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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建設工程招標合同書 第2篇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 第3篇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 第4篇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范本 第5篇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書范本 第6篇深圳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 第7篇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書 第8篇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范本 第9篇建設工程招標委托合同書
第1篇 建設工程招標合同書
本協(xié)議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以下簡稱“業(yè)主”)為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yè)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xié)議:
l、本協(xié)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xié)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1)中標函。
(2)上述投標書。
(3)合同條件。
(4)規(guī)范。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yè)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yè)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yè)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guī)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xié)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____________;或在_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并遞交。
業(yè)主簽名: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guī)模:
5、總投資額:
二、委托代理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說明具體內容,無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
施工,具體包括:
監(jiān)理,具體包括:
設備,具體包括:
材料,具體包括:
2、委托代理范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托代理的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
代擬發(fā)包方案
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fā)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yè)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xù),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yè)務、知曉法律法規(guī)、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__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投標監(jiān)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fā)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托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fā)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______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 與投標(3) 人約定,(4) 由中標(5) 人支付。
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并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
八、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時間為準。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______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招投標監(jiān)督機構一份,副本______ 份,各執(zhí)______份。
補充條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地址:地址:
開戶:開戶:
帳號:帳號: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e-mail:e-mail:
附件一:
工程代理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及事項表
工程項目名稱:
招標內容:
人員情況:
姓名 職務 職稱 注冊資格 上崗證號 備注
組長
成員
成員
成員
成員
代理事項及承辦人安排:
代理事項
承辦人簽名
代擬招標方案:
編制標底
發(fā)布招標公告
(投標邀請書)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投標申請人報名 組織開標、評標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代擬中標公示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 代擬中標通知書
編制招標文件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招投標書面報告
代理人:(蓋章)
注:本表中承辦人簽名一欄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字。
附件二: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授權委托書
________(委托人即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 (招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________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為________ (擬招標項目名稱)的代理人,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以下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
代擬發(fā)包方案
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fā)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招標代理人在代理招標過程中辦理上述事宜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委托人均予以承認,但發(fā)包方案、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需經委托人簽署。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本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
特此聲明。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第3篇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guī)模:
招標規(guī)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xié)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xié)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yè)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l.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yè)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l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xié)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yè)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四百七十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xié)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yè)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yè)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yè)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內所發(fā)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fā)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xù)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yè)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式經雙方協(xié)商以補充協(xié)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xù)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fā)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xié)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放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xié)議書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xié)商確定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作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標業(yè)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xié)調的工作:
(7)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4)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6.2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2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計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責任: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第4篇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范本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guī)模:
招標規(guī)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xié)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xié)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yè)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l.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yè)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l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xié)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yè)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四百七十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xié)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yè)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yè)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yè)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內所發(fā)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fā)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xù)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yè)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式經雙方協(xié)商以補充協(xié)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xù)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fā)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xié)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放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xié)議書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xié)商確定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作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標業(yè)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xié)調的工作:
(7)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4)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6.2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2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計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責任: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補充條款:
第5篇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書范本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 (公章)
(甲方)
代理 單位: (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委托方將 項目的 招標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 》及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合同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yè)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yè)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xié)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guī)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guī),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guī)定進行,接受招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zhí)行,中標通知書簽發(fā)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 ,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 違約責任 :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xié)議的其他條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 深圳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托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深圳經濟特區(qū)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guī)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代理業(yè)務服務類別
□a類:工程勘察招標代理;
□b類:工程設計招標代理;
□c類:工程監(jiān)理招標代理;
□d類: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代理;
□e類: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招標代理;
□f類: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代理;
□g類:建筑材料或設備招標代理。
□h類:工程標底編制;
□i類:其它類。
三、招標代理服務范圍和內容
1.服務范圍:
2.服務內容:
□發(fā)布招標公告
□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標底及工程量清單)
□審查投標人資格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并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協(xié)調合同的簽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標代理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招標代理服務合同酬金計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關文件執(zhí)行;
(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及其它費用(如交易中心服務費、評標專家費、評標專家交通費、標底審查費、廣告費等)
3.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并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出售招標文件的工本費歸代理人所有。
4.招標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本合同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中約定范圍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服務。
七、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幣種、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委托人不得對代理人提出任何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等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三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書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 (公章)
(甲方)
代理 單位: (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誠工程 招標 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將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 》及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合同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yè)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yè)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xié)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guī)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guī),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guī)定進行,接受招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zhí)行,中標通知書簽發(fā)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 ,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 違約責任 :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xié)議的其他條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8篇 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書范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 》《 民法典 》及其它有關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章,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 代理 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稱) __________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guī)模:
5、總投資額:
二、委托代理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說明具體內容,無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
□施工,具體包括:
□監(jiān)理,具體包括:
□設備,具體包括:
□材料,具體包括:
2、委托代理范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托代理的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
□代擬發(fā)包方案
□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 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fā)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yè)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xù),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 合同履行 期間,委派熟悉業(yè)務、知曉法律法規(guī)、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__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投標監(jiān)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fā)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托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fā)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______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 代理合同 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 行賄 、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與投標
(3)人約定
(4)由中標
(5)人支付
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并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 八、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時間為準。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 違約責任 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______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招投標監(jiān)督機構一份,副本______ 份,各執(zhí) ______份。
補充條款: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代理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開戶:_______________開戶: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工程代理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及事項表
工程項目名稱:
招標內容:
人員情況:
代理事項及承辦人安排:
代理事項承辦人簽名:
代擬招標方案:
編制標底 發(fā)布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投標申請人報名 組織開標、評標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代擬中標公示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 代擬中標通知書 編制招標文件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招投標書面報告
代理人:(蓋章)
注:本表中承辦人簽名一欄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字。
附件二: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 授權委托書
________(委托人即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招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________(招標代理機構名稱),為________(擬招標項目名稱)的代理人,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以下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
□代擬發(fā)包方案
□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fā)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招標代理人在代理招標過程中辦理上述事宜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委托人均予以承認,但發(fā)包方案、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需經委托人簽署。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本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特此聲明。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9篇 建設工程招標委托合同書
委托人(甲方,全稱):
代理人(乙方,全稱):
為規(guī)范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jiān)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guī)模:總工程規(guī)模:占地面積約_______畝。
建筑面積約_____萬㎡。
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2、完成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完成總日歷天數_____天。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yè)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相應內容序號):
1、提供招標前期的咨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并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編制標底;
10、編制工程量清單;
11、組織開標、評標、協(xié)助定標;
12、編制評標報告;
13、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xù)(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協(xié)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協(xié)助招標人調查,了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其他委托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fā)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yè)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和本合同規(guī)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yè)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章程;
2、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招標人應按合同,規(guī)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yè)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后蓋章,同時將蓋章審查后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jiān)督機構備案(可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參與委托業(yè)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xié)調、審查、監(jiān)督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指導;
7、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guī)范、有效,并在其資格規(guī)定范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yè)務;
2、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fā)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對代理事項保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和指導;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
7、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的責任人(簽字)_
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8、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由于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guī),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或按《關于頒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011號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guī)定執(zhí)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
1、全過程招標代理費按中標價的________收取;
2、招標代理費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收取;
3、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按總制價的_______收取;
4、甲方要求外出封閉編制標底、差旅費、住宿費由_____負擔。
5、其他。
第八條付款方式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五日內一次付清。
第九條 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yè)務的;
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需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xié)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大寫)元整。
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方。
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金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guī)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監(jiān)管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釋本協(xié)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
2、本協(xié)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xié)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xié)議一式五份,委托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建設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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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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