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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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不動產共有契約合同書 第2篇合并公司設立契約合同書 第3篇土地買賣契約合同書 第4篇動產抵押契約合同書 第5篇喪葬禮儀服務契約合同書 第6篇技術咨詢契約合同書 第7篇土地抵押借款契約合同書 第8篇房地產買賣契約合同書 第9篇工廠買賣契約合同書 第10篇土地買賣契約通用版合同書 第11篇附條件買賣契約合同書 第12篇二手轎車買賣契約合同書 第13篇營業(yè)轉讓契約合同書 第14篇不動產贈與契約合同書 第15篇土地預定買賣契約合同書 第16篇公司附條件買賣契約合同書
第1篇 不動產共有契約合同書
立契約書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x x x(以下簡稱乙方)x x x(以下簡稱丙方)茲為不動產共有,經當事人協(xié)議,訂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合伙人,于x x x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共同資金,購買x x 市x x處,面積 x x公頃土地一筆。并徑向x x地政機關x x x x年 x月x日,收件字號x號,所有權移轉登記為甲、乙、丙共同共有完竣在案。
第二條 前條不動產的各項應納稅捐,及改良費用,由合伙人共同支付。
第三條 關于共同共有物的簡易修繕及其他保存行為所需費用,由合伙人共同支付。
第四條 共有物的管理費及其他負擔,由合伙人共同支付。
第五條 共有不動產的管理、處分、改良或設定擔保等行為,須經全體同意或依附合伙人規(guī)定為之。
第六條 共有人退伙時,對本件不動產的共有權,經由合伙人退還需要出資及利益分配后,即移轉于他人共有決無異議。
第七條 合伙如有新加入的合伙人,該合伙對于本件共有不動產,當然取得共同共有人資格。
第八條 本約對于共有人的繼受人或繼承人,均屬有效。
第九條 本契約經公證后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共有人
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丙方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x x x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2篇 合并公司設立契約合同書
本契約由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為從事共同事業(yè),茲訂定契約設立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依據甲方提供的設備,及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成立有關藥品制造、販賣的新股份公司(以下簡稱新公司),并根據本契約從事營運。
第二條 新公司概況如本契約書末尾所附的______藥品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記載。設立時,甲方占百分之五十一股份、乙方占百分之四十九股份。
前項的股份保有比例,為甲、乙雙方之間持續(xù)合作的依據。
第三條 甲方以后記的工場土地 、建筑物、機器設備,折價為 元整,作為現(xiàn)場出資;乙方以其既有技術(后記所述之專利及有關的一切技術情況--以下稱技術),折合為 元整,作為現(xiàn)物出資。
第四條 前條技術的處理須以甲、乙雙方與新公司間另訂的技術援助契約(本契約所附帶的技術援助契約方案)為依據。
第五條 新公司的干部由甲方派任董事 名、監(jiān)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 名、監(jiān)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選派一人為董事長;乙方從中選派一人為副董事長。
第六條 新公司的設立由甲、乙雙方各委派三名事務人員,計六名,以甲方本店事務所為創(chuàng)立事務所,進行籌組工作。
第七條 新公司設立所需經費,甲方負擔百分之五十一、乙方負擔百分之一四十九。
附: 藥品工業(yè)有限公司組織章程。
本契約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第3篇 土地買賣契約合同書
立契約書承買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建地買賣事宜,雙方協(xié)議訂定本契約書,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投資興建____________第___層___號房屋一戶,其基地應有持分面積的所有權出賣予甲方。
甲方承買基地坐落_________地號土地___筆,面積約______畝,基地須辦理分割分筆登記,其產權移轉登的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分割測量結果為準。
第二條本約建筑買賣價款總額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價款包括拆遷補償及整地等費用)。其付款辦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訂購時交付。
第二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簽約時交付。
第三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開工時交付。
第四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貳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八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九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時交付。
第十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辦妥抵押貸款時交付。
貸款部分并應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該貸款時止,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開工后始行承買,應于簽約時一次付清所應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項。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兌現(xiàn)時,視為違約。
第三條甲方于接到乙方繳款通知時三日內,應準時交付當期款項,若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時,其延遲欠繳金額應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遲繳款不得超過一星期,若超過一星期,經乙方催告仍未繳付時,視同甲方自愿放棄承買權利,無須乙方以甲方違約的聲明通告,乙方即可將甲方已繳款項全部無條件沒收,充作乙方房屋興建工程上所受損害的賠償。至所承買的土地,由乙方另行處理,若甲方于簽約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約時,該已繳付的各期款項,應由乙方全部無條件沒收,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若各期土地價款繳付后,對于應繳付的房屋買賣各期款項有房屋買賣契約書第三條規(guī)定現(xiàn)象發(fā)生時,甲方所已繳付的土地價款,亦由乙方無條件沒收,甲方絕無異議。
第五條本約土地,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讓與第三者,若因此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導致發(fā)生糾紛時,應由甲方負責處理,概與乙方無涉。
第六條本約土地,乙方保證來歷清白,而無任何糾葛,若有第三者主張異議時,無論產權或債務的糾葛,均由乙方負責理清,不得連累甲方,若因糾葛致使甲方受有損害時,乙方愿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第七條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地上房屋同時辦理,并于交屋時一并點交。于點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應繳而未繳的任何稅費,悉由乙方負責繳清,點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土地,于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甲方的權利人名義,應與地上房屋甲方的權利人名義相符,俾使產權清楚一致以利登記。
第九條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一切手續(xù),由乙方特約的登記代理人統(tǒng)一辦理,所需甲方有關的書件證章,經乙方通知,應即提供配合辦理,至所需印花稅、地政規(guī)費、代書費等由甲方負擔,并按通知期限內繳付乙方。土地增值稅依法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本約土地,未點交前如遇天災地變或其他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損害時,由乙方負責,概與甲方無涉。
第十一條本約有未盡事宜,適用社會一般慣例或現(xiàn)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
第十二條本約同文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4篇 動產抵押契約合同書
立動產 抵押 契據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立據人)茲向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貴行)為擔保對貴行在本金最高限額_________元以內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成立的 債務 (另立借據或(1)及透支契據或 本票 或及(1)約定書或(1)及委任保證契約等,作為本契據的附件,各該附件的規(guī)定其效力同于本契據),以及其他一切債務及其利息、遲延利息、 違約金 、實行 抵押權 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fā)生的全部損害賠償的清償起見,特提供后開抵押物,設定抵押權抵押與貴行,并愿遵守下列各條款:
一、貴行對于根據本契據所成立的債務,得分別規(guī)定其分別清償日期,并得隨時中止貸放或減少貸放,或收回全部或一部已貸款項,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愿照辦,絕無異議。
二、利息按各筆債務契約所約定的利率計算,其給付方法愿照貴行規(guī)定。逾期利息按各筆債務契約所約定的利率計算。遲延還本違約金依照各筆債務契約所約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三、貴行接受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所提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協(xié)助貴行或凡抵押物增加、減少、移動等均應辦理變更登記,所有登記等費用由立據人及抵押和提供人連帶負擔。
四、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所提供的抵押物,完全為立據人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無任何他人權利或設定任何負擔,如日后發(fā)生糾葛,致使貴行受到損害時,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愿連帶負責完全賠償。
五、抵押物的現(xiàn)狀如因不可歸責于立據人、或抵押物提供人的事由發(fā)生變動時,立據人及抵押提供人應即刻通知貴行。如擬出讓抵押物,或擬設定次順位抵押權或擬設定影響貴行抵押權的權利,或擬變更抵押物的現(xiàn)狀時,均應事前征得貴行書面同意。抵押物的稅捐、修理等一切費用,均由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連帶負擔。
六、抵押標的物的占有人,應盡妥善保管的義務,保管或使用抵押標的物,其因任何原因所生的損害,均由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連帶負擔。
七、抵押物的存放地點,應按貴行指定存放于_________,非經貴行同意,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決不擅自移動。
八、抵押物的保險,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同意經由貴行信托部辦理保險手續(xù),并應以貴行為優(yōu)先受益人保險足額,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貴行的同意,一切費用均由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連連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應交貴行收執(zhí)。如由貴行墊付保費,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即償還,如未即時償還,貴行得徑列入立據人所 欠款 金額,并按本契據第二條規(guī)定的利率計算。但貴行并無代為投?;虼侗YM的義務,如抵押物不幸遭遇損失,保險公司無論因何事由拒絕或延遲賠款或賠款不足時,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即負責清償債務本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各項費用?;蛄硗馓峁┵F行認可的擔保品。決不借口意外損失推卸責任。
九、抵押物的取回占有或派員占有
(一)立據人或抵押物提供人如有下列中任何情形之一,貴行可取回占有或派員占有抵押物:
1.不履行契約者或抵押物被遷移、出賣、出質、移轉出租或受其他處分,致有害于抵押權的行使。
2.擅自毀滅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
3.立據人或抵押物提供人的行為足使抵押物價值顯著減少。
4.貴行認為抵押物或借款運用不當及其他原因。
(二)其因占有抵押物所發(fā)生的任何損害或費用均由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連帶負擔。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抵押物時,貴行得依本契據申請 法院強制執(zhí)行 。貴行占有抵押物時,如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在貴行占有抵押物后的十日期間內履行契約,并負擔占有費用者,得回贖抵押物但抵押物有敗壞之虞,或其價值顯有減少,足以妨害抵押權人的權利,或其保管費用過巨,貴行于占有后得立即出賣。如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在貴行占有抵押物后的十日期間內,仍不履行契約時,貴行得出賣占有抵押物,出賣后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不得請求回贖。出賣抵押物所得價金抵還債務本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各項費用,如有不足時,貴行仍得追償。
(三)抵償債務的先后得由貴行任意決定。
十、抵押物被占有后所所生天然或法定 孳息 或其他任何收益,應由貴行抵償所欠債務。
十一、立據人愿接受貴行對借款用途監(jiān)督及對立據人業(yè)務財務的稽核,如需各項表報立據人應立即供給,但貴行并無監(jiān)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二、本契據所規(guī)定的義務應以貴行所在地為履行地,如立據人、或抵押物提供人違背或不履行本契據規(guī)定的各事項至涉訟時,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的住所、居所、或營業(yè)所等,不論是否在貴行所在地,或國籍有無變更,立據人、抵押物提供人及保 證人 同意貴行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本契約的 管轄 法院。
十三、本契據所載立據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包括其 繼承人 、受讓人、法定 代理 人、 破產管理人 、遺產管理人。
十四、本契據規(guī)定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 法規(guī) 及貴行暨銀行管理機構的規(guī)章及慣例辦理,有關法規(guī)及貴行暨銀行管理機構的規(guī)章有修訂時,并依各該修正后的規(guī)章辦理。
本契據副本_________份。
此致
_________銀行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5篇 喪葬禮儀服務契約合同書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提供附件一所列喪葬禮儀之服務以及喪葬時所需之各項商品;
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欲委托甲方提供喪葬禮儀服務以及向甲方采購附帶之商品,雙方遂簽訂本契約以資遵守:
第一條契約之標的
一、本契約之標的以乙方在附件一所指定的項目為范圍。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項目,必要時亦可增減,甲方不得拒絕。甲方對于乙方所指定喪葬服務之請求,應積極配合并按其專業(yè)為乙方完成喪葬禮儀服務。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規(guī)定,無法依乙方選擇之火葬或土葬方式處理時,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條契約之對價
雙方同意本契約之服務或商品之價格,如有增減應按附件所列價目表所定之價格計算之。如另行議價,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額外費用。
第三條服務質量之擔保
甲方應擔保履行本契約勞務之人應具有專業(yè)之技能、倫理與敬業(yè)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風氣之商品。
第四條契約之終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隨時終止或解除本契約全部或部分,但應給付甲方已完成服務之報酬,或已發(fā)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費用。
二、終止時甲方未提供之勞務,甲方不得索取報酬。但因該項勞務所需之鮮花、時果或其它易腐敗之商品,如已購買且放置于靈堂或乙方處所者,乙方應依附件一之價目表支付價款。
三、前二項之費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約約定之總價額。
第五條乙方協(xié)助事項
乙方于甲方履行遺體接運服務時,應協(xié)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歸責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無法履行遺體接運的服務時,乙方應自行完成。如因非可歸責于乙方時,乙方得終止或解除本契約,但應給付甲方因遺體接運所發(fā)生之交通與人事費用,該交通與人事費用,不得超過約定價格。
第六條日程或程序
雙方得于簽訂合約后,共同訂定儀式之具體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約。訂定后乙方不得無故變更,如須變更而其變更增加額外費用時,乙方應自行負擔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費用。
第七條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guī)定,為有利于乙方之解釋。
第八條仲裁或合意管轄法院
一、關于本契約或因本契約發(fā)生之一切糾紛,如雙方合意于爭訟前以仲裁方式解決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雙方各選一仲裁人,再由兩選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時,雙方得申請法院為之選定。
二、雙方未以前項方式解決糾紛者,因本契約發(fā)生之訴訟,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未盡事宜之處理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立契約書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統(tǒng)一編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分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第6篇 技術咨詢契約合同書
甲方(顧問方):_______乙方(委托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
(公章或當事人簽字)(公章或當事人簽字)
青科()第_______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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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_________
丙方(主管單位):_____(公章)
合同鑒證單位:_______(公章)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合同主要內容與技術經濟效果:
第二條甲乙雙方(他方)應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
第三條進度與要求:
第四條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第五條保密條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組織協(xié)調有關內容與其他事項:
第7篇 土地抵押借款契約合同書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xx(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xx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x萬元。
第三條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計x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zhí)。
第七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甲方:xxx住址: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乙方:xxx住址: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xxxx年x月x日
第8篇 房地產買賣契約合同書
甲方(賣方):
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契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青島市區(qū)(市)路號幢單元戶的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
)計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
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房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
第四條甲方應于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guī)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水、電、煤氣、供暖等)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本契約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的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悔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買賣交易過戶手續(xù)時所需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guī)定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契約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契約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契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契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契約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本契約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9篇 工廠買賣契約合同書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
買賣
經居間人、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愿將其獨資設置于市區(qū)路號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后附加稅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愿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xié)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筑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元整。
(三)發(fā)電機議價為人民幣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
前項價金于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并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筑物(包括所著門窗戶、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yè)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甲方對于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并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甲方于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政府的商業(yè)營業(yè)登記證(字號),并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xù)。
第六條本件買賣成立后甲方對于買賣標的工廠建筑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稅捐稽征機關申請房捐納稅義務人變更手續(xù)的義務。倘若手續(xù)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簽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本件買賣標的物于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fā)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御并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并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如于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guī)定行使其權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愿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yè)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稅捐工會費,自年月日以后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廠號或以該廠關系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稅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買賣工廠建筑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本件買賣嗣后不論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印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地址:
買方(乙方):印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地址:
保證人(丙方):印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第10篇 土地買賣契約通用版合同書
立契約書承買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建地買賣事宜,雙方協(xié)議訂定本契約書,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投資興建____________第___層___號房屋一戶,其基地應有持分面積的所有權出賣予甲方。
甲方承買基地坐落_________ 地號土地___筆,面積約______畝,基地須辦理分割分筆登記,其產權移轉登的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分割測量結果為準。
第二條 本約建筑買賣價款總額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價款包括 拆遷補償 及整地等費用)。其付款辦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訂購時交付。
第二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簽約時交付。
第三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開工時交付。
第四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貳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八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九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時交付。
第十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辦妥 抵押貸款 時交付。
貸款部分并應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該貸款時止,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開工后始行承買,應于簽約時一次付清所應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項。若甲方以 支票 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兌現(xiàn)時,視為違約。
第三條 甲方于接到乙方繳款通知時____日內,應準時交付當期款項,若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時,其延遲欠繳金額應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遲繳款不得超過一星期,若超過一星期,經乙方催告仍未繳付時,視同甲方自愿放棄承買權利,無須乙方以甲方違約的聲明通告,乙方即可將甲方已繳款項全部無條件沒收,充作乙方房屋興建工程上所受損害的賠償。至所承買的土地,由乙方另行處理,若甲方于簽約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約時,該 已繳付的各期款項,應由乙方全部無條件沒收,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 若各期土地價款繳付后,對于應繳付的房屋買賣各期款項有房屋買賣契約書
第三條規(guī)定現(xiàn)象發(fā)生時,甲方所已繳付的土地價款,亦由乙方無條件沒收,甲方絕無異議。
第五條 本約土地,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讓與
第三者,若因此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導致發(fā)生糾紛時,應由甲方負責處理,概與乙方無涉。
第六條 本約土地,乙方保證來歷清白,而無任何糾葛,若有
第三者主張異議時,無論產權或 債務 的糾葛,均由乙方負責理清,不得連累甲方,若因糾葛致使甲方受有損害時,乙方愿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第七條 本約 土地所有權 移轉登記,與地上房屋同時辦理,并于交屋時一并點交。于點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應繳而未繳的任何稅費,悉由乙方負責繳清,點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土地,于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甲方的權利人名義,應與地上房屋甲方的權利人名義相符,俾使產權清楚一致以利登記。
第九條 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一切手續(xù),由乙方特約的登記 代理 人統(tǒng)一辦理,所需甲方有關的書件證章,經乙方通知,應即提供配合辦理,至所需 印花稅 、地政規(guī)費、代書費等由甲方負擔,并按通知期限內繳付乙方。 土地增值稅 依法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本約土地,未點交前如遇天災地變或其他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損害時,由乙方負責,概與甲方無涉。
第十一條 本約有未盡事宜,適用社會一般慣例或現(xiàn)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
第十二條 本約同文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附條件買賣契約合同書
買受人:____
出賣人:____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____________
二、買賣標的物業(yè)已點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功盡棄(或買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兌現(xiàn)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
(一)標的物應置放于____________(處所)。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
(二)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
(三)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
(四)標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
(五)買受人不得交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驗槠渌魏翁幏?。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格時(如系開票據時,于該票據全部兌現(xiàn)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或所開票據有任何一張不兌現(xiàn)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三日催告(發(fā)信日為準),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逕受強制執(zhí)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包括連帶保證人部分)以××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
(一)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
(二)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三年,自登記日起算。
(三)出賣人收回標的物十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或未兌付票據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附表(略)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二手轎車買賣契約合同書
買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后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止,每月___日前支付____元,乙方應于過戶時,將相當于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xù):前條第(3)項的支票于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xù)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后記轎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于交付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后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轎車的標示:_______牌照號碼:_______顏色:________型式:______
第13篇 營業(yè)轉讓契約合同書
立契約書人*即興國商行(以下簡稱甲方)孫李(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yè)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 轉讓標的:甲方愿將獨資設立,坐落*市*路*號的興國商行,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 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 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 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xiàn)金。
(三) 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 付款辦法:于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萬元;其余款于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 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年*月*日為點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現(xiàn)場為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將營業(yè)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 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應協(xié)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xù),不得借故推辭。
(三) 商號現(xiàn)承租坐落*市*路*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并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xù)租*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xù)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 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 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愿各負連帶賠償之責,并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
保證人:
乙方:孫李
第14篇 不動產贈與契約合同書
贈與者x x x(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x x x(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第一條 甲方將后記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對方。
第二條 甲方會同乙方于x x x x年x月x日進行后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xù)。
第三條 前條的轉讓系以現(xiàn)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x x x x年x月x日止,乙方得繼承為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 乙方受贈后記的不動產后,應負撫養(yǎng)甲方夫妻之責。
但,乙方應自后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x元于每月前交付與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約定。
第五條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1) 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yǎng)義務時。
(2) 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 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不得將后記的不動產轉讓,并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 根據第二條所述后記不動產于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yǎng)費。
不動產標示:
(1) 土地:
坐落于x市x街x號
面積:x x畝
(2) 建筑物
木造房屋二層
面積:一樓x x畝
二樓x x 畝
上列建筑物正租賃中。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受贈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第15篇 土地預定買賣契約合同書
立契約書承買人某某某(以下簡稱甲方)出賣人某某某(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建地買賣事宜,雙方協(xié)議訂定本契約書,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投資興建某某某某第某層某號房屋一戶,其基地應有持分面積的所有權出賣予甲方。
甲方承買基地坐落某某某地號土地某筆,持分面積約某某畝,基地須辦理分割分筆登記,其產權移轉登的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分割測量結果為準。
第二條本約建筑買賣價款總額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本價款包括拆遷補償及整地等費用)。其付款辦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訂購時交付。
第二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簽約時交付。
第三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房屋開工時交付。
第四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壹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貳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叁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肆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八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伍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九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交屋時交付。
第十期:人民幣某萬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辦妥抵押貸款時交付。
貸款部分并應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該貸款時止,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開工后始行承買,應于簽約時一次付清所應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項。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兌現(xiàn)時,視為違約。
第三條甲方于接到乙方繳款通知時三日內,應準時交付當期款項,若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時,其延遲欠繳金額應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遲繳款不得超過一星期,若超過一星期,經乙方催告仍未繳付時,視同甲方自愿放棄承買權利,無須乙方以甲方違約的聲明通告,乙方即可將甲方已繳款項全部無條件沒收,充作乙方房屋興建工程上所受損害的賠償。至所承買的土地,由乙方另行處理,若甲方于簽約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約時,該已繳付的各期款項,應由乙方全部無條件沒收,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若各期土地價款繳付后,對于應繳付的房屋買賣各期款項有房屋買賣契約書第三條規(guī)定現(xiàn)象發(fā)生時,甲方所已繳付的土地價款,亦由乙方無條件沒收,甲方絕無異議。
第五條本約土地,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讓與第三者,若因此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導致發(fā)生糾紛時,應由甲方負責處理,概與乙方無涉。
第六條本約土地,乙方保證來歷清白,而無任何糾葛,若有第三者主張異議時,無論產權或債務的糾葛,均由乙方負責理清,不得連累甲方,若因糾葛致使甲方受有損害時,乙方愿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第七條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地上房屋同時辦理,并于交屋時一并點交。于點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應繳而未繳的任何稅費,悉由乙方負責繳清,點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土地,于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甲方的權利人名義,應與地上房屋甲方的權利人名義相符,俾使產權清楚一致以利登記。
第九條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一切手續(xù),由乙方特約的登記代理人統(tǒng)一辦理,所需甲方有關的書件證章,經乙方通知,應即提供配合辦理,至所需印花稅、地政規(guī)費、代書費等由甲方負擔,并按通知期限內繳付乙方。土地增值稅依法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本約土地,未點交前如遇天災地變或其他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損害時,由乙方負責,概與甲方無涉。
第十一條本約有未盡事宜,適用社會一般慣例或現(xiàn)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
第十二條本約同文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立契約書人: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第16篇 公司附條件買賣契約合同書
買受人:____
出賣人:____
茲因買受人向出賣人購買附表一的標的物,依動產擔保法規(guī)定,雙方約定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物:____________二、買賣標的物業(yè)已點交買受人占有使用,但買受人未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功盡棄(或買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兌現(xiàn)之前),出賣人保有標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應遵守下列條件:(一)標的物應置放于____________(處所)。買受人妥善保管維護使用。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標的物移離上述地點(二)出賣人得隨時派員至標的物所在地點,檢查標的物的狀況。(三)買受人不得毀損標的物或涂滅標的物上名稱、商標、廠牌與編號。(四)標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災、盜竊以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發(fā)生的損失,概歸買受人負擔。(五)買受人不得交標的物出借、讓與、出質、出賣、提供擔保或為其他任何處分。
三、買賣人取得所有權的方法:
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的條件:買受人付清全部價格時(如系開票據時,于該票據全部兌現(xiàn)時),買受人始行取得標的物所有權。
五、第三條所定付款,如買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況(或所開票據有任何一張不兌現(xiàn)情況),經出賣人以掛號函發(fā)信期限三日催告(發(fā)信日為準),買受人仍未清償時,買受人并愿逕受強制執(zhí)行。出賣人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買賣標的物。其已付價款,全部視為買受人使用標的物的折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如標的物有毀損,買受人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數額賠償。
六、買受人如將標的物保險,其受益人應列為出賣人。
七、就本契約所生糾紛之一切訴訟(包括連帶保證人部分)以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強制執(zhí)行收回標的物,則由標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轄。
八、其他條件:(一)雙方應即日向管轄登記機關,辦理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的登記。如買受人不協(xié)同出賣人辦理登記,任憑出賣人隨時收回標的物,并賠償出賣人的一切損失,買受人無異議。(二)本件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契約登記有效期間為三年,自登記日起算。(三)出賣人收回標的物十日內,買受人得以現(xiàn)金繳付余額全部(或未兌付票據全部)及償還出賣人收回的一切費用于出賣人后,領回原標的物。其領回位置,由買受人自理。(四)其他未定事項,概依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九、買受人的連帶保證人,就買受人因本契約而生的一切債務,負連帶責任,并愿拋棄民法保證各條內有關保證人和權利。連帶保證人所負責任,以保證至履行本契約所生全部債務時為止。保證人非經出賣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賣人依第五條收回的買賣標的物,經拍賣所得的價金與買受人已付的價金合計總數不足清償全部貨款時,買受人及連帶保證人仍應負全部清償責任。
附表(略)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