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
一、電動葫蘆的基本操作
1. 檢查與準備 在每次使用前,確保電動葫蘆的電源線無破損,接地良好。檢查鋼絲繩無嚴重磨損、斷裂,吊鉤無裂紋變形,制動器功能正常。
2. 起吊作業(yè) 啟動電動葫蘆前,確認負載已穩(wěn)定放置,無人在下方。操作時,緩慢勻速提升,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防止負載搖擺。
3. 下降與停放 下降負載時,同樣要保持平穩(wěn),避免快速下降導致失控。工作完畢后,斷開電源,將葫蘆懸掛于指定位置,不可隨意擺放。
二、安全注意事項
1. 限位裝置 電動葫蘆應配備上升和下降限位裝置,防止過卷和過放,操作人員不得擅自調(diào)整或拆除。
2. 負載限制 不得超載使用,應根據(jù)葫蘆銘牌上的額定載荷進行操作,避免損壞設備和引發(fā)事故。
3. 維護保養(yǎng) 定期進行清潔、潤滑和檢查,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停用并報修,不得帶病運行。
三、應急處理
1. 故障停機 如發(fā)現(xiàn)異常響聲、異味或設備動作不正常,應立即停止操作,切斷電源,并報告給相關(guān)負責人。
2. 緊急疏散 在發(fā)生意外如起吊物墜落時,應迅速疏散周圍人員,確保人身安全。
標準
1. 遵守gb/t 10051-2014《起重機械術(shù)語》和gb 6067.1-2010《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等相關(guān)國家標準。
2. 電動葫蘆的使用、維護應參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說明書,確保操作合規(guī)。
3. 員工需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訓,掌握電動葫蘆的操作和應急處理知識。
考試題及答案
1. 電動葫蘆的起吊作業(yè)應注意什么?
答:應確保負載穩(wěn)定,無人在下方,操作時要緩慢勻速,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2. 電動葫蘆的哪些部位需要定期檢查?
答:電源線、鋼絲繩、吊鉤和制動器。
3. 發(fā)現(xiàn)電動葫蘆故障時應如何處理?
答:立即停止操作,切斷電源,報告給相關(guān)負責人。
4. 電動葫蘆的限位裝置有何作用?
答:防止過卷和過放,保障設備和人員安全。
5. 如何預防電動葫蘆超載?
答:依據(jù)銘牌上的額定載荷操作,不得超載使用。
電動葫安全技術(shù)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天車含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非本崗位人員不可開天車。
2. 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投入作業(y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完好,內(nèi)容包括:限位器靈敏可靠、排繩器完好、吊鉤有閉鎖、鋼絲繩無斷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現(xiàn)場指揮信號要統(tǒng)一、明確,堅決反對瞎指揮。
4. 使用的動力設備,必須接地、絕緣良好;移動燈具要使用安全電壓。
5. 工作物必須捆縛牢固,經(jīng)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6. 遇6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作業(yè)。
7. 物件懸空時,嚴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堅決遵守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聯(lián)系好、扎緊提放好、統(tǒng)一指揮好、機械檢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載不吊、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2篇 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車工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shù)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jīng)專門訓練和通過考試不得單獨擔任。
2、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緊急開關(guān)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工作停歇時,不準將超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4、工作中,嚴禁吊掛超額定重量。
5、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安全位置,升起吊鉤,并將控制手柄關(guān)閉,切斷電源。
第3篇 工貿(mào)行車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牟工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戴勞保用品。
2、開牟前應檢查各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 緊急開關(guān)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行牟工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牟 啟動時應先鳴鈴。
4、行牟工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上運行必須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 牟軌道兩側(cè)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牟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牟跨越到另 一臺行牟。
5、檢修牟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 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6、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 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guān)“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 具未脫構(gòu)不準離開駕駛室。
8、露天行牟遇有暴風、雷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牟輪前 后應塞墊德清縣安監(jiān)局敬告本規(guī)程匯編僅供參考企業(yè)應根據(jù)實際工種配置制定、 完善本單位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塊卡牢。
9、龍門吊行牟工安全操作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工作完后應鎖緊所有的防風夾 軌甜。
10、行牟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吊;②指揮信 號不明、光線暗淡、視線不良不吊;③吊繩和附件擁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掛不吊;⑤物件有尖銳棱角未墊好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 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吊;⑨行牟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 的不吊;⑩吊鉤直接掛重物不吊。
11、不準將物件吊起后長時間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過一米慢起 慢落移動時要鳴鈴。
12、在吊運的工作物上不準站人。
13、駕駛室應配有滅火器材。
14、工作完畢行牟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牟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 放置“0”位切斷電源。
第4篇 工貿(mào)企業(yè)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凡是在工房內(nèi)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guān)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事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構(gòu)、限位器及控制控鈕,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zhuǎn)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或采用點動。
第5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3
12、吊物移動時,必須保證人、物移動方向無阻礙,防止吊物與其它物體碰撞。
13、在額定負荷下制動時,重物的下滑距離超過80mm時,應進行檢查。
14、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不得做與作業(yè)無關(guān)的事,不得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15、不得容許他人擅自操作電動葫蘆。
16、作業(yè)完畢,應將吊鉤升到離地面2-2.5米高度,停止設備,切斷電源。
17、下班前,應清理工件并擺放整齊,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及周邊清潔工作。
18、經(jīng)常保持葫蘆各部清潔,附件完整及潤滑適量。
第6篇 電動葫蘆工安全規(guī)程
1. 凡有操室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guān)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 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勾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 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 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zhuǎn)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第7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幵車準備
開車前需要做好以下的調(diào)試工作。
電極主軸竄動量的調(diào)整
開車前調(diào)整小車輪緣與軌道翼緣間隙;保證在3?5mm之 間,錐形轉(zhuǎn)子電動機主軸軸向竄動量一般在1.5mm時,制動效 果最佳,如果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時下滑量過大,須進行調(diào)整, 調(diào)整方法如下:5噸及其以下葫蘆電機的調(diào)整:取下尾罩,旋掉 固定調(diào)整螺母的四支螺釘用扳手按順時針方向?qū)⒄{(diào)整螺母旋至極 限位置,再逆時針旋一圈,然后裝上緊固螺釘即可。
限位器的調(diào)整
限位器的調(diào)整時通過調(diào)整限位桿上的兩個撞塊實現(xiàn)的,調(diào)整 的方法是:松開撞塊上的螺釘,撞塊分置于導繩器卡板兩側(cè),卡 板能自如的推動撞塊移動,啟動電機開始起升,卡板推動上限撞 塊移動,升至吊鉤滑輪外殼上沿距卷筒外殼下沿150?50mm 時,停止上升,點動下降按鈕,導繩器向回移動10mm左右時, 停機,移動上限撞塊靠近卡板,旋緊螺釘即可。
下限位置的調(diào)整同上,只是方向相反,但必須保證吊鉤處于 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留有3圈以上鋼絲繩。
開車前的試運行
空載運行
用手按下相應按鈕,檢查各機構(gòu)動作是否與按鈕裝置上 標定的符號相一致,確定正確后,應再連續(xù)各作兩個循環(huán);
將吊鉤升降至極限位置,察看限位器是否可靠;
點動按鈕,目測電極軸軸向竄動量,應在1~ 2mm范 圍內(nèi);
經(jīng)空載試驗后,無異常,即可進行負載試驗。
靜載試驗
額定電壓下,以1.25倍的額定載荷,起升離地面100mm, 靜止lomin后卸載,檢查有無異?,F(xiàn)象;
動載試驗
額定電壓,以1.1倍的額定載荷進行動載懸空試驗,試驗周 期為40s:升6s、停14s、降14s、停6s,如此進行15周期,試 驗后目測各部位有無異?,F(xiàn)象,無異常則合格。
2正常運行程序
將電動葫蘆運行到吊運物料正上方;
將吊運物料固定牢靠;
點動電動葫蘆,使物料緩慢提升高于地面0.5m,防止 物料大幅晃動;
將物料吊運至指定位置。
3停機
卸下吊運物料;
起升吊鉤至電動葫蘆下lm處;
拉開電源的總閘,切斷電源。
4安全操作要點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
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電動葫蘆的制動器、限位器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 壞,鋼絲繩斷絲超過規(guī)定應立即停止運行;
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 間未加襯墊;
作業(yè)地點昏暗,無法看清場地和被吊物;
無下限限位器的電動葫蘆,在吊鉤處于最低工作位置 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使用中如有異常響聲,應遵循先停車后檢查,排除故障 后再開車程序;
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載荷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 再以最小高度吊運,吊重物運行時不得從有人的上方通過;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車,不得在吊起重物時調(diào)整制動器,
進行檢查和維修;
起吊物體、吊鉤在搖擺狀態(tài)下不能起吊;
嚴禁用電動葫蘆手電門線拉其它物體;
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 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zhì)小片,嚴禁直接 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5異常情況處理
5. 1 故障處理
電動葫蘆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見表8-6o
表8-6電動葫蘆常見故障處理
故障 | 異常情況 | 處理措施 |
啟動后,電機不轉(zhuǎ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能提起重物 | 過度超載 | 不允許電機超載使用 |
電壓比額定電壓低10%以上 | 等電壓恢復正常再使用 | |
電器有故障,導線斷開或接 觸不良 | 檢修電器與線路 | |
制動輪與后端蓋銹蝕咬死, 制動輪脫不開 | 卸下制動輪,清洗銹蝕表面 | |
制動不可靠,下滑距 離超過規(guī)定要求 | 因制動環(huán)磨損或其它原因, 使彈簧壓力減小 | 按開車前調(diào)試方法進行調(diào)試 |
制動環(huán)與后端蓋錐面接觸 不良 | 拆下修磨 | |
制動面有油污 | 拆下清洗 | |
制動環(huán)松動 | 更換制動環(huán) | |
壓力彈簧疲勞 | 更換彈簧. | |
聯(lián)軸器竄動不靈或卡死 | 檢查其聯(lián)結(jié)部分 | |
電動機溫度異常 | 超載使用 | 不允許超載使用 |
作業(yè)過于頻繁 | 按fc30%工作制 | |
制動器間隙太小,運轉(zhuǎn)時制 動環(huán)未完全脫開”相當于附加 載荷 | 重新調(diào)整間隙 |
續(xù)表
故障 | 異常情況 | 處理措施 |
減速器響聲過大 | 潤滑不良 | 拆卸檢修 |
齒輪過度磨損,齒間間隙過大 | ||
齒輪損壞 | ||
軸承損壞 | ||
啟動時電機有異常 | 電源及電機少相 | 檢修或更換接觸器 |
交流接觸器接觸不良 | ||
重物升至半空中,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車后不能再啟動 | 電壓過低或波動大 | 等電壓恢復正常后再起動 |
啟動后不能停車,或 者到極限位置時仍不 ? 能停車 | 交流接觸器觸頭熔焊 | 迅速切斷總電源拆卸檢修或 更換交流接觸器 |
限位器失靈 | ||
減速器漏油 | 箱體與箱蓋之間,密封圈裝 配不良或失效損壞 | 拆下檢修或更換密封圈 |
聯(lián)接螺釘未擰緊 | 擰緊螺釘 | |
電機錐形轉(zhuǎn)子與定 子間隙太小發(fā)生摩擦 | 電機軸上支撐圈磨損嚴重, 轉(zhuǎn)子鐵芯軸向位移或定子鐵 芯位移 | 拆下更換支撐圈,使定子轉(zhuǎn) 子錐面之間有均勻的間隙,每 ? 邊為 0. 35?0. 55mm |
5. 2 緊急停機
遇到以下緊急情況時,可不經(jīng)請示直接采取緊急停機措施:
(1) 在運行過程中升降機構(gòu)突然失靈;
(2) 減速機齒輪嚴重磨損,不能正常轉(zhuǎn)動;
(3) 鋼絲繩纏繞在其它物件上;
(4) 在運行過程中電機、減速機溫升超過90°c時;
(5) 發(fā)生操作事故以及其它危及操作人員人身安全事故時。
5. 3 緊急停機程序
(1) 按下停止按鈕,拉下電源開關(guān);
(2) 向班長匯報急停原因;
配合相關(guān)人員處理現(xiàn)場。
6檢查與維護
6. 1???????? 0常檢查
鋼絲繩鋼繩能否繼續(xù)可靠使用或更換;
軸承座是固定牢靠的,軸承蓋是否緊密,軸承內(nèi)潤滑油 是否充足以及墊料是否緊密;
卷筒和滑輪的輪緣的凸緣是否完整無缺,軸承潤滑系統(tǒng) 是否良好,滑輪能否在軸上自由回轉(zhuǎn),以及軸承和軸的固定是否 牢靠;
聯(lián)軸節(jié)是否牢固地固定在軸上,聯(lián)節(jié)兩半聯(lián)軸節(jié)用的螺 栓是否旋緊,有無松動以及在工作時是否跳動等現(xiàn)象。
6. 2 基本維護
軸承在換油時必須將軸承用煤油清洗,軸承的溫度在正 常工作情況下應不超過80°c。軸承的溫度過高可能是由于污穢、 潤滑不良、安裝不正確或其它的配件損壞所造成的;
齒輪聯(lián)軸器內(nèi)必須定期加潤滑脂。
7檢修
需要對設備進行檢修時,按照附錄2《設備檢修交付工作制 度》的規(guī)定進行檢修工作的交接。
第8篇 作業(yè)指導書/電動葫蘆工安全規(guī)程
電動葫蘆工安全規(guī)程
1. 凡有操室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guān)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 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勾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 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 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zhuǎn)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第9篇 電動葫蘆行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并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使用前開機檢查(空載實驗):
1、按鈕能否可靠的控制各個方向的行走和上下。
2、限位器動作是否靈活可靠。
3、運行時有無異常聲音和氣味。
4、鋼絲繩能否在卷筒上正確纏繞。
5、檢查鋼絲繩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更換。
三、空載運行
1、嚴禁超負荷使用,起吊重量必須小于電動葫蘆規(guī)定重量。
2、起吊要平穩(wěn),減少晃動,嚴禁斜吊重物。
3、起吊時先點動,使重物拉緊鋼絲繩后再起吊。
4、在使用中如發(fā)現(xiàn)按鈕失靈、葫蘆無法控制,應立即切斷電源,經(jīng)維修人員檢修后再使用。
5、不宜長時間將重物吊在空中,以防電動葫蘆橫梁發(fā)生永久變形。
6、起吊到一定高度再做橫向運動。
四、使用完畢,應將吊鉤升離地面2米以上。
五、如長時間不用或操作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行吊電源。
六、使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平臺位置,嚴禁操作人員站在行車鋼梁下,嚴禁吊物下站人。
第10篇 電動葫蘆起重機安全技術(shù)操作規(guī)程
1.新安裝或經(jīng)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zhuǎn)
數(shù)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zhuǎn)。
2.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 是否正??煽?。
3.安裝調(diào)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shù)蹉^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10t,16t,20t必須大于120mm)。當?shù)蹉^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4.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持證上崗,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歪拉斜吊,嚴禁非本崗人員操作。
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shù)(120次)的情況下使用。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沖撞。
5.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檢查電器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每次吊重物時,在吊離地面10cm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工作。露天作業(yè)應設置防雨棚。
6.起吊物體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時,重物離地不要太高,嚴禁重物從人頭上越過,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
7.電動葫蘆在起吊過程中發(fā)生異味,高溫應立即停車檢查,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8.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shù)蹉^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懸掛電纜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滑動必須自如,并正確操作電鈕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須作到垂直起升,不許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畢后,電動葫蘆應停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
13.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14.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15.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16.調(diào)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nèi)穩(wěn)定起升的距離)。
17.鋼絲繩的報廢標準:
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t5972-19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執(zhí)行。
18.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zhì)和污垢。
19.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zhì)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第11篇 電動葫蘆安全使用規(guī)程
電動葫蘆是一種小巧靈活的起重運輸設備,如果使用不當,會有許多安全的問題,如鋼索的質(zhì)量、上下限位保險、導索器、電器設施等,都可能出現(xiàn)問題,及時的維修是必要的,而正確的使用也是關(guān)鍵,近段檢查發(fā)現(xiàn),電動葫蘆問題較多,今天修好,明天就壞,維修費用大大增加,其原因大多是使用過程中人為損壞,操作不當,或野蠻操作造成的,其方式表現(xiàn)在多方面,斜拉操作,超載起重,交叉起吊等;易損壞鋼索和導索器,至使鋼索出現(xiàn)彎曲變形,重疊纏繞,或嚴重腐蝕,還有操作者故意將上下限位器扳起,人為使保險裝置失效,也有的帶著手套抓握鋼索起吊,也有的在起吊時站在起吊物下方,所有這些操作現(xiàn)象,都是違章操作,是事故隱患,是不安全的操作行為,不但使設備造成損壞,維修費用增加,更重要的是很大可能給人身造成傷害,希望廣大員工提高安全生產(chǎn)意識,時刻保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珍愛自已的身體和健康,杜絕一切違章操作行為。
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1、嚴禁斜拉,超載起重;嚴禁交叉起吊;
2、嚴禁起吊時手抓鋼索;
3、禁止起吊時人在起吊物下方行走、停留、作業(yè);
4、嚴禁人為破壞上下限位保險;
5、起吊重物時檢查鉤掛是否牢固;
6、起吊前,先檢查設備狀態(tài)及安全裝置,發(fā)現(xiàn)鋼索彎曲變形,鋼索有毛剌,重疊纏繞,導索器損壞,限位保險裝置失效等設備故障時,嚴禁使用;
7、在發(fā)現(xiàn)第6項各問題時,當班人員必須和維修工或電工聯(lián)系,報告情況,進行維修;沒修好前,嚴禁使用。
第12篇 攪拌站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攪拌樓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檢查電器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每次吊重物時,在吊離地面10cm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工作。
2 不準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沖撞。
3 起吊物體要捆扎牢固,并穩(wěn)住重心。吊重行走時,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
4 電動葫蘆在起吊過程中若發(fā)生異味、高溫應立即停車檢查,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5 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shù)蹉^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得少于三圈。
6 使用懸掛電纜電氣開關(guān)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滑動必須自如,并正確操作電鈕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8 起吊重物必須作到垂直起升,不許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 在工作完畢后,電動葫蘆應停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
10 每月潤滑保養(yǎng)鋼絲繩2次,潤滑前先用鋼絲刷子刷去鋼絲繩上的污物并用煤油清洗,然后用加熱到80°c以上的潤滑油蘸浸鋼絲繩,使?jié)櫥徒嚼K芯。
11 鋼絲繩的報廢更換標準按gb6067-1985《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13篇 微型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我公司的微型電動葫蘆再發(fā)貨箱中均包含使用說明書,在使用微型電動葫蘆前,請務必認真閱讀并理解本說明書。
2.微型電動葫蘆的安裝位置一定要選擇在符合需要,并便于操作的地方。要定期檢查微型電動葫蘆的安裝是否牢固。
3.微型電動葫蘆的起重量是有限的。請不要超載使用,也不要在被起吊物體重量不清時(包括吊拔埋置物、斜拉、斜吊等)時使用!
4.在起吊重物時。建議使用滑輪進行雙繩操作,這樣可以作用于鋼絲繩及其他主要零部件的載荷減少50%.
5.微型電動葫蘆請不要長時間連續(xù)使用。連續(xù)使用會增加操作過過程的不穩(wěn)定性。
6.微型電動葫蘆在工作時請不要牽引被吊物體。
7.不要讓任何人接觸拉緊的鋼絲繩,嚴禁任何人站在處于運載狀態(tài)的微型電動葫蘆的下方。
第14篇 手動及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目的:
為了維護設備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證手動、電動葫蘆操作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所有型號規(guī)格的手動、電動葫蘆。
三、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動葫蘆按說明書上要求進行架設安裝,架設安裝完畢按說明書上要求進行試車運轉(zhuǎn)。
2、使用前應檢查鋼絲繩是否彎曲、打結(jié),繩股是否突出或過于扭轉(zhuǎn),表面有無扭轉(zhuǎn)的現(xiàn)象,鋼絲是否破斷,是否清潔,潤滑脂是否足夠。
3、使用電動葫蘆時不易反復頻繁點動,否則可能會導致制動發(fā)熱。
4、不允許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5、嚴禁長時間懸在空中,以防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6、電動葫蘆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良故障時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7、要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或隱患及時排除,并對維修進行記錄。
8、使用完畢將電動葫蘆定點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
吊車工作“十不吊”:
1、歪拉斜位不吊。
2、帶有棱角缺口的物件未墊好時不吊。
3、超額定負荷不吊。
4、吊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6、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有爆性物件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9、工件上站人或工件有浮放。
10、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第15篇 行車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車工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戴勞保用品。
2、開車前應檢查各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guān)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行車工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啟動時應先鳴鈴。
4、行車工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上運行,必須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cè)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5、檢修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6、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guān)“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構(gòu),不準離開駕駛室。
8、露天行車遇有暴風、雷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卡牢。
9、龍門吊行車工安全操作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工作完后,應鎖緊所有的防風夾軌鉗。
10、行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重量不明或超過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光線暗淡、視線不良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掛不吊;
(5)物件有尖銳棱角未墊好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吊;
(9)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10)吊鉤直接掛重物不吊。
11、不準將物件吊起后長時間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過一米,慢起慢落,移動時要鳴鈴。
12、在吊運的工作物上不準站人。
13、駕駛室應配有滅火器材。
14、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