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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安全制度匯編12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34

公司車輛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公司的車輛安全制度是保障企業(yè)運營效率與員工生命安全的基石。它不僅規(guī)范了駕駛員的行為,減少了事故風險,同時也維護了公司的財產安全,提升了企業(yè)的社會責任形象。有效的車輛安全制度可以預防潛在的危險,提高道路行駛的安全性,降低保險索賠,從而間接節(jié)約成本,保持業(yè)務的穩(wěn)定運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駕駛員資格審查:確保所有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都持有合法駕照,并定期進行駕駛技能和安全知識的培訓。

2. 車輛維護規(guī)定:設立定期保養(yǎng)和檢查制度,保證車輛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

3. 行車規(guī)則:明確在各種路況和天氣條件下的駕駛規(guī)范,如限速、安全距離等。

4. 應急處理程序:制定詳細的事故應對措施,包括現場處理、報告流程及后續(xù)跟進。

5. 里程和時間限制:合理規(guī)劃行程,防止過度疲勞駕駛。

注意事項

1. 制度需清晰易懂:避免使用過于專業(yè)或復雜的語言,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實施監(jiān)督與反饋:定期評估制度執(zhí)行情況,收集員工反饋,及時調整和完善。

3. 法規(guī)符合性:確保安全制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規(guī),避免法律風險。

4. 獎懲機制:建立激勵和懲罰制度,鼓勵安全駕駛行為,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

通過以上四點,我們構建了一套全面的車輛安全制度。它不僅強調了安全的重要性,也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旨在為公司的日常運營提供堅實的保障。每個環(huán)節(jié)都需要全體員工的理解、參與和執(zhí)行,共同構建一個安全、有序的車輛使用環(huán)境。

公司車輛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調配、使用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廣田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定義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指對公司使用的車輛、駕駛員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綜合管理。

4.職責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負責本制度的解釋與修訂;

4.1.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監(jiān)督實施;

4.1.3負責公司車輛的配置規(guī)劃、具體購置與統(tǒng)一管理,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4.1.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養(yǎng)與維修,辦理車輛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xù);

4.1.5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

4.1.6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車輛使用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駕駛員和使用車輛進行管理,貫徹執(zhí)行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領導

根據不同權限負責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及費用的審批。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車輛使用管理

5.1.2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5.1.3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5.1.4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5.1.5用車申請流程

5.1.5.1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詳見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息,并由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現異地辦公等用車部門負責人不方便簽名確認的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填寫好電子版《車輛使用申請表》后發(fā)至用車部門經理,用車部門經理在網上確認后轉發(fā)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處。原則上《車輛使用申請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給人事行政中心,如計劃有變,應及時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當天來回,經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確認后即可出車;如需過夜,應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確認后方可出車。確認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據當天用車情況安排司機、車輛。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車輛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5.1.5.3如臨時工作急需用車的,當天來回/過夜分別須經人事行政中心經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電話確認同意后才能使用車輛,并于用車后三天內補辦相關審批手續(xù)。

5.1.5.4駕駛員出車前,需進行證件檢查和車況檢查:檢查行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車輛輪胎、機油、冷卻水、儀表、后視鏡、方向、剎車等。

5.1.5.5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必須注意車輛使用狀況,發(fā)現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報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調派車輛時,要根據公司當天使用車輛的型號、乘車人數、次數、行車路線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車輛。

5.1.7駕駛員交接車輛時,要辦好交接手續(xù),并檢查車上各種證件和隨車設備是否齊全、車輛外觀有無破損、車況是否良好等。

5.2車輛的保養(yǎng)、維修

5.2.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2.2惡劣天氣檢查:雷雨、臺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內容與月度檢查內容相同,重點檢查車輛燈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在定點維修保養(yǎng)廠家進行維修/保養(yǎng)。如發(fā)生異地出差時車輛爆胎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維修/保養(yǎng),否則不予結算。

5.2.4車輛維修前,專職司機應進行現場檢查,鑒定故障原因、維修項目及維修價格,并填寫《車輛保養(yǎng)維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按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單次維修/保養(yǎng)金額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長審批。

5.2.5車輛維修后,需由專職司機及維修公司共同驗收,檢查車上裝備、物品是否齊全,故障是否排除,損壞的機件是否修復;確認維修達標后,由專職司機簽名后方可作為報賬依據。

5.3車輛燃油管理

5.3.1公司車輛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加油卡,定點加油。如出現油卡余額不足的情況,需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審核費用時,應根據車輛型號、排氣量大小進行審核,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車輛故障造成損耗的,要馬上檢修;駕駛員弄虛作假的,不予報銷并提請予以相應處罰。

5.4車輛保險

公司車輛的保險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單位進行投保。

5.5車輛路橋費及其他費用管理

5.5.1公司車輛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粵通卡交納路橋費。如在省外或在粵通卡連網范圍外等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但事后要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級領導。

5.5.2公司車輛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統(tǒng)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審驗、登記,并送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審批后方可報銷。

5.6駕駛員管理

5.6.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道路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執(zhí)行駕駛員安全行車規(guī)定,貫徹安全行車要點。

5.6.2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觀念和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加強駕駛技術學習,愛護車輛,文明駕駛。

5.6.3駕駛員要依時辦理駕駛證年審。

5.6.4公司聘用專職司機,必須驗證并進行駕駛技術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5.5.6每次出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將車輛使用狀況及停放地點等情況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組織專職司機填寫好《出車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數等的統(tǒng)計。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妥善保管車輛的各種證件、鑰匙等。每輛車的購車發(fā)票、行駛證、購置附加繳費憑證、保險憑證等,必須復印備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專職司機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每月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公司車輛使用費用的審核和控制,并做好費用統(tǒng)計,具體包括:油料、年審、保險、停車、保養(yǎng)、維修等費用項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結束,需填寫好《車輛使用費用統(tǒng)計表》(詳見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對公司的車輛違章、維修等情況進行定期統(tǒng)計匯總。每季度結束,需填寫好《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六)及《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

5.7車輛安全管理

5.6.1車輛平時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辦事時要盡量將車輛停放在正規(guī)的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要將車上各種證件帶走,鎖好車門及上好防盜鎖,保管好車鑰匙。

5.7.2專職司機對車輛的各項技術指數定期檢查,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5.7.3嚴禁用車人員強令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或違章駕駛。連續(xù)行車2小時或行駛200公里要安排駕駛員休息約20分鐘,然后再行駛。

5.8交通事故處理

5.8.1發(fā)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

5.8.1.1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5.8.1.2迅速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及人事行政中心總監(jiān)或上級領導,聽候事故處理,并由相關管理人員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5.8.1.3事故發(fā)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fā)生的詳細報告。

5.8.1.4發(fā)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應即時上報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級領導,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備案。

5.8.2發(fā)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5.9處罰規(guī)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被盜、嚴重損壞等事件,當事人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5.9.2工作用車時因未做足防盜措施造成車輛被盜的,公司要視具體情況,由駕駛員承擔部分損失。

5.9.3因車輛檢查、保養(yǎng)不到位、事故隱患消滅不及時造成行車過程中的車輛損壞事故,由該車的直接責任人負主要責任,間接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9.4凡駕駛車輛違章行駛或違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公司有權要求駕駛員支付罰款及其他費用。

6. 附錄

附件一:《車輛使用申請表》(另附);

附件二:《車輛保養(yǎng)維修申請表》(另附);

附件三:《出車情況登記表》(另附);

附件四:《車輛檢查登記表》(另附);

附件五:《車輛使用費用統(tǒng)計表》(另附);

附件六:《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另附);

附件七:《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另附)。

第2篇 運輸公司車輛、設施、設備安全制度

1、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第3篇 鐵路公司車輛安全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安全工作,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輛(含電動車)及職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駕私家車(含摩托車)。

第二章 公司車輛安全責任

第三條 車輛主管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其行政辦公室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行政辦公室負責人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人,駕駛員為公司車輛安全直接負責。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要求,行政辦公室應將車輛交通安全納入本部門安全工作內容,并建立健全相應的車輛安全管理機構。

3.會議制度

(1).定期匯報和分析車輛交通安全工作,分析上月公司車輛安全行駛情況、駕駛員違章情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針對問題和解決情況,檢查布置安排工作。

(3).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由分管部門領導、安全員,車隊(班)長及有關人員參加,對本月車輛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上次安全例會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車隊(班)長匯報所屬駕駛員安全行駛情況、遵章守紀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等。并做好會議記錄。

(4).車隊(班)長每旬召開一次會議,對各項規(guī)章制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培訓、司機安全行車遵章守紀、車輛日常保養(yǎng)現況等情況進行一次點評,并做好會議記錄。召開會議前,通知主管部(室)領導參加。

4.基本制度

(1)制定車輛管理辦法和使用程序,明確車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制定長途、夜間和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下的安全駕駛控制措施。

(2)汽車隊(班)長、安全員、駕駛員崗位安全責任制。

(3)司機學習制度。違章、事故分析制度。

(4)車輛派車管理制度。

(5)車輛臺賬(每車使用、行駛記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6)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應急處置預案。

(7)車輛“三檢”制度。

(8)車輛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5.行政辦公室應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到首位,教育所有駕駛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組織司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guī),并督促司機嚴格執(zhí)行。

6.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察并報公司批準的技術過硬、質量保證、零配件合格、價格合理的車輛定點維修點。

第四條 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2.未經公司領導及行政辦公室同意,不準將機動車交給他人駕駛。

3.駕駛車輛上路行駛前,應當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4.駕駛員駕駛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行駛途中禁止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5.嚴禁酒后、疲勞、超速、超載、逆行、闖紅燈和違反禁令標志等違章行為。

6.駕駛員在外停車必須在規(guī)范、合法停車場所停車,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現場長時間停車或過夜的,應在具有安全防范措施或有人值守的場所停車;車輛停駛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在離開之前再次檢查確認。

7.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隨時檢查車輛性能,避免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視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研究給予處罰和賠償。

8..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及車輛整潔。

第三章 公司車輛安全檢查

第五條 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行政辦公室監(jiān)督檢查落實,禁止未經行政辦公室及公司相關領導的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第六條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第七條 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tǒng)是否暢通,有無跑漏;(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檢查制動機件是否靈敏;檢查滅火器、千斤頂、警示牌 、維修工具包是否齊備。

第八條 行駛中檢查,連續(xù)駕駛車輛超過4小時應停車休息不少于20分鐘。并對車輛技術狀況進行一次檢查。

第九條 返回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進行及時的保養(yǎng)或維修。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時。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齊時。

4.駕駛員身體狀況不好時。

第十一條 公司建立由行政辦公室、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對公司車輛進行定期的安全技術檢查,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行駛安全。

第十二條 駕駛員應嚴格執(zhí)行車輛回庫制度,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庫時,須經公司及行政辦公室領導批準,并確認車輛在外停放安全。

第四章 車輛交通事故

第十三條 事故報告

1.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報告當地交警,并迅速報告投保保險公司、公司領導及行政辦公室,保護好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2.凡發(fā)生一般以上(造成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必須1小時內報告公司分管領導、行政辦公室。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應迅速報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工會、行政辦公室。

第十四條 事故調查分析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配合交警、保險公司做好現場勘查和車輛鑒定以及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并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確定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及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五條.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應以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為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按照管理權限,對事故責任有關人員進行處理,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罰。

2.對隱瞞事故不報、謊報、弄虛作假,不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的,一經查出按事故等級加重處罰。

3.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有關事故材料。

4.公司以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為依據,研究給予公司事故責任人相應處罰。。

5. 公司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索賠由行政辦公室和小車班向承保公司索賠。

6.駕駛員在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其交通事故發(fā)生車輛損毀的,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剩余金額為基數,根據責任大小承擔部分費用,負全部責任者承擔損失的20%,負主要責任者承擔損失的15%,負次要責任者承擔損失的10%,個人賠償最高金額不超過1000元;車輛違章罰款扣分由當期駕駛員個人承擔 。

第十六條 公司車輛在公務中發(fā)生被盜、意外損傷等情況,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投保保險公司,公司將根據責任大小給予責任人處罰,其經濟損失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根據責任大小由公司研究個人承擔全部或部分費用。

第十七條 駕駛員私自出車、酒后駕車或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員、下班后車輛不按規(guī)定停放造成事故或車輛丟失的,全部損失及相關費用由駕駛員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調離崗位、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章 其它相關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員工周末休假交通安全規(guī)定

1.公司所有員工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自覺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

2.員工駕駛機動車(含摩托車)周末或輪休回家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機動車,必須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所有證件不得漏檢。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

3. 員工駕駛摩托車必須戴頭盔,對不戴頭盔的摩托車駕駛人員,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 員工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輛制動裝置的完好。自覺控制行車速度,要求:摩托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40公里以下。

5. 因公出差人員或外派(駐外)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fā)生。

6. 周末或輪休回家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間受到交通事故傷害后,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fā)現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并及時向部門及公司分管領導報告。

7 因事故受傷就醫(yī)時應向醫(y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并保管好所有的就醫(yī)證明材料。

8.因公司提供宿舍,除周末或輪休回家外,其余時間非工作安排,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9. 員工周末或輪休回家拼車,車輛所有人不得有違規(guī)營運行為,并與其他乘車人達成安全協議,防止交通事故糾紛發(fā)生。

10.員工駕駛、乘坐的車輛(含摩托車),明顯超出回家休假所經路途,(周末回家休假指員工探配偶、父母)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負責。

第十九條 食堂電動車管理

1.食堂電動車管理由公司工會負責,工會要制定電動車管理辦法;保證電動車證照齊全,定期檢查電動車設備是否完好、安全性能保證情況,并做好記錄。

2.食堂電動車一般只作食堂采購用,其騎乘人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及騎乘電動車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其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

3.食堂電動車非食堂采購或工作需要外出,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 公司員工及時發(fā)現車輛故障隱患,或及時制止違章違規(guī)行為避免了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公司將根據調查視情況研究給予表彰及物質獎勵。

第二十一條 公司車輛運行登記制度

小車班做好油耗、行駛里程、安全情況登記。按月記載單車加油情況和行駛里程數,每月底公布并清算一次;小車班和本車駕駛員共同做好安全行駛情況記錄和車輛安全狀況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向行政辦公室報告。以上登記作為計發(fā)車勤人員補貼、補助和兌現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行車補貼標準及獎懲制度

為調動駕駛員的積極性,體現安全、節(jié)約和獎勤罰懶的原則,按以下標準實施補貼和獎懲:

1.車公里補助標準,以每月里程及派車登記手續(xù)為準,每公里補助0.15元,預留0.5元作為安全考核基數,當月無各類責任事故,下月一次性計發(fā)。

2.根據車輛保險費有關規(guī)定,公司車輛在規(guī)定的保險期內,若未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按保險公司出具的優(yōu)惠額為依據,單車考核,獎勵駕駛員優(yōu)惠額的60%,獎勵相關管理人員優(yōu)惠額的20%,公司提留20%。

第二十三條由于駕駛員技術操作不當、自檢自保不力或人為的原因造成機械事故,全部損失及相關費用由駕駛員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調離崗位、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4篇 某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加強公司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安全作業(yè)和正常生產運輸、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提高運輸效率、維護公司及駕駛員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特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駕駛員。

(3)公司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樹立“安全出效益、安全促發(fā)展”的觀念。

2、安全技術要求

(4)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

(5)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guī)定。

(6)全車各部位在發(fā)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7)車輛的液壓系統(tǒng)應管路暢通,密封良好;操作桿無變形,無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額定速度范圍內不應有爬行、停滯和明顯沖動現象。

(8)車輛發(fā)動機應安裝牢固可靠,動力性好,運轉平穩(wěn),無異響,起動和停機性能良好。

(9)發(fā)動機起動系、點火系、燃料系、潤滑系、冷卻系應機件齊全,性能良好,安裝牢固,線路、管路不磨碰。車輛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9)車輛轉向應輕便靈活,行駛中不得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現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車輛直線行駛,轉向后能自動回正。

(10)車輛的方向盤轉向力及前輪側滑量應符合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11)前輪定位值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

(12)轉向機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須牢固。轉向垂臂、橫直拉桿等轉向運動零件不得拼湊焊接,不得有裂紋、變形。球頭與球頭座、轉向節(jié)主銷與襯套配合松緊適度,潤滑良好。

(13)所有車輛必須設置彼此獨立的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制動裝置的各零部件應完好有效。

(14)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釋放時間等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備件。

(15)氣壓制動系統(tǒng)技術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guī)定,必須裝有放水裝置和限壓裝置。

(16)機械式制動器、拉桿拉線等機件應完好無損。

(17)在車輛運行過程中,不應有自行制動現象;當掛車與牽引車意外脫鉤時,掛車應能自行制動,牽引車的制動仍然有效。

(18)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性能要求等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guī)定。

(19)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20)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喇叭的音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噪聲規(guī)定。

(21)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22)車輛輪胎的充氣壓力應符合其技術性能要求。輪胎胎面的局部磨損不得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23)車輛同一軸上的輪胎應為相同的型號的花紋。車輛轉向輪不得裝用翻新的輪胎。

(24)車輛的鋼板彈簧不得有裂紋、斷片和缺片現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須緊固。

第5篇 某運輸公司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第6篇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tǒng)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禁酒后開車;2)嚴禁超速行速;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7.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8.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

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第7篇 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安全工作,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輛(含電動車)及職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駕私家車(含摩托車)。

第二章 公司車輛安全責任

第三條 車輛主管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其行政辦公室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行政辦公室負責人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人,駕駛員為公司車輛安全直接負責。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要求,行政辦公室應將車輛交通安全納入本部門安全工作內容,并建立健全相應的車輛安全管理機構。

3.會議制度

(1).定期匯報和分析車輛交通安全工作,分析上月公司車輛安全行駛情況、駕駛員違章情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針對問題和解決情況,檢查布置安排工作。

(3).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由分管部門領導、安全員,車隊(班)長及有關人員參加,對本月車輛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上次安全例會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車隊(班)長匯報所屬駕駛員安全行駛情況、遵章守紀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等。并做好會議記錄。

(4).車隊(班)長每旬召開一次會議,對各項規(guī)章制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培訓、司機安全行車遵章守紀、車輛日常保養(yǎng)現況等情況進行一次點評,并做好會議記錄。召開會議前,通知主管部(室)領導參加。

4.基本制度

(1)制定車輛管理辦法和使用程序,明確車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制定長途、夜間和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下的安全駕駛控制措施。

(2)汽車隊(班)長、安全員、駕駛員崗位安全責任制。

(3)司機學習制度。違章、事故分析制度。

(4)車輛派車管理制度。

(5)車輛臺賬(每車使用、行駛記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6)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應急處置預案。

(7)車輛“三檢”制度。

(8)車輛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5.行政辦公室應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到首位,教育所有駕駛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組織司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guī),并督促司機嚴格執(zhí)行。

6.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察并報公司批準的技術過硬、質量保證、零配件合格、價格合理的車輛定點維修點。

第四條 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2.未經公司領導及行政辦公室同意,不準將機動車交給他人駕駛。

3.駕駛車輛上路行駛前,應當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4.駕駛員駕駛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行駛途中禁止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5.嚴禁酒后、疲勞、超速、超載、逆行、闖紅燈和違反禁令標志等違章行為。

6.駕駛員在外停車必須在規(guī)范、合法停車場所停車,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現場長時間停車或過夜的,應在具有安全防范措施或有人值守的場所停車;車輛停駛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在離開之前再次檢查確認。

7.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隨時檢查車輛性能,避免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視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研究給予處罰和賠償。

8..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及車輛整潔。

第三章 公司車輛安全檢查

第五條 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行政辦公室監(jiān)督檢查落實,禁止未經行政辦公室及公司相關領導的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第六條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第七條 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tǒng)是否暢通,有無跑漏;(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檢查制動機件是否靈敏;檢查滅火器、千斤頂、警示牌 、維修工具包是否齊備。

第八條 行駛中檢查,連續(xù)駕駛車輛超過4小時應停車休息不少于20分鐘。并對車輛技術狀況進行一次檢查。

第九條 返回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進行及時的保養(yǎng)或維修。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時。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齊時。

4.駕駛員身體狀況不好時。

第十一條 公司建立由行政辦公室、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對公司車輛進行定期的安全技術檢查,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行駛安全。

第十二條 駕駛員應嚴格執(zhí)行車輛回庫制度,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庫時,須經公司及行政辦公室領導批準,并確認車輛在外停放安全。

第8篇 s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tǒng)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

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禁酒后開車;

2)嚴禁超速行速;

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

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

7.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

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第9篇 建設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第10篇 公司車輛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注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范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fā)、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y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fā)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規(guī)、條例、規(guī)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yè)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 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fā)、年檢審業(yè)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tǒng)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zhí)行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惫ぷ?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guī)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 安全生產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guī)或違章行駛發(fā)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wěn)熄火后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第四章 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訊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進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它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后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fā)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yǎng),并送到專業(yè)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時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四、定期抽檢駕駛員對交通法規(guī)、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五、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一)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二)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三)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四)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一)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二)定期做好車輛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操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fā)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yè),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fā)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yè)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yè)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yè),由駕駛員負責執(zhí)行。其作業(yè)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yè)維修工負責執(zhí)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jié)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yè)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zhí)行。各級維護車輛作業(yè)項目和周期的規(guī)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guī)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日期:

(蓋章)簽字:

第11篇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tǒng)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禁酒后開車;2)嚴禁超速行速;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7.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8.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

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第12篇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公司車輛駕駛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2.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tǒng)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3.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4.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5.嚴禁駕駛員行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禁酒后開車;2)嚴禁超速行速;3.)嚴禁超載行駛;

4)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碰車時,不得超車;

5)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6)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7)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6.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7.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8.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9.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

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意外損傷。

公司車輛安全制度匯編12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車輛安全工作,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輛(含電動車)及職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駕私家車(含摩托車)。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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