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制度
在企業(yè)管理中,生產制度扮演著核心角色,它包括了一系列確保生產過程安全、高效運行的規(guī)定和程序。其中,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是尤為關鍵的一項,它涉及到企業(yè)的規(guī)劃、建設和生產環(huán)節(jié)。
是指什么
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顧名思義,是指企業(yè)在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項目時,安全生產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這一制度強調了安全設施與生產設施同等重要的地位,旨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重要內容
1. 同步設計:在項目初期,就需要考慮到安全設施的設計,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為后續(xù)的安全生產打下基礎。
2. 同步施工:在建設過程中,安全設施的施工應與主體工程同步進行,不得滯后,以防止因安全設施不到位導致的安全隱患。
3. 同步投入使用:項目完工后,安全設施必須一同驗收,并在生產活動中發(fā)揮其應有的保護作用。
制度流程
執(zhí)行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的過程大致如下:
1. 項目立項時,明確安全設施的需求和設計方案。
2. 設計階段,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的圖紙應一并提交審批。
3. 施工期間,定期檢查安全設施的建設進度和質量。
4. 完工驗收,由相關部門對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
5. 生產運營中,持續(xù)監(jiān)控安全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時維護更新。
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基石,通過嚴格的實施,可以有效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營。作為管理者,我們應當高度重視這一制度,將其融入到日常管理中,確保每一項生產活動都在安全的環(huán)境下進行。
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的內容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的內容
“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一般稱之為“三同時”制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是指為了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而采取的消除職業(yè)危害因素的設備、裝置、防護用具及其他防范技術措施的總稱,主要包括安全、衛(wèi)生設施、個體防護措施和生產性輔助設施。我國《勞動法》、《礦山安全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和《安全生產法》等,對“三同時”制度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tǒng)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三同時”制度從源頭上消除各類項目可能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危險因素,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保障新工程項目正常投產使用,防止事故損失,避免因安全問題引起返工或采取彌補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投入。“三同時”制度的建立,是防止新工程項目帶病投產運行,確保物的本質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
“三同時”制度和安全衛(wèi)生預評價制度結合起來實行,是貫徹“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xiàn)。兩者結合起來實施可使新項目做到更合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減少潛在的危害,真正作到防患于未然。
“三同時”制度的實施要求從項目論證到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都應按“三同時”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驗收,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論證,明確項目可能對職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將論證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
(2)設計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時,應當同時編制《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專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專篇的內容主要包括:設計依據(jù)、工程概述、建設及場地布置、生產過程中職業(yè)危害因素分析、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預期效果及評價等。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并對施工質量負責。
(4)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建設項目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驗收規(guī)定進行。不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行后,不得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閑置不用,生產設施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必須同時使用。
第2篇 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一般稱之為“三同時”制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是指為了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而采取的消除職業(yè)危害因素的設備、裝置、防護用具及其他防范技術措施的總稱,主要包括安全、衛(wèi)生設施、個體防護措施和生產性輔助設施。我國《勞動法》、《礦山安全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和《安全生產法》等,對“三同時”制度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tǒng)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豹?/p>
“三同時”制度從源頭上消除各類項目可能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危險因素,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保障新工程項目正常投產使用,防止事故損失,避免因安全問題引起返工或采取彌補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投入?!叭瑫r”制度的建立,是防止新工程項目帶病投產運行,確保物的本質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叭瑫r”制度和安全衛(wèi)生預評價制度結合起來實行,是貫徹“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xiàn)。兩者結合起來實施可使新項目做到更合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減少潛在的危害,真正作到防患于未然。
“三同時”制度的實施要求從項目論證到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都應按“三同時”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驗收,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論證,明確項目可能對職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將論證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
(2)設計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時,應當同時編制《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專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專篇的內容主要包括:設計依據(jù)、工程概述、建設及場地布置、生產過程中職業(yè)危害因素分析、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預期效果及評價等。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并對施工質量負責。
(4)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建設項目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驗收規(guī)定進行。不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行后,不得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閑置不用,生產設施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必須同時使用。(
第3篇 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guī)范公司新、改、擴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確保各工程如期實施。
二、適用范圍
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
三、責任單位
技術部、總務部、項目工程所在單位。
四、工作程序
(一)建設項目應設立安全審查
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并出具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2、建設項目選址時,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下列安全條件進行論證:
① 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
② 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③ 當?shù)刈匀粭l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3、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
② 建設(規(guī)劃)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項目規(guī)劃許可文件(復印件);
③ 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④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⑤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依據(j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以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組織設計人員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包括下列內容:
① 建設項目概況;
② 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
③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④ 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
⑤ 可能出現(xiàn)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
⑥ 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
⑦ 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⑧ 結論和建議。
2、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
②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③ 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④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⑤ 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
1、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規(guī)范施工,并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2、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① 建設項目概況;
② 施工依據(j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
③ 安全設施及其原材料檢驗、檢測情況;
④ 主要裝置、設施的施工質量控制情況。
(四)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
1、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應包括下列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
① 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
② 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和設計能力;
③ 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對策;
④ 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⑥ 試生產(使用)起止日期。
2、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分別報送與本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相應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和有關危險化學品其他安全生產許可的實施部門備案。
(五)建設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3、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5、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
6、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五、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總務部負責解釋。
第4篇 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guī)范公司新、改、擴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確保各工程如期實施。
二、適用范圍
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
三、責任單位
技術部、總務部、項目工程所在單位。
四、工作程序
(一)建設項目應設立安全審查
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并出具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2、建設項目選址時,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下列安全條件進行論證:
① 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
② 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③ 當?shù)刈匀粭l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3、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
② 建設(規(guī)劃)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項目規(guī)劃許可文件(復印件);
③ 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④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⑤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依據(j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以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組織設計人員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包括下列內容:
① 建設項目概況;
② 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
③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④ 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
⑤ 可能出現(xiàn)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
⑥ 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
⑦ 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⑧ 結論和建議。
2、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
②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③ 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④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⑤ 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
1、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規(guī)范施工,并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2、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① 建設項目概況;
② 施工依據(j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
③ 安全設施及其原材料檢驗、檢測情況;
④ 主要裝置、設施的施工質量控制情況。
(四)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
1、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應包括下列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
① 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
② 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和設計能力;
③ 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對策;
④ 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⑥ 試生產(使用)起止日期。
2、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分別報送與本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相應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和有關危險化學品其他安全生產許可的實施部門備案。
(五)建設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3、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5、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
6、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五、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總務部負責解釋。
第5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新、改、擴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確保各工程如期實施。
2、適用范圍
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
3、責任單位
技術開發(fā)部門、安全技術科、項目工程所在單位。
4、工作程序
建設項目應設立安全審查
(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并出具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1)建設項目選址時,應當對建設項日設立的下列安全條件進行論證:
①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
②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③當?shù)刈匀粭l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3)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
②建設(規(guī)劃)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項目規(guī)劃許可文件(復印件);
③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④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依據(j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以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組織設計人員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1)建設項目安全高設施設計專篇包括下列內容:
①建設項目概況;
②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
③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④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
⑤可能出現(xiàn)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
⑥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
⑦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⑧結論和建議。
(2)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
②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③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⑤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
(1)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規(guī)范施工,并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2)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①建設項目概況;
②施工依據(j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
③安全設施及其原材料檢驗、檢測情況;
④主要裝置、設施的施工質量控制情況。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
(1)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應包括下列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
①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
②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的設計能力;
③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對策;
④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⑥試生產(使用)起止日期。
(2)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分別報送與本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相應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和有關危險化學品其他安全生產許可的實施部門備案。
建設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
(2)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3) 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5) 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
(6)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第6篇 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
(一)企業(yè)對新建、擴建、改建等工程項目,必須做到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職業(yè)衛(wèi)生和環(huán)境保護設施項目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或使用。
(二)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籌建時,必須派出有關專業(yè)人員、安全監(jiān)察、勞動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與環(huán)境保護等人員,參加安全評價、可行性研究與審查設計方案,并參加施工檢查和竣工驗收。
(三)安全技術部在項目施工及竣工驗收全過程中,認真檢查和監(jiān)督。
(四)竣工驗收合格后,勞動保護、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及環(huán)境保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試車、同時投入生產與使用。
(五)在施工過程中,主體工程的進度、質量與安全工程要同時得到保證,資金投入也應同步進行。
(六)對工程不符合投產條件,如果總經理同意投產,應承擔由此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責任。
第7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新、改、擴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確保各工程如期實施。
2、適用范圍
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
3、責任單位
技術開發(fā)部門、安全技術科、項目工程所在單位。
4、工作程序
建設項目應設立安全審查
(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并出具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1)建設項目選址時,應當對建設項日設立的下列安全條件進行論證:
①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
②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③當?shù)刈匀粭l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3)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
②建設(規(guī)劃)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項目規(guī)劃許可文件(復印件);
③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④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依據(j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以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組織設計人員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1)建設項目安全高設施設計專篇包括下列內容:
①建設項目概況;
②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
③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④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
⑤可能出現(xiàn)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
⑥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
⑦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⑧結論和建議。
(2)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
②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③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⑤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
(1)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規(guī)范施工,并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2)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①建設項目概況;
②施工依據(j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
③安全設施及其原材料檢驗、檢測情況;
④主要裝置、設施的施工質量控制情況。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
(1)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應包括下列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
①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
②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的設計能力;
③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及對策;
④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⑥試生產(使用)起止日期。
(2)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分別報送與本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相應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和有關危險化學品其他安全生產許可的實施部門備案。
建設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
(2)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3) 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5) 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
(6)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