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系如何搭建
我們xx公司始終重視制度建設,防火巡查檢查制度作為其中一環(huán),旨在確保公司安全無虞。制度的搭建首先要明確目標,即預防火災風險,保護人員安全,維護公司財產。步驟如下:
1. 制定巡查范圍:覆蓋所有辦公區(qū)域、倉庫、設備房等易燃易爆場所。
2. 設定巡查頻率:根據(jù)風險等級,設定每日、每周或每月的巡查計劃。
3. 明確巡查內容:包括消防設施完好性、疏散通道暢通、用電安全等。
4. 分配責任:指定專人負責巡查,確保執(zhí)行力度。
體系框架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應包含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制度目的:闡述防火巡查的重要性,明確預防為主的方針。
2. 責任分工: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的職責。
3. 巡查標準:詳細列出巡查項目及合格標準。
4. 巡查流程:規(guī)定巡查操作步驟,包括記錄、報告異常情況的程序。
5. 培訓與演練: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
重要性和意義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不僅是法規(guī)要求,更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基石。它能:
1. 提升防火意識:通過日常巡查,員工能時刻保持警惕。
2. 及時發(fā)現(xiàn)隱患:早期發(fā)現(xiàn)潛在的火災風險,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 保障業(yè)務連續(xù)性:減少火災風險,保障公司運營不受影響。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應遵循清晰、簡潔的原則,采用以下格式:
1. 標題:明確指出是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2. 引言:簡述制度背景和目的。
3. 正文:詳細闡述制度內容,采用條款形式列出。
4. 附錄:如有必要,可附加圖表、流程圖等輔助說明。
5. 修訂記錄:記錄每次修改的時間、原因和責任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每位員工都需理解和遵守,共同構建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讓我們攜手,將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到日常,共創(chuàng)安全的xx公司。
xx公司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范文
第1篇 __公司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依據(jù)《消防法》和《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在管內不僅適用于貨場內裝卸作業(yè)場所、車間、建筑物,而且適用于管內房屋、場地出租等情況。
二、防火巡查
第三條 防火巡查的內容:用火、用電和禁止煙火的作業(yè)場所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的在崗情況;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第四條 防火巡查的部位:貨場內、倉庫內裝卸車作業(yè)場所;維修、充電、鍋爐車間廠房;辦公樓、間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庫、勞保用品庫、機動車輛庫、燃油存放點;管內出租房屋、場地。
第五條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及時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或及時組織撲救。
第六條 分公司防火巡視檢查必須每日進行,配備有專職消防管理員的,由專職消防管理員進行并建立專門的巡查記錄。沒有配備專職消防管理員的,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貨場內各點的消防安全檢查由當日安全生產值班人員擔任,一并在現(xiàn)場干部管理人員巡視檢查記錄中登記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2、管內出租房屋、場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職消防管理員進行,建立專門的巡查記錄。
三、防火檢查
第七條 防火檢查的內容: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和禁止煙火的作業(yè)場所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和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它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八條 防火檢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還包括:防火巡查記錄、消防安全臺帳。
第九條 分公司防火檢查分為內部檢查和站區(qū)聯(lián)合檢查兩種,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內部防火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可與每月的定期安全、設備檢查一并進行。檢查記錄可與定期安全、設備檢查一并記錄,但屬于火災隱患的,必須向責任班組(人)下發(fā)專門的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或通報。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間,分公司必須進行專門的防火檢查并填寫專門的防火檢查記錄。
3、車站、貨運、公安、裝卸的聯(lián)合防火檢查原則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車站、貨運、公安的要求不執(zhí)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時參加就可。
4、當月所有消防安全檢查的結果均可記錄在“消防安全臺帳”內,但是要注明屬于何時、何種檢查、有何種情況(這樣可省去另建專門的防火檢查記錄本)。
第十條 公司防火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與公司其他安全設備一并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一并記錄、一并整改,記錄和整改情況復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臺帳。
四、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2篇 a公司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依據(jù)《消防法》和《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在管內不僅適用于貨場內裝卸作業(yè)場所、車間、建筑物,而且適用于管內房屋、場地出租等情況。
二、防火巡查
第三條防火巡查的內容:用火、用電和禁止煙火的作業(yè)場所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的在崗情況;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第四條防火巡查的部位:貨場內、倉庫內裝卸車作業(yè)場所;維修、充電、鍋爐車間廠房;辦公樓、間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庫、勞保用品庫、機動車輛庫、燃油存放點;管內出租房屋、場地。
第五條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及時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或及時組織撲救。
第六條分公司防火巡視檢查必須每日進行,配備有專職消防管理員的,由專職消防管理員進行并建立專門的巡查記錄。沒有配備專職消防管理員的,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貨場內各點的消防安全檢查由當日安全生產值班人員擔任,一并在現(xiàn)場干部管理人員巡視檢查記錄中登記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2、管內出租房屋、場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職消防管理員進行,建立專門的巡查記錄。
三、防火檢查
第七條防火檢查的內容: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和禁止煙火的作業(yè)場所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和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它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八條防火檢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還包括:防火巡查記錄、消防安全臺帳。
第九條分公司防火檢查分為內部檢查和站區(qū)聯(lián)合檢查兩種,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內部防火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可與每月的定期安全、設備檢查一并進行。檢查記錄可與定期安全、設備檢查一并記錄,但屬于火災隱患的,必須向責任班組(人)下發(fā)專門的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或通報。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間,分公司必須進行專門的防火檢查并填寫專門的防火檢查記錄。
3、車站、貨運、公安、裝卸的聯(lián)合防火檢查原則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車站、貨運、公安的要求不執(zhí)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時參加就可。
4、當月所有消防安全檢查的結果均可記錄在“消防安全臺帳”內,但是要注明屬于何時、何種檢查、有何種情況(這樣可省去另建專門的防火檢查記錄本)。
第十條公司防火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與公司其他安全設備一并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一并記錄、一并整改,記錄和整改情況復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臺帳。
四、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3篇 公司防火巡查檢查制度7
公司防火巡查檢查制度(七)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歸口職能部門負責內組織各部門進行。
消防安全重點車間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司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生產分廠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二、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配戴統(tǒng)一制作的證章。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責令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消防安全歸口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是否在崗;
6、營業(yè)結束或下班后,清除煙頭、發(fā)熱源等雜物情況;
7、其他需巡查的消防安全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糾正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民政部和完好、有效情況;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