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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事故即時報告: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現場負責人需立即向上級匯報,不得延誤。
2. 事故詳細記錄:詳細記錄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原因及損失情況,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3. 事故調查:組織專門團隊對事故進行深入調查,查明事故真相,找出責任方。
4. 事故分析:分析事故發(fā)生的根本原因,識別管理漏洞,提出預防措施。
5. 事故通報:將事故處理結果和教訓在全公司范圍內進行通報,警示他人。
內容是什么
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制度的內容涉及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
1. 報告流程: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報告職責,規(guī)定報告途徑,如電話、郵件或內部系統。
2. 證據收集:確?,F場保護,及時收集照片、視頻等證據材料,為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3. 責任追究:根據事故調查結果,依法依規(guī)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包括警告、罰款甚至解雇。
4. 整改措施:針對事故暴露的問題,制定并執(zhí)行整改計劃,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5. 培訓教育: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確保每個員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規(guī)程。
注意事項
1. 保持透明度:事故報告必須真實、全面,不得隱瞞或篡改事實,以免影響后續(xù)處理。
2. 保護隱私:在處理事故過程中,尊重受害者的隱私權,避免泄露個人敏感信息。
3. 及時響應:對員工的報告要及時回應,給予支持和指導,體現公司對員工安全的重視。
4. 持續(xù)改進:事故報告制度應隨企業(yè)發(fā)展和法規(guī)變化適時調整,確保其有效性。
5. 安全文化:培養(yǎng)積極的安全文化,鼓勵員工主動報告安全隱患,形成全員參與的安全管理氛圍。
在實施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制度時,要兼顧公正、公平與效率,以確保企業(yè)運營的穩(wěn)定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確?!鞍踩谝?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到實處。
2、 安全事故的類別: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爆破、瓦斯、壓力容器爆炸、中毒等發(fā)生的不安全因素引起的事故。
3、 凡在施工中遇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堅持專人檢查、專人負責、人員必須到位、誰檢查,誰負責,絕不能走過場,檢查內容要有記錄、記錄要清晰,真實。
4、 凡在施工中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應按類別逐級上報,發(fā)生重大事故的,應按規(guī)定時間內立即上報,當事故發(fā)生后保護好現場,積極搶險救援,防止事故的擴大或蔓延。
5、 事故報告內容要清楚,時間、地點、單位、傷亡人數、姓名、傷亡程度、初步估計損失、初步判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以及采取的救援措施,并以書面形式上報。
6、 對事故隱瞞不報、擅自處理的,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的,對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或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將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7、 發(fā)生事故單位要積極主動協助配合調查單位組織的調查處理,按要求出具有關資料等。
8、 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第2篇 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一、為了及時了解和研究職工的傷亡事故,切實落實防范措施,當工地上一旦發(fā)生傷亡事故時需及時迅速上報。
二、根據事故嚴重性,可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等四類。
三、當工地發(fā)生輕傷事故后,由負責者或事故現場有關負責人員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等原因,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即刻上報企業(yè)主管部門領導。
四、當工地發(fā)生重傷事故后,由事故現場有關人員,項目負責人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即刻上報企業(yè)主管部門,再有企業(yè)主管部門領導迅速上報當地區(qū)級勞動局和安監(jiān)站。
五、當發(fā)生死亡或重大傷亡事故后,由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直接上報企業(yè)有關部門領導,再由部門領導在4小時內上報當地區(qū)、縣級安監(jiān)站、勞動局等單位。
六、職工負傷后在30天內死亡按死亡事故上報,職工負輕傷后在30天內轉為重傷的,按重傷事故上報。
七、工地每月1~5號將上月的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月報上報企業(yè)有關部門。
第3篇 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報告制度范本
一、為了及時了解和研究職工的傷亡事故,切實落實防范措施,當工地上一旦發(fā)生傷亡事故時需及時迅速上報。
二、根據事故嚴重性,可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等四類。
三、當工地發(fā)生輕傷事故后,由負責者或事故現場有關負責人員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等原因,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即刻上報企業(yè)主管部門領導。
四、當工地發(fā)生重傷事故后,由事故現場有關人員,項目負責人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即刻上報企業(yè)主管部門,再有企業(yè)主管部門領導迅速上報當地區(qū)級勞動局和安監(jiān)站。
五、當發(fā)生死亡或重大傷亡事故后,由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直接上報企業(yè)有關部門領導,再由部門領導在4小時內上報當地區(qū)、縣級安監(jiān)站、勞動局等單位。
六、職工負傷后在30天內死亡按死亡事故上報,職工負輕傷后在30天內轉為重傷的,按重傷事故上報。
七、工地每月1~5號將上月的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月報上報企業(yè)有關部門。
第4篇 建設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建設集團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一、為了及時了解和研究職工的傷亡事故,切實落實防范措施,當工地上一旦發(fā)生傷亡事故時需及時迅速上報。
二、根據事故嚴重性,可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傷亡事故等四類。
三、當工地發(fā)生輕傷事故后,由負責者或事故現場有關負責人員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等原因,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即刻上報企業(yè)主管部門領導。
四、當工地發(fā)生重傷事故后,由事故現場有關人員,項目負責人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即刻上報企業(yè)主管部門,再有企業(yè)主管部門領導迅速上報當地區(qū)級勞動局和安監(jiān)站。
五、當發(fā)生死亡或重大傷亡事故后,由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直接上報企業(yè)有關部門領導,再由部門領導在4小時內上報當地區(qū)、縣級安監(jiān)站、勞動局等單位。
六、職工負傷后在30天內死亡按死亡事故上報,職工負輕傷后在30天內轉為重傷的,按重傷事故上報。
七、工地每月1~5號將上月的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月報上報企業(yè)有關部門。
浙江ff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5篇 安全傷亡事故報告和統計制度
一、一般規(guī)定
1、發(fā)生安全傷亡事故后,應嚴格按照——及時報告同時搶救傷員,避免事故蔓延,保護現場—→組織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寫出調查報告—→事故的審理和結案—→填寫統計報告——的程序進行事故的處理。
2、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作為安全傷亡事故管理工作的四個基本環(huán)節(jié),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并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調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二、事故的報告
1、輕傷事故的報告
1.1 發(fā)生輕傷事故的工程項目部、生產車間應及時報告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在三天內將有關書面材料上報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勞動人事等相關部門。
1.2 分公司有關人員經過現場調查分析后,在一周內將輕傷事故檔案資料報公司工程管理處備案。
2、重傷以上事故的報告
2.1 重傷事故發(fā)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直接(也可越級)報告作業(yè)現場負責人、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分公司負責人,分公司負責人應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指揮搶救受傷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2 對于重傷事故,分公司負責人及有關部門應在當天內報告公司分管領導及工程管理處、人力資源處等相關部門;對于重大傷亡事故,分公司應立即報告公司,由公司分管領導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指揮搶救,并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
2.3 公司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立即、及時報告上級有關主管部門。
三、事故的調查
1、事故調查組的組成
1.1 對于輕傷事故,由分公司分管生產行政副職或指派其職能部門會同分公司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2 對于重傷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處會同人力資源處、總工辦、辦公室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1.3 對于重大傷亡事故,在報告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后,按規(guī)定由市級以上調查組進行調查。
2、事故調查工作的規(guī)定
2.1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
2.2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擾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
1、工程項目部及生產車間應根據識別、評價的現場重大危險源和重大環(huán)境因素,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計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準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
2、事故應急救援的一般要求
2.1 事故發(fā)生后,發(fā)生事故的工程項目部(車間)負責人應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擴大,并嚴格保護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件、痕跡和狀態(tài)均不得破壞。為了搶救傷員需要移動某些物件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記。
2.2 在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未到達現場之前,當時在事故現場的最高級別負責人應承擔起應急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在搶救傷員和進行排險工作時,一定不要招致傷害的擴大。單位負責人到場后,立即匯報。
2.3 事故單位負責人到場后,應迅速了解情況和組織安排,指揮上述報告、搶救、排險和保護等工作的進行。
2.4 搶救、排險工作必須在統一指揮下進行,并必須嚴格按照“先保險后搶救排險”的原則進行,以確保搶救、排險人員的安全。
3、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事故發(fā)生單位負責落實。發(fā)生安全傷亡事故的單位,要及時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原因,吸取教訓,并將整改落實情況按要求上報事故調查單位。
4、責任事故處理意見參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評價和考核獎懲制度》(wq—04)執(zhí)行。
5、作為勞保福利范疇的傷亡事故善后處理,按照公司人力資源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事故的統計報告
1、工程項目部(車間)每月填寫環(huán)境和安全生管理月報表(drq-03-01),一式兩份,一份報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2、發(fā)生事故的工程項目部(車間)須填寫“安全傷亡事故登記表”(srq-04-03)一式三份,由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整理、匯總并蓋章認可后,其中一份報公司工程管理處備案。
3、對于重傷以上事故,公司工程管理處、人力資源處應將有關傷亡事故檔案資料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市有關主管部門。
4、安全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和經濟損失確定辦法按照國家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安全傷亡事故指標參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評價和考核獎懲制度》(wq—04)及各相關單位、部門簽訂的安全環(huán)境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獎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