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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化工廠的生產制度主要包括安全規(guī)程、操作程序、質量控制、設備維護、應急響應和環(huán)保規(guī)定等幾個核心部分。這些制度旨在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高效和環(huán)保,同時也為員工提供明確的行為指導。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化工廠在日常運營中制定的一系列規(guī)則和程序,它們規(guī)定了生產活動的運行方式,包括如何進行操作、如何處理異常情況、如何保障員工安全以及如何確保產品質量。這些制度是工廠管理的基礎,通過標準化的流程,減少錯誤,提高生產效率,保障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
重要內容
1. 安全規(guī)程:強調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防止化學物質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fā)生。
2. 操作程序:詳細規(guī)定每一步操作步驟,防止誤操作,保證生產流程的穩(wěn)定。
3. 質量控制:設立嚴格的質量檢查點,確保產品符合行業(yè)標準和客戶需求。
4. 設備維護: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防止設備故障影響生產。
5. 應急響應:制定應急預案,快速有效地應對突發(fā)事件。
6. 環(huán)保規(guī)定: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控制排放,實現綠色生產。
制度流程
1. 制度制定:由管理層根據行業(yè)法規(guī)和工廠實際情況制定,確保全面性和適用性。
2. 培訓傳達:通過培訓使員工理解和掌握制度內容,理解其重要性。
3. 執(zhí)行監(jiān)控:管理層監(jiān)督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偏差。
4. 反饋調整:收集員工反饋,定期評估制度效果,必要時進行修訂。
5. 持續(xù)改進:根據生產實踐和新法規(guī),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生產制度,以適應變化的環(huán)境和需求。
以上各項制度和流程的實施,旨在營造一個安全、高效、有序的生產環(huán)境,提升化工廠的整體運營水平。每一位員工都應理解并遵守這些制度,共同維護我們的工作場所,確保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某某化工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化工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激勵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
企業(yè)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于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定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jié)輕重經予懲罰和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獎懲及辦法
2.1獎勵的范圍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能及時消除隱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參加各級安全競賽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措、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有突出成績者;
對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在事故發(fā)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單位達到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管理者。
2.2獎勵辦法
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yōu)秀 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現金獎勵。
2.3懲罰辦法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有安全部門組織技術開發(fā)部、行政部、生產部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獎懲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
第2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劃分與獎懲制度
1、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本行業(yè)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本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預案,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實現,制定本制度。
2、本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實行“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簽訂勞務承包合同人為該施工隊安全責任人,承擔該施工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但不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
3、本項目部在簽訂勞務承包合同時應當明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費用支出的責任方,未講明安全生產費用支出責任方的,由項目部支付安全生產費用。
4、各施工隊進場施工前,必須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測試和安全技術交底,設置兼職安全員積極協(xié)助項目安全員進行安全管理,否則無權結算工程款。
5、各施工隊在工程款月計量支付時,必須有項目安全負責人的簽字,項目安全負責人拒絕簽字時,必須扣除工程款月計量支付的5%作為風險抵押金,在全部達到下列三個條件時返回:(1)施工期間沒有發(fā)生人員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級管理機構的處罰和批評;(3)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6、各施工隊必須貫徹落實國家、行業(yè)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本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預案,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書》和《安全技術交底》及其附件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若違反,項目部在施工隊第一次違反時進行口頭批評指正,第二次違反時進行口頭警告或書面通知整改,第三次違反時給予經濟處罰,對個人處罰金額為每人每次罰款50~200元,對集體處罰金額為每項每次1000~5000元,具體處罰金額按照下表標準執(zhí)行:
個人違章行為 | 每次處罰金額 | 集體違章行為 | 每項處罰金額 |
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吸煙、用火 | 200元 | 未按期整改安全隱患 或整改不到位 | 1000元 |
不戴安全帽作業(yè)、 不按規(guī)定使用勞保用品 | 50元 | 危險性作業(yè)未按要求 派人維護現場秩序 | 2000元 |
未參加安全培訓、未在 安全技術交底表上簽名 | 50元 | 未按要求設置安全防護帶、交通引導牌、安全警示牌 | 1000元 |
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 50元 | 無人維護安全防護設施 | 1000元 |
專業(yè)設備、特種設備作業(yè) 無證操作 | 100元 | 發(fā)生3人及以上集體 違章作業(yè) | 3000元 |
無電工證拆、裝、 維修電氣設備 | 100元 | 未按照項目部要求 提供安全管理資料 | 1000元 |
不服從上級領導 安全管理 | 200元 | 違章指揮 | 3000元 |
損壞安全防護、警示、 安全文明宣傳設施 | 200元 | 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項目部安全文件造成人員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 | 5000元 |
經濟處罰由項目安全負責人主持,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審核后執(zhí)行,罰款在工程款月計量支付時扣除,作為安全專項資金單獨列賬,用于項目部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罰款時應書面通知被處罰的施工隊負責人,寫明罰款原因、金額和整改要求,無須被處罰人簽字確認,但應盡可能提供圖片證據。安全隱患整改費用按照第3條的規(guī)定支出,項目部對3次處罰后仍然不積極整改安全隱患的施工隊有權清退出場而無違約責任。
施工隊違反項目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受到任何處罰均由施工隊全責負擔。
7、對于積極配合項目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施工隊,并達到:(1)施工期間沒有發(fā)生人員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級管理機構的處罰和批評;(3)安全管理資料齊全,經項目安全負責人提名,各施工隊評比,項目經理核實,項目部在工程結算時對施工隊進行獎勵,獎勵資金從安全生產獎勵基金中全額列支。
8、本制度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2023年10月6日起實施,監(jiān)督電話:......。
第3篇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制度員工安全行為激勵機制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fā)生,以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財產,為公司跨越式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生產安全事故控制:全年無死亡事故,年重大傷亡事故率小于1‰;
2、責任落實到個人,各部門、各類工種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責任制;
3、新員工、調換崗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率100%;
4、員工能自覺遵守公司安全作業(yè)規(guī)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5、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和違章作業(yè)記錄次數達標的,無發(fā)生違章操作和違章作業(yè)記錄的;
6、對外包隊人員的考核,實行公司統(tǒng)一標準,另外記錄在冊;
7、其他事項參考公司安全生產考評。
二、獎勵
1、全年無人身死亡事故,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可給予600元以上的獎勵。
2、發(fā)生重大事故, 及時采取果斷措施, 防止事故發(fā)生或事件擴大, 使礦井轉危為安或發(fā)生事故后, 為挽救員工生命和企業(yè)財產做出顯著貢獻的人員,酌情可給予800元至2000元的獎勵。
3、在推行安全、預防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yè)病, 改善勞動條件和企業(yè)安全方面有創(chuàng)新或改進技術工藝, 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成效的;糾正違章, 制止冒險作業(yè),在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個人, 經公司領導批準給予300元至500元的獎勵。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項獎勵金額, 應??顚S? 根據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或貢獻大小, 分別給予獎勵, 不得平均發(fā)放。
5、舉報私藏、私拿雷管、炸藥者,經查實,給予舉報者20000元獎勵,并保密;舉報私拿工具、電纜、鋼材及各種生產物資者,經查實,給予舉報者相關物資的20倍獎勵。
6、凡被國家、省、市等上級部門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 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7、年終總結時,集體違章作業(yè)、違章操作記錄達到“年終獎”評定標準的,給予1000元至2000元獎勵。
三、獎勵程序
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安全隊長匯總材料上報部長,經安全生產部領導小組討論,經審核后匯報公司。
2、先進部門、科室由安全生產部提出意見,交公司領導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3、對1、有關人員和班組的獎勵,有安全生產部提出,經上級審查,報公司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四、懲罰
1、乘罐籠上下井人數滿載為6人/罐,超載的,處以50元/人的罰款;
2、滋事打斗,無其他影響的,當事者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導致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并扣發(fā)當月全部工資;
3、無故脫崗者,無其他影響的,處以40元/次;引發(fā)安全事故的,扣除當月浮動工資;
4、酗酒上班者,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造成公司損失的,賠償損失;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
5、班組安全員工作失職,如查邦問頂不到位、支護不到位等,
第一次予以扣除一半當月浮動工資,再次發(fā)現全部扣除;
6、安全設施、安全警戒的使用和設置不到位,處以200元罰款;
7、設備因維護不到位、維修延遲等耽誤安全生產的,給予機修科當班人員100元至300元罰款;機電礦長負失職連帶責任,記錄于績效考評表;
8、對上等級事故隱瞞不報的責任事故者,對無故拖延事故報告的領導,根據情節(jié)予以處罰,并通報批評;
9、安全管理層違章指揮、指揮失誤的,當事人寫書面檢討,記錄于績效考評表。
五、懲罰程序
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財財會負責人核準后執(zhí)行。
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員工安全行為激勵機制
為提升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基礎管理水平、提升經濟效益,形成公平、競爭、高效、良性發(fā)展的企業(yè)文化,公司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并劃撥專項激勵基金,該基金由公司支配,領導小組負責審核,激勵基金以公司每月獲得績效獎勵基金作為主要來源,每月因員工違規(guī)違紀處罰款項(除因工傷管理處罰外)也納入該基金。
我公司幾種激勵方式的實施如下:
一、表現突出獎
1、獎勵范圍:公司全體員工,獲獎人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獎勵標準:
①本月工作中表現特別突出的集體或個人;
②某項工作的完成給公司帶來巨大效益的集體或個人;
③某項合理化、可行性建議對公司效益具有明顯促進作用的集體或個人;
④執(zhí)行臨時性任務完成效果突出的集體或個人;
⑤其他可以考慮情況。
3、獎勵辦法:發(fā)放周期和發(fā)放對象按實際獎勵需要確定,由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公司各部門領導決定實施過程,并決定是否公開獎勵對象和是否公開獎勵金額。
二、優(yōu)秀集體獎
1、獲獎范圍:作業(yè)區(qū)所有班組、生產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團隊)、后勤部門(管理人員團隊),年終總結時評定優(yōu)秀集體。
2、評定標準:
①本班組(團隊)本年度工作績效突出且穩(wěn)定;
②本班組(團隊)本年度生產效率、質量有明顯提升或始終保持較高水平;
③本班組(團隊)本年度違章作業(yè)、違章操作的記錄符合公司績效考評標準;
3、評定和獎勵優(yōu)秀集體每月統(tǒng)計一次,安全生產部領導直接評選,并匯報公司領導小組。在年度總結會上就本年度獲得優(yōu)秀集體稱號的團隊名單,給予團隊1000元至2000元的獎勵。
三、教育培訓福利
公司鼓勵所有員工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知識、技術技能。公司給予一定的激勵性資助,具體實施如下:
1、資助范圍:全體員工
2、資助方法:
①公司根據員工需要,不定期免費為員工舉行知識、技能、技術等培訓;培訓期間領取補助,計入工資表;
②公司派送員工參加技能培訓或知識學習的,在這期間的經費由公司報銷;
③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崗位需要和自身知識提升需要參加相關技能證書考試的,凡考試前提出申請,并通過考試獲得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技能證書,經與公司簽訂服務協(xié)議后,憑發(fā)票給予報銷報名考試費和期間的正常消費費用。
3、該項費用由公司福利費支出,不計入公司激勵基金。
濟南沃泰耐火材料公司
第4篇 水電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目的
為進一步落實故縣水電廠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中做到獎罰分明,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積極性,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根據部頒《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dl558—94》及《地方電廠事故調查規(guī)程》的有關部分和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故縣水電廠。
3.內容
3.1本條例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進行組織實施,負責考核,考核結果由安委會審定。
3.1廠技術科專職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有關資料,并進行考核和保管考核結果。
3.3本條例考核辦法:
3.3.1考核以分場(科室為單位,每月考核一次。各單位按本規(guī)范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于每月25日前報廠專職安全員處,廠技術科專職安全員將各單位考核結果及抽查情況匯報安委會。在次月第一周安全生產會議上認定。
3.3.2安委會成員因故不能出席月安全生產會的,要遵守安委會評議結果。
3.3.3全廠所有職工都有監(jiān)督舉報的權力,凡舉報屬實者給予獎勵,若弄虛作假、誣陷他人的加倍處罰。
3.3.4本條例獎懲金額多少作為年終評先的重要條件。
3.3.5本條例若有不當或相互沖突之處,在考核過程中逐步完善修訂。
3.3.6本條例若與局有關制度及規(guī)定相沖突時,以局有關制度及規(guī)定為準。
3.4本條例考核內容包括全廠范圍內發(fā)生的事故、障礙、異常,“兩票三制”的執(zhí)行情況和設備缺陷的管理情況。
3.5各單位發(fā)生事故、障礙、異常均應事實求是的及時上報廠安委會,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
3.6各級領導應支持安全監(jiān)察人員對本標準的實施,各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和違犯。
3.7本條例解釋權在廠安委會。
4.事故
4.1凡符合部頒《事故調查規(guī)程》2.1、2.2、2.3、2.4各項規(guī)定者,均列為事故。
4.2事故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違章責任事故、惡性誤操作事故、一般責任事故、設備事故(污閃、鼠害、洪水、繼電保護誤動及其它災害等,生產重傷事故、內部考核事故和統(tǒng)計事故。
4.3凡發(fā)生事故,均按部頒《事故調查規(guī)程》執(zhí)行。
5.障礙
設備異常運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統(tǒng)計為障礙。
5.1異常運行引起全廠有功出力降低,比電力系統(tǒng)調度規(guī)定的有功負荷曲線數值低5%以上,連續(xù)時間超過15分鐘,但未超過1小時或一臺主設備出力下降50%以上,且連續(xù)時間超過15分鐘或一臺主設備出力下降至零。
5.2水輪機操作油壓低于2.0mpa。
5.3水輪發(fā)電機組系統(tǒng)漏油,致使油位低至報警油位時,或由于人員過失造成軸承溫度異常升高超過60℃時。
5.4發(fā)電機定子、轉子溫度超過極限值。
5.5主變壓器因冷卻裝置故障而降低出力。
5.610kv以上電氣設備因試驗錯誤引起的絕緣擊穿。
5.7由于檢修人員過失造成發(fā)電機線棒或絕緣損壞。
5.8發(fā)電機滅磁開關不能正常合、跳。
5.9 尾水、快速閘門故障(包括磁力啟動器拒動不能正常啟閉。5.10 10kv系統(tǒng)帶負荷拉、合刀閘,或帶地線合閘,帶電掛地線(已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考核。
5.11 400v系統(tǒng)帶負荷拉、合刀閘,造成設備損壞。
5.12 10kv以上線路跳閘(不屬我廠范圍者除外。
5.13 直流接地后2小時之內選擇出接地點,4小時之內沒有消除接地者,直流中斷5分鐘者。
5.14 電機絕緣損壞。
5.15 主要電氣設備誤投、誤停,少停保護者,主要保護拒動或誤動但未構成事故者。
5.16 通訊設備故障造成失去聯(lián)系,影響了發(fā)、供電設備的運行操作或電力系統(tǒng)的正常調度。
5.17 通訊電源全部中斷時間超過10分鐘。
5.18 運行中設備的透平油,絕緣油質量不合格者。
5.19 跑油、跑酸、跑樹脂造成損失價值超過1000元至6000元或造成嚴重污染。
5.20 生產場所發(fā)生火災造成直接損失達1000元至6000元。
5.21 機械加工設備損壞造成損失達1000元至6000元。
5.22 修配加工零配件,不符合質量要求造成返工,影響檢修工期或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至6000元。
5.23 起吊設備時,指揮或操作不當、錯用起重工具造成嚴重異常者。
5.24 儀表、儀器、工具損壞,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至6000元。
5.25 其它重大異常,經技術科提出,廠安委會認定為障礙者。
5.26 未經有關人員同意,從運行中設備上取用電源,造成后果但未構成事故者。
5.27 障礙發(fā)生后,由技術科負責組織調查,所在單位的安全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
5.28 障礙發(fā)生后,當事人員和有關人員實事求是的寫出原始情況,不得隱瞞事實真象。
5.29 填寫障礙表一式三份在5日內交技術科備案。
6.異常
凡屬人員過失,監(jiān)視不嚴、檢查疏忽、聯(lián)系或調整不當、操作錯
誤、設備缺陷發(fā)現處理不及時,工藝作業(yè)和檢修質量不良、違反規(guī)程制度等原因,造成設備異常運行、設備損壞、設備停運返工者,均統(tǒng)計為異常。
6.1主要輔助設備在運行、備用、或啟動中,因故障被迫停運或進行臨時檢修,但未達到障礙規(guī)定者。
6.2 一般輔助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主要部件損壞進行檢修者。
6.3 備用設備起不到備用作用,未按規(guī)定時間投入運行,未構成障礙者。
6.4 未按設備定期維護、切換、試驗制度進行工作,發(fā)生問題而未構成障礙者。
6.5 未經上級(調度、值長批準,擅自操作或更改批準的操作命令者。
6.6 由于人員過失,主要輔助設備的檢修工期超過計劃期限者。6.7 誤開、停主要輔助設備、誤斷設備電源未造成后果者,應該投入的閉鎖裝置誤斷開者。
6.8 值長、監(jiān)護人下達錯誤操作命令,未構成障礙者。
6.9 主要輔助設備由于維護不當,致使軸承溫度升高到最高限度或冒煙,但尚未損壞設備者。
6.10 由于人員過失,未按規(guī)定投入(忘投、誤投或解除繼電保護,自動裝置未構成障礙者。
6.11 主輔設備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校驗、維護者(因設備有異常情況除外。
6.12 檢修人員或其它人員擅自操作運行設備,未造成后果者。
6.13 運行人員擅自拆除轉動設備的防護罩。
6.14 工作不慎造成電氣一、二次交直流回路短路,未構成障礙者。
6.15 未經有關人員同意,擅自從運行設備上取用電源未造成后果者。
6.16 設備檢修未做安全措施而發(fā)出工作票允許開工者。
6.17 工作票經值長允許,安全措施已做好,檢修人員不及時開工,致使設備退出時間超過2小時者。
6.18 運行、檢修、試驗等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引起設備異常運行或工作中誤拆,忘拆接線未造成后果者。
6.19 生產場所設備被水淹,水深至地腳螺絲處。
6.20 擅自取消或遺漏規(guī)定的檢修項目和試驗項目者。
6.21 設備檢修不符合質量標準,需返工延誤設備投入運行者。
6.22 限位開關裝錯,不起限位作用,造成后果者另定。
6.23 系統(tǒng)或設備檢修時,所裝的堵板在檢修后未取出,復檢時被發(fā)現者。
6.24 未經運行人員同意,擅自將運行中的主要電氣表計、自動保護裝置停用或校驗檢修者。
6.25 在高壓設備上裝不符合規(guī)定的閥門、法蘭、彎頭及其它部件,造成后果者另定。
6.26 因防凍措施不全,造成設備、管道、閥門、表計、水箱、油箱等,凍裂、凍結、爆破,后果嚴重者另定。
6.27 出于人員過失,如操作不當,誤操作及檢修維護質量不良,引起溢油、跑油,造成經濟損失100元以上者。
6.28 由于錯繪圖紙,看錯圖紙,領錯材料,機械加工不良或檢修質量不良,造成返工、報廢,人工達2個工作日,或材料費用達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6.29 人員過失造成生產設備等損壞,損失達100元以上或損失雖未達100元,但情節(jié)嚴重者。
6.30 在廠房內吸煙者。
6.31 明火禁區(qū)內未辦理動火工作票,而擅自動火,造成后果者另定。
6.32 高空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進行冒險作業(yè)者。
6.33 腳手架、扶梯在使用中發(fā)生斷裂、倒塌或由于腳手架板未固定而發(fā)生傾斜,造成后果者另定。
6.34 腳手架嚴重超載或已明顯彎曲者。
6.35 由于高空平臺,腳手架缺乏攔桿不牢固、或樓板孔洞未蓋好,又無明顯警示,險些造成高空墜落或井、孔、洞、電纜溝等蓋板未蓋好,造成摔跌而未傷亡者。
6.36 使用不合格或未經定期檢驗的安全帶、安全繩、腰帶等安全工具,工作中發(fā)生斷裂,造成后果者另定。
6.37 未按規(guī)定使用梯子,在使用中發(fā)生滑動、傾斜、發(fā)生高空墜落者。
6.38 工作人員從2米以上高空跌下,未造成傷害者。
6.39 人站在起吊物上(必須站人時經技術科批準。
6.40 應戴而未戴安全帽者。
6.41 未設置警戒措施,又未派人看守,在有可能進入的區(qū)域內發(fā)生工具、雜物、材料等高空墜落者。
6.42 在搬運較大物件時,發(fā)生物件翻倒。
6.43 超銘牌起吊重物,造成鋼絲繩斷,造成后果另定。
6.44 未經專業(yè)培訓合格,擅自指揮起重設備者。
6.45 不聽勸阻,從懸吊物下強行通過者。
6.46 因安裝或操作不當,使用中砂輪碎裂迸出未傷人者。
6.47 未按規(guī)程做好防止轉動的措施,而在轉動部件上或轉動的設備內工作者。
6.48 在轉動部件旁做維護保養(yǎng)、清洗等工作,不慎險些被卷入者。
6.49 轉動部分未裝防護罩或裝后拆除防護罩,危及人身安全者。6.50 使用鉆、車床等轉動設備及大錘時帶手套,或長發(fā)、長辮未戴工作帽者。
6.51 工作人員的工作服被轉動部分絞住,未造成傷害者。
6.52 車床加工件飛出但未造成傷害者。
6.53 400v及以下的電氣設備帶負荷拉、合刀閘、帶負荷取、投保險(規(guī)定允許的除外,帶地線合閘、不驗電掛地線未造成障礙或400v 以上電氣系統(tǒng)帶負荷拉、合刀閘、帶電掛地線,帶地線合閘等未遂者。
6.54 帶負荷拉、合有閉鎖裝置的高壓刀閘,尚未造成閘刀動作者(包括未拉開地刀而合進出線刀閘者或帶負荷拉合高壓刀閘未遂者。6.55 任意玩弄運行中的防誤閉鎖設施,操作中發(fā)現問題在未查明原
因前,擅自退出防誤閉鎖裝置者,防誤裝置有故障,兩天不反映,不處理者。
6.56 因操作未合到位或檢修不良,10kv以上刀閘接觸不良發(fā)熱,需要重新操作或停電處理者。
6.57 輔助設備操作時發(fā)生短路、接地,造成電源開關跳開或保險熔斷。
6.58 輔助設備誤切,誤送電者。
6.59 由于操作不當,使重合閘等自動裝置動作者。
6.60 由于調整、操作不當,使發(fā)電機強勵或過負荷動作,未構成障礙者。
6.61 操作或檢修后,工具、用具或其它物件遺忘在電氣設備上,未造成后果者。
6.62 強油循環(huán)變壓器投運后,冷卻裝置未投入或工作失常,造成嚴重后果另定。
6.63 自動重合閘,廠、站用電備投裝置未按規(guī)定投入或解除者。
6.64 繼電保護發(fā)生誤整定、誤接線、誤碰,尚未產生后果者,保護壓板(或保險誤投,忘投或誤退、忘退,運行中誤動、拒動以及繼電保護試驗時造成誤聯(lián)動,尚未構成事故障礙者。
6.65 未做好定期工作,使滑環(huán)打火達3級,24小時內不處理者。
6.66 操作或尋找直流接地,忘將某路直流電源恢復送電者。
6.67 電動機燒毀或因人員過失造成電動機內進水。
6.68 主要電氣儀表和自動裝置檢修后,投入運行時,不能正確指示
或不能及時使用,造成返工和延期使用者。
6.69 檢修后的電氣設備在投運過程中,發(fā)現一、二次回路漏接線,錯接線,未造成后果者。
6.70 電氣設備停運檢修,漏裝接地線、漏掛標示牌,投運時漏拆接地線,漏收標志牌,尚未造成后果者。
6.71 低壓開關在運行中拒跳、誤跳或合不上,影響設備及時投運或退出者。
6.72 巡回檢查中,遺漏檢查項目者。
6.73 巡回檢查未做記錄者。
6.74 巡檢記錄未填時間、人員、內容及發(fā)現的設備缺陷者。
6.75 巡檢工作弄虛作假者。
6.76 班組無巡回檢查路線圖者。
6.77 廠抽查巡檢工作不合格者。
6.78 定檢、預試、定期工作、定期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沒有提前報出申請者,無故遺漏或無故拖延者。
6.79 在定期工作、預試、維護和保養(yǎng)方面弄虛作假者。
6.80 由于維護、保養(yǎng)不及時造成設備異?;虬l(fā)生事故者。
6.81 其它情況,經安監(jiān)人員提出,廠領導認定為異常者(如發(fā)生的不安全情況,性質惡劣的失職行為。
6.82 不論生產現場、科室、生活服務、材料供應等工作,由于人員過失,如在工作中措施不當,人員疏忽失職造成設備、人工及材料費用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均統(tǒng)計為異常。
7.獎懲 7.1 特殊貢獻獎 對于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特殊貢獻的集體或個人,經分場、科室及 技術科提名,廠長批準,據貢獻大小報局申請獎勵(一年一次。 7.1.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在改善勞動 條件,防止工傷事故中,作出顯著成績者。 7.1.2 認真貫徹規(guī)章制度,制止違章作業(yè),消除隱患,避免發(fā)生人 身設備事故者。 7.1.3、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實現千次操作無差錯,百票無異常者。 7.1.4 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 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 7.1.5 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合理化 建議,有重大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者。 7.1.6 千方百計保質保量及時解決生產中急需的材料、設備,對安 全做出貢獻者。 7.1.7 在領導和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中指揮有方,措施得力,使本 單位安全生產取得顯著成績或無責任事故者。 7.2 安全獎 安全獎由各分場、科室提出請獎報告,經技術科門審批,一、二 級報廠部批堆, 四級報技術科門批準, 三、 依安全獎勵單據拔款下發(fā)。 一級:能夠避免重大事故獎 30 元一 300 元。 二級:能夠避免一般事故獎 30 元一 100 元。
三級:能夠避免障礙獎 30 元一 60 元。 四級:能夠避免異常獎 10 元一 50 元。 7.3 處罰及罰款: 7.3.1 特大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7.3.2 重大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7.3.3 考核事故:根據局有關安全生產處罰條例處理。 7.3.4 統(tǒng)計事故:根據局有關安全生產處罰條例處理。 7.3.5 設備障礙,對責任單位扣 300 一 500 元。 7.3.6 責任障礙,對責任單位扣 600 一 1000 元。 7.3.7 設備異常,對責任單位扣 50—100 元。 7.3.8 責任異常,對責任單位扣 100—300 元。 7.3.9 對事故障礙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未按規(guī)定時 間寫出報告者,扣責任單位 500 元。 7.3.10 擔。 7.3.11 發(fā)生一次火警未構成經濟損失罰款 100—300 元。 7.3.13 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無故不按期整改,除追究領導責任外,每 項扣責任單位 100—500 元。 7.3.13 對技術科下發(fā)的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無正當理由,未按時 消除者每項罰款 50 元,罰款后繼續(xù)拖延者加倍處罰。 7.3.14 由于個人責任,造成違犯調度命令,調度紀律使本廠受到罰 款時對責任者罰款 100—300 元。 發(fā)生統(tǒng)計事故,障礙罰款的 30℅,由責任單位有關領導承
7.3.15 由于部門(個人責任造成材料、物品損失以及其它經濟損 失,損失額在 500 元以內,視情節(jié)按損失總額的 10—30℅由部門責 任人賠償,損失額在 500 元以上者視情節(jié)按損失額的 5—10℅由部門 責任人賠償。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故縣水力發(fā)電廠安全標準化建設辦公室提出 本標準審核人: 本標準修編人:
第5篇 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guī)定》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范(試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部管理,起到表彰先進,鞭策落后的目的,確保公司的服務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使安全生產、客運、服務質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滿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務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條 考核獎懲對象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駕乘人員
第二條 全員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
公司員工按標準足額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繳納標準: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第二責任人800元;安全管理第三責任人500元;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員300;駕駛員1000元;乘務員500元。
第三條 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3、堅持考核結果與經濟獎懲和人員使用掛鉤。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
1、為確??己斯ぷ鞯捻樌M行,最大限度的發(fā)揮任期目標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考核工作。
考核組組長:公司主要負責人
考核組副組長:分管安全的負責人
考核組成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
2、年度目標考核周期: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組織兩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計分:考核組根據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況對照公司與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簽訂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逐項打分,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況取兩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標考核分值即為年度考核最終得分。
4、考核等級確認:考核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簽字確認,經考核組最后確定考核等級,考核得分為95分以上的可評為先進部門或先進個人,考核得分為90分的為合格,9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五條 獎懲辦法
(一)被評為先進的部門,進行通報表彰。對評為先進的個人全額退回安全責任金,繼續(xù)聘用并給予所繳納安全責任金1/2的獎勵;
(二)對考核為合格的部門不獎不懲,個人繼續(xù)聘用,退回個人安全責任金;
(三)對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部門通報批評,個人不能完全兌現目標,實績較差,大家認可度低的人員,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繳納安全責任金、換崗、降職和責令辭職等措施。對不在處罰之列,但小錯不斷的人員予以誡勉,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達到防微杜漸的作用。
第6篇 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 機構與職責
3.1.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3.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3.4.班組負責人對生產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四 、工作程序
4..1懲罰
4.1.1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者,按嚴重程度扣除安全績效得分2-10分。
4.1.2發(fā)生一人次輕傷事故,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1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50元;扣罰責任班組長30元;
4.1.3同一班組在一個月內連續(xù)發(fā)生兩起以上輕傷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2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100元;扣罰責任班組長50元;
4.1.4發(fā)生一次兩人以上輕傷事故的,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3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200元;扣罰責任班組長100元;
4.1.5因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而發(fā)生輕傷事故的,扣罰責任班組長300元;
4.1.6發(fā)生生產性重傷一人事故,扣罰事故主要責任人800元;扣罰事故次要責任人400元。扣罰責任班組長300元;扣罰事故班組安全員200元;扣罰分管領導800元。
4.2獎勵
4.2.1獎勵的范圍
4.2.1.1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4.2.1.2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4.2.1.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4.2.1.4遵章守紀、模范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的操作者。
4.2.1.5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有創(chuàng)新做出貢獻者。
4.2.1.7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2.1.8積極參加公司、車間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yōu)異,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2.1.9被評為上級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門;
4.2.2獎勵的類型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4.2.3獎勵程序
4.2.3.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上報安技部門,經審核后報公司領導批準通過。
4.2.3.2對第4.2.1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車間和班組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執(zhí)行。
第7篇 安全生產責任獎懲制度
1、為強化安全責任,提高職工安全工作積極性,將安全工作好壞與經濟利益掛鉤,加強經濟考核,制定本制度。
2、項目部執(zhí)行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辦法和月份安全獎懲考核辦法。
3、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辦法,是將職工全年的安全工作為抵押對象,每年初交納一定的風險金,年終根據工作好壞給予退還、獎勵或扣罰、處分。
4、月份安全獎懲考核辦法,是公司設立每月安全獎金, 由項目部安全部門將安全員、主要負責人以及上級有關部門檢查情況進行每月匯總,根據檢查結果對每一員工進行考核。每月對嚴格履行安全職責,遵守項目部規(guī)章制度,實現安全生產的,發(fā)放一定數量的安全獎金;對安全職責未履行到位,違反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根據安全考核表的標準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5、項目部安全部門每月底應將安全考核情況報項目部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負責執(zhí)行安全獎罰。
6、項目部鼓勵員工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積極參與安全管理,搶險救災工作。對安全工作有特別貢獻的,另行給予適當獎勵。
第8篇 某某公司生產車間獎懲制度
某公司生產車間獎懲制度
為了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本著“以獎為主,以懲為輔”的原則,現制定獎懲制度如下:
第一條 獎勵,分五部分,包括:一、晉升和獎金;二、一等獎120元;三、二等獎80元;四、三等獎50元;五、四等獎20元。
一、晉升和獎金
1、對公司有重大技術改進或技術發(fā)明有成效者。
2、對公司忠誠、敬業(yè)且在本崗位努力工作者
3、獲一等獎勵一年內五次以上
4、勇于救火,敢于和偷盜破壞行為斗爭者
5、其他重大立功者
二、一等獎
1、在公司五年內無犯規(guī)工作努力者
2、對公司產品質量提出建議有重大成效者
3、對維護公司財和物有貢獻者
4、對車間有重大貢獻(包括技改、節(jié)約絕招、新發(fā)明創(chuàng)造等)
5、能避免重大損失者
6、對設備、設施改進建議有重大成效者
7、其他突出貢獻者
三、二等獎
1、發(fā)現產品質量及包裝質量有嚴重不合格并及時上報者
2、設備維護到位,及時發(fā)現重大隱患并上報解決者
3、服從指揮,按時完成重大特殊任務者
4、對他人違規(guī)行為及時制止,避免損失者(不含班長以上級
5、提出合理化建議(管理、包裝物、產品質量,工藝小改進等),采納后有成效者。
6、節(jié)約成本顯著者
7、對產品有重大污染及時上報,避免損失者
8、其他貢獻者
四、三等獎
1、管理嚴格著有成績者
2、經濟技術指標連續(xù)長時間保持較好者
3、拾金不昧在500元以上者。
4、任勞任怨,長期忍受較臟較累高溫工作有突出表現者
5、廢料利用為公司節(jié)約顯著者
6、及時反映隱患問題,避免損失者
7、其他情況者
五、四等獎
1、維護設備較好者
2、工作認真負責默默奉獻者
3、拾金不昧100元以上有事實者
4、衛(wèi)生保持較好者
5、工作中及時發(fā)現問題解決者
6、服從上級指揮,配合較好者
7、團結同事,與人為善,工作努力者。
8、積極向上,學習鉆研技術起表率作用者。
9、其他情況者
第二條 懲罰,分五部分,包括:一、開除、辭退及扣若干現;二、一等處罰120元;三、二等懲罰80元;四、三等處罰50元;五、四等處罰20元。
一、開除、辭退及扣若干現金
1、不提前辭職的或無故離廠者。
2、打架斗毆及偷竊公司財產者。
3、毆打上級或同事者。
4、曠工三天者。
5、侵犯公司重大利益者
6、偷竊公司財和物者
7、故意破壞設備嚴重者
8、工作瀆職造成重大損失者
9、廠區(qū)內酗酒滋事嚴重者
10、牢騷滿腹,心里灰暗,影響一片者
11、管理不善,出現重大事故者
12、不思進取,不適應本崗位,而無悔改者
13、其他重大違規(guī)者
二、一等處罰
1、損壞設備影響生產者
2、與同事鬧不團結,辱罵他人者
3、酒后上班滋事,影響工作者
4、由于自己過失產品質量出現不合格者
5、由于自己過失包裝質量出現不合格者
6、連續(xù)長時間技術指標不合格而無改進者
7、頂撞上級嚴重者
8、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影響重大者
9、私自改變配方者
10、管理不善,經常出事故者
11、打罵刻薄員工者
12、經常不遵守公司衛(wèi)生條例者(換衣,消毒等)
13、上班睡覺、看書及做其它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14、不服從上級指揮,性質嚴重者
15、管理或操作不到位出現嚴重質量事故,造成損失較大者。
16、其它違規(guī)情節(jié)重大者。
三、二等處罰
1、與同事鬧不團結,辱罵他人輕微者
2、管轄區(qū)出現事故損失較大者
3、庫存出現不符者
4、外來物驗收不合格或未驗收私自入庫造成損失者
5、同事之間鬧矛盾性質惡劣影響工作者
6、對所管轄設備由于保養(yǎng)不到位而嚴重損壞者
7、其他較大違規(guī)者
四、三等處罰
1、曠工一天者
2、不服從上級指揮情節(jié)較大者。
3、不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私自不到崗者。
4、對材料(面粉、饅頭、饃片、包裝物等)亂扔亂放致污染、浪費嚴重者。
5、包裝不規(guī)范嚴重者。
6、包裝有異物者。
7、庫房有異物蟲蠅未及時采取措施者。
8、拒不加班者。
9、躺臥休息者
10、其他違規(guī)者。
五、四等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
2、不服從上級指揮輕微者。
3、打電話請假未批準者。
4、不愛惜物品、用具、量具等情況者。
5、對材料(面粉、面團、饅頭、饃片、包裝物等)亂扔亂放致污染、浪費輕微者。
6、對安排任務無故未完成且不上報者。
7、車
間內抽煙。
8、包裝不規(guī)范輕微者(日期、封箱、收縮膜封口等)
9、由于自己過失(配料、和面、成型等)有異物混入到成品者。
10、切片回料中好料多,浪費者。
11、機器設備由于自己過失造成缺少配件、螺絲者。
12、因自己過失廢品、三等品超出規(guī)定者。
13、因操作不當,致產品質量和設備受輕微影響者。、
14、庫房零亂衛(wèi)生不好。
15、衛(wèi)生保持不潔者。
16、交接不清不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者。
17、不執(zhí)行換衣和消毒制度輕微者
18、往下水道倒異物者
19、上班怠工、聊天者。
20、本崗位原因停機次數多者。
21、對接班人提出問題置之不理,交接班不清而私自下班者
22、設備空運轉視而不見者
23、其他違規(guī)輕微者。
第三條 報送程序
生產車間獎罰建議權由班組長以上級領導行使,即上級對下級行使。獎罰提出后以書面形式報送統(tǒng)計科,由統(tǒng)計員打印出一式兩份,一份張貼,備案留存另一份,月底依據備案獎罰做入當月工資。
第四條 申訴當事人對判定不服的,可以向人事行政部進行申訴。
第9篇 安全檢查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公司發(fā)展的基礎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須認真執(zhí)行,確保安全效益的豐收。
1、礦山配備專職安全員對各部門進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檢查中必須嚴厲查處崗位違章、違法、違規(guī)行為,保持機組連續(xù)穩(wěn)定可靠,安全運行。
2、在安全生產的同時,要注意加大經濟效益的同步增長,必須達到計劃要求。
3、安全巡查中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如不能處理的報礦山領導處理,或發(fā)現情況不及時匯報處理的,將追究安全員責任。
4、礦山鼓勵員工技術創(chuàng)新,實行工作考核制,對員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進行懲罰,對積極表現者進行獎勵。
第10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切實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以達到各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體現遵章守法光榮、違章作業(yè)可恥的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轄范圍內所有分包方及專業(yè)分包單位。
獎懲依據:根據《安全生產違章罰款規(guī)定》和《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guī)定》。
1、職責:
1.1 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全面管理。
1.2 現場所有分包方和專業(yè)分包單位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項目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保證本單位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內業(yè)管理。
1.3項目部負責對施工現場組織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實行獎懲。
1.4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本辦法的實施,并批準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及個人的獎勵和其他安全獎項。
2、獎懲辦法: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根據貢獻大小酌情給予獎勵:
2.1 嚴格按照國家、地方政府頒布的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及總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組織生產,認真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管理規(guī)范化、安全防護標準化,能及時發(fā)現且徹底消除事故隱患;
2.2 在安全生產活動中貢獻突出,并總結出成熟經驗,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始終保持較高水平;
2.3 取得了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2.4 創(chuàng)新或改進管理辦法,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不斷得到改善;
2.5 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術工藝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勞動安全性能且績效顯著的;
2.6 發(fā)現險情并采取果斷措施,使隱患和危險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和經濟損失的;
2.7 發(fā)生事故后積極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
2.8 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現場安全防護、安全操作和安全規(guī)定的制定、執(zhí)行及安全內業(yè)的管理)進行年度綜合評比,在一年中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終保持安全管理良好狀況并名列前茅者,將給予“安全管理優(yōu)勝獎”,獎勵獲獎單位10000元。
2.9 發(fā)現有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使事故發(fā)生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各單位發(fā)現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后處理不及時,整改不徹底的,以及出現傷亡事故的,處罰1000 — 5000元、
2.10 發(fā)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延報或者嫁禍他人的,對責任單位處罰10000元,單位領導處罰1000元。
2.11 不服從管理、拒絕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威脅、辱罵、毆打管理人員,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并將當事人驅逐出場。
2.12 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處罰責任單位5000元。
第11篇 宣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xié)、施工單位。
第二章 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設備事故發(fā)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100元。
3、發(fā)生事故后,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00元。
4、對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后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準。
第4條考核范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范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核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絡不健全,考核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核100元、遲到者考核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后)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核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安全內容的考核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信息不能按時上報的,考核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類安全臺帳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圍
(1)未按規(guī)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核100元;未參加專業(yè)培訓和考試的,考核200元。
(3)三級安全臺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guī)定》考核標準執(zhí)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guī)定的內容雙倍考核。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電器設備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核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核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zhí)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guī)范、無管理的,考核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核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核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核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采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的,考核200元。
(11)電氣焊作業(yè)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考核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yè)違反“十不吊”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核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后不拉閘斷電者,考核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設備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車司機操作天車的,考核200元;該車天車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1)天車動車前不鳴鈴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車的主要構件磨損超標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天車轉動部位無安全防護罩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天車登機無聯(lián)鎖保護或失靈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天車吊重物在人頭、重要設備或機動車上方通過的,考核100元。
(16)天車工作時調整制動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盤、坯鉗使用完畢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車鋼絲繩未按期涂抹潤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氣系統(tǒng)或禁火區(qū)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煤氣區(qū)域或禁火區(qū)域無警示標志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2)沒有煤氣監(jiān)測設施、防護設施而在煤氣區(qū)域進行作業(y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3)吹掃煤氣管道未使用軟連接及吹掃后未徹底斷開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4)各種可燃介質管道用作接地線使用或搭掛臨時線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煤氣設施動火無動火證或有動火證未落實監(jiān)火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500元。
(6)禁火區(qū)域吸煙或隨意動火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7)煤氣監(jiān)測儀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靈不及時修復又無安全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300元。
(8)帶煤氣作業(yè)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9)煤氣管線泄漏未及時發(fā)現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傷事故管理規(guī)定》考核。
7、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圍
(1)進入生產作業(yè)現場未按照標準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氣、氧氣區(qū)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擺放不符合規(guī)范的,考核責任人50元。
(4)現場各種安全裝置及設施缺損的、安全標志損壞或不按標準設置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5)故意損壞或隨意移動安全裝置(過橋、蓋板、欄桿、護罩及井蓋)、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衛(wèi)生不合格的,考核責任人50元。
(7)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垃圾、雜物、廢棄物品較多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隨意、挪用損壞消防設施,考核責任人100元。
(9)非崗位人員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區(qū)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業(yè)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員聽到天車示警后不避不讓的,考核100元。
(12)吊運非常規(guī)物品不使用專用吊具或違規(guī)使用各種吊具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火災危險區(qū)域未設置滅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畢后未及時進行更換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設備未停機進行檢修或清掃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攜帶與生產無關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生產現場的,考核100元。
(16)過正在運轉的皮帶、輥道或其他運行設備、設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檢修時未掛檢修牌或隨意開動掛檢修牌的設備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8)檢修設備未執(zhí)行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事先未制定相關安全措施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9)運轉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時不對所用設備、工具進行安全確認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護欄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種車輛違章載人,搭乘運行中皮帶、料車和翻斗車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內打鬧、戲耍、閑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種帶故障設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啟動皮帶運輸機、輥道、電機不發(fā)啟動信號的,考核100元。
(27)未經批準,車輛進入易燃、易爆區(qū)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鋼水、鐵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積水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9)用氧氣吹掃人身、設備、地面的,用氧氣為各種車輛輪胎充氣的,考核200元。
(30)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內亂燒、亂扔各種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業(yè)考核范圍
(1)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業(yè)踏板或護欄安裝不牢靠,考核責任人100元。
(3)高空作業(yè)拋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業(yè)有墜物可能,無高空作業(yè)防護網、地面無人監(jiān)護或設置警戒帶者,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險區(qū)域作業(yè),不執(zhí)行監(jiān)護制度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9、隱患整改考核范圍:
(1)隱患整改項目未按期完成且無正當理由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各部門必須對本系統(tǒng)進行定期的隱患自查活動,及時排除隱患,如不按期進行,考核責任人100元。
(3)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第5條考核程序:
1、責任單位、人員,接到考核通知單后如有異議,可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申訴。如無申訴視為認同考核。
2、公司內部考核由公司財務部在工資中扣除,外協(xié)施工單位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3、公司財務部將對罰款單獨進行立賬,所收繳的罰款作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 附則
第6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各廠家現場服務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7條嚴禁各級檢查人員收取現金罰款。
第8條安全生產部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12篇 河南_市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協(xié)調發(fā)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tǒng)稱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獎勵和處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單位和個人的獎勵分為通報表彰、嘉獎、記功、授予榮譽稱號以及給予物質獎勵。
對安全生產工作人員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對單位的處分分為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評先資格。
第四條 安全生產獎勵每年進行一次。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權限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沒有規(guī)定的,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確定,但上級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有特別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章 獎勵
第六條 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完成省、市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成績突出的,由市政府給予通報表彰。
第七條 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嘉獎、記功、授予榮譽稱號,并可給予適當物質獎勵:(一)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發(fā)生,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免受或減少損失的;(二)在事故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特別突出的;(三)長期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成績顯著或獲得國家級獎勵的。
第八條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成立安全生產年度評先工作小組,負責安全生產評選獎勵工作。
獎勵的具體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參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根據當年安全生產狀況制定,報市政府批準。
第九條 獎勵經費可從以下渠道籌措:(一)政府財政預算安排;(二)其它合法經費來源。
第十條 給予嘉獎、記功的,由市或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推薦,報同級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年度評選工作小組初審后,按審批程序和權限報同級人事部門或人民政府批準。
給予通報表彰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三章 處 罰
第十一條 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類傷亡事故、死亡人數突破市政府下達的控制目標數的、發(fā)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的,扣減該單位的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評分數,并取消評先資格。
發(fā)生重特大事故的,對相關政府或主管部門、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第十二條 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9人傷亡的,或造成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按下列規(guī)定處分:(一)給予事故責任單位負有相關責任的人員行政警告以上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給予事故單位及相關部門通報批評,并取消年度評獎評先資格。
第十三條 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發(fā)生死亡10人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上一級人民政府事故調查處理意見執(zhí)行。
第十四條 對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不力、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治不力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門隱瞞不報、謊報、拖延報告或者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和處理,或者未按規(guī)定組織救助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單位的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記過以上處分;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給予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負責安全生產事項審批的部門,未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履行職責,致使發(fā)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部門的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七條 被獎勵的單位和人員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的,由批準機關撤銷對受獎單位和人員的獎勵決定,收回獎勵證書、獎章及物質獎勵,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 生產安全事故的有關經濟處罰按照《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具體適用中的有關事宜由__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__市安全生產獎勵規(guī)定(試行)
第一條為了鼓勵各區(qū)、各有關單位及個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指標的順利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有關職能部門、用人單位及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給予獎勵:
(一)各區(qū)人民政府完成年度市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
(二)市有關職能部門完成年度省相關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
(三)用人單位連續(xù)二年工傷保險投保率達到100%,按時足
額繳納工傷保險費,沒有發(fā)生員工死亡事故或造成員工達到1-4級殘疾事故的;
(四)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第三條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立年度評選工作小組,負責各項評選獎勵工作。
獎勵的具體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門,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標準,根據當年安全生產狀況制定,報市政府批準。
第四條獎勵形式:
(一)獎勵采取定期考核評比的形式進行,根據考核情況,每二年評獎一次。
(二)全市每二年評選一次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符合條件的,分別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稱號,可同時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五條獎勵經費可從以下渠道籌措:
(一)政府財政列支;
(二)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按每年工傷保險基金總額的5%提取工傷預防費,其中不超過50%的費用作為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三)其它合法經費來源。
以上獎勵經費可累積結存使用。
第六條受獎勵的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有關職能部門、用人單位和人員不符合評選條件的,由批準機關撤消其獎勵決定。對弄虛作假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有關職能部門、用人單位及個人的獎勵要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八條各區(qū)人民政府根據本規(guī)定,結合本區(qū)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安全生產獎勵辦法。
第九條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13篇 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
1? 目的和范圍
為激勵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基本原則
企業(yè)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定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jié)輕重經予懲罰和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 考核與責任
3.1考核:每年公司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會制定考核評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對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一并納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責任:
3.2.1? 對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涉及由政府相關部門追究責任的,嚴格按其責任追究。
3.2.2? 政府相關部門未予追究的責任,但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產考評辦法處理,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由安委會報公司另定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措施。
3.2.3? 各單位對其所轄的違規(guī)責任單位或職員的處置由各單位按公司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處罰或追究行政責任。
4? 獎懲及辦法
4.1獎勵的范圍
4.1.1?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能及時消除隱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4.1.2? 參加各級安全競賽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4.1.3? 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全措施、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有突出成績者;
4.1.4? 對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4.1.5? 在事故發(fā)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4.1.6?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4.1.7? 單位達到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管理者。
4.2獎勵辦法
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yōu)秀 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現金獎勵。
4.3懲罰辦法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由公司安委會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獎懲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
第14篇 生產企業(yè)質量獎懲制度
質量獎懲制度
1.范圍:
適應于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2.目的:
2-1.為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質量是企業(yè)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yōu)劣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生存與發(fā)展。由此,質量管理成效如何尤為重要,上至高層領導,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質量、抓質量、堅持出精品,減少直至杜絕不合格品、廢品。
3.名詞定義:無
4.作業(yè)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協(xié)件)
4-1-1.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由技術中心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并發(fā)放至采購科和品管科;采購員須按照技術中心制訂的采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采購原材料;品管科根據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計劃,實施檢驗;需采購材料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或采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采購,每次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50~200元,如影響生產進度,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200~500元;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而采購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因采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購到廠后倉庫保管員清點到貨數量并填寫《入庫報檢單》向來料檢驗員(外協(xié)、五金/化學分析員(化工原材料)報檢,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根據《入庫報檢單》對來料進行檢驗/驗證,合格后出具《檢驗報告》并在《入庫報檢單》上簽字,同時對相應材料進行標識;倉庫保管員根據經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簽字的《檢驗報告》和《入庫報檢單》辦理入庫手續(xù);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庫,須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考核相應采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50元,如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據對公司造成的影響及損失酌情考核50~300元;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fā)現批量不合格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批量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按造成損失情況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庫原材料須標識清晰、完整(標識至少應包含: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批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加工日期等),包裝完好,檢驗狀態(tài)標識明確;入庫后的材料須定置定位擺放整齊,標識清晰、完整,帳卡填寫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執(zhí)行先進先出;倉庫保管員在辦理入庫手續(xù)前須檢查材料標識是否符合上述規(guī)定,對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材料要求相關人員予以現場整改;否則,倉庫保管員可拒絕辦理入庫手續(xù);同時對不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的相關人員,每次考核50元;對入庫后的材料未進行定置定位擺放或擺放不整齊、無標識或標識不清晰、帳卡記錄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倉庫保管員50~200元。
4-1-4.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接到報檢后,須按照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查,記錄檢驗試驗結果并出具檢驗報告,同時對材料進行檢驗狀態(tài)標識,對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進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須經品保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并將特采意見附至檢驗報告;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倉庫發(fā)往車間的材料須標識清晰、完整,包裝完好,如出現拆分包裝現象,倉庫保管員須對發(fā)至車間的材料重建標識并簽字,車間領料人員對無標識材料可要求倉庫保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發(fā)至車間的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車間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車間領料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各承擔50%損失,同時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過程控制
4-2-1.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戶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戶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客戶索賠,對相關責任人考核50~200元,對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yè)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的確定,對已轉量產的產品現場無作業(yè)指導書及生產過程參數,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工程師50元;導致不合格品產生造成損失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工程師50~2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設備科負責設備有效性的管理,因設備不合格導致產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責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檢驗管理
4-3-1.無標識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并上報,隱瞞不報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檢驗工作中不得出現批量錯檢、漏檢現象,每發(fā)現一次考核直接檢驗員20~200元;
4-3-3.檢驗員在工作中如發(fā)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或部門主管匯報,不能擅自做主影響工廠生產,否則根據情節(jié)輕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后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xù)產生,同時立即通知班長并上報工廠長和品管科,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考核50元,對檢驗員發(fā)出停止生產要求而拒不執(zhí)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負責保管好圖紙、相關技術文件、檢驗章、丟失圖紙、技術文件每張罰款50元,丟失檢驗章罰款20元。
4-3-6.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日清日結,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責任人20元。
4-3-7.對生產中由于檢驗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視情節(jié)予以考核50~200元。
4-4.現場控制
4-4-1.生產工藝和操作指導由產品工程師負責起草并發(fā)放至車間,設備的操作指導由設備部負責起草并發(fā)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考核責任人20元。
4-4-2.操作員按生產計劃填寫“流轉單”,流轉單填寫應字跡清晰,內容正確完整,對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按要求對設備進行點檢,確認設備完好后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fā)現設備異常,須立即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上報工廠長/設備管理員,同時在點檢點中標注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考核相應操作員20元,設備帶病作業(yè)每次考核50元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和設備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并記錄過程、產品數據填入相應記錄單,不按工藝要求進行生產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記錄過程、產品數據者,每次考核50元,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將檢驗數據填入相應流轉單,未按要求記錄過程數據者,每次考核20元,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發(fā)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識和處置、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考核20元,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帶有合格標識的材料,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裝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質量損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車間檢驗員按要求對過程進行巡檢并記錄檢驗數據,未執(zhí)行或未記錄檢驗數據者,每次考核20元;巡檢發(fā)現不合格品,操作工應根據評審結果及時進行處理,發(fā)現以次充好,以廢充好現象,一次罰款50元。
4-4-8.對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后檢驗員在流轉單上簽合格章,產品隨流轉單一起轉入下個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0元,產品不合格需特者,須經品保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采而轉入下個工序者,考核相關操作人員50~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個工序發(fā)現批量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考核工廠檢驗員50~100元,考核工廠長100~200元。
4-4-9.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標識清晰、完整,檢驗試驗狀態(tài)明確,確保不接受、不傳遞無標識或狀態(tài)不明確的材料或半成品;對不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畢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現場整潔有充,設備完好;現場未用完的材料應及時放入相應的庫位,產成品用相應的周轉工具移入混煉膠貯存區(qū)進行停放,并做好標識和防護,流轉單交由倉庫保管員整理存檔;現場雜亂、不整潔者,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20元,不按規(guī)定存放或標識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0元;工廠內設有倉庫的,倉庫保管員每次發(fā)出材料前需對材料建立完整的標識(材料名稱、生產日期、檢驗狀態(tài)),否則可拒收,發(fā)至工廠的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工廠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工廠領料人和倉庫保管員各承擔50%損失,同時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廠內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規(guī)定進行存放,擺放整齊,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損傷表面,不按規(guī)定存放者,考核相關責任人50元,同時發(fā)現表面損傷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檢驗員登記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庫,發(fā)現因過程防護不當導致產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關責任人20元,因不按規(guī)定擺放用錯材料者考核相關責任人50元。
4-4-12.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設備、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yè)指導書、工藝文件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qū)域且區(qū)域標識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fā)現一處不符合考核車間主任50元。
4-4-13.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復發(fā)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須被考核,考核金額為操作員累計被考核金額的2倍。
4-4-14.當月工廠ppm值超過目標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對本工廠進行考核,計算方式:(當月ppm值-目標值/目標值×100%),考核金額最大不超過_元。
4-4-15.對于發(fā)現的質量問題時要根據相關程序及作業(yè)標準做出及時處理,每延期一天對相關責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tǒng)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4-5-1.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量不合格及時上報并隔離,從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產生的,每次給予獎勵50~100元。
4-5-2.對當月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工廠內通報表揚并獎勵50元;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100元,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500元。
4-5-3.對當月班組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予以獎勵200元;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該班班長500元,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授予“優(yōu)秀團隊”稱號并獎勵該班組1000元。
4-5-4.對當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fā)生的工廠獎勵工廠長100元,獎勵過程檢驗員50元;連續(xù)3個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fā)生的工廠,獎勵工廠長300元,獎勵過程檢驗員150元;連續(xù)半年ppm值低于目標值 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fā)生的工廠,授予該工廠“優(yōu)秀團隊”的稱號,并獎勵該工廠_元,同時獎勵工廠長1000元。
4-6.辦事處質量管理
4-6-1.銷售部各辦事處及業(yè)務員負責外部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業(yè)務員需及時了解我公司產品在客戶處及客戶市場的使用情況和質量表現,及時發(fā)現我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的異常和潛在的問題,并在第一時間內反饋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時整改,避免質量損失的產生。
4-6-2.對于新開發(fā)產品,業(yè)務員應參與新產品發(fā)貨前評審工作,對在評審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每提出一條,經確認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
4-6-3.對試裝過程中的新產品業(yè)務員在試裝過程應及時準確詳細地記錄裝車情況,對裝車過程中發(fā)生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反饋至公司品保部和技術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戶抱怨和索賠;反饋信息及時準確,問題處理及時有效,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因反饋不及時、信息不準,發(fā)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導致客戶投訴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責任業(yè)務員200元。
4-6-4.對評審后的新產品在試裝過程中未能及時發(fā)現問題,導致新產品量產后出現批量問題,經確認屬實者,考核相關業(yè)務員500元。
4-6-5.對已量產產品,業(yè)務員在客戶之前發(fā)現存在的潛在質量問題并實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戶投訴或索賠,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
4-6-6.對我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發(fā)生的質量問題,業(yè)務員應于客戶發(fā)出當日或次日及時、準確地將信息書面反饋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內容應包含:產品名稱、品號、圖號、不合格現象描述(發(fā)生時間、地點、客戶、現象)、不合格數量、涉及數量(客戶生產線、客戶庫存、辦事處庫存)、批次、生產日期、采取措施等;問題反饋不及時,每延期一天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弄虛作假或信息不準確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導致客戶索賠者,每次視情節(jié)考核200~500元。
4-6-7.對于客戶索賠信息,業(yè)務員應于客戶索賠信息發(fā)出當日予以調查處理并采取相應措施,以將損失降至最低,并將信息在2日內詳細準確地反饋至公司品保部,對反饋信息及時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減少客戶索賠的,每次獎勵100~1000元;如因反饋不及時或措施不力,導致客戶索賠定案,考核相應業(yè)務員200~500元。
5.流程
5-1.質量處罰流程--品管科開據罰款單--責任人確認--主管領導確認--報車間統(tǒng)計--報財務扣款
5-2.質量獎勵流程---提出申請--單位主管確認--部門主管確認--分管副總確認--報車間統(tǒng)計--報財務獎勵
第15篇 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1條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紀行為是違反安全生產法和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是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為杜絕違章行為,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對于違章違紀行為造成事故并觸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執(zhí)行外,還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節(jié)獎勵細則
第3條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部門、車間、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效果者。
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3、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第4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環(huán)保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第5條先進車間、部門由安全環(huán)保部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第6條對第3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環(huán)保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7條獎勵根據所作貢獻大小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精神獎勵指通過大小會、通報等形式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表揚;物質獎勵指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現金獎勵。物質獎勵可以一次性以現金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從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過增加工資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三節(jié)處罰細則
第8條進入生產崗位上班,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9條禁止穿帶鐵釘、鐵塊的鞋進入生產區(qū)、儲存區(qū),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0條各車間員工禁止上班時間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違者一次罰款50元。禁止赤膊進入公司內,違者罰款100元。
第11條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違者按曠工處理,并罰款100元。
第12條凡在禁煙區(qū)吸煙者,一次罰款50元;當在禁煙區(qū)內發(fā)現煙頭卻又無法查找吸煙者時,對該部門處罰100元/個煙頭。
第13條凡將小孩帶入生產區(qū)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4條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配電室內不準帶入食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5條生產區(qū)域的設備、管線上不得涼、曬、烘烤衣物和放置雜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違反能源管理規(guī)定,則另行處罰。
第16條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庫存區(qū)等禁火區(qū)域內行駛,必須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17條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有明確規(guī)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8條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違者一次罰款100元,如屬領導(各級領導)命令使用而又無措施的,對命令者一次罰款100元。
第19條生產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違者一次罰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產、設備、甚至傷亡事故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20條凡違反公司《高處作業(yè)管理制度》、《吊裝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險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者,一次對該部門罰款300元,對違規(guī)者罰款50元。
第21條進入容器(如反應釜、貯槽、塔等)、地下溝、深井作業(yè)必須辦證,無證不準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對該單位罰款200元。
第22條凡在禁火區(qū)內動火沒有辦理動火證,或雖批準了但沒有按動火證上審批要求落實安全措施以及超過動火時間、轉借、涂改動火證和轉移動火地點者,一人一次罰款50元。
第23條各種危險作業(yè)證未經辦理完畢,作業(yè)人員就進行作業(yè)的,對作業(yè)人員處罰50元/人·次。
第24條各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對于無故拖延隱患整改的部門罰款200元。
第25條對無證上崗獨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罰款30元,對該部門罰款100元。
第26條各級領導及專業(yè)管理人員見到違章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應負連帶責任,按違章性質輕重一次處罰30--200元。
第27條對不服從管理,打擊報復、辱罵、毆打執(zhí)法人員者,一次罰款300元,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觸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28條對故意破壞各種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并加倍賠償,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擅自移動消防、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9條對沒按要求進行相應安全教育的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第30條項目建設期間,對沒按相關規(guī)定進入施工區(qū)域者處罰100--500元/次。
第四節(jié)罰款收繳辦法
第31條違反本制度的罰款由安全環(huán)保部開具罰款通知單,財務部收取現金。
第32條從罰款通知之日起半個月內不繳款的部門或個人進行加倍處罰。
第33條罰款資金由財務統(tǒng)一專項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可用于安全獎勵和安全活動經費。
第五節(jié)附則
第34條對于部門或個人同時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多項者,均按累計計算收取罰款,對于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并處。
第16篇 生產現場管理考核獎懲制度
為確保文明生產,安全生產,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結合本公司現場實際情況,對生產現場人員做出如下獎懲規(guī)定:
1、生產現場不戴安全帽者,不按規(guī)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每人次罰款20元;管理人員及班組長不戴安全帽罰款50元。高空作業(yè)戴安全帽但未系好帶者罰10元。
2、高空作業(yè)者酒后作業(yè)每人次罰款200元。高空作業(yè)者不系安全帶每人次罰款50元。
3、生產現場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者,每人次罰款20元。
4、擅自改變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或故意損壞安全設施,安全標志,每人次罰款50元。
5、生產現場私自亂拉亂接電線者,擅自動用電器設備者,每人次罰款30元。
6、高空作業(yè)隨意掉落工具或材料者,每人次罰款30元,對有意擲物者罰款50-100元,對管理不負責的班組長罰款50元,對舉報人員給予50的獎勵。
7、在生產現場發(fā)現不明煙頭的對當班班組按每個煙頭罰款10元,對任意在生產現場吸煙、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每次罰款50元,并負責引起火災的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8、嚴禁酒后作業(yè),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導致事故發(fā)生的,除對事故負責外并視情節(jié)輕重每次罰款200-1000元。
9、查獲隨地大小便,亂倒垃圾的人員,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對檢舉揭發(fā)人員獎勵30元。
10、在生產現場引起打架斗毆的,不論什么原因,雙方每人罰款100-500元及其以上,對于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節(jié)惡劣者,重罰500-1000元及其以上,對結伙打群架,每次罰2000元,并根據情節(jié)及后果情況決定是否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11、因私事兩人打架斗毆,先動手打人者罰款100元,對于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節(jié)惡劣者重罰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據情節(jié)及后果情況決定是否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12、對打架造成的醫(yī)療費、損壞財物賠償費用,根據各方責任大小決定。
13、偷盜現場的物資、設備、零星配件者每次罰款500-2000元,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4、操作工操作行車時違反十不吊每次罰款50-500元。
15、生產現場的物品必須指定的地點擺放整齊,分類堆放,如有違反每項每次罰款20元。
16、保持現場清潔文明,當生產或非生產時產生垃圾必須及時清掃,,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元。
17、在焊、割作業(yè)時,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防火措施,現場備好接火斗、滅火器材,違反者罰款50-200元。造成火災的除負全部責任外,并罰款1000-3000元。
18、對破壞現場成品和機械、私自開動其它單位機械的,發(fā)現一次罰款200元。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7篇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產工作逐步規(guī)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確保生產安全,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與獎勵、懲罰有機地結合起來,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3 內容與要求
3.1 對全體員工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公司與主管部門簽訂,車間、部門負責人與廠部簽訂,班組與車間簽訂,每一名員工與主管人簽訂,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擔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事事處處有人員管理安全。
3.1.1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標注:
(1)具體時段 (2)負責內容(3)責任目標
(4)獎懲辦法 (5)監(jiān)督人員(6)責任人
3.1.2 堅持以規(guī)章制度為依據,以具體工作崗位為基礎,以崗位操作規(guī)程為標準,以安全標準化管理為指導,按照“三不傷害”的原則,明確責任,確定目標。根據責任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獎懲。
3.1.3 調整工作崗位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隨時改簽。
3.2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定期檢查,并對隱患整改進行監(jiān)督。依據獎懲方案,結合整改情況進行獎懲。
3.3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人員根據《事故管理制度》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責任部門、責任人、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3.4 各部門、各級人員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進行獎懲,按月份匯總。
3.5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事求是的進行年度、季度、月度獎懲。各項獎懲決定均須公示接受全員監(jiān)督。
3.6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編制年度安全生產獎懲方案,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核通過,主要負責人簽字批準后實施。
4 相關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第18篇 建筑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guī)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guī)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guī)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yè)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guī)作業(yè)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guī)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guī)操作發(fā)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
50-2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huán)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yè)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d、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qū)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fā)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第19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獎懲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對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jiān)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制度規(guī)章、條例、規(guī)程自行其是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以上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0篇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杜絕發(fā)生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把反違章特別是反習慣性違章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圍:對所有安全生產行為的管理。
三、 職責:安全生產獎懲由安全部負責,人資部協(xié)助。
四、 內容
(一)按違章情節(jié)分下列3個層次進行處罰:
1.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給予罰款或開除,其中出現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他人重傷以上(含重傷)傷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負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責任的。
(2) 一年之內因違章待崗達到兩次的。
2. 對下列嚴重違章行為之一,負有主要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給予待崗三個月以上的處罰。
(1)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他人輕傷或自身輕傷、重傷的,負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責任的。。
(2)違反動火管理制度進行工業(yè)動火。
(3)違反規(guī)定運輸、儲存、使用易燃物品。
(4)帶電作業(yè)、在鄰近高壓帶電設施或在部分停電的高壓電氣場所未設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規(guī)定辦理作業(yè)許可證。
(5)駕駛員灑后駕車。
(6)未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7)安全監(jiān)督人員發(fā)現違章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3.對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負有主要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給予2至10分的違章計分或50~300元經濟處罰。
(1)違反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2)安全防護設施不齊全完好。
(3)不按要求組織、參加安全活動。
(4)未按照規(guī)定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電氣設備接地接零不規(guī)范或未采用漏電保護器。
(6)亂接、亂拉電氣線路、線頭裸露、保險絲不規(guī)范、開關無標識。
(7)未按標準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器材。
(8)在公眾聚集場所未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未安裝應急照明燈或應急照明燈失效。
(9) 擅自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水源。
(10)消防、滅火器材被遮檔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1)有毒、有害場所,未按規(guī)定配備檢測儀器和個人防護用具。
(12)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3)未按規(guī)定為從業(yè)人員配備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14)上崗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護目鏡等)。(15)生產經營場所或員工宿舍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的標志,封閉、堵塞生產經 營場所或員工宿舍出口。
(17)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經考核合格。
(18)特種設備防雷裝置和設施,防靜電接地裝置,高壓電工用具等未按規(guī)定檢測、檢驗。
(二) 有下列行為的給予獎勵或晉升:
1.對遵規(guī)守紀,一年內無任何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一線員工予以獎勵50~100元。
2.對及時發(fā)現隱患并排除隱患的行為給予獎勵100~200元。
3.對安全生產獻計獻策,并經公司采納有成效的給予獎勵300~500元。
4.對舉報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的人員給予獎勵50~200元。
5.對為安全生產作出貢獻者,視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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