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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日游旅游合同書
甲方(旅游者):住所:聯(lián)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乙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住所:聯(lián)系電話:團號:
1、行程安排: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分至當日時左右游覽下列景點(寫明游覽景點和停留時間,安排自費景點和購物的應當在行程中注明,自費景點不得超過個,購物不得超過次。)
2、返程集合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分。
旅游車空調()無空調()車號:午餐安排有()餐標:元/人無()購物安排有()店名:導游員姓名:電話:旅游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元出發(fā)地點:備注:旅游者為團體時,可推舉代表為簽約人,其他旅游者情況填入下列表格: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住址和郵編備注
第一條旅游內容本合同正面甲乙雙方約定的旅游、服務標準、游覽時間等內容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旅游費用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本次旅游費用全部付清。
第三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在旅游中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
第四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對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有義務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不得強迫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和自費景點。
第五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違約金。
第六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或不按時返回到集合地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第八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沈陽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或消協(xié)組織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時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2篇 出境游旅游合同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旅游者的權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我國出境旅游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經營許可證明,并與旅行社協(xié)商簽訂旅游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qū))的旅行須知,提供旅行社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游服務標準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稱等有關情況。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旅行游覽;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協(xié)調處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愿,購物務必謹慎。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旅游目的地國家或地區(qū)旅游管理*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合同約定的購物行程安排;有權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有權拒絕旅行社的強迫購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參加自費項目純屬個人自愿,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導游或領隊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有權拒絕自費風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出境旅游活動過程中,旅游者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旅游者可以要求賠償。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協(xié)議承擔違約責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
(1)旅行社在出團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獲得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內通知的,旅游者可獲得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收費的旅游項目,應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旅行社擅自增加或減少旅游項目,給旅游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旅游者有權向旅*政管理等部門投訴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依法獲得賠償。
旅行社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時,原合約即告終止,新合約同時生效,雙方均不再系爭。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旅游者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民族風俗習慣應當得到尊重,這是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在選擇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動中,旅游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到損害的,旅游者有權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旅游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旅游者有權將組團旅行社發(fā)給旅游者的征求意見表寄給組團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級旅*政管理部門,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給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義務
(一)旅游者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當旅游者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權利。
(三)旅游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在出境旅游申辦和實施過程中,必須提供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申請資料,履行合法手續(xù)。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尊重領隊人格和服務,服從旅游團體安排,不得擅自離團活動,不得擅自滯留不歸。如在境外擅自離團或非法滯留,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者承擔。
(四)旅游者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旅行社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旅游者應當提前7天(含7天)通知對方,但旅游者和組團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協(xié)議承擔違約責任:
1.旅游者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旅游者未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旅行社已辦理的護照成本手續(xù)費、訂房損失費、實際簽證費、國際國內交通票損失費按實計算。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旅行社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應當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qū))的法律,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兩國友好關系的行為。
(六)旅游者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祖國和中國公民的尊嚴和形象,不得有損害國格、人格的行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場所。
(七)旅游者應當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必須參加旅行社組織的行前說明會。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九)出境旅游過程中,旅游者與旅行社之間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或在回國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在境外拒絕登機(車、船)、實施違反行程國家或者地區(qū)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或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十)旅游者所攜帶的行李物品應當符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qū))的法律規(guī)定。攜帶貨幣出境,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不準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詢與投訴
上海市旅游事業(yè)管理委員會通訊地址:中山西路2525號,郵編:200030。
上海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所投訴電話:64393615。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5275315。
協(xié) 議 條 款
甲方: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聯(lián)系電話: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游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fā)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fā)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lián)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九)“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一)內容 姓名 性別 年齡 人數
團號: (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fā)、返回地點、日期:
行走國家(地區(qū))及主要游覽點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數 ;標準 ;
購物次數、內容
團費總價 預計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 。
以上條款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xù)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qū))的法律、法規(guī),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lián)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fā)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jiān)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或蓋章:
日 期:
乙方簽字或蓋章:
第3篇 重慶市自駕游旅游服務合同
2023重慶市自駕游旅游服務合同編號: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經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游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游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游服務等內容。
第二條本旅游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間、線路、景區(qū)(點)等見《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費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數____,兒童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元。本協(xié)議簽訂之后,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消費(如傷病醫(y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游;在參加某些驚險游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游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jiān)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jiān)護責任。
第五條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并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游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xié)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自愿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游者利益。經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fā)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后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zhí)行,或服務低于協(xié)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xié)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游局1997年第38號令)執(zhí)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旅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質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1、重慶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第4篇 沈陽市一日游旅游合同
2023沈陽市一日游旅游甲方(旅游者):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團號:
1、行程安排:自年月日時分至當日時左右游覽下列景點
(寫明游覽景點和停留時間,安排自費景點和購物的應當在行程中注明,自費景點不得超過個,購物不得超過次。)
2、返程集合時間:年月日時分。
旅游車
空調()無空調()
車號:午餐安排
有()餐標:元/人
無()購物安排
有()店名:
導游員姓名:
電話:旅游費用合計:
人民幣元出發(fā)地點:
備注:
旅游者為團體時,可推舉代表為簽約人,其他旅游者情況填入下列表格: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住址和郵編備注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合同正面甲乙雙方約定的旅游、服務標準、游覽時間等內容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旅游費用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本次旅游費用全部付清。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3.在旅游中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
第四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對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有義務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5.不得強迫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和自費景點。
第五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違約金。
第六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或不按時返回到集合地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轉讓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沈陽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或消協(xié)組織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時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