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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抵押反擔保合同(抵押人義務較重)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鑒于: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編號:)。
依據(jù)《合同》約定:甲方為向乙方向銀行提供保證?,F(xiàn)甲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為此,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內(nèi)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chǎn)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jù)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在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nèi),乙方應當向甲方為之所付出的全部款項。
第四條抵押財產(chǎn)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產(chǎn)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5.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chǎn)為依據(jù)《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chǎn),且上述財產(chǎn)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5.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chǎn)上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5.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chǎn)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xiàn)
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shù)模追娇梢韵蛞曳叫惺沟盅簷?,即與乙方協(xié)商以上述抵押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九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9.1甲方作為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9.1.1在甲方依據(jù)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9.1.2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chǎn)行使抵押權;
9.1.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9.1.4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chǎn)的現(xiàn)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diào)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9.1.5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9.1.6若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
9.1.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9.2甲方作為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9.2.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9.2.2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diào)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yè)秘密;
9.2.3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0.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0.1.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shù)額部分的價款;
10.1.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10.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0.2.1乙方不得在未經(jīng)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10.2.2乙方不得在未經(jīng)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
10.2.3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
10.2.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chǎn)現(xiàn)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diào)查和了解;
10.2.5乙方應依據(jù)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乙方在發(fā)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乙方?jīng)]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guī)定;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chǎn)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zhí)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zhí)行。
11.2上述第11.1條款的違約事件發(fā)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11.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
12.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雙方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fā)生爭議,應當協(xié)議解決;協(xié)議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3上述《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12.4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xù)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12.5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nèi)容在現(xiàn)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nèi)容的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公司履約義務擔保書
一、履約擔保
所謂履約擔保,是指發(fā)包人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
的保證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
履約擔保是工程發(fā)包人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guī)定或違約,并彌補給發(fā)包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履約擔保是擔保公司承諾一旦在該項擔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應履行的合同義務之后,保證人將保證購銷合同中有關貨款支付、貨物供應等結算條款或違約金支付條款得到執(zhí)行,從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雙方在交易過程中的風險,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履約擔保的種類包括:工程合同履約擔保、工程招投標履約擔保、
技術轉讓合同履約擔保、貿(mào)易合同履約擔保、房地產(chǎn)交易擔保、機動車交易擔保、房屋產(chǎn)權過戶交易安全擔保、企業(yè)產(chǎn)權過戶交易安全擔保、合約對沖押金預付款質量保證金擔保、中介費傭金擔保、產(chǎn)品質量擔保、出國留學經(jīng)濟擔保、個人分期付款消費擔保、訴訟保全擔保等。
一,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的形式有履約擔保金(又叫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和履約擔保書三種。
二,履約保證金可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xiàn)金支票,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履約銀行保函是中標人從銀行開具的保函,額度是合同價格的10%以內(nèi);
履約擔保書是由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實體公司或社會上擔保公司出具擔保書,擔保額度是合同價格的30%。發(fā)包人應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28天內(nèi)把履約擔保退還給承包人。
三,履約保證金收取標準應該遵循的原則
一是履約保證金的數(shù)目要大于合同預付款數(shù)目,以規(guī)避可能存在
的風險;
四,是履約保證金的數(shù)目要與投標保證金持平或稍高,技術含量高、
不能準時履約將會給采購人帶來巨大損失的項目,要適當提高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
五,是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的確定要與合同付款條件聯(lián)系起來,初步設
想兩者之間應該成反比關系,即分階段付款條件對供應商有利時,履約保證金應該多收,反之則少收。
六,履約保證金的作用
第一,更為適應建筑業(yè)市場的特點。
第二,可以保證招標承建商市場運作的規(guī)范化,杜絕不合理的
壓價競標。
第三,有利于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四,有利于我國建筑業(yè)市場同國際市場接軌。
第五,有利于規(guī)范整個建筑業(yè)市場管理,促使建設工程向信譽、
第3篇 擔保類-抵押反擔保合同(抵押人義務較重)
甲方(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lián)系方式:
鑒于:
1.甲方、乙方與 銀行(以下簡稱“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 合同》(合同編號: )。
2. 依據(jù)《 合同》約定:甲方為向乙方向 銀行提供 保證?,F(xiàn)甲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為此,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內(nèi)容如下:
第1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 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向 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chǎn)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2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jù)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3條 債務履行期限
在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后 日內(nèi),乙方應當向甲方為之所付出的全部款項。
第4條 抵押財產(chǎn)
乙方以 財產(chǎn)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5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5.1 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chǎn)為依據(jù)《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chǎn),且上述財產(chǎn)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5.2 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chǎn)上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5.3 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chǎn)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6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7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8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shù)?,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xié)商以上述抵押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9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9.1 甲方作為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9.1.1 在甲方依據(jù)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9.1.2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chǎn)行使抵押權
9.1.3 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9.1.4 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chǎn)的現(xiàn)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diào)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9.1.5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蛞笠曳揭云滢D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9.1.6 若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9.1.7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9.2 甲方作為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9.2.1 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9.2.2 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diào)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yè)秘密
9.2.3 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10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0.1 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0.1.1 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shù)額部分的價款
10.1.2 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10.2 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0.2.1 乙方不得在未經(jīng)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10.2.2 乙方不得在未經(jīng)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
10.2.3 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10.2.4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chǎn)現(xiàn)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diào)查和了解
10.2.5 乙方應依據(jù)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
第11條 違約責任
11.1 乙方在發(fā)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
11.1.1 乙方?jīng)]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guī)定
11.1.2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chǎn)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11.1.3 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zhí)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zhí)行。
11.2 上述第11.1條款的違約事件發(fā)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 %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11.3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 %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12條 其他
12.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3 上述《 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 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12.4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xù)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12.5 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nèi)容在現(xiàn)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nèi)容的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