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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園內兒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建立安全防護體系:包括園區(qū)內的設施安全檢查、消防設備維護、食品安全管理等。
2. 制定行為規(guī)范:對教師、工作人員和家長的行為進行指導,確保兒童在園期間的安全。
3. 安全教育:定期對兒童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
4. 應急預案:預先設定應對各種突發(fā)情況的處理方案,確保在危機發(fā)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
5. 監(jiān)督與評估:定期對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評估,確保制度的有效性。
培訓內容
為確保所有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和執(zhí)行,我們將進行以下培訓:
1. 安全知識講座:講解兒童安全的基本原則,如火災逃生、急救措施等。
2. 實操演練:模擬突發(fā)事件,進行疏散、急救等實踐操作,提升應對能力。
3. 法規(guī)政策學習:解讀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幼兒園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4. 安全案例分析:通過實例學習,加深對安全問題的認識和預防措施。
5. 家長教育:向家長傳授兒童安全知識,增強家園共育的安全意識。
應急預案
為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我們已制定了詳盡的應急預案:
1. 火災應急:設立清晰的疏散路線,定期進行消防演練,確保師生熟悉逃生流程。
2. 突發(fā)疾?。号鋫浠踞t(yī)療設備,制定隔離和就醫(yī)流程,防止疾病傳播。
3. 外來侵害:設置安全門禁系統(tǒng),強化園區(qū)監(jiān)控,及時報警并啟動應急響應。
4. 自然災害:依據(jù)地區(qū)特點,制定防震、防洪等預案,確保兒童安全。
5. 意外傷害:設立急救點,培訓教職工基礎急救技能,確保第一時間進行救助。
重要性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保障孩子們健康成長的基石。通過制度化管理,我們可以:
1. 預防風險:提前識別并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2. 提升響應能力:在突發(fā)事件中,快速、有序地進行應對,減少損失。
3. 塑造安全文化:通過持續(xù)的教育和培訓,培養(yǎng)全員的安全意識。
4. 維護家長信任:讓家長放心將孩子交給我們,增強幼兒園的社會聲譽。
5. 符合法規(guī)要求: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規(guī),確保幼兒園的合規(guī)運營。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幼兒園工作的核心環(huán)節(jié),它關乎每一個孩子的生命安全,也關乎幼兒園的長遠發(fā)展。我們必須時刻保持警惕,以最嚴謹?shù)膽B(tài)度,最專業(yè)的知識,最全面的準備,守護孩子們的健康成長。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范文
【第1篇】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五)
1、幼兒園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小組成員有園長、保健醫(yī)生、保安組成,園長人領導小組組長。
2、保證園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有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發(fā)生。
3、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jīng)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日常生活,教育活動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去。
4、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wèi)生規(guī)定,嚴防事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做好每餐食物留樣工作。
5、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藥品要專人管理,并放置到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箱一定要專箱專人管理。
6、各項活動均以孩子為中心,保教人員要注視兒童的各項活動,幼兒廁所、盥洗室地面應保持清潔干燥,
7、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放在明顯地方,定期檢查更換。
8、靜園后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電,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以外事故發(fā)生。
9、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人員、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脫崗或干其他雜事,傳達室應有電話、時鐘、并有值班紀錄。
10、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第2篇】y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fā)現(xiàn)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卣畧蟾妗?/p>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jīng)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jīng)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jīng)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第3篇】幼兒園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二、保健醫(y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yè)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tài)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wèi)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wèi)生的規(guī)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fā)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wèi)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guī)范”要求來操作,長期、經(jīng)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guī)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后有小結,活動前后清點人數(shù),以防幼兒走失。
九、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十、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人。凡出現(xiàn)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yī)務室,必要時送醫(yī)院,并及時向園長匯報。
【第4篇】幼兒園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定期年審。
2、食堂要制定衛(wèi)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fā)現(xiàn)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wèi)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yǎng)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每天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廚房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防止發(fā)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認真接受衛(wèi)生、防疫、質監(jiān)、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追究相關違規(guī)人員責任。
【第5篇】y幼兒園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定期年審。
2、食堂要制定衛(wèi)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fā)現(xiàn)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wèi)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yǎng)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每天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廚房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防止發(fā)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認真接受衛(wèi)生、防疫、質監(jiān)、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追究相關違規(guī)人員責任。
【第6篇】h幼兒園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wèi)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wèi)生部行政部門監(jiān)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jiān)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二、食堂應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
三、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用餐場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
五、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持有衛(wèi)生許可證的經(jīng)營單位采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六、食品存放應當分類、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八、幼兒園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從業(yè)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從業(yè)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
【第7篇】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3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保證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教學設備設施、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二、定期向家長及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內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經(jīng)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將安全教育滲透到一日活動中。
三、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wèi)生規(guī)定,嚴防食物中毒。
四、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電源插座、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五、開水、豆?jié){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六、幼兒廁所、盥洗間保持清潔干燥,做到無異味。
七、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經(jīng)常組織教職工、幼兒進行安全演練,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八、不準帶幼兒去食堂、配電房等地方。
九、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wèi)人員、校園保安要把好大門,杜絕工作時間脫崗或干其它事務。
十、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并填寫好來訪人員登記表。
十一、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xiàn)情況應及時匯報,不得延誤。如出現(xiàn)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jù)情節(jié)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第8篇】新地幼兒園班級安全防范管理檢查制度
新世紀幼兒園班級安全防范管理檢查制度
1、班長是班級安全管理負責人,班級教師、保育員是安全管理人員。
2、班長負責定期檢查班級設施設備情況,如有安全隱患馬上以口頭和書面形式報告園有關管理人員。
3、當班教師必須在一日活動中將幼兒的安全放在首位,在教育活動計劃中能有計劃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保證各項活動組織有序。
4、當班教師必須嚴格執(zhí)行幼兒園《接送卡使用制度》。
5、在組織幼兒一日活動中,當班保教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6、幼兒一日活動中,如果發(fā)生安全意外,當班教師必須立即報告園領導、保健室,不得私自處理。
7、如果保教人員違反我園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幼兒發(fā)生意外,則依據(jù)我園有關制度予以嚴懲。
【第9篇】某幼兒園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制度
幼兒園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制度
為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是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由餐飲服務單位授權,經(jīng)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對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并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正式從業(yè)人員。
二、大型以上餐館(含大型餐館)、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shù)500人以上的機關及企事業(yè)單位食堂、餐飲連鎖企業(yè)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及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并至少配備1名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上述六類以外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如無條件,可以配備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不得同時在2個以上(含2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員發(fā)生變動后,應當在10天內將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名單向《餐飲服務許可證》原發(fā)證機關備案。
五、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1)身體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證明;
(2)具備相應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知識和工作實踐經(jīng)驗;
(3)持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并按要求參加繼續(xù)教育培訓。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下列知識:
(1)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2)常見的食品污染因素及其預防控制措施;
(3)食源性疾病的預防處理原則;
(4)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要求;
(5)餐飲服務其他相關食品安全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制定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
(2)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檔案,督促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提出工作崗位調整意見并督促落實;
(3)對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采購記錄和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進行管理;
(4)組織制定本企業(yè)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的執(zhí)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并記錄、存檔,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5)對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和餐廚廢棄物處理進行管理;
(6)所在單位發(fā)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將事故發(fā)生情況報告當?shù)夭惋嫹帐称钒踩O(jiān)管部門,采取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配合監(jiān)管部門調查處理;
(7)積極配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開展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或信息;
(8)其他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年至少參加1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組織的繼續(xù)教育培訓。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繼續(xù)教育培訓時間應當不少于40學時。
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管理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十、對12個月內連續(xù)3次被不同餐飲服務提供者因履行職責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應注銷其食品安全管理員資質。
【第10篇】幼兒園班級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1、兒童飲水杯個人專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潔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凈。
3、循環(huán)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級進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凈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觸兒童飲食的工作人員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
6、兒童飲食實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會,由園長、保健人員、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兒童伙食中存在的問題并隨時征求家長意見,總結經(jīng)驗,以求不斷提高伙食質量。
7、兒童與工作人員(包括炊事員)伙食與食物儲存和制做要嚴格分開,兒童伙食費要??顚S?,盈虧小于3%。
8、制定四季帶量食譜,每周制定適合兒童年齡特點的食譜,盡量自制點心,做到品種多樣,搭配合理,按量供給,烹調色香味好。每周更換食譜,保證日托熱量、蛋白質平均攝入量均達70%—80%以上,每學期對食品結果有分析總結,對存在問題有改進措施。
9、每天各班統(tǒng)計出勤、報告廚房,炊事員應根據(jù)各班當天報來的實有人數(shù)按量按食譜做飯。做到少剩飯不浪費,買不到所定食品可臨時以同類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譜上更改,不吃隔夜飯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開,食具餐具嚴格消毒。
11、為兒童飲水提供條件,保證能隨時飲水。
12、按時開飯,保證幼兒吃好,吃飽每餐飯,進餐時間不少于20分鐘。
13、合理安排飲食,養(yǎng)成幼兒良好的進餐習慣。
【第11篇】縣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依據(jù)《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和《隆化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的意見》,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安全管理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防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二、幼兒園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計劃,層層明確安全責任,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必須確保幼兒時時、處處、事事都在教師或家長的監(jiān)護之下。
三,幼兒園的園舍、設施及玩具器械等一切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要求和衛(wèi)生標準,防止在園幼兒電傷、燙傷、凍傷、砸傷、扎傷、劃傷、摔傷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
四、確保幼兒活動安全。要增強保育意識,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tài)度粗暴、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必須認真做好晨午檢工作,室內外活動及游戲必須提前備有應急防護措施。
五、確保幼兒飲食安全。幼兒園食堂必須證件齊全,認真貫徹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嚴格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必須按流程嚴格把好各道工序的操作責任簽字關,嚴防幼兒食物中毒。定期進行水質檢測,防止水源污染,保證幼兒飲用水安全。
六、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必須與家長簽定接送幼兒協(xié)議,嚴格履行幼兒接送手續(xù),嚴防幼兒走失。
七、幼兒園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任何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每天有專人負責安全保衛(wèi),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必須設值班報警電話。
八、幼兒園要爭取社區(qū)支持,凈化周邊環(huán)境,嚴防不法分子翻墻入園或隔墻投磚石、鞭炮等傷害幼兒。
九、必須做好重點季節(jié)和部位的防汛、防火、防盜、防滋擾、防污染工作,為在園幼兒創(chuàng)造安全健康快樂成長的良好環(huán)境。
十、要建立隱患排查整改和責任事故月報告制度,備有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安全檔案必須齊全。
隆化縣教育體育局
20**年8月1日
【第12篇】某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guī)定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jīng)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
12、司機未經(jīng)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車輛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工作,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園長。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完好,方可簽字提車。
司機接送幼兒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里,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guī)情況下經(jīng)園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接送幼兒一律實行接送卡接送幼兒,無卡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托電話后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跟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shù),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shù)。
2、跟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xié)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tài)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教師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并根據(jù)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4、跟車教師保證各班聯(lián)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fā)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老師根據(jù)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xiàn)。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第13篇】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tǒng)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xié)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fā)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 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jiān)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jiān)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xié)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助當?shù)厝嗣裾M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 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wèi)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范文先生網(wǎng) www.)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jiān)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xié)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fā)事件。
第九條 衛(wèi)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wèi)生防疫和衛(wèi)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jiān)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wèi)生狀況。
第十條 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jiān)管,發(fā)現(xiàn)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xiàn)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 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 公安、衛(wèi)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 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jīng)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依法查處違法經(jīng)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huán)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guī)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fā)生事故。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wèi)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wèi)職責。
第十七條 學
校應當健全門衛(wèi)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wèi)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guī)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餐飲業(yè)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嚴格遵守衛(wèi)生操作規(guī)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wèi)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wèi)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具有從業(yè)資格的專職醫(y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wèi)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wèi)生(保?。┦?。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 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 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tǒng)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jīng)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jù)。
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guī)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fā)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jù)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jīng)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 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fā)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條 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yè)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化學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活動。
第三十四條 學校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jīng)營活動
。
學校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第三十五條 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fā)現(xiàn)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jiān)護人溝通。
第三十六條 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 監(jiān)護人發(fā)現(xiàn)被監(jiān)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jiān)護人安排治療、休養(yǎng)。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yǎng)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guī)定。
第四十條 學校應當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guī)則和行為規(guī)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shù)叵勒緟⒂^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wèi)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 學??筛鶕?jù)當?shù)貙嶋H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高等學校協(xié)商,選聘優(yōu)秀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學校的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
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應當協(xié)助學校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處理、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納入派出單位的工作考核內容。
第四十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五條 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guī)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條 學生監(jiān)護人應當與學?;ハ嗯浜?,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jiān)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學校鼓勵和提倡監(jiān)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章 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建立聯(lián)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聽取學校和社會各界關于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八條 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zhí)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jīng)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qū)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qū)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qū)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 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guī)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jù)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jù)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xié)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qū)交通工具的監(jiān)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 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營業(yè)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營業(yè)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營業(yè)場所。
第五十三條 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 衛(wèi)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wèi)生狀況進行監(jiān)督,取締非法經(jīng)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七章 安全事故處理
第五十五條 在發(fā)生地震、洪水、泥石流、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時,教育等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護措
施,保障學校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 校園內發(fā)生火災、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發(fā)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應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七條 發(fā)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五十八條 發(fā)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八章 獎勵與責任
第六十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況聯(lián)合或者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十一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fā)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依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三條 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引發(fā)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 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規(guī)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實習勞動的安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14篇】豐南幼兒園幼兒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鎮(zhèn)南幼兒園幼兒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責任人:各班教師
一、建立建全接送制度,老師與家長見面親手交接,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未經(jīng)幼兒父母允許,他人不得接走幼兒。
二、上下樓時,必須有兩名教師嚴密組織,要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禁止跑、跳、打、鬧,以防意外。
三、嚴禁在樓道、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四、戶外活動時要注場地、玩具、用具的安全使用,同時要有兩名教師在旁照顧。
五、嚴禁攀爬幼兒園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樹木等,不準上樓房頂面。
六、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礙安全物品及帶尖等韌利器,發(fā)現(xiàn)立即處理。
七、幼兒藥品必須妥善保管,服藥前必須仔細核對姓名、藥名、劑量、用法,不得給幼兒誤服藥品。
八、教師注意保管好班級的消毒液、清洗劑等。暖瓶、刀剪、水杯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以防燙傷、扎傷。
九、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fā)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后勤,由專職人員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jīng)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十、大掃除時注意安全,二樓以上窗戶外面的玻璃不要擦拭,以防發(fā)生意外。
十一、不準私自外出。
十二、幼兒不準私自到園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活動。
十三、做文明幼兒,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十四、培養(yǎng)幼兒良好的飲食習慣,進餐進保持安靜,細嚼慢咽,防止食物吸入氣管。
十五、教育活動要有關安全要求完成教學任務。
十六、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guī)則進行。
十七、在往返家、園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十八、參加幼兒園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十九、午休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guī)定,午睡前教師應檢查幼兒衣袋,防止攜帶小玩具和銳利物品進入寢室;教師組織好幼兒有秩序地穿、脫衣服,安靜地午睡;幼兒上床后,對幼兒進行全面午檢,寫好交接班記錄,午班教師注意糾正幼兒睡姿,不得任意離開臥室。
二十、每位位教師都要知道消防栓擺放的位置,并會熟練使用。
二十一、發(fā)現(xiàn)幼兒患病等異常現(xiàn)象,及時找保健醫(yī)并第一時間與家長聯(lián)系;如遇幼兒在園抓傷、咬傷、摔傷及其它意外傷害,教師要積極妥善處理,并取得家長諒解;一旦發(fā)現(xiàn)重大安全事幫,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決不能越級上報或遲報、漏報、瞞報。
【第15篇】s幼兒園園舍安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園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園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專人擔任園舍安全管理員,負責園舍安全管理。
二、管理員必須掌握一定的園舍安全知識,對園舍的安全隱患能及時發(fā)現(xiàn)和發(fā)現(xiàn)時能及時做好上報,排除和處理工作。
三、堅持對園舍安全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墻基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四、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園舍安全檢查,并詳細記錄檢查情況,有異常要及時上報。
【第16篇】安全管理制度――幼兒園防火安全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幼兒園防火安全制度
1.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防火領導小組。
2.建立轄區(q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實行片區(qū)責任到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4.嚴格消防疏散通道、設備的完好安全,確保師生暢通無阻。
5.更新、添置消防滅火器材,以達到預防火災撲救的目的。
6.經(jīng)常性地加強師生、家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全面做到“以防為主,防消結合”。