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3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第1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三)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經_________辦理,特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律師為代理人,代為辦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權限如下:_________。

上述代理權限,如委托人或律師要求變更,應另行協(xié)議。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受委托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第2篇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民事訴訟,仲裁)

合同編號:( )華升律法顧民代字 第 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律師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仲裁法 》等法律 法規(guī) 及《重慶市 律師服務收費 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guī)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為甲方因與

就 糾紛一案在下列第 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 代理 人:

1. 一審

2. 二審

3.執(zhí)行

4.含非訴訟、訴訟、執(zhí)行過程中的和解、調解。

第二條 委托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代為申請 財產保全 、代收法律文書、代收債權款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 證據 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 商業(yè)秘密 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xù)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xiàn)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圴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托乙方繼續(x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lián)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糾紛時,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xié)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第3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二)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 律師 代理 ,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下列協(xié)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 律師收費標準 ,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活動而發(fā)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 律師服務收費 管理暫行辦法》之規(guī)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一)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指派__________ 律師 擔任甲方的委托 代理 人,辦理______________。

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律師事務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

電話: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就非訴服務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xié)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因發(fā)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繼續(xù)辦理。

第二條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服務項目或內容為下列第項:

壹、裁員方案設計:

貳、特殊工時制申報,包括綜合計算工時制與不定時工作制申報;

叁、勞動合同擬訂,共計個版本;

肆、規(guī)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擬定;

伍、其它:

服務語言要求:

第三條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應對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律師要定期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9、針對本項目,乙方應提供下列文件或下列服務作為完成服務的標志:

就該項目有關法律問題,應甲方之要求,乙方應提供下列咨詢服務:

10、服務時限要求:

收款后個工作日內完成服務;

收款后個工作日內完成服務。

但因甲方未及時提供有關材料或配合工作而導致未能按期完成服務時除外。

11、乙方聯(lián)系人:電話:

e-mail:郵編:

聯(lián)系地址:

雙方同意上述聯(lián)系地址作為有效送達地址,電子文件可通過電子郵件送達。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后果;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xié)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報酬。

4、甲方指定下列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甲方聯(lián)系人:電話:

e-mail:郵編:

聯(lián)系地址:

雙方同意上述聯(lián)系地址作為有效送達地址,電子文件可通過電子郵件送達。

甲方更換聯(lián)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lián)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lián)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lián)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6、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代理費

雙方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雙方的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1)耗費的工作時間;(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計件方式收取律師費。

(二)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元(大寫:圓)。

(三)支付方式: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帳號為: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足額正規(guī)發(fā)票。如甲方系單位客戶,則乙方開具發(fā)票不作為付款的憑證,是否付款以銀行付款憑證為準。

第六條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種方式支付:

壹、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貳、包干;

叁、免收辦案費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北京市外發(fā)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第七條協(xié)議的變更、解除

1、對本協(xié)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xié)議。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jié)等情形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guī)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辦理了委托事項的準備工作,甲方取消委托事項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fā)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規(guī)定,乙方律師依法盡職盡責提供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但對案件實際結果不作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guī)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xié)商,自愿一致達成。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律師各執(zhí)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北京市朝陽區(qū)

第6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下列協(xié)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活動而發(fā)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guī)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

第7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模板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下列協(xié)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活動而發(fā)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guī)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個人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

2023個人法律事務委托代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托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fā)現(xiàn)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lián)合頒發(fā)的《律師業(yè)務收費標準》規(guī)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xié)議,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前,依原合同執(zhí)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就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 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xié)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因發(fā)生 交通事故 、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繼續(xù)辦理。

第二條委托事項

1、雙方約定,服務項目或內容

2、服務語言要求:

3、針對本項目,乙方應提供下列文件或下列服務作為完成服務的標志:

就該項目有關法律問題,應甲方之要求,乙方應提供下列咨詢服務:

4、服務時限要求:

收款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完成服務

收款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完成服務。

但因甲方未及時提供有關材料或配合工作而導致未能按期完成服務時除外。

第三條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 代理 人

5、乙方律師應對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 商業(yè)秘密 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 證據 、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律師要定期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9、乙方聯(lián)系人:

電話:

郵編:

聯(lián)系地址:

雙方同意上述聯(lián)系地址作為有效送達地址,電子文件可通過電子郵件送達。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后果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xié)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 合同解除 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報酬。

4、甲方指定下列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甲方聯(lián)系人:

電話:

郵編:

聯(lián)系地址:

雙方同意上述聯(lián)系地址作為有效送達地址,電子文件可通過電子郵件送達。

甲方更換聯(lián)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lián)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lián)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lián)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6、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 法規(guī) 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代理費

雙方依據《 北京 市 律師服務收費 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雙方的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1)耗費的工作時間(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計件方式收取律師費。

(二)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元(大寫:圓)。

(三)支付方式: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帳號為: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足額正規(guī)發(fā)票。如甲方系單位客戶,則乙方開具發(fā)票不作為付款的憑證,是否付款以銀行付款憑證為準。

第六條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fā)生的 訴訟費 、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種方式支付:

壹、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貳、包干

叁、免收辦案費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北京市外發(fā)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第七條協(xié)議的變更、解除

1、對本協(xié)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xié)議。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jié)等情形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guī)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辦理了委托事項的準備工作,甲方取消委托事項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 解除合同 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律師法》、《 民事訴訟法 》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fā)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規(guī)定,乙方律師依法盡職盡責提供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但對案件實際結果不作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guī)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xié)商,自愿一致達成。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律師各執(zhí)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第10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

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樣書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

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書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指派__________ 律師 擔任甲方的委托 代理 人,辦理______________。

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三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經_________辦理,特委托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律師為代理人,代為辦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權限如下:_________。

上述代理權限,如委托人或律師要求變更,應另行協(xié)議。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受委托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第14篇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合同編號:()華升律法顧民代字第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guī)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為甲方因與

就糾紛一案在下列第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zhí)行;

4.含非訴訟、訴訟、執(zhí)行過程中的和解、調解。

第二條委托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收法律文書、代收債權款項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xù)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xiàn)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圴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托乙方繼續(x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lián)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糾紛時,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xié)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時間:年月日

第15篇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刑事)

法律事務 委托合同 (刑事)

監(jiān)制

重慶市司法局

重慶市 律師 協(xié)會

合同編號:( )華升律刑字第 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號碼(或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等法律 法規(guī) 及《重慶市 律師服務收費 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guī)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被害人) 在下列第 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 辯護人 或 代理 人:

1. 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 一審

4. 二審

5.再審

6.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關系。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終止時,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聵意見卡》,并及時交由乙方歸檔。本合同所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聵意見卡》的編號為 。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 刑事訴訟 案件實行風險代理。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罪名 ,會見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為犯罪嫌疑人申請 取保候審 ,代理其提出 申訴 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案件的被害人、刑事 自訴案件 的自訴人或 刑事申訴 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 商業(yè)秘密 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guī)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1)甲方或當事人準備或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犯罪事實和信息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xù)追討。

10.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xiàn)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其中:

1.律師在偵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托事項于偵查機親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幫助人的,委托事項于檢察機關作出起訴可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托事項于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者刑事申訴案件辯護人、代理人的,委托事項于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托乙方繼續(x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lián)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糾紛時,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xié)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第16篇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代理合同(一)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

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16份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費:__________…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法律事務委托信息

  •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16份范本)
  •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16份范本)93人關注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費 ...[更多]

相關專題

合同范本熱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