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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民間一般借款協(xié)議書
甲方(借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xié)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民間借款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數(shù)額:出借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給借款方人民幣元整(大寫:)。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 借款利息:雙方約定借款利息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借款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本息,借款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本息,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按日加付本息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 本協(xié)議自出借方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協(xié)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xié)議執(zhí)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時協(xié)商處理。
3.本協(xié)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2篇 一般合伙人合作協(xié)議書詳細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篲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并分別約定密碼后存入-----銀行。
(六)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xié)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從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乙---(從事)
(三)合伙人丙---(從事)
(四)合伙人丁_____--(從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后存取。
第七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jù),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jù),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_______________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
3. 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事由。
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企業(yè)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zhí)行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③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xié)議即成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
(二)合伙協(xié)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
1. 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yè)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
1. 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tǒng)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三)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三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shù);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自合伙企業(yè)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依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shù)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shù)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伙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guī)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有合伙企業(y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 等 方共同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公司章程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guī)定執(zhí)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住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注:_______________根據(jù)實際情況具體填寫):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八條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股東的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注意不要將貨幣寫成'現(xiàn)金'、將實物寫成'設備'、將知識產權寫成'專有技術'、'工業(yè)產權或非專利技術'、'無形資產'等,這些都是不規(guī)范的。如果股東的出資方式在兩種以上,應分別列出以每種方式出資的數(shù)額及總的出資額。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應與驗資證明及《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中的股東名錄部分相一致。
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可以分期出資,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如果股東選擇分期出資,在此條款中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請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本表,股東人數(shù)超過三人或者繳資次數(shù)超過三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xù)填)。
第十一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guī)定繳納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后,發(fā)現(xiàn)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fā)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十四條 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_______________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按照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帳簿;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或執(zhí)行董事)或監(jiān)事會成員(或監(jiān)事);
(四)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分取紅利;
(六)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并轉讓出資額;
(七)優(yōu)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八)優(yōu)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九)公司終止后,依法應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十)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 股東履行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后,不得抽回投資;
(五)其他義務。
第十七條 股東應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jù)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七章 股東會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九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就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以及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于每年二月份(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也可確定其他時間)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會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注:_______________股東也可確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將會議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章程也可以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表決權行使的其他方法,不一定采用按照出資比例的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注:_______________空格中所填的數(shù)應少于后面的'三分之二',一般為二分之一比較合適,這樣才能與第四十二條中的'過半數(shù)'相一致。
如果股東約定,股東會決議都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那么就相應將第四十四條改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全體同意',將第二十三條改為'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
如果公司沒有設董事會而設了一名執(zhí)行董事,沒有設監(jiān)事會面設1-2名監(jiān)事,那么應相應調整有關條款,如所有條款中涉及'董事會'的字樣改為'執(zhí)行董事',將'監(jiān)事會'改為'監(jiān)事'等;如果公司沒有設副董事長,那么就刪掉參考格式中'副董事長'的字樣。)
第二十四條 股東出席股東會會議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應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五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 五十 ,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 二十五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公司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注:_______________股東可自行確定具體比例)
第二十六條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guī)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guī)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
第八章 董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注:_______________三至十三人)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注:_______________也可不設副董事長) 人,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和更換。
(注:_______________兩個以上國有企業(yè)或其他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八條 董事任期(注: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過三年)_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注:_______________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董事會有關條款可不要。)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注:_______________也可規(guī)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但作出屬于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六)、(七)、(九)項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決通過。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注:_______________無董事會的,經理可以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
第九章 監(jiān)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監(jiān)事會,成員 (注:_______________成員不得少于三人) 人,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監(jiān)事與職工代表監(jiān)事的比例為 :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監(jiān)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監(jiān)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注:_______________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四條 監(jiān)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監(jiān)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監(jiān)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監(jiān)事共同推舉一名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
第三十五條 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jiān)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jiān)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jiān)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jiān)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在改選出的監(jiān)事就任前,原監(jiān)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監(jiān)事職務。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公司股東書面請求,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三十七條 監(jiān)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jiān)事會發(fā)現(xiàn)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xié)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八條 監(jiān)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監(jiān)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jiān)事會會議。會議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監(jiān)事出席方為有效。
第三十九條 監(jiān)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監(jiān)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jiān)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監(jiān)事表決通過;監(jiān)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jiān)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條 監(jiān)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注: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年,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四十二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股東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四)在發(fā)生戰(zhàn)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其他職權。
(注:_______________公司設立執(zhí)行董事而不設董事會的,執(zhí)行董事或經理可以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或經理作為法定代表人的職權參照本條款及董事會職權。)
第十一章 股權轉讓
第四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資。
(注:_______________如果兩個股東之間轉讓其全部出資的,公司就變成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應按照一人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也可以規(guī)定股東按其他方式行使。)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第四十五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七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注:_______________章程對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股東資格的繼承也可作出其他約定。)
第十二章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yè)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yè)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shù)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guī)定選舉、委派董事、監(jiān)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xiàn)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第四十九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五十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_______________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yè)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guī)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五十一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股東會要求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并接受股東的質詢。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jiān)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jiān)事會行使職權。
第五十三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jiān)事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jiān)事會或者董事會收到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四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
第五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會計年度為公歷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_______________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日(注:_______________也可規(guī)定其他時間。)內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對紅利的分配也可以規(guī)定其他方式,)分配。
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guī)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guī)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八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五十九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六十一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二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十五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五)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六十五條 公司有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
依照前款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六十六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六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zhèn)鶛嗳?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七十一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三條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yè)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十六章 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十四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xiàn)安全生產。
公司應當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公司職工的職業(yè)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素質。
第七十五條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通過職工大會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大會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注:_______________也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十六條 在公司中,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guī)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十七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九條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無效。
股東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jù)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七章 附 則
第八十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 十(注:_______________對營業(yè)期限也可規(guī)定其他時間。)_________年,自《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一條 公司根據(jù)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并送交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同時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八十二條 本章程下列用語的含義:_______________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xié)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lián)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yè)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__________控股的企業(yè)之間不僅因為同受__________控股而具有關聯(lián)關系。
第八十三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
(注:_______________公司設執(zhí)行董事的情況下,公司章程的解釋權應屬于股東會。)
第八十四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八十六條 本章程一式 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蓋公章:_______________
第3篇 一般個人租房通用版協(xié)議書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區(qū)、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jù)。
第三條 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住宅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fā)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xié)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xù)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tài)。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____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guī)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____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____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yè)執(zhí)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xx編碼: xx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 施 、設 備 清 單 本《設施清單》為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煤氣罐
二、暖氣管道
三、熱水管道
四、燃氣熱水器
型號: 電熱水器
型號:
五、空調
型號及數(shù)量:
六、家具
型號及數(shù)量:
七、電器
型號及數(shù)量:
八、水表現(xiàn)數(shù): 電表現(xiàn)數(shù): 燃氣表現(xiàn)數(shù):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更多相關文章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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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一般代理協(xié)議書
制造商名稱: kdsz
注冊地點:____
(以下簡稱制造商)
代表商名稱:_____abc貿易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____
(簡稱代理商)
1.委任:
茲委任abc貿易有限公司為____地區(qū)船舶修理及銷售之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職責:
(1)向該地區(qū)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并轉告kdsz;
(2)報道本地區(qū)綜合市場概況;
(3)協(xié)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yè)務活動;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xié)助制造商回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kdsz報告在本地區(qū)所開展的業(yè)務狀況。
3.范圍:
為了便于工作,kdsz應把代理區(qū)域業(yè)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
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kdsz備查;
由于個別船舶收取傭金造成地區(qū)之間的爭執(zhí)時,kdsz應是唯一的公證人,
他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傭金:
kdsz向該地區(qū)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結算總價值____%的傭金,逢
有大宗合同須另行商定傭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余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
后支付。
當需要由kdsz付給業(yè)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傭金時,必
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kdsz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kdsz指定的時間內對kdsz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訊費用(長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kdsz對該地區(qū)進行銷售訪問所發(fā)生的費用。
6.kdsz的職責
kdsz應:
(1)向代理商提供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shù);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qū)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yè)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
得泄露商業(yè)秘密。
7.職權范圍:
就合同之價格款、時間、規(guī)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無權對kdsz進行干涉
,其業(yè)務承接之決定權屬kdsz。
8.利害沖突:
茲聲明,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為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kdsz
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簽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回求kdsz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
經kdsz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于kdsz商業(yè)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拘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后,本協(xié)議即告終止;協(xié)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
接的船舶的傭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泄密:
協(xié)議執(zhí)行中或執(zhí)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kdsz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
露kdsz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三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xié)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zhí)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
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員進行仲裁,如對仲裁員各持己見,則暫由海事仲
裁委員會主席臨時指定仲裁員。
kdsz abc貿易有限公司
簽字____ 簽字:____
__年__月__日
第5篇 一般合伙人合作協(xié)議書
合伙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盒?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伙人乙x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伙人丙xx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伙人丁xx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并分別約定密碼后存入_____---銀行。
(六)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xié)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從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伙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伙人丁x--(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后存取。
第七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jù),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jù),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
3. 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xiàn);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事由。
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企業(yè)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zhí)行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③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xié)議即成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
(二)合伙協(xié)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yè)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tǒng)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三)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三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shù);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自合伙企業(yè)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依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shù)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shù)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伙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guī)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有合伙企業(y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x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 等 方共同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公司章程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guī)定執(zhí)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住所: ,xx編碼: 。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注:根據(jù)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八條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
(注:股東的出資方式有: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注意不要將貨幣寫成'現(xiàn)金'、將實物寫成'設備'、將知識產權寫成'專有技術'、'工業(yè)產權或非專利技術'、'無形資產'等,這些都是不規(guī)范的。如果股東的出資方式在兩種以上,應分別列出以每種方式出資的數(shù)額及總的出資額。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應與驗資證明及《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中的股東名錄部分相一致。
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可以分期出資,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如果股東選擇分期出資,在此條款中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請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本表,股東人數(shù)超過三人或者繳資次數(shù)超過三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xù)填)。
第十一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guī)定繳納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后,發(fā)現(xiàn)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fā)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十四條 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按照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帳簿;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或執(zhí)行董事)或監(jiān)事會成員(或監(jiān)事);
(四)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分取紅利;
(六)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并轉讓出資額;
(七)優(yōu)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八)優(yōu)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九)公司終止后,依法應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十)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 股東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后,不得抽回投資;
(五)其他義務。
第十七條 股東應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jù)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七章 股東會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九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就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以及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于每年二月份(注:由股東也可確定其他時間)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會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注:股東也可確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將會議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注:章程也可以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表決權行使的其他方法,不一定采用按照出資比例的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注:空格中所填的數(shù)應少于后面的'三分之二',一般為二分之一比較合適,這樣才能與第四十二條中的'過半數(shù)'相一致。
如果股東約定,股東會決議都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那么就相應將第四十四條改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全體同意',將第二十三條改為'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
如果公司沒有設董事會而設了一名執(zhí)行董事,沒有設監(jiān)事會面設1-2名監(jiān)事,那么應相應調整有關條款,如所有條款中涉及'董事會'的字樣改為'執(zhí)行董事',將'監(jiān)事會'改為'監(jiān)事'等;如果公司沒有設副董事長,那么就刪掉參考格式中'副董事長'的字樣。)
第二十四條 股東出席股東會會議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應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五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 五十 ,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 二十五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公司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注:股東可自行確定具體比例)
第二十六條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guī)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guī)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
第八章 董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注:三至十三人)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注:也可不設副董事長) 人,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和更換。
(注:兩個以上國有企業(yè)或其他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xx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八條 董事任期(注:任期不得超過三年)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注: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董事會有關條款可不要。)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注:也可規(guī)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但作出屬于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六)、(七)、(九)項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決通過。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注:無董事會的,經理可以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
第九章 監(jiān)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監(jiān)事會,成員 (注:成員不得少于三人) 人,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監(jiān)事與職工代表監(jiān)事的比例為 : (注: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監(jiān)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監(jiān)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注: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四條 監(jiān)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監(jiān)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監(jiān)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監(jiān)事共同推舉一名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
第三十五條 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jiān)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jiān)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jiān)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jiān)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在改選出的監(jiān)事就任前,原監(jiān)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監(jiān)事職務。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公司股東書面請求,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三十七條 監(jiān)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jiān)事會發(fā)現(xiàn)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xié)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八條 監(jiān)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監(jiān)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jiān)事會會議。會議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監(jiān)事出席方為有效。
第三十九條 監(jiān)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監(jiān)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jiān)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監(jiān)事表決通過;監(jiān)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jiān)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條 監(jiān)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注: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年,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四十二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股東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四)在發(fā)生戰(zhàn)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其他職權。
(注:公司設立執(zhí)行董事而不設董事會的,執(zhí)行董事或經理可以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或經理作為法定代表人的職權參照本條款及董事會職權。)
第十一章 股權轉讓
第四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資。
(注:如果兩個股東之間轉讓其全部出資的,公司就變成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應按照一人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注: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也可以規(guī)定股東按其他方式行使。)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第四十五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七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注:章程對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股東資格的繼承也可作出其他約定。)
第十二章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yè)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yè)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shù)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guī)定選舉、委派董事、監(jiān)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xiàn)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第四十九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五十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yè)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yè)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guī)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五十一條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股東會要求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并接受股東的質詢。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jiān)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jiān)事會行使職權。
第五十三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jiān)事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jiān)事會或者董事會收到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四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
第五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會計年度為公歷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日(注:也可規(guī)定其他時間。)內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注:對紅利的分配也可以規(guī)定其他方式,)分配。
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guī)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guī)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八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五十九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六十一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二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十五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五)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六十五條 公司有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
依照前款規(guī)定修改公司章程,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六十六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六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zhèn)鶛嗳?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七十一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三條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yè)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十六章 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十四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xiàn)安全生產。
公司應當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公司職工的職業(yè)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素質。
第七十五條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通過職工大會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大會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注:也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十六條 在公司中,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guī)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十七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九條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無效。
股東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jù)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七章 附 則
第八十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 十(注:對營業(yè)期限也可規(guī)定其他時間。) 年,自《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一條 公司根據(jù)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并送交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同時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八十二條 本章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xié)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lián)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yè)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xx控股的企業(yè)之間不僅因為同受xx控股而具有關聯(lián)關系。
第八十三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
(注:公司設執(zhí)行董事的情況下,公司章程的解釋權應屬于股東會。)
第八十四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八十六條 本章程一式 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蓋公章:
第6篇 一般網上銀行業(yè)務服務協(xié)議
甲方(網上銀行客戶):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愿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協(xié)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貸記卡或靈通卡。
二、乙方網上銀行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在線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
以上服務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冊卡和賬戶。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填寫《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業(yè)務個人客戶注冊申請表》并簽名確認,同意遵守《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章程》和《中國工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交易規(guī)則》。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后,方可開通使用。注冊牡丹商務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
甲方須在注冊申請表上填明注冊的卡號/賬號。
注冊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銀行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guī)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必須妥善保管本人網上銀行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所有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依據(jù)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發(fā)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六、甲方遺忘或泄露上述密碼,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yè)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密碼重置手續(xù),辦妥手續(xù)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b2c在線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注冊的支付卡賬戶。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銀行辦理掛失手續(xù)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xié)助防范,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后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yè)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xù)。網上掛失5日后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fā)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zhí)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戶存款余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于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注冊卡、增加注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yè)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xù)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戶手續(xù)也可委托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托人出具書面委托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毀、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銀行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jù)技術進步和業(yè)務發(fā)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銀行的服務項目,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shù)姆绞酵ㄖ追健?/p>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fā)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銀行有關業(yè)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yè)網點或撥打電話‘95588 ’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xié)議的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shù)刂俨脵C構提請仲裁。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yè)務規(guī)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yè)網點辦理網上銀行書面銷戶手續(xù)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銀行蓋章):____________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7篇 服裝合作經營協(xié)議一般條例
服裝合作經營協(xié)議一般條例
服裝店合伙經營合同
服裝店合伙經營合同
合伙人:(甲方)____ 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 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xié)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伙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伙經營女裝批發(fā)店,店名為8.8時尚女裝。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甲出資_______ 元,乙出資________元,甲方占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占投資總額的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裝修費、貨款、雇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xié)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xié)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并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并留存。
2、 企業(yè)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后,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后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yè)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為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占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yè)稅等)。
5、企業(yè)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出現(xiàn)下列事項之一 ,合伙終止:
1、合伙期滿;
2、合伙雙方協(xié)商同意;
3、 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shù)牟糠钟珊匣锶税闯鲑Y比例承擔。(清算時,墻面、地面、屋頂?shù)雀街豢刹鹦兜牡牟糠植挥枳鲀r,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xié)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合伙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第8篇 一般交通事故協(xié)議書
一般交通事故協(xié)議書
一般交通事故協(xié)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件概括: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______(甲方)駕駛小客車由東向西行至_____路與______路交叉口西______處時,車輛與騎自行車在機動車道行駛的_______相撞,造成_____搶救無效死亡。現(xiàn)______(甲方)與______的所有近親屬(乙方)就______死亡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所有近親屬死亡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老人贍養(yǎng)費、交通費、誤工費、喪葬費、醫(yī)療費等共計貳拾貳萬元。
二、甲方將上述貳拾貳萬元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xx日內匯入乙方所有近親屬共同指定的銀行帳號。帳號為: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所有近親屬后,由乙方所有近親屬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的方式、后果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四、甲方支付所有金額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劉紅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五、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所有近親屬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六、本協(xié)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xié)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xié)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xié)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xié)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xié)議。
九、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zhí)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
一般交通事故協(xié)議書
賠償人:c,男,26歲,漢族,車主,現(xiàn)住xx鄉(xiāng)xx村,身份證號碼:xxx
被賠償人:xx**,男,56歲,漢族,農民,現(xiàn)住xx市**縣xx村,身份證號碼:xxx
2022年xx月xx日,c在公路上騎摩托車正常行駛的過程中,xxx由于騎著自行車看牛導致岔道,和c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使xx受傷。xx被撞傷后立即被c送到xxx醫(yī)院住院治療,經檢查,是大腿骨處骨折受傷,住院xxx天后于2022年xxx月xx日好轉出院經雙方進行友好協(xié)商,達成一致,自愿達成以下賠償交通事故協(xié)議條款:
一、由c賠償xxx各項醫(yī)療費(不包含前期住院已經支付給xx的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精神撫慰金、二次手術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鑒定費、自行車修理費、交通費等共計(總數(shù)額22138.30-已經支付的醫(yī)療費16000元)=現(xiàn)在還需給付的金額10769.15元;
二、以上款項一次性支付,支付后雙方均不得反悔,xx不得再追究汪輝的任何責任,放棄對賠償人的訴權;
三、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四、本交通事故協(xié)議書范文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賠償人:(簽名) 被賠償人:(簽名) 交通事故協(xié)議書范文二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1、事故經過:___年_月_日,發(fā)生了___駕駛___車輛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駕駛___(車牌號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后____交警隊趕赴現(xiàn)場處理,制作了事故現(xiàn)場圖,扣留了雙方車輛以備進一步調查。
2、___交警隊對該事故的認定情況:___交警隊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作出如下認定。___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guī)定,是發(fā)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guī)定,是發(fā)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乘車人___無責任。
二、甲乙丙丁四方根據(jù)交警隊的事故認定,在交警隊的主持下,按照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如下調解交通事故協(xié)議:
1、經雙方確認,本次事故造成雙方財產損失和人員傷殘所需費用情況如下:
(1)甲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人民幣,以下同);___受傷住院治療醫(y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傷殘補償金、后續(xù)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2)乙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___受傷住院治療醫(y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補償金、后續(xù)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3)丙方(乘車人)___受傷住院治療醫(y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賠償金、后續(xù)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4)以上費用共計___元。
2、經雙方協(xié)商,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的60%,計___元;乙方承擔上述費用的40%,計___元;甲方在扣除自身損失費用外,尚需支付乙方___元;支付丙方___元。
3、丁方需承擔甲方所需賠付費用的80%,承擔乙方所需賠付費用費用的.75%,丁方照上述標準各自對甲乙雙方進行賠付,并代甲方支付須賠付給乙方和丙方的部分。
4、以上費用賠付和結算自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即時結算付清。
5、甲乙丙三方需積極配合丁方辦理保險賠付事宜,及時提供丁方所需要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醫(yī)藥費用發(fā)票等資料。5、本協(xié)議履行完畢后,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甲乙丙三方的賠付責任即算完畢,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對其他任何一方提出增加賠付及其他要求。
6、如本案的受傷者確因事故引起的病情進一步惡化,治療費用大大超過本協(xié)議預計,超出預計1萬元以內,由傷者自行負責,1萬元以上費用由傷者出具省級醫(yī)院證明(包括醫(yī)療診斷書、醫(yī)藥費用發(fā)票、傷殘鑒定報告等)及其他可證明該病情惡化是由該事故引發(fā)的證據(jù),可另行找甲乙責任方賠付,由甲乙方按照本協(xié)議確定的賠付責任標準(即甲方60%、乙方40%)分擔賠付。
三、本協(xié)議自協(xié)議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協(xié)議各方如在履行本協(xié)議中發(fā)生糾紛,可先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五、本交通事故協(xié)議書范文共四頁,一式五份,協(xié)議各方各一份,______交警隊一份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