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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勞動保障監(jiān)察申訴書 ()
勞動保障監(jiān)察 申訴書
(填寫注意事項)
投 訴 人 姓名與 身份證 一致性別身份證號必須填全
聯(lián)系電話必須真實、有效
通訊
地址必須詳細、真實、有效郵編
被投訴人 名稱
(姓名) 必須全稱住所主要生產、經營地址
主要負責人姓名性別聯(lián)系電話
郵編
請求事項:(常見內容填寫提示)
一、依法支付x年x月-x年x月被拖欠的 工資 、被 克扣工資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最低工資 差額xx元。
二、依法辦理x年x月-x年x月 社會保險 參保手續(xù)。
三、依法訂立、返還 勞動合同 。
四、依法退還押金xx元、扣押的xx證書、強迫集資入股xx元。
五、依法辦理檔案轉移、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六、其他。
事實與理由:(常見內容填寫提示)
我于x年x月進入該單位,在xx部門(崗位)從事xx工作,是否 簽訂勞動合同 ,是否參加社會保險,每月工資xx元。(以下根據(jù)請求事項寫明有關事實經過)
1.單位何時、以何理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或扣押勞動合同。
2.單位何時、以何理由收取押金xx元,扣押什么證書,以何種形式集資入股xx元,是否開具收據(jù)。
3.單位以何理由拒絕辦理社會保險,是否要求過提供辦理保險的材料。
4.單位何時、以什么理由扣減或 拖欠工資 xx元,是否開具扣工資的書面決定,是否開具欠工資的 欠條 。
5.單位工作時間、班次如何安排,如何考勤在什么時間 加班 、加點,累計xx小時,是否或如何支付 加班工資 的,自己計算單位還應補發(fā)加班工資xx元。
6.單位何時、以何理由終止、 解除勞動合同 或 勞動關系 ,是否出具了書面決定,什么原因不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7.其他情況。
說明:
1、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對投訴人無法定保密義務,投訴人堅持要求保密,則視為舉報處理。
2、投訴人所填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其本人承擔有關內容不能通知到的法律后果。
本人已閱讀并認可以上說明。
投訴人(簽名):劉xx
20xx年 xx月 xx日
第2篇 處理勞動保障監(jiān)察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上海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
現(xiàn)委托我單位(姓名:性別:職務: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來貴處全權處理勞動事務。
上述人員向貴處提供的資料和簽署的文書,我單位均予以承認。
特此。
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文書送達地址:
受委托人簽名:
(有效期:案件處理期間)
法人簽章:
單位證明:(章)
年月日
第3篇 勞動監(jiān)察行政處罰決定書
被處罰單位(個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案由):欠薪
(認定的事實):你單位拖欠陳猛等6人2015年11-12月份工資合計叁萬零貳佰捌拾元整(¥30280),經我局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湘人社監(jiān)限字〔2016〕第012號)責令改正后,逾期拒不改正且未以書面報送改正情況材料,
上述事實有陳猛等6人工資表、《限期改正指令書》(湘人社監(jiān)限字〔2016〕第012號)、《行政處理告知書》(湘)人社監(jiān)理告字〔2016〕第009號、《行政處罰告知書》(湘)人社監(jiān)罰告字〔2016〕第009號等證據(jù)證明。
我局依照《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三十條等規(guī)定,決定對你單位給予以下行政處罰:_________________元。
你單位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萍鄉(xiāng)市湘東區(qū)財政局(戶名:_________________萍鄉(xiāng)市湘東區(qū)財政局,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農行湘東營業(yè)部,賬號:_________________)(收款單位、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等)繳納罰款,并將繳款回執(zhí)交回我局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萍鄉(xiāng)市湘東區(qū)人民政府或
第4篇 勞動監(jiān)察行政復議答辯狀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現(xiàn)申請人不服我機關于年月日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提出的復議請求和理由,答辯如下:(寫明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根據(jù)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請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勞動行政復議機關名稱)
答辯人:(單位簽章
第5篇 行政起訴狀(勞動監(jiān)察處罰不服)
行政起訴狀
原告:梁某某,女,19**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證住址*****,現(xiàn)住深圳市**街道。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134********。
被告:深圳市龍崗區(qū)勞動局。住所地:深圳市龍崗區(qū)中心城勞動社保大廈。法定代表人:楊小明,局長。聯(lián)系方式:28917233
第三人:***玩具(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龍崗區(qū)**鎮(zhèn)工業(yè)區(qū)***。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聯(lián)系方式:********。
訴訟請求
1、判決撤銷被告作出的深龍勞監(jiān)處[2006]02-015號《勞動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
2、判決被告限期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一、被告未能查清原告舉報事實,《決定書》主要證據(jù)不足
原告于2003年11月12日進入第三人處工作,雙方已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2006年11月30日,第三人以原告“患病不能工作”為由將原告辭退,辭退書上有第三人主管簽字。當時,原告要求第三人結算工資未果。原告離開第三人處時,要求第三人支付克扣原告2004年11月至2006年10月的工資(加班工資)30800元、支付原告2006年11月份工資1600元、支付原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840元及待通知金1280元皆遭拒絕。迫于無奈,原告于2006年12月11日以快遞郵寄信件的方式向被告舉報第三人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侵犯自身合法權益的事實?!稕Q定書》稱第三人提供了《離職聲明》、《考勤表(卡)》、《工資表》等資料,但這些材料被告未曾要求原告提出意見和辯解,這些資料既不全面,真實性又有異議,不能依此便認定原告舉報的侵權事實。
二、《決定書》適用部分法律、法規(guī)錯誤
由于被告未能查清相關事實,致使部分法律、法規(guī)的適用不當。1、本案系第三人將原告辭退,不屬于“自動離職”,不能適用《勞動法》第三十一條關于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2、依據(j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期內,第三人辭退原告,與原告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應當根據(jù)原告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依據(jù)該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第三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照規(guī)定給予原告經濟補償,還應加發(fā)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三、《決定書》的制作顯然違法 依據(jù)《關于實施<< span=''>;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若干規(guī)定》第三十六條之規(guī)定,《決定書》中應當載明“處理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然而,被告在《決定書》的內容中未能明確“履行方式和期限”,應予以更正。 綜上所述,原告向被告投訴第三人的違法行為,但被告未能盡職盡責,查清原告的投訴事實,《決定書》不僅主要證據(jù)不足,而且適用法律、法規(guī)不當,現(xiàn)懇請貴院查清本案事實,判決撤銷被告作出的深龍勞監(jiān)處[2006]02-015號《勞動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并判決被告限期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此致
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梁某某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第6篇 勞動監(jiān)察行政復議答辯書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現(xiàn)申請人不服我機關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提出的復議請求和理由,答辯如下:(寫明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根據(j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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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請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勞動行政復議機關名稱)
答辯人:(單位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