應有防止機械傷害措施。
5.3.5 儀器上提距井口300m減速,距井口50m時人拽電纜。經確認儀器全部進入防噴管后,關閉防掉器。拆卸井口裝置前各閥門應關嚴,將防噴裝置內余壓放凈。在進行環(huán)空測井作業(yè)時,應檢查偏心井口轉盤是否靈活,儀器在油管與套管的環(huán)形空間內起下速度不應超過900m/h。若發(fā)現電纜纏繞油管,應首次采用轉動偏心井口的方法解纏。
5.4 復雜井測井
5.4.1 復雜井測井作業(yè),應事先編制施工方案,報請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前應向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通行方案相關情況。
5.4.2 下井儀器遇阻,若在同一井段遇阻三次,應記錄遇阻曲線,并由鉆井隊下鉆通井后再進行測井作業(yè)。
5.4.3 儀器遇卡時,應立即通告井隊并報主管部門。在解卡過程中,測井隊允許的最大凈拉力值不應超過拉力棒額定拉斷力的75%;如仍不能解卡,應用同等張力拉緊電纜,進一步研究解卡措施。
5.4.4 在處理解卡事故上提電纜時,除擔任指揮的人員外,鉆井和測井人員應撤離到值班房和車內,其他人員一律撤出井場。
5.4.5 在測井過程中,若有井涌跡象,應將下井儀器慢速起過高壓地層,然后快速起出井口停止測井作業(yè)。
5.4.6 遇有硫化氫或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特殊測井作業(yè)時,應按sy/t5604-2000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制定出測井方案,待批準后方可進行測井作業(yè)。
6 車輛交通安全
6.1 出車前,應對車輛進行系統(tǒng)檢查。隊長和安全員進行安全講話,指定行駛路線。
6.2 駕駛員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車隊行駛保持車距。長途行車,中途應停車檢查。
6.3 遇有冰雪路面、通過橋涵或涉水以及風雪、雨霧天氣,應減速行駛,必要時應人先探路,確保行駛安全。
6.4 回場后,駕駛員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yǎng)、檢修。
7 測井作業(yè)資格認可和安全檢查
7.1 測井作業(yè)資格認可
7.1.1 作業(yè)單位應具有“放射性同位素許可證”、“放射性同位素登記證”、“危險品運輸許可證”、“火工品使用證”、“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
7.1.2 出海施工單位應經企業(yè)生產主管部門認可。
7.1.3 陸地測井作業(yè)人員應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爆破員工作業(yè)證”等相關證件,海上測井作業(yè)人員還應持有“海上求生”、“救生艇筏操縱”、“平臺消防”、“海上急救”培訓合格證書,并按sy/t6345-1998,sy/t6501-2000,sy/t6502-2000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1.4 出海作業(yè)人員,應接受海上石油作業(yè)安全救生知識短期培訓,按sy/t6341-1998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1.5 所使用的設備應有有資格單位頒發(fā)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書。
7.1.6 所使用的放射性活度測量儀應有“校檢合格證”。
7.2 安全檢查
7.2.1 出海施工前,應將平臺編號、作業(yè)內容、出發(fā)時間和人員名單報單位安全部門備案。
7.2.2 施工單位安全監(jiān)督人員應對施工安全組織、安全措施等實施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7.2.3 施工單位安全監(jiān)督人員發(fā)現有可能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和安全的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或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8 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
8.1 安全標志
8.1.1 運輸放射源和爆炸物品的車輛(船舶)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
8.1.2 測井施工作業(yè)使用放射源和爆炸物品的現場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
8.1.3 標志應符合gb2894-1996中4.2.4和gb18871-2002中附錄f的規(guī)定。
8.2 檢測儀器
8.2.1 測井小隊應配備便攜式放射性劑量監(jiān)測儀,定期檢查并記錄。
8.2.2 從事放射性的測井人員每人應配備個人放射性劑量計,定期檢查并記錄。
8.2.3 在可能含有h2s等有毒、有害氣體井作業(yè)時,測井小隊應配備一臺便攜式h2s氣體監(jiān)測報警儀,定期檢查并記錄。
8.3 防護用品
8.3.1 測井人員應按相關的規(guī)定配備防護用品。
8.3.2 出海測井作業(yè)人員,均應配備救生衣。
8.3.3 裝卸放射源的人員應按sy/t5600-2002中4.1.5的規(guī)定執(zhí)行。
8.3.4 裝卸、押運爆炸物品的人員應按sy5436-1998的規(guī)定執(zhí)行。
9 放射源的領取、運輸和使用
9.1 放射源的領取和運輸
9.1.1 測井隊應配護源工。
9.1.2 護源工負責放射源領取、押運、使用、現場保管及交還。
9.1.3 領源時,護源工應持生產主管部門(調度室)簽發(fā)的“領源通知單”到源庫領取放射源,并與源庫保管員辦理檢查和交接手續(xù)。
9.1.4 護源工將放射源裝入運源車,檢查無誤后鎖閉車門。
9.1.5 運源車宜采用運源專用車。
9.1.6 運源車應按指定路線行駛,不應搭乘無關人員,不應在人口稠密和危險區(qū)段停留。中途停車、住宿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
9.2 放射源的使用
9.2.1 專用貯源箱應符合gb18871-2002中附錄f的規(guī)定,設有“當心電離輻射”標志。淺海測井專用的貯箱應設浮標。
9.2.2 淺海施工時,專用貯源箱應放在鉆井平臺的專用釋放架上或指定區(qū)域。
9.2.3 裝卸放射源時應使用專用工具,圈閉相應的作業(yè)區(qū)域,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9.2.4 起吊載源儀器時,應使用專用工具,工作人員不應觸摸儀器源室。
9.2.5 施工返回后,應直接將放射送交源庫,并與保管員辦理入庫手續(xù)。
9.2.6 放射性測井工作人員的劑量限值、應急照射情況的干預按gb18871-2002中4.3.2、附錄b、第10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9.2.7 放射源及載源設備性能檢驗按gbz142-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
9.2.8 測井作業(yè)完畢后,應將污染物帶回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10 爆炸物品的領取、運輸和使用
10.1 爆炸物品的領取和運輸
10.1.1 測井小隊應配護炮工。
10.1.2 護炮工負責爆炸物品從庫房領出、押運、使用、現場保管及把剩余爆炸物品交還庫房。
10.1.3 護炮工和保管員雙方核對無誤后辦理領取手續(xù)。
10.1.4 護炮工持“施工通知單”領取爆炸物品。
10.1.5 護炮工領取雷管時應使用手提保險箱,由保管員直接將雷管導線短路后放入保險箱內。
10.1.6 運輸射孔彈和雷管時,應分別存放在不同的保險箱內,分車運輸,應由專人監(jiān)護。保險箱應符合gb2702-1990的規(guī)定。
10.1.7 運輸爆炸物品的保險箱,應固定牢靠。
10.1.8 道路、天氣良好的情況下,汽車行駛速度不應超過60km/h;在因揚塵、暴風雪等引起能見度低時,汽車行駛速度應在20km/h以下。
10.1.9 運輸爆炸物品的車輛應按指定路線行駛,不許無關人員搭乘。
10.1.10 途中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放在離建筑物200m以外的地帶。
10.1.11 爆炸物品宜采用專車運輸。
10.2 爆炸物品的使用
10.2.1 在鉆井平臺上(現場)存放爆炸物品時,應放在專用釋放架上或指定區(qū)域。
10.2.2 射孔時平臺上(現場)不應使用電、氣焊。平臺上或??吭谄脚_(作業(yè)現場)周圍的船舶(車輛、人員)不應使用無線電通信設備。
10.2.3 裝炮時應選擇離開井口3m以外的工作區(qū),圈閉相應的作業(yè)區(qū)域。
10.2.4 聯炮前,操作工程師應拔掉點火開關鑰匙和接線排上的短路插頭,開關鑰匙交測井隊長保管。
10.2.5 在井口進行接線時,應將槍身全部下入井內,電纜纜芯對地短路放電后方可接通;未起爆的槍身起出井口前,應先斷開引線并絕緣好后,方可起出井口。
10.2.6 未起爆的槍身或已裝好的槍身不再進行施工時,應在圈閉相應的作業(yè)區(qū)域內及時拆除雷管和射孔彈。
10.2.7 下過井的雷管不應再用。
10.2.8 撞擊式井壁取心器的安全使用按sy/t5326-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0.2.9 檢測雷管時應使用爆破歐姆表測量。
10.2.10 下深未超過200m,不應檢測井內的槍身或爆炸筒。
10.2.11 不應在大霧、雷雨、七級風以上(含七級)天氣及夜間開始射孔和爆炸作業(yè)。
10.2.12 施工結束返回后,應直接將剩余爆炸物品送交庫房,并與保管員辦理交接手續(xù)。
10.2.13 爆炸物品的銷毀,按sy5436-1998中第8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1 放射源和爆炸物品事故處理
11.1 凡發(fā)生放射源、爆炸物品事故后,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故的影響,防止事故擴大。
11.2 凡發(fā)生放射源、爆炸物品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按gbz118-2002和sy5436-1998的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11.3 放射事故的處理原則與應急措施,按gbz118-2002附錄a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陸地和淺海石油測井、井壁取心、射孔作業(yè)中資格認可、放射性物品與爆炸物品運輸及監(jiān)護、勞動防護、測井生產準備、現場作業(yè)等施工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陸地和淺海石油測井、井壁取心、射孔作業(yè)。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2702-1990 爆炸品保險箱gb2894-1996 安全標志
gb18871-2002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gbz118-2002 油(氣)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測井衛(wèi)生防護標準
gbz142-2002 油(氣)田測井和密封型放射源衛(wèi)生防護標準
sy/t5326-2002 撞擊式井壁取心技術規(guī)程
sy5436-1998 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儲存、運輸和使用的安全規(guī)定
sy/t5600-2002 裸眼井、套管井測井作業(yè)技術規(guī)程
sy/t6341-1998 首次出海人員的培訓程序
sy/t6345-1998 淺海石油作業(yè)人員安全資格
sy/t6501-2000 淺海石油作業(yè)放射性及爆炸物品安全規(guī)程
sy/t6502-2000 淺海石油作業(yè)人員逃生和救生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sy/t6504-2000 淺海石油作業(yè)硫化氫防護安全規(guī)定
sy/t6548-2003 油礦承荷電纜、電纜連接器使用和維護規(guī)范
3 安全管理
3.1 各測井生產單位的行政正職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并指定安全管理體系中管理者代表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組織領導工作,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3.2 測井隊應設安全員,在施工前應進行安全講話,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該隊各種安全制度的落實。
3.3 測井隊及其相關班組,每周應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
3.4 在測井作業(yè)中若發(fā)生事故,應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系,并按本級管理權限積極處理,同時向主管部門匯報。
3.5 車庫、車輛、工房應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設施,電器設施設置應規(guī)范、合理,并有專人負責。
3.6 密封源管理與使用按gbz142-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非密封源的管理與使用按gbz118-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 生產準備和吊裝
4.1 生產準備
4.1.1 儀器、設備、車輛應定期保養(yǎng),按照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扭緊、調整、防腐)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并記錄。
4.1.2 在測井作業(yè)前,應識別和查找各種影響安全生產的隱患,制定與實施相應的控制和預防措施。并記錄。
4.1.3 測井車接地良好,地面儀器、車輛儀表應完好無損,電器系統(tǒng)不應有短路和漏電現象,電纜絕緣、電阻值應達到規(guī)定要求,并記錄。
4.1.4 天地滑輪應及時清洗保養(yǎng),做到萬向頭靈活好用,零部件無松動,滑輪不擺動,牢固可靠。
4.1.5 固定地滑輪尾鏈應完好無損,承受拉力不低于120kn,并定期檢驗。
4.1.6 井口電動機齒輪嚙合良好,銷子及齒輪軸不松、不曠。深度丈量系統(tǒng)、張力傳感系統(tǒng)工作良好,定期按標準校準,并記錄。
4.1.7 定期檢查絞車系統(tǒng)固定處,應無開焊、脫焊;深度、張力傳感系統(tǒng)、電纜連接器(馬籠頭)和魚雷應定期檢查保養(yǎng),并記錄。
4.1.8 拉力棒應定期更換或遇較大拉力后及時更換,按sy/t6548-2003中16.4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應有使用檔案。電纜應按sy/t6548-2003中第11章的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定并記錄檢定結果。
4.1.9 測井隊上井前應按測井任務書要求對測井儀器進行操作檢查。將儀器及專用器具固定牢靠,并采取相應的防震措施。
4.2 吊裝
4.2.1 設備吊裝前,測井作業(yè)人員應了解吊裝設備的吊升能力,勘察設備擺放位置,確定吊裝方法。
4.2.2 井下儀器吊裝應放在便于測井施工的位置。
4.2.3 貯源箱、雷管保險箱、射孔彈保險箱均應單獨吊裝。
4.2.4 雷雨天氣停止吊裝爆炸物品。
4.2.5 每次乘吊籃人數不應超過6人。
4.2.6 吊裝過程中不允許人員在生物下面站立或通過。
4.2.7 測井設備的吊環(huán)、吊索應定期檢查和探傷,并記錄其結果。
5 現場施工安全要求
5.1 通則
5.1.1 制定施工方案按sy/t5600-2002中的4.4.2執(zhí)行。
5.1.2裸眼井、套管井測井作業(yè)按sy/t5600-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1.3 測井作業(yè)前,隊長應按測井通知單要求向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詳細了解井下情況和井場安全要求,召開班前會,應要求測井監(jiān)督及相關人員參加。在作業(yè)前提出安全要求應有會議記錄,并將有關數據書面通知操作工程師和絞車操作者。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應指定專人配合測井施工。
5.1.4 測井作業(yè)時,測井人員應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作業(yè)區(qū)域內應戴安全帽,應遵守井場防火防爆安全制度,不動用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設備或不攀登高層平臺。
5.1.5 測井施工前,應放好絞車掩木,復雜井施工時應對絞車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絞車后滑。
5.1.6 氣井施工,發(fā)動機的排氣管應戴阻火器,測井設備擺放應充分考慮風向。
5.1.7 接外引電源應有人監(jiān)護,應站在絕緣物上,戴絕緣手套接線。
5.1.8 絞車和井口應保持聯絡暢通。夜間施工,井場應保障照明良好。
5.1.9 在上提電纜時,絞車操作者應注意觀察張力變化,如遇張力突然增大,且接近最大安全拉力時,應及時下放電纜,上下活動,待張力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上提電纜。
5.1.10 測井作業(yè)時,應協(xié)調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及時清除鉆臺作業(yè)面上的鉆井液。冬季測井施工,應用蒸汽及時清除深度丈量輪和電纜上的結冰。測井作業(yè)時,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不應進行影響測井施工的作業(yè)及大負荷用電。
5.1.11 下井儀器應正確連接,牢固可靠。出入井口時,應有專人在井口指揮。絞車到井口的距離應大于25m,并設置有緊急撤離通道。
5.1.12 電纜在運行時,絞車后不應站人,不應觸摸和跨越電纜。
5.1.13 儀器車和絞車上使用電取暖器時,應遠離易燃物,負荷不得超過3kw,應各自單拉電源線。不應使用電爐絲直接散熱的電爐;車上無人時,應切斷電源。
5.1.14 遇有七級以上大風、暴雨、雷電、大霧惡劣天氣,應暫停測井作業(yè);若正在進行測井作業(yè),應將儀器起入套管內。
5.1.15 在測井過程中,隊長應進行巡回檢查并做記錄。測井完畢應回收廢棄物。
5.2 裸眼井測井
5.2.1 裸眼井段電纜靜止不應超過3min(特殊施工除外)。儀器起下速度應均勻,不應超過4000m/h,距井底200m應減速慢下;進套管鞋時,起速不應超過600m/h,儀器上起離井口約300m時,應有專人在井口指揮,減速慢起。
5.2.2 在井口裝卸放射源,應先將井口蓋好,按sy/t5600-2002中的4.1.5執(zhí)行。
5.3 生產井測井
5.3.1 井口防噴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密封件。
5.3.2 進行生產井測井作業(yè),打開井口閥門前應檢查井口防噴裝置、儀器防掉器等各部分的連接及密封狀況。
5.3.3 開啟和關閉各閥門,應站在閥門側面。開啟時應緩慢進行,待閥門上下壓力平衡后,方可將閥門完全打開。
5.3.4 抽油機井測井作業(yè),安裝拆卸井口時,抽油機應停止工作,測井作業(yè)期間應有防止機械傷害措施。
5.3.5 儀器上提距井口300m減速,距井口50m時人拽電纜。經確認儀器全部進入防噴管后,關閉防掉器。拆卸井口裝置前各閥門應關嚴,將防噴裝置內余壓放凈。在進行環(huán)空測井作業(yè)時,應檢查偏心井口轉盤是否靈活,儀器在油管與套管的環(huán)形空間內起下速度不應超過900m/h。若發(fā)現電纜纏繞油管,應首次采用轉動偏心井口的方法解纏。
5.4 復雜井測井
5.4.1 復雜井測井作業(yè),應事先編制施工方案,報請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前應向鉆井隊(作業(yè)隊、采油隊)通行方案相關情況。
5.4.2 下井儀器遇阻,若在同一井段遇阻三次,應記錄遇阻曲線,并由鉆井隊下鉆通井后再進行測井作業(yè)。
5.4.3 儀器遇卡時,應立即通告井隊并報主管部門。在解卡過程中,測井隊允許的最大凈拉力值不應超過拉力棒額定拉斷力的75%;如仍不能解卡,應用同等張力拉緊電纜,進一步研究解卡措施。
5.4.4 在處理解卡事故上提電纜時,除擔任指揮的人員外,鉆井和測井人員應撤離到值班房和車內,其他人員一律撤出井場。
5.4.5 在測井過程中,若有井涌跡象,應將下井儀器慢速起過高壓地層,然后快速起出井口停止測井作業(yè)。
5.4.6 遇有硫化氫或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特殊測井作業(yè)時,應按sy/t5604-2000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制定出測井方案,待批準后方可進行測井作業(yè)。
6 車輛交通安全
6.1 出車前,應對車輛進行系統(tǒng)檢查。隊長和安全員進行安全講話,指定行駛路線。
6.2 駕駛員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車隊行駛保持車距。長途行車,中途應停車檢查。
6.3 遇有冰雪路面、通過橋涵或涉水以及風雪、雨霧天氣,應減速行駛,必要時應人先探路,確保行駛安全。
6.4 回場后,駕駛員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yǎng)、檢修。
7 測井作業(yè)資格認可和安全檢查
7.1 測井作業(yè)資格認可
7.1.1 作業(yè)單位應具有“放射性同位素許可證”、“放射性同位素登記證”、“危險品運輸許可證”、“火工品使用證”、“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
7.1.2 出海施工單位應經企業(yè)生產主管部門認可。
7.1.3 陸地測井作業(yè)人員應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爆破員工作業(yè)證”等相關證件,海上測井作業(yè)人員還應持有“海上求生”、“救生艇筏操縱”、“平臺消防”、“海上急救”培訓合格證書,并按sy/t6345-1998,sy/t6501-2000,sy/t6502-2000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1.4 出海作業(yè)人員,應接受海上石油作業(yè)安全救生知識短期培訓,按sy/t6341-1998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1.5 所使用的設備應有有資格單位頒發(fā)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書。
7.1.6 所使用的放射性活度測量儀應有“校檢合格證”。
7.2 安全檢查
7.2.1 出海施工前,應將平臺編號、作業(yè)內容、出發(fā)時間和人員名單報單位安全部門備案。
7.2.2 施工單位安全監(jiān)督人員應對施工安全組織、安全措施等實施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7.2.3 施工單位安全監(jiān)督人員發(fā)現有可能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和安全的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或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8 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
8.1 安全標志
8.1.1 運輸放射源和爆炸物品的車輛(船舶)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
8.1.2 測井施工作業(yè)使用放射源和爆炸物品的現場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
8.1.3 標志應符合gb2894-1996中4.2.4和gb18871-2002中附錄f的規(guī)定。
8.2 檢測儀器
8.2.1 測井小隊應配備便攜式放射性劑量監(jiān)測儀,定期檢查并記錄。
8.2.2 從事放射性的測井人員每人應配備個人放射性劑量計,定期檢查并記錄。
8.2.3 在可能含有h2s等有毒、有害氣體井作業(yè)時,測井小隊應配備一臺便攜式h2s氣體監(jiān)測報警儀,定期檢查并記錄。
8.3 防護用品
8.3.1 測井人員應按相關的規(guī)定配備防護用品。
8.3.2 出海測井作業(yè)人員,均應配備救生衣。
8.3.3 裝卸放射源的人員應按sy/t5600-2002中4.1.5的規(guī)定執(zhí)行。
8.3.4 裝卸、押運爆炸物品的人員應按sy5436-1998的規(guī)定執(zhí)行。
9 放射源的領取、運輸和使用
9.1 放射源的領取和運輸
9.1.1 測井隊應配護源工。
9.1.2 護源工負責放射源領取、押運、使用、現場保管及交還。
9.1.3 領源時,護源工應持生產主管部門(調度室)簽發(fā)的“領源通知單”到源庫領取放射源,并與源庫保管員辦理檢查和交接手續(xù)。
9.1.4 護源工將放射源裝入運源車,檢查無誤后鎖閉車門。
9.1.5 運源車宜采用運源專用車。
9.1.6 運源車應按指定路線行駛,不應搭乘無關人員,不應在人口稠密和危險區(qū)段停留。中途停車、住宿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
9.2 放射源的使用
9.2.1 專用貯源箱應符合gb18871-2002中附錄f的規(guī)定,設有“當心電離輻射”標志。淺海測井專用的貯箱應設浮標。
9.2.2 淺海施工時,專用貯源箱應放在鉆井平臺的專用釋放架上或指定區(qū)域。
9.2.3 裝卸放射源時應使用專用工具,圈閉相應的作業(yè)區(qū)域,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9.2.4 起吊載源儀器時,應使用專用工具,工作人員不應觸摸儀器源室。
9.2.5 施工返回后,應直接將放射送交源庫,并與保管員辦理入庫手續(xù)。
9.2.6 放射性測井工作人員的劑量限值、應急照射情況的干預按gb18871-2002中4.3.2、附錄b、第10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9.2.7 放射源及載源設備性能檢驗按gbz142-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
9.2.8 測井作業(yè)完畢后,應將污染物帶回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10 爆炸物品的領取、運輸和使用
10.1 爆炸物品的領取和運輸
10.1.1 測井小隊應配護炮工。
10.1.2 護炮工負責爆炸物品從庫房領出、押運、使用、現場保管及把剩余爆炸物品交還庫房。
10.1.3 護炮工和保管員雙方核對無誤后辦理領取手續(xù)。
10.1.4 護炮工持“施工通知單”領取爆炸物品。
10.1.5 護炮工領取雷管時應使用手提保險箱,由保管員直接將雷管導線短路后放入保險箱內。
10.1.6 運輸射孔彈和雷管時,應分別存放在不同的保險箱內,分車運輸,應由專人監(jiān)護。保險箱應符合gb2702-1990的規(guī)定。
10.1.7 運輸爆炸物品的保險箱,應固定牢靠。
10.1.8 道路、天氣良好的情況下,汽車行駛速度不應超過60km/h;在因揚塵、暴風雪等引起能見度低時,汽車行駛速度應在20km/h以下。
10.1.9 運輸爆炸物品的車輛應按指定路線行駛,不許無關人員搭乘。
10.1.10 途中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放在離建筑物200m以外的地帶。
10.1.11 爆炸物品宜采用專車運輸。
10.2 爆炸物品的使用
10.2.1 在鉆井平臺上(現場)存放爆炸物品時,應放在專用釋放架上或指定區(qū)域。
10.2.2 射孔時平臺上(現場)不應使用電、氣焊。平臺上或??吭谄脚_(作業(yè)現場)周圍的船舶(車輛、人員)不應使用無線電通信設備。
10.2.3 裝炮時應選擇離開井口3m以外的工作區(qū),圈閉相應的作業(yè)區(qū)域。
10.2.4 聯炮前,操作工程師應拔掉點火開關鑰匙和接線排上的短路插頭,開關鑰匙交測井隊長保管。
10.2.5 在井口進行接線時,應將槍身全部下入井內,電纜纜芯對地短路放電后方可接通;未起爆的槍身起出井口前,應先斷開引線并絕緣好后,方可起出井口。
10.2.6 未起爆的槍身或已裝好的槍身不再進行施工時,應在圈閉相應的作業(yè)區(qū)域內及時拆除雷管和射孔彈。
10.2.7 下過井的雷管不應再用。
10.2.8 撞擊式井壁取心器的安全使用按sy/t5326-2002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0.2.9 檢測雷管時應使用爆破歐姆表測量。
10.2.10 下深未超過200m,不應檢測井內的槍身或爆炸筒。
10.2.11 不應在大霧、雷雨、七級風以上(含七級)天氣及夜間開始射孔和爆炸作業(yè)。
10.2.12 施工結束返回后,應直接將剩余爆炸物品送交庫房,并與保管員辦理交接手續(xù)。
10.2.13 爆炸物品的銷毀,按sy5436-1998中第8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1 放射源和爆炸物品事故處理
11.1 凡發(fā)生放射源、爆炸物品事故后,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故的影響,防止事故擴大。
11.2 凡發(fā)生放射源、爆炸物品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按gbz118-2002和sy5436-1998的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11.3 放射事故的處理原則與應急措施,按gbz118-2002附錄a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5篇 石油液化氣槽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使用的槽車應是國家指定的生產廠制造,并辦理運行許可證。車上要備有消防器材。
2.槽車行駛時應有押車人員,并禁止其它人員搭乘。司機和押車人員在車上禁止吸煙。槽車不許拖帶掛車。行駛時應懸掛“危險”標志。
3.裝卸時司機不得發(fā)動車輛。
4.車內溫度達到40度,應采取遮陽或罐外水冷降溫等安全獵施。
5.槽車途中若需要停車時,應在通風良好、10米內沒有明火和建筑物、防止曝曬的地方。司機和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遠離車輛。不得在機關、廠礦、倉庫和人員稠密地方停車。
6.槽車發(fā)生液化氣大量泄漏時,應緊急止漏,并不得起動車輛。同時立即與有關單位、部門聯系,切斷一切火源,及時采取防火、滅火措施。
第6篇 液化石油氣站充裝秤檢修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一年進行全面校驗一次,半年調整一次。(使用四級法碼和四級允差法碼)
第二條 空稱誤差在全量值的1/5000之內,全量稱重誤差在1/200以內。
第三條 每年大修一次,檢查氣路元件和組件,更換密封圈,檢查氣動元件,保持靈敏可靠,在0.5 mpa壓力下不泄漏。
第四條 氣動閥每年更換一次皮膜,充裝槍每年大修一次,更換密封圈。
第五條 長短杠桿無彎曲、變形,連桿與上、下鉤要成90度角。
第六條 檢查四角平衡,對校驗大修后的充裝秤要記錄存檔。
第7篇 液化石油氣站除銹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鋼瓶進入除銹機前,如果角閥卸掉必須經清洗無味后,并將螺口加以保護后方可上機。
第二條 如角閥不卸則必須先倒殘液后擰緊不漏,并裝保護套后上機。
第三條 砂子使用一段時間后必須篩選,不允許有結塊現象。
第四條 鋼砂、鐵砂1:1配合使用,直徑1-1.2mm。
第五條 清除輸送輥床上的雜物,給各運動部位注油,保證潤滑。
第六條 投入砂子充填到規(guī)定位置(當啟動提升機使砂斗中充滿砂子后最下方的一個砂斗要裝滿容積的80-90%)避免造成提升機卡死。
第七條 各部位檢查無誤后,按先后次序分別啟動提升機、拋頭和輸送輥床電機,并檢查方向、聲音是否正常。
第八條 運轉無誤后,可投入鋼瓶進行除銹,并注意控制一定間距。適當調節(jié)提升機下傳動軸的上下位置,使傳動帶松緊適宜。
第8篇 液化石油氣儲罐安裝檢驗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臥罐安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罐體在安裝之前,應對罐基礎做沉降試驗,以保證基礎穩(wěn)定,罐體不發(fā)生位移。
②罐體若安裝在兩個鞍式支座上,其中一個支座應為固定端,另一個支座為活動端,使罐體能夠自由熱脹冷縮。罐上的液相管宜靠近固定端安裝。
③罐體安裝位置要向有液相管的一端下斜,坡度為0.01~0.02,并在罐體最低處設置排污閥。
④噴淋裝置的控制閥應遠離儲罐,以保證在發(fā)生火災無法進入罐區(qū)時,仍能及時開閥噴水。
⑤放空管最好統(tǒng)一集中設置,排放高度應不低于5m,放空管上端應設彎管或防雨帽,以免管內存水。
(2)球罐安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罐體若采用赤道正切支柱支承,在支柱的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不應有相對移動,并確保均勻地沉降。支柱上應設有防靜電接地裝置、防火隔熱層和支柱內部氣體排出口。
②各支柱之間所有拉桿的最高點及最低點必須在同一標高上,兩根拉桿的交叉處為垂體交叉,不得焊死。
③噴淋裝置的環(huán)形噴水管布置在球罐不同部位,必須能均勻地將水灑在罐體及支柱的各個部位。
④噴淋裝置應有單獨一套供水系統(tǒng),連續(xù)供水時間至少為 20min,并可在距球罐5m以外的安全位置操作。
⑤球殼安裝后,其內徑的允許偏差不得大于規(guī)定內徑的±0.35%;橢圓度不得大于規(guī)定內徑的0.7%,且不大于80mm。
⑥在球殼上局部施焊(包括在球殼上焊接安裝用的附件)時,其焊接工藝、焊接材料應與球殼正常焊接相同,禁止使用錘擊等強力方法清除吊耳、工夾具等,并應將清除后留下的焊疤打磨平滑。
(3)儲罐檢驗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檢驗周期儲罐的定期檢驗分為外部檢驗、內外部檢驗和全面檢驗。檢驗周期應根據設備的技術狀況和使用條件酌情確定,但外部檢驗每年至少一次,內外部檢驗每3年至少一次,全面檢驗每6年至少一次。如果儲罐的使用期已達15年,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若使用期已達20年,應每年至少一次內外部檢驗。經過定期檢驗的儲罐,由檢驗人員提出檢驗報告,指明儲罐可否繼續(xù)使用,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監(jiān)測等措施。檢驗報告應存人儲罐技術檔案內。
②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a.查閱有關技術資料,了解儲罐在制造、安裝和使用中曾發(fā)現的缺陷。
b.將儲罐內部介質排除干凈,用盲板隔斷與其連接的設備和管道,并應有明顯的隔斷標記。
c.將儲罐內殘留氣體進行置換清洗處理,并取樣分析達到安全標準。
d.打開儲罐全部人孔,拆除罐體內件,清除內壁污物。
e.切斷與儲罐有關的電源。進入罐內檢驗時,應使用電壓不超過12v或24v的低壓防爆燈,罐外還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檢驗儀器和修理工具的電源電壓超過36v時,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軟線和可靠的接地線。
f.罐區(qū)應配備消防、安全和救護設施。如需動火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③檢驗內容
a.外部檢驗的主要內容
1)儲罐的防腐層、保溫層和設備銘牌是否完好。
2)儲罐外表面有無裂紋、變形、局部過熱等異?,F象。
2)儲罐的接管焊縫、受壓元件等有無泄漏。
4)安全附件和控制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5)緊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礎有無下沉、傾斜等異?,F象。
b.內外部檢驗的主要內容
1)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
2)儲罐內外表面和開孔接管處有無介質腐蝕或沖刷磨損等現象。
3)儲罐的所有焊縫、封頭過渡區(qū)和其他應力集中的部位有無斷裂或裂紋。
4)罐體內外表面有腐蝕等現象時,應對有懷疑部位進行多處壁厚測量。測量的壁厚如小于設計最小壁厚時,應重新進行強度核定,并提出可否繼續(xù)使用和許用最高工作壓力的建議。
5)罐體內壁有脫炭、應力腐蝕、晶間腐蝕和疲勞裂紋等缺陷時,應進行金相檢驗和表面硬度測定,并提出檢驗報告。
c.全面檢驗的主要內容
1)內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
2)對主要焊縫或殼體進行無損探傷抽查,抽查長度為容器焊縫總長度或殼體面積的20%。
3)經內外部檢驗合格后,按儲罐設計壓力的1.25倍進行水壓試驗和按儲罐設計壓力進行氣密試驗。在上述試驗過程中,儲罐和各部焊縫無滲漏,以及儲罐無可見的異常變形為合格。
第9篇 使用石油產品開口閃點燃點試驗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試樣的水分大于0.1%時,必須脫水。脫水處理是在試樣中加入新煅燒并冷卻的食鹽、硫酸鈉或無水氯化鈣進行。(閃點低于100℃的試樣脫水時不必加熱;其他試樣允許加熱50~80℃時進行脫水劑脫水。)脫水后,取試樣的上層澄清部分供試驗使用。
2、全部裝置應置于室內光線較暗且無顯著空氣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風屏三面圍護;內坩堝用溶劑油洗滌后,放在點燃的煤氣燈上加熱,除去遺留的溶劑油。
3、試樣注入內坩堝時,對于閃點在210℃以下的試樣,液面距離坩堝口部邊緣為12mm(即內坩堝的上刻線處);對于閃點在210℃以上的試樣,液面距離口部邊緣為18㎜(即內坩堝的下刻線處)。試樣向內坩堝注入時不應濺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坩堝壁不應沾有試樣。
4、將裝好試樣的坩堝平穩(wěn)的放在支架上,再將溫度計垂直地固定在溫度計夾上,并使溫度計的水銀球位于坩堝中央,與坩堝低和液面的距離大致相等。
5、加熱坩堝,使試樣逐漸升高溫度,當試樣溫度達到預計閃點前60℃時,調整加熱速度,使試樣溫度達到閃點前40℃時能控制升溫速度為每分鐘升高4±1℃。
6、試樣溫度達到預計閃點前10℃時,將點火器的火焰放到距離試樣液面10~14mm處,并在該處水平面上沿著坩堝內徑作直線移動,從坩堝的一邊移至另一邊所經過的時間為2~3秒。試樣溫度每升高2℃應重復一次點火試驗。點火器的火焰長度,應預先調整為3~4mm。
7、試樣液面上方最初出現藍色火焰時,立即從溫度計讀出溫度作為閃點的測定結果,同時記錄大氣壓力。
8、測得試樣的閃點之后,如果還需測定燃點,應繼續(xù)對外坩堝進行加熱,使試樣的升溫速度為每分鐘升高4±1℃。然后用點火器的火焰進行點火試驗。試樣接觸火焰后立即著火并能繼續(xù)燃燒不少于5s,此時立即從溫度計讀出溫度作為燃點的測定結果。
9.如果是使用瓶裝液化氣作為火源,使用前要調整好瓶裝氣瓶的開度,氣流不能過大,使用后及時關閉氣瓶閥門并按高壓氣瓶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管理。
第10篇 液化石油氣泄露事故處置規(guī)程
液化石油氣在生產、存儲、運輸、經營、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泄漏,極易發(fā)生爆炸燃燒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
(一)液化石油氣特性
1、液化石油氣是原油蒸餾或其他石油加工過程中所得出的各類烴類化合物,包括丙烷、丁烷、丁二烯、異丁烯等。
2、液化石油氣在常溫下加壓以液態(tài)存儲和運輸,液體的密度約為水的一半,氣體密度比空氣大,泄露出來易聚集在低洼處。
3、液化石油氣由液相變?yōu)闅庀?體積擴大約250倍,易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通常為1.5%~10%.
4、液化石油氣由液相變?yōu)闅庀?無色、無臭、無毒,但吸入會造成惡心或頭痛,吸入過多會有麻醉性。
(二)液化石油氣泄露事故特點
1、擴散迅速,危害范圍大:液化石油氣一般以噴射狀泄露,由液相變?yōu)闅庀?體積擴大,形成大面積擴散。
2、易發(fā)生爆炸燃燒事故:爆炸下限低,泄露后與空氣混合,形成易爆炸氣體。
3、處置難度大:由于液化石油氣發(fā)生泄露部位裂口大小及壓力各不相同,采取堵漏、輸轉、引火點燃等措施時,技術要求特別高。
(三)處置程序與措施
1、接警出動
2、個人防護:進入現場或警戒區(qū)內的人員必須佩帶隔絕式呼吸器,穿全封閉式消防防化服,外圍人員可穿純棉戰(zhàn)斗服,必要時全身淋濕進入擴散區(qū)域。
3、現場詢情
4、偵查檢測:查明泄露區(qū)及周圍有無火源,利用儀器檢測事故現場氣體濃度、擴散范圍,測風力、風向,搜尋遇險和被困人員。
5、設立警戒:據詢情和偵檢情況,確立警戒范圍,設立警戒標志,布置警戒人員,并隨時調整警戒范圍。
6、疏散救生:疏散泄露區(qū)域及擴散可能波及范圍內一切無關人員,組成救生小組進入區(qū)域內部救生。
7、排除險情
(1)禁絕火源:切斷警區(qū)內所有電源、熄滅明火
(2)選好停車位置和進攻路線,消防車要選上風向???/p>
(3)噴霧稀釋:組織一定數量的噴霧水槍,驅散稀釋沉積的氣體,對儲罐頂部開口泄露要用噴霧水槍拖住下沉的氣體,往上驅散。
(4)關閥斷源:關閉管道閥門時必須設開花或噴霧水槍掩護。
(5)器具堵漏:根據現場情況制作堵漏方案,分別采取不同的堵漏器具進行堵漏。
①管道泄露式罐體孔洞型泄露:應使用專用的管道內封式、外封式、捆綁式充氣堵漏工具進行堵漏,或用螺絲釘加黏合劑旋擰
②法蘭堵漏:因螺松動引起法蘭泄露時,可使用無火化工具緊固螺栓,制止泄露
③罐體撕裂泄露:由于罐壁脆裂式外力作用造成罐體撕裂,其泄露往往呈噴射狀,制止這種泄露,可用捆綁緊固和空心橡膠塞加壓充氣且塞堵的措施,不能制止泄露時,可采取疏導方式將其導入其他容器或儲罐。
(6)注水排險
根據液化石油氣儲罐的泄漏部位等情況,在采取其他措施的同時也可通過排污閥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造成館內底部水墊層,配合堵漏、緩解險情。
①倒罐:在罐區(qū),有倒罐條件的的應進行盡早可移動的槽車發(fā)生泄露,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轉移到具有倒罐條件的地方進行,也可在人煙稀少的地方進行倒流或放空處理。
②轉移較危險的瓶、罐等。
③倒罐、轉移必須在噴霧水槍的掩護下進行,以確保安全。
(7)輸轉
儲罐式容器發(fā)生泄露,無法堵漏時,可采取疏導和轉移的方法排除險情。
(8)點火引燃:采用點燃措施,應具備安全條件和嚴密的防范措施,必須周全考慮、謹慎進行。
①點燃原則:根據現場情況,在無法實施堵漏,不點燃必定會帶來更嚴重的災難性后果,而點燃則導致穩(wěn)定燃燒,危害程度減小的情況下,可實施主動點燃,但現場氣體擴散已達到一定范圍,點燃可能造成大量爆炸,產生巨大沖擊波,造成難以預料后果的禁止點燃。
②點燃準備:主動點燃泄漏火炬,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工作,主要措施:一是擔任掩護和防護的噴霧水槍到達指定位置,二是泄露點周邊地區(qū)經檢測沒有達到指定爆炸性混合氣體濃度,三是使用安全的點火工具。
③點燃時機,點燃泄露火炬,一定要把握兩種時機:一是罐頂開口泄露,一時無法實施堵漏,而氣體泄露的范圍和濃度有限,同時又有多支噴霧水槍稀釋掩護準備就緒的情況下,用火棒點燃,二是罐頂爆裂已形成穩(wěn)定燃燒,罐體被冷卻后罐內氣壓減少,火焰被風吹滅,或被冷卻水流撲滅,但還有氣體擴散而出,如不再次點燃,仍能造成危害,此時,在繼續(xù)冷卻的同時,應該果斷點燃。
8、清理移交
(1)處理完任務后,應使用噴霧水、蒸汽或惰性氣體清掃現場內事故罐、管道內、下水道、低壓地帶,確保不留殘液。
(2)清點人員車輛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四、行動要求
1、指揮部的設置及救援車輛的停放,應與泄漏區(qū)域保持適當距離,并設在上風方向。
2、進入警戒區(qū)內所有人員不得穿化纖類服裝和帶鐵釘的鞋,不準攜帶鐵質工具進入擴散區(qū)參加救援。
3、進入泄露區(qū)實施搶險作業(yè)的人員一定要專業(yè)、精干、個人防護充分,并使用開花或噴霧水槍掩護。
4、嚴禁人員在泄露區(qū)域的下水道等地下空間的頂部、井口處滯留,以防爆炸沖擊傷害。
5、一切處置行動自始至終要嚴防爆炸,當遇有緊急情況,危及參戰(zhàn)人員生命安全時,指揮員應果斷下令撤退。
6、倒罐要由操作經驗豐富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
第11篇 syd-265e石油產品運動粘度測定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檢查儀器外殼,必須良好接地,外接電源必須有良好接地端。接通電源(工作電源ac220v±10%),檢查儀器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并填寫儀器使用記錄。
2.將操作面板上所有開關打開(指示燈亮)。加熱系統(tǒng)(1000w、600w)、攪拌系統(tǒng)開始工作。_mt溫控儀二個顯示窗(pv、sv)均有數字顯示,pv顯示此時的浴溫(溫度傳感器反映的值),sv顯示設定的溫度。
3.根據要求設定sv值(浴溫),手按一下溫控儀面板左下角“set”功能鍵,sv值開始閃爍,通過右下角移動鍵“?”,減鍵“?”或加鍵“?”,將設定溫度鎖定,再按“set”鍵,設定完畢,sv顯示設定值。
4.當浴溫升至設定值附近時,輔助加熱系統(tǒng)被自動切斷。
5.浴缸溫度穩(wěn)定后,若溫度計指示值與溫控儀顯示有偏差,按下法進行修正:若儀表顯示值為100.0℃,玻璃溫度計檢測值為99.7℃,則按“set”鍵進入b菜單,pv窗顯示5c,使sv值顯示-0.3(若玻璃溫度計檢測值為100.3℃時,則使sv值顯示0.3),修正完畢后,按“set”鍵退出b菜單,溫度偏差修正完畢。
6.儀器出廠時pid參數已設定好,當控溫精度達不到要求時需重新自整定一次,按住功能鍵“set”5秒,進入b菜單,pv顯示rl1,然后每按一次“set”,pv依次顯示al2、5c、atu,按加鍵,設置atu=1,at燈亮。按住“set”鍵5秒,退出b菜單。系統(tǒng)進入自整定狀態(tài),經過兩個周期的波動后,自整定結束,at燈熄滅,pid參數調整完畢。(注意自整定需在設定點較遠處進行,并關掉輔助加熱。)
7.浴缸內溫度正確穩(wěn)定后進行試驗,嚴格按照t0619標準規(guī)定的方法,對試樣進行測試。
8.儀器無單獨設置攪拌開關,打開控溫開關,攪拌器同時開始工作;毛細管粘度計的垂直狀態(tài)可通過夾持器上的三個小螺絲進行調整;溫度計安裝時務必使水銀球的位置接近毛細管粘度計的中央點的水平面;試驗環(huán)境改變或浴液更換時,需重新自整定一次pid參數;機箱后有三路保險絲,斷任何一路,儀器均不能正常工作;加入為加熱過的硅油時,不宜加的太滿,只宜加至離浴缸口40mm處,并時刻注意硅油加熱過程中的膨脹,防止硅油加熱后溢出缸口。
9.試驗結束后,切斷電源,洗凈毛細管粘度計,先用三氯乙烯反復洗滌,再用酒精或汽油洗,然后用發(fā)煙硫酸或重鉻酸鉀洗液浸2-3小時,最后用清水沖洗,放入烘箱(約150℃)烘干即可,填寫儀器使用記錄。
第12篇 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事故處置措施規(guī)程
一、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一)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
1.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事故中心區(qū)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
3.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qū)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fā)展,確定事故波及區(qū)人員的撤離。
4.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jiān)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二)泄漏源控制
1.關閉閥門、停止作業(yè)或局部停車、減負荷運行等。
2.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三)泄漏物處理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
二、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一)先控制,后消滅。針對石油天然氣火災的火勢發(fā)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tǒng)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zhàn)速決的滅火戰(zhàn)術。
(二)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三)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
(四)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五)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六)對有可能發(fā)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tǒng)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七)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jiān)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xié)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jiān)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13篇 液化石油氣站cwns0.35-85/60燃油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使用前要認真檢查鍋爐設備及附加設備的閥門是否按規(guī)定開關。
第二條 采暖系統(tǒng)補水根據系統(tǒng)滿水時的壓力表值進行補水,低于此值時系統(tǒng)補水,補到此值為準。
第三條 本鍋爐為常壓鍋爐,必須由鍋爐向系統(tǒng)抽水,禁止向鍋爐打水,防止超壓發(fā)生意外。
第四條 燃燒機周圍要保持清潔,以免雜物進入燃燒機造成部件損壞。
第五條 嚴禁燃油燃燒機在不供油狀態(tài)下空運行,避免損壞油泵。
第六條、做好鍋爐水質處理,防止鍋爐結垢,提高熱效率,以延長使用壽命。
第七條、鍋爐暫停使用時,要將鍋爐及水循環(huán)系統(tǒng)內滿水存放,禁止空殼存放。
第14篇 石油產品閃點燃點測定儀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準備工作;測定儀使用前,請先把調節(jié)旋鈕逆時針調到終點,關閉氣閥,然后連接煤氣管道或液化石油氣罐,將試樣注入油杯中到刻度線(試樣向油杯注入時,不應濺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內壁不應沾有試樣),最后將裝好試樣的油杯平穩(wěn)地放在加熱器上,再將溫度計垂直地固定在溫度計支架上,并使溫度計水銀球與油杯底和試樣液面的距離大致相等。
2開啟電源開關,順時針調節(jié)旋鈕,電路開始加溫,同時電壓表同步顯示電壓值,可根據實驗要求控制加熱功率。
3調節(jié)氣閥,點燃點火器,使點火器火球達到標準要求的4mm。
4加熱油杯,使試樣逐漸升高溫度,當試樣溫度達到預計閃點前60℃時,調整加熱速度,使試樣溫度達到閃點前40℃時能控制升溫速度為每分鐘升高4±1℃。
5當試樣溫度達到預計閃點錢10℃時,將點火器的掃劃桿在水平面上沿著油杯內徑作直線移動,從油杯的一邊移至另一邊所經過的時間為2~3s,試樣溫度每升高2℃重復一次點水試驗。
6試樣液面上方最初出現藍色火焰時,應立即從溫度計讀出溫度作為閃點的測定結果。
7測得試樣的閃點之后,如果還需要測定燃點,應繼續(xù)對油杯進行加熱,使試樣的升溫速度為每分鐘升高4±1℃,然后用點火器的火焰進行點火試驗。
8試樣接觸火焰后應立即著火并能繼續(xù)燃燒不少于5s,此時立即從溫度計讀出溫度作為燃點的測定結果。
9試驗完畢后,將本儀器的氣閥關閉,調整旋鈕逆時針調到終點,斷開電源開關。
10注意事項
- 經常保持儀器清潔,防止酸堿、油污、潮濕氣體等侵蝕;
- 加熱器表面禁止直接接觸液體,有利于儀器的安全使用;
第15篇 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供應站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⒉ 新開戶人員必須經站內安全教育, 考試合格后方可辦證。供應站要為用戶建立檔案。
⒊ 站內氣瓶庫總儲量不得超過10m3 (相當于充裝13 公斤的石油液化氣400瓶),實瓶與空瓶要分開放置。
⒋ 對進站實瓶必須逐個檢查,發(fā)現漏氣、 超裝或不合格的氣瓶應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⒌ 供給用戶的氣瓶要編號、登記、造冊。 換新瓶時要核對使用證,對回收空瓶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出現差錯。
⒍ 氣瓶庫應通風良好,并要采取遮陽措施,防止日光曝曬。
⒎ 搬運和裝卸氣瓶時要輕搬輕放,嚴禁拖拉碰撞。
⒏ 供應站應設置嚴禁煙火的警示牌, 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及消防栓、消防水源。
⒐ 供應站與站外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與民用建筑物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