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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安全制度匯編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37

管道工程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在管道工程這一領域,安全制度如同生命的守護線,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的有序運行。它不僅減少了意外事故的發(fā)生,提升了工作效率,而且維護了員工的生命安全,塑造了企業(yè)負責任的形象。一個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夠預防潛在風險,強化團隊的危機意識,從而在日常工作中形成自覺遵守規(guī)則的良好氛圍。

安全制度有哪些

管道工程的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作業(yè)前的風險評估,如管道的檢查和測試;個人防護設備的強制使用,如頭盔、護目鏡和防護服;明確的操作規(guī)程,確保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應急響應計劃,以防萬一發(fā)生事故;定期的安全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知識和技能;以及嚴格的監(jiān)督機制,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不打折扣。

注意事項

在實施安全制度時,我們需注意其靈活性與針對性。每個項目都有其獨特性,安全制度應根據具體環(huán)境和任務進行調整。制度不應成為形式主義的束縛,而應轉化為實際行動。此外,必須強調的是,無論何時何地,都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追求進度,任何疏忽都可能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

管道工程的安全制度是保障工程順利進行的關鍵,它需要全員的理解、參與和執(zhí)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動項目的高效運行,實現企業(yè)和個人的共贏。

管道工程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淺議管道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措施管理與控制

在市政道路建設過程中,管道施工作為地下設施建設的重中之重,特別需要加強質量和安全管理的環(huán)節(jié),如果在管理和控制過程中處理不當或監(jiān)管不力,很可能產生道路竣工后造成漏水塌陷和變形的不良后果。在管道施工中還要對安全措施的管理與控制做到未雨綢繆,保證做好前期的準備與中期的監(jiān)督及后期的防護工作,確保能夠辨識管道施工危險源及將發(fā)生率降到最低程度。

針對管道工程施工中的相關關鍵控制點,本文管理施工中質量、安全措施的管理與控制淺議如下:

1.根據設計給定的規(guī)劃樁,用經緯儀測量雨污水管道中心線檢查井的位置。放線時應以雨污水管道起始點檢查井的位置作為管道位置控制點,在曲線段首先計算出曲線的要素,再確定管線位置,檢查井位置做好栓樁記錄。沿管線位置引設臨時水準點,做好記錄,并加以保護,沿管線每80m設置臨時水準點,并進行經常閉合校合。挖土采用人機配合法施工,當挖掘機挖至槽底時應預留20cm的原狀土,使用人工清底,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監(jiān)理和設計聯系,商議解決辦法。挖土采用人機配合法施工,當挖掘機挖至槽底時應預留20cm的原狀土,采用人工清底,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監(jiān)理和設計聯系,商議解決辦法。非壓力管道開槽時,堆土距槽邊1.5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壓力管道開槽時,土甩到槽上口lom以外。符合要求的土用于回填,其余的土用運輸車外運。吊車下管時一側堆土,一側走車。溝槽應達到質量標準:溝底標高允許偏差0~15mm,寬度每側不小于設計規(guī)定,坡度不陡于設計規(guī)定。為便于施工操作和減少軟基沉降,承插口管道砂石基礎下超挖換填礦渣,其中(φ600以下管道換填300mm厚;(φ1000以下換填350mm厚;(φ1000以上換填400mm厚。要求礦渣粒徑不大于50mm,應以級配為準,含20%以上黏土。如遇局部地區(qū)軟弱,酌情加拋大塊片石進行處理。同槽施工時,深槽一側按設計要求挖至換填槽底,淺槽一側如形不成臺階的,一并挖除,能形成不小于管基寬度的平臺時,可以保留。施工時,先鋪設較深的管道,當回填礦渣高程與相鄰近管道高程相同時,再安裝相鄰管道。砂石基礎施工前,應復核高程(+0.125m)且槽底無積水和軟泥。鋪設時防止砂石進入集水井。砂石平基及管座石子不得與管皮接觸,管底必須與平基緊密接觸。砂及砂石基出要夯實,控制密實度90%。平基厚度滿足設計及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允許偏差為±15mm。

2.鋪設前應檢查溝底標高、底寬、回填土厚度是否達到施工標準;管材、管件、膠圈、黏合劑的質量是否合格。管道鋪設采用預留沉降量的處理方法,即管道鋪設時的高程控制為:設計標高+0.125m等于鋪設標高。管道的一般鋪設過程包括下管、穩(wěn)管、安裝、部分回填、試壓、全部回填。根據管徑的不同,分別采用不同噸位的吊車下管,下管應注意以下事項:下管時,吊車沿溝槽行駛時,距溝邊應間隔im的距離,以避免溝壁坍塌。吊車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作業(yè),在架空線路附近作業(yè)時,其安全距離應符合當地電業(yè)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下管時派專人指揮,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機械吊裝的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指揮信號,駕駛員必須聽從信號進行操作。搬(套)管子應找好重心,平吊輕放,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起吊及搬運管材、配件時,管材承插口工作面應采取保護措施。在起吊作業(yè)區(qū)內,任何人不得在吊鉤或被起吊的重物下面通過或站立。管節(jié)入溝槽時,不得與槽壁支撐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溝槽運管不得擾動天然土。

3.采用閉水試驗檢驗。閉水試驗必須在回填土之前進行,并應在管道、溝渠浸泡72h后進行,閉水試驗的水位是試驗管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m,如小于2m時閉水試驗的水位可至井口為止,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小于2h。d700以上管道每3段抽檢1段,試驗不合格者全線閉水試驗;d700mm以下管道,每井段全部檢驗。閉水試驗必須在回填土回填之前且無積水情況下進行。閉水試驗必須在管道安裝完成后,各項技術指標經檢驗均合格的前提下進行。全部預留孔應封堵,且不得滲水。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應大于水壓力合力,且應封堵嚴密不滲水。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于2h。

4.管道與檢查井接口采用直接砌筑的方法,但要采用短節(jié)相邊,在入井段雙側管外壁加一橡膠圈入井壁,以后用防水砂漿雙側塞填孔隙,減輕管與井不均勻沉降的影響。凡遇新舊管道,由于沉降造成鋪管需調高時,通常舊井接管處不調整標高;舊管接井時,允許井內調整標高,即兩管標高不同,但必須控制上游管比下游高。為便于管理和管道疏通,在污水接戶支管井、干管人路口前一個井和倒虹吸處以及雨水接戶支管倒虹接入的檢查井設沉泥斗,深度50cm。新砌成的檢查井,其各個方面的強度都未達到最佳,若提前碾壓將被破壞,可在井蓋上方鋪設蓋板或避免重型車輛碾壓,直到達到規(guī)定要求。對已砌好的檢查井做好栓樁,為以后的筑路做準備。

5.管道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認真貫徹《施工、生產、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加強預控預測,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要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監(jiān)督檢查各項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檢查該工程,查隱患、查事故苗頭、查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并及時總結和組織監(jiān)督整改。開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前由班組長(技術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前由班組長或安全檢查員進行交底并落實安全措施。安全員長駐現場,跟蹤現場監(jiān)督安全規(guī)程及各項制度的實施落實。指導進行安全防護和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召開每周一次的安全分析總結會,總結工作,分析事故苗頭和隱患交流經驗。每周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組織安全檢查巡視,檢查安全工作的安全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標準化。

6.管道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溝槽的開挖,應視土質情況放好邊坡。較深的溝槽應分層開挖。按規(guī)定棄土,以防止出現塌方。機械挖土要防止挖掘臂觸碰高壓電纜。采用人工往管溝槽下管時,使用的繩索和地樁必須牢固可靠,兩端放繩速度應一致,溝內不得有人。

7.管道進行壓力試驗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管道壓力試驗壓力應緩慢地提升,停泵穩(wěn)壓后方可進行檢查。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對著盲板、堵頭等處站立。處理管道泄漏等缺陷必須在泄壓后進行,嚴禁帶壓處理。吊裝設備和索具等使用前應經安全管理者檢查確認后方可使用,起吊時要堅持“十不吊”,堅持先試吊再正式起吊。管道吊裝時要由專人指揮,統(tǒng)一口徑、統(tǒng)一行動,并與吊車司機配合密切。高空吊裝大件要冷靜沉著,發(fā)現問題要采取果斷措施,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黑夜工作必須有良好的照明。無論在施工作業(yè)或者在沖洗、試壓前進行周密、嚴格的技術方案、安全措施,做好交底記錄,對于試壓點專人專責,同時組織好通訊聯絡指令及工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要堆放整齊、通路暢通、舉止文明、定期考核、推行標準化作業(yè),共創(chuàng)文明工地,把文明施工工作為考核,工程質量和綜合考評的一個指標。在與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辦理簽證、審批手續(xù)后,應按報批的施工方案審批要求認真遵章作業(yè),干凈收場,保障交通順暢,環(huán)保整潔。在施工中,要逐項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如有變化,需經建設單位工程師批準,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備查,并重新組織交底。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工具、機具和作業(yè)環(huán)境及各種安全設施,經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施工用的設備、構件、施工用料、工程用料要堆放整齊、穩(wěn)妥,防止倒塌傷人,同時要控制堆放高度和距離。

綜上所述,通過管道工程實踐施工中對質量和安全相關的關鍵控制點加強管理和控制,對確保工程總體質量、工期和安全及效益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施工中必須采取“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原則,采用先進的施工設備、先進的施工方法和科學的管理手段,嚴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認真把好每道關,這樣才能保證實現工程的最優(yōu)化。

第2篇 管道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我公司所承建的管道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環(huán)境,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

我公司所承建的所有管道工程。

3職責

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部門職責與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安全管理

4.1工程處(項目部)要設立以工程處主任(項目經理)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組織管理機構,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嚴格執(zhí)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4.2工程處(項目部)要定期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安全檢查,保證作到工程處(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日巡檢,項目部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檢查記錄,發(fā)現安全隱患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原則及時整改。

4.3按工程項目規(guī)模配備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單項造價在500萬以下的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單項造價在500萬以上要設2-3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處(項目部)必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費用的投入。

4.4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的實施情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其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基坑支護與降水工作、土方開挖工程,摸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后實施,并由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4.5嚴格執(zhí)行《南寧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4.6工程處主任、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都必須要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從事電工、架子工、電焊工、施工機械設備操作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4.7作業(yè)人員進人施工現場或新的崗位前,必須登記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和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工程處(項目部)必須對作業(yè)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文明施工

5.1市區(qū)道路圍檔不得低于1.8米,移動出入口及十字路口可低于1.2米,但不得低于0.9米,降低圍檔長度延伸不得超過20米。

5.2市政管線工程采用不低于0.9米的圍檔,開挖區(qū)域必須進行圍檔,并做好警示標志,施工完成必須盡快按要求對路面及人行道進行恢復。

5.3材料應采用裝配式活動板材,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紡織布、腳手片做維護。

5.4施工現場應設置“六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消防保衛(wèi)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勞務工工資監(jiān)控制度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規(guī)格要求不小于0.8×1.2m,字跡端正,張掛牢固。

5.5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應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離措施。危險區(qū)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間作業(yè)應設警示紅燈。

5.6不得在工地現場焚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5.7施工現場應作到工完場地清。清運過程中應采取有效防塵措施;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應該密封、掩蓋,不得沿途拋散、遺漏污染市容;嚴禁從2.0m以上搞出向下拋撒建筑垃圾。

5.8市區(qū)范圍內的施工現場,施工機械的噪聲和震動應當符合城市環(huán)境噪聲標準。施工現場應在規(guī)定時間(7:00-12:00,14:00-22:00)內施工,噪聲不得超過85分貝。因特殊工序需要連續(xù)施工的,應按要求申報并告示周邊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間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9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明確專人負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現場應按不同的作業(yè)條件,配備數量足夠、型號正確、質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檔案。

6安全防護

6.1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進入施工前必須按批次批量檢測,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施工現場使用。

6.2深度超過2m的基坑(槽)邊堆放的棄土、材料、機具 等與基坑邊距離不額定少于1.2m,大中型機械設備與基坑(槽)邊距離應根據施工方案、基坑壁支護情況計算確定。棄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槽)施工必須采取科學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滲措施?;?槽)的臨邊防護欄桿必須使用鋼管搭設并使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6.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采用tn-s低壓配電系統(tǒng)、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施工現場應使用標準配電箱。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并按規(guī)范接線。

6.4施工現場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6.5吊車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施工機械必須按照出廠說明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6.6施工機具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電焊機一次側進線處必須有防護罩,二次側必須有空載降壓保護裝置或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保護接零及裝設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嚴禁用石油液化氣替代乙炔、氧氣進行相關施工。

6.7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小于15ma×0.1s的漏電保護器,潛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拉拽電纜或出水管。

6.8距地下管線1.5米(燃氣管線2米)范圍內不得采用機械開挖,應用人工開挖。管道暴露后應及時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并通知有關管線單位處理。

6.9管線工程施工路段,必須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定,設置各類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標志和車輛導向標志,在交通繁忙的復雜路段必須配備專人執(zhí)勤指揮。

7相關文件

《南寧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

《關于加強南寧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第3篇 公司管道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一、安全生產

1、安全管理

1.1項目部要設立以項目經理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組織管理機構,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嚴格執(zhí)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1.2按工程項目規(guī)模配備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單項造價5000萬以下工程不少于1人;5000萬-1億的工程不少于2人;1億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針對分包單位:專業(yè)分包至少1人,勞務分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200人的至少2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項目部必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費用的投入。

1.3項目部要定期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做到項目部安全員每日巡檢,項目部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檢查記錄,發(fā)現安全隱患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原則及時整改。

1.4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的實施情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其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基坑支護與降水工作、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后實施,并由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1.5嚴格執(zhí)行《平頂山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6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均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從事電工、電焊工、施工機械設備操作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1.7作業(yè)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或新的崗位前,必須登記造冊和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對作業(yè)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1.8夜間作業(yè),必須保證作業(yè)區(qū)有足夠的照明;在重點危險部位及路段,夜間必須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燈、警示牌等警示標志;夜班作業(yè)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按規(guī)定配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作業(yè),保證精力充沛;夜間作業(yè)前,應嚴格進行安全例行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及不利作業(yè)條件的,必須停止作業(yè);加大夜班的跟蹤巡查力度,尤其是危險施工區(qū)域;施工車輛夜間作業(yè)必須有專人指揮,嚴防倒車傷人等各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加強夜間作業(yè)的用電管理,嚴禁非電工人員操作用電,嚴禁私自亂拉 亂接電線。

2、安全防護

2.1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進入施工前必須按批次批量檢測,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

2.2深度超過2m的基坑(槽)邊堆放的棄土、材料、機具等與基坑邊距離不少于1.2m,大中型機械設備與基坑(槽)邊距離應根據施工方案、基坑壁支護情況計算確定。棄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槽)施工必須采取科學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滲措施?;?槽)的臨邊防護欄桿必須使用鋼管搭設并使用安全網封閉。

2.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采用tn-s低壓配電系統(tǒng)、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施工現場應使用標準配電箱。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并按規(guī)范接線。

2.4施工現場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2.5吊車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施工機械必須按照出廠說明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2.6施工機具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電焊機一次側進線處必須有防護罩,二次側必須有空載降壓保護裝置或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保護接零及裝設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嚴禁用石油液化氣替代乙炔、氧氣進行相關施工。

2.7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小于15ma×0.1s的漏電保護器,潛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拉拽電纜或出水管。

2.8距地下管線1.5米(燃氣管線2米)范圍內不得采用機械開挖,應用人工開挖。管道暴露后應及時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并通知有關管線單位處理。

2.9管線工程施工路段,必須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定,設置各類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標志和車輛導向標志,在交通繁忙的復雜路段必須配備專人執(zhí)勤指揮,并設置帶有反光標識圍擋、警示地錐等警示標志。

二、文明施工

1.1市政管線工程開挖區(qū)域必須設置連續(xù)圍檔,圍擋要堅固、平穩(wěn)、嚴密、整潔、美觀,并做好警示標志,施工完成必須盡快按要求對路面及人行道進行恢復。圍擋材料應采用金屬材質或裝配式活動板材,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紡織布。

1.2工程造價100萬以上的工程,施工現場應設置“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消防保衛(wèi)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現場平面圖),規(guī)格要求不小于0.8×1.2m,字跡端正,張掛牢固;工程造價100萬以下的工程(含搶修),應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注明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

1.3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應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離措施。危險區(qū)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間作業(yè)應設警示紅燈。

1.4不得在工地現場焚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1.5施工現場應作到工完場地清。當天不能及時回填、清運的渣土應用防塵網覆蓋。清運過程中應采取有效防塵措施;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應該密封、掩蓋,不得沿途拋散、遺漏污染市容。

1.6市區(qū)范圍內的施工現場,施工機械的噪聲和震動應當符合城市環(huán)境噪聲標準。施工現場應在規(guī)定時間(7:00-12:00,14:00-22:00)內施工,噪聲不得超過85分貝。因特殊工序需要連續(xù)施工的,應按要求申報并告示周邊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間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7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統(tǒng)一著裝并佩戴上崗證,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穿拖鞋、高跟鞋、赤腳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穿硬底鞋不得進行登高作業(yè)。

1.8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明確專人負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據施工現場不同的作業(yè)條件,配備數量足夠、型號正確、質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檔案。

該管理規(guī)范未盡事宜,參見《關于下發(fā)平頂山市豫鷹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2022年11月13日)、《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gb50656-202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jgj 146-2022。

管道工程安全制度匯編3篇

在市政道路建設過程中,管道施工作為地下設施建設的重中之重,特別需要加強質量和安全管理的環(huán)節(jié),如果在管理和控制過程中處理不當或監(jiān)管不力,很可能產生道路竣工后造成漏水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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