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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一、蓄電池的種類 蓄電池在工業(yè)和日常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 鉛酸蓄電池:廣泛應用于汽車、摩托車和備用電源。
2. 鋰離子電池:適用于便攜式電子設備和電動汽車。
3. 鎳氫電池:常見于無線電話和電動工具。
4. 堿性電池:主要用于低電流消耗的設備,如遙控器和鐘表。
標準
二、蓄電池的操作和維護標準
1. 充電:遵循制造商的充電指導,防止過度充電導致電池損壞。
2. 溫度控制:保持適宜的工作溫度,過高或過低都會影響電池性能。
3. 定期檢查:檢查電池液位,必要時補充蒸餾水,防止極板暴露。
4. 存儲:未使用的電池應存放在干燥、陰涼處,避免自放電。
5. 接觸清潔:定期清理電池端子和連接線,確保良好的導電性。
是什么意思
三、蓄電池規(guī)程的意義 蓄電池規(guī)程的存在旨在確保電池的高效、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理解并遵守這些規(guī)程,意味著:
1. 提升效率:正確操作和維護可以最大化電池的輸出能力。
2. 安全保障:避免因不當操作導致的火災、爆炸等安全隱患。
3. 節(jié)約成本:通過延長電池壽命,減少更換頻率,降低運營成本。
4. 環(huán)??紤]:正確處理廢棄電池,減少環(huán)境污染。
蓄電池規(guī)程不僅關乎設備的正常運行,也涉及到人員安全和環(huán)境保護。作為企業(yè)管理者,我們需強調(diào)規(guī)程的重要性,確保員工理解和執(zhí)行,從而提升整體運營效率和可持續(xù)性。
蓄電池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蓄電池充電工藝規(guī)程
1.充電前檢查,蓄電池是否完好無損,接線是否完好,并打開氣蓋。
不要打開或撥出電池上的注液液塞
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要加液
電池附近嚴禁吸煙、產(chǎn)生火花或明火
充電時電池不能同時放電
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工具
充電時不要修理蓄電池
充電時電解液溫度低于55℃
2、 如是新蓄電池,將比重配為1.26的電解液冷卻至30℃后注入蓄電池,注入量以高于保護板10-20毫米為妥,靜待6小時,液溫降至35℃以下方可開始充電。所指電解液比重均指30℃而言,不同溫度時應按下列公式換算:d30℃=dt+0.007(t-30℃)
3、 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宜超過55℃,否則應采取減小充電電流,人工降溫或暫停充電等措施。
4、 蓄電池充電至飽和時,電壓和電解液比重在2-3小時內(nèi)基本不上升,并冒出大量氣泡,電解液比重達1.26,單格電壓達2.4v。
5、 當單格電壓下降至1.7v,電壓表電壓41v(行駛加載),電解比重下降至1.18時應及時進行充電。
6、 蓄電池充電終期時,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4的稀硫酸,調(diào)整電解液比重為1.26,并保持足夠的高度。蓄電池充電始末應作電壓電解液比重記錄。記錄將有助于蓄電池的維護和保障分析。
7、 蓄電池勿近火源和熱源。充電完畢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上凡士林。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
8、 蓄電池充電環(huán)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電池充電間通風設備必須良好,溫度不高于40℃,可以計算空氣流通量,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可以用下列公式計算:q=0.05×i×n(其中q:空氣流動量,i:充電末期充電電流,n:電池單體個數(shù)),應保證充電間內(nèi)空氣流動量大于計算公式中的空氣流動量。
9、 蓄電池的初、常充電數(shù)據(jù)可參考下表,(如蓄電池帶說明書請按說明書操作)
初充電 常充電
ⅰ ⅱ ⅰ ⅱ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45 35-45 26 35-50 62 4-6 31 6-10
第ⅰ階段充電時間可按充電特征掌握,當電池電壓升到2.4v以上可改為第ⅱ階段充電。
注:可配自動充電機,充電程序?qū)⒆詣訉π铍姵剡M行充電,不會發(fā)生過充電及欠充電現(xiàn)象。
第2篇 蓄電池搬運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駕駛?cè)藛T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訓練,并經(jīng)有關部門考核批準發(fā)給合格證件方可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有實習證件外還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當教練。
2 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車廂不準載人行駛。
3 車輛不得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裝載,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
4 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5 車輛起動前應檢查剎車(手、腳制動機構均應齊全、完好、連接牢靠動作靈活可靠)。轉(zhuǎn)向盤應完整、光滑無油污與立管和導桿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并轉(zhuǎn)動靈活。車輛喇叭、轉(zhuǎn)向燈、大燈、剎車燈應齊全完好。嚴禁車輛帶病出車。
6 起步前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
7 因車內(nèi)蓄電池不宜受強烈震動,故宜于平坦良好道路上行駛。在廠區(qū)內(nèi)行駛速度不準超出5千米/時。進出車間大門、倉庫大門、危險地段及車間、庫房內(nèi)不準超過3千米/時。
8 電源應采用安全電壓,蓄電池應齊全、完好,外殼應無裂痕,瓶蓋應蓋緊,安放穩(wěn)妥。在充電過程中有氫、氧氣體外逸,工作人員要嚴禁煙火接近蓄電池組,以免發(fā)生爆炸事故。
9 電瓶車不宜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的場所工作及停放,不宜停放在露天或潮濕的場所和有毒化學品的場所。
10 不得停放在縱向坡度大于5%的道路上,停放時應拉緊手制動桿,切斷電路。駕駛員應隨身攜帶本車電鎖鑰匙,禁止交他人保管。
11 應按章定期保養(yǎng)和檢修車輛。
第3篇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2條 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供電系統(tǒng)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有關設備、儀器、儀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按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充電作業(yè),并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 對于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
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第4條 配制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第5條 配制電解液時必須穿戴膠靴、橡膠圍裙、橡膠手套、護目眼鏡和口罩等防護用品。
第6條 在調(diào)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nèi)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第7條 配制酸性電解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時,應先用5%的硫酸納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第8條 配制堿性電解液,如果皮膚沾有堿液時,應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第9條 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第10條 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huán),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并進行清洗,然后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第11條 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huán)時,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均衡充電一次。
第12條 每周應測量一次泄漏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條 每周必須檢查和調(diào)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第14條 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第15條 在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nèi)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分鐘后進行。
第16條 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確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條 作業(yè)時應穿著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18條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準備
第19條 認真檢查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表,確保其靈敏可靠。
第20條 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1. 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齊全。
2. 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第21條 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第22條 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四個固定串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第23條 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huán)、鋼絲繩、制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再行起吊。吊車升起后,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條 充電工作開始前應先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后再行送電。
第25條 擦凈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后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
第26條 每次充電前都應對電源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27條 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第28條 充電機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
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負極)。
第29條 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
得用其它物品代用。
第30條 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臟物,打開全部電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條 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記錄。然后啟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第32條 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
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第33條 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guī)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該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
執(zhí)行。
第34條 在有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方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汽泡,而且達到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wěn)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第35條 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于1.270時)或比重為1.300的稀硫酸(當小于1.250時)調(diào)整;堿性為1.17~1.220。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為15~30毫米。
第36條 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納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后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少于3塊電池。
第37條 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現(xiàn)象。
第38條 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凈。
第39條 監(jiān)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常現(xiàn)象立即停充,
待處理后再充電。
第40條 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并做好記錄。
第41條 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1.5小時,待冷卻后方可蓋上電池旋塞。擦凈注液口的酸堿跡,用清水沖刷后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條 每班工作結(jié)束后,須填寫有關記錄并打掃環(huán)境衛(wèi)生、整理好工具和儀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4篇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對于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配制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3.配制電解液時必須穿戴膠靴、橡膠圍裙、橡膠手套、護目眼鏡和口罩等防護用品。
4.在調(diào)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nèi)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5.配制酸性電解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時,應先用5 %的硫酸鈉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6.配制堿性電解液,如果皮膚沾有堿液時,應先用3 %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7.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8.堿性蓄電池使用300 ~350 個循環(huán)、酸性蓄電池使用6 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并進行清洗,然后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9.每組電瓶使用達30 個循環(huán)時,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均衡充電一次。
10.每周應測量一次泄漏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11.每周必須檢查和調(diào)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密度。
12.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13.在井行蓄電池充電室內(nèi)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 分鐘后進行。
14.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確保其完好、有效。
15.作業(yè)時應穿著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16.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7.認真檢查電壓表、點溫計、密度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表,確保其靈敏可靠。
18.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1) 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齊全。
(2) 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19.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20.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4 個固定串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21.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huán)、鋼絲繩、制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后再進行起吊。吊車升起后,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22.充電工作開始前應先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后再進行送電。
23.擦凈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后,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
24.每次充電前都應對電源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5.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26.充電機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負極)。
27.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28.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臟物,打開全部電池旋塞。
29.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記錄。然后啟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30.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密度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1.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guī)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該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zhí)行。
32.在有80 %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 伏時,方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2.5 伏以上,電壓、比重穩(wěn)定3 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33.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 ±0.01 ,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于1.270 時) 或比重為1.300 的稀硫酸(當小于1.250 時) 調(diào)整;堿性為1.17 ~1.220 。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 ~20 毫米,堿性為15 ~30 毫米。
34.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合成堿電解液43 ℃;苛性鈉電解液35 ℃;硫酸電解液45 ℃。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后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少于3 塊電池。
35.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現(xiàn)象。
36.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凈。
37.監(jiān)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F(xiàn)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后再充電。
38.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并做好記錄。
39.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 ~1.5 小時,待冷卻后方可蓋上電池旋塞。擦凈注液口的酸堿跡,用清水沖刷后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40.每班工作結(jié)束后,須填寫有關記錄并打掃環(huán)境衛(wèi)生、整理好工具和儀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5篇 可控硅充電設備及牽引用鉛酸蓄電池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者必須認真閱讀說明書,了解本機床的結(jié)構,工作原理,主要零部件的作用.掌握有關操作規(guī)程.嚴禁超性能使用.
2. 充電設備的使用應注意:
- 充電設備應放置在無強烈振動及爆炸危險的環(huán)境中, 且介質(zhì)中無足以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氣體及導電塵埃的地方,尤其不能和蓄電池放在同一室內(nèi)使用.
- 充電時, 應按照說明書要求的順序及注意事項進行.
- 定期潤滑通風機.
3. 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保持清潔.在充電完畢旋上液孔塞后,可用蘸有5%的氫氧化銨溶液或3%碳酸鈉溶液的抹布擦去蓄電池外部溶液,再用清水沖凈,然后用凈布擦干.注意在清理過程中,絕不能使上述溶液侵入蓄電池內(nèi)部,以免促使極板損壞.
4. 經(jīng)清潔處理的蓄電池,在極柱的極柱帽的表面上,應涂以一薄層凡士林以防止松動情況下發(fā)生高熱,損壞極柱及發(fā)生火花,造成氫氣爆炸.
5. 蓄電池在整個使用過程中,不應過充電(電解液密度已達1.270以上時)或過放電(放電至單體蓄電池之電壓降至1.70v仍繼續(xù)放電).
6. 為了保持蓄電池的使用壽命,避免過放電,最好放電終止電壓不低于1.80v時,即進行充電.
7. 裝置或移動蓄電池時, 不可傾斜鉗拎極柱,不得在地上拖移,防止蓄電池槽和封口劑破裂.
8. 蓄電池在使用期間,應經(jīng)常檢查液孔塞有否阻塞, 須保持氣體暢通.
9. 蓄電池組在充電時,如有個別蓄電池的電壓及電解液密度上升、氣泡的生成等現(xiàn)象有較大差異時,應立即檢查不正常的原因,并加以消除。必要時單獨處理后,方可并入蓄電池組內(nèi)使用.
10. 在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得高于50°c,如超過50°c時應以人工冷卻或減小充電電流值,如溫度仍不下降時,可暫停充電,但暫停充電時間不宜過久.
11. 由于充電,電解液內(nèi)水分蒸發(fā)而使液面下降,故平時只宜添加純水以調(diào)整液面高度切不可添加硫酸溶液,以免極板引起硫酸化.
12. 在充電過程中,蓄電池內(nèi)放出氫氣,而空氣中含有4%氫氣時,就有爆炸危險.故充電室必須通風良好,室內(nèi)不許吸煙或有其它明火,以防引起爆炸.
13. 在同一充電室內(nèi),禁止同時使用酸性或堿性蓄電池.
14. 不可將金屬或其它物件放在蓄電池上,以防短路引起燃燒、爆炸和損壞蓄電池.并必須防止金屬或其它有害物質(zhì)掉入蓄電池內(nèi)部.
15. 蓄電池如在寒冷地區(qū)使用,電解液密度可提高到1.28±0.01; 蓄電池在沖足電的情況下,且擦凈表面酸液保存. 蓄電池放電至端電壓1.85v時應立即進行充電.
16. 已經(jīng)使用過并完全充電的蓄電池,在貯存期間,每隔一個月必須用經(jīng)常充電第二階段的電流制充到冒升劇烈氣泡為止,以補充蓄電池的自放電和防止極板的硫化. 在貯存達三個月時,需作一次5小時率的全放全充工作.
17. 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有下列情況時需進行均衡充電:
- 正常使用的蓄電池每月一次(即約使用30次左右).
- 放電終止電壓下降至1.5v或經(jīng)常低于終止低于0.15v三次或以上者.
- 放電后經(jīng)24h以上未充電的.
- 放電電流值大于規(guī)定值達20%時.
- 經(jīng)常充電不足或發(fā)現(xiàn)充放電時電壓和電解液密度不均衡時.
- 蓄電池內(nèi)落入為害不大的雜質(zhì)或極板自蓄電池內(nèi)取出至負極板與空氣接觸發(fā)熱者.
18.均衡充電、極板硫酸化以后的處理、反極的現(xiàn)象及其處理方法必須按說明書
要求 進行.
第6篇 蓄電池電機車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充電工應經(jīng)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2、當班充電工負責當班入庫的蓄電池電機車的充、放電并監(jiān)督檢查當班機車的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區(qū)隊,并認真檢查、填寫記錄,交接班要交接清充電柜使用情況及充電情況。
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順序如下:
①接通控制電源,控制開關。
②按交流接觸器啟動按鈕,如過載時應按復合按鈕,調(diào)整負荷、重新啟動。
③調(diào)節(jié)控制電位器至所需電流。
④停止時按啟動的相反方法進行。
⑤停送電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絕緣操作臺上。
4、充電方法如下:
①充放電時各接線柱應連接牢固,不得松動,以免發(fā)生危險。
②充足電之后,電液比重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時,則應在充電本期用蒸餾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調(diào)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護板15mm—20mm。
5、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許超過40℃。
6、普通充電終期,尚未停穩(wěn)充電前,電壓應達到2.6v以上,電解液比重應恢復到1.27±0.005g/cm3,溫度30℃范圍之內(nèi),即可停止充電。
7、充電工必須做好記錄,標明各箱電池充電前后的電壓,比重及使用情況,對違章使用電池的司機要及時匯報區(qū)隊。
8、充電房內(nèi)嚴禁存放汽油、煤油、機油、板皮、棉紗、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場地應清潔、整齊,并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工作時應穿戴好各種防護勞保用品,以免硫酸傷人。
10、在處理電池接線等故障時,必須穿好絕緣膠鞋,戴好絕緣手套,電池上不許擺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
11、每班應認真檢查充電設施及器材、注意儀表動態(tài),檢查防火措施,并應會使用滅火器材,掌握滅火器材的性能及特點。
12、酸液的配制管理:
①選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餾水,不得使用開水及其它水,將硫酸慢慢倒入蒸餾水中,用玻璃棒輕輕攪勻,冷卻至25℃以下時,用比重計測量比重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餾水,以調(diào)整比重。
②禁止將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濺傷人。
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蓋好,防止雜物掉入。
④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充電工作,保證蓄電池的使用率。
13、充電電流表:
電池型號
初充電
日常充電
初充電所加電解液密度溫度30℃(g/cm3)
完全充電狀態(tài)下電解液密度溫度30℃(g/cm3)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電流(a)
時間(h)
d330kt
35
40
18
30
46
8
23
6
1.25±0.005
1.27±0.005
第7篇 蓄電池搬運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駕駛?cè)藛T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訓練,并經(jīng)有關部門考核批準發(fā)給合格證件方可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有實習證件外還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當教練。
2 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車廂不準載人行駛。
3 車輛不得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裝載,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
4 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5 車輛起動前應檢查剎車(手、腳制動機構均應齊全、完好、連接牢靠動作靈活可靠)。轉(zhuǎn)向盤應完整、光滑無油污與立管和導桿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并轉(zhuǎn)動靈活。車輛喇叭、轉(zhuǎn)向燈、大燈、剎車燈應齊全完好。嚴禁車輛帶病出車。
6 起步前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
7 因車內(nèi)蓄電池不宜受強烈震動,故宜于平坦良好道路上行駛。在廠區(qū)內(nèi)行駛速度不準超出5千米/時。進出車間大門、倉庫大門、危險地段及車間、庫房內(nèi)不準超過3千米/時。
8 電源應采用安全電壓,蓄電池應齊全、完好,外殼應無裂痕,瓶蓋應蓋緊,安放穩(wěn)妥。在充電過程中有氫、氧氣體外逸,工作人員要嚴禁煙火接近蓄電池組,以免發(fā)生爆炸事故。
9 電瓶車不宜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的場所工作及停放,不宜停放在露天或潮濕的場所和有毒化學品的場所。
10 不得停放在縱向坡度大于5%的道路上,停放時應拉緊手制動桿,切斷電路。駕駛員應隨身攜帶本車電鎖鑰匙,禁止交他人保管。
11 應按章定期保養(yǎng)和檢修車輛。
第8篇 蓄電池運行安全技術規(guī)程
a.蓄電池的正常運行
i.凡有浮充電設備的蓄電池在正常情況下,均需采用浮充的方式運行。浮充電流應等于直流網(wǎng)路負載電流與蓄電池組補充電流的和。
ⅱ.直流系統(tǒng)母線電壓應保持±5%額定電壓范圍以內(nèi)。
iii.每個蓄電池電壓在浮充狀態(tài)下,應保持在2.1~2.2v范圍,放電終了的極限電壓不低于1.8v。
iv.蓄電池電解液溫度應保持在15~40℃范圍內(nèi),最低為10℃。
v.蓄電池電解液相對密度為1.215土0.005。蓄電池電解液在充電狀態(tài)下的相對密度,15℃時應為1.215,溫度每升高或降低1℃,電解液的相對密度減少或增加0.0007。
vi.蓄電池的極板應浸于電解液中,當極板露出電解液面的距離為10cm及以上時,應按下列情況補充電解液:
若電解液在15℃時,相對密度大于1.215時,則應補加蒸餾水;
在15℃,電解液的相對密度小于1.215時,則應補加電解液,不得在放電或充電終期加注電解液,而應在充電前加注。
vii.電解液應每年進行一次技術化驗,不合格者應作技術處理。
viii.經(jīng)常保持蓄電池的清潔,經(jīng)常檢查蓄電池的進出氣孔,保證暢通,室內(nèi)通風良好。
b.蓄電池的充放電
i.蓄電池每年進行一次全容量放電,按10h放電率進行。每只蓄電池電壓低于1.8v時應停止放電。
ii.在放電期間,每小時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電壓、電解液的相對密度、溫度和電流等,并計算蓄電池組放出的電量。
iii.蓄電池在定期放電完了,停止lh后,立即進行充電。充電開始應用蓄電池經(jīng)常充電的第一階段充電電流,當蓄電池有明顯氣泡出現(xiàn)1h后,應改用第二階段充電電流,直至充電結(jié)束。
ⅳ.具備下列條件則認為蓄電池已經(jīng)充足電,可停止充電:
正負極板已強烈冒出氣泡;
蓄電池電壓上升至2.5~2.7v,在此范圍內(nèi)2~3h不變;
電解液的相對密度2~3h不變,并達到規(guī)定數(shù)值。
v.蓄電池每月進行一次均衡充電。但在發(fā)生下列情況時,也必須進行均衡充電:
蓄電池在完全放電以后,由于某種原因,未能及時充電,停放時間1~2天及以上;
蓄電池停放一個月以上未使用;
蓄電池放電電壓在規(guī)定的放電終止電壓值以下;
長期放電電流過大。
ⅵ.個別蓄電池有下列情況時,應對其進行充電:
電池電壓降低、電解液相對密度減小;
電解液有不純物落入;
將極板取出檢查,或抽出電池內(nèi)的沉淀物以后。
vii.蓄電池組除每月進行一次均衡充電外,還應對調(diào)整電池每月進行一次充電,以防調(diào)整電池極板硫酸化。
c.蓄電池的故障及處理
i.極板間短路:
故障特征:充電時電壓始終不升高,有時為零值;充電時電解液溫度特別高,上升快;充電時電解液的相對密度不能上升或幾乎無變化;放電時很快就降至極限電壓以下。
發(fā)生原因:雜物落入電池內(nèi);陽極板彎曲與陰極板接觸;極板的脫落物在容器底部堆積過多;鉛條脫落。
處理方法:必要時拆開,并更換彎曲嚴重的極板或?qū)澢臉O板設法壓平;清除造成短路的沉淀物;去除鉛瘤及其他異物。
ⅱ.極板硫酸化
現(xiàn)象:正常負荷放電時,極板上有效物質(zhì)都逐漸變成微小結(jié)晶的硫酸鉛,如能及時充電,完全可以還原成原來物質(zhì);蓄電池的內(nèi)部自放電,或因硫酸過濃而產(chǎn)生硫酸鉛結(jié)晶,及時充電可還原;粗粒硫酸鉛,由于放電后未及時加以充電,電解液濃度太高,相對密度太大,或長期處于充電不足狀態(tài)下,使硫酸鉛往往難以還原,結(jié)果有效物質(zhì)充滿硫酸鉛,很容易造成有效物質(zhì)脫落或極板彎曲。
處理辦法:用均衡充電法。極板硫酸化程度較嚴重者,可在電解液內(nèi)適當?shù)卦鎏钫麴s水,使液面較規(guī)定為高,然后用55a電流進行充電,待開始冒出氣泡,停充半個小時,再將充電電流減少1/2繼續(xù)充電,如此重復進行直至恢復正常為止。
iii.蓄電池有效物質(zhì)脫落
故障特征:電解液內(nèi)發(fā)生充電沉淀時,有褐色物質(zhì)自下部上升;電池容量減少。
發(fā)生原因:極板質(zhì)量不好;充電時電解液溫度過高,極板有效物質(zhì)因膨脹降低附著力而脫落;充放電過于頻繁或過充電、過放電;電解液過濃或質(zhì)量不好,有雜質(zhì),使極板生鹽或產(chǎn)生局部作用;內(nèi)部短路。
處理辦法:沉淀物少量可以清除;沉淀物過多,須另換新極板。
iv.電解液弄臟
故障特征:充電時各個電池電壓較低,但整個充電過程中,都均勻上升;自放電情況嚴重,充電后在擱置時間電壓降落過快,產(chǎn)生局部作用;電解液顏色及氣味不正常,并有渾濁及沉淀;充電時電壓低,并在液面上產(chǎn)生泡沫。
處理辦法:徹底清洗內(nèi)部,并更換新電解液。
v.安全操作
一切有關的硫酸作業(yè),都要兩人進行。在充注、調(diào)配電解液時,應戴保護眼鏡、膠皮手套,穿膠皮靴,圍膠皮圍裙,并準備一定數(shù)量的25%蘇打水,以備硫酸濺在臉上、手上或衣服上時馬上洗滌。
在配制硫酸溶液時,要將硫酸緩慢注入水中,并用玻璃棒不斷攪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充電前應開啟通風機。在充電時,要經(jīng)常檢查。充電完還應抽風一段時間。連續(xù)浮充電方式運行時,發(fā)現(xiàn)蓄電池由于過充電而沸騰,要開啟通風機。
第9篇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操作規(guī)程
1.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2.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系統(tǒng).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熟練的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充電作業(yè)。
3.對于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4.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電工作業(yè)時應穿著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
6.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⑴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齊全。
⑵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7.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8.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車上的四個固定插銷,在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9.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huán),鋼絲繩,制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再行起吊,吊車升起后,起重物下不準站人。
10.充電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充電器及充電器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在送電。
11.先擦凈電池箱上的灰塵、積水后,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
12.電源裝置每次充電前都應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13.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14.充電器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的負極)。
15.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他代用。
16.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臟物。
17.充電作業(yè):
(1)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記錄,然后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2)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guī)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zhí)行。
(4)在有80%的單位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才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氣泡,而且達到一個新的水平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wěn)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5)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于1.27時)或比重為1.3的稀硫酸(當小于1.25時)調(diào)整。堿性為1.17~1.22,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15~30毫米。
(6)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超過下列規(guī)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鈉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后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小于3塊電池。
(7)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
(8)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凈。
(9)監(jiān)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F(xiàn)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后再充電。
(10)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11)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并做好記錄。
18.充電室設施:
(1)充電室必須設置水源,以備洗蓄電池之用。
(2)必須設置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檢測儀表。
(3)必須設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須設置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的設備或起吊設備,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5)必須放置有護目眼鏡、橡膠手套、膠靴及橡皮圍裙等,以備配制電解液時使用。
(6)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堅固耐酸,在調(diào)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nèi)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7)配制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內(nèi)必須備有中和電解液的5%碳酸鈉溶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應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8)配制堿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堿液時,立即用以沖洗。
19.其他規(guī)定:
(1)每周測量一次漏泄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須檢查和調(diào)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3)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huán),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并進行清洗,然后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4)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huán)時,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均衡充電一次。
(5)配制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20.充電完畢必須停止工作1~1.5小時,待冷卻后,才準蓋上電池旋塞,擦凈注液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拴,待用。
21.工作結(jié)束后,打掃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整理好工具,儀表,填好當班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再行交班。
第10篇 ctl—12型蓄電池電機車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ctl—12型蓄電池電機車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1、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我隊ctl—12型蓄電池電機車跟車工作業(yè)。
二、上崗條件
1、跟車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跟車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熟悉蓄電池電機車的一般構造、
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并能處理運行中出現(xiàn)的一般故障。熟悉運輸路線(彎道、坡道、交叉點、車場等),通訊、信號情況。
3、跟車工應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
三、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及班中嚴禁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運送大型設備、材料,必須執(zhí)行專門的安全措施。
3、跟車工應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跟車工必須按規(guī)定的操作順序進行操作,與電車司機配合好,做好互聯(lián)保工作。
(2)行車時,跟車工可乘坐副駕駛室,但不得隨意動任何操作手柄,按鈕;行走時應行走在軌道兩側(cè)安全地點。
(3)摘掛鏈時,電機車司機等機車停穩(wěn)后,剎緊閘,拔下電源正負極插銷。跟車工將車輛用斜木茬支掩牢固,防止溜車。跟車工站在軌道的安全一側(cè),雙腳與軌道保持150mm以上距離,面對碰頭摘掛鏈銷。如果車輛間距不合適,可以和司機聯(lián)系,稍微動一下車,進行調(diào)整,同時掛鏈人員撤到安全地點。機車與車輛間的連接必須使用完好的專用連接鏈環(huán)的連接插銷。
(4)行車過程中,注意力集中,隨時注意軌道、車輛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司機發(fā)出停車信號并停車處理。
(5)車輛過道岔時,要正確扳啟道岔。(若行車時跟車工乘坐電機車,電車司機應提前停車,待跟車工打道岔。)
(6) 機車或列車通過道岔、交叉口、彎道以及視線有障礙地段時,必須提前10米處減速(車速控制在1.0米/秒),做好停車準備,并發(fā)出示警信號。同時跟車工提前到路口、彎道處警戒,通過供應科路口、主洗西側(cè)路口、綜采一隊路口時,跟車工必須使用擋車欄桿和自動門將來往車輛、行人截停后,向電車司機發(fā)通行信號,方可通行。
四、操作準備
1、作業(yè)前應進行下列各項檢查:
(1)接班后檢查車輛的各部件、連接裝置是否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物料、設備必須與車輛捆綁牢固,捆綁位置要適宜。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不得運送,并向運輸調(diào)度匯報。
(3)行車前對車輛的連接進行一次詳細檢查。
五、操作順序
1、跟車工按以下順序進行操作:
作業(yè)前例行檢查車輛、物料完好----支掩車輛----連接車輛----車輛運行----到達地點摘開連接車輛
六、正常操作
1、運行操作:
(1)電車司機將電機車停穩(wěn)后,剎緊閘。跟車工先檢查車輛完好及物料裝車情況,支掩好車輛,防止摘掛鏈時溜車。
(2)站在軌道的安全一側(cè),雙腳與軌道保持150mm以上距離進行掛鏈。跟車工檢查車輛連接無誤后,向電車司機發(fā)出準確開車信號。
(3)列車運行中注意了望,過彎道、交叉點、進入車場、路口提前通知電車司機慢速行駛。
(4)列車過道岔時,跟車工要正確扳啟道岔,應站在所扳道岔扳桿的反方向?qū)鈼U扳
動。
(5)運行途中要注意車輛運行以及軌道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通知電車司機停車處理。
(6)緊急情況處理后,按運行前檢查一樣,認真檢查運輸車輛,重新啟動開車。
(7)到達停車地點后,向電車司機發(fā)停車信號,電機車停穩(wěn)后,將運輸車輛支穩(wěn),摘開機頭處連接裝置。
七、特殊操作
1、運送大型設備、超長、超高、超重設備時操作:
(1)運載大型設備、材料時必須執(zhí)行專門的安全措施進行操作。
(2)運載大型設備、材料(液壓支架、采煤機組等),必須用專門平板車運載。運送液壓支架,采煤機組時,固定在平板車上要牢靠,檢查無誤后,方可開車。
(3)運送大型設備時,對車輛、軌道認真檢查,嚴禁重載車在軌面不平、軌底不實的情況下運行,嚴禁使用不合格車輛裝載大型設備,嚴格按平板車承載重量裝載,不準超載運輸。
八、收尾工作
1、做好當班運行記錄和工作日志。
2、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跟車工及值班領導交待清楚。
第11篇 蓄電池叉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行車前檢查:
(1)按規(guī)定項目、標準檢查車輛各部技術狀況,使之處十完好狀態(tài)。
(2)行車前應檢查車輛行駛證、駕駛證等行車所必須的各種證件,嚴禁缺證、少證、無證駕車。
行駛:
(3)廠內(nèi)叉車司機在行駛時必須嚴格遵守《廠內(nèi)交通安全管理標準》和《安全生產(chǎn)守則》。
(4)起步前應觀察叉車四周情況,(氣壓或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shù)須達到規(guī)定值方可起步)確認安全后鳴笛起步。
(5)廠內(nèi)叉車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毫米,門架須后傾。
(6)叉車在運行時,不準任何人上下車,叉腿上嚴禁站人。
(7)廠內(nèi)插車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過高。進出作業(yè)現(xiàn)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撞。禁止急剎車和急轉(zhuǎn)彎。
(8)廠內(nèi)叉車工作時,起落必須平穩(wěn),如有必要須用繩子、索鏈封牢固。必須嚴格按本車載荷曲線圖所規(guī)定的數(shù)值叉運貨物,嚴禁超載。
(9)廠內(nèi)叉車載物行駛在超過7°和用高于一檔的速度上下坡時,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腳制動器。
(10)廠內(nèi)叉車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起重架后行駛。
(11)廠內(nèi)叉車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nèi),防止掉落。插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
(12)在進行物品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如果用吊車裝卸工件,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
(13)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wěn),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和叉頭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員。
(14)在廠區(qū)和施工現(xiàn)場,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和施工現(xiàn)場時,時速不準超過3公里。叉車行駛時注意觀察,防止刮撞,傷人。
(15)廠內(nèi)插車在貨叉升降時,起重架應與地面前傾,不得使起重架前傾。
(16)廠內(nèi)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在近處禁止有人。
(17)嚴禁用貨叉等屬具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yè),禁止單叉作業(yè)或用貨叉頂物、拉物,禁止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物品,禁止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18)不準在碼頭岸邊直接叉裝船上的物品和不準在火車車廂邊緣直接叉裝物品。
(19)叉車中途停止發(fā)動機怠速運轉(zhuǎn)時,應使門架后傾。當發(fā)動機熄火停車時,應將起重滑架落下,使貨叉水平置于地面上。
(20廠在廠內(nèi),車間內(nèi)和施工現(xiàn)場停放車輛時,司機不準離車,如需暫時離開時,必須把鑰匙拔下,電閘拉下。
收車后保養(yǎng):
(21)檢修車輛時,應將變速桿置于空檔,采取制動、掩輪以及支頂擔重滑架等防護措施。
(22)清潔叉車及起重滑架;緊固螺絲;檢查補充燃油、潤滑油等。
蓄電池叉車除應遵守上述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外,還應遵守蓄電池車的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2篇 充電機和蓄電池-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只有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人員才能安裝、使用和維護本設備。
2.蓄電池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地方。
3.蓄電池充電前應首先檢查以下內(nèi)容:
1)蓄電池組的連接板和極柱有無斷裂。
2)橡膠絕緣套有無損壞,極柱和帶電部分有無裸露。
3)蓄電池組有無短路現(xiàn)象。
4)蓄電池槽和蓋有無損壞、漏酸現(xiàn)象。
5)每周檢查一次漏電電流。
6)電源插銷連接是否完好。
4.在檢查蓄電池或加水時,操作人員應防護眼鏡、穿防酸手套。
5.蓄電池上不準放置工具、金屬物體和其他雜物。
6.嚴禁使用金屬物體接觸蓄電池接線端子和蓄電池上的連接器。
7.人在蓄電池上連接和拆除充電電纜時,必須斷開充電機開關。
8.嚴禁帶電檢修充電機。
9.不充電時,充電機開關必須斷開,嚴禁充電機空載運行。
10.蓄電池嚴禁過放電和過充電,必須保證使用8小時。充電8小時,冷卻8小時。
11.蓄電池放電結(jié)束后,應立即充電;充電時,一定要將蓋板打開并支撐到位。
12.充電機和蓄電池連接時,必須保證極性連接正確。
13.必須將蓄電池通氣帽擰緊,只有在檢修或測取溶液比重、溫度時才可擰開。
14.必須保證通氣帽上的通氣孔暢通。
15.應定期沖洗蓄電池,沖洗時要將通氣孔擰緊。
16.每周應檢查一次電解液比重和位置,如需加水,加到位即可,不可過多;加水要在充電前進行,每次都應做好記錄。
17.嚴禁逆時針轉(zhuǎn)動充電機定時開關。
18.不可使用閉鎖螺釘使蓄電池的開關斷電。
19.充電硐室必須配置兩個滅火器。
二、注意事項
1.充電時,連接插頭必須擰緊,連接前,充電機的開關必須在斷開位置。
2.將充電機定時器擰到所需時間刻度上,日常充電時間為8小時。每周進行一次平衡充電,充電時間一般為12小時。
3.當充電時間結(jié)束后,定時器開關自動斷開。
4.蓄電池充電后冷卻8小時,方可使用。
第13篇 蓄電池室內(nèi)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充電工作人員嚴格執(zhí)行《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②充電時應嚴格執(zhí)行設備操作規(guī)程。
③嚴格執(zhí)行“蓄電池運行規(guī)程
④在主充電或浮充電時,交流電源發(fā)生故障或臨時停電,必須對配電板和整流器進行停機操作,待來電后再開機運行。交流電源發(fā)生故障應及時通知有關電工修理,不得自行處理。
⑤倒換電源時,必須先將備用電池組放置于放電位置,然后再把原放電電池組拉開,不準先將放電電池組拉開,以免造成停電停訊事故。
第14篇 機車蓄電池充電工操作規(guī)程(2)
機車蓄電池充電工操作規(guī)程(二)
1.充電前的檢查:
1.1檢查電瓶聯(lián)結(jié)線是否連接牢固并保持雙回路,液面高度是否在規(guī)定位置(高出極板15-20mm)。
1.2檢查電瓶上有無金屬物及工具,清除電瓶上的雜物后再旋開透氣膠蓋。
1.3檢查插銷插座是否完好,正負極是否接對,負荷電纜有無破裂。
1.4檢查整流設備是否完好,調(diào)壓電位器是否在最小位置,各表指示是否在零位。
2.操作程序
2.1插上防爆插銷,這時候直流電壓表所指示電壓為電瓶電壓。
2.2合上配電屏上所充整流器開關,再合上整流器上的空氣開關。
2.3將轉(zhuǎn)換開關搬至“常規(guī)”或“快充”位置,按下直流接觸器的啟動按鈕,此時直流主回路接通。
2.4將調(diào)節(jié)電位器順時針旋轉(zhuǎn),此時電流由零逐漸上升,當電流達到需充值時,應停止調(diào)節(jié)。
2.5充電過程中應每隔兩小時檢查一次整流器電流,電壓表讀數(shù)是否正常。檢查每組電池的溫度和電池中反應狀況,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立即處理。
2.6充電結(jié)束后,應先將電位器反時針旋至零位,按下直流接觸器停止按鈕,再將轉(zhuǎn)換開關搬至零位。
2.7拉掉整流器空氣開關,再拉掉配電屏上的開關。
3.安全注意事項:
3.1電瓶室內(nèi)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以免引起氫氣爆炸。
3.2室內(nèi)嚴禁吃食物,以免引起鉛中毒。
3.3搬運硫酸不準用肩扛、背,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抬運。
3.4電瓶液面高度不合規(guī)定或電瓶內(nèi)是干的未作處理前嚴禁充電,以免損壞電瓶。
3.5在充電過程中,電解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如超過此值應采取降溫措施或降低充電電流。必要時停止充電兩小時等溫度降至30-350c后,方可再正常充電。
3.6配制電解液時,不準將蒸溜水倒入硫酸內(nèi),只能將硫酸慢慢地倒入蒸溜水內(nèi)。
3.7電瓶必須經(jīng)常保持充足電狀態(tài),不準使用未充足電的電瓶。放電后的電瓶要及時充電,放置時間不準超過二十小時。
3.8注液孔上的膠蓋必須拎緊,以免機車運行時由于顛簸使電解液濺出。膠蓋上的透氣孔必須暢通,否則電池內(nèi)氣體壓力增高可能使電瓶殼破裂。
3.9每周應檢查一次電解液的比重,每口電瓶的比重必須保持在1.25-1.26之間,對不合標準的電瓶應進行調(diào)整。
3.10裝配電瓶時,搬運要小心,放置電瓶不準倒立,倒放或劇烈碰撞,以免
第15篇 酸性蓄電池操作規(guī)程
1、蓄電池的使用和檢查工作由電機員或指定電工和機匠負責操作。
2、酸性蓄電池中所用的電解液是由硫酸制成,硫酸的吸水能力很強,氧化性能非常劇烈必須注意不要使硫酸潑出,尤其不可使它接觸皮膚或濺入眼中。
3、在混合硫酸和水時,必須注意只可將硫酸倒入水中,切不可將水倒入硫酸中。
4、在配制電解液時,必須用純硫酸和蒸餾水。
5、電解液濺在蓄電池上面如有濺出應及時擦干凈,避免電解液的導電作用而引起蓄電池自行放電。
6、禁止在蓄電池上方吸煙及使用無遮蔽的明火取亮,以防止爆炸的危險。
7、必須保持蓄電池蓋上氣體導出孔的暢通。
8、蓄電池必須每星期定期檢查電解液高度、比重情況,必要時添加蒸餾水,檢查接線及充放電系統(tǒng)并作好記錄。
9、電池的正負接線樁必須定期上凡士林脂。
10、蓄電池的每項工作必須記入電工記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