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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管理制度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guī)范腳手架的搭建、使用、檢查和拆除過程,確保施工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包括哪些方面
1. 腳手架設計與審批:所有腳手架設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范和標準,經(jīng)過專業(yè)人員審核,確保其結構穩(wěn)定、承載力充足。
2. 材料管理:選用合格的腳手架材料,定期進行檢查,確保材料無損壞、無銹蝕,滿足使用要求。
3. 搭建與驗收:由專業(yè)人員負責搭建,嚴格按照設計方案執(zhí)行,并在完成后進行詳細驗收,確保腳手架穩(wěn)固可靠。
4. 使用規(guī)定:限制腳手架上的作業(yè)人數(shù),禁止超載使用,嚴禁在惡劣天氣下使用。
5. 日常檢查:設定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并修復安全隱患。
6. 培訓與教育:對施工人員進行腳手架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7. 應急預案:制定應急處理措施,應對可能發(fā)生的腳手架安全事故。
8. 記錄與報告:記錄腳手架使用情況,及時上報異常情況,便于追蹤問題源頭。
重要性
腳手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關乎到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可以:
1. 防止因腳手架質量問題引發(fā)的墜落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2. 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腳手架問題導致的停工或延誤。
3. 降低企業(yè)風險,減少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聲譽損害。
4. 促進合規(guī)施工,提升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管理水平。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腳手架使用手冊,明確各環(huán)節(jié)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
2. 設立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腳手架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
3. 加強與供應商的合作,確保腳手架材料的質量和供應。
4. 定期組織安全演練,提高工人對應急預案的熟悉度和執(zhí)行能力。
5. 引入第三方安全評估機構,定期進行腳手架安全評估,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6. 對違反規(guī)定的個人或班組,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強化制度執(zhí)行力。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期望能構建一個高效、安全的腳手架管理體系,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腳手架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腳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腳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設施,對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為加強腳手架搭設、使用、拆除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大同煤礦集團塔山2×660mw坑口電廠(二期擴建)工程 脫硫系統(tǒng)epc項目中凡在施工現(xiàn)場進行腳手架作業(yè)各外包單位。
三、職責
l普通腳手架的搭設,各外包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對可同施工項目一起或單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公司工程技術人員的設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按重要施工項目的審批細則進行審批。
2各外包單位的教育教培應負責建立從事腳手架搭設作業(yè)人員(架子工)的安全培訓、考試、體檢檔案;施工單位負責對架子工的證件驗證和安全技術交底。
3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參與對特殊腳手架的竣工驗收;使用單位的安全員參與對普通腳手架的竣工驗收;使用人員負責使用中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搭設人員反映,并要求搭設人員按規(guī)定整改。
4架子工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搭設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腳手架,并負責所搭設腳手架的維護管理。
5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jiān)督和落實。
四、細則
1在施工現(xiàn)場,嚴禁使用竹編和鋼制腳手板:嚴禁用鋼(木)模板、開箱扳、方(圓)木、鋼管等代替腳手板。
2特殊腳手架禁止鋼、木桿件混用;普通腳手架在混用時,必須經(jīng)工程技術人員批準。
3腳手架搭設所用的材料和搭設技術要求,必須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
4從事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證件,經(jīng)過安全培訓、考試、體檢合格,工作前參加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后方可上崗工作。
5所有的腳手架必須掛牌使用,注明搭設人、搭設日期、允許載荷和使用單位。
6借用他人的腳手架時,必須得到原使用單位的同意,并進行可靠性檢查后方可使用。
7施工單位根據(jù)施工情況,需要制做吊掛式鋼筋腳手架及爬梯時,制作圖紙必須經(jīng)主管專業(yè)工程師或施工經(jīng)理批準。鋼筋的材料為a3鋼,彎曲半徑必須大于三倍的鋼筋直徑,寬度必須大于55cm。
8每次使用舊的鋼筋掛架、吊架、爬梯時,施工單位負責按10%的比例,做1.5倍于許用載荷的重力試驗。
9架子工在用舊的鋼筋掛架、吊架、爬梯等搭設腳手架時,負責對鋼筋的焊接、彎曲部分做100%的外觀檢查和敲擊檢查。
10施工現(xiàn)場放置的各種腳手架部件,必須分類擺放整齊,嚴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邊沿部分必須設置防墜落擋板。
11在有腳手架的地方澆制地坪或粉刷墻壁時,施工人員必須對與腳手架的連接部分進行保護: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設腳手架時,立桿的底部必須加保護墊板。
12 在己經(jīng)油漆、保溫的管道,貴重設備、儀表管道、重要設施等近處搭設腳手架時,嚴禁擠壓、碰撞上述設備:嚴禁將腳手架焊接在設備上。
13 在帶電區(qū)或升壓站搭設腳手架時,必須用竹、木桿件和尼龍軟梯,綁扎時須用棕繩或竹蓖,嚴禁使用鋼管、鋼爬梯和鐵絲等金屬材料。
14 砌墻用腳手架必須用連墻桿或加#8鐵絲與墻體連接,水平距離5米、垂直距離3.5米設一處拉接點。拆除時將拉絲剪除干凈,腳手架與墻面的距離應小于20cm,當大于20cm時,每隔一層必須用腳手板隔離。
15 腳手板與橫桿的連接,必須用退火后的雙股#8鐵絲綁扎兩端,嚴禁有探頭板;鋼管式吊架吊桿的上下兩端必須有防脫扣件;鋼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須用退火的雙股#8鐵絲與可靠的固定處纏繞兩用,綁扎牢固,未經(jīng)許可,嚴禁將鐵絲拆除。鋼筋吊架、鋼筋爬梯嚴禁倒置使用。
16 鋼管與鋼管的連接應用專用扣件,特殊情況不能用扣件時,在連接處必須加木塊或膠皮。
17 砌墻、澆筑、步道、過橋、周轉平臺等腳手架上的腳手板必須按規(guī)定鋪滿,跨距應小于_5米;粉刷、油漆、保溫、安裝用腳手架上的腳手板嚴禁少于兩塊,跨距應小于二.8米;所有腳手架的臨空面必須加欄桿和擋腳板。
18 當腳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時,從第三層架子的底部開始兜包安全網(wǎng),側面拉設防護立網(wǎng):當腳手架的外側3米以內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時,還必須增加隔離棚。
19 當需要在人行通道處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高度必須大于2米,嚴禁利用通道欄桿做腳手架的支撐;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距離必須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顯處掛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
20 在搭設腳手架時,嚴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撐部件。
21 施工單位需要將特殊腳手架拆除時,必須報請工程技術管理部門批準。
22 拆除腳手架時,必須先檢查(必要時進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進行拆除。拆除中嚴禁將鐵絲、桿件、扣件、腳手板等從高空拋擲或放置在設備上,必須一次性拆除干凈,分類擺放整齊,當天運到指定地點,嚴禁阻塞通道;對當天拆除不完的腳手架,必須在醒目處掛置“禁止攀登”的標志。
23 未經(jīng)檢查驗收簽證的腳手架,嚴禁使用。
五、記錄管理
1腳手架驗收牌由搭設單位填寫制作,并懸掛在腳手架上。
2腳手架檢查記錄、材料登記臺帳由搭設單位填寫并保存。
第2篇 腳手架搭設管理標準及分級驗收制度
一.腳手架的搭設及驗收標準:
腳手架的搭設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規(guī)》的有關要求。
1.1、需要搭設腳手架的班組(單位)必須提前填寫“腳手架搭拆聯(lián)系單”(含安全技術交底),聯(lián)系起重班,辦理搭設手續(xù),雙方簽字后生效。對一般腳手架搭設時,聯(lián)系班組(單位)必須派專人到現(xiàn)場指導搭設。對大型或相對危險腳手架搭設時,聯(lián)系班組(單位)必須派專人始終在現(xiàn)場指導搭設。
1.2、腳手架必須由經(jīng)過培訓并取得證件人員進行搭設,使用的材料必須要認真挑選,嚴禁選用不合格的材料。搭設必須牢固、穩(wěn)定,有作業(yè)平臺、護攔、梯子等。
1.3、腳手架平臺至少由兩塊跳板組成,跳板不得有探頭跳板,兩頭應用鐵線綁扎牢固。平臺不應直接搭設在管道、護欄、設備上,必須有專門的支撐桿支撐,腳手架(含依靠的支持物)整體固定要牢固,無傾斜、塌落危險。
1.4、腳手架的護攔一般在1015mm左右,梯子節(jié)距不超450mm,其臨空部分所需掛的安全網(wǎng)、安全繩應由使用、搭設單位配合解決。
1.5、腳手架上不能亂拉電線,電線應掛在加絕緣子的木腳手架上,金屬管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1.6、附近有電氣線路及熱力設備管道時,應符合安規(guī)的安全距離,并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腳手架必須做好防觸電、防火災等安全措施。
1.7、腳手架的承載能力每平方米不超200kg,禁止腳手架做為起重物或掛滑車、手拉葫蘆等。
1.8、懸吊式腳手架必須符合安規(guī)的特殊規(guī)定。
二.搭設腳手架三級驗收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須由使用單位負責進行全面的安全情況檢查,存在不安全隱患禁止使用,并立即聯(lián)系搭設單位處理。
廠級(生產(chǎn)主管領導、安監(jiān))人員驗收:
1. 爐內搭設的大面積“滿爐膛”腳手架。
2. 爐內、外搭設的相對危險性大高度超過20米的腳手架。
3. 距作業(yè)基準面高度超過30米的大型懸吊腳手架。
車間級(主任、專工)驗收:
1. 爐內、外搭設腳手架臺高度超過10米的大型腳手架。
2. 距作業(yè)基準面高度超過5-30米的大型懸吊式腳手架。
3. 室外作業(yè)搭設高度超過20米的腳手架。
4. 在危險性較大的地方如:高溫、高壓、高壓配電及易燃易爆場所搭設的腳手架。
班組級(班長、專責人)驗收:
1. 現(xiàn)場搭設的10米以下的所有腳手架。
2. 懸空高度在5米以下的懸吊式腳手架。
3. 室外搭設高度低于20米的腳手架。
三、腳手架搭設完成后,由起重班聯(lián)系驗收,驗收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在腳手架醒目位置掛上“合格驗收牌”,且搭設人、驗收人雙方簽字后該腳手架方可投入使用,使用的腳手架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挪動。腳手架拆除時其“合格驗收牌”由使用單位及時收回。腳手架現(xiàn)場拆除后使用單位應及時檢查驗收,否則出現(xiàn)任何問題有使用單位負責。
四、腳手架使用
1. 每次使用前必須檢查腳手架合格,然后,方可使用。凡上架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正確使用安全帶,必要時可使用防墜器,嚴禁在腳手架上打鬧。
2. 使用中腳手架有危險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搭建單位進行加固,嚴禁擅自進行處理。
3. 使用中的腳手架不得超載使用。
4. 戶外腳手架上作業(yè)如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打雷、下雪、霧天、大雨等異常天氣,必須停止工作,嚴禁登架作業(yè)。
5. 在架上用繩索進行物件傳遞,嚴禁下拋上扔。
6. 使用腳手架必須做好防火、防觸電措施。
第3篇 支架腳手架臨時用電驗收掛牌管理制度
1.目的
為預防公路工程支架(腳手架)坍塌,規(guī)范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發(fā)生,加強施工單位自檢、監(jiān)理單位檢查驗收控制環(huán)節(jié),確保質量安全責任得到落實。石紅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實行支架(腳手架)、臨時用電驗收掛牌制度。
2.編制依據(jù)
公路工程支架(腳手架)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28-2000)、《建筑施工碗扣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66-2008)、《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2006)、《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臨時用電執(zhí)行《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規(guī)范》(jgj46-2005)等國家、行業(yè)規(guī)范、規(guī)程,并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設項目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安全管理辦法》(云交基建〔2010〕200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專家論證、監(jiān)理審批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路建設項目公路工程支架(腳手架)、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檢查驗收掛牌管理。
4.職責
4.1施工單位在搭設支架(腳手架)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線路設備時,需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安全方案,編制完成上報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批,需專家論證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
4.2施工單位在搭設支架(腳手架)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線路設備時,項目部必須每天組織現(xiàn)場技術員、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進行認真嚴格檢查,搭設過程是否按批準的方案進行。
4.3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理工程師需派人對整個搭設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完工后進行驗收檢查。
4.4施工單位對通過專家論證、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的工程,搭設完成后實行驗收掛牌接受監(jiān)督。
5.支架(腳手架)檢查驗收掛牌
5.1公路工程施工腳手架、支架模板支撐系統(tǒng)所使用的鋼管、扣件、腳手板等材料在進場時按照相關規(guī)范要求,施工、監(jiān)理單位必須對材料的力學性能、外觀、防銹、反腐等指標進行質量檢驗,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現(xiàn)場。
5.2公路工程施工腳手架、支架模板支撐系統(tǒng)搭設前,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設計方案、《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2-2002)等規(guī)范要求,對地基穩(wěn)定性、承載力、硬化、排水措施等進行自檢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方可進行搭設。
5.2.1腳手架承壓部位的回填土必須夯實,寬度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5.2.2整體腳手架基礎必須澆砼,立桿埋深300mm或在立桿下置墊塊,并綁掃地桿;
5.2.3對于高層腳手架的基礎回填夯實,做好排水措施,立桿下置墊50×200mm統(tǒng)長木板或統(tǒng)長槽鋼;
5.2.4腳手架基礎完成必須由項目負責組織驗收,合格方可施工。
5.2.5腳手架由架子工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搭設;
5.2.6整體落式腳手架,每搭設一定的高度,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按規(guī)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進行認真嚴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5.2.7對于特殊腳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認真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5.2.8 經(jīng)項目部確認批準,并采取加固補救措施后,方可實施;
5.2.9 腳手架的任何部件嚴禁隨意拆除;
5.2.10因施工明確需拆除的,必須由作業(yè)班組長向項目部提出書面的申請書;
5.2.11 腳手架拆除禁止無證人員登高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戒區(qū)和其他預防措施,并派專人監(jiān)護。
5.3公路工程施工腳手架、支架模板支撐系統(tǒng)按照相關規(guī)范、規(guī)程、設計方案搭設完成后必須經(jīng)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驗收,并填寫《施工腳手架安全質量驗收表》(詳細內容見附表)。高支架需分段搭設時,每段必須進行驗收。
5.4支架驗收合格,在醒目位置懸掛“驗收合格”銘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銘牌中應公示“驗收時間,施工單位技術或質量部門負責人、現(xiàn)場技術員、現(xiàn)場安全員、監(jiān)理單位驗收責任人,核定承載重量,核定上架人數(shù)”等信息(樣式見附圖)。
6.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檢查驗收掛牌
臨時用電工程架設完畢后,由施工單位項目經(jīng)理組織專職安全副經(jīng)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現(xiàn)場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臨時用電編制者、審核者及電工參加檢查驗收。對在建工程與外電線路的距離、配電線路及線路架敷設、各種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安裝、設備調試、現(xiàn)場照明、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簽字確認;
6.1架空線路:檢查導線型號、截面及接頭,電桿材質和規(guī)格,進戶線高度與導線弧垂距地高度。
6.2線路架設:檢查導線型號、規(guī)格及距地高度,導線是否采用瓷瓶和瓷夾,導線截面是否滿足規(guī)范的最低標準。
6.3臨時用電是否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tn-s接零系統(tǒng)。
6.4變壓器位置四周是否設置安全防護欄,是否設置安全警告標志。
6.5配電室的防火等級是否達到三級,室內是否配有砂箱和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設備。
6.6配電箱、開關箱、線路周圍是否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請勿靠近、停電標志”等安全警示標志標牌。
6.7設備安裝:
6.7.1檢查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位置、距地高度和動力、照明系統(tǒng)是否分開設置。
6.7.2檢查箱內開關、電器固定、箱內接線、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的端子是否分開設置。
6.7.3檢查漏電保護器工作是否有效,特別是非常潮濕的場所。
6.7.4接地接零:檢查保護接地、重復接地、防雷接地的接地裝置是否符合要求,各種接地電阻的電阻值,機械設備的接地螺栓是否緊固;檢查高大井架、防雷接地的引下線與接地裝置的做法。
6.7.5電氣防護:檢查高低壓線下方有無生活設施、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檢查架子與架空線路的距離,塔吊旋轉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架空線路的距離。
6.7.6照明裝置:檢查照明箱內有無漏電保護器,是否有效;檢查零線截面及室內導線型號與截面,室內外燈具距地高度,螺口燈接線、開關斷線是否是相線:檢查開關燈具的安裝位置。
第4篇 腳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規(guī)程
腳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z
成員:zz等。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在施工過程中,腳手架搭設、拆除由zz全負責給作業(yè)班組作技術交底,日常的安全檢查由zz及各班組長一起進行,發(fā)現(xiàn)違章作業(yè),必須立即制止,并進行糾正,對于不聽指揮的人,應立即驅逐出場。
針對特殊部位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報請建設、監(jiān)理、質安站一起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檢查記錄,待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每周五下午為安全學習和安全檢查,由公司組織,組長帶頭,項目部及班組參加,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將責任落實到人進行整改完成后,復查合格后,才能進行后續(xù)工程施工。
公司堅持每月對施工現(xiàn)場的安??己?堅持開展安全巡查、日常安全檢查、專項檢查、大檢查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模式,要進一步從深度上解決檢查和整改的問題,做到檢查確認、存在問題確認、整改確認、復查確認。各施工現(xiàn)場要立足自查自改,從管理上、教育培訓上、防范措施上建成積極防范、控制有效、應急充分的安全防控體系。
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素質和業(yè)務能力,重視對基層安全員和施工現(xiàn)場基礎工作的業(yè)務指導和督促,組織開展安全員之間的業(yè)務交流和教育培訓,督促指導施工現(xiàn)場自主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開展內外的經(jīng)驗交流和學習活動。
第5篇 施工現(xiàn)場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1、腳手架必須針對工程結構,設置獨立的安全施工方案,經(jīng)審批后按方案施工。
2、腳手架的搭設必須按照國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之規(guī)定搭設。
3、架子工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機構培訓考核,持有效合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4、架子工在操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勞動安全防護用品,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5、搭設過程中,必須及時做好腳手架安全防護。若欄桿未綁穩(wěn),有松動現(xiàn)象時必須及時固定好。下班前必須對腳手架及其周圍檢查,看是否有隱患存在,如有隱患要及時加固防護到位,方可下班。
6、腳手架搭設后必須經(jīng)過施工技術人員、安全員、架子工班長等按“三步一驗收”制度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交接使用。
7、腳手架必須有專人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并有驗收、維修記錄。
第6篇 工程項目部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架上作業(yè)和周圍地面操作人員的安全,腳手架作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設施,在施工中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結合變電安裝工程實際情況,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制訂本制度。
1、腳手架所使用的各種材料、配件、工具應符合國家和部頒現(xiàn)行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注重腳手架的選型、結構和搭設質量,在搭設、使用、拆除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國家建筑工程總局)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的有關標準、規(guī)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腳手架搭設,應由技術部門制定詳細安全施工措施和質量要求,并經(jīng)安全部門審核,項目總工批準,并向施工人員交底,方可搭設。
4、特殊形式的腳手架應進行設計演算,經(jīng)上級施工技術、安全部門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并由工地項目總工或班組技術員交底后進行施工。
5、架子工必須進行專業(yè)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規(guī)程的學習,經(jīng)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并取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同時按要求參加定期考核。
6、作業(yè)時,架子工必須正確正確配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
7、架子搭設和組裝完畢,在投入使用前,應逐層、逐流水段,由工地負責人、專責工程師、專職安全員和架子班班長一同驗收。
8、特殊腳手架驗收時,必須有主管審批施工方案的技術和安全部門人員參加。
9、驗收合格,腳手架在掛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應由工作負責人或腳手架維護人員檢查所使用的腳手架和腳手板狀況,保證在規(guī)定荷載作用下和氣候條件影響下不變形、不搖晃、不傾斜。如有缺陷,須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2、在工作過程中,不大風、暴雨過后及解凍期面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經(jīng)檢查鑒定準隨意改變腳手架的結構;有必要時,必須經(jīng)過工地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同意。
第7篇 腳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腳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設施,對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為加強腳手架搭設、使用、拆除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大同煤礦集團塔山2×660mw坑口電廠(二期擴建)工程 脫硫系統(tǒng)epc項目中凡在施工現(xiàn)場進行腳手架作業(yè)各外包單位。
三、職責
l 普通腳手架的搭設,各外包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對可同施工項目一起或單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公司工程技術人員的設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按重要施工項目的審批細則進行審批。
2 各外包單位的教育教培應負責建立從事腳手架搭設作業(yè)人員(架子工)的安全培訓、考試、體檢檔案;施工單位負責對架子工的證件驗證和安全技術交底。
3 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參與對特殊腳手架的竣工驗收;使用單位的安全員參與對普通腳手架的竣工驗收;使用人員負責使用中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搭設人員反映,并要求搭設人員按規(guī)定整改。
4 架子工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搭設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腳手架,并負責所搭設腳手架的維護管理。
5 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jiān)督和落實。
四、細則
1 在施工現(xiàn)場,嚴禁使用竹編和鋼制腳手板:嚴禁用鋼(木)模板、開箱扳、方(圓)木、鋼管等代替腳手板。
2 特殊腳手架禁止鋼、木桿件混用;普通腳手架在混用時,必須經(jīng)工程技術人員批準。
3 腳手架搭設所用的材料和搭設技術要求,必須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
4 從事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證件,經(jīng)過安全培訓、考試、體檢合格,工作前參加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后方可上崗工作。
5 所有的腳手架必須掛牌使用,注明搭設人、搭設日期、允許載荷和使用單位。
6 借用他人的腳手架時,必須得到原使用單位的同意,并進行可靠性檢查后方可使用。
7 施工單位根據(jù)施工情況,需要制做吊掛式鋼筋腳手架及爬梯時,制作圖紙必須經(jīng)主管專業(yè)工程師或施工經(jīng)理批準。鋼筋的材料為a3鋼,彎曲半徑必須大于三倍的鋼筋直徑,寬度必須大于55cm。
8 每次使用舊的鋼筋掛架、吊架、爬梯時,施工單位負責按10%的比例,做1.5倍于許用載荷的重力試驗。
9 架子工在用舊的鋼筋掛架、吊架、爬梯等搭設腳手架時,負責對鋼筋的焊接、彎曲部分做 100%的外觀檢查和敲擊檢查。
10施工現(xiàn)場放置的各種腳手架部件,必須分類擺放整齊,嚴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邊沿部分必須設置防墜落擋板。
11在有腳手架的地方澆制地坪或粉刷墻壁時,施工人員必須對與腳手架的連接部分進行保護: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設腳手架時,立桿的底部必須加保護墊板。
12 在己經(jīng)油漆、保溫的管道,貴重設備、儀表管道、重要設施等近處搭設腳手架 時,嚴禁擠壓、碰撞上述設備:嚴禁將腳手架焊接在設備上。
13 在帶電區(qū)或升壓站搭設腳手架時,必須用竹、木桿件和尼龍軟梯,綁扎時須用 棕繩或竹蓖,嚴禁使用鋼管、鋼爬梯和鐵絲等金屬材料。
14 砌墻用腳手架必須用連墻桿或加#8鐵絲與墻體連接,水平距離5米、垂直距離 3.5米設一處拉接點。拆除時將拉絲剪除干凈,腳手架與墻面的距離應小于20cm,當大于20cm時,每隔一層必須用腳手板隔離。
15 腳手板與橫桿的連接,必須用退火后的雙股#8鐵絲綁扎兩端,嚴禁有探頭板;鋼管式吊架吊桿的上下兩端必須有防脫扣件;鋼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須用退火的雙股#8鐵絲與可靠的固定處纏繞兩用,綁扎牢固,未經(jīng)許可,嚴禁將鐵絲拆除。鋼筋吊架、鋼筋爬梯嚴禁倒置使用。
16 鋼管與鋼管的連接應用專用扣件,特殊情況不能用扣件時,在連接處必須加木塊或膠皮。
17 砌墻、澆筑、步道、過橋、周轉平臺等腳手架上的腳手板必須按規(guī)定鋪滿,跨距應小于*5米;粉刷、油漆、保溫、安裝用腳手架上的腳手板嚴禁少于兩塊,跨距應小于二.8米;所有腳手架的臨空面必須加欄桿和擋腳板。
18 當腳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時,從第三層架子的底部開始兜包安全網(wǎng),側面拉設防護立網(wǎng):當腳手架的外側3米以內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時,還必須增加隔離棚。
19 當需要在人行通道處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高度必須大于2米,嚴禁利用通道欄桿做腳手架的支撐;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距離必須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顯處掛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
20 在搭設腳手架時,嚴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撐部件。
21 施工單位需要將特殊腳手架拆除時,必須報請工程技術管理部門批準。
22 拆除腳手架時,必須先檢查(必要時進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進行拆除。拆除中嚴禁將鐵絲、桿件、扣件、腳手板等從高空拋擲或放置在設備上,必須一次性拆除干凈,分類擺放整齊,當天運到指定地點,嚴禁阻塞通道;對當天拆除不完的腳手架,必須在醒目處掛置“禁止攀登”的標志。
23 未經(jīng)檢查驗收簽證的腳手架,嚴禁使用。
五、記錄管理
1 腳手架驗收牌由搭設單位填寫制作,并懸掛在腳手架上。
2 腳手架檢查記錄、材料登記臺帳由搭設單位填寫并保存。
第8篇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要求比較多,
1、螺栓擰緊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n.m;
2、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不應小于100mm。
3、在主節(jié)點處固定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剪刀撐、橫向斜撐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轉扣件的中心點的相互距離不應大于150mm;
4、對接扣件開口應朝上或朝內;
5、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鋼管外徑(48或者51)相同;
6.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無嚴重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規(guī)范上推薦使用的是48_3.5mm.還有48.3_3.6、48.3_3.2等幾種。
7.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和其它材料綁扎;
8.外腳手架立桿間距鋼管不得大于1.8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8m,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5m;
9.腳手架必須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m,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m.拉結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處設可靠支頂;
10.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板下層兜設水平網(wǎng)。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wǎng),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m.嚴禁用竹芭作腳手板;
第9篇 某腳手架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施工現(xiàn)場所用腳手架的搭設、使用及拆除,清除事故隱患,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對腳手架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手冊》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dl 5009.1-2002
《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5.1項目部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管理;
5.2專業(yè)公司負責腳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單位負責腳手架的日常維護與檢查;
5.3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檢查各專業(yè)公司腳手架在搭設及使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xiàn)不符合,及時糾正。
6具體內容
6.1施工前由腳手架搭設單位針對施工現(xiàn)場的環(huán)境及腳手架的性質、用途,編制施工作業(yè)指導書,經(jīng)審批后進行全員安全技術交底。
6.2腳手架搭拆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持特種作業(yè)上崗證上崗作業(yè)。
6.3腳手架搭設單位負責給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安全防護用品,并督促其使用。
6.4腳手架搭設完畢后,需辦理以下手續(xù):
6.4.1如搭設單位自己使用,由本單位安監(jiān)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如非本單位使用,則需使用單位和搭設單位辦理驗收交接手續(xù),驗收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在整改完畢后進行移交使用。
6.4.3對于特殊重大的腳手架,由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會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檢查驗收,并辦理書面手續(xù),填寫“腳手架搭設和使用審批單”,并在明顯位置設置腳手架狀態(tài)標志牌。
6.5大風、暴雨后、解凍期以及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由安全監(jiān)察部會同使用單位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6腳手架的拆除
6.6.1重大項目的腳手架整體拆除經(jīng)主管部門許可后,由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編寫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拆除。
6.6.2重大項目的腳手架如需拆除部分腳手架構件(受力桿件、拉結點、腳手架中開門洞),由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制訂腳手架加固方案,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6.6.3對于一般項目的腳手架需拆除的由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然后拆除。
7相關文件(無)
8相關記錄
“腳手架搭設和使用審批單”
第10篇 懸挑式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桿底部頂在樓板、梁或墻體等建筑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設橫桿、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后,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梁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并繪制施工圖指導施工。對于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jīng)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梁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梁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筑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與懸挑梁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jié)點應該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jīng)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wěn)定措施、懸挑梁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說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wěn)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wěn)定關鍵在斜挑立桿的穩(wěn)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 立桿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采取措施與建筑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筑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采用懸挑梁或懸挑架。懸挑梁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梁按立桿間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桿插入固定,然后綁掃地桿;也可采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采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jié)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jié)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法經(jīng)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桿的底部必須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fā)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guī)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與建筑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wěn)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wěn),板與小橫桿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guī)格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3、不允許出現(xiàn)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并有簽字。
(六)桿件間距
1、立桿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桿,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桿,并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yè)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桿。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及剪刀的規(guī)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yè)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guī)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wǎng)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桿及斜立桿部分,全部用密目網(wǎng)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wǎng)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guī)定作業(yè)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yè)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yè)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wǎng)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wǎng)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桿的密目網(wǎng)里側斜掛一道平網(wǎng),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yè)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墻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wǎng)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wǎng)用于立網(wǎng)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采用平網(wǎng),不準用立網(wǎng)代替平網(wǎng)。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懸挑梁、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第11篇 外腳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經(jīng)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成立以項目經(jīng)理為組長的外架搭拆安全領導小組,先對工程的特點進行討論,由主任工程師認真編寫《外腳手架施工方案》,經(jīng)過職能部門進行審批。
二、由生產(chǎn)經(jīng)理、外架工長成為外架搭拆副組長,外架班成為安全搭拆小組,外架搭拆小組成員認真學習《外腳步架施工方案》,全面掌握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時刻關注現(xiàn)場施工生產(chǎn)狀況,搭拆前由外架工長向搭設班組下達安全技術交底書,班組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準開始搭設及拆除施工,并由外架班長每天對班組成員進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腳手架搭設及拆除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0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定期檢查,合格者持證上崗。
四、外架搭設及拆除人員作業(yè)時,必須嚴格按照方案及交底進行搭設及拆除作業(yè)。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現(xiàn)場勞動紀律。外架搭設班組進入現(xiàn)場作業(yè)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高處作業(yè)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搭設拆除過程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高空作業(yè)時操作工具和架設材料要放置穩(wěn)當,防止墜落傷人,操作人員嚴禁酒后上崗和帶病上崗。
五、腳手架的構配件及鋼管材質與搭設質量,按照jgj130-2001規(guī)范中第8章的規(guī)定進行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搭設過程中外架班組要分層進行報驗。
六、外架作業(yè)層的施工荷 載不得超載。嚴禁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的輸送管道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并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七、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橫、縱向掃地桿,以及外架拉墻桿件。
八、外架搭設安全領導小組要定期與不定期相組合,經(jīng)常對外架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消除外架種種安全隱患。當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立即停止外架的搭設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清除積雪和霜凍。
九、不得在外腳手架基礎及其相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報外架安全領導小組批準。
十、鄰街搭設外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腳手架的接地、避雷應按現(xiàn)行作業(yè)規(guī)范jgj2005-88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搭拆外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十二、外腳手架在使用期間防火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應及時清理外腳手架的易燃建材,限制在外腳手架上動用明火,動用明火時要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xù),并要專人監(jiān)護,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其它工種在作業(yè)層腳手架上從事鋼筋、線管等其它構件焊接切割時要在焊接切割部位下方設置阻燃擋板,不得允許電渣火花直接掉落在外架體上而引起火災。
以上制度中各條款令項目部全體成員及作業(yè)隊共同遵守,不得違反,違反者將給以予100-1000元處罰,造成事故的將直接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
第12篇 施工腳手架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1、為規(guī)范腳手架的搭設、驗收、使用、維護和拆除等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安全,減少財產(chǎn)損失,特制訂本規(guī)定。
二、使用范圍
本規(guī)定使用于___單位所有腳手架的設計、材料控制、搭設、驗收、使用、維護和拆除等管理工作。
三、編制依據(jù)
本規(guī)定根據(jù)《國家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guī)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鋼管腳手架扣件》、《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guī)范》等國家、行業(yè)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工程局《安全生產(chǎn)、環(huán)境管理制度》,結合工程施工實際情況進行制訂。本規(guī)定與國家、行業(yè)規(guī)程、規(guī)范矛盾處或未明確的部分,以國家、行業(yè)現(xiàn)行規(guī)程、規(guī)范為準。
四、腳手架的設計規(guī)定
1、施工腳手架搭設前,首先須明確腳手架的使用部位、范圍、使用時間、功能要求、承重荷載、現(xiàn)場地形、地質條件,按規(guī)定劃分腳手架的類別。
2、凡高度大于等于15m的非承重腳手架(高腳手架)、所有承重腳手架,在搭設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范進行嚴格的計算、設計、提出設計報告、設計報告應包含結構計算書、腳手架施工圖、詳細的作業(yè)指導書及相應的文字說明(搭設技術要求、注意事項及上列第1條中的相關內容等),經(jīng)評審后實施。
3、在原始地形、開挖邊坡上使用的腳手架,須實測腳手架使用范圍的地形平面圖及縱橫剖面圖,作為腳手架設計的基礎資料。
4、腳手架設計報告經(jīng)審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必須變更時,須重作設計并重新經(jīng)審查后方可實施。
5、高度小于15m的非承重腳手架(低腳手架),可以不進行專項設計,但須按相關規(guī)定提出標準的施工圖及作業(yè)指導書、技術要求及注意事項等,作為腳手架搭設的通用指導文件。
6、腳手架設計時,須保證:
(1)作業(yè)平臺須滿鋪腳手板,有腳手板固定措施;
(2)作業(yè)平臺、上下通道處有安全護欄或安全防護網(wǎng);
(3)有人員上、下的通道(鋼梯或爬梯),且固定牢靠;
(4)有可靠的錨固措施;
(5)用于邊坡錨噴作業(yè)的腳手架必須是雙排腳手架;
(6)有安全用電、消防措施。
五、腳手架材料使用規(guī)定
1、施工腳手架可采用鋼管扣件連接、門式架、承插鋼管、其他型鋼搭設,不得使用竹子、圓木等其他材料作為支撐體系搭設腳手架。
2、腳手架所使用的鋼管、扣件、門式架及型鋼、安全網(wǎng)等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并附有出廠檢驗合格證。
3、腳手架所用材料購買到工地后,須經(jīng)質量檢驗部門檢查、驗收,簽署檢驗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
4、重復使用的腳手架材料(鋼管、扣件、門式架及型鋼、腳手板、安全網(wǎng)等),第一次使用后,必須進行嚴格檢查、清理、修復,保證重復使用的材料質量,二次使用的材料,須經(jīng)質量檢查部門檢查、驗收,簽署檢驗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嚴禁使用;舊扣件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xiàn)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6、木腳手板考慮到無出廠合格證,規(guī)定應使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寬度20~30cm。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不得使用。
7、竹編腳手架考慮到無出廠合格證,規(guī)定應使用厚度不小于5cm,寬度不小于30cm,中間應用9根直徑8mm的螺栓將竹片連接在一起。凡腐朽、霉變、固定、竹夾板的螺栓少于規(guī)定數(shù)量或已損壞的不得使用。
六、腳手架搭設作業(yè)規(guī)定
1、應按審核、批準的腳手架設計報告,向腳手架搭設人員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及安全培訓、教育,并作好交底記錄。未接受技術交底的作業(yè)人員,不得進行該項目腳手架的搭設工作。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yè)指導書及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2、腳手架搭設的主要人員(架子工)應是經(jīng)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6)培訓、考試合格,由國家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發(fā)予架子工合格證的專業(yè)架子工擔任。
3、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病癥的人員,不得從事腳手架搭設工作。
4、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按相關規(guī)定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帶、不準穿塑料底和帶釘子的硬底鞋上架作業(yè)。
5、腳手架搭設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精力要集中,安全帶要隨時固定在已搭建好的鋼管上(不得固定在探頭桿上),不得麻痹大意,預防墜落。
6、腳手架搭設現(xiàn)場,應設安全人員警戒,嚴禁人員和車輛從其下方通過,以免物體墜落傷及人員和車輛。
7、搭設腳手架,應盡量避開夜間工作。如須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其搭設高度不應超過15m。
8、在高處搭設腳手架時,嚴禁使用拋擲方法傳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應放在隨身的工具袋內。
9、從事30m以上的腳手架搭設,應與地面 設聯(lián)系信號或通訊裝置,并應有專人負責指揮。
10、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霧和雷雨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
11、施工人員未經(jīng)技術人員同意,不得任意改變腳手架的結構或拆除部分桿件。
12、對于邊坡腳手架,在腳手架搭設前,須對邊坡上的危石進行清理,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開始搭設。
13、嚴禁將不同規(guī)格的鋼管混合使用,嚴禁在鋼管上打孔。
14、鋼管立桿、大橫桿的接頭應錯開,搭接長度不小于50mm,接頭使用扣件不少與兩個,立桿連接必須使用十字連接件。
15、邊坡腳手架搭設過程中,須及時作好底腳固定措施,底腳固定宜采用鋼管與邊坡錨桿焊接連接,連接應隨腳手架的升高而升高,嚴禁腳手架搭設完畢后才來做與邊坡錨桿的連接工作。鋼管與邊坡錨桿的連接宜水平連接,當不能水平連接時,與腳手架連接的一端應下斜連接,不應采用上斜連接。連接點應有足夠的搭接長度,并焊接牢固。
16、腳手架的支撐桿,在有車輛或搬運器材通過的地方要設置圍欄并掛警示標志牌、帶,以免受到通行車輛或搬運器材的碰撞。
17、腳手架搭設時必須離輸電線路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嚴禁在搭好的腳手架上無絕緣設施而直接架設施工用電線路,防止發(fā)生漏電事故。
18、在高處作業(yè)平臺上的腳手板必須滿鋪(要用10#或12#鉛絲固定在腳手架鋼管上),周圍(臨空面)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和設20cm高的擋腳板或掛安全網(wǎng),防止作業(yè)過程中人員和工具墜落。
19、腳手架須有良好的接地性,減小接地電阻在規(guī)范許可的安全范圍內,避免雷擊或漏電造成處電事故。
七、腳手架檢查、驗收規(guī)定
1、施工腳手架驗收嚴格實行“三級”檢查、驗收制。
(1)高度小于15m的非承重腳手架(低腳手架)由生產(chǎn)部自行組織驗收,實行作業(yè)班組初檢、生產(chǎn)部門二檢;質量部、安全部聯(lián)合終檢。
(2)高度大于等于15m的非承重腳手架(高腳手架)、所有承重腳手架及特殊部位的腳手架,由作業(yè)班組組織初檢,生產(chǎn)部門二檢,技術部、質量部和安全部、監(jiān)理聯(lián)合終檢。
2、腳手架驗收時應填寫“施工腳手架安全檢查、驗收和使用許可簽證表”。
3、腳手架經(jīng)驗收合格后,應掛“此排架驗收合格,可以使用”牌(牌上必須注明允許載重量)和安全警示牌后,投入使用。
4、腳手架搭設過程中,須加強搭設質量檢查,尤其是高度較大的腳手架、大型的承重腳手架或特殊腳手架,生產(chǎn)部門應分階段組織專項檢查,專項檢查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搭設上升,以確保腳手架的搭設質量。
八、腳手架使用和維護規(guī)定
1、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作業(yè)班組在每班作前對腳手架、腳手板、人行通道、梯子和防護設施等進行檢查,生產(chǎn)部門須定期(每周至少1次)對腳手架、腳手板、人行通道、梯子和防護設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位,應及時修理、加固,不得遷就使用。
2、對重點部位、特殊項目的腳手架,安全監(jiān)察部門每月應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問題,督促生產(chǎn)部門及時進行處理,確保腳手架使用安全。
3、腳手架不得超過設計功能進行使用。腳手架上的施工荷載不得大于設計要求,不得超員、不得超載,不得將橫板支架、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防止外力振動影響腳手架的穩(wěn)定;嚴禁在腳手架上懸掛起重設備。
4、靠近爆破地點的腳手架;作業(yè)班組每次爆破后應對腳手架進行全面檢查,作好檢查記錄。對被飛石損壞的桿件和扣件要及時進行更換。
5、作業(yè)班組應加強對腳手架材料的防盜管理工作,避免腳手架鋼管、扣件被盜,并加強日常檢查、巡視,發(fā)現(xiàn)被盜鋼管、扣件,及時報告并修復腳手架。
九、腳手架拆除規(guī)定
1、15m以上及附著在巖壁上的懸空腳手架拆除時,由技術部門事先制訂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經(jīng)審查批準、交底后,進行拆除工作。
2、腳手架拆除前,必須將架子上的管路、線路、材料、設備等拆除并搬運到地面。
3、腳手架拆除時應統(tǒng)一指揮,自上而下進行,嚴禁上下層同時拆除或自下而上進行或將整個腳手架推倒的方法進行拆除。
4、腳手架與邊坡錨桿的連接處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接處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橫桿。如高差大于兩橫桿,應增設與邊坡錨桿的連接,進行加固后,再逐層拆除。
5、拆下的材料,禁止往下拋擲,應用繩索捆牢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點。
6、拆除腳手架的區(qū)域內,須設專人警戒,無關人員、車輛禁止逗留和通過。
十、記錄控制
各部門(班組)在進行腳手架交底檢查過程中,應做好如下方面的記錄:
1、技術措施或作業(yè)指導書、操作規(guī)程等基礎資料
2、交底記錄
3、驗收記錄
4、安全檢查記錄
十一、附則
1、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或工程局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第13篇 施工作業(yè)腳手架使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工作中員工的人身安全、生產(chǎn)設備安全,便于指導施工人員規(guī)范作業(yè)、管理和監(jiān)督人員驗收檢查,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chǎn)法》和__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頒布的《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制定。
第三條本規(guī)定用于規(guī)范___公司生產(chǎn)單位及承攬施工、檢修、維護的相關單位和組織的作業(yè)項目。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yè)管理
第四條施工作業(yè)需要搭設腳手架時作業(yè)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并詳細注明腳手架搭設的用途、詳細地點、腳手架的形式和承載荷重及高度。
第五條搭設腳手架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專業(yè)(架子工)作業(yè)證件。
第六條腳手架搭設結束后,必須經(jīng)過施工負責人和項目部經(jīng)理以上領導驗收合格簽字并懸掛“驗收合格”標志牌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腳手架上禁止亂拉電線。必須安裝照明線路時,木腳手架應加絕緣子,金屬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第八條對使用不符合本規(guī)定有關要求的腳手架,安全監(jiān)督人員有權責令施工人員拆除重新搭設,對搭設、使用、驗收單位按習慣性違章處罰。
第三章腳手架的材質與規(guī)格要求
第九條木質材料的材質與規(guī)格:
(一)用材。
應選用質輕堅韌的剝皮杉桿或落葉松,樺木、椴木、油松因質地不堅韌易腐朽及有枯節(jié),一般不易使用。楊木、柳木等質脆易折的木桿不準使用。木質腳手板應采用杉木和紅松、白松、落葉松材。
(二)規(guī)格。
使用木桿搭設腳手架時,立桿和斜桿(包括斜撐、拋撐、剪刀撐)的小頭直徑一般不少于70mm;大橫桿、小橫桿的小頭一般不小于80mm(如在60mm~80mm之間的,可以雙桿合并使用,或單桿加密使用);腳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
(三)選材。
1、立桿、大橫桿、小橫桿、斜桿等一般采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
2、腳手板亦應采用二等材。所用跳板不應有損壞、斷裂及嚴重變形,跳板兩端封綁,嚴禁探頭跳。
第十條鋼質材料的材質和規(guī)格:
(一)鋼管的材料和規(guī)格。
1、鋼管的材質一般使用a3、ay3,并符合yb242—63標準,每批鋼材進廠時,應有廠家的檢驗合格證,對材質不明的鋼管應進行機械性能試驗,并符合gb700-79的要求。承重桿件的鋼材,還應滿足抗拉強度、伸長率、屈服點和硫、磷的含量要求。
2、鋼材規(guī)格應采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焊接管,或外徑50~51mm,壁厚3~4mm的其他鋼管。用于立桿、大橫桿的管長以4.5m (立桿可用6m長)為好,其重量在23kg以內,小橫桿的管長以2.1~2.8m為宜。嚴禁使用有裂紋、彎曲、嚴重壓扁和腐蝕的鋼管。
(二)扣件用材。
扣件與扣件附件應符合國家標準,扣件不應有裂紋、氣孔,也不應有疏松、砂眼或影響其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奂鹿艿馁N面要接觸良好,扣件的活動部位應使其轉動靈活。
(三)鋼腳手板用材。
鋼腳手板的用材應符合a3鋼有關技術規(guī)定,其板材厚度不小于2mm,寬度不大于300mm、兩端折邊高度不小于30mm;表面銹斑直徑不大于5mm,且沿橫截面不能多于3處;不能使用扭曲、凹陷嚴重的腳手板。木跳板厚度不少于50mm,寬度為250mm以上。
第十一條綁扎材料的材質規(guī)格。
綁扎木質腳手桿一般采用8號鍍鋅鐵線,綁頭向下。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橫桿上的小橫桿綁扎)也可用10號鍍鋅鐵線,如無鍍鋅鐵線時可用退火處理4mm鋼絲代替,但不能重復使用。
第四章腳手架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二條術語及名詞。
(一)施工載荷。
1、承重腳手架(砌筑、澆注和安裝)≤3000n/m2。
2、裝修腳手架≤2000n/m2。
(二)恒、活、風載荷。
1、恒載:包括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剪刀撐、斜桿、腳手板、扣件和綁扎材料等各構件重量的總和。
2、活載荷:包括腳手板上的磚、砂漿、混凝土、模板、安裝件、運輸車輛(含所裝物料)、作業(yè)人員、安全網(wǎng)等。
3、風載:作用在腳手架風力總和。
(三) 基本構造。
1、立桿:立柱、站桿、沖天桿、豎桿等與地面垂直,腳手架的主要受力桿件。
2、大橫桿:順水桿、縱向水平桿、牽桿等與墻面垂直、與地面水平,其作用是與立桿連成整體。
3、小橫桿:橫棱、橫擔、六尺杠、排木等與墻面垂直、與地面水平,其作用是直接承受腳手板的全部載荷。
4、斜撐:與腳手架外排立桿緊貼連接,與其斜交并同地面成45~60°角,上下連續(xù)設置,形如之字。主要設置在腳手架拐角處,其作用是防止腳手架沿縱向傾斜。
5、剪刀撐:十字撐、十字蓋,在腳手架外側設置的雙支斜桿、互相交叉,都與地面成45~60°夾角。作用是把腳手架連為一體,增加穩(wěn)定。
6、拋撐:也稱支撐、壓欄子,是設置在腳手架周圍的支撐架子的斜桿。一般與地面正60°角,作用是增加腳手架的橫向穩(wěn)定性,防止外傾。
7、連墻桿:使腳手架與主體結構相連的水平桿件,作用是承受風載和腳手架不均勻下沉時產(chǎn)生的載荷。
8、腳手板:跳板、架板,直接承受施工載荷的構件。
第五章腳手架搭接注意事項
第十三條腳手架高度超過15m時必須進行設計計算。
第十四條架子地基應平整,鋼管腳手架的立桿底部應采用柱座或墊木,木質腳手架的立桿應埋入底下30~50mm,挖好土坑后夯實坑底,在立桿底部加枕木或平整的石塊、磚頭。一般應設掃地桿。不得在未經(jīng)處理的起伏不平和硬軟不一的地面直接搭設立桿。
第十五條安全防護措施。
(一)作業(yè)層的外側應設護欄或安全網(wǎng)。
(二)設置供上下人員使用(包括攜帶工具和少量的物料)的安全扶梯、爬梯或設有可靠防滑措施的斜道。嚴禁作業(yè)人員在腳手架上攀登或手持物件上下。
(三)搭設的檢修腳手架嚴禁借用樓梯的欄桿、各種管路、設備的支架作為立桿使用。
(四)腳手架應盡量避開熱源、汽源、高壓線路,否則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五)在腳手架上同時進行多層作業(yè)的情況下,各作業(yè)層之間應設置可靠的防護欄。
第十六條嚴禁違章。
(一)利用腳手架吊運重物。
(二)作業(yè)人員在架子上下相互拋遞工具和材料。
(三)在腳手架上拉結吊裝繩索。
(四)任意拆除腳手架上的部件和連墻桿件。
(五)無證人員作業(yè)。
(六)在搭好的腳手架底部或近旁開挖溝槽影響腳手架地基穩(wěn)定。
(七)在6級以上大風中作業(yè)。
(八)用承插式鋼管搭設單排腳手架。
第六章幾種常見的腳手架搭設要求
第十七條木外腳手架。
(一)立桿。
木腳手架的立桿梢徑不小于70mm,立桿縱向間距為1500mm;橫向間距如單排距墻1200~1500mm;雙排外立桿距墻2000mm,內立桿距墻400~500mm,立桿搭接長度不少于1500mm、鐵線綁扎不少于3道。為保證腳手桿穩(wěn)定,相臨立桿接頭不應在同一高度為保證重心在一條垂直線上,如果第一次接頭在右邊,第二次接頭救應在左邊,交錯而上;最后一根立桿的接頭應小頭朝下,大頭朝上并封頂。
(二)大橫桿。
大橫桿梢徑不少于80mm,應綁扎在立桿的里側。大橫桿接長時要求大小頭接在一起,搭接長度不小于1500mm,綁扎鐵絲不少于3道,相臨上下的兩根橫桿接頭應錯開,大橫桿間距為1200mm。
(三)小橫桿。
小橫桿梢徑不小于80mm,綁于大橫桿上,間距800~1000mm,雙排架端頭距墻50~100mm,單排架擱置墻內不小于240mm,伸出大橫桿外300mm以上。
(四)頂撐(拋撐)和連墻點的設置。
拋撐桿梢徑不小于70mm,三步架以上即應每隔7根立桿設置1根拋撐,架高大于7000mm不便設置拋撐時,則應設置連墻點使架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這樣的連墻點,豎向每隔3步、縱向每隔5跨設1個)。
(五)剪刀撐。
不論單排、雙排腳手架均應在盡短的雙跨內和中間每隔1500mm左右的雙跨內設置剪刀撐,但最大寬度不得超過6跨。剪刀撐設在架子外側與地面夾角45~60°,從上到下連續(xù)設置。桿子的交叉點應綁在立桿和橫桿上。
第十八條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一)扣件規(guī)格。
1、直角扣件,用于兩根呈垂直交叉的鋼管連接。
2、旋轉扣件(內回轉扣),用于兩根呈任意角度交叉的鋼管連接。
3、一字扣(對接扣件),用于兩根鋼管對口連接。
(二)底座(柱座)規(guī)格。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底座用于承受腳手架立柱傳遞下來的載荷??呻S鋼腳手架管材同時購入,也可用厚8mm,邊長150mm的鋼板作底板,外徑60mm、壁厚3.5mm的鋼管作套筒焊接而成。
(三)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的要求。
1、立桿:縱向間距2000mm。橫向間距:單排立桿與墻1200~1400mm;雙排外側立桿與墻1500mm,里側立桿與墻400~500mm。相臨立桿要錯開,對接用一字扣連接,也可用長400mm、外徑等于立桿內徑的鋼套管連接。立桿垂直偏差:當架高在30m以上時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在30m以上時不大于架高的1/400~1/500;但要滿足全高偏差不大于100mm的要求。
2、大橫桿:間距1200~1400mm。接頭錯開,用一字扣連接;大橫桿與立桿用十字扣連接,每一面架內的縱向水平高低,不應差一塊普通磚的厚度。
3、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000mm;單排架,一頭擱入墻內240mm,一頭擱入大橫桿上,至少伸出100mm。雙排架端頭離墻50~100mm,小橫桿與大橫桿用十字扣連接。3步以上小橫桿加長,與墻拉結。
4、十字撐:設置在腳手架的轉角,端頭及沿縱向每隔12000~15000mm處,每檔十字撐占兩個跨間,從底到頂連續(xù)布置,鋼管與地面呈45~60°角用回轉扣連接。
5、拋撐和連墻桿:當架子高度為3步架以上,無法設置拋撐時,每隔3步4跨間設置一道連墻桿。
6、水平斜拉桿:設置在連軸桿的步架平面內,以加強腳手架的橫向剛度。
7、護欄和檔板:在鋪腳手板的操作層上必須設護欄和檔腳板,欄桿的高度為1050mm。檔板不得低于180mm,欄桿外側要掛安全立網(wǎng)。
第七章腳手架拆除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在拆除大型腳手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準備拆除腳手架的周圍設圍欄,并在通向拆除地區(qū)的路口懸掛警告牌。
(二)附設在需要拆除的腳手架上的電纜和水管應首先切斷,電線必須由電氣專業(yè)人員拆除。
(三)拆除高層腳手架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
第二十條拆除腳手架的各部分應按順序進行,當拆某一部分時,應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結構部分發(fā)生傾斜倒塌現(xiàn)象。
第二十一條拆除腳手架時,必須由上而下地分層進行,不準上下層同時作業(yè),拆下的構件用繩索捆牢,并用其重設備、滑車、卷揚機吊下,不準拋扔。拆除腳手架不準采取將整個腳手架推倒,或先拆除下層主柱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腳手架的欄桿與樓梯不應先行拆掉,而應與腳手架的拆除同時配合進行。
第二十三條在腳手架拆除區(qū)域內,禁止與該項工作無關的人員逗留。
第二十四條在電力線路附近拆除時,應停電進行。不能停電時,應采取防止觸電和打壞線路的措施。
第八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五條本規(guī)定由安監(jiān)部部及工程管理、所屬項目單位、發(fā)包單位負責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六條違反以上規(guī)定條例的,將考核責任單位和責任人500~3000元。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guī)定由__公司安監(jiān)部部、工程管理部負責共同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4篇 腳手架使用管理制度
1. 搭設要求
離地面3米以上,離設備、塔器平臺2米以上,(特殊情況須經(jīng)總工程師批準)檢修設備、管道或建(構)筑物,需要腳手架時,必須提前向設備科報批(緊急情況例外),須現(xiàn)場配合隨拆隨搭的在報批時一并提出。使用部門事先提出搭設要求或附有詳圖。
2. 使用期限
一般檢修項目為1-2周,新建擴建施工項目為1個月,自搭好腳手架起算,超過規(guī)定時間,尚須繼續(xù)使用,由使用部門向設備科提出申請,經(jīng)同意架子檢查或加固。工程結束后,使用部門應在三天內通知設備科并拆除。
3. 安全使用要求
⑴ 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必須符合《架子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腳手架搭好后,架子工必須自行檢查一遍是否牢固、符合要求,使用部門再施工前必須在檢查一遍,再確定牢固可靠后方可施工。
⑵ 未經(jīng)有關部門同意,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腳手架,腳手架必須由架子工搭架。
⑶ 在腳手架上施工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不準在濕毛竹上行走;為確保架子工人身安全,遇下雨下雪,6級以上大風必須停止作業(yè),如緊急任務,待雨停后用干毛竹搭設。
⑷ 使用腳手架頻繁,周期較長的設備,應使用鋼結構平臺為宜。
4. 腳手架的拆除
⑴ 拆除腳手架時,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看管,禁止他人入內,拆除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yè)。
⑵ 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員往下順桿子。
⑶ 拆下的腳手架、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吊下,禁止投扔。
5. 腳手架的管理
材料的選擇等均由設備科負責,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 檢查與考核
由生調科和設備科定期檢查,并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考核。
第15篇 施工腳手架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jgj130-2001《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進行施工作業(yè)。
2、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3、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4、腳手架的構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228)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在鋼管上打洞,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痕、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xiàn)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腳手架搭設必須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符合標準由專職架設工進行搭設,搭設完畢,必須有專人驗收掛牌后方準起用。
5、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負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沙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安全網(wǎng)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搭設或拆除。
6、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v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角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窟吰律戏降牧U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7、剪刀撐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距離不應小于100m。
8、門式腳手架用于模板支撐時,負載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204)及《組合鋼模板技術規(guī)范》(gbj214)中的有關規(guī)定取值,并進行負載組合。
9、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霧和雨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掃除積雪。
10、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下列項目:
①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銜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
②地基是否積水,座底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
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動;
④高度在24米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⑤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是否超載。
11、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格拆除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掃地桿和連墻桿。
12、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如要進行挖掘作業(yè)應報監(jiān)理審核同意后方可作業(yè)。
13、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4、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監(jiān)護。
15、搭設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