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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匯編【1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包括哪些

1. 消防設施管理:確保所有消防設備(如滅火器、消防栓、報警系統(tǒng)等)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2. 防火分區(qū)與疏散通道:保持防火分區(qū)的完整性,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堆放雜物。

3.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員工熟悉應急處理程序和逃生路線。

4.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對易燃易爆物品實行嚴格的儲存和使用規(guī)定,確保安全操作。

5. 火災隱患排查:定期進行火災隱患排查,及時消除潛在風險。

6. 應急演練: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

應急預案

1. 火警響應:一旦發(fā)生火警,立即啟動報警系統(tǒng),通知相關人員,并撥打119報警。

2. 疏散程序:按照預設的疏散路線迅速、有序撤離,避免混亂。

3. 初期滅火: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近在咫尺的消防器材進行初期滅火。

4. 救援行動:設立臨時救援點,協(xié)助受傷人員撤離,并進行初步急救。

5. 協(xié)助調查:配合消防部門進行火災原因調查,提供相關資料。

6. 災后恢復:評估損失,制定修復和重建計劃,盡快恢復正常運營。

上墻模板

1. 消防安全警示標語: - "火患無情,預防先行!" - "人人懂消防,家家享平安!"

2. 疏散路線圖: - 明確標注建筑物內所有疏散出口和集合點,附帶簡短說明。

3. 消防設施位置圖: - 標注滅火器、消防栓、報警按鈕等消防設施的位置,便于快速定位。

4. 緊急聯(lián)絡電話: - 列出火警報警電話119和其他緊急聯(lián)系方式。

5. 消防知識宣傳欄: - 定期更新消防安全小貼士,提醒員工注意日常防火。

以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升我們企業(yè)的防火能力,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各部門負責人嚴格監(jiān)督執(zhí)行,全體員工需熟知并遵守相關規(guī)定,共同構建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范文

【第1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1.0目的:預防火災的發(fā)生,確保住戶正常的生活秩序。

2.0適用范圍:公司員工,小區(qū)住戶。來訪人員消防安全管理。

3.0規(guī)章制度:

3.1加強貫徹落實《消防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達到人人皆知、自覺遵守、互相監(jiān)督,共同防范火災;

3.2廣泛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常識,加強教育,做到時時防范,處處防火;

3.3建立健全防火規(guī)章制度, 落實防火責任;

3.4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充實更新設備,始終保持正常使用;經常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3.5不準損壞、挪用消防器材或將消防水源移作它用;

3.6不準占用,堵塞小區(qū)通道,及任何防火通道和安全出口;

3.7不準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照明設施、消防警示語及消防提示語和相關消防標志:

3.8不準在小區(qū),樓層走火通道亂燒物品及垃圾;

3.9不準在未辦理施工審批的情況下進行室內裝修,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3.10需要明火作業(yè)必須先向管理處申請,并在消防組織部門監(jiān)督下進行;

3.11不準私自亂接供配電線路,更改線路,若要更改,須征得管理處同意后進行;

3.12不允許超負荷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13電器用完后,必須關閉電源,照明燈具功率不宜過大;

3.14請勿在床上吸煙或在易燃物品附近使用明火;

3.15不準把煙頭及其它帶火物品投到戶外,更不要投入垃圾箱和草坪內;

3.16不允許在樓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室內小量存放或因裝修需要時必須避免高溫和防止劇烈撞擊;

3.17業(yè)主如需使用瓶裝液化氣,須有鋼瓶年檢證,同時不準攜帶液化氣鋼瓶搭乘電梯;

3.18使用燃氣時,使用人不能長時間離開,應關閉廚房門窗,以免風吹熄而導致煤氣泄露,引起煤氣中毒或火災;

3.19積極配合消防機有關消防方面的管理、監(jiān)督。

3.20小區(qū)內所有業(yè)主/住戶,管理處工作人員均為義務消防監(jiān)督和管理人員;

3.21管理處工作人員必須清楚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及消防栓位置,并能熟練使用操作各種消防器材;

3.22若發(fā)現(xiàn)有人隨意破壞消防設施,及干擾正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的運轉,管理處有權視情節(jié)向責任人索賠違約金2000元-5000元,并報公安機關處理;

3.23若發(fā)現(xiàn)縱火者將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24管理處全體人員均為義務消防隊員,小區(qū)所有人員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和火情時,須及時通知管理處和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救火工作。

4.基本要求:

4.1嚴執(zhí)行、嚴監(jiān)管、嚴落實、做到人人都重視安全防范預防火災等工作。

編寫:審核:批準:日期:

【第2篇】某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結合本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發(fā)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備消防器材設施。消防設施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適量、適用、合理。

2、所有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始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tài)。發(fā)現(xiàn)人為的損壞、挪用,按其價值20%予以處罰。空瓶應及時更換。

3、消防器材由安質部統(tǒng)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安質部指定專人孟凡榮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入庫,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4、消防器材的領發(fā)一律有專職安全員孟凡榮領發(fā),任何個人不予辦理。新進場施工隊由安質部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配置。簽字后方可領取。

5、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換新,并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要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安質部統(tǒng)一管理。

二、油庫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經過庫房管理人員各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煙,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庫房管理人員批準,禁止在油庫外照相,油庫門口、墻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質部批準,施工時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庫房管理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guī)程認真操作,并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

5、夜間作業(yè)時,油庫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庫房管理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yǎng),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三、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物資倉庫屬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執(zhí)行出入登記制度,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廢棄的塑膠、油布、紙類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清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部門負責人盧建國批準,并報安質部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尤其是炸藥庫和油庫。

5、庫房內只準許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上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guī)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潮、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之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定無事故隱患,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guī)定》,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

四、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干粉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沙袋、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制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及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協(xié)作隊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協(xié)作隊伍應對本工作部位及生活區(qū)消防器材設施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合臺賬,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專職安全員負責,任何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6、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五、場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履行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消防條例、規(guī)定等各項制度,加強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

2、進場施工的協(xié)作隊伍必須與安質部簽訂《安全協(xié)議》。

3、如需要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在施工前經過安質部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

4、如現(xiàn)場內搭建臨時工棚的,禁止生爐取暖燒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油燈和熱的快等電熱器具,不得亂拉電線,照明燈具每只不得超過100w.

5、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做到持證上崗,遇到火警,會正確拉警和使用有效滅火方法進行撲救。

6、棚內必須配有相應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六、風機及空壓機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嚴禁明火、禁止吸煙,費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檢查,及時更換,保持滅火機的完好率,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警。

3、必須保持房內衛(wèi)生清潔,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照明等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嚴禁動火,因檢修必須動火時,要經過管理人員同意。

5、工作人員要有防火意識,加強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6、庫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

七、禁火區(qū)域動火的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使用儲存可燃氣體(加熱爐煤氣區(qū)域、可燃氣體、油庫)倉庫,在上述區(qū)域內因搶修設備和管道,使用電焊、氣體氣割等工具進行焊補、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業(yè)之前,必須經安全負責人林景東許可、并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區(qū)域的動火或明火作業(yè)應嚴格掌握,動火的零部件構件、管道等,凡能夠拆卸的,應事先拆下、移動至非禁火區(qū)動火。

2、根據動火時萬一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的影響程度和危險性,由動火單位認真寫清動火時間、地點、動火部位原因、工程負責人、動火執(zhí)行人、并制定動火安全監(jiān)護及安全措施方案,報項目部安質部,經項目經理、副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動火。重點禁火區(qū)必要時要領導親臨指揮。

3、夜間搶修時如必須在禁火區(qū)動火,由動火單位負責人填寫動火許可證,報經項目部安質部審批簽字后方可動火。動火負責人應負責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并仔細檢查有無消防安全隱患。

4、動火執(zhí)行必須經過培訓領取操作合格證專職焊工或其他明火作業(yè)職工,“動火執(zhí)行人”和“安全監(jiān)護人”要嚴格執(zhí)行防火規(guī)定,認真檢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5、不得擅自延長動火時間與擴大動火范圍,如在原定時間未能完成任務而需要延長時間應重新辦理手續(xù)。

6、動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氣罐)停放位置均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不準亂托、亂拉。

八、消防系統(tǒng)值班維護人員管理制度

1、熟悉有關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設計規(guī)范以及消防工作的規(guī)定和要求,嚴格執(zhí)行各項消防制度。

2、積極參加上崗前的專門培訓,上崗后經常參與有關培訓、熟悉掌握本系統(tǒng)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

3、值班和維護人員要以高度責任感去完成各項管理規(guī)定和要求工作。

4、對各項消防設備進行管理和應用,做好日常的技術管理工作。

5、設備發(fā)生故障后,要及時進行維修,通知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并協(xié)助有關維修人員工作,以保證消防控制系統(tǒng)設備安全運行。

6、火災時應及時對地方消防部門119火警臺報告,同時啟動有關消防設備進行有效搶救,消防隊到場后,協(xié)助消防部門指揮滅火工作。

7、在真有火情時,管理人員、值班人員應嚴肅、認真、冷靜,驗證火災發(fā)生后全面主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火情。

九、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安全消防制度

1、熟悉各類電器設備的性能和用途,正確使用各種器材。

2、每次使用后,認真進行檢查,清理現(xiàn)場遺留的煙頭、明火及各類易燃物品。

3、工作人員離場前關閉所有電器,切斷總電源,并按防盜要求關好所有門窗和鎖。

4、能正確使用各類消防器材,一旦發(fā)生著火情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向周圍求助滅火,嚴重火情應立即向119報警。

5、綜合辦公室是項目部資料重要場所,平時嚴禁堆放其他物資及易燃品,確保使用安全。

十、氧氣、乙炔氣庫房在(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使用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暴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回火裝置。

8、工作人員必須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十一、冬季生活營地生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凡須生爐火取暖的單位,必須報領導同意后,由項目部安質部到現(xiàn)場審驗合格后,方可生爐使用。

2、未經允許,嚴禁生爐取火燒飯。生爐時,嚴禁使用各類易燃氣體(包括油類、乙醇、香蕉水等)引火。

3、火爐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職工區(qū)由代立賓負責,民工區(qū)有羅保明負責),保持室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爐灰應指定地點堆放,并將爐灰用火澆透。

4、火爐應固定在驗收時指定位置,不許隨意挪動,火爐周圍不準存放易燃物品。

5、室內使用的爐火必須安裝金屬煙筒,煙筒上嚴禁使用小插班或用洞、孔,煙筒穿過可燃墻、窗是,必須在其周圍用難燃材料隔離開。要定期清除桶內積灰。

6、夜間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睡覺。室內要保持通風整潔,不得用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施工現(xiàn)場工棚內,一律不準生爐取暖和燒飯,更不準使用電爐、液化氣取暖燒飯。

8、員工使用電取暖器必須要熟悉使用規(guī)范和方法,并且隨時抽檢,不能使用過大功率的取暖器。晚上睡覺前應關掉取暖器,以防止溫度過高而起火。人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做到人走火滅。

9、生活營地內不能私自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老化的電線要及時更換,經常檢查用電設備和電線路線是否工作良好,有無破損和漏電,預防電火花的產生。

【第3篇】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huán)境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準,由機電課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fā)現(xiàn)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并及時通風,嚴禁出現(xiàn)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fā)現(xiàn)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第4篇】cn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氣站必須制定禁止吸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儲氣井區(qū)。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2、辦公室和更衣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3、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4、站內嚴禁煙火,堆放雜物,杜絕一切可燃物品進入站內,消防器材工具、物資必須存放有序、整潔。

5、進站加氣車輛,堅持先熄火、后加氣的原則,嚴禁站內吸煙,嚴禁帶入打火機、或火柴等火種。

6、消防設施配備齊全,加強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使各類消防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每年進行兩次的滅火演練,員工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7、嚴禁在站內停放車輛和修車、洗車、擦車。嚴禁在加氣設備、管線、加氣機上敲打碰撞,氣槍做到輕拿輕放,以免引起火花。

8、加強巡回檢查,杜絕跑、冒、滴、漏,發(fā)現(xiàn)隱患應立即報告主

管部門并迅速處理。

9、 當班人員按勞保規(guī)定著裝,不準攜帶手機、火種進入加氣區(qū)。

【第5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章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guī)定,是具體指導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guī)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guī)范。

(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jié)性、專業(yè)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guī)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部位、地點、檢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內容。

(9)倉庫管理制度。倉庫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員、車輛、貨物出入庫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裝卸、儲存防火要求等內容。

除以上主要內容外,還有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消防工作獎懲制度,建筑設計、審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中,會明確各級防火責任人所管轄范圍的消防安全具體職責;有針對性地具體規(guī)定出各種崗位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制定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庫、變配電室、鍋爐房等等。

【第6篇】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guī)定,是具體指導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guī)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guī)范。

(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jié)性、專業(yè)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guī)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部位、地點、檢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內容。

(9)倉庫管理制度。倉庫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員、車輛、貨物出入庫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裝卸、儲存防火要求等內容。

除以上主要內容外,還有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消防工作獎懲制度,建筑設計、審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中,會明確各級防火責任人所管轄范圍的消防安全具體職責;有針對性地具體規(guī)定出各種崗位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制定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庫、變配電室、鍋爐房等等。

【第7篇】工地宿舍管理及消防安全制度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經公司會議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遵守項目部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服從安排;

2、民工在上崗前必須由雇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wèi)教育,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并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

3、民工必須在集體飯?zhí)镁筒?生活垃圾、必須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如發(fā)現(xiàn)私自開小灶,發(fā)現(xiàn)第一次煮飯者罰款100元,班組長罰款300元,發(fā)現(xiàn)第二次沒收爐灶等相關餐具;

4、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

5、民工宿舍內必須保持清潔衛(wèi)生,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嚴禁亂丟煙頭,節(jié)約用水、用電,保持公共衛(wèi)生間整潔;

6、民工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準方能住宿;

7、民工宿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8、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9、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wèi)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煙頭并設置垃圾桶,每天有專人清理衛(wèi)生;

10、工人曬衣區(qū)設置在屋面指定位置,不得在房間及走廊通道上隨意亂曬衣服

11、本管理制度通過定期拍照檢查記錄。

波隆·城市花園項目部(宣)

2023年3 月6日

【第8篇】中學學校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鄴建中學學校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公共場所,系指供廣大教職工、學生、家屬集中學習、生活、娛樂的下列場所:

1、室內體育館、會議室等;

2、教學大樓、圖書館、學生實驗室以及30人以上的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

3、校內教職工、學生食堂、公共餐廳等;

4、其它可供教工、學生、進行集中活動的場所。

第三條: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的主要行政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所管轄的公共場所消防安全工作負責;要設立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的工作直接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第四條:公共場所主管部門與其他單位、部門發(fā)生借用關系時,必須明確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職責,由使用者負主要責任,主管部門負連帶責任。

第五條:負責對公共場所進行建設及裝修的單位應當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報學校及市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學校及市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條:公共場所內部裝修不得改變原有消防設施的位置,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

第七條:公共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疏散門應向外開,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2、公共場所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確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暢通無阻,嚴禁上鎖、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必須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燈;

4、公共場所必須設置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電器設備必須由具有電工資格證的人員負責安裝和定期檢查維修,用電量不得超負荷、不得擅自改裝。

第九條:在公共場所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險物品;

2、使用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內部設備檢修、施工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

3、公共場所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4、嚴禁個人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帶入公共場所。

第十條:各公共場所主管部門,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滅火器等),并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條:總務處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負有監(jiān)督、檢查、督促整改的職責,具體工作由分管責任人負責。

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條款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9篇】加油加氣站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站內直接或間接使用明火施工作業(yè),均應到經本單位安全部門(或消防安全責任人、上一級負責人)審批,辦理《動火證》手續(xù)。不辦證而擅自動火的,有關人員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據有關規(guī)定對相應人員實施處罰。

二、動火作業(yè)時,現(xiàn)場應有人監(jiān)護,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三、加油加氣站電氣及線路的選型、安裝,必須符合加油加氣站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四、執(zhí)行當地電業(yè)管理部門的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

五、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六、配電室的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七、電氣設備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線的檢查和測試。

八、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老化和線路供電不暢等故障,由加油(氣)站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及時修理或報廢。

九、做好電氣運行的檢查測試,并作記錄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

【第10篇】單位內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以免發(fā)生重大問題,如果因人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損壞或丟失的應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

要熟練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達到滅火功能。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送到主管部門,進行更換以備再用,嚴禁在沒有火情時動用消防器材,一旦發(fā)現(xiàn)對直接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進行嚴厲的處罰。

三、院內明火管理

凡是因生產、生活臨時動用明火或一般情況下不準動用名火的地方動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員和動用明火的工作人員可在動用明火前、中間、之后必須進行檢查,以防火患成災。

四、督促整改火險隱患的手段

1、對于涉及問題復雜不易解決的火險隱患可通過主管部門召開有關領導參加的協(xié)商會,采取會上整改辦法。

2、對于存在嚴重火險隱患的部門,經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給予經濟處罰,對重大火險、隨時可能威脅單位財產和人員安全的,經指出后仍不進行整改的部門對部門領導依法進行經濟處罰。

五、庫房的管理措施

庫房物資必須分類、分堆儲存,堆與堆之間、垛與垛之間必須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少于二米,根據庫存物資的種類,確定垛距、墻距、柱距、梁距、每個庫房都要有規(guī)定儲存限額和標準,不得超過限額和標準。

六、自查隱患并接受聯(lián)查措施

各部門每月必須進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將自查情況報主管部門,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解決問題。同時,認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

七、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季度單位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一般在每季度首月的5號)。以便提高干部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經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逢重大節(jié)日或重大活動,進行重點強調性教育;逢有外出活動,要進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有事故苗頭,要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防范和預防處置安全教育。

3.每季度末的全體職工集中教育要采取大會形式。平時教育采取出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櫥窗、發(fā)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組織交通安全的講座、報告會;設立交通安全警示標志等。

4.對干部職工主要進行文明行路、文明騎自行車、乘車;駕駛機動車、保養(yǎng)自駕車,自覺遵守機動車交通法規(guī)的教育。

5.進行發(fā)生交通事故報警方法的教育。

八、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進出單位內部、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院內機動車限速5公里行駛、在規(guī)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

2.上、下班時,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不許在單位門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下班時,單位門口兩側30米內不許停放機動車。

4.機動車禁止在單位內試車、練車。

5.對單位的機動車安全保養(yǎng)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問題車不許上路。

(二)對公用機動車的管理

1.對單位的公用機動車要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定期保養(yǎng),未檢驗合格或有隱患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2.單位機動車要有出車記錄和保養(yǎng)、維修紀錄。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用公車。

3.公車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駕駛執(zhí)照。出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準私自將公車交由非單位指定駕駛員駕駛。有違章現(xiàn)象或發(fā)生交通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單位,并按交通法規(guī)規(guī)定程序進行處理。

(三)對職工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1.所有職工有駕駛執(zhí)照的,要在綜合辦公室登記造冊。

2.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機動車駕駛安全教育。單位要了解駕駛員的實際駕車能力。

3.督促、檢查職工駕駛員對自用車按時進行監(jiān)測和保養(yǎng),提交駕駛員體檢表,有事故隱患的車輛不準駛入單位內部。

【第11篇】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商場施工改造和布局調整應辦理審批手續(xù),提前將平面圖、效果圖、電路圖、施工材料說明報消防科、電氣科進行審批,同意后履行其他程序、組織施工,施工結束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接電營業(yè)。

2 嚴禁動用明火,確需要動用明火的,必須到消防科辦理審批手續(xù),開具動火審批單后,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要求進行操作。

3 嚴禁使用信那水、天那水等易燃易爆品及有較大異味的化學危險品(看說明及注意事項)、禁止在商場內噴刷油漆,確需噴刷油漆的必須在商場外干燥完成后進入商場。

4 嚴格執(zhí)行“禁止吸煙、嚴禁酒后上崗”的規(guī)定,確保安全。

5裝修改造不應私自遮擋、圈占、移動、破壞消火栓、防火卷簾、報警電話、按鈕、排送風口、消防通道、防火門、消防照明燈具等各種消防設施,確需移動而且有移動可能的,應經消防科批準后方可操作。

6 裝修時嚴禁采用苯板等可燃材料,應選用石膏板、水泥板等不燃或三氯氫胺、難燃膠合板、密度板等難燃或不燃材料材料。吊棚時必須使用輕鋼龍骨、禁止在商場內二次吊棚、柜臺或隔斷高度不宜超過2.4米,靠墻部位無其它設施可做至棚頂。

7 賣場主通道寬度應保持在3米以上;副通道應保持在2米;疏散門前應留不小于該安全門的疏散走道;扶梯前4米內不應設柜臺;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小于4米。

8 電氣線路的設計、敷設應符合國家行業(yè)規(guī)范和標準,并按《有關各廠家自行裝修的柜臺照明及燈箱的電氣規(guī)程與要求》實施。禁止施工人員私自接拉、嚴禁用裸線代替插頭直接使用、禁止使用膠質線和花線、不得使用碘鎢燈,電源點周圍50厘米內不得放置任何易燃物品。廠家的電動工具必須經電氣科檢測并粘貼合格標識后方可使用。

9 施工現(xiàn)場不準留宿,禁止使用碳火、液化氣罐、電爐子、熱得快等電器設備。

10 施工材料擺放有序、現(xiàn)場清潔,施工垃圾做到日產日清,排放到指定位置。

11 必須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人員離開施工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所有的電源。

12 做到文明施工、加強成品保護,嚴禁在裝修好的墻面、地面、柱面定釘子,在隔斷、棚面、門楣拆除施工中必須提前對現(xiàn)場結構、設施進行認真檢查,落實好防范措施,嚴禁野蠻施工,造成噴淋跑水、門楣墜落等事故。

13 施工單位(或個人)必須在指定的施工區(qū)域內作業(yè),不得到其它場所逗留(如辦公室、庫房、機房、配電室等重要部位等非施工區(qū)域),否則出現(xiàn)的一切后果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施工單位(或個人)承擔。

14 新建企業(yè)要重點做好“三寶、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和檢查工作,成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與各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責任狀》,辦理施工出入證,加大現(xiàn)場施工安全的宣傳、檢查和隱患整改力度,確保施工安全。

15 雇請外來人員在商場內施工,雇請人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安排好監(jiān)護人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護。如外來人員違反安全規(guī)定,雇請人、監(jiān)護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12篇】某社區(q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及時消除和處理火災隱患,減少火災發(fā)生,提高火災撲救的及時性,保證社區(qū)居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和省市上級機關有關安全法規(guī),結合社區(qū)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區(qū)安全管理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統(tǒng)籌指導、協(xié)調組織本轄區(qū)居民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主任由范偉平擔任,副主任由轄區(qū)消防民警陳武和社區(qū)安全管理人或安全巡查組長黃燕波擔任,成員由社區(qū)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及時研究解決在消防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xiàn)的需要及問題。

二、社區(qū)安全管理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范圍之內,負責社區(qū)消防安全各項工作,組建兼職消防隊、消防安全巡查隊、消防宣傳隊,制定并實施社區(qū)消防工作、消防知識培訓和消防滅火演習等計劃,確定防火重點單位,制定滅火方案和人員疏散方案。

三、重視消防安全知識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宣傳教育對群眾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增強社區(qū)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讓群眾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滅火方法、逃生知識,發(fā)生火災時會報火警、使用滅火器、會撲滅初期火災等基本知識。

四、加強日常巡查工作,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危險情況必須及時報告上級,及時整改,確保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五、兼職消防隊將配備辦公室、值班室、器材室和車庫,設立24小時聯(lián)系電話

六、按規(guī)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包括器材、火災報警器等)制定相應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性。

七、建立火災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報告制度,事故發(fā)生后,要查明原因,核實損失,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八、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包括日常、定期、不定期和專項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總結批評,對發(fā)現(xiàn)的隱患和不合格情況提出整改通知書,并落實責任,整改要求和驗收。

九、制定獎懲規(guī)定,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績和貢獻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并作評獎,評優(yōu)的參考,對違章肇事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當社區(qū)安全委員會或三支消防基本隊伍進行調整或人員變動時,社區(qū)相關負責人應及時作相應調整或補充,使之始終處于健全狀態(tài),以保證工作開展。

【第13篇】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甘肅煤炭工業(yè)學校是平川公安分局消防科確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布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校師生以及在本校住宿、工作、學習、施工、經商、租賃學校房屋的集體和個人。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 學校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分管副校長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保衛(wèi)科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學校成立防火委員會,保衛(wèi)科行使學校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能。各科科室長是本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科室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本科室的防火安全員。

第五條 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控告和制止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學校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學、科研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代表學校與各科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三)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四)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各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 代表科室與學校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設立防火安全員;

(二) 制定本科室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科室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四)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五) 組織本科室人員參加學校開展的滅火演練和應急疏散演練;

(六)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 保衛(wèi)科在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的領導下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制訂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 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 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五)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確保學校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六) 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并管理學校義務消防隊,監(jiān)督指導防火安全員的工作情況;

(七) 組織開展對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八) 定期向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報告學校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學校房產,學校是消防安全責任單位,當事人在簽訂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應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報保衛(wèi)科備案并服從保衛(wèi)科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或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條 對于有兩個以上科室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各使用科室對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十一條 舉辦*、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科室、承辦科室以及提供場地的科室,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建筑施工工程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學校公眾聚集場所必須經消防驗收合格,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第十四條 校內舉辦*、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科室必須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并責任到人。

第十五條 學校各科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科室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

第十六條 學校對容易發(fā)生火災、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七條 凡校內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均應報地方消防管理機構進行審批,同時報保衛(wèi)科備案。

第十八條 各科室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照用火管理制度操作,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操作。公共聚集地和娛樂場所在使用期間禁止動用明火作業(yè)。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任何科室和個人均有責任保護消防設施,確保完好有效。

嚴禁下列行為:

(一)改變消防設施的用途,毀壞消防設施和器材;

(二)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教學、工作、營業(yè)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消防設施使用和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條 各科室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 學校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任何集體、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謊報火情或者有意延誤、阻撓報警。

火災撲滅后,起火部門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二十三條 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第二十四條 學校至少每學期進行一次全校范圍防火安全檢查,各有關科室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自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情況;

(二) 防火巡查情況,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四)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五) 重點防火崗位人員以及其他師生消防安全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七)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八) 其他需要檢查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二十五條 保衛(wèi)科按照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yǎng)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定期對學校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第二十六條 各科室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本科室的消防設施及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七條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科室,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五章 火災隱患整改

第二十八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保衛(wèi)科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二)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三) 違章使用電器、亂拉臨時線路、違章使用熔斷保險裝置的;未經批準使用電爐類電器、電加熱器的;

(四) 在校內防火重點要害部位吸煙和未經批準動用明火的;在校內銷售、燃放煙花鞭炮的;

(五) 在校內焚燒廢舊物品和落葉垃圾的;

第二十九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保衛(wèi)科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整改。

第三十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將整改情況記錄書面報所在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同時報送保衛(wèi)科備案。

第三十一條 科室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學校防火委員會書面報告。

第三十二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所在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三條 學校及各科室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11月9日為消防安全宣傳日。學校對師生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本科室、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保衛(wèi)科應對入學新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各科室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老師、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四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放、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第三十五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各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二)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公寓樓管理員、保安員、電梯操作人員、從事明火作業(yè)人員、電焊工、氣焊工、茶爐工等專業(yè)人員;

(三) 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第七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六條 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現(xiàn)場指揮組、緊急疏散組、傷員救護組、通信聯(lián)絡組、外圍控制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信聯(lián)絡、傷員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三十七條 學校每學期在全校師生中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疏散演練,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 消防檔案

第三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學校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三十九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學?;靖艣r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 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安全員;

(三)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四) 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五)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條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地方消防管理機構要求填發(fā)的各種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三)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火災情況記錄;

(四)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五)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第九章 獎勵與懲處

第四十一條 學校必須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學校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二條 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未達標的科室不得評為先進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有關防火安全員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未履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全校通報批評。

第四十四條 營業(yè)性場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yè),并報地方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一)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二)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的;

(三)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四)其它嚴重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或者停產停業(yè),并報地方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一)校內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未報消防管理機構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施工的;

(三)校內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竣工未經消防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未經報審消防安全檢查,擅自舉辦*、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大型活動的,保衛(wèi)科應當責令當場改正;當場不能改正的,應當責令停止舉辦,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報地方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一)違反本辦法生產、使用、儲存、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

(二)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在工作時間段將安全出口上鎖的,或者偷竊、毀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四)有重大火災隱患,經消防管理機構、保衛(wèi)科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其它嚴重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 火災撲滅后,為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責任,故意破壞現(xiàn)場或者偽造現(xiàn)場,尚不夠成犯罪的,對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全校通報批評。

第四十九條 其它違反本辦法的,視其情節(jié)后果給予適當處罰。

第五十條 違反本辦法,引起重大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由學校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及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學校防火委員會負責解釋,防火委員會對本辦法的執(zhí)行情況實施監(jiān)督。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甘肅煤炭工業(yè)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第14篇】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單位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通知科室負責人,若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月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月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15篇】工地現(xiàn)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障工地現(xiàn)場消防安全,預防和杜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訂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防火防火責任制,建立現(xiàn)場各有關單位主管人員參加的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檢查小組、明火管理小組、業(yè)余消防隊。貫徹消防工作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

(二)業(yè)余消防隊,在消防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消防知識,消防技能培訓,能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zhàn),戰(zhàn)之能勝。

(三)加強職工的消防意識,對職工進行消防制度的教育。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并與市區(qū)消防組織聯(lián)系,通報情況,一旦發(fā)生火警,迅速得到市、區(qū)消防隊的緊急救助。

(四)工地要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工地配有高壓泵保證消防用水壓力。

(五)現(xiàn)場防火分區(qū)劃分包干負責,責任到人掛牌明示。工地要劃出禁火區(qū)域。為對油漆庫、木工房等不準使用明火的區(qū)域劃出禁火范圍,事先掛牌明確。在施工中動用明火,如電焊、氣焊作業(yè)必須先辦理動火報批手續(xù),動火時派人監(jiān)護。高空明火作業(yè)必須隔離措施,不得讓火種從高空散落。

(六)工地臨地建筑必須采用耐火等級高的材料搭設,屋面用鐵皮瓦,墻用紅磚砌筑,棚架用鋼管。并報請消防部門批準。

(七)消防通道要形成循環(huán)道,任何情況下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材料,施工階段應保持暢通。

(八)工地腳手架采用鋼管,嚴禁用竹架,安全網采阻然型密目崗,架子跳板鋪七夾板,電、氣焊時應用鋼板或石棉板隔離。

(九)工地及生活區(qū)電源線架設要符合安全用電的要求,不得亂拉電線,生活用電器嚴格管理,不得使用電爐、電熱器燒水、取暖,以免引起電線電器失火。

(十)裝飾階段要配專職消防巡視員,三班制巡回檢查。

(十一)罰款規(guī)定:

1. 凡動火未經報批者每次罰款500元。

2. 私自亂拉電線,使用電爐、電熱器燒水、取暖和使用柴油爐者,一次罰款200元。

岫巖滿族自治縣同創(chuàng)非開挖工程有限公司

【第16篇】水電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宣傳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教育職工做好部門、崗位、防火重點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充分利用廠(單位、場所)內電視、廣播、報紙等宣傳工具宣傳本單位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情況。

四、熟悉本單位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培訓職工會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并熟悉在火場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六、對全單位、場所的水工、電工、電焊工和滅火自動操作人員進行專項消防安全培訓。

七、對新進單位、場所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特殊工種人員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后持證上崗。

八、對義務消防隊員業(yè)務、滅火技能的指導、監(jiān)督。

防火巡查和檢查制度

一、本隊的防火巡查、檢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二、本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對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并每月向礦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本區(qū)隊的消防安全情況,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三、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3、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6、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8、工作結束時,對本工作崗位進行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關閉電源。

9、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五、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定期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防火巡查情況;

10、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1、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七、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要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情況、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為確保疏散設施完好、有效,保護公民人身、國家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隊的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覆蓋、阻塞;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

2、滅火器應該設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材應有保護措施。

3、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保養(yǎng)維護維修,消防器材嚴禁挪做它用。

4、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

5、消防設施和器材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和檢修。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險隱患。

2、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3、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5、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上級單位報告,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6、整改完畢應及時向上級單位報告。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重點部位內臨時用火前應制定安全措施和滅火預案,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2、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應有專業(yè)的電工人員按照電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

3、對電器線路及用電設備要經常進行維修保養(yǎng)。

4、不準用銅、鐵、鋁線代替保險絲。

5、各種臨時用電設備,用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6、下班后車間倉庫的電源要全部切除。

7、不得擅自設置火爐或使用電熱設備。

8、必須對所有用電、用火部位進行勤檢查、勤維修,嚴防火災發(fā)生。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設施和器材。

2、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必須安裝避雷設施和靜電導除裝置,并在夏季來臨前必須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應當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檢測、報警、降溫、防潮、隔離等消防安全設施。

4、易燃易爆物品露天存放時,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5、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儲存在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建筑內。

6、性質互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7、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在使用時,必須有消防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各部門、公司、科室組織管理好本單位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業(yè)務和滅火技能培訓。

2、聽到火警,應積極主動投入滅火戰(zhàn)斗。

3、認真貫徹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和規(guī)定。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定》和單位消防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

4、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

5、做好本單位消防器材和設施保養(yǎng)、管理工作,發(fā)現(xiàn)有過期、遺失、用完的滅火器或設施缺陷應及時報告專職消防隊。

6、進行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負責本部門、公司、科室、班組的防火監(jiān)護工作。

7、撲救火災時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遲延、不退縮。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

2、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yè)務技能的培訓與教育。

3、應當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4、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6、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7、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本區(qū)隊的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實施。

2、電氣設備的檢查納入本區(qū)隊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檢查內容,與其他內容共同檢查。

3、電器產品、用具必須選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

4、電器產品、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的要求。

5、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6、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yè)操作人員和專職電工承擔。

7、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8、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頭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

9、凡遇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要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應當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本區(qū)隊成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任組長,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委員、各班組長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每季度對消防安全目標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與員工經濟利益、政治榮譽掛鉤。

下列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對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的員工;

2、對發(fā)現(xiàn)違反安全制度的行為并及時制止者;

3、對發(fā)現(xiàn)并制止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損失的員工;

4、在撲救火災中,積極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成績突出的;

5、在危急時刻,防止了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或發(fā)生火災后能及時報警,予以撲救,減少損失的;

6、在消防安全設施、技術裝備上有重大革新及發(fā)明創(chuàng)造,成績顯著的;

7、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下列行為予以懲處:

1、不執(zhí)行本區(qū)隊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

2、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不明確或消防安全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照規(guī)定進行生產作業(yè)、違章蠻干的;

5、對火災隱患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6、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的;

7、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安全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二、人員:消防安全小組全體成員。

三、主要的內容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為主。

四、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

五、主要聽取消防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工作下一階段工作。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一、依據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變配電室、消防水泵房、油庫、木料場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設置禁煙禁火等各種文字、符號的警告標志。

四、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配備相應的的滅火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經常進行防火巡查,并填寫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匯編【16篇】

包括哪些1.消防設施管理:確保所有消防設備(如滅火器、消防栓、報警系統(tǒng)等)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2.防火分區(qū)與疏散通道:保持防火分區(qū)的完整性,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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