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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bf20220401) 第2篇北京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合同 第3篇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單 第4篇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合同(bf——2021——2722) 第5篇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bf--2021--0401) 第6篇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合同 第7篇其它貿易合同:北京某貿易有限公司運輸合同糾紛 第8篇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合同(bf——2012——2722) 第9篇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第10篇北京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合同(bf——2021——2721) 第11篇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bf--2006--0401)
第1篇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bf20220401)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bf--2022--040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jù)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jīng)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蛭谐羞\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xù)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xù)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shù)。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fā)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fā)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jīng)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shù)?,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lián)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民法典》的規(guī)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shù)攸c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fā)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fā)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xié)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xié)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
第2篇 北京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cclj-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服務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收運服務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七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單位(簡稱“收運服務單位”)與餐飲服務單位之間的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
2.本合同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協(xié)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實際發(fā)生或雙方未作約定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
3.雙方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shù),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4.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是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
(2)收運服務單位(乙方):是指取得《北京市從事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經(jīng)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yè)以及區(qū)縣級環(huán)境衛(wèi)生服務中心(事業(yè)單位)。
(3)收集運輸:是指收運服務單位將餐廚垃圾收集并運送到符合規(guī)定的處理設施的過程。
(4)餐廚垃圾:是指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等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chǎn)生的食物殘渣、殘液等廢棄物。
(5)合同編號:由收運服務單位(乙方)負責編號。合同編號共分五部分,具體編碼規(guī)則為:第一部分cclj(“餐廚垃圾”的首字母大寫);第二部分為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所在地區(qū)和街道的代碼(如:東華門街道辦事處代碼為110101001);第三部分為合同生效年月(如合同2011年12月生效,編為201112);第四部分為合同截止日期(如合同2012年11月到期,編為201211);第五部分為順序代碼(與乙方簽訂合同的順序號,編號從00001-9999)。例:cclj-110101001-201112-201211-00001。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可通過搜索網(wǎng)站查詢最新發(fā)布的地區(qū)和街道代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垃圾收集運輸?shù)姆諆热?/p>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垃圾量:____公斤/(□日、□周、□月),____(1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周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chǎn)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______區(qū)(縣)______街(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處理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chǎn)生的餐廚垃圾全部交由乙方負責收集運輸。若有證據(jù)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垃圾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垃圾收運服務,有權對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要求乙方改正,并可向有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舉報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9。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qū)內餐廚垃圾的收集、分類等管理工作。甲方應當將餐廚垃圾裝入綠色120l(升)標準的收集容器內(見《垃圾收集容器產(chǎn)品技術要求》),并保證餐廚垃圾裝載不外露,保持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外觀干凈、整潔、無破損。
4.甲方不得將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廚垃圾裝入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內。
5.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垃圾收集容器有專門存放地點,滿足乙方車輛進行作業(yè)的需求,并指派專人協(xié)助乙方作業(yè)人員完成餐廚垃圾裝車工作。
6.甲方應當派專人在乙方出具的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記錄憑證上簽字認可。
7.甲方應當為乙方的收運作業(yè)提供便利條件,及時解決因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工程施工等帶來的現(xiàn)場問題。如確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車輛無法正常作業(yè),雙方協(xié)商不成,乙方可暫停作業(yè),甲方應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shù)馁Y格與能力,如乙方為經(jīng)營性企業(yè),還應當取得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北京市從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經(jīng)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2.乙方提供餐廚垃圾收運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3.乙方應當提供具有《北京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的車輛進行收運服務,并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4.乙方在收運餐廚垃圾過程中,應認真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文明規(guī)范作業(yè),并做好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管理工作。
5.乙方在作業(yè)時應注意保護環(huán)境,運輸過程中要做到密閉運輸,不發(fā)生餐廚垃圾遺灑。
6.乙方應將餐廚垃圾收運至指定的餐廚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不得將餐廚垃圾隨意排放或送至非指定處理場所。
7.乙方在收集清運過程中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乙方原因產(chǎn)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解決并承擔相應責任。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做好餐廚垃圾分類,將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垃圾專用收集容器內,乙方將甲方產(chǎn)生的餐廚垃圾視為生活垃圾來清運,并要求甲方支付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元/噸。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jīng)對方書面催告后___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應的損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xié)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僅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的內容,如甲方另有需求,需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xié)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yè)、歇業(yè)、轉讓等特殊情況發(fā)生時,需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xié)商暫停作業(yè)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xié)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后如出現(xiàn)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相應條款或約定應按新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于本合同所產(chǎn)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xù)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yè)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撤銷或吊銷的,從撤銷或吊銷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xié)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xié)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單
? 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運到期限: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裝貨地點
裝貨時間
卸貨地點
領取貨物期限
道路運輸證號
車型
車牌號
掛車牌號
貨物名稱及規(guī)格
包裝方式
體積
長×寬×高(米)
件數(shù)
價值(元)
實際重量(千克)
計費重量(千克)
計費里程(公里)
貨運周轉量(噸公里)
合計
計費單位
□重量(千克) □體積(立方米) □包裝(件) □周轉量(噸公里) □里程 □
計費單價
元∕每單位
運費金額
元
其他雜費
貨物名稱及規(guī)格
金 額(元)
保 價 費(元)
保險費(元)
備注
費目
金額(元)
裝卸費
過路費
過橋費
結算方式
□現(xiàn)金 □ 支票 □電匯 □轉賬 □對方付款 □月結 □
運雜費合計 萬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
違約責任 :
1.托運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承運人支付 違約金 元
2.承運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fā)運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托運人支付違約金 元
3.未辦理保價或保險運輸?shù)模涍\事故賠償方式及費用:
4.貨物逾期到達,每逾期一日承運人應賠償托運人 元違約金
5.收貨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領取貨物,每逾期一日收貨人(或托運人)應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 元。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背面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托運人(簽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
承運人(簽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
收貨人(簽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貨時間:
第4篇 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合同(bf——2021——2722)
合同編號:cclj-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服務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_______________
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七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企業(yè)(簡稱“收運服務企業(yè)”)與餐飲服務單位之間的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
2.本合同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協(xié)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發(fā)生或雙方未作約定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_
3.雙方可在本合同第九條其他約定處約定餐廚廢棄油脂的價格。
4.雙方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shù),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5.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是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
(2)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是指取得《北京市從事生活垃圾(餐廚廢棄油脂)經(jīng)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并獲得區(qū)縣轄區(qū)內特許經(jīng)營服務權的企業(yè)。
(3)收集運輸:是指收運服務企業(yè)將餐廚廢棄油脂收集并運送到符合規(guī)定的處理設施的過程。
(4)餐廚廢棄油脂:是指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等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煎炸食品后廢棄的油脂、經(jīng)油水分離設施設備收集的廢油脂。_
(5)合同編號:由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負責編號。合同編號共分五部分,具體編碼規(guī)則為:第一部分ccfy(“餐廚廢油”的首字母大寫);第二部分為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所在地區(qū)和街道代碼(如:東華門街道辦事處代碼為110101001);第三部分為 合同生效 年月(如合同2011年12月生效,編為201112);第四部分為合同截止日期(如合同2012年11月到期,編為201211);第五部分為順序代碼(與乙方簽訂合同的順序號,編號從00001—99999)。例:ccfy-110101001-201112-201211-00001。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可通過搜索網(wǎng)站查詢最新發(fā)布的地區(qū)和街道代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 法規(guī) 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shù)姆諆热?/p>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廢棄油脂量:____公斤/(□日、□周、□月),____(□50升、□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周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chǎn)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______區(qū)(縣)______街(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時間(23時至次日6時):_____________________。
4.處理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chǎn)生的餐廚廢棄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運輸。若有 證據(jù) 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 民事責任 。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并有權對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要求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9。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 管轄 區(qū)內餐廚廢棄油脂的分類收集、貯存、交接、聯(lián)單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應當將收集后的餐廚廢棄油脂裝入統(tǒng)一標準的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內,并做好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維護管理。
5.甲方不得將餐廚垃圾、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內。
6.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存放設置地點和作業(yè)通行條件,便于乙方工作人員和車輛作業(yè)。
7.甲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lián)單》簽字確認。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區(qū)域內具備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相關資格的證明材料。
2.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運輸費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務作業(yè)車輛應當符合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應當放置經(jīng)市市政市容部門核發(fā)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
4.乙方在收集作業(yè)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lián)單》,辦理記錄、簽字等交接工作,并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的管理工作。
5.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作業(yè)管理規(guī)范的標準要求,提供收集運輸作業(yè)服務。
6.乙方應保證將所收集的餐廚廢棄油脂經(jīng)處理后交由具有相關廢棄油脂處理資質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業(yè)(具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和規(guī)定,做好收集運輸工作人員的作業(yè)規(guī)范、安全生產(chǎn)、文明服務等崗前培訓及運行管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有證據(jù)證明甲方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量_______元/公斤予以賠償。
2.乙方如沒有履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jīng)對方書面催告后______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本條第3款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xié)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根據(jù)甲方的需求派出車輛,如甲方需臨時用車,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xié)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yè)、歇業(yè)、轉讓等特殊情況發(fā)生時,需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xié)商暫停作業(yè)服務或 解除合同 等相關事宜。
4. 合同履行 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xié)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后如出現(xiàn)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應按新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于本合同所產(chǎn)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到期 如需續(xù)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yè)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注銷的,從注銷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xié)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xié)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 運輸合同 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 代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5篇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bf--2021--040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jù)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jīng)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蛭谐羞\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xù)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xù)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shù)。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chǎn)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fā)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fā)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fā)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 留置權 。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jīng)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shù)?,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lián)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的規(guī)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shù)攸c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fā)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fā)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xié)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xié)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guī)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
第6篇 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cclj-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服務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七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企業(yè)(簡稱“收運服務企業(yè)”)與餐飲服務單位之間的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
2.本合同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協(xié)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發(fā)生或雙方未作約定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_
3.雙方可在本合同第九條其他約定處約定餐廚廢棄油脂的價格。
4.雙方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shù),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5.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是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
(2)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是指取得《北京市從事生活垃圾(餐廚廢棄油脂)經(jīng)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并獲得區(qū)縣轄區(qū)內特許經(jīng)營服務權的企業(yè)。
(3)收集運輸:是指收運服務企業(yè)將餐廚廢棄油脂收集并運送到符合規(guī)定的處理設施的過程。
(4)餐廚廢棄油脂:是指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等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煎炸食品后廢棄的油脂、經(jīng)油水分離設施設備收集的廢油脂。_
(5)合同編號:由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負責編號。合同編號共分五部分,具體編碼規(guī)則為:第一部分ccfy(“餐廚廢油”的首字母大寫);第二部分為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所在地區(qū)和街道代碼(如:東華門街道辦事處代碼為110101001);第三部分為合同生效年月(如合同2011年12月生效,編為201112);第四部分為合同截止日期(如合同2012年11月到期,編為201211);第五部分為順序代碼(與乙方簽訂合同的順序號,編號從00001—99999)。例:ccfy-110101001-201112-201211-00001。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可通過搜索網(wǎng)站查詢最新發(fā)布的地區(qū)和街道代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shù)姆諆热?/p>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廢棄油脂量:____公斤/(□日、□周、□月),____(□50升、□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周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chǎn)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______區(qū)(縣)______街(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時間(23時至次日6時):_____________________。
4.處理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chǎn)生的餐廚廢棄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運輸。若有證據(jù)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并有權對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要求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9。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qū)內餐廚廢棄油脂的分類收集、貯存、交接、聯(lián)單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應當將收集后的餐廚廢棄油脂裝入統(tǒng)一標準的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內,并做好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維護管理。
5.甲方不得將餐廚垃圾、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內。
6.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存放設置地點和作業(yè)通行條件,便于乙方工作人員和車輛作業(yè)。
7.甲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lián)單》簽字確認。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區(qū)域內具備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相關資格的證明材料。
2.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運輸費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務作業(yè)車輛應當符合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應當放置經(jīng)市市政市容部門核發(fā)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
4.乙方在收集作業(yè)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lián)單》,辦理記錄、簽字等交接工作,并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的管理工作。
5.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作業(yè)管理規(guī)范的標準要求,提供收集運輸作業(yè)服務。
6.乙方應保證將所收集的餐廚廢棄油脂經(jīng)處理后交由具有相關廢棄油脂處理資質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業(yè)(具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和規(guī)定,做好收集運輸工作人員的作業(yè)規(guī)范、安全生產(chǎn)、文明服務等崗前培訓及運行管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有證據(jù)證明甲方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量_______元/公斤予以賠償。
2.乙方如沒有履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jīng)對方書面催告后______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本條第3款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xié)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根據(jù)甲方的需求派出車輛,如甲方需臨時用車,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xié)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yè)、歇業(yè)、轉讓等特殊情況發(fā)生時,需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xié)商暫停作業(yè)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xié)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后如出現(xiàn)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應按新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于本合同所產(chǎn)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xù)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yè)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注銷的,從注銷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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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xié)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xié)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其它貿易合同:北京某貿易有限公司運輸合同糾紛
原告北京騰博瑞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興區(qū)禮賢鎮(zhèn)小馬坊村1號。
法定代表人蘇志國,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趙福,遼寧政德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艾華,男,漢族,1964年9月1日出生,萊蕪市九洲貨運代理配載站業(yè)主,住萊蕪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順河大街。
委托代理人張憲明,山東省眾成仁和律師集團(汶水源)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張永,山東省眾成仁和律師集團(汶水源)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北京騰博瑞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博瑞公司)與被告王艾華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騰博瑞公司委托代理人趙福,被告王艾華委托代理人張憲明、張永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騰博瑞公司訴稱,20xx年3月21日,其需要從山東萊蕪運送一批鋼材到北京市海淀區(qū),收貨人為北京滄孟海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滄孟海公司)。騰博瑞公司在網(wǎng)上查詢到萊蕪市九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洲公司)具有運輸企業(yè)的良好信譽,于是騰博瑞公司打電話與九洲公司聯(lián)系,并用傳真形式與萊蕪市九洲貨運代理配載站(以下簡稱九洲配載站)簽訂了委托運輸合同,合同上加蓋了九洲配載站的公章。九洲公司沒有告知騰博瑞公司九洲配載站是具有獨立經(jīng)營主體的運輸單位,并且九洲配載站的負責人王艾華就是九洲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運輸過程中,九洲配載站沒有盡到運輸合同中的義務,致使貨物滅失,給騰博瑞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騰博瑞公司與王艾華多次協(xié)商未果,故訴至我院,訴訟請求:1、要求王艾華賠償貨物損失人民幣170 472.96元及利息(自20xx年3月22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2、本案訴訟費用由王艾華承擔。
被告王艾華辯稱,其沒有和騰博瑞公司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其不是適格的被告;騰博瑞公司與九洲配載站之間不是貨物運輸合同關系,九洲配載站在騰博瑞公司與軒興旺之間只起到媒介作用,運輸貨物的車不是王艾華也不是九洲配載站的,運費是由軒興旺與騰博瑞公司商量的,軒興旺裝貨后給九洲配載站信息費,而軒興旺至今沒有支付信息費。即使騰博瑞公司與九洲配載站之間存在合同關系,也是居間合同關系;九洲配載站的經(jīng)營范圍為貨運配載和信息服務,不包括普通貨運,九洲配載站不具有簽訂運輸合同的資格;騰博瑞公司要追究責任也只能向軒興旺追究,萊蕪市鋼城公安分局已經(jīng)立案偵查,根據(jù)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則,本案應該中止審理。
經(jīng)審理查明,20xx年3月20日,滄孟海公司與騰博瑞公司簽訂了《銷售合同》,約定滄孟海公司向騰博瑞公司購買28.992噸h型鋼材,價款為170 472.96元。
20xx年3月21日,騰博瑞公司與九洲配載站通過傳真的形式簽訂了《委托運輸合同》,合同落款處委托單位由騰博瑞公司蓋公章,承運單位由軒興旺和徐向華兩人簽字,并且提供了軒興旺的身份證號:9331,九洲配載站在收貨單位的位置蓋了公章。《委托運輸合同》中填寫的收貨單位為滄孟海公司,到貨地址為北京,裝運時間為20xx年3月21日,運費結算方式為貨到付現(xiàn)金,委托產(chǎn)品規(guī)格為h588*300*12*20,材質為q345b,重量為28.992噸,運輸方式為汽車,始發(fā)地點為萊蕪,運輸單價為3500/車?!段羞\輸合同》備注中約定,如屬承運人造成的貨物質量、安全等責任,由承運人承擔全部經(jīng)濟責任;貨物到達目的地,請收貨人在此單上簽收;提供司機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回傳保存。
20xx年3月21日,司機軒興旺從萊蕪市金都物資有限公司提走了28.992噸h型鋼,鋼材金額合計為168 153.60元。軒興旺在萊蕪市金都物資有限公司銷售出庫單上簽了字。
20xx年3月22日以后,騰博瑞公司和王艾華均無法聯(lián)系上軒興旺,而收貨方滄孟海公司至今沒有收到該批h型鋼。
20xx年3月25日,騰博瑞公司工作人員王征向萊蕪市鋼城公安分局就該批h型鋼丟失一事報案,萊蕪市鋼城公安分局于當天對王征進行了詢問,并于20xx年5月9日和20xx年8月11日對王艾華進行了詢問。王艾華在詢問中承認了如下內容:1、騰博瑞公司打電話到九洲公司讓王艾華找車往北京拉鋼材;2、王艾華讓軒興旺、徐向華二人用九洲公司的電話與騰博瑞公司通話談貨物種類、數(shù)量、拉貨及卸貨的地點、運費等事項,雙方達成一致后,騰博瑞公司向九洲公司傳真了一份《委托運輸合同》;3、軒興旺和徐向華在承運單位處簽字,王艾華在最后一欄右下方加蓋了九洲配載站的公章后將合同回傳給騰博瑞公司。
庭審中,王艾華稱軒興旺是其通過網(wǎng)上聯(lián)系到的,王艾華給軒興旺介紹貨運的活,軒興旺給王艾華中介費。
另查,九洲配載站的設立方式為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范圍為貨運配載、信息服務。
騰博瑞公司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證據(jù):《委托運輸合同》傳真件、08年5月9日萊蕪市鋼城公安分局對王艾華的詢問筆錄、九洲公司的網(wǎng)上宣傳資料、電話記錄單、《銷售合同》、萊蕪市金都物資有限公司銷售出庫單、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檔案、滄孟海公司出具的證明。
王艾華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證據(jù):20xx年3月25日萊蕪市鋼城公安分局對王征的詢問筆錄、20xx年5月9日及20xx年8月11日對王艾華的詢問筆錄、網(wǎng)通電話費發(fā)票兩張。
庭審中,王艾華認可08年5月9日萊蕪市鋼城公安分局對王艾華的詢問筆錄、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檔案及電話記錄單中王艾華電話號碼的真實性,本院對這三份證據(jù)予以采信。但是王艾華否認《委托運輸合同》、《銷售合同》、萊蕪市金都物資有限公司銷售出庫單、滄孟海公司出具的證明的真實性,本院認為,王艾華承認其在《委托運輸合同》上蓋了九洲配載站的章,又不能提供證據(jù)證明蓋章的不是騰博瑞公司提供的這份《委托運輸合同》,故本院對《委托運輸合同》予以采信。而《銷售合同》、萊蕪市金都物資有限公司銷售出庫單、滄孟海公司出具的證明能夠互相印證,并且與《委托運輸合同》、萊蕪市鋼城公安分局詢問筆錄的相關內容一致,故本院亦予以采信。
騰博瑞公司認可王艾華提供的三份詢問筆錄、網(wǎng)通電話費發(fā)票的真實性,本院亦予以采信。
騰博瑞公司提供的九洲公司網(wǎng)上宣傳資料與本案沒有關聯(lián)性,不作為本案證據(jù)使用。
以上事實,有原告騰博瑞公司提供的《委托運輸合同》、08年5月9日萊蕪市鋼城公安分局對王艾華的詢問筆錄、電話記錄單、《銷售合同》、萊蕪市金都物資有限公司銷售出庫單、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檔案、滄孟海公司出具的證明,被告王艾華提供的三份詢問筆錄、網(wǎng)通電話費發(fā)票及本院開庭筆錄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主要有以下幾點:一、騰博瑞公司與九洲配載站之間是否存在貨物運輸合同關系;二、王艾華是不是本案的適格被告;三、九洲配載站是否應當承擔貨物丟失的賠償責任。
關于騰博瑞公司與九洲配載站之間是否存在貨物運輸合同關系。九洲配載站業(yè)主王艾華承認其在《委托運輸合同》上加蓋了九洲配載站的章。從《委托運輸合同》內容來看,符合《合同法》關于貨運合同的規(guī)定。九洲配載站在最后一欄收貨單位處蓋章,但收貨單位為滄孟海公司,顯然不是九洲配載站,九洲配載站未對此作出合理解釋,且騰博瑞公司的電話和傳真均是打給王艾華和發(fā)給王艾華的,綜合本案情況本院認定九洲配載站為承運單位,騰博瑞公司與九洲配載站之間存在貨物運輸合同關系。對于王艾華辯稱騰博瑞公司與九洲配載站之間是居間合同關系本院不予采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guī)定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jīng)營需要獲得國家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但九洲配載站未取得運輸許可證,故九洲配載站與騰博瑞公司簽訂的《委托運輸合同》應為無效。對此雙方均有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因運費還未支付,故運費不必返還,但九洲配載站應返還騰博瑞公司所收貨物,因貨物已丟失無法返還,故九洲配載站應當折價賠償。
關于王艾華是否為適格的被告,本院認為,九洲配載站的設立方式為個體工商戶,應當以營業(yè)執(zhí)照上登記的經(jīng)營者為當事人,王艾華作為九洲配載站的經(jīng)營者,是適格的被告。
王艾華辯稱萊蕪市鋼城公安分局對軒興旺已經(jīng)立案偵查,根據(jù)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則,本案應該中止審理。本院認為,對軒興旺的立案偵查不影響騰博瑞公司向九洲配載站主張損害賠償責任,故對王艾華的該項辯稱本院不予采納。
至于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騰博瑞公司要求王艾華賠償貨物損失170 472.96元及利息(自20xx年3月22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本院認為根據(jù)出庫單的記載,騰博瑞公司的貨物價值168 153.60元,故應當按該金額計算折價補償款,至于利息,因合同無效騰博瑞公司亦應負有未盡審查運輸許可證的責任,故對利息損失其應自行承擔,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第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原告北京騰博瑞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告王艾華之間于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簽訂的《委托運輸合同》無效;
二、被告王艾華補償原告北京騰博瑞貿易有限公司十六萬八千一百五十三元六角,于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三、駁回原告北京騰博瑞貿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被告王艾華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三千七百一十元,由原告北京騰博瑞貿易有限公司負擔五十元(已交納),由被告王艾華負擔三千六百六十元(于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上訴,并提供副本一份,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三千七百一十元,上訴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如在上訴期滿后七日內未交納上訴費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 判 長 賈 $t
審 判 員 趙維華
代理審判員 劉 洋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書 記 員 張 敏
第8篇 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合同(bf——2012——2722)
合同編號:cclj-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服務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七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企業(yè)(簡稱“收運服務企業(yè)”)與餐飲服務單位之間的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
2.本合同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協(xié)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發(fā)生或雙方未作約定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_
3.雙方可在本合同第九條其他約定處約定餐廚廢棄油脂的價格。
4.雙方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shù),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5.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是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
(2)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是指取得《北京市從事生活垃圾(餐廚廢棄油脂)經(jīng)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并獲得區(qū)縣轄區(qū)內特許經(jīng)營服務權的企業(yè)。
(3)收集運輸:是指收運服務企業(yè)將餐廚廢棄油脂收集并運送到符合規(guī)定的處理設施的過程。
(4)餐廚廢棄油脂:是指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等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煎炸食品后廢棄的油脂、經(jīng)油水分離設施設備收集的廢油脂。_
(5)合同編號:由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負責編號。合同編號共分五部分,具體編碼規(guī)則為:第一部分ccfy(“餐廚廢油”的首字母大寫);第二部分為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所在地區(qū)和街道代碼(如:東華門街道辦事處代碼為110101001);第三部分為合同生效年月(如合同2011年12月生效,編為201112);第四部分為合同截止日期(如合同2012年11月到期,編為201211);第五部分為順序代碼(與乙方簽訂合同的順序號,編號從00001—99999)。例:ccfy-110101001-201112-201211-00001。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可通過搜索網(wǎng)站查詢最新發(fā)布的地區(qū)和街道代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shù)姆諆热?/p>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廢棄油脂量:____公斤/(□日、□周、□月),____(□50升、□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周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chǎn)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______區(qū)(縣)______街(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時間(23時至次日6時):_____________________。
4.處理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chǎn)生的餐廚廢棄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運輸。若有證據(jù)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并有權對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要求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9。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qū)內餐廚廢棄油脂的分類收集、貯存、交接、聯(lián)單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應當將收集后的餐廚廢棄油脂裝入統(tǒng)一標準的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內,并做好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維護管理。
5.甲方不得將餐廚垃圾、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內。
6.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存放設置地點和作業(yè)通行條件,便于乙方工作人員和車輛作業(yè)。
7.甲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lián)單》簽字確認。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區(qū)域內具備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相關資格的證明材料。
2.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運輸費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務作業(yè)車輛應當符合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應當放置經(jīng)市市政市容部門核發(fā)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
4.乙方在收集作業(yè)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lián)單》,辦理記錄、簽字等交接工作,并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的管理工作。
5.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作業(yè)管理規(guī)范的標準要求,提供收集運輸作業(yè)服務。
6.乙方應保證將所收集的餐廚廢棄油脂經(jīng)處理后交由具有相關廢棄油脂處理資質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業(yè)(具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和規(guī)定,做好收集運輸工作人員的作業(yè)規(guī)范、安全生產(chǎn)、文明服務等崗前培訓及運行管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有證據(jù)證明甲方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量_______元/公斤予以賠償。
2.乙方如沒有履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jīng)對方書面催告后______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本條第3款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xié)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根據(jù)甲方的需求派出車輛,如甲方需臨時用車,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xié)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yè)、歇業(yè)、轉讓等特殊情況發(fā)生時,需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xié)商暫停作業(yè)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xié)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后如出現(xiàn)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應按新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于本合同所產(chǎn)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xù)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yè)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注銷的,從注銷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xié)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xié)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9篇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
條款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jù)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jīng)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蛭谐羞\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xù)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xù)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shù)。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chǎn)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fā)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fā)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fā)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jīng)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shù)?,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lián)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民法典》的規(guī)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shù)攸c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fā)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fā)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xié)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xié)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
第10篇 北京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合同(bf——2021——2721)
合同編號:cclj-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服務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收運服務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七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單位(簡稱“收運服務單位”)與餐飲服務單位之間的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
2.本合同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協(xié)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實際發(fā)生或雙方未作約定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
3.雙方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shù),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4.有關名詞、術語解釋:
(1)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是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
(2)收運服務單位(乙方):是指取得《北京市從事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經(jīng)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yè)以及區(qū)縣級環(huán)境衛(wèi)生服務中心(事業(yè)單位)。
(3)收集運輸:是指收運服務單位將餐廚垃圾收集并運送到符合規(guī)定的處理設施的過程。
(4)餐廚垃圾:是指從事餐飲經(jīng)營活動的企業(yè)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食堂、餐廳等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chǎn)生的食物殘渣、殘液等廢棄物。
(5)合同編號:由收運服務單位(乙方)負責編號。合同編號共分五部分,具體編碼規(guī)則為:第一部分cclj(“餐廚垃圾”的首字母大寫);第二部分為餐飲服務單位(甲方)所在地區(qū)和街道的代碼(如:東華門街道辦事處代碼為110101001);第三部分為 合同生效 年月(如合同2011年12月生效,編為201112);第四部分為合同截止日期(如合同2012年11月到期,編為201211);第五部分為順序代碼(與乙方簽訂合同的順序號,編號從00001-9999)。例:cclj-110101001-201112-201211-00001。收運服務企業(yè)(乙方)可通過搜索網(wǎng)站查詢最新發(fā)布的地區(qū)和街道代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 法規(guī) 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垃圾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垃圾收集運輸?shù)姆諆热?/p>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垃圾量:____公斤/(□日、□周、□月),____(1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周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chǎn)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______區(qū)(縣)______街(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處理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chǎn)生的餐廚垃圾全部交由乙方負責收集運輸。若有 證據(jù) 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垃圾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 民事責任 。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垃圾收運服務,有權對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要求乙方改正,并可向有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舉報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9。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 管轄 區(qū)內餐廚垃圾的收集、分類等管理工作。甲方應當將餐廚垃圾裝入綠色120l(升)標準的收集容器內(見《垃圾收集容器產(chǎn)品技術要求》),并保證餐廚垃圾裝載不外露,保持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外觀干凈、整潔、無破損。
4.甲方不得將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廚垃圾裝入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內。
5.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垃圾收集容器有專門存放地點,滿足乙方車輛進行作業(yè)的需求,并指派專人協(xié)助乙方作業(yè)人員完成餐廚垃圾裝車工作。
6.甲方應當派專人在乙方出具的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記錄憑證上簽字認可。
7.甲方應當為乙方的收運作業(yè)提供便利條件,及時解決因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工程施工等帶來的現(xiàn)場問題。如確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車輛無法正常作業(yè),雙方協(xié)商不成,乙方可暫停作業(yè),甲方應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具備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shù)馁Y格與能力,如乙方為經(jīng)營性企業(yè),還應當取得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北京市從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經(jīng)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2.乙方提供餐廚垃圾收運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3.乙方應當提供具有《北京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的車輛進行收運服務,并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4.乙方在收運餐廚垃圾過程中,應認真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文明規(guī)范作業(yè),并做好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管理工作。
5.乙方在作業(yè)時應注意保護環(huán)境,運輸過程中要做到密閉運輸,不發(fā)生餐廚垃圾遺灑。
6.乙方應將餐廚垃圾收運至指定的餐廚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不得將餐廚垃圾隨意排放或送至非指定處理場所。
7.乙方在收集清運過程中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乙方原因產(chǎn)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解決并承擔相應責任。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做好餐廚垃圾分類,將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垃圾專用收集容器內,乙方將甲方產(chǎn)生的餐廚垃圾視為生活垃圾來清運,并要求甲方支付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元/噸。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jīng)對方書面催告后___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應的損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xié)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僅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的內容,如甲方另有需求,需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xié)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yè)、歇業(yè)、轉讓等特殊情況發(fā)生時,需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xié)商暫停作業(yè)服務或 解除合同 等相關事宜。
4. 合同履行 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xié)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后如出現(xiàn)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相應條款或約定應按新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于本合同所產(chǎn)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到期 如需續(xù)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yè)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撤銷或吊銷的,從撤銷或吊銷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xié)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xié)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垃圾收集 運輸合同 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 代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11篇 北京市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bf--2006--040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jù)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jīng)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蛭谐羞\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xù)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xù)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shù)。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chǎn)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fā)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fā)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fā)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 留置權 。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jīng)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shù)?,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lián)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 民法典 》的規(guī)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shù)攸c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fā)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fā)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xié)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xié)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