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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國際工程分包合同書范本 第2篇國際買賣合同書 第3篇國際船舶租賃合同書 第4篇國際銷售代理合同書范本 第5篇國際貿易采購原材料合同書 第6篇國際售購合同書 第7篇國際互聯網網站建設合同書 第8篇國際工程承包合同書范本 第9篇國際商業(yè)標準合同書 第10篇國際技術人員勞務合同書 第11篇國際許可合同書 第12篇國際俱樂部租借合同書 第13篇國際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第14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書范本 第15篇國際寄售合同書 第16篇國際貿易標準合同書
第1篇 國際工程分包合同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總包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分包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本分包合同。鑒于總包商已同_________國_________大型電氣項目管理局(以下簡稱業(yè)主),就在_________國的_________號工程項目的設計,運輸和施工簽訂了合同。鑒于分包商愿按該合同實施土建和安裝工程而報了價,鑒于總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報價,依據分包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號文件及其所附的報價表(注),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下列文件應是本分包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1.電氣、機械及技術操作的合同通用條款(198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條款。
3._________工程項目的技術規(guī)范。
4.工作范圍和技術要求。
5.土建和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的報價表。
(二)定義
1.“總包商”:系指甲方_________.
2.“分包商”:系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將工程的任何部分轉包給別的任何專業(yè)公司或機構。
3.“總包商的工程師”:系指由總包商指派的監(jiān)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員。
4.“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條“工作范圍”規(guī)定而要執(zhí)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圍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國境內,根據業(yè)主的技術規(guī)定,建設_________工程項目,如圖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監(jiān)督人員,熟練和非熟練工人,提供運輸、測繪工具及設備,挖掘及鉆孔機械,吊車,以用于塔架安裝和絕緣箍,地線配件,拉力條的安裝以及導線掛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漿材料、鋼筋,并運送到工地。
3.為所有熟練和非熟練工人及行政人員提供住宿、膳食、供水、衛(wèi)生設備、交通費用和社會保險。
4.運送由總包商提供的材料:總包商在bkb庫房中的塔架、導線、絕緣材料、五金構件、接地材料,包括從總包商在bkb的庫房到施工現場的運輸,并負責卸車和保管。
5.分包商應按總包商提供的縱斷面圖和測繪圖確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總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應測量檢驗,以保證塔架的位置和線位方向符合合同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并在取得總包商批準后,應對測繪圖作相應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術規(guī)范要求
熟悉業(yè)主技術規(guī)范的分包商,應按照業(yè)主的要求,并承擔屬于分包工程范圍內的與分包商有關的全部責任。
(五)勞動力
分包商應:
1.自始至終提供足夠數量的工人,以滿足總包商工程師在工程進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方面,應遵守當地法律、規(guī)定和風俗習慣。
3.支付工資并服從當地關于對工人報酬的一切規(guī)定。
4.為其雇員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總包商和_________國主管部門提供他們所需的有關其雇員的一切情況。
6.對與本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或風險,自費為其雇員和工人提供保險費及工人補償。
(六)法定責任
分包商應對下列事項承擔責任:
1.遵守_________國關于所得稅的規(guī)定。如果其雇員中有人對雇主給他們的報酬不付個人所得稅,分包商也應對此完全負責。
2.根據_________國的法律,為其雇員支付各種國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應服從所有適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圍內的_________國的法律、地方法及規(guī)定。
(七)與業(yè)主談判
除總包商的工程師授權外,分包商任何時候均不能與業(yè)主接觸或談判。
(八)維修保證期
分包商將從接收補步驗收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擔保所有工程,不會由于其雇員的工藝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質量差而發(fā)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損失的責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應保障總包商不承擔各種人身傷亡或財產(非工程部分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并保障總包商不承擔屬于分包商和其雇員所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要求訴訟費、指控和其他費用的責任。
(十)保險
1.工程保險:總包商應按合同一般條款的規(guī)定,自費對永久和臨時性工程、施工機械及設備進行保險,這應包括分包工程在內。
2.第三方保險:包括分包商在內的第三方保險,將由總包商承擔,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費用。
3.工人補償:分包商應自費負責其工人的保險,包括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
4.對以總包商名義的保險單中的索賠補償的確定,分包商應在3天內備齊各種有效的證單。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險償付的各種損失和費用,分包商應對此承擔責任。
所有扣減款額應記在分包商的帳上。
對屬于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總包商的或租給總包商的全部機動車輛運輸設備和工具,如未計入總包商的保險單,分包商應自費保險。
(十一)運輸
分包商應提供該分包工程施工及運送其人員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運輸車輛。
(十二)工具及設備
該分包工程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設備、撥具、張緊裝置、操作線、傳動滑車等、分包商應自費提供。
分包商應遵守_________國有關各種工具、設備、機械及運輸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關規(guī)定,并支付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一俟該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應負責把上述全部設備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國。
(十三)總包商材料的交付
總包商應負責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導線、絕緣裝置、絕緣體及導線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線等。分包商應在bkb總包商的倉庫提取材料,將材料裝車,運送到施工現場并卸車,費用自行承擔,按雙方同意的工程進度計劃,對分包商各項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該項工作開始前一周為分包商備好。如果總包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給分包商,總包商應準許分包商一個相應的延長期。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應注意該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鋼筋、燃料、潤滑劑等,在_________國市場可能會出現供應短缺的情況時,分包商應自費安排從其他國家獲得這些材料,從而保證該分包工程不間斷地進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該分包工程價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約數,變化范圍在±_________%之內,則單價不作任何變化。
如果變化值超過±_________%,應按總包合同一般條款中第_________條規(guī)定處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區(qū)
總包商應取得由業(yè)主寫給市政府有關部門的介紹信,為分包商選定建立其宿舍區(qū)的場地。函件所花費用和有關宿舍區(qū)的一切費用均由分包商承擔。
(十七)總包商的監(jiān)督
總包商將指定一位或幾位工程師監(jiān)督該項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員應對其承擔義務。
(十八)許可證和執(zhí)照
總包商應幫助分包商獲得分包商雇員所需的入境簽證、居住證和勞動證、該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設備進口許可證,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資進口許可證,要獲取由業(yè)主寫給_________國有關當局的證明信。辦理這些函件所花的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開支均應由分包商承擔。
(十九)竣工及懲罰
根據雙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時得到材料,分包商就應按下列規(guī)定日期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
(各分項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于分包商的錯誤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該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誤一天,就向總包商支付拖延分項工程的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作為罰金或違約罰款金,罰金或違約罰款金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分包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二十)分包商的過錯
如果總包商認為分包商未能認真或迅速地進行施工,或沒有準確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視總包商工程師所發(fā)布的與工程有關的各種合理的書面指示,或違反合同規(guī)定,總包商可以向分包商發(fā)出書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職、疏忽及違約行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內,未能執(zhí)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況下,總包商將有權雇用其他人并立即對被忽略部分的工程進行施工。另一種方法是在不損害總包商其他正常權利的情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總包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設備(已在工地與工程有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總包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設備(已在工地與工程有關的),并對設備正常磨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亦不考慮分包商對這些設備所擁有的任何權利。此外,對按分包合同規(guī)定應屬分包商的那部分余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總包商有權保留并要求不付,或根據已完工程的具體情況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這項工程或實施其中的一部分,費用如超過應屬分包商的余款,那么分包商應承擔這部分超過的款項。
(二十一)進度報告
分包商應按總包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周和每月的進度報表。
(二十二)廠商證明書和試驗報告
分包商應呈送用于該分包工程的水泥、鋼筋、砂、礫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廠商證明及試驗報告,并取得總包商對此批準?;炷猎噳K的報告單應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請單一起呈送。所有試驗及試驗報告書應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條款
總包商應按如下規(guī)定向分包商付款
1.預付款,其金額為分包合同價總額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等值銀行預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內,付給分包商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
2.每月完成的并經業(yè)主驗收的工程占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占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憑暫時驗收證書。
4.分段工程占分包價的_________%憑最終驗收證書。
按總包合同規(guī)定,只有工程經業(yè)主在四周內驗收后,上述1、2及4條規(guī)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發(fā)票之日起五周內,才能付給分包商。
應付給分包商的款額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國的當地貨幣: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當地貨幣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國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過電匯付給分包商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匯費應由總包商負擔。
預付款將用美元支付,預付款中超過_________%的美元數額應從前三次的進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驗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應符合業(yè)主的要求,如相應的規(guī)范和在現場協商中作出的決定,總的原則應該是總包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所作的決定是最終的,但一旦發(fā)生爭議,則業(yè)主代表的決定應為主導意見。
(二十五)稅捐
分包商應對所有與該分包工程有關的稅捐的付款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稅稅款。
(二十六)履約保函
在分包合同簽訂后15天內,分包商應根據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無條件履約保函,額度相當于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自本分包合同簽訂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號法律(_________國對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總包商受_________國_________號法律保護,并享有第_________條,_________條款所規(guī)定的免稅權,這些免稅權也適用于分包商。
(二十八)爭議的解決
_________.
(二十九)文件和圖紙
在收到最終付款之時,或在此之前,分包商應向總包商退還所有總包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圖紙和技術規(guī)范。此處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于除本協議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時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總包商或業(yè)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資料。涉及本協議目的的除外。
(三十)素混凝土
技術規(guī)范第9節(jié)中所要求的素混凝土(混合比1∶3∶6),應視為已計算在分包合同的單價中,對這種混凝土規(guī)定的條款,分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賠償要求。
(三十一)總包商材料的延遲交付
如總包商未按本協議規(guī)定及時把材料交付給分包商,因總包商延遲交付材料而造成分包商現場工人和設備窩工,同時也不能將其人員和設備投入其他工程的施工,此時總包商應按價格表所規(guī)定的日工資(計日工資)標準,付給分包商窩工時間費用。延遲交付材料少于三天時,按本條規(guī)定,分包商不能提出賠償要求。
(三十二)分包商應負責清掃公用道路,并鋪筑供其車輛及設備出入公用道路的臨時通道。分包商應謹慎小心,以免引起財產或農作物不必要的損失。
(三十三)如果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業(yè)主表示同意本協議,本協議即生效。如果在上述日期內業(yè)主沒有表示同意,本協議便無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對方要求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業(yè)主表示同意本協議,本協議即生效。如果在上述日期內業(yè)主沒有表示同意,本協議便無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對方要求賠償。
總包商(蓋章)_________ 分包商(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2篇 國際買賣合同書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國際船舶租賃合同書
第一部分
船舶經紀人
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
代號:“”
地點和日期
船東/營業(yè)地點
租船人/營業(yè)地點
船名
船旗國和登記國
呼號
船型
總登記噸位/凈登記噸位
建造時間/建造地點
總載重噸位按夏季舷及長噸計算
船級
船級社最近一次特檢日期
其他項目
交船港
交船時間
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還船港
連續(xù)日通知
進干船塢周期
航行區(qū)域范圍
租期
租金
支付幣種及方式
支付地點、收款人及銀行帳戶
銀行擔保/付款保證書
抵押如無抵押免填
保險
依第11條或第12條為船東投保的附加險
依第11條或第12條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險
經紀人傭金及付給誰
潛在缺陷
適用的法律
仲裁地點
租用/購買協議
如協議有包括特別規(guī)定的附加條款,則列明附加條款條數
茲相互同意應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訂條件,履行本合同,當該
兩部分條件發(fā)生抵觸時,第一部分的規(guī)定優(yōu)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觸的范圍為限。
經雙方同意并在第35欄內列明時,第三部分才作為合同的一部分適用;當與前兩
部分條件發(fā)生抵觸時,前兩部分的規(guī)定優(yōu)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觸的范圍為限。
簽字:船東
簽字:
第二部分
交船港
船舶將在第15欄欄中列明的港口中租船人指定的備妥的泊位交付給租船人接收。
船東應在交船前和交船時做到克盡職責使船適航,并在船殼、機器和設備的各個方面準備好投入下述的服務。船舶在交付時應具備各項有效使用的證書。船交給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為船東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義務,此后,租船人就沒有權利由于對該船的主張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向船東提出任何索賠要求,但船東應負責由于本租船合同船只交付時存在的船舶、船舶機器或裝置的潛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換新,但這些缺陷必須是在交船后18個月內出現,除非對此在第32欄另有訂明。
交船時間
交船時間不得早于第16欄欄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經租船人同意者外。
對于船舶預計何時可準備好交付,船東要給租船人不少于30個連續(xù)天的通知,除非第19欄另有協議者外,對于船舶情況的變化,船東要緊密地和租船人通消息。
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遲不能在第17欄欄中訂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交付的話,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選擇權。
如果看來船舶將延滯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可交付的話,船東應在能夠合理肯定船只將予何日備妥時盡快給租船人發(fā)通知,問租船人是否將行使他們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選擇權,而租船人必須在收到該通知后的168小時內宣布其選擇決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選擇權,那條船東通知中的船舶備妥日期之后的第7天將認為是本條款中的一個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航行區(qū)域范圍
船舶將用于進行合法的貿易,在第21欄欄內列明的航行區(qū)域范圍內載運合適的合法貨物。
不管本租船合同中有其他條款規(guī)定,雙方協議本租船合同中準予裝載或運輸的貨物中明確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產品或原料。但對于使用于或擬使用于工業(yè)、商業(yè)、農業(yè)、醫(yī)藥或科學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東對裝運的批準。
檢驗
交船和還船檢驗,船東和租船人將各指定驗船師測定并書面證明船舶在交付時和還船時的狀況。起租檢驗的費用和如有時間損失由船東負擔,退租檢驗的費用和如有時間損失則由租船人負擔,如有時間損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計算,如需要進塢,進出塢費用亦包括在以上費用內。
檢查
船東有權在任何時候對船舶進行檢查和檢驗或指示一位正式授權的驗船師代表其進行檢驗以查明船舶的狀況和確信船舶獲得正常的修理和保養(yǎng),在干船塢內的檢查或檢驗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進干船塢時進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級檢查間隔安排船舶進塢,則船東有權要求安排船舶進干塢檢查,如查明船舶處于本租船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狀況時,則檢查和檢驗費用由船東負擔,只有在查得船舶須經處理或保養(yǎng)以達到所規(guī)定的狀況時,檢查和檢驗費用才由租船人負擔,所有檢查、檢驗和修理的時間作為租期內的計算并作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當船東提出要求時應容許船東檢查船舶的航海日志和每當船東需要時向他們提供傷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或船只遭受損壞的全部情況。如有需要,租船人應不時將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務通知船東。
財產目錄和消耗的油和供應品
在接船和以后還船時租船人應會同船東對船上的整個設備,全套裝備裝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應品編制一套完整的財產目錄。租船人和船東將分別在交船和還船時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潤滑油,水和未啟封的供應品,并分別按交船港和還船港的當時市價支付費用。
保養(yǎng)和營運
在租期內,船只將完全為租船人占有和由租船人全權安排作各種用途,并在各個方面處于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應對船舶、船機、鍋爐、裝置和備件進行良好的保養(yǎng)維修,使之處于有效營運狀態(tài),并要按照良好的商業(yè)上保養(yǎng)做法進行保養(yǎng)。另除了第12條所規(guī)定者外,他們應使第12欄欄內提到的船級不過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證書始終有效。
對于必需的修理,租船人應立即采取步驟在合理的時間內搞好,如租船人沒有這樣做,船東有權將租舶從租船人處撤回,船東這樣做不必提出什么抗議書,這樣做也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除非另有規(guī)定者外,如果由于船級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于實施強制性的法規(guī)而為了船的繼續(xù)營運必須進行改進,結構改變或添置花錢多的新設備,費用超過第28欄欄內船的水險價值5%,則第25欄欄內接到的仲裁員們有權合理地重新談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談判時要考慮到租期還剩多少時間,并對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費用可以決定在有關方面之間如何分擔的比例。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聯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關于油類者其他污染損害的要求,為了使船舶不受處罰或交付費用,合法地進入、停留于或駛離任何港口、地點、任何國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連水域;無任何延擱地執(zhí)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須安排經濟保證或承擔經濟責任,不論有關政府或主管部門是否已合法地提出這些要求,這義務是存在的。租船人應安排這方面的付款保證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滿足這方面的需要,費用由租船人單獨負擔,如租船人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則船蒙受的一切后果均應由租船人給予賠償。
油輪所有人自愿承擔油污責任協定計劃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時,租船人須安排船舶參加油輪所有人自愿承擔油污責任協定或其他類似的強制性計劃并安排船舶在租期內都參加此類計劃。
租船人應為船舶配備人員,供應伙食和為船舶的航行、營運、燃料供應和在租期內隨時需要的修理負擔費用和作安排,租船人應支付關于船舶的使用和營運的各種和各類性質的費用和支出包括外國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稅款。船長、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即使由于某種原因系船東所委派,但他們實際上是租船人的雇員。
租船人應遵守船員的登記國和租船人自己的國家關于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的有效規(guī)定。
在租船期內船只將保留現在的船名和懸掛第6欄欄內船旗國的旗幟,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確定的顏色油漆船舶,裝置或使用他們的煙囪標記和懸掛他們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裝置或重新裝置的費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時間作為租期內時間計算。
每次在未先征得船東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對船舶進行結構改變或對機器、裝置或備件進行變動。如船東同意,租船人應在租期結束前將船舶恢復到原樣。
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的裝備、設備和裝置,條件是在還船時將同樣的或實際上相等的這些裝備等以在與收到時同樣良好的狀態(tài)還給船東,一般的損耗除外。租船人應在租期內不時地對那些損壞和耗損不再適于使用的設備項目加以調換。租船人要努力使損壞、耗損或丟失的備件或設備的修理和調換在工藝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價值。租船人有權自己支付費用及承擔風險增添設備,但租期結束時,如果船東有要求,租船人應拆除這些設備。
船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租來的任何設備包括無線電設備,租船人應予保存和維修,租船人應承擔船東簽署的有關的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和責任并償還船東支付的所有有關費用和為符合無線電規(guī)定所需要的新設備。
租船人應在需要時安排船舶進塢,清潔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于在交船后每18個月內進行一次,除非第20欄另有協議。
租金
租船人應按第23欄欄內列明的每日歷月的包干金額付給船東租金,從船只交付給租船人的日期時間開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協議的包干金額,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將船還給船東的日期鐘點為止。
租金的支付除第1月和最后1個月的租金外,如本條的附條適用的話,應于每個月的第一天用現金不打折扣預付,貨幣和支付方式如第24欄所列明,支付地點見第25欄。
第1個月和最后1個月的租金如不足1個月則按照當月日歷月的天數比例計算,并照此預付。
如船舶滅失或失蹤,從船舶滅失或最后一次收到聽到船舶的電訊的日期和時間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預付的租金作相應的調整結算。
如拖欠租金超過7個連續(xù)日,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議書,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續(xù)的干預,亦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對延遲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收取年息10%的利息。
抵押
船東保證并沒有將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欄另有列明者。船東只保證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準,不將船作任何抵押,經租船人批準的任何抵押以下稱“經批準的抵押”,而經批準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稱“經批準的承受抵押者?!?/p>
保險和修理
在租期內租船人應負擔費用為船舶投保水險,戰(zhàn)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投保各險的樣式須經船東書面批準,船東不得無理拒絕給以批準。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險、戰(zhàn)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應維護船租雙方及“經批準的承受抵押者”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險方面維護他們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險單上的抬頭應以他們共同的名義。
如果租船人沒有按上面附條的規(guī)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險的任何一種,船東應通知租船人,于是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xù)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如租船人沒有那樣做,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可能對租船人有的其他索賠要求。租船人經船東和承保人批準,應進行所有屬于投保范圍的修理和承擔給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費用以及屬于保險范圍的收費、開支和債務。
關于其他不在保險范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規(guī)定的相對或絕對的免賠額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負責安排修理和付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開支。
根據本條的附條進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并作為租期的一部分。
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于第29和第30欄欄內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東或租船人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此項需要的保險的承保人同意的書面的副本,總的必須經承保人同意。
在按本條的附條的要求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船東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以便租船人將船只委付給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按本條附條的規(guī)定所投保的水上險和戰(zhàn)爭險的船只價值系第28欄欄中所更的金額。
保險、修理和船級
在租期內船東應負擔費用為船舶投保水險和戰(zhàn)爭險,保險單格式如附件。對屬于保險范圍內的船舶滅失或船舶、船機裝置的損壞,或為了免除屬于保險范圍的對船舶或船東提出的索賠,或為了解除船舶或船東的責任義務而支付的費用,對此船東、承保人沒有任何權利向租船人要求賠償或代位取得賠償。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險單上的抬頭應以他們的共同的名義。
在租期內,租船人應按照船東書面批準的格式投保保賠責任險、并支付費用。對于格式船東不得無理拒絕批準。如果租船人沒有按附條所規(guī)定的要求安排保險,船東應通知租船人,于是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xù)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如租船人沒有這樣做,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賠要求。
如由于租船人的行為或疏忽造成此處規(guī)定的任何保險失效的話,租船人應賠付船東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賠償船東所有索賠的要求,而這些原本應屬保險的范圍。
租船人在經船東或船東的保險人批準后應安排所有屬于保險范圍的修理和承擔支付按本條附條規(guī)定的保險的承保范圍的所有與這些修理有關的雜費以及收費、開支和債務。對于這些開支租船人在提供帳單后通過船東保險人取得償還。
其他不在保險范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的可能相對或絕對免賠額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負責和安排進行,并清付發(fā)生的有關花費和開支。
按照本條的附條和的規(guī)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并成為租期的一部分。
由于進行這些修理期間需要使用和營運船只而產生的費用和開支,船東不予負責。
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于第29和第30欄欄內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東或租船人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在必須經承保人同意的情況下,此項附加保險的承保人書面同意的副本。
按本條的附條的要求,為船只安排了保險,而船只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在船東按照本條的附條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本租船合同將從招致這種損失的事故的發(fā)生日期終止。
租船人在船東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以便船東將船舶委付給承保人并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按本條附條的規(guī)定所投保水上險和戰(zhàn)爭險的船只價值系第28欄中所列的金額。
盡管有第八條的規(guī)定,雙方協議根據第12條的規(guī)定,如適用的話,船東應在船的租期內使船始終持有未過期的船級證書。
還船
租船人應于租船合同到期時按第18欄欄列明的一個安全和不凍的港還船。租船人應給船東不少于30天的初步通知和不少于14天的確切通知,預告預計還船日期,還船港口區(qū)域或還船港,以后船期有任何變化應立即通知船東。
如果船舶奉命進行的該航次結束時可能超過租船合同到期日時,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以便他們完成該航次,但條件是要可以合理地計算出該航次可以在確定結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時間完成而還船。
船舶在還船時應具有與交船時同樣的或一樣好的結構狀況和條件,自然損耗不影響船級的除外。
還船時,船舶的檢驗周期應該是最近期的,船級證明應至少還有第14欄欄內雙方協議的那幾個月的有效期。
無船舶留置
租船人將不承受也不同意繼續(xù)存在由他們或他們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對船東對船舶的所有權和利益有優(yōu)先權的留置或債權。租船人進而同意在租期內在船的顯著地方牢牢地訂上一個內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的財產,租給,按照租船合同的條款,租船人或船長均無權利、權力和許可造成、招致或允許任何留置強加在本船?!?/p>
租船人對在租期內當船舶在其控制下發(fā)生的對船的任何性質的留置,對于由于租船人對船舶的營運,或由于其對船舶或船舶營運方面的疏忽而發(fā)生的對船東的任何索賠,租船人將予船東以賠償和使船東不受損害,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營運船舶產生索賠或留置而被扣船,租船人應負擔費用,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驟使船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獲釋,以及負擔費用,安排保釋金以使船獲釋。
船東的留置
關于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賠,船東可以留置的有貨物,第二承租人付給原承租人的運費和承運貨物的運費,而租船人對于預付了錢而沒有所獲可以對船進行留置。
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帶,均歸租船人受益,而為此遭受的損壞的修理費用應由租船人負擔。
殘骸的遷移
如船舶成為殘骸或航行的障礙,對于船東因此而應付的不論多少金額,租船人應賠償船東。
共同海損
如有共同海損則按1974年約克-安特衛(wèi)普規(guī)則或在事故發(fā)生時通用的修訂的該規(guī)則進行理算。
轉讓和光船轉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東書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將本租船合同轉讓,亦不得將船舶轉租,但船東不得無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轉讓,光船轉租要以船東所批準的條款和條件為準。
提單
租船人對本租船合同項下,為裝運貨物簽發(fā)所有提單都要加上一個首要條款,該條款要有在本行業(yè)中強制適用的關于承運人對貨物的義務、責任的法規(guī),如無法規(guī),提單應包括英國海上貨運法,提單也應包括新杰森條款和互有過失碰撞責任條款。
租船人同意賠償船東由于船長、高級船員或代理簽署提單或其他單證而發(fā)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銀行擔保
租船人作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中的義務的保證,承擔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銀行擔保和付款保證書,金額和地點如第26欄。
征用/買進
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征租本船,不論“征租”發(fā)生在租期內什么日期,也不論在“征租”的時間多長,是無期限的,還是有期限的,也不論在租期的余下時間是否繼續(xù)“征租”,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認為因此失效或終止,而租船人應按租船合同訂明的方式連續(xù)支付規(guī)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該合同中的規(guī)定終止為止,但是“征租”時船東已收到或將可以收取的征租租金或賠償將在余下的租期內或“征租”期內付給租船人。
當征租租金付給租船人時,本租船合同項下的租金同時要付給船東。
如由于船舶被強制買進或所有權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征用致船東對船舶的所有權被剝奪時,那么,不論這“強制買進”在租期內那一天發(fā)生,本租船合同將被認為從“強制買進”那天起終止。如果那種情況發(fā)生,租金要付到“強制買進”的日期和時間,租金不退。
戰(zhàn)爭
由于任何實際或威脅性的戰(zhàn)爭行為、戰(zhàn)爭、敵對行動、軍事行動、海盜或敵意行為,或任何個人、團體或國家對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貨物的惡意損害、革命、內戰(zhàn)、內部動亂,或由于國際法的施行致一個區(qū)域有危險時,不得指令船舶駛向或讓船繼續(xù)駛向該危險區(qū)域的任何地點,亦不得將船安排進行或投入進行該危險區(qū)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務,亦無論如何不得使船面臨或遭受由于實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風險或處罰,亦不得載運任何可能帶來下列各種風險的貨物,即使船遭受交戰(zhàn)或戰(zhàn)斗中的政權或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統(tǒng)治者的扣留、俘虜、處罰或其他任何種族的干預等風險,除非事先取得船東的同意。
關于船只的離港、抵港、航線、掛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只有自由權遵照其船旗國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該政府許可的代理,或聲稱代理他的任何個人的命令或指示辦事,這也包括根據船只的戰(zhàn)爭險條款有權發(fā)出這種命令或指示的任何委員會或個人。
如在下列任何二個國家之間爆發(fā)戰(zhàn)爭:英國、美國、法國、蘇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如果船旗國卷入戰(zhàn)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革命或內部動亂,妨礙船只正常營運者,船東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于是,本租船人按照第13條的規(guī)定將船還給船東,如船上有貨物,則在目的港卸完貨后還船,如在本條所述情況下船被阻止抵達或進入目的港,則船在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貨后還船,如果船上沒有貨物,則就在當時所在的港口或船在海上的話,就在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辦理還船。在各種情況下,應按第九條的規(guī)定繼續(xù)支付租金,并且除了上述的情況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規(guī)定將適用到還船為止。
如果為了遵守本條的有關規(guī)定而所做的,或因此未履行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的,均不能認為是不照本合同辦事。
傭金
對于本租船合同項下所有的租金,船東要支付傭金給第31欄所列的經紀人,傭金率見第30欄,但在任何情況下,傭金不得少于任何一方違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沒有全部付足時,應負責的一方要賠償經紀人傭金損失。
如雙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東要賠償經紀人傭金損失,但遇到這種情況,傭金不得超過一年租金的傭金。
第4篇 國際銷售代理合同書范本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________先生為代表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以________先生為代表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地區(qū)為獨家代理并銷售甲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如下條件:
1.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地區(qū)銷售________________的獨家代理。
2.甲方供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的成品,由乙方包裝并標貼與原樣相同的商標和標簽。
3.乙方每月銷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個月不能銷售雙方同意的數量,本合同在任何時候可予以作廢。
5.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廠在_______________地區(qū)銷售________________。
6.若乙方每月銷售量達到規(guī)定的數量,乙方有權永久擔任代理。
7.廣告費由乙方負擔。
8.經雙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簽署,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如中文本與英文本發(fā)生異議時,以英文本為憑。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經雙方同意。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第5篇 國際貿易采購原材料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對象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
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價格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guī)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guī)定的期限內發(fā)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支付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于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guī)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1、帳單4份;2、蓋有售方國發(fā)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3、明細單3份;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fā)現缺陷后——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fā)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fā)貨通知售方應在發(fā)貨后——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fā)運的情況,并注明發(fā)運日期,合同號,發(fā)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
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雙方任何一方發(fā)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zhàn)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xù)——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fā)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fā)生和持續(xù)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售方名稱:_____購方名稱:_____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電報掛號:_____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fā)貨人:
收貨人:
發(fā)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第6篇 國際售購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規(guī)格: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___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后的12個月。
第三條單位: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
第四條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___
第五條包裝:____________
第六條單價:________________總值: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guī)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fā)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fā)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guī)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fā)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fā)貨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fā)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于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fā)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于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fā)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fā)票5份,注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fā)票應分開,細節(jié)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制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制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后,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jié)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后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天。
第十二條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凈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交貨條件: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內,若發(fā)現商品的質量、規(guī)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guī)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fā)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于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于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并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fā)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個月內未能答復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后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fā)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為證據。賣方仍應負責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xù)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guī)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盡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八條仲裁:
凡因執(zhí)行本協議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第7篇 國際互聯網網站建設合同書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方為樹立企業(yè)形象,擴大宣傳,拓寬宣傳渠道,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設計,制作網頁。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根據中國法律,上述甲,乙雙方就委托設計,制作網頁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除非有特別的說明,本合同中“委托方”與“甲方”指同一主體;“受托方”與“乙方”系指同一主體。
第一條 本合同項目的內容,工作進度與安排,數量,價款,交付和驗收方式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的工作進度決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該期限(以下統(tǒng)稱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數據并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
第四條 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行為。
第五條 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1 提供有關甲方的材料及圖片等,并保證材料完整,圖片清晰。
5.1.2 本合同標的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5.1.3 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5.1.4 依合同約定使用合同標的。
5.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主頁的制作。
5.2.2 可以在主頁中注明該主頁由乙方制作。
5.2.3 依合同收取費用。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提供其它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 工作完成后乙方以紙介,磁盤或cd.rom形式將合同標的交付給甲方,也可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將網頁上傳到指定的網絡服務器上。
第八條 本合同標的在交付后三日內,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請求進行修改。在上述期限內甲方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合格。
第九條 本合同之總金額為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第十條 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數據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fā)生侵犯第三方的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標的時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簽署意味著甲方授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yè)標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項目有關內容委托第三方制作,設計的,應保證有關內容的質量符合附件的要求并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會受到不利影響。
第十三條 本合同標的及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不得復制,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的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業(yè)務范圍內使用這些作品。
第十四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yè)秘密。
第十六條 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fā)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xù)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 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檔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第十二條的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本合同其它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它權利或追究任何其它過失的放棄。
第二十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在本合同其它條款對違約有具體約定時,從其約定。
第二十一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條 一方變更通訊位址或者聯系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后的位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fā)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guī)則。本合同的終止,撤銷,無效不應影響前款約定的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根據原意并結合本合同目的進行。
第二十六條 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xù)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其他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工作數量
1.基礎部分:國內域名_________個,域名:_________;服務及集團郵箱空間_________m(支持數據系統(tǒng));集團郵箱_________個。
2.框架部分:形象動畫_________個;框架欄目_________個;框架頁面_________頁;flsh動畫_________個。
3.數據庫、程序:新聞發(fā)布系統(tǒng)_________個;客戶留言_________個;后臺管理控制臺_________個。
4.操作系統(tǒng):系統(tǒng)為_________,數據庫_________等。
二、網頁制作及完成時間
1.完成時間:乙方收到材料,圖片及合同第十二條的款項后____日內制作完成。
2.驗收期限: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網頁的驗收,并確認。
3.上傳期限: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網頁或者上傳至指定網絡服務器。
4.付款期限:甲方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余項結算完畢。
三、驗收標準和驗收后修改補充
1.甲方可以通過任何與因特網進行網絡連接的計算機瀏覽自己的主頁。
2.主頁無文字拼寫及圖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為標準)錯誤。
3.驗收期限為_________星期。
4.驗收合格,甲方以書面方式簽收。
5.驗收合格網上發(fā)布后,如果甲方需要修改主頁,可根據改動情況酌情優(yōu)惠收取制作費。
四、合同期限
空間及域名服務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我公司免費為甲方提供服務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驗收完成收我司提交《網站維護手冊》及網站維護報價表。本內容均頁面均不包括多媒體頁面。每次維護客戶需出具書面的維護任務單。任務單下達后再有變更,將視為又一次維護;涉及網站結構,頁面模板的更新將視為重新制作,具體價格另行商議。
甲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8篇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書范本
(一)總承包合同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________市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甲方);代表人:________
2.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以下簡稱乙方);經理____ 先生(____ 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權)
出生地:________(國家)
國籍:________(國家)
總部:________(國)________市
在________國的通訊地址:________信箱
鑒于甲方要興建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交報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招標委員會接受并已中標。根據________國________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號決議,雙方締約于下:
(一) 合同內容
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guī)范、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________市對________________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 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兌美元比例為70%.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guī)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稅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guī)定的保修、保養(yǎng)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價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在________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稅。
(三) 工期
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____號附件的說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____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jié)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說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 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方發(fā)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guī)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并將紀要的復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場地之時。
(五) 查看工地
乙方承認在簽認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huán)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提供范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 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二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保證金之后才對甲方產生義務。
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條件第11條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zhí)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為止。
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作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fā)出掛號函件后,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yè)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余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
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土木建筑工程(國際)合同條件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1.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規(guī)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guī)定的含義:
(a)“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造、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承包人的該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b)“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c)“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d)“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指派來履行本文件第2條所規(guī)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e)“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f)“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g)“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guī)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h)“施工設備”,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 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他各物。
(i)“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j)“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他圖紙。
(k)“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他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l)“經認可”,是指業(yè)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共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jiān)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他地方另有明文規(guī)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標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a)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3.轉讓
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4.轉包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5.合同的范圍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2)文件相互解釋: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guī)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中各項條款規(guī)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fā)出指示,指示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zhí)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有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2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zhí)行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的工程或其他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的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份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蚴翘峁﹥擅线m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蛱峁┻@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tǒng)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他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12.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a)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fā)出的任何指示執(zhí)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b)以及承包人在未得到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zhí)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jiān)督權
承包人應在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jiān)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jiān)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他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理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guī)定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a)僅屬具有各該行業(yè)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jiān)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jiān)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
(b)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guī)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fā)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工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他各物。
鉆孔和勘探挖掘
18.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guī)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wèi)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wèi)、圍攔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他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guī)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原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符合本文件第65條規(guī)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49條規(guī)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yè)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2)“例外風險”包括:戰(zhàn)爭、戰(zhàn)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zhàn))、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叛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zhàn)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原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tǒng)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fā)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yè)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a)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b)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他各物,按這種材料、施工設備和其他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guī)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guī)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他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guī)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a)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guī)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他損害;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c)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他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d)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他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guī)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23.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22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22(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2)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此項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雇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并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雇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并應在他雇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xù)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他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動情況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并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fā)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guī)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他合法當局的規(guī)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guī)則和規(guī)章條例的要求,發(fā)出一切應發(fā)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于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guī)、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他合法當局的規(guī)章條例或細則的規(guī)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guī)則和規(guī)章條例,并就對于違反任何此類法規(guī)、法令和法律、規(guī)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雇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并由承包人支付的關于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文物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fā)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他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他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fā)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fā)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具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權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他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他使用費、租金,以及其他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yè),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他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2)特殊的負載: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制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梁,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梁,除非對公路或橋梁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梁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他細節(jié)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梁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后14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雇主付給承包人。
(3)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后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梁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后,雇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并支付一切應付款項,并應就此和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于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雇主。
(4)水路運輸: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guī)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系的其他建筑物,而“車輛”則包括船只,并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zhí)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他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有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jiān)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他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和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級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2)供水: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他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3)酒類或藥物: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guī)法令和政府規(guī)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4)武器和彈藥: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他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5)節(jié)日和宗教習慣: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jié)日和宗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習慣。
(6)流行?。喝绻l(fā)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zhí)行政府或當地醫(yī)療衛(wèi)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7)妨害治安行為等: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8)分包人遵守事項: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guī)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他條件,應視需要和第二部分第34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guī)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雇工數目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guī)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協助的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2)樣品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guī)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3)試驗費用: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guī)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4)未規(guī)定的試驗等的費用: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a)并非意指或規(guī)定進行的試驗;
b)或(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
c)或雖意指或規(guī)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和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水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2)移去覆蓋物和打開: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并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zhí)行后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并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但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fā)出書面命令:
a)在該命令規(guī)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b)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
c)并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zhí)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并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guī)定執(zhí)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yǎng)、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a)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
b)或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
c)或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xù)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查工程師在先前已發(fā)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后,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fā)出不論是關于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內許可繼續(xù)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工程的一部分,則按本文件第51條的規(guī)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雇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安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有
(1)除本合同可規(guī)定應讓承包人隨時占有的現場各部分的范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于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雇主將隨著工程師發(fā)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本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xù)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并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于雇主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guī)定讓承包人占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準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并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雇主支付。
(2)道路通行權等: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的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1天起算,或根據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fā)生的不論何種其他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他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guī)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guī)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guī)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5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guī)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guī)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在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做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yè)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yè)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他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guī)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43條規(guī)定的時間內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guī)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guī)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日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guī)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1天或不足1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他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討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與責任。
(2)規(guī)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yè)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guī)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yè)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3)對提前竣工的獎勵: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guī)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47條(3)中予以規(guī)定。
48.竣工證書
當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guī)定的最后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于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后,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并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yè)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guī)定對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及修理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48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tài)(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名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對其他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3)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guī)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改造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他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他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于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雇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作此項工作的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于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雇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于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49條的規(guī)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用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a)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b)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c)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d)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e)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2)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fā)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guī)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fā)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zhí)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于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guī)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guī)定,除非在該命令發(fā)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fā)出書面通知:
a)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
b)或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圖,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fā)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4)計日工作: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guī)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他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于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xù)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2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2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后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于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guī)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并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準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5)權利主張: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的材料
53.本工程的專用設備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設備的撤離: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65條有規(guī)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4)設備的再輸出:對于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guī)定撤離現場后,雇主將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準同意。
(5)海關放行: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他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他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他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他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guī)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工程師默示是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他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 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稱職的代表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并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參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并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應在業(yè)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后,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后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guī)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凈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筑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guī)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guī)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guī)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并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a)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b)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guī)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有關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占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2)直接成本項目:建筑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占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guī)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筑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于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于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于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于上述實際價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于所有其他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筑工程清單中所規(guī)定的有關的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3)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在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guī)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4)提供證明等: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fā)票、證件以及賬目或依據。
(5)現金折扣: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b)項或第(2)款的規(guī)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原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2.5%,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雇主。
(6)分包人義務的轉讓: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科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guī)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xù)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后的任何時候應雇主的請求并由雇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雇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他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筑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guī)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并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簽訂包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a)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雇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將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于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b)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并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2)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款項的支付: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60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a)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
b)并且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雇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并從雇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消雇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又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fā)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60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雇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60條所列。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他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于任何其他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guī)定。
61.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62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他事宣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他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并向雇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yè)已竣工并使他滿意以后,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后的維護期屆滿)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維護期同按照本文件第49條和50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yè)已完成并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fā)出,即使雇主在此時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占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60條中所規(guī)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2)雇主責任的終止:雇主對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guī)定的維護證書發(fā)出以前已經以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3)未履行的義務:即使發(fā)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雇主對于在維護證書發(fā)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fā)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并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的范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fā)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yè)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布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jiān)督下執(zhí)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yè)清理(并非為合并或改組而自動停業(yè)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雇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雇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a)已放棄本合同;
b)或在接到工程師關于繼續(xù)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
c)或在接到工程師關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宣告不適用并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后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
d)或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xù)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
e)或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于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應指示,則雇主可在向承包人發(fā)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他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該其他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2)沒收之日的估價: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后盡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了解情況以后,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后,確定并證明在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于其根據本合同已于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于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3)沒收的支付:如果雇主根據本條規(guī)定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他開支業(yè)經工程師確定并證明其金額之前,雇主并無責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額之后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向雇主支付,并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雇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于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fā)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他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他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雇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雇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雇主,或可由雇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清況發(fā)生之后,應合理地盡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guī)定,對戰(zhàn)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于直接或間接地由于戰(zhàn)爭、戰(zhàn)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zhàn))、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叛亂、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zhàn)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以下統(tǒng)稱上述各種情況為“特別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fā)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39條的規(guī)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雇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他責任,雇主應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并應對由于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2)由于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往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于發(fā)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他發(fā)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后果。
(4)由于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任何歸因于或由于產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關的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fā)戰(zhàn)爭的規(guī)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于在發(fā)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5)戰(zhàn)爭爆發(fā):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fā)戰(zhàn)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zhàn)),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他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本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guī)定終止為止,但是,雇主應有權在這種戰(zhàn)爭爆發(fā)以后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67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于以前發(fā)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6)設備撤離: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guī)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并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7)合同終止后的支付: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雇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于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費率和價格并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a)對于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于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b)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雇主付款即成為雇主所有的財產)。
c)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地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任何開支總額。
d)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yè)注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e)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雇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雇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雇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雇主根據本款規(guī)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于戰(zhàn)爭或不論任何其他原因而落空,雇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guī)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仲裁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于或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后)發(fā)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岐,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guī)定者外,工程師對于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并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規(guī)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xù)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后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內對其上述決定發(fā)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情況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于該決定的通知后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后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guī)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并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guī)則,由按照該規(guī)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后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于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guī)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并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料。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zhí)行其職權,但是:
a)對于工程師扣發(fā)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規(guī)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于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63條(1)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71條所發(fā)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b)根據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zhí)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通知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yè)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雇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到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雇主違約
69.雇主違約
(1)如果雇主對于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后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fā)給;或處于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組或合并目的而停業(yè)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雇主發(fā)出書面通知,在不使用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雇用。
(2)在發(fā)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應(盡管有本文件第53條(1)的規(guī)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fā)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雇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guī)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65條(7)規(guī)定的付款外,雇主還應按承包人由于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交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于本條所規(guī)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就工資的升降并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他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后,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于該國政府施加貨幣限制或由于該國貨幣貶值而發(fā)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雇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于或由于發(fā)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guī)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關于專用條件見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huán)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其中有些已在第一部分中談到,但未徹底論述)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他內容:
第一條 定義
雇主:雇主是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_______
任何其他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 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________
主要語言是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三)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 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并非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49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占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至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占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他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他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他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 證書和支付
對于所制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工程師出具有關于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于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 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于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和當地職員的津帖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雇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稅和其他進口稅;任何法律、法規(guī)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 納稅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稅或其他稅。
第七十三條 其他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a)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guī)章條例;
b)賄賂和貪污;
c)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d)關于對秘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e)合同的任何其他特殊內容。
最后條款 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三) 協議書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的________(下稱“雇主”)為一方與________的_____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鑒于雇主決定建造____工程,并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為是構成并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說明書;
e)建筑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雇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的對價,承包人特此與雇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雇主持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人:________
或
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并交付________
在場人:________
(四) 土木建筑工程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應該包括下列條款,這些條款可以根據個別合同的專用條件加以調整:
一、投標
在接到招標書以后,有興趣的公司應將承包本工程的發(fā)盤一式兩份(三份)密封交________________(業(yè)主姓名和地址)下稱業(yè)主。
投標的正本應標明為“正本”,投標的副本應標明為“副本,僅供參考”。副本在一切情況下均無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正本與副本不符,應以正本的文本為準。
投標應該符合這些須知和在收標日期以前發(fā)出的其他合同文件及其修正件或補遺的要求。
對未在業(yè)主招標書中規(guī)定的時間以前收到的投標概不予以考慮。
二、合同文件的擬訂
合同文件已經由________________(咨詢人姓名和地址,以下稱工程師)擬訂。
三、向投標人解釋合同文件
投標人如果發(fā)現說明書、圖紙或其他合同文件中有不符或遺漏,或感到意圖或意義含混不清時,應立即在投標以前向工程師提出書面請求予以解釋、澄清或更正。提出這種請求的投標人,應該獨自負責將這種請求按時寄到。所有這類請求收到的時間不得晚于規(guī)定的開標日期以前的____(例如28)日歷日。
對于這種請求只能由工程師以補遺的形式予以答復,業(yè)主和(或)工程師不受他們的任何雇員或代理人所做的任何口頭說明或解釋的約束。
可以在開標日期以前發(fā)出合同文件的補遺以修訂、修正或更改合同文件的任何部分。每一補遺應分發(fā)給已發(fā)給合同文件的每一機構。
投標人為表示他的投標已考慮到這類補遺而經其適當簽名的每一補遺的副本,均應納入并成為投標正本的組成部分。
四、投標的制訂和提出
投標正本應以投標人的名義適當簽署,填寫所有空白攔,如果有添字、改字或刪字,應由簽字人在這些地方簽名或蓋章。
投標書及任何補遺必須全部填寫好。
工程數量和價格表中每一項的單位和金額,都應填寫在各項旁邊并在表內有關一頁上計金額。如果任何一項的單價與相應金額有出入時,應以單價為準。投標書的一切空白欄均應用墨水清楚地填寫或者打字。所有的價格應該用____或任何其他可完全兌換的貨幣報價。
每一份投標都應該寫明投標人的完整營業(yè)地址,用他自己常用的簽字簽名并注明日期。合伙關系的投標應該列出每個合伙人的全名和地址,并應以合伙關系的名義簽署,然后是有權使這一伙關系負有義務的一名或幾名普通合伙人的簽字。公司的投標應以該公司的法定名稱簽署,然后是總經理或有權使公司對此負有義務的其他人的簽字和職稱以及公司注冊的國家名稱,并蓋上經認證有效的公司印章。每一個簽字人的姓名應該在其簽字下面清楚地打字或者印出。如果經業(yè)主或工程師要求,應就任何一個簽字人代表合伙關系或公司簽字的權力,提出令人滿意的證據。
所有的投標必須具備本須知所指定的各個項目才能被認為是完整的。所有的項目和數據資料必須用____語書寫。
投標必須手遞,換取書面收條,或者掛號郵寄,并須盡早郵寄,以保證能在“招標書”中規(guī)定的時間遞到。
各項投標應該裝在密封的信封里,清楚地標明:
________________(業(yè)主姓名和地址)
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
開標時間為________
投標人在其投標按上述要求密封并提交后,可以在不使其自己受損失的情況下予以撤回、修改或更正,但是這種撤回、修改或更正必須在規(guī)定的開標時間以前用書面或電報向工程師提出。任何口頭或電話請求均不予考慮。經過用這種書面或電報請求修改的投標正本,將被認為是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任何投標人均不得在規(guī)定的收標時期結束以后撤回他的投標,除非該投標未在開標日期起的,________(例如90)日歷日以內被接受。
五、拒絕投標的權利
任何不符合本須知的投標可予以拒絕。在上述原則的通用性不受限制的條件下,業(yè)主不承擔接受最低標價的或任何其他投標的義務。業(yè)主明確地保留絕對權利來拒絕任何或所有的投標,放棄所收到投標的任何手續(xù)或要求以及接受任何被認為對業(yè)主有利的投標或其一部分而不論其在所提交的投標中是否標價最低者。
只有當投標人接到業(yè)主關于受其投標的書面通知后,才能認為這一投標已接受。
六、投標擔保
投標保證書或其他投標擔保是一種通常要求的條件,可是不能訂得太高,以免使合適的投標人望而生畏。在開標以后,應盡快地把投標保證書或擔保退還給未得標的投標人。
所有的投標發(fā)價都應該附有一份投標保證書或一張指定向業(yè)主支付的業(yè)主可以接受的銀行的保付支票。投標保證書有金額應該相當于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例如5%)。
未能得標者的投標保證書將在別的投標被接受后的____(例如28)天內或在規(guī)定的收標時間起的____(例如90)天內(二者以其較早者為準)退還給投標人。
七、現場的檢查
投標人應該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并應在提出投標以前弄清確實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天然地基條件、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和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港口和火車站的裝卸設施、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以及可能會一般地和具體地影響設備轉輸及安裝和工廠經營的該國法律和規(guī)章條例??傊稑巳藨H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故和其他可能會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
特別要強調指出的是,投標人應有責任事先熟悉主要的情況,在投標以后,就此提出的任何為調整合同價格而索取增付款項的要求,將概不予接受。
合同價格是按照合同文件的規(guī)定圓滿地執(zhí)行合同的價格。
八、投標的充分條件
投標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查明他對工程的投標和在標價的工程及價格表里所列的費率和價格是正確的和充分的,該費率和價格應包括他根據合同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正當建成和經營管理工程所必需的一切事物。
九、更改和備擇方案
發(fā)價表及其任何附件均不得更改。如果經任何更改,除下文規(guī)定者外,該項投標即不予考慮。
但是,如果投標人認為有必要對他的投標提出限制條件或例外情況時,則所有這類增加的內容應該作為一個可供選擇的建議,在說明信中闡明,隨同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明確規(guī)定,任何情況下投標人必須完整填寫發(fā)價表及其附件。備擇方案如果不附填好的發(fā)價表的投標文件,將不予考慮。
對于每一項更改或備擇方案應加以詳細說明,列舉出優(yōu)點和缺點。
十、投標日期和開標日期的推遲
業(yè)主保留推遲投標日期和開標日期權力,并將向每一人可能的投標人發(fā)出有關任何推遲上述日期的電報或書面通知。
十一、情報的性質
投標人應該把合同文件的細節(jié)看作是秘密的和機密的。
(五) 土木建筑工程投標書
致:________________
先生們:
1.經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說明書和建筑工程清單之后,我們作為簽署人愿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說明書和建筑工程清單,按________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他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后的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并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在____天內,建成并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蚴翘峁﹥擅线m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guī)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并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并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并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他任何投標。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
簽名________、以____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并代表________簽署投標
證人____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職業(yè)____
附錄
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____
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____天
竣工時間________天
規(guī)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____每天________
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__
維護期________天
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保留金的限額________
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____
出具證書后的支付期限________天
根據本文件,我們,當事人和擔保人,茲具證向________________承擔義務交納上述保證罰金,對此,我們本人,我們的繼承人、遺囑執(zhí)行人、遺產管理人,和繼任人負有連帶責任,但是,在擔保人是幾個公司,作為共同擔保人的情況下,我們這些擔保人“連帶地”和“分別地”為上述罰金負責,只是為了允許對我們中間任何人或所有人提出聯合起訴或起訴,而為了所有其他目的,每一個擔保人各自與當事人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對交納列入該擔保人名下的罰金承擔義務,可是,如果沒有指明責任限額,則責任限額就應是整個罰金款額。本義務的條件是,鑒于當事人簽訂了以上指明的合同,為此,如果當事人:
(a)在上述合同原訂的有效期間和政府可能同意的任何其延長期間(無論是否通知擔保人)以及在任何根據合同所需要的擔保的有效期間,履行和完成上述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并且還履行和完成今后可能以上述合同做出的任何和所有經正式批準的修改中所規(guī)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而擔保人謹此放棄得到關于這種修改的通知和權利;
(b)以及向政府繳納從當事人在本保證書為之提供保證的該施工合同進行中所支付的工資內征收、扣除或預扣的政府規(guī)定征稅的全部金額:則上述義務即宣告無效。
當事人和擔保人已在上述日期在此保證書上簽字蓋章,以資證明。
第9篇 國際商業(yè)標準合同書
國際商業(yè)合同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價格、數量: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原產國別和生產廠:
第三條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長、寬、高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裝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卸貨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九條支付條件:
按下列()項條件支付:
1.采用信用證: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fā)票金額即期匯票并附裝運單據。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予支付。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15天內有效。
2.托收:
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后7天內,以電匯或xx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十條單據:
1.海運:
全套潔凈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xxx:
xx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fā)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發(fā)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fā)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航空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第十一條裝運:
xxx條款:
a.賣方于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后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xxx條款: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xx空運時,賣方于本合同第5條規(guī)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fā)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第十二條裝運通知:
貨物業(yè)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fā)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航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三條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制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guī)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第十四條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fā)現貨物質量、規(guī)格、數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發(fā)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即刻通知買方并在事發(fā)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fā)生所在地當局簽發(fā)的證書寄交賣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除本通用版合同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第十七條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____方所在國仲裁機構根據該機構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在雙方均能接受的
第三國進行仲裁。
第十八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國際技術人員勞務合同書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xx程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xx國的xx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zhí)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xù),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xù)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
(四)工資
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周6天,每天8小時。
每周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
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jié)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xx;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xx時)____加班小時數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七)節(jié)日和休假
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jié)日。
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xx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_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ems國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乙方人員在工地發(fā)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yī)療費用,如發(fā)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派遣人員經醫(y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fā)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fā)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fā)工資。
(十一)醫(yī)療
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fā)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y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現場醫(y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11篇 國際許可合同書
簽約時間: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鑒于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準,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fā)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yè)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第二條合同范圍
2.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guī)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執(zhí)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yōu)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guī)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guī)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guī)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xx(此處為受讓方的業(yè)務xx)和xx(此處為出讓方的業(yè)務xx)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guī)定發(fā)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________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guī)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guī)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guī)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________由于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fā)展,應相互將改進和發(fā)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改進和發(fā)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fā)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6.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一旦發(fā)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后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并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guī)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fā)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后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zhí)行問題。
第七條稅費
7.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受讓方有關執(zhí)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出讓方與執(zhí)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責。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8.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xù)執(zhí)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9.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在北京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9.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guī)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
效。
9.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xù)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xù)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xù)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xù)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fā)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xù)履行各自的責任。
9.6在合同執(zhí)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________
a、受讓方: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國市街道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國市街道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受讓方代表:________出讓方代表:________
第12篇 國際俱樂部租借合同書
_________俱樂部(以下簡稱甲方)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章程和本俱樂部的章程、規(guī)定,臨時租借由_________公司代理的_________籍運動員(以下簡稱乙方)為_________俱樂部職業(yè)運動員,簽訂合同如下,此合同對所有足球活動具有權威性。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向乙方下達_________年度_________級_________組聯賽、足協杯及其他比賽的指標任務。
2.甲方對乙方思想教育、訓練、比賽、生活實行領導、管理并進行全面考核。
3.甲方保證向乙方支付年薪_________美元。
付款方式:簽約即付_________美元,其余部分分為12個月,每月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
4.甲方提供乙方本人及其夫人、子女在合同期內兩次回國的往返機票費用。
5.甲方在乙方合同期內免費向乙方及其家人提供_________公寓一套,水、電、國內外長話費由乙方自理。
6.甲方同意每年給予乙方_________天假期(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聯賽日程)。
7.甲方為乙方的訓練、比賽提供運動裝備及其他相關的物質保證。
8.甲方擁有乙方團體及個人肖像、電視、廣播、新聞采訪、音像、服裝廣告等傳播媒體的權利。乙方需服從甲方的安排,在任何場合不得有損害此條款的行為。
9.甲方對乙方嚴重違反合同及俱樂部管理條例,視情節(jié)給與罰款、降薪、直至解除工作合同的處罰。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接受甲方下達的全國_________足球聯賽、足協杯賽及其他比賽的指標任務。
2.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對其的思想教育、訓練、比賽、生活的全面領導和管理,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全面考核指標。
3.乙方應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中國足協制定的運動員管理規(guī)范及甲方制定的“合同制運動員管理條例”。
4.乙方應按照中國有關條例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5.乙方必須參加甲方安排的所有比賽和集訓或特殊安排的訓練、討論會及其他訓練和比賽有關的各項活動,并應按照甲方要求身著甲方提供的服裝與裝備,不允許出現與本俱樂部無關的產品廣告標志。
6.在公開場合不允許出現有損害俱樂部、協會和足球隊聲譽的行為。特別在接受電視、廣播和新聞采訪時,其內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允許對外隨意談及俱樂部內部訓練與比賽事物。
7.在合同期內發(fā)生損傷和生病必須立即按甲方要求接受治療,并有義務隨時向甲方通報健康情況。
8.乙方應嚴格遵守中國足協關于競賽方面的紀律規(guī)定,參與訓練和比賽要有良好體育道德,無條件服從裁判員和主力裁判員做出的一切判罰的規(guī)定。如觸犯足球比賽紀律而受到中國足協的經濟及停賽處罰,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因觸犯中國法律被有關部門處罰,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自行解除,并隨之報中國足協,通告乙方所在國足協,并報國際足聯仲裁。
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中國法律及中國足協的規(guī)定按有關條款執(zhí)行,凡屬中國法律及中國足協沒有規(guī)定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修訂后,同樣有效。
四、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或直至中國_________賽季全部比賽結束,為乙方臨時租借有效期。本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果_________公司/俱樂部推薦乙方到國外俱樂部踢球,并能取得經濟效益的話,甲方將同意乙方轉會并得到這次轉會所得利潤的_________%。
六、本合同書中文、英文各一式四份,每方執(zhí)中、英文各一份,副本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13篇 國際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_____批準文號__________(指對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4.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工程造價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1.(發(fā)包方)
(1)_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維修。
(2)_______月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以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_______份。
(5)組織承、發(fā)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2.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qū)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管理人員的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第三條 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fā)包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guī)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fā)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fā)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xù)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xù)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監(jiān)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規(guī)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1. 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fā)的建筑工程規(guī)范、規(guī)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fā)包方派駐代表的監(jiān)督。
3.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借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fā)正式書面通知和發(fā)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fā)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fā)包方和質量監(jiān)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fā)包方、質量監(jiān)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fā)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fā)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fā)包方和質量監(jiān)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jiān)督站、發(fā)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guī)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1. 由發(fā)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除發(fā)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3. 發(fā)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4. 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zhí)行。
1.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發(fā)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萬元,分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金額_______。
2. 發(fā)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 %時,按規(guī)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 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 如發(fā)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 確因發(fā)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fā)包方承擔。
6. 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7. 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fā)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fā)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示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 發(fā)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fā)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fā)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 施工中如發(fā)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方,由發(fā)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fā)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fā)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3. 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fā)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取實施,其節(jié)約的價值按國家規(guī)定分配。
4. 發(fā)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以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承包方才予以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1. 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fā)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guī)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guī)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2. 工程施工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jié)B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jiān)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fā)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xù)。
3. 工程竣工驗收后,發(fā)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guī)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建設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 工程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guī)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fā)包方的責任:
1. 未能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 工程未經驗收,發(fā)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因此而發(fā)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fā)包方承擔責任。
4. 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guī)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 不按合同規(guī)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guī)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1. 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fā)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直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3. 本合同簽訂后,承、發(fā)包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fā)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篇 國際貨物貿易合同書范本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經賣買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價:u.s.d(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 天。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__________經____ 至____________.
9.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____ 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__ 天在______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___ %。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15篇 國際寄售合同書
國際寄售合同書
此協議于__________________[日期],由__________________[名稱][個人或實體類型及國家名,或協議簽訂地]_________[地址](“制造方”)同__________________[名稱][個人或實體類型及國家名,或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受托方”)雙方簽訂。
詳細說明
a.雙方承認制造方生產并銷售[貨物描述或以附在合同后的現有產品清單來描述],并且今后生產的產品在性質和類型上與原產品相同。
b.在寄售合同中,作為制造方授權的代表,為存貨和銷售貨物的目的,受托方要求從制造方手中接收貨物。
c.制造方希望受托方作為授權代表在[某國某州](“指定范圍”)內按寄售合同條款和條件完成貨物銷售。
1.雙方關系
制造方同意按合同條款將貨物轉給受托方,受托方亦同意在指定地區(qū)內銷售貨物。雙方之間的安排在指定區(qū)域內[是/不是]獨占性的。
雙方都認同受托方是單獨且獨立于是制造方的,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著雙方建立起某種雇用、合伙、合資、委托或其他類似關系。雙方都不對
對方負有任何償債義務。受托方可自由雇用或聘用任何人員。受托方有責任保證在[某國]進行貿易時要全面按當地法律法規(guī)要求執(zhí)行。受托
方還要負責交納所有在_________[某國]進行銷售活動時所要交納的各種稅費。制造方對受托方在銷售其產品時所產生的各種損失、索賠或其他債務既無認定責任也無保證責任。
2.合同期限
合同于簽約方最后簽字日期生效,有效期_________[數字]年,除非合同中另有其他時間規(guī)定提交終止。在有效期內,合同雙方可協商更
新補充合同條款,受托方應在此期間完全履行合同。
3.訂貨單
受托方應按制造方提供的統(tǒng)一格式提交訂貨清單,表明受托方想要從制造方處訂購貨物的類型和數量。在第一筆訂貨之后,受托方應在每月不晚于_________[天數]天向制造方提交訂貨單續(xù)訂,數量和類型與上月賣出的貨物相同。每筆訂貨都應得到制造方的最終同意。制造方應直收到受托方提交的訂貨單_________[天數]天內審定并修改。制造方在更改訂貨類型和數量時應慎重考慮。如果制造方對訂購內容做出了修改,則制造方要向受托方發(fā)出書面或口頭通知,并且在收到受托方的書面或口頭確認后,才能將訂貨發(fā)運。
4.交運條款
除受托方失誤或出現合同中未列明的不可能性,否則制造方應在_________[天數]天內按認可的訂單將所有貨物交運到受托方指定的地點。在發(fā)貨期內,除受托方必需獲得必須的進口及其他被該國要求的許可證明外,制造方還要負責輸所有出口許可和檢驗證明并承擔遵守有關進出口所有要求的責任。
5.貨物所有權
所有運至受托方的貨物按合同條款應受寄售合同約束。貨物只要不賣給用戶,任何時候其所有權都屬于制造方。而受托方在任何時候均無權擁有并處置這些貨物。對貨物的所有權應從制造方直接轉交到用戶手中。
6.價格條款(price terms)
有時,制造方會提供一些列明貨物詳細價格的清單。制造方保留更換貨物價格的權利。受托方只能按最近來自制造方的列明詳細價格的清單上的價格出售貨物,或以在其授權范圍內的稍高價格出售貨物。如果指定區(qū)域市場對貨物的需求因某種原因超出受托方的控制范圍而下降到其合同上寫明的訂貨價格,不再有任何商業(yè)可靠性,那么只要這種狀況持續(xù)存在,則制造方的最小訂貨要求適用于此。
7.支付條款
除第一次訂貨外的其他第六次訂貨都必須先付清上月售出貨物的全額款項,并減去受托方約定的適當的折扣比例。受托方被讓與一定的折扣[具體說明,比如標在最新產品清單上或每售出(數額)貨物的折扣]。如受托方售出產品的價格超過制造方價格,那么除通常的折扣外,受托方還有權得到超出部分的全部到一半金額的折扣,而且是對超出的每一部分都需要被授權。如合同一方的國家在對外匯款上有嚴格要求,制造方可批示受托方暫將匯款存在受托方國家銀行中,但一定要開立制造方的戶名。銀行必須由制造方選定。制造方在收到受托方有關存款情況的文件后應開給受托方收據。
8.存貨報告單
在受托方提交存貨報告單時應同時提交月度報告,寫明上月所售貨物的型號和數量。報告需用制造方指定的格式。每_________[月數]月或制造方要求的任何時候,受托方都應向制造方報告寄售倉庫中的所有存貨情況。如制造方有要求,則必須由制造方代表或在其指導下提取存貨,其過程中與制造方代表相關的費用由制造方支付。
9.受托方的其他義務
受托方同意下列條款:
a.受托方在指定區(qū)域內向客戶積極促銷產品。經過慎重選擇,受托方應彩多種銷售策略,包括零售渠道、編制目錄、郵購、電話訂購及電子商務等。
b.受托方不得經營任何非制造方產品、項目、零件等,也不得銷售任何與制造方產品相同或易混淆或有欺騙性的類似產品。
c.受托方不得將制造方產品銷給其他公司用于出售、租賃、出租與制造方產品相同或雷同等有欺騙性的類似產品。
d.受托方應對商業(yè)運作當中所有費用負責,包括所有稅費、勞務費和經宮中產生的罰金等。
10.制造方的其他義務
制造方應提供受托方所需的有關貨物的原材料和技術規(guī)格等情況.
11.損失風險
受托方承擔受托貨物的一切損失風險.受托方應負責賠付寄售存貨記錄中所有損失的毀壞的或丟失的貨物.
12.擔保
制造方應對每一件售出商品給予有限的質量擔保.受托方必須給每一個購買其產品的人提供制造方對產品質量的擔保。受托方無權更改制造方的任何質保條款.制造方要及時修理或更換任何失靈、不運轉的產品,以及屬于質保條款范圍內的其他有缺陷的產品,而無論此時是由受托方還是由委托方擁有該產品。
13.保障
a.受托方應保障或使制造方免于遭受各種因受托方從事、經營或執(zhí)行合同造成的人員傷害或死亡以及財產的損失或丟失而引起的索賠和傷害。
b.制造方應保障并保證使受托方免于任何由于貨物本身的損壞、失靈、故障導致的傷害和索賠,除非這些傷害和索賠是由受托方本人或其他原因引起,或是歸因于受托人的引導、運作或履行。在全部合同期間,制造方應對售給受托方的所有產品的產品責任負責保險,在總保險額內按每次交貨數額至少承擔_________[幣種和金額],這種保險通常把受托方稱為附加保險方。
14.知識產權
a.制造方在所有產品標識、名稱、設計、專利和與產品有關的商業(yè)秘密等方面擁有有價產權(稱知識產權)。以上這些權利全部屬于制造方而非受托方。受托方不得宣稱其擁有制造方的知識產權,也不允許受托方將制造方的名稱作為其自身名字的一部分。知識產權由制造方所有。
b.受托方被授權使用制造方知識產權技術從事有關制造方產品的分銷、再銷、租賃和出租事宜。受托方無權使用制造方技術用于其他目的。
c.所有與制造方產品有關的廣告、促銷材料、報價、發(fā)票、標簽、裝積容器和其他材料均要附上一張聲明,即“與產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技術由制造方所有”。同時還須注明受托方只是該產品的受托方。
d.受托方禁止以任何方式更改制造方用于產品的知識產權技術。所有產品細節(jié)、色彩和設計必須嚴格按照制造方提出的要求。
e.受托方只能出售使用制造方知識產權技術的產品,禁止受托方將制造方知識產權技術用于任何制造方生產的半成品上。
f.受托方不得或謀略或協助他人復制制造方產品,也不得生產制造或出售任何與制造方產品混淆或具欺騙性的類似產品。
15.合同轉讓
合同任何一方在沒有另一方書面認可前不可隨意轉讓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隨意撤回其做出換認可。制造方可以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撤回認可意見:受托方未履行雙方認可的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建議的受讓人因財務問題不能履行受托方遺留的合同責任;受讓人拒絕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受托方義務,或受讓人未能達到制造方擬定的對新受托方的標準。
16.制造方的合同終止權
制造方可在任何時間由于任何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條件是必須于_________[天數]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方。如受托方破產,無力償還合同債務,則無需事先通知而即時終止,這并不妨礙制造方尋求法律的幫助,而且要指定一位破產案的產業(yè)管理人處理受托方財產,或受托方自行安排其債權人的利益問題。如受托方未履行合同責任,制造方應給予_________[天數]天時間通知受托方并要求其彌補過失。如受托方未能在通知期內采取措施,合同將自動終止。但如受托方彌補了其過失,該終止通知將不生效。
17.受托方的合同終止權
受托方可在任何時間由于任何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條件是必須于_________[天數]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制造方,同時要返還制造方所有現存貨物、托收款項和已收款。如制造方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則無需事先通知而即時終止,這并不妨礙受托方尋求法律的幫助,而且要指定一位破產案的產業(yè)管理體制人處理制造方財產,或制造方自行安排其債權人的利益問題。如制造方未履行合同責任,受托方應給予_________[天數]天時間通知制造方并要求其彌補過失。如制造方未能在通知期內采取措施,合同將自動終止。但如制造方彌補了其過失,該終止通知將不生效。
18.合同的終止
如合同終止,所有在受托方處寄售的貨物都要立即返還給制造方,而且未被返還的貨物視同損壞、丟失或被盜,像已出售的貨物一樣,受托方須負責償還這部分款項。受托方要在合同終止前將所有從銷售中得到的款項和賬款匯付給制造方。制造方收到匯款后應根據實際收款金額給予受托方一定比例的折扣。
19.合同的補救
合同雙方期望建立一種互惠互利的關系,最終,雙方會經過友好協商解決一切分歧。但當雙方發(fā)生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名稱]解決。除非雙方同意在其他地點,否則仲裁應在_________[某地]受理。一切仲裁裁決都將是最終的、不可再上訴的、結論性的。爭議也可以提交法院通過審判解決。本條款并不限制制造方在其知識產權獨有權受侵犯時尋求任何其他可能的補救措施。
20.合同的修改
僅憑合同雙方書面簽字認可才可對合同進行修改。
21.通知
所有合同項下的通知必須以書面方式按合同標注的地址送交另一方。如合同一方地址有變化,必須在地址生效后_________[天數]天內通知另一方。通知送達日期以收到通知日計。
22.放棄和拖延
任何一方都不能因為另一方放棄了合同賦予它的權利而放棄合同賦予自己的違約賠償請求權和嚴格按合同履行的要求。
23.合同條款
合同雙方履行合同條款表明雙方愿意受合同條款的約束。合同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協商結果。一旦形成合同,以前雙方所有談判、諒解、陳述即告失效。合同雙方受合同鞭策、約束,各自有機會聽取獨立專家的建議,包括來自律師和會計師的。雙方對合同條款可做出獨立決策。如合同中某一條款未生效或失效,可對該條款進行修改并使之可行;如未做修改,則要刪除該條款合同其他部分仍舊有效。雙方都通讀并理解全部合同條款,并在下面相應處簽字。
公司名稱(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制造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16篇 國際貿易標準合同書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買址: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貨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購買,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用于乙方項目。將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貨物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甲方負責合同貨物的各項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2.價格
2.1合同貨物的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 附件一。
2.2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3.裝運
3.1裝運時間:
3.2裝運地:
3.3目的地:
3.4貨運方式:
4.付款條款 合同第
2.1條確定的合同總價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預付款:在本 合同生效 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發(fā)票。
4.2交貨款:在合同貨物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fā)票。
4.3驗收款:在合同貨物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fā)票。
5.合同設備的交貨
5.1所有合同貨物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為最晚交貨期),由甲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5.2甲方應于交貨日____日之前,通過e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貨物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應盡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6.合同貨物的檢驗
5.1合同貨物的檢驗應在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后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后,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貨物的小缺陷,并不影響貨物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修復缺陷。
5.4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fā)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雙 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乙方要求甲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fā)貨的有效 證據 。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甲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盡快向乙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7.不可抗力
7.1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zhàn)爭、火災、臺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zhí)行,則合同執(zhí)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于不可抗力發(fā)生作用的時間。
7.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fā)生盡快通過e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后盡快通過e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8.保證與賠償
8.1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并未使用過的。
8.2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貨物的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8.3保修期內,甲方在收到乙方運于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貨物后,應盡快將更換貨物自費運至乙方。
8.4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乙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第三周起每周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周的時間計為一周。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 賠償金 的支付將被認為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guī)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8.6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執(zhí)行延遲,則交貨周期相應順延。
9.仲裁條款
9.1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zhí)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2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9.3仲裁費用由敗x承擔。
9.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如果發(fā)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為 合同解除 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 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1
1.其它 1
1.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1.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征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
1.4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
2.附件 1
2.1附件
一:合同貨物清單及價格(略) 1
2.2附件
二:原廠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賣方)(公章):_________乙方(買方) (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