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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考核管理制度8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83

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事故考核管理制度是對企業(yè)內部發(fā)生的各類安全事故進行評估、分析及處理的一種規(guī)范化流程,旨在預防事故的發(fā)生,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確保企業(yè)的正常運營。

包括哪些方面

1. 事故報告機制:明確事故上報的時間、方式和責任人,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傳遞。

2. 事故調查程序:規(guī)定事故調查的步驟、方法和參與人員,確保事故原因的公正客觀分析。

3. 責任認定與處罰:設定事故責任的劃分標準,以及對應的責任追究和處罰措施。

4. 預防措施與改進:針對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并跟蹤改進效果,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5. 安全教育與培訓:強化員工的安全知識和技能,提升安全文化氛圍。

6. 應急預案與演練: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事故的能力。

重要性

1. 提升安全意識:事故考核制度能讓員工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形成人人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

2. 避免損失:通過及時有效的事故處理,可以減少財產損失,保障人員安全,維護企業(yè)聲譽。

3.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避免因事故處理不當導致的法律風險。

4. 優(yōu)化管理:通過對事故的深入分析,找出管理漏洞,推動企業(yè)安全管理的持續(xù)改進。

方案

1. 設立專門的事故管理小組,負責事故的上報、調查、處理和后續(xù)跟蹤工作。

2. 制定詳細的事故報告模板,明確報告應包含的信息,如事故時間、地點、經過、損失情況等。

3. 對重大事故,引入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參與調查,確保調查結果的公正性。

4. 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于疏忽職守、違章操作等行為,依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警告、罰款、解雇等處罰。

5.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包括安全規(guī)程、應急處置、危險源識別等,提升員工的安全素質。

6.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調整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7. 對于重復發(fā)生的事故類型,應深入剖析原因,制定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8. 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確保員工熟悉應急流程,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以上方案旨在構建一個科學、嚴謹的事故考核管理制度,以期在實踐中不斷優(yōu)化,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事故考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生產事故管理與考核制度

總? 則

為避免和減少事故發(fā)生及事故發(fā)生后盡量減少損失,迅速恢復生產,使事故的匯報、調查、分析、定級、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生產廠。

(一)生產事故的定義:凡因在生產工藝流程中,由于違章操作,組織失誤造成上下工序或主要生產與輔助生產失調,動力、原材料供應中斷及停產、損壞設備、損壞工業(yè)建筑、產品質量劣化、資源損失甚至發(fā)生人員傷亡的事故均屬于生產事故。

(二)、生產事故分類及分級:

1.生產事故的分類:生產工藝事故;生產運輸事故;能源動力事故;生產設備事故;生產質量事故;安全環(huán)保事故。

1.1各部門在生產事故管理中的職責分工:

生產工藝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運輸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能源動力事故,由動力廠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設備事故,由設備科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質量事故,由技術監(jiān)督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安全環(huán)保事故,由安全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具體辦法見安全環(huán)保有關規(guī)定)。

1.2 當發(fā)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設備原因時,按主次責任定性,并歸對口相應處室具體管理,。

1.3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時,由生產處組織、公司領導參加,組成聯合調查組, 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1.4原則上,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時,在事故種類上不重疊或交叉考核。

2、生產工藝事故

2.1煉鐵廠事故

2.1.1、燒結機

⑴、各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因操作失誤造成的燒結礦過燒、欠燒;

⑸、各礦槽的混料。

2.1.2豎爐

⑴、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懸料;

⑸、結瘤;

⑹、導風墻穿孔、倒塌。

2.2 煉鐵廠事故

2.2.1渣鐵系統

⑴、鐵口事故

①、鐵水自動流出;

②、鐵口連續(xù)過淺、“跑大流”、噴焦卡焦;

③、封不住鐵口、渣鐵外溢;

④、鐵口冒泥;

2.2.2、鐵溝事故:主溝、支溝滲漏。

2.2.3鐵渣事故

①、撇渣器燒穿漏鐵;

②、水渣放炮;

③、撇渣器鑄死導致鐵水外溢、燒壞設備和流入水沖渣溝造成爆炸;

④、渣鐵上炕、下地。

2.2.4熱風爐系統

⑴、熱風爐換錯爐;

⑵、開啟各種閥門錯誤造成風口灌渣。

2.2.5上料系統及裝料系統

⑴、上料系統事故

①、等料;

②、撕皮帶;

③、拉錯料;

④、堵料篩。

⑵、裝料系統事故

①、爐頂料罐放不下料;

②、爐頂料罐裝重料;

③、爐頂上密封閥漏煤氣;礦槽跑料。

2.2.6高爐系統

⑴、低料線;

⑵、管道行程;

⑶、懸料;

⑷、連續(xù)塌料;

⑸、爐墻結厚;

⑹、爐缸堆積;

⑺、爐冷;

⑻、爐缸凍結;

⑼、爐體跑火、跑渣;

⑽、爐缸燒穿;

⑾、爐底燒穿;

⑿、爐皮燒穿;

⒀、大灌渣;

⒁、高爐結瘤;

⒂、風口吹管燒穿;

⒃、風口燒穿;

⒄、風口二套燒穿;風口大套燒穿;

⒅、緊急停水;緊急停電;

⒆、鼓風機突然停風;

⒇、爐頂打水閥門忘記關。

2.2.7噴煤系統

⑴、煤槍燒壞;

⑵、煤粉罐跑煤;

⑶、噴煤壓縮空氣突然停。

2.3煉鋼廠事故

2.3.1混鐵爐區(qū)

⑴、鐵水包翻鐵、跑鐵、鑄軌;

⑵、混鐵爐穿。

⑶、混鐵爐灑鐵

2.3.2轉爐區(qū)

⑴、轉爐兌鐵時跑鐵鑄爐前爐門、鑄爐下軌道;

⑵、轉爐出鋼時跑鋼;

⑶、散裝料堵下料口;

⑷、轉爐漏爐;

⑸、轉爐鋼包車、渣車掉道;

⑹、轉爐渣罐漏;

⑺、鋼水溫度太低;

⑻、轉爐操作不當大量溢渣;

⑼、轉爐操作不當大噴、燒槍。

2.3.3廢鋼區(qū)

⑴、廢鋼尺寸超標卡爐口;

⑵、廢鋼中有密閉容器放炮;

⑶、廢鋼潮濕放炮。

2.3.4鋼包周轉區(qū)

⑴、鋼包渣線鉆鋼;

⑵、鋼包包襯漏鋼;

⑶、鋼包滑板鉆鋼;

⑷、鋼包上下水口鉆鋼;

⑸、鋼包透氣磚不透氣;

⑹、鋼包水口灌渣燒不開眼。

2.3.5連鑄區(qū)

⑴、連鑄大包燒眼偏滑板鉆鋼;

⑵、連鑄中包、水口鉆鋼;

⑶、連鑄中包漏鋼;

⑷、連鑄中包水口鉆鋼;

⑸、連鑄坯角裂漏鋼;

⑹、連鑄坯縱裂漏鋼;

⑺、連鑄坯高溫漏鋼;

⑻、中間包低溫結流停澆;

⑼、連鑄開澆起步漏鋼;

⑽、中間包套眼事故停澆;

⑾、連鑄坯卷渣漏鋼;

⑿、塞棒折斷停澆;

⒀、中包溢鋼停澆。

2.4軋鋼事故

2.4.1加熱爐

⑴、過熱、過燒;

⑵、火災爆炸;

⑶、煤氣中毒;

⑷、拱鋼,粘鋼,掉鋼;

⑸、坯料刮爐墻。

2.4.2粗軋機

⑴、主傳動軸疲勞斷裂;

⑵、卡鋼、翹頭堆鋼;

2.4.3精軋機

⑴、油膜軸承斷油燒壞;

⑵、精軋機咬入打滑,卡鋼,堆鋼,軋破,甩尾,帶頭頂側導板;

⑶、工作輥斷輥,支撐輥斷輥、掉肉,活套起套;

⑷、跳閘。

3、能源動力事故

3.1凡正式投產的能源(動力)設備和管網系統,不論什么原因(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發(fā)生下列情況,即構成能源動力事故。

3.1.1凡正式生產、輸送、儲存各種能源介質設備或管線損壞;

3.1.2凡正式投產的動力設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或人為引起能源介質嚴重偏離正常值;

3.1.3因保護裝置失靈,誤動造成設備損壞或使能源介質供應中斷;

3.1.4能源介質供應參數嚴重偏離規(guī)定范圍,造成生產減產、停產及產品質量明顯下降;

3.1.5因違反規(guī)章制度,造成能源介質外泄、外排超標,影響生產造成浪費,嚴重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

3.2能源動力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影響,參照生產工藝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4、生產運輸事故

4.1鐵路行車事故:指在生產運輸作業(yè)(行車或調車)或機車、車輛整備作業(yè)中,由于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guī)章制度或因設備狀態(tài)不良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設備損壞,影響運輸正常作業(yè)和主體生產廠生產的事故。

4.2汽車運輸事故:在生產運輸作業(yè)過程中,撞壞廠房、設備或管線,造成生產中斷的事故。

4.3生產運輸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影響,參照生產工藝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三)事故分級

1、重大事故:事故停產時間16小時以上或損失特別巨大。

2、一般事故:事故停產時間4小時—16小時。

3、小事故:事故停產時間2小時—4小時。

4、零星事故:事故停產時間小于2小時。

(三)、生產事故的匯報程序及要求

不同級別、類別的生產事故發(fā)生后的匯報程序及相應要求

1.??? 重大、一般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在5分鐘內向總調度室匯報。

2.??? 值班調度長要在接到事故報告5分鐘內向生產處處長、生產副總經理匯報。由生產處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到場立即組織搶修,把損失減少到最少,盡快恢復生產,總調度室根據情況協調好其它單位生產。

3.??? 小事故和零星事故,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fā)生后5分鐘內向總調度室匯報,值班調度長要在接到事故報告10分鐘內向生產處處長、生產副總經理匯報。由生產廠廠長組織搶修,總調度室根據情況協調好其它單位的生產。

4.??? 凡出現停產事故必須向總調匯報。出現預計停產兩小時以上的停產事故,二級單位的值班人員和主管廠長要到現場組織處理??傉{值班員也必須到現場了解情況。

5.??? 關鍵設備出現事故及預計停產兩小時以上的事故,二級廠廠長必須到現場親自處理??傉{度員要立即向公司主管總經理和值班領導匯報。

(四)、事故分析:

1、每次事故發(fā)生后,都要組織事故分析會。一般事故分析會由生產技術科組織,生產、維護、檢修部門和有關人員參加。重大生產事故分析會由廠領導主持。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過”。

2、數理統計分析:按事故發(fā)生的類別、部位、時間、等級、原因等逐項進行分析,從而找出在生產組織、管理、計劃及操作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以便總結經驗,制定措施和進行專題分析。

3、專題事故分析:對從統計分析中找出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部位進行專題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專題事故預案。

4、對于生產中斷2小時以上的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后48小時內將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過、后果、類別等有關情況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送主管領導及總調度室,每延遲24小時考核事故單位500元。

(五)、事故的統計:

事故次數,事故時間,事故損失費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數據,必須如實記錄和正確統計。

1、事故次數:發(fā)生事故使生產中斷,一般按中斷一次計算一次,如果在同一生產作業(yè)單位連續(xù)又發(fā)生事故,后一事故應認為是前一事故的繼續(xù)。只記事故一次,事故時間和事故損失費則要累計計算。

2、事故時間:一般按事故停機到恢復生產之間的時間計算。

3、生產事故損失:包括設備修復費和減產損失費。修復費為修復或更換損壞的設備發(fā)生的材料、備件、人工及管理費用。

(六)、事故考核:

1、零星事故:由二級單位自行考核;

2、小事故:考核事故單位生產基本獎500-2500元;

3、一般事故:考核事故單位生產基本獎5000-15000元;

4、重大事故:考核事故單位20000元直至100%免獎;

(七)生產事故分析

不同級別的生產事故發(fā)生后對事故分析的要求

1.?? 發(fā)生事故后于次日(一般不超過24小時)召集相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包括自行召開)。

2.?? 重大、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集相關部門分析。

3.?? 其它事故可由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分析。

4.?? 涉及到廠際之間的事故,由總調度室以及有關職能部門、生產處處長或公司主管總工程師主持分析。

5.??? 事故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責任者,制定出防范措施,必須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罰不放過。

6.? 事故處理完畢后48小時之內,事故單位要按《生產工藝事故報告》所列內容詳細填寫及時上報,其中事故名稱、地點、時間、事故責任者姓名、工種、年齡、性別、事故經過、原因、損失和傷亡情況(傷亡人數、姓名、年齡、性別、工種、受傷部位)采取措施均要寫清楚。

7.? 不按規(guī)定向公司提交事故報告,每發(fā)生一次,考核事故責任單位500元以上。

(八)事故的登記、統計與資料存檔

對生產事故的登記、統計與資料存檔的要求

1.?? 生產廠建立事故登記統計臺帳。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按臺帳欄目要求,進行登記,并向領導及相關部門反饋信息。

2.?? 事故報告由生產處負責存檔備查。

3.?? 事故次數:以生產中斷次數為準,生產中斷一次,應算一次事故。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1、對發(fā)生重大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者。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嫁禍于他人者。

3、在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救造成事故擴大者。

4、損失特別重大的生產事故。

(十一)值班調度長對在事故搶救、搶修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可建議給予獎勵。

因運行方案、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不明確、不確切而造成事故時,應追究方案、規(guī)程的起草、審核、批準人的責任,酌情給予處分。

第2篇 生產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總 則

為避免和減少事故發(fā)生及事故發(fā)生后盡量減少損失,迅速恢復生產,使事故的匯報、調查、分析、定級、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生產廠。

(一)生產事故的定義:凡因在生產工藝流程中,由于違章操作,組織失誤造成上下工序或主要生產與輔助生產失調,動力、原材料供應中斷及停產、損壞設備、損壞工業(yè)建筑、產品質量劣化、資源損失甚至發(fā)生人員傷亡的事故均屬于生產事故。

(二)、生產事故分類及分級:

1.生產事故的分類:生產工藝事故;生產運輸事故;能源動力事故;生產設備事故;生產質量事故;安全環(huán)保事故。

1.1各部門在生產事故管理中的職責分工:

生產工藝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運輸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能源動力事故,由動力廠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設備事故,由設備科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質量事故,由技術監(jiān)督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安全環(huán)保事故,由安全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具體辦法見安全環(huán)保有關規(guī)定)。

1.2 當發(fā)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設備原因時,按主次責任定性,并歸對口相應處室具體管理,。

1.3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時,由生產處組織、公司領導參加,組成聯合調查組, 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1.4原則上,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時,在事故種類上不重疊或交叉考核。

2、生產工藝事故

2.1煉鐵廠事故

2.1.1、燒結機

⑴、各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因操作失誤造成的燒結礦過燒、欠燒;

⑸、各礦槽的混料。

2.1.2豎爐

⑴、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懸料;

⑸、結瘤;

⑹、導風墻穿孔、倒塌。

2.2 煉鐵廠事故

2.2.1渣鐵系統

⑴、鐵口事故

①、鐵水自動流出;

②、鐵口連續(xù)過淺、“跑大流”、噴焦卡焦;

③、封不住鐵口、渣鐵外溢;

④、鐵口冒泥;

2.2.2、鐵溝事故:主溝、支溝滲漏。

2.2.3鐵渣事故

①、撇渣器燒穿漏鐵;

②、水渣放炮;

③、撇渣器鑄死導致鐵水外溢、燒壞設備和流入水沖渣溝造成爆炸;

④、渣鐵上炕、下地。

2.2.4熱風爐系統

⑴、熱風爐換錯爐;

⑵、開啟各種閥門錯誤造成風口灌渣。

2.2.5上料系統及裝料系統

⑴、上料系統事故

①、等料;

②、撕皮帶;

③、拉錯料;

④、堵料篩。

⑵、裝料系統事故

①、爐頂料罐放不下料;

②、爐頂料罐裝重料;

③、爐頂上密封閥漏煤氣;礦槽跑料。

2.2.6高爐系統

⑴、低料線;

⑵、管道行程;

⑶、懸料;

⑷、連續(xù)塌料;

⑸、爐墻結厚;

⑹、爐缸堆積;

⑺、爐冷;

⑻、爐缸凍結;

⑼、爐體跑火、跑渣;

⑽、爐缸燒穿;

⑾、爐底燒穿;

⑿、爐皮燒穿;

⒀、大灌渣;

⒁、高爐結瘤;

⒂、風口吹管燒穿;

⒃、風口燒穿;

⒄、風口二套燒穿;風口大套燒穿;

⒅、緊急停水;緊急停電;

⒆、鼓風機突然停風;

⒇、爐頂打水閥門忘記關。

2.2.7噴煤系統

⑴、煤槍燒壞;

⑵、煤粉罐跑煤;

⑶、噴煤壓縮空氣突然停。

2.3煉鋼廠事故

2.3.1混鐵爐區(qū)

⑴、鐵水包翻鐵、跑鐵、鑄軌;

⑵、混鐵爐穿。

⑶、混鐵爐灑鐵

2.3.2轉爐區(qū)

⑴、轉爐兌鐵時跑鐵鑄爐前爐門、鑄爐下軌道;

⑵、轉爐出鋼時跑鋼;

⑶、散裝料堵下料口;

⑷、轉爐漏爐;

⑸、轉爐鋼包車、渣車掉道;

⑹、轉爐渣罐漏;

⑺、鋼水溫度太低;

⑻、轉爐操作不當大量溢渣;

⑼、轉爐操作不當大噴、燒槍。

2.3.3廢鋼區(qū)

⑴、廢鋼尺寸超標卡爐口;

⑵、廢鋼中有密閉容器放炮;

⑶、廢鋼潮濕放炮。

2.3.4鋼包周轉區(qū)

⑴、鋼包渣線鉆鋼;

⑵、鋼包包襯漏鋼;

⑶、鋼包滑板鉆鋼;

⑷、鋼包上下水口鉆鋼;

⑸、鋼包透氣磚不透氣;

⑹、鋼包水口灌渣燒不開眼。

2.3.5連鑄區(qū)

⑴、連鑄大包燒眼偏滑板鉆鋼;

⑵、連鑄中包、水口鉆鋼;

⑶、連鑄中包漏鋼;

⑷、連鑄中包水口鉆鋼;

⑸、連鑄坯角裂漏鋼;

⑹、連鑄坯縱裂漏鋼;

⑺、連鑄坯高溫漏鋼;

⑻、中間包低溫結流停澆;

⑼、連鑄開澆起步漏鋼;

⑽、中間包套眼事故停澆;

⑾、連鑄坯卷渣漏鋼;

⑿、塞棒折斷停澆;

⒀、中包溢鋼停澆。

2.4軋鋼事故

2.4.1加熱爐

⑴、過熱、過燒;

⑵、火災爆炸;

⑶、煤氣中毒;

⑷、拱鋼,粘鋼,掉鋼;

⑸、坯料刮爐墻。

2.4.2粗軋機

⑴、主傳動軸疲勞斷裂;

⑵、卡鋼、翹頭堆鋼;

2.4.3精軋機

⑴、油膜軸承斷油燒壞;

⑵、精軋機咬入打滑,卡鋼,堆鋼,軋破,甩尾,帶頭頂側導板;

⑶、工作輥斷輥,支撐輥斷輥、掉肉,活套起套;

⑷、跳閘。

3、能源動力事故

3.1凡正式投產的能源(動力)設備和管網系統,不論什么原因(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發(fā)生下列情況,即構成能源動力事故。

3.1.1凡正式生產、輸送、儲存各種能源介質設備或管線損壞;

3.1.2凡正式投產的動力設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或人為引起能源介質嚴重偏離正常值;

3.1.3因保護裝置失靈,誤動造成設備損壞或使能源介質供應中斷;

3.1.4能源介質供應參數嚴重偏離規(guī)定范圍,造成生產減產、停產及產品質量明顯下降;

3.1.5因違反規(guī)章制度,造成能源介質外泄、外排超標,影響生產造成浪費,嚴重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

3.2能源動力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影響,參照生產工藝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4、生產運輸事故

4.1鐵路行車事故:指在生產運輸作業(yè)(行車或調車)或機車、車輛整備作業(yè)中,由于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guī)章制度或因設備狀態(tài)不良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設備損壞,影響運輸正常作業(yè)和主體生產廠生產的事故。

4.2汽車運輸事故:在生產運輸作業(yè)過程中,撞壞廠房、設備或管線,造成生產中斷的事故。

4.3生產運輸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影響,參照生產工藝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三)事故分級

1、重大事故:事故停產時間16小時以上或損失特別巨大。

2、一般事故:事故停產時間4小時—16小時。

3、小事故:事故停產時間2小時—4小時。

4、零星事故:事故停產時間小于2小時。

(三)、生產事故的匯報程序及要求

不同級別、類別的生產事故發(fā)生后的匯報程序及相應要求

1. 重大、一般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在5分鐘內向總調度室匯報。

2. 值班調度長要在接到事故報告5分鐘內向生產處處長、生產副總經理匯報。由生產處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到場立即組織搶修,把損失減少到最少,盡快恢復生產,總調度室根據情況協調好其它單位生產。

3. 小事故和零星事故,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fā)生后5分鐘內向總調度室匯報,值班調度長要在接到事故報告10分鐘內向生產處處長、生產副總經理匯報。由生產廠廠長組織搶修,總調度室根據情況協調好其它單位的生產。

4. 凡出現停產事故必須向總調匯報。出現預計停產兩小時以上的停產事故,二級單位的值班人員和主管廠長要到現場組織處理??傉{值班員也必須到現場了解情況。

5. 關鍵設備出現事故及預計停產兩小時以上的事故,二級廠廠長必須到現場親自處理??傉{度員要立即向公司主管總經理和值班領導匯報。

(四)、事故分析:

1、每次事故發(fā)生后,都要組織事故分析會。一般事故分析會由生產技術科組織,生產、維護、檢修部門和有關人員參加。重大生產事故分析會由廠領導主持。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過”。

2、數理統計分析:按事故發(fā)生的類別、部位、時間、等級、原因等逐項進行分析,從而找出在生產組織、管理、計劃及操作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以便總結經驗,制定措施和進行專題分析。

3、專題事故分析:對從統計分析中找出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部位進行專題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專題事故預案。

4、對于生產中斷2小時以上的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后48小時內將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過、后果、類別等有關情況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送主管領導及總調度室,每延遲24小時考核事故單位500元。

(五)、事故的統計:

事故次數,事故時間,事故損失費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數據,必須如實記錄和正確統計。

1、事故次數:發(fā)生事故使生產中斷,一般按中斷一次計算一次,如果在同一生產作業(yè)單位連續(xù)又發(fā)生事故,后一事故應認為是前一事故的繼續(xù)。只記事故一次,事故時間和事故損失費則要累計計算。

2、事故時間:一般按事故停機到恢復生產之間的時間計算。

3、生產事故損失:包括設備修復費和減產損失費。修復費為修復或更換損壞的設備發(fā)生的材料、備件、人工及管理費用。

(六)、事故考核:

1、零星事故:由二級單位自行考核;

2、小事故:考核事故單位生產基本獎500-2500元;

3、一般事故:考核事故單位生產基本獎5000-15000元;

4、重大事故:考核事故單位20000元直至100%免獎;

(七)生產事故分析

不同級別的生產事故發(fā)生后對事故分析的要求

1. 發(fā)生事故后于次日(一般不超過24小時)召集相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包括自行召開)。

2. 重大、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集相關部門分析。

3. 其它事故可由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分析。

4. 涉及到廠際之間的事故,由總調度室以及有關職能部門、生產處處長或公司主管總工程師主持分析。

5. 事故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責任者,制定出防范措施,必須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罰不放過。

6. 事故處理完畢后48小時之內,事故單位要按《生產工藝事故報告》所列內容詳細填寫及時上報,其中事故名稱、地點、時間、事故責任者姓名、工種、年齡、性別、事故經過、原因、損失和傷亡情況(傷亡人數、姓名、年齡、性別、工種、受傷部位)采取措施均要寫清楚。

7. 不按規(guī)定向公司提交事故報告,每發(fā)生一次,考核事故責任單位500元以上。

(八)事故的登記、統計與資料存檔

對生產事故的登記、統計與資料存檔的要求

1. 生產廠建立事故登記統計臺帳。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按臺帳欄目要求,進行登記,并向領導及相關部門反饋信息。

2. 事故報告由生產處負責存檔備查。

3. 事故次數:以生產中斷次數為準,生產中斷一次,應算一次事故。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1、對發(fā)生重大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者。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嫁禍于他人者。

3、在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救造成事故擴大者。

4、損失特別重大的生產事故。

(十一)值班調度長對在事故搶救、搶修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可建議給予獎勵。

因運行方案、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不明確、不確切而造成事故時,應追究方案、規(guī)程的起草、審核、批準人的責任,酌情給予處分。

第3篇 某煉鋼廠生產事故管理與考核制度

總? 則

為避免和減少事故發(fā)生及事故發(fā)生后盡量減少損失,迅速恢復生產,使事故的匯報、調查、分析、定級、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生產廠。

(一)生產事故的定義:凡因在生產工藝流程中,由于違章操作,組織失誤造成上下工序或主要生產與輔助生產失調,動力、原材料供應中斷及停產、損壞設備、損壞工業(yè)建筑、產品質量劣化、資源損失甚至發(fā)生人員傷亡的事故均屬于生產事故。

(二)、生產事故分類及分級:

1.生產事故的分類:生產工藝事故;生產運輸事故;能源動力事故;生產設備事故;生產質量事故;安全環(huán)保事故。

1.1各部門在生產事故管理中的職責分工:

生產工藝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運輸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能源動力事故,由動力廠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設備事故,由設備科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質量事故,由技術監(jiān)督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安全環(huán)保事故,由安全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具體辦法見安全環(huán)保有關規(guī)定)。

1.2 當發(fā)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設備原因時,按主次責任定性,并歸對口相應處室具體管理,。

1.3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時,由生產處組織、公司領導參加,組成聯合調查組, 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1.4原則上,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時,在事故種類上不重疊或交叉考核。

2、生產工藝事故

2.1煉鐵廠事故

2.1.1、燒結機

⑴、各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因操作失誤造成的燒結礦過燒、欠燒;

⑸、各礦槽的混料。

2.1.2豎爐

⑴、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懸料;

⑸、結瘤;

⑹、導風墻穿孔、倒塌。

2.2 煉鐵廠事故

2.2.1渣鐵系統

⑴、鐵口事故

①、鐵水自動流出;

②、鐵口連續(xù)過淺、“跑大流”、噴焦卡焦;

③、封不住鐵口、渣鐵外溢;

④、鐵口冒泥;

2.2.2、鐵溝事故:主溝、支溝滲漏。

2.2.3鐵渣事故

①、撇渣器燒穿漏鐵;

②、水渣放炮;

③、撇渣器鑄死導致鐵水外溢、燒壞設備和流入水沖渣溝造成爆炸;

④、渣鐵上炕、下地。

2.2.4熱風爐系統

⑴、熱風爐換錯爐;

⑵、開啟各種閥門錯誤造成風口灌渣。

2.2.5上料系統及裝料系統

⑴、上料系統事故

①、等料;

②、撕皮帶;

③、拉錯料;

④、堵料篩。

⑵、裝料系統事故

①、爐頂料罐放不下料;

②、爐頂料罐裝重料;

③、爐頂上密封閥漏煤氣;礦槽跑料。

2.2.6高爐系統

⑴、低料線;

⑵、管道行程;

⑶、懸料;

⑷、連續(xù)塌料;

⑸、爐墻結厚;

⑹、爐缸堆積;

⑺、爐冷;

⑻、爐缸凍結;

⑼、爐體跑火、跑渣;

⑽、爐缸燒穿;

⑾、爐底燒穿;

⑿、爐皮燒穿;

⒀、大灌渣;

⒁、高爐結瘤;

⒂、風口吹管燒穿;

⒃、風口燒穿;

⒄、風口二套燒穿;風口大套燒穿;

⒅、緊急停水;緊急停電;

⒆、鼓風機突然停風;

⒇、爐頂打水閥門忘記關。

2.2.7噴煤系統

⑴、煤槍燒壞;

⑵、煤粉罐跑煤;

⑶、噴煤壓縮空氣突然停。

2.3煉鋼廠事故

2.3.1混鐵爐區(qū)

⑴、鐵水包翻鐵、跑鐵、鑄軌;

⑵、混鐵爐穿。

⑶、混鐵爐灑鐵

2.3.2轉爐區(qū)

⑴、轉爐兌鐵時跑鐵鑄爐前爐門、鑄爐下軌道;

⑵、轉爐出鋼時跑鋼;

⑶、散裝料堵下料口;

⑷、轉爐漏爐;

⑸、轉爐鋼包車、渣車掉道;

⑹、轉爐渣罐漏;

⑺、鋼水溫度太低;

⑻、轉爐操作不當大量溢渣;

⑼、轉爐操作不當大噴、燒槍。

2.3.3廢鋼區(qū)

⑴、廢鋼尺寸超標卡爐口;

⑵、廢鋼中有密閉容器放炮;

⑶、廢鋼潮濕放炮。

2.3.4鋼包周轉區(qū)

⑴、鋼包渣線鉆鋼;

⑵、鋼包包襯漏鋼;

⑶、鋼包滑板鉆鋼;

⑷、鋼包上下水口鉆鋼;

⑸、鋼包透氣磚不透氣;

⑹、鋼包水口灌渣燒不開眼。

第4篇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

(一) 設備事故的定義和分類

定義:凡正式投產的設備在生產過程中,不論何種原因造成設備損壞,以致不能運行者,皆稱設備事故。

分類:設備事故按影響生產時間和損失大小,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設備事故

○1設備發(fā)生事故造成聯動機組或生產系統停車4小時以上16小時以下,主要設備單機停產12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一般設備單停產16小時以上;

○2事故設備修復費用在1500以上,1萬元以下者;

○3由于設備事故引起動力供應中斷,使主要生產車間停產1小時以上者。

設備故障:造生產中斷、設備損壞,并發(fā)生修復費用,但事故損失和停產時間低于一般事故,稱為設備故障。

設備事故報告: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故障)工段必須立即向廠調度與設備組報告,由廠設備組根據事故大小、損失程度確定是否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事故搶修:

1、 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斷電源等)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向工段領導報告。

2、 現場檢查后,事故所在單位(工段)必須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生產。

3、 參加搶修單位和個人都應服從統一指揮,積極參加搶修,不得互相推諉,對搶修不力,使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有關責任者,應與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責任,嚴加處理。

4、 設備事故的分析:

○1凡設備事故,均應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重復事故。

○2一般設備事故由廠主管領導組織分析,有關人員參加,設備故障由工段段長組織分析,并整理好事故分析報告到廠設備組(事故分析報告必須包括事故處理意見,防范措施)。必要時工段可請專業(yè)人員參加分析。

5、 事故原因分類

○1使用操作不當;○2維護不周;○3設備失修;○4安全檢修質量不高;○5材料備件不良;○6設計制造不合理;○7自然災害;○8破壞性事故;○9其他原因。

(二) 考核辦法

1、 設備發(fā)生事故(故障)工段不及時向設備組報告扣款20元/次。

2、 由于違章指揮,強令工人違章作業(yè)以及由于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制度,管理混亂等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應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3、 由于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不聽從指揮,擅自跨工種操作設備,以及發(fā)現有發(fā)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下不立即報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應追究事故責任者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4、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象,甚至嫁禍于人,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修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發(fā)生重復性的設備事故(故障),應對有關有人員從嚴處理。

5、 工段對發(fā)生的設備故障,未在3天內組織分析扣款30元;分析質量達不到要求必須重新分析,如不重新分析,按不及時組織分析論處。

6、 經分析,屬于責任事故的責任者,視其損失大小,對事故搶修的態(tài)度和對事故的認識,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職、降薪、留礦察看、開除礦籍等到處分及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10-20%。

7、 對防止事故發(fā)生和搶修事故有突出貢獻者,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5篇 z冶煉廠設備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1、設備事故的劃分標準

1.1、重大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費用在50萬元及以上者為重大設備事故。

1.2、大型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費用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或因主要生產設備發(fā)生事故,使生產系統停機24小時及以上者為大型設備事故。

1.3、中型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費用在3萬元及以上,10萬元及以下,或因主要生產設備發(fā)生設備事故,使生產系統停機8小時及以上,24小時及以下者為中型設備事故。

1.4、小型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fā)生事故使主機停機4小時以上但又構不成中型設備事故的均稱為小型設備事故。

1.5、下列情況不作為設備事故

1.5.1 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安全件損壞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其他設備損壞的。

1.5.2 生產工藝事故,如冶金爐跑鋼、跑鐵、高爐懸料等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設備或廠房機構損壞的。

1.5.3 生產過程中,凡是接觸生產物件或物料的,如皮帶運輸機皮帶,連鑄結晶器、氧槍、風口、渣口、軋輥、篩底板等正常磨損損壞,使生產中斷的。

1.5.4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設備損壞使生產中斷的。

2、對設備事故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

2.1、對發(fā)生設備事故車間的處罰

凡發(fā)生一次中型、大型設備事故分別扣設備事故車間當月績效資金的20%和50%,發(fā)生重大型設備事故按大型設備事故的處罰幅度加倍處罰。

2.2、對重大設備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對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5000至100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3000至5000元,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處罰3000至50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或次要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1000至3000元,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處罰500至1500元,對負有間接責任管理者處罰300至1000元。

2.3、對大型設備事故中責任人的處罰

對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3000至100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1500元至5000元,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處罰1500至50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或次要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500至3000元,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處罰300至1000元,對負有間接責任管理者處罰200至500元。

2.4、對中型設備事故中責任的處罰

對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1000至30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500元至1500元,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處罰500至15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或次要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300至1000元,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處罰200至500元,對負有間接責任管理者處罰100至300元。

2.5、對小型設備事故中責任人及單位的處罰

每發(fā)生一次小型設備事故的處罰車間1000至5000元,對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300至5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100至5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或間接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100至300元。

第6篇 工傷事故考核管理制度

為了保護國家、礦井和絕大多數員工的正當利益,維護礦井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加強工傷管理工作,確保工傷員工得到及時、安全有效的救治,依據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傷事故考核適用范圍

本考核管理辦法適用于礦屬各單位。

二、工傷事故考核工作組織機構

1、工傷事故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鄭有山 張玉文

副組長:馮守軍

成 員:安監(jiān)科、勞資科、財務科、工會、紀委

2、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安監(jiān)科長擔任,負責具體工傷管理工作。

三、工傷匯報及申報程序

1、工傷事故發(fā)生后,不論傷情輕重,不論用工性質,事故責任單位的帶班領導、當班班組長、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登記。匯報內容包括工傷時間、地點、傷者姓名、事故概況、受傷部位及傷情、帶班領導及班組長姓名等,匯報內容必須真實,不得虛報、瞞報、遲報。

2、礦調度室接到工傷事故匯報后,按規(guī)定程序立即通知井下安全員趕赴現場并向有關領導、部門匯報。

3、安全員接到礦調度室工傷事故通知后,必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勘察事故,并作詳細記錄。事故責任單位必須保持事故現場的真實性,反映真實情況。不得偽造、破壞事故現場。

4、事故發(fā)生后,傷者必須在三日內,如實填寫好申請工傷認定表,并經安全員、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及礦主管領導確認簽字后,上報安監(jiān)科備案存檔。

四、工傷事故調查及處理

1、發(fā)生事故后,事故單位領導組織人員必須在三日內到安監(jiān)科,由安監(jiān)科及相關人員組織追查分析處理;追查事故必須本著“事故追查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追查必須真實準確,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妨礙干涉事故考核組的工作。

2、嚴厲打擊假工傷現象,對故意制造工傷者、協助他人制造工傷或給予假工傷提供方便和條件的人員,一旦發(fā)現嚴肅處理。

3、發(fā)生工傷事故的單位必須按事故調查組的處理意見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積極組織整改。凡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導致事故重復發(fā)生的,從重追究責任單位領導責任。

4、對事故單位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結工傷的,公司概不負責,出現_情況,給予責任單位負責人從重處理。

5、依法保護員工舉報和控告工傷違紀行為,并對其舉報和控告及時進行調查處理,核查屬實后按礦規(guī)定對舉報人獎勵。

五、工傷事故處罰標準

1、死亡事故:發(fā)生一次死亡1人或非人身傷害重特大事故,對責任單位黨、政及分管干部、帶班干部進行免職處分;對其他副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事故直接責任者開除礦籍,對責任單位工資總額罰款5萬元。對責任單位黨政干部、帶班領導、責任人各罰款3000元;對其他副職、隊長、班長各罰款2400元;對小班當天出勤負有“安全聯?!必熑蔚南嚓P人員各罰款500元;扣繳上述所有人員當月的安全保證金。

2、重傷事故:對因自我保安意識不強或違章作業(yè)受傷的本人及違章作業(yè)或互保意識不強導致他人受傷的責任人各罰款2000元;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分別罰款500-2000元;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正職領導各罰3000元;其他副職各罰款2400元,取消班子成員當月安全獎,并加罰個人當月工資的30%。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帶班區(qū)領導、隊長(車間主任)、班長各罰款2000元,并視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予以免職處分;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當班班長各罰款2000元,對小班當天出勤負有“安全聯?!必熑蔚南嚓P人員各罰款200元;扣繳上述所有人員當月的安全保證金;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工資總額各罰款2萬元。

3、輕傷事故(以辦理申請工傷認定為準):對因自我保安意識不強或違章作業(yè)受傷的本人及違章作業(yè)或互保意識不強導致他人受傷的責任人各罰款1000元;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罰款800元;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正職領導各罰800元;單位其他副職各罰款500元,取消班子成員當月安全獎;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帶班區(qū)領導罰款800元、對隊長(車間主任)、班長各罰款800元;對小班當天出勤負有“安全聯保”責任的相關人員各罰款100元;扣繳上述所有人員當月的安全保證金;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工資總額各罰款1萬元。

4、受傷登記開據工傷小票:對因自我保安意識不強或違章作業(yè)受傷的本人及違章作業(yè)或互保意識不強導致他人受傷的責任人各罰款300元;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正職領導、帶班領導各罰200元;其他副職各罰款100元;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隊長(車間主任)、班長各罰款100元,對小班當天出勤負有“安全聯?!必熑蔚南嚓P人員各罰款50元;對發(fā)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單位工資總額各罰款500元。

5、發(fā)生各類安全事故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匯報、申報、分析及調查工作,凡對工傷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指使他人提供假證、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對當事人罰款100-1000元;對責任單位黨、政、帶班領導各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

六、其他規(guī)定

1、要求受傷員工,必須嚴格按照工傷申報時間旅行申報手續(xù),以免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勞動爭議和經濟損失。

2、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本規(guī)定審批工傷假,勞資科要建立工傷人員管理臺帳,動態(tài)掌握工傷人員基本情況,每月與安監(jiān)科核對工傷人員。

3、工傷人員每天必須到礦安全培訓站報到學習(行走不便、住院治療的工傷人員除外),無故不報到者、連續(xù)五天不參加者,停發(fā)當月工資(特殊情況向培訓站領導履行請假手續(xù))。

4、勞資科、安監(jiān)科、工會、紀委等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到醫(yī)院檢查了解工傷人員傷情及住院情況,一次發(fā)現本人不在,扣除當月住院補助;二次不在,停發(fā)工傷工資;三次不在,停止一切工傷待遇,后果自負。

5、對長時間不報到者,經通知或急事找不到本人,所發(fā)生的一切后果,由工傷本人自負。

6、經工傷鑒定委員會鑒定復工的工傷人員必須到礦培訓站進行崗前安全行為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能通過考核的工傷復工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工資停發(fā)。

7、工傷復工人員復工后,由人力資源科統一安排到地面單位工作,待安全生產意識達到安全生產要求時,方可重新安排工作或回原工作崗位,不愿意回單位上班的,解除勞動合同并及時向公司匯報,從而向集團公司各礦井通報,防止又進入集團公司其他礦井工作。

第7篇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一) 設備事故的定義和分類

定義:凡正式投產的設備在生產過程中,不論何種原因造成設備損壞,以致不能運行者,皆稱設備事故。

分類:設備事故按影響生產時間和損失大小,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設備事故

○1設備發(fā)生事故造成聯動機組或生產系統停車4小時以上16小時以下,主要設備單機停產12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一般設備單停產16小時以上;

○2事故設備修復費用在1500以上,1萬元以下者;

○3由于設備事故引起動力供應中斷,使主要生產車間停產1小時以上者。

設備故障:造生產中斷、設備損壞,并發(fā)生修復費用,但事故損失和停產時間低于一般事故,稱為設備故障。

設備事故報告: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故障)工段必須立即向廠調度與設備組報告,由廠設備組根據事故大小、損失程度確定是否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事故搶修:

1、 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斷電源等)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向工段領導報告。

2、 現場檢查后,事故所在單位(工段)必須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生產。

3、 參加搶修單位和個人都應服從統一指揮,積極參加搶修,不得互相推諉,對搶修不力,使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有關責任者,應與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責任,嚴加處理。

4、 設備事故的分析:

○1凡設備事故,均應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重復事故。

○2一般設備事故由廠主管領導組織分析,有關人員參加,設備故障由工段段長組織分析,并整理好事故分析報告到廠設備組(事故分析報告必須包括事故處理意見,防范措施)。必要時工段可請專業(yè)人員參加分析。

5、 事故原因分類

○1使用操作不當;○2維護不周;○3設備失修;○4安全檢修質量不高;○5材料備件不良;○6設計制造不合理;○7自然災害;○8破壞性事故;○9其他原因。

(二) 考核辦法

1、 設備發(fā)生事故(故障)工段不及時向設備組報告扣款20元/次。

2、 由于違章指揮,強令工人違章作業(yè)以及由于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制度,管理混亂等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應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3、 由于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不聽從指揮,擅自跨工種操作設備,以及發(fā)現有發(fā)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下不立即報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應追究事故責任者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4、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象,甚至嫁禍于人,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修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發(fā)生重復性的設備事故(故障),應對有關有人員從嚴處理。

5、 工段對發(fā)生的設備故障,未在3天內組織分析扣款30元;分析質量達不到要求必須重新分析,如不重新分析,按不及時組織分析論處。

6、 經分析,屬于責任事故的責任者,視其損失大小,對事故搶修的態(tài)度和對事故的認識,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職、降薪、留礦察看、開除礦籍等到處分及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10-20%。

7、 對防止事故發(fā)生和搶修事故有突出貢獻者,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8篇 煉鋼廠生產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總 則

為避免和減少事故發(fā)生及事故發(fā)生后盡量減少損失,迅速恢復生產,使事故的匯報、調查、分析、定級、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生產廠。

(一)生產事故的定義:凡因在生產工藝流程中,由于違章操作,組織失誤造成上下工序或主要生產與輔助生產失調,動力、原材料供應中斷及停產、損壞設備、損壞工業(yè)建筑、產品質量劣化、資源損失甚至發(fā)生人員傷亡的事故均屬于生產事故。

(二)、生產事故分類及分級:

1.生產事故的分類:生產工藝事故;生產運輸事故;能源動力事故;生產設備事故;生產質量事故;安全環(huán)保事故。

1.1各部門在生產事故管理中的職責分工:

生產工藝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運輸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能源動力事故,由動力廠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設備事故,由設備科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質量事故,由技術監(jiān)督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安全環(huán)保事故,由安全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具體辦法見安全環(huán)保有關規(guī)定)。

1.2 當發(fā)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設備原因時,按主次責任定性,并歸對口相應處室具體管理,。

1.3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時,由生產處組織、公司領導參加,組成聯合調查組, 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1.4原則上,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時,在事故種類上不重疊或交叉考核。

2、生產工藝事故

2.1煉鐵廠事故

2.1.1、燒結機

⑴、各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因操作失誤造成的燒結礦過燒、欠燒;

⑸、各礦槽的混料。

2.1.2豎爐

⑴、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懸料;

⑸、結瘤;

⑹、導風墻穿孔、倒塌。

2.2 煉鐵廠事故

2.2.1渣鐵系統

⑴、鐵口事故

①、鐵水自動流出;

②、鐵口連續(xù)過淺、“跑大流”、噴焦卡焦;

③、封不住鐵口、渣鐵外溢;

④、鐵口冒泥;

2.2.2、鐵溝事故:主溝、支溝滲漏。

2.2.3鐵渣事故

①、撇渣器燒穿漏鐵;

②、水渣放炮;

③、撇渣器鑄死導致鐵水外溢、燒壞設備和流入水沖渣溝造成爆炸;

④、渣鐵上炕、下地。

2.2.4熱風爐系統

⑴、熱風爐換錯爐;

⑵、開啟各種閥門錯誤造成風口灌渣。

2.2.5上料系統及裝料系統

⑴、上料系統事故

①、等料;

②、撕皮帶;

③、拉錯料;

④、堵料篩。

⑵、裝料系統事故

①、爐頂料罐放不下料;

②、爐頂料罐裝重料;

③、爐頂上密封閥漏煤氣;礦槽跑料。

2.2.6高爐系統

⑴、低料線;

⑵、管道行程;

⑶、懸料;

⑷、連續(xù)塌料;

⑸、爐墻結厚;

⑹、爐缸堆積;

⑺、爐冷;

⑻、爐缸凍結;

⑼、爐體跑火、跑渣;

⑽、爐缸燒穿;

⑾、爐底燒穿;

⑿、爐皮燒穿;

⒀、大灌渣;

⒁、高爐結瘤;

⒂、風口吹管燒穿;

⒃、風口燒穿;

⒄、風口二套燒穿;風口大套燒穿;

⒅、緊急停水;緊急停電;

⒆、鼓風機突然停風;

⒇、爐頂打水閥門忘記關。

2.2.7噴煤系統

⑴、煤槍燒壞;

⑵、煤粉罐跑煤;

⑶、噴煤壓縮空氣突然停。

2.3煉鋼廠事故

2.3.1混鐵爐區(qū)

⑴、鐵水包翻鐵、跑鐵、鑄軌;

⑵、混鐵爐穿。

⑶、混鐵爐灑鐵

2.3.2轉爐區(qū)

⑴、轉爐兌鐵時跑鐵鑄爐前爐門、鑄爐下軌道;

⑵、轉爐出鋼時跑鋼;

⑶、散裝料堵下料口;

⑷、轉爐漏爐;

⑸、轉爐鋼包車、渣車掉道;

⑹、轉爐渣罐漏;

⑺、鋼水溫度太低;

⑻、轉爐操作不當大量溢渣;

⑼、轉爐操作不當大噴、燒槍。

2.3.3廢鋼區(qū)

⑴、廢鋼尺寸超標卡爐口;

⑵、廢鋼中有密閉容器放炮;

⑶、廢鋼潮濕放炮。

2.3.4鋼包周轉區(qū)

⑴、鋼包渣線鉆鋼;

⑵、鋼包包襯漏鋼;

⑶、鋼包滑板鉆鋼;

⑷、鋼包上下水口鉆鋼;

⑸、鋼包透氣磚不透氣;

⑹、鋼包水口灌渣燒不開眼。

2.3.5連鑄區(qū)

⑴、連鑄大包燒眼偏滑板鉆鋼;

⑵、連鑄中包、水口鉆鋼;

⑶、連鑄中包漏鋼;

⑷、連鑄中包水口鉆鋼;

⑸、連鑄坯角裂漏鋼;

⑹、連鑄坯縱裂漏鋼;

⑺、連鑄坯高溫漏鋼;

⑻、中間包低溫結流停澆;

⑼、連鑄開澆起步漏鋼;

⑽、中間包套眼事故停澆;

⑾、連鑄坯卷渣漏鋼;

⑿、塞棒折斷停澆;

⒀、中包溢鋼停澆。

2.4軋鋼事故

2.4.1加熱爐

⑴、過熱、過燒;

⑵、火災爆炸;

⑶、煤氣中毒;

⑷、拱鋼,粘鋼,掉鋼;

⑸、坯料刮爐墻。

2.4.2粗軋機

⑴、主傳動軸疲勞斷裂;

⑵、卡鋼、翹頭堆鋼;

2.4.3精軋機

⑴、油膜軸承斷油燒壞;

⑵、精軋機咬入打滑,卡鋼,堆鋼,軋破,甩尾,帶頭頂側導板;

⑶、工作輥斷輥,支撐輥斷輥、掉肉,活套起套;

⑷、跳閘。

3、能源動力事故

3.1凡正式投產的能源(動力)設備和管網系統,不論什么原因(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發(fā)生下列情況,即構成能源動力事故。

3.1.1凡正式生產、輸送、儲存各種能源介質設備或管線損壞;

3.1.2凡正式投產的動力設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或人為引起能源介質嚴重偏離正常值;

3.1.3因保護裝置失靈,誤動造成設備損壞或使能源介質供應中斷;

3.1.4能源介質供應參數嚴重偏離規(guī)定范圍,造成生產減產、停產及產品質量明顯下降;

3.1.5因違反規(guī)章制度,造成能源介質外泄、外排超標,影響生產造成浪費,嚴重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

3.2能源動力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影響,參照生產工藝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4、生產運輸事故

4.1鐵路行車事故:指在生產運輸作業(yè)(行車或調車)或機車、車輛整備作業(yè)中,由于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guī)章制度或因設備狀態(tài)不良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設備損壞,影響運輸正常作業(yè)和主體生產廠生產的事故。

4.2汽車運輸事故:在生產運輸作業(yè)過程中,撞壞廠房、設備或管線,造成生產中斷的事故。

4.3生產運輸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影響,參照生產工藝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三)事故分級

1、重大事故:事故停產時間16小時以上或損失特別巨大。

2、一般事故:事故停產時間4小時-16小時。

3、小事故:事故停產時間2小時-4小時。

4、零星事故:事故停產時間小于2小時。

(三)、生產事故的匯報程序及要求

不同級別、類別的生產事故發(fā)生后的匯報程序及相應要求

1. 重大、一般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在5分鐘內向總調度室匯報。

2. 值班調度長要在接到事故報告5分鐘內向生產處處長、生產副總經理匯報。由生產處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到場立即組織搶修,把損失減少到最少,盡快恢復生產,總調度室根據情況協調好其它單位生產。

3. 小事故和零星事故,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fā)生后5分鐘內向總調度室匯報,值班調度長要在接到事故報告10分鐘內向生產處處長、生產副總經理匯報。由生產廠廠長組織搶修,總調度室根據情況協調好其它單位的生產。

4. 凡出現停產事故必須向總調匯報。出現預計停產兩小時以上的停產事故,二級單位的值班人員和主管廠長要到現場組織處理??傉{值班員也必須到現場了解情況。

5. 關鍵設備出現事故及預計停產兩小時以上的事故,二級廠廠長必須到現場親自處理。總調度員要立即向公司主管總經理和值班領導匯報。

(四)、事故分析:

1、每次事故發(fā)生后,都要組織事故分析會。一般事故分析會由生產技術科組織,生產、維護、檢修部門和有關人員參加。重大生產事故分析會由廠領導主持。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過”。

2、數理統計分析:按事故發(fā)生的類別、部位、時間、等級、原因等逐項進行分析,從而找出在生產組織、管理、計劃及操作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以便總結經驗,制定措施和進行專題分析。

3、專題事故分析:對從統計分析中找出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部位進行專題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專題事故預案。

4、對于生產中斷2小時以上的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后48小時內將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過、后果、類別等有關情況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送主管領導及總調度室,每延遲24小時考核事故單位500元。

(五)、事故的統計:

事故次數,事故時間,事故損失費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數據,必須如實記錄和正確統計。

1、事故次數:發(fā)生事故使生產中斷,一般按中斷一次計算一次,如果在同一生產作業(yè)單位連續(xù)又發(fā)生事故,后一事故應認為是前一事故的繼續(xù)。只記事故一次,事故時間和事故損失費則要累計計算。

2、事故時間:一般按事故停機到恢復生產之間的時間計算。

3、生產事故損失:包括設備修復費和減產損失費。修復費為修復或更換損壞的設備發(fā)生的材料、備件、人工及管理費用。

(六)、事故考核:

1、零星事故:由二級單位自行考核;

2、小事故:考核事故單位生產基本獎500-2500元;

3、一般事故:考核事故單位生產基本獎5000-15000元;

4、重大事故:考核事故單位20000元直至100%免獎;

(七)生產事故分析

不同級別的生產事故發(fā)生后對事故分析的要求

1. 發(fā)生事故后于次日(一般不超過24小時)召集相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包括自行召開)。

2. 重大、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集相關部門分析。

3. 其它事故可由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分析。

4. 涉及到廠際之間的事故,由總調度室以及有關職能部門、生產處處長或公司主管總工程師主持分析。

5. 事故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責任者,制定出防范措施,必須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罰不放過。

6. 事故處理完畢后48小時之內,事故單位要按《生產工藝事故報告》所列內容詳細填寫及時上報,其中事故名稱、地點、時間、事故責任者姓名、工種、年齡、性別、事故經過、原因、損失和傷亡情況(傷亡人數、姓名、年齡、性別、工種、受傷部位)采取措施均要寫清楚。

7. 不按規(guī)定向公司提交事故報告,每發(fā)生一次,考核事故責任單位500元以上。

(八)事故的登記、統計與資料存檔

對生產事故的登記、統計與資料存檔的要求

1. 生產廠建立事故登記統計臺帳。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按臺帳欄目要求,進行登記,并向領導及相關部門反饋信息。

2. 事故報告由生產處負責存檔備查。

3. 事故次數:以生產中斷次數為準,生產中斷一次,應算一次事故。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1、對發(fā)生重大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者。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嫁禍于他人者。

3、在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救造成事故擴大者。

4、損失特別重大的生產事故。

(十一)值班調度長對在事故搶救、搶修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可建議給予獎勵。

因運行方案、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不明確、不確切而造成事故時,應追究方案、規(guī)程的起草、審核、批準人的責任,酌情給予處分。

事故考核管理制度8篇

事故考核管理制度是對企業(yè)內部發(fā)生的各類安全事故進行評估、分析及處理的一種規(guī)范化流程,旨在預防事故的發(fā)生,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確保企業(yè)的正常運營。包括哪些方面1.事故報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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