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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shù):74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

有哪些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組成部分:

1. 設施器材清單:詳細列出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包括滅火器、消防栓、煙霧探測器等。

2. 維護計劃:制定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的時間表,確保設施器材的正常運行。

3. 責任分工:明確各部門和個人的職責,包括日常檢查、故障報告和應急響應。

4. 記錄與報告:建立完善的記錄系統(tǒng),跟蹤設施器材的狀態(tài),并定期提交維護報告。

5. 培訓與演練: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員工的防火意識和技能。

內容是什么

這些制度的具體內容涉及設施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例如,滅火器應每月檢查壓力表,確保其在正常范圍內;消防栓需定期清理,確保無堵塞;煙霧探測器每年至少測試一次,保證其靈敏度。此外,制度還規(guī)定了在發(fā)現(xiàn)設施器材異常時的報告流程,如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上報,并由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

重點

制度的重點在于落實責任制,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專人負責。各部門負責人需定期向管理層匯報設施器材的維護情況,確保問題能得到及時解決。強調了消防培訓的重要性,通過模擬火災場景的演練,提高員工在緊急情況下的應對能力。

存在的問題

盡管制度較為全面,但在實際執(zhí)行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包括:一是部分員工對消防設施的重視程度不足,可能導致維護工作不到位;二是由于設施分布廣泛,全面檢查可能存在盲區(qū);三是培訓效果的持久性難以保證,部分員工可能遺忘所學知識。為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強化員工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識,同時加強監(jiān)督,確保制度的嚴格執(zhí)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責任制度: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2篇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1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十一)

一、消防設施器材包括防盜門、應急照明燈、指示燈、各種消防標識及干粉滅火器等。

二、由消防監(jiān)管員每月按照《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中的巡回路線項目檢查一遍,并把檢查情況登記在表格中。

三、檢查內容:

1、防火門:是否關閉狀態(tài),鉸鏈是否靈活,整體有無損壞。

2、應急照明燈及指示燈:電源是否正常,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各種消防標識:安裝是否牢固,定位是否準確,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4、各種滅火器:瓶體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險栓是否完好,氣體壓力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等。

四、相關表格

《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gd/e-qe-001-027-01

第3篇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及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企業(yè)建設項目工程、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備設施的安全本質化程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規(guī)定,確保安全生產、職業(yè)病及消防安全的管理需要,保障企業(yè)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yè)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管理及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修正)第28-3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八號)

《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2023年公安部令第119號)

《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安監(jiān)總局2023年第51號令)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工作的通知》(安監(jiān)總安健〔2011〕192號)

《山東省工業(yè)生產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jiān)督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號)

建設項目:是指工業(yè)生產單位用于生產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安全設施:指企業(yè)(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

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減少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等的總稱。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同樣適用于職業(yè)病預防管理。

本制度涉及的消防設施, 應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

4、職責

4.1安全員(兼職)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同時包含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工作。

4.2總經理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審批核準。

5、管理程序

5.1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管理

企業(yè)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同樣適用于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管理。安全設施的資金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安全設施、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均納入“三同時”管理范疇。

5.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

企業(yè)的設立應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企業(yè)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論證,并形成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報告。

企業(yè)應明確基礎設施是否屬于重點監(jiān)管建設項目,企業(yè)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向管轄安監(jiān)局上報項目情況,如屬于非重點監(jiān)管建設項目,需要將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報告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依法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形成安全設施設計專篇。需要報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安全設施設計由公司主管部門在審批該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時一并予以審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在施工過程中由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批準或者備案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安全設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達到驗收條件后由企業(yè)公司組織實施驗收。驗收情況應當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企業(yè)對全過程的安全設施文件整理建立檔案保管。

5.3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管理

企業(yè)的建設項目按照安監(jiān)總局51號令,區(qū)分是否屬于屬于職業(yè)病危害一般、較重、嚴重項目。按照分類開展具體管理工作。企業(yè)對全過程的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設施文件整理建立檔案保管。

5.4企業(yè)建設消防設施管理

企業(yè)屬于重點消防單位的,其建設工程以及修繕維修的設計、施工、驗收應當進行全面管理。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

企業(yè)應當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消防設計、施工和工程監(jiān)理。

企業(yè)應當依法將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文件報當?shù)毓矙C關消防機構進行審核。建設工程竣工后,企業(yè)應當依法向當?shù)毓矙C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設工程的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對設計質量負責。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并在施工現(xiàn)場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在建筑物外立面進行裝修、裝飾、節(jié)能改造和設置廣告,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得妨礙防火、逃生和滅火救援。

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室內裝修、裝飾,配置消防產品,應當使用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并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和產品。

使用、開業(yè)前或改建、擴建、裝修和改變用途應依法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辦理行政審批手續(xù)。

企業(yè)應對建設項目以及維修修繕項目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驗收文件建立完善的檔案并妥善保管。

5.5建設項目以及配套的安全設施等發(fā)生變更時,應遵循變更審批手續(xù),可參照《變更管理制度》規(guī)定予以實施,并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隱患控制。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安全設施“三同時”檔案 無編號

6.2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檔案 無編號

6.3消防設施檔案 無編號

7、附記

第4篇 人民醫(yī)院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5篇 消防管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1、各選煤廠要確保消防管網24小時正常供水,管網無銹蝕、跑冒、滴漏。協(xié)調好與所在礦調度室和消防水泵房關系和應急流程機制,保證消防應急供水的需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必須配備齊全,布局合理,實行24小時交接班制度,責任到人;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必須用于消防工作,不得挪作它用,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栓或損壞、挪用、隨意拆除消防設施、消火栓(水帶、水槍)、滅火器材;

4、消防管網、設施、滅火器材必須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防腐除銹。消防水泵及機組必須每周試運轉一次,確保設備完好有效;

5、建立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檔案,詳細記錄配置類型、時間、數(shù)量、設置部位和檢查維修更換記錄;

6、保持室內消火栓水槍、水帶齊全完好,消防部件外觀無損壞、涂層無脫落、無生銹、霉變、漏水、接口墊圈、消火栓箱門玻璃完整無缺,干凈整潔并定期進行放水檢查,檢查后及時擦干,定期在消火栓閥桿上加潤滑油;

7、消防管道分支閘閥、消火栓手柄絲桿處等轉動部位要定期檢查經常加注潤滑油。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和更換;

8、滅火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易取處,但不得影響安全疏散。要經常對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泄壓、失效或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器材,必須在24小時內更換,現(xiàn)場不得有泄壓、失效、空瓶。同時對合格滅火器材必須貼上標簽,注明檢查有效期,確保器材完好有效。

9、各單位要隨時掌握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使用情況,確保有應急備用器材和設施的備件;

10、各選煤廠應經常對調度室、消防水泵房工作人員進行滅火應急流程的演練,確保發(fā)生火災時,消防水泵開起、加壓順暢。

第6篇 物業(yè)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物業(yè)項目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管理處)應管理好所轄區(qū)域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防損壞與丟失。

二、各部門、管理處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視檢查要落實到三級防火責任人,并做好標識。

三、消防器材的定位、統(tǒng)計由各管理處負責,并登記《消防器材登記表》。如因救火而動用應及時補充。

四、室內外消火栓周圍不能有影響消火栓使用的障礙物。

五、如果需要暫停消防設施運行的,須按《消防設施停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辦理。

六、商鋪、廠家的裝修要嚴格執(zhí)行《裝修指南》的有關規(guī)定,管理人員在檢查與驗收中應注意:

1、裝修中不允許改變原消防設施的位置與數(shù)目,如室內消火栓、噴淋頭、煙感、放水閥等。

2、若改變原消防設施的位置、數(shù)目必須經市消防部門審批同意。

3、商鋪、廠家的裝修須經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七、用戶(如:商鋪、廠家)范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由用戶負責維護管理。

八、對擅自挪用或損壞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者,管理處要求限期整改或賠償損失,對拒不整改者上報主管部門。

第7篇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包括:消火栓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疏散設施、防火門等。

二、室內消火栓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

1、消火栓內配備的水槍水帶及其閥門、啟泵按鈕等,必須保持完好,不準銹死、損壞、缺少,不因滅火需要嚴禁動用。

2、裝修或擺放物品時,不準遮擋、阻礙。

3、發(fā)現(xiàn)故障或破損時,應及時報告消防設備維修人員立即修復。

三、防火門及其閉門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照明,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擺放物品,堵塞通行。

2、不準在防火通道堆放物品,妨礙人行。

3、不準遮擋、人為破損。

4、上述設施發(fā)現(xiàn)破損或丟失,應立即報安全保衛(wèi)部門及時修復、更新。

四、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配備的滅火器材應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管理、存放。滅火器的維修和更換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統(tǒng)一負責。

五、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進行檢測,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廠家維修并做好檢測、維修記錄。

六、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第8篇 z步行街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步行街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qū)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2保安部制定年度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計劃,并按計劃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3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4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理良好備用狀態(tài)。

5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tǒng)定期放水檢查一次。

6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7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狀態(tài)。

8消防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

9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10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yǎng)、更換,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11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12因裝修、擴建、改建消防設施故障需要暫停消防設施運行的,必須先到物業(yè)部辦理相應手續(xù)。

第9篇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保養(yǎng)制度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保養(yǎng)制度

1.0目的:為了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滅火的應急作用。

2.0適用范圍:小區(qū)任何公共區(qū)域的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區(qū)內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均由管理處統(tǒng)一實施有效的管理;

3.2嚴格執(zhí)行管理處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養(yǎng)、保管制度;

3.3消防設施設備包括器材應印有管理處統(tǒng)一的消防明顯標志及編排號;

3.4消防水源、器材、設備未經管理處經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滅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顯、合理,有緊急情況便于使用,但又不阻礙他人,滅火器必須按樓層號進行編號,防止遺失,滅火器箱必須用管理處統(tǒng)一印制的消防封條予以封住,杜絕別人亂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顯的消防標志,方便區(qū)分使用,更利于加強管理;

3.7消防栓應按編號,統(tǒng)一用消防封條進行封閉,杜絕有人亂使用水源和動用設施;

3.8消防斧、消防車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繩,必須統(tǒng)一擺放、統(tǒng)一管理,交接班必須進行清點,并做好相關使用登記工作;

3.9 消防泵、噴淋泵必須保持正常運轉供水,消防水泵必須控制在自動狀態(tài),以便于及時有效地進行滅火工作;

3.10 物業(yè)管理處根據(jù)實際情況,要定期按時更換滅火器材的藥劑、充氧等工作;

3.11 各用戶單元內或自備的消防器材由用戶自行負責保養(yǎng)、更換,檢查用戶單元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由管理處組織進行,同時做好記錄備案;

3.12 消防通道經常檢查,不準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干凈,防火門應經常處于關閉狀態(tài),能夠安全有效的隔絕不安全隱患;

4.0消防器材的保養(yǎng)制度:

4.1滅火器保養(yǎng)做到無灰塵、噴咀通,位置擺放符合規(guī)定,壓力值正常,四周無其它物品堆放;

4.2消防栓保養(yǎng)做到經常加油,并保持清潔,無生銹,銜接口正常,無滴水現(xiàn)象;

4.3水帶做到卷緊放齊,保持水帶無破裂,水帶銜接口正常,水帶箱玻璃保持清潔光亮,無灰塵;

4.4自動滅火系統(tǒng)、消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和消防栓都要定期進行測試,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其處于正常的預警預防狀態(tài);

4.5消防系統(tǒng)需停水維修時,必須先經過消防監(jiān)督機構批準并安排有效的準備應急措施;

4.6消防水管應及時進行外表層油漆的翻新工作,所有消防提示語、警示語應經常翻新,做到真正達到醒目,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4.7根據(jù)消防設施的用途、特性,應制定具體合理的維修保養(yǎng)計劃。

5.0基本要求:

5.1必須明確消防器材的確切位置,以及特性和操作。

5.2消防設施器材無損壞、故障、作廢過期等現(xiàn)象,確保正確投入使用。

編寫:審核:批準:日期:

第10篇 信息技術設施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計算機教室、多媒體教室是學校的強用電場所,是消防安全的重點保護地點。為了保護國家財產和廣大師生的人身生命安全,建立以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信息技術設備管理人員為第二責任人的管理機制,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消防法》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遇到火災人人都有參加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基本學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所有進入信息技術設備機房的人員必須遵守以下制度:

一、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機房。

二、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三、嚴格按照國家用電安全有關知識進行用電操作。

四、嚴禁使用超負荷的大功率電器。

五、所有用電設備必須保證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六、安裝防火器材的部位,要人人愛護,不準任何人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嚴肅處理。

七、管理人員堅持經常檢查有無火災隱患,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力所鄉(xiāng)中小學電教組

2023年3月

第11篇 某飯店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必須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柜組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嚴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鎖閉安全出口。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y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應使用固定的柜臺、貨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擺設易倒的柜臺、貨架、服裝模特。

六、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第12篇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所有消防設施和器材由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公司統(tǒng)一管理,未經許可禁止挪用。

2各業(yè)主單元自備之消防器材由業(yè)主單位自行維護保養(yǎng),檢查該工作之落實情況由物業(yè)管理公司進行,并做好檢查記錄。

3大廈消防設施未經許可嚴禁擅自挪作他用。

4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公共區(qū)域滅火器械每年之更換藥劑、充氣等工作。

5消防設施和器材的保養(yǎng)要求:

(1)滅火器的保養(yǎng)做到無積灰、噴嘴通、位置符合規(guī)定,壓力值正常,四周無雜物堆積。

(2)消火栓的保養(yǎng)做到經常加油并保持清潔,無生銹。

(3)水帶的保養(yǎng)做到卷緊放齊,無霉變,水帶箱玻璃清潔光亮無積灰。

6大廈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和消火栓等都要定期檢查測試,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其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7消防給水系統(tǒng)需停水維修時必須先經過消防監(jiān)督機構批準并安排有效的后備措施。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制定安全疏散設施配備計劃,并按計劃落實;

2.安全疏散設施實行定位、定崗、定標準管理;

3.安全疏散設施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設施應及時更換;

4.安全疏散設施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對違反疏散設施管理的部門和人員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13篇 人民醫(yī)院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14篇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tǒng)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tǒng)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tǒng)的運行記錄,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tǒng)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tǒng)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jù)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fā)現(xiàn)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tǒng)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

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第15篇 鐵路施工現(xiàn)場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jl-3標所有消防設施管理及使用的內容。包括:

1、地上消防栓;

2、火災自動、手動報警系統(tǒng);

3、泡沫、干粉滅火器;

4、消防砂池、消防專用鍬、水桶;

5、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tǒng)(詳見附件4:全廠報警系統(tǒng)示意圖);

6、消防表示標牌的安防與維護

二、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劃分及報警系統(tǒng)報警后

的處理程序

1、消防栓(室內、室外)歸界區(qū)所屬消防主管管理維護,場前區(qū)(包括駐地宿舍、辦公室、浴室、食堂、及其他公用建筑廠坪)室內室外消防栓由安全員負責日常管理維護,庫房區(qū)域由材料主管管理維護。

2、現(xiàn)場消防器系統(tǒng)由義務消防隊管理。需要維修更換的設施由消防隊負責申報計劃采購。

3、滅火器由項目部統(tǒng)一配發(fā),安全主管核定擺放位置。配發(fā)的滅火器由作業(yè)隊進行日常管理維護。

三、使用及檢查制度

1、當發(fā)生火災時,應就近使用消防器材、滅火器進行撲救,處理事故中使用的滅火器由架子隊上報項目部部審核后更換。

2、當進行消防演練時,由安質部負責全公司消防設施的調用。

3、由于生產需要或檢修時,臨時挪動消防器材的,事后應及時歸位。確因周圍環(huán)境改變,不適合再放消防器材的,應由安環(huán)部重新指導安放位置。

4、消防器材每月由所在單位安全專職人員檢查,并列入考核。

第16篇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yè)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yǎng)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不得將室內消火栓箱封閉,并應定期對消火栓進行試壓、試水,凡發(fā)現(xiàn)箱門無手動緊急開啟裝置、栓體銹蝕、水管霉爛或漏水,水帶及水槍缺少或消火栓無水等問題,要限期整改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和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情況,應記錄齊全。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yǎng)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yè)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17篇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tǒng)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tǒng)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tǒng)的運行記錄,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tǒng)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tǒng)投入運行2 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 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 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jù)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 檢查發(fā)現(xiàn)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 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tǒng)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第18篇 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zhàn)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tǒng)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xiàn)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配備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第19篇 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維護管理制度

一、 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功能和操作情況。

二、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對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部位、檢查及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三、 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待故障工作。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四、 應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巡查,單項檢查、聯(lián)動檢查,做好維護保養(yǎng)。

五、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應進行一次建筑消防措施,器材巡查,其他單位每周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新城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內容。

六、 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示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示等限位措施。

七、 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聯(lián)動檢查,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

八、 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記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tǒng)的,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系統(tǒng)停用時間超過24h的,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的同時,應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九、 滅火器具的維護管理應符合《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2005)和《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guī)程》(ga95-2007)的有關規(guī)定。

十、 滅火器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

第20篇 消防器材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水幕系統(tǒng)、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zhàn)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fā)現(xiàn)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lián)動控制功能的系統(tǒng),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guī)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

系統(tǒng)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shù)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tài)。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tǒng)處于無故障狀態(tài)。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tài)(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tǒng)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控制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fā)現(xiàn)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情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tǒng)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tǒng)管路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tǒng)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fā)現(xiàn)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tǒng)供水能力。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及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tài)。如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每年應進行一次可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情況進行總結。

8.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要使二氧化碳滅火系統(tǒng)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在發(fā)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須根據(jù)規(guī)定的使用要求進行常規(guī)檢查和定期檢查、保養(yǎng)。

1、常規(guī)檢查

公司必須配有經過專門培訓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滅火系統(tǒng)進行常規(guī)檢查。常規(guī)檢查每周進行一次。

(一)、檢查貯氣瓶組室內清潔衛(wèi)生狀況,是否有潮濕或陽光直射的現(xiàn)象。冬季和夏季應檢查室內溫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二)、檢查起動瓶上的壓力表指針是否處于正常位置。發(fā)現(xiàn)異常應按下列方法檢查:如起動瓶內貯氮氣,每年內部壓力降低值不得大與其200c時額定充裝壓力的10%;若起動瓶內貯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與其額定充裝量的5%。

(三)、檢查管道系統(tǒng)有無松脫、損壞和嚴重腐蝕。

(四)、檢查閥門和檢測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無損,全部旋鈕、開關是否調定到正常位置。

(五)、檢查電源指示燈是否常亮,備用電源是否可靠。

(六)、檢查保護區(qū),特別是火災探測器和噴嘴的清潔衛(wèi)生狀況,噴嘴是否暢通。如裝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檢查保養(yǎng)

公司與制造單位或施工安裝單位應簽定期維修合同。滅火系統(tǒng)應每年至少檢修一次,自動檢測報警系統(tǒng)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

8.4、室內消火拴系統(tǒng)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xiàn)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配備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6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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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組成部分:1. 設施器材清單:詳細列出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包括滅火器、消防栓、煙霧探測器等。2. 維護計劃:制定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的時間表,確保設施器材的正常運行。 3. 責任分工:明確各部門和個人的職責,包括日常檢查、故障報告和應急響應。 4. 記錄與報告:建立完善的記錄系統(tǒng),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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