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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校園安全不僅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基礎,也是教育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夠預防意外事故,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營造穩(wěn)定和諧的學習環(huán)境。它如同一堵無形的墻,守護著每一個孩子的笑容,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有序進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應急預案:針對火災、地震、疾病爆發(fā)等突發(fā)事件制定詳細的操作流程。
2. 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3. 校園巡邏:設定固定時段進行校園巡查,及時發(fā)現并處理安全隱患。
4. 出入管理:實施嚴格的門禁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
5. 設施檢查:定期對校舍、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明確責任:每個崗位應明確安全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2. 制度需可執(zhí)行:制度應簡潔明了,便于理解和執(zhí)行,避免空洞的條文。
3. 持續(xù)更新:隨著環(huán)境變化,安全制度應及時調整和完善。
4. 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對能力。
5. 反饋與改進:建立反饋機制,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估并改進。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的構建,旨在確保每一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促進學校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只有全面、細致、嚴謹的安全制度,才能構筑起堅實的防護屏障,讓校園成為安全的港灣。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根據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我們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須做到對國家財產和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從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必須堅持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現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fā)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三、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guī)范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fā)現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fā)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并由其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后果。
四、學校后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設備、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解決,各班區(qū)域內的設備、設施,班主任要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如因設備設施上引發(fā)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沒有及時匯報,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師的責任。
五、強化學生在?;顒拥陌踩逃?。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的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出現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周、值日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日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巡視工作,發(fā)現學生危險活動做到及時制止,對于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日教師。
六、著力抓好學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須狠抓學校附近的學生及不滿12周歲的學生一律不準騎車上學,對符合騎車條件的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行車知識的專門教育,并經常對學生車輛的性能進行檢查,杜絕學生騎病車上學的現象。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
大橋鎮(zhèn)中心小學
第2篇 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
為確保我校正常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維護校紀校規(guī),保障師生安全,重視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貫徹 “ 誰主管誰負責 ” 的原則,校長是學校第一責任人,各辦公室負責人是各科室第一責任人。
2 、認真執(zhí)行目標責任制,落實各項檢查和防范措施,每學期考核一次,若沒有違紀情況和檢查次數、時間、人員到位,可獲安全責任獎(每期按100元/人)。
3 、凡對安全工作做出成績者,給予一次性的獎勵,有突出貢獻者學校將給予特別嘉獎。
4 、安全防范檢查措施不落實、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責任獎,考核根據目標責任書的要求進行。
5 、發(fā)生安全事故,按規(guī)定扣除安全獎,事件較為嚴重的還將扣除年終獎,并實行“一票否決”,部門和當事人當年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6 、發(fā)生重大事故,召開現場會議,分析情況,做好善后工作。嚴格按照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 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7 、發(fā)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門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是學生,除追究學生責任外,學生導師也將承擔一定的責任。
第3篇 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責任追究制度
為確保我校正常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維護校紀校規(guī),保障師生安全,重視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貫徹 “ 誰主管誰負責 ” 的原則,校長是學校第一責任人,各辦公室負責人是各科室第一責任人。
2 、認真執(zhí)行目標責任制,落實各項檢查和防范措施,每學期考核一次,若沒有違紀情況和檢查次數、時間、人員到位,可獲安全責任獎(每期按100元/人)。
3 、凡對安全工作做出成績者,給予一次性的獎勵,有突出貢獻者學校將給予特別嘉獎。
4 、安全防范檢查措施不落實、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責任獎,考核根據目標責任書的要求進行。
5 、發(fā)生安全事故,按規(guī)定扣除安全獎,事件較為嚴重的還將扣除年終獎,并實行“一票否決”,部門和當事人當年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6 、發(fā)生重大事故,召開現場會議,分析情況,做好善后工作。嚴格按照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 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7 、發(fā)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門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是學生,除追究學生責任外,學生導師也將承擔一定的責任。
第4篇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實施細則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學生安全工作,保障、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原則是:思想重視,認識到位,教育先行,預防為主,部門管理,責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學生安全。
第三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不斷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務是: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師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tài)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意識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衛(wèi)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觸電、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
第六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學校要將安全教育列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要通過校會、晨會、班會、黑板報、專題講座、知識競賽、安全技能訓練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對學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進行二次。(開學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值日誰負責”、
“誰上課誰負責”的責任制度,校長為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具體責任者為第三責任人。
第八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管理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各年級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財產。
第九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每學期開學前、期中、期末,學校要組織人員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學校組織的社會公益活動等集體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請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責任人。教育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級外出活動須報校長審批。凡班級或課上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在第一時間內上報校長室。凡學校發(fā)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事件,學校要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學校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各班級、各處室領導、各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先、晉級、聘任的重要依據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離職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責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按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管理檢查,發(fā)現險情(危樓、危墻、危廁、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各類火險隱患要及時排除。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多功能階梯教室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消防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對供電設施和線路的檢查和維護,嚴禁超負荷運轉,嚴禁亂拉、亂扯供電線路,教室嚴禁私自接線安裝各類電器,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校園。
第十四條:加強對外出社會活動的管理。組織學生參加社會活動,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的措施和應急方案,報市教育局主管部門批準。外出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帶隊領導和教師,按規(guī)定乘坐有營運執(zhí)照、車況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條:重視校園治安秩序管理:門衛(wèi)要嚴格登記制度,校長室要不定期巡查校園,對嚴重滋擾學校治安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積極配合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第十六條:要加強對體育設施、體育活動的管理。體育設施器材要經常檢查,壞的要及時更換,體育活動要注意做好安全保護,防止意外傷害事故。
第十七條:加強飲食衛(wèi)生的安全管理。學校要認真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fā)生。
第十八條:實驗室的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專門地點存放。
第5篇 校園安全工作議事制度
學校工作的首要任務是保證師生有健康的生命和健全的身體,創(chuàng)建一個平安的校園是學生成長、教師發(fā)展的必要條件,為此,安全工作應當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現將議事范圍、議事程序、組織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學校安全工作的議事形式分為教師議事會和行政議事會兩種。教師議事會的主要內容是討論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和重大事故處理意見等;行政議事會的主要內容是討論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購置,安全工作考評辦法,一般事故處理意見等。
二、學校每月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工作行政議事會,每學期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工作教師議事會。
三、行政議事會和教師議事會的參與人有對安全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有反映意見和提出要求的權利,有對重大決定進行審議通過的權利。
四、行政議事會的決定或決議實行表決制,三分之二參與人通過,決定或決議表示形成。
五、教師議事會對重大決定和年度計劃先進行討論,在充分聽取教師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審議通過。教師議事會和行政議事會形成的安全工作決定或決議,任何人必須無條件貫徹執(zhí)行。
六、出現不安全事故,發(fā)現人、責任人或接收消息人應當果斷處理,并直接向學校值班領導、值班老師和校長報告情況。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向學校任何人報告事故時,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辭,否則將嚴重處理。
七、安全工作實行發(fā)言人制度,學校校長作為發(fā)言人負責向上級匯報安全工作,校長可以授權其他領導或人員向上級匯報安全工作和宣布安全工作任務。
八、若發(fā)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必須向行政議事會或教師議事會匯報事故的詳細情況,以便作出處理決定。學校分管領導應當認真做好議事記錄,收集安全工作過程資料,并規(guī)范存檔。
泗縣特殊教育學校
2022年3月8日
第6篇 校園安全工作制度細則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學生安全工作,保障、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原則是:思想重視,認識到位,教育先行,預防為主,部門管理,責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學生安全。
第三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不斷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務是: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師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tài)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意識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衛(wèi)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觸電、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
第六條: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學校要將安全教育列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要通過校會、晨會、班會、黑板報、專題講座、知識競賽、安全技能訓練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對學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進行二次。(開學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值日誰負責”、
“誰上課誰負責”的責任制度,校長為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具體責任者為第三責任人。
第八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管理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各年級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財產。
第九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每學期開學前、期中、期末,學校要組織人員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學校組織的社會公益活動等集體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審批請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責任人。教育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級外出活動須報校長審批。凡班級或課上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在第一時間內上報校長室。凡學校發(fā)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事件,學校要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學校學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學校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各班級、各處室領導、各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先、晉級、聘任的重要依據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離職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責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按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管理檢查,發(fā)現險情(危樓、危墻、危廁、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各類火險隱患要及時排除。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多功能階梯教室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消防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對供電設施和線路的檢查和維護,嚴禁超負荷運轉,嚴禁亂拉、亂扯供電線路,教室嚴禁私自接線安裝各類電器,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校園。
第十四條:加強對外出社會活動的管理。組織學生參加社會活動,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的措施和應急方案,報市教育局主管部門批準。外出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帶隊領導和教師,按規(guī)定乘坐有營運執(zhí)照、車況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條:重視校園治安秩序管理:門衛(wèi)要嚴格登記制度,校長室要不定期巡查校園,對嚴重滋擾學校治安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積極配合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第十六條:要加強對體育設施、體育活動的管理。體育設施器材要經常檢查,壞的要及時更換,體育活動要注意做好安全保護,防止意外傷害事故。
第十七條:加強飲食衛(wèi)生的安全管理。學校要認真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fā)生。
第十八條:實驗室的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專門地點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