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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通信天線調試及布線施工合同
2023通信天線調試及布線施工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為保證中信國安信息產(chǎn)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維修站點項目順利實施,安徽四創(chuàng)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全權委托北京藍衛(wèi)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承擔承擔湖南人防4.5通信天線調試及布線工作。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工程名稱湖南人防4.5通信天線調試及布線工程服務。
第三條工程項目及技術服務內容湖南人防4.5通信天線調試及布線工程服務。
第四條工程工期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派工單并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通信天線的調試及布線工作。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義務甲方權利和義務:1負責提供所使用衛(wèi)星的參數(shù)、信標及驗收標準。
2負責制定工程計劃及組織協(xié)調工作。
3負責待調試站點管理協(xié)調工作。
4全權委托乙方承擔調試任務。
5按時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工程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通信站點4.5天線的調試及天線到機房位置的布線工作。
2乙方負責向甲方用戶交流天線調試及線纜的鋪設情況。
3站點調試完畢及線纜鋪設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維修報告。
4在調試過程中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執(zhí)行,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信譽,處理好與甲方及用戶的關系。
5乙方保證小站的正常接收和發(fā)射。
第六條衛(wèi)星遠端站工程技術服務費湖南人防4.5通信站點的調試及布線工程:人民幣 元
第七條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幣元,以方安排工程師上門對站點進行調試,同時乙方應就合同全款為甲方提供正式發(fā)票
第八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未經(jīng)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按照本合同發(fā)生的任何通知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由雙方在友好協(xié)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協(xié)商解決。
本合同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當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給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補充說明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授權代表:
日期:
第2篇 綜合布線施工合同新
供方:
一工廠地址:
二工廠地址:
商務部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需方:
收貨地址
電話
郵編
收貨人
要求發(fā)貨日期
改變合同貨運方式是否付費
□同意□不同意
合同內容:
今向供方訂購以下產(chǎn)品:
產(chǎn)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注
合計人民幣:百拾萬千百拾元角分整¥
付款日期
付款方式
付款金額
開票日期
開票金額
支、現(xiàn)、電匯、其它
支、現(xiàn)、電匯、其它
渠道部簽字:
商務部簽字:
財務部簽字:
營銷中心主管簽字:
備注
出庫單號
訂貨條款:
1.本訂單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否則視為無效。原件必須在一星期內寄回公司商務部。
2.本訂單傳真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貨物所有權在貨款支付清前屬于供方,付清后轉移給需方。
4.供方在受到需方蓋章確認后,天內發(fā)貨。自發(fā)貨之日起(以貨運公司運單為憑證),一周內供方未收到需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則視為收到訂貨。
5.本訂單同時遵照供需雙方之間的代理協(xié)議內容執(zhí)行。
需方(蓋章):供方(蓋章)
第3篇 綜合布線施工合同新整理版
供 方:
一工廠地址:
二工廠地址:
商務部地址: 郵編:
電 話: 傳真:
需 方:
收貨地址
電 話
郵 編
收貨人
要求發(fā)貨日期
改變合同貨運方式是否付費
□同意 □不同意
合同內容:
今向供方訂購以下產(chǎn)品:
產(chǎn)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注
合計人民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角 分整 ¥
付款日期
付款方式
付款金額
開票日期
開票金額
支、現(xiàn)、電匯、其它
支、現(xiàn)、電匯、其它
渠道部簽字:
商務部簽字:
財務部簽字:
營銷中心主管簽字:
備注
出庫單號
訂貨條款:
1.本訂單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否則視為無效。原件必須在一星期內寄回公司商務部。
2.本訂單傳真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貨物所有權在貨款支付清前屬于供方,付清后轉移給需方。
4.供方在受到需方蓋章確認后,天內發(fā)貨。自發(fā)貨之日起(以貨運公司運單為憑證),一周內供方未收到需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則視為收到訂貨。
5.本訂單同時遵照供需雙方之間的代理協(xié)議內容執(zhí)行。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日期: 日期:
第4篇 綜合布線施工合同
綜合布線施工合同范文
供方:
一工廠地址:
二工廠地址:
商務部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需方:
收貨地址
電話
郵編
收貨人
要求發(fā)貨日期
改變合同貨運方式是否付費
□同意□不同意
合同內容:
今向供方訂購以下產(chǎn)品:
產(chǎn)品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注
合計人民幣:百拾萬千百拾元角分整¥
付款日期
付款方式
付款金額
開票日期
開票金額
支、現(xiàn)、電匯、其它
支、現(xiàn)、電匯、其它
渠道部簽字:
商務部簽字:
財務部簽字:
營銷中心主管簽字:
備注
出庫單號
訂貨條款:
1.本訂單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否則視為無效。原件必須在一星期內寄回公司商務部。
2.本訂單傳真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貨物所有權在貨款支付清前屬于供方,付清后轉移給需方。
4.供方在受到需方蓋章確認后,天內發(fā)貨。自發(fā)貨之日起(以貨運公司運單為憑證),一周內供方未收到需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則視為收到訂貨。
5.本訂單同時遵照供需雙方之間的代理協(xié)議內容執(zhí)行。
需方(蓋章):供方(蓋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