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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a市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確保每個人都了解自己的安全義務。
2.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能力。
3. 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安全隱患。
4. 安全事故報告與應急處理制度:規(guī)范事故報告流程,提高應急響應速度,減少事故損失。
是指什么
a市的安全生產制度是一種管理規(guī)定,旨在通過設定獎勵和懲罰措施,激勵企業(yè)及員工遵守安全生產法規(guī),預防和控制生產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它不僅涵蓋了工作場所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還包括對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機制,旨在維護生產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重要內容
該制度的重點在于:
- 獎勵:表彰那些在安全生產中表現(xiàn)出色的個人和團隊,如無事故記錄、積極參與安全活動等。 - 懲罰:對于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如疏忽職守、違章操作,將依據嚴重程度給予警告、罰款乃至解雇等處罰。 -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源,并制定相應防范措施。 - 安全文化建設:鼓勵全員參與,形成人人關注安全、人人負責安全的良好氛圍。
制度流程
執(zhí)行a市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流程大致如下:
1. 制定制度:由安全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獎懲標準。
2. 公布制度:通過內部公告、培訓等方式,確保所有員工知悉制度內容。
3. 實施監(jiān)控:通過日常巡查、安全檢查等手段,監(jiān)督制度執(zhí)行情況。
4. 評價反饋:定期對制度執(zhí)行效果進行評估,收集員工反饋,適時調整完善。
5. 獎懲執(zhí)行:根據員工表現(xiàn),按照制度規(guī)定實施獎勵或處罰。
a市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通過科學的管理和人性化的激勵,旨在構建一個安全、有序的生產環(huán)境,確保企業(yè)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
a市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a市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協(xié)調發(fā)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tǒng)稱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獎勵和處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單位和個人的獎勵分為通報表彰、嘉獎、記功、授予榮譽稱號以及給予物質獎勵。
對安全生產工作人員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對單位的處分分為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評先資格。
第四條 安全生產獎勵每年進行一次。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權限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沒有規(guī)定的,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確定,但上級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有特別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章 獎 勵
第六條 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完成省、市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成績突出的,由市政府給予通報表彰。
第七條 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嘉獎、記功、授予榮譽稱號,并可給予適當物質獎勵:(一)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發(fā)生,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免受或減少損失的;(二)在事故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xiàn)特別突出的;(三)長期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成績顯著或獲得國家級獎勵的。
第八條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成立安全生產年度評先工作小組,負責安全生產評選獎勵工作。
獎勵的具體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參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根據當年安全生產狀況制定,報市政府批準。
第九條 獎勵經費可從以下渠道籌措:(一)政府財政預算安排;(二)其它合法經費來源。
第十條 給予嘉獎、記功的,由市或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推薦,報同級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年度評選工作小組初審后,按審批程序和權限報同級人事部門或人民政府批準。
給予通報表彰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三章 處 罰
第十一條 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類傷亡事故、死亡人數(shù)突破市政府下達的控制目標數(shù)的、發(fā)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的,扣減該單位的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評分數(shù),并取消評先資格。
發(fā)生重特大事故的,對相關政府或主管部門、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第十二條 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9人傷亡的,或造成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按下列規(guī)定處分:(一)給予事故責任單位負有相關責任的人員行政警告以上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給予事故單位及相關部門通報批評,并取消年度評獎評先資格。
第十三條 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發(fā)生死亡10人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上一級人民政府事故調查處理意見執(zhí)行。
第十四條 對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不力、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治不力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門隱瞞不報、謊報、拖延報告或者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和處理,或者未按規(guī)定組織救助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單位的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記過以上處分;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給予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負責安全生產事項審批的部門,未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履行職責,致使發(fā)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部門的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七條 被獎勵的單位和人員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的,由批準機關撤銷對受獎單位和人員的獎勵決定,收回獎勵證書、獎章及物質獎勵,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 生產安全事故的有關經濟處罰按照《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具體適用中的有關事宜由__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__市安全生產獎勵規(guī)定(試行)
第一條為了鼓勵各區(qū)、各有關單位及個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指標的順利實現(xiàn),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有關職能部門、用人單位及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給予獎勵:
(一)各區(qū)人民政府完成年度市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
(二)市有關職能部門完成年度省相關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
(三)用人單位連續(xù)二年工傷保險投保率達到100%,按時足
額繳納工傷保險費,沒有發(fā)生員工死亡事故或造成員工達到1-4級殘疾事故的;
(四)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第三條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立年度評選工作小組,負責各項評選獎勵工作。
獎勵的具體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門,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標準,根據當年安全生產狀況制定,報市政府批準。
第四條獎勵形式:
(一)獎勵采取定期考核評比的形式進行,根據考核情況,每二年評獎一次。
(二)全市每二年評選一次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符合條件的,分別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稱號,可同時給予適當?shù)奈镔|獎勵。
第五條獎勵經費可從以下渠道籌措:
(一)政府財政列支;
(二)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按每年工傷保險基金總額的5%提取工傷預防費,其中不超過50%的費用作為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三)其它合法經費來源。
以上獎勵經費可累積結存使用。
第六條受獎勵的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有關職能部門、用人單位和人員不符合評選條件的,由批準機關撤消其獎勵決定。對弄虛作假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有關職能部門、用人單位及個人的獎勵要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八條各區(qū)人民政府根據本規(guī)定,結合本區(qū)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安全生產獎勵辦法。
第九條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 鋁輪生產品質異常獎懲制度
品質獎懲制度
1.目的
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減少生產品質異常,提高產品的質量和成品率。
2.范圍
本辦法覆蓋公司內部鋁輪生產全過程。
3.職責和定義
3.1品保部負責鋁輪品質異常的發(fā)現(xiàn)和處置,以及獎懲的實施。
3.2相關部門負責監(jiān)督本部門品質異常的日常管理。
3.3企管部負責對品質異常的復核。
3.4定義
3.4.1單班(個人)同一原因報廢的數(shù)量在5件(含)以上的稱為小批量報廢,20件(含)以上的稱為中批量報廢,超過50件的稱為大批量報廢。
3.4.2單班(個人)同一原因不合格的數(shù)量在5件(含)以上的稱為小批量不合格,20件(含)以上的稱為中批量不合格,超過50件的稱為大批量不合格。
3.4.3本制度所描述的品質異常指在日常生產活動中,依照公司的技術規(guī)范、工藝文件、作業(yè)標準或其他管理制度規(guī)范操作所可以避免的非預期質量不良,且該不良判定責任為操作者; 或其他可經由目視或檢驗器具自檢發(fā)現(xiàn)而未發(fā)覺的質量不良。
4.共有異常
4.1責任鋼號
4.1. 1未打訂單、指令單、技術文件所要求的鑄造鋼號、熱處理鋼號、_光鋼號、機加鋼號等追溯鋼號且流入下一工序按10元/件罰款。未按有效技術文件打或打錯位置的按5元/件扣罰(含打印不整齊、不清晰的),試作時無法打的,書面聯(lián)絡技術部處理。
4.1.2未打訂單、指令單、技術文件所要求的偏距、pcd代碼、內部編號、客戶特殊要求的鋼號等鋼號且流到下一工序按20元/件扣罰,未按有效技術文件打或打錯位置,打印不清楚的且流入下一工序的同樣按20元/件扣罰,試作時無法打的,書面聯(lián)絡技術部處理。
4.1.3未按4.1.1或4.1.2要求打號碼,又無法分清責任人時,扣車間時50元/件處罰。
4.2當發(fā)現(xiàn)品質異常檢驗員要求停機改善而未停機改善,對檢驗員置之不理,拒簽或未進行改善措施,繼續(xù)生產造成不合格的,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扣罰責任者,按三倍扣罰班長。
4. 3.1不按送檢頻率送檢或首、中、末件檢驗輪子未做標識或不合格品未進行追溯的按每次處罰30元,責任領班連帶處罰20元;導致批量不合格或批量報廢的,另按本制度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扣罰責任者,領班連帶50%。
4.3.2沒按規(guī)定做好首,中,末件檢查及檢查記錄的,按50元/次處罰,領班連帶30元/次,主管連帶20元/次。
4.4各站下轉的輪子,未經品保簽字接收的按每棧板10元扣罰。
4.5各站可直接判定不良未挑出而下送的,可依逐站方式歸屬不良及扣罰。
4.6工作過程人為碰傷、摔傷、去毛剌打傷,可以挽救的且自動挽救好的不扣款,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責任者,無法區(qū)分時按50元/件扣罰班組,轉運過程導致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責任者。
4. 7品質異常經過品保抽檢或全檢未被發(fā)現(xiàn)并流入下道工序的,責任分配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4. 7.1未形成批量的,罰款由操作手自行承擔;
4.7.2形成批量,且該異常在首中末件檢查時已經存在但未被發(fā)現(xiàn)
4.7.2.1形成小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4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4.7.2.2形成中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5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4.7.2.3形成大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6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4.7.2.4形成批量,但該異常在首中末件檢查時不存在的,免除檢驗員責任,由操作手全額承擔罰款。
4.8.該工序如果系品保部全檢的,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8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4.9品質異常被操作者自己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并及時報告車間和品保部,免除30%責任。
4. 10品保部誤將合格品判為廢品處理的,按20元/件進行處罰。
4. 11不良品未放置規(guī)定區(qū)域或者與良品混放,或未作注明狀態(tài)標識、原因標識,經發(fā)現(xiàn)每次扣責任者30元/次,班長連帶扣10元/次。
4.12新進人員試用期內, 該站或該班干部應善盡教導督察責任 ,若因此作業(yè)上產生之異?;虿涣紝偃藶槭枋Э杀苊獾模搯T該站或該班之直屬相關干部,依情節(jié)輕重每次扣款10-30元。
4.13 日常生產時,各生產車間、各生產工序發(fā)生的本制度未有特殊表述的廢品,每件扣款為該產品的計件工資的1.5倍。
5.特有異常:指各車間部門特有的異常,發(fā)生該異常進行處置時,按本款處理。
5.1鑄造車間
鑄造車間的特有品質異常指:鑄件脫模變形(后距偏大或偏小)、裂紋、刻字字跡不清或殘缺,頂桿印過高或過深、粘鋁、拉傷、欠鑄、偏距模塊用錯、備模員邊模裝錯,裝飾面粗糙,窗口缺肉、冒口切深等鑄造缺陷。
5.1.1車輪任何部位有肉眼可見的明顯的裂紋且流入下一工序,扣責任者30元/件。
5.1.2備模班裝錯模造成報廢每次罰款50~100元;鑄造領班罰款20元;形成批量的按5元/件處罰備模班,按2元/件處罰檢驗員,按2元/件處罰領班。
5.1.3備模班在備模時未確認或未核對好模具刻字及氣門孔位置等造成產品與圖紙不符的,按30元/次處罰備模員,導致返修的除承擔返修費用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5元/件處罰備模員。
5.1.4 切冒口工序造成品質異常時可返修按2元/件處罰,造成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
5.1.5在鑄造發(fā)現(xiàn)不按規(guī)定放置過濾網的,按10元/件扣罰操作手,領班連帶扣罰5元
5.1.6 因未放過濾網或過濾網放置不當,導致鋁輪因外觀渣孔原因報廢,盡管此現(xiàn)象在鑄造毛坯上未能發(fā)現(xiàn),在后續(xù)加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按10元/件處罰。
5.1.7 鑄造操作手未做好自主品管,在品保簽收流轉單時發(fā)現(xiàn)不合格異常時,本崗位可發(fā)現(xiàn)而未發(fā)現(xiàn)并未及時處理的,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5元/件處罰。
5.1.8其他異常在本崗位發(fā)現(xiàn)并及時進行處理的,不予處罰;流入下道工序,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5元/件處罰。
5.1.9_光檢驗完成輪子,送檢人員沒有及時拉回車間的,按5元/件處罰送檢人員。
5.1.10冒充品保檢驗人員在流轉單上簽名的,按100元/次處罰責任人,領班連帶扣罰50元/次,主管連帶扣罰30元/次。
5.2熱處理車間
熱處理車間的特有品質異常指:如機械性能未在標準范圍之內,輪網橢圓度超差,a面平面度超差,軸向變形,拋丸拋變形,裝卸過程碰傷,毛剌未打好,去毛剌碰傷裝飾面,大力鉆鉆中心孔鉆偏、鉆大或用錯鉆頭。毛坯運往毛坯存放區(qū)時混放。以上不良流入下一工序,且該不良屬于熱處理工序可以發(fā)現(xiàn)、可以校正的。
5.2.1預鉆孔工序導致品質異常的,可以返修的按2元/件進行處罰,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進行處罰;預鉆孔未鉆或沒鉆好的流到下工序按3元/件處罰。
5.2.2 毛剌未打好,橢圓度、平面度未整好,下一工序反饋后按2元/件處罰。
5.2.3 不同型號、不同規(guī)格、不同的材面混放,經機加發(fā)現(xiàn)后作業(yè)員每件按3元扣款,主管領班各按1元/件罰款?;旆盼刺舫?,造成撞車責任歸機加。
5.2.4因操作未符合作業(yè)規(guī)范或要求整形不到位致使產品報廢的,按5元/件處罰。
5.2.5擅自設定更改溫度經品保人員發(fā)現(xiàn),扣責任者100元/次,(無法查出責任者則扣當班所有員工),主管處罰50元/次,造成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
5.2.6未實事求是或按規(guī)定頻率記錄溫度情況的,每次處罰30元。。
5.2.7電鍍半成品包裝時輪子箱外標注與箱內輪子實物不符時,按20元/件扣罰責任人。
5.2.8對一些有明顯缺陷的車輪不加控制,以致發(fā)往電鍍廠或在抽檢時發(fā)現(xiàn)報廢每只扣責任者20元;工號鋼號不清沒挑出的連帶20元/件處罰。
.5.2.9對于發(fā)往電鍍廠的半成品,鉚釘孔少鉆的、氣門孔未鉆、磕碰傷等不良可發(fā)現(xiàn)而沒發(fā)現(xiàn)的按10元/件扣罰責任人。
5.2.10其他異常在本崗位發(fā)現(xiàn)并及時進行處理的,不予處罰;流入下道工序,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
5.3機加車間
機加車間的特有品質異常指:(1)批量尺寸超差、cap實配不良、pcd位置與圖不符(含位置度超差)、pcd鉆頭用錯、端徑跳不良、批量動平衡不良(2)風嘴位置鉆錯、鉆偏,鉚釘孔鉆偏或鉆大或漏鉆,拱絲孔偏傾斜或亂牙(3)夾偏,刀紋粗,磕碰劃傷、批量振刀、批量接刀,車廢不良。且上述品質異常責任者可以發(fā)現(xiàn)和判斷。
5.3.1機加工風嘴工序和pcd沉孔加工/鉚釘孔/cap螺絲孔/裝飾孔等工序未按作業(yè)規(guī)定造成品質異常的,按5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單獨的風嘴加工工序、裝飾孔工序和pcd沉孔加工工序不允許有調機廢品。
5.3.2毛剌未刮好下轉至下工序,按1元/件罰款,且要求立刻返修或另外承擔返修費用。
5.3.3 除4.3.1所述之外的其他工序每班只允許有一只調機廢品,超過該數(shù)量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
5.3.4如果因為沒有調機品需增用合格品調機的必須得到領班以上主管領導的許可。鑄造按5件/規(guī)格提供給機加工,沒提供時書面反饋扣鑄造20元/件處罰。
5.3.5形成批量,且該異常在首中末件檢查時已經存在但未被發(fā)現(xiàn)
5.3.5.1形成小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40%,機加站質檢員連帶罰款總額的50%,機加站調機員連帶罰款總額的5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5.3.5.2形成中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50%,機加站質檢員連帶罰款總額的60%,機加站調機員連帶罰款總額的6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5.3.5.3形成大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60%,機加站質檢員連帶罰款總額的70%,機加站調機員連帶罰款總額的7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5.3.6試漏員漏檢或由于工作不細心,錯檢,每件罰款200元,超過3件公司給予開除,必要時追究刑事責任,所有勞動報酬全部扣除。
5.3.7品保部機加檢查站未對機加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有鑄造缺陷但可通過氬弧焊補救的輪子進行適當處置的,按誤判為廢品處理,按10元/件進行處罰。
5.3.8涂裝回機加返修之輪圈 , 若返修量超過1.2 m/m 時, 有可能造成輪圈強度不足, 亦即j部(耳部)13 m/m返修后變成11.8m/m以下;j部(耳部)12m/m 返修后變成10.8m/m以下時,加工單位須主動提出測試要求,若未能提出致返修后強度不足屬加工單位責任時,加工調試前五件不扣款,后調試品應扣3元/件。
5.3.9 發(fā)生其他機加品質異常時,可以返修的按5元/件進行處罰,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進行處罰。
5.3.10動平衡不良責任由機加、熱處理、鑄造三個部門均攤;發(fā)現(xiàn)批量不良仍在生產的,按20元/件處罰。
5.3.11毛坯有異常無法修補應挑出報廢,如流入下站扣責任者按5元/件扣罰。
5.3.12有修改方案加工的試驗輪,沒打修改方案號的,按20元/件處罰。
5.4涂裝車間
涂裝車間的特有品質異常指:批量桔皮,起皺,色差,顆粒,砂印,磨痕,磨變形,塵點,漆膜性能異常(厚度、附著力、硬度、鹽霧試驗)碰傷,摔變形。
5.4.1對新來的油漆應采取小批量試做,未采取小批量(此處特指20-30件)試做而產生的批量品質異常(此處特指≥30件)每次按50元處罰責任人。
5.4.2形成中批量的砂印、磨痕、磨變形,不影響最終品質時,按0.1元/件扣款;因砂印、磨痕、磨變形等操作原因構成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
5.4.3漆膜附著力、厚度、硬度、每天車輪的首件、中件及末件應及時檢驗,否則產生品質異常每件按1元/件處罰(透明粉除外)。
5.4.4對一些有明顯缺陷的車輪不加控制,以致發(fā)往客戶或在終檢檢出報廢每只扣責任者或涂裝車間20元。
5.4.5對于一些該用補土修補的車輪,沒有修補導致于終檢檢出每只扣款10元;雖然修補,但沒有打磨,以致外觀不良,終檢檢驗后每只扣款20元。
5.5包裝班(含電鍍包裝):
5.5.1混裝≤5件,每只車輪罰款20元,;形成小批量的每只車輪罰款20元,并通報批評,且開除直接責任者;標簽、配件用錯的,作業(yè)時碰傷報廢的按20元/只扣罰。
5.5.2 膠帶未粘好,紙箱包裝不整齊,每發(fā)現(xiàn)一箱扣款2元,標簽粘貼不整齊,每發(fā)現(xiàn)一箱扣款5元。
5.5.3 配件短缺或裝飾釘未打的每箱扣罰20元,裝飾釘未打到位的,每顆扣罰5元。
5.5.4包裝過程中因沒采取保護措施造成輪子臟污等不良時按10元/件扣罰
5.5.5 電鍍廠回廠輪子有可發(fā)現(xiàn)而沒發(fā)現(xiàn)的明顯不良,回廠后被發(fā)現(xiàn)的按10元/件扣罰外檢責任者,
5.5.6包裝檢驗員可發(fā)現(xiàn)而沒發(fā)現(xiàn)的明顯不良下送被發(fā)現(xiàn)10元/件扣罰責任者。
5.5.7包裝人員未按規(guī)定蓋責任印章或蓋不清楚的,按20元/件扣罰。
5.5.8 電鍍廠回廠輪子箱外標注與箱內輪子實物不符時,按20元/件扣罰電鍍廠。
5.5.9未攻絲或未攻好絲,造成無法正常安裝螺絲,經返攻絲后合格的按5元/件處罰電鍍廠,若無法安裝螺絲造成報廢的,除輪子退回電鍍廠外再按20元/件處罰電鍍廠。
5.5.10電鍍廠回廠輪子有明顯不良,回廠后被發(fā)現(xiàn)的,除輪子退回電鍍廠外,按10元/件扣罰電鍍廠。
5.5.11電鍍廠回廠的[入庫許可證]的訂單號或內部編號與訂單不符時,按10元/次扣罰外檢人員
5.5.12其他異常在本崗位發(fā)現(xiàn)并及時進行處理的,不予處罰;流入下道工序,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
5.6倉庫
倉庫特有品質異常指:倉管員發(fā)料、發(fā)貨發(fā)錯,或數(shù)量發(fā)錯;倉庫沒有按入庫出庫規(guī)定程序去做,倉庫物品標識不規(guī)范不清晰,不同規(guī)格不同客戶產品混放;搬運工摔傷碰傷車輪。
5.6.1倉管員發(fā)料發(fā)錯,導致影響品質、影響生產,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罰款50~100元。
5.6.2成品倉庫多發(fā)或少發(fā),多發(fā)按實際成本金額賠償;少發(fā)4件以下處罰30~60元;4件以上處罰50~120元。
5.6.4倉庫物品標識不規(guī)范不清晰,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30元。
5.6.5不同規(guī)格不同客戶產品(樣品除外)混放,不論是入庫時還是發(fā)貨時,對責任人按5元/件處罰。
5.6.6裝卸工在搬運裝卸成品時,沒按規(guī)定作業(yè)造成紙箱損壞,或在庫成品未加以防護造成紙箱臟等不良時,按10元/件扣罰,輪子報廢時按20元/件扣罰。
5.6.7其他異常在本崗位發(fā)現(xiàn)并及時進行處理的,不予處罰;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
5.7銷售部與顧客溝通不及時影響品質每次處罰50~100元。
6.過程控制獎勵制度:
6.1在過程控制中下工序發(fā)現(xiàn)上工序不良品并主動挑出,對責任人或責任部門按本制度所列條款處罰,處罰金額的40%獎勵給發(fā)現(xiàn)者;所挑選出的不良無法找到責任者的,由責任部門承擔責任;所挑選出的不良不屬于本制度所述之品質異常,按3元/件獎勵發(fā)現(xiàn)者。
6.2對于磕碰劃傷實行逐站管理,即下一工序發(fā)現(xiàn)不良品扣罰上一工序。
7.關于顧客品質抱怨及退貨處罰:
7.1對于顧客退貨對主要責任部門每次/批按200元處罰,相關部門每次/批按連帶100元處罰。
7.2客戶抱怨時,品保部與責任單位于二天內建立8d小組,,否則延誤按20元/天處罰。
7.3對于顧客退貨處罰金額最高不超過1500元。
8其他
8.1對員工的處罰當月最高限額以保留生活費為標準(操作工300元、檢驗員450元、領班以上600元),超出部分下月再扣。
8.2在未來公司對操作者實行成品率考核后,經本制度處理的廢品可在操作者指標考核中予以剔除,但因此產生的成品率考核獎勵不予計算。
9. 本制度未能描述的異常情況,由企管部會同相關部門參考類似條款處理;涉及生產部、技術部等部門原因造成的批量品質異常按成本異常獎懲制度處理。
10.本制度解釋權歸品保部。
第3篇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制度范例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yè)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qū)(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yè)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第三條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并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等安全專項目標一并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運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qū)(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yè)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__市交通系統(tǒng)安全工作職責》執(zhí)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安全目標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yōu)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于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fā)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區(qū)(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yè)單位發(fā)生一次死亡人數(shù)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fā)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本制度經__市交通局修訂,于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2
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公路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行業(yè)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按照市交通局、區(qū)(市)縣交通局、交通企事業(yè)單位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路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水上運輸、公路事故多發(fā)點段和病害橋梁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關處分別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省交通廳、公路局、運管局和航務局。同時抄送局安全監(jiān)督處,匯總上報市政府辦公廳、市安監(jiān)辦等相關部門。并按照省交通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按期完成;堅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設處負責國省干線在建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公路處負責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指導督促市級收費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費路橋的安全隱患;交管處負責指導督促市級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yè)、駕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航務處(海事局)負責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條區(qū)(市)縣交通局負責縣道公路橋梁、屬地管理的客貨運輸企業(yè)、客貨站點、汽車維修、駕校、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治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市交通局安全監(jiān)督處、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當?shù)卣坝嘘P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堅持季度排查和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條公路橋梁施工企業(yè)、養(yǎng)護企業(yè)、公路客貨運輸企業(yè)、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yè)、駕校、航運企業(yè)和船舶修造企業(yè)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計劃和整改方案,并報上級交通行業(yè)管理部門;堅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按時完成各級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治任務。
第六條隱患整治項目完工后,負責整治的單位要及時向下達隱患整治任務的政府或上級交通部門提交評價申請,由下達任務的政府或交通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其安全性進行評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能投入生產和使用,并限期重新進行整改。
第七條本制度經__市交通局修訂后,于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統(tǒng)計報告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部門各類安全事故的統(tǒng)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tǒng)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fā)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要求,結合交通部門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事故報告。凡發(fā)生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fā)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以上或群傷事故,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fā)生嚴重泄漏、燃燒、爆炸和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責任單位必須將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及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區(qū)(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并在4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
1、道路運輸事故:市級運輸企業(yè)負責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處值班室報告;區(qū)(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交管所向交管處值班室報告。
2、水上運輸事故:市級航運企業(yè)分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務處(海事局)值班室報告;區(qū)(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海事處向海事局報告。
3、公路橋梁施工和養(yǎng)護作業(yè)事故:市級路橋和養(yǎng)護企業(yè)、收費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處值班室報告;區(qū)(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公路所向公路處值班室報告。
4、交通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區(qū)(市)縣交通局和市級交通生產企業(yè)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凡發(fā)生重特大傷亡責任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的一般傷亡責任事故、危化品運輸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向局領導和有關處(室)報告事故的同時,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廳值班室、市安監(jiān)局值班室報告,交管處、公路處、航務處(海事局)負責分別向省運管局、公路局、航務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在電話報告的同時,及時以書面形式傳真報送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第三條安全事故的統(tǒng)計。安全事故的統(tǒng)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市交通局負責統(tǒng)計省、市級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yè)單位安全事故,區(qū)(市)縣交通局負責統(tǒng)計在本地注冊的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yè)單位安全事故。
1、道路運輸事故統(tǒng)計:按照交通部制訂的《公路運輸企業(yè)責任行車事故統(tǒng)計報告辦法》的要求,區(qū)(市)縣交通局和市級道路運輸企業(yè)在每月5日前填報省交通廳統(tǒng)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運輸企業(yè)行車事故(月、季、年)報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監(jiān)督處,安監(jiān)處匯總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別報送省運管局、局規(guī)劃處,并將《安全指標對比分析表》報局長、分管安全副局長等有關局領導。
2、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統(tǒng)計: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由區(qū)(市)縣海事處和市級航運企業(yè)統(tǒng)計,并在每月5日前上報市航務處(海事局),航務處(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報送局安監(jiān)處,安監(jiān)處在每月10日前報送市安監(jiān)局。
3、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tǒng)計:按照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tǒng)計辦法,市級道橋施工和養(yǎng)護企業(yè)、收費公路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由公路處負責統(tǒng)計,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安監(jiān)處;其它市級交通企事業(yè)單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jiān)督處報送《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統(tǒng)計表》,經安監(jiān)處匯總后報局領導和市安監(jiān)局等相關部門。區(qū)(市)縣級交通企事業(yè)單位職工傷亡事故由區(qū)(市)縣交通局負責統(tǒng)計,并報當?shù)卣嘘P部門。
第四條安全事故檔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區(qū)(市)縣交通局分別建立道路運輸安全、水上運輸安全、企事業(yè)職工傷亡事故檔案專卷,落實專人負責保管。檔案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處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企事業(yè)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tǒng)計報表等。安監(jiān)處、交管處、公路處、海事局對各類違章受到執(zhí)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的單位和從業(yè)人員,應分別建立劣跡檔案,并在__交通安全公示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五條本制度經__市交通局修訂后,從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4
安全值班臺帳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及時處理各類影響安全的突發(fā)事件,對安全事故進行應急救援處置,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tǒng)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fā)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交通局實行24小時安全值班制度和節(jié)假日局領導輪流帶班、機關干部輪流值班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安排實施。工作日上班時間安全值班及安全隱患舉報熱線:(傳真),工作日下班時間和節(jié)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隱患舉報熱線:,舉報電子信箱:。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等事業(yè)處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須與局機關同步安排。
第三條建立安全值班記錄、安全隱患舉報熱線電話登記薄和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臺帳。安全值班人員必須實實事求是做好值班記錄,及時聯(lián)系安全監(jiān)督處等有關處(室)和人員處置各類安全突發(fā)事故。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將未及時處置完畢的工作和值班記錄一并進行移交,不得漏崗、脫崗和誤崗。
第四條安全值班記錄、安全管理臺帳是履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重要資料,應集中裝入當年的安全管理檔案,以便長期保存,不得任意毀損、遺棄。
第五條本制度經__市交通局修訂后,于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4篇 安全生產獎懲與考核制度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建設部、省、市有關安全法規(guī)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參照 《××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實施細則》并結合股份公司實際情況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與考核制度。
一、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fā)現(xiàn)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fā)現(xiàn)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項目部在施工經營活動中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guī)章制度的。
6.一年中未發(fā)生死亡、重傷等安全事故的。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科室及班組,公司將視情節(jié)予以獎勵。
二、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fā)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項目部,處以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fā)現(xiàn)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資料不齊全或丟失的,視情節(jié)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xiàn)各類事故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xiàn)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5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及獎懲制度
1、出現(xiàn)工亡、重傷及重大設備,火災、爆炸事故,責任單位除承擔直接費用外,罰款5000~10000元,相關責任人取消當年一切評先資格,依照《安全生產法》追究第一責任人行政責任。
2、出現(xiàn)輕傷1人/次,責任單位除承擔直接費用外罰款2000元,隱瞞不報者罰款4000元,責任單位出現(xiàn)2人/次及以上輕傷事故。取消相關責任人當年一切評先資格。
3、公司月度或專項安全檢查、考核合格的不獎不罰,考核優(yōu)良的獎項目部2000~4000元,不合格的罰項目部目標成本的1‰,獲省級“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獎項目部15000元,獲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獎項目部5000元,上級部門檢查不合格的罰款5000元,取消相關責任人的評先資格。
4、安全防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后就強行使用,每一項罰款2000元,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為確保專項一次性驗收合格率,每次未通過則罰款1000元。
5、下達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率不得低于承包指標,每減1%罰責任單位500元。
6、合理用工,嚴禁不經培訓無證上崗,每發(fā)現(xiàn)1人/次罰責任單位500元,并責令辦理相關手續(xù)
7、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材料,杜絕假冒偽劣產品,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0~2000元。安全防護材料中的漏電保護器由安全設備科統(tǒng)一采供。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必須符合現(xiàn)行的質量標準,鋼絲繩、電纜、鋼管、扣件等產品應證件齊全,如發(fā)現(xiàn)項目部自購劣質產品等價罰款。
8、堅持正確使用“三寶”,杜絕“三違”現(xiàn)象的發(fā)生,每發(fā)現(xiàn)一人/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第6篇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人追究制度
1、凡在安全生產、預防、搶救事故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凡是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3、對隱瞞事故、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弄虛作假和嫁禍于人的要嚴肅處理。
4、蓄意制造事故者按情節(jié)嚴重程度報司法機關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5、根據季查、月查、日查、班查的安全檢查制度,以公司對班組、班組對個人,要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環(huán)環(huán)扣緊。并按公司獎懲細則,將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責任制具體落實到每個職工的頭上,并與切身的經濟利益掛起鉤來。做到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現(xiàn)象。
6、對于安全檢查出的問題和生產作業(yè)中的“三違”現(xiàn)象,按照獎懲細則落實兌現(xiàn)。
第7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全生產責任制,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xiàn)場安全達標率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4、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第二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guī)定配齊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xiàn)。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并將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xiàn)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 安全責任
1、業(yè)法人對實現(xiàn)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集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yè)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xiàn)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五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第六條 創(chuàng)先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七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fā)現(xiàn)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第八條 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一)施工(生產)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施工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提供技術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xiàn)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xiàn)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一次發(fā)現(xiàn)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外罰款100-300元,班組等同。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腳手架、安全網等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設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手續(xù),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xiàn)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fā)當月獎金。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fā)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并免發(fā)1-6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告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 有關規(guī)定合并處罰。
第九條 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發(fā)生事故后,隱瞞和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xiàn)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2.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于處罰。
第8篇 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1條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紀行為是違反安全生產法和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是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為杜絕違章行為,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對于違章違紀行為造成事故并觸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執(zhí)行外,還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節(jié)獎勵細則
第3條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部門、車間、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效果者。
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3、及時發(fā)現(xiàn)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第4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環(huán)保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第5條先進車間、部門由安全環(huán)保部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第6條對第3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環(huán)保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7條獎勵根據所作貢獻大小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精神獎勵指通過大小會、通報等形式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表揚;物質獎勵指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現(xiàn)金獎勵。物質獎勵可以一次性以現(xiàn)金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從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過增加工資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三節(jié)處罰細則
第8條進入生產崗位上班,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9條禁止穿帶鐵釘、鐵塊的鞋進入生產區(qū)、儲存區(qū),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0條各車間員工禁止上班時間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違者一次罰款50元。禁止赤膊進入公司內,違者罰款100元。
第11條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違者按曠工處理,并罰款100元。
第12條凡在禁煙區(qū)吸煙者,一次罰款50元;當在禁煙區(qū)內發(fā)現(xiàn)煙頭卻又無法查找吸煙者時,對該部門處罰100元/個煙頭。
第13條凡將小孩帶入生產區(qū)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4條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配電室內不準帶入食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5條生產區(qū)域的設備、管線上不得涼、曬、烘烤衣物和放置雜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違反能源管理規(guī)定,則另行處罰。
第16條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庫存區(qū)等禁火區(qū)域內行駛,必須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17條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有明確規(guī)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8條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違者一次罰款100元,如屬領導(各級領導)命令使用而又無措施的,對命令者一次罰款100元。
第19條生產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違者一次罰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產、設備、甚至傷亡事故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20條凡違反公司《高處作業(yè)管理制度》、《吊裝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險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者,一次對該部門罰款300元,對違規(guī)者罰款50元。
第21條進入容器(如反應釜、貯槽、塔等)、地下溝、深井作業(yè)必須辦證,無證不準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對該單位罰款200元。
第22條凡在禁火區(qū)內動火沒有辦理動火證,或雖批準了但沒有按動火證上審批要求落實安全措施以及超過動火時間、轉借、涂改動火證和轉移動火地點者,一人一次罰款50元。
第23條各種危險作業(yè)證未經辦理完畢,作業(yè)人員就進行作業(yè)的,對作業(yè)人員處罰50元/人·次。
第24條各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對于無故拖延隱患整改的部門罰款200元。
第25條對無證上崗獨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罰款30元,對該部門罰款100元。
第26條各級領導及專業(yè)管理人員見到違章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應負連帶責任,按違章性質輕重一次處罰30--200元。
第27條對不服從管理,打擊報復、辱罵、毆打執(zhí)法人員者,一次罰款300元,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觸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28條對故意破壞各種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并加倍賠償,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擅自移動消防、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9條對沒按要求進行相應安全教育的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第30條項目建設期間,對沒按相關規(guī)定進入施工區(qū)域者處罰100--500元/次。
第四節(jié)罰款收繳辦法
第31條違反本制度的罰款由安全環(huán)保部開具罰款通知單,財務部收取現(xiàn)金。
第32條從罰款通知之日起半個月內不繳款的部門或個人進行加倍處罰。
第33條罰款資金由財務統(tǒng)一專項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可用于安全獎勵和安全活動經費。
第五節(jié)附則
第34條對于部門或個人同時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多項者,均按累計計算收取罰款,對于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并處。
第9篇 生產安全獎懲辦法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施“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落實和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強化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產的全員管理,杜絕違規(guī)、違紀、違章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和發(fā)生,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安全事故隱患,確保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得到有效的管理,項目工程安全形勢得到預控和受控,創(chuàng)建良好的施工安全生產氛圍,保證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處罰與獎勵辦法
1、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原則,對現(xiàn)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原則上先進行口頭教育和警告,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能按要求限期整改合格的,不予處罰。
2、口頭警告無效時,采取書面整改通知的形式,限期整改(未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勞保用品或有其他違規(guī)行為經口頭警告無效時,可立即罰款)。仍未按書面整改通知要求按期完成整改的,按照本辦法標準進行處罰。對重復出現(xiàn)隱患按標準加倍處罰,對可能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隱患,加罰協(xié)作隊伍管理不到位1000元/次,并要求繼續(xù)整改直至隱患整改完成。處罰對象針對協(xié)作隊伍而不是個人,協(xié)作隊伍負責將處罰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3、安全獎勵的落實:對在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協(xié)作單位、職工和作業(yè)人員個人,可以采取向安全部自薦或主管推薦的方式(附書面事跡材料),經項目部確認事跡屬實,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可以獲得安全獎勵。獎金來源為罰款所得,獎勵標準按本辦法執(zhí)行。
4、安全處罰的落實:項目部各部門、各主管均有權對現(xiàn)場的“三違”現(xiàn)象進行處罰;開具罰款通知單時宜拍照取證,經安全員及主管領導簽字后交項目部合約部;受罰單位的罰款由合約部在每月工程結算計量中扣留;并由合約部在受處罰人的罰款通知上簽字確認。違章者為職工個人的,直接在月度效益工資中扣除;所有處罰金額轉列安全獎勵基金。
5、獎懲范圍:在本項目部管段內施工的作業(yè)單位和員工;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所有人員。
二、違章違紀處罰明細表
總序號 | 序號 | 類別 | 違章違紀描述 | 責任處罰明細(元) | ||
違規(guī)者或責任人 | 直接管理者 | 所屬班組 | ||||
1 | 1 | 安全防護和保障 | 進入施工現(xiàn)場未戴好安全帽 | 100 | 100 | 500 |
2 | 2 | 赤膊、赤腳和穿拖鞋、高跟鞋上崗作業(yè) | 100 | 100 | 500 | |
3 | 3 | 水上作業(yè)未穿救生衣 | 100 | 100 | 500 | |
4 | 4 | 高處臨邊作業(yè)時未系好安全帶 | 100 | 100 | 500 | |
5 | 5 | 高處作業(yè)平臺未設置安全防護欄桿或設置不規(guī)范; | 200 | 200 | 1000 | |
6 | 6 | 高處作業(yè)平臺上下走道或爬梯設置不穩(wěn)固或無扶手; | 200 | 200 | 1000 | |
7 | 7 | 分部分項或專項工程實施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 200 | 200 | 1000 | |
8 | 1 | 施工臨時用電 | 電纜老化或破損;或未架空 | 100 | 200 | 1000 |
9 | 2 | 電箱內木板安裝電器元件 | 100 | 200 | 1000 | |
10 | 3 | 使用木質電箱 | 100 | 200 | 1000 | |
11 | 4 | 電源線未經箱體下底面孔口進出 | 100 | 200 | 1000 | |
12 | 5 | 未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 | 100 | 200 | 1000 | |
13 | 6 | 用電機具外殼未做保護接零電氣連接 | 100 | 200 | 1000 | |
14 | 7 | 閘刀開關破損或漏電保護器失效 | 100 | 200 | 1000 | |
15 | 8 | 閘刀開關內使用其他金屬線替代保險熔絲 | 100 | 200 | 1000 | |
16 | 9 | 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小型用電機具隨機固有電源線有接駁接頭 | 100 | 200 | 1000 | |
17 | 10 | 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小型用電機具外殼、手柄、插頭、開關等破損 | 100 | 200 | 1000 | |
18 | 11 | 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小型用電機具接電用電無專用開關箱, | 100 | 200 | 1000 | |
19 | 12 | 開關箱與移動式用電設備距離超過30m | 100 | 200 | 1000 | |
20 | 13 | 開關箱與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超過3m | 100 | 200 | 1000 | |
21 | 14 | 施工現(xiàn)場單相照明用電未設單相漏電保護 | 100 | 200 | 1000 | |
22 | 15 | 施工現(xiàn)場使用夾式碘鎢燈具 | 100 | 200 | 1000 | |
23 | 16 | 碘鎢燈及無安全防護裝置的鹵化物燈的安裝高度低于3m | 100 | 200 | 1000 | |
24 | 17 | 過路電纜未做保護、埋深不足30cm;或未架空 | 100 | 200 | 1000 | |
25 | 18 | 電纜線的接頭未作錯位抗拉駁接,未用防水電工膠布纏繞牢固 | 100 | 200 | 1000 | |
26 | 19 | 沿地面放置的電纜,其接頭處未架高放置,或未用pvc管、絕緣膠管套封 | 100 | 200 | 1000 | |
27 | 20 | 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帶線插板 | 100 | 200 | 1000 | |
28 | 21 | 使用麻皮線、膠線、花線作電源線 | 100 | 200 | 1000 | |
29 | 22 | 無證人員接拉用電 | 100 | 200 | 1000 | |
30 | 1 | 電焊氣割作業(yè) | 無證人員進行電焊氣割作業(yè) | 100 | 200 | 1000 |
31 | 2 | 不向作業(yè)人員提供防護用品 | 100 | 200 | 2000 | |
32 | 3 | 電(氣)焊操作的作業(yè)人員未做好防護(護目鏡、防護面罩、焊工鞋、焊工手套等) | 100 | 100 | 1000 | |
33 | 4 | 乙炔瓶未安裝防回火裝置 | 100 | 100 | 1000 | |
34 | 5 | 使用不合格氧氣、乙炔瓶 | 100 | 100 | 1000 | |
35 | 6 | 氧氣、乙炔的兩瓶間安全距離小于5米 | 100 | 100 | 1000 | |
36 | 7 | 氧氣、乙炔瓶未分開儲存 | 100 | 100 | 1000 | |
37 | 8 | 氣瓶距離明火及焊割作業(yè)點小于10米 | 100 | 100 | 1000 | |
38 | 9 | 氣瓶在陽光下曝曬 | 100 | 100 | 1000 | |
39 | 10 | 用鋼絲繩捆綁吊裝氣瓶 | 100 | 100 | 1000 | |
40 | 11 | 電焊機進線端無防護罩、芯線裸露 | 100 | 100 | 1000 | |
41 | 12 | 一次側電源線的長度大于5m | 100 | 100 | 1000 | |
42 | 13 | 二次側電纜線的長度大于30m | 100 | 100 | 1000 | |
43 | 14 | 焊鉗破損、電纜老化或多處接駁 | 100 | 100 | 1000 | |
44 | 15 | 電(氣)焊作業(yè)前未對作業(yè)周邊10m范圍內的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清場處理 | 100 | 100 | 1000 | |
45 | 16 | 高處臨邊進行電焊、氣割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未系扣好阻燃安全帶即進行操作 | 100 | 100 | 1000 | |
46 | 1 | 起重作業(yè) | 無證人員從事起重作業(yè) | 100 | 200 | 2000 |
47 | 2 | 起重作業(yè)未安排專人指揮 | 100 | 100 | 1000 | |
48 | 3 | 不遵守起重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者 | 100 | 100 | 1000 | |
49 | 4 | 起重吊裝作業(yè)時吊臂或吊件與外電高壓線(平行與垂直距離)最小安全距離不足且無安全屏蔽、隔離措施冒險作業(yè)的 | 200 | 500 | 4000 | |
50 | 5 | 起重吊裝現(xiàn)場危險區(qū)域無清場,無安全警戒隔離措施 | 100 | 100 | 1000 | |
51 | 1 | 鋼筋作業(yè) | 鋼筋機械用電無實施“一機一漏一閘” | 100 | 100 | 1000 |
52 | 2 | 無接零或接地保護用電安全措施 | 100 | 100 | 1000 | |
53 | 3 | 在2m以上高度進行鋼筋綁扎作業(yè),未設置馬凳或作業(yè)平臺 | 100 | 100 | 1000 | |
54 | 4 | 鋼筋冷拉區(qū)域無安全隔離措施 | 100 | 100 | 1000 | |
55 | 5 | 鋼筋機械的操作人員未經培訓就安排上機操作的 | 100 | 100 | 1000 | |
56 | 1 | 張拉作業(yè)危險區(qū)域無安全警示標志,無安全隔離措施 | 100 | 100 | 1000 | |
57 | 2 | 張拉作業(yè)進行前未對危險區(qū)清場 | 100 | 100 | 1000 | |
58 | 3 | 先張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沿軸線設置擋隔設施 | 100 | 100 | 1000 | |
59 | 4 | 后張法作業(yè),軸線兩端頭無擋板 | 100 | 100 | 1000 | |
60 | 5 | 高處臨邊進行張拉作業(yè),操作人員不按規(guī)定系扣好安全帶就進行作業(yè)或無操作平臺 | 100 | 100 | 1000 | |
61 | 1 | 混凝土作業(yè) | 使用移動式振搗器,不實施“一機一漏一閘”的安全用電規(guī)定的 | 100 | 100 | 1000 |
62 | 2 | 振搗器的電機金屬外殼未做好保護接零的連接 | 100 | 100 | 1000 | |
63 | 3 | 行振搗作業(yè)時,振搗工未穿上絕緣高統(tǒng)水靴未戴絕緣膠手套 | 100 | 100 | 1000 | |
64 | 4 | 用工單位不向操作工人提供安全防護用品 | 100 | 200 | 2000 | |
65 | 5 | 墩、柱混凝土高處作業(yè)未搭設作業(yè)平臺 | 100 | 200 | 2000 | |
66 | 6 | 平臺周邊未設防護欄桿,欄桿外側未用安全立網封圍 | 100 | 100 | 1000 | |
67 | 1 | 隱患整改 | 未在整改限期內按整改要求完成安全事故隱患整改 | 100 | 100 | 1000 |
68 | 2 | 整改期限內無任何整改行動 | 100 | 200 | 2000 | |
69 | 3 | 不服從安全管理拒簽隱患整改通知單 | 100 | 200 | 2000 | |
70 | 4 | 不服從安全管理拒簽工作聯(lián)系單 | 100 | 200 | 2000 | |
71 | 5 | 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 200 | 500 | 4000 | |
72 | 6 | 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治理而擅自施工作業(yè)的 | 200 | 500 | 4000 | |
73 | 7 | 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項目安全管理部復查同意,擅自恢復施工作業(yè)的 | 200 | 500 | 4000 | |
74 | 8 | 反復出現(xiàn)的隱患得不到根治的 | 200 | 500 | 4000 | |
75 | 9 | 因整改不及時不徹底以及“三違”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和10000元內經濟損失的 | 500 | 1000 | 5000~20000 |
三、項目部安全獎勵標準
序號 | 表現(xiàn) | 獎勵數(shù)額(元) |
1 | 工人個人模范遵守安全守則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工作中一貫無不安全行為。 | 50~100 |
2 | 現(xiàn)場管理人員(含現(xiàn)場施工員、協(xié)作隊隊負責人、班組長等)認真抓好現(xiàn)場安全管理工作,所屬施工范圍一貫保持良好的安全狀態(tài),相較于同級表現(xiàn)較突出。 | 100~300 |
3 | 應急狀態(tài)中(如火災、洪澇、或其它難以預見的危急事件),在挽救人員生命安全或集體財產安全上有突出表現(xiàn)人員。 | 50~500 |
4 | 在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事故即將發(fā)生的危急情況,在事故發(fā)生前,及時采取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或降低了事故后果。經調查屬實,視具體情況予以獎勵。 | 100~1000 |
四、 在違章違紀處罰明細表和安全獎勵標準里未能體現(xiàn)的“三違”及隱患,參照本制度相近條款執(zhí)行;可給予500~10000元/次的罰款。
五、 相關獎懲標準亦可按照《總承包部安全獎懲制度》執(zhí)行;當受到總承包部等上級單位的處罰時,除相關責任單位及個人應承擔全部罰款外,項目部將視情況另行從重處罰。
六、 本制度與其他制度獎懲金額不一致時,按金額大的執(zhí)行或合并執(zhí)行。環(huán)保獎罰標準參照安全獎罰1~3倍執(zhí)行。
第10篇 安全生產業(yè)績考核、獎懲制度
(一) 礦井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制度,對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二)礦井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時,應把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之一,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未認真落實的情況進行通報、責任追究,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要作為季度、年度安全生產業(yè)績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結果納入各單位、部門季度、年度績效考核中。
(四) 對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財產損失、重大事故隱患等,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執(zhí)行公司及礦井有關規(guī)定。
第11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xiàn)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guī)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guī)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xiàn)場指揮人員違規(guī)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yè)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guī)作業(yè)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guī)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guī)操作發(fā)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huán)境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第12篇 某化工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激勵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
企業(yè)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于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定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jié)輕重經予懲罰和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獎懲及辦法
2.1獎勵的范圍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能及時消除隱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參加各級安全競賽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措、安全技術創(chuàng)新有突出成績者;
對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在事故發(fā)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單位達到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管理者。
2.2獎勵辦法
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yōu)秀 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現(xiàn)金獎勵。
2.3懲罰辦法
企業(yè)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有安全部門組織技術開發(fā)部、行政部、生產部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獎懲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
第13篇 安全生產責任和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的各職能部門、生產車間。各部門都要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按“一崗一責”的原則,從領導到員工細化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2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公司和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公司內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xiàn)安全生產負責。
3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員工都要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xiàn)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4 公司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祥見《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5 檢查和考核:
5.1 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以“安全責任書”形式進行檢查和考核。車間主任以上管理人員安全責任書由公司總經理對員工進行簽訂,車間員工和安全員與車間主任或部門主管領導簽訂。
5.2 “安全責任書”的內容包括安全職責、安全工作目標、安全工作考核指標和其他相關內容所組成。
5.3 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和考核時限為一年,一般在年初簽訂。行政部每月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并根據公司經濟責任制對各車間、部門進行考核,年終總評。
6 獎勵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表揚或獎勵:
6.1 對于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好,當月未發(fā)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違章記錄的部門負責人、生產現(xiàn)場管理好給予獎勵500元;
6.2 認真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參與搶險救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設備事故發(fā)生的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獎勵50-3000元;
6.3 為保證安全生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考核有效者,獎勵50-1000元;
6.4 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毒、噪音危害,預防職業(yè)病發(fā)生,對環(huán)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進項目的主要成員,獎勵50-1000元;
6.5 在發(fā)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lián)岆U、保護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獎勵100-5000元;
6.6 及時制止違章和誤操作并轉危為安者,獎勵30-100元;
6.7 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獎勵100-300元;
6.8 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獎勵50-300元。
7 處罰
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生產現(xiàn)場管理不力的部門和個人,公司嚴肅追究其違章違紀和造成事故的責任,同時作罰款1000元以下的罰款,取消當月安全績效獎;
7.1 違反用火、用電和設備檢修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罰:20—100元/人/次;
7.2 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扣罰10元/人;
7.3 凡由于生產、基建或檢修需臨時拆卸或損壞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等,完工后未修復的責令修復并扣罰責任人50—300元/處;
7.4 各種車輛未按照安全停車線停車對責任人罰款20/元/次;
7.5 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安全標志的,賠償經濟損失的100%;
7.6 不按規(guī)定時間、內容對新工人進行入廠、調崗、復工教育的,扣罰責任單位50/次;
7.7 各類事故隱患不按《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按期完成整改的,扣罰50—100
元/項,并列入安全績效考核扣分。
7.8 發(fā)生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扣罰責任部門100元/次;
7.9 發(fā)生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的,對責任部門進行安全績效的考核扣罰100元/起。
7.10 其它各種違章,視情節(jié)扣罰20—1000元/人/次;
7.11 對工作不負責任,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視情節(jié)扣罰20—1000元/人/次;
7.12 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yè),勸阻不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視情節(jié)扣罰
20—1000元/人/次;
7.13 對忽視勞動條件,擅自拆除安全設施、設備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視情節(jié)扣罰20—1000元/人/次;
7.14 對設備長期失修,備用設備起不到作用的,帶病運轉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視情節(jié)扣罰20—2000元/人/次;
7.15 對發(fā)生事故后,破壞現(xiàn)場,隱瞞不報或謊報的主要責任者,視情節(jié)扣罰
20—2000元/人/次;
7.16 對發(fā)生事故后,不認真吸取教訓,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復發(fā)生的主要責任者,視情節(jié)扣罰30—500元/人/次;;
8 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沖突,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4篇 某某公司生產車間獎懲制度
某公司生產車間獎懲制度
為了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本著“以獎為主,以懲為輔”的原則,現(xiàn)制定獎懲制度如下:
第一條 獎勵,分五部分,包括:一、晉升和獎金;二、一等獎120元;三、二等獎80元;四、三等獎50元;五、四等獎20元。
一、晉升和獎金
1、對公司有重大技術改進或技術發(fā)明有成效者。
2、對公司忠誠、敬業(yè)且在本崗位努力工作者
3、獲一等獎勵一年內五次以上
4、勇于救火,敢于和偷盜破壞行為斗爭者
5、其他重大立功者
二、一等獎
1、在公司五年內無犯規(guī)工作努力者
2、對公司產品質量提出建議有重大成效者
3、對維護公司財和物有貢獻者
4、對車間有重大貢獻(包括技改、節(jié)約絕招、新發(fā)明創(chuàng)造等)
5、能避免重大損失者
6、對設備、設施改進建議有重大成效者
7、其他突出貢獻者
三、二等獎
1、發(fā)現(xiàn)產品質量及包裝質量有嚴重不合格并及時上報者
2、設備維護到位,及時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并上報解決者
3、服從指揮,按時完成重大特殊任務者
4、對他人違規(guī)行為及時制止,避免損失者(不含班長以上級
5、提出合理化建議(管理、包裝物、產品質量,工藝小改進等),采納后有成效者。
6、節(jié)約成本顯著者
7、對產品有重大污染及時上報,避免損失者
8、其他貢獻者
四、三等獎
1、管理嚴格著有成績者
2、經濟技術指標連續(xù)長時間保持較好者
3、拾金不昧在500元以上者。
4、任勞任怨,長期忍受較臟較累高溫工作有突出表現(xiàn)者
5、廢料利用為公司節(jié)約顯著者
6、及時反映隱患問題,避免損失者
7、其他情況者
五、四等獎
1、維護設備較好者
2、工作認真負責默默奉獻者
3、拾金不昧100元以上有事實者
4、衛(wèi)生保持較好者
5、工作中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者
6、服從上級指揮,配合較好者
7、團結同事,與人為善,工作努力者。
8、積極向上,學習鉆研技術起表率作用者。
9、其他情況者
第二條 懲罰,分五部分,包括:一、開除、辭退及扣若干現(xiàn);二、一等處罰120元;三、二等懲罰80元;四、三等處罰50元;五、四等處罰20元。
一、開除、辭退及扣若干現(xiàn)金
1、不提前辭職的或無故離廠者。
2、打架斗毆及偷竊公司財產者。
3、毆打上級或同事者。
4、曠工三天者。
5、侵犯公司重大利益者
6、偷竊公司財和物者
7、故意破壞設備嚴重者
8、工作瀆職造成重大損失者
9、廠區(qū)內酗酒滋事嚴重者
10、牢騷滿腹,心里灰暗,影響一片者
11、管理不善,出現(xiàn)重大事故者
12、不思進取,不適應本崗位,而無悔改者
13、其他重大違規(guī)者
二、一等處罰
1、損壞設備影響生產者
2、與同事鬧不團結,辱罵他人者
3、酒后上班滋事,影響工作者
4、由于自己過失產品質量出現(xiàn)不合格者
5、由于自己過失包裝質量出現(xiàn)不合格者
6、連續(xù)長時間技術指標不合格而無改進者
7、頂撞上級嚴重者
8、不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影響重大者
9、私自改變配方者
10、管理不善,經常出事故者
11、打罵刻薄員工者
12、經常不遵守公司衛(wèi)生條例者(換衣,消毒等)
13、上班睡覺、看書及做其它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14、不服從上級指揮,性質嚴重者
15、管理或操作不到位出現(xiàn)嚴重質量事故,造成損失較大者。
16、其它違規(guī)情節(jié)重大者。
三、二等處罰
1、與同事鬧不團結,辱罵他人輕微者
2、管轄區(qū)出現(xiàn)事故損失較大者
3、庫存出現(xiàn)不符者
4、外來物驗收不合格或未驗收私自入庫造成損失者
5、同事之間鬧矛盾性質惡劣影響工作者
6、對所管轄設備由于保養(yǎng)不到位而嚴重損壞者
7、其他較大違規(guī)者
四、三等處罰
1、曠工一天者
2、不服從上級指揮情節(jié)較大者。
3、不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私自不到崗者。
4、對材料(面粉、饅頭、饃片、包裝物等)亂扔亂放致污染、浪費嚴重者。
5、包裝不規(guī)范嚴重者。
6、包裝有異物者。
7、庫房有異物蟲蠅未及時采取措施者。
8、拒不加班者。
9、躺臥休息者
10、其他違規(guī)者。
五、四等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
2、不服從上級指揮輕微者。
3、打電話請假未批準者。
4、不愛惜物品、用具、量具等情況者。
5、對材料(面粉、面團、饅頭、饃片、包裝物等)亂扔亂放致污染、浪費輕微者。
6、對安排任務無故未完成且不上報者。
7、車
間內抽煙。
8、包裝不規(guī)范輕微者(日期、封箱、收縮膜封口等)
9、由于自己過失(配料、和面、成型等)有異物混入到成品者。
10、切片回料中好料多,浪費者。
11、機器設備由于自己過失造成缺少配件、螺絲者。
12、因自己過失廢品、三等品超出規(guī)定者。
13、因操作不當,致產品質量和設備受輕微影響者。、
14、庫房零亂衛(wèi)生不好。
15、衛(wèi)生保持不潔者。
16、交接不清不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者。
17、不執(zhí)行換衣和消毒制度輕微者
18、往下水道倒異物者
19、上班怠工、聊天者。
20、本崗位原因停機次數(shù)多者。
21、對接班人提出問題置之不理,交接班不清而私自下班者
22、設備空運轉視而不見者
23、其他違規(guī)輕微者。
第三條 報送程序
生產車間獎罰建議權由班組長以上級領導行使,即上級對下級行使。獎罰提出后以書面形式報送統(tǒng)計科,由統(tǒng)計員打印出一式兩份,一份張貼,備案留存另一份,月底依據備案獎罰做入當月工資。
第四條 申訴當事人對判定不服的,可以向人事行政部進行申訴。
第15篇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獎懲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加油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結合加油站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加油站范圍內各級管理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考核與獎懲管理。
3 職責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加油站年度綜合考核,并根據情況填寫考核記錄表。
3.2 站長對考核情況進行審核。
4 考核標準
4.1 獎則
4.1.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全年未發(fā)生安全事故;無重大安全隱患,一般隱患整改及時;獎勵安全領導小組1000-3000元,獎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000-3000元,獎勵主要負責人2000元。
4.1.2各班組完成本班組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獎勵班組長1000元,獎勵每個班組成員500~1000元;
4.1.3 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達到其該年度的安全目標責任書要求,進行表彰獎勵1000-2000元。
4.14 對在生產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發(fā)現(xiàn)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的;發(fā)現(xiàn)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者安全領導小組,獎勵50-200元/次。
4.1.5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獎勵責任人50-200元,違者將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1.6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獎勵相關單位或個人50-200元。
4.2 懲罰
4.2.1 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未完成、全年發(fā)生了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一般隱患未及時整改;加油站視情況對安全領導小組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處罰,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
4.2.2 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未達到其該年度的安全目標責任書要求,加油站視情況進行處罰,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
4.2.3 安全生產管理臺賬不齊全,記錄不準確的,違者將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2.4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2000元罰款;對安全管理人員處以1500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對第一責任人處以500元罰款。
4.2.5發(fā)生因工重傷的,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1000-2000元的罰款;對事故相關責任人視其情節(jié)輕重大小分別處以100-1000元罰款。
4.2.6發(fā)生輕傷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1000元罰款。
4.2.7未曾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一人未簽,對責任組織或責任人罰款100元。
4.2.8未按照《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aqbzh-zd/5-1)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處罰責任組織或責任人200元/人次。
4.2.9未按《安全檢查管理制度》(aqbzh-zd/11-2)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或未作記錄的,罰款責任人或責任組織500元/次。
4.2.10未按照《隱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的規(guī)定,未進行隱患治理,事故隱患處理記錄不全的,每缺一項罰責任人100元。
4.2.11 未按照《風險評價管理制度》(aqbzh-zd/3-1)的規(guī)定時機、范圍、頻次進行風險評價,風險評價結果和控制措施未組織宣傳培訓,罰款風險評價小組500元、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00元;未按照規(guī)定定期進行風險評價結果和控制措施評審,罰款責任組織或個人500元。
4.2.12發(fā)生各類事故或未遂事故,根據《事故管理制度》(aqbzh-zd/10-1)的規(guī)定,未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建檔的,每缺一項處罰相關責任人500元。
4.2.13操作人員未按照崗位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責任人50-200元。
4.2.14因管理不到位,出現(xiàn)疏漏而引發(fā)事故的,按責任大小給予相關管理人員100-2000元處罰。
4.2.15及時傳達加油站的文件精神,未及時傳達的,罰責任人200元。
4.2.16加油站劃分的重點部位如因管理不善引發(fā)安全事故的,每次處責任人或責任單位1000-2000元不等的處罰,如果情節(jié)嚴重,觸犯國家有關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破壞安全設施,視情節(jié)對責任人處以50-1000元罰款。
4.2.17 對事故責任人員除給與經濟處罰外,可另處6個月以下試崗或待崗。
4.2.18違反加油站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引起安全事故,對人員、財產、環(huán)境、加油站名譽等造成影響的組織或個人,加油站將視情況進行處罰、降級或者解雇。
5 考核頻次和方法
5.1 每年12月份,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全加油站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目標責任書考核活動,填寫《加油站年度安全目標和安全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考核登記表》(aqbzh-jl/2-1);
5.2 安全領導小組按照上述的考核標準對各組織和個人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匯總報加油站經理(站長),并根據考核結果,填寫《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記錄》(aqbzh-jl/2-2),根據獎懲記錄對被考核部門或個人進行扣除或獎勵,財務人員憑考核記錄具體執(zhí)行。
6 相關文件
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7 相關記錄
7.1《加油站年度安全目標和安全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考核登記表》aqbzh-jl/2-1
7.2《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記錄》aqbzh-jl/2-2
第16篇 化工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獎勵
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1、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用并有明顯效果者;
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1.3、及時發(fā)現(xiàn)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1.4、搶險救災有功者;
1.5、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和個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者;
1.7、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貢獻者。
安全生產先進部門、車間、個人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評選,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年終總結會時,由公司根據標準給予一定的現(xiàn)金和物質獎勵。
2、 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給予處罰:
2.1、事故責任者;
2.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2.3、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2.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xiàn)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2.5、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2.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2.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處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處罰分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和違法犯罪三種:
2.9.1、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大小,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2.9.2、經濟處罰分罰款、賠償經濟損失、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9.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17篇 安全生產年度考核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guī)定》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范(試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部管理,起到表彰先進,鞭策落后的目的,確保公司的服務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使安全生產、客運、服務質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滿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務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條 考核獎懲對象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駕乘人員
第二條 全員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
公司員工按標準足額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繳納標準: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第二責任人800元;安全管理第三責任人500元;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員300;駕駛員1000元;乘務員500元。
第三條 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3、堅持考核結果與經濟獎懲和人員使用掛鉤。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
1、為確??己斯ぷ鞯捻樌M行,最大限度的發(fā)揮任期目標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考核工作。
考核組組長:公司主要負責人
考核組副組長:分管安全的負責人
考核組成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
2、年度目標考核周期: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組織兩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計分:考核組根據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況對照公司與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簽訂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逐項打分,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況取兩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標考核分值即為年度考核最終得分。
4、考核等級確認:考核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簽字確認,經考核組最后確定考核等級,考核得分為95分以上的可評為先進部門或先進個人,考核得分為90分的為合格,9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五條 獎懲辦法
(一)被評為先進的部門,進行通報表彰。對評為先進的個人全額退回安全責任金,繼續(xù)聘用并給予所繳納安全責任金1/2的獎勵;
(二)對考核為合格的部門不獎不懲,個人繼續(xù)聘用,退回個人安全責任金;
(三)對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部門通報批評,個人不能完全兌現(xiàn)目標,實績較差,大家認可度低的人員,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繳納安全責任金、換崗、降職和責令辭職等措施。對不在處罰之列,但小錯不斷的人員予以誡勉,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達到防微杜漸的作用。
第18篇 班組長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班組應對以下行為進行安全獎勵
1、及時發(fā)現(xiàn)并排除安全隱患的。
2、糾正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
3、積極提報安全合理化建議的。
4、在上級組織的重大安全生產活動中成績突出的。
5、積極參加突發(fā)事故救援的。
6、在班組安全標準化管理中有創(chuàng)新的。
7、在安全生產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
二、班組應對以下行為進行安全懲戒
1、無故不參加班組安全活動的。
2、上崗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
3、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
4、盲從違章指揮的。
5、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或發(fā)生事故不及時報告的。
6、其他違反班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19篇 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
1 目的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安全生產的持續(xù)穩(wěn)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圍
2.1本制度規(guī)定了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獎勵和處罰。
2.2本制度適用于廠屬各單位及全廠人員,也適用于臨時工、包工隊、代培人員等。
3 職責
3.1廠屬各單位負責人對貫徹本條例全面負責。
3.2廠辦負責落實安全考核實施。
3.3安全科負責根據集團年度經營大綱制定每年的安全考核辦法及細則。
3.4安全科負責對本例貫徹落實和監(jiān)督檢查。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安全生產管理獎勵
4.1.1職工有下列成績之一者,給予單獨獎金100—1000元,每獎勵一人次車間加5—20分。
4.1.1.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遵守集團、冶煉廠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4.1.1.2發(fā)現(xiàn)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以及制止“三違”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4.1.1.3安全工作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安全技術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廣新技術、先進安全管理并有卓越成績的;
4.1.1.4在事故搶險中有功的;
4.1.1.5在安全活動等工作中有其它方面顯著成績的。
4.2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4.2.1安全教育考核:
4.2.1.1凡入廠的新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準上崗作業(yè)并做好相應記錄備案。缺一人/次/項處罰責任人20元,扣1分。
4.2.1.2各車間凡是發(fā)生安全事故都必須組織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對職工進行教育,吸取教訓,無組織一次,處罰車間100元,扣5分。
4.2.1.3無故不按時參加廠部安全生產例會或各級組織的安全活動者,每有一人次處罰20元,車間每降1%扣2分。
4.2.1.4工段、班組不組織召開班前、班后會,或上一班安全隱患不提醒接班者每有一項次處罰30元,扣2分。
4.2.1.5對本崗《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隱患防范措施不了解者每人次處罰10元,扣1分。
4.2.2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4.2.2.1生產各車間、工段、班組必須有專用安全檢查記錄本,記錄本車間、工段、班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情況。沒有檢查記錄或弄虛作假,處以當事人50—200元罰款,扣2分。
4.2.2.2各車間每日應對本車間危險源點和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并做好巡檢記錄,缺一天處罰相關責任人10元,。
4.2.2.3要害場所沒配備消防設施或消防設施不完好,過期不能使用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處罰50—100元,扣1分。
4.2.2.4無故不參加廠部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者處罰30元。
4.2.2.5對于上級職能部門下發(fā)的安全整改通知,無故不整改、整改不徹底,或不按時整改的,每項處罰責任車間50—100元,扣3—10分。
4.2.2.6安全員每日對全廠進行安全巡檢,巡檢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無記錄每有一次處罰20—50元。
4.2.2.7安全員在動火等作業(yè)場所玩忽職守,不按規(guī)定監(jiān)護者,每有一次處罰50—200元。
4.2.3安全行為考核:
4.2.3.1進入工作現(xiàn)場不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品者,處罰每人次5元,扣0.5分。
4.2.3.2未辦理各種安全工作票,檢修時不掛檢修牌擅自整修、施工者,處罰項目負責人50—100元,扣1—2分。
4.2.3.3違反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酌情處罰3—50元,每人次扣0.5—3分。
4.2.3.4違反集團《安全生產條例》各條款者處以責任人5—100罰款。
4.2.3.5擅自拆除,故意破壞安全設施者,處罰當事人100—500元,扣2—10分。
4.2.3.6不執(zhí)行辦理相關手續(xù)擅自停、送電者處罰責任人50—200元。若造成廠區(qū)大面積停電或造成事故者處罰1000—3000元并開除出廠,扣3—100分。
4.2.3.7非機動車輛駕駛員擅自駕駛機動車輛者處罰50元,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處罰50—100元。
4.2.3.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者酌情處罰5—100元,扣3分。
4.2.3.9漫罵、用暴力手段阻撓、干擾安全人員履行職責,或對檢舉人員打擊報復者,視情節(jié)處罰100—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5—20分。
4.2.4事故考核:
4.2.4.1凡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事故,執(zhí)行集團安委的裁定,并扣除發(fā)生事故單位當月績效工資的10%—30%。
4.2.4.2.對有輕傷指標考核的車間,半年為一個考核期。每超一人次(或工傷醫(yī)療費用超限)的,給予2倍考核。對相關責任人,參照集團《違章違紀責任追究辦法》裁定、考核。每發(fā)生一次扣20分,超指標扣50分。
4.2.4.3凡發(fā)生事故,各車間必須及時如實向安全科匯報。經廠長或主管安全副廠長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對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超過限12小時屬瞞報)虛報,不切合實際的匯報,處罰車間第一責任人100—200元。當事人200元—500元,并需將事故調查經過及處理意見24小時內報安全科,每延誤一天處罰車間第一責任人200元,扣15分。
4.2.4.4 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所有人員及負責人有義務、有責任進行事故搶救。凡事故搶救后組織不力、不積極主動、相互推委造成事故危害擴大化者處罰100元—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10—100分。
4.2.5其它安全生產管理考核:
4.2.5.1凡在一年中受到各類安全處罰達3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4.2.5.2車間安全管理混亂,“三違”現(xiàn)象嚴重的,全年車間查處違歸人次達全車間人數(shù)10%的,年終取消全車間一個月的激效獎金。
4.2.5.3每月底前各生產車間寫出本月安全工作總結,并于當月26日前報安全科。總結流于形式,不夠全面或逾期完不成者罰車間第一責任人50—100元,扣5—10分。
4.2.5.4各級管理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安全管理責任書》各項條款,完不成一項者,酌情處罰責任人10—100元,扣5—20分。
4.3相關說明:
4.3.1安全科負責對本辦法的制定、解釋,落實、檢查和監(jiān)督,廠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安全科的獎勵考核行為,分管副廠長負責審批考核結果。
4.3.2在日常檢查中考核辦法未涉及或難以明確的項目,可參照相近項目酌情考核。
4.3.3為保證檢查結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所有的檢查必須做到檢查到誰,誰簽字確認;誰檢查,誰負責。
4.3.4以上涉及對員工的考核金額工段、班組長處罰金額30%,車間主任、副主任20%。
4.3.5檢查考核結果于每月底匯總一次,經主管安全廠長批準后生效,報廠部辦執(zhí)行。
4.3.6對職工的安全獎勵,經廠安全科審核統(tǒng)計及上報,廠領導評審批準后執(zhí)行。
5 相關記錄
5.1《安全獎(懲)臺帳》
第20篇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與獎懲制度
總則
一、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文件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有效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guī)程,調動公司所有人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處違章違規(guī)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確保從業(yè)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形成人人爭做安全生產優(yōu)秀職工的良好安全氛圍,促進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避免事故發(fā)生,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此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部門和員工。
內容
1、公司負責落實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經理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2、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3、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4、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危險品運輸與泄露處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tài)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shù)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5、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yōu),85分以上為良,60-80分為合格。
(3)公司安委會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考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yōu)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危險品運輸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工作。
6、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月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車100元的考核獎勵。
(2)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表現(xiàn)優(yōu)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yōu)秀駕駛員的評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3)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業(y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公司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
(4)駕駛員在營運服務中,為乘客排憂解難,受到乘客贈送錦旗或表揚信的,每次獎勵50元。
(5)駕駛員在營運服務中,為乘客排憂解難,受到新聞媒體表彰并見報的,每次獎勵100元。
(6)對一貫堅持優(yōu)質服務,為企業(yè)贏得榮譽,被上級授予市級優(yōu)秀駕駛員的榮譽稱號,公司獎勵500元。被授予省級優(yōu)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被授予全國優(yōu)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2000元。
7、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公司安全負責人員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a、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b、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c、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a、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b、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c、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進行各級維護保養(yǎng)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a、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b、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c、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4)駕駛員未配合公司進行回廠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a、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b、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c、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5)駕駛員違反gps操作規(guī)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a、私自改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運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b、私自遮擋車內監(jiān)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c、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重后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d、gps發(fā)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7)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fā)生有違反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a、事故責任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lián)系,未在規(guī)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 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b、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fā)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①、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②、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③、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④、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⑤、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開除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⑥、因違規(guī)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承擔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yè)整頓,還要承擔公司及其他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jié)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處罰;一般責任事故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并學習1-1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10-20天,運營任務照常交納,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并學習一個月,運營任務照常交納,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
⑦、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并復訓經復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系。
(8)、安全生產優(yōu)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a、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b、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c、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d、本年度無投訴。
(9)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a、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b、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c、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d、本年度有投訴,但投訴不成立;
e、有好人好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