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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在建筑行業(yè)中,安全施工檢查與驗收制度是我們確保項目順利進行的基石。它不僅關乎員工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響著公司的聲譽和經濟效益。通過嚴格的制度執(zhí)行,我們能預防事故的發(fā)生,降低風險,從而維護工地秩序,提升工程質量和進度。
安全制度有哪些
我們的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施工前的安全培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知識教育,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現場安全巡查:定期進行工地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消除隱患。
3. 風險評估與控制:對每個作業(yè)環(huán)節(jié)進行風險評估,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
4. 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響應機制,應對突發(fā)狀況。
5. 設備檢查與維護:確保所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務必注意以下幾點:
- 執(zhí)行力度:制度不是一紙空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有特權。 - 反饋機制:鼓勵員工上報安全隱患,及時修正制度中的不足。 - 定期評估:不斷審查和完善制度,以適應施工環(huán)境的變化。
安全施工檢查與驗收制度是保障工地安全的“生命線”,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專業(yè)精神來制定和執(zhí)行,確保每一項工程都能在安全的前提下順利推進。
安全施工檢查、驗收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施工檢查、驗收制度
一、安全檢查制度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單位。(項目部、工程部、專業(yè)公司、分公司、輔助生產單位)
2、領導職責和安全檢查監(jiān)督職能
(1)各級領導干部(包括班組長)應研究和制訂次安全檢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安全檢查切實執(zhí)行并達到預期目的。
(2)安全檢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隱患,治理整頓,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和秩序和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級領導在布置檢查施工生產工作的同時,應布置檢查安全工作內容。
(4)安全檢查由各級安全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由各級責任部門組織進行。
3、檢查依據
(1)國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要求
(2)上級和政府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指令
(3)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范、標準、制度等
(4)施工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方案交底、說明等。
4、安全檢查監(jiān)督的要求
(1)安全檢查必須貫徹領導和群眾相結合、自查與互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
(2)公司安全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工程項目工地安全檢查每周一次以上,班組安全檢查每日進行。日常施工生產過程中,由各級安全監(jiān)督員負責實施日常檢查和制度。
(3)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或有關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上級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產的需求和季節(jié)的變化,進行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4)對關鍵部位、重要環(huán)節(jié)同,安全部門要落實專人加強監(jiān)控,各項目部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專項重點檢查。
(5)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列出明細,逐個消號。需公司和其他單位幫助,可上報公司安全部門,協(xié)助解決。
(6)對查出的問題構成事故隱患的,必須嚴格執(zhí)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5、安全檢查的內容
不同類型和層次的安全檢查監(jiān)督應有其各自內容和重點,具體按監(jiān)督檢查計劃執(zhí)行,一般情況下安全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1)班組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技術措施是否落實到施工作業(yè)中;
2)工具、設備是否完好無損;
3)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整潔安全,符合施工作業(yè)要求
4)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是否齊全,使用是否規(guī)范。
(2)工程項目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班組是否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
2)檢查班組和有關人員是否切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日活動和安全講話是否如期進行,是否有針對性、有記錄、管理人員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有否評語及簽到。
4)檢查工程項目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況。
5)本周是否有違章違紀、未遂事故、事故的發(fā)生,以及處理情況。
6)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無損
7)是否達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類機具、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無缺
9)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批、落實情況;
10)各崗、各部門的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
11)工程項目安全保證體系是否建立、運轉
12)針對影響安全施工季節(jié)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第2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1 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常規(guī)檢查和驗收檢查以及不安全因素處理辦法。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生產活動。
2 檢查依據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規(guī)定。
3 檢查內容與方法
3.1 常規(guī)檢查
3.1.1 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以及防火,環(huán)境保護和衛(wèi)生。
3.1.2 公司每季進行一次由總經理帶隊的大檢查。
3.1.3 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大檢查。
3.1.4 項目部每周應組織一次有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等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
3.1.5 分公司(安全科)和項目部對施工現場應進行不定期的抽查、自查。特別是在節(jié)日前后,自然異常過后(如地震、臺風、暴雨等)或特殊作業(yè)(如腳手架、井架、塔吊搭拆,構件吊裝等)應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
3.2 驗收檢查
3.2.1 驗收檢查的范圍包括:井架、腳手架、塔吊、臨時用電、中小型機具、臨時設施(辦公室、衛(wèi)生間、宿舍、食堂、浴室)等。
3.2.2 驗收檢查依據
受檢分項的國家標準、規(guī)范或有關上級規(guī)定。
3.2.3 項目施工員應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機操工對按規(guī)定需要驗收的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確定基本達到有關規(guī)定要求后,由施工員和操作班簽字并上報公司(分公司)專職安全員。最終由公司(分公司)專職安全員驗收合格簽字掛牌后,才能正式使用。
3.3 整改與復查
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嚴重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fā)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勒令其停工整頓。
3.4 檢查記錄
常規(guī)檢查應填寫《安全檢查記錄》,驗收檢查應填寫《×××檢查表》并有參加檢查(復查)人員的簽字。
第3篇 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第一條 安全施工檢查是確保不發(fā)生人身傷亡,確保不發(fā)生設備事故,將事故苗頭、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的重要措施,也是督促人們遵章守紀,切實履行各級責任制的有力保障。為此,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除進行日常性的安全檢查外,還應組織進行定期安全大檢查。
第三條 安全檢查包括: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防暑渡夏、防寒過冬、防雷。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也可以分別進行。
第四條 安全檢查應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一時改不了的應立項制定計劃措施,安監(jiān)部門督促限期整改。
第五條 定期進行安全施工檢查,負責組織的單位負責人應主持參加。
第六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如下:
一、查領導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是否做到“五同時”,以及各級領導安全施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二、管理、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帳、表、冊、卡的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查安監(jiān)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網絡組織和活動情況;查工地和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三、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的設置,查文明施工情況。
四、查事故處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過”;是否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統(tǒng)計和上報。
第七條 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應填寫“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分送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對重大或涉及施工現場全局的問題,應同時抄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領導接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積極組織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報監(jiān)理單位、指揮部安監(jiān)部備案。
第九條 各施工單位、指揮部安監(jiān)部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檢查及管理臺帳。
第4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1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常規(guī)檢查和驗收檢查以及不安全因素處理辦法。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生產活動。
2檢查依據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規(guī)定。
3檢查內容與方法
3.1常規(guī)檢查
3.1.1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以及防火,環(huán)境保護和衛(wèi)生。
3.1.2公司每季進行一次由總經理帶隊的大檢查。
3.1.3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大檢查。
3.1.4項目部每周應組織一次有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等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
3.1.5分公司(安全科)和項目部對施工現場應進行不定期的抽查、自查。特別是在節(jié)日前后,自然異常過后(如地震、臺風、暴雨等)或特殊作業(yè)(如腳手架、井架、塔吊搭拆,構件吊裝等)應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
3.2驗收檢查
3.2.1驗收檢查的范圍包括:井架、腳手架、塔吊、臨時用電、中小型機具、臨時設施(辦公室、衛(wèi)生間、宿舍、食堂、浴室)等。
3.2.2驗收檢查依據
受檢分項的國家標準、規(guī)范或有關上級規(guī)定。
3.2.3項目施工員應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機操工對按規(guī)定需要驗收的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確定基本達到有關規(guī)定要求后,由施工員和操作班簽字并上報公司(分公司)專職安全員。最終由公司(分公司)專職安全員驗收合格簽字掛牌后,才能正式使用。
3.3整改與復查
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嚴重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fā)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勒令其停工整頓。
3.4檢查記錄
常規(guī)檢查應填寫《安全檢查記錄》,驗收檢查應填寫《×××檢查表》并有參加檢查(復查)人員的簽字。
第5篇 變電工程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驗收制度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綜合治理方針,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據《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處的實際情況,特編制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屬各個工程項目部、調試所、施工隊、材料運輸組、各職能部門、分包單位。
三、一般規(guī)定:
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應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對環(huán)境保護、環(huán)境衛(wèi)生、生活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也應納入檢查范圍。
2.安全檢查分為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和突擊性檢查等方式進行。
3.安全檢查應使用統(tǒng)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對檢查的工程項目部、施工隊進行定性和量化的評價,并按照安全獎懲制度進行獎罰。
4.對現場發(fā)現的違章行為,按違章處罰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四、過程描述:
(一)公司安全檢查規(guī)定
1.公司領導應自查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上是否存在著不足之處,是否擺正和處理好安全文明施工與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與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效益的關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實了安全責任。
2.對110kv工程至少進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并不定期地對各個施工現場經常突擊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或季節(jié)性檢查。
3.檢查施工工地應按有關規(guī)定設立的各種帳、表、冊、卡是否記錄齊全,工地應保存的資料如: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程、規(guī)定、計劃、措施、文件施工簡板。
4.查施工現場的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查各項安全活動是否充分體現了群眾性,記錄是否齊全,并簽名。
5.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6.檢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況。
7.安全檢查應使用統(tǒng)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對檢查的工程項目部、施工隊進行定性和量化的評價,并同安全獎懲掛鉤。
8.同時對環(huán)境保護、環(huán)境衛(wèi)生、生活衛(wèi)生等進行檢查。
9.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隱患,應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送被檢單位領導簽收,限期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計劃報上級批準、分階段實施。
(二)項目部安全檢查
1.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不定期進行階段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
2.查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及環(huán)境保護和實施情況。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3.檢查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情況。
4.認真檢查施工現場上各個作業(yè)部位事故隱患,對存在的問題應(按三定原則)立即整改。
5.查施工現場的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6.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標準化設施是否完善,各類安全標語,警示標志的設置是否完整和齊全。
7.檢查各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擺放整齊,是否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p>
8.檢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維修保養(yǎng)及使用情況。
9.檢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安全用電、防火、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保衛(wèi)工作情況。
10.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隱患,應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送責任部門簽收,限期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計劃報上級批準、分階段實施。
11.對上級部門檢查出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按“三定原則”進行立即整改。
(三)施工隊安全檢查
1.工地應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查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及環(huán)境保護和實施情況。
2.認真檢查施工現場上各個作業(yè)部位事故隱患,對存在的問題應(按三定原則)立即整改。
3.檢查糾正施工現場上施工作業(yè)人員的違章、違紀現象,對習慣違章性為人員應及時教育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4.檢查施工責任區(qū)內的安全標準化設施是否完善,各類安全標語,警示標志的設置是否完整和齊全。
5.檢查各施工責任區(qū)內的文明施工情況,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擺放整齊,是否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6.檢查作業(yè)人員“三寶”(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和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
7.檢查施工班組的施工機械維修保養(yǎng)及使用情況。
8.檢查施工責任區(qū)內及生活區(qū)安全用電、防火、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保衛(wèi)工作情況。
(四)整改、驗收
1.在檢查中發(fā)現問題隱患的,應填寫“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送被檢部門負責人簽收,限期整改,并由專人負責復檢,驗收。
2.“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應包括檢查時間,發(fā)現的問題、隱患,整改的內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負責人,整改情況(包括文字記錄和現場情況)以及整改復查驗收的情況等內容。
3.整改應由專人負責,按期按要求認真完成,并按規(guī)定填寫“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隱患整改記錄”
4.整改復查驗收應由專人負責,應在整改期限后及時復查驗收,按“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況逐項檢查(包括檢查現場及文字記錄),并按要求填寫“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情況復查通知書”,復查驗收情況。
5.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復查驗收必須按要求完成,環(huán)節(jié)必須封閉,不得缺項。
五、相關文件:
1.《變電工程項目部違章處罰實施細則》、《變電工程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
2.記錄: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隱患整改記錄;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情況復查通知書;安全文明施檢查工考核表
第6篇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與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現行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適應建筑市場形勢的發(fā)展變化,全面加強工程管理,努力提高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結合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各級職能人員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范、標準和各項規(guī)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認真及時地組織檢查。檢查時,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公正公開,獎罰分明;檢查后,要及時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整改措施,以不斷提高檢查效果。
第三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下屬各單位必須自覺接受檢查組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全面檢查,服從檢查組所作出的獎罰處理;認真落實各項整改要求和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杜絕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章? 檢查的組織
第四條? 檢查機構
檢查組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分管領導主持,以工程質量部、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技術管理部為主,必要時,抽調區(qū)域公司的相關人員參加。每次檢查結束后,由檢查組人員對檢查情況共同進行討論,提出整改意見并按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獎罰。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將檢查結果以通報的形式予以下發(fā)。
第五條? 檢查時間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對下屬各單位除了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外,每年組織的大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第六條? 檢查范圍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所有在建的工程項目。重點是有創(chuàng)優(yōu)奪杯計劃的工程,省市重點工程,窗口形象工程,有投訴的工程、工程項目綜合管理素質達不到要求的程,以及暴露質量安全不合格點與隱患較多的工程。
第七條? 檢查內容
(一)質量檢查分土建實體質量、幕墻及鋼結構工程、水電安裝工程和技術資料管理等四大部分。
(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分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安全技術資料臺帳,腳手架工程,“三寶”、“四口”、臨邊防護,臨時施工用電、施工機具,文明施工等九大部分。
(三)cis公司形象執(zhí)行情況。
(四)檢查以強制性標準執(zhí)行情況,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工程實體,行為規(guī)范,目標實施,以及執(zhí)行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有關制度與規(guī)定等為重點。
第八條? 檢查依據
檢查依據現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工程質量為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以及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冊》、《管理記錄》、《項目管理制度》和《企業(yè)技術標準》等相關制度和文件的規(guī)定與要求進行。
公司工程管理部為實施本細則的職能管理部門。依照本細則履行日常檢查和對違章行為處理的職能。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和項目部履行日常檢查時,可參照本細則實施處罰。
第九條? 檢查方式
檢查主要采取實測實量、現場目測,查現場、查記錄等常用方式,并逐步與國家建設部、省建設廳等上級組織的檢查接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用超聲波檢測儀等設備對在建工程進行檢查檢測。
第三章??? 獎勵
第十條? 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組織的大檢查中,獲質量、安全前三名的項目,每次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獎勵。
公司職工對企業(yè)質量、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項目部核實上報公司工程部承辦)
1、獲一等獎者,獎勵5000元;
2、獲二等獎者,獎勵3000元;
3、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
第四章??? 處罰及處罰程序
第十一條? 對不能滿足合同要求,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工程項目予以罰款2至10萬元,對所在的區(qū)域公司也要追查管理責任,予以罰款500至l萬元。
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組織的大檢查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倒數后三名的項目部每次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處罰。
第十二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及抽查中存在問題的項目部,必須按照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單組織整改,區(qū)域公司要負責進行督促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予以落實,對整改內容逐項逐條進行驗收,并把每項的整改結果拍成照片,寫好整改報告,由區(qū)域公司第一責任人簽字并蓋區(qū)域公司公章后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再做最后復查,對凡出具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經復查仍不合格的項目部,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項目部進行加倍處罰,并繼續(xù)整改。;第二次復查時仍未整改的要加倍處罰,依此類推,直到整改落實為止;同時對在第二次復查時仍不合格的項目部,將暫停工程款的撥付及其他相關事務的辦理,直至整改合格為止。并且對區(qū)域公司予以1000至l萬元的處罰。
對沒有按整改單要求時間內及時將整改結果報告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或整改不力、弄虛作假的,對區(qū)域公司罰款2000元,對項目部進行如下處罰:
1.?涉及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2000元。
2.?涉及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3.?涉及工程施工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4.?涉及cis公司形象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第十三條? 對質量、安全事故及受到通報批評情況,隱瞞不報、虛報的,每起對區(qū)域公司罰1萬元,對項目部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 在執(zhí)行處罰時,檢查人員應對違章行為進行取證作為處罰依據。
第十五條? 檢查人員在檢查、取證和處罰過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擾,否則將加重處罰。
第十六條? 檢查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質量檢查的同時,應對違章人員進行糾正或者追究其安全、質量事故責任同步實施,及時發(fā)出整改通知書或停工通知書。
第十七條? 在執(zhí)行項目部安全、質量檢查時,項目部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的,檢查人員應出具整改通知書,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并由執(zhí)行人和被查的項目部經理或管理人員簽名確認,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錄入檔案,作為對項目部復查時的憑證,另一份留項目部作為整改的依據。若項目部經理和管理人員不在現場或拒絕簽名確認,執(zhí)行人雙簽見證,實行留置送達。
第十八條? 由檢查人員對違章行為出具處罰單。處罰單一式三聯,一聯交被處罰項目部經理作為處罰的憑據;一聯公司工程管理部留底;一聯送公司財務部。
第十九條? 被處罰的項目部,如果對處罰有異議的,可在被處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訴。申訴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經查實確屬依據不足處罰錯誤的,應取消或變更處罰紀錄,并書面通知各相關單位予以更正。
第一節(jié)??? 工程質量
第二十條? 土建實體質量
(一)砼工程
1、施工現場澆搗自拌混凝土時,未根據砂、石實際含水率,把試驗室砼級配調整為施工配合比的,配合比未掛牌施工的,各罰款200元。
2、嚴格計量制度,如發(fā)現不按規(guī)定計量拌制混凝土、砂漿的罰款500元。
3、加強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的抽檢工作并做好記錄,每次澆搗混凝土未按規(guī)定抽檢或記錄的罰款100元。
4、認真做好試塊登記、保養(yǎng)工作,及時運送試壓,不得任意涂改數據,發(fā)現違反的罰款200元。
5、認真按規(guī)定要求制作混凝土試塊,如發(fā)現未按規(guī)定制作試塊,或有多余、空白試塊的,每組罰款1000元。
6、任意一組試塊低于規(guī)范規(guī)定最低值要求的,每發(fā)現一組罰款1000元。
7、凡混凝土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200%以上的,每組罰款500元。
8、梁、柱上蜂窩面積大于500cm2,基礎、墻、板上蜂窩面積大于1500 cm2的,每處罰款100元。
9、梁、柱孔洞面積大于40 cm2,基礎、墻、板上孔洞面積大于100 cm2的,每處罰款200元。
10、梁、柱主筋露筋長度大于10cm的,每處罰款100元。
11、梁、柱、樓梯縫夾渣層長度超過20 cm,深度超過保護層的每處罰款100元。
12、梁、柱炸模的面積大于50 cm2,厚度大于3.5cm,基礎、墻、板炸模的面積大于100 cm2,厚度大于4 cm的,每處罰款100元。
13、墻、柱垂直度每層超過15mm或全高超過30mm的,必須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14、梁、柱、墻壁斷面尺寸大于15mm或小于10mm的,每處罰款500元。
15、梁、柱鋼筋偏位,造成保護層厚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16、砼施工縫未按規(guī)范或設計要求留置的,每處罰款500元。
17、使用直徑不符合要求或嚴重腐蝕、生銹鋼材的,每批次罰款500元。
18、鋼材焊接接頭軸線偏位,彎折角、搭接長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
19、箍筋彎鉤小于135度,彎鉤平直度小于10d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
20、鋼筋箍筋按規(guī)定或設計要求應加密部位而未加密的,每處罰款100至300元。
21、鋼筋錨固長度不夠的,每處罰款100至300元。
22、鋼筋未按要求設置保護層墊塊的罰款200至500元。
23、同一區(qū)段內接頭未按規(guī)定和設計要求錯開的,每一批次罰款200元。
24、衛(wèi)生間四周無翻邊的罰款200至500元。
25、現澆砼屋面沿溝落水頭子未預埋的罰款200至500元。
26、預埋件位置不正確或漏埋造成后鑿現象的罰款200至500元。
27、在砼子分部實體質量檢查中存在不合格檢驗批的,每一批次罰款2000至5000元。
(二)砌體工程
1、砌筑砂漿攪拌時不按規(guī)定掛牌的罰款500元。
2、凡不按規(guī)定制作砂漿試塊,多做或漏做的,或采用有底試模制作試塊的,每發(fā)現一組罰款1000元。
3、任意一組試塊強度小于設計強度75%的,每組罰款1000元。
4、砂漿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200%以上的,每組罰款500元。
5、砌體砂漿飽滿度抽查達不到80%的,每組罰款500元。
6、砌體轉角處斷開且不留斜槎,又不按規(guī)定設置拉結筋的,每處罰款200至500元。
7、水平灰縫平直度偏差大于12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8、砌體水平灰縫厚度偏差(1皮磚)大于12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9、砌體垂直度偏差大于8mm的(用2m直尺檢查),每處罰款100元;大于15mm的,每處罰款200元。
10、砌體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2 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11、砌筑時發(fā)現干磚上墻的,每一批次罰款200元。
12、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guī)定留置馬牙槎或未設置拉結筋的,每一批次罰款200至500元。
13、磚墻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0mm未設置過梁的,每根罰款100元;擱置長度不足的,每批罰款500元。
14、陽臺隔墻和扶手與墻體之間的連接部位未按規(guī)定采取可靠拉接措施的,每處罰款200元。
15、磚砌體內管槽未用切割機切割而直接鑿槽的,每處罰款100元。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及評價制度
1、公司每月應到各項目工程點檢查一次;遠離公司本部,工期長的項目工程點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
2、項目工程處至少每周應到施工現場檢查一次。班組必須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檢查。
3、檢查包括: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也可以分別進行。
4、定期安全檢查,行政領導應親自主持和參加。
5、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 查領導-是否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級安全施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2) 查管理-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賬表冊卡的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網絡的組織和活動情況;查工地和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處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過”是否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整、處理、統(tǒng)計和上報。
4) 查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的設置,查文明施工情況。
6、實行工序作業(yè)安全檢查標準化,加強日常性安全檢查。班組必須嚴格做好作業(yè)環(huán)境,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的自檢,互檢和交接班的檢查。
7、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應填寫“安全施工整改通知書”分送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對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現場全局的問題。應同時抄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書”應由存在事故隱患,單位的領導負責接收和組織整改對因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上級備案。施工單位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檢查、銷案制度及管理臺帳。
第8篇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1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建設單位。每季度由監(jiān)理部分管安全領導牽頭,由建設單位的副總經理、工程、計劃、安監(jiān)、各標段項目部行政一把手及相關人員參加,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檢查、總結和評定。在聯合檢查之前,各施工單位按檢查表,先開展自查,并將自查結果于每季度第三月末25日前報監(jiān)理部,監(jiān)理部審核后報工程部安監(jiān)負責人。(檢查表見附表)
2 監(jiān)理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帶隊,每月組織一次由建設單位和各施工單位安監(jiān)科長、工地專職安全員參加的安全、文明大檢查。
3 監(jiān)理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檢查。對安全、文明施工中查出的問題,采取現場就地解決或下發(fā)整改通知書,對問題較嚴重的通報處理。并嚴格認真執(zhí)行獎罰細則。
4 監(jiān)理部按照季、月、日相結合的方式,將安全、文明檢查結果匯總、通報,通報范圍包括各參加單位法定代表人、安全負責人。并據此考評各個施工單位,然后報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審核,提請領導批準后進行獎勵、處罰。
5建設單位不定時派人深入現場進行認真細致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監(jiān)理部。監(jiān)理部如發(fā)現個別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員不到位、整改不及時,簽發(fā)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時,要給予處罰或勒令停工。
6監(jiān)理部應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記錄、登記卡和整改記錄等臺帳。
7對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項目、重要部位、危險作業(yè)區(qū)、多層交叉作業(yè)區(qū),監(jiān)理部要進行重點監(jiān)督、檢查、防范,連續(xù)作業(yè)要跟蹤監(jiān)督檢查,必要時請分管該工程項目的專職工程師給予指導。
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
2在編制年度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的同時,必須按照國家及部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施工的具體情況,組織參加工程施工的技術人員編制本單位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各施工企業(yè)每年年初編制的安全措施計劃,應報建設單位安監(jiān)部門審查后執(zhí)行,并監(jiān)督經費使用和計劃的落實。
4一切施工作業(yè)必須有安全措施,并要在施工前進行交底,未交底不準布置開工。
5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種交叉作業(yè)等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措施,經批準后貫徹執(zhí)行。
6重大起重、運輸、帶電作業(yè),特殊高空及危險作業(yè)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施工、安監(jiān)等部門審查并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經總工程師批準,由專職工程師負責交底并作好交底記錄,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落實情況。
7危險性極大的作業(yè)項目安全措施,如煙囪施工設施搭設與拆除、爆破、汽包卸車運輸、發(fā)電機靜子、主變吊裝就位等作業(yè)項目的措施,須經施工單位部門、總工審查后,報監(jiān)理部組織會審。
8措施經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報本單位安監(jiān)科一份審批簽字后,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未經審批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確需變更應按有限公司有關工程技術管理制度重新申報,審批簽字。
9單獨與建設單位簽訂,而且工作量小的工程項目,施工單位現場如未設置安監(jiān)部門,其編制的措施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報監(jiān)理部和建設單位安監(jiān)部門各一份。
10重大危險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后,檢查落實情況應報監(jiān)理部。
第9篇 安全施工檢查制度范本
第一條安全施工檢查是確保不發(fā)生人身傷亡,確保不發(fā)生設備事故,將事故苗頭、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的重要措施,也是督促人們遵章守紀,切實履行各級責任制的有力保障。為此,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各施工單位除進行日常性的安全檢查外,還應組織進行定期安全大檢查。
第三條安全檢查包括: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防暑渡夏、防寒過冬、防雷。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也可以分別進行。
第四條安全檢查應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一時改不了的應立項制定計劃措施,安監(jiān)部門督促限期整改。
第五條定期進行安全施工檢查,負責組織的單位負責人應主持參加。
第六條安全檢查的內容如下:
一、查領導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是否做到“五同時”,以及各級領導安全施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二、管理、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帳、表、冊、卡的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查安監(jiān)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網絡組織和活動情況;查工地和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三、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的設置,查文明施工情況。
四、查事故處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過”;是否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統(tǒng)計和上報。
第七條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應填寫“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分送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對重大或涉及施工現場全局的問題,應同時抄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領導接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積極組織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報監(jiān)理單位、指揮部安監(jiān)部備案。
第九條各施工單位、指揮部安監(jiān)部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檢查及管理臺帳。
第10篇 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制度
一、總則
1. 為確保湖南省政府下達的年度計劃目標的實現,必須加強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對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檢查考核。
2. 成立由業(yè)主單位5人、監(jiān)理單位2人組成的7人檢查考核小組,施工單位2人列席考核會,每月的30日左右集中檢查考核。
3. 湖南湘江航運建設開發(fā)公司將在質量安全例會上公布考核結果。施工單位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認真整改完善。
4. 各項獎勵額度詳見《株洲航電樞紐大壩電站廠房土建工程2003年度建設目標考核協(xié)議書》中的規(guī)定。
二、施工質量考核
1. 施工質量檢查考核的主要內容: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質檢設備及人員情況;原材料質量控制情況;砂石骨料生產及成品質量;混凝土拌和物生產及澆筑質量;混凝土外觀質量;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與資料整理;其他等。
2. 評分采用百分制。檢查考核采取日常檢查和月末集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檢查考核小組按照附表1 “施工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進行綜合評分。施工質量檢查考核得分≥90為優(yōu),70~89.9為良,≤70為差。
3. 根據檢查考核結果,對施工單位進行獎勵??己嗽u分結果為優(yōu)的予以全額獎勵;考核評分結果為差的不予獎勵,且必須進行整改;考核評分結果為良的按照得分率計算實際獎勵比例。例如考核得分82分,則:
●獎勵比例=(82-70)÷(90-70)=0.6。
●質量獎金額=0.6×1.5%×考核當月進度支付款全額。
4. 在檢查考核當月合同范圍內如發(fā)生一次經檢查考核小組認定的施工質量事故,則取消當月全部質量獎。
三、施工進度考核
1. 按照附表2 “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進度表”中規(guī)定的形象進度進行檢查考核。檢查考核月進度計劃目標未完成,得0分,施工進度獎為零;檢查考核月進度計劃目標完成,得100分,則:
施工進度獎金額=100%×2.0%×考核當月進度支付款全額。
2. 年度目標超額完成則按超額部分的1.5%另計超產獎。
3. 具體獎勵詳見協(xié)議書中的規(guī)定。
四、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1.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主要內容: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設施及人員情況;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2.評分采用百分制。由檢查考核小組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日常檢查和月末集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按附表3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評分表”進行考核評分。總得分≥90為優(yōu),60~89.9為良,≤60為差。
3. 根據考核評分結果,對施工單位進行獎勵??己私Y果為優(yōu)的予以全額獎勵;考核結果為差的不予獎勵,且必須進行整改;考核結果為良的按照得分率計算實際獎勵比例進行獎勵。如總得分82,則:
●獎勵比例=(82-60)÷(90-60)=0.73。
●安全文明施工獎金額=0.73×0.5%×考核當月進度支付款全額。
4. 考核當月合同范圍內如發(fā)生了施工死亡事故,則取消當月全部安全文明施工獎。
五、其他
1. 附表1:《施工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
2. 附表2:《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進度表》
3. 附表3:《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評分表》
4. 附表4:《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獎勵金額審批表》
5. 附表5:《2003年度施工進度超產獎金額審批表》
6. 本辦法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1日止。
湖南湘江航運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
2003年6月制訂
第11篇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制度范本
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安全生產法》,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安全施工生產,保護參建人員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設施的安全,根據公司相關文件要求以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特制訂本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堅持日常(自檢、巡檢)、定期、不定期和專項(隱蔽過程、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檢查,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堵塞事故漏洞,預防安全事故。
1、定期安全檢查:項目經理部每月組織一次;作業(yè)隊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班組堅持班前、班中、班后檢查。
2、不定期安全檢查:指季節(jié)性、臨時性、專業(yè)性、群眾性安全檢查,如節(jié)假日、氣候(冬季、汛期、雷雨大風等)可能會給施工帶來事故隱患和危害的安全檢查。
3、專項安全檢查:是對某些專業(yè),如汽車、復雜作業(yè)項目進行專項檢查,由安全部門和有關業(yè)務部門參加。
4、對于危險作業(yè),項目經理部將加強安全檢查,建立專門監(jiān)督崗,將在危險作業(yè)區(qū)附近設置醒目的標志,以引起工作人員的注意。
在檢查中如發(fā)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現象,應下達《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被檢單位立即整改,同時對違章主要責任人按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規(guī)定處以罰款。
5、對嚴重危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的,各級安全監(jiān)察(檢查)人員一經發(fā)現,有權責令停止施工作業(yè),并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上級部門對情況核實清楚后應下達《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交被檢單位立即處理,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饋整改結果待復查。
6、班組長檢查
按照標準化、精細化以及規(guī)范化施工要求,班組長對本班組每天的工作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檢查工作;
每天上班前組織班前安全活動,及時對班組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每天班前對班組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佩戴情況進行檢查,并隨時檢 查使用情況;
每天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情況,妥善處理與周邊班組交叉工序施工銜接;
每天及時制止、糾正班組人員的違章作業(yè)行為。
每天做好安全日志。
7、項目部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檢查
項目部安全質量監(jiān)察人員每周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專項檢查或整體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及時督促整改,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并報告處理意見;
隨時檢查作業(yè)人員防護用具佩戴使用情況;
每天查驗 安全技術資料填寫、整理歸檔情況;
每天做好安全日志。
8、項目部安全總監(jiān)檢查
項目部安全總監(jiān)每月組織一次由技術、安質、工班長以及勞務隊負責人參加的施工安全整體檢查,對全部施工作業(yè)面的安全、質量和環(huán)保文明施工情況整體平推檢查。
組織對現場安全防范狀況進行巡查;
落實各安全專項方案 審批和執(zhí)行情況;
形成檢查記錄,在月度安全例會上進行通報。
9、項目經理安全檢查
原則上,項目經理每季度組織一次由技術、安質、工班長以及勞務隊負責人參加的施工安全整體檢查,對全部施工作業(yè)面的安全、質量和環(huán)保文明施工情況整體平推檢查。并在季度安全例會上進行安全總結,對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整體部署。
第12篇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1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建設單位。每季度由監(jiān)理部分管安全領導牽頭,由建設單位的副總經理、工程、計劃、安監(jiān)、各標段項目部行政一把手及相關人員參加,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檢查、總結和評定。在聯合檢查之前,各施工單位按檢查表,先開展自查,并將自查結果于每季度第三月末25日前報監(jiān)理部,監(jiān)理部審核后報工程部安監(jiān)負責人。(檢查表見附表)
2 監(jiān)理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帶隊,每月組織一次由建設單位和各施工單位安監(jiān)科長、工地專職安全員參加的安全、文明大檢查。
3 監(jiān)理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檢查。對安全、文明施工中查出的問題,采取現場就地解決或下發(fā)整改通知書,對問題較嚴重的通報處理。并嚴格認真執(zhí)行獎罰細則。
4 監(jiān)理部按照季、月、日相結合的方式,將安全、文明檢查結果匯總、通報,通報范圍包括各參加單位法定代表人、安全負責人。并據此考評各個施工單位,然后報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審核,提請領導批準后進行獎勵、處罰。
5建設單位不定時派人深入現場進行認真細致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監(jiān)理部。監(jiān)理部如發(fā)現個別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員不到位、整改不及時,簽發(fā)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時,要給予處罰或勒令停工。
6監(jiān)理部應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記錄、登記卡和整改記錄等臺帳。
7對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項目、重要部位、危險作業(yè)區(qū)、多層交叉作業(yè)區(qū),監(jiān)理部要進行重點監(jiān)督、檢查、防范,連續(xù)作業(yè)要跟蹤監(jiān)督檢查,必要時請分管該工程項目的專職工程師給予指導。
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
2在編制年度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的同時,必須按照國家及部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施工的具體情況,組織參加工程施工的技術人員編制本單位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各施工企業(yè)每年年初編制的安全措施計劃,應報建設單位安監(jiān)部門審查后執(zhí)行,并監(jiān)督經費使用和計劃的落實。
4一切施工作業(yè)必須有安全措施,并要在施工前進行交底,未交底不準布置開工。
5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種交叉作業(yè)等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措施,經批準后貫徹執(zhí)行。
6重大起重、運輸、帶電作業(yè),特殊高空及危險作業(yè)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施工、安監(jiān)等部門審查并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經總工程師批準,由專職工程師負責交底并作好交底記錄,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落實情況。
7危險性極大的作業(yè)項目安全措施,如煙囪施工設施搭設與拆除、爆破、汽包卸車運輸、發(fā)電機靜子、主變吊裝就位等作業(yè)項目的措施,須經施工單位部門、總工審查后,報監(jiān)理部組織會審。
8措施經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報本單位安監(jiān)科一份審批簽字后,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未經審批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確需變更應按有限公司有關工程技術管理制度重新申報,審批簽字。
9單獨與建設單位簽訂,而且工作量小的工程項目,施工單位現場如未設置安監(jiān)部門,其編制的措施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報監(jiān)理部和建設單位安監(jiān)部門各一份。
10重大危險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后,檢查落實情況應報監(jiān)理部。
第13篇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評價制度
1、公司每月應到各項目工程點檢查一次;遠離公司本部,工期長的項目工程點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
2、項目工程處至少每周應到施工現場檢查一次。班組必須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檢查。
3、檢查包括: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也可以分別進行。
4、定期安全檢查,行政領導應親自主持和參加。
5、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 查領導-是否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級安全施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2) 查管理-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賬表冊卡的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網絡的組織和活動情況;查工地和班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處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過”是否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整、處理、統(tǒng)計和上報。
4) 查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的設置,查文明施工情況。
6、實行工序作業(yè)安全檢查標準化,加強日常性安全檢查。班組必須嚴格做好作業(yè)環(huán)境,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的自檢,互檢和交接班的檢查。
7、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應填寫“安全施工整改通知書”分送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對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現場全局的問題。應同時抄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書”應由存在事故隱患,單位的領導負責接收和組織整改對因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上級備案。施工單位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檢查、銷案制度及管理臺帳。
第14篇 安全施工檢查驗收制度
一、安全檢查制度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單位。(項目部、工程部、專業(yè)公司、分公司、輔助生產單位)
2、領導職責和安全檢查監(jiān)督職能
(1)各級領導干部(包括班組長)應研究和制訂次安全檢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安全檢查切實執(zhí)行并達到預期目的。
(2)安全檢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隱患,治理整頓,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和秩序和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級領導在布置檢查施工生產工作的同時,應布置檢查安全工作內容。
(4)安全檢查由各級安全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由各級責任部門組織進行。
3、檢查依據
(1)國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要求
(2)上級和政府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指令
(3)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范、標準、制度等
(4)施工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方案交底、說明等。
4、安全檢查監(jiān)督的要求
(1)安全檢查必須貫徹領導和群眾相結合、自查與互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
(2)公司安全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工程項目工地安全檢查每周一次以上,班組安全檢查每日進行。日常施工生產過程中,由各級安全監(jiān)督員負責實施日常檢查和制度。
(3)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或有關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上級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施工生產的需求和季節(jié)的變化,進行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4)對關鍵部位、重要環(huán)節(jié)同,安全部門要落實專人加強監(jiān)控,各項目部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專項重點檢查。
(5)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列出明細,逐個消號。需公司和其他單位幫助,可上報公司安全部門,協(xié)助解決。
(6)對查出的問題構成事故隱患的,必須嚴格執(zhí)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5、安全檢查的內容
不同類型和層次的安全檢查監(jiān)督應有其各自內容和重點,具體按監(jiān)督檢查計劃執(zhí)行,一般情況下安全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1)班組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技術措施是否落實到施工作業(yè)中;
2)工具、設備是否完好無損;
3)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整潔安全,符合施工作業(yè)要求
4)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是否齊全,使用是否規(guī)范。
(2)工程項目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班組是否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
2)檢查班組和有關人員是否切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日活動和安全講話是否如期進行,是否有針對性、有記錄、管理人員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有否評語及簽到。
4)檢查工程項目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和秩序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情況。
5)本周是否有違章違紀、未遂事故、事故的發(fā)生,以及處理情況。
6)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無損
7)是否達到文明施工要求
8)各類機具、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無缺
9)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審批、落實情況;
10)各崗、各部門的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
11)工程項目安全保證體系是否建立、運轉
12)針對影響安全施工季節(jié)性自然因素,其他所采取的防范事故的措施。
(3)公司級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2)安保計劃、措施的制定和實施情況
3)崗位安全職責履行情況
4)各類機具、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無損
5)施工生產現場直接作業(yè)環(huán)節(jié)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6)施工現場、生活基地的環(huán)境和秩序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以及整改情況
7)項目部安全日活動和安全講話是否認真進行,并有記錄
8)是否達到標化工地要求
9)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10)消防管理是否落實到位
11)各類安全見證資料的記錄情況,臺帳管理情況
12)各類事故是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是否有隱瞞不報情況
13)根據季節(jié)性變化,防雷、防暑降溫、防火、防臺、防汛、防凍保溫、防滑等措施的落實情況;
14)節(jié)假日前、后和節(jié)假日加班施工期間,是否開展檢查和落實人員管理;
(4)專業(yè)性安全檢查
公司每季應對臨時用電,腳手架,危險物品、消防設施、起重機具、機運車輛、防塵防毒等分別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
6、檢查的組織與管理
(1)公司負責按月或按季節(jié)性、節(jié)假日組織的檢查,由公司部協(xié)助公司安全主管經理組織成立檢查組,對公司安全管理進行檢查
(2)各項目部負責按月或按季節(jié)性、節(jié)假日組織的檢查,由各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協(xié)助項目經理組織成立檢查組,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4)班組各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組長按照作業(yè)分工組織實施。
7、檢查程序
(1)確定檢查范圍和內容
公司安全檢查的范圍和內容,應根據施工生產的實際和安全管理需求進行確定,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的檢查范圍和內容,由公司部提出建議,安全主管經理審批確定。
2)各項目的檢查范圍和內容,由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提出建議,主管經理審批確定。
(2)檢查的實施
1)、召開首次會議,由檢查組組長介紹檢查的目的,范圍和時間安排,確定檢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檢人員。
2)、按照檢查計劃規(guī)定,并經受檢單位確認的檢查范圍,內容和時間安排,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和安全內部管理資料的檢查,及時記錄安全檢查的結果。
3)、在現場檢查的基礎上,對檢查收集到的客觀依據、材料匯總核實后,進行分析評價,確定整改項目,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并經受檢單位有關人員簽字確認。
4)、召開末次會議,由檢查組組長介紹檢查情況,宣布檢查結論,確定隱患整改時間和驗證方法。
(3)由公司安全檢查組長指定專人擬草檢查情況通報,報主管領導簽準后下發(fā)、上報。
8、隱患整改及驗收
(1)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檢查組應簽發(fā)隱患通知單,由受檢單位負責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時組織整改,對客觀條件限制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應采取相應的臨時措施,并報公司安全部門備案,制定改計劃或列入公司隱患治理整改項目,按照相應的規(guī)定進行治理。
(2)對檢查中發(fā)現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應立即制止,并報告有關人員予以糾正。
(3)隱患進行整后,受檢單位應填寫隱患整改回執(zhí)單,按規(guī)定的期限上報隱患整改結果,由檢查負責人派專人進行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9、獎勵與處罰
依據檢查結果,對安全生產取得良好成績和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安全體系不能正常運行,存在諸多事故隱患,危及安全生產的按規(guī)定予以批評和處罰;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公司獎懲規(guī)定予以處罰。
二、安全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為了確保各項安全設施、設備的組裝搭設,嚴格做到規(guī)范齊全,提高安全設施、設備的完好率。為此制定如下驗收制度并認真執(zhí)行。
1、大型機械設備,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許可證,嚴禁無證單位承接任務,安裝完畢須經公司安全科、動力設備科、施工現場的安全員、機管員、電氣負責人共同組織驗收。由公司安全科簽發(fā)驗收記錄,并經機械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現場所有的臨邊、洞口、通道等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按專項技術方案由技術員、施工員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完畢后,由技術員、施工員和安全員共同參與驗收,不合格的安全設施必須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3、井架搭設前,由施工員、技術員按項施工技術方案進行井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人審閱簽字后,方可搭設。井搭設完畢后,經企業(yè)與項目部安全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共同參加驗收,做好驗收記錄,掛上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臨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須由電氣負責人、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5、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機管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審定發(fā)證,并持證上崗。
第15篇 變電工程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驗收制度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綜合治理方針,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據《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處的實際情況,特編制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屬各個工程項目部、調試所、施工隊、材料運輸組、各職能部門、分包單位。
三、?一般規(guī)定:
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應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對環(huán)境保護、環(huán)境衛(wèi)生、生活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也應納入檢查范圍。
2.?安全檢查分為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和突擊性檢查等方式進行。
3.?安全檢查應使用統(tǒng)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對檢查的工程項目部、施工隊進行定性和量化的評價,并按照安全獎懲制度進行獎罰。
4.?對現場發(fā)現的違章行為,按違章處罰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四、?過程描述:
(一)?公司安全檢查規(guī)定
1.?公司領導應自查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上是否存在著不足之處,是否擺正和處理好安全文明施工與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與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效益的關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實了安全責任。
2.?對110kv工程至少進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并不定期地對各個施工現場經常突擊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或季節(jié)性檢查。
3.?檢查施工工地應按有關規(guī)定設立的各種帳、表、冊、卡是否記錄齊全,工地應保存的資料如:有關安全工作的規(guī)程、規(guī)定、計劃、措施、文件施工簡板。
4.?查施工現場的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查各項安全活動是否充分體現了群眾性,記錄是否齊全,并簽名。
5.?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6.?檢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況。
7.?安全檢查應使用統(tǒng)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對檢查的工程項目部、施工隊進行定性和量化的評價,并同安全獎懲掛鉤。
8.?同時對環(huán)境保護、環(huán)境衛(wèi)生、生活衛(wèi)生等進行檢查。
9.?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隱患,應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送被檢單位領導簽收,限期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計劃報上級批準、分階段實施。
(二)?項目部安全檢查
1.?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不定期進行階段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
2.?查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及環(huán)境保護和實施情況。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3.?檢查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情況。
4.?認真檢查施工現場上各個作業(yè)部位事故隱患,對存在的問題應(按三定原則)立即整改。
5.?查施工現場的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第16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1、檢查形式及要求
1.1安全檢查分為季度性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檢查、階段性安全檢查和一般性檢查等方式進行。
1.2公司每年組織兩次定期安全檢查。
1.3項目部(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一般在每月下旬進行。
1.4施工隊每周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1.5公司及有關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監(jiān)督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措施交底等項工作是否到位,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重大、特殊、危險作業(yè)實行過程監(jiān)控。
1.6公司、項目部(分公司)、施工隊定期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目的、要求。檢查前應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并做好檢查記錄。
1.7公司安全檢查由公司主要領導帶隊,項目部(分公司)安全檢查由經理帶隊,并邀請同級工會負責人參加,施工隊安全檢查由施工隊長帶隊。
2、檢查內容及要求
2.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應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及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將環(huán)境保護、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納入檢查范圍。
查領導--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以及各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查思想--查安全生產意識狀況,檢查發(fā)生事故和各種不安全現象的思想原因;查管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安全工作管理臺帳,項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查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查文明施工情況;
查反事故處理--查是否按要求編寫反事故技術措施并執(zhí)行;發(fā)生事故是否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2.2檢查單位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向受檢單位下達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一式兩份)。
2.3受檢單位在接到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后,在限期內應安排進行整改,并將具體整改措施填寫在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記錄上(一式兩份)。
2.4檢查部門對受檢單位進行復查時,應就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進行復查、消案,結論欄內簽名,作出結論,并將記錄一份交檢查單位留存、消案。
第17篇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現行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適應建筑市場形勢的發(fā)展變化,全面加強工程管理,努力提高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結合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各級職能人員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范、標準和各項規(guī)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認真及時地組織檢查。檢查時,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公正公開,獎罰分明;檢查后,要及時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整改措施,以不斷提高檢查效果。
第三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下屬各單位必須自覺接受檢查組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全面檢查,服從檢查組所作出的獎罰處理;認真落實各項整改要求和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杜絕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章 檢查的組織
第四條 檢查機構
檢查組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分管領導主持,以工程質量部、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技術管理部為主,必要時,抽調區(qū)域公司的相關人員參加。每次檢查結束后,由檢查組人員對檢查情況共同進行討論,提出整改意見并按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獎罰。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將檢查結果以通報的形式予以下發(fā)。
第五條 檢查時間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對下屬各單位除了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外,每年組織的大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第六條 檢查范圍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所有在建的工程項目。重點是有創(chuàng)優(yōu)奪杯計劃的工程,省市重點工程,窗口形象工程,有投訴的工程、工程項目綜合管理素質達不到要求的程,以及暴露質量安全不合格點與隱患較多的工程。
第七條 檢查內容
(一)質量檢查分土建實體質量、幕墻及鋼結構工程、水電安裝工程和技術資料管理等四大部分。
(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分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安全技術資料臺帳,腳手架工程,“三寶”、“四口”、臨邊防護,臨時施工用電、施工機具,文明施工等九大部分。
(三)cis公司形象執(zhí)行情況。
(四)檢查以強制性標準執(zhí)行情況,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工程實體,行為規(guī)范,目標實施,以及執(zhí)行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有關制度與規(guī)定等為重點。
第八條 檢查依據
檢查依據現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工程質量為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以及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冊》、《管理記錄》、《項目管理制度》和《企業(yè)技術標準》等相關制度和文件的規(guī)定與要求進行。
公司工程管理部為實施本細則的職能管理部門。依照本細則履行日常檢查和對違章行為處理的職能。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和項目部履行日常檢查時,可參照本細則實施處罰。
第九條 檢查方式
檢查主要采取實測實量、現場目測,查現場、查記錄等常用方式,并逐步與國家建設部、省建設廳等上級組織的檢查接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用超聲波檢測儀等設備對在建工程進行檢查檢測。
第三章 獎勵
第十條 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組織的大檢查中,獲質量、安全前三名的項目,每次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獎勵。
公司職工對企業(yè)質量、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項目部核實上報公司工程部承辦)
1、獲一等獎者,獎勵5000元;
2、獲二等獎者,獎勵3000元;
3、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
第四章 處罰及處罰程序
第十一條 對不能滿足合同要求,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工程項目予以罰款2至10萬元,對所在的區(qū)域公司也要追查管理責任,予以罰款500至l萬元。
在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組織的大檢查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倒數后三名的項目部每次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處罰。
第十二條 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及抽查中存在問題的項目部,必須按照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單組織整改,區(qū)域公司要負責進行督促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予以落實,對整改內容逐項逐條進行驗收,并把每項的整改結果拍成照片,寫好整改報告,由區(qū)域公司第一責任人簽字并蓋區(qū)域公司公章后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再做最后復查,對凡出具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經復查仍不合格的項目部,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項目部進行加倍處罰,并繼續(xù)整改。;第二次復查時仍未整改的要加倍處罰,依此類推,直到整改落實為止;同時對在第二次復查時仍不合格的項目部,將暫停工程款的撥付及其他相關事務的辦理,直至整改合格為止。并且對區(qū)域公司予以1000至l萬元的處罰。
對沒有按整改單要求時間內及時將整改結果報告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部,或整改不力、弄虛作假的,對區(qū)域公司罰款2000元,對項目部進行如下處罰:
1.涉及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2000元。
2.涉及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3.涉及工程施工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4.涉及cis公司形象方面存在的問題每項處罰1000元。
第十三條 對質量、安全事故及受到通報批評情況,隱瞞不報、虛報的,每起對區(qū)域公司罰1萬元,對項目部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 在執(zhí)行處罰時,檢查人員應對違章行為進行取證作為處罰依據。
第十五條 檢查人員在檢查、取證和處罰過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擾,否則將加重處罰。
第十六條 檢查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質量檢查的同時,應對違章人員進行糾正或者追究其安全、質量事故責任同步實施,及時發(fā)出整改通知書或停工通知書。
第十七條 在執(zhí)行項目部安全、質量檢查時,項目部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的,檢查人員應出具整改通知書,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并由執(zhí)行人和被查的項目部經理或管理人員簽名確認,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錄入檔案,作為對項目部復查時的憑證,另一份留項目部作為整改的依據。若項目部經理和管理人員不在現場或拒絕簽名確認,執(zhí)行人雙簽見證,實行留置送達。
第十八條 由檢查人員對違章行為出具處罰單。處罰單一式三聯,一聯交被處罰項目部經理作為處罰的憑據;一聯公司工程管理部留底;一聯送公司財務部。
第十九條 被處罰的項目部,如果對處罰有異議的,可在被處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訴。申訴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經查實確屬依據不足處罰錯誤的,應取消或變更處罰紀錄,并書面通知各相關單位予以更正。
第一節(jié) 工程質量
第二十條 土建實體質量
(一)砼工程
1、施工現場澆搗自拌混凝土時,未根據砂、石實際含水率,把試驗室砼級配調整為施工配合比的,配合比未掛牌施工的,各罰款200元。
2、嚴格計量制度,如發(fā)現不按規(guī)定計量拌制混凝土、砂漿的罰款500元。
3、加強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的抽檢工作并做好記錄,每次澆搗混凝土未按規(guī)定抽檢或記錄的罰款100元。
4、認真做好試塊登記、保養(yǎng)工作,及時運送試壓,不得任意涂改數據,發(fā)現違反的罰款200元。
5、認真按規(guī)定要求制作混凝土試塊,如發(fā)現未按規(guī)定制作試塊,或有多余、空白試塊的,每組罰款1000元。
6、任意一組試塊低于規(guī)范規(guī)定最低值要求的,每發(fā)現一組罰款1000元。
7、凡混凝土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200%以上的,每組罰款500元。
8、梁、柱上蜂窩面積大于500cm2,基礎、墻、板上蜂窩面積大于1500 cm2的,每處罰款100元。
9、梁、柱孔洞面積大于40 cm2,基礎、墻、板上孔洞面積大于100 cm2的,每處罰款200元。
10、梁、柱主筋露筋長度大于10cm的,每處罰款100元。
11、梁、柱、樓梯縫夾渣層長度超過20 cm,深度超過保護層的每處罰款100元。
12、梁、柱炸模的面積大于50 cm2,厚度大于3.5cm,基礎、墻、板炸模的面積大于100 cm2,厚度大于4 cm的,每處罰款100元。
13、墻、柱垂直度每層超過15mm或全高超過30mm的,必須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14、梁、柱、墻壁斷面尺寸大于15mm或小于10mm的,每處罰款500元。
15、梁、柱鋼筋偏位,造成保護層厚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16、砼施工縫未按規(guī)范或設計要求留置的,每處罰款500元。
17、使用直徑不符合要求或嚴重腐蝕、生銹鋼材的,每批次罰款500元。
18、鋼材焊接接頭軸線偏位,彎折角、搭接長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
19、箍筋彎鉤小于135度,彎鉤平直度小于10d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
20、鋼筋箍筋按規(guī)定或設計要求應加密部位而未加密的,每處罰款100至300元。
21、鋼筋錨固長度不夠的,每處罰款100至300元。
22、鋼筋未按要求設置保護層墊塊的罰款200至500元。
23、同一區(qū)段內接頭未按規(guī)定和設計要求錯開的,每一批次罰款200元。
24、衛(wèi)生間四周無翻邊的罰款200至500元。
25、現澆砼屋面沿溝落水頭子未預埋的罰款200至500元。
26、預埋件位置不正確或漏埋造成后鑿現象的罰款200至500元。
27、在砼子分部實體質量檢查中存在不合格檢驗批的,每一批次罰款2000至5000元。
(二)砌體工程
1、砌筑砂漿攪拌時不按規(guī)定掛牌的罰款500元。
2、凡不按規(guī)定制作砂漿試塊,多做或漏做的,或采用有底試模制作試塊的,每發(fā)現一組罰款1000元。
3、任意一組試塊強度小于設計強度75%的,每組罰款1000元。
4、砂漿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200%以上的,每組罰款500元。
5、砌體砂漿飽滿度抽查達不到80%的,每組罰款500元。
6、砌體轉角處斷開且不留斜槎,又不按規(guī)定設置拉結筋的,每處罰款200至500元。
7、水平灰縫平直度偏差大于12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8、砌體水平灰縫厚度偏差(1皮磚)大于12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9、砌體垂直度偏差大于8mm的(用2m直尺檢查),每處罰款100元;大于15mm的,每處罰款200元。
10、砌體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2 mm的,每處罰款100至200元。
11、砌筑時發(fā)現干磚上墻的,每一批次罰款200元。
12、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guī)定留置馬牙槎或未設置拉結筋的,每一批次罰款200至500元。
13、磚墻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0mm未設置過梁的,每根罰款100元;擱置長度不足的,每批罰款500元。
14、陽臺隔墻和扶手與墻體之間的連接部位未按規(guī)定采取可靠拉接措施的,每處罰款200元。
15、磚砌體內管槽未用切割機切割而直接鑿槽的,每處罰款100元。
16、砌體同縫五皮磚以上的,每次罰款100元。
17、在砌體子分部工程實測實量檢查中存在不合格檢驗批的,每一批次罰款2000至5000元。
(三)樓地面工程
1、地坪嚴重起殼、起裂、起砂面積大于200cm2的,每一批次罰款200至500元。
2、凡有排除積水要求的房間、陽臺、四周墻面及地面,滲漏或倒泛水的,每一批次罰款100至300元;嚴重者應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3、在同一樓層內踢腳板凸出墻面、厚度不均勻,比規(guī)定出墻厚度(水泥踢腳線6至8 mm),板塊8至10 mm)超過5 mm的,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50 cm的,罰款100至300元;嚴重者應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4、在一個梯段內整體樓梯踏步相鄰兩步寬度和高差超過20mm,板塊樓梯相鄰兩步高差超過15 mm的罰款200至500元。
5、水磨石地坪四邊和陰角處發(fā)現有明顯接槎痕跡或高低不平現象的罰款200至500元。
6、大開間樓地面面層施工未按規(guī)范規(guī)定或設計要求做分隔處理的罰款200至500元。
7、管子四周未按要求設置錐體的罰款200至500元。
8、在完工的樓地面上拌和或傾倒砂漿的罰款200至500元。
(四)門窗工程
1、門窗樘子未按設計要求的水平標高或平面位置安裝,偏差大于50 mm的,每樘罰款100元。
2、木磚、木門窗樘子防腐處理、固定木門窗樘的木磚不符合設計要求的罰款200至500元。
3、固定鋼門窗樘的組合鐵件和鐵腳未按設計和規(guī)范規(guī)定設置的罰款200至500元。
4、木門窗扇安裝縫過大造成透亮的罰款200至500元。
5、安裝木門窗木螺絲用榔頭打入全部深度或安裝鋼門窗將鐵腳敲彎的,每處罰款100元。
6、鋁合金、塑鋼門窗固定件未按規(guī)定固定的罰款200至500元。
7、鋁合金、塑鋼門窗開啟不靈活,拉手、扶手、鎖具等安裝不牢固的罰款200至500元。
8、鋁合金、塑鋼門窗邊框滲水的罰款500元。
9、門窗嚴重污染或發(fā)現有氧化、刮磨痕跡等問題的罰款100至500元。
(五)裝飾工程
1、內粉刷墻面、柱面、墻裙等粉刷起殼、裂縫,面積超過400 cm2的罰款200至500元。
2、平頂粉刷起殼造成脫落的罰款200至500元。
3、管道后墻面未粉刷或嚴重凹凸不平的,每處罰款200元。
4、門窗洞口及墻面轉角處未做護角或不按規(guī)范規(guī)定粉護角的罰款500元。
5、外墻的窗臺、雨蓬、陽臺、腰線等凸出墻面處未做滴水線(槽)的罰款100至300元;女兒墻壓項坡向朝外墻面的罰款500元。
6、墻面刷漿(噴漿)油漆嚴重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等,面積超過1000 cm2的,每處罰款200元。
7、外墻面磚、室內瓷磚、地磚起殼空鼓面積累計超過1 m2,或超過10處以上的罰款500元。
8、外墻開裂或滲水或外墻涂料存在明顯色差的罰款200至500元。
9、樓梯底板下未做滴水線的罰款200至500元。
10、外窗盤(臺)未做凹槽的,每處罰款100元;外窗盤(臺)高于窗框的,每處罰款100元。
(六)屋面工程
1、屋面滲漏的,不論范圍大小,每處罰款500元。
2、屋面和檐溝流水坡向不正確造成積水深度超過5mm的罰款200至500元。
3、剛性層面分倉縫脊相鄰高低差大于20mm的罰款100至300元。
4、剛性屋面面層與女兒墻、煙囪、水箱、管道等交接處未按規(guī)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的罰款500元。
5、相鄰隔熱板高差超過8mm的罰款100至300元。
6、剛性防水層與墻面連接處未按規(guī)定脫開,未用柔軟材料填縫的罰款200至500元。
7、未按要求設置排氣孔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第二十一條 幕墻及鋼結構工程
1.幕墻、鋼結構預埋件尺寸不一,安裝位置欠準確,偏差超出規(guī)范控制要求允許偏差外50%的;預埋有困難時,未經協(xié)商擅自將錨筋割除的;罰款800元。
2.幕墻框架安裝時,水平度、垂直度、對角線差和直線度超出規(guī)范控制要求允許偏差外50%的;罰款200元。
3.立柱與連接件之間等未設置絕緣墊片或采取其它防腐蝕措施;玻璃幕墻的主柱與橫梁接觸處,未按要求設置具有壓縮性的軟質橡膠墊片的;罰款500元。
4.雨季強行露天施工耐候密封膠,對密封膠施工條件不重視的。耐候硅酮密封膠施工不密實,封堵不嚴或長寬比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罰款500元。
5.連接固定橫梁的連接件、規(guī)格、品種、數量不符合設計要求,連接件安裝不牢固、有松動的,與龍骨焊接時焊縫不飽滿、出現咬肉、夾渣的;罰款500元。
6.使用過期的結構硅酮和耐候硅酮密封膠;且膠未完全固化時挪動構件的;罰款1000元。
7.未按建筑防雷設計規(guī)范進行防雷接地施工的;罰款500元。
8.鋼結構施工過程中焊條使用錯誤的;焊材未按要求妥善保管的;罰款200元。
9.高強螺栓未按規(guī)范要求施擰的;螺栓擰緊后的扭矩值不符合規(guī)定的;外露絲扣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0元。
10.應該進行預拼裝而未進行拼裝的;罰款1000元。
11.焊接環(huán)境、坡口角度、焊接工藝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0元。
12.焊接前,焊縫處未清理干凈;焊劑、焊絲、焊條與母材不相匹配的;罰款500元。
13.孔徑或孔距有偏差時,擅自使用氣焊或電焊擴充,重新制孔的;罰款1000元。
14.現場焊接存在有:焊瘤、夾渣、氣孔、沒焊透、咬邊、錯邊、焊縫尺寸偏差大、不用引弧板、焊接變形不矯正、飛濺物清理不凈等情況的;罰款500元。
15.鋼構件吊裝前未通知驗收,高強度螺栓連接面處理達不到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罰款1000元。
16.襯墊板規(guī)格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時弧頭弧尾不加引熄弧板的;罰款600元。
17.發(fā)現安裝尺寸有偏差,私自改變連接位置或尺寸進行安裝的;罰款1000元。
18.鋼結構的防腐未經過底漆、過渡層、中間層及面層等四道程序的罰款;800元。
19.防火涂料施工工藝、涂飾順序、方法、厚度、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0
20.鋼結構涂裝配料時,任意摻合催干劑、稀釋劑的;罰款800元。
21.鋼結構和幕墻單位對本身安裝完畢后的產品未進行有效的保護的;罰款500元。
第二十二條 安裝工程
(一)暖衛(wèi)工程
1、經查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經設計同意而任意更改管材、管徑及管件的罰款2000元。
2、未經設計及業(yè)主同意而私自改變管道走向的,一旦發(fā)現罰款1000元。
3、給排水管道吊支架未按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企業(yè)技術標準》要求設置的罰款500元。
4、鍍鋅鋼管采用焊接的,每處罰款200元。
5、塑料排水管未按設計要求及位置裝設伸縮節(jié),橫管間距大于4m的罰款500元。
6、給排水立管垂直度,碳素鋼管,lipvc管每米長度偏差大于4mm的,每根罰款100元;消火栓安裝高度超過規(guī)范要求的罰款200元。
7、給排水,空調冷凝水管道的坡度應按設計要求施工,如發(fā)現未按此要求安裝的,發(fā)現一處罰款100元;發(fā)現倒返水的罰款500元。
8、地漏安裝高于排水表面(按設計或規(guī)范要求找坡)10mm以上或低于排水表面20mm以上的,每處罰款100元。
9、地下室、水箱、屋面未設置剛性防水套管的,每處(個)罰款200元。
(二)電氣工程
1、管子進入箱子,盒內金屬電線管不套絲,未用鎖緊螺母,pvc穿線管不帶杯梳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2、電線管、焊管嚴禁對口焊接連接,鍍鋅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金屬導管采用套管焊接連接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3、用氣焊、電焊在金屬盒子,箱上開孔的,每處罰款200元。
4、管道和管線經過建筑物伸縮縫,沉降縫處未有補償裝置的,每處罰款500元。
5、焊接圓鋼接地跨接線時,應在圓鋼兩側施焊,如采用電焊焊接束節(jié)來代替接地跨接線的罰款200至500元。
6、bvr多股接地軟線進入插座盒或箱內未經搪錫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2000元。
7、單相兩孔插座、單相三孔插座及三相四孔插座、相線、pe線、pen線接錯位置的,每處罰款100元。
8、埋入墻內的電線管,未按規(guī)范深度埋設,或突出墻面的,每處罰款100元。
9、埋設管子在輕質墻體上任意開鑿橫槽的罰款1000元。
10、吊頂內電線管敷設不按規(guī)范施工,隨意固定在土建輕鋼龍骨上的罰款200至500元;嚴重者返工重做并罰款1000元。
11、屋面有避雷裝置且有金屬管道,金屬欄桿和設備,一定要與避雷裝置可靠焊接,并且要有明顯焊接點(標志),未按規(guī)定施工的罰款1000元。
(三)資料
1、資料應與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并且要分類整理歸檔,未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成冊的罰款500元;在大檢查中發(fā)現資料未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成冊的罰款1000元。
2、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質保單及檢測報告,每批進料都應送材料檢驗報告給監(jiān)理簽字,然后方能使用,違反程序的,每一批次罰款1000元。
第二十三條 技術資料管理
1、技術資料必須完整、準確、系統(tǒng),必須及時分類整理,發(fā)現未作匯總、整理、歸檔的罰款1000元。
2、發(fā)現質量記錄弄虛作假的罰款5000元。
3、無圖紙會審記錄的罰款500元。
4、工程測量定位記錄無定位依據或未能及時簽字蓋章的罰款100元。
5、樁基資料在時間超過樁基工程完工后30天內未能及時收集、匯總和整理,或質量保證資料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罰款500至1000元。
6、驗槽記錄中各方責任主體簽字等手續(xù)不齊全的罰款200至500元。
7、施工材料、預制構件無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的,每一批次罰款500元;按規(guī)定應送樣試驗的材料未經試驗用于工程(包括先使用后復試)的,每一批次罰款1000元;對不合格材料構件未作退場處理的,每一批次罰款1000元。
8、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基礎和主體結構鋼筋工程、鋼結構工程、防水工程、裝飾工程等),每缺一項罰款100元;對未經隱蔽工程驗收、復核,或驗收中存在問題未經整改認可的驗收批、分項工程而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必須補驗并罰款200至1000元;監(jiān)理單位未能及時簽字蓋章且不能提供監(jiān)理簽收記錄的罰款1000元。
9、施工記錄(砼施工記錄、結構吊裝記錄、現場施工預應力記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記錄等)不齊全的,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10、沉降觀測記錄未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測量的罰款100元;弄虛作假的罰款1000元。
11、無中間結構驗收記錄的罰款1000元;驗收記錄中各責任主體簽字等手續(xù)不齊全的罰款500元。
12、施工現場未設立養(yǎng)護室的罰款1000元;養(yǎng)護室未按規(guī)定設置的罰款200元。
13、項目部未配備游標卡尺、鋼卷尺、百格網、坍落度筒、靠尺、塞尺、陰陽角尺和焊接檢測設備的,每缺一件罰款100元;缺水準儀、臺秤的,每缺一件罰款500元;以上設備未經有資質單位檢測的罰款100至500元。
14、項目部管理組成人員未經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或區(qū)域公司審批的,罰款1000元;項目部組建完成后,出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不到位的,每人罰款1000元,限期不到崗的再次予以處罰;檢查中發(fā)現以上人員崗位證書或職稱證書弄虛作假的,每人罰款1000元。
15、項目部在未辦理施工許可證、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的情況下擅自開工的罰款5000元:未辦理開工報告擅自開工的罰款2000元。
16、工程未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用投標時技術方案代替的罰款5000元。
17、工程必須按規(guī)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未編制的,每項罰款2000元。
18、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未經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審批的,每項罰款1000元。
19、現場施工未按專項方案實施的罰款500至1000元。
20、項目部現行相關驗收標準、施工規(guī)范、規(guī)程不齊全的罰款100至500元。
21、技術交底記錄出現缺項的,每缺少一項罰款100元。
第二節(jié)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條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1、各區(qū)域公司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未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不少于2名)罰款1至2萬元。
2、建筑面積在1萬m2及以下的工程,未按規(guī)定配備1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罰款1萬元。
3、建筑面積在1至5萬m2的工程,未按規(guī)定配備2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罰款1至2萬元。
4、建筑面積在5萬m2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備3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成立安全管理組并設置安全管理主管,未按規(guī)定設置的,每缺一名罰款1至2萬元。
第二十五條 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
1、直屬項目部開工10天內未與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而擅自施工的罰款1000元。
2、區(qū)域公司與項目部未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的,對區(qū)域公司有關責任人罰款1000元。 .
3、項目部未與各班組簽訂《質量安全生產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的,每缺一個班組,對項目部罰款500元。
4、項目部各班組未與每個職工簽訂各類責任書的,每缺一個罰款50元。
第二十六條 安全技術資料臺帳
l、安全技術資料臺帳內容不全面或者未建立臺賬的罰款500至2000元。
2、應編制的安全專項方案未編制的,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3、按規(guī)定要求須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未經論證的罰款1000元。
4、項目開工前安全專項方案未經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審批的罰款1000元。
5、未對新進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的項目部,予以1萬元的罰款。三級安全教育或安全技術交底不全的,每缺一人罰款100元(累計不超過1萬元)。
6、未通過各地安監(jiān)部門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而擅自開工的罰款2000元。
7、未與每個工人簽訂勞務用工合同的,每缺一人罰款100元。
8、未對本工程的環(huán)境因素、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的罰款1000元;進行了識別、評價但未做好管理方案的罰款500元。
9、對檢查的整改回執(zhí)未作回復的項目部罰款1000元。
第二十七條 腳手架工程
1、二層結構以下(包括架空層),無外腳手架施工的,建筑面積5000 m2以內的罰款5000元;5000 m2以上的罰款1萬元。三層樓面以上無外腳手架施工的,5000 m2以下的罰款1.5萬元;5000至3萬m2的罰款2萬元;3萬m2以上的罰款3至5萬元。
2、懸挑腳手架腳手片必須層層滿鋪,每缺一排架罰款2000至5000元。
3、落地式外腳手架主體施工時,底排必須滿鋪,操作層必須滿鋪三排,中間可隔排鋪設,每缺一排罰款1000至2000元;進入裝飾階段必須層層滿鋪,每缺一排罰款1000至2000元。
4、外腳手架底排及頂排必須設置內封閉,中間每隔三步設置一道內封閉,每缺一道內封閉罰款1000至2000元。
5、腳手架安全網局部缺少或封閉不嚴密的罰款200至1000元;嚴重缺少或未張掛安全網的罰款5000至1萬元。
6、腳手架未按規(guī)定設置拉結點的,每缺一道罰款100元。
7、腳手架未進行驗收而先行使用的罰款1000元。
8、腳手架剪刀撐未連續(xù)設置的罰款1000元。
9、搭設拆除腳手架未系安全帶的,每人次予以罰款200元。
10、腳手架搭設與專項方案不符的罰款2000至3000元。
11、落地式外腳手架底部未作硬化處理的罰款1000至2000元。
第二十八條 “三寶、“四口、臨邊防護
1、進入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罰款100元;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的罰款500元。
2、進行登高架設作業(yè)未系好安全帶的,每人罰款200元。
3、未使用合格安全網的罰款1.5元/m2 (按外腳手架面積計算)。
4、樓梯未設置1.2 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的,每缺一處罰款100元。樓層臨邊防護未及時設置的,每層罰款1000至2000元。
5、電梯井口未設置1.5 m高防護柵門,其中底部18cm未設置踢腳板的,每缺一處罰款100元。
6、電梯井內自二層樓面起不超過二層(不大于10 m)未設置一道安全網或隔離層的,每缺一道罰款100元。
7、1.5 m2以內的預留洞口、坑井未用固定蓋板防護,每處罰款100元。1.5 m2以上的洞口,四周未設18cm高踢腳桿和0.6 m、1.2 m兩道水平桿的,每缺一個洞口罰款200元。
8、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升降機進口處未按規(guī)定搭設防護棚的,每缺一處罰款500元。防護棚搭設不規(guī)范的罰款100至300元。
9、砂漿機、攪拌機、鋼筋加工場地和木工加工場地等未按規(guī)定搭設防護棚的,每缺一處罰款50至1000元。
10、進出通道口未掛設安全通道牌的,每缺一塊罰款100元。
11、陽臺臨邊未設置1.2 m和0.6 m兩道水平桿的,每缺一處罰款200元。
第二十九條 臨時施工用電
1、在臨近高壓線旁的腳手架必須有規(guī)定距離,未達到規(guī)定距離時必須有嚴密的防護措施,無防護措施或防護不嚴密的罰款1000至2000元。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tǒng)未采用三相五線制的罰款5000元。
3、總配電箱、分箱、開關箱進出線混亂,電線破損或鉤掛接線的罰款500元。
4、電線從配電箱側向或上面引進的,每發(fā)現一處罰款100元;配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的,每處罰款200元;其它金屬絲代替電熔絲的,每根罰款200元。
5、臨時用電系統(tǒng)未做到“三級配電、三級保護”的罰款1000元。
6、未執(zhí)行“一機、一閘、一保護、一箱”的罰款1000元。
7、動力配電箱和照明配電箱混用的罰款500元。
8、配電箱內無線路圖,無維修表,無責任人,無用途標識的,每項罰款100元;配電箱搭設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元。
9、保護零線未接至每一臺用電設備金屬外殼(包括配電箱)的,每缺一處罰款200元。
10、與電氣設備相連的保護零線使用截面小于2.5mm絕緣多股銅線的罰款200元。
1 l、保護零線與電氣設備連接未采用銅鼻子可靠連接的,每發(fā)現一處罰款50元。
12、分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50ma,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均應小于0.1s,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罰款200元。
13、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未作保護接零的罰款200元;未使用三芯橡皮護套電纜,而使用花線和護套線等的罰款500元;導線隨地拖拉或纏繞在腳手架等設施構架上的罰款200元。
14、架空線路未設在專用電桿上,而架設在樹木、腳手架等處的,每發(fā)現一處罰款500元。
15、架空線路未裝設橫擔、絕緣子并未采用絕緣導線的,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16、設備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未加設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的罰款200元。
17、配電室內配電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寬度不小于1.5m,前面及兩側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電室的高度不小于3m。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罰款500至1000元。
18、總配電室無維修制度、無禁令標志牌、停送電無專人負責的罰款200至500元。
19、總配電室內未配備絕緣滅火器材的罰款500元。
第三十條 施工機具
(一)物料提升機
1、未使用建設主管部門鑒定或認可的定型產品,而使用自制物料提升機的罰款1000元。
2、物料提升機未懸掛驗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標志的罰款100元。
3、物料提升機必須要有斷繩保護裝置、安全??垦b置、上極限限位裝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機還必須有下極限限位裝置、緩沖器和超載限制器,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罰款200元。
4、采用纜風繩固定架體的,纜風繩必須采用直徑大于9.3mm的圓股鋼絲繩,提升機架體高度在20m以下時設一組(四根),20至30m設二組,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罰款500元。
5、纜風繩應在架體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置,與地面夾角在45度至60度之間,地錨應采用不少于2根鋼管(直徑48至53)并排設置,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罰款100元。
6、纜風繩有接頭的,每根罰款200元。
7、高架提升機無連墻桿或連墻桿設置不規(guī)范的罰款500至1000元。
8、提升鋼絲繩有毛刺、斷股、變形、缺油、銹蝕等現象或不符合國家標準,無合格證的罰款500元。
9、卸料平臺兩側無防護欄桿、無防護門的,每缺一處罰款200元。
10、工作人員違章乘坐吊籠上下的,每人每次予以罰款500元,并對開機人員罰款200元。
11、物料提升機應安裝避雷裝置,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提升機立桿作引下線,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罰款500元。
12、卸料平臺與外腳手架連接在一起的罰款500元。
(二)外用電梯(人貨兩用梯)
1、吊籠未設斷繩保護裝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裝置的,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2、吊籠門無電氣或機械式連鎖裝置的罰款200元。
3、卸料平臺兩側無防護欄桿、無防護門的,每缺一處罰款200元。
4、電梯司機無證上崗的罰款500元。
5、未設置起重量限制器的罰款100元。
6、安裝拆卸隊伍未具備相應專業(yè)資格的罰款1000元。
7、電梯安裝拆卸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罰款1000元。
8、電梯安裝完畢后無項目部、區(qū)域公司、安裝單位驗收簽字,而擅自使用的罰款1000元。未經當地勞動部門(行業(yè)主管部門)驗收后投入使用的,罰款3000至6000元。
9、外用電梯應安裝避雷裝置,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提升機立桿作引下線,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罰款500元。
10、安裝、拆卸前,甲、乙雙方未單獨簽訂安全合同的,罰款5000至1萬元。
11、使用后無例保記錄、防墜落試驗等其它違章違規(guī)行為的,罰款200至500元。
(三)塔吊
l、未設置吊裝區(qū)域的罰款300元。
2、安裝拆卸隊伍未具備相應專業(yè)資格的罰款1000元。
3、塔吊指揮、司機無證上崗的罰款500元。
4、塔吊指揮工作時未使用旗語或對講機的罰款500元。
5、塔吊安裝完畢后無項目部、區(qū)域公司、安裝單位驗收簽字,而擅自使用的罰款1000元。未經當地勞動部門(行業(yè)主管部門)驗收后投入使用的,罰款3000至6000元。
6、塔吊應安裝避雷裝置,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立桿作引下線,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罰款500元。
7、塔吊卸平臺嚴禁使用鋼管搭設,違反規(guī)定的罰款1000元。
8、安裝、拆卸前,甲、乙雙方未單獨簽訂安全合同的,罰款5000至1萬元。
9、使用后無例保記錄、起吊試驗等其它違章違規(guī)行為的,罰款200至500元。
(四)平刨機
1、平刨防護裝置未設防護罩,刨刀未設護手裝置的,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2、平刨金屬外殼未接零保護的罰款200元。
3、使用平刨、圓盤鋸合用的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械的罰款500元。
(五)圓盤鋸
l、鋸片未設防護罩,上方未設防護擋板,傳動部位未設防護罩的,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2、圓盤鋸金屬外殼未接零保護的罰款200元。
(六)鋼筋機械
1、鋼筋機械未做好保護接零的罰款200元。
2、鋼筋冷拉作業(yè)區(qū)和對焊作業(yè)無防護措施的罰款200元。
3、鋼筋機械的傳動部位未裝設防護罩的罰款200元。
(七)電焊機
1、電焊機未做好保護接零的罰款200元。
2、未使用電動開關的罰款100元。
3、焊把線未使用橡皮電纜的罰款200元。
4、電焊機無防雨措施的罰款100元。
(八)攪拌機
1、攪拌機未做好保護接零的罰款200元。
2、操作手柄未設保險裝置的罰款200元。
3、料斗保險鉤缺少或已損壞的罰款200元。
(九)氣瓶
1、各氣瓶間距應大于5m,距明火應大于10m,違反以上規(guī)定,而且無隔離措施的罰款200元。
2、氣瓶使用和存放時平放的罰款100元。
3、各種氣瓶應設置危險品倉庫分別存放,不得在強烈的陽光下曝曬,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罰款1000元。
4、氣瓶未裝防震圈和安全防護帽的罰款200元。
第三十一條 文明施工
1、對未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影響周圍居民,引起居民投訴或被新聞曝光通報批評的罰款5000元。
2、臨街建筑進出口大門口往里延伸15 m以內(包括材料運輸大門),地面必須硬化,如不按此規(guī)定的,除責令其地面硬化外,罰款2000元。
3、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及生活區(qū)主干道路未進行硬地坪施工的罰款1000元;場內積水現象嚴重的罰款500元。
4、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得隨意外排,不按規(guī)定排放污水而被有關部門批評的罰款1000元;大門口未設洗車臺的罰款500元。
5、生產、生活、辦公、娛樂設施不全的,除責令項目部增設外,視情罰款200至1000元;用鋼管、毛竹及竹片等搭成簡易工棚作宿舍的,除責令返工外,罰款5000元。
6、衛(wèi)生管理未分區(qū)包干的,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時清運的罰款200元。
7、食堂衛(wèi)生(灶臺、炊具、工作服等)不清潔的罰款100元;炊事員無健康證的,每人罰款200元;食堂無衛(wèi)生許可證的罰款1000元;食堂無管理制度的罰款200元;現場未設茶水間(亭)的罰款500元。 。
8、廁所、浴室不衛(wèi)生,不潔凈的罰款100至200元;無衛(wèi)生保潔制度的罰款200元;未落實保潔責任人的罰款100元。
9、宿舍不清潔的視情罰款200至300元;宿舍未建立管理制度的罰款100元;宿舍發(fā)現煤氣灶具的,每只罰款100元。
10、未建立門衛(wèi)的罰款200元;門衛(wèi)制度不齊全,執(zhí)行不嚴的罰款100元。
11、工地未實行佩卡上班制度的罰款500元;發(fā)現不佩卡的,每人每次罰款5元。
12、未設保健箱、急救器械,急救人員未經過培訓的等,每項罰款100元。
13、未及時整理文明施工管理臺帳的罰款200至500元。
14、職工在禁煙區(qū)內吸煙的,每發(fā)現一人次罰款20元;隨地大、小便的罰款20至100元;高層建筑未設置小便處的罰款500元。
15、現場焚燒有毒物質的罰款200元。
16、在建建筑物內住人的罰款2000至5000元。
17、廚房與廁所距離小于20 m的罰款200元。
18、施工現場未按規(guī)定配備足夠數量滅火器的,每缺一只罰款100元。
19、高層建筑未設置隔層消防水泵的罰款2000元。
20、對未建立區(qū)域公司至項目部至班組及責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消防制度不健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器材不按規(guī)定配備的區(qū)域公司予以批評和警告。對發(fā)生火災事故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項目部 處以5000至l萬元罰款,并對區(qū)公司追究管理責任,處以1000元罰
款。
第三節(jié) cis公司形象
第三十二條、總則
1.進入工地現場,首先要塑造企業(yè)的品牌形象,實施 ci 形象工程。
2.凡是工程規(guī)模在 500 萬以上的工程, 都要實施 ci 形象規(guī)范的管理。
3. 施工產值 500 萬元以上(含 500 萬)施工現場大門,必須參照公司ci 形象設計,制定統(tǒng)一格式。
4 .未實施 ci 形象工程的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不予審查和審批;
5 .未實施 ci 形象工程的項目,可暫停辦理公司相關業(yè)務及評先進單位。
第三十三條 罰款細則
1.施工現場大門未按公司規(guī)定施工處罰1000元。大門未設置企業(yè)標志的罰款300元。二側未設置八牌二圖和工程簡介處罰500元/項。
2.辦公室、食堂、廁所、倉庫等門口未設置標識牌處罰100元。
3.會議室、辦公室、民工學校等未設置相應標識牌、相關制度牌的處罰200元/項。
4.現場材料堆放、設備未按施工平面圖堆放整齊的,每處罰款300元;未設標識牌的,每處罰款50元。
5.施工現場未設置安全警示牌處罰200元。
6.施工現場未設置安全標語、安全標志布的罰款500至2000元。
7.鋼筋、木工加工棚、二級配電箱防護棚未按公司規(guī)定設置處罰500元/項。
8.項目部辦公區(qū)未設置環(huán)境綠化處罰1000元。施工現場未設置綠化布置的罰款500元。
9.圍墻施工不按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統(tǒng)一格式設置的罰款1000元;沿街路段(圍墻頂)不設彩燈的罰款200元;圍墻高度不符要求的,除責令其加高外,罰款500元。
10.在建工程臨街建筑各立面未懸掛宣傳企業(yè)形象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橫幅的處罰500元。
11.臨街圍墻應設置文化欄,畫面清晰,字體工整,充分體現企業(yè)文化形象,未設置處罰500元/項。
12、所有工地均應設置公司ci形象設計規(guī)定的相關圖、牌、欄,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技術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根據浙江元力建設有限公司質量安全檢查所列單位的獎罰款,由財務會計部在當月直接劃撥。
第18篇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構建精細化管理的新常態(tài),針對安全文明施工現提出以下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庫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續(xù)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考核、獎懲的依據。
第二條 建設單位安全生產部門負責施工安全文明工作的檢查、考核,提出獎懲意見,工程建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照本辦法決定安全文明措施費獎罰。
第二章 安全檢查
第三條 安全檢查可根據實際分為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等方式進行。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生活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納入檢查范圍。
第四條 在日常工作中,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專職安監(jiān)人員進行旬日的現場安全巡視檢查,并做好安全巡視記錄備查。
第五條 每月由安委會辦公室組織一次專項安全檢查(一次可以和安全大檢查合并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組織,監(jiān)理工程師、各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參加,安委會辦公室做檢查記錄,進行考核,形成通報,下發(fā)各施工單位整改落實。
第六條 每季度安委會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安全大檢查由安委會主任(或委托主管副主任)組織。全休安委會成員、各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及分管安全副經理和安全部門負責人參加,安委會辦公室做好檢查記錄,進行考核,形成通報,下發(fā)各施工單位整改落實,
第七條 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隱患應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送被檢單位領導簽收,限期整改,整改結果經監(jiān)理單位驗收簽字后。報安委會辦公室(陜西彬長煤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部)復核備案。
第三章 安全考核
第八條 安委會每季度對施工單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組織一次綜合考核,安委會辦公室(或陜西彬長煤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部)每月進行一次月度考核,根據月度檢查問題及日常巡視檢查問題得出各單位的季度考核分數(水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見附件)。
施工單位季度綜合考核分數=(季度考核分致×60 % )+(月度考核平均分級×40%)。
第四章 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 水庫工程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實行專款專用,獎勵基金來源為:
1、安全文明生產罰沒收入;
2、上年度獎勵基金節(jié)余。
第十條 建設單位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比,對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休和個人進行表彰。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評比條作:
1、責任集體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把安全生產故在第一位;
2、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定,員工遵紀守法,無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無工傷、機電、交通、火災事故;
3、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安全日活動做到了“四落實”,職工安全素質有明顯提高;
4、按“三定四不推”原則認真抓好事故隱患整改,并做好有關文宇記錄;
5、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工作指令及時傳達到全體職工,并認真貫徹落實。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評比條件:
1、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熟練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模范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安全生產紀律行為;
3、積極消除事故隱患,為防止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做出了突出貢獻;
4、積級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出色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安全生產任務。
第十三條 優(yōu)秀專職安全員評比條件:
1、符合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
2、認真履行專職安全員的職責和權利;
3、在其工作范圍內未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四條 獎勵標準:
1、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獎1000-3000元;
2、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專職安全員獎500-1000元;
第十五條 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特殊貢獻,經考核屬實者,可按如下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1、在危急關頭排除險情,避免了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獎勵1000 -2000元;
2、在事故現場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生命、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獎勵500-1000元;
3、及時發(fā)現、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安全事故發(fā)生的獎勵500-1000元;
4、對糾正“三違”、完善安全設施、落實安全措施,積極開展安全活動的有功人員,獎300-500元。
第五章 處罰
第十六條 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罰款1000-5000元,未按期整改或造成事故的,加倍處罰。
1、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jiān)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2、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yè),未安排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3、同一個作業(yè)區(qū)域有幾家單位作業(yè)并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或未指定專職安全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xié)調的。
第十七條 對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繩、不按規(guī)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每人次罰款100-300元;一次超過3人次以上,罰款500-1000元;一次超過6人次罰款1000-1500元。
第十八條 對施工生產中有明顯違規(guī)行為者,安全管理人員有權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給予所在單位100-300元的罰款。同類違章違規(guī)行為屢教不改的,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對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事故隱患不積極整改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有權給予停止施工或罰款500-2000元的處理。
第十九條 未按照規(guī)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員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單位,責令停產,并罰款1000-5000元。
第二十條 承包單位使用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使用無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每人次罰款5000元;機械設備使用無證操作人員,每人次罰款200元。
第二十一條 對工程項目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施工交底,沒有向作業(yè)人員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罰款1000-5000元。
第二十二條 承包單位沒有為作業(yè)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每人次罰款300-500元。
第二十三條 對建設單位下達的安全通知、指令不及時回應,不及時報送安全資料的每次罰款500-1000元。
第二十四條 對于發(fā)生重大未遂事故單位罰款1000-5000元。同一單位在一年之內發(fā)生同一類事故或同一類未遂事故加倍處罰。
第二十五條 對隱瞞事故、拖延不報、虛報事故損失、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安全管理人員執(zhí)法的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
第二十六條 對不服從管理、隨意亂挖亂棄的單位,一經發(fā)現或查證屬實,按大車(20t以上)罰款5000元/車次;小車(小于20t)罰款2000元/車次。
第二十七條 違反民爆器材或爆破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的,經查證屬實,當即責令整改并罰款10000元/次,再次違反加倍處罰并通報批評,處罰3次以上者報當地公安機關取消其爆破作業(yè)資格。
第二十八條 水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中所列處罰。
第六章 實 施
第二十九條 事故罰款實行分級管理,同一事故不進行重復罰款(地方主管部門的罰款除外)。
第三十條 水庫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被處罰單位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按照本制度罰金由建設單位從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扣除。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水庫工程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