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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龍門橋式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技術交底
1.作業(yè)條件
(1)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必須符合原廠規(guī)定要求,軌道接地電阻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使用電纜的龍門式起重機,必須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附近。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各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須設置防護欄桿。
(4)電動葫蘆在露天工作時,電動機應有防雨雪設施。
2.作業(yè)前的檢查和啟動
(1)軌道應平直、連接螺栓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龍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2)作業(yè)前重點檢查:
①機械結構的外觀應正常;
②緊固件應堅固;
③鋼絲繩的磨損符合規(guī)定;
④各安全限位裝置應齊全可靠。
(3)接通電源前應先把控制器撥到零位,接通電源后檢查起重機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作室必須使用專用扶梯。
3.作業(yè)中安全注意事項
(1)開動前,先要鳴聲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衡,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需經(jīng)主管安全部門批準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2)吊運的重物應在車間安全通道上空通行,嚴禁行人從設備上通過。
(3)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和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米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4)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上去。
(5)操作人員由操作室或房架走臺通過倉門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否則必須事先切斷電源。
(6)露天作業(yè)的龍門式起重機如遇暴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7)龍門、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修理加固,使主梁撓度恢復正常方可使用。
4.作業(yè)后安全注意事項
(1)作業(yè)后,橋式起重機應將吊鉤提升到軌道與地面的中間,將跑車停在兩條軌道中間,龍門式起重機應將夾軌器鎖緊。
(2)將控制開關拔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作室門窗。
第2篇 電動葫蘆的使用安全技術
1.新安裝或經(jīng)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shù)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并檢查是否正常。
3.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 是否正??煽俊?/p>
4.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shù)(120次)的情況下使用。
5.安裝調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shù)蹉^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10t,16t,20t必須大于120mm)。當?shù)蹉^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6.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 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8.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10.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wěn)定起升的距離)。
11. 鋼絲繩的報廢標準:
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t5972-19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執(zhí)行。
12.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
13.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14.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15. 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6. 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
17. 10~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xù)運轉后,可能出現(xiàn)自動斷電現(xiàn)象,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此時可以下降,過一段時間,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繼續(xù)工作。
第3篇 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箱梁預制
交底地點
交底組織單位
梁場安質部
交底負責人
施工單位
機械工班
接收負責人
交底內容:交底
1.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4.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5.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6.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7.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11.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編制:復核:簽發(fā):
第4篇 門式、橋式起重機與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編號
工程名稱:___工程
施工單位:___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門式、橋式起重機操作安全交底交底日期:_年_月_日
交底內容:門式、橋式起重機與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l.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n。
2.門式起重機在軌道上行走需要較長的電纜,為了防止電纜拖地面受損,需要設置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能減少電纜長度。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5.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曼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商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14.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露天作業(yè)的門式、橋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16.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肘,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17.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橋式起重機應將小車停放在兩條軌道中間,吊鉤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19.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撮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0.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21.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22.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23.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 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24.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25.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26.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27.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8.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荇或更換制動環(huán)。
29.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審核人___交底人___接受交底人___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員一份)。
第5篇 門式、橋式起重機與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門式起重機在軌道上行走需要較長的電纜,為了防止電纜拖地面受損,需要設置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能減少電纜長度。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5.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14.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露天作業(yè)的門式、橋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16.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17.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橋式起重機應將小車停放在兩條軌道中間,吊鉤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19.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0.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21.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22.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23.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24.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25.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26.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27.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8.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29.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第6篇 電動葫蘆操作員: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作業(yè)部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試驗.運轉正常以后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時,起吊點應與重物的重心垂線重合.必須垂直起吊。
(3)吊物行走時,吊物的高度必須超過地面物體o.5m以上.嚴禁從人員上方通過。吊物不得長時間懸空停留。
(4)起吊作業(yè)完成后.應將電葫蘆停放在安全的位置,升起吊鉤,切斷電源。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
第7篇 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箱梁預制
交底地點
交底組織單位
梁場安質部
交底負責人
施工單位
機械工班
接收負責人
交底內容:交底
1.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4.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5.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6.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7.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11.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編制:復核:簽發(fā):
第8篇 橋式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技術交底
●作業(yè)條件
(1)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必須符合原廠規(guī)定要求,軌道接地電阻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使用電纜的龍門式起重機必須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附近。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各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須設置防護欄桿。
(4)電動葫蘆在露天工作時,電動機應有防雨雪設施。
●作業(yè)前的檢查和啟動
(1)軌道應平直、連接螺栓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龍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2)作業(yè)前重點檢查:
①機械結構的外觀應正常;
②緊固件應緊固;
③鋼絲繩的磨損情況符合規(guī)定;
④各安全限位裝置應齊全可靠。
(3)接通電源產(chǎn)應先把控制器撥到零位,接通電源后檢查起重機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作室必須使用專用扶梯。
●作業(yè)中安全注意事項
(1)開動前,先要鳴聲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衡,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需經(jīng)主管安全部門批準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2)吊運的重物應在車間安全通道上空通行,嚴禁行人從設備上通過。
(4)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和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米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5)操作人員由操作室內或房架走臺通過倉門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否則必須事先切斷電源。
(6)露天作業(yè)的龍門式起重機如遇暴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7)龍門、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修理加固,使主梁撓度恢復正常后方可使用。
●作業(yè)后安全注意事項
(1)作業(yè)后,橋式起重機應將吊鉤提升到軌道與地面的中間,將跑車停在兩條軌道中間,龍門式起重機應將夾軌器鎖緊。
(2)將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夾閉并鎖好操作室門窗。
第9篇 電動葫蘆檢修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一、作業(yè)內容
配合料1#電動葫蘆檢修作業(yè)
二、作業(yè)地點
配合料一層
三、作業(yè)工具:
管鉗、棉絲、鋼管、大扳手等工具
四、作業(yè)時間
五、負責人
趙英顯、
六、作業(yè)步驟
1、 在叉車前叉上放置大鐵板并緊固,在鐵板上放置6個托盤,
2、 將叉車前叉升起,使托盤頂住電動葫蘆,方便操作,
3、 松開電動葫蘆緊固螺絲,拆卸電動葫蘆滑輪,去掉兩個滑輪內側的墊片,使滑輪間距變小,
4、安裝好滑輪和緊固螺絲,檢查電動葫蘆控制線完好,
5、放下叉車前叉,移走叉車,
6、使用控制手柄操作電動葫蘆,確認滑輪在導軌上滑動位置無偏移、晃動,電動葫蘆使用正常。
七、安全措施
1、拆卸電動葫蘆時,共需2人:
2人分別在電動葫蘆兩側拆卸、安裝電動葫蘆。
2、2人在操作時,須佩戴防塵口罩。
3、去掉滑輪內側墊片后確認滑輪能夠在導軌上平衡滑動,防止電動葫蘆在導軌上滑動時出現(xiàn)左右偏移或晃動的危險。
4、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帽。
纖維部
2008年11月21日
第10篇 起重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檢查內容
起重電動葫蘆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感官檢查;另一種是利用測試儀器、儀表對手拉葫蘆設備測控。
1感官檢查
起重電動葫蘆機械安全技術檢查很大部分憑檢驗人員通過看、聽、嗅、問、摸來進行?!镀鹬仉妱雍J機械檢驗規(guī)程》(2002)296號所規(guī)定的起重電動葫蘆機械檢驗項目中占總項目70%以上是感官檢驗。通過感官的看、聽、嗅、問、摸對起重電動葫蘆機械進行全面的直觀診斷,來獲得所需信息和數(shù)據(jù)。
看:通過視覺根據(jù)起重電動葫蘆機械結構特點,觀察其重要傳動部位、承力結構要點、故障現(xiàn)象源兆。
聽:通過聽覺分析出起重電動葫蘆機械手拉葫蘆設備各部位運行聲音是否正常,判斷異常聲音出自部位,了解病因,找出病源。
嗅:通過嗅覺分辨起重電動葫蘆機械運動部位現(xiàn)場氣味,辨別零部件的過熱、磨損、過燒的位置。
問:向司機及有關人員詢問起重電動葫蘆運行過程中,易出故障點,發(fā)生故障經(jīng)過、類別。判定起重電動葫蘆安全技術狀況。
摸:通過用手觸摸起重電動葫蘆運行部件,根據(jù)溫度變化、振動情況,判斷故障位置和故障性質。
2測試儀器的檢查
根據(jù)國內外起重電動葫蘆機械發(fā)展趨勢,現(xiàn)代化的應用狀態(tài)監(jiān)測和故障診斷技術已在起重電動葫蘆機械設計和使用中廣泛推廣。在起重電動葫蘆機械運作狀態(tài)下,利用監(jiān)測診斷儀器和專家監(jiān)控系統(tǒng),對起重電動葫蘆機械進行檢(監(jiān))測,隨時掌握起重電動葫蘆技術狀況,預知整機或系統(tǒng)的故障征兆及原因,把事故消除于萌芽狀態(tài)。
3起重電動葫蘆通用部件的安全檢查
(1)吊鉤。
檢查吊鉤的標記和防脫裝置是否符合要求,吊鉤有無裂紋、剝裂等缺陷;吊鉤斷面磨損、開口度的增加量、扭轉變形,是否超標;吊鉤頸部及表面有無疲勞變形、裂紋及相關銷軸、套磨損情況。
(2)鋼絲繩。
檢查鋼絲繩規(guī)格、型號與滑輪卷筒匹配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鋼絲繩固定端的壓板、繩卡、契塊等鋼絲繩固定裝置是否符合要求。鋼絲繩的磨損、斷絲、扭結、壓扁、彎折、斷股、腐蝕等是否超標。
(3)制動裝置。
制動器的設置,制動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制動器的拉桿、彈簧有無疲勞變形、裂紋等缺陷;銷軸、心軸、制動輪、制動摩擦片是否磨損超標,液壓制動是否漏油;制動間隙調整、制動能力能否符合要求。
(4)卷筒。
卷筒體、筒緣有無疲勞裂紋、破損等情況;繩槽與筒壁磨損是否超標;卷筒輪緣高度與鋼絲繩纏繞層數(shù)能否相匹配;導繩器、排繩器工作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5)滑輪。
滑輪是否設有防脫繩槽裝置;滑輪繩槽、輪緣是否有裂紋、破邊、磨損超標等狀況,滑輪轉動是否靈活。
第11篇 電動葫蘆鋼絲繩端部固定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
一、鋼絲繩是否符合下列要求:鋼絲繩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應按出廠技術數(shù)據(jù)使用,無技術數(shù)據(jù)時應取樣進行試驗作為其技術數(shù)據(jù);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斷絲數(shù)量未達到標準規(guī)定;表面磨損未達到標準規(guī)定。
二、鋼絲繩的使用是否符合下列要求:應防止打結或扭曲;不得與物體的棱角直接接觸;機械運動中不得與其它物體發(fā)生摩擦;嚴禁與任何帶電體接觸;用編結法連接時,編結長度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mm;通這滑輪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是否符合規(guī)定;配合滑輪直徑是否符合規(guī)定;繩卡的使用是否符合規(guī)定;鋼絲繩是否未與電焊和氧焊線交叉。
鋼絲繩在使用前應由鋼繩工對其直徑、結構、捻向、麻芯和捻制質量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1.鋼絲繩中出現(xiàn)斷絲、交錯或折彎等不良現(xiàn)象。2.鋼繩出現(xiàn)繩股捻制不均勻、塌股或凸起現(xiàn)象。3.鋼繩表面有壓扁、損傷或銹蝕現(xiàn)象。4.麻芯干燥、腐朽現(xiàn)象。5.鋼繩的實際直徑和公稱直徑不符。
電動葫蘆鋼絲繩端部固定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的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為規(guī)范電動葫蘆用鋼絲繩端部固定的方法,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生產(chǎn)的正常運行,特作如下技術規(guī)范:
一、繩端固定部位的檢查
1、檢查可拆卸的楔形接頭或繩夾等裝置本身的變形、磨損、是否產(chǎn)生裂紋與滑動,以及裝置內部和繩端內的斷絲及腐蝕情況,以確保繩端固定的緊固可靠性。
2、如果檢查繩端固定裝置附近或繩端固定裝置內有明顯斷絲或腐蝕,可將鋼絲繩截短再重新裝到繩端固定裝置上,且鋼絲繩的長度應滿足于吊鉤在下限位時卷筒上纏繞的最少圈數(shù)(2圈)要求。
二、鋼絲繩端部固定的安全方法
考慮公司在用的電動葫蘆的安全狀況,可采用如下兩種常用方法:
1、利用斜楔自動夾緊的作用來固定。
1)根據(jù)jb9009-1999《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md1型鋼絲繩電動葫蘆用楔形接頭固定鋼絲繩時,應符合gb/t5973的有關規(guī)定,當采用楔形接頭時,只需繩頭不松散即可,并不需要另外附加鋼絲繩繩卡。
2)鋼絲繩固定端穿出楔塊后應余留200mm以上,余留繩頭末端鋼絲不應松散叉開,應用細軟鐵絲將松散叉開部位扎緊,以防鋼絲繩松散程度越來越大導致鋼絲繩因松散滑落發(fā)生安全事故。扎緊長度為鋼絲繩直徑的4倍以上。
2、利用繩夾方式固定(按下表要求)。
鋼絲繩直徑(mm) | 7—16 | 19—27 | 28—37 | 38—45 |
繩夾數(shù)量(個) | 3 | 4 | 5 | 6 |
安裝繩夾應注意以下幾點:
1)“u”型螺栓應扣在鋼絲繩的尾段上(短邊),鋼絲繩夾不應在鋼絲繩上交替布置;繩夾間的距離為鋼絲繩直徑的6—7倍。
2)繩夾應根據(jù)鋼絲繩公稱直徑的大小選用,夾緊鋼絲繩處應光滑、平整、不應有毛刺。若繩夾卡座有明顯的滑移摩擦的光亮痕跡時應注意更換。
3)鋼絲繩夾的緊固:為保證鋼絲繩固定尾端受力均勻,離楔塊最遠處的繩夾不得首先單獨緊固,應同時三個繩夾慢慢緊固,離楔塊最近處的繩夾(第一個繩夾)應盡可能地緊靠楔塊,繩夾在使用一段時間后,應定期檢查螺母的擰緊狀態(tài)。
請各分廠于10月25日前按以上鋼絲繩端部固定的安全方法整改在用的電動葫蘆,經(jīng)檢查如沒整改的將
第12篇 門式橋式起重機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門式起重機在軌道上行走需要較長的電纜,為了防止電纜拖地面受損,需要設置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能減少電纜長度。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5.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空車行走時,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14.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露天作業(yè)的門式、橋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16.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17.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橋式起重機應將小車停放在兩條軌道中間,吊鉤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19.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0.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21.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22.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23.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24.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25.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26.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27.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8.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29.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第13篇 井下充電房電動葫蘆運行安全技術措施
為確保井下充電房電動葫蘆的安全運行,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編制本措施。
1、電動葫蘆作為特種起重設備,由井下充電工負責起吊操作和日常管理,非經(jīng)許可,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2、操作人員應經(jīng)過專門培訓,熟悉電動葫蘆電器和機械結構、性能、原理,并做到規(guī)范操作。
3、本裝置專為井下充電房起吊電瓶使用,未經(jīng)同意不得用于起吊其它重量不明的物體。
4、每班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行車軌道、制動器、鋼絲繩、吊鉤裝置、操縱按鈕、限位器及其它安全裝置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記錄。
5、如發(fā)現(xiàn)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限位器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應立即停用并報修處理。
6、操作按鈕分上下、左右、前后,操作時要逐步進行,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按鈕。
7、不得用限位器停車,不得在吊起重物時調整制動器、進行檢查和維修。
8、起吊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距行程試吊,再以最小高度吊運。
9、吊重運行時嚴禁電瓶連接不牢、歪拉斜吊,嚴禁吊鉤運行通道及起吊物(電瓶)上站人和從有人的上方通過。
10、在吊鉤松到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11、使用中,除應密切注意電動葫蘆及被吊物的運行情況,還應特別關注運行軌道有無變形、行走電機是否同步運行、運行中有無異常響聲、行車滾輪有無偏擺或被卡現(xiàn)象等,如發(fā)現(xiàn)情況異常,應立即停車排除故障或報修處理。
12、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13、本措施應貫徹到每個操作人員,并簽字備案。
第14篇 橋式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技術交底
●作業(yè)條件
(1)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必須符合原廠規(guī)定要求,軌道接地電阻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使用電纜的龍門式起重機必須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附近。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各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須設置防護欄桿。
(4)電動葫蘆在露天工作時,電動機應有防雨雪設施。
●作業(yè)前的檢查和啟動
(1)軌道應平直、連接螺栓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龍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2)作業(yè)前重點檢查:
①機械結構的外觀應正常;
②緊固件應緊固;
③鋼絲繩的磨損情況符合規(guī)定;
④各安全限位裝置應齊全可靠。
(3)接通電源產(chǎn)應先把控制器撥到零位,接通電源后檢查起重機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作室必須使用專用扶梯。
●作業(yè)中安全注意事項
(1)開動前,先要鳴聲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衡,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需經(jīng)主管安全部門批準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2)吊運的重物應在車間安全通道上空通行,嚴禁行人從設備上通過。
(4)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和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米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5)操作人員由操作室內或房架走臺通過倉門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否則必須事先切斷電源。
(6)露天作業(yè)的龍門式起重機如遇暴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7)龍門、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修理加固,使主梁撓度恢復正常后方可使用。
●作業(yè)后安全注意事項
(1)作業(yè)后,橋式起重機應將吊鉤提升到軌道與地面的中間,將跑車停在兩條軌道中間,龍門式起重機應將夾軌器鎖緊。
(2)將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夾閉并鎖好操作室門窗。
第15篇 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
1 使用電動葫蘆之前,要檢查各部分是否完好,鋼絲繩、吊鉤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起吊前,要檢查附近有無障礙物。
2 起吊物件前,要做空車及空負荷升降試車。檢查電磁開關是否好用。
3 起吊運行方向不準站人或有障礙物。
4 起吊物件,不得歪斜;起吊離地面10公分時,要停吊檢查鋼絲繩受力是否均勻,不符合要求時,應進行調整或重新起吊。
5 焊在被吊物件上的吊環(huán)要牢固、端正,否則操作者可拒絕起吊。
6 操作人員要集中精力,聽從指揮。吊車不許超負荷運輸。
7 電動葫蘆停用時間較長或陰雨天后,使用時要找電工檢查。
8 電動葫蘆起吊或運行時,禁止兩個動作同時進行。
9 吊車在運行過程中,嚴禁在下面行走或停留。
10 夜間操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1 工作完畢,要將吊鉤升到高處,并將總電源開關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