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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離職員工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的有效管理,保障企業(yè)正常運營,同時也尊重并保障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離職申請程序:員工應提前書面通知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門,說明離職原因。
2. 離職交接:離職員工需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資料、項目進度、客戶關系等。
3. 工資結算:離職日期后的工資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支付,扣除相應稅費及未償還公司債務。
4. 離職面談:進行離職面談,了解離職原因,收集反饋,為改進公司管理提供參考。
5. 保密協議:離職后,員工仍需遵守保密協議,不得泄露公司機密信息。
6. 退出福利:依據公司政策,處理離職員工的福利待遇,如醫(yī)療保險、退休金等。
處罰規(guī)定
1. 違反離職程序:未按規(guī)定提前通知導致公司損失的,將酌情扣減相應工資。
2. 未完成交接:如工作交接不完整,影響公司運營,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 違反保密協議:離職后泄露公司機密信息,公司將采取法律手段追責,可能涉及經濟賠償。
4. 不誠信行為:如有虛假離職理由、惡意損害公司利益等,將記錄在個人檔案,影響未來職業(yè)發(fā)展。
細則
1. 離職申請:員工需提前兩周提交書面離職申請,未經批準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處理。
2. 工作交接:交接清單由人力資源部門制定,確保所有重要事項得到妥善處理。
3. 離職面談:由人力資源部門主導,也可邀請上級主管參與,面談結果將被記錄。
4. 保密協議:離職員工需簽署確認函,明確知曉并同意繼續(xù)履行保密義務。
5. 離職福利:依據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合同和相關政策執(zhí)行,如有疑問,員工有權咨詢人力資源部門。
6. 法律責任:對于違法行為,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訴訟、刑事報案等。
本離職員工管理制度旨在維護公平、公正的職場環(huán)境,期望每位員工都能理解并遵守。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歡迎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離職員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離職制度-3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離職制度(三)
一、目的:規(guī)范公司與離職員工的離職結算活動,方便工作的交接,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續(xù)性,保護公司免于陷入離職糾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離職(辭職、解聘)。
三、操作規(guī)程
1、辭職程序:
①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操作層員工應提前半個月提交辭職申請,管理層員工應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試用期間的人員認為工作不適合自己的期望,須提前三天提交辭職申請書。辭職申請?zhí)峤黄洳块T經理或上級領導審批。上崗少于5天(包括5天),個人提出離職,公司不予結算工資。②部門經理在收到辭職申請后當天,安排時間與其溝通、面談,掌握其辭職原因及心態(tài),妥善解決提出的問題或困難,努力挽留。如若無法挽留,要征詢其對公司的建議或意見,同時報總辦,由總辦視情況決定是否與其面談,管理層員工要報總經理,總經理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面談或派品質部面談或落實情況。
③員工提交的辭職申請按審批權限獲準,操作層員工由部門經理、品質部、總辦獲準;管理層員工要經總經理批準。
④員工辭職獲準后,應到總辦領取《員工離職手續(xù)單》并由相關部門填寫,做好交接工作,需交接物品:
a本部門:文件資料交接、工作交接;
b倉庫:工作用品、物品、工具、設備;
c總辦:工資結算、人事關系辦理、檔案調轉、統籌轉移;
d財務部:借款、票據、工資及統籌等;
e各部門手續(xù)填寫完畢后把此手續(xù)單送交總辦存檔。
2、解聘
①公司用人倡導優(yōu)勝劣汰,對于不適應公司發(fā)展,不符合公司發(fā)展需要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解聘。
②試用期內,員工不適應崗位工作,公司有權隨時予以解聘。
③解聘員工由部門經理及公司總辦考核討論后予以決定,報知總經理。
④主管以上人員的解聘由公司總經理獲準后執(zhí)行。
⑤員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參照《獎懲條例》中有關除名的情節(jié)),公司將予以解聘:
a隨公司發(fā)展,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經崗位調整或培訓后,仍不能適應工作者;
b違反考勤紀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5次(含5次),經批評教育無效者;月內無故曠工達3天以上,經批評教育無效者;
c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聚眾鬧事,打架斗毆、賭博,經批評教育無效者;
d玩忽職守,工作自由散漫,不負責任,影響公司團結,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者;
e濫用職權,假公濟私,給公司形象、聲譽造成極大損害者;
f違犯工作紀律,多次教育批評無效者;
g在其他單位有兼職者;
h工作時間利用工具、設備、名譽做私活者;
i身體不適應崗位工作要求,或長期請病假,無法正常上班者;
j泄露公司重要商業(yè)機密,給公司經濟,名譽造成重大損失者;
k觸犯國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批捕者。
①決定解聘的員工由部門經理寫明解聘原因報總辦,經總辦或總經理批準,辦理相關手續(xù)(手續(xù)同辭職)。
四、相關規(guī)定
1、凡不按公司離職規(guī)定程序而離職者,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2、離職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及時交接相關工作,否則由其承擔損失后果。
3、離職人員在相關手續(xù)未辦理完畢前應繼續(xù)堅持崗位,正常上班,否則按曠工記錄考勤。
第2篇 物業(yè)員工離職管理制度-5
物業(yè)員工離職管理制度(五)
第一條 離職形式
離職形式一般分為自然離職與中途離職兩種形式:
(一)自然離職:《勞動合同》期滿且用人單位不同意續(xù)簽合同、簽訂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產,自然解除雙方勞動關系而形成的離職。
(二)中途離職:分為如下三種形式:
1.辭職
(1)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或部門領導認為其不適應現任工作崗位而勸其離開公司,并與公司解除工作關系。
(2)辭職人員應按公司規(guī)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遞交書面辭職申請。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或暫時不準辭職。
①公司重要工作尚未處理完畢,須由該員工繼續(xù)處理,或該員工辭職將對工作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②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業(yè)余學習,服務期限未滿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在經濟或其他問題上未做結論的。
④其他原因暫不宜辭職的。
2.辭退
辭退是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公司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或協議,決定終止與員工的聘用關系的行為。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公司可隨時辭退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①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利用職權為個人謀利。
⑤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⑥員工入職時提供虛假個人情況資料,一經發(fā)現的。
⑦員工在任職期間,未經批準在其它公司兼職的。
⑧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泄露公司重大商業(yè)秘密的。
⑨連續(xù)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當年事假超過30天之一者。
⑩違反公司其它規(guī)定達到辭退條件者。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公司可辭退,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
①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無適當崗位安排的。
②正式員工不能勝任現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因員工及公司雙方原因,員工與公司雙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而形成的離職。
3.自動離職
(1)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理正常辭職手續(xù)即離開公司三天以上的行為視為自動離職。
(2)員工自動離職者,工資不予結算。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員工自動離職后5天內向公司管理部提交《員工自動離職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清查該員工是否有財、物等遺留問題,并予以追繳。
第二條 離職補償
符合離職補償條件的員工,根據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發(fā)放標準為離職前12個月的個人平均工資。
第三條 審批權限
(一)由部門經理提出意見,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
(二)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招聘須經總公司總裁批準。
(三)為便于信息的溝通,員工在離職后,由管理部在辦公平臺上發(fā)布公告(注明原工作部門、任職崗位及離職時間、離職原因等事項)。
第四條 離職程序
(一)離職申請
1.辭職
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向所在部門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或通過辦公平臺),填寫《中誠嘉盛公司員工離職審批表》,按權限進行審批。
2.辭退
需辭退員工的,部門經理根據情況提出辭退建議,填寫《中誠嘉盛公司員工離職審批表》,按權限進行審批。
(二)離職溝通
管理部在得知員工離職想法的第一時間內與離職員工積極溝通,對工作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了解員工離職的真正動機、反饋所在部門負責人。
(三)離職辦理
離職申請或辭退建議被批準后,由部門經理通知員工辦理崗位工作移交手續(xù),填寫《中誠嘉盛公司員工離職清產表》,進行簽批。
(四)工作交接
離職人員與接任人員進行交接,交接手續(xù)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由本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交,工作交接手續(xù)包括:
1.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2.向指定的接任人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3.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
4.結算工裝、內部購房等賬務;
5.戶口及人事檔案關系在公司的,應在離職日將戶口、檔案及人事關系轉離公司,不能馬上轉離的,需與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協議、并交納相關費用;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按其約定辦理;
8.完備所在單位規(guī)定的其他調離手續(xù)。
(五)結算費用
1.離職手續(xù)辦妥后,離職員工把離職單報管理部備案,并進行薪資的結算。
2.正式離職日期為離職員工薪資的截止日。
3.離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薪資:應付未付的工資、獎金。
(2)公司未支付員工的其他款項。
4.需扣除離職員工款項:
(1)員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款。
(2)償還公司為其提前支付的各項管理費用和各項險種的費用。
5.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xù)。
(六)關系解除
1.員工離職手續(xù)辦理結束,由管理部負責辦理勞動合同解除的工作。
2.管理部負責辦理員工人事檔案的轉出手續(xù)及社會保險的停止辦理工作。
(七)開具證明
1.根據個人需求,由管理部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2.公司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公司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八)離職審計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或重要崗位的工作人員離職時,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第3篇 員工入職離職管理制度()
每一個用人單位,經常都會有入職的新員工及因各種因素離職的老員工,不管是入職還是離職,都要有相關的員工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規(guī)章制度,歡迎大家參考!
入職程序
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
入職者按綜合部要求的時間或持綜合部的錄取通知上崗單到綜合部辦理入職手續(xù);
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管理人員須提供學歷及其他相關證明。(收銀員、吧員、倉管、財務等相關人員需提供本地行政事業(yè)單位擔保人并辦理擔保手續(xù))
驗證各種證明文件(學歷證明、身份證、健康證明等)
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到上崗部門報到
離職管理程序
辭職
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xù),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計。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fā)當月工資。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xù)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試用期員工在入職后的五天內提出辭職者不結算工資。
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綜合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審批權限: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辭退、勸退
因某種原因,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綜合部核批。
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xù),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
綜合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
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除名/開除
因觸犯法律或違反公司規(guī)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綜合部,綜合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xù)。離職手續(xù)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guī)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fā)工資和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自動離職
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權不發(fā)工資和獎金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10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憑此表招聘。
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綜合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臨時員工在職期間,除工傷例外,其請假一律不發(fā)工資。
對經管財務、有價證
第4篇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范例
一、離職管理的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確責任,理順程序,堵塞漏洞,確保公司和員工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結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離職管理的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包括中高層管理人員。
三、離職定義
以任何方式辭職、辭退不再與公司發(fā)生勞動關系或因事、因病離崗超過 三個月的員工均按離職對待。
四、離職手續(xù)的辦理程序
1、員工因故辭職或休長假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并從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申請表》,按照表格要求逐級辦理審批事項。審批完成后,將書面申請連同申請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員工辭職或長假申請得到批準后滿三個月(以離職申請中最后一個審批人簽字日期為起始日計算)及接到辭退通知之日起,必須在三日內開始辦理離職手續(xù),七日內全部辦結,超過七日,超過部分按500元/日標準從其本人責任金和工資中予以扣除。超過15天不辦理交接和離職手續(xù),公司將派人或通過法律途徑上門解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發(fā)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人員工資等均由當事人全額承擔。
3、辦理離職手續(xù)時首先從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表》,然后按表格規(guī)定的內容和要求逐部門辦理交接、清結手續(xù),其操作流程為:本部門――關聯部門――行政部――人事部――財務部――部門經理――總經理――財務部。
4、本部門主要負責審定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情況、業(yè)務銜接情況、物品及資料返還情況、日常考核結果、債權債務清結情況等;關聯部門主要負責審核離職人員與本部門在日常往來中有無未了事項、財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審查離職人員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無損壞或丟失現象,損失具體價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離職人員辦公用品、設施交還與完好情況及文件、資料、相關證件等歸還情況、考勤考核情況、獎勵處罰情況、保密協議執(zhí)行情況、其他與公司相關的特殊事項等;財務部主要負責離職人員財務手續(xù)辦理情況、借款歸還情況、業(yè)務賬目清理情況等。
5、各項手續(xù)完備后,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即可按有關規(guī)定為離職者辦理財務清算手續(xù)。
6、凡對外有經濟往來或在重要崗位擔任職務的人員,因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財務部在發(fā)放薪資時必須留取一定額度(責任金全額及最后一個月工資)作為風險控制金,離職后三個月內若未發(fā)生新的問題,即可發(fā)放清結。試用期內入職不滿一月離職的,其風險控制金為實核薪資全額,發(fā)放時間必須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況可由總經理根據具體情況例外酌情處理,不受本制度相關條款限制。
五、責任劃分與違規(guī)處理
各部門在審核時必須從嚴把關,細致入微,不允許出現任何疏失,否則責任部門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核查完畢后,由部門經理出具結論并簽字認定。上一道環(huán)節(jié)未完成手續(xù),下一道環(huán)節(jié)不得承接辦理,違反者由承接部門承擔責任。凡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利益或信譽受到損害者,將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行政和管理責任。
第5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規(guī)范員工離職的相關程序,依據《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和有關地方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三、 術語和定義
1.離職
指公司與員工雙方因某種原因終止聘任關系,根據不同的原因,離職可分為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辭職、辭退、自動離職、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以及開除等七類情況。
1.1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指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的試用期內,公司與員工任何一方提出解 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2 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指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合約期滿后,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續(xù)簽合同,雙方解除勞動關系。
1.3 辭職: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員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4 辭退: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某種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5 自動離職:指員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xù),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xù)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的情況。
1.6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7 開除:指員工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制度規(guī)定中予以開除的條款,經查實后,公司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四、 職責劃分
1.綜合服務部負責離職面談、離職手續(xù)的辦理工作;
2.各職能部門配合綜合服務部進行離職面談、離職手續(xù)辦理工作。
五、 程序和內容
(一) 試用期員工離職處理辦法
1.試用期內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1.1 員工所在部門應在試用期結束前15個工作日,根據員工轉正的有關規(guī)定,完成對新員工的轉正評估和考核;如果轉正評估或考核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所在部門應及時與綜合服務部進行溝通,如需要終止試用的,應立即辦理離職手續(xù);
1.2 員工的直接上級應與綜合服務部一同對其進行離職面談,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理由,并聽取員工的意見,包括試用期內的工作意見。
1.3 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2.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2.1 員工本人應填寫《離職申請和審批表》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了解離職原因和試用期的工作意見,并及時上報綜合服務部;
2.2 綜合服務部在收到員工離職的申請后,要及時安排與擬離職員工的面談,在了解員工真實離職原因后,應視情予以挽留;
2.3 如員工堅持離職,則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二) 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
1.公司提出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處理方法
1.1 員工所在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45天,根據對該員工的考核結果或公司業(yè)務調整的需要,確定是否與該員工續(xù)簽勞動合同,并將意見上報綜合服務部;
1.2 綜合服務部經與用人部門溝通,并報主管上級批準后,應向員工簽發(fā)《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
1.3 通知單發(fā)出后,員工的直接上級應與綜合服務部一同對其進行離職面談,說明不續(xù)簽的理由,并聽取員工的意見,包括工作意見;
1.4 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2.員工提出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處理方法
2.1 同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三) 辭職
1.辭職條件
1.1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員工享有在勞動合同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應至少在離職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申請。
2.辭職的處理方法
2.1 同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四) 辭退
1.辭退處理方法
1.1 對于需要進行辭退的員工,部門負責人應按照《員工辭退建議表》的相關要求提交辭退建議和相關材料;
1.2 接到部門負責人提交的辭退建議后,綜合服務部應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核實是否滿足辭退條件,并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給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和用人部門。如遇有重大或事實不易認定的事件,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延長調查時間;
1.3 《員工辭退建議表》經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由綜合服務部向員工簽發(fā)《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
1.4 根據辭退原因、結合員工實際業(yè)績表現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與綜合服務部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向員工出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并聽取員工意見;
1.5 綜合服務部在發(fā)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后,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以便于這些部門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1.6 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五) 自動離職
1.自動離職的員工需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有權利向該員工追索因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于因員工在任職期間的行為或由于工作交接不完整給公司經濟或聲譽帶來損害的,公司有權利向該員工追索因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必要時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經員工和所在部門、綜合服務部的平等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并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手續(xù)。
(七) 開除
因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制度規(guī)定中予以開除的條款,經查實后,公司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系,限期辦理離職手續(xù)。對于違法違紀情節(jié)嚴重者,公司將送交執(zhí)法機關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六、 員工離職交接程序
1.員工正式離職前必須按照《員工離職交接單》內的各項內容,逐項辦理交接。
1.1 工作移交
1.1 1員工離職前應提前準備工作移交文檔,并與指定的工作移交人辦理工作移交。員工離職前應準備的工作移交文檔包括:
1.1 11員工執(zhí)行的主要工作任務事項說明,主要工作流程、對外聯絡協調關系說明等,其明細程度以便于工作接手人據此迅速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為準。
1.1 12員工保管的書面公司文件、合同、商務資料、業(yè)務資料、技術文檔及移交清單。
1.1 13相關電子文件及存放說明。
1.1 2員工完成工作移交文檔并辦理工作事項交接及工作文件交接事宜后,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其《員工離職交接單》工作移交項目下,書面簽署交接完畢證明意見。
1.2 資產移交
1.2 1員工應對其保管和使用的辦公車輛、辦公家具、辦公電腦及設備、通訊設備、耐用辦公文具、辦公耗材、圖書、電子資料、公司鑰匙、出入證、停車證等物品編制詳細的資產移交清單目錄;
1.2 2綜合服務部依據移交清單和此前員工領用資產時辦理的登記記錄,逐項盤點核定員工保管資產并辦理移交管理和領用管理變更登記;
1.2 3員工領用資產移交核對無誤,則由綜合服務部在《員工離職交接單》資產移交項目下,書面簽署交接完畢證明意見。如員工領用資產出現缺損,則綜合服務部應先與員工依據公司資產清核管理辦法,辦理資產缺損申報登記,如確定資產缺損責任由員工承擔,則應由綜合服務部出具資產缺損賠償通知,發(fā)給員工和財務部,由財務部在財務結算時進行扣繳。
1.3 財務結算
1.3 1員工離職前應將其任職期間因公費用依程序報銷,并結清個人現金借款、支票領用結算等事項。員工同時應完成其執(zhí)行工作職責承擔的款項追繳、發(fā)票追繳等財務工作事項,無法當時完成的應明確列明相關事項并加以說明,以便財務部統一管理并委托他人辦理;
1.3 2員工辦理完畢個人財務事項結算,由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在其《員工離職交接單》財務結算欄目下簽署結清證明意見;
1.3 3擔任公司重要崗位或承擔公司重要工作的員工,應公司財務經理要求,可以對其執(zhí)行的財務事項進行離職內部財務審計,審計無異議后經財務經理簽署財務結算完成證明意見。
1.4 薪資及補償金結算
1.4 1綜合服務部審核《員工離職交接單》上各項交接工作完成無誤后,向離職員工說明勞資結算情況以及社會保險轉出等事宜,并由綜合服務部負責人在《員工離職交接單》勞資交接項下簽署確認意見;
1.4 2綜合服務部向財務部發(fā)出員工薪資及補償金結算通知,財務部依據離職審批批準的薪資結算日和補償金發(fā)放辦法,依財務規(guī)定流程發(fā)放薪資及補償金;
1.4 3員工未辦理完畢離職交接事項不得發(fā)放薪資及補償金;
1.4 4財務部發(fā)放離職員工薪資和補償金后,應通知綜合服務部,并由財務部負責人在《員工離職交接單》薪資及補償金結算項目下簽署結清意見;
1.4 5員工離職時應在《員工離職交接單》上填報真實有效的離職后聯絡方法,以便公司就員工原負責工作或交接事項與員工聯絡。
七、 附則
1.本制度自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員工離職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總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6篇 某企業(yè)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各個類型的企業(yè)都會有員工離職,同時企業(yè)也要為員工離職時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以確定制定員工離職管理制度的目的及手續(xù)辦理流程呢以下整理了企業(yè)員工離職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一、離職管理的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確責任,理順程序,堵塞漏洞,確保公司和員工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結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離職管理的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包括中高層管理人員。
三、離職定義
以任何方式辭職、辭退不再與公司發(fā)生勞動關系或因事、因病離崗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均按離職對待。
四、離職手續(xù)的辦理程序
1、員工因故辭職或休長假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并從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申請表》,按照表格要求逐級辦理審批事項。審批完成后,將書面申請連同申請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員工辭職或長假申請得到批準后滿三個月(以離職申請中最后一個審批人簽字日期為起始日計算)及接到辭退通知之日起,必須在三日內開始辦理離職手續(xù),七日內全部辦結,超過七日,超過部分按500元/日標準從其本人責任金和工資中予以扣除。超過15天不辦理交接和離職手續(xù),公司將派人或通過法律途徑上門解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發(fā)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人員工資等均由當事人全額承擔。
3、辦理離職手續(xù)時首先從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表》,然后按表格規(guī)定的內容和要求逐部門辦理交接、清結手續(xù),其操作流程為:本部門——關聯部門——行政部——人事部——財務部——部門經理——總經理——財務部。
4、本部門主要負責審定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情況、業(yè)務銜接情況、物品及資料返還情況、日??己私Y果、債權債務清結情況等;關聯部門主要負責審核離職人員與本部門在日常往來中有無未了事項、財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審查離職人員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無損壞或丟失現象,損失具體價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離職人員辦公用品、設施交還與完好情況及文件、資料、相關證件等歸還情況、考勤考核情況、獎勵處罰情況、保密協議執(zhí)行情況、其他與公司相關的特殊事項等;財務部主要負責離職人員財務手續(xù)辦理情況、借款歸還情況、業(yè)務賬目清理情況等。
5、各項手續(xù)完備后,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即可按有關規(guī)定為離職者辦理財務清算手續(xù)。
6、凡對外有經濟往來或在重要崗位擔任職務的人員,因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財務部在發(fā)放薪資時必須留取一定額度(責任金全額及最后一個月工資)作為風險控制金,離職后三個月內若未發(fā)生新的問題,即可發(fā)放清結。試用期內入職不滿一月離職的,其風險控制金為實核薪資全額,發(fā)放時間必須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況可由總經理根據具體情況例外酌情處理,不受本制度相關條款限制。
五、責任劃分與違規(guī)處理
各部門在審核時必須從嚴把關,細致入微,不允許出現任何疏失,否則責任部門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核查完畢后,由部門經理出具結論并簽字認定。上一道環(huán)節(jié)未完成手續(xù),下一道環(huán)節(jié)不得承接辦理,違反者由承接部門承擔責任。凡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利益或信譽受到損害者,將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行政和管理責任。
第7篇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范文
對于一個企業(yè)來講,員工的入職,離職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不管入職還是離職都要有正規(guī)的程序和管理制度。以下是員工離職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1.目的: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訂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適用于__有限公司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序。
3.離職管理
3.1辭職
(1)員工因故辭職,應于_個月前向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請。
(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huán)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辭職員工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及《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后,遞交行政人事部。
(4)辭職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辭職答復函》后,辦理離職移交手續(xù)。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xù)后,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
(6)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離職申請應于二日前提出。
3.2辭退、除名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由其部門經理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呈準后,作辭退處理。
(2)辭退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函》后,辦理離職移交手續(xù)。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3)辭退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xù)后,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
(4)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公司者,視為自動離職,作除名處理。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guī)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xù),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
_._離職面談
員工辭職、辭退時,該部門負責人與該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2)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_)審查其掌握工作、進度和角色;
(4)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5)《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員工檔案。
4.移交、監(jiān)交
4.1員工獲準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由行政人事部發(fā)給《離職通知書》依規(guī)定辦理移交手續(xù)。
4.2離職員工應填寫《移交清單》_式_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監(jiān)交人簽名蓋章。移交清冊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_份,_份送行政人事部備查。
4.3移交事項
(1)現款、有價證券、帳表憑證
(2)原物料、財產設備、器具、公章
(_)規(guī)章、技術文件、業(yè)務等有關資料
(4)其他應交辦事項
4.4監(jiān)交
(1)經理級以上員工由總(副)經理監(jiān)交,但情況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長指派專人協助監(jiān)交。
(2)主管級以下員工由直屬經理監(jiān)交。
5.薪資
5.1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guī)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xù),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
5.2員工辦妥離職手續(xù)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xù)。
5.3主管級以下員工,行政人事部當日結算薪資后,財務部予以發(fā)放。
5.4經理級以上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結算的薪資仍做在當月的薪資表中,財務部于次月8日予以發(fā)放。
6.管理
6.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xù),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6.2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6.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zhí)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6.4移交人于離職6個月內,經發(fā)現有虧空、舞弊或業(yè)務上不法事情,除應負擔賠償責任外,情節(jié)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jiān)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需受連帶處分。
7.附則
7.1公司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并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7.2辭職員工的辭職手續(xù)辦理完畢后,辭職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公司亦不受理在_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8.本制度解釋權歸于__行政人事部。
9.本辦法自20_年_月_日起開始試行。
__有限公司
二○_年_月_日
第8篇 員工晉升離職管理制度
員工晉升與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1.通過內部晉升選拔有發(fā)展?jié)摿Φ膯T工,定向發(fā)展培養(yǎng),建立企業(yè)人才梯隊。
2.規(guī)范企業(yè)員工晉升及離職管理工作,維護企業(yè)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員工晉升與離職管理的各項工作。
第二章 晉升管理規(guī)定
第3條 晉升標準。
1.品質標準。
主要考核員工職業(yè)道德、個人修養(yǎng)及品德素質,考核員工是否以企業(yè)利益為重,兢兢業(yè)業(yè)做好本職工作。
2.能力標準。
主要考核員工是否具備擬晉升崗位任職資格所需的能力。
3.態(tài)度標準。
主要考核員工工作主動性、積極性、責任心等方面。
4.業(yè)績。
主要考核員工的工作成果及其對企業(yè)的貢獻等。
第4條 晉升方式。
1.定期晉升。
每年××月,根據企業(yè)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統一實施員工晉升工作。
2.不定期晉升。
員工離職造成職位空缺、員工工作表現優(yōu)異或各部門經理發(fā)現優(yōu)秀員工后主動推薦,企業(yè)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職位晉升安排。
第5條 不定期晉升的實施程序。
1.發(fā)布競聘信息。
職位空缺產生后,發(fā)布內部招聘信息,吸引員工參加競聘。
2.選拔競聘員工。
對應聘員工進行面試和考核,選拔符合空缺崗位要求的員工。
3.確定錄用人選。
(1)根據考核選拔結果,確定錄用人選。
(2)被錄用人員做好工作交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新崗位任職。
第三章 離職管理規(guī)定
第6條 離職分類。
1.合同離職:員工因終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協議而離職。
2.員工辭職:員工由于某種因素個人主動提出辭職。
3.辭退(解雇)員工。
(1)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者,企業(yè)給予培訓或調換崗位仍不能勝任者,企業(yè)予以辭退。
(2)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者,企業(yè)予以解雇。
(3)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企業(yè)可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系,但給予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
4.自動離職:員工無故曠工××個工作日以上,企業(yè)視為員工自動離職。
第7條 離職移交手續(xù)辦理。
員工離職時,持通過批準的《離職申請單》和《離職移交清單》到所在部門辦理移交手續(xù),各項移交手續(xù)辦理完畢、相關經辦人簽字后,將《離職移交清單》送人力資源部審核、簽字。
第8條 工作、物品移交說明。
1.離職員工必須將工作過程中保管使用的賬冊、文件,如企業(yè)制度文件、員工手冊、技術資料、圖樣等移交給指定的人員及部門,并填入《離職移交清單》中。
2.離職員工應將已辦而未辦結的工作事項向企業(yè)指定人員交待清楚。
3.離職員工應將領用的工作服裝、辦公用品等交還行政管理部門,接收部門經辦人在離職單上簽字確認物品交接完成。若員工交還物品已被損壞或丟失,企業(yè)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第9條 各種移交手續(xù)及物品交接辦妥后,離職員工才能領取企業(yè)應發(fā)而未發(fā)的工資。工資領取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及企業(yè)的有關制度執(zhí)行。
第四章 附則
第10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裁核準后實施,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企業(yè)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1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yè)人力資源部,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離職員工管理制度
作為一個企業(yè),不僅要對在職的員工制訂員工管理制度,同時,也離職員工以及即將離職的離工也應制訂管理制度。以下是某公司的離職員工管理制度,僅供各位參考。
1 目的
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訂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序。
3 離職管理
3、1 辭職
3、1、1 員工因故辭職,應填寫《員工離職申請書》(附件一),并依《分層負責辦法》的核決權限呈核。
3、1、2 公司職員離職應于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
3、1、3 試用期職員或未簽定勞動合同者離職申請應于七日前提出。
3、2 辭退、除名
3、2、1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由其直屬主管填寫《獎懲申請單》呈準后,作辭退處理。
3、2、2 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公司者,視為自動離職,作除名處理。
3、2、3 有關辭退條款,依《員工獎懲辦法》執(zhí)行。
3、3 離退休
員工合乎退休條件時得自動申請或命令退休,退休辦法另訂立。
4 移交、監(jiān)交
4、1 員工獲準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由人事課發(fā)給《離職通知書》(附件二)依規(guī)定辦理移交手續(xù)。
4、2 離職員工應填寫《移交清冊》一式三份后(附件三),并由移交人及監(jiān)交人簽名蓋章。移交清冊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人事課備查。
4、3 移交事項
4、2、1 現款、有價證券、帳表憑證
4、2、2 原物料、財產設備、器具、公章
4、2、3 規(guī)章、技術文件、業(yè)務等有關資料
4、2、4其他應交辦事項
4、3 監(jiān)交
4、3、1 副課長級以上主管及同等人員由處(副)長或廠(副)長監(jiān)交,但情況特殊者,仍由總經理指派專人協助監(jiān)交。
4、3、2 組長級以下同等級人員由直屬主管監(jiān)交。
5 其他
員工辦妥離職手續(xù)后,由人事課依《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xù)。
6 管理(如何做好員工管理工作)
6、1 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xù),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6、2 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6、3 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zhí)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6、4 移交人于離職6個月內,經發(fā)現有虧空、舞弊或業(yè)務上不法事情,除應負擔賠償責任外,情節(jié)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jiān)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需受連帶處分。
7、附則
7、1 本辦法由人事課制定,奉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7、2 參考文件
《員工獎懲辦法》
7、3 附件名稱:
附件一:員工離職申請書
附件二:離職通知書
附件三:移交清冊
第10篇 某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每個正在運作中的公司,都有員工入職或離職,這都要定出相應的正規(guī)制度才能更有效的管理,以下提供的是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1.0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確保公司和離職員工的正當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2.0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照本制度辦理。若有特例,須由總經理簽字認可。
3.0內容
3.1離職類別與定義
3.1.1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1.1.1辭職:是指在任職期間內,由員工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雇傭關系的行為。
3.1.1.2辭退:是指在任職期間內,員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現、學識、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勞動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等,公司決定提前終止與員工勞動雇傭關系的行為。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以辭退員工:
a、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較差、表現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經醫(yī)療部門證實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要求,又無法轉任其它崗位者。
d、參加崗位適應性培訓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無法轉任其它崗位者。
e、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達成變更勞動合同協議的。
f、公司因生產經營狀況確需裁減人員的。
g、試用期滿后工作態(tài)度差,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無法滿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3.1.1.3開除:是指在任職期間內,員工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利益的行為,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公司根據有關規(guī)定隨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予以開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開除員工:
a、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b、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污腐化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
c、對公司有嚴重欺騙行為的。
d、因觸犯法律而被羈押拘留、勞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e、泄漏公司商業(yè)或技術秘密,使公司蒙受損失的。
f、年度內被處以大過處罰達3次的。
g、其它違反公司制度中有關開除類規(guī)定者。
h、國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3.1.1.4自動離職:是指在合同期內,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將按員工自動離職處理,并暫時凍結其工資:
a、連續(xù)曠工3個工作日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達7個工作日,經勸誡無效者。
b、未按正規(guī)手續(xù)申請離職而自行離開工作崗位者。
c、已申請離職但未辦妥離職交接手續(xù)而自行離開公司者。
3.1.2合同期滿(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
3.1.2.1公司提出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公司根據情況不再與員工續(xù)簽勞動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行為。
3.1.2.2員工提出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員工不愿與公司續(xù)簽勞動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為。
3.2辭職程序
3.2.1辭職申請的提出
員工申請辭職,須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提前30天通知公司(試用期須提前7天通知公司),經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xù)。否則,每提前1天離職,均需在工資中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
3.2.2辭職申請的審批
3.2.2.1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就員工提出的辭職申請,需與員工進行積極的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并探討改善其工作環(huán)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2.2經溝通無效,由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將員工辭職申請初步審批后,報行政部審核。
3.2.2.3行政部有責任與辭職員工進行溝通,溝通無效后,由行政部簽字同意離職。
3.2.2.4《員工離職申請表》經最終批準后,由行政部保存,并告知該辭職員工的直屬主管批準結果。由其直屬主管根據批準結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項,并安排該員工于離職日到行政部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3.3辭退程序
3.3.1辭退申請的提出
3.3.1.1公司辭退員工,原則上由其直屬部門主管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非員工過失性辭退,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辭退員工。但必要時,須協商解除勞動關系。
3.3.1.2在辭退員工時,其直屬部門主管須與被辭退員工面談,明確清晰地告知其被辭退原因,并負責解答其與被辭退有關問題,行政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2辭退申請的審批先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再由部門經理簽字、行政部簽字、副總簽字、總經理簽字。
3.4開除程序
3.4.1開除申請的提出
公司開除員工時,由其直屬單位主管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通知被開除員工。
3.4.2開除申請的審批先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再由部門經理簽字、行政部簽字、副總簽字、總經理簽字。
3.5自動離職程序
3.5.1對于未經預告而自動離職的員工,所屬單位須于當天及時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行政部。
3.5.2屬于員工主動提出自動離職者,須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直屬單位主管簽署后,到行政部辦妥離職手續(xù)后方可放行出廠。
3.6合同期滿(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
3.6.1屬于公司提出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時,行政部應在合同到期2個月前將合同到期需續(xù)簽合同人員名單提交各部門負責人,各部門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及公司發(fā)展需要,決定是否續(xù)簽勞動合同人員名單,并在15天內反饋給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合同續(xù)簽事宜,或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通知員工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相關離職手續(xù)按辭退程序辦理。
3.6.2屬于員工提出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時,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通知公司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否則,每提前1天離職,均需在工資中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相關離職手續(xù)按辭職程序辦理。
3.7離職談話
3.7.1員工離職時,該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需與離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a、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及核實管控情形;
b、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c、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d、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e、有權代表公司根據其工作的進展情況確定具體的離開公司日期。
f、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負責人共同簽字,并分別保存于公司和員工檔案。
3.7.2員工離職時,行政部應與離職人進行談話,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a、了解員工進職以來的工作業(yè)績;
b、解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c、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
3.7.3工作期間內,離職員工不得拒盡接受公司所要求的會談,否則將予以處分。
3.8離職移交
3.8.1工作交接:指將本人經辦的各項工作、保管的各類工作性資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級所指定的人員,并要求接交人在《員工離職申請表》交接部分簽字確認,具體內容如下:
3.8.1.1公司的各項內部文件;
3.8.1.2經管工作詳細說明;
3.8.1.3《客戶信息表》、《供銷關系信息表》(含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其它相關信息)
3.8.1.4培訓資料原件;
3.8.1.5公司的技術資料或職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資料(包括書悶笠倒芾砟檔和電子文檔兩類);
3.8.1.6項目工作情況說明,包括:
a、項目計劃書;
b、項目實施進度說明;
c、項目相關技術資料;
d、其它項目相關情況詳細說明。
3.8.1.7目前工作的進展程度。
3.8.1.8任職期間的工作記錄資料。
3.8.2事物移交:員工在公司就職期間所有領用物品的移交,并應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3.8.2.1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交還行政部;
3.8.2.2公司配置的通訊工具;
3.8.2.3各類鑰匙;
3.8.2.4借閱的圖書資料;
3.8.2.5各類工具(如維修用品、移動存儲、保管工具等)。
3.8.3款項移交
3.8.3.1將經手各類項目、業(yè)務、個人借款等款項事宜移交至財務。
3.8.3.2經手辦理的業(yè)務合同(協議)移交至總經理或行政部。
3.8.4以上各項交接均應由交接人、接交人簽字確認,并經行政部審核備案后方可認定為交接完成。
3.8.5在離職手續(xù)辦理中,出現部分文件或資料遺失時,采取以下措施:
3.8.5.1出現文件遺失,相關部門有備案的,可以拷貝一份。
3.8.5.2出現文件遺失,其它部門沒有備案的,由移交人回憶文件內容,并將回憶的內容,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審核通過,方可將遺失的文件交接。否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遺失無法追回的,后果由個人承擔,視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門負責人聯合公司高層確定應由移交人承擔的經濟補償額度。
3.8.5.3出現物品、圖書遺失,依據物品、圖書記錄的價格,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賠償標準賠償。無記錄價格的物品和圖書,按市場現行價格最高價賠償。
3.8.6相關部門簽字
3.8.6.1相關部門負責人需要做好本部門與離職員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審核。
3.8.6.2辦理交接手續(xù)時,如遇相關部門負責人不在崗,可由相關部門人員打電話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獲得批準后,方可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定代理人代簽。
3.8.6.3員工離職交接,涉及各部門相關交接手續(xù),各部門負責人需本著對公司負責、對個人負責的原則,認真檢查與審查離職員工與本部門涉及的工作事宜;如發(fā)現相關部門不負責任,敷衍了事,出現問題,公司將根據給公司造成的損失,要求相關部門負責人加倍賠償。
3.8.7離職人員必須親自辦理離職手續(xù),并在雙方確定的離職日期辦理完交接手續(xù)。
3.8.8離職員工若在未辦理或未辦完移交手續(xù)而擅自離開公司者,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責任。
3.9離職結算
3.9.1結算條件:當交接事項全部完成,并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對離職人員進行相關結算。
3.9.2結算部門:離職人員的工資、違約金等款項的結算由財務部和行政部共同進行。
3.9.3結算項目
3.9.3.1違約金:因開除、辭退、自動離職和違約性辭職產生的違約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違約條款進行核算:
a、《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違約金;
b、其它違約金。
3.9.3.2賠償金
a、物品損失賠償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購進原價賠償;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舊后的余額賠償。
b、培訓損失賠償金:培訓費×合同未滿月數/合同期限月數,或依相關規(guī)定辦理。
3.9.3.3工資
3.9.3.3.1屬于辭退和開除類別的離職員工,在其辦妥離職手續(xù)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罰款、水電費、或因員工員工過失造成的經濟賠償等后,即可結算支付其全部應得薪資。
3.9.3.3.2屬于辭職類別的離職員工,在其辦妥離職手續(xù)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罰款、水電費、或因員工員工過失造成的經濟賠償等后,可結算支付其離職當月上月尚未結算的薪資,而離職當月薪資及其它項目金額,統一于離職后的第一個工資結算日結算支付。若不能親自結算者,可在辦理離職手續(xù)時,填寫《工資結算委托書》委托公司在職員工代理結算。
3.9.3.3.3未辦妥離職手續(xù)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權凍結其工資,直到辦妥各項手續(xù)為止。
3.9.3.3.4辭職違約金:員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辭職申請,則扣以相應應出勤工作日的基本工資作為辭職違約金,其計算公式如下:
辭職違約金=應提前提出辭職申請日歷天數內的工作日數×日基本工資
3.9.3.3.5若員工提前提出辭職申請后,繼而提出要求提前辦理離職手續(xù),經部門(單位)主管與行政部批準后,對于提前日期內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應的代通知金,其應扣辭職違約金計算公式如下:
辭職違約金=(應提前提出辭職申請日歷天數內的工作日數—允許提前離職天數內的工作日數)×日基本工資
3.9.3.3.6若員工提前提出辭職申請后,部門主管根據客觀情況,主動提出同意讓該員工提前辦理離職手續(xù),報行政部批準后,即可不扣辭職違約金。
3.9.3.3.7離職員工所應扣辭職違約金的基本工資天數,由行政部在《員工離職申請表》內明確標注,財務部據此天數在結算時扣除相應基本工資。
3.9.3.4項目損失補償金:項目開發(fā)人員違約性離職,其負責的開發(fā)任務未能完成和移交,應付公司項目損失補償金。
3.9.3.5公司應付員工的其他款項。
3.9.3.6員工應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3.9.4如員工應付、扣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給予辦理相關手續(xù)。
3.10其它事項
3.10.1在被辭退與開除員工辦理離職手續(xù)時,根據實際需要,行政部可派保安或其他人員全程監(jiān)督辦理
3.10.2宿舍管理員在員工辦妥住宿清退手續(xù)后,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相應內容,財務部方能結算工資,再通知大門值班保安檢查行李放行。
3.10.3離職人員離廠時間:原則上所有離職員工,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辦妥全部離廠手續(xù),并于當天離廠。特殊情況需繼續(xù)在公司食宿者,須在辦理手續(xù)時,向行政部提出,由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批準,但以一個晚上為限,且必須于次日13:00前離廠。特殊情況需延長食宿時間者,需報行政副總經理批準。
3.11本制度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實施,修改亦同。
第11篇 房地產公司營銷中心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營銷中心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離職方式:
(一)辭職:
1.辭職申請方式:員工提出辭職需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辭職原因和預期辦理辭職日期,經批準后方可正式辦理離職手續(xù);
2.辭職申請時間:
(1)試用期兩周內:當天提出申請,當天辦理交接手續(xù)即可離職;
(2)試用期兩周后: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3)試用期結束后:普通員工提前兩周申請,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
3.辭職程序:
(1)普通員工離職,將書面辭職申請交部門經理;
(2)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公司核準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3)部門主管以上級員工離職,將申請交銷售部經理審批后交公司核準。經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二)辭退:
1.員工辭退:員工工作質量 效果或工作狀態(tài)不符合公司要求標準,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兩周提出終止;試用員工為提前一天提出終止聘用;
2.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犯重大錯誤公司給予除名,公司將在處理事情完畢后,終止合同;
3.辭退程序:
由銷售部經理填寫《員工勸退通知單》,寫明辭退的具體原因,交營銷中心經理審核批準方可開始辦理離職程序;
主管以上級員工《勸退通知單》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始辦理離職程序;
4.離職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規(guī)定的保密義務;
5.未按正常手續(xù)辦理離職手續(xù),一切傭金不給予結算;
6.項目未完成,員工自行離職的,公司不給予發(fā)項目保證金。
第二條 薪金結算:
1 離職員工的薪資或補償金的支付時間,依據公司全體員工的固定發(fā)薪時間;
2 員工被扣罰及應賠償公司部分,在公司算清員工薪資及其他收入時直接從中扣除;
第三條 注意事項:
1 部門經理及負責接收工作的員工在交接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考慮周到,避免交接遺漏。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交接中的遺漏而引起公司損失,將追究簽字人責任;
2 若現場員工因特殊情況未辦理離職手續(xù)即離開公司,現場主管應告確知該員工離職當日內通知公司相關部門知曉,并在兩日內補填《離職確認單》交銷售部報公司;
3 被解聘的員工如在交接工作期間故意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擾亂公司正常辦公秩序,使公司蒙受一定的經濟或聲譽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民事 刑事責任并予以立即開除的處分,同時停止發(fā)放任何經濟補償;
4 離職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規(guī)定的保密義務;
5 未按正常手續(xù)辦理離職手續(xù),一切傭金不給予結算;
6 項目未完成,員工自行離職的,公司不給予發(fā)項目保證金。
編 制審 核批 準
日 期日 期日 期
第12篇 某管理處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管理處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辭職應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員工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向管理處提出,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條 員工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經管理處提出,拒不改正的;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管理處可以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條 員工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至行政部領取離職申請表,由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簽批。
第四條 員工離職必須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凡與管理處有經濟往來賬款或借款未結清的,暫緩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五條 員工離職應將業(yè)務關系、通訊錄和工作未完事項以書面形式辦理工作交接。
第六條 員工離職時,按工服管理制度辦理工服保證金的退款和扣款手續(xù)。
第七條 員工離職時,自入職起截止本年度內未休年假可折合成工作天數計發(fā)工資。
第八條 離職員工凡未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xù)的,其最后月度薪資暫緩發(fā)放。
第九條 員工辦理完離職交接手續(xù)后,管理處方可以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
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
第13篇 ht酒店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離職管理制度
為降低員工流失率,規(guī)范離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__酒店各部門。
一、定義:本制度中離職指主動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二、離職程序
(一)主動辭職:
1、范圍:員工要求脫離酒店,與酒店解除勞動關系。
2、辭職申請:酒店正式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附件1),否則以一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試用期員工必須提前七天申請,否則以七天工資作為通知金。申請時間以書面記錄為準。
3、辭職面談:所有辭職員工必須經辭職面談程序,以掌握員工辭職原因,便于日后改善工作。
4、辭職審批: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guī)定》(附件5)。
5、離職交接: 辭職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xù)并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附件2),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辭職員工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fā)薪日打在工資卡。
(二)辭退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辭退處理:
1)工作能力不適合職位要求;
2)酒店經營機構調整;
3)嚴重違反酒店規(guī)章制度。
2、辭退審批:員工所在部門申報《 酒店離職申請書》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guī)定》。
3、辭退通知:正式員工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給予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4、辭退補償:酒店因經營調整辭退正式員工將根據以下標準給付補償金。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不足半年者補償200元整。補償工資以辭退前的月基本工資為參考。
5、離職交接:被辭退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fā)薪日打在工資卡。
(三)開除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開除處理:
1)嚴重違反酒店規(guī)章制度;
2)嚴重失職給酒店造成損失;
3)違_公德影響酒店聲譽;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2、審批: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guī)定》。
3、離職交接:被開除員工必須在三日內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4、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fā)薪日打在工資卡。由酒店開除員工無離職補償。
(四)自動離職:
1、范圍:員工連續(xù)曠工三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2、程序:各部門一旦發(fā)現有員工未正常出勤,應 即時與該員工聯系落實其未出勤原因,如聯系不到或確定自動離職后上報《 酒店離職申請書》及《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因未及時上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承擔。
三、離職申報
1、各部門經理是本部員工離職申報責任人,因未及時申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經理人承擔。
2、離職申報必須以書面形式,即《 酒店離職申請書》為準。
3、各部門必須在每月2日前上報《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附件4)和《酒店離職人員匯總表》(附件3)。
四、離職員工檔案管理
離職員工檔案酒店將保存三年。三年后按規(guī)定自行銷毀。
五、附則
1、本制度從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六、附件
1、《 酒店離職申請書》
2、《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
3、《酒店離職人員匯總表》
4、《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
5.《酒店員工辭退規(guī)定》
第14篇 ht酒店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酒店員工入/離職管理規(guī)定
1、用工標準:
所有員工在入職時必須提具清晰、準確的履歷表(附照片),行政辦有權利用各種方式對員工提供的信息進行調查。如信息有誤,行政辦有權立即開除處理。
2、入職程序:
部門招聘申請→人事部核編→組織招聘→部門面試→經理批準→辦理入職手續(xù)→開始計算考勤
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按照財務部的制度繳納一定數額的服裝押金。
3)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出具有效的身份證、學歷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新進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特別優(yōu)秀的,或在試用期內有重大貢獻的可提前轉正。轉正后享受國家法定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5)所有員工辦理好相關手續(xù)后到行政部領取考勤卡、工號牌、更衣柜鑰匙、《員工手冊》、《考勤條例》等物品。
6)用人部門經理對新員工表示歡迎,并帶新員工到工作場地實際介紹部門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崗位位置和工作人員。
3、離職程序:
員工辭職申請→部門審批→經理批準→辦理離職手續(xù)→結算工資
1)員工需要離職時,試用期內員工必須提前3天書面提交辭職報告;轉正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在批復以前必須按照正常的排班上下班,如不服從部門安排,按照曠工處理;不按照以上時間提前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就離職的,酒店不予批準。
2)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處罰一律按行業(yè)約定俗成:曠一扣三處理。
3)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所產生的社保金費全部由其本人承擔,酒店概不負責。
4)各部門接到員工辭職報告后,須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備案,如因延時造成酒店損失者,應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5)社保處增減人員要求在本月的5日前報社保辦。因此要求各部須在本月3日前將本月辭職人員報辦公室備案。(按正常程序辭職的員工在辭職當月仍然按照企業(yè)與個人的繳費比例扣除本人保險金費,單位承擔其應繳保險金費部份。)
6)員工辭職必須先交辦公室簽審。
第15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5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五)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規(guī)范員工離職的相關程序,依據《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和有關地方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員工離職管理辦法。
三、術語和定義
1.離職
指公司與員工雙方因某種原因終止聘任關系,根據不同的原因,離職可分為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辭職、辭退、自動離職、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以及開除等七類情況。
1.1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系:指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的試用期內,公司與員工任何一方提出解 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2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指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合約期滿后,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續(xù)簽合同,雙方解除勞動關系。
1.3辭職: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員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4辭退: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某種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5自動離職:指員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xù),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xù)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的情況。
1.6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1.7開除:指員工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制度規(guī)定中予以開除的條款,經查實后,公司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
四、職責劃分
1.綜合服務部負責離職面談、離職手續(xù)的辦理工作;
2.各職能部門配合綜合服務部進行離職面談、離職手續(xù)辦理工作。
五、程序和內容
(一)試用期員工離職處理辦法
1.試用期內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1.1員工所在部門應在試用期結束前15個工作日,根據員工轉正的有關規(guī)定,完成對新員工的轉正評估和考核;如果轉正評估或考核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所在部門應及時與綜合服務部進行溝通,如需要終止試用的,應立即辦理離職手續(xù);
1.2員工的直接上級應與綜合服務部一同對其進行離職面談,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理由,并聽取員工的意見,包括試用期內的工作意見。
1.3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2.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2.1員工本人應填寫《離職申請和審批表》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了解離職原因和試用期的工作意見,并及時上報綜合服務部;
2.2綜合服務部在收到員工離職的申請后,要及時安排與擬離職員工的面談,在了解員工真實離職原因后,應視情予以挽留;
2.3如員工堅持離職,則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
1.公司提出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處理方法
1.1員工所在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45天,根據對該員工的考核結果或公司業(yè)務調整的需要,確定是否與該員工續(xù)簽勞動合同,并將意見上報綜合服務部;
1.2綜合服務部經與用人部門溝通,并報主管上級批準后,應向員工簽發(fā)《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
1.3通知單發(fā)出后,員工的直接上級應與綜合服務部一同對其進行離職面談,說明不續(xù)簽的理由,并聽取員工的意見,包括工作意見;
1.4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2.員工提出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處理方法
2.1同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三)辭職
1.辭職條件
1.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員工享有在勞動合同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應至少在離職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申請。
2.辭職的處理方法
2.1同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方法
(四)辭退
1.辭退處理方法
1.1對于需要進行辭退的員工,部門負責人應按照《員工辭退建議表》的相關要求提交辭退建議和相關材料;
1.2接到部門負責人提交的辭退建議后,綜合服務部應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核實是否滿足辭退條件,并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給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和用人部門。如遇有重大或事實不易認定的事件,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延長調查時間;
>
1.4根據辭退原因、結合員工實際業(yè)績表現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與綜合服務部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向員工出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并聽取員工意見;
1.5綜合服務部在發(fā)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后,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以便于這些部門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1.6由綜合服務部指導員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五)自動離職
1.自動離職的員工需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有權利向該員工追索因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于因員工在任職期間的行為或由于工作交接不完整給公司經濟或聲譽帶來損害的,公司有權利向該員工追索因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必要時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經員工和所在部門、綜合服務部的平等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并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手續(xù)。
(七)開除
因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制度規(guī)定中予以開除的條款,經查實后,公司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系,限期辦理離職手續(xù)。對于違法違紀情節(jié)嚴重者,公司將送交執(zhí)法機關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六、員工離職交接程序
1.員工正式離職前必須按照《員工離職交接單》內的各項內容,逐項辦理交接。
1.1工作移交
1.11員工離職前應提前準備工作移交文檔,并與指定的工作移交人辦理工作移交。員工離職前應準備的工作移交文檔包括:
1.111員工執(zhí)行的主要工作任務事項說明,主要工作流程、對外聯絡協調關系說明等,其明細程度以便于工作接手人據此迅速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為準。
1.112員工保管的書面公司文件、合同、商務資料、業(yè)務資料、技術文檔及移交清單。
1.113相關電子文件及存放說明。
1.12員工完成工作移交文檔并辦理工作事項交接及工作文件交接事宜后,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其《員工離職交接單》工作移交項目下,書面簽署交接完畢證明意見。
1.2資產移交
1.21員工應對其保管和使用的辦公車輛、辦公家具、辦公電腦及設備、通訊設備、耐用辦公文具、辦公耗材、圖書、電子資料、公司鑰匙、出入證、停車證等物品編制詳細的資產移交清單目錄;
1.22綜合服務部依據移交清單和此前員工領用資產時辦理的登記記錄,逐項盤點核定員工保管資產并辦理移交管理和領用管理變更登記;
1.23員工領用資產移交核對無誤,則由綜合服務部在《員工離職交接單》資產移交項目下,書面簽署交接完畢證明意見。如員工領用資產出現缺損,則綜合服務部應先與員工依據公司資產清核管理辦法,辦理資產缺損申報登記,如確定資產缺損責任由員工承擔,則應由綜合服務部出具資產缺損賠償通知,發(fā)給員工和財務部,由財務部在財務結算時進行扣繳。
1.3財務結算
1.31員工離職前應將其任職期間因公費用依程序報銷,并結清個人現金借款、支票領用結算等事項。員工同時應完成其執(zhí)行工作職責承擔的款項追繳、發(fā)票追繳等財務工作事項,無法當時完成的應明確列明相關事項并加以說明,以便財務部統一管理并委托他人辦理;
1.32員工辦理完畢個人財務事項結算,由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在其《員工離職交接單》財務結算欄目下簽署結清證明意見;
1.33擔任公司重要崗位或承擔公司重要工作的員工,應公司財務經理要求,可以對其執(zhí)行的財務事項進行離職內部財務審計,審計無異議后經財務經理簽署財務結算完成證明意見。
1.4薪資及補償金結算
1.41綜合服務部審核《員工離職交接單》上各項交接工作完成無誤后,向離職員工說明勞資結算情況以及社會保險轉出等事宜,并由綜合服務部負責人在《員工離職交接單》勞資交接項下簽署確認意見;
1.42綜合服務部向財務部發(fā)出員工薪資及補償金結算通知,財務部依據離職審批批準的薪資結算日和補償金發(fā)放辦法,依財務規(guī)定流程發(fā)放薪資及補償金;
1.43員工未辦理完畢離職交接事項不得發(fā)放薪資及補償金;
1.44財務部發(fā)放離職員工薪資和補償金后,應通知綜合服務部,并由財務部負責人在《員工離職交接單》薪資及補償金結算項目下簽署結清意見;
1.45員工離職時應在《員工離職交接單》上填報真實有效的離職后聯絡方法,以便公司就員工原負責工作或交接事項與員工聯絡。
七、附則
1.本制度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員工離職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